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秋雨

周筱赟 | 周筱赟:成龙式诈捐比余秋雨大尸更无耻

【周筱赟语录】文学即垃圾,文人即流氓。粪青则是更低级的流氓。我写的不是文学,我只陈述事实。对我陈述事实不满者,欢迎跨省追捕,欢迎黑帮暗杀,欢迎对号入座,欢迎对簿公堂。我要听慧慧的话,永远做一个正直、善良、简单的人。     周筱赟:成龙式诈捐比余秋雨大尸更无耻   文/周筱赟 核心提示:     成龙式诈捐比余秋雨大尸更无耻在于,成龙号称捐款后,作秀做好后,上了电视、上了报刊,就一切结束了,拍拍屁股走人,干脆是啥也没有。成龙以为是大哥玩女人,爽了一把就提裤子走人啊?当年成龙被曝有私生女,他就是一分钱赡养费也不付的。     大哥本来就是黑社会的称呼。具体那些事,我不能说的太细,免得被大哥的手下做了。成龙现在不仅从黑漂白,而且还成了红色的了。我看成龙是想当“成特首”吧,为了这个目标,就对大陆政府如此谄媚,“成龙”也就“成虫”了。     成龙慈善基金会秘书长党群的最新回应解释,当初成龙承诺把电影票房收益中属于自己的分红部分捐助北川中学重建,电影票房分红统计工作很复杂,中间相隔2、3年也不是不可能。既然电影票房分红中间相隔2、3年也不是不可能,那为啥要拿票房分红来捐助呢?这不是拿地震灾区的学校和孩子当猴耍吗?     既然成龙说过“中国人是要管的”,成龙怎么不先管管自己呢?江湖险恶,成龙虽然做了多年大哥,但千万别昏了头脑,忘记了“出来混迟早要还的”。   =========================================================================   “出来混迟早要还的”,这句话终于要在成龙身上应验了。   成龙一向在电影里塑造重情重义的大哥形象,很多人以为现实生活中他也是如此,那就太天真了。完全可以说,他在现实生活中,是与他在银幕中塑造的形象完全相反。他在香港被称为“大哥”,大哥本来就是黑社会的称呼。具体那些事,我不能说的太细,免得被大哥的手下做了。成龙现在不仅从黑漂白,而且还成了红色的了,是各地政府的座上宾,爱国人士的代表。   成龙2009年4月在海南博鳌亚洲论坛上说,香港和台湾因“太自由而很乱”,他认为“中国人是要管的,否则便会为所欲为”。这和政府思路倒是非常一致,中国老百姓敢对政府说三道四,当然要管,而且要被跨省追捕。成龙到大陆各个学校教唱的《国家》,则是把国家和政府混淆起来,好像凡是爱国就必须爱政府,必须拥护政府的一切决定,否则就是不爱国。这和倪萍阿姨说的,因为她爱国,政府做的一切都是对的,所以她当代表从来不投反对票。既然政府做的都是对的,那还要开人大政协会要大家来讨论干吗?   我看成龙是想当“成特首”吧,为了这个目标,就对大陆政府如此谄媚,“成龙”也就“成虫”了。不过成龙如果成了“成特首”,就成了史上学历最低的特首了,好像是小学毕业吧。   成龙今年好像特别倒运,成龙代言吹嘘“不含化学成分”的霸王洗发水被揭露含有致癌物质,在菲律宾人质被杀事件后,全香港沉浸在一片悲哀中,纷纷指责菲律宾警方处置不力,在营救人质行动中犯了大量低级错误,而成龙却在此时发表力挺菲律宾的言论,菲律宾方面还专门致谢,引起香港人一片愤怒。曾志伟认为成龙应该站出来向全港巿民交代及道歉:“如果真的是办一个大型的悼念会,他应该出来向公众交代。”   有人找出成龙于2006年8月16日在新浪博客撰写的《菲律宾之行》一文,以及来自“Philippine Travel Blog”的文章,指出他早在2006年于菲律宾开设“成龙爪哇咖啡”分店,他当时在博客中表示在菲律宾受到政府厚待,派出多辆警车及消防车开路。有网民怀疑成龙因在当地有生意,才力撑关系友好的菲律宾政府。但遭到成龙否认,难道成龙在2006年写的文章是他自己胡编乱造的?   网上流传一个段子,说成龙是史上最杯具的广告代言人:代言小霸王学习机,小霸王倒闭了。代言爱多VCD,爱多老总坐牢了。代言汾湟可乐,汾湟可乐没人喝了。代言开迪汽车,全国才卖了900多辆。代言北方汽修学校,虚假招生了。代言格力空调,虚假世界名牌了。现在他代言的“不含化学成分”的霸王洗发水,又致癌了!   现在又被揭露对北川中学诈捐,而且记者做了多方调查,证据链非常完整。   早在2009年5月12日,香港《文汇报》就报道,2009年5月11日,“香港艺人成龙和李宇春、刘媛媛、金培达等探访北川中学,成龙更承诺捐献新作《大兵小将》部分票房援建北川中学。”2010年2月14日《大兵小将》首映。一个月后,《大兵小将》在内地以1.53亿元人民币票房收官。而据《上海侨报》9月2日报道,2010年9月1日,由海内外华侨华人援建的新北川中学开学了,成龙承诺的捐款,却一分钱没到。   记者致电北川中学校长刘亚春,询问成龙是否在当天的活动上说过承诺捐赠的话。刘亚春沉吟了一会,清楚地回答:“是。”他强调:“但我们从未收到过这笔钱。”记者致电北京成龙慈善基金会秘书长党群,她想了一下,告诉记者:“我们好像没有针对北川中学捐过款。”   一年多以前承诺捐款,而且还组织刚刚经历了生离死别的北川孩子搞活动配合他作秀,现在过了一年多,却一分钱也没有捐。这如果发生在西方法治健全的国家,如此没有诚信,说话像放屁,成龙还能混得下去吗?余秋雨大尸也曾被揭露诈捐,我在几家媒体发表过多篇文章揭露,余秋雨吹嘘自己捐款20万用于捐助都江堰新建学校图书馆,“这是全国学者、作家中捐款的最高记录”,其实根本一分钱没捐,但他至少在事发后运了一批自己投资的“九久读书人公司”破烂图书过去。而成龙式诈捐比余秋雨大尸更无耻在于,成龙号称捐款后,作秀做好后,上了电视、上了报刊,就一切结束了,拍拍屁股走人,干脆是啥也没有。成龙以为是大哥玩女人,爽了一把就提裤子走人啊?当年成龙被曝有私生女,他就是一分钱赡养费也不付的。   有网站采访相关人士核实,该人表示:“成龙大哥从来没有不兑现过诺言,但对于此次不实传闻将在随后有进一步回应。”你看,被人揭露了,就肯定说是“不实传闻”。其实不用多解释,直接把捐款凭据公布出来,“不实传闻”马上不攻自破。不要和余秋雨大尸一样,告诉我说捐款没有凭据哦?关于这个问题,在余秋雨大尸诈捐事件里,我已经普及过了,即使匿名捐款没有凭据,但任何大额资金往来都有银行票据,只有贩毒卖淫的大额资金往来才没有票据(参见我的文章《余秋雨大尸的最新辩解等于是在贩毒卖淫》,网址是 http://user.qzone.qq.com/35362110/blog/1245014720 )   难道北川中学校长刘亚春说没收到成龙捐款是在撒谎?那成龙可以去法院起诉他。难道北京成龙慈善基金会秘书长党群说没向北川中学捐款也是在撒谎?那成龙应该马上开除他。如果不是诈捐,新北川中学的援建方说:“我们没有收到他所说的这笔钱。而且我们曾致信成龙先生,询问他所承诺的这笔善款,但一直没有回音。”成龙又该如何解释呢?   成龙慈善基金会秘书长党群的最新回应解释,当初成龙承诺把电影票房收益中属于自己的分红部分捐助北川中学重建,“了解电影行业的人都知道,电影票房分红统计工作很复杂,某些电影从票房统计到分红,中间相隔2、3年也不是不可能。目前大哥还没有拿到《大兵小将》的一分钱分红,当然善款也就没到位,这是事实。”   真是可笑,人家新北川中学都建好了,你的钱还没到账,既然电影票房分红中间相隔2、3年也不是不可能,那为啥要拿票房分红来捐助呢?成龙难道不知道震区孩子的新校舍开学就要用,还拿这些2、3年后虚无飘渺的钱来捐助?这不是拿地震灾区的学校和孩子当猴耍吗?你当初上电视宣传捐款时,怎么不说2、3年后才能到账?   既然成龙说过“中国人是要管的”,成龙怎么不先管管自己呢?江湖险恶,成龙虽然做了多年大哥,但千万别昏了头脑,忘记了“出来混迟早要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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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筱赟 | 周筱赟:成龙的诈捐已经触犯法律

【周筱赟语录】文学即垃圾,文人即流氓。粪青则是更低级的流氓。我写的不是文学,我只陈述事实。对我陈述事实不满者,欢迎跨省追捕,欢迎黑帮暗杀,欢迎对号入座,欢迎对簿公堂。我要听慧慧的话,永远做一个正直、善良、简单的人。     周筱赟:成龙的诈捐已经触犯法律   文/周筱赟   核心提示:     即便是批评成龙言而无信的人,很多人也会误以为成龙诈捐只是道德问题,而非法律问题。其实,成龙的行为已经触犯法律,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86条。北川中学完全可以去法院起诉成龙。     在香港游客在菲律宾遭劫持事件发生后,在香港市民纷纷悼念死者,批评菲律宾政府措施不力时,成龙发表言论力挺菲律宾政府,并受到菲律宾政府表扬。这哪里还有一点爱国的意思?     前几天,有个香港网友加我,他说他不明白,为什么成龙这样一个在香港名声非常臭的人,竟然在大陆有这么多的拥护者?其实道理很简单啊,成龙不断向大陆政府靠拢,政府喜欢听什么他就说什么,现在成了红顶明星,成为中国电影家协会副主席,享受副部级待遇了。 ====================================================================   这是我的照片,有种就来砍我,没种就闭嘴,废什么话?   成龙诈捐事件,还在继续发酵中。   9月3日,有媒体报道成龙于去年5月11日前往四川北川中学探访时,曾现场许诺将捐献《大兵小将》的票房分红援建北川中学(有现场视频为证),但9月1日,北川中学举行了开学典礼,北川中学校长刘亚春和北川中学援建方表示并未收到成龙的捐款。紧接着,北京成龙慈善基金会官网上公布的一笔“汶川地震北京基金会成立之前联合援助1500万元人民币”账目又引发争议,网民认为账目中有500万的去向存疑。   我发布《成龙式诈捐比余秋雨大尸更无耻》( http://user.qzone.qq.com/35362110/blog/1283534014 ),评论成龙在北川中学的诈捐行为后,成龙慈善基金否认诈捐,并称将起诉造谣者,还说是“有人故意找乱子”。   光是否认诈捐是没用的,要用证据来说话。捐了就有捐款凭据,没捐就痛快点承认。有人说这不是逼捐吗?错了!这不是逼捐,而是成龙的行为已经触犯法律。   即便是批评成龙言而无信的人,很多人也会误以为成龙诈捐只是道德问题,而非法律问题。上海律师沈彬先生提供了相关法条给我,我才确信成龙的行为已经触犯法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86条明确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也就是说,A如果答应B说要送他一个东西,第二天A反悔了,B不能去索要,菲要A送给B。因为上述发条明确规定在把东西赠送前,完全可以撤销。B最多骂A做人有问题。但是社会公益的捐赠不能撤销。   而成龙明确说捐献《大兵小将》的票房分红援建北川中学(有现场视频为证),那么默认的捐款到账最后时限是新校舍建好前。现在新北川中学已经开学,援建方说他现在捐也没意义了。成龙即使现在补捐,也已经违背当初援建北川中学的承诺。北川中学完全可以去法院起诉成龙。   如果捐款承诺可以没有时限,那事情就搞笑了。有一位叫“秋水叶鱼”的天涯网友留言说:“我要捐1千万,你们谁也别拦着我,等我刚买的的鸡蛋孵成小鸡,鸡生蛋蛋生鸡的个人资产达到10亿,我绝不食言,为了北川的青少年儿童们,请支持我啊。”   有人可能说,成龙的捐赠没有签订合同,也没有经过公证。既然如此,那成龙就把他说过的话当放屁好了。其实,成龙当放屁说的话多了。成龙在2009年4月在海南博鳌亚洲论坛上说,香港和台湾因“太自由而很乱”,他认为“中国人是要管的,否则便会为所欲为”。在香港游客在菲律宾遭劫持事件发生后,在香港市民纷纷悼念死者,批评菲律宾政府措施不力时,成龙发表言论力挺菲律宾政府,并受到菲律宾政府表扬。这哪里还有一点爱国的意思?   如果不是被媒体揭露了,成龙会记得这事吗?一年多了,连新校舍都盖起来了,也没听他再提一句,现在被媒体揭露,竟然就号称要起诉媒体。网民围观一下成龙的捐款账目,希望把账目搞搞清楚,在成龙和成龙慈善基金会眼里就是属于造谣,就是“故意找乱子”,怎么成龙的心态和喜欢跨省追捕网民的地方政府一个德性呢?   有网民质问我,你捐了多少钱,成龙凭什么要告诉你账目?这说明中国网民对于慈善的基本常识如此无知。   第一,我捐了多少钱,和我是否能质疑成龙的捐款情况毫无关系。更何况我也捐了款,重要的不是捐款数目,而是要言而有信。   第二,任何公民,都有权利要求成龙公布捐款状况,成龙也有义务公布。这是有法律依据的。2009年11月民政部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捐助信息公示工作的指导意见》规定:“除不能公开的信息外,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都可以向有关部门和慈善组织查询有关社会捐助信息,有关部门和慈善组织应及时答复。”成龙基金会就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慈善组织,我凭什么不能要求他公布捐助信息呢?   前几天,有个香港网友加我,他说他不明白,为什么成龙这样一个在香港名声非常臭的人,竟然在大陆有这么多的拥护者?其实道理很简单啊,正如我在《成龙式诈捐比余秋雨大尸更无耻》说过的,成龙现在不仅从黑漂白,而且还成了红色的了,是各地政府的座上宾,爱国人士的代表。他不断向大陆政府靠拢,政府喜欢听什么他就说什么,现在成了红顶明星,成为中国电影家协会副主席,享受副部级待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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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筱赟 | 周筱赟:领导听取逆耳之言的前提是记者没拿录音笔

【周筱赟语录】文学即垃圾,文人即流氓。粪青则是更低级的流氓。我写的不是文学,我只陈述事实。对我陈述事实不满者,欢迎跨省追捕,欢迎黑帮暗杀,欢迎对号入座,欢迎对簿公堂。我要听慧慧的话,永远做一个正直、善良、简单的人。   周筱赟:领导听取逆耳之言的前提是记者没拿录音笔 文/周筱赟   核心提示:     日前,湖北省省长李鸿忠在《人民日报》发表长文,称要有听取逆耳之言的雅量,颇受网民关注。但是,由湖北省省长李鸿忠来说要有听取逆耳之言的雅量,实在是让人感觉有点滑稽,完全是“此地无银三百两”。     李省长在今年两会期间,当着众多记者的面,公然抢夺记者录音笔,而且质问对方单位,并威胁“我要给你们社长讲”,哪里有半点听取逆耳忠言的雅量的意思呢?所以我要说,李省长所说的“听取逆耳之言的雅量”的前提,是记者没拿录音笔。     怎么世界上有这么滑稽的事啊!中国真是个神奇的国度。     本文只代表我个人意见,与发布网站立场无关,与本人所从事的职业无关。欢迎跨省追捕,欢迎黑帮暗杀,欢迎对号入座,欢迎对簿公堂。如果有人愿意在我有关部门抓捕后送牢饭,或者我被打伤住院期间探视,我也非常欢迎。我喜欢吃酸菜鱼、肥肠、猪蹄、牛肉、巧克力(不要用代可可脂的)、可乐、果汁(要百分之百的纯果汁)等。   这是我的照片,有种就来砍我,没种就闭嘴,废什么话? ===================================================================== 日前,湖北省省长李鸿忠在《人民日报》(8月30日)发表长文,谈参事工作的意义如何重大。这篇文章从9月1日开始,在各大门户网站新闻首页推出,并改题为“湖北省长李鸿忠撰文称要有听取逆耳之言的雅量”,颇受网民关注。 在这篇文章中,李鸿忠说:“政府负责人要鼓励参事独立思考,敢于发表不同意见。良药苦口利于病,忠言逆耳利于行。对参事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要有听取逆耳之言的雅量,能包容不同意见,择其善者而从之。” 正如很多网友指出的,“要有听取逆耳之言的雅量”中“雅量”一词,体现了一种高高在上的姿态。官员和老百姓本来就是平等的,政府部门及其负责人的言行,原本就应该受到公众的监督,怎么竟然接受批评,还需要你的雅量?这不成了封建时代的帝王了吗?再有雅量纳谏的帝王,也都是臣子的主人。而我们不是天天说官员是公仆,老百姓才是国家的主人吗? 万一官员突然没雅量了呢?雅量是一种道德层面的东西,并没有任何制度保证官员必须有雅量。早在2005年12月20日,在政治局第27次集体学习时,胡就提出“要完善对行政管理权力的监督机制,强化对决策和执行等环节的监督”,17大报告更是明确指出:“保障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从来没有说老百姓对政府的监督权,还得靠官员的雅量。 2010年两会期间,温在3月5日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里,明确说:“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创造条件让人民批评政府、监督政府,同时充分发挥新闻舆论的监督作用,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其中的“创造条件让人民批评政府”,完全是前所未有的新提法。而这些权利的保障,竟然是靠官员的雅量? 李鸿忠说对不同意见“择其善者而从之”,更是和上述领导讲话相左。如果“善”和“不善”的判断是由当官的选择,由他们说了算,那人民群众当家作主,创造条件让人民批评政府、监督政府,又体现在哪里呢?凡是被认为“不善”的批评,就可以没有雅量,要被跨省追捕了吗?那这样一来,我们小老百姓,事先没法判断哪个领导有雅量,有多大的雅量,也没法判断我的批评在有雅量的领导看来算不算“善者”。那就只好闭嘴了吧。 政府听取批评、接受监督,不能靠雅量,而需要完善的制度,我想这本来也是常识。有了制度的保证,即使没有雅量的领导,也必须直面批评,接受监督。当然,在省级领导的层面,能在《人民日报》发表文章谈“要有听取逆耳之言的雅量”,也不能算错,基本上从官员层面,还属于“政治正确”的,基本上是“正确的废话”。李省长的文章至少没说不要听取逆耳之言,没说要打击不同意见啊。 但是,由湖北省省长李鸿忠来说要有听取逆耳之言的雅量,实在是让人感觉有点滑稽。这就好比“含泪劝告”的余秋雨大尸来谈做人要讲公德一样让人觉得滑稽。这也是这条新闻在各大门户网站受到网民如此关注的原因。我很奇怪,各大门户网站都没有关闭这条新闻的评论功能。对于这篇文章,纸媒也发表了一些评论,但都是谈政府接受批判要有制度保证,而不能依靠雅量,但都没有敢点出此事的症结之处。 反正恨我的人实在太多,我也不在乎多一个,我就来说说这事。我之所以说李省长来说要有听取逆耳之言的雅量,让人感觉滑稽,因为他正是今年两会期间,震惊海内外的抢夺记者录音笔事件的主角。而这一事件,正好发生在《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创造条件让人民批评政府”之后两天。 因为这一事件的始末,留下了确凿的录音证据,且该录音传遍网络,不是官方几句辟谣所能抹煞的。我从头到尾仔细多次听了这段录音。 据财经网3月8日的报道:2010年3月7日上午,湖北省代表团开放团组讨论,湖北团召开新闻发布会,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湖北省省长李鸿忠李鸿忠出席。11时21分左右,发布会临近尾声,工作人员正欲送省长离开,《人民日报》下属的《京华时报》女记者刘杰提了最后一个问题:“您对邓yu娇案怎么看?”李鸿忠脸色顿时阴沉,离场。这里顺便插播一句,从邓yu娇事件一开始,我就关注此案,写了多篇评论,但全被和谐。 两分钟后,李鸿忠折返回来,直问刘杰:“你是哪里的?”刘回答:“啊?” 李又问:“你是哪里的,请问你是哪里的?”刘杰回答:“啊?《人民日报》的……” 话音未落,李鸿忠接着说:“《人民日报》……你怎么老纠缠这个事情,已经过去了……我要给你们社长讲,是不是,对不对?” 李鸿忠一把拿下了刘杰的录音笔,随后径直走向电梯。 3月7日下午,有湖北代表团工作人员将录音笔还给了女记者刘杰,但未表示任何歉意。 李省长当着众多记者的面,公然抢夺记者录音笔,而且质问对方单位,并威胁“我要给你们社长讲”,哪里有半点听取逆耳忠言的雅量的意思呢?所以我要说,李省长所说的“听取逆耳之言的雅量”的前提,是记者没拿录音笔。 但是李省长显然对电子设备的普及程度不够了解,他竟然没想到抢了一个记者的录音笔,现场其他记者还有录音笔,把对话都录下来了,最终导致网络疯传这段录音。 《人民日报》前副总编辑、皇甫平系列社论的作者之一周瑞金先生在财经网发表文章,要求李鸿忠公开道歉。他质问道:“我不知道李省长听到记者提问时的心理反应是什么,也许他原本对此案结果并不认同,或者对巴dong警方处置邓yu娇案前期的胡来并无真正反省,才会如此讳疾忌医?” 他又说:“希望新一代领导干部铭刻在心,摆正自己和人民的关系,摆正公权力和舆论监督关系,昼乾夕惕,真正做到‘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权为民所用’。” 但李鸿忠没有丝毫道歉的意思。3月10日,李省长在接受广州《羊城晚报》下属《新快报》记者采访(3月11日发表),称拿走录音笔是误会(这里应该表扬一下《新快报》记者在风雪中守候几个小时,终于堵到了李省长,并且单刀直入逼问李鸿忠对抢夺录音笔事件的看法)。 李省长解释说:“这个是因为她没有痛快讲(她的单位),可能她觉得自己是《京华时报》的却说是《人民日报》的,不太好吧。我们就担心她是不是其他单位的,不是记者,就把录音笔拿去看看了,看看是什么内容。” 好个“看看是什么内容”,未经对方许可,就可以把对方财务抢走?如果不是记者,且不是《人民日报》记者,就不能问李省长几个问题了?其实《京华时报》就是《人民日报》下属的子报,记者说是《人民日报》的,也没什么大错。就好比广州市是广东省的一个市,所以一个广州人说自己是广东人,有什么错吗? 《新快报》记者再次逼问李省长到底要不要道歉,李省长略显激动地说:“我觉得不涉及道歉。大家的目标都是为了一个———社会的和谐发展。党政工作是为了社会和谐发展,媒体也很辛苦,为社会的公平正义鼓与呼,鞭挞社会的不良现象。有的时候,有一些误解啊,像传递信息不很全面啊,我看也不用(道歉),慢慢就好了。” 从此,李省长再也不谈此事,就当什么也没发生过。随后,有至少507名中国媒体人士就“录音笔事件”发表致全国人大的公开信,要求湖北省长李鸿忠向新闻界及公众道歉并辞职,同时吁求全国人大主席团和秘书处立即启动对其调查及弹劾程序,李鸿忠也是不做任何回应。 而时隔近半年后,李鸿忠突然再《人民日报》发表长文,大谈要有听取逆耳之言的雅量,真是让人觉得搞笑。《人民日报》的前副总编辑周瑞金先生可以公开发表文章要求李鸿忠道歉,而现在如此可笑的文章,竟然刊登在了《人民日报》。李省长的文章,完全是“此地无银三百两”。 网友阿丁在微博上一个段子,实在是恰如其分,足够辛辣—— @阿丁:据考证,李鸿忠省长的前世是《儒林外史》里的严贡生——刚说完“为人直率,在乡里之间,从不晓得占人寸丝半粟的便宜”,话音未落,小厮就报告:“老爷,早上抢的那支笔,那人来讨了……” 我想,凡是看过《儒林外史》的朋友,读到这里,肯定会喷饭的。怎么世界上有这么滑稽的事啊!中国真是个神奇的国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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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筱赟 | 周筱赟:一万本文学书,抵不上一个李承鹏

【周筱赟语录】文学即垃圾,文人即流氓。粪青则是更低级的流氓。我写的不是文学,我只陈述事实。对我陈述事实不满者,欢迎跨省追捕,欢迎黑帮暗杀,欢迎对号入座,欢迎对簿公堂。我要永远做一个正直、善良、简单的人。   本文仅代表我个人立场,与发布网站无关,与本人供职单位无关。本文只陈述事实,对我陈述事实不满者,欢迎跨省追捕,欢迎黑帮暗杀,欢迎对号入座,欢迎对簿公堂。   如果有人愿意在我被有关部门抓捕后送牢饭,或者我被打伤住院期间探视,我也非常欢迎。我喜欢吃酸菜鱼、肥肠、猪蹄、牛肉、巧克力(不要用代可可脂的)、可乐、果汁(要百分之百的纯果汁)等 。   这是我的照片,有种就来砍我,没种就闭嘴,废什么话?   周筱赟:一万本文学书,抵不上一个李承鹏 文/周筱赟 核心提示:   我之所以说“一万本文学书,抵不上一个李承鹏”,并非是要吹捧李承鹏有多高,而实在是文学真的太烂了!当然,我指的是,且仅仅是中国当代文学。就算李承鹏是一个铁块,文学就是一屋子完全可以视而不见的空气,虽然体积庞大,却怎么能和一个铁块比重量呢?   常常有不认识的网民来问我,不少人第一句话往往就问“你是一个作家(或文人)吧?”这样问的,多半是初中在读学生或初中毕业后外出务工者,《知音》、《故事会》就是他们理解的文学。我在博客做了“我写的不是文学”的声明后,还继续有人这么问,我就会回答提问者:“我不是作家,你才是作家(文人),你全家都是作家(文人)!”   “作家”、“文人”一词本来是中性的,但在当下的中国,作家(文人)的称谓就是一种耻辱。因为一提作家(文人),大家首先想到的就是余秋雨、王兆山等。我如果竟然是作家,岂不是要和这样的人为伍?作家的全部工作,就是坐在家里炮制文字垃圾。   中国当代文学之罪,一是不说人话,二是不说真话。文青不就喜欢把简单的事实描述地极端繁复,堆砌大量华丽的辞藻。可是,他们作为生活中的正常人时,和家人聊天、给朋友发邮件时,会这么说话吗?文青喜欢不说人话的文学,自然是他们的自由,但文学不说真话,却是这个时代作家集体堕落的表征。文学不再说真话,因为说真话是有风险的。   有一回我和易中天教授聊天,易中天说:“文人哪里是流氓,文人都是婊子!”还好,作家不都是流氓和婊子,起码还有李承鹏和他的《李可乐抗拆记》。如果一万本文学书里,有两千本是写风花雪月,两千本书是写人生感悟,两千本是写帝王将相,两千本是写玄幻武侠,还有两千本是写现在老百姓生活的多么幸福,所有这些,当然抵不上一个李承鹏。拆迁恶政危害中国至少一二十年,为什么从来没有中国作家写过?直到《李可乐抗拆记》出现。这本深刻揭露拆迁恶政的小说,来源于李承鹏家附近发生的震惊中外的唐福珍事件,李承鹏说的是人话,说的是真话。 ======================================================================       写下这个标题,我就料到无数板砖会向我飞来。不过厮混网络多年,我早练就了铁头功。我早就说过,文学就是垃圾,文人就是流氓。如果看我不爽,要来砸砖头就赶快,干脆来个更痛快的,有种就来砍我,没种就闭嘴,废什么话?但文青除了敢嘴巴上骂人爽爽,敢砍人吗?   虽然我和李承鹏是好朋友,但我知道他绝对不是一个德行完人,比如他读大学时打过群架,而我就比较乖,没干过这样的坏事(其实是不敢)。我之所以说“一万本文学书,抵不上一个李承鹏”,并非是要吹捧李承鹏有多高,而实在是文学真的太烂了!我早说过,文学就是垃圾,文人就是流氓。当然,我指的是,且仅仅是中国当代文学。   “你全家都是作家”(小标)   如果把李承鹏比作一个铁块,不算我奉承他了吧?古希腊哲学家柏拉图在《理想国》中曾说,上天在铸造人时,用黄金造出统治者,白银造出武士,铁造出农民,铜造出技工。但是,如果是一屋子完全可以视而不见的空气,虽然体积庞大,却怎么能和一个铁块比重量呢?(顺便给文青普及一点物理学常识,空气不是完全没有重量,常温常压下空气密度为1.2千克/立方米,而铁的密度为7900千克/立方米。)文青都是文科SB出身,和他们说这些自然科学常识,他们都是一窍不通的。      对当代文学失望,并不是我一个人的偏见。记得整个上世纪80年代,文学的地位无与伦比,一篇小说的发表,朝野震动,人人争睹,能改变个人命运自不必说了,甚至会影响整个国家的发展路径。以至那个时候,连征婚广告都要以“爱好文学”自诩。而现在呢?文学早失去当年的轰动效应,文学刊物举步惟艰,如果一个心智正常的成年人,还到处说自己爱好文学,想当作家,估计要被视为异类的。      当然,这并不是说文学没有市场了。在基数庞大的中小学生当中,在韩寒所调侃的城乡结合部,郭敬明的青春文学还是很有市场的。因为我的腾讯博客有超过4600多万的点击(和李承鹏博客的2.5亿浏览量相比,当然是不值一提的),所以常常有不认识的网民来问我,不少人第一句话往往就问“你是一个作家(或文人)吧?”一开始我还耐心解释:作家或文人,通常是指从事文学创作的人,而我从来只陈述事实,不写虚构作品。不是写文章的人就叫作家(或文人),还有记者、学者等等;也不是所有文章都是文学作品,还有新闻报道、时事评论、学术研究等非虚构作品。但他们多半会表示无法理解。除了拒绝回答者外,我几乎都问过,基本上都是初中在读学生或初中毕业后外出务工者,《知音》、《故事会》就是他们理解的文学。当然这怪不得他们,得怪糟糕的中学应试教育。我在博客做了“我写的不是文学”的声明后,还继续有人这么问,我就会回答提问者:“我不是作家,你才是作家,你全家都是作家!”或“我不是文人,你才是文人,你全家都是文人!”      本来我一直以为“你全家都是作家”是我的原创,并有些扬扬自得。李承鹏的新书《李可乐抗拆记》(甘肃人民美术出版2011年1月版)出版后,第一时间寄给我,因封面上标明“中国第一部以拆迁为题材的文学作品”,就和他在电话里讨论起这个问题。李承鹏说他早在10多年前就说过这样的话了。我对他说,“作家”一词本来是中性的,但在当下的中国,作家的称谓就是一种耻辱。因为一提作家,大家首先想到的就是余秋雨、王兆山等。而“秋雨含泪”、“兆山羡鬼”已成为网络熟知的典故,不需要我多做解释,大家都懂的。余秋雨曾任上海作家协会理事、上海市写作学会会长,王兆山至今仍是山东省作家协会副主席,自然都是被有关部门器重的优秀作家的代表。我如果竟然是作家,岂不是要和这样的人为伍?   当代文学不说人话(小标)   我觉得,中国当代文学之罪,一是不说人话,二是不说真话。   李承鹏在博文《当一个喝自来水长大的作家》中说:“我对文学唯一的标准就是:说人话。”(1月9日《羊城晚报》)按我的理解,所谓文学要说人话,就是要说正常人说的话。尽管我认为《李可乐抗拆记》是一部有严重缺陷(详下)的小说,但所幸做了作家的李承鹏,说的还是人话,而且是风趣幽默的人话。比如小说开头便是:“自从得了精神病,我的精神就好多了。”还有“从小老师就让我学习孔子,可我学来学去,却发现学成了孙子。”   可是,现在又有几个作家在说人话呢?网上流传一个题为《骗稿费的文学说法》帖子,以三段式推进,将一个普通的表述,延伸为“文艺一点的说法”、“文艺到闹心的说法”、“文艺到闹心且骗稿费的说法”三个层次。我就举其中较简单的例子,比如“喝冰水呛到”这么个再普通不过的意思,文艺一点的说法是:“冰水在喉头激起涟漪”;文艺到闹心的说法是:“冰水偏偏在喉头萦绕,激起一阵寒咳的涟漪”;文艺到闹心且骗稿费的说法:“然而冰水却偏偏在我那不发出一点声响的喉头缠绵萦绕,激起一阵无从压抑的寒咳涟漪”。   这虽然是网友恶搞,但现实中的文学,不就是这个样子吗?文青不就喜欢这类酸掉门牙的抒情吗?文青要的就是这种氛围,涟漪、萦绕、寒咳,多有文学美感呀!把简单的事实描述地极端繁复,堆砌大量华丽的辞藻,在他们看来就是文笔好,有文学才能。现在活跃于文坛的这类风格的作家比比皆是,由于众所周知的原因,我就不一一点名了。当然,以女性作家居多(包括有女性气质的男性作家)。可是,他们作为生活中的正常人时,和家人聊天、给朋友发邮件要陈述自己“喝冰水呛到”时,会这么说话吗?我想显然不会。如果坚持这样说话,估计要像李可乐那样被关进精神病医院。   当代文学不说真话(小标)   文青喜欢不说人话的文学,自然是他们的自由,可以理解为个人偏好,但文学不说真话,却是这个时代作家集体堕落的表征。      上世纪80年代的文学,之所以能引起全社会的广泛关注,因为它能反映当时的社会现实,表达公众的呼声,如平反冤假错案、农村所有制改革、反腐败等等,而现在呢?记录这个时代命运、反映最真实社会生活,本该是作家的职责,各个国家、各个时代都有这样的优秀作家和作品。今天我们去读巴尔扎克的《人间喜剧》,可以全景般了解19世纪上半叶法国的社会生活,我们去读托尔斯泰《战争与和平》,可以作为那个时代的史诗,而我们现在有什么呢?在各类社会矛盾日益突出、政府行政权力扩张加剧、恶性群体性事件频发的当下中国,我却几乎找不到一个作家作为公权力批评者和监督者出现。所谓“文学”,几乎蜕变为个人无病呻吟、官家粉饰太平的文字的代名词。作家的写作属一种公共写作(即写给不特定的普通公众阅读),他们本该是社会的牛虻,要以他们的良知和勇气直面社会问题,对社会积极进言并参与公共事务,但现在是学者和媒体人承担了这一社会责任,作家早已集体缺席。      比如,千夫所指的强制拆迁,至少1994年就开始了。到2001年《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修订后,各地血拆事件愈演愈烈,群体性事件大规模爆发。显然,地方政府的动力在于,通过和开发商勾结,赤裸裸的掠夺公民财产,成为地方政府的财政收入。据《人民日报》2010年12月27日《全国土地出让金或破2万亿 卖地成地方最大收入》公布的数据,土地出让金占地方财政总收入比例居高不下,且逐年增多。2001年-2003年是35%,到2009年是46%。在有些县市, 土地出让金占预算外财政收入比重已超过50%, 有些甚至占80%以上。正是因此,虽然到2009年11月13日成都唐福珍为阻止拆迁自焚死亡,对强拆的民怨沸腾到了顶点,有关部门也表态废止《拆迁条例》,而代之以《征收条例》,但时至今日,新规仍难以出台。      知名律师王才亮曾披露,目前全国发生的群体性事件中,40%是由征地拆迁引发的,而全国各地到北京的上访,40%和征地拆迁有关,现在全中国13多亿人口中,有20%以上的人(被拆迁人及其亲人)都经历过征地拆迁。涉及面如此之广,即使所有作家都恰恰属于那13多亿人口中未被波及的80%,也该有耳闻目睹,却为何没有一个作家以此作为创作题材?直到李承鹏的这本《李可乐抗拆记》的问世。这是偶然的吗?还是作家们集体无意识的回避?既然《李可乐抗拆记》得以与读者见面,说明并没有人规定拆迁是个不可触碰的禁区。是拆迁的情节不够曲折生动?我刚看到财经网的报道,江苏盐城滨海县82岁离休干部刘太香家两间房子遭遇强拆,他收藏的古玩字画、珍贵邮票及军功章等物品和现金全不见踪影。曾是新四军敢死队队员的刘太香抱病“出阵应战”,拆迁人员逃跑了。在“缴获”的挖掘机里守睡了一夜后,刘太香决定在网上拍卖这个“战利品”以补偿损失。现实的匪夷所思远远超越了作家的想象力,这简直是小说的绝佳题材啊!可是为何除了这本《李可乐抗拆记》,我找不到任何以拆迁为题材的文学作品呢?(案例评析与法律适用类的我倒是找到不少)      原因很简单,因为中国当代作家集体患上了软骨病(是遗传还是感染,还需要研究),文学不再说真话,因为说真话是有风险的,而“歌德”体文学是最安全的。除此之外,吟花咏月、感时伤怀的文字,以及抽象的谈论人性、关怀、环保等一些正确的废话或不正确的废话,永远不涉及现实利益冲突,安全系数也很高。   当代文学为什么不说真话?(小标)   有一位因要做“你近旁的一株木棉”而成名的女诗人舒婷,在自著的一本散文集中,把世代所居的厦门鼓浪屿称为“我的生命之源”、“妈妈的岛屿”,书中收录了多篇谈环保的散文。2008年4月接受采访时,舒婷深情地说:“我深知我国的环境损害程度已经何等深重,有些缺失与黑洞,是花多少钱经多少年都无法恢复填补的。”“我最忧心忡忡的就是砍伐、偷猎与食物安全。”可是,匪夷所思的是,引起全国舆论高度关注的厦门PX事件,无论是接受采访,还是谈环保的散文中,女诗人均不置一词。而厦门PX项目,之所以引起上百万厦门市民反对,并到市政府门口散步表达,最重要的原因,是位于厦门海沧区的该项目,距离国家级风景名胜区鼓浪屿岛实在太近。该散文集出版于2007年10月,厦门PX事件肇端于当年3月,5月30日厦门市政府宣布决定缓建,12月20日宣布取消,无论是散文集,还是媒体采访,一直未见自称关注环保的女诗人做过任何表达。       我这样说,不是要逼人表态、强迫站队,而是既然如此,女诗人舒婷当初和事后又何必做对环保热爱状和对污染痛心疾首状呢?她彷佛厦门PX事件从未发生过,关注的只是文学想象上的的环保。更为重要的是,舒婷是全国政协委员,经我核查,她从未提出与此项目有关的任何提案。根据政协章程规定,政协的主要职能是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而政协委员提案,既可在全体会议期间提出,也可在休会期间提出。舒婷世居鼓浪屿,连关系切身利益的公共事件尚且缺席,我们又能对文学寄予什么希望呢?如此的文学日益遭受边缘化,正是公众素质提高、公民意识养成的体现。      同样是对于本地重大公共事件,李承鹏的表现就大不相同。唐福珍自焚的地点离李承鹏老家的房子不太远,事发当天他就写了一篇激烈抨击当地政府的杂文发布在博客上,很快消失。李承鹏就再贴,再被删。反复几次后,李承鹏在他博客上写下如此一段文字:“你们,删文章ID不划算,得删我博客ID,删我博客ID也不划算,最好把我身份证ID删掉……那就一了百了。”也正是在唐福珍事件刺激下,李承鹏觉得必须写出这本《李可乐抗拆记》。表现如此不同,大概因为李承鹏只是一介平民,而女诗人官居福建省文联副主席、厦门市文联主席,享受副厅级待遇。      作家,莫非就应该是坐在家里胡编乱造堆砌文字的人?他们全部工作,就只是炮制文字垃圾,玷污作家这个称谓?我曾经不无激愤地说“文学即垃圾,文人即流氓。我写的不是文学,我只陈述事实。”有一回我和易中天教授聊天提及,易中天说:“文人哪里是流氓,文人都是婊子!”这话颇有与同样出自他口中的“这年头不弱智怎么当领导”媲美之势。还好,作家不都是流氓和婊子,起码还有李承鹏和他的《李可乐抗拆记》。如果一万本文学书里,有两千本是写风花雪月,两千本书是写人生感悟,两千本是写帝王将相,两千本是写玄幻武侠,还有两千本是写现在老百姓的幸福生活,所有这些,当然抵不上一个李承鹏。因为后者说的是人话,说的是真话。      前面我说了,《李可乐抗拆记》是一部有严重缺陷的小说,表现在本书的结局上。小说主人公李可乐在精神病院里想出了一个天才的“抗拆宝典”,即让一条街的证件全部消失,所有人和房产都没了身份,正是这个天才的主意,打败了开发商。可惜,这样的奇思妙想只存在于李承鹏的小说中。新拆迁条例势必加大对地方政府和开放商的限制,所以在此之前,各地的征地拆迁将要上演最后的疯狂。通过和平方式、法律手段来解决征地拆迁纠纷的可能性越来越小了。前不久,带领村民为征地纠纷上访维权的浙江温州乐清老村长钱云会,因车祸离奇惨死。到底是普通车祸还是蓄意谋杀,官方和民间至今聚讼不休。他当村长的5年,有3年半在监狱中度过。据中央党校周天勇教授的统计,许多农民因低价征用制度而致贫,形成4000万失地、失保和失业农民,即全中国有4000万个钱云会。李可乐在现实中的下场只能是钱云会。也许文学还是应该给人一点希望吧?只是,真实的现实比李承鹏的小说更残酷,让人情何以堪呢? 2011年1月9日-11日作 补记:     这篇文章早在两个月前就写好了,但由于某些原因,一直未能公布。现在公布,应该不算晚吧。我写文章,不是为了启蒙谁或教育谁的。我写文章只是表达我的观点,这是我的言论表达权,某些人怎么想,和我没关系,因为我没有空,也没有义务去教育谁。看不惯,有种就拿刀来砍我,废什么话?   看罢李承鹏的《李可乐抗拆记》,尤其是读到后半部分,李可乐被关进精神病院想念菜刀妹(清玖儿),真的让我好感动。菜刀妹的形象总是浮现在我眼前。可是,她的眉眼对于我又是不清晰的。因为我不知道这世间竟还有如此美丽、善良、刚烈的女子吗?如今,美女要么居于风尘,要么居于云端,住在地面上的我是看不到的。我不禁想起莫泊桑的一篇小说《莫南那公猪》,这篇小说不如他的《项链》、《我的叔叔于勒》知名,关注的人不多,但对我却印象深刻。     其实我有点搞不清楚《李可乐抗拆记》的结局到底是喜剧还是悲剧,那个最后的时间节点后,一切彷佛归于虚空了。菜刀妹还活着吗?丁香街抗拆胜利了吗?我都不知道了。 2011年3月10日凌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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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筱赟 | 周筱赟:我的博客就是用来揭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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