倪玉兰

维权网: 快讯:维权律师倪玉兰被批准逮捕

快讯: 维权律师 倪玉兰被批准逮捕. (维权网信息员许水都报道)本网刚刚获悉,4月7日凌晨被警方带走的北京 维权律师 倪玉兰,已经被西城区检察院批准逮捕。 据倪玉兰的女儿讲,听程海律师说上周五左右,西城区检察院已经批准逮捕倪玉兰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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倪玉兰

倪玉兰(1960年3月24日-),北京人,中国维权者。 1978年,考入北京语言学院,就读于中文系,获学士学位。后就读于中国政法大学,获法学学士。1986年到2001年期间,倪玉兰曾在中国国际贸易总公司担任法律顾问,在正义律师事务所担任律师。 2002年4月27日上午,倪玉兰因拍摄北京西城区新街口大四条55号强拆现场,而被警察拉到新街口派出所殴打,致其“大小便失禁、多次昏迷”。后警方以倪玉兰“阻碍办公秩序”为由,要求将其行政拘留10 天。7月3日,西城公安分局以倪玉兰“涉嫌妨害公务罪”向西城检察院提请逮捕。7月10日,西城检察院将案卷退回西城公安分局,当天倪春兰才得以回家,期间被拘留75天。随后倪玉兰开始上访。9月27日,倪玉兰试图向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反应冤情,被新街口派出所民警刘俊杰、闫修建殴打,致其摔断尾骨,并将其关押。11月14日,西城区人民检察院对倪玉兰提起公诉。11月27日,西城区法院以“妨害公务罪”判处倪玉兰有期徒刑一年,其律师资格被吊销。狱中,她得到了法轮功狱友的照顾,但因为伤势没有得到救治,此后落下残疾,双腿无法行走,生活已不能自理。[1][2][3] 2003年7月12日,倪玉兰获释。此后继续上访维权,也继续受到警方的打压,根据她的陈述,2003年10月15日她又被警察李楠等人抓进新街口派出所“非法拘禁”三天共50个小时;从2004年7月27日至2006年3月16日,她失去人身自由长达597天。 2008年4月15日,因倪玉兰家西城区前章胡同19号面临强拆,[4] 后西城区人民检察院认为,因拆迁施工纠纷,倪玉兰“暴力阻碍工人施工”,致使工人“受轻微伤”,此后倪玉兰被民警带至新街口派出所接受调查,倪玉兰“不服从民警管理,踢打民警肖巍下体,致使其睾丸挫伤,被当场抓获”,而以“妨害公务罪”起诉倪玉兰。而根据倪玉兰的陈述,4月15日她被“塞进汽车后备箱中,拉到新街口派出所,关押在小黑屋内”,并遭到“多次刑讯、毒打”。倪玉兰的律师胡啸在探视倪玉兰后,告诉记者,“她确实身体非常不方便,可以说一步一步挪着走,拄着双拐,身体瘦弱,非常苍白。从我看见她从楼下走到我身边的时候,大约有半个小时了。”[5]11月,倪玉兰家被强拆。[4]12月18日,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以“妨害公务罪”,判处倪玉兰有期徒刑二年。[6]倪玉兰的另一位辩护律师李方平表示,法院“突然宣布开审,在没有辩护律师,只有一名家人获准旁听的情况下进行,而公诉方指控倪玉兰打警察的重要证据,现场的录像竟未有当庭播出,所有证人亦没有出庭接受质询,开庭两日后就迅速作出一审判决,律师多次到法院查阅档案遭拒”。法院拒绝二审开庭,2009年3月,律师收到维持原判的书面通知。[7][8][9]另据媒体报导,倪玉兰被关押后,九个月内一直不获准与家人见面。[10]倪玉兰丈夫董继勤将拆迁相关案件通过网上举报中心举报至中国最高人民检察院。[11] (倪玉兰夫妇露宿街头) 2010年4月14日,倪玉兰出狱,当天她接受媒体采访,陈述其在狱中的悲惨状况,“我有拐他们不让我用,扶着凳子也不行,每天让我在地上爬行,每天还让我到车间去干活,装一次性的筷子,从早到晚不停的干”,“我每天从五层的楼上往下爬,爬到楼下,再爬五百多米到车间,再从楼下爬到楼上,这种每天要爬四个来回,算起来一天要爬六个小时,正常人每次走十分钟的路,我要爬一个多小时才能到,天热的时候我是这样爬的,地非常的烫,我的手和腿全都烫出了大血泡,所有的辅助工具都不让我用”。“每天早晨别人到外面做操,我就到大厅里撅着,就跟文化大革命时知识分子被批斗的时候一样,四肢撑在地上,有的时候我的腰根本撑不了,她们就弄两个人来监视我,一看不行了,就把我提了起来,出操的人回来后要让他们看我,说谁像我一样不认罪就会遭到同样的惩罚”。“就是我上厕所他们都不让我上,我上去了,进去了,把裤子扒下来往下蹲,结果他们看到我蹲就强迫把我拖出去,不让我解手,说是队长不让我解,他们从厕所里给我拖出去,我的牙撞到门板上掉了一半。我经常的被从厕所里拖出去,警官说这就是对你不认罪的惩罚。他们白天不让我们解大手,晚上也不让,因为他们经常在里面,我们喝不上水,就甭说要刷碗,洗脸,漱口了。” 因为房屋被强拆,倪玉兰和丈夫董继勤先是住与小旅馆,但因收到警方压力,现在两人只得露宿北京街头。[13][14]2010年5月7日,倪玉兰案的二审代理律师刘巍被北京司法局吊销律师证。 2010年6月下旬,《南方人物周刊》报道了倪玉兰的事迹[16],随后被腾讯、网易[16]等国内主要门户网站转载。 2011年2月11日,美国驻华大使洪博培来到倪玉兰临时住所看望她。[17] 5月6日,北京警方向检察院申请以“寻衅滋事”又一次逮捕倪玉兰夫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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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律师状告警方得以探视倪玉兰

北京律师状告警方得以探视倪玉兰 记者: 海彦 | 华盛顿  2011年 5月 07日 北京知名维权人士倪玉兰的代理律师日前状告警方不履行职责,迫使警方允许律师会见以“寻衅滋事”被刑拘的倪玉兰。律师表示,将对警方针对倪玉兰的其他违法行为采取进一步行动。 北京维权律师程海和彭剑5月3号就警方不依法安排律师会见被警方关押的嫌疑人倪玉兰,向北京西城法院状告西城分局局长不履行职责,阻挠律师依法会见当事人。 与此同时,程海和彭剑两位律师向司法局、检察院和律协等有关部门投诉,终于迫使西城警方同意律师5月6号下午会见从4月6日起被警方带走刑拘、被羁押在西城区看守所的倪玉兰。 *身体状况令人担忧* 倪玉兰的律师程海星期六向美国之音表示,具体案情不便多谈,但是他们看到的倪玉兰的身体状况令人担忧。 他说:“在各方的努力下吧,我们在5月6号下午会见上了。会见时,她的身体状况还是比较差的,  因为原来她就是残疾人嘛,原来是可以柱双拐的,现在不行了,不能走路了,完全是坐在轮椅上。简单地了解了一下情况,还正在调查吧,案情方面以后再说吧。有些案情不便很详细地对外透露。” 北京维权律师程海表示,警方在处理倪玉兰案件的过程中有许多违法的地方,律师会依法维护倪玉兰的权益。他说:“有很多违法的,警方违法的地方。我们已经开始投诉呀、起诉呀,这是一部分。通过会见又发现很多他们违法的地方,我们会在这几天采取一系列维护她合法权益的法律行动吧。” 另外,北京维权律师牟继源等5月6号下午也得以会见同时被警方带走的倪玉兰的丈夫董继勤。 倪玉兰曾任中国国际贸易总公司法律顾问,后在北京正义律师事务所担任律师。2001年北京城区因奥运进行大规模拆迁改造。倪玉兰居住的西城区大四条也在拆迁之列。2002年4月,倪玉兰用相机拍摄邻居家遭强拆,被警方带到派出所并遭受殴打。此后,倪玉兰开始上访,并遭民警殴打,导致其摔断尾骨。同年11月,倪玉兰因“妨碍公务罪”被判刑一年,取消律师资格。因伤情未能得到救治,落下残疾,双腿无法行走,生活不能自理。 2008年北京奥运结束后,倪玉兰居住的四合院遭强拆,倪玉兰再次被捕,并因“妨碍公务罪”被判刑2年。出狱后她与丈夫流落街头,后被西城警方送到御鑫宫宾馆软禁,在被抓捕前,她们居住的房间已被断水断电100余天。 今年2月,美国驻华大使洪博培在离任前到倪玉兰临时居住的房间看望倪玉兰夫妇。4月7日凌晨,警方以倪玉兰夫妇不支付相关住宿费用,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将她们刑拘。 收听   电邮此文   打印此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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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警方向检察院申请逮捕倪玉兰

北京维权律师倪玉兰的两位代理律师不满公安借故拒绝他们会晤当事人,日前向北京西城区法院起诉西城公安分局后,周五峰回路转,当局让步,同意律师会见倪玉兰和丈夫董继勤,律师告诉记者,警方已向检察院申请以“寻衅滋事”逮捕倪玉兰夫妇。 星期五,因抵制强制拆迁而屡遭打压的维权律师倪玉兰夫妇被当局以“寻衅滋事”刑事拘留一个月。在此之前,他们的代理律师程海和彭剑,多次向公安提出会见当事人,遭到刁难,因而本周二向西城区法院状告西城区公安分局局长不履行职责。诉讼请求共两条:一,确认被告不依法安排原告会见被其关押的嫌疑人倪玉兰违法;二、责令被告立即依法安排原告会见被其关押的嫌疑人倪玉兰。   星期五中午记者致电程海律师,他说起诉书已经寄出:“就是会见(当事人)的事,他没有安排会见,按照中国的法律他是违法。” 记者:什么时候起诉的? 程海:5月3日,给西城区法院的,材料已经寄去了。具体还有七天的审查期(决定是否受理)。   程律师说,刚接通知,下午两点可会见倪玉兰:“经过交涉,通过司法局还有检察院,还有其他投诉,可能起了一些作用,狱方安排今天下午可以会见了倪玉兰夫妻两人。”   当天共有四位律师会见倪玉兰夫妇,下午四点多,牟继源律师见完董继勤后,接受记者询问,但他不便多谈:“对于律师会见的这些情况来看,相对来看,这个阶段律师也不是能说随便说,他也有纪律要求。”   倪玉兰的女儿董璇转述律师话说,父亲状况还好,但公安时常打断他和律师的对话:“就是警察看得很紧,询问过程中,警察在,什么都不让说。” 记者:不让你爸爸说,还是不让律师问? 董璇:都不让。精神状态还可以,其他聊的也这么多,大概一个小时左右。   倪玉兰因房屋遭到地方当局强拆后,开始了维权之路,也因此时常遭受打压。她的案例,一直受到国际媒体的关注,今年2月11号,前美国驻华大使洪博培到倪玉兰临时居住的房间看望她并合影。4月7日凌晨,公安在夫妇俩居住的西城区御鑫宫宾馆,将他们带走。   周五晚七点,彭剑律师告诉记者,半个小时前结束和倪玉兰的会晤,他说:“警方主要讯问她为什么要到宾馆去居住,为什么要打骂服务员,为什么不离开那个宾馆,拒不缴费。”   彭剑说,会面持续一个小时:“根据警方的这些询问,警方认为倪玉兰夫妇在宾馆居住,不支付相关的住宿费用,指控他们涉嫌寻衅滋事犯罪。”   彭剑说,公安已要求检察院发出逮捕证:“警方表示,已经向检察院申请批准逮捕,倪玉兰认为不存在任何打骂服务员的情况,她到宾馆住宿是警方人员的安排,是警察为他们办理的入住登记,她的行为不够成犯罪。”   2002年9月,倪玉兰向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反映新街口派出所施行酷刑时被抓捕,随后被以“妨碍公务”的罪名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出狱后,倪玉兰继续帮助北京上访人士、拆迁户争取权利,期间多次被殴打拘留。 以上是自由亚洲电台特约记者乔龙的采访报道。 Chat about this story w/ Talkit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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