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

顾则徐 | 会不会出现“自行车腐败”?

会不会出现“自行车腐败”?   顾则徐     新近颁布的发改委会同财政部等17部委共同制定的《“十二五”节能减排全民行动实施方案》第7节“节能减排政府机构行动”第2条说:“全国政府机构公务用车按牌号尾数每周少开一天,开展公务自行车试点。机关工作人员每月少开一天车,倡导‘135’出行方案,即 1公里以内步行,3公里以内骑自行车,5公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加快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这一内容引起了媒体注意,被作了广泛报道,显然是受到了舆论欢迎。但是我并不以为然,更以为该条款可能成为政府机构形成“自行车腐败”的依据。   既然是称之为“实施方案”,就应该给予清晰的操作界定,要制定出具体的行动条款,但是,发改委等部委的这一“实施方案”仍然如中国惯常公文一样,只是原则叙述而内容空洞,下属机构进行实施时候可以进行自由理解和发挥,并在自由理解和发挥中完全背道而驰,将此作为增加“行政福利”的借口,从而使得吏治更趋不良。该“少开一天车”条款没有具体限定,下属政府机构就至少可以作如下发挥:   一,增加备用车。就如以前在一些城市的政府机构为了应对单双号限行而增加备用车一样,现在全国各地的政府机构就都可以为了应对少开一天的规定,而增加备用车。“少开一天车”该如何统计?实施时候自然只能就车进行出行统计,也即只要政府机构登记车辆的出行记录上,有一天不出行就行,但这一天领导还是要出行怎么办?于是就需要添置备用车了。一周5天工作日,一天不出行占20%,为了这20%工作日仍然能够出行,就需要添置20%车辆。假设一个政府机构原有车辆为100辆,现在为了“少开一天车”,就需要增加20辆车。如此,则每辆车的出行记录做到了“少开一天车”,但政府购车开支则增加了20%。至于购车指标的所谓限制,以往实践早就证明是毫无效力的。   二,购买自行车。本来行政开支还没有自行车一项,但既然发改委等要求提倡“135”出行方案,而该方案的核心是骑自行车,那么,就应该给政府机构工作人员配备自行车了。就如已经在提倡骑自行车的一些地方政府那样,并不会要工作人员自己掏腰包购买自行车,而将是由政府统一采购,何况发改委已经给出“公务自行车”概念。工作人员骑自行车真是个苦差事吗?不。这是个新的福利。在汽车时代,在政府机构办公条件宾馆化和公务人员收入、开支贵族化背景下,他们急需的是锻炼身体,是增加运动减肥。在中国已经出现了大量“单车俱乐部”,以骑自行车为乐趣和享受,其中成员就有很多公务员。既然“135”出行方案承认了公交车的存在,为什么还要有个自行车内容?为什么要分个1公里、3公里、5公里?不开车就是不开车,不管是几公里,出门乘公交车就是。因此,为了一天不开车,恰恰就是由“公车腐败”再派生出来一个“自行车腐败”,是让纳税人为政府工作人员减肥买单。   发改委等用心是好的,但我要拨点冷水。出台一个“实施方案”而没有具体操作规程条款,经过实施的结果可以恰得其反。有车辆管理经验的人都非常清楚,一辆车的管理,关键并不在于时间控制,不在于是否少开一天车,而在于公里数控制,在于油量消耗控制,只要控制住了一个政府机构的汽油消耗总量,即使多买车也是白搭。要政府工作人员少开车,一方面控制汽油报销,一方面发挥公交车作用。公交车作为公众交通工具,是所有人的交通工具,如果公交车在中国沦为“平民车”,政府买了再多的自行车也毫无意义,社会裂痕只会越来越扩大。市长每个月报销100元公交车车票,而不是让警察开道骑自行车,天边就有曙光了。     20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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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日段子荟萃

@evove:你们都没认识到吗?昨天晚上,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解放军第一次武力包围美利坚和众国领土,简直是历史性的事件啊!壮哉我大平西王!壮哉我帝都共军!!

@i0301:王立军为什么跑到美领馆而不是如林彪一样坐飞机飞走?因为他看过新闻,知道发改委又上调油价了。

@yjc2020:丁亥年岁尾,平西王就封,召俊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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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称公车限行通知4年前曾下发多省推广无果

  本报济南2月7日讯(记者 郭静) 发改委会同财政部等17部门日前共同制定《“十二五”节能减排全民行动实施方案》。方案中提出,将加快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全国政府机构公务用车按牌号尾数每周少开一天。其实公车轮休并非首次提及,早在4年前国务院办公厅就印发过通知,多个省市也曾大力推广,但大多最终不了了之。   根据此次公布的实施方案,全国政府机构公务用车按牌号尾数每周少开一天,开展公务自行车试点。机关工作人员每月少开一天车,倡导“135”出行方案,即1公里以内步行,3公里以内骑自行车,5公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加快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推行公务用车厂家回收置换。根据公务用车的配备标准和编制数量及时更新购车计划,严禁超标准、超编制采购公务用车。提高新增公务车中小排量和清洁能源汽车比例。   其实公车限行,早在4年前国家就下过文。2008年8月1日,国务院办公厅就曾印发《关于深入开展全民节能行动的通知》,要求除特殊公务车外,各级行政机关、社会团体、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的公务车按牌号尾数每周少开一天。通知下发后,包括北京、上海、广东、山东在内的国内多个省市都曾出台具体措施,并大力推广。但是4年过去了,公车轮休政策并没有得到很好的执行,在很多地方成了一纸空文。   如今重提“公务用车按牌号尾数每周少开一天”,能否真正落到实处,备受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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贫困县耗资18亿果菜基地被指供领导参观

在大庆温泉果菜基地,盖着防寒被的温室大棚内没有任何取暖设施,栽种的大葱已经冻得发硬。 本报记者 吕博雄摄 黑龙江省大庆市林甸县目前正在全力打造一项“天字号项目”。该项目计划投资61.3亿元、规划面积2456公顷,计划建设2.4万栋温室大棚,预期产业格局年创效益50亿元,吸纳近6万就业人员。当地政府将其定性为进行产业结构调整的“民生工程”。 然而,当地部分群众并不认可政府的“良苦用心”,他们甚至认为这一“天字号项目”是“败家工程”――先期建设的“38栋实验大棚”已经撂荒损坏,新建的两处砖瓦窑未投产即马上拆毁,用上百万元的别墅当“种子商店”。一些人还质疑政府在该项目土地承包中二次获利。 一项耗资巨大的“惠民”工程,官民为何会有如何迥异的解读? 自去年年初开始,黑龙江省林甸县的佘志全等19户人家就成了上访专业户,在各级政府信访办都挂了名,甚至还向中央多个机关递交过举报信。 佘志全们实名举报的是该县的“天字号项目”。他们从当地长青林场承租的土地就是因该项目被收回。除了反映县政府没有给予他们认为应得的补偿,他们还罗列大量数据,直斥该工程被当地民众认为是“败家工程”。 官方资料显示,该项目名为大庆温泉果菜基地,计划投资61.3亿元、规划面积2456公顷,项目规划建设温室大棚24000栋,预期产业格局年创效益50亿元,吸纳各类就业人员近6万。当地政府将其定性为产业结构调整的工程、菜篮子工程、民生工程。 一项“惠民”工程,如何在官在民却有不同的解读? 当地政府被质疑在土地承包上二次获利 官方资料显示,2009年冬季经过试验之后,大庆温泉果菜基地项目于2010年5月全面启动。 2010年和2011年,佘志全等人先后接到承包合同终止通告。通告称,由于土地规划调整,为实施规划进行基础设施配套建设,确保项目建设顺利进行,长青农场已发包的草原、林地和耕地等资源承包合同不再履行。该通告涉及佘志全等承包户19户,耕地和草原4万多亩,养殖湿地3000多亩。 佘志全等表态支持县委县政府的大项目建设,同意终止合同,但希望能得到他们认为应得的补偿,而政府方面则认为他们的要求无理,林甸县一名副县长在答复他们的上访请求时明确表示,他们可以去法院起诉政府。 在佘志全们的频繁上访和政府不妥协的背景下,政府一方宣称依法收回了长青林场发包去出去的国有土地,而上访户们却出具 照片 证明他们在依法要求合理补偿未果的情况下,县政府强行抢占了他们的土地。 根据双方提供的正式材料,政府声称他们依据的是《城乡规划法》、《土地管理法》,而佘志全们通过律师草拟的申辩材料中提到,他们依据的是《物权法》。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58条规定,对于此类情形,“对土地使用权人应当给予合理补偿”,但并未提及补偿标准。政府方面确实在《林甸县长青林场依法终止土地承包合同补偿方案》中提到,对承包户所建的房屋、农业生产工程等不动产及林木进行了评估,并将评估结果公示,对一次性缴纳承包费的承包户将剩余承包费及利息予以返还。政府方面认为此即为“合理补偿”。 而佘志全们援引《物权法》认为,补偿应包含两部分:一是直接投入;二是预期收益。佘志全们强调,土地承租之初,承包户要对土地进行大量的投入,使土地熟化,而“合理补偿”应当包含这些内容。 此外,佘志全们还认为政府并未照顾到承包者的利益,部分做法属于“与民争利”。 据了解,当地政府收回承包户土地后,并未马上全部用于项目建设。林甸县关于该补偿事项的说明中也提到,“暂不利用的土地进行临时发包,为了照顾原承包户,按照原承包合同面积的30%定向低价优先发包给原耕地承包户;对优先原承包户承包后剩余的土地,为避免闲置,剩余的暂不利用土地进行了公开竞价发包。” 佘志全们认为,当地政府的“低价定向发包”和公开竞价发包实际上是提价再承包,是当地政府在土地承包上的二次获利。根据佘志全们提供的政府关于土地再承包的公告,土地承包价被定为每亩不低于70元,而19个承包户之一的董立军家的原承包合同上,约定地价是每亩45元。 史上最牛的“种子商店” 19个上访户并不能阻挡林甸“天字号项目”的快速建设。 林甸是国家级贫困县,根据大庆网的报道,该县2011年财政收入还不到3亿元。2007年,在大庆市的人代会上,林甸县某局领导递交了“关于进一步加大对林甸县国家级贫困县扶持的建议”的代表建议,文中提到,林甸县“连干部职工工资都保证不了”。 根据《黑龙江日报》的报道,在项目立项之初,时任林甸县委书记崔莹就确定了项目发展基调:“这个项目可行,但规模小了不行,要走产业化之路。” 据了解,该项目由龙江银行牵头融资18亿元,“大干快上”带动该项目快速开展。2010年当年,项目就完成温室大棚3000余栋,2011年这个数字翻倍为6000栋。但2011年上半年,一张关于违法用地的罚单使项目建设多了其他的意味。 2011年5月31日,国家土地督察沈阳局在其官网上曝光了大庆温泉果菜基地的违法用地情况,并处以812万元的罚款。 该文称,大庆温泉果菜基地项目“以农业设施永久用房为名,在未办理农转用和供地手续的情况下,占用耕地4.5公顷建设了59栋单体别墅和道路。此外,为该果菜基地配套建设了两座砖瓦窑、一个蓄水人工湖、一处变电所、两处地热井井房、两处换热站、一条110千瓦输变电线路、一条三级公路和五处取土场,共计占地132.58公顷,全部为耕地”。 文章还称,“建设国家明令禁止供地的别墅项目,其他配套设施也均为违法占地,违法地域集中且面积较大,当地政府具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是一起典型以政府为主导的土地违法行为”。 对于违法用地,林甸县委宣传部出具的材料中也承认,由于当时大庆温泉果菜基地被列入全省300件重点推进项目,建设施工时间紧,任务重,省委督办室多次现场跟踪督办。当时为了赶工期,抢进度,按省、市要求迅速推进温泉果菜基地建设,加之去年黑龙江省二轮土地规划修编期间停止办理土地审批手续,部分建设项目出现了未批先建的问题。而《土地管理法》规定占地超过35公顷应由国务院审批,国家发改委立项备案,而且必须是先批后建。 对于建设别墅项目,林甸县辩称,该地块已划为商业用地,所建房屋属于商服用房,主要用途是经营棚室生产所需的种子、农膜等生产资料,并不是报道中所说的别墅。而据当地知情的老百姓透露,在去年8月份,开发商还为别墅售卖开出5000元一平米的价码。一名在果菜基地打工的中年妇女介绍,现在开发商开出的 优惠 条件是“买别墅送大棚”。 从佘志全们的角度看,项目建设的“败家”举措很多。 当地一位居民调侃说,用上百万元的别墅当“种子商店”,确实很奢侈,还能成为又一个“史上之最”! 而于2009年先期建设的“38栋实验大棚”已经撂荒损坏,该块地段目前已被圈起,准备建设温泉新城的房产项目。林甸县给出的答复是,实验大棚已经完成了“历史使命”。当地老百姓算了一笔账,一栋大棚加上管理房每栋建造价35万元,实验成本仅大棚建设一块就高达1330万元。 据当地百姓反映,还有新建的两处砖瓦窑未投产即马上拆毁。此事也在林甸县委宣传部提供的材料中得到印证。 集中投产的大棚“是给领导参观用的” “建设第二个寿光,大棚全撂荒。”长青林场附近的老百姓中流传这样的一个顺口溜。 按照林甸官方提供的数据,“截至目前,基地共建成棚室6000栋,有4000栋棚室已陆续投入生产”。 而近日记者随从当地村民绕过路卡进入果菜基地发现,大部分大棚并未投入生产。沿基地道路很多盖着防寒被的大棚,也并非想象那样是为棚内种植作物保温,记者连续走了几栋大棚,发现棚内栽种的大葱都已冻硬。 据一位李姓的基地打工者介绍,基地内实际投入生产的大棚不足200栋,只有二区的大棚投入生产的较集中,“是给领导参观用的”。 刘成全是基地大棚建设的一支工程队的负责人,基地项目建设欠了他200多万元的工程款还不上,为此基地以大棚抵工程款。但据刘成全说,他的4个大棚种植了两茬,都未成功,每个大棚还赔了两万多元。谈及原因,刘成全说,大棚并没有地热取暖,全靠烧植物秸秆,根本烧不起。 刘成全说,基地内除了给工程队顶账的大棚还有部分在种,并未见有商户承租或租种。按照他的估算,投入生产的大棚不到100栋。还有当地村民介绍,县政府为吸引种植户,承诺大棚见绿就奖励一万元,所以很多种植户只应付栽种 便宜 的蔬菜秧苗,套得奖励即弃种。 据相关报道,按照项目立项之初的设想,温泉果菜基地的温室大棚主要依靠林甸当地丰富的地热资源,通过换热站加热自来水供暖,凭借这个资源优势,林甸这样的高寒地区也可以在隆冬时节批量生产果菜。但记者在基地内了解到,除了少部分项目开发公司雇人种植的大棚外,均未提供地热供暖。 据知情人透露,2010年,原本进行实验的38栋大棚,每天电费就达2万元左右,并不比固体燃料取暖便宜。 据当地媒体报道,今年1月30日,黑龙江省省长王宪魁在视察果菜基地时,特别问到棚室建设成本,与相关负责同志算经济账。报道中提到,“林甸县已经开始利用生物质能源为大棚供暖,每栋棚室比使用燃煤 节省 成本近5000元。棚室技术人员介绍说,目前果菜基地正在研究使用当地的玉米秸秆固化后作为燃料,这样可以更大幅度降低成本。”文中并未提及地热取暖。 据当地具有种温室大棚经验的人介绍,“西红柿利润较高,以2亩/栋算,只可种4000棵西红柿,按每棵产量4斤算,最多能产16000斤,以市价出售总产值最多35000元左右,加之大棚盖得较高,取暖太费钱,取暖烧玉米秸秆1000多块一吨,一吨只能烧3~5天,仅此一项核算就很难赚钱。”这种计算结果与官方宣传的每栋温室大棚纯利润3万元相矛盾。 当地农户还反映,基地所在土壤为盐碱地,在这种土壤上“只能长庄稼,不能长蔬菜”。东北农业大学园艺学院的于锡宏、霍俊伟教授接受采访时也表示,大庆盐碱地上种植蔬菜有一定难度,前提是必须搞好土质测定、土壤改良,搞好科技人员培训。 林甸县委宣传部提供的材料中提到,果菜基地的移民进场和整屯搬迁工作正在有序进行。而早在去年九月份,根据东北网的报道,林甸县委副书记张希发就曾介绍:“我们计划完成整屯搬迁两个,移民进基地200户,引进有意向进入基地从事棚室生产的有1200户,再加上其他人员,预计将入驻1600多户,人员接近6000~8000人。” 林甸县委书记吴海宝在去年年底的中共林甸县第十五次代表大会上的报告中提出,“突出壮大温泉果菜基地规模,确保2013年棚室总量达到2.4万栋,年产果蔬30万吨,建成全国最大的绿色有机保健果蔬基地”,并加快建设成为现代化国际化城市,定位发展成为世界寒地温泉休闲城市。 (本文来源:中青在线-中国青年报 ) 责任编辑:NN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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