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广 | 上海视窗: 重庆低调纠正打黑潮中多起劳教网民案
2009年9月,在重庆“打黑”期间,彭洪因在天涯论坛中转发打黑漫画《保护伞》,被重庆市劳教委认定为“诽谤”,处以劳教两年。 彭洪对《南方人物周刊》记者何三畏回忆说,“当时指重庆打黑运动进行得如火如荼的时候。9月份,那个时候文强好像已经遭抓了。当时各大媒体都有一幅图片,称为“保护伞”。图片就是一把伞,伞的边缘挂的就是黑恶分子,比如黎强这些。伞的顶上,伞尖就是文强的图片。我看的这幅图片惟一不同的是,文强头上还有一幅图片,就是一个人的标准像,但是这个标准像是PS了的,没有五官。但是,那个头型一看就知道是谁。也就是重庆市的前市长王鸿举。” 熟悉重庆政情的当地人士透露,王鸿举是市委书记薄熙来的政敌,在此前,重庆方面向北京某报提供了王鸿举为涉黑的屠宰业大亨王天伦的公司的批示后不久,王鸿举即自动辞职。 这幅图片似乎是暗示王鸿举是文强的上线和保护者。 对高层政争一无所知的彭洪不以为意,随后,他在天涯重庆论坛中,转发了这幅图片,没有任何说明,帖子的标题是:“这把伞好怪哟。” 此时,出现让他意想不到的一幕:电脑右下角弹出了一个对话框,叫他去重庆市公安局网监支队说清楚。彭洪承认他当时被吓到了,但没想到事情的严重性,过不多久,“我把它完完全全忘记了”。 根据彭洪的回忆,警察很快找来。2009年10月,彭洪被以“诽谤”为由处以劳动教养两年,直至2011年9月10日才获获自由。 彭洪随后起诉重庆市劳教委,法院先是以没有劳教处罚决定通知书拒绝立案。此后,人民网微博于9月4日制作微访谈“从‘彭洪事件’反思劳教制度”,彭洪的遭遇引发更多舆论关注。 9月10日,彭洪拿到了重庆市劳教委下发的撤销劳动教养决定书。 近年来,重庆市出现多起因言论引发的被劳教案件,之后有个别案例以不同方式获得部分纠正。除了彭洪案外,还有方洪和龚汉周案,大学生村官任建宇劳教案已经提起诉讼,目前尚未有结果。 方洪案发生于2011年4月,又称“一坨屎案”,此前本台对此曾做报道。 2011年4月22日,轰动一时的李庄“漏罪”案撤回起诉,当时网名“方竹笋”的重庆市民方洪,在腾讯微博上发帖:“这次就是勃起来屙了一坨屎叫王立军吃,王立军端给检察院,检察院端给法院,法院叫李庄吃,李庄原律师说他不饿,谁屙的谁吃,这不退给王博士了,他主子屙的他不吃谁吃!” 几个小时后,警察找上门来。24日,方洪被警察带走。28日,重庆市劳教委作出决定,方洪“因为在腾讯网络散布谣言,扰乱社会治安秩序”,决定劳教教养一年,在涪陵劳教所执行。 他的儿子因通过网络向公众求助,不久也被警方以其他理由抓捕劳教。 2012年4月24日,方洪劳教期满释放,随即对劳教委提起行政诉讼。6月29日,重庆市第三中级法院当庭宣判,重庆市劳教委处罚方洪一年劳教的决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应予撤销。 龚汉周案发生于2010年12月,又称“光屁股劳教案”。 据《南方人物周刊》等媒体报道,2010年12月28日午夜1时,重庆市黔江区市民刘勇回家路过黔江区体育馆交巡警平台,发现平台旁铐着一位裸体男子。刘勇拍下照片上传到其QQ空间,配上了谴责警察的评语。事后,裸体男子倪振华、刘勇以及陪刘勇去公安局“说明情况”的龚汉周均被抓捕。 重庆警方对刘勇和龚汉周,先以涉嫌寻衅滋事罪拘留,随后改作“妨碍社会管理程序”劳动教养,同时,醉酒闹事的倪振华也被劳教。警方的劳教决定认定,二人“为报复公安机关,将拍摄的照片在互联网上传播,并捏造事实加以描述,攻击政府职能部门,蒙蔽不明真相的民众,造成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 龚汉周入狱劳教之后,他的家人曾经起诉维权,重庆市第三中级法院一度判决撤销对他的处分,重庆市警方的劳教委在执行判决、撤销原劳教决定同时,重新下达了一个期限为一年六个月的劳教决定,未依据任何事实,对龚汉周“二次劳教”。 2012年6月25日,龚汉周一年六个月劳教期满获释,龚再起诉讼。近日,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再次判决,认定对龚汉周的劳教决定不合法。 2011年9月23日,重庆市劳教委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为由对任建宇作出劳动教养决定,被判处劳教两年。 彭水县大学生“村官”任建宇,被警方认定,在其QQ空间和微博上以转发或发表时政评论信息100余条,从2011年4月至8月多次发表“负面言论和信息”,“鼓吹西方政权模式,攻击我党、政府,煽动网民颠覆国家政权”。但任建宇表示,自己被认定违法的100多条微博信息,主要是转发了别人的微博。 2012年8月15日,任建宇的亲属委托律师提起诉讼,8月21日获得重庆市第三中级法院正式受理。截止目前,此案尚未有结果。 此外,重庆市原巫山县中共政法委书记饶文蔚也因为网络文章被解职抓捕,并被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刑多年,此案更加敏感,目前未见有纠正的动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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