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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选举与治理 | 重庆打黑型社会管理方式研究报告(之二)

  前文链接: 重庆打黑型社会管理方式研究报告(一)    【作者按语:这是作者于2011年5月自主选题展开研究并于同年9月独立完成的重庆打黑专题研究报告,该报告有完整版、摘要版、简明版三种板式。这三种板式都已于2011年9月9日循适当途径同时致送国家最高领导层,供他们参考。在略经文字修饰后,本报告的完整版提交给了2011年10月22日在西北政法大学举行的中国宪法学研究会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刊登在会议论文集下册。现按2011年10月22日在中国宪法学会上刊登的原文,正文基本一字不变,分五部分公开发表,供有兴趣的读者参考,欢迎批评。】   三、重庆打黑从治安手段到社会管理方式的蜕变   如果按前文确立的一些指标来衡量重庆有关公权力组织过去近十年实施刑法第294条等条款的情况,可以做两点评估:第一,重庆十余年来,连续几届政府都积极致力于打黑,维护社会生活和经济生活秩序,在保障公民人身、财产等基本权利免受来自个人或黑社会性质组织的侵害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重庆的打黑原本属于治安型打黑范畴。第二,最近两年多来,重庆的公权力组织由于法治观念薄弱,违法任意运用暴力,借重打黑和刑罚追求社会管理效果的情况十分明显,因此,那里的打黑从2009年成立二百多个(次年达到329个1)专案组、大规模集中抓捕、秘密关押嫌疑人时起,就从总体上开始蜕变为以“打黑”为标识的社会管理方式了。社会管理型打黑虽然仍有治安效能,但这种效能相对于社会管理来说已经是其次要的和附属的方面。   重庆打黑的案例很多,但侦办过程透明度极低,一些秘密羁押地点还没有听说有任何律师进入过,甚至没有任何信息表明有检察官到过那里,案件的审判过程也不是真正公开的,学术界不可能对这些案例逐一或抽样进行调查研究。所以,学术界的研究只能借助经由各种渠道披露出来的现象展开,因此,这种研究只能算是对重庆打黑的初步研究。如果将来出现与我掌握的材料证明价值相反的有相反的材料,我会随时相应调整我对重庆打黑的评价。   从已显露的大量现象看,重庆打黑具有双重性:打黑在表面上是被作为治安手段运用的,也确实具有一些社会治安状况改善、公众的人身安全感提升的治安效果;但是,从打黑主事者的行为方式、行为显示的意向和行为的社会效果三方面综合起来看,打黑在重庆主要是被当作社会管理方式来运用的。   现代经济学上有一种显示偏好理论,其大意是,消费者在一定价格条件下的购买行为显示或透露了其内在的偏好倾向。这种理论注重根据对人的具体行为的实证观测来发现和确定其内心的偏好。   政治、法律行为也是人的行为,因此,根据人的行为来洞察其思想动机的原理,在政治、法律生活中同样适用。孔子曰:“听其言而观其行”,人的行动显示的思想动机比他们口头宣示的思想动机更为真实可信。按照显示偏好原理,我们可从重庆最近两年多来的打黑行为中观察到,那里的公权力高层欲运用打黑实现的一些社会管理目标十分明显。尤其在打黑进入收尾阶段的今天,人们很容易从重庆两年多来的打黑行为中,看清那里一直在实施一项即使不是试图毁灭私营经济也是欲重创私营经济的刑事司法政策。   重庆打黑行为显示的首要的、基础性的社会管理目标,是削弱或变相剥夺非公有制经济中的私营经济和相应的私营企业、私营企业家,并用在这个过程中的所得来壮大国有企业或补助地方财政。重庆打黑运动最突出的行为,是使得那里最大的一批私营企业家都倾家荡产、家破人亡。打黑的这一突出行为后果已引起了海内外的广泛关注。请注意如下统计数字:重庆第一大的私营企业家、“身家数十亿的地产富豪”2彭治民“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组织卖淫罪、寻衅滋事罪、滥伐林木罪、高利转贷罪、行贿罪,数罪并罚,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3重庆身家第二大的私营企业家、“净资产40亿元人民币”的俊峰集团总裁李俊被通缉逃亡海外,亲属多人被抓或被通缉逃亡,4相关企业被国家机关或国有企业接管。 重庆江州实业有限公司董事长陈明亮,据报资产高达数十亿元人民币,应该可以算重庆身家排第三的私营企业家,已被判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重庆不仅三位最富有私营企业家在打黑中倾家荡产、家破人亡,还有一批次富有的私营企业家也在打黑中倾家荡产、家破人亡。在新闻媒体上人们看到的被判重刑和被剥夺个人财产的黎强、王天伦、马当、岳村、龚刚模等人,都是身家过亿的私营企业家。5在这些人中,黎强被判处有期徒刑20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20万元;王天伦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并处罚金人民币1亿元;马当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岳村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1.5亿元;龚刚模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除媒体已经公开报道的这些外,重庆还有多少私营企业家被追诉和判刑,因为众所周知的原因,笔者无法前往那里做相关的调查研究,只能等待那里相关国家机关或媒体的进一步披露。不过,那里获披露的情况已经足以说明问题。   本文此处只想指出,过去两年多重庆的打黑情况显示,那里的打黑是以私营企业家及其企业为打击重点的,那里实施了一项剑指私营企业家及其企业的刑事司法政策。至于那里的司法机关在这个过程中对有关被追诉人涉黑的定性和定罪是否准确,量刑是否适当,附加财产刑的执行出现了什么偏向等问题,将在后文的相应部分继续讨论。   重庆实施剑指私营企业家及其企业的刑事司法政策,显然有其思想理论基础。其思想理论的具体内容有两点:一是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偏好“一大二公”, 歧视私营经济,倾向于抑制私营经济的发展,二是将私营企业、私营企业家在改革开放以来利用非按劳分配方式和允许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的政策积累起来的大量财富视为不义之财。在这方面,当今中国存在一种相当流行的思潮,这方面的言论和文章引不胜引,这类与我国宪法和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极不同调的文章,主要的集中在网站,如“乌有之乡”。   重庆打黑行为显示的第二个社会管理目标,是以某种“合法”形式将私营企业、私营企业家的财产变相收归国有,既壮大国有企业、补助地方财政,又缩小社会的收入差距。人们从重庆近年来的打黑行为可以经验地观察到,那里确实一直在施行着一项剑指私营企业家及其企业的刑事司法政策。因为,重庆打黑几乎所有的重头戏都是针对私营企业家和私营企业的,即使是李庄案这样影响广泛深远的案子,也是因为当时的李庄律师受托为前私营企业家辩护引起的。实际上,李庄案闹得影响那么大,掩盖了重庆打黑事实上主要打私营企业家和私营企业这个事实,如果今天读者愿意回过头看,这一点会看得比较清楚。最能说明问题的事实,莫过于案件判决后瓜分私营企业资产和原私营企业家财产的情况。其中的不公不义和混乱不法,仅《财经》杂志上一篇短短的文章反映出来的情况就让人读起来感到触目惊心,6而尚不为人所知的内幕还有多少啊!看来,实施剑指私营经济的刑事司法政策,是重庆终于发现的、可借以实现将私营企业、私营企业家的财产变相收归国有这一社会经济目的的“合法”形式。   重庆打黑行为显示的第三个的经济社会目标,通过用超越宪法、法律的刑事追诉方式来彰显公共强制力,并以其为基础形成舆论一律和社会稳定。在这方面,后文有大量论述,这里从简。但是,这里需要指出的是,在中国现行宪法和法律的框架内,要通过打黑来实现上述三方面的社会管理目标,都几乎是不可能的,因此,如果一定要借打黑的路径来实现这三方面的社会管理目标,很多时候就只能选择破坏国家的法制。所以,在重庆,实施社会管理型打黑过程中,违宪违法办案不是一些偶然的过错,而是由其行动宗旨和行动路径决定的必然要求。从重庆打黑过程中法制被破坏的方式和规模看,不依法办事在那里是被相关公权力组织刻意作为进行社会管理的方略和经验加以运用的。把不依法办事作为进行社会管理的方略和经验,是重庆打黑型社会管理方式的重要内容之一。这一点特别值得关注。   为了说明重庆的打黑从2009年夏季以来已具备社会管理方式的主要特征,我们不妨将那里打黑过程中一些带普遍性的做法与本文前两部分概括出的社会管理型打黑的特点做些对照:   1.打黑在重庆表现为整个公权力组织一体化持续推进的运动式执法或施政方略。我国刑法中有400多个罪名,其中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有125个罪名,这其中黑社会性质犯罪占3个罪名,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只是其中之一。如此之多的罪名,重庆为什么能持续地强调和运用其中的一个罪名并将其打造成一面旗帜?为什么将其在法律实施中所处的地位和意义,拔升到不可思议的高度,直至使其成为了地方公共当局的最重要施政标志之一(另一个标志是“唱红”)?在那里,打黑似乎从相关职能部门的工作转化成了整个公权力组织体系持续关注的事情,甚至成为了施政的中心。之所以如此,其中的奥妙,或许就在于主事者以这个罪名为抓手,比较容易进行社会管理或控制。   在这种背景下,重庆相关公权力组织在打黑中办理刑事案件系统性违法曾经是普遍现象,实际上,坚持违法办事或不依法办事在那里似乎已经成为公安部门实现自己工作目标的基本经验或方略。这方面的具体情况,在我一年来发表的文章中做过很多具体的列举,7始终未得到具体回应,今不再继续列举。   2. 重庆地方党委及其所属机构与官员强力介入了具体司法过程,在打黑中的活动明显超越了宪法和法律容许的范围。地方党委可在包括刑事司法在内的地方事务中发挥领导作用,这一点没有疑问。所以,我国各行政区域不存在要不要党的领导的问题,但存在党组织是不是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的问题。很多已经披露的重庆打黑的事实,表明重庆地方党组织在打黑中的活动总体看大大超越了宪法和法律的范围。重庆大规模抓捕犯罪嫌疑人、先抓人后取证,并设立脱离其他国家机关监督制约的秘密场所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关押和审讯,这样的活动如果不是政法委、“打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等地方党委的机构做决定,是不可能推行的。当然,最明显超越了宪法和法律容许的做法是市委的机构和官员直接统一指挥法检公行使职权,导致法检公只相互配合不相互制约、变相合署办案,或搞“大三长”未审先定处理具体案件。例如李庄案,在庭审过程中,被告就声称,审讯他的警员说,抓他“是开了大三长会议决定的”。8对这类报道,重庆有关公权力机构都是默认的。当然,这只是一个小小的例证。   3.由于地方党的机构直接介入具体案件的处理,打黑运动中的重庆各级法院往往放弃应有的独立性,放弃对侦查、检察机关的制约,间接或直接配合公安部门的侦查和检察机关的起诉,给被告定罪科刑。这种违背法律规定和精神的现象或倾向在平时就不同程度地存在于全国各地,但在重庆推行打黑型社会管理方式、搞诸如打黑这样的运动式执法的背景下,就难免显得尤为严重。试想,某个犯罪嫌疑人既然是由地方党委的机构的领导人主持召开的“大三长会议”决定抓的,检察院自然谈不上对这个案子独立行使检察权,法院也谈不上独立行使审判权,只能按“大三长会议”的意见办,于是法律规定的包括司法机关独立行使职权、法检警三方相互制约在内的办案程序就完全被破坏了。   4.重庆打黑设立了数百个其活动贯通和主导侦查、审查起诉和审判各阶段的全权型“专案组”。重庆华龙网2010年6月报道,一年来,“重庆市公安局跨区域调警1万余名,集约329个专案组强力开展‘打黑除恶’,共摧毁14个重大黑社会性质组织,立案侦办涉黑涉恶团伙300余个”。9这里要提醒读者留意,重庆这些数量庞大的全权型专案组织及其活动方式,直接继承了“文革”的专案组体制,它的活动特点,是凭感觉抓人,秘密关押,先抓人后取证,活动全程贯穿于侦查、审查起诉和法院审判的各个阶段,其活动违反宪法、法律规定之处甚多,有些甚至有明显的刑讯逼供犯罪嫌疑。10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公报在论及审查干部的专案机构时认为,“过去那种脱离党和群众的监督,设立专案机构审查干部的方式,弊病极大,必须永远废止。”11   近年来,重庆的数百个全权型专案组(如李庄案专案组)和相应的专案组体制,是否也是“弊病极大,必须永远废止”?这个问题特别值得研究!刑事司法方面的这类专案组体制对我国宪法、法律规定的刑事司法体制破坏极大,同样应该永远废止。这个问题应该引起法学界足够的关注与讨论。我觉得应该以全国人大常委会解释法律的形式或其它形式正式废止。   5.重庆打黑利用“黑社会性质组织”定义的模糊性和“涉黑”罪名的易株连性,任意追诉和滥用刑法中涉黑条款的倾向太过明显,显得太轻率太简单,让人感到即使是身家数十亿的企业家,其自由或生命的得失在重庆都不过取决于一两个权力人士的一句话。这种倾向集中表现在以下诸方面,同时也反映在许许多多人日常表达的质疑中:(1)重庆最大的一批私营企业都被打成了黑社会组织。到底是那些大型私营企业属于合法组织里某些个人或机构有犯罪行为还是这些企业都蜕变成了犯罪组织?(2)重庆最大的一批私营企业的老板都被判了死刑、无期徒刑、有期徒刑或逃跑了,有的整个家族的成年人似乎都被抓起来关起来了。这样做有没有株连过度的问题?是否经过了正当法律程序?其中有没有类似于方洪因发一个微博自己被劳教1年还有多名家人被非法拘禁(“失踪”)的情况?(3)这些私营企业都有上亿、数十亿资产。对这样数量巨大的私有财产的处置合法吗?有关组织处置这些财产是否受到其它国家机关和社会的监督?这些财产最终到哪里去了?(4)对下属部门和员工的犯罪行为,企业最高层要不要负刑事上的连带责任,审判过程中定罪量刑是如何归责的?一个数十亿身家的私营企业家是如何具体组织妇女卖淫的?这些重大问题不仅普通民众,连法学专家都普遍不知晓,而中国法学界对辛普森案的审判细节似乎都轻易做到了如指掌。相比之下,重庆那样的审判、那样的辩护、那样的定罪判刑,社会哪能不感到莫名其妙!这些问题是比李庄案大得多的问题,看来人们还远远没有来得及给予适当关注。   6. 打黑以来,重庆警方肆意抓捕、先抓人后取证、秘密关押、非法限制公民人身自由、严刑逼供、任意追诉的情形相当普遍,到了近乎“和尚打伞,无法无天”的程度。这方面的情况我曾经做过一些归纳,详述有关证明材料的文章已经在中国法学网、中国选举与治理网等几个学术网站发表,12有兴趣的读者可以参考,本文不再重复。在滥捕滥押方面,仅仅从几个典型案例披露出来的情况看,重庆有些做法即使在封建社会也是较罕见的。一是把可能在审判时向法庭提出有利于被告证言的证人秘密关押起来,如李庄的助手马晓军并未被批捕,但李庄前案终审前一直被关押着。二是把当事人有发声能力的家人都抓起来,使其家族在其丧失人身自由期间无人为其申辩,如文强的儿子,樊奇杭的姐姐,李俊家的多名亲属。13更离谱的是方洪案14,这本来就是个公安局办的让别人无辜劳教一年的错案,但似乎是担心律师的介入,重庆公安部门又让方洪的儿子、妻子、女儿失踪了。这就太不像话了,不知道他们现在是否重获自由。   对这些情况,难怪有位法学教授会说出这样一番话:“使我们感到最黑之处,莫过于公共权力在‘打黑’进程中表现出来的为所欲为。不是别的,正是此种为所欲为,才让我们真正感到‘不安全’,感到‘真黑’。重复一句,即便是‘打黑’,一旦公共权力出现为所欲为的势头,公权滥用,便是对我们所有人的安全的最大威胁,如何不叫我们这些普通百姓胆战心惊?”15   7.打黑运动中,重庆对刑辩律师进行了全面打压,对律师刑事辩护制度和刑辩律师群体表现出明显的排拒和敌视态度。为达到准确有效实施刑法、保障公民基本权利之目的,我国现行法制像其它任何现代法治国家一样,是安排了两套相反相成、相互为用的制度的:其一是刑事追诉制度,用于对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进行侦查、检察起诉;其二是律师受托对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给予法律帮助和依法为其进行辩护的制度。这两套制度同时充分发挥预设功能,是刑法得到充分实施和准确、有效适用的制度保障。所以,破坏或妨碍律师刑辩制度的正常运作,就是破坏或妨碍刑法的充分实施和准确有效适用。   重庆打黑运动中的种种现象表明,其公权力组织有刻意抹黑、打压刑辩律师、试图系统损毁刑辩律师制度功能的行为倾向。16这种行为倾向贯彻在重庆整个打黑过程中。打黑运动伊始,重庆有关部门就要求本地律师“配合”、“讲政治、顾大局”、不要纠缠“细节”,实际上就是让律师代理刑事案件只走走过场。在过去两年中,打黑运动在重庆如火如荼地进行,有那么多大案要案,但人们始终没看见重庆本地律师在刑事案件中为其当事人做过像样的、引人注目的辩护,一次也没有。可以想象,他们决非不愿为,而是不能和不敢为也。外地律师不在重庆公权力组织的控制下,独立性较强,但人们看到的情况是,外地律师到重庆代理刑事案件,执业活动始终受到莫名其妙、举世罕见的阻扰和打压。君不见,即使是康达所和李庄,他们在李庄被捕前就已经被迫决定退出,可见压力之大。但尽管如此,重庆方面还要把李庄律师抓去、罗织证据给他定罪。如此进行恫吓的结果是,能去和敢去重庆代理刑事案件的外地律师极少。   8.重庆各级法院审判打黑案件时,千方百计搞不公开或半公开审判,使宪法、法律关于公开审判的规定形同虚设。公开审判是为了公众能直接监督法院或法官的审判活动、防止他们专横擅断,同时也是为了让公众能间接监督侦查和检察起诉情况。但是,媒体披露的情况表明,重庆法院对公众关切的所有打黑案件,都事先安排包括司法机关人员在内的“公门”中人占据了绝大部分旁听席位,几乎所有意欲对审判过程进行监督的普通公民和不亲近当地官方立场的媒体的记者,都未被允许旁听,甚至被告亲属旁听也遭遇种种刁难。这实际上是有关公权力组织心虚和害怕公众监督的表现,其本身也违反宪法、法律的规定和精神   9.重庆的打黑已形成明显的寒蝉效应,这是那里的打黑性质上已经蜕变为社会管理方式,并且开始发挥社会管理效用的一个重要标志。形成寒蝉效应,是公权力组织实施打黑型社会管理方式所要追求的关键性指标之一。众所周知,邓小平说过,七嘴八舌并不可怕,最可怕的是鸦雀无声。重庆公权力组织治下的数千万公民,对于与自己的生活息息相关的诸如“唱红打黑”之类公共事务,只能叫好,不能七嘴八舌加以评论,从批评的角度看,这就是“鸦雀无声”。“鸦雀无声”与寒蝉效应是同义词,属于同一种最可怕的社会景象。而这种社会景象在重庆已经通过打黑型社会管理方式形成了,其形成的集中表现,是重庆公权力组织治下的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没能在全国的任何公共言论平台上,公开对“唱红打黑”表达过不赞成或有所质疑的意见,就像“文革”中全中国十多亿人口没有任何人能够和敢于在中国的公共言论平台上对“文革”发表任何一点批评或否定意见一样。   10.重庆公权力组织片面宣扬打黑治安功能,明显表现出欲借以掩盖他们推行打黑型社会管理方式致使宪法、法律规定的社会秩序招致破坏的事实。这方面的问题在重庆有多种表现:抽象地而不是具体地否定舆论界对“黑打”现象的有理有据的具体批评;每当舆论界批评“黑打”(即打黑型社会管理方式)时,有关公权力人士必拿治安型打黑进行搪塞;不愿正视公安等国家机关的“黑打”行为在改善社会治安的同时对公民多项基本权利造成的严重侵害;不敢或不愿正视“黑打”行为对宪法、法律规定的国家机关间职权关系的破坏,等等。   好了,我在本文第二部分概括了社会管理型打黑的14个特征,本文第三部分已经论述了重庆打黑所具备的作为社会管理方式的10个特征,这10个特征都是有可以经验地感觉得到的事实作为现实基础。还剩下4个特征,这四个特征在重庆打黑中也有不同程度的显露,但大都没有上述10个特征那样典型或普遍,这里就不再一一对照评说了。   综合地看,打黑型社会管理方式在重庆已经形成并开始发挥功能。重庆的施政,特别强调打黑,把打黑作为最显著的施政标志,这个事实直接表明打黑在那里是被作为社会管理的基础性方法加以运用的。时任重庆市江津区委书记的王某的一句话无意中点出了这种社会治理方式的根本属性。他对不顺应其要求的企业界人士毫不掩饰地说道:“你知道重庆为什么打击黑恶势力不?你知道什么叫恶不?跟政府作对就是恶!”17 这就是说,打黑是针对所有公权力相对人的管理手段,谁不服贴就打谁的“黑”。王书记在这件事上有点糊涂,他糊涂就糊涂在不懂得这种事情只能做,千万不能说,说出来就会像让水饺露了馅、方术揭了底,是犯大忌的。而且,他更没想到他那番蛮横但却内容实在的话被别人录了音、曝了光。结果很自然,他不久被摘掉了区委书记这顶乌纱帽。   同理,不少人不理解重庆何以提“平安重庆”而不提“法治重庆”,也不理解重庆城区何以要花200亿元人民币装50万个摄像头,成为世界上摄像头密度最大和总数最多的城市。其实,诸如此类问题,只要人们从重庆打造打黑型社会管理方式的需要这个角度来考虑,就一切都显得顺理成章了。   (未完待续)   1《重庆打黑除恶上万民警参战 抓捕黑恶人员3608人》,2010年6月1日 ,来源: 华龙网,http://news.xinhuanet.com/politics/2010-06/01/c_12165371.htm。   2 《重庆彭治民涉黑案披露 ,亿万富豪“原罪”深重》中国新闻网,http://news.qq.com /a/20101029/000029.htm。   3《重庆希尔顿股东彭治民等32人涉黑案一审宣判》,来源:中青在线, http://news.xinmin. cn/domestic/gnkb/2011/05/05/10578095_2.html。   4“公安部通缉令(B级)李俊,公缉201091号”,http://www.hnga.gov.cn/hnga/tjl/gab/ news-23094.html;《重庆富豪李俊惊曝内幕》,开心网,http://www.kaixin001.com/ repaste/73691968_5272190563.html,2011年8月1日访问。   5主要从《重庆打黑风暴刮倒一批亿万富翁》等文章中概括,海峡都市报社,凤凰网,http://news.ifeng.com/mainland/special/chongqingdahei/news/200908/0822_7869_1315012.shtml。   6陈晓、舒徐凯:《重庆“涉黑资产”灰账》,载2010年12月《财经》杂志。   7 参阅《中国选举与治理网》(http://www.chinaelections.org/)学人专栏,童之伟文集。   8 陈磊:《李庄伪证案庭审细节:公诉人称其享受免费嫖宿》,2010年1月8日《南方人物周刊》。   9《重庆打黑除恶上万民警参战 抓捕黑恶人员3608人》,2010年6月1日 ,来源: 华龙网,http://news.xinhuanet.com/politics/2010-06/01/c_12165371.htm。   10 有关律师已经披露、而相关公权力组织又没有否认的情况显示:这种专案组到审判阶段还控制着被告的人身,可以方便地阻碍律师依法会见被告,可以事实上代表法院在对被告的判决结果方面做承诺或谈条件;至于李庄案,社会大众有充分的理由怀疑,正是有关专案组为了防止其刑讯逼供实情败露,才在深夜进入被告羁押场所动员被告“揭发”其律师李庄。支持上述判断的资料有:北京市中关律师事务所朱明勇律师在其当事人进入死刑复核阶段后向最高法和最高检提交的视频、录音,它们是朱明勇律师向“两高”举示的司法证据,我本人曾亲自反复观看过。可参见朱明勇:《樊奇航死刑辩护多媒体材料文字版》(第1-3集),http://yjz560922.fyfz.cn/art/705062.htm;《律师的界线——陈有西谈“李庄案”的前前后后》,百度文库,http://wenku.baidu.com/view/e0a770bfc77da26925c5b065.html。   11《中国共产党第十一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公报》,1978年12月22日通过。   12 童之伟:《重庆欲消除“误解”亦须反思“黑打”》,中国法学网,http://www.iolaw.org.cn/show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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颜昌海:千古名将演绎“兔死狗烹”

汉初淮阴侯韩信是淮阴人;当初为平民百姓时,很贫穷,曾经多次前往下乡南昌亭亭长处吃闲饭,接连数月,亭长的妻子嫌恶他,就提前做好早饭,端到内室床上去吃。开饭的时候,韩信去了,却不给他准备饭食。韩信也明白他们的用意,离去不再回来。 韩信在城下钓鱼,有几位老大娘漂洗涤丝棉,其中一位大娘看见韩信饿了,就拿出饭给韩信吃;几十天都如此,直到漂洗完毕。韩信很高兴,对那位大娘说:“我一定重重地报答老人家。”大娘生气地说:“大丈夫不能养活自己,我是可怜你这位公子才给你饭吃,难道是希望你报答吗?”淮阴屠户中有个年轻人侮辱韩信说:“你虽然长的高大,喜欢带刀佩剑,其实是个胆小鬼罢了。”又当众侮辱他说:“你要不怕死,就拿剑刺我;如果怕死,就从我胯下爬过去。”于是韩信仔细地打量了他一番,低下身去,趴在地上,从他的胯下爬了过去。“胯下之辱”就是韩信少年时代一个有名的故事。一般人可能会认为韩信太胆小、太没用了。其实正好相反,韩信正因为胸怀大志,才能忍受这么大的屈辱。否则,以一个练武之人,一剑就可以刺死眼前这个当众羞辱自己的人。而杀人的后果,却是自己也要被抓去砍头偿命。从这样一个小故事,也透露出韩信日后成为杰出将领的性格。而韩信这种非凡的气度,正是他非凡的志向所造就出来的。 后来韩信被刘邦拜为大将军,又封为齐王。项王派人去游说他,韩信辞谢说:“我侍奉项王,官不过郎中,职位不过是个持戟的卫士,言不听,计不用,所以我背楚归汉。汉王授予我上将军的印信,给我几万人马,脱下他身上的衣服给我穿,把好食物让给我吃,言听计用,所以我才能够到今天这个样子。人家对我亲近、信赖,我背叛他不吉祥,即使到死也不变心。希望您替我辞谢项王的盛情!”终于辅佐刘邦取得天下。 汉五年正月,刘邦改封齐王韩信为楚王,建都下邳。韩信到了下邳,召见曾经分给他饭吃的那位漂母,赐给她黄金千斤。轮到下乡南昌亭亭长,赐给百钱,说:“您,是小人,做好事有始无终。”召见曾经侮辱过自己、让自己从他胯下爬过去的年轻人,任用他做了中尉,并告诉将相们说:“这是位壮士。当侮辱我的时候,我难道不能杀死他吗?杀掉他没有意义,所以我忍受了一时的侮辱而成就了今天的功业。” 孟子说:“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行拂乱其所为,所以动心忍性,曾益其所不能。”汉朝开国名将韩信一生的遭遇,就是孟子这句话的实例。韩信是出身平民的英雄、军事天才。他从小父母双亡,孤苦无依,却勤奋向上。他熟演兵法,胸怀大志,有安邦治国的抱负。韩信一生遭受无数磨难,却是愈挫愈勇、百折不挠,最后终于成就为一代名将。 相传刘邦打下天下之后,害怕韩信造反,所以打算把他杀了,但是,又怕他带的士兵太多,所以问了一下韩信目前带了多少兵?韩信感觉气氛诡异,因此回答:“兵不知数,三三数之剩二,五五数之剩三,七七数之剩二”;这个回答让刘邦不知所措,连军师张良一下子也算不出韩信到底带了多少土兵,所以韩信逃过了一劫。 ( 其实韩信所带的兵,人数只有 23 人,刘邦跟张良算不出来以为是千万人,所以刘邦不敢轻举妄动了。 ) 而据《史记·淮阴侯列传》记载:有一次,汉高祖刘邦问韩信能统率多少军队?韩信说:“臣多多而善耳(我是越多越好)。”后来“多多益善”乃史家形容韩信治军之术,久而久之就流传著“韩信点兵,多多益善”的歇后语。后世便用来比喻不厌其多,愈多愈好了。 而韩信点兵也是一个很有趣的猜数游戏。这类题目看起来是很难计算的,可是中国古时却流传著一种算法,它的名称也很多,宋朝周密叫它“鬼谷算”,又名“隔墙算”;杨辉叫它“剪管术”;而比较通行的名称是“韩信点兵”。最初记述这类算法的是一本名叫“孙子算经”的书,流传到西洋以后,外国化称它是“中国剩余定理”。 韩信,大汉王朝开国第一功臣,是中国古代史上最善于灵活用兵、平生无一败绩的杰出将领。他精熟兵法韬略,在征战中屡出奇谋,未尝一败,给后世留下了许多著名战例和奇妙策略。而他在初出茅庐之际便因谋略倾倒了刘邦的谋士萧何,以至有了“月下追韩信”的历史典故;他在拜将之初便推演勾画出未来天下之局势,定下了如何击溃诸国、一统天下的作战方略,可谓文武全才。楚汉时人推许他为“国士无双”、“功高无二,略不世出”,后世赞誉其为“战神”和“兵仙”。在北宋司马光所著的《资治通鉴》中评价他说,“韩信首建大策”,“汉之所以得天下者,大抵皆信之功也”。 关于韩信的民间传说有很多,这里仅列举几例史书上记载的传世故事: 韩信少年时虽是没落王孙子弟,但自小勤学兵法韬略,胸怀大志,少年时有一次走在街上,有个屠户少年见他落魄,却身形魁伟,腰挎宝剑,便拦街挑衅道:“你果有胆量,就来杀我啊;没胆子杀我的话,就从我的胯下钻过去吧。”韩信端详了他片刻,就真的从他的胯下钻过去了。众人皆笑,以为韩信是懦夫。韩信功成后还乡,封给屠户中尉的军职。 韩信率汉军与赵国成安君战,背水列阵,敌帅大笑,倾尽全力与汉军决战,汉兵置诸死地而后生,拼力死战;韩信料定敌营空虚,早安排下轻骑兵突袭赵国大本营,拔下旗帜,换上大汉军旗。赵军准备回营时,发现营旗已换,不知虚实,以为汉军已完全攻占赵营,军心大乱,汉兵前后夹击,大败赵军。 韩信率兵与楚齐联军在淮河附近对阵,敌军势大,韩信令人制作了上万个盛满黄沙的皮囊,连夜堵在淮水上流,自己带兵渡过淮水来袭击敌军。交战之后假装败走,对方大喜,趁著自己兵多将广,全力追击汉军。见敌军将帅渡过淮河,汉军刺破皮囊,黄沙流失,淮水复流,将敌军截为两段,对方主力仓猝之间不能渡河,主帅被汉军杀死,敌兵溃败。 汉王刘邦被楚军围困于固陵,危在旦夕,便请齐王韩信来援救,承诺击退楚军后将大片土地送与韩信。韩信与盟军出兵,重重围困楚军于垓下。因项羽骁勇,韩信便安排大批军士在夜间吟唱起悲凉的楚歌,楚兵思念故土,军心动摇。楚霸王项羽大惊,以为家乡也已被汉军攻占,吟唱悲歌的是归顺汉军的楚地战俘,便无心恋战,率兵突围。因无颜回乡见江东父老,与汉军激战,自刎身死。汉军得胜,很快就统一了天下。 韩信用兵如神,战无不胜。项羽恐惧,知道韩信的选择是决定楚汉两国未来命运的关键,就派说客来齐国游说韩信,具陈刘邦的不可信,欲与韩信修好,三分天下。韩信感念刘邦的知遇之恩,不忍背离,遂拒绝项羽。齐国谋士蒯通亦再三劝韩信自立,以免将来功高震主,功成受诛。韩信犹豫,最终不忍背叛刘邦。平定天下后,韩信果然因才遭忌,接连被贬,最终被阴谋家吕后骗入宫内,以谋反罪名被诛杀。 因韩信被扣的是谋反罪名,所以在西汉时作成的《史记》中对他也是颇有贬抑,实在是因为司马迁因李陵投敌案遭受宫刑,若秉笔直书,在当时的环境下,这倾注了作者大量心血的《史记》巨著也很可能被当朝毁去,无法留传于后世。但韩信的精彩故事和惊世奇艺一直在民间被广为传诵,至今不衰。宋朝的《事物纪原》中记载了他曾利用风筝来测距,而在中国民间古老相传,变幻无方的中国象棋便是由韩信发明,或为纪念韩信而创制。棋盘上特有的“河界”是他在实战中经常运用的战略元素,虽然后来历经演变,加上了“炮”子,但当时标注著的“楚河”、“汉界”的时代称谓一直留传到了今天。 关于韩信之死,用当事人的话就是:“狡兔死,良狗烹;高鸟尽,良弓藏;敌国破,谋臣亡。天下已定,我固当亨!”。用普通话就是:韩信居人臣之位,戴震主之威,挟不赏之功。刘邦赏无可赏,所以韩信只有死路一条。 《淮阴侯列传》:高祖已从豨军来,至,见信死,且喜且怜之。 刘邦知道韩信死讯以后情感反映也很能说明问题。且喜且怜之!喜从何来?为何而怜?鸿门宴,项羽想杀刘邦,但不屑杀之。刘邦对功臣也有这样类似的心理。刘邦是想杀韩信,但又因为他的功劳太大太大,不忍杀之,和项羽有点不一样。但既然被杀还是且喜且怜之。是人性最真实的反映。任何潜在敌人的死亡,换了谁都会高兴的。 《淮阴侯列传》:吕后欲召,恐其党不就,乃与萧相国谋,诈令人从上所来,言豨已得死,列侯髃臣皆贺。相国绐信曰:“虽疾,强入贺。”信入,吕后使武士缚信,斩之长乐钟室。信方斩,曰:“吾悔不用蒯通之计,乃为儿女子所诈,岂非天哉!”遂夷信三族。 明明白白地写着,杀韩信的是吕后,而非刘邦。 吕后也是一政治强人,不下于刘邦。吕后窥测到了刘邦的心里,想杀而不忍杀,那就让老娘来吧!吕后杀韩信并不是拍刘邦马屁,相反的是个巨大的政治阴谋。 韩信创造了两项吉尼斯世界纪录: 1. 韩信是大汉王朝第一功臣; 2. 韩信是汉朝第一个被杀的功臣。 吕后通过杀韩信起到了震慑群臣的效果,树立了自己的威权。吕后杀人道理很简单,为了自己的权力,吕后要杀的不是一个韩信而已,而是所有的功臣。《吕太后本纪》记载:七年秋八月戊寅,孝惠帝崩。发丧,太后哭,泣不下。留侯子张辟彊为侍中,年十五,谓丞相曰:“太后独有孝惠,今崩,哭不悲,君知其解乎?”丞相曰:“何解?”辟彊曰:“帝毋壮子,太后畏君等。君今请拜吕台、吕产、吕禄为将,将兵居南北军,及诸吕皆入宫,居中用事,如此则太后心安,君等幸得脱祸矣。”丞相乃如辟彊计。太后说,其哭乃哀。吕氏权由此起。乃大赦天下。 大臣请拜吕台、吕产、吕禄为将,将兵居南北军,及诸吕皆入宫,居中用事,心安了,也就不杀人了,还是为了权力。可以这么说从杀韩信开始,吕后放手大杀了。《吕太后本纪》记载:吕后为人刚毅,佐高祖定天下,所诛大臣多吕后力。《魏豹彭越列传》记载:梁王怒其太仆,欲斩之。太仆亡走汉,告梁王与扈辄谋反。彭王壮士,今徙之蜀,此自遗患,不如遂诛之。妾谨与俱来。”于是吕后乃令其舍人彭越复谋反。廷尉王恬开奏请族之。上乃可,遂夷越宗族,国除。 ——在不断杀人中树立了自己的威权,杀到后来权势熏天! 《留侯世家》记载:四人为寿已毕,趋去。上目送之,召戚夫人指示四人者曰:“我欲易之,彼四人辅之,羽翼已成,难动矣。吕后真而主矣。”戚夫人泣,上曰:“为我楚舞,吾为若楚歌。”歌曰:“鸿鹄高飞,一举千里。羽翮彝,横绝四海。横绝四海,当可柰何!虽有矰缴,尚安所施!”歌数阕,戚夫人嘘唏流涕,上起去,罢酒。 ——作为一个封建帝王,政治强人,到最后竟然连易太子也无能为力,可见吕后杀人杀出的威权有多大了。 吕后杀韩信起到三个效果: 1. 杀猴给鸡看,老娘连韩信这样的大功臣都敢杀,小样就更不在话下了; 2. 吕后杀韩信的方式让人不寒而栗,她采用了先斩后奏的方式杀了韩信并夷三族;并且刘邦默认了这样的方式。它不啻向大臣们说明了吕后是有先斩后奏的权力的,以后还有谁敢得罪吕后?白天刘邦在上班没有机会下手,等到晚上刘邦睡觉的时候,就快刀斩乱麻给处理了,顺便夷三族。等到第二天生米煮成熟饭了,再奏报。当然,吕后也不可能乱杀人,但做大臣的就都得小心翼翼了。 3. 吕后杀韩信后不断杀功臣的结果,是白登之围无将可用,只能由陈平通过密谋,祈和。 生死一知己,存亡两妇人。这样的说法是对的。韩信死于吕后之手,而非刘邦。刘邦是想杀韩信,但因其功多不忍杀之。再说韩信已被刘邦软禁,对那样的死老虎已没有杀的必要了。杀了反而会招致千古骂名。吕后窥测到了刘邦的微妙的心里放手一杀,并在杀功臣中树立了自己的威权,强化了吕氏专政。可以说杀韩信是吕后立威的政治需要。作为吕后专权的绊脚石,韩信迟早总是要杀的。 中国有句成语,叫做:无毒不丈夫,说的大概就是刘邦这一类人。 但还有一句成语,比男人还要毒,叫做:最毒妇人心,说的就只有吕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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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之 | 张维迎亚布力发言:市场与非市场

转按: 听闻最高院已否决对吴英的死刑判决,值得高兴。也希望我国最终能改变管制审批、掠夺式税收和鼓励分配而不是创造财富的特色市场经济,让企业家不再有吴英之风险。   金融家消息 2012年2月4日-6日,亚布力中国企业家论坛第十二届年会在黑龙江举行,年会主题是“市场的力量——纪念邓小平‘南巡’二十年”,金融家网站全程进行报道。亚布力中国企业家论坛首席经济学家张维迎在会上发表演讲,呼吁企业家、政府官员和媒体多多地关注吴英案,“因为吴英的死刑是中国改革的倒退”。以下为演讲实录:       我们知道最近有一件很有影响的案子,就是吴英案。吴英向11位亲朋好友筹集了7亿多的资金,被一审二审判处死刑。这样的事情在西方市场经济中会发生吗?现在肯定不会,但是过去也会。好比在17世纪的时候,法国路易十四时代,一次性就杀了16000多个企业家,他们的唯一罪状是因为他们进口了棉纺织品,制造了棉纺织品,而这违反了当时的财政部长Colbert的产业政策。     由此看来我们现在离市场经济有多远?我想至少还有三百年,或者至少还有两百年。因为我们的经济是建立在 特权 的基础上,而不是建立在 权利 的基础上,也就是说我们并没有建立起市场经济的真正的基础。     那么市场的基础是什么呢?我想就三点,第一是自由,第二是产权,第三是企业家精神。自由是我们人类追求幸福的基本权利,它是一种基本的人权,就如同生命一样,不可不经正当的程序就被剥夺的。我们需要自由,因为没有自由我们就难受,就像不让我们吃饭、不让我们喝水、不让我们上厕所一样。对自由的唯一的限制是不侵害他人的权利。     自由 ,从积极的方面来讲,就是每一个公民都能够利用自己的智慧、知识、技能、劳动,自主地决策,改善我们的生活,实现我们的梦想。从消极的方面讲,每个人都不受他人的奴役,有权利保护自己的利益不受侵害。     所以在一个每个人都享有充分自由的社会当中,我们人与人之间只有通过自由的合作才能够完成交易。也就是说每个人只有为别人创造财富,才能自己获得收入,只有让别人幸福自己才能幸福,这是我讲的 市场的逻辑 。而且只有自由我们才有竞争,只有有了竞争我们才有了创新,而只有有了创新我们的社会才能够真正的进步。在这个意义上,自由和市场是同一个含义。如果一个人拥护市场而不赞成自由,我觉得他是矛盾的。     如果一个社会没有自由,意味着一部分人可以强制另一部分人,剥夺另一部分人,这就是 强盗的逻辑 。在没有自由的时候也有争斗,但那不叫竞争,可以说只有斗争但没有竞争。就像我们的计划经济下我们有好多的斗争,但我们没有竞争。 斗争 是毁灭财富的,只有 竞争 才是创造财富的。     我必须强调一点,自由是一种基本的权利,不是特权,它是一种rights,不是一种privilege。所谓rights就是理同天下,每个人都平等拥有。而privilege,它是凡事对人,只有一部分人拥有,另一部分人没有。权利是不可任意剥夺的,但是特权可以给你,也可以剥夺。所以我们看古希腊,古罗马共和国都有所谓的自由,但那是特权,不是权利,因为只有一部分人享受它,大部分的奴隶享受不到。     在一个特权盛行的社会当中,不可能有真正的市场经济。 好比你进入什么样的产业,生产什么样的产品,成立什么样的组织,包括制造业、金融,甚至你成立基金会,成立大学,这其实都应该是每一个公民应该自由享有的权利。但是我们知道在我们国家现阶段这些仍然都是特权,而不是权利。     好比你要创办一个企业,你有好多的审批的程序,只有一部分人最后能成功,另一部分成功不了。特别是我们的产业政策,使得我们在歧视着相当一部分企业家。去创业,有关系的人可以得到审批进入这个行业,没有关系的人进不了。     我们最近看到国务院决定拿出150亿支持微小企业,但我们想一下,如果我们让公民有自由成立金融机构的权利,我们需要政府拿出这150亿吗?我想是不需要的。这150亿最后到了谁手里,其实都是一个寻租的过程,最后也是一种特权,而不是真正的权利。我们还有好多人创办非盈利机构,是没有自由的。好比你要成立一个基金会,不论你有多少钱,你首先要找到主管单位,而主管单位基本上都是政府或政府附属的部门,所以说不是你想干好事儿你就可以干好事儿,因为你得不到批准,这个好事儿也就没有办法干。     我这里讲的不是说任何一种行业组织不需要有最低的、必要的一些门槛进入。我是说任何的限制都是非人格化的,也就是说对所有的人是一视同仁的。不论你的家庭背景,你的出身,你的所有者单位,都应该是一视同仁。但是我们国家的所有这些限制都不是一视同仁的,都是人格化的,也就是说,仍然是特权。好比说你要办一个金融机构,如果你认识吴晓灵行长,认识刘明康主席,你得到批准的可能性就大大地提高,所以这就是一种特权,而不是权利。 我还要特别强调一点,思想市场的重要性。自由市场经济不能没有思想市场,因为只有通过思想市场,人类才能够用我们的智慧,我们的理性去寻找真理。我们才能够有科学的进步,才能够有技术的进步。 我们要有思想市场,意味着任何思想都不应该取得垄断地位。     我们看到美国之所以成为最具创新能力的国家,为什么?因为它的宪法第一修正案明确规定,这个国家不能有国教,这个国家不能立任何的法律限制言论自由、出版自由。但是我们看一下我们的中国,我们的言论,我们的出版,仍然是特权,而不是权利。     如果你要办一个出版社,你要办一个杂志,你要得到批准,这是很难的,除非你有非常特殊的关系。事实上就我所知,过去十多年里面,我们的新闻出版署不再扩大任何期刊号,所以大量的学术研究活动没有办法进行,更不要说我们根本没有办法成立好多的自由的学术团体。没有思想市场的经济不是真正的市场经济。     第二个市场的基础是什么?是产权。产权某种意义上是一种人权,它是对我们自由的保障。如果一个社会不能保护私有财产不可侵犯,我们老百姓不可能有真正的自由。产权也是我们社会秩序的基础。我们的社会之所以能够有一定的秩序,就是由于我们大家相互尊重产权。如果不信,我们看一下,如果一个超市里面,谁都可以进去乱拿东西的话,那么这个超市马上就会混乱。     产权也是我们道德的基础。道德的基本要求就是不损害他人。只有我们尊重别人的权利,我们才必须通过为别人创造价值而获得自己的收入,我们才能真正成为有道德的人。我们看不到一个社会在不尊重产权的情况下,可以有很好的道德。我们国家目前道德的衰落很大一个原因就在于我们没有能够很好地尊重个人的权利,个人的财产。     产权也是我们社会信任的基础。如果没有产权,没有企业考虑长远,我们就会看到大量的坑蒙拐骗,我们市场上买的大量的东西就没法被信任。产权也是我们创新的基础,因为只有企业家,只有每个人对自己获得的东西充满了信心,他才会愿意投资,他才会愿意花几年,甚至几十年的时间去追求一种新的非常具有不确定性的东西。我要强调无形资产的产权同样的重要,像我们国家目前对有形资产的保护相对还好一点,对无形资产的保护是最糟糕的。     这都不是任何新的理论。一个中世纪的神学家威利姆,他就讲过这样的话,“ 私有财产是一项先于主权的法律权利,统治者不可以篡夺和任意夺取被统治者的财产 ”。我们看政府应该干什么?其实政府的主要职责之一就是保护私有财产制度。13世纪罗马的大主教Giles就讲过,“世俗权力机构的职责是维护正义,不允许任何人伤害他人的人身和产权安全,要让每一个公民和诚实的人都可以享用自己的财物”。     对政府产权保护的一个重要的限制约束,就是对政府征税权力的限制。 如果没有对政府征税权力的限制,我们不可能有真正受到很好保护的产权制度。 我引证我们中国企业家论坛的岑科研究员的一句话,“ 不受限制的征税就是掠夺 ”。但看看我们国家,多少个税种的征收、提高税率是经过人大,或者经过很正式的一种法律程序来确定的呢?1215年英国《大宪章》的一个最重要的公文,就是开始约束国王的征税权,也就是说国王不能够任意地征税。还要强调一点,国有企业所拥有的特权本身就是对产权的一种严重的侵害。     第三个基础,谈一下企业家。企业家是市场当中的灵魂,我们叫经济增长的国王。市场本身就是企业家不断创造和创新的过程。没有企业家,可能有交换,有物物交换,也有简单的商品交换,但不会有真正的市场经济。企业家是那一类嗅觉灵敏,想象力超群,有非常的进取精神,善于创新,能吃苦,敢冒险的人。在我们人口当中,这样的人的比重是相对比较少的,所以他们的精神,他们的能力,能够不能够有效地发挥出来,在决定着我们这个社会创新的速度,决定着我们社会财富增加的速度。     过去两百年人类的历史,可以说是在企业家能力、企业家精神的推动下取得的。中国过去30年也是由于发挥了企业家的作用我们才取得了这样大的成就。所以 任何阻碍企业家创新的政策都是反市场的。计划经济最基本的特点就是阻碍企业家精神发挥作用。     限制企业家活动的最大受害者是谁?是普通的老百姓,是消费者。企业家所有的东西都是伺候人的东西。如果我们不允许Google进入中国,真正受到伤害的是我们千千万万数亿的网民,而不是Google公司本身。如果一个社会,自由不足,产权得不到保护,特权盛行,政府控制的资源太多,企业家的活动就可能被导向寻租,而不是为消费者创造价值。     我要特别提醒一下,并不是所有被称为企业家的人都是在创造财富。在一个特权盛行的社会当中就会出现好多强盗式的企业家,他们是在掠夺财富,而不是创造财富。我们也要防止中国的企业家,包括民营企业家既得利益化。任何一个制度都会有成功者,某些成功者可能就会有很大的积极性去维护这种制度,而不是推动这种制度的变革。 我总结一下,市场的三个基础,自由、产权、企业家精神。如果公民不能够充分享有言论和行动、创业的自由,如果私有财产权利不能得到有效的法律保护和文化保护,如果企业家精神得不到有效地发挥,我们不可能建立真正的市场经济。     我们改革的路还很漫长。 计划经济本质上是强盗的逻辑 ,中国过去30多年的改革,就是逐步由强盗的逻辑走向市场的逻辑。邓小平20年前的南巡讲话的基本精神是什么?就是给中国民众更多的自由,创业的自由,赚钱的自由,鼓励企业家精神的发展,调动中国人的创业精神。这就是为什么在92年之后中国经济出现了高速的发展。     我们取得了很大的进步,但是我们仍然是一个特权基础上的经济,而不是权利基础上的经济。西方世界过去两百年的进步就是把传统生活当中只是少数人享有的特权,变成普通大众的基本权利,但是我们仍然是特权大于权利。     所以最后我们回到吴英案。吴英案意味着什么?意味着中国公民没有融资的自由。我们在中国,获得融资仍然是一种特权,而不是一种基本的权利;意味着在中国,建立在个人自愿基础上的产权交易合同仍然得不到保护。吴英案,就是11个给她借款的人都不承认自己被骗了。吴英在被捕之后,她的财产在没有得到本人同意的情况下就被强制拍卖了,这本身也是对财产权的不尊重。     吴英案也意味着我们中国人的企业家精神仍然在受到不同程度的摧残。 非法集资是一个法律,但是应该说这是一个恶法,它和当年投机倒把罪没有什么两样 。我记得在早年的时候,我们人民银行有一个概念,叫体外循环,凡不归人民银行管的都叫体外循环,都要打击。现在我们有进步,不再打击体外循环了,但是非法集资的概念仍然是一个很重的帽子,它可以扣在任何人的头上。     社会会有欺诈,我们用欺诈罪就可以解决这些问题,不需要用一个非法。法律本身不需要用非法这个概念,法律本身它什么是合法的,什么是非法的,写清楚就可以了。     当年邓小平保护了年广久,今天邓小平已经不在了,没有另一个邓小平来保护吴英了。所以我也呼吁我们的企业家,我们的政府官员,我们的媒体多多地关注吴英案,因为吴英的死刑是中国改革的倒退。如果吴英的集资应该被判死刑,我不知道还有多少人不应该被判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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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这些农民工孩子在哪里上学

今年这些农民工孩子在哪里上学-中国青年报 今年这些农民工孩子在哪里上学-中国青年报     在北京市五环外,大风卷着黄土,覆盖上被拆迁村庄的半截砖墙,一对裹着黑衣的农民工夫妇,跨过垃圾堆,牵着刚到爸爸腰高的娃娃,抬头看看矮墙。     在一片灰黄残破里,格外鲜明的是矮墙上涂写着五个红字:“东方红学校”,后面画了个箭头。     从2011年暑假开始,北京各区的拆迁波及了众多农民工子女的学业。拆迁风暴中,北京将关停24所打工子弟学校,1.4万余名学生的去向引发了全国关注。     现在中小学开学在即,北京的数万农民工子女都到哪里去上学?存在大面积失学吗?拆迁潮后,农民工子弟学校和老师们又何去何从?     就此,中国青年报记者近日探访了现在北京的农民工子女就学生态。     剩下的学校在“夹缝中求生”     “村子被拆了,学校却还在?”这样诡异的局面,就出现在北京市昌平区的五所农民工子弟小学。     这五所学校是经纬学校、振华小学、东方红学校、明欣学校和新源学校。去年有1300多名学生的振华学校,现在还剩一半人。上学期有1100多名学生的经纬学校,校长估计这学期顶多能收到500个孩子。     “老师也有走的,也是一半,现在只剩下不到20个老师了。不过孩子们要上学,我们就要正常上课,不能让他们失学啊。”振华小学的万校长说。     振华小学以前每个年级四个班,现在减少到一两个班,而关于具体班级数,“还没开学,还没定下来”。     原来经纬学校的学生是周边村子的孩子,房子拆了以后,有的农民工家庭搬走了,有的回了老家。“搬走的孩子,老师们就去找,找得到的就再回来读。”     “学生走了多多少少受点影响,学校财政状况不是很乐观,实话说,肯定是入不敷出。”校长们谈起拆迁后的局面,语带唏嘘。     经纬小学的李校长更是坦率地说:“拆迁对学校招生影响挺大的。”他算了一笔账:     小学学费每学期每人600元,初中每人1000元。学校房屋租金一年将近30万元,30多名老师,每个老师一个月工资平均是1800元到2000元。“说实在的,我基本挣不着多少钱。这个学期学生更少了,估计要赔钱。”     “整个村子拆了,学校却没拆迁的政策,我们也不知道是什么。但学校哪怕只有十个学生也要开学,我们要有负责到底的态度。”李校长说。     据公益组织“打工之友”负责人张志强调研,目前,仍然约有10万孩子在北京市没有获得办学资格的114所自办校和近50所有办学资质的学校,接受由家长自己买单的义务教育。有近四分之一的孩子处在12-16周岁的青春期。     学校主要分布于流动人口集中的城乡接合部,如四环、五环以外的村庄。     “在一个缺乏监管的市场环境里,校长是一种苦涩的无奈,办学数年,他们讲述学校的辛酸让人落泪。十几年来,学校至少搬了4次,拆迁时会有些失落,一直在夹缝中求生。”张志强在调研报告中这样写道。     请放心,农民工孩子没失学     小安(化名)原来是北京市石景山区春蕾打工子弟小学的学生,学校被拆了之后,她已在平谷区第二小学的六年级读了一个学期。她的30个同班同学,和她的经历一样。     “石景山区去年拆了3所农民工子弟学校,是春蕾、太和、红星小学。那里的孩子们现在都去了公立学校。”公益团体“同心希望家园”负责人马小朵说。     平谷区第一小学、平谷区第二小学从3所农民工子弟学校各年级里选考了孩子,“就按平时在学校的成绩,优秀的就挑走了”,剩下来的所有学生都集中到蓝天中学。蓝天中学原来收的就是打工子弟,现在将一些平房改建成了小学部,而3所打工子弟学校的老师,也随学生到了这里。老师也是打工子弟学校的老师。     在新学校,小安的妈妈有喜有忧。     “和原本的民办打工子弟学校比,现在学校的环境条件好多了。原本打工子弟学校的老师负责教语文数学,公立学校老师教英语体育,教学质量好些,孩子吃得比较好,还有鸡腿。”     “但是公立学校下午3点多就放学,孩子没人看,不像原来打工子弟学校的老师会看到7点。我们都忙着打工,根本不可能来接,这挺发愁的。而且光饭费就要200多元,原本的打工子弟学校一个学期大概600多元,也不用饭费,离家近,孩子都回家吃。”     而在朝阳区,采取的办法是孩子们进了“民办公助”学校。     “民办公助还是私立的性质,校长是教委委派的,一般是原来朝阳区的老教师,或者退休的老校长。”公益组织“农民之子”的项目负责人王春华说。     “2010年就尝试开设了两所,一个是安民学校,一个是星河双语学校,据农民工家长和孩子反映,效果还可以。”     在海淀区,较多的孩子进了附近的打工子弟学校,进公办学校的“还是比较少”。     而在大兴区,关闭了10多所农民工子弟学校后,“公办学校接收孩子的很少。也就是少数家长办齐了五证,最后学校收了。”     最后的结果是,基本上学校全都重开或者合并了,学生都回到了农民工子弟学校。     老师,您往哪里去?     原来在红星农民工子弟小学二年级“什么都教”的李爱枝老师,准备要离开这个职业了。     从2009年教书开始,她每月是750元的工资,去年刚涨成了四位数,1200元钱。当她正盼着工资再涨一涨时,拆迁来了。     她班上的20多名学生,因为拆迁走得剩下十来个。再后来,整个学校也被拆迁了。     她们一共9个老师,4个去了公办学校,她听说,“工作压力挺大的,累得要命。”“待遇比以前好了,有的能拿到2000多元了吧。”     马小朵介绍,在石景山区,30多名老师,返聘9人,大概每个学校选了三分之一的老师返聘,没选上的就自谋职业。     而李爱枝老师她们,校长给推荐了一个有办学资质的民办学校。“4个老师去了。因为太远,我有孩子要带,就没去。”     王春华介绍,在朝阳区,一部分老师进了民办公助的学校。教委统一开了重新聘任的会,会上民办公助的校长发表了一下演讲,介绍每个学校的状况,教师就自己写应聘简历投给校长。     “老师失业的问题,学校没有负责,政府也没管。还不如2009年在拆迁影响下,有几所学校关闭,像大兴的龙海学校,政府还按劳动法对工作年头长的老师给了失业补偿。”     公益组织工作者们了解到,这一年多来,不少接收农民工子弟的学校已经出现了“缺老师”现象。     “这是为什么?我们分析,可能新进来的老师不多,但是离开岗位的却有不少。”     “原来许多老师觉得,国家政策可能对打工子弟学校的老师有安置,农村老民办教师转正会受鼓励,但是近两年打工子弟学校关得很快,对老师的去向似乎并不在意。有些老师觉得没有必要再坚持了,觉得不会再有对他们有利的政策,一部分老师就流失了。”王春华说。     “现在学校的解决方法是,如果实在不行,就由一个老师多带几门课,这种情况还是比较常见的。”     “现在还没确定要做什么,还没打算好,也不想干这一行了。”李爱枝老师最后说。     “问题不是没学上,而是怎么上好学”     “根据我们的经验判断,无论政府拆迁学校多么迅速,都不会出现大量孩子失学的情况。”知名农民工子女学校项目“新公民之友”总干事蔺兆星说。     “因为目前有市场和政府的双重手段,从市场来讲,打工子弟学校会顺应市场变化,农民工家长面临拆迁,也会选择就近转学,实在不行就搬家。”     “而政府举措来讲也有好处,关掉一批,集中资源后,办学质量会得到提升。现实的经验是,700-800个学生的学校,会明显好于200-300人的小学校。”     蔺兆星说,“现在对农民工孩子来说,问题不是没学上,而是怎么上好学。”     他认为,从目前的形势判断,北京的农民工子女学校拆迁仍将继续。有的学校已接到暑期拆迁的通知。     “因为北京和上海的农民工子女数量是大致相当的,上海市通过这两年的优胜劣汰,农民工子女学校已经从约300所降到了最近的约140所,这个数量是恰当的。再减下去资源配比就很难了,总不能靠公立学校临时加盖,把操场都盖成学校吧?”     “而对比上海,北京现有200多所农民工子弟学校,因此还有优化的空间。”     “对政府来说,措施不是拆了就好,而是要规范民办学校,给予支持。其实说政府不了解是假的,北京市教委一直在调研,很清楚每个学校的办学质量,也在管理规范,已经比以前改善了很多,但还没有足够的长期支持。现在有的区在尝试公立和民间合办学校,但没有明确的政策指引。”蔺兆星说。     张志强在调研时,曾听到这样一个真实的故事。     一位老师问学生“长大后的理想是什么”时,很多孩子一片茫然。过了半晌,有个学生回答:“我去捡破烂吧。”“我要收一个大彩电,能赚10块钱。”     “在政府政策、投资办学者、老师和学生这几个群体的博弈中,教师和学生成了真正的弱势方,他们的利益保障仍亟须破题。在一轮又一轮的取缔、转学的喧闹中,城市打工子弟如羊群般被放逐于城市的边缘地带,在体会知识的乐趣之前,他们已过早地品尝到了人生的冷暖。”张志强在调研报告里这样写道。     “因此,需要争取的是政府更多支持民办学校的态度和力度,要是得不到有质量的教育,这些孩子就废了!”蔺兆星说。     据记者了解,政府有关方面也都在积极推动农民工子弟有学上,上好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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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之音 | 《上海公报》四十年,美中“信任赤字”依然

 2012年 2月 07日 《上海公报》四十年,美中“信任赤字”依然 记者: 杨明 | 华盛顿 图片来源: The Nixon Library and Museum 尼克松1972年2月在北京和周恩来捧杯 四十年前举世瞩目的《上海公报》,开启了美中两国交往合作大门。几十年来,美中关系见证了长足发展,也经历了许多起起伏伏。分析人士认为,时至今日,两国关系依然存在着“信任赤字”。 *“不惑”之年美中关系如何建立互信* 中国外交部副部长崔天凯表示,进入“不惑”之年的美中关系,目前仍然存在着一些困惑 ,包括能不能建立足够的互信;中美合作是不是双赢;中美能不能在亚太地区良性互动。 崔天凯承认,美中关系虽“大而不能倒”,但依然存在着互信“赤字”,影响着两国关系的健康、稳定和持续发展,因此要进一步努力培育和深化战略互信,尊重彼此的核心利益,全面、客观、符合实际地了解对方的战略意图。 *习近平访美能否缓美中之间“信任赤字* 路透社报道,中国国家副主席习近平下星期即将对美国的访问,将有助于通过双方接触减缓美中之间的“信任赤字”。 崔天凯说,中国期待双方通过此次访问抓住机会加强沟通,增进互信。但是路透社的报道认为,习近平对美国的访问,包括在白宫会见奥巴马总统在内的高级官员,似乎不会给美中因叙利亚、伊朗以及中美贸易不平衡等问题产生的摩擦带来重大突破。 *费舍尔:“信任赤字”原因多多* 华盛顿智库“国际评估和战略中心”高级研究员理查德-费舍尔说,导致美中“信任赤字”的原因有很多。 他说:“美国认为,中国政府害怕就其格局、活动、决策过程增加透明度,更不用说其军事野心了。这几乎无法让美国领导人掌握未来决策的依据。” 费舍尔举例说,中国制造1千枚核弹头要做什么?中国发展外太空目的何在? 他说,中国对这些都会极力否认,让美国产生怀疑。因此出现了“信任赤字”。 这位美中关系专家说,在过去的二十多年,美国一直以各种微妙的方式,推动在几百个问题上的透明度。但是中国政府似乎并不意识到,增加透明,让美国及其中国亚洲邻国了解中国的战略意图,符合中国的利益。 费舍尔指出,中国方面必须做出决定,是否要让别人放心。但现在的迹象显示,他们并不想让别人放心。 *习近平会继续中共的不透明* 习近平1985年任河北正定县委书记时曾来美国爱奥华州考察和学习当地的农业。27年后,习近平再次来美,身份已是中国国家副主席和未来的元首。费舍尔说,习近平是个令人印象深刻的人,拥有他前任所没有的东西,可能是位强势的党政军领导人,继续坚持不懈地捍卫中国的国家利益。 他说:“很清楚的一点是,这些利益的发展,只会增加同美国和其它国家的冲突点,从而进一步增加信任赤字。” *中国奉行孙子兵法 信任赤字将持续下去* 费舍尔说,归根结底,只要中共继续执政,中国领导人似乎会继续奉行孙子兵法,拒绝最大程度上加以透明,在这种情况下,美中两国的信任赤字将持续很长,很长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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