重庆

长平:重庆警方凭什么传讯记者?

令人感到蹊跷的是,廖姓记者所在的重庆晨报顺从警方而威胁同行。记者因言受困,报社理应挺身而出,不仅为保护记者,也为捍卫新闻权利。然而,重庆晨报对警方带走记者不置一辞,反倒针对继续探究真相、表达对记者及报社担忧的报道发表声明。 —————–         重庆打黑波诡云谲,近日希尔顿酒店卷入其中,被责令全面停业整顿,并有多个政府官员涉案。对此事件,民间传言纷起,记者探究内幕,再也正常不过。然而,重庆晨报一记者却因发表相关言论被警方调查。 该廖姓记者在网络天涯社区发帖,称江湖传言希尔顿酒店涉黑另有内情,祸起查验某入住领导的身份。另外有两名记者在 Q Q 群内讨论相关内容。三人均被重庆警方传讯,并有传言说其中一人被劳教。 警方打击传言已非一日,但是传言仍然摩肩接踵而来。我们为什么生活在传言之中?首先不是因为民众或者记者喜欢造谣,而是消息来源单一,未能取信于民。大凡涉黑案件,民众的知情权往往只靠警方恩赐。警方固然是一个重要的消息源,但是未经多方核实的消息,都只是一家之辞。警方造谣的时候并不少见,否则就不会有佘祥林、赵作海的冤案了。 记者或其他公民在探究真相的过程中,审慎发言是一种道义和责任,但是既然并非全能的上帝,发布不实消息难以避免。包括警方在内,没有人可以保证自己发布的消息就是最终定论。真相并不仰仗权威,而是在纠错的过程中显现。言论自由的第一个要义就是保护“意见的自由市场”。只有让各种言论自由竞争,人们才能走上通往真相的道路。 言论自由的第二个要义,就是监督政府对公权力的滥用。任何一个政府行为,哪怕是为民除害的打黑行动,民众都有质疑的权利。越是紧急、重要的行动,越有滥用权力的危险。面对民众的质疑甚至谣言,警方及政府需要做的事情,是正面回应,澄清事实,自证清白,而不是动辄抓人,威胁恐吓,治之以罪。重庆警方已承认,调查记者是真,劳动教养不实。但是,一个网络消息,警方何以立案?此其一。其二,众所周知,在中国情景中,一个公民被警方传讯,本身就是一种威胁;如果因此而失去人身自由,那么就已经构成惩罚了。 令人感到蹊跷的是,廖姓记者所在的重庆晨报顺从警方而威胁同行。记者因言受困,报社理应挺身而出,不仅为保护记者,也为捍卫新闻权利。然而,重庆晨报对警方带走记者不置一辞,反倒针对继续探究真相、表达对记者及报社担忧的报道发表声明,声称“重庆晨报没有任何记者和员工被警方处理”,并教训同行“严守职业道德,切勿捕风捉影传播不实信息。对无中生有制造谣言者,本报保留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的权利”。 重庆晨报发表这则声明,也许有以下几个原因:一是受到警方压力,不得已而为之;二是认为记者因发帖被劳教的传言,损害的并非警方及政府的形象,而是丢了报社的脸;三是自己不清楚言论自由的边界和媒体人的权利,或者干脆静候警方调查,预设警方意见为权威结论,丧失独立判断。 言论自由具有探求真相和监督公权力的功能,并不等于它没有边界。毫无疑问,不实言论可能会对别人造成伤害,对社会构成危害。那么这个边界在哪里呢?是不是凡属不实言论都可以称为谣言,都可以治罪呢?倘若如此,几乎人人都可受诛了,媒体从业者更是罪大恶极。那将是一个道路以目、人人自危的社会。 在私人领域,法律应该尽力保护个体公民的名誉权和隐私权。而在公共领域,法律首先应该保护的,是公民的言论自由。法律界普遍认可的原则是,政府部门或者警方限制或惩罚公民及记者言论,必须要对以下两点充分举证:一是发言者故意捏造事实,蓄意诽谤或侵害;二是对社会福祉构成“明确而即时的危害”。按照中国现有法律,应该治之以罪的谓谣言,也必须是捏造或者故意散布,而且实质性地扰乱了社会秩序。 重庆记者在网络发帖,内容是否属实,应该允许更多媒体调查。即便传言失真甚至离谱,也只是一个有待确证的消息而已,显然不足以构成对社会的危害。这并不需要警方调查即可独立判断。同样可以独立判断的是,警方因为记者质疑自己的打黑行动,就传讯调查,威胁记者,这是典型的公权滥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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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 重庆警方证实传唤三记者 《财经》杂志编辑遭袭击

作者 上海特约记者 曹国星 重庆市警方向《大公报》驻渝记者证实,《重庆商报》一名记者因在网络上发帖议论重庆希尔顿酒店涉黄,老板彭治民涉黑被“被依法传唤”。《大公报》称,重庆市公安局新闻发言人办公室相关负责人证实,《重庆晨报》这名记者确目前尚在公安机关接受调查。   昨天(6月24日)傍晚,重庆晨报则在重庆官办“华龙网”上发出“郑重声明”,声称该报“没有任何记者和员工被警方处理”。该报要求各媒体,“勿捕风捉影传播不实信息”。而对“无中生有制造谣言者”,该报保留追责权利云云。   最早作出相关报道的《经济观察报》记者张晓晖则认为报道属实。他获悉警方行动后,抢先报道出来,也有保护记者的意图。这篇报道被重庆方面否认,客观上解救了三位记者。但他无法接受晨报的声明。   评论人彭晓芸则在微博客上提出,《重庆晨报》的声明从措辞上严重地伤害了媒体人共同体的职业尊严底线,将视线和怨恨转移到同行身上,足见这个报纸的决策者“毫无职业操守”。   根据《大公报》的最新报道,重庆希尔顿股东“涉黑”案发后,该报确有三位记者被警方传唤调查。   该报道称,陈姓、裘姓两记者因在QQ群里议论“不当内容”被传讯,现已回家。另一名为廖姓记者则因在天涯社区发布“不实言论“而被调查,有传言称其将被移送检察机关,或已被处以“劳动教养”。   对这名廖姓记者的下落,重庆警方称,媒体报道此人“被送劳教”的说法不实,目前这名记者被公安机关滞留时间还未满48小时,并不违反法律规定。   有网友翻检出《晨报》廖姓记者疑似以ID“廖肥肥”发布在天涯社区重庆板块的帖子“我来818重庆希尔顿酒店被责令停业整顿的真实内幕!”   该贴称,希尔顿酒店被整顿的真实原因,是因为来渝高官入住希尔顿时,因重庆警方力推的严厉住宿登记制度发生冲突。   评论人石扉客说,“感觉帖子内容未必属实,但帖子肇祸是符合我们所熟知的重庆逻辑的。”   此外,6月24日晚,北京的《财经》杂志一名方姓编辑,在住家附近,被两位埋伏者暴力攻击。方某受伤后流血颇多,当即被送往医院救治。目前被袭者神智清醒,没有生命危险。   《财经》杂志的同事认为,此次袭击是有蓄谋的,但动机如何,是否与《财经》最近的报道有关暂时还不清楚。   tags: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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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 重庆三记者因议论希尔顿酒店涉黑事件被抓

重庆一法庭 路透社 作者 上海特约记者 曹国星 重庆希尔顿股东“涉黑”案发后,重庆有三名记者因为在网络上发布“不当言论”,被重庆警方传讯后抓捕,今天有媒体报道说,其中一名被抓记者可能被重庆官方“劳动教养”。另据知情人透露,重庆警方在6月19号清查希尔顿酒店现场抓获的人员中,有4人的身份是警察。不过,此消息还有待官方证实。 根据《经济观察报》记者今天的报道,《重庆晨报》两名记者因在QQ群内讨论不当内容被警方传讯。另外一名记者则因通过天涯社区发布涉案相关的“不当言论”,被重庆警方“控制”。 最新的消息是,被传讯的《重庆晨报》法制记者陈宋波、网络部廖爽已被放回,而被抓的摄影记者裘晋奕尚未回到报社,关于他的去向,当地同行的消息说,“昨天的消息是刑拘,今天好像说劳教了”。 今天本台记者致电重庆同行求证此事,对方连声推脱。 据《经济观察报》的报道说,目前该报管理层要求要求员工对该事件保持缄默。与此同时,重庆晨报高层接连几天与有关部门交涉,希望解决这一问题。 此前6月21日,重庆官方通过官方媒体指责被抓捕的希尔顿酒店业主彭治民,“利用涉外酒店可以制造社会影响的便利条件,在政务及外事接待中,故意制造麻烦,歪曲国家执法相关规定,扩大不良影响,严重损害重庆形象。” 后来,6月23日,重庆警方更具体指出,彭治民“故意曲解”公安机关的管理政策,刁难正常旅客,造成旅客对公安机关现行政策的不满。 当时对此说法,有重庆当地网友在天涯社区发帖说,传有中央政法委官员入住该酒店,因被保安查验身份证,与客房保安发生冲突,导致官方大怒。 目前还不知道这些议论案情的帖子是否与被抓的记者有关。 今天下午,有媒体刚致电重庆市公安局宣传处,对方答复说《经济观察报》关于记者被劳教的报道不属实,并称其它情况目前不透露,公安部门以后会澄清。 tags: 内幕 – 媒体 – 贪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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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 重庆官方以“涉黑”拘捕重庆希尔顿酒店业主彭治民

重庆的法庭 作者 上海特约记者 曹国星 重庆警方正式证实,已拘捕重庆希尔顿酒店股东彭治民。此前的6月21日宣布,重庆警方以该酒店股东涉黑、容留妇女卖淫,对其抓捕,并责令五星级的重庆希尔顿酒店“停业整顿”。 由于彭是人大代表,重庆市渝中区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第72次会议表决通过,已许可警方对其采取强制措施。 重庆打黑后,从公安部经济侦查局调任重庆市公安局经侦总队担任总队长的周京平出面对案情进行了披露。 周京平说,彭治民等部分人员“以为自己有背景”,“诽谤打黑除恶成果”,对公安部在全国开展的“基础信息采集和实名登记住宿”等管理活动“公然表示不满”、“故意制造事端”。 此前6月21日,重庆官方指责彭,“利用涉外酒店可以制造社会影响的便利条件,在政务及外事接待中,故意制造麻烦,歪曲国家执法相关规定,扩大不良影响,严重损害重庆形象。” 周指责彭“故意曲解”公安机关的管理政策,刁难正常旅客,造成旅客对公安机关现行政策的不满。对此说法,有重庆当地网友说,传有中央政法委官员入住该酒店,因被保安查验身份证,与客房保安发生冲突,导致官方大怒。 重庆官方强调,该酒店去年11月以来,因违法经营,该酒店两次被公安机关查处。期间,中央综治办和上级公安机关来渝暗访时,亦发现该酒店违法经营行为,警方遂再次向该酒店提出警告。 6月19晚,重庆警方对重庆希尔顿酒店采取突击清查行动,官方称,现场查获大量涉嫌卖淫嫖娼、涉枪、涉赌、涉毒人员。 重庆官方说,彭治民还涉嫌在2009年4月向涉黑嫌犯、时任重庆市公安局副局长的彭长健行贿30万元人民币,同时涉嫌“倒卖土地以及经济犯罪”、“贿赂执法人员”等犯罪行为。 另外,彭治民还涉嫌与涉黑嫌犯王小军共同开设娱乐场所,从事违法活动。而彭治民团伙成员还涉嫌非法持有枪支罪,以及容留、介绍卖淫罪等。 重庆希尔顿酒店是美资的希尔顿国际酒店集团在中国经营的第五家酒店,希尔顿集团负责酒店运营,酒店物业等属于中方股东重庆庆隆屋业发展有限公司,该公司总经理为彭治民,他同时也是重庆有名的地产商人。   tags: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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