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政民主

张千帆:什么是宪政的“中国特色”

不久前有一位非宪法学界的同行问我:“你们”宪法学界好像有点愁云惨淡呢。我回应:没那么严重吧,我的判断恰好相反,现在形势一片大好!几年前,这个国家有谁重视宪法?又有谁把宪法学当回事?西北一所政法学院大门口曾经有过一座雕塑,被调侃为“宪法顶个球”。宪法不仅不管用,而且因为不管用,所以没人在乎它。这次反宪政逆流反而激发了人民对宪法的兴趣和关注:虽然这部宪法不管用,但我还是在乎它,因为毕竟它关乎自己的切身利益;既得利益不想实施宪法,但是我们不能不要宪法,否则正中其下怀。因此,此次反宪政逆流一出,网上是铺天盖地一片声讨。这种效果是多少个12.4“法制日”(宪法颁布日)宣传活动也达不到的。反宪政运动起到了宪政与法治正面宣传达不到的效果,真可谓“功莫大焉”。 反宪政运动不但激发了民众的宪政热情,也团结整合了不同的宪法学派。主流官媒肆无忌惮、全面出击,不分青红皂白反对一般意义的宪政,不只是得罪了宪法学界主张西化的“右派”,而且也得罪了主张“社会主义宪政”的左派,简直就是要砸宪法学者的饭碗。如果教宪法而不让谈宪政,就如同教法律而不能谈法治一样,这样的宪法学作为一门职业还有什么存在价值呢?反宪政就是要让所有宪法学人全体失业、提前下岗。即便只是为了自己的饭碗,宪法学人也要站出来说话,而且为宪政说话是零风险的——有强大民意支持,还怕什么?如果把此次护宪、反宪之争比喻为一场战争的话,那么这一仗不用打,就已经胜了。这正是宪法学人建功立业的大好机会,此时不发声还等何时? 真正要担心的是政府有关部门。我在早先的文章中谈到,中国社会早已今非昔比。前三十年自不必说,领袖要人民想什么人民就想什么。后三十年有不同的分法,可以分为前十年、后二十年;也可以分为前二十年、后十年:前二十年是精英反思阶段,最近十年以03年孙志刚事件和互联网兴起为标志,是大众觉醒阶段。今天再来反宪政,为时已晚,因为宪政理念早已深入人心;现在再挑起反宪战争,肯定要打败仗。不论政府控制舆论的能力如何强大,中国历史上还没有哪次运动,可以违背民意、同时得罪精英和大众而获胜。目前,反宪政运动已经激起社会的巨大反感,极大损害了执政党和政府自身的威信。理性的执政者要赶紧转变思维和策略,而且也没有必要担心面子受损,“一把手”很容易和具体的主事者切割。现在转变立场还来得及,仍然可以恢复政府公信力和民意支持。如今谁打出宪政民主的旗号,谁就能获得巨大的民意支持和执政合法性。如此唾手可得的果实真是不捡白不捡,错过了只能是坐失良机。 最近,官媒姿态确实有所调整。10月16日,《求是》发表的笔名“秋石”的文章虽然语气强硬,但是调子变了,好像是在表白只反“西方宪政”,不反“社会主义宪政”,不过此种立论的内在逻辑依然成问题。“秋石”问道:难道“宪政”真的就是像护宪派所说的宪法实施吗?我一看,这篇稿子似乎是冲着自己来的,因为我一直主张宪政不可怕,无非就是实施宪法。但“秋石”的意思似乎是,我说的“宪政”不只是宪法的实施,其中还包藏着“不可告人”的目的,是要用宪法的名义实现“全盘西化”、“和平演变”。这就无中生有了。我们说实施宪法,什么时候说过要实施1788年美国宪法?哪一次不是要实施1982年中国人大颁布的现行宪法?实施中国宪法、推动中国宪政,如何是在推销“西方宪政”呢? 多年来,中国对于“中国特色”这个概念一直十分在意。我也在苦苦思索究竟什么是属于中国、带有“中国特色”的宪政与宪法学。10月20日,《人民日报》发表了人大许崇德教授的文章:“宪法学研究要彰显中国精神”,其中说道:“宪法学研究是一门实践性极强的学科,丰富的社会实践是宪法学研究的源泉。学者应用更多精力去关注中国的社会实践问题,用宪法学原理去说明、分析、阐释社会实践中所发生的各种事件。”言下之意,带有“中国精神”的宪法学就是要用普遍的宪政原理来解释发生在中国的社会与政治事件;事件是中国的,问题是中国的,但原理毕竟是普遍的。 其实翻开82宪法读一遍正文,不难发现中国宪法的基本精神无非就是和各国宪法共享的民主、法治及尊重人权原则。宪法第2条规定了国民主权和人大制度,99年修宪规定了法治国家、依法治国,04年修宪规定了“国家尊重与保障人权”。这都是中国宪法自身规定的,不单是美国或任何其它国家的宪法规定的。有什么必要在这个问题上突出强调“中国特色”呢?也许“社会主义”是中国特色,但社会主义就是中国的吗?难道它原来不也是西方舶来的吗?北欧等国不也在实行“民主社会主义”吗?也许“党的领导”是中国宪法的特色,宪法序言确实规定了,但问题不是抽象意义上的党的领导,而是执政党在具体实践中如何“领导”。毋庸置疑,党的领导也必须建立在民主、法治、人权原则基础上,难道还能以反民主、反法治、反人权的方式领导吗? 有人主张,“社会主义宪政”是一种本质上反西方的宪政模式。这种立场实际上和反宪政只有一步之遥。这倒不是说宪政就只有西方模式,而是民主、法治、人权构成了世界各国共享的普遍宪政原则。中国宪政可以有自己的特殊性,但不能离开民主、法治、人权的基本轨道。在这个意义上,中国宪政和西方宪政是相通的,“中国梦”和“美国梦”是相通的。中国不可能排除民主、法治、人权的普遍宪政原则,而构造纯粹属于自己的“社会主义宪政”。事实上,无论是“社会主义宪政”还是“宪政社会主义”学说,翻来覆去还是那一套,并未发现有什么真正属于“中国特色”的东西。如果硬是要关起门来搞一套背离普遍宪政原则的“中国特色”,那么这种“社会主义宪政”的实质只能是反民主、反法治、反人权——换言之,反宪政。 综上,宪政就是宪政,本来无名无姓;如果有姓有名的话,也是姓宪名政,既不姓社也不姓资,既不姓中也不姓西。究竟什么是“中国特色”的宪政呢?这是一个无需过度纠结的假问题。实施中国人自己制定的宪法,就是中国宪政,而不可能是美国宪政。因此,今天我们要理直气壮地谈宪政;只要是中国人民认同的在中国这片土地上推行的宪政,就必然是“中国特色”的宪政。 本文来源《张千帆的共识网·思想者博客》 ——白衬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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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鸣:皇权的不确定性——官场机会主义之源

皇权的不确定性 ——官场机会主义之源 张鸣 机会主义这个概念,原本出于法语 opportunisme ,原意为妥协和应付,后指政坛中那些没有定见,没有操守,随机应变的政客行为。在时髦的制度主义经济学里,机会主义泛指为追求利益最大化,不讲规矩的投机行为。后来,在中国这个词被高度政治化,用来进行党内斗争。我今天讲的,是原初意义上的机会主义。自古以来,中国官场机会主义盛行。虽然汉武帝罢黜百家,独尊儒术,但无论儒家怎样强调的士大夫道德操守,都未能遏制墙头草式的机会主义。草随风摆,而风就是那个凌驾于官场之上的皇帝。 虽说,自秦汉以来,中国一直都是官僚化的帝制结构。皇帝要凭借官僚这个中介才能统治国家,皇帝的家天下,实际上并不完整,或多或少,是要跟官僚士大夫共天下的。但这样的结构,官僚机器,只是帝制的车轮,在多数情况下,帝制的权力谱系,说了算的是皇帝。皇权的意志,决定着官僚制的品质,也决定着官僚制的细节。 守规矩、遵法制、走程序的理性官僚制,是现代国家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近代的西方世界,在完成自身的理性官僚制建设之时,曾经吸取了中国古代官僚制的一些因素,比如科举考试的形式。这一直是令我们某些学者沾沾自喜的。但是,中国古代那么漫长的官僚制历史,却没有完成自身的理性化建设。客观地说,我们只为他国的官僚现代化,提供了一个片段。考试取官,从形式上看,的确是理性官僚制的一个重要因素。但当初隋唐建制,其动机却跟官僚制如何,没有什么关系。无非是鉴于前朝教训,防止贵族垄断官职,进而削弱贵族,强化君权。显然,自魏晋南北朝以来,朝廷官员再贵族化的过程,已经极大地架空了君权。这样一个贵族无视君权,君权只能靠武力硬撑的格局,无法支撑一个大一统帝国,更无法满足君权之上的心理需求。除此以外,顺便,还有一个“天下英雄尽入我彀中”的小算盘。晚清最后一个探花,科举制度的研究者商衍鎏说:“世之言科举者,谓其使草野寒畯,登进有路,不假凭藉,可致公卿。然究其旨,实欲举天下之贤智才能,咸纳于其彀中,舍是难以自见。” [1] 无疑是有道理的。 当然,科举选官的制度,的确也加强了中国官僚制的理性化程度,但只是万里长征走完了第一步,然后就再也不走了。随着这个制度越来越严密,程序越来越刻板。通过考试选拔出来的人才,也愈发精英化,或者说儒家士大夫化。虽说从隋唐到清,历朝科举规范不一,程序也不尽相同,但滥竽充数者却并不多见。别的制度,到一定程度就锈蚀荒废了,但唯独科举制度,一直到清末 1905 年废科举,最后一科的考试,依然一本正经。取中的进士,依然为人看重,三鼎甲,还是三鼎甲。 但是,科举制度的严整,却没有让官僚行为程式化和规法化。即使科甲正途出身的官员,行为差距之大,也有天壤之别。清廉和贪腐的差别有如天壤,清官可以像海瑞、于成龙那样,自己的官服除外,家人破衣烂衫,吃顿肉掂量再三。而贪官可以像严嵩、和珅那样,富可敌国,日食万钱,犹云无下著处。抄家之后,皇帝都可以吃饱了(和珅跌倒,嘉庆吃饱)。官员个人行为差距也大,喜欢唱戏的,辖境内到处都是戏台,换一个道学家,所有戏台都能给你拆了。开明一点的,境内商业发达,换一个脑筋顽固的,刻意兴农抑商,则商人就倒了霉。 当然,官员的行为模式,往往是以皇帝的喜好为风向标的。所谓楚王好细腰,后宫多饿死。其实不仅仅是后宫,绝大多数的官员,都跟着皇帝的喜好走。唐代李商隐是以写爱情诗闻名的,但他的爱情诗,其实每每以男女之情喻君臣之遇。臣子就是哀怨的女人,而男人则是那个可以福之祸之的君王。夫唱妇随,是应理应份的。中国历史的第一个皇帝秦始皇,跟他的丞相,也就是官僚机构的首脑李斯之间,有过一个小故事:“始皇帝幸梁山宫,从山上见丞相车骑众,弗善也。中人或告丞相,丞相后损车骑。始皇怒曰:‘此中人泄吾语。’案问莫服。当是时,诏捕时在旁者,皆杀之。” [2] 李斯随从车马过盛,很是招摇,皇帝看了不高兴。随行的宦官就把这事告诉了李斯,李斯于是轻车简从,低调起来。秦始皇马上知道身边有人泄密,又审不出来,于是把当时在身边的人都杀了。官员要看皇帝的喜好行事,而皇帝却偏偏不想让官员知道自己的喜好,刻意让他们去揣摩,猜测,进而迎合。由此测量官员们的效忠程度。 一般来说,皇帝喜欢什么,一个朝代就兴什么。汉初皇帝喜欢黄老,臣子们就清静无为。东汉皇帝喜欢儒生,则臣子们多为经学家。唐初皇帝喜人上书言事,则多诤谏之徒。到晚唐,皇帝喜欢佛教了,则多礼佛之士。清代嘉庆之后,皇帝提倡节俭,带头穿补丁衣服,则满朝文武都打了补丁,有的补丁,比衣服本身还贵。 皇帝行为的不确定性,势必导致官员行为无法程序化,规范化,而且,皇帝行为的不确定,往往是由统治术决定的,属于皇帝的刻意为之。首先,官员需要知道皇帝喜好,但皇帝绝对不允许官员们了解和掌握他的喜好。虽然后来人未必有秦始皇那样狠,但也会禁止身边人泄露他的意向。这就是为什么一向为人看不起的阉人,始终会成为王朝政治中不可或缺的成分。明朝宦官之祸甚烈,皇帝并不都是明武宗、明熹宗那样的昏君,但宦官的权势,却一代比一代高涨。明人笔记记载,有一老太监说,“张先生入朝(指张珙),我辈还要打拱。后至夏先生言,我们只是平言看看。今严先生嵩,与我们拱拱手。” [3] 朝臣每况愈下,而太监水涨船高。很多时候,不见得宦官都会把持朝政,即使他们不把持朝政,甚至像清末李莲英那样,对朝政一言不发。但只要他是皇帝或者太后的红人,官员们都会巴结他。在清末,不仅李莲英,甚至比李莲英档次低的太监,都是朝中大臣交结的对象。其目的很简单,官员就是通过他们了解朝中的信息,太后和皇帝的动向。以便在议政的时候,总是提出令皇帝和太后满意的意见。每个朝代,都差不多。 按道理,君臣意见相左,经过讨论,是有利于决策的。好的皇帝,应该广泛征求意见,博采众长,才能做出好的决策。但这样的好皇帝,实在是太少了。多数的皇帝,就是喜欢官员迎合自己,拦都拦不住。既然如此,那就痛快地把自己的意见公诸于众不就结了?不行,就是要让臣子们去猜,去揣摩。让他们去争宠,固宠,相互竞争,撕咬,自己方便控制,操控他们。皇帝的行为,属于最高机密,天威深不可测。这样的神秘感,即使没有,也要制造出来。每个王朝面目不同,但多数王朝都外儒内法,崇尚权术,甚至迷信权术。这几乎成为中国式帝制的一种标志性符号,谁当家,都不会改变。 其次,这样的帝制也会有一些特别的制度安排,刻意强化皇帝行为的不确定性。比如明清两朝,都实行低俸制。如果按法定的官员工资,官员和家人只能半饥半饱地过日子。但是,绝大多数官员,都可以通过政务,上下其手,谈不上是贪污,就获得大量的灰色收入。如果说,白色收入属于合法的,黑色属于不合法的,而灰色则介于两者之间。也就是说,明清两朝的官员,白色收入部分非常小,而灰色收入部分非常大。尽管雍正实行了耗羡归公,另发养廉银,扩大了白色收入的份额,但总的说来,灰色收入部分,还是相当的大。事实上,官员如果让家人活的体面一点,比较好地完成政务,非沾灰色收入不可。有了灰色收入,即使官员不贪,多半会因此而发家致富,做一任地方官,做一辈子的富家郎。对于这些,皇帝一清二楚,但就是不肯加以改变。确定性地增加官员白色收入,让他们从白色收入中,就可以得到一个富足体面的生活。这样做,实际上就是把所有的官员(除了极少数几个冬烘之外),都置于违法犯罪的状态。只要他想整谁,就可以整谁,怎么整对方都没话说。不挨整,就是皇恩浩荡,挨整,就是罪有应得。把皇帝操控官员的空间,加到最大。 官员的权力来源是皇权,权力的合法性依据,也是皇权。所以,皇帝要怎么样,官员只能跟着。迎合得好,从中获利就大。升官发财,荣华富贵。只有在皇帝特别昏聩,明显违反常识,违反人情道理,造成重大灾祸之时,官员才可能凭借儒家伦理,对皇帝提出批评,违抗皇帝的意志。而这样的批评诤谏,即使遭致皇帝的打击报复,也会青史留名。有些对名声有特别爱好的官员,有可能做出这样的选择。而在多数情况下,皇帝的行为,都处于道德的灰色地带,说不清皇帝的意志,肯定是错的,或者不符合儒家伦理的。所以,理性选择的结果,人们更多的趋向于顺从皇帝。就算皇帝真的错了,而且大错特错。但反抗的结果,往往是自己和家人悲惨遭遇。未来的好评,很难抵消现实的悲剧,所以,历朝历代,做冒死诤谏忠臣者都是少数。 所以,皇帝行为的不确定性,实际上必然会被传统的统治术放大的。而这种不确定性,也势必引发官员行为的投机性。官场机会主义盛行,也就是不可避免的了。每个朝代,都免不了机会主义,即使所谓明君当朝,也是如此。迎合明君“英明”,比如纳谏的行为,像魏征那样拼命提意见,实际上,也是一种机会主义。只是,这种机会主义的后果比较好而已。所以,中国尽管有两千多年官僚制的传统,但理性官僚制度,却一直都没有建立起来,官场机会主义,当然也难以得到官场内部的遏制。 君主制的近代转型,其实都是从限制君权,具体地说,是限制君主行为的不确定性开始的。英国的大宪章运动,被史家视为宪政运动的起点。其实就是英国的贵族和新兴资产者通过跟国王共同签订的一个宪章,限制国王无度的征税。此后一步步对君主权力限制越来越多,最终发展成为君主立宪制的国家。作为中国立宪运动摹本的一战之前的德国和日本,当时还没走到英国的境地。但也有了宪法和议会。日本的天皇,大权在握,但毕竟有宪法,而且帝国议会对“预算和法律有‘协赞’权”。 [4] 事实上,只要有议会和宪法,君权就会受到一定程度的限制。别的不讲,行为的随意性就会大大减少。实际上,当年德国和日本的立宪,限制君权只是一个次要任务,更重要的任务是减少君主行为的不确定性。君主如果不是像日本天皇那样,深居简出,较少发表意见。就是像德国皇帝那样,必须在法律之下行动。同时,由于建立了理性的文官制度,文官的行为,主要依据法律和自身的规则,可以最大限度地减少官场上的机会主义。 清末 1905 年开始的预备立宪,同样也有一个限制君权,规范君主行为的目的。这不仅是士绅的需要,也是当时多数官员的需要。 1904 年日俄战争之后,中国朝野立宪呼声之高,是皇帝和太后无法置之不理的。也正因为如此,以西太后为首的满清统治者才会妥协,答应实行预备立宪。作为西太后派出考察各国宪政的核心人物的端方,回国后写的《列国政要》,推崇意大利宪法,但上折建议实行立宪,却是仿效日本。 [5] 而在宣布预备立宪之前,进宫给太后和皇帝讲宪政的留学生曹汝霖,讲了半天,也主要是讲日本的宪政状况,还特别提到日本的宪政,实际上是学德国的。 [6] 后来,出台钦定宪法大纲,成立准议会资政院,都是比照着日本。当然,从端方到西太后,之所以学日本和德国,主要是因为这两国的所谓立宪,君权比较重。在西太后和端方看来,即使立宪,皇帝还是大权在握。大清国,只多了点东西,没有少什么。 但是,预备立宪一旦进入行动程序,各省的准议会谘议局和中央的准国会资政院一成立,事情就变了。尽管资政院的大部分议员都是钦定的。但人们发现,君权包括代表君权的各省督抚之权,还是被大大地抑制了。督抚想增加点税,居然怎么都不行了。资政院居然多次提出议案,弹劾代表君权的军机处。即使顽固势力发动反击,京师大学堂的监督刘廷琛反过来弹劾资政院,竟然也无法削减资政院的火力。如果不是当家的满人亲贵胡来,执意收权,得罪了全国的士绅,以致于辛亥革命发生,皇帝被推翻。中国的宪政,早晚会走到英国的道路上去。 对于中国这样的国家,官场的机会主义无疑是一种强腐蚀剂。小官迎合大官,大官迎合皇帝。行政行为,不管面说的多么好听,终归只为了讨上面的好。投其所好,变成了流行病。最突出的表现,就是大兴土木,横征暴敛。这样的行为,只要是皇帝喜欢的,臣子肯定会玩命地推行,即使惹出民怨,官逼民反,也在所不惜。清末的皇权,比起清朝中期,已经相当衰落了。但官员们对于当家的西太后,只敢在一些小事上,比如护军和太监冲突案上,有所诤谏。凡是西太后比较在乎的大事,比如甲午年她的六十大寿,即使在国家危机之际挪用了海军经费,也没有人说半个不字。反而纷纷拿出钱来,报效太后,抓紧机会拍马屁。连有外国人担任的总税务司,也学会了中国人这一套,捐钱给西太后过寿,让西太后乐开了花。 这样的机会主义,具体过程就是,首先要体会上面的意图,只要摸准了意图,确定上面有这样的偏好,有这样的意图,哪怕天塌下来,我也照样做。做了等于挖坑埋了上司,但这个坑当时却非挖不可。当然,这样的官场机会主义,最大的受害者,其实是民众和国家,王朝颠覆,人死大半,国家多年积累的财富,毁于一旦。以后多少年,都恢复不了元气。 进入民国之后,袁世凯在错误的集权道路上越走越远。当他的权力接近皇帝之际,他的意志,就再一次变成了全体官员的意志。当他要称帝的时候,很多人明知道可能是陷阱,但却没有人提醒他。机会主义又一次大泛滥,举国上下,一致拥戴。各省传到中央政府的拥戴书,都是一模一样的。等到他真的跳进了陷阱,才发现根本不是那么回事,可是已经晚了。 中国的历史告诉我们,无论官场的机会主义危害有多大,只要最高统治者的行为没有纳入法律之下,接受宪法的约束,可以依着自己的性子胡来,以自己的好恶决定官员的升迁。那么这样的机会主义,就永远消除不了。不管政体是帝制还是共和,机会主义就是机会主义。在什么时候,都可以挖坑把最高统治者埋了,毫不怜惜。 客观地说,如果是一个传统的农业国度,这样的机会主义危害还小点。因为,中国的社会基础在农村,而农村基本上是自治的。官场只要不大折腾,农村都能自己运转。但是,如果这样的机会主义搁在一个走向城市化和现代化的国家,恰好这个国家的政府权力还超大,科举制不健全,官员又缺乏士大夫伦理的约束,官场机会主义,只能比古代为祸更烈。官员迎合式的折腾,小则危害地方,大则坑害国家。一个政策出台,没有修正剂,没有刹车装置,动辄上千亿,几万亿砸出去,等到发现错了,已经铸成大错,无法挽回了。在这样的情况下,能刹车的只有一个人,或者最高层的几个人,而车轮启动,恰好是迎合了最高层的偏好。那么指望来自最高层的刹车制动,当然是不可能的。 权力集中在一个明君身上,如果这个明君足够地明智,有充分的雄才大略,的确可以高效地实现很多大目标。但是,这样的时代已经过去,今天的世界,是一个自发自生的世界,对政治领袖的要求,不是雄才大略,英明决策,而是不犯或者少犯错误,尤其不犯大错误。最大限度地遏制官员的机会主义,眼睛向下,以民众的利益为政治的出发点。从这个意义上讲,以规范领导人行为,减少领导人行为不确定性的宪政,是无论如何都不可或缺的。 [1] 商衍鎏:《清代科举考试述录》第 2 页。三联书店, 1958 。 [2] 《史记》(一)第 257 页。中华书局, 1959 。 [3] 陈登原:《国史旧闻》第三分册,第 278 页。中华书局, 1980 。 [4] (日)升味准之辅:《日本政治史》第一册,第 222 页。商务印书馆, 1997 。 [5] 张朋园:《中国民主政治的困境 1909 — 1949 》,第 42 页。吉林出版集团, 2008 。 [6] 曹汝霖:《曹汝霖一生之回忆》第 50 页。台湾,传记文学出版社,民六十九年。 (“拇指博客”客户端已登陆苹果app store,百大名博,一手掌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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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广|作家慕容雪村发问:下一个抓谁?

大陆当局自从8月开始以打击网络谣言为名,抓捕了数以百计敢言的博客和微博作者,但慕容雪村以及他们朋友们认为,真实的数字可能是成千上万。被捕者包括了拥有1200万粉丝的薛蛮子,虽然他因涉嫌嫖妓而被捕,但新华社说这是对所有大V敲响了警钟,意义已不言而喻。 慕容雪村说,最为人发指的,就是一名16岁的甘肃中学生因为发了两条短短的信息怀疑警方处理一宗命案的手法而被捕。 在此同时,慕容雪村说,官方媒体则发表了一列系的文章警告发言者要慎言,8月24日新华网一篇评论指,毒害网络环境的言论人士,应该“如过街老鼠般的人人都要喊打”。 本名郝群的慕容雪村说,政府为什么害怕,道理很简单,例如中国最大的新浪微博,已经成为公民参与大众事务最重要的空间,同时也当然揭露了政府不少谎言,微博作者够胆去怀疑一党专政的合法性,他们敢于揭露贪污,他们让犯罪者感到耻辱。 他说,作为大V,他不只是发表意见,“我们还充当信息中心的角色,当我们在网上讨论问题,其他人会注意到。”他说:“2010年我转发一条有关江西省有3个人拒绝强迫搬迁而自焚抗议的消息,之后信息被转发上万次,成为当年最热议的新闻。” 他说,当局试图拼命遏制他们,但信息在微博上快速传递以及转发,快到连最新的科技也难以驾驭,因此“政府只剩下抓人一途了”。 慕容雪村承认,政府的行动确实制造了一个肃杀的气氛,整个微博社区的政治评论都冷了下来,历史学家章立凡形容这是“网络反右运动”。50年代毛泽东的反右运动,目的是消除异己的声音,造成接近55万人被捕或被流放,50多年后的今天,“反右”一词仍然挑起人民的恐惧,而这正就是政府的目的:制造恐惧。 但慕容雪村认为,时代已经不同了。1957年中国的知识分子只是单打独斗,没有依靠,也没有大众的支持,2013年今天,互联网就像一个很大的广场,人民可以相互聆听和支持,无权无势的人可以团结起来,当一个勇敢的人踏步向前,其他人都会跟随。 他说有人曾经问他害怕吗,“几年前刚开始用微博时,确实感到害怕,现在我不怕了,我认为我的转变可以代表其他用户的看法,即我们在网上找到了我们的自由,足可让我们鼓起勇气”。 他说,虽然他们这些微博大V经常对未来坐牢的可能开玩笑,但这其实不是玩笑,“我们能做的,只有无奈面对后果”。他说,他已经准备好坐牢的打算,万一不幸被捕,他会将他所有的著作存档起来,交给海外的朋友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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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蟹档案】一个公民没有宪政,就像一个动物等待宰杀

以下被新浪审查删除的微博来自自由微博网站,数字时代编辑整理: 吴虹飞:昨夜我夸了北京警察的工作。他们像蚯蚓一样兢兢业业,不怕脏不怕累,每天吃很多SHI和无用的物质,排泄出包含矿物质的土壤,把北京变得整洁,土壤变得肥沃富饶,而且他们做这些好事时从来不在阳光下做,都是在阴暗的土里,默默保护着环境,警察和蚯蚓一样都那么崇高,在生物学上他们拥有同样的腔肠。吴虹飞|看守所十日记链接 2013-0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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