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建

中国GDP强劲成长为台湾带来好处

中国国家统计局20日表示,去年中国的GDP成长率高达百分之十点三,确实超过日本,成为仅次于美国的世界第二大经济体。以中国大陆如此强势的经济,对台湾经济会带来什么影响? 世界第二大经济体宝座由日本坚守了四十二年,如今确定由中国拿下。中国国家统计局20日公布,去年中国的GDP成长率高达百分之十点三,总值三十兆九千七百亿人民币,约达六万亿美元。 日本各大媒体20日也都在头版头条,刊登中国GDP成为世界第二,超越日本的消息。 中国的GDP于1986年突破一万亿元人民币,2001年突破十万亿元人民币,2006年突破20万亿元人民币,2008年突破30万亿元人民币。中国国家统计局长局长马建堂表示,这是中国改革开放所体现的成果。 以如此强劲的中国经济,对台湾产生了什么影响?台湾政治大学金融专家殷乃平教授表示:“台湾去年的经济成长事实上都是拜中国大陆之赐,两岸之间的和平发展带来了所谓的和平红利。中国大陆的经济措施,当然也带了所谓的溢出效果。大陆来的订单让台湾的出口大幅成长。台湾去年的经济成长率大概是过去二十几年来最高的。未来如果中国大陆继续维持这种高经济成长,台湾当然会继续受益很多。” 那么,在未来,万一民进党再度上台,会不会继续这种趋势?台湾政治大学教授童振源表示:“从过去的发展来看,民进党当时是采取推动两岸经贸关系正常化的一个政策。在2000年以前国民党时代限制的东西,到民进党执政时都开放了。以投资金额来说,从两、三百亿美金,到民进党下台时的六、七百亿美金。贸易额从三百亿美金到一千亿美金左右。所以如果将过去的经验运用到未来,未来还是会朝这个方向发展。” *历史转折点* 日本各大媒体纷纷表示,中国的GDP跃升为世界第二,可以看作是一个历史转折点,世界重心未来将从以美国为代表的发达国家,向中国等新兴国家转移。 台湾政治大学教授殷乃平则预测:“未来这几年,中国大陆的经济成长速度可能会减缓,可是它的规模会越来越大。” 中国的经济规模迅速壮大,不但给台湾带来好处,据亚洲华尔街日报报导,中国国家主席胡锦涛此次访美,与美国企业签定了约450亿美元采购协议,范围包括清洁能源、电脑技术及交通运输等领域,将支撑美国23万五千个就业机会。

阅读更多

王烁:读俄罗斯革命

列宁末年想去掉斯大林,但无力回天。他留下了三个遗嘱:民族问题、党内民主、接班人,都直接针对斯大林,明确地说斯大林太过刚愎自用,要由更宽容的同志担任领袖。列宁的医生和秘书已被斯大林控制。遗嘱在送到中央委员会之前斯大林已知道内容。斯大林没有阻止遗嘱在12大上宣读,但把大会召开时间推迟了一个月。大会召开时斯大林派已占据多数,毫发无伤,反而巩固了实力。托洛斯基数月后挑战三驾马车,被逐出政治局,政治生命结束,1927年再度流亡海外。

阅读更多

秦建中:陈水扁为何住不上豪华监狱?

陈水扁已无卸任领导人礼遇条例保障,他将与一般服刑人的入监程序相同:必须接受全身脱衣检查,以确定有没有携带违禁物品;原先的“西装头”将不保,只能留3厘米长的短平头,换穿铁灰色囚服;入狱后其收容人编号为1020,将与另一名犯人同住一间舍房。换句话说,除去前领导人光环、被判有罪的陈水扁,在踏进台北监狱的那一刻,将告别特权。

阅读更多

人口普查与公民的住宅权

人口普查与公民的住宅权 ——为何一定要入户?入户就能准确?       今天,一则匪夷所思的新闻刊登在网易首页的头条位置:“国家统计局局长马建堂日前称,人口普查对象要按时如实提供普查所需资料,不得拒绝或者阻碍入户登记工作。”     这个国家发生的新闻总是让我怀疑自己的大脑出了问题,因为我一点也理解不了新闻中的内容。如果我的大脑没有问题,那一定是新闻中某些人的脑子被驴踢了。      关于公民的住宅权,西方法治主义的奠基人洛克发出的法治宣言最为著名:“风能进,雨能进,国王不能进!”        十八世纪中叶英国的一位首相,老威廉皮特在一次演讲中则通俗地诠释这一名言:“即使是最穷的人,在他的寒舍里也敢于对抗国王的权威。风可以吹进这所房子,暴雨可以打进这所房子,房子甚至会在风雨中飘摇,但是英王不能踏进这所房子,他的千军万马不敢踏进这间烂了门槛的破房子”。    这个经典法律名言强调了公民私有财产应受到至高无上的保护。最值得当今中国百姓和官僚们学习,并反思我们的现实。         1,凭什么入户?     请问:统计局凭什么勒令我们“不得拒绝”入户登记?别说统计局不是警察了,就算你是警察,我也可以拒绝你入户,除非你拿着合法的搜查令、逮捕证什么的。     《宪法》明确规定保护公民住宅不受侵犯。对方或许说了:《人口普查条例》说了,不得拒绝或者阻碍入户登记工作。对此,我的理解是:不能以一个不具备严格法律效力的《条例》来侵犯《宪法》赋予公民的权利。      2,何必入户?     即便我们不计较,大度一些,让你入户。入户了又能怎样?入户就能提高准确率?     站在“户里”和站在“户外”,对统计数字有一丝一毫的影响吗?     中国统计局所统计出来的数据,其真实性……呵呵,在全世界都赫赫有名。      3,灵活运用“西方那一套”     其实,所谓人口普查,花费纳税人上百亿血汗钱,纯粹属于浪费。中国有世界上最严厉的户籍制度,在这种情况下,根本不需要什么人口普查。也就是说,在人口普查问题上,中国是最不需要搞“西方那一套”的。可人家偏偏选择在这种时候搞“西方那一套”。     到了人口普查的具体环节,他们又不搞尊重公民住宅权的“西方那一套”了,而是去搞中国特色的“不得拒绝入户”了。灵活运用,令人佩服。   4,假如拒绝让你入户,你能怎样?     拘留三天?恐怕统计局没这个胆量,更没这个权力。     你趾高气扬地告诉别人说“不得拒绝”,人家拒绝了,你又没有任何办法。这不是自讨没趣吗?   5,网友们的意见      网易网友 :请提前3天电话预约,上门时间要限定在每周六周日的上午9:00-11:30,下午13:00-15:00,其余时间不予接待。普查时请带好身份证以备查验,不准穿奇装异服,进门先领号。最终解释权归被调查人所有。       @runningnini : 看推上说怎样对人口普查不合作。前两天来了一个很帅的小伙,我就什么都招了。鄙视我吧。还好没有入室。      RT @lycold : 人口普查员对话:“请问您家里是几口人?” “是一口人” “十一口?” “不是十一口,而是一口人。” “二十一口?” “ 不是二十一口,其实一口人。” “七十一口?不会吧?” “ 不是七十一口,就是一口人!” “ 九十一口?” “ 对了,就是一口人。”      网易火星网友:法律没禁止,公民如何做都合法;法律没授权,国家机关如何做都非法。国家统计局局长马建堂称,不得拒绝或者阻碍入户人口普查登记工作。一明显是公权力的嚣张;二官僚作风导致公权对私权的肆意践踏。请记住一个英国首相威廉皮特的话:“风能进,雨能进,国王不能进。不是不配合,是这种态度实难接受。       麻辣MM :说到底为什么要入户,是官不信民。为什么民反对入户?说到底,民不信官。        @wentommy : 统计局能公布官员财产的话,人口普查员别说进我家门,住我家都行。          我给统计局提个建议:你们想进百姓家,那就客气点,可以“恳求公民们给予配合”。你现在说公民“不得拒绝入户”,只能引起公民们的反感和抵触。 网络上风起云涌的“非暴力不合作”就是明显的后果。     动辄对纳税人说“不得拒绝”、“不得放肆”,这是公仆对主人该用的口气吗???       希望我们的各级官员尽快提高素质,维护8荣8耻的声誉,不要给党和人民丢脸。       链接: 《看看日本如何进行人口普查》      MSN空间完美搬家到新浪博客!

阅读更多

建议撤销人民银行货币政策委员会

  建议撤销人民银行货币政策委员会                        卢麒元   我国货币政策可能出现了重大失误。 我们已经无法回避:我国的通货膨胀问题与货币政策存在高度的关联性;我国的人民币汇率问题与货币政策存在着高度的关联性;我国的房地产问题与货币政策存在着高度的关联性。也就是说,如果我国发生严重的经济危机,货币政策可能是主要原因之一。 然而,人民银行货币政策委员会却独立于国家财政政策管理体系,并处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监督管理范畴之外。 这是常识: 法币的铸币权是国家财政的核心权力,是国家财政职能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财政政策的延伸。就算非法币(例如美元)铸币权,也会受到国家财政的制度性约束,必须与国家财政政策相协调。美元作为美国国债的记账符号,只能是美国财政部发行国债的附属物,附属物不能脱离主体而独立。主权国家的各种货币莫不如此。货币不独立,货币政策才能相对独立,这才是美元管理的精髓。当人民币脱离国家财政约束,形成事实上的独立货币,人民币的货币政策一旦具有相当程度的独立性,将会导致国家金融管理失控。货币政策一旦失控,国家财政必然陷入混乱。古今中外,几乎所有财政混乱的导火索均为货币政策失控。正所谓:伤于金融,毁于财政。 笔者费解: 如此浅显的常识,在中国竟然不被广泛接受,并且不能得到最基本的认同。自上个世纪九十年代起,货币问题开始被神秘化,货币管理陷入了奇怪的误区。以至于我国竟然出现了存在严重逻辑错误《中国人民银行法》,特别是令人匪夷所思的《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政策委员会条例》。正是这些貌似时髦的荒谬理论与实践,将国家财政职能分解,货币政策甚至凌驾于国家财政政策之上,使代表国家经济主权的铸币权脱离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正常监督管理范畴。 我们需要对《 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政策委员会条例》(附后)进行反思。货币政策委员会的工作涉及关乎国计民生的一系列重大经济问题,其影响力远远超过了国务院的一般性常设机构。然而,该委员会却不接受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直接约束。该委员会主席甚至不需要接受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质询。美国联邦储备局主席需要定期前往国会就货币政策作出说明,并接受质询。而我国的货币政策委员会却拥有一种超然的独立性。 请注意,这种超然的独立性正是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赋予的。此权力来源于《人民银行法》第十二条。《中国人民银行法》第十二条规定:“中国人民银行设立货币政策委员会。货币政策委员会的职责、组成和工作程序,由国务院规定,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政策委员会应当在国家宏观调控、货币政策制定和调整中,发挥重要作用。” 普通国民对货币政策的本质缺乏足够的认识。 货币政策是管理货币供求的技术手段。主要包括两种方式:数量管理(货币发行量);成本管理(存贷款利息)。货币供求影响商品价格,从而成为政府间接干预市场的有效工具。过度的数量投放(所谓的量化宽松)和过度的成本宽松(所谓的实质负利率),可以刺投资和激消费需求,从而达到提高经济发展速度的效果(所谓的 GDP 快速增长)。问题在于,货币政策具有财政转移支付的特殊能力。数量和成本的双宽松,相当于货币管理者征收铸币税和货币持有税,铸币税构成货币发行者收入,货币持有税直接转变成为资产持有者补贴。货币政策从而变相履行了国家财政职能。鉴于我国国民的高储蓄率,鉴于我国储蓄主体为国有机构和普通国民,双宽松的货币政策,相当于国家大幅度增加普通国民税赋,并向货币特权拥有者进行巨额的财政补贴。这是我国经济结构扭曲的主要原因之一。 一般而言,货币政策在现行《中国人民银行法》条例内操作,不会直接涉及违法行为。但是,我国现行货币政策的的目的和效果,可能已经严重违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基本原则。 显而易见,要想彻底解决我国货币政策管理中的问题,应该撤销人民银行货币政策委员会,必须将货币政策管理重新纳入财政政策管辖范畴。同时,货币政策必须直接接受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监督管理。全国人大代表有权对货币政策提出质询。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决议对货币政策具有不容置疑的约束力。当然,仅仅撤销人民银行货币政策委员会是不够的。这里还涉及《中国人民银行法》等十分复杂的立法问题。本文无法涵括如此庞大的内容。 事实上,我国调整经济结构的难点也在这里。国民福利被货币政策间接转移之后,国民收入相对下降,导致内需增长乏力。从某种意义上讲,要想真正拉动内需,必须彻底改变现行的货币政策。 撤销人民银行货币政策管理委员会,存在着一系列的法律难题,可能需要时间。然而,调整货币政策已经是刻不容缓了。这无疑是对在职人民银行货币政策委员们的严峻考验。这也是对我国最高决策层的严峻考验。 本文的最后,笔者必须对马寅初、孙冶方等我国老一辈经济学家表示深深地敬意。他们不仅仅拥有深湛的经济学修养,而且拥有对祖国和人民深沉的热爱。他们不惜牺牲他们的自由乃至于生命,坚守他们的道德底线和学术理念。他们将如同德国的佛来堡学派一样,受到他们的祖国和人民永远的尊敬。     附件 1 : 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政策委员会 – 职责              《中国人民银行法》第十二条规定: “ 中国人民银行设立货币政策委员会。货币政策委员会的职责、组成和工作程序,由 国务院 规定,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中国人民银行 货币政策委员会应当在国家宏观调控、货币政策制定和调整中,发挥重要作用。 ”   根据 1997 年 4 月 5 日国务院发布的《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政策委员会条例》,货币政策委员会是中国人民银行制定货币政策的咨询议事机构,其职责是,在综合分析宏观经济形势的基础上,依据国家宏观调控目标,讨论货币政策的制定和调整、一定时期内的货币政策控制目标、货币政策工具的运用、有关货币政策的重要措施、货币政策与其它宏观经济政策的协调等涉及货币政策等重大事项,并提出建议。   附件 2 : 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政策委员会 – 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有助于国家货币政策的正确制定,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法的规定,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货币政策委员会是中国人民银行制定货币政策的咨询议事机构。货币政策委员会依照本条例组成。   第三条 货币政策委员会的职责是,在综合分析宏观经济形势的基础上,依据国家的宏观经济调控目标,讨论下列货币政策事项,并提出建议:    ( 一 ) 货币政策的制定、调整;    ( 二 ) 一定时期内的货币政策控制目标;    ( 三 ) 货币政策工具的运用;    ( 四 ) 有关货币政策的重要措施;    ( 五 ) 货币政策与其他宏观经济政策的协调。   第四条 货币政策委员会通过全体会议履行职责。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五条 货币政策委员会由下列单位的人员组成:中国人民银行行长;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二人;国家计划委员会副主任一人;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副主任一人;财政部副部长一人;国家外汇管理局局长;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主席;国有独资商业银行行长二人;金融专家一人。货币政策委员会组成单位的调整,由国务院决定。   第六条 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国家外汇管理局局长、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主席为货币政策委员会的当然委员。货币政策委员会其他委员人选,由中国人民银行提名或者中国人民银行商有关部门提名,报请国务院任命。   第七条 货币政策委员会设主席一人,副主席一人。主席由中国人民银行行长担任;副主席由主席指定。   第八条 货币政策委员会委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 一 ) 年龄一般在 65 周岁以下,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 二 ) 公正廉洁,忠于职守,无违法、违纪记录;    ( 三 ) 具有宏观经济、货币、银行等方面的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熟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第九条 货币政策委员会中的金融专家除应当符合本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 一 ) 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从事金融研究工作 10 年以上;    ( 二 ) 非国家公务员,并且不在任何营利性机构任职。   第十条 货币政策委员会委员中的国有独资商业银行行长以及金融专家,任期 2 年。   第十一条 货币政策委员会委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中国人民银行报请国务院免去其货币政策委员会委员职务:    ( 一 ) 本人提出书面辞职申请的;    ( 二 ) 任职期间因职务变动,已经不能代表有关单位担任货币政策委员会委员的;    ( 三 ) 不履行委员义务或者因各种原因不能胜任委员工作的。   第十二条 更换货币政策委员会委员,依照本条例第六条的规定办理。   第十三条 货币政策委员会设立秘书处,作为货币政策委员会的常设办事机构。 第三章 委员的权利与义务   第十四条 货币政策委员会委员具有同等的权利与义务。   第十五条 货币政策委员会委员为履行职责需要,享有下列权利:    ( 一 ) 了解金融货币政策方面的情况;    ( 二 ) 对货币政策委员会所讨论的问题发表意见;    ( 三 ) 向货币政策委员会就货币政策问题提出议案,并享有表决权。   第十六条 货币政策委员会委员应当出席货币政策委员会会议,并就有关货币政策事项提出意见和建议。货币政策委员会委员因特殊情况不能出席会议时,应当委托熟悉情况的有关人员作为代表携其书面意见参加会议,代表不享有表决权。   第十七条 货币政策委员会委员应当恪尽职守,不得滥用职权、徇私舞弊。   第十八条 货币政策委员会委员应当保守国家秘密、商业秘密,遵守货币政策委员会的工作制度,不得违反规定透露货币政策及有关情况。货币政策委员会委员违反规定泄露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撤销货币政策委员会委员的职务,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十九条 货币政策委员会委员在任职期内和离职以后一年内,不得公开反对已按法定程序制定的货币政策。 第四章 工作程序   第二十条 货币政策委员会实行例会制度,在每季度的第一个月份中旬召开例会。货币政策委员会主席或者 1/3 以上委员联名,可以提议召开临时会议。   第二十一条 货币政策委员会秘书处应当在货币政策委员会例会召开的 10 日前,将会议议题及有关资料送达全部委员;在会议召开时,向全部委员提供最新统计数据及有关技术分析资料。   第二十二条 货币政策委员会会议有 2/3 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货币政策委员会会议由主席主持。主席因故不能履行职务时,由副主席代为主持。   第二十三条 货币政策委员会会议应当以会议纪要的形式记录各种意见。货币政策委员会委员提出的货币政策议案,经出席会议的 2/3 以上委员表决通过,形成货币政策委员会建议书。   第二十四条 中国人民银行报请国务院批准有关年度货币供应量、利率、汇率或者其他货币政策重要事项的决定方案时,应当将货币政策委员会建议书或者会议纪要作为附件,一并报送。中国人民银行报送国务院备案的有关货币政策其他事项的决定,应当将货币政策委员建议书或者会议纪要,一并备案。   第二十五条 货币政策委员会的内部工作制度,由货币政策委员会制定。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六条 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行。   附件 3 : 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政策委员会 – 委员名单 现任委员    周小川 (货币政策委员会主席) 中国人民银行行长    尤 权   国务院副秘书长    苏 宁   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    胡晓炼   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    朱之鑫  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李 勇 财政部副部长    易  纲  国家外汇管理局局长    马建堂  国家统计局局长    刘明康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主席    尚福林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主席    吴定富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主席    蒋超良  中国银行业协会会长    周其仁   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院长    夏 斌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所长    李稻葵  清华大学中国与世界经济研究中心主任 历任委员   戴相龙、陈元、王春正、陈清泰、谢旭人、陈耀先、刘廷焕、史纪良、黄达、张志刚、张佑才、何林祥、金立群、李福祥、王雪冰、吴敬琏、马永伟、张恩照、姜建清、李扬、肖钢、李若谷、李德水、余永定、邱晓华、郭树清、张平、吴晓灵、谢伏瞻、樊纲。 MSN空间完美搬家到新浪博客!

阅读更多

CDT/CDS今日重点

【CDT月度视频】十一月之声(2024)——“一路都被撞没了,估计一圈都没了”

【年终专题】“13条生命换不来1条热搜”……2024年度“每日一语”

【年终专题】“中文互联网上的内容每年都以断崖式的速度在锐减”……2024年度404文章

更多文章总汇……

CDT专题

支持中国数字时代

蓝灯·无界计划

现在,你可以用一种新的方式对抗互联网审查:在浏览中国数字时代网站时,按下下面这个开关按钮,为全世界想要自由获取信息的人提供一个安全的“桥梁”。这个开源项目由蓝灯(lantern)提供,了解详情

CDT 新闻简报

读者投稿

漫游数字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