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浩茶油

“金浩茶油”大到不能倒闭了吗

“金浩茶油”大到不能倒闭了吗文/魏英杰家里的厨房有两瓶油,一瓶是普通调和油,另一瓶是忘记啥品牌的山茶油。山茶油是专门给宝宝炒菜时用的,听说这玩意儿不错,价格也贵不少。前两天瓶子空了,刚想再买几瓶,结果一得知“金浩茶油”出事,吓得不敢再买了。据悉,金浩茶油若干批次产品存在致癌物苯并(a)苾超标,早在今年初就已被发现,结果厂家和当地监管部门“秘不发丧”,只对问题产品进行秘密召回。倘若不是多家媒体跟进报道,揭开这一丑闻,天晓得有关部门还要包庇多久,厂家还要隐瞒多久。9月1日,金浩公司终于承认事实,公开道歉,并对问题产品进行召回。然而,此时尚有近9吨茶油如同幽魂般在市面上游荡。说实话,我并不认为这苯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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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监局为何替问题企业瞒报

质监局为何替问题企业瞒报   请读者记住这家企业名字——湖南金浩茶油股份有限公司,早在今年3月,这家公司生产的茶油被查出致癌物超标6倍。但湖南省质监局正式发布的抽检结果是“合格”。这一消息没有向公众公开,湖南省质监局一位高层表示,粮油问题关系国计民生,不公开问题是为了“维护社会稳定”。致癌产品也没有召回,至今还在热卖,这家公司的产品是“国家免检产品”,公司老板刘翔浩是全国人大代表。 这个消息是我的室友告诉我的,他是一位研究癌症的专家,他对这种消息颇敏感。他告诉我,金浩茶油中的超标物质“苯并芘”具有致癌效果。但我对此丝毫不感到惊讶。在三聚氰胺毒奶粉事件之后,国人都应该练就这种淡定自如的平常心态,更要紧的是加强身体锻炼。因为暴露出来的这些问题,远不止是个案,在目前的监管体制之下,产品质量问题可能仍将层出不穷。 我们看到,在金浩茶油的问题被暴光以后,监管部门的第一反应是掩盖问题。这个现象很好解释。芝加哥学派的大师、1982年的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斯蒂格勒早就发现,监管部门和被监管企业,很容易形成蛇鼠一窝式的相互勾结。在当下的中国,企业和地方政府之间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企业为地方政府提供了税收,地方政府从地方保护主义的角度考虑,会充当企业的保护伞。这一现象斯蒂格勒称之为“政府俘虏理论”,指的是政府被企业所俘获,尽管监管部门号称他们代表的是公共利益,但事实上监管部门的具体人员很容易被监管对象买通,从而背离应有的公义立场。据悉“金浩茶油”是当地的“支柱企业”,自然会得到当地政府的百般照应。三鹿事件亦复如此,三鹿奶粉中的问题,三鹿公司早就心知肚明,也很快报告给了政府,但石家庄和河北省政府并没有采取必要的措施,而是对公众隐瞒了这一事件。那么,此次金浩茶油总算是被媒体曝光了,还有多少类似事件已被内部处理、公众从来就不得而知呢? 我断然相信,问题茶油绝不只是金浩一家,正如在奶粉中添加三聚氰胺不只是三鹿一家一样。这是一种逆淘汰机制在起作用。对于那些遵纪守法的企业来说,需要支付更多的成本,它是竞争不过造假企业的,一旦伪劣产品得不到及时查处,行业中的其他企业都必须跟进,否则就会死掉。于是我们看到,好企业被淘汰出局,造假企业反而在竞争中获胜,造假越厉害优势就越大,呈现可怕的“逆向选择”效应。 产品质量的监管,的确是一个很复杂的问题,就美国FDA的经验来看,有效的监管,需要政府部门、社会组织、企业之间的相互监督、新闻媒体的监督等多种力量发挥作用。其中政府力量只是扮演一个仲裁者和规则制定者的角色,发挥实质性监管功能的是各种社会力量。因为产品质量本身只是一个民事问题,是市场中的常态现象,完全可以交给社会力量来履行监督者的职能。目前我国的社会组织发育不足,媒体的监督也往往遇到一些所谓“粗人”官员的阻挠,如果社会力量不能充分发挥作用的话,所有的监管职责就只能是由政府来承担。可是,市场里的产品是如此之多,政府其实是没有能力来履行完全监管职能的,这样一旦出现问题,民众就会抱怨政府的失职,这对政府来说,其实是吃力不讨好的活。今天政府之所以包揽了社会管理职能,其实是一种权力意识在作怪,把监管当成是一种权力,而不是将其看成是一种责任。然而,当政府被赋予了全部的权力时,却又陷入了政府被俘获的困境,权力被当成寻租活动的工具。这是一个死循环。究其原因,还是在于政府的权力太大了。 在这起事件中,地方政府扭曲的“维稳”思维也在发挥作用。正如湖南省质监局官员所说,不公开问题是为了“维护社会稳定”。这种论调何其熟悉,在紫金矿业事件中当事人就是这么说的。何谓稳定?当然指的是一个良好的社会秩序,以及在爆发社会问题后有一个有效的纠错机制。无疑在官员们眼里,民众被有毒食品毒死是不要紧的,只要自己的乌纱帽稳定就行了。这真是让人无语。看来在良好的监管体系没有建立起来之前,因陋就简的补救措施,在于首先把监管部门给监管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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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茶油致癌物超标 被质疑维稳瞒报

湖南省金浩牌茶油因所含的致癌物超出标准6倍被媒体曝光,而湖南省质监局承认3月已经知情,但没有公开检测结果。此举被舆论质疑。 *维稳瞒报惹质疑* 湖南省质监局副局长周笑春今年7月到中国质检网在线访谈时称,食品安全工作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政府的形象,一直是质监部门非常重视的工作,会积极推进食品质量信息分布等工作,让人民群众买的放心,吃的安心。 不过国内媒体报道说,当金浩茶油今年3月被查出致癌物严重超标后,有关部门开会讨论,有高层官员表示为维护稳定,不向公众公开消息。 8月20日,金浩公司发表声明,称“超标之说”是谣传。8月21日,湖南质监局发布“茶籽油生产加工企业专项监督抽查结果”,合格企业中包括金浩公司。不过在众多媒体继续深入报道后,金浩公司9月1日终于发布致歉信,正式承认有产品致癌物超标,已经在全国召回产品,但全国一些地区的市场上仍有超标产品销售。 而有关官员以“维稳”为由,向公众隐瞒近半年,遭到国内众多媒体质疑。《扬子晚报》评论说,这是官员把最大化的利益留给自己,把最危险的后果抛给社会。《南方都市报》认为,在官员眼中,民众被有毒食品毒死不重要,只要自己的乌纱帽稳定就行。 *“毒”食品层出不穷* 中国人自古明白“民以食为天”的道理。但是现在中国的食品安全状况很难安民心。瘦肉精、苏丹红、三聚氰胺、福尔马林、孔雀石绿等被明令禁止加入食物的有害添加剂依然被部分商贩使用。地沟油、有毒豇豆、劣质桶装水以及人造的红枣和蜂蜜,这些“毒”食品一次又一次打击民众对食品安全和政府监管的信心。 日前在北京成立了中国法学会食品安全法治研究中心,试图研究食品安全法治中迫切需要解决的重大问题,为监管部门提供信息和理论支持。中国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也有计划推进第三方技术机构建设。但是金浩茶油事件反映出,在某些官员的眼中,法治和监管也要为“维稳”的政治考量让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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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逮捕“金浩茶油”事件中的质监局人员

最近,知名山茶油品牌“金浩茶油”被曝致癌物苯并(a)芘超标。金浩公司终于在其官方网站挂出《致广大消费者致歉信》,承认其产品苯并(a)芘超标。   然而,这种认账并来之不易。8月中旬以来,网上传出湖南金浩茶油被查出含致癌物超标6倍,金浩公司在其官网上曾发表《郑重声明》,称“……谣传……严重损害了我公司的品牌形象”,并承诺产品质量可靠。另有报道称,湖南省质监局内部人士透露,产品问题早在年初就已发现,但始终没有向公众发布。当地质检官员称这是为维持稳定。   明明知道威胁公共安全的食品在市场上销售,却掩饰事实半年之久,这是什么“稳定”?质监局如同警察、消防队,对公共安全负有直接责任。如果警察接到报警不出动,消防队见到火灾不去救,我们的社会还有稳定吗?这样的警察或者消防队员,难道不应该因为渎职而被判刑吗?   试想,如果这次严肃追查有关负责官员,以渎职罪对之起诉判刑,最后令之入狱服刑,我们的社会是否会安全些、稳定些呢?这本来是应该发生的事情。但是,在处理这一问题上,我们却无法可依。   “金浩茶油”事件透露出,中国的行政法规残缺不全,负责官员无法可依,仅凭主观意志就可以对于“稳定”以及达到“稳定”的手段进行随意解读,乃至有警不报,事后也不受到应得的惩罚。记得几年前,我在波士顿郊外家中的饮用水有些问题,打电话向镇政府通报,一个小时之内检查员就来了。让我印象深刻的还不是这样的反应速度,而是其工作的章程。他检查完从我家连接公共供水系统的管道,没有发现问题,于是告知我们,房内的管道可能老化,也许需要检查,但因为这属于私有财产,需要我们自己负责。我茫茫然地问他应该和什么公司联系,他随手给了我两张纸,上面有十几家公司的通讯地址和电话。我问他有什么可推荐的,他立刻正色告诉我:“我如果对你提一个公司的名字,那就犯法了。”这下子我才明白,他作为政府里的人,有责任对我提供相关信息,但绝对不用利用职务之便推介私营公司。一旦这样作了,政府的角色就又是裁判有是运动员。由此可见,有一整套严密的行政法规约束他的行为。小事是如此,大事就更不用说了。占用公职为所欲为,迟早要吃官司。   食品卫生本是公共安全的重大问题,如今事故频出,已经搞得人心惶惶。但是,约束有关政府部门的行政法规在哪里呢?我看还是应该尽早制定,并公之于众,便于大家监督政府。比如,当有关政府部门确定某种食品不安全时,必须按照既定的行政法规公之于众,而不能听从领导的意志,更没有必要请示汇报。这就象警察或消防队员接到报警立刻出动一样。不及时向公众通报,或者领导干预不予通报,这样的公务员或者领导就必须负法律责任,必要时应该下狱。也只有这样,老百姓才能放心,社会才能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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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 湖南金浩茶油涉嫌致癌秘密召回 媒体报道被撤

安徽淮北一食品贩睡觉等顾客光临27082010 路透社/Reuter 作者 上海特约记者 曹国星 湖南金浩等公司茶油产品被查出致癌物超标,但当地政府与企业选择了秘密召回,而出现问题的产品在市场上则仍有销售。该公司对媒体的报道,以地方政府力量进行“公关”,业界传闻,南方报业旗下的《南都周刊》在付印前夕,被迫撤下了关于其产品致癌物超标的报道。 昨天上市的《新世纪》周刊引述消息人士说法称,约在今年3月份,国家质检总局在江苏检出金浩茶油致癌物苯并芘超标。 内部数据称,国家质检总局抽检结果显示,致癌物苯并芘含量已达到60微克/千克,为中国《食用植物油卫生标准》规定的最高上限10微克/千克的6倍。 此后,其后,湖南省质监局即要求各州市质监部门就地封存所有茶油,并启动召回程序。对于此前已发现问题型号产品的处理,湖南省质监局并没有给出明确意见。但金浩公司既未对外公布有问题的茶油批次信息,也未曾向超市下达召回或者下柜产品的信息。 《新世纪周刊》引述金浩公司内部汇报材料说,相关超标部分原产地湖南、采用“浸出”工艺生产的茶油已下架。但这一情况一直未对公众公开,也没有公布被下架或召回的品牌及其产品型号。 关于致癌物超标的原因,金浩公司在一份自查汇报材料中披露,其通过对现有的浸出毛茶油、浸出精炼一级油、压榨毛茶油、压榨精炼一级油等分别进行抽样检测,检出用“浸出技术”产出的毛茶油苯并芘含量在60微克/千克左右不等。 而根据金浩公司的自查报告得出的结论,该公司问题主要出在茶油提取的浸出环节,传统榨出工艺则不存在危险性。 金浩公司自查报告还显示,公司主要从农户收购茶饼。为了提高出油率,农户可能对茶籽反复烘烤、蒸炒,这一过程容易导致烧焦现象,生成苯并芘残留;在萃取茶饼中的残油时,残留的苯并芘也被大量萃取出来,通过高温又与溶剂油发生化学反应,最终苯并芘含量不断提高。 7月2日,湖南省质检局在长沙市东塘新东方大酒店,组织生产加工企业技术负责人、检验人员,各市州局食品科科长及检测人员、相关专家等召开紧急会议,研究讨论苯并芘超标问题。会上,有人提出要严格防止事件经由媒体公开。湖南省质监局一位高层在接受采访时表示,粮油问题关系国计民生,不公开问题是为了“维护社会稳定”。 8月20日,湖南金浩茶油股份有限公司在对消费者的声明中称,“被查出致癌物超标6倍”是谣传。 他们“郑重承诺,旗下主打产品‘金浩茶油’系列高档食用植物油质量安全可靠”,并且“在主动与监管部门沟通,将适时发布权威信息”。 21日,湖南省质监局对省内媒体发布其产品抽检合格公告,但金浩公司抽检的产品型号为“低温冷榨油茶籽油”,并非市场上常见的、被内部调查证明有致癌风险的经过高温环节压榨浸出的茶籽油或者茶籽调和油。 但这一“公告”并未出现在湖南省质监局官方网站,只是通报给了省内的官方媒体。在接受媒体电话询问时,湖南省质监局官员对以其名义发布的这一公告称并“不知情”。 不过,据本台记者了解,有部分湖南媒体拒绝刊出这一公告。 tags: 中国 – 言论自由 – 食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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