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马南

司马南,本名于力,毕业于哈尔滨商业大学,中国共产党党员。

司马南在20世纪末主要从事反伪科学和揭露伪气功、假神医的工作。21世纪初,活跃于政治评论领域,以其对中国共产党坚定支持的立场和强烈的民族主义及反美情绪而闻名。

2012年1月20日,司马南出访美国旅行期间发生意外,被滚梯与悬墙间未设任何防护的夹角卡住头颈,因此得“司马夹头”别名。

2017年6月司马南被中国人民大学聘为教授,引发校友强烈不满,三天后人大发出解聘令。

2021年11月,司马南连发7个视频质疑联想集团有贱卖国有资产、资不抵债存爆雷风险、被泛海控股大量控股、管理高层多半为外国人等问题

2022年8月,司马南被曝光2010年在美国买房。司马南在个人微博录制视频承认在美买房,引起舆论热议。

目前,其新浪微博账号、今日头条账号、B站账号、抖音账号均被禁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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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选举与治理 | 媒体札记:“高歌献党”

一 十年以来最大降雨,局部地区雨量达到百年一遇标准——昨日京城水患不遑多让一周之前的江城,雷声隆隆之时,互联网上一片哀鸿遍野、苦中作乐。 那幅“水漫地铁”的图片是今日中国各地报纸头版主角。终于轮到《新京报》、《京华时报》感叹本市“一场暴雨,环路半瘫”了,于是,头条评论重复主旨:《不要在北京再“看到海”》:“未来北京的地下排水管道的规划将要提高到怎样的标准?这个标准不是每年都疲于应付,而是要真正富有远见和智慧,让市民不再受内涝之苦”;《大城市不能总被大雨批判》,“城市发展,要花钱的地方挺多,但不能总是在那些‘看不见的’基础性工程上短缺,在一些‘看得见的’面子性工程上把好钢用足。” 身居首善之区的央视也来助阵,昨天傍晚新闻频道直播连线中涉水而行的记者,今晨《朝闻天下》再谈“排水设施建设欠账显而易见”,更是成为央视网头条,呼吁首都有必要像“治堵”那样“治水”。 二 昨日《北京晚报》二版下部,左边是中宣部发言人认为“唱红歌是传统,与向左向右转无关”的表态,右边是“2000演员共同举起《我们的旗帜》”的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文艺晚会最后联排消息。午后时分,高级宣传官员对“唱红”提问的这段回答也已登上搜狐和凤凰网首页头条位置,今晨亦登上多家报纸头版。 关于“红歌”的新闻,尤其是在薄熙来治下唱响的“红歌”,在中国市场化媒体上绝大多数时候以一种“立此为据”的包装方式出现(当然,重庆报章除外)。类似“唱红歌可以治病”的报道,往往被会编辑们摘录示众——就在前一天,多家门户网站即在新闻首页展示来自《重庆日报》的“癌症晚期患者靠唱红歌挺过化疗”。 每逢此机,网民评论自然是压倒性的嘲笑、斥责,更不用在说在微博和论坛上,反对“唱红”的人们将重庆贬作“西红柿”,视薄熙来的支持者为“五毛”,传递着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何兵对这种活动耗费金钱、滋生腐败的批评,重庆卫视“红色”改版后的收视率急降数据是重要论据。那些长久以来的“左”“右”之争更是于此密集,对“共产党闹革命”的评价有云泥之别,天涯上多的是揣摩“不厚书记”十八大企图,乌有之乡就高呼神州皆应唱红歌。 一个对比是,虽然在每天的重庆各家报纸上,有关“红歌”的画面几乎都能被轻易发现,但也总有一些人士宣布在走访重庆民间后,发现这只不过是表象。最新的证人是素有为民名声的社科院于建嵘教授,他通过微博引述了山城街头的市民感叹:“你们真的相信重庆人都在唱红歌?那是搞宣传的耍外面。” 不仅率领红歌晋京演出并亲自上台高歌,“唱红打黑”的灵魂人物薄熙来亦多次通过媒体解释缘由,强调教育意义,否认“文革”重来。重庆市委机关报连发他的评论,5月2日是“说唱红歌‘极左’是种误解”,5月29日是“精神可以变物质,‘唱红打黑’促经济发展”,6月18日为“‘唱红’唱的是救国、建国、强国的歌”。 作为被司马南批作“唱黑打红”的媒体,《南方周末》曾在5月12日一期中以封面文章解释“红歌为什么这样红”。据其描述,“无论中央或地方,许多唱红歌活动都有上级红头文件发动和支持……2011年,四川成都、云南昆明、山西晋中等多个城市,都已启动‘百万群众唱红歌活动’。但论组织力度,没有城市能比重庆强。”在《唱红歌只是一种文化消费》中,记者更是引述在江西卫视首创《中国红歌会》的李建国副台长之言,宣告这种红色文化的“回潮”中,不仅有官方的积极姿态,也有商业的倍加推崇。 或许,在年轻人聚集的互联网平台上,体会理解父母一辈怀旧情结的毕竟是极少数,尤其是那些认定“唱红”大有文革遗风的人们,更是担忧激情燃烧的老年人只不过是被政客利用的工具。不过,客观上,这种可以兼顾收视率与宣传任务的方法确已成为各地电视媒体的献礼标准配置,即使是娱乐化如湖南卫视,编导们需要思索的只是如何赋予青春偶像包装。 就在这些同样激昂的歌声与非议中,身披鲜红旗帜的中国执政党将在一周后迎来隆重其事的90岁诞辰。而且,“红歌”只不过是红色的一种,负责部署献礼的官员们已经在加班加点,最新的成果包括“合肥用4千米绸缎包裹树木打造红色主题街”(源自昨日《江准晨报》,以及“北京月底将在全市公交站点悬挂党旗或七一宣传语”(源自《京华时报》)。 最后冲刺。今日中共中央机关报头版头条《颂党情,谢党恩,跟党走——各界群众致信党中央祝贺建党90周年》中,正有小标题:“神州共庆,高歌献党,祝贺党的90华诞”。 二 负责外交利益的中国官员忙的是南海与利比亚,在内外压力之外,他们必须同时展示“韬光养晦”与“不可侵犯”,尤其是在互联网媒体聚集“热血青年”的今天,这种平衡尤需技巧。 他们的老领导吴建民站出来,苦心婆心地劝告“愤青”。腾讯昨天用评论头条推荐这篇发表在《环球时报》上的文章,这位前外交官针对南海争端说明立场:“中国政府所表现的克制,国内有些人不大满意。认为太软,不过瘾,应当采取强硬态度,有的人甚至认为应当打。在我看来,中国政府所表现出的克制,是一种自信……虽然执行起来有难度,但历史终将证明,这个方针是最明智的方针。” 的确是被人批作“太软”,就在这两周来的《环球时报》上,即可时时发现言辞激烈警告越南之语。引自《华尔街日报》的崔天凯表态昨天广获门户推荐,这位外交部副部长在文中坚称,中方在南海问题上并没有挑起事端,批评美国介入只会让局势更加复杂,“我认为一些国家正在玩火。我希望美国不要引火上身。”而作为军队代表,少将张召忠和罗援类似“短期解决南海唯有动武或上国际法庭”的严厉表态,更是受到市场化媒体欢迎,作为可以刺激销量的标题出现。 似乎有乌龙。腾讯《今日话题》昨天就自我检讨,认定此前刊遍门户网站(包括其自身)的那篇《美日要求中国停止在南海“妨碍”他国》是“假新闻”。这篇来自日本共同社中文网的报道,在被环球网、人民网等转载后,迅速成为海内外各大中文媒体网站的头条或要闻,并引来了网友对美日对华对抗行径的声讨狂潮。然而,据其追溯源头,“在日本外务省网站找来正式文本一对照,这篇新闻稿可谓错得离谱,且自相矛盾,完全歪曲了文件的本意”。 专题于是劝告民众“不要误读美国日本的信号”、“民族主义一点就燃不是好事”:“鹰派观点虽然影响确实不小,但往往会被放大,因为这些内容最吸引眼球,最容易得到传播,而实际的作用则未必有那么大。在外交事务中,冲突、演习、国家正式文件、国家高层领导发言等代表的意义比起各种没有消息来源的挑拨要大得多。” 正如腾讯编辑们所揣摩的同行心思,强硬观点总是最受传播者喜爱。所以,在更具有风向标意义的媒体面前,包括《环球时报》“中国在南海不想惹事更不怕事”在内的“热血”表现,或许更多是一种投其所好的销售策略,是一片浮云。自5月底越南抗议中国“侵犯领土”、游行示威事件升级以来,姜瑜和洪磊在几乎每一次记者会中均回答涉及南海的提问,做出“不接受无端指责”、“南海航行自由不存在任何问题”以及“中国一贯严格遵守《南海各方行为宣言》”等表态,并成为热引标题,但自10日之后,这些相关内容均未出现在次日《人民日报》及《解放军报》上,包括今天。 在这两份最贴近中国执政者与军方的报纸上,得到发表的文章正在努力传递着劝诫第三方势力(美国)不要介入争端的讯息:6月6日,中央军委机关报传达的是国防部长梁光烈“南海问题磋商谈判渠道畅通”的论述,次日中共中央机关报上,这场香格里拉对话会的内容更提炼成《促进亚太和平需要超越冷战思维》。而崔天凯面对外国媒体所警告的“玩火”,同样未能出现在向国内媒体播发的新华社通稿中,根据记录,在那场针对新华社、央视英语频道和凤凰卫视的联合采访中,副部长说的更多的还是中美“坚持本着平等和相互尊重的原则妥善处理分歧和敏感问题。” 昨晚《环球视线》中,央视干脆就否认崔天凯使用过使用像“玩火”、“引火上身”这样的词汇,“这是美国媒体进行的一番演绎和发挥……说这是最近一段时间来,中国在南海问题上对外发出的最为明确,也是最为强硬的表态。”根据出镜的宋晓军等人观点,这是美国“拿这个来挑拨中国和东南亚之间的关系”,而“搅南海浑水会损伤美国自身利益”,主播劳春燕总结陈词:“冷静,在现在这种局势下,可能是一个非常关键的一个词”。 或鹰或鸽,各取所需,只是有关领土的热血沸腾总难平息,吴建民的“克制”论在新浪热评排行榜上“踩”声名列三甲。 四 《环球时报》周三头版那篇《放大真实也放大谣言,推动民主也制造麻烦,中国微博热令世界惊讶》是个当即应验的预言。 江山代有才人出。对一些努力打造“网事”版的市场化媒体来说,中纪委宣布去年全国14.6万人受党纪政纪处分的数据,还比不上那些活灵活现的微博故事。“直播开房”的谢局长已经被宣布撤职,郭美美代替他登上都市报头版,并成为热心反腐的网络用户们探寻不止的新主角。 前天午后,代表新浪微博审核机构的账号“微博小秘书”发出道歉声明,称引发一时波澜的“郭美美baby”之所以此前身份认证为“红十字会商业总经理”,是因其本人申请由“演员”更改所来,“此过程中新浪微博没有进行严格审核”。 不过,对“微博小秘书”的批评只能算得上一段舆情插曲,媒体报道评论的焦点更在于中国红十字会自辩。继之前“天价餐费”一事后,这家官办慈善机构再度面临空前怀疑,或许是因为涉嫌金额更加巨大、身份反差极为强烈,民愤也就更加难以遏制,那些极尽所能搜索郭美美网络痕迹的人认定,这位90后炫富女子是某个贪渎官员的“二奶”或继女,誓要挖个水落石出。 尽管涉事各方均已发表证言,红十字会更是发出声明谴责“炒作”,但“人肉”目标依然直指郭长江以及与商业系统红十字会合作业务的天略集团董事长丘振良–根据东方网等引述,身为红十字会副会长的前者在接受电话采访时,声明自己压根就没有女儿。 时言平前天在《重庆时报》上感叹“与追究郭美美的真实身份相比,网友的这种狂热和愤怒也许更具探讨价值”:“如果公民的这种敏感多疑和民粹情绪,不以实现社会公平透明、填补阶层鸿沟、削弱垄断特权去消弭,那么谁都可能成为民意攻击和人肉的箭靶,成为网友发泄情绪的‘@郭美美baby’。” 央视网首页专题昨刊《郭美美炫富何以殃及红十字会?》,结语定论:“苍蝇不叮无缝的蛋,如果不是红十字会乃至中国的一些大牌非营利组织本身有太多值得质疑之处,一个微博上‘盗名’红十字会的郭美美也不会将红十字会拖下水。” 如果说前晚的破碎消息还不足以拼接成一幅完整画面,但经历昨天的全民动手,大江南北的纸媒们已经迫不急待来通报这桩网络悬案。《南方都市报》、《新快报》等今均使用大块篇幅,刊出这位青春美女的模样,逐段梳理网络人肉过程,例如“‘与郭长江同机’被证伪”、“卖车信息透露郭美美真名”等;《辽沈晚报》内版头条标题直云“红十字会再陷诚信危机”;在天略集团注册地深圳,《晶报》更以头版中心位置通报“炫富女惹猜疑,一深企急撇清”,并寄语《红十字会须澄清“郭美美”疑点》。 《新闻晨报》今将网友分为“炒作派”和“贪腐炫富”派,称在网络抓狂“人肉”之间,“郭美美”背后的真相“依旧是谜”。这家都市报还用头条评论发问,“受郭美美炫富牵连,红十字会冤不冤?”评论员魏英杰认为需要追问关系弄清真伪,“倘若郭美美的金钱不是来源于与红十字会机构的不正当合作,也没有违法套取不正当利益,那么板子就不该打在红十字会身上。而如果恰恰相反,就不仅要追究其经济收入来源,更应追查红十字会机构及相关人员是否涉嫌违法违规。” 不过,作为母报,《解放日报》显然已经倾向于认定红十字会就是“躺着也中枪了”。这家机关报使用“解放论坛”这个中国新闻名专栏来认定,“这就是一个‘钦差大臣’式的闹剧”。文章以前日《新闻晨报》所引“策划好的炒作”之说为据,感叹“‘郭美美’从没正面承认过身份,却高明地提供了不少似是而非的线索……巧妙迎合了网络上某种所谓的‘民意’”,更将主要篇幅用于表达对web2.0表达平台的担忧:“在流行的语境中,微博被描述成‘自由表达’的天堂。可实际上,这种‘自由’颇为可疑……那些不加约束的胡言乱语(包括诽谤、欺诈、辱骂等),以及突破社会道德底线的‘微炒作’与‘微营销’,对社会的公平与正义到底是建设还是破坏?”同样是呼吁事件“不可不了了之”,这个名为“尤莼洁”的作者,将目标直指微博账号背后的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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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T中文网 | 徐达内:“高歌献党”

(2011年6月24日) 一 十年以来最大降雨,局部地区雨量达到百年一遇标准——昨日京城水患不遑多让一周之前的江城,雷声隆隆之时,互联网上一片哀鸿遍野、苦中作乐。 那幅“水漫地铁”的图片是今日中国各地报纸头版主角。终于轮到《新京报》、《京华时报》感叹本市“一场暴雨,环路半瘫”了,于是,头条评论重复主旨:《不要在北京再“看到海”》:“未来北京的地下排水管道的规划将要提高到怎样的标准?这个标准不是每年都疲于应付,而是要真正富有远见和智慧,让市民不再受内涝之苦”;《大城市不能总被大雨批判》,“城市发展,要花钱的地方挺多,但不能总是在那些‘看不见的’基础性工程上短缺,在一些‘看得见的’面子性工程上把好钢用足。” 身居首善之区的央视也来助阵,昨天傍晚新闻频道直播连线中涉水而行的记者,今晨《朝闻天下》再谈“排水设施建设欠账显而易见”,更是成为央视网头条,呼吁首都有必要像“治堵”那样“治水”。 二 昨日《北京晚报》二版下部,左边是中宣部发言人认为“唱红歌是传统,与向左向右转无关”的表态,右边是“2000演员共同举起《我们的旗帜》”的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文艺晚会最后联排消息。午后时分,高级宣传官员对“唱红”提问的这段回答也已登上搜狐和凤凰网首页头条位置,今晨亦登上多家报纸头版。 关于“红歌”的新闻,尤其是在薄熙来治下唱响的“红歌”,在中国市场化媒体上绝大多数时候以一种“立此为据”的包装方式出现(当然,重庆报章除外)。类似“唱红歌可以治病”的报道,往往被会编辑们摘录示众——就在前一天,多家门户网站即在新闻首页展示来自《重庆日报》的“癌症晚期患者靠唱红歌挺过化疗”。 每逢此机,网民评论自然是压倒性的嘲笑、斥责,更不用在说在微博和论坛上,反对“唱红”的人们将重庆贬作“西红柿”,视薄熙来的支持者为“五毛”,传递着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何兵对这种活动耗费金钱、滋生腐败的批评,重庆卫视“红色”改版后的收视率急降数据是重要论据。那些长久以来的“左”“右”之争更是于此密集,对“共产党闹革命”的评价有云泥之别,天涯上多的是揣摩“不厚书记”十八大企图,乌有之乡就高呼神州皆应唱红歌。 一个对比是,虽然在每天的重庆各家报纸上,有关“红歌”的画面几乎都能被轻易发现,但也总有一些人士宣布在走访重庆民间后,发现这只不过是表象。最新的证人是素有为民名声的社科院于建嵘教授,他通过微博引述了山城街头的市民感叹:“你们真的相信重庆人都在唱红歌?那是搞宣传的耍外面。” 不仅率领红歌晋京演出并亲自上台高歌,“唱红打黑”的灵魂人物薄熙来亦多次通过媒体解释缘由,强调教育意义,否认“文革”重来。重庆市委机关报连发他的评论,5月2日是“说唱红歌‘极左’是种误解”,5月29日是“精神可以变物质,‘唱红打黑’促经济发展”,6月18日为“‘唱红’唱的是救国、建国、强国的歌”。 作为被司马南批作“唱黑打红”的媒体,《南方周末》曾在5月12日一期中以封面文章解释“红歌为什么这样红”。据其描述,“无论中央或地方,许多唱红歌活动都有上级红头文件发动和支持……2011年,四川成都、云南昆明、山西晋中等多个城市,都已启动‘百万群众唱红歌活动’。但论组织力度,没有城市能比重庆强。”在《唱红歌只是一种文化消费》中,记者更是引述在江西卫视首创《中国红歌会》的李建国副台长之言,宣告这种红色文化的“回潮”中,不仅有官方的积极姿态,也有商业的倍加推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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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国际友人是如何“爱你们中国”的?

这两年,随着思想家等人对爱国贼的批判,国内爱国贼像泄了气的皮球,一天不如一天。不过,此消彼涨,国外一些爱国贼看着国内同行泄气了,于是他们以为自己能填点空,结果是徒增笑料而已。       咱们来数落一下这些海外义和团:   1,反美斗士马楠       此女出身北大。当年挑战克林顿总统在北大的演讲,一战成名,成为爱国典范。遗憾的是,此女人后来嫁了美国人,加入美国国籍,还为美国人生了小孩。       极大地伤害了爱国贼的满腔热情,       莫非,她后来以“女上男下”姿势来为爱国贼们挽回点局面?哈哈。       2,香港人成龙   本来,对成龙还不反感,直到这人某天不知哪根神经不对了,居然说出“中国人就该被管着”。这话受到众人抨击,那些弱智的爱国贼们出面为成龙说话,活生生把成龙冷给拽到爱国贼行列了。     3,台湾人李戡     可能李敖觉得自己一个人犯傻太丢人了,于是不惜把儿子也拖下水。而李戡也就顺势爱国了。为表忠心,还挤到北大读书。(怎么又是北大?北大这几是年都出了些什么货色呀?),       他说他的信仰是根?他这种人还有根?我以为他是太监呢。     4,美国人阮次山       凤凰卫视有个活宝,名叫阮次山。此活宝被网友称为“看护照是美国人;看长相是日本人;看名字是越南人;听口音是台湾人。一领工资,靠,原来是党的人”。         阮次山辩解到:“我曾三次拒绝拿美国护照,后来拿是为了旅游方便。”——原来,仅仅一个旅游,就让阮次山背弃了他所热爱的中国,他的爱国也太廉价了。         按照爱国贼们“中国人不能批评中国”的逻辑,阮次山入美籍却反美是不忠,是华人却弃中国是不义——阮次山是一个不忠不义的小丑。         5,女儿入了美国籍的李肇星           李肇星的第一句名言是:“中国人权比美国好5倍”。不知他的小学是在哪里上的,他的好5倍是怎么计算出来的。             李肇星的第二句名言又从数学转到生物学了:“你是一个中国公民,还有什么比这个更光荣的?”这种种族主义言论让希特勒感到后继有人。我想问李肇星:那您觉得作为哪国公民不自豪呢?       奇怪的,李肇星自己光荣,却不允许女儿光荣,让他的女儿加入了美国籍。看他图片上笑得那么灿烂,是在为美国女儿的幸福生活笑呢,还是嘲笑国内义和团被他忽悠了?             6,袁木的女儿。       反美名嘴袁木的女儿也入了美国籍。遗憾的是,袁木这20年来悄悄地生活、嚣张地不要了。让我们少了一些乐趣。       7,美国人殷秀梅         深情款款地高唱“党啊亲爱的妈妈”的殷秀梅早已加入美国国藉。不知她如何回味当年歌颂党妈妈,她现在歌颂共和党还是民主党?             8,江姐的儿子         今天在微弱博上看到一条:聂圣哲:81年我入川大时就听到两位年近八十的老教授(江姐同时代的川大学生)说:江姐思想活跃、不安分,很风流,她每和一个男同学上床,就要求对方入党,闹得满城风雨,当时川大的校长说:江竹筠你风流一点是你自己的事情,但你用这种方式强迫信仰是不对的……       江姐是否以身报党,待考证。不过,有个比较确切的消息是:江姐的儿子后来跑去美国了。        江姐是党的好女儿,结果党的外孙跑去美国。呵呵。   9,美国人宋晓军       《央视》主要反美名嘴宋晓军,依靠《中国不高兴》一书,骗了爱国贼的掌声,也骗得了爱国贼的钞票。利用赚来的钞票,宋晓军转身弄了个美国国籍。极大地伤害了广大爱国贼的感情。         宋晓军这厮太不仗义。                     10,美国人扬振宁       扬振宁愿意娶一个跟自己孙子年龄接近的人当老婆,那女人也不是被强迫的,那么,这就是人家的私事,别人再说乱伦也没用。       杨振宁不肯寂寞,最近在香港,居然说一党专制特别好。他分明是攻击我们伟大祖国的民主制度。       他为什么要这样做?我是很明白的:美国人杨振宁何其歹毒,果然是美帝国主义亡我之心不死呀。   11,  集体表演       6月15日,爱国影片《建党伟业》要上演。最近,《建党伟业》在微博上异常热闹,大家都表示要以实际行动(建党)来向《建党伟业》表示致敬。这真是个意想不到的结果。       我没看《建党伟业》,不好说什么。但是从网上看到演员阵容,感觉有意思:        【《建党伟业》演员国籍】美国:吴彦祖,陈冲,陈凯歌,陈红,甄子丹,刘亦菲,邬君梅,宁静,王姬。加拿大:童安格,蒋大为,徐帆。英国:张铁林。日本:许晴。澳洲:沈小岑。新西兰:苏瑾。新加坡:李连杰。瑞士:斯琴高娃。泰国:胡兵。(中国:汤唯。)唉……好不容易有个中国人还被删了。                   上述众多人士都是加入了美国国籍。我们都知道,加入美国国籍前,都要宣誓的。他们是如何宣誓的呢?我们来看美国入籍宣誓誓词:   我在这里郑重的宣誓:完全放弃我对以前所属任何外国亲王、君主、国家或主权之公民资格及忠诚,我将支持及护卫美利坚合众国宪法和法律,对抗国内和国外所有的敌人。我将真诚的效忠美国。当法律要求时,我愿为保卫美国拿起武器,当法律要求时,我会为美国做非战斗性之军事服务,当法律要求时,我会在政府官员指挥下为国家做重要工作,我在此自由宣誓,绝无任何心智障碍、藉口或保留,请上帝帮我。         照这种趋势下去,以后方滨兴、司马南、胡锡进、芮成钢、孔庆东、张召忠之流都要加入美国籍了。       若还知道其他国际友人“爱你们中国”,欢迎网友补充。       上述一干人等的如此爱国行为,让其他爱国人士情何以堪呀。 .   链接:  《小平批左右两派:爱国必须爱政府》                     《崇祯临死前大叫:爱国贼我草泥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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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选举与治理 | 童之伟:“重庆模式”与中国司法改革的前景

时间:2011年6月10日(星期五)晚上7:00 地点:北京大学法学院凯原楼报告厅 主讲人:童之伟教授,《法学》月刊主编,中国宪法学会副会长,华东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 评论人:何兵,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法学院副院长 斯伟江,著名律师、大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主持人:张千帆,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 张千帆:欢迎来到讲坛第三期,我知道同学们都在忙着复习考试,所以赶着给大家举办这个学期最后一次讲座。大家也许知道,如果不出意外的话,李庄明天就出来了,李庄案前后命运跌宕起伏,这个案件可能到此结束了,但是它已经成为我们法治的一个标志。甚至有的律师把李庄案第二次撤诉比喻为法治中国甚至是人类良知的一次“胜利“。李庄案结束了,但是它带出所谓的“重庆模式”还在轰轰烈烈的进行着。对于“重庆模式”,各方见仁见智。重庆人民似乎高兴得很,但是其他地方尤其是法学界、律师界对它颇有微词。“重庆模式”是否能构成一个模式?是否可能成为一个可持续的模式?它的利弊究竟如何?它对我们中国的法治会带来什么样的影响?中国司法改革进行十多年,今后究竟这个路会怎么走?今天我们请到三位嘉宾来跟我们一起探讨这个问题。 很不巧的是,今天我们的主讲人临时缺席,我希望是暂时缺席。童之伟教授因为在上海遇到暴雨,天气原因飞机误点,我们希望他能够在我们讲座结束之前赶到,跟大家见面。非常抱歉,这实在是属于不可抗力。 但是我们其他两位嘉宾也同样出色,一位是大家都应该很熟悉的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副院长何兵教授。何教授近年来对于司法改革很有研究,我们的观点立场不一定百分之百吻合,也曾经在一起交流过、过过招。我不知道李庄案过后,他的观点是否有所改变,所以今天也非常盼望听到他的高见。 另一位是中国的著名律师——可能现在是中国最著名的律师,上海大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华东政法学院的兼职教授,斯伟江律师。大家都知道,斯律师是李庄案二审辩护人,为李庄案的成功撤诉立下了汗马功劳。大家可能在网上看到,他写的辩护词非常精彩。 下面就有请何兵教授给我们做讲座。 何兵:大家晚上好,本来我是来做评论人,是打酱油来的,但报告人没来,我就变成卖酱油的。今天的题目是“重庆模式与司法改革”,这个题目非常好,我们说“重庆模式”,主要应该讨论他的重庆政治改革模式,因为经济模式和司法改革没有太大关系.重庆否认自己有什么模式,但是重庆的“做法”或者说“搞法“我们确实很关切。李庄案中大家挺身而出也好,振臂一呼也好,都从不同角度出来说话。李庄案在一定意义上,是一种人治和法治的公决,相当于当年“七君子”案。他涉及到这个国家,到底要走什么样的路线? “重庆模式”按照他们的话说一个“唱红“、一个“打黑”,一个“扫黄”,“颜色治国”。唱红就是让大家唱红色革命传统歌曲或新近创作的歌典。治国和唱歌有什么关系?我们历来强调治理一个国家,不能靠一种手段,要多管齐下,法治是一个方法,德治、乐治、礼治都是方法,所以治国和唱歌,还有一点历史渊源。 重庆要求唱红歌,叫革命歌曲,我带来一本书叫《革命歌曲大家唱》,1964年版本。到底什么是革命歌曲?我拿了这本书一查。革命歌曲第一首是《国际歌》,我估计红歌会一般不会唱这个。最后一首叫做“发抖吧!暴君”:“看天上一片昏黑,风暴在猛烈地吹,看天上一片昏黑,风暴在猛烈地吹,但太阳就在云后,发抖吧暴君,自由万岁!发抖吧暴君,自由啊万万岁!” 这是真正的革命歌曲。真正的革命歌曲有几个特征。第一,他宣扬一种仇恨,这是一定的。因为只有宣扬一种仇恨,你才能产生革命的热情,所以歌词第一句“看天上一片昏黑”。革命再一个特点就是“暴力”——“风暴在猛烈的吹”!革命的底色就是基于仇恨,基于暴力,在短时间之内改变世界。这是革命歌典的底子。现在到处唱革命歌曲,包括我们政法大学也在唱革命歌曲。他们其实在瞎唱,唱的不是真正的红歌。唱的是什么呢?人大的张鸣说是“粉歌”。革命歌曲里,有一些歌唱祖国的山河,这是哪个国家都有的。再有有一些是颂歌,历史上有颂圣的歌典,“毛主席啊,我们无比热爱”等等。。 古人认为,不同的音乐产生不同的效果。不是什么音乐都能唱的。国家指导人民唱歌,首先要选好唱好。《论语》里说“兴于诗、立于礼,成于乐”。古人认为,音乐选得不好,能把国家唱没了,这是古代的乐治理念一部分。诗歌《夜泊秦淮》说:“商女不知亡国恨,隔江尤唱后庭花”。据说《后庭花》是衰歌,国家就是因为唱这歌,被唱没了。其实宗教也强调音乐的教化作用。教会里都有唱诗班,教育人的心灵。所以唱歌与治国,不能简单说一点关系没有。但是宗教歌典有一个特点,强调“爱”,强调爱的奉献,强调感恩,这是它的主旋律。大家看纳粹歌曲,以战争为歌颂对象,歌颂暴力。 文革的时候还打击唱黑歌。我们刚才说黄歌和红歌。还有一种歌叫做黑歌,是知青唱的歌。知青到了乡下,没几天想家,想妈妈,就唱起了“黑歌”,比如“留恋南京”什么的。红歌有“工农兵联合起来”、“当兵就要当红军”、“红色娘子军”、“草原上的红卫兵见到毛主席”、“大海航行靠舵手”、“爹亲娘亲不如毛主席亲”等等,这就是红歌。再如“工人阶级必须领导一切”。 现在武汉的洒水车也唱红歌,到了工厂,就放工人的歌。现在到处唱红。江西红歌进食堂、红歌进监所。四川在监狱里面,让犯人搞唱红歌,唱“团结就是力量”!你看了照片会喷的。你说,让犯人唱“团结就是力量”,他不是越唱越来劲? 唱红歌成本有多大,大家算一算。按照重庆的官方说法,红歌传唱10.4万场,参加人8000万,一场杂费1500,10.4万场就是2.1个亿。参加人次8000万,一次算误工费路费算30元,就是24亿,还要补助重庆卫视1.5个亿,加起来27.6个亿,这是最基本费用。一般单位组织唱红,还得补贴。唱完红歌还要吃顿红饭什么的。 大家看,现在创作的红歌《我要去延安》:“风清清、天蓝蓝,我要去延安,先登宝塔山,再看南泥湾,我要去延安。先听安塞鼓,再看山丹丹,我要去延安,先去杨家岭,再看青枣园,我要去延安,先喝羊杂汤,再吃黄米饭,我要去延安。”你说,这什么革命歌曲?这是腐败歌曲,这是非常小资的生活,听完了、看完了,还要喝羊杂汤,还要吃黄米饭。所以,唱红关键不在于你唱什么,关键是,我要你唱什么,你就得什么。如果你真去延安,会发现,那个地方天是灰的,延河没水了,根本不存在水蓝蓝、天蓝蓝,你去后会很失望的。这就是我们的学生在唱的红歌。 这反映什么问题呢?当下中国旧的信仰已经破了,新的信仰没有建立,所以如何整合国家的意识形态体系,执政党比较困惑,试图通过回复革命传统来整合。而在互联网时代这根本不可能。互联网最基本特点是真相曝露,一切以事实为前提。在没有互联网的时代,“风清清,天蓝蓝,我要去延安”,唱了就神往了,想象很美。但现在一坐飞机就去了。去那儿一看,宝塔有点斜,周围的房子很高大,宝塔不好看。 有人说李庄的审判叫“法律的春天”,我把叫做“春天的故事”。重庆打黑,第一次我在央视说,坚决支持重庆打黑。黑社会在在政法系统。因为黑社会一定要软化合法暴力机构,从而才能为所欲为。到了李庄案,央视又把我请去了。我是个做律师的,有一个特点就是反应比较快。中央电视台做节目有个特点,就是上台之前只告诉你,有这么个事,你去说说。现在再看片。那天上去一坐,先看到放小片。看看我觉得不对劲。犯人说,李庄给我眨眨眼,我猜,他让我做伪证。我当时觉得出问题了。人家眨眼,是生理现象,怎么能说是暗示你?央视的主持人,是很有水平的。上台之前跟我说,何老师今天稳着一点。我说我知道,在你这儿,不可能不稳,这是必须的。所以我很稳。我的结论是这样:根据目前的证据,我不能断定李庄犯有伪证罪。那是留了一个口子的,如果你有新证据,另当别论。结果第二天看重庆华龙网大量网文批何某:何某人是有钱人的狗腿子……。李庄是有钱人,你帮有钱人说话就是错误。文章不讨论其他的东西。我以前就听说有五毛,李庄案子让我见证了五毛。他们在帖子上骂,我不高兴。结果到贺卫方博客上一看,骂他和骂我的一模一样,连标点符号都一样!打黑任何时候都是必须的,应当支持的,但黑打不行,打压批评意见更不行。后来我反思,重订为什么出现这些问题?主要是运动治国思路。大家想,我们有《刑事诉讼法》。依法一个检察院一个如果只能办五百起案子,今年忽然要求办两千起,而《诉讼法》不会因它而修改。公检法一定面临怎么样在短时间立案结案的问题。本来要五天才能搞清楚的事,必须在两天之内搞定,法外手段就出来了。 现在想通过唱红来解决干部思想作风问题,我不大相信。你发现李庄案,公安办错了。公安唱红歌唱得那么火,竟然把案子办错了!花那么多时间唱红,不如花点时间学法。这是我一个结论。 第二点,还是刚才说的只打黑不行,要防止运动化。至于说重庆的司法改革,我觉得好像并没有什么创新的东西,而且通过这个审判以后更发现问题。刚才张老师说很想知道,我通过李庄案对自己司法民主化观点,有没有修正,我跟张老师包括贺老师在司法改革的方向上有分歧。他们认为司法要职业化,我认为法官要职业化,但是司法要人民化。通过李庄案,我更坚定我的想法了,你看一看,当重庆的事一出来,职业法官和检察官,哪一个能顶得住的?你怎么能指望司法共同体,抵抗那么大的官僚共同体?目前司法改革出现问题,根本就不是何某人所说的司法人民化导致的,而是司法政治化。 在某一次内部会上,我跟有关问题直接说了。“三个至上”是非常不谨慎的口号。中央提三个至上,他们心里以为党的事业至上,党的中央事业跟党的地方事业是一致的。他没有注意到,中央事业是中央事业,地方事业是地方事业。地方党委会以党的地方事业来否曲党的中央事业和国家法律。重庆打黑过程中的司法表现说明什么?说明中国的司法改革,走司法职业化没戏。一定要走法官职业化和司法人民化。我跟大家讲,如果只有一批职业法官搞司法改革,一点戏没有。什么是司法改革的真正动力和来源?人民。人民才是推动历史的真正动力。做大做实人民陪审制,做实司法民主。大家想,现在的司法是民主的吗?我个人觉得,党应当调整司法改革的思路这是最主要的。我就先讲这么一点。谢谢大家! 张千帆:感谢何兵教授给我们做的精彩讲演,听何教授的讲演一般都是视觉和听觉双重享受,而且大家要知道何兵教授今天是带伤上阵,他把腰给扭了,但还是到我们这儿来跟我们做交流,非常不容易。不过我觉得你讲司法职业化的路“没戏”这个结论还是太快了一点,可能没有足够时间展开。何教授一直是主张司法的人民化,其实我们早先在一起切磋的时候我也说过,我们的目标未必有冲突;何教授并不反对法官职业化,如果说司法人民化就是指陪审团制度,我认为也是可以的,只不过陪审团这个东西很复杂,不一定符合当今中国“国情”。就在你讲的时候,我脑子里面闪过一个问题:如果在中国搞所谓司法人民化,比如说在李庄案搞一个陪审团,弄六个人、九个人或十二个人来审判李庄,会是什么结果?在我们中国目前的条件下面,可不可行?这几个人到底是谁?全部是重庆人民吗?在目前这种格局下面,让重庆人民审判李庄,审判北京的律师,北京人民能信任他们吗?我想这是一个需要思考的问题,何教授也可以在我们结束之前作出回应。 据我来看,这跟我当时的预言完全是一样,重庆就是一个例子。我们当时在燕山大讲堂切磋的时候还没有李庄案,还没有重庆模式,我当时就是说所谓的司法民主化、司法大众化是一个伪命题,我还是主张这个立场,看重庆唱红打黑搞的轰轰烈烈的,是不是很草根?从某种意义上有点民粹?但是这个跟何教授所说司法人民化一点关系没有,人民至多是个工具或玩偶。在我看来,在我们可见的将来,司法人民化才“没戏”,根本不可能。当然,司法职业化这条路也不容易走,但是可能比司法人民化还是容易一点。 我的闲话到此为止,下面有请斯伟江律师。 斯伟江:很荣幸,我也是很久没有出现在这种场合了,我记得我是去年3月份回国,上海某著名法学院他们请我去做个讲座,结果讲座贴出去第二天就给我打电话说斯律师你怎么那么敏感,说有人来找了,你明天能不能讲得稍微保守一点,我说没问题,我一向说的很保守,再过一天说斯律师看来这个讲座只能推迟了,我说推迟到什么时候?回答是“无限期推迟吧!” 我从出国回来到现在没有做过任何公开讲座,李庄案结束之后也有人请我去讲,因为他还关在里面,我怕他讲着讲着他又出不来了,所以我也不愿意讲。 何教授讲的东西还是很有趣的,但是我一直想睡觉,因为这两天没睡好,昨天在火车上也没睡好,我是顺便到这儿来讲的,这次主要是来北京立案,立一个专利案子。我的主要赚钱的业务是知识产权,所以,在李庄案中,我一直在跟李庄案的法官也说,跟公诉人也说,我其实不是一个刑辩律师,我是知识产权律师,为什么让我去做这个事呢?这个故事说来话长,但是从这个里面可以看出一点端倪,即中国公民社会的一个雏形。李庄案第二季发生后,大众认为李庄的律师,理所当然还是陈有西律师,后来,他觉不方便,就先请了魏汝久律师去见了李庄。他跟魏律师怎么认识的?是全国律协下面的宪法与人权委员会,他是副主任,魏律师是委员,魏律师可能正好觉得律师一个人会见不行,他又拉了一个人,就拉了杨律师,杨律师是北京市宪法委员会的。这条路走下来,大家注意到,都还在我们全国律协委员会委员的范围当中。接下来魏律师见李庄写了三个委托书,一个是张思之、一个是魏律师,一个是我,我跟他怎么认识的呢?这就是江湖上的事情了。 《律师文摘》每年给张思之老先生搞一个祝寿会,每年都在北京搞,我经常吃饱了没事儿干就跑过来参加这个会议,就认识了他了,也认识了很多其他北京律师,如李和平律师。魏律师为什么会知道我是做刑事的呢?因为2008年的时候,我又被一个李和平律师拖下水,他那年手头上有一个非常敏感的案子。这实际上是一个很好的宪法案子。公诉人指控我的当事人非法组党,我说你先告诉我怎么合法组党,回答不出来,不可能回答出来的。所以,何教授刚说唱红歌不如学法,我说,你让他们学法,何教授学了最多的法,何教授也说不出怎么样合法组党,法律对此没规定。 我写了一个辩护词,主张在宪法范围之内我的当事人是无罪的,我觉得此案的辩护词比我在李庄案辩护词要好。魏律师看到了,就给李庄推荐了我,所以如果没有他欣赏我,也不会给李庄案辩护。我们的认识,是公民社会交流的结果。陈有西和我是好朋友,他反对我去做,说我这个人性格太自由了,怕被重庆作文章。魏律师接手后,拿到了不少证据线索。魏律师推荐我和李庄家属见了两次面。整个过程可能今天出版的《南方周刊》会有比较详细的记载,陈有西同时也开始找京城律师了,因为他就觉得这个事情他自己觉得需要分摊风险,就觉得应该是有北京律师挑挑担子,就找田文昌、许兰亭,大佬们最后没接这个案子。最后没人了,知识产权律师就只能上了。 我的朋友专业刑辩律师张培鸿的助理昨天对我说,其实在中国做刑辩真的不需要技术,只需要勇气。这个话有一定道理,但也不是全对。说需要勇气,是因为所有的证据都是公检法搜集好了,然后你律师去取证,你去取证的话,你找证据的范围有限?你如果去找,公安、检察院找过的证人,如果证人对律师说的和对公安说法不一(反水了),这些证人只要检察院再把他抓进去肯定又会反水,毕竟谁都不是钢铁战士。反了之后说谁教你的,万一说律师教你的,你就被“李庄”了。所以你只要取证,你就有风险,因为你的证人你所有的这些证据检察院还都可去找的,找来之后只要证人反咬说是律师教我的。你就涉嫌犯罪了。所以我对李庄说,重庆选择你是没有错的,法庭上我都是跟他们这么说的,为什么呢?他自己在法庭上自称是全国取证最多的律师,录音录像最多的律师,这是一个非常敬业的律师、非常勇敢的律师,上海一个大牌刑辩律师说,自己根本不敢见证人,让证人直接去法庭出庭作证。所以刑辩需要勇气就是这个道理。当然,技术从来都是非常需要的。李庄进去还有另外一个原因,我就跟他说这个人脾气太臭了,做律师在这么一个大局面下,很无奈的环境下你要跟人家对着干,听说指着公安骂说你这个人是涉嫌刑讯逼供的人,你给我滚,谁受得了?所以他是一个很典型敬业的律师,在重庆第二季的案子中,他之前的几个当事人包括家属都没有对不起他,包括判死刑的人朱立岩都说李庄是个好律师,因为他确实是帮他们努力去辩护,去取证。这个是刑辩律师的悲哀,所以后来我说当然不能怪刑辩律师,所以跑来一个知识产权律师。 但是这个案子的过程已经体现了中国律师体制外的涌动联系,已经有一点公民社会的雏形了。何教授讲法律职业共同体,这个在中国是不存在的,因为我们检察院、法院和律师不是师出同门。不像德国日本有两年共同的实习经历,实习完了以后再来考,走向不同的岗位。这个两年是有一个共同体的感觉,我们是没有。现在,律师,司法局管着自由散漫的散养的土鸡。其他法律人,关在里面的喂饲料的鸭。反正跟我们有点品种不一样,每天都是喂饲料的,不能随便出笼子的,一切都需要掌握的。所以刚才讲三个至上,其实是对肖扬路线的一种逆动。王院长上去之后,他讲三个至上还是很聪明的,党的利益至上,其实是拿政治来压法律,最后你讲政治还是讲法律,落实最后法院院长、党委书记问你的时候是你讲政治还是讲法律,你要讲政治就听我,要讲法律你听自己的,那你自己看着办,这个东西你不要说很管用,大部分院长说我当然讲政治了,我怎么也是党的人,就像何兵说我是党员。所以这个东西是管用的。当然,绝大多数情况下,政治和法律是一致的,但要是在某些人私心情况下,不一致时,法律就受委屈了。 何教授讲人民司法,只有人民,才是什么什么。那我问,人民是谁?哪个是人民?你们是人民吗?人民是个虚幻的词,毛主席也就说人民希望我怎么样怎么样,人民在哪里?有选票吗?有票决制度吗?人民在某种情况下,如文革期间,是一个可以肆意玩弄的概念,所以你没有努力靠制度让人民发声音之前说司法人民化是不可能的。另外,何教授提的陪审团制度,日本已经第二次搞陪审团制度了,我今年去日本,跟日本刑辩律师聊,日本第一次陪审制度失败,后来觉得这个东西还是要用,就继续,又重新来,日本陪审团制度出来以后,但是不彻底,不像美国一样完全是由陪审团决定是什么,日本用了这个之后,有水土不服。因此,陪审团这个东西在中国是猴年马月的事情,目前不可能。 总体来说我一半支持贺卫方老师的司法职业化,但是一半反对贺老师的司法改革先行,这不可能。应该是政治改革先于司法改革。贺老师的想法太理想化了,搞好规则,再来搞政治。历史从来不是按照规划来的。 谈重庆,重庆模式在政治模式上是返祖现象,返祖现象什么时候发生?就是某种模式发生某种危机的时候,人家会去找源头,所谓原教旨主义。重庆的改革对政治人物来说,是最安全的改革。最难的改革就是往前走,只有往前走。如果我们搞票选,前提就是你要冒着自己被抽空的风险,因为你自己不是票选上去的,你搞票选人家就把你筛掉了,这是最难改的。外面有一批激进分子说你改的不够,里面说保守分子说你叛党叛国,这个是最难的,所以现在改革是改不下去是有道理的。大家没有破釜沉舟的决心是改不下去的,重庆模式是往回改的模式,没什么,他还是在我们现有的模式范围之内。包括重庆司法,李庄案无非是举国瞩目而已,温州乐清,湖北咸宁,那个不是如此。 上上个星期的湖北出租车司机非法游行示威罢工,也定两个罪,庭上的证据根本定不下去,但还是诉到法院。所以你把重庆这种叫做“模式”,哪一个地方没有这样的事情?都有,无非重庆把它集中起来了放大了,就这么一回事。 因为整个司法体系是公安主导的,所以大家知道国际上有一个比较难听的词叫警察国家,我们国家有一句话叫做公安做菜,检察端菜,法院吃菜,这就是重庆的屎段子被劳教,其实来源与此。 本质上哪一个地方不是重庆?一样的,但是这个是我们讲所以重庆这个李庄案到底是谁的胜利?陈有西说是法治的胜利,我当然也是这么说,说实话我们也真的不知道到底什么原因,中国的司法你看到三个法官他们可能说了都不算,真正说了算的是院长、检察长、公安局长、政法委书记、市长、书记,他们拍一个板,下面人都会执行。因此,具体承办人没有一个人挡的住,除非你说我这个乌纱帽不要了,都挡不住。我个人觉得证据本身的问题肯定是这个案子的主要原因,因为他们没有料到还有一段录音在,在李庄儿子的移动硬盘当中,因为李庄用自己的电脑自己的硬盘,不知道这个东西就在儿子这里,所以拿出来他们觉得很被动,这个东西你不能抓我(律师为证)了,不是我搞的,当然在第一次开庭结束之后我感觉到他们要对这个证据提反对证据,之前我又回上海又取了两份证据,对公安找的证人我又重新找了一遍,这两个证据在手里当然也是冒风险,因为他们找到别的证据就会反过来搞我。我觉得做事情是这样的,你如果想好风险,也愿意承担风险,你去做了求仁得仁。如果你没有想到风险,你去做了碰到风险你会哭的。很多人这样,包括这次抓进去有些人网络上发言胆子很大的,一抓进去就在那里哭,他没有想到风险会那么大,但是这个风险想过了就这样,我想李庄都被抓了,再抓李庄的律师戏演的太大了。 这句话是公道话,李庄的案子,还有管辖的问题,李庄的合同诈骗案一点证据没有,他就是把根据合同诈骗案把李庄抓起来了。照他们的逻辑等于全中国、全世界都可以管,我可以虚构一个罪名,譬如指控小布什在我们重庆干了点坏事(虚构),我用这个重罪把你在美国的其他罪都吸收过来,你在伊拉克的罪我要把你吸收过来,这绝对是胡闹,这真的是胡闹。包括取证,有两个律师做了证对李庄不利,后来我们去找两个律师,两个律师吓坏了,他们被重庆警察叫司法局律师管理处取证,我们南方男人胆子很小的,冷兵器时代都是北方人征服南方人,现在热兵器时代了,你就看枪法了,这个胆量确实是北方人多一点,我在这里来说,我们律师界的空间是由北京律师撑大的,北京律师在此“牺牲”了很多人,很多人执照没了。所以,如果没有前面的律师冲锋陷阵,没有他们做大量的敏感案子,中国律师的空间不会有那么大,空间真的是一滴血、一滴泪撑起来的。包括一坨屎的案子也是为言论自由做的牺牲,接下来可能还会发酵,想灭了,没有那么容易,你看徐武现在也放出去了,这就是典型的围观产生力量。当然围观有个最大的问题不能持久,中国是一个热点经常太多的国家,每天都可以出现。你说现在没有主义,我觉得现在最大的主义就是拜物主义,都要成功,什么成功?就是物质上的成功,精神上的成功,搞个博导,学术包工头,带一批博士,赚钱,做项目,跟我们律师一样了,一个合伙人带几个助理把项目弄来赚钱。 这是一个不争的现实,所以中国没有一个职业说出来是大家就肃然起敬,教授,教授白天是教授,晚上是那个。官员更不用说了,城管、院士,每一个职业,都不可能获得一个一致的好评。那种一致的崇敬没有了,都是个体的有多少道德感召力,不管什么职业,其实这个国家何兵教授,说没有主义,我说就是拜物主义。大家都是这么干的。 人民是可以由一小部分人代表的,他可以用人民,你不行。信不信何教授搞一个人民党你去试试看,你敢吗?不敢。你说人民司法党,你搞个人民司法党也是可以的,这个都是不敢的,所以这种东西在我们这种干实物的人看来,我觉得“重庆模式”没有很大的变异,它只是把某些东西放大之后就丑陋了,一个猴子本来大家看不到屁股红,一下跑到红绿灯上去了一看红屁股,基本上就这么一个道理。但是很多地方偷偷的在运作重庆模式。经济上也是这样的,经济上主要是考虑廉价的土地,政府廉价的税收,吸引一些大的企业,重庆凭什么跟沿海竞争?据说,政策特殊,他搞了内地第一个保税区,海关放在工厂门口,直接出关节省时间。第二个他没法跟沿海人竞争这些海域时间,因为人家直接到海,深圳、上海直接可以出口的,他走欧亚铁路有一定的方式可以节省时间,打通某些关节。 还有土地票,地票制度也有一些地方跟其他地方不一样,他用了一些特殊政策,这种特殊政策如果大的经济环境一改变,它是最脆弱的,最容易倒掉的,所以我一直很害怕一句话叫天下未乱蜀先乱,如果经济发生一定的波动,最脆弱的不是沿海,因为沿海的企业生命力比较顽强,大家如果去看重庆市长的访谈,重庆市政府对惠普公司是有承诺的,政府担保的,这个是很脆弱的一种制度。 又回到中国的司法上,司法确实令我们学法律的人这几年感到很无奈,一方面在法庭上的法条越来越多了,对我们是很有利的,包括我们在两高的非法证据排除,这个程序我们用起来很好,但是最后的结果,我们在出租车群体事件,法庭上有的人,竟然没有读过这条司法解释,休庭了在临时学习;公诉人忘了带案卷,把法院的案卷给他看,满头大汗在翻,然后要求休庭。下面领导在旁听,下指导棋。所以你看我们现在有些案子,越来越诉诸于理性的围观力量,不是我们不尊重法庭,是从实用的效果来看,我们要把辩护词写的通俗易懂一点,按理不应这样,按理写给专业法官听,就要写专业,讲到点子上可以,但是我们为了传播个我们就必须要把有些东西写的,不能说煽情,但是至少写的通俗易懂一点,是为了让围观的力量让决策者重视。比如说出租车案子他就要定罪,我们的目的就是想不定罪。我们拿什么来跟你制衡呢?律师就是一支笔、一张嘴,随时有可能被坐牢,不像教授还有学校保他们,律师,李庄一定罪,司法部还组织大家批李庄,律师中,明明绝大多数人知道李庄是冤的,还要学,上海还不错,还没有让我们学,这是一种非常屈辱的事情,明明知道是律师界的冤案还要批。好在我们律师现在赚了点钱,要不然真想不通。呵呵。 所以这个司法现状,我总的在感觉,我现在在等,等咱们国家的“皇上”想通了要实行宪政了,颁布钦定宪法大纲八条,咱就等这天了,皇上如果不改谁敢改,谁搞建党伟业?我是不敢的,我们本本(律师证)上要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这条原来是没有的,原来的律师法上是没有的,是后来加上去的,为什么加上去,就是因为我们有一个律师太张扬了,深圳有一个律师名片背面印的“本人反对基本四项原则”,所以律师是一定要拥护宪法,不拥护宪法不能当律师。我肯定拥护宪法,只能等“皇上”改了。 我评议就评议差不多了,再评下去估计何教授要砸我了,教授真的打起架了据说也很厉害,我就到这里。 张千帆:斯伟江律师作为知识产权律师肯定是很理性的,但是他还不仅接了李庄案,居然还敢接组党案,胆子真大。可见他不仅很理性,而且还很有勇气。你说南方人很胆小,也不一定吧?你自己不就是南方人吗?伟江律师向我们展示了我们司法界尤其是律师界比较困难的那一面,不断的提醒我们做律师是有风险的。做知识产权律师一般来说没什么风险,但是尤其是做刑辩律师确实有风险。在座的大家很多毕业以后可能都会选择律师这个职业,尤其是如果你选择想做刑辩律师的话,大家想好风险再决定选择你的行业。当然,我非常希望大家想好风险之后,还能像伟江律师一样还是毅然站出来承担风险。 不过你讲到最后好像又有点悲观,一是认为人民的虚无缥渺,二是把前途完全寄托在“皇上”身上。但“皇上”是靠不住的。有人写书说《(美国)总统是靠不住的》,“皇上”怎么能靠得住? 斯伟江:如果我不说“皇上”就是煽风点火了,所以只能说“皇上”了。 张千帆:到目前为止,今年辛亥革命之前皇上靠不住,辛亥革命之后的皇上也靠不住。人民虽然是有点虚无缥渺的概念,但也不是不存在。当然,你的辩护词很精彩,这肯定发挥了作用;也许某个“皇上”也发挥了作用,但是可能还不能忽视普通老百姓的作用。刚才何教授说在法庭上依靠人民,这个是否可行可以探讨,但是“围观”的人民也还是大量存在,偶尔也能发挥点作用。包括李庄案,我觉得当时微博没有少支持你们,没有这些似乎“不管用”的围观,李庄案未必能得到这个结果,我这个想法不知道对不对。 我刚听到童之伟教授已经安全着陆,现在还在路上,我们不等“皇上”了,继续我们的程序。下面开放大家自由发言和提问,大家发言请简明扼要。我们先请北京市律协宪法人权委员会副会长魏汝久律师。 魏律师:谢谢张老师,我是一位普通的律师,我也没有什么勇气。我们是非常普通的律师,当时陈有西律师请我去给李庄辩护,说北京一些很有名的律师不愿意去,他也不想去,希望我能去。我当时痛苦的思考了十秒钟,我说总得有普通的律师去,那就去了。去了以后我发现重庆体制内的人他也对我比较尊重,也支持我们的工作,重庆也不是天全黑了,这样就在微博上发了一篇声明,魏汝久在重庆犯难,北京的律师一看十多名律师就去重庆了。后来我就退除了,取完了证我就给了斯伟江。需要我上我就上,需要我退我就退。有一篇报导说魏汝久是一个张扬的人。我们这个委员会知道我从来就不是一个张扬的人,我希望大家知道,除了斯伟江这样的名律师,我们还需要一大批功底要扎实,作风要稳健,品性良好的法律工作者,谢谢。 提问:我来自中国农业科学院,我也不是学法律的,但是我对关于中国的所谓宪政改革比较感兴趣,然后听了几位老师的交流,觉得有点悲观,特别是斯先生,我想听一下你们对中国所谓宪政改革有什么建议吗?或者一些思考跟我们分享一下。 斯伟江:其实我对这个问题是思考很久的,除了刚刚那个皇上。大家知道律师说话有时候不靠谱,为了保护自己,但是中国如果走上宪政,改革是时间快到了,因为你搞农业的都开始关心宪政了。第二个这个潘多拉盒子打开之后谁也控制不了这个结局。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要改革,不管皇上改不改,在体制外压力压到一定程度,内部就有反应。大家知道如果外面没有火烧水是不会开的,会维持原状,所以外面压力足够大的时候那个时候开始搞分权有宪政。大家知道国际上通行的分权制度就是票决。我国宪法有很多死胡同解决不了的,比如说最简单的例子,我们国家是人大通过主席签字,如果哪天人大通过主席不签了呢?给我一个答案,宪法当中没有结果,我们也没有宪法法院,最高法院也没有解释宪法的权力,这是一个僵局。 第二个我们全国人大宪法常委会可以无限制立下去,发生紧急情况人大常委会可以自我连任,如果连任到一定程度人家受不了怎么办? 第三就算你搞选举了,大家知道我们国家选票第一是数人头,人头不是你们精英,这个精英也只能是一票,我老家我爸文盲也是一票,数人头的话,我们国家农民多,农民不像我们城里,是花钱可以买的。村民选举已经搞坏了,坏到开始是我跟你是亲戚朋友,不收你钱财,这是第一届选举的时候。第二届是亲戚朋友也得花钱,你有优先权,到现在谁有钱我选谁。农民的票数是最多的,因此,在我们国家搞一个选举是很怕的,假如搞不好会导致动荡,到时候你们这批精英就会怀念现在和谐美好的社会。当然,这不是我反对票选,我只是提醒大家要想好后果。 所以你说我们国家这条路走不管怎么说,你坐着等也能等到,但是你总不想一个浑沌的改革,你总想做一个有序的改革吧。这就需要智慧,需要在不同的地方,不同的领域,包括农民你以后在农村你能代表一个选区,你能团结一批人,能制衡邪恶的力量,能大家认同一个游戏规则,干净的游戏规则,基本干净的游戏规则来玩民主的游戏,这是大的地方。 为什么大家都喜欢照镜子,都觉得自己帅?所以人人都是自负的,从自己日常做起,你要跟人平等地玩游戏。张千帆教授也讲过,其实我们人大开会没有规则,具体的选举办法都是临时制定的。所以说我们在喊民主、喊宪政的时候一定要先把条件看清楚,先看看我们自己国家是什么条件,不要就我长的这个样子我要娶林志玲,我要去追谁,没有这个条件,你又不是郭台铭。这个东西一定要有心理准备,我们接受的民主宪政必将是一个很残酷、很混乱的一个过程。你接受这个过程的心理掌握了,恐龙你也娶,你才可以不失望。不要老是对着影星幻想,美国如何如何好,我以后找个老婆就找那个样子,那难度相当之高,恐怕只有做梦了。 何兵:我也在想这个问题。客观的说我也比较悲观,我昨天晚上看了一下《建党伟业》的广告片,它这么说,“民国是共和之国,在共和国里做皇帝这真是天大的讽刺,同学们正在组织抗议呢!现在我们怎么办呢?同学们冲过去,我们今天的行动是中国美好未来的献身。然后,有一个伟人说话:彻底改变这个世界!”我看了以后觉得,这个片子怎么敢放呢?要是斯伟江敢放这个片子,肯定是颠覆国家政权罪。我看了以后觉得很有意思。还应当注意,对于中国改革的动力,我们考虑的比较多是来自于党外。没准哪天内部出事了。比如说弄出这么个片子播,学生看多了,上街了。这还是广告片,我估计整个片子内容都是这样子。不让建党,但动员看《建党伟业》,不让革命,但动员唱“革命歌曲”,真是无间道。我看中宣部部长麻烦。拿着这个片子播还是不播?建党伟业的内容我猜测一下:天下大乱,几个理想青年悄悄结党,两个教授带着青年干革命……北大就有这个先例,历史上就有。几个有志青年建党,深入农村,把农民搞起来,深入学校把学生搞上街,深入部队把部队搞反了。这就是建党伟业的基本思路。 另外现在我们所有人都在分析、关心政治。我最近已经不大看法律了。中国还有没有和平过度的机会?我觉得危机快总爆发了。我说这个危机爆发,是资源危机、环境危机,马上就开始了。这几年我一直在关心水,大家最近才知道水重要。你们看到报道,北京的自来水公司天天开会,研究调水。这个端午节前,我和我的学生去房山区山里面去划船。溪水断流了。这儿一片水,那儿一片水。现代人真可怜啊。这么点水,竟然弄一个漂流,竟然还淹死了四个人! 西方一直说,中国要崩,但下直没崩,为什么呢?我想了很久,明白了。透支。虽然改革开放分配不均,但是我们把子孙后代的资源和财富,都拿出来卖了。富人多分了枣,穷人少分了枣,大家活的都挺好,就往前奔,这就是基于透支的稳定。如果透支不可能,就不稳定了。大家看北京的水,北京在南水北调,河北也缺水,整个山东也缺水,都指望南水北调,南方也没水了。这些是真实的,是硬指标,其他透支还在进行,但是水已经没法透支了。所以我讲一个大的问题就在于当资源危机开始爆发的时候,我们很难有一个很和平的空间,来对国家制度的重新改造和修理。于建嵘说,他讲课讲的满头大汗,为国家着急。听课中有个人大机关的高人说,你不要着急,天下大乱才能大治。你就喝喝小酒,养好身体,等着看大戏。这是于建嵘在微博上说的,要抓你们抓他,不要抓我。我们确实经常感觉到,改革和革命在赛跑。我们搞法律的人都是改革派,从来没有想通过革命解决问题。 革命的时候,万丈豪情,但是革命以后怎么样?打碎的旧制度,革命以后又回来了,这就是改革派为什么坚持要改革。但是中国改革派力量比较弱,社会底层已经急不可耐。法国大革命最终原因是什么呢?是知识分子对弱势群体的同情,宗教界对弱势群体的关怀,点燃了穷人的怒火。一场浩劫怎能避免呢?知识分子对穷人说,你们真可怜,你们真可怜,弱势群体真可怜。穷人本来觉得自己挺好,越听越难受。你老刺激他,他就干起来了——起来,饥寒交迫的奴隶,起来全世界受苦的人…… 熊伟:我说肯定能得到一千票。因为我在的那个地方流动人口很多,我这次站出来参加竞选,我的口号就是为九百万北京流动人口争取选举权,为全国数亿人口争取选举权,斯老师他说通过选民登记那一关比较难,就说北京流动人口不给登记。但是今年有一个情况就是选举事务所,如果说北京今年要是在我这个地方我会找到一千个外来人口我请他们去登记,按照现在有关的条例去登记,如果他不登记我就把他们带过,如果今天有一千个人集体诉讼起诉选举委员会肯定是一大新闻。如果说我在北大这边拉票,法工委也承认,所以斯老师漏掉一个很重要事实,就是如果我拉过了800票他就要赔我两千块钱,很关键的。因为我这边拿两千块钱找学生你们帮我在北大的学生去拉票,推荐熊伟,拉票不违法。 斯伟江:因为他的那些选民(外来民工)目前根本不可能给你登记为选民,你还要打官司,等你官司打完,我们法院有一招对你很灵,就是不受理,也不给你通知书。 张千帆:哎呀,我们望眼欲穿的童之伟教授终于到了。童教授是我国著名宪法学家,是中国宪法学会的副会长,也从事法理学研究,近年来对重庆模式议论颇多。让我们用掌声欢迎童之伟教授。 童之伟:谢谢主持人!来晚了,让大家久等,非常抱歉。还要向帮我救场的何教授和伟江律师表达感谢! 从上海到北大的路真难走,京沪快线原本一个半小时的航程,竟花了整整7个小时。因为雷雨,没有办法起飞,起飞后还颠得特别厉害。 这几天我准备了不少要讲的材料,在飞机上都在准备。要在很短的时间内将准备的这些内容讲完肯定是比较困难的,但是我会努力把主要意思表达出来,如果有机会我能够回答一些问题当然更好了。不过,我想说明,如果我使用“重庆模式”,其口语化的同义词是“重庆那些搞法或做法”。 社会上现在对打黑有那么多的争议,有的强调打黑作为维护社会治安的手段或方式带来的光环,有更多的人感到其中问题很多但说不清道不明其所以然。我以为,现在社会上对打黑有不同的看法,这个不同看法所针对的其实不是作为维安方式的打黑,而是一种被作为社会管理方式加以运用的打黑。我这边要说的是,打黑作为维安手段是什么意思,作为一种社会管理模式又是什么意思? 作为维安手段的打黑,就是正常实施刑法第294条,即侦查追究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入境发展黑社会组织罪,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其中主要是第一种犯罪。这是非常必要的。 但是,把打黑作为社会管理模式是什么意思呢?就是公权力机构和权力人物把打黑作为其对政治经济或者社会文化事务进行管理和控制的一个基础性环节,以打黑为手段和方法来建立社会管理秩序。我想,可以这样看待作为社会管理方式的打黑:这种所谓打黑,就是公权力机构把打黑作为对政治的、经济的和社会文化事务进行管理控制的基础性环节或起主导作用的方式来运用。我个人在相当一段时间内一直在考虑这个问题,我希望能把这个问题讲清楚。把作为维安手段的打黑与作为社会管理方式的打黑区分开,这是展开本专题研讨需要做的一项基础性工作。 对于重庆的打黑,我近年来的一个主要关注点,是十分担心打黑从公权力机构运用的维安手段,蜕变成了公权力机构对社会进行管理的方式。 从大环境看,打黑从维安手段蜕变社会管理方式的危险是客观存在的。我国司法的大环境构成产生这种危险的沃土。这种沃土表现为一种背景:缺乏独立、中立和公正的司法;在有罪推定前提下,刑法适用上的选择性追诉已经常态化;放任刑讯逼供的现象在有些时候和有些地方趋于普遍化。 黑社会性质犯罪本身的特点,很容易被权力人士恶意利用,用来将打黑从维安手段悄悄改变为社会管理方式,也就是将打黑从战术手段转变为社会管理战略。黑社会性质组织与正常组织并没有清晰的界线,尤其是公司、企业,正常的和以经济活动掩盖的犯罪组织的区别,很难准确区分,就像人的正常肌体组织与肿瘤的边界往往没法准确区分是一样的道理。所以,从追究黑社会性质的犯罪入手,特别容易把内部存在一般违法、犯罪现象的公司、企业认定为黑社会性质组织,将其合法的组织机构认定为黑恶团体的组织者、领导者。另外,追究黑社会性质的犯罪特别容易形成株连,造成诸如“把一个人抓起来,然后把他的朋友抓起来,再把他的朋友的朋友抓起来,再把朋友的朋友的朋友抓起来,等人数够了,就说他们是黑社会了”的情况。由黑社会性质的犯罪的上述特点所决定,司法机关侦办这类案件,如果不严格遵守法定程序,保障程序正义,杜绝刑讯逼供,很容易造成扩大化和株连的后果。 我最近再次重新系统整理和分析了通过调查搜集得到的打黑资料,我初步得的结论包括三个:(1)作为维护社会治安的方式,打黑是正常的、绝对必要的。应该说,重庆实施维安型打黑做出了成绩,值得称道;换句话说,作为维安方式,打黑是有光环的。在这方面,官方早做过详尽宣传,光环已放大到了极限;对维安型打黑的业绩及其形成的光环,我和法学、法律界所有人一样,是高度认同的。(2)打黑不可以从维安手段转变为社会管理方式,打黑一旦转变为社会管理方式,其性质就发生了根本改变:维安型打黑是保护公民基本权利,维护正常的社会管理秩序;社会管理型打黑则必然严重侵犯公民基本权利、破坏宪法和法律规定的社会管理秩序或社会管理方式。(3)学术界有义务向社会各界和政界人士讲清楚维安型打黑与社会管理型打黑的本质区别,讲清楚维安型打黑的绝对必要,也讲清楚社会管理型打黑对法律秩序的危害及其违法性。 社会管理型打黑有完全不同于维安型打黑的特点,这些特点我们可从如下诸方面加以概括或描述: 1.社会管理型打黑所追求的社会效果,形式上是维护社会治安,实质上是脱离宪法和法律建立以个人专制和警察国家为标志的社会管理秩序。主事者再这样做的时候,一定会将社会管理型打黑的光环,套在社会管理型打黑的“身体”上。如果有人批评社会管理型打黑,他们一定用肯定维安型打黑的说辞张冠李戴地混淆视听。 2.社会管理型打黑的主要实施方式,是以暴力和牢狱之灾对公民和社会进行恐吓,目的是使每个在其治下的个体,包括公民和公司企业,只能在公权力随时可能砸来的大棒下仰当权者的鼻息,谨小慎微地生活和劳作,不敢“乱说乱动”。要实施社会管理型打黑,公权力势必对其治下的人和公民特别苛严,尤其在公开发表言论方面。 3.社会管理型打黑追寻的直接目的,是用暴力和严刑震慑或威慑整个社会或除主事者外的每个个人。为对社会大众进行震慑或威慑,主事者必然谋求在公民心灵深处造成对公权力和权力人物的深度恐惧。 4.张扬暴力、违法办案,任意剥夺公民权利和自由,为一己之利任意追诉,把对法律有信仰、有信心的人和无辜的人判为有罪,把自己不高兴的人或“冒犯”自己的人任意加以拘禁,是社会管理型打黑的主事者恐吓和威慑公民乃至整个社会的主要方法。对他们来说,最好的局面是社会公众能够确信,“权力人物说你有罪你就有罪,无罪也有罪;权力人物说你无罪就无罪,有罪(如刑讯逼供)也无罪”的局面,从而使每个人对他们都唯唯诺诺,巴结讨好,使每个对其做法持否定态度的人都不敢公开说出自己的看法。 5.系统地违反法律,是实施社会管理型打黑的客观需要。只有突破法治底线、破坏法制、选择性办案、刑讯逼供,打黑的主事者才能在公民心灵深处造成对公权力和权力人物的惊恐和畏惧,形成有效威慑。越是能把无辜的人定为有罪,越是能非法任意剥夺批评、冒犯主事者的公民的人生自由,社会管理型打黑能对个人心灵和社会形成的威慑力就越大。 6.社会管理型打黑与维安型打黑之间呈现出复杂的联系。两者关系的主要方面往往是相互关联的:维安型打黑非常得民心,非常必要,同时也可以为社会管理型打黑奠定基础,创造前提,提供光环;维安型打黑追求的效果是预防和惩治黑社会犯罪,维护正常的社会管理秩序;社会管理型打黑追求的主要效果是在打黑的掩护下,以近乎赤裸的暴力加强对政治的、经济的和社会文化事务进行管理和控制。所以,社会管理型打黑追求的是维安型打黑之外的社会治理效果。 7.社会管理型打黑的“寒蝉效应”十分明显。由于黑社会定义模糊,惩治黑社会犯罪极易进行株连,以及刑讯逼供的较少受制约,社会管理型打黑极易形成寒蝉效应。寒蝉效应指民众害怕因为言论遭公权力机构或权力人物施与的刑罚或其它形式的惩罚,从而对公权力机构和权力人物不敢或不再敢发表任何批评性言论,就像蝉在寒秋必然噤声一样。寒蝉效应是公民言论自由招致严重损害的表现,但对当权者的“好处”是其治下的民众不再敢对他们有任何批评。 8.除利用“寒蝉效应”压制公民言论出版自由之外,社会管理型打黑还能够被极为有效地用来威慑或惩治公民需要通过联合或协作才能行使的那部分基本权利或其它权利和自由,如集会、结社、信访、宗教信访、罢工和维护财产性权利。因为,行使这些权利需要进行一定程度的组织,而要有所组织,就极可能被按照“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加以追究。 或许理解了社会管理型打黑的上述特点,我们对重庆出现的以下情况就比较容易求解了。那里的公共机构一直在努力将维安型打黑推向社会管理型打黑的轨道。 我们看到,在重庆,公权力机构(国家机关及准国家机关的)和权力人物违反宪法理论中的比例原则,将打黑在法律实施中所处的地位和意义,拔升到了不可思议的高度,直至使其成为了地方公共当局的最重要施政标志之一(另一个标志是唱红)。我国刑法中有400多个罪名,其中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有125个罪名,这其中黑社会性质犯罪占3个罪名。如此之多的罪名,为什么持续地强调和运用其中的一个罪名,即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并将其打造成一面旗帜?这是严重颠覆宪法学原理中的比例原则的做法。 我们看到,重庆的打黑,已经从相关职能部门的工作转化成了整个公共机构持续关注的事情,成为公共机构全面关注的事务甚至施政的中心。之所以如此,其中的奥妙,或许就在于主事者欲以这个罪名为抓手,将维安型打黑转化为进行社会管理的基本方式,甚至可能已经在很大程度完成了这种转化,现在或许进入了巩固定型阶段,准备下一步推向全国了。 我们还看到,在重庆,打黑似乎已经成为了一个无休无止的主题或状态。似乎有关权力人物的决心是,有黑要打黑,无黑也要打黑。社会各界人士应该知道,如果打黑被作为社会管理的基本方式来运用,那就必须保持“黑”的存在,否则打黑作为一种社会管理的基本方式就势必在道义和逻辑上难以为继。而为了做到这一点,客观上就有一种需要:小黑要放大,非黑要染黑,无黑要造黑,一定要持续制造打黑对象。凡是把打黑搞成社会管理方式的地方,情况必然是打黑无休无止。 回到今天的主题,我把研究结论概括为如下数点:(1)社会管理型打黑是正常打黑的恶性变异形式,它实质上是“黑打”的产物和表现。由此可见,迄今为止,人们对重庆“黑打”的批评,绝对不是针对正常的维安型打黑,而是针对社会管理型打黑即“黑打”的一种表现形式展开的。(2)社会管理型打黑违反宪法和法律的精神和规定,严重威胁社会主义法治和法制,应该防止和予以反对。对这一点,必要时应加强论证。(3)搞社会管理型打黑,实质上是搞专制暴力统治、搞警察国家那一套,它是通向个人专制的道路。对此,执政党全党和全国人民,都应该高度警惕。在这方面,千万不能被维安型打黑的光环模糊了大家的眼睛。(4)制造李庄事件,是重庆构建社会管理型打黑的极重要环节,李庄案的审理结果和终局,关系到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之全局。 至于说到我国司法体制改革的前景,我觉得在中国要讨论到我们司法将来怎么走,千言万语有很多的事要说,但归结到一点,就是审判机关要能够真正独立行使职权。我在很多场合讲了这样的话,中国的事情是有规律的,这个规律是,只有出大事我们才会改,我觉得对无效的制度要在出大乱子之前改比较符合各方利益。 对法治的前景,似乎可以直接寄希望于以保证法院行使审判权为中心的司法体制改革,为此需要改善党的领导。从长远看,我还寄希望于建设社会主义市场政治,改善司法的大环境。 因为时间的关系,我只能说这些。感谢出席的同学,感谢主持人和何教授、伟江律师两位评论人! 张千帆:童教授刚下飞机,就不辞劳苦直奔会场,用抑扬顿挫的湖北口音,言简意赅总结了他的意思,我认为击中了“重庆模式”的要害。下面因为时间关系,我们只能有一个问题。 提问:谢谢各位老师,我是02级的校友,在北大学理工,我有这样一个问题,就是童老师讲的打黑,我想请教有没有什么制度手段可以保证打黑只发挥第一重作用,而不发挥第二重作用呢?如果说第二重作用是必然要发生的话,这个打黑在我觉得是彻头彻尾没有办法以任何角度来接受的。刚才斯伟江教授提到理性的围观,比如说在药家鑫案件中就是这样,最后发挥的作用是会善于利用民意的人,而不是其他在合理的规则之内游戏的人,会不会有这样的现象出现呢?因为刚才提到人大代表选举,其实有一个疑问,2003年北大到海淀区人大代表选举的时候就是大家讨论很多的疑问,在现在制度框架内参选人大代表真的有用吗?比如说斯老师还有熊伟老师,他们当了人大代表真的能够对制度建设甚至是很具体的技术层面上的很小的政策发生什么影响吗?这是很难解决的疑问。 童之伟:我想这样说,按照我们现行的政治制度和体制,我们无法保证打黑只发挥第一方面的功能,而不会出现第二方面的情况。但是大多数地方没有发生那种情况,就是说会不会发生那种情况受很多因素影响,其中领导机构和领导人的民主法治意识很重要。第二点我们要看到,我们这个制度虽然是有很多的问题,但是不是说不起作用正面作用了?不能这样说!我国法制还是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一些对不良做法起着遏制作用。实际上包括李庄第二案在内,有那么一个结果,我们也不能简单看成是一些个人努力的结果,制度还是在起作用。我个人理解,李庄案有这么一个结果,律师们,包括我们伟江律师的辩护起了明显的作用,这是毫无疑问的,但是还是要看到现行制度在维护法治方面的功能或自我纠错功能。 我还想说一句话。独立候选人参选人大代表,现在决不是一定不能当选。当选的可能性是有的,只要工作做到位。有人说,一个县区两级人大代表,你当选了又怎么样呢?当选也不能发挥多大作用,但是不能简单这样看,这里的意义就在于打破计划政治的一统天下,为政治体制改革、选举体制改革积累些经验。 斯伟江:这个学生的提问还是有点水平,似乎讲药家鑫的案子其他人不理性围观,他还是理性围观的。但是我要说,你还是比较年轻,不像我已经中年了,我感觉任何东西都不是一步到位的,饭都是一口一口吃的,你不管理性还是不理性都有这么一个过程。这是老百姓所谓的民主训练,围观也是一种训练,言论是一个市场,各种言论在一起,看你你买不买他的帐,听了何教授、听了我、听了童教授,听了司马南,你买谁的帐?市场吆喝多了,品种多了你就有得选,所以这个事情有一个训练的过程。药家鑫,到底该不该判死刑,我觉得不管有没有人围观这个案子判死刑是没有问题的,杀人偿命,而且捅了人家那么多刀,定杀人灭口这个没有错,你杀人灭口现在我觉得判个死刑没问题。只不过围观多了,可能他更没有生机了,加上律师辩的确实有问题,这就是律师的作用。律师的作用他不一定会把你辩的更好,但是你请不好的律师肯定更坏。因为公安机关、检察法院正好抓住律师的漏洞。 人大代表的问题,我觉得问的问题是一样的,也不要指望一口吃成胖子,像我进了人大之后,至少我们静安区一百多个人大代表,包括人大常委会的主任、副主任他们开眼界了,原来真的人大代表是这个样子的。到第五年我们最后一次人大,总算有第二个声音,我举反对票,他举手投弃权票,这从来没有过的。需要一个过程。 我们现在在点滴进步,社会进步远远超出大家的想象,我们政府也在进步,只不过政府的进步跟不上社会的进步,这才是我们目前的失望,不是说他们没进步,只不过现在老百姓意识强了,觉得你这个是特权,哪一个应该监督,政府有点适应不了这个时代了。所以最后就像何兵说革命和改良赛跑。是否改革就取决了皇上了怎么想了,整个执政集团内阁如果觉得要加快速度跑一跑,那时候还能跟上。但是如果说怕什么我们还有枪,就危险了。因为枪杆子真正不掌握在他受理,人民子弟兵,子弟兵多的是社会基层,那个家里被拆迁,那个家里被人打一顿。晚清难道枪不在皇上手里吗?看似是在手里,最后倒的就是这些枪把子,硬实力还是靠软实力,温总理说,国之命,在人心。希望确实在你们这里,你们这些人现在进社会干净点,即使参加选举,以后查起来一查一个劳模,一查一个英雄,你无敌,你可以干什么都可以。所以真的希望在你们这边不要知难而退,知难而进才是男子汉,谢谢。 张千帆:好,斯律师好像变得更加乐观了。路毕竟是人走出来的。没有人去走,永远不可能有路。本来还想让更多的人发言,可惜时间已经到了,因为我们童之伟教授刚刚下飞机,何兵教授还带着伤病,斯伟江律师昨天晚上没有睡好,我们的嘉宾都很辛苦,来参加讲座的大家也在这儿已经坐了两个半小时。关于重庆模式的结论是什么呢?我觉得不太好说。因为首先我们没有办法去评价它,重庆群众现在喜气洋洋的,但是会不会过几年就会有人像斯伟江律师说的哭鼻子?可能现在就有人在哭鼻子,李庄律师就是一个牺牲品。因为现在这种管理模式如童之伟教授说的,是有代价、有成本的,何兵教授还算了经济成本有多少。 实际效果到底怎么样呢?在言论受到管制的情况下,我们只能说不知道。就像在许多案件当中真相到底是什么,我们只能说不知道。即便按照假设,也就是说他确实达到了有效的打黑的效果,但是从这个世界各国,包括我们中国自己的规律来看,这种效果极有可能是一时的,因为他是通过一种政治高压来实现的,但是这种高压不可能一直持续下去。一旦高压消失之后,各种各样的混乱会加倍的回来,报复我们这个社会,所以我不认为重庆模式是可持续的。 “重庆模式”和李庄案对我们最大的启示是什么?我想我们也不用和何兵教授再争论到底是司法民主化还是司法职业化;其实我们之间争来争去,什么都得不到,重庆模式给我们带来的“民主”显然是一种假民主,职业化当然更不用说了。所以我想它给我们带来的最大启示就是无论我们追求的目标是什么,方向是什么,首先我们要抵制政治权力对司法的干预,这一点我们是不是可以立场统一? 何兵:对。 张千帆:好,谢谢大家的参与。暑假即将来临,祝大家假期快乐,我们这个讲坛今年九月重新开始,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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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晓阳 | 请尊重药家鑫的尸体

请尊重药家鑫的尸体         今天是中国一年一度的全民灾难日——高考第一天。万恶的教育制度几乎在不同的夏季把每一个中国人折磨了一遍。万恶的体制。       具有讽刺意味的是,就在这个灾难日,就在无数高中生向大学发起冲刺的这一天,药家鑫这位大学生却被执行死刑了。这样的巧合,是对整个中国教育体制的莫大讽刺。       2个月前,一直有人追问我:为何不写一写药家鑫。其实,我很少写那些大家众口一辞的事情。 只要这个国家没有废除死刑,那么,药家鑫的罪行肯定是应该接受死刑惩罚的 ,更何况,这个国家居然还能“为了平息民愤”而杀人。前一段为他辩护的那个公安大学教授,是脑子进水,不配被思想家批判。         可是,今天,药家鑫被执行死刑了,我却要出来为他说话。起因是看到药家鑫父亲在微博上的话:   药家鑫之父药庆卫的微博: http://t.sohu.com/u/128936602       我是一个农村人,村里有一个习惯,要给死者铺一点,盖一点,我做为一个父亲都给他准备了,可是不知道到那里铺,到那里盖。       真希望中国的法律像孔庆东教授说的那样“满门抄斩”,那样的话对我来说也是一种解脱。死不见尸i是怎样一种感受,没有经历过谁都无法体会,经历了也无法表述。       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是不是也包括尸体?     我农村老家的人还赶着到西安,想看一下药家鑫的遗容,可惜法律说这是不容许的。我多么希望执法的人能人性一点。     药家鑫今天被执行死刑,我们在家等待去认尸体,谁知 法院不让看尸体,让我们等着领骨灰 ,我给孩子说过不捐献任何器官,因为孔教授说“药家鑫一看就是杀人犯”,我真担心药家鑫的器官会连累别人,但愿药家鑫的死,把他的罪恶全带走了,不要再遗害人间。       此微博有两个意思可能没有表达正确。1,“想看一下药家鑫的遗容,可惜法律说这是不容许的”,我想提醒药庆卫: 哪条法律说不允许看遗容了? 您别听那些人瞎说,让他们拿出法律条文来。2,“法院不让看尸体,让我们等着领骨灰”这恐怕不是药庆卫所说的“希望执法的人能人性一点”的问题,而是,如果法院没有法律依据就这样干,那已经是触犯《宪法》了,而不是什么“人性”层面的问题。         药家鑫被剥夺政治权利,那指的是 他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实际上,有多少人拥有这样的权利呢?呵呵)作为一个人,他有基本的人权,他的父母有基本的人权。         药家鑫的器官会不会被摘去给别人用?对此,我没有证据,不能乱讲。大家心知肚明,在这个国家,有些秘密是公开的。         我同情那些急需器官移植的人,也觉得社会应该鼓励大家立遗嘱捐献可用的器官。但这一切,必须是自愿的。不让看尸体,直接领骨灰,是不是在掩盖什么?更麻烦的是,有些富有想象力的人也许会问:如果药家鑫真的是官二代,会不会找人替死?神奇的国度,一切皆有可能。                 在这个高中生奔向大学,而某个大学生又奔向死亡的日子,还有一个与大学有关的人不得不提:北大教授孔庆东,他确实与当今北大般配。这个总是发出脑残语言的所谓北大教授,这次又脑残了,居然说“ 药家鑫一看就是杀人犯 ”。别人说这话也还罢了,怎么也想不通孔庆东怎么会说出这种话,因为,大家来看看孔庆东的尊荣吧——                 按照孔庆东的逻辑,他这副尊荣不知道“一看就像个”什么东西。***员吧。       我曾经在微博上写道:如果方滨兴、司马南、胡锡进、药家鑫这4个人中间,只能有一个、并且必须有一个活下来,你希望是谁?我宁愿选择药家鑫。这是我的个人选择,请勿跨省。                  言归正传。我呼吁大家一起为药家鑫呐喊:请把药家鑫的尸体还给家人,不许盗取人家器官,请尊重死者。             我以前写过尊重教授的色情权,甚至尊重贪官许宗衡的人权(可惜这个链接我找不到了):       链接:  《尊重马尧海的色情权》 This entry passed through the Full-Text RSS service — if this is your content and you're reading it on someone else's site, please read the FAQ at fivefilters.org/content-only/faq.php#publishers . Five Filters featured article: Ten Years Of Media Lens – Our Problem With Mainstream Dissident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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