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媒体: 中宣部新禁令或因“十三家报社联合社论”
中国十三家发表共同社论的都市报 DR 作者 上海特约记者 曹国星 中宣部对包括北京在内的省多家都市报发出禁令,禁止交换稿件。此次整肃,据称很可能与三月份两会前中国十三家报社联手发出共同社论,呼吁户籍改革一事有关。 根据《明报》今天的报道,该新禁令要求“禁止异地负面报道;禁止报道公检法等部门负面新闻;国内新闻版和国际版新闻,禁止采用“报社通联”稿件,除本报记者稿外,突发事件均需用新华社稿。禁令于上月底发出,本月1日开始执行。 湖南、北京、广东等多家都市报记者、编辑,都证实已经收到这一新禁令。 根据《明报》报道,以北京《经济观察报》为主的内地13家都市报社,于3月1日全国两会召开前夕发表“共同社论“敦促当局加快改革“户籍制度”,事件引起高层领导人“震怒”。 而“有关部门”承命调查多时后,认为都市报社之间结盟的“报社通联”是事件的“元凶”,于是有了今次的禁令。目前收到禁令的都是各地相对有影响的都市报,未来则可能全国性铺开。 据记者了解,目前,山东北京湖南等地的部分媒体已经通知说不再向外发稿。网络上的“媒体通联群”里很多报社编辑已应报社要求退群。这些通联群里,编辑们可以交换稿件,也就是各家报纸将明日见报稿件互相交换。 “报社通联”是指除《人民日报》等官方大报外,各地市场化媒体“都市报”,由于因管制等原因,并无全国发展并购的能力与空间,因此相互签订协议,自发组成的新闻联盟,以是互通消息,交换稿件。 近年来,在重大突发事件的报道中,此类结盟发挥重大作用,机关许多报社无法第一时间派记者到外地现场,但可以透过“结盟友报”第一时间获得官方新华社通稿外的现场新闻。 由于“报社通联”之类的报社结盟的存在,当某地发生突发事件,当地媒体碍于受本地政府管制,一般不敢擅自发表该新闻,但可作为交换稿件,传给外地媒体发表。很多公共突发事件,如三聚氰胺、山西黑砖窑事件,正是通过这一渠道,在全国媒体同步刊发,产生巨大影响。 这次禁令之后,今后,若非首发报道的当地媒体,若要发布事件新闻,只能次日当地报纸发表后,才可以引用,中宣部则可以及时下达金牌,禁止外地报纸转载。 而中宣部此前则另有禁令,对引用网络转载新闻也有限制。 tags: 中国 – 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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