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组织

鄂办首所免费公益职校 农民工子女免费读书

  前日,武汉市洪山区雄楚大街415号省团校内热闹非凡,来自省内各地的100名农民工子女带着《录取通知书》来到武汉百年农工子弟职校报到。他们是首批来这里免费读书的学生,将接受两年正规职业教育。   据悉,武汉百年职校是全国第三所、湖北第一所全免费的农民工子女职业学校,由湖北省青少年发展基金会、北京百年农民工子弟职业学校、共青团湖北省团校共同发起创办,旨在为农民工子女提供免费的正规职业教育,所有学生的学杂费、住宿费、校服费等费用全免。学校由社会各界资助建立,鄂西山区等地方贫困青年和进城务工的农民工子女可提出申请,符合条件即可录取,学制两年,学校推荐就业。“7月份,我无意中在报纸上看到农民工子女能免费读武汉百年职校时,还不太相信。7月20日,我抱着一丝好奇心来到百年职校教务处咨询,当即给女儿报了名。”44岁的大悟籍农民工张先生高兴地对记者说,“16岁的女儿来这里免费学习物业及酒店服务,为家里减轻了负担,以后有个固定工作,我很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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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的柔性延迟退休政策首先要尊重劳动者

  从10月1日起,上海将实施柔性延迟办理申领基本养老金手续。上海公布的有关试行意见提出,延迟年龄男性一般不超过65周岁,女性一般不超过60周岁。试行意见将企业各类人才均纳入了柔性延迟申领养老金的实施范围,即参加上海市城镇养老保险的企业中具有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人员,具有技师、高级技师证书的技能人员和企业需要的其他人员均可柔性延迟退休。(9月28日北京晨报)   不同的群体有不同的利益诉求,延迟退休年龄的呼声,终于在上海市初见成效。   我国长期实行的是按年龄“一刀切”的退休政策,基本上是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便办理退休手续。那些学历越高,受教育时间越长的人,工作时间反而越短。这显然不利于高学历、高素质的人才发挥更大的作用。“一刀切”的退休政策,对人才来说未尽其才,对国家而言是一种巨大的人才资源浪费。而实施“柔性延迟退休”政策,不仅让“学历越高,工作年限越短”的不合理现象得到有效解决,而且还可以使人才尤其是那些在重要岗位和关键部门的高端人才的作用得到充分的发挥。   随着时代的发展,我国的人力资源及社会保障等都发生了一些较大的变化,退休政策应该与时俱进,有所调整。但在一个民主的社会,在刚性政策还没有调整之前,必须先柔性过渡一下,看实施的效果到底咋样。劳动者的休息权应该得到尊重,劳动者的工作权同样应该得到尊重。   不过,也且慢替上海市的柔性延迟退休政策叫好。最近有两则报道,谈及的都是中国人的心理健康问题。一则是:中国45至54岁人群中约有54%已把自己看成是白叟。这是英国保柏(BUPA)健康小组9月24日发布的国际健康医疗研究陈述供给的数据。另一则是:近日,中国医师协会等机构发布了《中国城市人群健康白皮书》,该查询拜访涉及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有用问卷51.3万份,是中国历年规模最大的一次“城市健康状况大查询拜访”。该查询拜访显示,主流城市的白领亚健康比例达76%,处于过劳状况的接近六成,真正意义上的“健康人”比例不到3%,35-50岁的高收进人群中,“生物春秋”超龄趋向较着加速,平均跨越“日历春秋”10年摆布。这两则报道都说明了这样一个问题——中国人的工作压力较大,出现了未老先衰的迹象。   没有好的劳动环境,没有有尊严的工作心态,延迟退休只会给劳动者以更大的心理压力。从这个意义上讲,不能把出台新的退休政策当做一件孤立的事对待。工作压力过大的现象不消除,谁肯为几百元、数千元的增薪去玩命?因此由柔性到刚性,将有很长的路要走。上海成为第一个吃螃蟹的地方,有一定的现实意义。改革允许探索甚至允许失败,但在一个注重以人为本的社会,凡事得多征求民意,头脑风暴要不得。   我们期待上海的成功,也期待所有的中国人都能体面劳动,有尊严得享受劳动的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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断指以证清白,又一桩“开胸验肺”?

  没有人不爱惜自己的身体,但许多人更爱惜自己的名誉和清白。“我们实在没办法了,该走的路都走了,告都没地方告了。”8月1日下午3时许,4名中年男子在清华大学西门附近,用菜刀砍下了各自左手小指的一部分。如此残忍地对待自己,竟仅仅是为了以此证明自己并未旷工。(8月18日中国青年报)   因为原单位的合并移交,他们从正式在编职工变成了“编外人”,而且同工不同酬,但他们像大多数遵纪守法的普通百姓一样选择了忍耐,谁知移交不久又被强迫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直到2008年被冤“旷工”丢掉了饭碗,而实际上他们天天在上班。他们没有撒泼无赖,而是试图用合法途径为自己讨个说法,从劳动仲裁到法律诉讼,经历了将近两年的艰难维权,数次上访和被拘留。虽然今天我们正在建设一个民主法治化的社会,但底层人民的维权依然困难重重。   他们最终选择在清华西门外断指,血淋淋的演绎,很容易就让人联想到去年河南工人张海超的“开胸验肺”,因为媒体的及时介入,张海超的“悲怆之举”,引发了空前关注,最终事情圆满解决,然而这也几乎再一次隐性地证实,普通老百姓单靠状告的途径要保护自己太困难了,似乎只有惊人之举,只有“闹出点儿不寻常”才可能引起关注。在现代法制社会里,这是怎样的无奈?于是,才有了触目惊心的跳楼讨薪、拆迁自焚,当个体遭遇强权或不公,而相关部门、法律又不能及时给予有力的援助,身为弱者的他们又能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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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企捐款来自哪儿,说说清楚岂不更好

  近年来,每逢灾难来临,央企总是充当捐赠的主力军,这被视作央企履行社会责任的表现,但也有人质疑其捐款来自“原本就应上缴的红利”。对此,国资委研究中心企业部部长王志钢认为,“捐款红利说”是一派胡言。“募捐的钱并非是从该上缴的红利中扣除的,募捐是募捐,该上缴多少红利还得上缴多少,这是两码事。既然央企是国家的企业、人民的企业,企业挣的钱不是要往自己腰包里揣的,而是要回馈百姓,回馈我们的国家的。”(9月28日《中国经济周刊》)   近来几次大灾过后,央企捐款慷慨大家都看在眼里。当然,参与灾后重建和社会公益事业,也是央企展现社会责任的一种方式,这一点当无异议。但是,即使是私人捐款,也需要以某种方式证明其资金来源和践约能力,央企因为其特殊性,就更需要向公众说清楚。对于央企的性质和利益归属,国资委官员的认识很清楚,说出的话也掷地有声。但是,他对于“捐款红利说”的反驳虽然坚决,但并未交代募捐款项到底来自哪里,所以仍欠缺说服力。   以企业名义捐出的款项,应该不是员工的个人捐款,所以,其来源只有两个,或来自企业利润,或计入经营成本。按照规定,央企利润需要按比例上交,经营成本也要纳入国有资产经营预算,无论是来自哪一部分,都不能说与公众无关。   此外,央企最重要的社会责任,并不在大灾之后的捐款捐物上。作为国有资产经营者,央企最大的社会责任,应该是带头诚信守法经营,实现国资保值增值,同时让利于民,为公众提供高质量的产品和服务。一些央企捐款出手阔绰,并以此作为自己的“功劳”,有拿不属于自己的钱往自己脸上贴金之嫌。   原则上,央企是国家的企业、人民的企业,国企所有权属于全体国民,增值的利润也应由全民共享。但在具体执行上,全体国民是个集合概念,其利益如何实现,仍是需要解决的现实问题。按说,央企管理者只承担经营之责,并没有多少私利可言。但是,挣的钱往自己腰包里揣的事,并不是没有。国企上交红利,也只是近年来才有的,而且上交比例很低,多数又用于国企产业布局和结构调整,真正实现全民共享的、用于充实社会保障资金的部分,只是九牛一毛而已。   管理好央企,让央企利润由全民共享,需要国资委这样的监管部门和一整套监管制度,保证国有资产保值增值;除此之外,还有更重要的一点,就是实现央企管理和预算的透明化,接受广泛的监督,这也是管好央企如何花钱,保障国家和人民利益行之有效的手段。此前,有关部门负责人曾抱怨国企动辄得咎,赚钱不赚钱都难免被批评,其实,这与其与民争利的垄断做派有关,也与其管理不透明有关。   为了避免非议,不少央企干脆选择“只做不说”,或者“多做少说”,显然也是不合时宜的。哪怕是捐款做善事,也应该说清楚资金来源,取得出资人的同意。既然央企是国家和人民的企业,就没有理由自己闷声发大财,也不能悄无声息地慷众人之慨。其实,央企做慈善透明化不仅有利于化解舆论压力,还有利于彰显其社会责任,为其他企业树立榜样,何乐而不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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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子文化基金首开捐赠回馈先河

  日前,一条爆炸性新闻从中国老子文化发展公益基金管委会传出:凡对老子文化基金进行捐款的单位和个人,老子文化基金除按规定为捐赠方开具国家财政部监制的“公益性单位接受捐赠统一收据”,并帮助其依法享受国家赋予的捐款抵免税收的优惠政策外,还将赠送其等值甚至超价的全国著名书画家的书画作品,其目的是”鼓励更多的企业和个人加入到老子文化公益事业的建设队伍中来”。   中国老子文化发展公益基金是文化部中华社会文化发展基金会所属的全国性公募型专项基金,主要通过向国内外热心支持老子文化事业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它组织以及个人募集资金,并按照国务院基金会管理条例和国家税务总局的规定,帮助企业和个人完成捐赠款抵扣企业或个人所得税的工作。中国老子文化发展公益基金管委会将根据募捐者的意愿,将基金全部用于老子的学术研究、老子相关产品的研究和开发、老子相关活动的组织策划、老子文化的普及和推广, 老子文化主题公园和老子博物馆的建设等。   据老子文化基金管委会副主任苏清杰介绍:老子文化基金有着众多的书画家资源,仅鉴约的愿为老子公益事业提供无偿服务的知名书画家就有上百人之多。自今年3月29日老子文化基金接到著名青年书法家李钦善捐赠的价值200万元章草《道德经》百米长卷之后,有越来越多的书画家陆续向老子文化基金捐赠自己的作品,且这股捐赠热潮一发而不可收,仅半年内就达数百幅之多。向老子文化基金捐赠的书画家包括:中国民族国画院院长刘紫岗,国家一级美术师王红莉,哈尔滨艺术交流委员会常务秘书长石一,国际启功书画艺术研究会评审委员崔靖,齐白石第四代再传弟子刘立杰,国际中国书画家协会理事任学之,国家一级美术师陈宇晖,更有国内大家的捐赠,这之中有中国书法家协会理事尤中会、中国美术家协会理事張清智、河南省美术家协会副主席程兆星、河南省书法家协会副主席司马武当、湖北省书法家协会秘书长葛永昌、全国楷书第一人何俊田等等。这些全国著名书画家的作品,均具有极高的市场价值和珍贵的收藏价值,很多被作为国礼赠送给外国领导人,有的还被台湾、澳门、香港、韩国、美国、法国、澳大利亚、泰国、日本、加拿大等海内外友人珍藏。   老子文化基金管委会的决策者们感到:这么多珍贵的字画,长期放在保险柜并非上策,因此本月26日特做岀决定: 凡对老子文化基金捐款的单位和个人,将全部赠送其等值的字画。对一次捐赠超过50万元以上的单位或个人, 老子文化基金将组织知名书画家亲自上门,为捐赠单位或个人现场创作更加超价的字画。当然,老子文化基金按规定为其开具国家财政部监制的“公益性单位接受捐赠统一收据”,并帮助企业和个人完成捐赠款税前抵扣的承诺不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根据《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个人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义务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同时,老子文化基金有着得天独厚的对外宣传优势,对一次性捐赠超过50万元的单位和个人,老子文化基金还将在中青、光明、新浪、网易、风凰等知名媒体对其进行不少于200家(次)的重点报道。有分析人士称:这对捐赠的单位和个人而言,既作了公益,又有了财务上的税前抵扣,还得到了等值甚至超值的名家字画,再加上超规模的宣传,可谓一次捐赠换来多种收益,何乐而不为呢?   老子文化基金的这种做法也得到了业界权威人士的认可:特别在我国公益捐赠还没有形成氛围和习惯的眼下,老子文化基金的这种做法,无疑是一种有效的探索和大胆的创新,相信也一定会为老子文化基金的发展,带来更加积极的作用。   当然,质疑声也不绝于耳:既为捐赠,就不图回报。老子公益基金抛岀如人诱人的大蛋糕,是诱惑福人去换公益,这样做还是公益捐赠吗?如此”创新”值得商讨。   也有同行声称:老子公益基金是同其它基金抢资源。如此诱人的回馈,其它基金无法效仿也难以克隆,只好眼睁睁看着大量的捐赠到老子基金去。   更有从事公益基金研究的知名学者声援:中国的公益慈善还处在初级阶段,老子文化基金的做法不必指责。不管怎么说,老子文化公益基金终归带了个好头,也为公益慈善事业拓宽了一条新路,其经验值得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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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民议】【CDTV】“国家只是让你尽量拿不到退休金,其他死不死,活不活它可不管”

【网络民议】“很多人在乎的是立场,是国籍,是历史,是仇恨,根本没人在乎这个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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