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瘦米中文网 | 杨小凯《中国向何处去》2.0版

瘦米网摘导读 :烂片《辛亥革命》一开始就是秋瑾就义时的自白,短短的自白中,出现了N个相同的词语——“革命”。革命到底是什么?革命到底带来了什么?1949年10月1日,革命带来了共和国,带来了文革和大饥荒,后来民众才渐渐部分意识到这就是专制。在拉丁美洲,一次次革命带来的不是美国所扶持的右翼既得利益集团/军人独裁政府,就是左翼的社会主义强权政府。所谓“改朝换代”,大概还会重复历史。因为这片大陆从未有过民主的历史。共产党也曾在革命时高呼民主自由,抨击国民党一党专政,党政不分,贪腐横行,社会不公,法治不彰,革命成功后,人民欢天喜地迎来了新的暴君。而这篇文章分析得不仅仅是革命的坏结果,还有我们为什么喜欢革命?以及不革命我们怎么做。 杨小凯:中国政治随想录 我在文革时写的“中国向何处去?”中推崇“巴黎公社”式的民主,包括直接选举官员、取消常备军、取消高薪等等。而实现这种民主的手段却是激进的革命手段──“推翻中国的新特权阶级,砸烂旧的国家机器。”为此文我坐了十年牢,在牢里我读了很多历史书。 开始我想从西方政治史中了解,到底什么是民主政治,民主政体是如何产生的。洛克的思想对我有过极大的影响。虽然我早就是官方意识形态的叛逆者,但自从接受洛克的思想,我开始知道革命民主主义与现代民主政治是完全不同,甚至是对立的东西。洛克思想是英国大革命的产物,克伦威尔专政是大革命的后果,而他比旧王朝更糟糕。我读这段历史时是一九七二年,当时中国人民中充满着复辟情绪,大家都在留恋五十年代,都在盼望刘少奇、邓小平复辟,几乎与克伦威尔死后,蒙克将军迎来复辟王朝前英国朝野上下的普遍复辟情绪一样。按照洛克的逻辑,革命要推翻的是一个暴君,而没有一个比暴君更集权的力量,却无法打倒老暴君。一旦暴君一倒,对革命中形成的权威,任何人都再无法控制,它又成了新暴君,它又会催生革命。这就是“革命产生暴君,暴君产生革命”的改朝换代逻辑。 在英国大革命之后的克伦威尔,自称共和国执政,但实际上比王朝更糟糕,正像中国目前自称共和国,但却与共和政体毫无共同之处一样。因此追求民主的第一要旨不是打倒老暴君,而是如何避免改朝换代,陷入“革命民主主义”的陷阱。而马列主义政治理论的浅薄之处,正在于它从洛克和孟德斯鸠的理论退到了革命民主主义理论,而这种理论比中国式的改朝换代并不多出什幺。 这种理论的核心是谁掌权 (所谓国体问题,或者是无产阶级专政还是资产阶级专政的问题),而不是政体本身的真正创新。而洛克、孟德斯鸠的理论的核心却是设计一种机制来控制“控制者”。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失败,正是以马克思主义政治学的浅薄和没有控制“控制者”这类设计思想为基础。因此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失败不是一个实践问题,而是政治设计思想的失败。 共存和制衡令人拍案叫绝 英国光荣革命(实际是次政变)大概是我心目中最完美的一次政治设计。它在一个有长期专制传统的国家找到了一个摆脱革命与专制的循环,能有效地控制  “控制者”的办法。光荣革命前,英国实行了复辟,王朝复辟前,国王有个信誓旦旦的宣言,保证不对造反派报复。但他被迎回国,权力稍微巩固后,马上大规模报复,把当年的造反派以叛国杀君罪绞死,连克伦威尔的尸骨都不放过。惠格党(后来的自由党)人人自危(像今天清除三种人运动中的中国造反派一样)。造反派当时有两种选择,一个是革命,二个是忍让。但最后却是第三条路,从海外请来了客籍国王(威廉),用他的武力赶走了旧国王。这满足了“只能用暴力才能打倒暴君”这个条件。但客籍国王不是革命中生长起来的,他在英国没有根,国会能控制他,趁他权势未稳,国会马上用限制王位法、人身保护法等一系列立法使他变成虚君。然后又有代议制、内阁制等一套制度,而其核心是两党制。托利(后来的保守党)和惠格党是在长期内争中互相迫害的两大派,他们的共存和制衡是整个制度创新的基础。 我当时看这段历史,忍不住拍案叫绝。这大概是改造专制制度以进行制度创新,摆脱专制的革命循环,走向长治久安的最完美的例子。这个例子对中国有意义,而美国在英国民主制度的基础下发展民主制度的历史对中国意义不大,因为中国不是像美国这类“没有历史的国家”。所谓政治设计的成功就是说,实际执行的结果与设计的预想基本一致。如果像俄国革命、中国革命一样,以民主为目的,而以专制为结束,这不能算成功的政治设计。不能说某些人掌了权,实现了改朝换代,就算成功了。其实从改朝换代的意义上,中国和苏联的政治体制设计都不成功,因为很多开国功臣都因他们创立的政体的致命缺陷而人头落地。 尽量维持上层各派之均衡 民主政体中控制“控制者”的结构说来极为简单,既然我们认识到人都有天生的弱点,找不到十全十美的控制者,那我们就让几个“一半是天使,一半是野兽”的人平等竞争吧。所以三个平等竞争的野兽(两党或是三权分立)就是民主,而一个“圣人”却是专制。这个道理虽简单,但实行起来却不易,因为人都有征服的本能,都想打倒对方。怎样才能保证他们和平共处、平等竞争?唯一的办法是依赖历史提供各派平衡、谁也吃不掉谁的局面。英国光荣革命前夕,长期互相迫害的两大派之间就出现了这种谁也吃不掉谁的均衡局面。它就是两个魔鬼平等竞争(民主)的条件。 所以作为民主主义者来说,实际的谋略就是尽量维持上层各派的均衡,譬如说共产党比国民党大了,就要支持国民党,造反派和保守派中某一派太占优势,就要支持他的敌对派。一九四九年民主党派犯的错误就在于共产党过于强大时,他们不去支持国民党。其实当时就有一些明智的民主党派领袖看到了这一点,认识到对共产党一边倒会为专制制度创造条件。可惜民主制度的实质当时还远未被大多数中国知识分子认识,他们以为民主是一个圣人(共产党),而不是两个魔鬼(国共共存)。中国知识分子喜欢附和强权去歧视弱者,这个传统也应对一九四九年一边倒局面负责。 我后来细细咀嚼,发觉有一些更大的历史背景比“光荣革命”本身重要得多。一个是英国的小国会、小宪章这段历史。英国的小国会实质是诸侯会议,很有点象中国的“春秋五霸”的诸侯会议。也就是说英国历史上有封建诸侯权势超过国王的传统。王权的衰落、封建制度的发达,以及没有中国式的中央集权制,是小国会、小宪章(实际上是各诸侯限制王权的条例)和后来的民主制度的基础。换言之, 民主制度是以封建制度为基础的。 如果王权发达,用中央集权制代替了分封制,则民主制度极难生长起来。正象中国这种中央集权制发达、早就废止了封建制度的国家,很难产生小国会这种制度一样。 再深一步研究,民主制度的萌芽不是人民参政,而是社会上层阶级内的多元化。英国革命的历史说明,人民革命只会产生暴君,而革命产生出民主大概只找得出美国这种已有英国民主传统的殖民地例子。有人说菲律宾是革命产生民主的例子,而实际上菲律宾的微笑革命只是一次政变而已,政变也是在美国压力下上层推行的民主化政策过程中产生的。这与中国式的革命(改朝换代)实在是天隔地远。所以我相信在有长期专制传统的国家,革命只会产生暴政这个假说是可以证明的。 譬如说,我们可以假定人一半是天使、一半是野兽。有征服他人、损人利己的恶性这一条,对“暴君”和“人民”同样成立。暴君被推翻,“人民”就会分为不同的派别,互相斗争,既然推翻暴君可行,为什幺打倒敌对派别不行。“人民”会用对待暴君的办法互相残杀,直至剩下一个新暴君为止。中国每次改朝换代都要经历这个过程。把大土匪(皇帝)打倒,无数小土匪多如牛毛,互相残杀,  剩下一个大土匪(新皇帝)。最后人民体会到一个大土匪比多个小土匪好些,“宁为太平犬,不为战乱人”(象不象法国大革命后“热月政变”时的“秩序党”和一九七零年林彪、周恩来联盟的观点?)因此新朝代会巩固一段时间。辛亥革命这种以民主为目标的革命一样经历了这个过程。一旦革命发生,只有列宁式心狠手辣的人物才能生存。只有政治白痴才相信这种革命会产生出“民主”。 用革命手段推翻专制行不通 从另一个角度来讲,假设有可能出现孙中山这类人,利用革命推翻了专制制度,为民主打下了意识形态和宪法基础,使国民党“训政”下长大的人,从小就知道政党自由、五权分立这些东西迟早是要实现的,所以虽然要经历两代人以上的动乱,民主政体终会来临(象台湾目前一样),那幺用革命来改变大陆专制制度是否可行呢? 一九六零年代末,中国政治极端黑暗,当局的经济文化政策荒谬绝伦,稍有知识的人都会被这种昏庸无能刺激出参政的兴趣:“让我来治国,比这种搞法一定会好千万倍。”当时很多人被划为“黑七类”,受到极不公平的歧视和迫害,  “孤苦无告,树党强诉”的情绪相当普遍。搞政党活动、会党活动的多如牛毛。我当时被关在监狱里,革命情绪可说是到了顶点,如果有机会,我一定会参加反对当局的革命党的。一九七零年的“一打三反”运动把这类“革命”活动几乎完全从肉体上消灭了。一些最优秀的从事革命活动的职业政治家被当作政治隐患而枪杀。这次大规模的镇压活动使我触目惊心。我想起这些被杀害的政治家生前的一些思想(他们中不少是我的狱中好朋友),开始体会到他们的一种判断,即社会现代化过程已使传统意识的革命几乎不再可能。 当时一些亲西方的知识分子在秘密政党活动中都密切注视在南美搞革命活动的古巴人格瓦拉。他们认为,如果格瓦拉能成功,则在现代社会条件下,在专制国家发动革命就有成功的可能性。尽管他们的政治目标与格瓦拉正好相反(格瓦拉是以革命追求马列主义理想,而这些中国知识分子却企图以革命追求西方式的民主)。但格瓦拉是彻底失败了。很多人总结失败的原因,与现代化的通讯、运兵手段的发达极有关。譬如在现代化铁路运兵的条件下,当年的武昌起义根本不可能成功。而现代报纸、电台也使一个专制国家可以完全控制社会舆论,象中国的大跃进时代一样,饿死近二千万人,而人人都以为是“形势大好”,自己看到的灾难只是本地局部性的。而六十年代初和文革中的众多政党活动由于官方的封锁消息,绝大多数中国人包括世界舆论都根本不知道。这种政体有能力把政敌消灭在无声的黑暗中。 原则上说,在现代化条件下,如果没有国与国的战争,没有上层阶级内的大规模冲突或类似代理人战争式的局面,用革命手段推翻一个专制政体(象武昌起义一样)成功的概率等于零。文革中之所以有一些非常优秀的知识分子也参与了政党活动,是因为有一点还不清楚,即象文革这种上层内部的大规模冲突是否会提供革命的机会。但这些知识分子中的一些人后来认识到,文革的作用正是在人民中培养起强烈的反革命情绪。文革不但没有为改朝换代创造条件,相反却为防止改朝换代、巩固共产党的政权起了与预料相反的作用。也就是说,人民自从大跃进以来对专制政体的不满在文革中发泄掉了。文革中把“人民”土匪本性的一面暴露无疑。在共产党短期内允许变相政党自由的条件下,人民一轰而起,互相残杀。大家又多了一个念头:一个大土匪比多个小土匪好得多。批旧和反革命情绪油然而生。这种情绪在极左路线的口号下成为邓小平政权最强的政治王牌之一。从这个意义上而言,中国今天利用上层冲突触发革命的机会比以前要小得多,这是文革的积极后果之一。 革命会延缓民主化进程 留恋一个“大土匪”的情绪是中国人一种有历史传统的错觉。多个“小土匪”如能和平竞争(例如形成互不侵犯的多国或多党),自然比一个大土匪好,但这种和平竞争的局面在中国出现的概率并不高,其原因可专门写本书。原因之一是上层内部的多极平等竞争不发达和缺乏稳定的结构。结果往往给革命和改朝换代以可乘之机。最上层权力太大,中层和上层内部没有分封制,又不能象欧洲多国制度及现代绅士阶层等结构来制约中央的权力。历史的发展,极大程度上是靠碰运气,谁说美国人不是因为走运才有了民主制度? 革命会延缓民主化进程,正象一九四九年的革命使中国民主化进程延缓了几代人时间、俄国革命使苏联的民主化遥遥无期一样。所以防止革命对于今天中国的改革仍是现实和重大的政治问题。 如果有人问我:若是中国今天发生了武昌起义式的民主革命,你怎幺办?我的回答是:我就会离中国远远的,躲开革命中的中国。我本人就是文革后的反革命情绪的代表。我在监狱里结交的很多好朋友却是一九四九年革命的受害者。我很爱他们,但共产党革命却把如此高尚的人变成鬼。我自己在文革中家破人亡,母亲被逼自杀,我知道革命是怎幺回事;我知道所谓“伟大的人民”在革命中会如何行为;我知道革命会用迫害政敌的情绪毒害全民族,那时谁都会无法控制这种情绪,而这种情绪正是专制制度的基础。正象共产党几十年迫害政敌(包括他们自己内部的不同意见者)都是以迫害国民党人的合法性为基础一样。至今迫害  “反革命”的合法性仍然毒害着很多亲近共产党的人。有人会说如果革命的目的是真正民主政体,就会避免这类政治迫害狂潮。那可不一定。美国的南北战争中,代表民主的北方胜利后,迫害南方的情绪势不可挡,一时谁也控制不了,因而出了大量“冤、假、错”案。有个错案直到百多年后卡特当政时才昭雪。要不是老约翰逊总统后来力挽狂澜,与这种迫害南方领袖人物的情绪对抗,美国也不会有今天的民主制度。 改朝换代并不那幺灿烂辉煌 可悲的是,今天中国…并不从理论上否定革命,而是念念不忘“革命传统”,坐过牢的人都会发现,很多牢里的政治犯,有与共产党一模一样的意识形态,企图用共产党革命的方式推翻共产党。许许多多这类“反革命犯”都是中共革命意识形态制造出来的。年轻知识分子毫无政治知识,盲目崇拜革命,盲目崇拜“人民”这个偶像,这都是革命意识形态的产物。所以专制政体最可悲之处并不是其对人民镇压的残酷,而在于它使人民的意识形态也专制化。因此革命只会复制专制,而这又成为当权者镇压人民的理由,可悲之处就在于这种镇压是真正有其理由的。 总之,革命和改朝换代根本不象史书上说的那样灿烂辉煌,对大部分人而言,它意味着生灵涂炭,意味着人的征服心、损人利己本性的大发泄。 另外,我想强调,我对革命和专制制度的否定完全是从一种功利主义立场出发,而不是从历史学的角度出发。我是太渺小的个人主义者,我害怕专制和革命带给我的痛苦。但如果我是个不关心功利的历史学家,我会说,专制制度,革命的历史地位却是件比功利远为复杂的事情。譬如大家都同意苏联的集权制度是所有政体中离民主最远的。但是如果世界是由大量主权国家组成,则对人类历史发展最有意义的格局是,一百多个国家试验各不相同的政体,包括最坏和最好的。因为不经试验,人们根本无法判断效果(好、坏)。这个过程中试验最坏政体的国家,对历史的意义也许最大,因为此国人民受尽苦难,却为全世界人民留下了最宝贵的信息。何况最坏的政体也许有其好的地方(那怕是一星半点),正象苏联制度在制造人造卫星方面就曾给美国以制度创新的启发。但作为一个功利主义的中国人,真不希望这个试验最坏政体的国家就是中国。从历史发展的角度而言,好坏不能看短期,坏到底,也许会出好东西,所以在一个长历史时期内(譬如一千年),有许许多多的政体在持续不断地试验,这是对历史学家极有意思的格局,但对我们这类渺小的功利主义者,意义却不大。从信息论的角度而言,对历史后果不轻易下结论,争取尽可能多的社会试验机会是会得到最多信息的。可惜如果我是个被试验政体下的人,我最关心的却不会是信息的多少,而是我个人的幸福。 外国历史值得借鉴 支持用革命手段追求民主政体的人,自然会用法国大革命来反驳我关于“用革命手段推翻一个专制政体成功的概率几等于零”的观念。法国大革命制造了彻底的改朝换代,虽没有代议制,但却产生了一个“造反派的皇帝”—-拿破仑。正好,拿破仑是我最崇拜的一个历史人物。 试想想,有谁能一枪不发地征服一个与他为敌的政权。而拿破仑百日复辟时正是带着少数随从,一枪不发的走到巴黎,沿途,与他敌对的军队当他走近时,都高呼“皇帝万岁”而倒戈。拿破仑曾创立科学院制度、现代大学制度、整个大陆体系的成文法制度。私有财产制度在拿破仑法典中“象数学逻辑一样严格建立起来”。被黑格尔这种知识分子真心崇拜,称为哲学理性在地上的代表,这种君主实在不多。拿破仑临死前曾声称:“我用以传之万世的,不是我的政绩和武功,而是拿破仑法典。”显然法国大革命的主要成果不是民主政体,而是保护私有财产和确定陪审制度的成文法。法国革命后,几经改朝换代,直至世界大战时从来没有真正确定民主政体,但所有朝代都把拿破仑法典奉为圭臬,不敢变动。革命后真正被巩固了的是拿破仑确立的私人财产制度和法律体系。 法国的历史,与香港、台湾、南韩等东亚现代社会,都说明私有财产制度是比民主政体对现代社会更根本的东西。只要有完备的法律和私有财产制度,不是民主政体也无关大局。 英国的“光荣革命”的另一个大背景是,英国历史上对私有财产权处理的传统。中国历史上皇帝可任意征用和没收私人财产。皇帝知道如果“富商大贾富过王候”,则意味着他的政治垄断地位将受到挑战,对这种挑战的敏感往往是对改朝换代危险之警惕(很有意思的是,周恩来也喜欢用这句子提醒…对…  朝代之威胁的警惕)。所以,中国多数朝代不允许独立的商人富过王侯,太富了,就要“国有化”,就要“共产”。这倒很象今天的共产党。商人造反往往是建设性的,不象“无产阶级造反”、农民造反那种纯粹的改朝换代。而英国不但早就有一大批新贵、大贾,经商致富,富甲王候,而且国王打仗必须屈膝向他们借钱,私人财产是不能随便充公的。这种借钱中的冲突正是英国大革命和法国大革命的直接导火线,只有新的中产阶级的独立经济势力超过了政府的权力,政治变动才有产生制度创新的必要条件(不是充分条件),否则政治变动几乎完全等于动乱或改朝换代。国有制占主导地位的民主制度不但是种乌托邦,而且是种欺人之谈。我相信,“不可能有以国有制为基础的民主政体”是可以被证明的另一种假说。 私有制之政治功能 私有财产制度的政治功能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资本主义私有财产制度的发达,使社会上层结构多元化。不但有政治精英,而且有一个有管理社会能力的企业家精英阶层。现代的激进主义是种中产阶级现象,而中产阶级的激进主义与农民和无产阶级的激进主义是性质很不同的。中产阶级的激进主义往往表现出互利性,其关心的重点是政体,而不是改朝换代和国体等等与损人利己的征服心有关的事。资产阶级与当权派的竞争更接近上层内行的竞争,而不象农民起义这类外行竞争。 二、私人资本主义的发达,可以使社会的“仕途”(知识分子的出路)多元化。经商可能比当官更富有、地位更高,所以恋权不退和秀才落第造反的可能性都大大减少了。中国很多改朝换代都是落第秀才搞起来的。中国也极少有自动让权的例子。这都与私人财产制度不发达有关。 三、没有发达的私人财产制度不可能有真正独立的知识分子和政党。正象我敢在这里讲一些真正独立知识分子的话,是因为有私人基金会资助我来美国一样;如果在中国,我就不可能保持如此独立的地位。大陆现在的八个“民主党派”也不得不附在“共产党这张皮上”。在这种国有制占优势的情况下,所有民主的鼓噪都不会有超过中国历史上“清议”政治的水平。中国曾经有发达的清议政治,士大夫被鼓励针贬时弊,为民请命。但没有独立的中产阶级,这种“人民”是种偶像崇拜,是当权者垄断政治的一种玩偶。正象中共最喜欢用“人民”这种偶像崇拜来推行其政治运动一样。 四、私有财产制度具有将政治动乱与经济活动隔绝开来的作用。美国大选时,政治机器会有短暂的停顿,但这并不会影响经济的正常运转;而中国文革中的变动,对经济影响极大。仔细观察中国的人,会发觉工业生产最糟时是短暂实行变相政党自由的一九六六年底到一九六八年中,而生产效率最高的却是专制暴政最厉害的一九七零年。在社会主义国家,还有一种怪现象,劳改队的生产率比同等条件的国营单位要高。也就是说,国有工业制度的确要与专制政治相配合。在国有制条件下是不能搞“大民主”的。不过中国人是聪明绝顶的民族,文革政治动乱中,江浙南方一带发展出一种发达的半私有经济制度,以温州、常州、无锡为代表。很多农民和企业家,利用文革国营经济瘫痪的机会,发展出一种准私有经济。他们从物物交换式的市场做起,发展出一个计划控制之外的发达的私人经济市场。这种市场倒很适应文革的“大民主”气候。不管政治如何动乱,它照样发展。 私有制能顺利走向民主 这种现象使我有种直觉,中国人是个有私人资本主义本能的民族,那怕是共产党统治下,他们都有本事发展出私人资本主义来。正象学大寨运动中,有些生产队就偷偷把田分了,由于产量激增,还得了农业学大寨的红旗。中国人长于与政治权威妥协,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两面派工夫实在到家。上海是另一个例子。“四人帮”用专制主义办法经营上海的国营经济,相当成功。而上海经济却很不适应改革后的一些自由化的搞法。国营经济与专制政治有某些内在联系,这种关系不是人的意志可以改变得了的。 广东也是一种例子。广东私人资本主义目前已相当发达,在广东就没有北京那种空洞的政治热情,广东的学生就不闹事,也没有革命情绪。更不喜欢那些奢侈性的知识分子头衔。用私有化防止革命和改朝换代的威胁,实在是共产党利益所在。如果不搞私有化,而推行把人分为等级的“知识分子政策”之类的(知识分子高人一等,工人低一等之类)“民主”政策,结果是既讨不了知识分子的好(因为这种政策不会多产生出住房、汽车),又会激化革命情绪。 以私有制为基础能顺利走向民主的典型中国人社会,当然就是台湾。台湾走向民主化是很自然的事。它有一个富过政府官员的强大中产阶级,有一个独立于政府权力的强大社会。很多人收入比政府官员高,天天在议会骂政府。而在大陆,政府吞吃了整个社会,独立于政府的中产阶级或社会几乎不存在,或奄奄一息。这种情况下奢谈民主是很危险的,因为根本没有社会结构的基础,如果只是想欺骗舆论或粉饰太平,那还谈不上危险;如果真想试试民主政治,搞不好就会引出动乱和改朝换代来。因为若没有独立的中产阶级,则 “人民”是不具有建设性、很危险的改朝换代的政治势力 。 共产党不能再靠镇压政党过日子 中国政治有其十分特别的地方。中国政治的一个重要特点就是朝代周期。 所谓国体概念、专政概念、革命与反革命概念,无非是用现代政治词语来谈论这些古老的特点。 朝代周期现象在欧洲并不明显,那里的朝代更迭很少是由自下而上的农民起义造成。欧洲历史上基本没有成功的农民起义(革命),而大量政治冲突是发生在国与国之间。美国人更不懂什幺叫“改朝换代”。这种中国政治与西方政治的巨大区别,使两个政治文化背景的人们有着截然不同的政治辞典。中国人在谈论民主时,他的意思与西方人心目中的民主也许根本是南辕北辙。譬如美国人在谈政党自由时,没有人会将其与改朝换代联想起来。但中国人成立的大多数政治组织,都以改朝换代为目标(他们自称替天行道、革命或解放等等)。农民起义军是这样,国民党是这样,共产党也是这样。中国政治中成功的政党都是改朝换代党(革命党),而不是现代政治意义上的“政党”。所以 中国人一讲政党自由,马上会想到改朝换代。 特别是共产党这个经过成功的彻底改朝换代的朝代,它以极残酷的手段镇压一切政党活动(为首分子判十五年徒刑至死刑),因此对政党自由与改朝换代的关系特别敏感。以我个人对中国政治犯的观察,一九四九年后大陆的绝大多数秘密政党活动都是以改朝换代为目标,不管是亲苏的“劳动党”、亲西方的“民主党”、亲台湾的“反共救国军”、信儒家的“大同党”,还是农民会党性质的“一贯道”。 而共产党的政治稳定,全靠对这类政党活动的残酷镇压,从镇反、肃反、反右、清理阶级队伍、一打三反、清查“五一六”等。这种靠镇压政党活动过日子的政权,很难开放党禁、搞民主政体。如果不是这样残酷地镇压政党活动,共产党也很难不垮台。一九五九年饿死近两千万人,“文革”又使中国生灵涂炭?像任何一个新朝代一样,共产党开国是以残酷镇压为基础,而以德政为辅助,但德政实在少得可怜。 朝代的特点是极权主义 国民党很像历史上的隋朝。国民党比共产党更像现代政党,它文化很高,但却不太会打仗。国民党的革命没有彻底改朝换代,它把清朝时代的绅士阶级和新的中产阶级几乎完整的保留下来了。所以国民党的革命不太像改朝换代,有点现代资产阶级革命味道。而共产党极像明朝,它是一次彻底的改朝换代,对基层的旧社会绅士阶层赶尽杀绝,打入十八层地狱。经过各次政治运动,特别是不为人注意的一九五八年划极右和坏分子运动,过去的绅士阶级、中产阶级已完全没有社会地位,比奴隶还可怜。一般而言,中国历史上这类彻底的改朝换代,朝代寿命是相当长的(一般在三百年左右),不是因为它的开明,而是因为它的残酷。与恩格斯和维特福格所议相反,这类亚西亚式的专政并不是建立在管理公共事务(如水利)的基础上,而是建立在用一个大土匪扼制无数个小土匪,即扼制人的征服他人的恶性的基础上。 中国政治历史的另一个特点,是非常权威主义,而不是极权主义。但是共产党朝代的特点却是极权主义而非权威主义。共产主义式的集权主义是人类历史未曾有过的。中国目前对人口流动的控制不但史无前例,也比其“老大哥”苏联严厉得多。所以中国很多史无前例和旁无佐证的极黑暗的政治现象,只能说是马克思主义与儒家文化结婚生下的一个文化怪胎。对这种文化怪胎的惰性和黑暗切不可低估。中国政治正处在共产党朝代中兴的前夜,又处在苏联式经济制度的危机中,同时在世界上发展最快以私人自由经济为基础、以儒家文明为背景的东亚新工业国包围中。中国从来看不起的小日本、南韩、台湾甚至泰国,都在以极高的速度逼近发达国家,拉开与大陆的发展水平的距离。这些都是中国当代政治发展的原动力。另外两个原动力,一个是台湾问题,二个是文革形成的特殊的政治动力结构。 英国光荣革命的另一个大背景就是欧洲十几支文化、十几个实力相当的国家之间的平等竞争。这种结构以统治者之间竞争如何治理国家为主,而不是以人民和统治者争谁来掌权(国体)为主。所以这类政治动力结构类似一国内的民主政体,有防止革命、保持内行同级竞争的功能。今天中国也有了类似的国际环境。 中国文化本身就多元化了。至少有日本式的儒家和西方文化相接合的文化、台湾式的中国文化、香港式的中国文化、大陆式的中国文化、新加坡式的中国文化等数个亚文化。 英国光荣革命时如果没有从国外请客籍国王的可能性,则摆脱革命和专制循环的概率可说是百分之一。而请客籍国王设立虚君当然要有与英国平起平坐的国家存在。今天中国也有了类似的机会。譬如说,一旦中国大陆上的党争激化出现英国光荣革命的局面,请国民党回大陆以客籍政治力量的身分来平衡虽然是一种小概率事件,但这个概率虽小却大大大于零(相当现实)。历史发展本身就包括很多小概率事件的出现。 中国走向民主的过程,台湾问题成为最重要的因素之一。 这不但因为台湾正在迅速走向民主政体,使中华民族这个最古老的民族第一次有了自己的政党政治,而且因为台湾的存在使中国的政治结构不可能一元化。至少国民党、共产党就是二元的。没有台湾问题,不会有一国两制的政策,共产党也没有今天这幺开明。如果没有台湾问题,中国极可能走苏联式的政治演进道路,当局会象苏联骂沙皇一样,使自己对政敌的政治迫害永远合法化。而有了个台湾,中国就不可能做到这一点,因为全世界有目共睹,台湾的政治民主化、经济发展都远远走在大陆之前。共产党迫害国民党的合法性就永远受到挑战,而否定任何政治迫害的合法性正是民主政治的第一必要条件。另外台湾的存在自然与民主的另一个必要条件──私有制度有关。台湾与香港的私有制始终对大陆中国人是一个最直接的样板,有了这两个样板,任何私有制不适合中国国情之说都不可能站得住脚。台湾无疑起着一种类似两党制的功能。回想地中海文明史上,十几支文化之所以可以和平竞争,一个最重要的政治地理因素就是海洋的扼制武力竞争和促进商业、文化竞争的作用。为什幺内陆国家难以发达,原因之一就是内陆方便武争,但商业运输在内陆却成本高昂。台湾海峡在当代中国政治史上也起着扼制国共两党武力竞争而促进文化、经济和平竞争的作用。 中国历史从未有过成功的复辟 文革是使中国不可能重复苏联的政治发展模式的另一个决定性因素。从上层而言,文革造成了邓小平的复辟。这在社会主义国家政治史中是绝无仅有的事。赫鲁晓夫是斯大林一派的,赫鲁晓夫反斯大林是斯大林派内的分裂,这并没有摆脱社会主义政治永远朝一极不断分化的规律。而邓小平复辟是第一次“反党分子”重新上台,打破了政治朝一极分化的规律。这一特点的深远历史意义,现在还难以被人们全部看清。革命后的复辟往往难有制度创新,至少能避免改朝换代的恶性循环。中国历史上从未有过成功的复辟,却有无数成功的革命,这正是中国历史进步缓慢的原因。每个朝代初期都是文化水平最低,善于征服,而不善于管理。朝代末期文化水平是最高的,善于管理,却不善于征服。 革命一起,几百年积累起来的经济、文化发展成果毁于一旦,新皇帝又是个征战的内行、管理的外行,一切从零开始,积累数百年,又一个改朝换代,毁掉一切重来。 中国历史就这样原地进退不能进化。英国有复辟,复辟为光荣革命打下基础(而不是为革命打下基础);法国有复辟,拿破仑法典正是在复辟时期巩固下来。但中国的复辟却总不成功。共产党历史上也没有成功的复辟,而邓小平却是破天荒第一位成功的复辟者。复辟推进历史前进的功能至今并未被人系统地研究过,但我有个直觉,其中学问很多。 民主政治改革的条件尚未具备 从上几节的讨论,我有几点直感:第一、用革命手段追求民主不但不可取,而且民主的第一个必要条件就是避免革命与专制的循环,而革命本身却是促成这个循环。第二、没有发达的私有财产制度时来谈民主政治是相当危险的事,因为这可能导致动乱和改朝换代。第三、中国共产党朝代的演进根本不到民主政治的时机。共产党还在开国的末尾,它的基本特点就是镇压政党活动(政党是民主的必要条件)和垄断政治。 虽然讨论民主政治改革为时太早,但很多特殊事件、如“文革”、台湾问题、邓小平复辟、苏联式制度危机等等,又为政治改革(不是民主改革)提供了动力结构。中国处在一种从极权政治向权威政治过渡的可能性面前,虽然离台湾正进行的从权威政治向民主政治过渡还相差很远,但脱离苏联政治发展模式的几率却相当大。我想今天政治改革中头等重要的是经济改革中为私有化市场化创造了条件,以及在行政改革和立法等方面为上述政治过渡创造条件。 即使不搞私有制,中国的行政改革和法律制度的完善实在有很多事可做,例如恢复中国历史上传统的回避制度、文官考试制度、文官系统与政党官僚系统的分离(前者由考试制度产生,后者由政党活动产生)、模仿台湾搞军队国家化、省级直接选举、用立法形式保证档案制度向人民公开(特别是向本人公开),以及设立上诉法院、改变以党报充当上诉法院的不正常状况等等。特别是省级直接选举问题迫在眉睫。因为文革后,地方政治因私人势力化有更趋黑暗的现象。毛泽东调动省级官僚频繁,这在一定程度上保持了地方政治中难以形成强大的私人势力。但文革后地方政治私人势力化的倾向大有加强之势。 但所有这些改革的中心原则应该是互利的,要所有人得利,尤其要让原来的特权阶级得利,尽量不让人在改革中吃亏。明治维新成功的根本原因就是要所有人得利。譬如取消贵族和武士阶级的特权,发放一次性俸禄(类似转业退休金),这是比今天中国改革激进得多的措施。但关键的不同是,明治天皇把这些特权阶级引导去投资做生意,他们中大多数后来都经商致富比以前的日子好过多了,所以成为改革的既得利益者,而不是阻力。中国农村改革的成功,也是很多干部子弟利用特权成了专业户,发了财,变为改革的既得利益者。但是城市改革中,这个问题却没有解决。高干的真实工资收入相对他人而言是降低了(尽管非工资特权收入很高)。退休加薪等赎买政策并不很有效,因为在位的特权收入占的比重太大。 中国选择的机会 如果有人问我:假如中国今天允许民主竞选人大代表,而你又有机会参加竞选,你的竞选政纲是什幺?我会告诉他,我的政纲第一是控制物价,第二是知识分子政策等等。当然我心里想的正好相反,既反对控制物价,也反对政府有任何  “知识分子政策”;而是应由劳力市场上的供求力量来处理知识分子问题。但中国大多数人只懂那些对他们不利的泛泛之谈,要想当人大代表,当然只能投他们所好。如果有人问我:假如中国今天有一个拿破仑式的人物,他愿意听听你的谋略,你愿意向他讲什幺呢?那我会告诉他:中国当务之急是要把国营企业拆成股份,把股份给特权分子,将其特权“私有化”,并让他们退休经商或吃股息,则他们就会由改革的阻力变成动力,像明治维新一样,解决了这个问题,改革就上了正道了。其它细节,这些改革的既得利益者会妥善替你解决的。 如果第三个人问我:你作为一个民主主义者,如果有机会向社会大声疾呼,你会说些什幺呢?我就要告诉他,如果我能在电视中向人民大声疾呼,那我会说:民主的当务之急,一是设立人身保护法案,取消反革命罪,禁止任何政治迫害。二是推动修宪运动,取消四个基本坚持。实现政教分离,取消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作为国教的地位;保证真正的信仰自由。从短期而言,这可能没有效果,但台湾和各地民主政治的成功都说明宪法意识是民主政治的基础,有着极深远的长期影响。正像孙中山立国时的宪政思想,使很多中国人从小就知道信仰自由、新闻自由、三人可组党,这都是中国迟早要实现的政治原则。而今天台湾的政党政治,取消新闻检查,不都是几十年宪政思想深入人心的结果吗?所以作为一个民主主义者,今天哪怕是对牛谈琴,也要提出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设立人身保护法案这类具长远影响的问题。 我一直摆脱不了中国知识分子的致命缺陷:过分强烈的使命感,关心国家的命运,多愁善感(中共“关心国家大事”的毒太深?)。尽管来美国后这种毛病减轻了一点,我更关心自己在市场中的比较利益和可能卖得出去的产品(我的产品是知识),但“不在其位,却谋其政”的毛病还是有一点。因此这次抵抗不住朋友的鼓励,又写了一篇充满使命感、“不在其位,却谋其政”的文章。写完之后,悲从中来。因为这种过分强烈的使命感,正是中国政治经济制度不健全,迫使非职业政治家过分关心不是他专业的事。不管如何,每当中国政治变动发生,我都会“思潮澎湃”、“联想翩翩”、“伤感”一番,不是对政治的兴趣,而是一种“精神享受”。试想一个为看中国政治这部戏,付了十年牢狱之灾门票的人,怎会不仔细观赏这个票价高昂的话剧呢? 感谢 苏勇 推荐 查看评论(1) 部分文章附有精彩AV,如果您的阅读器无法观看AV,请移步原文页面享受 更好的阅读效果 FROM 瘦米中文网:做一个有态度的青年! | BY 瘦米网摘 | 查看评论(1) | 投稿 | 官方 新浪 / 腾讯 微博 | CC. 阅读完本文的她/他还阅读了… 一个外国人眼里的毛新宇 (1) 我们怎样被洗脑? (2) 郑永年:思维被殖民和中国的知识体系 (1) 童大焕:中国人的五大思维缺陷 (2) “中国模式”幻影折射的真实 (1) 《朱镕基讲话实录》到底在骂谁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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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科技 | 谁是监管者?

对于整个TMT产业来说,时下最让人们关心的事莫过于VIE(协议控制)了。这项诞生于上个世纪末的新浪模式,走了十数年之后,今天开始碰到问题。投资者都很关心这样两点:其一、VIE会不会被禁止?其二、如果被禁止,那么,还有什么其它的方式来接受海外投资?毕竟,TMT产业,可以说是海外基金一手喂大的。 VIE论争始发于马云的支付宝事件,也可以说,是马云把这项“制度创新”捅到了桌面上。对马云的批评,其实建立在当年新浪王志东沉默出局上。按照当时新浪的股权安排,事实上运营的北京新浪信息及新浪广告,王志东是占有7成以上比例的大股东,而上市的那个新浪,只是一个海外壳公司。王志东大可以和董事会干上一架,撕毁协议。但他没有这么干,一场可能会有的剧烈的人事斗争消弭于无形。 王志东这件事在先,故而今天很多人要讨伐马云:你为什么不可以这么做?但这些讨伐还只是停留在口水层面,真正引起业内感到寒意的,是商务部的《实施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安全审查制度的规定》中间的第九条:外国投资者不得以任何方式实质规避并购安全审查。我记得相当清楚的是,那是一个周五的新闻,似乎管理层有意留出两天的周末时间给涉及到的利益相关人关起门来谋划对策。在腾讯微博的锵锵五人行上,我也和几位互联网观察评论人士讨论这个问题。但商务部这个条款的描述实在很含混,用的词是“并购”,而VIE属于投资,似乎也可以说是没有关联。 随之而来的则是港交所酝酿一条新规:对赴港上市的企业实施的公司控股创始人不能同时是海外VIE公司的法人。同时,经济观察网披露了一份据说是证监会的题为《关于土豆网等互联网企业境外上市的情况汇报》的报告,报告直指VIE属于违规,提出包括加强监管、政策引导、扶持内地上市、适当放宽境外上市条件等四项政策建议。VIE论战已经不再是动动嘴皮子的事了。 从实际情况来看,要禁止VIE是不太可能的。这里面分为两个情况。其一,针对新浪这类已经上市的,应该不会追溯过往,事实上也很难追溯过往,强行操作,会引发国外金融市场对中国整体信用的巨大忧虑。其二,对于未来还要搞VIE的公司,禁止这种制度,则会对投资环境不利,而吸引外资,就当前国家经济形势而言,至关重要。 从实际操作来看,我以为,“加强监管”是未来VIE路径上最重要的四个字。什么叫加强监管呢?就是门是不会关上的,但得多几个把门的。如果这一点成立的话,那么最重要的是:争来争去,看似要封杀VIE,实则是:谁是VIE的监管人? 按照那份土豆报告,文中如是写道:“未经商务部审批并得到我会同意,税务部门、外汇管理部门、工商部门不得接受该类协议的备案或认可该类协议。信息产业部等行业主管部门从行业政策和行业特点角度,界定该行业中协议控制的具体标准,并配合商务部及证监会的审批工作。”——很明显的,把门的,是商务部和证监会。 那份报告中,证监会还提出,在收缩VIE的路径同时,多多扶持互联网企业在A股上市。国内A股市场,证监会自然是最有力的监管者。而实在确有理由去境外上市的,证监会则会加强与美国SEC等证券监管机构的合作。总而言之,无论在VIE管理、内地上市扶持、海外合作上,证监会都将扮演极其重要的角色。而把住了这个门,也就把住了风险投资的退出渠道,事实上也就把住了整个数字产业的核心命脉。 在今天的中国互联网产业上,有大大小小十几个部门依靠五十多部法律法规(相当多的还是自家出具的部门规章)可以行使各种各样的管辖权限,在有些时候,会形成管理冲突。稍远一点的例子是09年年底文化部和新闻出版总署争夺网络游戏管辖权,结果搞得网易的魔兽世界迟迟不能引进。而近一点的例子,当属三网融合了。广电和工信的部门利益冲突,已经成为三网迟迟难以融合的最大原因之一,而这一点,已经不再是任何秘密。也许是一种巧合,形成巨大部门冲突的地方,通常都是利益极其巨大的地方。 VIE这一“制度创新”,委实可以说成是中国TMT产业成长不可或缺的催化剂。在各种各样的网络牌照发放中,都可以看到类似“内资企业方可申请”的条文规定。事实上,互联网早就是一个外资禁入的领域,但没有国外的风险投资,中国互联网产业很难想像会形成今天这样的规模。 总会有各种各样听上去还算成立的理由,使得政府需要出手对VIE实施管理。这一次,是证监会这个部门出场了。我并不反对VIE监管,但我担心的是,在各个相关部门的规章制度限定只有内资才有资格从事相关业务的同时,证监会的监管,会不会再一次形成“神仙打架,凡人遭殃”的格局。禁止VIE,将有损投资大局,监管VIE,一旦操作不当,则造成产业倒退十数年。 文中所提及的港交所那条新规,其实并不怎么伤害VIE框架下的企业利益,但按照互联网资深人士谢文的说法,它很高效地堵死了公司创始人背弃其它股东利益将公司玩弄于自家股掌之上的做法。这条看似很简单但却界定相当明晰的规定,这才是大陆监管部门应该好好学习的地方。模糊、宽泛、自相冲突的规定,在留下巨大的本部门自我解释空间的同时,只会形成三个结果:部门利益倾轧、企业无所适从、滋生掌权者腐败。 —— 《经济观察报》当期供稿 —— 关于作者 魏武挥 , 上海交通大学媒体与设计学院, 教师 哥不做总好多年 Blog 豆瓣 新浪微博 Twitter 腾讯微博 请俺吃饭 Copyleft © 2010 知识共享署名-非商业性使用-禁止演绎 注意:转载勿改标题! ItTalks — 魏武挥的Blog (digitalfingerprint:fc4f8fc31f70097eea4b780b13146415) 欢迎 浏览 我收集的信息图 关注 我的微博 访问 我的分享 无觅猜您也喜欢: 乌镇团队 读书:社会学 叶问 李钊 范跑跑 《数字时代阅读报告》创刊号发布 无觅 与本日志可能相关的文章有: 新浪微博会不会被关闭?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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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蟹档案|网友提交的豆瓣删帖记录(2)

TZ the Queer 你好,你发表的 “香港流行曲 與 政治宣傳” ,因为 含有不符合政策规定的内容,给网站运营带来危害 已经被豆瓣删除(依据用户管理细则,记帐号违规一次)。 北齋公房1944 你好,你发表的 “杨继绳 《mubei—中国六十年代大鸡慌纪实》” ,因为 含有不符合政策规定或相关行政法规的内容,给网站运营带来危害 已经被豆瓣删除(依据用户管理细则,记帐号违规一次)。 yidam 你好,你发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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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祚来 | 孔子学堂三卷本已出版

为什么要写《孔子学堂》 吴祚来 孔子学堂三卷本(彩色绘图本)出版了。 感谢 21 世纪出版社,感谢责任编辑李一意先生。   A 、为什么要写孔子学堂呢? 是想重温一遍古代先贤们的思想,孔子学堂三卷,共六十篇文字并附图,意在全面认识孔子思想,并将其变成大家喜欢阅读的读本。孔子学堂写完之后,又写了老子学堂、庄子学堂与孟子学堂三卷本。这样对先秦诸子有了一次重新认识。   B 、有什么特色呢? 最大的特色是对话,弟子与孔子有大量的对话场景还原。我希望通过对话方式,导师与弟子的各种对话,使古代先哲们复活,现在老师们喜欢让孩子们背记孔子 孟子老庄,但古代导师们,让孩子背过他们的语录吗?没有。   C 、有什么发现吗? 有啊,古人面对的问题,仍然是今天面临的问题,孔 子时代礼崩乐坏,道德风气极差,是什么原因造成的呢?孔子的道德训导对整个民族有什么意义?原教旨儒家孔子孟子与汉以后的儒家有什么不同?古儒家与后来的 儒家还是有不同的,后来的儒家多是通过考试进入宫廷,成为统治集团的一部分,但道德教化对中国传统社会的稳定与道德建设,还是有极大的意义。   D 、孔子思想是普世价值吗? 孔子的已所不欲勿施于人,上世纪九十年代世界伦理 学大会,曾被评为金道德律,它与已所欲施于人,有更伟大的价值,人的道德要有底线,底线是什么,你自己不想要的东西,你别转嫁于别人,譬如不你喜欢被禁 锢,那你就不要限制别人自由。仁义礼智信,价值元素本身没有错,但当它被制作成礼教之后,问题就多多,成为道德教条,成为禁锢社会的纲常了。   E 这套书适合青少年阅读吗? 三卷本孔子学堂,字数并不多,每卷也就二三万字, 每卷一百多幅精美彩色图片,阅读起来还是较舒服的。五六年级学生就可以阅读了,当然,如果家长与孩子共同阅读,并讨论相关问题,更有意义,如果孔子学院与 各种国学经学课堂用此教材或读本,意义更大,这里面充满讨论与反思,这是此系列图书的最大特色。 本书近日出版,当当网等网络书店均有售。请点击链接: http://product.dangdang.com/product.aspx?product_id=22501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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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China周刊 | 张友平:从徐文医生被严重砍伤所想到的 ——医生是弱势群体

“ 法学界对医疗行为,或者说医-患关系的法律属性没弄明白,即定位不准;医疗资源配置不公,使人们对政府不满情绪转移到了医院或医生的头上;医疗风险的保险机制缺失,进一步引起人们对政府的不满和对医学的误解。 ” 昨天下午4点多,在同仁医院,一名男性草根“书法家”将耳鼻咽喉科主任徐文砍伤。事后,“书法家”逃离现场。伤者双臂被砍二十余刀。徐文今年43岁,首都医科大学毕业后分配在同仁医院耳鼻喉科,攻读完医学博士以后,现在是主任医师,博士生导师,耳鼻咽喉科主任。擅长各类咽喉部疾病、嗓音疾病诊断及治疗。 在第一现场看到徐文的医生描述:一个文静的、柔弱的女医生,倒在了血泊中,惨不忍赌。她倒在血泊中,左臂上举着,拼命护着她的头颅,左上臂的肌肉、肌腱、骨头全都露着,这位女医生左肱二头肌一直被砍到底,骨头都露出来了,神经和肌腱都受损,右前臂骨折,左下肢及前额正中都被砍伤。这是她最后倒在地上的姿势,反抗的唯一方式。满地是血,到处都是,诊室里,候诊区里,大片大片的血……,太惨了。伤,请看看她的伤,一个弱小的身躯,十多处伤,头面部7处,双上肢10处,左下肢2处,左臀部及背部2处,刀刀见骨,遍体鳞伤,血就那么一直的流着,她休克了,血压70/40mmHg,失血性休克、疼痛性休克,失血量至少1600ml,殷红的鲜血浸透了她洁白的工作服。 徐文是一个非常好的大夫,在同仁医院是有口皆碑的:技术好,人又和气,同事信得过她,愿意把自己的亲戚朋友都托付给她;病人信得过她,复诊总要找她加她;出门诊,从上午看到下午两三点钟是正常,不吃不喝不上厕所,就一直的看病人,因为她不好意思拒绝病人。技术好,那是不用说的,网上随便搜索一下就知道她的学术造诣,至于病人对她都是赞誉有加的。 抢救之余,知道了杀人凶手叫王宝洺。看了他的博客,一个喉癌病人,06年做的手术,07年复发,自己认定是手术没做好(按他的话讲叫“伪手术”)导致他复发。实际上,当时诊断时他病变局限在右侧声带,术前病人又坚决要求保喉,保留发声功能(病情告知和谈话签字在病历中都可查阅,清楚明确的交代了有可能切不尽复发的问题),徐文按照治疗原则和病人意愿选择了右侧声带激光扩大切除术。为了确定切除干净,术后病理特别关注了切口边缘是否有癌细胞,得到送检标本的部分边缘可见癌细胞的病理回报后,徐文主任按照医学上对这种情况的处理惯例,要求患者放疗或喉部分切除。因为同仁医院没有放疗设备,病人到别的医院进行放疗,等他再来同仁医院的时候就已经是复发的事了。复发后病人就一直认定是手术没做好引起的,到医院投诉,投诉中反映出他的最大疑点是:他复发后在别的医院做CT时,报告有右侧声带,“明明我在同仁医院已经做了右侧声带的切除,为什么CT还看到我有右侧声带呢,徐文欺骗了我,她给我做了个‘伪手术’”。这是王宝洺的疑问,也是一个病人正常的想法。医院接到投诉后调集了他住院手术的病历和手术所送的病理标本,并组织专家进行讨论鉴定,结论是别的医院在CT上看到的这个“右侧声带”,是肿瘤的复发,还在那个部位,从影像上是无法区分是声带还是肿瘤,因此影像报告为“声带”是可以理解的。后来他在外院做了全喉切除,术中所见和术后标本都证实了这点,因此徐文给病人做的不可能是“伪手术”,她的处理是符合医学规范的,对病人也是认真负责的,病的复发是病情所致。医院和徐文本人反复给他讲这个道理,给他看病理标本,但是王宝洺不能理解。他认定就是徐文害了他,给他做的是“伪手术”,这也是他在博客中反复提到的。因此医院建议他通过鉴定和法律来解决这个分歧。这个案例后来告到了东城法院,到凶杀案发时还在等待判决中。为什么在法院还没有做出决定前他就要杀人了呢?是病情又恶化了,还是别的什么事情触动了他?这是为什么?答案可能要等公安局来告诉我们。 徐文经过手术后已脱离生命危险,但是可能再也无法拿起心爱的手术刀为病人做手术了。接报后,市公安局高度重视,迅速按照工作预案,组织警力开展处置工作,于17时50分许,将嫌疑人王宝洺(男,54岁,本市人,“书法家”)抓获。目前,警方正在对此案开展进一步调查。听到以上的消息,我的心情十分沉重,徐文医生今年刚刚43岁,正是能够为广大的患者服务,并且在医学上可能会有贡献的医生竟然被凶手连砍了十余刀?这位“书法家”对徐文非要置徐文于死地的这样砍?砍完了还优哉游哉的回家?徐文医生我还是比较了解的,她对工作是非常认真的。本文之前已经介绍过她。我上网仔细搜寻,却发现各论坛都是对医生的谩骂,对当前医德的拷问。甚至有人炮制了个什么帖子叫《医生与抢劫犯的区别》似乎医生这一职业在中国目前已经成了最为人不耻的职业。所有同行的良心道德甚至人性都丧失得一点不剩了。在当前的网络上,除了医生自己,没有人不骂医生,没有人不为从语言上把医生踹上几脚而感到痛快。 我们医生在这个世界上已经罪孽深重,但我还是想搞清楚我们的罪孽究竟在哪。于是从大家给医生的罪状中找出了大体以下几条: 一,医德丧失,只认钱不治病。乱宰病人、乱开药、乱检查。对比是六七十年代,大家看个病花的多么少,做的检查多么少。六七十年代的事我没幸赶上,但是,大家可以查看一下在那个时代老百姓的治疗死亡率是多少。那个时代的医生,也就听诊器、血压计、体温表三大件。而在那个时代的什么鸡血治疗,针炙麻醉的荒唐事又有多少。认识一位退休了的前辈,外科、妇科、五官科的手术无所不通(一般的常见手术,但没一样精),当时下乡敢在老百姓家的床上给病人做疝气,然后扛上病人送的几十斤大米回家解决一家人的吃饭问题。他曾告诉我,他的手术是从死人身上练出来的。但那时候民风淳朴,人命不值钱,死了,是得病死的,而不是医生治死的。但现在,不管啥病,只要到医院,医生就得诊断准确,治疗满意,否则就是庸医。诊断不清是庸医,做点检查又成了宰病人。所以在这个时代,该做的检查不敢不给做,否则漏诊或诊断错误,很可能被病人堵医院大门,当事医生挨打。 二,还是宰病人的事。只知道认钱,不管病人死活。十多年前政府已经搞了什么医疗市场化。当时官方说这是一个伟大的举措。但是,别的市场经营的部门,为啥没挨骂,而只有我们医生?电信、电力、铁路、服务业这些部门挣钱是发展经济,医生挣钱就成了丧尽天良了?在九十年代初以前,医生的工资大体上还和教师一样,是由财政部门支付的。那个时代的大多数医生工资也就几百元钱吧。后来,推上市场了,财政上对医院的政策叫“断奶”。医院要发展,于是各家医院就给医生们定下了各项挣钱指标:一月要多少挂号,多少手术费才能拿到工资,多于多少,按怎么样分成做为奖金。应该说在任何行业,定下任务是没错的。但前几年,就有媒体公开了某医院的这种指标,从而成了医疗行业唯利是图的证据。工厂给工人定生产任务是天经地义的事。市场化的医院有了经济指标就成了唯利是图了。再看看完成指标后医生都能拿多少,执行的都还是国家的工资制,各地有些差异,但最多只能算当地同等学历工龄职称的中档水平吧。目前的医患关系下,收要红包就是授人以柄。极少数情况下,有出院病人感谢的米啊油啊的,实在不好推辞的。一年两三个月的米油不用去买。2000年前,术后有时受病人请吃。现在有病人、熟人看辛苦,有意请去喝两杯,都推了。 三,药品提成,是中国的医生都绕不过这个。但是却是医院统一按奖金分配,如果三甲医院发现医生私自拿提成,后果很可能是除名。结果这让医生背上多大的黑锅骂名。三甲医院的工资刚毕业的不过2000,到主任医师,最高的6000吧,别的就在这之间。奖金啊,药品啊多一点,但一般医生各种收入不会高于5000。但是请大家看看现在的物价!高得吓人。白领的工资比我们医生高得吓人,公务员的工资也比同等资历的医生不但工资高得多,享受的待遇也高得多!比如专车自驾,汽油报销等等。在南方的民营医院(走到哪都是蒲田人开的),遇到过好几个省的下海大军,在广州那边的民营医院,飘的很多都是从不发达地方的县一级医院出门诊的。有些人飘了几年,想回去也回不去了。05年的时候,在那种民营医院,刚出门的时候不会谈工资条件,一个月拿3000多。后来,谈到五千。在那种以广告为主的医院,工资最高的是妇科医生,最高能拿5–10万。前提是嘴要会忽悠、会糊弄病人,在那些地方才真的叫宰病人。 四,见死不救,是医生的第三条罪状。几年前听说一家乡卫生院出了一件事,据说首长在网上看了报导,发了脾气,让彻底查清。有一流浪女,饿得半死不活的,又被几个中学生打了一顿。有人把流浪女背到乡医院,那种只有几个人的乡医院。留在那儿的医生,可以说都是朴质木纳的人。而04年的时候,那些卫生院的医生,一月最多能拿四五百元,自己吃饭都成问题。见病人没钱,没进行治疗。病人出门,夜间死于路上。那位医生没有最基本的同情心,是非常的差劲。但在回过头再想:基层医院,碰上没钱的病人,抢救的时候取不出来药,医生签字后才可以取出来,最后钱追不回来,得从医生头上扣,为逃费病人垫钱。后来,只能违规操作,从公费病人身上把欠的药费挤出来,不怕大家骂,救了人自己得帖钱,说不上还得惹官司。这样的事,你问开饭店的人,你问买服装的人,他们会干吗?但医生遇上不救不行啊,不说挨大家骂,就一个什么首诊负责,就能把自己送监狱。再回头说那位流浪女的事,如果让我碰上,我只能一边救一边请示院长,想从我工资扣,我就去院长家吃饭。一些不太重的病人,特别是有第三方责任的、打架的、撞车的、把握住伤情,在最危急的时候收不到钱,只有医院和首诊医生倒霉了。 上学的时候,有一位老师曾为自己当年在学校操场碰上异物窒息的小学生,当场用水果刀切开气管救了孩子一命而自豪。但现在,碰上这事,我会绕着走,除非是自家的孩子。那种情况,救过来的机率有50%。救不活,人家会认为是你把人家的喉切开弄死的,不坐牢算你运气。就是救过来了,紧急情况下的切口疤痕和感染也会很麻烦。谁知道人家会不会找你事揍你,再翻出什么消毒啊,知情权啊,医疗处置常规啊什么的,也得进牢,还得赔钱。现在有别的科请我们去做气管切开的,不签字是不敢切的。遇到讲不清的家属,等字签好,说不上几十分钟一个小时,这些时间足以让病人失去生命或变成植物人。但知情权是神圣的,不签后边就有纠纷。当医生这么多年,麻木了,保护自己不进监狱是首要的。微博上曾经有过医生和护士抢救溺水和猝死的病人照片,但是那是口对口的人工呼吸。我相信,遇见这样的情况基本上每一个医生都会这样做的,但是最好有证人在场,有监控摄像为证,否则遇见不讲理的家属医生也后患无穷。 反正现在的体制下,医生全行业已经被整个社会拷问道德了。这个行业被全社会不认同,到底是社会的悲哀,还是仅仅是医生的悲哀?现在有点时间,说说医生的上班都干些啥活吧。以外科来说,今天下夜班。从理论上说,下夜班,8点种交班后就该下班回家了。相信所有工厂的工人的夜班都是下班后就回家休息了。其他行业的夜班下了,也不会上班了。而下夜班交班查房后是8点半(算交得比较快的了),别的医生都在开今天的药和检查。因为夜班提前开好了这些,就给管的病人换药,做治疗。然后和今天手术的病人作术前谈话。9点半进手术室,接连做了两例手术。都是常见手术。快十二点的时候手术结束,处理术后医嘱。按说还得马上写手术记录,术后记录。累了、饿了,就先放一放吧。 全国所有医生住院医生都是这种轮班制,最多的可能6个人轮班,一般四五人轮班的最多。当科室小、人少、三人长年维持正班、夜班、下夜这样的周期,十一点半到一点半、五点以后到第二天早上八点。但在上班期间大多数都得在医院,管的病人要处理,还有大量的医疗文件,还得手术。有时候早上交了班,病人都处理好后九点多十点可以回家,但常常是一个电话就得往医院跑,好在家离医院很近。出院病人的报销手续有问题,得去;有病人专门找你看病,得去;有熟人看病,得领着熟人找别的科的医生;同样,有同事的熟人找你看病,也不得不去;医院上级部门有啥检查,更得去。有哪一天下夜班所有事干完后能不再往医院跑,真是烧了高香了。 这两年医疗纠纷不断,相关部门也感到了这事的严重,就搞了个什么医院管理年活动。大口号提得很好,但更苦了医生们了。医疗文件写得越来越多,病人谈话签字越来越多,还有查这样达标,那样规范的。同行们应该都知道一个病人入院当天得写多少页字吧,一切都得按规定的八股形式来写。比如:诊断依据、鉴别诊断。一个老练的医生书写的病历,首程、在病史、体格检查、还有辅助检查中,都已经能表现得很清楚了,但还是必需把这些东西再一条条提出来,分个一二三条来表现。不管啥手术,都得有术前小结,当天手术的,那怕是急诊病人,也得写。什么都还得一二三条的列出来。所有的医疗文件不能写错了涂改,一页纸写得快完了,出现一两个错写,得重写。(修练这么多年了,一两个错别字,已经能用刀片刮得一点痕迹都看不出来)但一句话错了或者漏了,次序错了,肯定得重做。虽然天天都得写若干次那些没用的话,但也还常有写错重做的时候。如果被查出丙级病历,罚款在三级医院都是100以上;如果出现医疗纠纷,写错涂改被人发现,就成了涂改病历的证据了。记得几年前的一家三级医院的一位年轻医生在管理年活动中,受不了日夜加班的折磨,跳楼自杀了。当时是那家全市重点管理年示范医院抓得最紧的时候,后来别的医生从此解脱,医院不敢逼得那么狠了。医院再在病历什么上太挑,医生们开玩笑说:再把我们逼得没法活了,我们也选个人出来跳跳楼。 陕西商洛市中心医院有妇科病人出院前夜死亡,病历立即被封了。华商报立即炒作说,病人出院前死亡,医生却写好了出院记录,写的痊愈出院。一度在华商论坛炒得沸沸扬扬,又是医生提前假造病历啊,现在的医疗文件没可信性啊,实在看不下去了。其实是当医生的都是抽出所有空隙写那些医疗文件,出院记录,那是很形式化的东西。医生值班有空的时候,也是提前办好第二天出院病人的病历。否则,没出院病历,人家不给办出院,病人就会守在你面前等。如果再有别的病人要处理,或者有手术,拖延了病人出院,本来计划上午出院的,下午才办好出院,上帝们又要说医生心黑,有意让病人下午办出院,好多收一天住院费了。 现在写那些医疗文件的时候,一点也不敢马虎,否则一点小疏忽就可能把自己送进牢。在网上常见的几个医闹,不就是抓了点小疏忽,到处喊冤么。最让人搞不明白的就是针对医疗行业的什么举证倒置。不是医生的,可能还不知道啥叫举证倒置,我就来解释一下:你要和别人打官司,说人家偷了你的东西,抓贼抓脏的道理谁都知道。你要有人家偷你东西的证据,就是所谓的谁主张谁举证;同样,你对银行、电信、别的服务业,认为人家有欺诈行为,你也得去找人家欺诈的证据。但谁主张谁举证这一放之四海皆准的原则,对我们最被社会骂的医生身上就不行了。有人要说看病时你误诊了,延误了人家的治疗时间,要你赔钱。人家只需告你就是了,医生得自己找证据来证明你没有误诊。所以在写病历的时候,每一处逻辑上的失误,就有可能使自己洗不清自己,小的赔钱,大点就坐牢吧.。其实,目前的大多数的所谓纠纷,绝大多数不一定都是医生的责任技术原因造成的。在保险行业,有个叫不可预知的说法,放在风险最高的医疗行业就没一点用了。有人对治疗不满意,在医院闹闹,医院就得多多少少赔点钱,更别说死了人了。举例说青霉素假阴性过敏死亡,在药典上,在法律上,这种风险都和医院没关。但哪个医院倒霉碰上这种概率很小的事,医院门口不摆上一周花圈,最后不高额赔偿是不可能收场的;再比如,有病人胃部不适看门诊,有经验的医生给你开个心电图,当下大多人都会骂医生心黑,开了不必要的检查,但一些心梗病人的最初表现,就是胃部不适。有医生看病的时候不黑,只给你开了胃药,出医院大门,病人挂了,肯定要闹事。最终要医学鉴定,社会上又会说,鉴定的都是学医的,都受卫生行政部门操纵。那我就不明白了,还有哪个部门还能搞出科学的鉴定来。即使最后尸检了,发现病人死于心梗,医生误诊漏诊的罪还是免不了。医院不得清静,医生很可能会先挨打,后坐牢。造成目前这种局面,还是因为社会现实与医生这一职业的背离的几个原因。 第一是社会期望与医生的作为相背离。多年以来,社会给医生披上了什么“白衣天使”“白衣战士”的光环,还在给医生讲什么医德,什么奉献。医生奉献了吗?每天高风险、高负荷的工作,不高的收入,算不算奉献;非典来了,在前钱抢救病人,有的连生命都没有了,还有的严重的股骨头坏死,得终身坐轮椅,算不算奉献;地震,在救灾第一线的有没有医生护士的身影?不说每一次的第一线,每震一次,不在震中的医生护士们得往楼下抬一次病人,过两天上级部门说解除警报,又得把病人往楼上搬,再一摇,又得再抬。五月到六月,这样折腾了三次。更气人的是,疏散病人的时候,一些陪住的家属扔下自己的亲人抢先跑到楼下,然后指责医生护士没有最先转移他们的亲人。这样的事,在汶川地震有影响的地方,多了去了。地震期间除了这样来来去去的转移病人,还得搞什么防震值班,虽然最后没出现什么大的震情,但有二十天左右是二十四小时在医院待命。孩子没法管,只好送回老家。既然当了医生,碰上重大突发事件,就得象战士一样,没有人退缩,也没有人敢退缩。但是在天使的光环下,所有人却以为天使们应该只奉献不索取才对,但断了粮的医生护士们,就是天使也得活着才能继续奉献吧。当前大家说的什么乱开检查,只能说一些边缘上的,可能会有些更多的是病人需要查才能搞清病情,或病历资料必需要有的。常在网上看有人说以前的医生通过听诊什么的,就能诊断清楚病清;现在的医生看病全靠检查。但大家有没有查查六七十年代的误诊率是多少,病人死亡率是多少,治愈率又是多少?在那个时代,大多数人有病,更是得再家忍着等死。那个时代的医疗费用是低,但和当时的工资物价一对比,大家应该会看出点啥吧? 第二是病人对治病的期望值和目前医疗条件,医疗技术的背离。很多人都认为,我去看病,医生就应该给我诊断清楚,给我治疗满意,稍有误诊、漏诊,就会庸医庸医地骂不绝口。但是,医学上的很多难题到目前还没搞清楚。现在的病人,这看看病,那买点药吃,到医院的时候,往往使得本来很典型的症状变得不典型了。在这个时候,医生只得靠一些检查来诊断。还有,目前中国的医疗条件和发达国家还没法比。日本是目前全世界胃癌发病检出率最高,病死率最低的国家。人家在每年的国民体检中,常规要作气钡双重造影,要拍几十张片子,然后专门医生一张张读片子,粘膜下癌,甚至原位癌都能发现,然后手术。因为在这期间的癌变还没任何转移,术后也不用什么化疗放疗的,癌变就没有了。在中,所有的癌,等你有了症状,再来医院做一系列检查确诊,至少也是中晚期了。医生不是神,所有病的诊断都是经过自己的医学知识、医学经验,加上必要检查综合分析得出来的。是要把一系列很零乱的症状、体征检查综合归纳、分析后才能得出结论。更何况好多病人对症状的表述并不是那么有条理,医生得从你很多的不适感中找出主要的,然后再考虑你可能是某一系统的疾病,再通过检查才能确诊。而对于某一症状中,可能出现的某一高危病变,那就得先作检查以排除其他的疾病。比如非典时的发热门诊,谁都知道发热的,除了非典,还有多了去了的其它病。但在那个时候首先得排除高危的非典。再比如咳嗽、咯痰、低热,你只让医生给你开点感冒药就是了,但一个有经验有责任的医生,得给你拍胸片,以排除肺结核、支气管扩张甚至肺癌等等。片子拍出来,看肺上啥问题都没有,不用说,目前的中国病人,都会骂医生饭桶。遇上中国目前的病人,真是我辈的一大不幸。 第三是医生高风险、高负荷劳动与医生个人价值的背离。医生在生存,医院也要生存。政府搞医疗市场化,不就是想自己脱离责任,让医生挣病人的钱吗?医生讲医德,不想挣病人的钱,来一个,开上几块钱的药。一月下来,自己连稀饭都吃不上。更何况一个医院的发展,一些检查设备,动不动就是几十几百万。医院不更新换代,会被医疗现场淘汰。这些设备,都是从医院的收入积累中挤出来的。更何况,医生的诊疗手术,需要很长时间的知识积累。本科除了医学,别的都是四年。毕业后还得考这样考那样,还得进修,除过上学、工作后没有五年,是不可能成长为一位在各方面能独挡一面的医生的。最快五年,再加上本科五年,没十年是不可能的。但医生的收入咋样?全国所有的公立医院,都是档案工资。在档案上,大体和同等学历工龄的教师相当,但都得自己挣出来才有。几年以前在我们这儿的一级医院,领不上多少奖金的医生大有人在。那些乡一级的医院,本来就没几个病人,在职的勉强能糊口,再负担退休人员的工资,自己也别活了吧。药品提成,大体是2000年后才悄悄出现的。但在这条利益链上,养的人不少,只有医生是背着骂名的。一个医院取消那玩意很容易,注意监控或者不让进那些药就是了。但是年年的药品招标,最后那些药都很合法地进了招标会场了。上级部门要整顿药品现场,最简单的就是别让那种差价很大的药进入招标就是了。医生的工资就那么一点点,工资有保障,严禁药价出厂,到医院这些环节的层层加价,那些问题不就是没有了吗?但改革这么多年来,这些药却越来越多,问题出在哪儿?只是医生的吗? 医生的个人价值,除了收入,就是成就感了。成功地救活一个病人,完美的一台手术,都是医生的成就感。但你救活一百个病人,在讲奉献的空话的社会下,别人认为那是你应该干的。有人就遇上过到通过自己的知识,救活了病人,自己都觉得感动,但最后面临的是病人欠费,最后逃费了,医院要在他头上追欠。刚刚涌上心头的一点点成就感立即化为乌有,变成一种说不出的沧凉感了。更何况,一百例之外,如果出上一例难以预料的问题,不说病人死了,就是术后有一点点不大的问题,你就别想清静。这几年医生挨打,甚至被捅刀子的事,在各地时有发生。上班的每一天,都在许愿,别让这样的事发生在自己身上。 当前医患关系紧张的原因 当前,医患关系紧张,医生执业环境十分险恶。原因是多方面的,有制度和医疗体制上的原因,也有患方素质上的原因;有医德医风滑坡的原因,也有媒体对此刻意放大和炒作的原因…… 但归纳起来,我认为最为主要的原因有3个:一是法学界对医疗行为,或者说医-患关系的法律属性没弄明白,即定位不准;二是医疗资源配置不公,使人们对政府不满情绪转移到了医院或医生的头上;三是医疗风险的保险机制缺失,进一步引起人们对政府的不满和对医学的误解。三者互为因果,恶性循环…… 首先,最为主要的原因还是第1点:即法学界对医疗行为,或者说医-患关系的法律属性没弄明白,对医-患关系或者说医事法的定性与定位不准。我国法学界连医事法、医患关系是什么,它的属性是什么都未弄懂弄明白,当然就不可能有公正的处理。其次,在新世纪初,世界卫生组织对世界202个国家和地区的卫生资源分配的公正性排名,中国被排到了第199位,居世界倒数第4。医疗改革的结果不是减轻了病人的负担,而是减少了政府对卫生的投入,增加了群众的负担。由此造看病难、看病贵,引起群众的不满。广大病人的这种不满情绪直接地或通过传媒均有意无意地转嫁和发泄到了医院和医生的头上。 其三,世界多数国家都实行医疗风险强制性保险制度,这就是说不是医疗事故,像医疗意外引起的不良后果,患者也是可以得到救济的。而中国则没有这种保障机制。这样,就把中国的医生推到了矛盾的风头浪尖上。 医患关系是求助与救助的关系,不适用《合同法》和《消法》调整 医师的维权是一个十分沉重的话题。由于医事法学是一门很复杂的新型边缘学科,多数法学专家和媒体对医学科学多不甚了了,认为医生看病也就像生产厂家修复一台家电那样简单,更由于他们对医患关系的法律属性缺乏了解和研究,往往偏面地强调患者是“弱势群体”,把医生的充分注意义务强调到了一个现代医学科学都无法达到的程度,并十分错误地认为医患关系就是什么“合同”关系或者“消费者与经营者”的关系。这样,就使建立在信赖基础之上的医患关系变得恐怖而不可信赖。其实,医患关系是一种十分复杂的关系,不是用一两句话,或用现存的法律模式就可以解决,或者用传统的法学理论能够解释的。可以讲,在传统的法学理的构架中,尚没有将医事法律关系和医事法这一部门法纳入到法学的基础研究范围,独立的医事法理论体系,尚未确立。 不可否认,在医患之间确有一定的消费关系(如药品、器械的使用或买卖),也存在有委托与代理关系(这有点类似当事人与律师之间的委托代理关系);既有行政法律关系(如传染病防治、计划免疫接种、妇女保健等),也有指导(主导)与配合的关系(或是师生)关系;但以上这些关系,都只是医患关系中的一种很次要的关系,其地位就像存款的“利息”和“本金”一样,是处于一种十分次要的地位,并不能体现医患关系的本质特征。 医患关系的本质是一种“求助者”与“救助者”之间的关系;所谓“救死扶伤”实行人道主义,我国古代医家提倡的“医乃仁术”、“悬壶济世”指的就是这种关系。从这种关系上讲,尽管患者属于弱者,但医-患的利益是高度一致的,因此,他们之间不应当是对立关系。而是一个战壕里的“战友”,他们面对的共同“敌人”是疾病。同时,在“求助者”与“救助者”之间(即医患之间)还必须有一种很好的互动关系。任何医疗行为必须经医患双方的互动才能完成并达到预期的疗效。 一讲到互动,人们往往只理解为患者及其家属有意识的主动配合治疗,如遵守医嘱,交纳医疗费用等。但只是一种主动的、作为的、积极的、有意识的、精神的、外在的、自愿的、显性的一种配合与互动的关系;此外,还有一种互动往往不被人们所认识,就是患者肌体本身所存在的抗病能力,这是一种内在的、无意识的和潜意识的、隐性的互动关系。这是一种更为重要的互动关系。 如有的老年、晚期衰竭病人虽经全力医治仍不能起死回生;现代医学不能对艾滋病有所作为,就是因为肌体本身已丧失了抗病能力或免疫能力低下所致。这是因为艾滋病侵害的是肌体的免疫系统,而现代医学又未能找到一种能恢复其免疫功能的有效方法,故再高明的医生,对于年迈、晚期衰竭病人、艾滋病病人往往无能为力。这就像教师用同样方法,同时为100个学生授课,但所教出来的学生成绩却各有不同一样,如有的大学生整天沉溺于电脑,从来不听课,不看书,再高级的学校、教师对他又有何用呢?其实,医生对于病人也有类似情形,如果患者不予以配合(互动),那么,再高明的医生也必将一事无成。 现在,一旦出现治疗失败或疗效不满意时,患者及其家属往往迁怒于医方,认为是医方医术水平低下或者是犯有医疗过错所造成,这是很不客观、很不公平的。有无医疗过错,必须经法定鉴定机构的鉴定或经法庭的辩论质证才能认定。 目前,世界上尚没有一个国家的法律规定有适用《合同法》或《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下称“消法”)来调整医患关系的。对于医患关系并不适用合同法调整,笔者曾在贵报2006年2月10日《医院周刋》第2版已有专门论述,这里不再重复。在这里需要补充说明的是:既然医患关系不受《合同法》调整,同样也不应当受《消法》调整。 不能否认患者看病也是一种消费行为,但医患之间的消费行为是不可用“消法”来调整的。这是因为《消费者权益者保护法》适用的主要是市场经济中(即一般的)的经营与消费关系,并不涵盖所有的消费行为。对此,“消法”第二条及第三条已有明确规定。尤为重要的是,我国法律对“消法”的基本要求并不适用于医患关系,如我国“消法”对经营者与消费者双方的基本要求是“诚实信用”、“等价有偿”;其中消法第四条规定:“经营者与消费者进行交易,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所谓“诚实信用”、“等价有偿”,就是你给钱,我就为你服务;你给的钱多,我就服务得更好。 若对于医疗服务仅仅要求做到商业道德中的“诚实信用”标准,这将是十分危险和十分可怕的,是对医师执业道德的一种倒退! 所谓“等价有偿”,其实就是一种交易,而人的生命与健康是不可用作“交易”的。若将医疗行为纳入消法的调整范围,这无疑是将生命和健康作为交易,人们就会将商业服务中的“诚实信用”、“等价有偿”的商业道德准则,套用到医-患关系中。这样,就意味着医-患关系就是一般的市场经济杠杆下的经营者、服务者与消费者之间的关系,就是“平等主体之间”的合同关系。按照这种认识,一方面,对于“经营者、服务者”的医方来说,它必然要以追求高利润和高经济效益为目的,这与医疗卫生事业的“救死扶伤”的天职是背道而驰的,同时,也与《职业医师法》第24条:医师不得拒绝抢救;第28条:在遇有自然灾害、传染病流行、突发重大伤亡事故时,医师应当服从调遣的基本执业道德规范和要求是相悖的。用民法或消法调整医患关系,它给社会带来最直接的负面效应是医院和医生也要一切“向钱看”;既然一般的商业服务和医疗服务都同属民法、消法或合同法调整,那么,服务员小姐可以收取小费,医生收取红包当然也就成为“天经地义”的事了。这样,以救死扶伤,治病救人为天职的“白衣天使”,在人们的眼中便成了唯利是图的商人,这就像开棺材铺的老板那样:希望人死得越多,其生意就越兴旺发达。那么,医院也会在“病人越多,医院就越能赚钱”的潜意识的驱使下,放弃“预防为主”的原则,由此医-患关系将变得恐怖而不可信赖。从而使有很高职业道德要求的公益性事业,降低到了只须有一般职业道德要求的商业性服务的水准上。这实在是一种倒退!是造成当今医德医风大滑坡、医-患关系急剧恶化的主要原因。另一方面,对于用“商业消费”的眼光来看待医疗服务的患方来说,无疑会像商业服务那样,求医方实行“三包”:即“既然我按你的要求支付了医疗费用,‘合同就成立了’,那么,你也理应按照我的要求,将我的病进行彻底的根除。”只要治疗失败了,或者未能达到病人所期望的效果,便认为是“违约”或“违法”,“我便有权起诉你,要求你承担违约及违法责任。”这种认识,由于违背了“科学是允许失败的”、医学是把“双刃剑”及医疗消费的“不等价有偿”等基本特征,这无疑会造成大量冤假错案的发生,增加双方当事人的讼累,从而激化医-患矛盾,毒化医-患关系,使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都受到损害。例如:在“5.1”和“10.1”黄金周和春运高峰期间,铁路、民航、交通运输部门都可以趁机涨价,美名其曰:“用价格来调控客运高峰。”那么,在2003年SARS这个瘟疫来临时,因病房紧张,医院也趁机涨价行吗? 八十年代,上海甲肝大流行,板蓝根成了奇缺物资,当时也确有一些医院和药店趁机对板兰根制剂进行涨价,结果都受到了惩罚。为什么前者在资源希缺和紧张时,可以趁机涨价大捞一把;而后者却不能呢?这正说明了医患关系及医疗消费,它是不受“消法”或“合同法”调整的。因此,医疗行业它有着比商业服务行业更高的职业道德准则和要求;同时根据权利义务对等原则,医生也理应享有一定的豁免权和较高的社会和经济地位。 正因为医患关系不具备“消法”或“合同法”的基本特征,这样,若硬性适用“消法”或“合同法”来调整医患关系的话,必然造成人们同时用双重标准,即要求医生在从事医疗服务时,适用的是一种比行政法对公务员的要求更高的标准,然而,在适用医疗赔偿时适用的却不是行政法所惯用的“国家赔偿法”的标准,而是适用民事赔偿标准。使医生们受到双重不公和处于无所适从的尴尬境地。若用同一标准——消法关系来要求医生的话,则只能是一种倒退,是极不道德的。因为它降低了医疗服务的道德要求,违背了医疗事业的救死扶伤和预防为主的宗旨。这样,最终受到损害的是我国的卫生事业和广大患者的利益。 医生,患者谁是弱势群体? 对于这一问题的提出也许有人会觉得奇怪:难道这还用问吗?全世界都公认“患者是弱势群体”,“医生是强势群体”;从未有人认为“医生是弱势群体”的。“医生是弱势群体”,而且是非常弱小的群体!这不是信口开河,是有充分事实依据的:在医-患这对矛盾中,医生是弱势群体,患者的强势群体,而且强得不得了!医生和患者,若从对医学知识的掌握和职业的角度看,前面已经讲过,医患关系主要是“求助者”与“救助者”的关系。所以,从“个人对个人”角度而言,医生确实是强者,患者是弱者,这是毫无疑问的。若从“群体”来讲,尤其是一但发生了医患纠纷,患者就是强势群体,而医方却成了弱势群体。这是因为:一方面,这时已经产生了医疗失败(医学回天乏术)或者医疗过失。首先,从心态上来讲,医方就处于一种遗憾、自责、谢罪,以及因遭受攻击而处于防守的心态;而患方则是处于一种不满、愤慨、指责、怪罪与进攻的心态。另一方面,更为主要的是:我们每个人“只要活着就要生病”。所以一旦发生医疗纠纷时,600万医务人员所面对的是13亿病人!600万相对于13亿是十分渺小的!说“患者是弱势群体”,从逻辑学讲是犯了偷换概念的错误。将医学知识上的“弱势个体”,偷换成了医疗官司中的“弱势群体”。况且,支配着舆论导向的媒体,握有司法生杀予夺大权的法官、检察官、公安人员,握有立法重权的行政长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们,以及对法律有解释权的法学家们,他们都是“病人”。这些人一般都只有做病人的经验,而没有做医生的经验;从知识结构来讲,所有的人(除了专业医生外)也同医疗官司的原告人(病人)一样,也是不懂医的或者对医学科学知之甚少,而容易对医学产生误解的人。所以,一旦让这些人介入医疗纠纷,一般都会自觉或不自觉的从“病人”的立场观点上来看问题,而很难会站在科学或公正的立场上来看问题。这对医生是十分不利的! 举个例子:当发生医疗纠纷后,在进行协商解决时,每当病人提出很高的赔偿要求,而医方表示不能接受或难以接受时,患方往往都会给医方丢下一句话:“你不答应?那好吧,我就找媒体曝光!” 明显这是一种威胁。其潜台词是:“媒体一曝光,弄得你医院声誉扫地,不仅你院长可能当不成,而且病人也会明显减少,就个损失就大了,就不是10万、20万的问题,可能就是几百万的损失问题。我现在只要求赔偿十几万,你好好掂量掂量吧!”这就怪了:本来媒体也是应当站在公正的立场上,只能根据事实和法律,予以实事求是的报道。但这时患方还没有向媒反映情况,媒体还没有来得及向双方当事人调查,还没有了解事实真相,你患者怎么知道媒体就一定会为你患方讲话,而不会为医生讲话呢? 这是因为医患双方的心理都清楚:记者也是“病人”,一般来讲(当然不是绝对),一旦有媒体介入医疗纠纷,媒体都会自觉或不自觉地站在患方的角度、立场上来看问题,都会为患者讲话的。所以“媒体曝光”就成了患方对医方的一个“杀手锏”。面对患方使出的这个“杀手锏”,医方只好作出让步,患方是屡屡得手。媒体的立场是如此,那么,医疗案件到了法官、检察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行政长官的手里又何尝不是这样呢?所以医疗官司总是患方胜诉,医方败诉。《人民司法》出自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的一篇报道:患方胜诉率为80%-83%。患方几乎一告一个准,医方几乎每诉必败,这显然是不正常的。仗着有13亿对600万的优势,有些患者对待医院和医生是到了无所不用其极和无所顾忌的地步。什么在医院设灵堂停尸闹丧、砸打医院、殴打侮辱医务人员,甚至杀害医生的事也屡有发生! 其实,在法院不是也常有被错判或错杀事件发生吗?发生在公安部门和羁押所里的因刑讯逼供所造成的伤残或死亡事件也时有所闻。但为什么没有发生将尸体抬到法院或公安局去停尸闹丧的?这是因为中国的弱者,总是向比他更弱势的群体下手的,“丑陋”中国人的劣根性向来如此。 对医院和医务人员应有专门立法予以保护 无数事实证明,医生明显处于弱势。在这种情形下,医院和医生要靠配保镖或练武以求自卫,实在是无奈之举。这不仅仅是医生的悲哀,更是我国医疗卫生事业的一大悲哀。因为这样做必然会增加医疗成本,从而加重病人负担;或者加大医院开支,从而减少医生个人的收入。但 “两害相权取其轻”,正是因为我国法律适用的是极为不公的“双重标准”处理医患关系,对医院和医生的合法的权益保护极为不力,加上媒体的喧染与炒作,才产生了患者及其家属砸打医院、殴打医生的情形愈演愈烈,甚至杀害医生、爆炸医院的恶性事件也时有发生。这样医院和医生连宪法赋予的基本的人身安全都没有保障的情形下,为了维护自身的合法利益,为医生配保镖;为防止医生被打,以至于让医生练武以求自卫,也就成为必然事情。医患的利益是高度一致的,损害医方的利益,使医院和医生无法正常开展工作,其实也是对病人利益的侵犯。医院是“治病救人”的场所,不少病人是经不起骚挠和惊吓的,“人命关天”,因此医院是个比其他机关,诸如行政机关、科研重地都更为重要,更需要有良好的工作秩序,更需要受到特别保护的场所。 在当前医患关系紧张,医生执业环境十分险恶,而又得不到法律有效保护的情形下,医生练武以求自卫是无可非义的。我国宪法和相关法律规定,当公民在遭受不法侵害时,有自卫的权利;真正需要检讨的是我国的医疗制度和司法体制。鉴于医院和医生的弱势地位和其合法权益屡遭侵害,而得不到法律的有效保护的现实。说明只有一般法律,如用《治安处罚法》、《刑法》中的“扰乱公共秩序罪”、“伤害罪”、“侮辱罪”、“打砸抢罪”等罪名,已不能使医院和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因此,必须对医院和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要有专门立法予以保护,即像保护公务的履行,设立有“妨害公务罪”;为维护司法的严肃性而专门设有“煸动暴力抗法罪”、“妨害司法罪”那样,在修改刑法时,专门设立一项或几项“扰乱医院工作秩序罪”、“暴力妨害医疗工作罪”、“殴打医务人员罪”、“侮辱医务人员罪”等罪名,是十分必要的。 最后说,徐文医生,我希望你早点恢复健康,能够实现你重新上手术台的梦想!凶手应该受到法律的严惩!我们一直在忍耐,我们一直在等待,青天、法律、国家,你们看看躺在病床上的徐文吧,固定的姿势,一动不能动,到处都是骨折,我们想给她按摩一下吧,无法下手,全身都是伤啊,她经过9个多小时的手术,才挽留住了生命,但还要经受煎熬,这一切都是为什么?为什么这么好的人要遭受如此的罪孽?她手术麻醉后意识慢慢恢复过来,还没有完全清醒,眼睛半睁半合的,眼泪从她的眼角静静的流出,我不知道在这朦胧的意识中,她感觉到了什么,是她想起了她记起了那些她还没做的手术,那些等着她的病人,还是其他……?但是令人惊讶的是,徐文清醒以后的第一句话竟然是:“我还能做手术吗?”在场的医务人员无不为之动容,在场的医生护士都是成功的抢救不少这样的病人,但是徐文说的这样的话的病人,他们真的是第一次遇到。徐文在煎熬,医务人员在呐喊,有良知的全国人民在声援!这是我们的要求,这是我们的底线,法办凶手,还天使公道,还人民青天,重树政府公信力!到现在的时候凶手已经判明:行凶男子叫王宝洺。一个名为“草根书法家王宝洺”的博客。按上班安排,徐文周四下午是在东楼出诊,因查看病人档案,才来到西楼。事后不知为何遭遇了砍伤她的人。公安局和法院会给广大网友一个满意的回答的。   (张友平,北京同仁医院主任、教授。原文链接: http :// blog . sina . 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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