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模式

信力建 | 在全国开枝散叶的“广东模式”

作者: 信力建   中国改革的基本路径是深圳学香港,广东学深圳,全国学广东。在中国模式的论述语境中,广东模式是中国模式的地方样本。 中山大学肖滨教授曾如此阐述“广东模式”的历史起源:广东模式是改革开放、思想解放、精英主导、社会推动四种合力的产物。广东模式的历史定位是,从以前僵硬的国家吞噬市场和社会的一体化体系向国家、市场和社会三元结构分化、良性互动格局转型中的一种过渡形态。思想解放、改革开放是广东模式的精神内核,不断为旧体制注入新元素的制度创新是广东模式的实践品格。广东模式面临来自表层和深层的双重挑战,其未来转型取决于改革开放大业在广东和全国的深入推进。这里的“广东模式”显然不止于经济发展模式,还有政治制度、人才培养、文化理念等方面。 在刚刚闭幕的中共十八大上,新当选的七位政治局常委有三位是在广东历练过的,包括张德江、王岐山和张高丽。张德江2002—2007年曾担任中央政治局委员,广东省委书记。王岐山1997—2000年曾任广东省委常委、副省长,主管经济工作。张高丽,1984年后进入广东政坛,曾任广东省副省长兼省计委主任,深圳市委书记等职。 除此之外,在广东担任过要职,并处中央高层的,还有李长春、李鸿忠、林树森、于幼军等。李长春曾在1998-2002年任中央政治局委员、广东省委书记,后任中央政治局常委。李鸿忠,曾任广东省委常委,省政府副省长。现任中共湖北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林树森,曾任广东省委常委,广州市委书记、市长,后调任贵州省省长,现任全国政协港澳台侨委员会副主任。于幼军2000年任广东省委常委兼深圳市委副书记、市长,现任国务院南水北调办副主任。广东省,俨然成了全国、中央部门的“黄埔军校”,特别是经济方面的官员。 这是因为,广东长期以来是中国最具活力、经济最为开放的省份。现在日渐形成一种观点:经济自由需要更为开明的政治思想观念与之相匹配,这就是“广东模式”。 从经济发展层面来看,作为中国开放的先驱且拥有中国第一个特别经济区深圳的省份,广东是全国最大的省级经济体。2011年广东GDP为5.3万亿人民币(合8,186亿美元),与荷兰相当。广东毗邻香港和澳门,是中国制造业和贸易枢纽。处于沿海利好位置的广东,经济增长还得益于全球化带来的外资、技术、专业知识、管理和市场。广东的出口占全国出口总额的28%,贸易额占GDP(2011年)的91%,外国直接投资已多年位居各省前列(2011年为218亿美元,占全国总量的19%),而其中55%以上进入制造业。 自1980年代中国经济开放以来,广东庞大的制造业及合资工厂吸引了数以百万计的农民工。例如,生产iPhone及其他诸多IT产品的富士康在中国雇工超过1百万人,其中一半在深圳。 除制造业外,广东还是金融中心(主要在深圳),具有多层次资本市场,且重点扶持中小企业及创业型企业。广东还是诸如腾讯、中兴及华为等世界级高科技公司的发源地。随着金融危机后出口的放缓,广东的本地企业已设法扩大了内销,其内销占工业增加值的比例由2009年的67.6%上升至目前的70.2%。 除了得益于全球化,广东的私有化企业对地方经济增长的贡献日益增强。国有控股企业仅占到工业总产值的15%左右,始终低于全国水平,由1998年近50%的高峰降至2010年的27%。虽然全球化和私有化对广东过去二十年来令人惊叹的13.6%的GDP增速作出了贡献(全国GDP增速为10.1%),但未来经济增长的关键在于维持目前生产率的迅速提高和产业升级。 普遍的共识是,经济发展必须与政治体制改革、文化理念的先进性相结合,才可能发挥出最大的效用,也更有持久的发展力度和空间。面对在以往不想碰不愿碰不敢碰的敏感区,广东却没有绕着走、避着行,而是正视问题,并用自己的探索实践去闯出一条新路。作为先发地区的整个广东,都先期遇到了社会深刻变革所带来的种种挑战:经济主体多元、利益诉求多样、社会矛盾增多、管理难度加大。经济改革与发展“腿长”、而社会建设与管理则“腿短”。深入进行行政体制和社会管理体制改革,是改变跛足局面的迫切需要。 近年来,广东屡屡得到“尚方宝剑”,推进政治体制改革试水。广东省委书记汪洋在省第十一次代表大会作报告说:“追求幸福,是人民的权利;造福人民,是党和政府的责任。我们必须破除人民幸福是党和政府恩赐的错误认识”。这个颠覆了几十年宣传口号的豪言壮语,为广东进一步推动改革立下决心。近年来,关于政治、社会方面的改革有: 2008年9月,深圳市将工商经济类、社会福利类、公益慈善类三种社会组织列入首批“直接登记”的试点。 2009年,广州市全部114个政府部门公开2010年预算,随即因为蜂拥而至的下载浏览而“瘫痪”了。这是国内城市第一次在网络上将政府“账本”完全“晒”在了阳光下。 2009年,广东省委、省政府正式批复,同意在维持顺德区目前建制不变的前提下,除党委、纪检、监察、法院、检察院系统及需要全市统一协调管理的事务外,其他所有经济、社会、文化等方面的事务,赋予顺德区行使地级市管理权限。 广东省民政厅起草《关于进一步培育发展和规范管理社会组织的方案》,明确从2012年7月1日起,除特别规定、特殊领域外,社会组织可直接向民政部门申请成立。 陆丰市的乌坎村因村干部吞地贪污发生群体性事件,广东省委工作组不仅没有采取镇压措施,反而肯定了乌坎村群众上访事出有因,大部分诉求是合理的,并最终承认了村民的选举权,由村民一人一票民主选举出新的村委会,危机最终得以化解。 中共十八大报告提出「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继续简政放权」,此前已获国务院批覆先行先试的广东省,率先于11月26 日推出《广东省「十二五」时期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先行先试方案》,力争到2015 年成为全国行政审批项目最少、行政效率最高、行政成本最低、行政过程最透明的先行区。 文化传播方面,从90年代后,广东趁着改革的春风,逐渐主导着全国文化方向特别是传媒业的发展核心。虽然广东地区也必然受到威权体制与威权文化的影响,但是广东当地的市场文化、个人自主精神也同样比较突出,其“市场取向”特征比较凸显,其中广东南方系报刊却是全国思想最开放的新闻平台。 我在《改革为何选择南方》一文曾分析过文化重心由北向南迁移,并由此形成了中国社会新的历史格局的现象。这要追溯到宋朝,文化重心倾向于南方得到明显的增强。“靖康之难”宋室南渡之后,人才聚集于南方,在已有的物质和经济基础的支持下,南方逐渐成为当时中国文化教育的重心,北方文化由此衰微。 随着宋代以来文化重心由北向南的迁移,文化在南方获得了普遍的洗礼,在这个氛围下,素有鄙夷意味的“南蛮”之称渐渐甩开。加上后来的政治动荡和经济发展,南方人在近代时期比北方思想上、生活上要显得开明和先进。特别是改革开放以后,南方经济快速发展,对外来的新鲜事物和思想都有较早的接触和灌溉。无论是经济制度、商品贸易抑或西方思潮,都是从南方率先着陆,进而“问鼎中原”。影响从小到大,由微见著,小至家电、饮料,大至思维、言论,南方相对都比北方要开放得多。 在言论上,南方的文化软实力也是极具特色,对真理真相真知的追求不亚于北方甚至西方。如具有代表性的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受到了普遍的良好口碑,这也得益于文化重心的转移和改革开放的政策。南方报业堪称媒体人的“黄埔军校”,十多年来培养了大量优秀的媒体人员。据统计,有约200多人分散到各地担任媒体界的重要职务,他们在新的岗位上传播着新的媒体思想和普世理念,并且成为所在单位的主流思想和领军人,影响着广泛的“后来者”。如网易副总裁杨斌,腾讯网总编辑陈菊红,新浪网副总编辑孟波,酷6网副总裁、总编辑陈峰,中国网络电视台副总经理夏晓晖,21cn网总编辑曹西弘,《第一财经日报》总编辑秦朔,《阳光杂志》总编辑程益中,《博客天下》、《财经天下》周刊、《人物》杂志发行人荣波等等。南方评论的敢言特色,也影响和震荡着老气横秋的官媒,现在全国的新闻报道、评论风格也都逐渐吸取南方报业的精髓,焕发出生机和活力。 当然,广东目前还存在发展方式粗放、结构性矛盾突出、自主创新能力薄弱、环境资源承载力不足、城乡区域发展失衡、经济社会转型核心动力不足、社会民生建设滞后于经济建设等矛盾,但允许改革失败但不允许不改革,这些矛盾的存在都无碍于它冲破制度桎梏,作为一个中国未来改革和发展模式的样本走向全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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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衬衫 | 《张千帆:辛亥革命与中国宪政》演讲文字稿(完整版)

2011年,在辛亥革命推翻帝制整整一个世纪之后,中国正陷于难以自拔的官僚腐败和社会危机。武昌兵变推倒了摇摇欲坠的大清帝国,终结了数千年皇权统治,但是皇权的结束远非真正意义的共和的开始。一百年来,中国战乱频发、生灵涂炭,人民屡遭浩劫,宪政命运多舛。虽然改革开放给中国带来了三十年的相对安宁,让中国摆脱了大饥荒和“大革命”的威胁,并逐步回到了世界文明家庭之中,但是专制权力结构并没有发生本质变化。   辛亥革命百年之后,民权不张,公权必然无限膨胀,巧取豪夺、强征滥拆甚至草菅人命之事屡屡出现。改革三十年,中央放松管制,人民获得了劳动致富的机会,改善了自己的生活,但是也为各级官员腐败创造了大量资源和机会;人民的劳动成果遭到各级官员和极少数既得利益者的攫取与瓜分,人民收入的增长跟不上财政收入的增长,社会贫富差距不断拉大。改革一方面彻底瓦解了全体官民对正统意识形态的最后一点迷信,造成不可遏制的腐败、堕落、庸俗和拜金主义;另一方面则极大透支了中国的自然资源并破坏了生态环境,破坏的速度超过发展的速度,而且只要政绩体制不变,这个破坏过程就没有止境,直到危及每个人的基本生存。承载着几千年文明的中国鲜有像今天这样没有信仰、没有是非、没有道德勇气、没有自我反省和净化的能力,贪官污吏鲜有像今天这样多如牛毛,空气鲜有如此浑浊,食品鲜有如此不安全,草原和湖泊鲜有萎缩得如此之快……   如果这一切在国内不可维持下去,那么今日中国也在历史上罕有地呈现出对外扩张的趋势。这种扩张一方面体现为中国向发达国家输送廉价劳力和产品,通过“低人权优势”压榨国内工资、消耗国内资源以吸引国际投资并维持增长;另一方面则体现为利用欠发达国家和中国同样的体制弊病掠取它们的资源,借以满足国内维持增长的需要。这种掠取不仅会激起这些欠发达国家人民的反感和反抗,而且也可能将中国直接卷入和发达国家的资源争夺之中。官方在正统意识形态彻底破产之后一直在寻求可接受的替代品,但最后必然发现惟一可以利用的是国人尚剩的一点民族自尊感。加上政府长期灌输形成的扭曲历史观、台湾与少数族群聚集地区的分离主义隐患、政府控制下的国内媒体对“敏感”事件的高度选择性和误导性报道……这一切都注定国家主义意识形态在中国呈星火燎原之势;只要领土主权受到任何挑逗,民族主义情绪完全有能耐在一夜之间将1930年代的德国法西斯或日本军国主义在中国死灰复燃。今日中国在表面一片歌舞升平背后,实际上埋放着一触即发的火药。   无论是百年坎坷还是未来的凶险,都归因于奴役人民的专制。然而,专制是狡猾而顽固的,并不因革命而被打破;恰好相反,革命往往建立更强大的暴政。满清覆亡的教训在于,只有及时施行宪政改革才能避免革命的悲剧;如果执政者执迷不悟、拒绝改革,那么不仅他们自己将玩火自焚,而且整个中国社会都将陷入革命-暴政的恶性循环,中华民族将沦落到文明废弛、腐败横行、资源浩劫、环境破坏、民不聊生的地步。百年历史沧桑充分证明,只有宪政才能救中国。   要打破专制,只有依靠人民;要建立宪政,人民首先要树立自己的尊严。个人尊严是国家宪政的前提,不可想象一个奴才治国的奴隶国家能制定和施行一部人人自由的宪法。而专制的最大罪恶不仅在于践踏了人的尊严,而且在于剥夺了个人恢复自我尊严的能力,使他们自甘堕落地臣服于专制淫威之下。中国宪政的最根本的困境在于专制体制为自己的持续生存创造了最有利的人格状态,无限膨胀的公权和长期受压抑的人格形成一对互为依存的稳态。要打破专制的窠臼,首先必须唤醒普罗大众作为公民的主人意识。   有朝一日,当国人从专制奴役的噩梦中醒来,并意识到自己深陷政治腐败和道德堕落的处境,他们最终会认同以下不证自明之理:人人都有不可剥夺与不可让渡的内在尊严,国家的义务是通过宪法与法律制度尊重与保护人的尊严;对尊严的任何践踏都是不合法的,一个长期践踏尊严的政府则是一个不合法的政府。   一、专制的病症与后果   所谓“专制”,无非是号称掌握国家权力的一群人代替人民统治国家,而拒绝通过周期性选举等宪政机制对人民负责。由于统治集团的成员都是理性自利的,他们必然会利用自己掌握的权力攫取属于社会大众的公共资源。在统治者骄横淫逸的另一面,是受剥削欺凌的人民——更确切地说,臣民。专制就是一群没有政治人格的臣民和政治权力过度膨胀的统治者构成的一对共生体。统治者骑在臣民头上作威作福,唯唯诺诺的臣民则任由统治者压迫欺诈,只有在被逼到绝境、走投无路的情况下才揭竿而起。但是暴力革命只是长期压抑下的骤然发泄,不仅不能改变臣民人格,而且通常使国民性格变得更加暴戾与无耻。革命之后,新的统治者依然故我,甚至倚仗革命赋予的合法性变本加厉,对整个社会施行更加极端的暴政,直到新政权的合法性在一次次暴政中丧失殆尽。专制给社会造成的创伤无法弭平,专制传统所生成的周而复始的历史惯性也几乎无法打破。既然不能成为掌控自己命运的狮子,人民就成为被任意宰割的羔羊。   1.专制社会的病症   专制的一半是统治者的暴政,另一半则是人民的懦弱和懒惰。专制造就国民的病态人格,病态人格反过来维持和加固专制,使国家陷于不能自立、自决、自治的政治残废状态。举其大者,一个专制社会呈现出如下致命的病症。   一曰伦理低谷。专制是迄今为止使天理伦常处于低谷的制度,并以自己为楷模复制了无数无耻的臣民。为了维持自己的形象,专制政权热衷于自我吹捧,不择手段封杀批评。它不仅用强权压垮人的脊梁,将人变成在权力面前唯唯诺诺、卑躬屈膝的应声虫,为了趋利无所不为、为了避害噤若寒蝉乃至甘愿鹦鹉学舌,而且为人树立了一个无耻的样板,尤其是在他们看穿了“皇帝的新衣”之后仍然不得不用自己的谎言为它遮体,以此彻底磨灭他们的基本耻感,最终使一国之人变成将说谎和造假当作美德的小人。   二曰懦弱。专制的维系是建立在臣民的普遍恐惧基础上的,专制淫威使每个人都变成在自己的职位、待遇、名利、家庭面前畏首畏尾。专制教育体制从来压制独立思考和信仰,用一套并不高贵的谎言教唆儿童说谎,让人从小就不敢面对事实、质疑正统、坚持真理。专制者用自己炮制的“信仰”代替全体国民的信仰,而在不受质疑、养尊处优的正统信仰难以维系之后,仍然不允许国民自由信仰。在一个权力渗透到每一个角落的国家,上级永远是正确的代名词;服从命令是至高无上的美德,也是决定奖惩升贬的最高依据,即便在号称以探究真理为己任的高等学府也不例外。在严密的权力体系内,自然不存在独立思维的呼吸空间。没有独立判断,也就无所谓过错和责任;所有人都在服从更上一级的命令,即便最伤天害理的行为也因为上级旨意而显得情有可原。一群懦弱的国民本不足以担当任何责任,也不存在任何责任可以担当。   三曰激进。越是在这样的国家,激进的声音越受追捧;温和理性的主张越受冷落,即便存在也必然微弱寡助,最后淹没在嬉笑怒骂的汪洋大海之中。既然专制国家禁止自由言论,打破专制造成的万马齐喑需要承担难以预测的风险,勇气成为这个社会最稀缺的资源,勇敢(尤其是敢言)成为这个社会的首要美德,口无遮拦的勇夫就是这个社会最大的英雄。无论是左派还是右派,不激进就无法打动愤世嫉俗的民众。这一方面是因为公权缺乏制衡,无法无天、欺人太甚,社会积怨太多而长年不得排解,任何报道出来的消息都足以引发一场暴动,只不过在国家机器的强大震慑下不敢发作,因而只能借助激进的言论发泄无所不在的沉闷;另一方面,专制者的专横使所有说理都成为婆婆妈妈、与虎谋皮的纸上谈兵;哪怕分析得再头头是道,于国于民有利无害,但是最终都会因为触动既得利益的奶酪而至多博得决策者的冷笑。正因为几乎任何主张在专制社会都不可能付诸现实,人民无须面对激进主张给自己带来的风险;既然只是“说说而已”,社会变革成为少数“知识分子”的专利。不负责任的文人们乐得画饼充饥,构筑一座座虚妄的乌托邦,用激烈的文字博取人民的欢心和拥戴,而人民也乐得从中获得现实生活中得不到的心理畅快,就如同阅读武侠小说编造的虚幻故事让人们感受公平和侠义的畅快一样。革命主张与其说是治理社会病症的药方,不如说是满足社会心理的兴奋剂,而沉闷的专制社会恰恰需要打破沉闷的兴奋剂。这样,专制国家满地都是充斥幻想的革命者。   四曰轻狂。专制社会的人民往往显得过于自信、轻信乃至狂妄,不仅因为他们从小被灌输一种过于简单的善恶观,并认定它是唯一正确的真理,而且由于舆论受到严格控制、信息受到高度过滤,他们在此基础上形成的世界观过度单一,因而不需要也没有机会面临不同利益和观念之间的复杂冲撞。尤其是因为他们从来没有机会真正选择自己的统治者并根据执政业绩决定其命运,他们只能被动接受执政者自我粉饰的执政“理念”,并心满意足地认定面前的执政者就是自己的救世主,直到谎言被一次次惨痛的真相戳破;即便如此,在“敏感”信息受到高度屏蔽的环境下,多数人仍然不假思索地认同现行体制的天然合法性。   五曰好战。一个懦弱而渺小的个体往往反而尤其虚荣,并寄希望于一个强大的集体满足个人的虚荣心,而对于这个集体给自己带来的切身危险却视而不见。既然道德文明毁坏、内心一片虚空,便只有把GDP数字、航天飞机、航空母舰等外在“成就”当做惟一值得炫耀的资本。专制政府本来就不遗余力地向其臣民们灌输国家主义理想,把主权和国土奉为超越一切的至高价值;每个国民都被统治者奴役,但在接受奴役的同时又反过来把自己臆想为桀骜不驯的统治者,在主权、忠君、“爱国”这套价值体系中梦游。这套价值体系的系统灌输使他们热血沸腾,即便牺牲自己被专制极大贬值的生命也乐此不疲。专制国家的个人都很弱小,却大都是坚定的军国主义者。   六曰势利。面对权力卑躬屈膝,面对真理和良心便必然显得轻慢、冷漠、不知敬畏。独立人格缺失本来就是专制社会的常态,专制机器迟早会把独立思维从肉体上绞杀殆尽,并以此警示全体国民,让他们战战兢兢、危言危行。当权力变成可以兑换一切的通货,任何道德或法律规则都显得苍白无力。在这样的社会,信仰是偏执,原则是迂腐;只有利益才是目的,只有能兑现利益的权力才值得追逐。在赏罚分明的权力体制下,每个人都被驯服为圆滑世故的犬儒,乖乖地、理智地、昧着良心地选择顺从,整个国家成为趋炎附势的竞技场。明知有些事情于国于民不利,自己做了却也心安理得,别人问起就把自己的责任推得一干二净——“我也是没办法,上级就是这么指示的”。试问这和党卫军押送犹太人去煤气炉有什么本质区别呢?他们不也在忠实执行着“元首”的命令吗?只不过他们造成的后果可能更直观一点而已。专制机器将整个国家变成一个巨大的囚笼,拘押着在它驯化下变得彻底理性自私、只顾自己的全体囚徒。即便国家大厦将倾,也不会有人敢于站起来抵制,而只能任凭其在风雨飘摇中走向集体坍塌。   以上病症加在一起,造就了一个悲剧人格;多数国民染上了这种性格,便造就了一个悲剧民族,而民族的悲剧比个人悲剧更加深重。一个悲剧人格尚可能在惨痛的现实面前有所警醒,处于悲剧民族中的个人则不仅自己无须面对或无法改变整个民族面临的厄运,而且会在民族“强盛”的光环笼罩下走向危险的深渊。让个人正视自己、承担责任乃至改造国家是需要道德勇气的,将一切责任“外包”给遥不可及的“帝国主义”、“反华势力”则无须付出任何代价。在国家主义话语体系下,“爱国”、“维护主权”、让貌似和政府过不去的“卖国贼”闭嘴乃至消失是不怎么需要理由的;相反,一些哗众取宠的“爱国”言论很能迎合国民心理、很能发泄社会郁闷,众人甚或从针对某个弱国或弱势族群的强硬打压中找回一点做主人的快感。在不可一世的国家主义尘嚣中,每一个“爱国者”都如释重负地卸下自己的道德责任,在“抗美”、“反日”、“中国模式”的自我陶醉中寻找阿Q式的精神自慰,惟独视而不见的是自己身边此起彼伏的国内危机及其昭然若揭的制度根源,以及自己生活的这片国土在自得其乐的“发展”模式下被毁坏殆尽。   2.专制的后果   它首先会变卖这个国家的所有财富并归为己有,无论是劳动力、土地、自然资源还是水甚至空气。国家越大,可供动用的资源越多,专制统治就越稳定,人民的苦难越深重。统治集团热衷于把自己当做人民的救星、把人民的劳动成果变成自己的执政奇迹,实际上在利用国家机器攫取巨大垄断利益。   它挟持整个民族,任意征用国家财富并拿去和外国政府交换,作为捍卫自己统治地位的资本。专制政府剥夺自己的人民和换取别国的友善在本质上不仅不矛盾,而且完全可以在执政者的自我利益这一点上统一起来。卡扎菲、穆巴拉克当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反美英雄”。恰好相反,他们用自己国家的资源笼络西方政要和知识精英,和他们混得如鱼得水,并以此换取自己的统治地位。如果有朝一日走向战争,最大的障碍很可能不是人民爱好和平的愿望,而是腐败的执政者对海外家族利益的投鼠忌器。   但恰恰又是它把“爱国”时刻挂在嘴上,不遗余力地粉饰自己的“爱国”形象,用人为扭曲的历史观不断制造假想的敌人和民族危机感,让自己成为理所当然的民族守护人。在维护“主权”的大旗下,执政劣迹显得微不足道,针对政府的批评会轻而易举地被贴上“卖国”的标签,自发的维权行动被说成是“国际势力”策划的结果以及会“严重扰乱社会秩序”。   它为了维护“国家统一”、“民族团结”而实施高压族群政策,同时扭曲历史、压制真相、禁止不同族群之间的自由交流,人为制造族群矛盾、隔阂与仇恨,埋下国家分裂的重大隐患,进而以此作为维持集权专制的借口。任何专制统治者会都把民族主义当做最后一根救命稻草,并在民族主义情绪高涨中骑虎难下。   它本能地嫉妒并压制不合官方主流的学说和独立于其控制之外的组织,从而有效扼杀会取代它自己的政治和道德力量。对于宗教势力或拉拢、驯服、同化,或排挤、迫害、打压,不仅因统治者个人的恣意任性而人为制造国家敌人,而且使整个民族生存于一片信仰沙漠之中。   它禁止实质问题的自由与公开讨论,使得整个社会生活在愚昧、麻木、偏见和由此产生的危险之中。   它让社会失去理性,不仅因为它任意设置言论禁区,使民众不可能从建立在真相基础上的有意义的辩论中训练说理的习惯,而且它自己就是专横的典范。一个不讲理的政府培育了一个不讲理的民族,犬儒、势利、暴戾、权力崇拜成了社会每天呼吸的空气。   它让恶法盛行,让良法失效,让法官成为傀儡,让它自己制定的法律成为门面。专制和法治本来就互不相容,无论是个人还是集体专制都是法治的对立面;法对统治者有利就实施,不利就搁置。在一个腐败已经渗入毛细血管的社会,相对的清廉会因为阻碍腐败而被冠以“腐败”之名遭到清算。   然而,它的最大后果尚不在此,而在于泯灭了国民的自由人格,摧毁了他们的内在尊严,并使他们心怀恐惧地匍匐在它的阴影之下。在全能政府的对面,是一群无能的人民,他们的共同点在于丧失尊严和耻感。官员不以剥削欺诈人民为耻,人民不以接受奴役为耻;人民的卑贱懦弱纵容了官员的骄横无耻,官员的飞扬跋扈加固了人民的恐惧臣服。经过百年折腾和三十年“发展”之后,中华民族的道德境界已经退缩到人人为己的经济动物状态。义愤填膺地“围观”自己生活的这个世界的人,轮到自己时大多照旧乖乖按“潜规则”行事;对体制和现状牢骚满腹的人,大多又甘愿充当这台庞大机器的某个部件,为它的张狂忠实履行着自己的职责。   二、中国道德与政治人格及其缺陷   一个健全的国家是由一个个健全的个人构成的,中国的复兴首先要求重建正常的道德与政治人格。数千年来,以儒家伦理为代表的传统道德文化为凝聚中国社会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但是由于其政治人格缺失,中国一直未能完成现代公民转型。然而,传统道德非但不是建立公民人格的障碍,而且完全可以作为构造新型人格的起点。今后中国之要务就是挖掘和恢复传统道德中的永恒价值,并在吸取其他国家先进文明的基础上加以融合完善,借以完成从“小人”到“君子”、从臣民到公民的人格转化。   自人类从蒙昧时代进化到现代文明以来,人类个体逐步发育为成熟的道德与智能主体。在漫长的社会形成与发展过程中,人类从分散的家庭组成国家,并通过暴力确立了绝对统治权威。人类社会的发展伴随着人格的发育和成长,自给自足的原始人格分化为统治精英的贵族人格和与之对立的被动接受统治的奴隶人格。只是近代民主使被统治者成为统治者之后,两种极端人格才进化为温和适中的现代公民人格,从而在人类历史上第一次建立了自主、自立、自由的人类意识。公民通过自己参与制定的法律统治自己,作为权利主体承担国家义务,在纳税基础上享受公共服务,并在有权控制和监督公权力行为的制度前提下接受政府统治,从而真正成为亚里士多德意义上的既不愿奴役他人、也不接受他人奴役的“君子”。   人类社会的历史表明,人类道德与政治发展不是建立在“经济基础”之上的水到渠成的必然产物。相反,一个国家的道德与政治发展水平直接制约着其社会与经济发展,社会发展的道德、经济、政治与法治条件实际上是环环相扣的复杂共生体;经济只是其中的重要一环,对于国民的道德和政治人格发展等“上层建筑”并无决定性作用。事实上,即便同属于价值层次的道德和政治人格之间也不存在绝对的决定性关系。政治人格是道德人格的自然延伸,但是后者并不简单决定前者。中国儒家传统维持了一套相当超越的道德学说,但是在一个公权力不受控制的国家,人都是政治权力的奴隶;在至高无上的皇权面前,即便德高望重的“君子”也变成了侏儒。既然臣民和国家之间无法形成平等契约关系,民主宪政不可能在中国发芽,市场经济也无从扎根。数千年来,传统儒家人格一直面临道德自主和政治附庸之间的痛苦割裂;直到近代,道德人格最终在严重加剧的政治集权下沦丧。   1.儒家传统人格及其缺陷   在人类文明发展史上,中国对世界的最大贡献在于孔子以降的儒家学说发现并肯定了人的内在价值和尊严。经典儒家教义坚持人性善,相信每个人都有仁、义、礼、智的内在潜质。仁让人友善,义让人公正,智赋予人认识自然、社会和自己的能力,礼则是对同样具备内在尊严的他人所赋予的对等尊重。人在礼的熏陶下经过自觉修身之后,就能将这些潜质发展成为实际品性,并成长为道德成熟的“君子”。儒家君子代表了道德独立、光明正义、勇敢坚毅的高尚人格:“君子义以为上”、“和而不流,中立而不倚”;“在上位不陵下,在下位不援上,正己而不求诸人”;“得志,与民由之;不得志,独行其道。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   作为引领传统中国社会的人格表率,君子有责任通过内省不断审视自己的人格状态;如果他的为人处世不符合仁义原则,贬损了自己或他人的内在尊严,或阻碍了其内在潜质的正常发育,那么他会为自己感到羞愧。孔子之所以主张“行己有耻”,正是因为君子清醒意识到自己的人格尊严,任何有损尊严的言行最终都是对自己人格的贬损,因而自然会产生一种耻感。因为有耻感,君子必然有所不为,譬如不会放下身段去做一个“梁上君子”,否则就把自己降格为依附他人生存的寄生虫。反之,道德没有发育成熟的“小人”则看不到“人人有贵于己者”,因而也无所谓荣辱;也正是因为没有耻感,小人们为追逐外在的蝇头小利往往不择手段、无所不为。因此,孟子告诫:“人不可以无耻。无耻之耻,无耻矣。” 数千年来,儒家的君子人格及其“温、良、恭、俭、让”等美德培育了一代又一代士绅阶层,维系了传统中国的道德文明和社会基本秩序。但不能不看到的是,由于农耕时代的教育落后、文化难以普及等种种原因,儒家“君子”只是局限于人口中的极少数精英;绝大多数不识字的贫民至多只是受到礼乐乡俗的熏陶,而未能培养独立自主的道德人格。儒家据此认定,虽然人人都有成为君子的潜质,但是实际上多数人都不能成长为君子,而只能是道德不成熟的小人。君子劳心,小人劳力;“劳心者治人,劳力者治于人”,按照这套貌似顺理成章的逻辑,儒家将社会截然分层为统治者和被统治者阶级,并排除了政治民主的可能性——既然大多数人是自私短视、不能自治的小人,多数决胜的选举又会是什么结果?诚然,中国传统考试制度为社会底层提供了一定的流动机会,但是这并不能改变统治机会必然局限于极少数人的基本现实。儒家伦理强调人的道德自主,但是到了政治层面却蜕变为剥夺多数人道德自由的专制学说。   事实上,政治专制不仅剥夺了绝大多数人的尊严和人格自由发展的权利,而且也剥夺了高居统治阶层的君子自己发表意见、谏言献策的自由。“君君、臣臣”的礼制固然对君臣都规定了义务,但这种义务关系显然是不对等的,不存在强迫君上履行义务的有效机制。即使孟子提出过“闻诛一夫纣矣,未闻弑君也”的激进反叛学说,但是面对掌握国家机器的暴君,儒家依然无可奈何,只得选择“危邦不入、乱邦不居”的逃避策略。虽然个别忠臣敢于直言犯上、冒死谏君,但是在统治权力得不到有效制约的制度环境下,君子即便在位也难免出于对无限权力的恐惧而不得不限制自己的言行,不在位则更无从防止公权对个人尊严和自由的践踏,而这显然不符合君子本来无忧无惧、凛然正气的人格形象。对上,“君子”无法保证自己的权利不受皇权侵犯;对下,他们也不能保证自己不滥用权力并侵犯多数小民们的利益。   由此可见,专制剥夺人的政治自由,并让每个人都成为政治上的“小人”。儒家政治人格的缺陷不仅长期阻碍了中国社会的发展,而且为近代道德人格的堕落埋下了伏笔。   2.近代中国的人格变异   如果说儒家文明在自己的主导地位不受挑战的前提下还能显得雍容大度,那么在近代持续不断的列强打击下则显得固步自封、颛顼守旧。数千年来,儒家文明缺乏来自发达文明的实质性竞争和挑战,致使中国从来以世界文明中心自居,对周边民族一向采取居高临下的姿态,因而在面临强大西方文明时自然产生拒斥心理。清政府的屡战屡败、抵制改良不仅危及政权合法性,而且最终也让儒家文化成为落后的替罪羊。在内敛、自省的儒家文化传统遭到颠覆之后,中国社会变得愈加愤世嫉俗、怨天尤人,并把洗刷民族屈辱的希望寄托在强大的国家机器上。国家主义在儒家的政治人格中本来就时隐时现,而政治专制传统的沿续和强化最终消灭了传统道德人格,使国民沦为尊严灭失、耻感荡然、为权力玩弄于鼓掌之上的人。   中国近代历史教科书鲜明体现了国民性格的根本变异。自鸦片战争以降,中国的战败和屈辱固然是列强恃强凌弱的结果,但同样也是愚顽不化的清廷和社会保守势力一再拒绝改革的结果。然而,中国历史教材对自己的过错鲜有提及,而把全部责任推给了“帝国主义”,进而仇视这些国家的民主宪政制度。这些靠自由民主发展壮大的国家只对自己的选民负责,并不对不决定本国政府命运的外国负责,更不会对它们本无好感、鄙视有加的专制政权和臣民负责。鸦片战争部分是执迷不悟的最高统治者一再闭关锁国的结果,火烧圆明园则是由中国官兵虐杀外国使团所引发,但是一个不知反省的失败民族却对自己的所有失当视而不见。虽然现政权不需要对百年历史负责,但是为了把中国打扮成一个可怜无辜、饱受欺凌、乞求“解放”的弱国,硬是从官方教科书里抹去了不利于国家形象的历史真相,把百年历史打扮成一部“可歌可泣”、“前仆后继的英勇奋斗”史;执政者出于自己的需要将清政府简单描绘为对外腐败无能、丧权辱国,不断将禁烟等对外策略之争升格为“爱国”与“卖国”的路线之争,夸大中国的外交失败并抹杀自民国以来的外交成就,利用民族虚荣心兜售军国主义历史观,煽动敌视西方的民族情绪以维持自己对民主宪政的抵制。中国人时常抗议日本历史教科书否认“南京大屠杀”的真相,却不知自己的历史教科书问题比日本严重多少倍。中国近代史教科书没有摆脱过政治干预,是一部为了政治目的挑挑拣拣、乔装打扮、自我炫耀、逃避责任的伪史。   孔子曰:“夫人必自侮,然后人侮之;家必自毁,而后人毁之;国必自伐,而后人伐之。”中国之所以一百多年来被动挨打,根本原因在于传统政治人格缺陷极大束缚了国民素质的自由发展。一群政治上的奴隶是不会受人尊重的,也不可能以相互尊重的方式平等待人,更不可能保护本来就不属于他们的国土和主权,而造成奴役状态的根源显然不在于“帝国主义”,甚至不在于奴役他们的某个特定政府,而最终在于他们自己,因为是他们接受并维持了国家对自己的奴役。要让中国真正在世界上站起来,成为一个受人尊敬的文明大国,中国人首先要站起来并成为自由的文明人。中国的强盛固然依赖于经济、工业与科技的发达,固然要学习借鉴西方的先进政治与法律制度,但是最根本的还在于国民人格本身的建设与完善,而儒家道德人格所内含的自重、自省、自强能力本来是足以完成这一使命的。   1894年甲午战争,日本一夜之间全歼苦心经营多年的北洋水师;中国朝野震惊之余,却不仅没有产生狭隘的民族仇恨,而且掀起了一股学习日本政治与法治文明的留日潮。放在今天,这简直是不可思议的奇迹。1915~1916年,皇权的消失使得儒家正统失去了政治庇护,新文化运动开始全面反思和攻击传统道德,却不幸犯了矫枉过正的错误。新文化运动虽然旨在清算传统人格欠账,但是过分夸大了传统道德和礼仪制度的缺陷,抛弃了儒家伦理体系的内在精华,致使中华文明不能立足于自身固有的道德资源而完成复兴大业。作为当时的“愤青”作家代表,鲁迅只是因为其左翼立场受现政权认同才获得如日中天的影响;虽然其强烈的批判意识对于当代社会仍有意义,也是他今天继续受青年追捧的原因,但是他鼓吹的“礼教吃人”只不过是以极尽夸张的方式把全部过错归咎于“传统”而已。在抛弃个人反躬自省和自我担当之后,新文化运动的激进倾向开启了一个令人不安的狂躁时代。一旦儒家传统遭到全盘否定,国民的道德人格也将随之发生根本的变异;把皇帝小儿赶下台容易,但是崇拜权力的政治人格不仅没有丝毫改变,却在道德人格灭失之后把一个比皇帝强大得多的独裁者请进来。   好景果然不长,巴黎和会对中国阴差阳错的背叛一夜之间点燃了赵家楼的大火,长期积压在国人心头的愤懑和戾气终于在民族主义找到爆发口,和仇视西方既有秩序的马克思主义一拍即合。五四运动之后,在新生苏维埃政权的积极撮合下,中国很快从无政府主义的极端走向极权主义极端,“三民主义”、共产主义先后替代儒家教义成为国家正统。一个没有政治人格的国家自然无法抵御专制主义政治思想的变种入侵,而政治专制的确立和强化最终戕杀了中国的道德人格。所谓的“爱国主义”实际上建立在个体人格空壳化的基础上,至高无上的“国家”幻影吞噬了作为道德主体的个人,使每个人成为一颗没有独立价值、没有内在尊严、只能寄生于国家威权之下因而国家可以随意处置的尘埃。在个人自身失去存在价值和道德常识之后,中国便向“革命”、造反、杀戮等大规模摧毁性变革敞开大门,直至国民心甘情愿地听从“大救星”的命令相互残害。一个在政治上愚昧幼稚的民族必然是一个悲剧民族,无数人用生命和血汗为自己的愚昧、堕落付出代价。   中国百年的最大失败在于未能从根本上反思失败的终极原因和教训,让整个民族徘徊于牢骚悱恻的小人情怀之中。“革命”学说把一切罪恶都推给“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一切“反革命势力”,惟独自己才是一贯正确的先进力量,因而可以采取一切手段消灭革命的障碍。在这套“学说”之下,每个人都因为接受“先进”思想而变成可以无所不为的上帝,不论什么伤天害理的行为都可以获得正当理由;任何人和自己过不去都是“进步”的障碍、民族的敌人、国家的罪犯,必欲除之而后快。究其实质,这些形形色色的“革命”学说不过是个人或集团暴力夺取国家权力的挡箭牌,假借种种“思想”、“理论”、“主义”将自己膨胀的私欲包装起来。它们充分调度人的贪婪、狂妄和恐惧,彻底解脱了人对自己和他人的内在责任感,将人都变成除了权力之外没有敬畏的造反派。   革命人格和传统道德人格是格格不入的。革命者认定自己是绝对正确的上帝,人民实际上是觉悟不高、能力有限、“不明真相的群众”,对手则是十恶不赦、必须从肉体上消灭的敌人。在革命者眼里,“反动派”只是社会进步的障碍而已;他们岂止是没有内在价值与尊严,他们简直就只剩下内在的邪恶;无足轻重的灰尘不过没有价值而已,但是“反革命”注定只能作恶,因而消灭他们不仅为全人类消除了祸患,对他们自己也是一种释罪和解脱。当然,“一切反动派都不会自行退出历史舞台”,因而只有通过先进力量掌握的暴力机器才能摧毁之。在革命的血雨腥风中,在赤裸裸的暴力面前,只剩下个别人的淫威,普通人的尊严和耻感荡然无存,解放者成为压迫者。   3.权力体系下的人格堕落   在一个权力压倒一切的国家,道德堕落是迟早发生的。这是因为权力本来就和道德无关,掌握权力——尤其是通过暴力夺取的权力——的事实本身不等于善恶或对错。但是一旦权力成为一种社会通货,不仅可以换取金钱、文凭、荣誉,而且成为权力本身的正当性来源,社会就丧失了基本是非观念。在这种情况下,权力成为真理的代名词。但是权力对是非的垄断又是徒劳的,不仅因为人们内心的是非判断不可能和权力的绝对命令保持一致,而且因为权力本身就是高度流动、变化莫测的;昨天还坐在市委书记的高位上“反腐倡廉”,明天可能就变成囚笼里的贪官。这样必然造成是非观念的混乱乃至丧失,仅剩下无所不在的权力和金钱崇拜。   马克思的最大错误不仅在于没有充分认识到人的意识对物质的决定性反作用,而且在“存在决定意识”的框架下,通过把活生生的人绑在生产力-生产关系的经济发展“铁律”上,使人完全物化并丧失道德主体性和进取心。这套“唯物”至上的理论夸大经济体制的作用,让只是人类活动一部分的“经济”吞噬了整个人,把人看成是无法超越经济利益的动物,把道德等“意识形态”作为完全寄生于“经济基础”之上的附庸。其认为,“公平竞争”只是资产阶级主流学者编造的一个神话,勤劳致富只是剥削者自欺欺人的谎言或被剥削者自我安慰的梦想。在经济“规律”面前,体制承担了一切;什么美德都显得虚伪,什么罪恶都变得情有可原。穷人可以因为穷而偷盗,女人可以因为穷而卖淫,甚至“每一个毛孔都滴着血”的资本家也可以怪“万恶”的资本主义制度造就了他们的贪婪……既然什么都是生产力发展的必然结果,什么都可以怪罪阻碍生产力发展的制度,个人还有什么不可以做的呢?如果中国之所以少民主,不是因为中国人自己的懒惰和懦弱,而是因为GDP还没有达到某个神秘的“拐点”,个人对于推动国家的政治进步又能做什么?一旦变成决定一切和解释一切的“真理”,马克思主义只能成为堕落的借口;它的兴盛充满暴力,它的衰落也将留下一个纸醉金迷、物欲横流的社会。   在体制成为一切罪恶的替罪羊之后,“砸碎万恶的旧世界”自然就成为马克思主义的革命纲领,似乎改变体制就能拯救一切。然而,当《共产党宣言》断言“无产者失去的只是锁链,他将赢得整个世界”的时候,它忘记了每个“无产者”至少是有生命的。在道德上,让“无产阶级”冒死用暴力消灭“资产阶级”的生命是不正当的;任何高尚的目的都不可能使这种不正当手段正当化,因为它要摧毁的正是人最基本的价值。暴力革命的鼓吹者无视一个基本常识,那就是任何体制或集体行为都不可能对个人的不道德行为负责;最终,实际上可以自由选择的个人要对自己选择的行为负责。事实上,在任何经济体制下,个人道德都有相当自由的发挥空间;即便在高压政治下,个人仍然享有内在的灵魂或思想自由。为什么一个资本家不可能有一点怜悯或慷慨,或每一个“无产者”都一定那么“大公无私”?为什么资本家知道自己的“丧钟”迟早会敲响,还会傻乎乎地等死,而不会和“无产者”谈判并共同建立一种更为人性化的私有制和市场秩序?为什么两千多年前雅典、罗马在奴隶制就能实行民主,几百年前英国、美国在农业社会就能实现共和,而已经进入“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中国却不能让人民实质性地当家作主……   中国历史证明,理论与实践的因果关系有时恰好相反;马克思从来未能预言中国政治与经济的发展轨迹,而全体中国人却不偏不倚地落入“生产者”和“消费者”的马克思主义范畴陷阱之中。先是经历了马列主义“科学”理论的去信仰化洗礼,之后又经历了马列“信仰”本身的崩溃,今日中国整个民族或为利益所诱、或为生存所逼,每个人似乎都在经济高速“发展”的当口不可理喻地走到了末世边缘;农村的孩子从小看不到明天的希望,城里的孩子从小学就开始准备高考的马拉松竞赛……无人有闲暇把自己的道德修养当回事,国家前途更是屈指可数的几个落魄文人才津津乐道的话题。道德人格已被摧毁殆尽、政治人格没有成型并在长期专制教育下畸形发育。   经过革命与暴政的反复历练,中国已经进入了一个没有忏悔、没有反省、没有耻感、没有操守的时代。当代“五毛”现象就是一个例子,他们将自己的人格贬值到几个小钱。绝大多数中国“左派”之所以“左”,也不是因为不知道过去几十年发生的事情,而是在既有的意识形态话语体系下为自己利益最大化的理性定位。西方的“左派”立场未必正确,但是至少操守应该肯定,因为他们是敢于批评政府和舆论主流的少数派。中国的“左派”恰好相反,他们中的青年或是一群被国家主义历史教育彻底洗脑的“愤青”,其老于世故的一辈则多是利用在权力控制下严重失真的历史观和社会舆论,觊觎用政治安全的“主流”话语向权力体制邀功请赏的人,投机取巧,或假借“爱国”之名哗众取宠,或搬弄国外左翼批判学派的一点“最新理论”。对于一个将自身人格完全寄托于“国家”的学者群体,国家主义是其最自然也最“有利”的思想出路。如果逆境中的民主宪政思想因舆论管制而不足以抗衡“左翼”煽风点火和市民激进情绪,那么国家极易重蹈覆辙,甚至上演德国和日本的法西斯主义悲剧。   究其实质,国家主义是尚未完成公民道德建构而首先诉诸于政治国家建构的头脚倒置。在历史教育的长期扭曲和对“敏感”舆论的严格控制下,国民很容易将假想的“国际势力”作为出气口,以至任何周边领土主权纠纷都可能掀起新一轮国家主义狂潮。其实政府官员是中国当今社会最“西化”的群体之一。他们不仅和西方接触最频繁,成天在发达国家访问“考察”,而且多有子女在海外工作求学,或在海外银行存有巨款,因而惧怕得罪西方政府;这个庞大的既得利益集团理应是中国“和平崛起”的最大保护伞,灌输军国主义实际上是自掘坟墓。然而,人的理性是受限制的;政府长期灌输的“爱国主义”教育已经把它自己放在激进情绪的火山口上。国家主义本来是出于政府合法性的需要,却可能成为颠覆政权合法性的由头;不遗余力的“爱国”鼓噪可能将把不可一世的国家带到毁灭的边缘。   当然,如果说中国“崛起”激化的国际矛盾还有待时日,那么国内矛盾早已层出不穷、应接不暇;如今不用生活在中国,只要上网浏览就能略知梗概,无须赘述。这些事件因公权完全失控而造成的权力极度滥用引起,在一个政治人格缺失、道德人格毁坏的国家本来十分正常。每天网上头版是人命关天的大事,更多巧取豪夺、侵占民利但不出人命的事情则悄然进行而不受关注。事实上,官员和百姓每天都被众多新鲜事件包围着,早已疲惫并“适应”了不太平的生存环境;久而久之,甚至丧失了道德判断的基本常识。当一个民族泯灭了是非观念和基本耻感,那么无论发生什么惊天动地的事情都不再稀罕。   三、中国道德人格的复兴与重建   要让饱经革命、暴政、“运动”、“发展”之苦的中国社会回归理智与常态,国民首先必须恢复基本道德常识和耻感:搜刮民脂民膏和偷盗一样是可耻的,为自肥或“三公”挥霍而盗用公共财政是可耻的,为了自己的政绩而盲目“发展”、耗费资源、污染环境是可耻的,大权在握却未能使一方百姓“老有所终,幼有所长,鳏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是可耻的,治理不善而不让别人批评是可耻的,垄断新闻机器是可耻的,靠选举舞弊和组织操控维持自己的地位是可耻的;人民之间互不体恤、相互“投毒”是可耻的,受到欺凌只知道低三下四“上访”是可耻的,宪法赋予了民主权利而自己却不知珍惜是可耻的;违心说假话是可耻的,媒体不敢报道真相是可耻的;学者不能仗义执言是可耻的,为了讨好掌权者而用偏激言论误国误民更是可耻的……   要恢复耻感,人民必须意识到自己的内在价值和尊严,不再把自己当做权力、利益、欲望、恐惧驱使的对象,不再把自己降格为不能决定自己命运的浮尘,不再唯唯诺诺地甘当权力的奴隶,不再做专制机器上的一颗“永不生锈的螺丝钉”。惟其如此,中国才能远离堕落、远离耻辱、远离恐惧、远离暴虐、远离疯狂、远离懦弱、远离幼稚、远离渺小、远离悲剧、远离危机……要让中国在世界上站起来,中国人首先自己要站起来,恢复自己的道德常识,做一个有尊严的大写的“人”。   1.传统道德人格的复兴   中国的复兴需要新的道德,但是中国道德人格的重建并非在一片历史沙漠上展开,而完全可以借助传统儒家的道德资源。维系中华文明数千年的儒家文化非但不是宪政的障碍,而且本身就是宪政的一种形式,只不过其中的政治专制主义和道德教条主义因素与现代宪政文明格格不入,因而有必要进行适当甄别和扬弃。尤其是在现代教育普及的大背景下,儒家不能再坚持天赋德性仅为少数“君子”垄断、大多数百姓则只能停留在道德发育不成熟的“小人”阶段。平等早已是当今社会普遍接受的理念,教育平等是受宪法保护的基本权利;一个大致公平的教育环境使每个人都有平等机会成为“君子”,也就是合格的现代公民,因而也都有权获得参与政治的平等机会。在摒除政治集权和道德专制之后,儒家的尊严学说将为中国道德人格的重建奠定思想基础。   儒家相信,“天生德于予”,“万物皆备于我矣”。究其根本,儒家伦理旨在唤醒人的内在尊严,进而使人获得道德自主和自律的能力。既然上天赐予人以道德、智慧、健康、勇气等各种禀赋,人理应自珍自重、自强不息,而不能自暴自弃,甘愿做他人或自身欲望的奴隶。我有聪慧的大脑,足以理性认知与面对世界上的人和事,并作出自己的独立判断,自然轮不到政府对我指手画脚;我有正常的道德,自然不会萌生倚强凌弱、假公济私乃至杀人越货的邪念;我有勤劳的双手、健康的体魄,自然用不着乞讨嗟来之食,更不屑出卖自己的灵魂,为五斗米向权力折腰;我有足够的自信和勇气,坦荡做人、平心处事、直率说话,而用不着战战兢兢、唯唯诺诺、低声下气,或在自己犯错的情况下文过饰非甚至虚报瞒报,而应当勇于诚实反省并承担自己的责任。既然具备了这些得天独厚的禀赋,人就应该像孟子说得那样,“居天下之广居,立天下之正位,行天下之大道”,做一个顶天立地的“大丈夫”。 当然,儒家对内在尊严的自我意识不是让每个人把自己想象为无所不能的上帝。恰好相反,人的尊严一部分正体现于对自身局限的认知能力和对他人尊严的平等尊重。人贵有良知良能,但是未必凡事都能保证符合自己的真性;如果未能将自己的良知良能发展到出类拔萃,就更应该反思自己、奋发进取:“不患无位,患所以立”;“仁者如射,射者正己而后发,发而不中,不怨胜己者,反求诸己而已”。作为理智的动物,人只要敢于面对自己就能看到自己的弱点和局限,因而需要不断反省自己的言行;一旦发现所作所为对不起自己的天赋禀性,就应该感到愧疚并幡然改过,进而完善自己的德性。因此,君子的第一美德是诚实:“反身而诚,乐莫大焉。”对人诚,首先要对己诚;自己骗得了别人,却永远骗不了自己,除非选择消极逃避,拒绝面对自己的灵魂。如果一个人连自己都能骗,那还有谁不能骗?儒家最看不起口是心非、表里不一的“伪君子”,因为虚伪不仅让人打肿脸充胖子,造成表面繁荣的假象,而且会形成逃避现实的习惯,而人的终极逃避是自我;一旦人开始否定自己的内在价值和尊严,拒绝对照自己的应然和现实,那么不仅会失去进取的方向和动力,而且会把自己的一切过错和无能归咎于“帝国主义”、“反华势力”、“社会发展阶段”、“体制问题”、“上级指示”等外在因素,最终堕落为怨天尤人、不思进取的人。如果不能脚踏实地、面对真实的自我,那么难免“失之毫厘、谬之千里”,所有其余的美德——无论是才华、雄辩还是勤奋——都只能让人在错误的方向上越走越远。   人的良知良能也让每个人都看到并承认,他人也和自己一样具备作为人的内在价值和尊严;在要求他人尊重自己之前,自己首先要尊重他人。即便做不到“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也至少做到“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别人对自己轻慢,首先要反思自己。自己理亏,则童叟无欺、退而正己;确定自己无过,而后才能和别人论理,如此才可能获得夫子“虽千万人,吾往矣”的道德气概。既然自己和他人都有平等的内在尊严,公正界定自己和他人的权利边线就显得尤其重要;对于一个自立自主的君子来说,侵占属于别人的利益显然是一种耻辱,尤其在自己明知的情况下,和偷盗无异。在经济和社会交往过程中,凡事在原则上都应征求他人的知情同意,合作必须建立在各方自愿基础上,而不得通过任何强迫或暴力手段巧取豪夺;如果发生了协调不了的矛盾,也要通过一个公正透明的程序得出让各方信服的解决方案。   如果自己“内省不疚”,那么一个现代社会的君子也会理直气壮地为了自己的正当权利而斗争。人的内在尊严当然不仅意味着人是传统的义务主体,一个只知默默奉献的人只是没有自我意识的奴隶;人格尊严首先体现于人的权利意识,而国家宪法和法律的存在目的正在于保护每个人的正当权利。事实上,人不仅和其他人争权利,更要向政府争取属于自己的权利;对政府违法的纵容不仅是懦弱的表现,而且也助长了官员贬损他人和自己人格的恶习。   在犬儒盛行、物欲泛滥、世风日下的大环境下,今日中国迫切需要重建自觉、自律、自强、自主的道德人格。儒家的人格尊严学说不仅为道德人格的重建奠定了本体基础,而且对于纠正当前盛行的权力崇拜人格、指导国民的当代道德生活也将发挥有益的作用。   2.当代道德人格的重建   儒家尊严学说不是曲高和寡的理论说教,而是可以直接指导现代生活的实用规范。在儒家伦理经过改造后,即便一位默默无闻、自食其力的农民也完全可以成为儒家意义上的“君子”,位高权重的官员则反而更容易在权力体制的腐蚀下变成寡廉鲜耻的“小人”。如今中国之所以发生这么多事情,归根结底是中国人没有把自己的同胞当人看,也没有把自己的尊严当回事。   如果你是一个以种地为生的农民,你首先要问自己:有没有做亏心事?你种的蔬菜水果有没有注射激素或喷洒过量农药?养的猪有没有注射过瘦肉精?粮食有没有经过有害处理?虽然这个国家的政策仍然在歧视你,你也不能任由自己唯利是图的行为危害其他人的生命和健康,因为那是在殃及无辜。维护自己利益的正当方式是通过改变现有的法律和政策,让你作为这个国家的公民也能平等分享发展的收益;而要改变制度,从基层选举开始,从关注自己的那张选票开始。如果你的地被征、房子被拆,也不要匆忙跑去“上访”,不仅因为低三下四求人有辱你的人格,而且漫漫上访路途凶险而收获甚微;作为十几亿人的一份子,你难以受到中央领导的关注,也不应该将自己的命运完全交给他人。你不能不问:是谁征了你的地、拆了你的房?为什么村委会没有维护你的权利?征地补偿款究竟到了谁的腰包?为什么县乡政府敢拆你的房子?宪法规定他们对基层人大负责,为什么征地过程中从来没有看到人大代表的踪影?人大和村委会选举的时候,你自己在哪里?你很快会发现,与其上访,不如把希望寄托在一个对你更加负责的村委会和有效监督地方官员的人大身上。   如果你是一个街头小贩,城管来找你麻烦,你该如何应对?如果你卖的食品存在质量问题,或用了问题猪肉,或用了“地沟油”,或用了有害的食品添加剂,那么遭到查处罚没是咎由自取;自己做了亏心事,只能甘愿受罚。但是如果你卖的是没有任何问题的健康食品,那么你应该站起来用法律维护自己的权利。作为一个有尊严的公民,你在不损害他人利益的前提下享有合法谋生的自由;如果你的正当权利受到政府限制,那么无非是以下两种情况之一:或者是政府行为根本无法可依,或者是政府依据的法本身就是一部侵犯公民宪法权利的恶法。如果城管行为本身违法,可以和他对簿公堂;如果城管搬出一部恶法作为挡箭牌,也可以通过不同渠道挑战恶法的合理性。你可以要求法官拒绝参照或适用恶法,可以联名上书国家机构审查恶法的合法性,更可以通过媒体揭露恶法对你和其他小贩的无理限制。   如果你是一个法官或法律学者,那么你要问自己:我是否对得起自己的职业,为这个国家的制度进步尽过一点力?农民、小贩和一切弱势群体要理性维护他们作为人的权利,只有通过有效的制度。制度不立,则必然民智不开;那样农民就只能为这个国家输送有毒食品,小贩遭遇城管只能持刀维权,被拆迁户只能自焚或上访……如果接到此类案件,你为他们争取过吗?干预司法的上级命令下来,你抵制过吗?宪法不能进入诉讼程序,就如同一张废纸;作为学者,你呼吁过吗?禁止司法适用宪法的一系列倒行逆施出台,你反对过吗?诚然,知识和行动是分开的两个环节,学者首先要把学术做好,但是即便把“为民请命”的中国传统放在一边,学者对于制度现状仍然要比普通百姓承担更多的责任。如果连相对独立的学者都集体噤声,那又如何让百姓用制度维权?   如果你是一个官员或公务员,那么你不能忘记问自己:自己的贡献是否与自己的地位和待遇相称?“彼君子兮,不素餐兮”。在“君轻民贵”、“民为邦本”的民本主义传统下,做官从来不只是一种享受,而更是一份责任。做官不是不能得好处,在中国的制度环境下也很难不让官员得好处,但是如果并没有对这个国家作出那么大的贡献,地方没有治理得那么出色,百姓的生活还不是那么幸福,能否适可而止、少拿一点?让人民多分一点?“邦无道,富且贵焉,耻也”。如果两千多年前古人就能做到“日三省吾身”、“以道事君,不可则止”,为什么今天的官员反而不能呢?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尊严,官员自然也不例外;甚至贪官也有良知良能,只不过他用行为背叛了自己的尊严而已。官员的尊严显然不是体现于在人民面前耀武扬威、作威作福,而是在上级面前依法办事、不卑不亢。但是在严格的自上而下集团体制之下,各级官员在上级面前逢迎拍马、唯唯诺诺、低三下四,则是丧失了中国传统士大夫“君有过则谏,反复之而不听则去”的人格和气魄。   中国人的尊严重建总要有一个起点;其实,只要每个人多在乎一点自己做人的尊严,建立一个尊严社会并非难事。尤其不要忘记,中国儒家传统是一门“为己之学”;数千年儒家文化的全部教诲可以归结为一句话:关注你自己,做对得起你自己的事情。做一个好人固然是对别人好,但首先是对自己好;一个坏人做的坏事损人利己,但其实损害最大的还是自己。贪官盗窃国库而不被发现,固然肥了自己、亏了纳税人;农民生产和销售有毒食量,固然降低了自己的成本而损害了国民健康;学者靠出卖灵魂歌功颂德、助纣为虐,自己名利双全却污染了一国的风气……但他们付出的代价是用自己的言行把自己变成贪官、奸商和御用文人。感冒了知道要看病吃药,为了看上去年轻而染发美容,哪怕是自己种的花草也懂得悉心爱护,为什么自己的灵魂堕落却不但不知拯救,反而沾沾自喜、乐此不疲呢?仿佛身体是自己的,容貌是自己的,甚至权力、财产、房子、花草等身外之物也是自己的,惟独灵魂不是自己的。用孟子的话说:“岂爱身不若桐梓哉?弗思甚也!”孟子给每个人提出了一个值得思索的问题:究竟什么是自我?什么才是真正对自己“好”?什么才是值得自己追求的生活?毕竟,人生只此一次,一个没有经过思考的人生是不值得过的。   四、中国政治人格之建构   辛亥革命本来是要通过推翻专制、建立共和来提升中国的国格和人格,但是暴力革命不仅没有建立现代民主共和的政治人格,而且最终摧毁了传统道德人格。时至今日,政治制度的落后依然是全体中国人的共同耻辱,是中国不受世界尊重的根源。不要以为自己和制度没有直接关系,以为自己至多只是一个无能为力的制度受害者。要摆脱专制的奴役,体制内的支持固然值得争取,但是权力使人腐败,权力垄断下的巨大利益诱惑泯灭了官僚集团多数人的良知,除非他们在民众觉醒后的强大压力下被迫放弃部分权力和利益。归根结底,国人必须在恢复道德尊严的基础上建立自己的政治人格,做一个合格的现代公民,并在此前提下构建民主宪政国家。   1.建构公民人格,再造社会契约   现代公民和专制臣民的根本区别在于政治人格。专制臣民缺乏政治人格,因而只能被动接受政府统治,甘愿在政治上做他人的奴隶;现代公民则出于对自己的内在价值和尊严的深切意识,坚持自己在经济、社会、政治等各个领域的人格独立,只接受自己参与形成的普遍法律的统治,因而主动参与国家政治过程,并影响国家机构及法律政策的形成。在从威权专制向民主宪政的转变过程中,人民首先必须从政治上被动消极的臣民转变为积极主动的公民。宪政转变的出发点是公民之间经过广泛协商,就承认和尊重每个人的内在尊严达成普遍共识,在此基础上就国家的重建订立基本契约,确定国家的性质、形式与权限,并制定一部真正意义的宪法。建立宪政国家意味着公民将自己置于法律之下,每个人都有义务守法并尊重他人的基本尊严;国家则只能通过法律才能限制公民自由,任何违法行为都不具备效力和正当性。某些基本权利触及公民尊严的核心,或对于维护民主宪政体制至关重要,因而即便通过程序正当的法律也不得加以限制。   概言之,中国社会的新契约具备以下四个方面的基本特征:自由、民主、法治、联邦。作为现代宪政的基本原则,它们是任何民主国家宪法都不可缺少的,构成了现代宪政国家的基本“国体”。国家的目的在于保护人民的自由、幸福、生命、财产等一系列基本权利,国家的性质是民主共和,治国的基本方略是法治与分权制衡,国家结构则是以联邦为范式的中央与地方各司其职的合理分治。   首先,宪政国家是自由国体。全民立宪的目的在于有效维护每一个人的内在尊严,而保护尊严意味着国家有义务尊重以下基本权利。一是思想与言论(包括新闻、集会与结社)自由。民主的真谛是公民的意志决定国家意志,而不是反过来;公民意志必须在保证自由思考、表达、辩论并接受不同信息的环境中形成,任何政府强加的意见都是非法和无效的。任何人或组织都没有权力假定自己的意见一贯正确,更没有权力为了实现自认为正确的主张而使用暴力。正是为了保证多数人意志的自由形成,政府的首要功能在于反暴力。只有当某种主张确实会产生迫在眉睫的危险,以致来不及进行有意义的讨论,政府才能以暴制暴;只要还有时间进行讨论,那么探索真理、澄清错误的最有效方式是更多的辩论,而不是政府压制和专断。归根结底,既然“人民的眼睛是雪亮的”,人民自有能力判断什么是正确、什么是错误的主张,因而从来没有理由压制正常的社会辩论。不论政府或社会多数人认为某种言论正确还是错误、有利还是有害,只要不鼓吹、教唆或怂恿通过暴力手段实现目的,就应该被允许自由发表和交流;如果某些言论可能产生现实危害,那么自有正确的言论与之抗衡,而作为最终的评判者,多数人会在知情基础上作出理智的判断,少数政府精英并不比多数平民百姓更正确。   二是宗教信仰与活动自由。宗教信仰是人类最内在的思维活动,也是政府不得触及的人格尊严的核心。宗教信仰对于凝聚一个民族的道德勇气、净化心灵、鼓励行善和控制私欲发挥重要作用,宗教自由对于民族的秩序、团结、安定和活力至关重要。在历史上,基督教首先奠定了西方社会的政教分离和分权体制:“将属于凯撒的还给凯撒,属于上帝的还给上帝。”世俗国家不能垄断一切,至少不能垄断评价自己的道德标准;在信仰领域,没有国家的立足之地。国家不得扶持、帮助任何特定教派,更不能压制、打击和干预宗教活动。既然公民是有尊严的存在,政府应该信任绝大多数信教者不会信仰危害社会的教义,不得判断信仰本身正确与否。对于少数教唆、组织、宣扬犯罪活动的教派,完全可以依法制裁他们的行为与活动,而无须针对信仰本身。   三是一般自由权保障。在民主宪政国家,公民的尊严受到保障,绝大多数公民也会尊重法律,不会滥用自己的自由损害他人和社会。因此,自由是原则,限制是例外,法律不得没有必要地限制人民自由;法律限制必须是为了实现公共利益的正当目的,为此而限制,手段必须是必要的,并和此正当目的成比例。刑事拘留是对人身自由的严重限制,只有对严重侵犯他人权利或公共利益的行为才能施加此类限制。刑事审判必须保证程序正当,并在原则上实行公开审判;犯罪嫌疑人获得律师辩护的权利应得到实质性保障,严格禁止刑讯逼供。   四是财产权保障。财产权是人格独立的制度保障,也是个人尊严的外在延伸。中国过去几十年历史证明,私有财产及其保障的缺失将造成严重的社会贫困和动乱。为了避免平均主义和产权虚置带来的恶果,财产权在原则上应该私有,但是其使用可以为了公共利益而受到规制。作为财产权的重要组成部分,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应尽可能赋予个人;国家应实现“耕者有其田”,赋予土地使用者以实质性的所有权。土地用途转换在原则上通过当事人之间的交易完成,不必经过政府征收,政府可以通过审批保护耕地等重要稀缺资源。如果政府为了实现重要的公共利益而需要土地,首先必须尽量和土地所有者、使用者协商谈判并达成协议;只有在协商失败后不得已的情况下,才能征收土地等财产,并按公平市价给予公正补偿。   五是平等权保障。机会平等是人格尊严的必然要求,也是公平竞争和社会活力的必要保障。法律必须对所有处境类似的人群给予类似待遇,不得基于性别、族群、年龄、财富、教育程度、健康状态等不相关因素区别对待不同人群。由于尊严意识和公民道德有赖良好的教育制度,教育机会平等尤其重要;作为民族的希望,青少年只有在教育平等的环境下才能成长为民主社会的合格公民。在孔子“有教无类”的伟大理念影响下,中国教育原来在世界上处于领先地位,相对公平的考试制度也促进了中国社会的阶层流动。今天,教育却成了众人诟病、问题最大的领域,教育歧视无所不在;不仅中小学义务教育存在巨大城乡差别,而且大学招生和考试的地域歧视十分严重。要打破教育歧视、赋予全体公民平等教育和成长机会,国家有义务通过财政拨款保障基础教育水平的地域平等,包括城乡生均教育开支大致均等,并废除一切教育歧视,实现完全的教育机会平等。   其次,宪政国家是民主国体,因而要求自由、普遍、平等、直接的选举。民主不只是选举,但是离不开选举。民主的实质是让人民通过选举组建政府、统治自己,任何货真价实的民主国家都必须让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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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季冰:“中国模式”与下个十年的改革

陈季冰:“中国模式”与下个十年的改革 进入专题 : 中国模式 改革    ● 陈季冰        有关”中国模式”的研究,在当代西方政经和学术界是一门显血。由于这是一个宏大无边且与现实高度关联的问题,绝非一篇几千字的文章就能阐述清楚的。   本文将要提出的假说要旨如下:第一,所谓”中国模式”的确存在,但它并非当局在改革开放之初就有意识地描绘和谋划出来的,相反,它是在渐进式经济改革中无意识地逐渐形成的,最高当局甚至未必愿意主动认同它;第二,真正意义上的”中国模式”是在1992年邓小平”南巡”加大经济改革力度后形成的,到2001年中国加入WTO之后基本成型;第三,2002年至今的十年间是”中国模式”得以稳固的阶段,这期间的经济高速增长就是前十年形成的”中国模式”的成果,而时下的大多数尖锐社会矛盾–如”国进民退”、贫富分化、贪污腐败和生态恶化–也是它的结果。   因此,展望下一个十年,如果要推进改革开放的话,首先要对众说纷纭的”中国模式”进行一番解剖。      一.”中国模式”的秘密      在我看来,所谓”中国模式”,其内容基本上是经济性的。简单概括它的精髓如下:   1)一概放开日常的生产、生活资料(也就是一切”终端产品”)的价格竞争和所有制限制,让它们完全由市场支配。这极大地调动了13亿人的生产力和创造力,在短短20年里使中国从一个几乎什么都紧缺的社会变成一个到处存在”结构性过剩”的世界第二大经济体。   2)对金融以及资源、原材料行业实施高度集权的国有行政垄断,据说这是维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所谓”社会效益”的最有效办法。但这种”新双轨制”造成了比上世纪80年代中后期引发政治动荡的”官倒”更加触目惊心的新的巨大寻租空间,是眼下司空见怪的绝大多数贪污腐败罪行的源头。   3)如果仅有上述两条,是不足以支撑中国经济在新世纪以后持续10年两位数以上增长的,而且显而易见也是不可持续的。非常幸运地,西方新一轮自由市场经济的30年繁荣与中国伟大的30年改革开放几乎正好重合,而整个20世纪90年和21世纪前8年又是这一周期的高峰。期间,西方的经济结构转变、创新活动与雄厚市场购买力与中国改革所释放出来的无穷尽的低成本生产能力,以及俄罗斯源源不断提供的以原油为代表的廉价能源和原材料形成了世界经济发展史上千载难逢的优势互补。这造就了长达20年”高增长、低通胀”的经济奇迹。换言之,”中国模式”也包含了主动融入”全球化”这一内容,所谓我在前文说,加入WTO是它正式形成的一个标志性节点。   简言之,所谓”中国模式”,就是:一般产业完全市场化、金融及资源产业国家严密控制、丰沛的劳动力资源和购买力旺盛的全球市场。看得出来,后两者是可遇不可求的,并非主动可控,而且因为席卷全球的华尔街金融危机而正急剧改变。   下面,我将从”国有企业”和”金融管制”这两个关键词出发,剖析这种”中国模式”的弊端。   按照流行的说法,国有企业–特别是国有行政垄断企业–之所以有万分的必要存在,主要是因为国家要通过它们来控制”重大国计民生”;而之所以”重大国计民生”必须由国有企业掌控,又主要是因为据说它们不像唯利是图的外资或民营企业,它们会更好地发挥”社会效益”……这套理论因为被一再重复而仿佛已成为不容置疑的真理。的确,我们看见过中国工商银行像珠三角的民营玩具企业那样拖欠员工薪水吗?我们听说过宝山钢铁公司直接向上海黄浦江里排污吗?当然,南方航空公司也不可能给乘客吃过期变质食物,而中国石油化工总公司更绝不会对它的员工搜身打骂……   然而,这一切仅仅是一个美丽的表象而已。事实上,我可以负责任地说:国有企业自身的光鲜,正是靠它们对社会财富的疯狂攫取和掠夺支撑的,它们所具有的不是”社会效益”,而是”社会负效益”。上面说得那些可能都是事实,但那恰是因为:不是任何人都能随随便便成为工商银行、宝刚、南航和中石化员工的。   因此,指望国有行政垄断企业去”回馈社会”、实现社会效益,在我看来简直就是一个笑话。国有公司本身说到底并不是真正的生产者,尤其是行政的垄断央企–最典型的是那些”中字头”基建施工企业–一样,真正”干活”的人是它们的转包企业,也就是说,还是那些”散、乱、小和管理不规范”的民营企业,国有垄断企业不过是一些由政府的限制性政策(包括准入证、许可证等等许多民营企业不可能逾越的坚固壁垒)供养着的”食利者”而已!   而在近年来牵涉到重大贪腐案件的各地许多工程建设项目中,都有一个显著的共同点,即总承包的所谓”国有企业”实际上不过是相关利益人用来遮掩外部耳目的一件外套罢了,它不会去建设任何工程,它的功能只是合法地收钱(不管是来自财政的钱还是来自其他国有企业的钱)和转帐而已。通过它们的所谓子公司和分包商,相关利益人可以安心地坐地分肥,肆意捞取各种合法或不法的利益。它们自己一般也不会去亲自施工,这样一方面能够最大限度地盘剥那些民营小施工企业,而且出了一般的事故,上面来查、电视台来拍的时候,当然都是那些黑心的私人老板的时期,与它们毫无关系……   国有企业日益扮演的”二房东”食利者角色,这些年来,从大到渤海湾漏油事故,小到上海胶州路教师公寓维修工程(若非其后来所致震惊中外的”11?15″特大火灾事件,它将是数神州大地上每天上演的千百万未遭揭露的钱权交易故事之中最默默无闻的一个),都可以一目了然。它们残酷地将包裹着层层糖衣的”国有企业社会效益论”砸得粉碎。   经过了改革开放30多年的摸索实践,越来越多的人认识到,国有企业的根本问题或许并不在于”大锅饭”和”低效率”这些它们时常表现出来的表面病征。事实上,即便在西方国家,私有产权的企业只要规模达到一定程度,特别是那些股票上市的公众公司,其所有者与经营者就必然是分离的。按照这种逻辑,只要国有企业内部建立起有效的经理人激励机制,外部又有运转良好的经理人市场(这些构成了所谓”现代企业制度”),它在理论上完全可能与产权清晰的私人公司同样有效率。   事实上,国有企业的根本问题在于它与政府行政权力的关系。过去的许多经验告诉我们,国有企业经常利用与政府的特殊关系,通过后者出台的倾向性、保护性和行政垄断性政策取得竞争的优势,从而挤压民间的经济活动空间。换句话说,国有企业往往是通过不公平的方式(裁判明显偏袒甚至吹黑哨)赢得所谓的”市场竞争”的。而正是因为国有企业的大量存在,才使得政府无法成为一个公正的裁判。于是就出现了这样的悖论:即便政府–尤其是中央政府–主观上并没有”国进民退”的意图,甚至还非常希望并连续出台各种政策鼓励民营企业发展壮大,但客观上它实际上每天都在意无意地做着促使”国进民退”的事情。更为严重的是,现实生活中随处可见的不公平竞争一定会阻碍真正的市场经济秩序的建立,甚而为国家迈向法治社会的转型制造重重障碍。   因此,眼下已经到了必须要从根本回答国有企业在市场经济中的属性与定位问题的时候。否则,不仅国有企业本身难以避免左右为难、进退失据的窘境,中国的市场经济体系也终究难以继续推进下去。   国有企业的上述地位,即便有了行政垄断,若无金融管制和金融扭曲,也是不可能长久屹立不倒的。这就牵涉到了金融体系对它源源不断的输血。   近来从中央到地方、直至媒体,许多人都在讨论所谓”金融如何更好地为实体经济服务”的问题。当前的中国金融业,的确存在严重的资源错配、亦即不能有效服务于实体经济的问题。近年来从楼市到”蒜你狠”、”豆你玩”等等市场的疯狂炒作,与中小民营企业融资难(以所谓”温州危机”为代表)形成了鲜明的反差。而去年以来备受舆论关注的民间借贷(甚至高利贷)热潮,也在很大程度上反映了这一结构性问题–这些应该说效率很高的中小民企难以从国家的银行里获得信贷资金,因而被迫进入非正规金融市场寻求资金。   那么,既然这些中小民企明明是有竞争力的,而中国的金融机构却不愿意配置资金给它们呢?这个问题的答案就要从中国行政垄断的金融体系本身去寻找了。   说得不客气一点,中国金融制度设计的初衷,并不是实现社会资本的最有效配置,而是以行政力量扭曲市场机制配置,使社会资本能够源源不断地流向国有经济内。我记得十多年前有人曾精辟地指出过,”在改革的年代,整个中国金融体系的目的恰就是为了维护计划经济的残余势力。”   而这种扭曲,最集中地体现在银行体系的国有垄断、利率的非市场化,以及股票发行市场的审批等诸多有意识的制度设计上。仅以后者为例,如果IPO市场的审批制度取消,所有符合上市门槛的企业均可自由上市,那么还会有多少效率低下的国有企业能够如此轻而易举地用天价圈到股民那么多的钱?这种制度设计就其初衷而言显然是成功的,其结果是:粗略地说,目前中国的GDP和就业当中有2/3以上是由民营和外资企业贡献的,国有企业仅贡献了不足1/3,但全社会金融资源的流向却正好相反,其中的2/3以上流向了国有企业。   这才是中国金融不能更好地服务于实体经济的根源,既然制度设计和行政力量使得社会资本难以流向那些创造了主要社会财富和就业的民营中小企业,那么,这些社会资本也就只能自我循环和以钱炒钱了。过去的十多年来,吴敬琏先生一直在大声疾呼的那句话–“中国股市比赌场都不如”,就是这种制度性障碍的真实写照。现在到了必须要改革的时候了。      二.撬动改革的支点      由此可以看见,未来十年的改革,在经济领域,最需要做的是改变视金融为国有经济输血脱困之工具的错误观念,还原其一个中性的社会资源配置平台的定位。而在这场宏大的改革中,我认为当下最急切地需要做的有几件事情:   在银行业,必须放开民营银行,并放开贷款利率的市场化浮动。只有同为中小民营企业的乡(村)镇银行、私人贷款公司、同业合作社……才最能够对中小民营企业的市场需求感同身受,从而以最低的成本为它们提供最迫切的金融服务;另一方面,社会储户的钱应当以更高的利息借给那些更需要它、同时也更有效率的民营企业,而不是让那些背后由政府撑腰的国有大企业无偿(或以极其低廉的成本)占用。   在证券业,则是取消发行审批制度,让合规的企业自主、自由地上市融资,平等竞争社会资本。   此外,或许还需要积极稳妥地推进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改革,逐步放开资本项目下的自由兑换,实现人民币国际化。   当然,仅有金融改革显然是远远不够的,而且事实上也不可能推得动。古希腊哲人阿基米德曾经说过:”给我一个支点,我就能撬动地球。”对于踯躅不前的中国改革事业来说,当前最需要的就是这样一个支点。   现在社会上绝大多数人同意,中国在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等几乎每一个领域内都存在大量制约生产力和创造力的体制性障碍,因此必须大力推进改革。但分歧在于:朝什么方向改?怎么改?改革的轻重缓急和先后秩序如何确定?……面对所有这些棘手问题,今天的中国社会早已不像30多年前那样能够轻易地取得共识。而关于这些问题的南辕北辙、甚至尖锐对立的答案和争论,足以使亟待推进的改革长久停留在原地踏步。   许多人于是呼吁,重启改革需要重新凝聚共识。但我以为,如果把所谓”共识”理解为在上述所有主要问题上都取得一致的话,那么这个共识恐怕永远都不可能重新获得。因为在今日中国,利益和思想的多元已经根深蒂固,人们既没有共同的敌人,如当年压得所有人喘不过气来的”极左路线”;也缺乏共同的目标,如当年令全国人民向往的”温饱”和”小康”(还记得”三大件”吗?)–许多人在许多年以前就实现了”小康”,一些人如今甚至已是巨富。因此,现在和今后的改革共识,大概只可能存在于模糊的大方向上–例如,将中国建设成为一个更加民主法治、自由平等的社会等等。   但这仍然不足以直接回答”如何启动下一步改革”这个迫切的问题,因此我主张,当下亟需的是寻找到一个新支点,就像当年的农村联产承包责任制那样。文革时期国家宣传机器动员政治运动时常喜欢用一个词,叫做”纲举目张”,改革时代其实也一样。系统性的改革应当像化学中的连锁反应,经由这个支点,一个改革撬动下一个和下一系列其他改革,直至最终完成全方位、整体性的变革。   很显然,这个支点本身应当是经济性的,这是因为中国当下的首要问题仍然是经济问题–经济的不平等和不平衡,但它必须能够催化政治层面的变革。照此标准,在我看来最合适的,莫过于政府财政预算的民主化和透明化了,特别是基层政府的公共财政体系建设。历史经验告诉我们,管住了政府的钱袋子,差不多就等于管住了政府本身;而管住了政府,( 点击此处阅读下一页 ) 共 2 页: 1 2    进入专题: 中国模式 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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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China周刊 | 周有光、马国川:知识分子要坚守科学与民主

“知识分子要…..独立特行,自在自明,树立自己的独立人格。” 最近,周有光先生“三喜临门”:他的杂文集《朝闻道集》荣获深圳读书月“2010年度十大好书”,他本人被中华文化促进会评为“2010中华文化人物”,《南方人物周刊》也将他评为“2010年魅力人物”。 周有光1906年生于江苏常州,见证了中国一个世纪的历史。他早年主要从事经济与金融工作,后专职从事语言文字研究,曾参加并主持拟定《汉语拼音方案》。 在85岁那年,这位“现代汉语拼音之父”离开办公室,回到家中,开始脱离语言学的专业,阅读的范围越来越大,写作的领域也越推越广。他居斗室,阅古今,看中外,孜孜以求,探索真理。他的文章讲常识,说道理,思路清晰,判断明确,没有粉饰,没有雕琢,深受读者喜爱,成为社会尊重的公共知识分子。 著名思想家李泽厚先生曾经说,周有光先生是世界文化史上的奇迹。因为得享百岁高龄的文化名人不乏其人,但是没有哪位像周有光先生这样,105岁的高龄依旧在思考、在写作。 在获得“2010中华文化人物”荣誉称号之后,周有光先生说,他要继续思考、继续写作、继续出书。他还幽默地说:“我今年105岁。我活到106岁大概还可能的。我可以继续工作。” 在笔者采访时,周有光先生呼吁,身处全球化时代的当代中国知识分子“应该跟着全球化时代的科学和民主前进。” 再过十余天,周有光先生就将迎来106岁的华诞。我们相信,他会继续谱写人间的奇迹。 “要求进步,必须先退出误区” 马国川:您是1906年出生的,经历了五四运动。五四运动对知识分子影响很大,对您个人有什么影响? 周有光:不是五四运动影响了知识分子,而是知识分子影响了五四运动。知识分子对五四运动的贡献最大。五四运动不是忽然兴起的,而是逐步形成的。从鸦片战争开始,一次次的侵略,激起人民的愤怒,惊醒救国的意识。经济方面:洋务运动,一战期间工业萌芽。政治方面:康有为百日维新,孙中山辛亥革命,推翻帝制,建立民国。文化方面:提倡国语、切音字、“我手写我口”。新思潮渐渐蔓延中国大地。1919年五四,受日本侵略的大刺激,猛然跃起,成为全国性的救亡运动。而五四运动又影响了后来的知识分子。 五四时候,我小学将毕业,跟随老师到茶馆演讲。个子矮小,茶客们看不见我。一位茶客把我抱起,站在桌子上演讲,整个茶馆都轰动了。小学生的宣传,都是老师导演的。 马国川:五四运动前后,激进思潮传入中国。尤其是20世纪30-40年代,一大批中知识分子向左转。您认为其中的原因是什么?其中有那些历史教训值得总结? 周有光:大家反对国民党的专制。共产党宣传要民主,于是知识分子向左转。抗日战争时期,国民党成立了政治协商会议(政协,延续至今),周恩来代表共产党参加政协,长驻重庆。他每月举行座谈会,聚集一二十人,商谈国家大事。他的秘书许涤新(经济学家)是我的朋友。我每次都参加他们的座谈会。周恩来常说,我们共产党主张民主。毛泽东的“窑洞对”大家知道,申明共产党要走民主道路。当时大家信以为真。 马国川:建国以后毛泽东就提出,要改造旧知识分子。 周有光:毛泽东向苏联“一边倒”;苏联否定知识分子,中国也否定知识分子。名为改造,实际是消灭。 苏联把旧知识分子赶到北极圈以北,等到赫鲁晓夫去救他们时,已经死了一大半了。文化大革命时期,国务院把直属单位的人员送到宁夏平罗西大滩五七干校,规定大家宣誓,永不回家。林彪死后,大家才回家。 马国川:1949年以后,为什么知识分子遭遇那么多磨难?作为一名从那个时代走过来的知识分子,您怎么评价那段历史? 周有光:中国知识分子的磨难,近来共产党内的学者说:来自俄罗斯。历史学者认为:苏联是俄罗斯的历史误区;一边倒是中国的历史误区。要求进步,必须先退出误区。   马国川:近年来对20世纪80年代评价比较高,有人说是继“五四”之后的“第二次启蒙”。您怎么评价“80年代”? 周有光:改革开放比毛泽东年代好,但是经济改革了,政治还没有改革。外国学者研究说:中国的社会结构已经达到日本明治维新时的状况,半封建、半资本。中国想赶上日本,还得走很长的路。 “敢怒不敢言” 马国川:“知识分子”这个概念来自西方,中国历史上没有“知识分子”这个词汇。1921 年中国共产党成立,在党章上才正式用“知识分子”和“知识阶层” 两词。1933 年中国共产党在革命根据地的中央工农民主政府明确规定知识分子是一个社会阶层,属于“脑力劳动者”。 周有光:在我去过的资本主义国家,没有听到人们谈知识分子问题或者脑力劳动归属问题。他们努力使每一个人都能受到大学教育。美国的中产阶级占全国人口的80%,都是知识分子。他们有教育问题,没有知识分子问题。 马国川:苏联虽然解体了,但是苏联至今仍然影响着中国,包括苏联制造出来的所谓“知识分子问题”。 周有光:毛泽东一度想继承斯大林,做共产国际的领头。后来,社会主义国家互相指责,我不承认你,你不承认我。历史学家定出一条和稀泥标准:谁自称社会主义,就承认谁是社会主义国家。苏联时代,有40个国家自称社会主义。现在只剩了六个:中国、朝鲜、越南、老挝、古巴、利比亚。 马国川:近年来中国知识分子的整体形象不佳,有人甚至批评说现在的知识分子,尤其是大学和研究机构里的知识分子被权力和利益“收买了”。您是否认同这个说法? 周有光:我看没有被收买。至少是,多数人没有被收买。他们不敢说真话,不是喜欢说假话,而是“敢怒不敢言”。如果有一天,言者无罪了,他们都会把真话吐出来。 马国川:在各种批评里,对教育机构里的知识分子批评更多。在您看来,中国教育存在什么问题? 周有光:改革开放,引进自然科学,没有引进社会科学,经济学是例外。如果进一步开放,引进先进的社会科学,包括教育学,情况就会改变。 “知识无国界,知识分子也无国界” 马国川:今天的知识分子和古代的“士”有什么区别? 周有光:古代只有中国的传统知识,“士”的出路主要是做官,“学而优则仕”。今天的知识分子既要有本国传统知识,又要有国际现代知识,知识面大大扩展了,就业的方面多种多样了。古代知识分子很少,现在大学生以百万计,情况完全不同了。 马国川:知识分子与政治应该保持什么关系? 周有光:在全球化时代,政治学已经成为一门科学,政治工作已经成为科学管理工作,离开了宗教和教条。这一新变化我们还所知甚少。研究知识分子跟政治的关系,要先了解全球化时代的新情况。 马国川:中国知识分子跟外国知识分子差别是什么? 周有光:中国的知识分子,如果能受到先进国家知识分子同样的教育,中外知识分子应当没有基本的差别。知识无国界,知识分子也无国界。知识分子有国籍,但是无国界。知识分子应当是国际性的。我写过一篇文章,题目是“科学的一元性”。解放后苏联传来的“科学有阶级性”的说法,已经随苏联的消失而消失了。   马国川:具体到当代中国,知识分子应该关注什么?应该具备什么样的精神? 周有光:在全球化时代,应该跟着全球化时代的科学和民主前进。要能够独立思考,要了解全球化的历史和新的进展。 知识分子要有独立人格。知识是人类进化的动力。知识分子既为资产阶级服务,又为无产阶级服务,既不是资产阶级奴隶,也不做无产阶级的暴君。独立特行,自在自明,树立自己的独立人格。 马国川:在您看来,现在中国坚持科学、民主的知识分子多吗? 周有光:在我看来很多。“是非之心,人皆有之”。只是他们闭口不谈,为的是明哲保身。 马国川:现在一些知识分子认为存在着“中国模式”。你怎么看? 周有光:听到两种说法。一种说法:中国实行市场经济得到成功,越南模仿中国也得到成功,中国是“从计划到市场”的模式。另一种说法:美国衰落了,中国将取代美国成为全球模式。没有谁来模仿,这个模式不存在。 马国川:有些人说,民主不能随便搞,一民主就乱。美国每一次选举乱的不得了。 你怎么看? 周有光:苏联瓦解,人人镇静,万马齐喑,一丝不乱。你要苏联的不乱,还是要美国的大乱? 马国川:和世界一些国家仍然强调民族国家不同,欧洲开始打破民族国家的界限,欧盟一体化,这是成功,还是失败? 周有光:西欧两次大战乱极思治,欧盟一体化取得伟大成功。欧盟是民主制度的新发展,还在继续前进中。亚洲游客问法德居民:你们还会打第三次大战吗?答:不会。问:为什么不会?答:过去两国在同一条马路上开车,你靠左,我靠右,撞车!现在,大家靠右,不撞车了。 马国川:看来,您老并不悲观。一切事情都会渐渐变好的吗?有人说,中国三十年后实现民主。难道真的还要再等三十年? 周有光:三十年不算长。中国有五千年历史! 马国川:随着中国经济实力的增强,一种乐观情绪在国内蔓延,部分青年人也有比较强烈的民族主义情绪。作为一位见证了历史沧桑的百岁老人,请您给中国的青年一代说一句话。 周有光:好。“在全球化时代,要从世界看中国,不要从中国看世界。” (本文经过周有光先生亲笔修改审定。本次采访得到了周有光先生的哲嗣周小平先生和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院张森根先生的帮助,谨致谢忱)   (周有光:语言文字学家。马国川:媒体人,作家。原文地址: http://www.ftchinese.com/story/001036281?page=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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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识网 | 许知远:时代的新语言

中国不仅代表着纠缠在一起、亟待解决的问题与困境,也代表着对个人理解力与创造力的激发与挑战。“未来的政治是社会政治”,约瑟夫·张伯伦曾这样写道。那是1883年的英国,这个国家处于历史的另一个转折时刻。工业革命、中产阶级的兴起、城市化、帝国的扩张,在重塑这个国家的一切,包括它的政治制度与政治文化。   自17世纪的光荣革命,尤其是18世纪的启蒙运动以来,自我限制的政府、议会制、扩大选举权、人权法案,这些宪政政治的思想已获得了普遍性赞同。如何重新分配权力,是这一政治过程的核心。把曾经属于国王、贵族、教会的权威,转移到新兴的工业家、资本家、中产阶级手中,并用各种方式来减缓这一过程的动荡,困扰与激发了几代政治人物与思想家。   但历史来到了新节点。权力的根源正从土地转向资本、政治转向经济与社会。罢工浪潮、公众的养老金补贴、都市移民的就业与救济、城市的下水道、公共交通、少年管教法庭、公园与运动场的建立,这一系列问题迅速涌现,它们蕴含着新的愤怒、渴望与力量,给既有政治与社会结构带来强烈的冲击。   进步主义思潮弥漫在19世纪末与20世纪初的大西洋两岸。倘若18世纪的思想家们执着于怎样创造一个良好的政体,这一个时代想探讨的则是如何才能管理好一个迅速扩张的社会。应对方式可能有德国式的,推崇无所不包的国家来提供一切方案,在它背后是一种日益增长的“权力崇拜”与“国家崇拜”;还有英美自由主义式的,它是零散式的修正,鼓励各种社会组织的出现来应对,由此也产生两种看似不同,却又彼此促进的态度。一种是弊端揭露式的,它反映在迅速兴起的扒粪新闻业中,它传达出这个失衡社会中的黑暗与弊端,激发也释放出人们的愤怒与不满,当然也让当权者们陷入不安。另一种态度则强调好奇心与建设性,充满了对具体解决方案的要求,而避免陷入过分的情绪化。一位从揭露记者转型的社会活动家这样写道:“我厌倦了乱翻污秽,我已经尽到了自己的一份力量……我想开始砌墙,建造一个更美好的社会结构。”   重温这一个多世纪前的历史,对于此刻的中国有什么特别的意义吗?在这个历史性时刻,人们既感受到十年来的巨大成就——中国的崛起比任何人想象的都更迅速、更有力量,但同时,一种普遍的期待也无比热烈。人们普遍希望昔日生气勃勃的改革精神可以永续,希望中国进入一种既活力又有序的状态,希望整个国家能成功应对一种全面性的挑战。   这种共识也表现在迅速转变的社会情绪中。几年前,人们热烈谈论“大国崛起”与“中国模式”,而在过去一年中,托克维尔的《旧制度与大革命》、经济学家DaronAcemoglu与JamesA.Robinson的《国家为什么会失败?》大为流行。前一本书讲述了过分集中的中央权力可能导致的恶果,而后一本书中则重提政治制度的重要性——他们从南美到朝鲜半岛的广阔疆域里,从明治维新到光荣革命这漫长历史中,寻找了各种例证来说明,决定一个国家成败的不是地理位置、天气状况、资源储备,也不是政策,而是制度。比起经济制度,政治制度才是一切问题的核心。   在《国家为什么会失败?》中,两位作者强调,倘若“创新”是经济增长的动力,它需要这样的经济制度支持:它保护私人财产,有一个公正的法律系统,又能提供健全的公共服务,让人们感到安全,能自由地展开竞争。这是一种他们所称的“包容性经济制度”,它将鼓励人群广泛地加入到经济活动里,激发他们的创造力。反之则是一种“攫取型经济制度”,经济机会被一小群人掌握,他们牺牲掉大部分人的利益来满足自己的需求。   但“包容性经济制度”不可能独自存在,它必须有赖于相应的政治制度。只有一种“包容性政治制度”——它容纳不同的政治团体,鼓励多元价值观,尊重个人权利,才可能带来长久的繁荣。而“攫取型政治制度”下,政治精英会轻易地把政治权力转化成经济权益。   作者也提到了中国。他们相信,中国过去30年的经济成就,是源于它在制度上的胜利,它从“攫取型经济制度”中摆脱出来,令广阔的人群参与到经济活动中。但是,这过程应该持续下去,它的关键点就是政治改革。在此刻,你可以清晰地感受到,强大的既得利益阶层是如何阻碍社会创新的,它以牺牲市场效率与公平为代价,换取一个个小集团的巨大财富。   国家崛起并非顺理成章,它有可能被搁置在半途中,它可能变成“拉丁美洲化”——掉入转型的陷阱。在这样的国家里,一小群寡头与大批民众间的对峙,造就了持久的政治振荡与经济停滞或衰退。   但仅仅用经济语言或政治语言来理解此刻的中国,显然是偏狭的。它既处于18世纪欧洲所面临的重新界定权力的时代——一个多世纪以来,中国一直在寻找适合于自身的政治制度与政治秩序,它既要符合自身的传统,也需遵循普遍性的原则;但同时,中国也处于一个张伯伦所说的“社会政治”的时代。三十年来的中国是工业化、城市化、信息化、全球化、市场化这诸多力量的产物,它已经孕育出一个复杂的新现实。单纯的经济增长、政治改革,都不再能满足人们的需求。   你会发现,能否从拥挤的交通中摆脱出来,为自己孩子找到一所值得托付的小学,在医院里为父母找一张病床,食品卫生能够安全,周末能到一个安静一点的公园散步,都是让人焦虑的事情。经济增长的财富没转化成社会保障系统,也没建设出足够的公共设施,一个小小的家庭,经常要承担起整个社会失序的后果……   我们必须在多重战线上回应这些挑战。它不应该被简化成“政治改革”。“这是制度问题”,在今日中国,你与任何自以为受过良好教育的人进行一场超过五分钟的谈话,几乎必定听到这样一句话。在过去几个月中,一个工程术语变成时髦概念。从经济学家、政府官员到人大代表、新闻记者,当他们谈论中国的现实与未来时,总不忘提到“顶层设计”。他们的意思再清楚不过,倘若要解决中国面临的重重问题,再不能仅仅依靠“摸着石头过河”的实用主义,变革的动力也不仅仅来自基层,而要来自政治权力上层的精英,他们要提供更长远与全局性的方案。   人们的感受与期待都是合理的,只有当广泛的联盟形成,导致封闭的精英层做出让步,允许更多元的政治权力与价值观的竞争,才可能出现人们期待的结果,推动这理想中的制度建立。   而这是一个持续的、充满韧性的争取过程。人们应学会彼此妥协,令多元力量共存,既享有权利,也付出个人责任。倘若人人都持有这种信念:干等那个既具体又抽象的“制度”发生变化后,他们再随之而变,然后这个国家一切都会向良性的方向发展。这种状况是从不会发生的。   而这个“制度”也不仅是抽象的“民主”、“宪政”,而是由无穷多的细节构成,从重建一个城市的公共交通,到清理一条河流的污染,再到建立一所学校。   值此转折时刻,中国不仅代表着纠缠在一起、亟待解决的问题与困境,也代表着对个人理解力与创造力的激发与挑战,它需要一种深刻介入的热情与耐心。没有这种热忱与耐心,你的批评是浅薄与碎片式的,你的参与是短暂与表层的,你的离去与躲避则只能带来人生更多的无力感。   它是一个等待着重新发现、整理与建设的巨大实验场,它能够给几代人提供巨大的、值得奋斗的历史舞台,它能激发起对人生与世界的重新思考。在此刻的中国社会,我们常忘记了这充满希望与挑战的另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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