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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總統:將提出國家人權報告

(中央社記者黃名璽台北3日電)總統馬英九今天表示,政府明年2月將首次提出根據聯合國體制下的國家人權報告,有缺失就改進,要把國家人權標準提升,政府有信心做到。 馬總統上午在總統府舉行「黃金十年、國家願景」第二波記者會時指出說,執政3年多來努力實踐廉政理想,未來10年當中,政府還會持續現在所推動的反貪、肅貪及防貪工作,要做到所有公務人員不願貪、不必貪、不能貪及不敢貪的「四不」。 總統強調,歷史上曾有人權遭遇侵害,甚至被摧殘的階段,「但那個過去了」,總統府成立人權諮詢委員會,也簽署兩項聯合國的人權公約;因此,政府明年2月,首次將提出根據聯合國體制下的國家人權報告。 馬總統說,這個報告會檢討每個部門在實踐兩項人權公約的情況,有缺失就改進,跟上世界腳步,這最重要的地方是要提升國家人權標準,政府有充分的信心可以做到。 總統指出,在司法改革方面,司法機關因為性質關係,會給人衙門印象,「我們要它脫胎換骨」。司法院會推動人民觀審制度,讓專業法官與非專業的民眾,同堂聽審,盼讓專業法官更能了解一般民眾對司法合理的期待。 總統說,民眾雖然不能參與判決書撰寫,但可以提出意見;法官如果不接受民眾意見,還必須要說明理由。換言之,法官一定程度要接受民意檢驗,這樣才能提高司法公信力。 總統表示,政府希望設立司法保護中心,提供單一窗口服務,化解民眾在司法過程當中遭受自認的冤曲,,並將推動「修復式司法」。 總統說,在效能躍升方面,除了中央政府組織再造,就是行政流程的改變,「我到基層去,很多人反映說,我們政府要許可一個案件,可能要蓋很多的章,有的甚至於蓋到幾百個」,他特別要求研考會,徹底檢討此問題。 總統表示,研考會告訴他,能在未來5年內把核章數目減少20%,10年內減少30%;如果未來能做得更好,把程序簡化、時間縮短,提高行政效率,跟經濟發展能否再上高峰,也有很大關係。1001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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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6月2日:先射箭再画靶心 评艾未未偷漏税

新唐人6月2日:先射箭再画靶心 评艾未未偷漏税 视频链接:http://youtu.be/X7sNqSkdHj8 文字: 中共在海外的喉舌网站近日报导,知名艺术家艾未未案所谓涉嫌偷漏税案件,涉案金额近2000万元。本台记者6月2号采访了艾未未的母亲高锳女士等人,他们一致认为,中共对艾未未的做法是“先射箭再画靶心”,根本上违法。 艾未未的母亲高锳6月2号对《新唐人》表示,儿子失踪2个月以来,没收到当局任何一份书面文件。她觉得这2000万的所谓经济犯罪金额,就像当局在编故事一样。 艾未未母亲高锳:“我不相信啊,他那公司是个很小的公司,怎么偷税漏税就2000万,开玩笑的。其实它(中共)抓的前前后后、它们(中共)表演得够充分了,我觉的是在讲民间故事似的。” 艾未未多次在德国展出自己的艺术作品,四川大地震过后,积极投入调查地震中被压在校舍底下等死难学生姓名名单。 目前正在台北的中国流亡诗人贝岭首先表示,国内法制不健全,贪污腐败遍地,很多个人和公司根本不清楚该如何交税。 中国流亡诗人贝岭:“但是艾未未的事情是明显的、是借用经济上所谓的税的、就是利用了中国税上的不健全,对他的政治行为的一个明显的惩罚!” 台湾人权律师邱晃泉指出,大陆当局对艾未未的做法根本上违法,如同先射箭再画靶心一般。 台湾人权律师邱晃泉:“这完全违反正当法律原则。那正当法律原则在各个文明国家是这样:你要逮捕一个人,必须有相当的证据,显示他犯了什么国家法令,而必要把这个人抓起来关押住。艾未未这个事件很显然的根本没有,根本就是先射箭再画靶。” 对比大陆媒体最近曝光的三峡工程弊案,31个资金滥用,涉及上亿元的案件,当局只要求他们内部整顿改正。对此,多年来关注三峡工程的旅德学者、工程专家王维洛博士表示,中共当局对艾未未却是先抓后搜集所谓证据。 王维洛:“你不能说,三峡集团总公司犯了这31条错误以后,它可以自己整改。那艾未未就要被消失,那这样就不合理了,你没有一视同仁。” 6月2号,记者多次致电熟悉艾未未情况的大陆律师刘晓原和浦志强,但是无人接听电话,情况不明。刘晓原律师在艾未未被抓后,曾被公安绑架并短时间扣留。浦志强律师也因义务为弱势人群打官司而常被打压。 贝岭呼吁各界民众在6月4号下午4点半到6点半,到台湾自由广场上,用1001把空椅子等待艾未未归来。 新唐人记者赵心知、薛莉采访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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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之声5月23日:律师谈艾未未案:无程序正义,何来实体公正?

律师谈艾未未案:无程序正义,何来实体公正 德国之声2011年5月23日 中国官方媒体新华社上周五援引北京市公安机关发布消息称,艾未未实际控制的北京发课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涉嫌逃税及故意销毁会计凭证。艾未未的家人并未收到通知并质疑官方定罪。专业律师也对艾未未一案作出剖析。 5月20日,中国官方媒体发布一条关于艾未未的简短报道,称据北京公安机关对外发布,艾未未实际控制的北京发课发展有限公司,涉嫌逃税和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两项罪名。这是艾未未失踪近七周后,中国当局首次给出具体的涉嫌罪名的”说法”。新华社还称,在艾未未被依法监视居住期间,公安机关依法保障了他会见共同居住人等权利。 目标真的是经济问题? 德国之声采访了中国知名律师刘晓原,请他从法律专业角度来解析艾未未一案。刘晓原指,在5月20日新华社的消息中,消息来源是北京公安机关,以前中国官媒的报道,包括外交部发布的消息等,都没有指明消息来源。这条消息涵盖这样几个内容:涉嫌犯罪的是艾未未实际控制的北京发课文化发展有限公司,虽然这家公司的法人为艾未未的夫人路青;涉嫌罪名为”巨额逃税”、”销毁会计凭证”;艾未未正在外面被监视居住。 就此刘晓原提出如下的剖析:”根据新华社消息,艾未未可能涉嫌两项罪名,第一是’逃税罪’,这是《刑法》第201条规定的内容,是根据刑法修订案将原来偷税罪改逃税罪; 涉嫌’销毁巨额会计凭证’是《刑法》第162条其中一款的规定,假使是逃税的问题,北京税务机关作出认定后,只要他补交税款,并缴纳滞纳金和罚金后,这个罪名是不用承担刑事责任的;但另外一个官方指认的涉嫌罪名比较严重,有可能被追究法律责任。” 但刘晓原指,以上是假定艾未未所涉嫌罪名存在下的法律分析,刘晓原同时认为:他们当时并不是奔经济问题而来。作出这样判断的理由是,艾未未在4月3日从北京机场被带走后,警方随即到工作室进行搜查,当时扣押物品只是办公电脑和工作室制作的和社会公共事件有关的光盘,并没有搜走公司财务账本。在引起国际关注后,就将目标转向为经济问题。于是就进行了第二次搜查把账本全部扣押。有关部门还将工作人员也带走调查,包括艾未未的司机张劲松及工作室的志愿者文涛,这些人和经济问题根本没有关系。艾未未的案件是在税务机关还没有介入作出调查得出结论前,公安机关就先把人带走了,所以说,一开始并不是奔经济问题而来。设想一下,如艾不去关注社会事件,不“特立独行”,还会被查“经济问题”吗? 用”刘晓庆税案”来检视艾未未案的法律程序 刘晓原在接受德国之声采访时,也谈到艾未未涉嫌”逃税”案与刘晓庆”偷税”案在法律程序上的对比。2002年轰动一时的刘晓庆”偷税”案,是由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开始调查刘晓庆公司的”涉税”问题,在查明公司有巨额偷税行为后,移交给公安机关作为刑事案立案侦查,公安机关当时对公司几名负责人作出刑拘决定。与此对比,艾未未一案的法律程序正好相反。而且在艾未未被带走前,税务机关没有找”发课”公司调查过纳税问题,即税务机关没发现”发课”公司纳税上有问题。公安机关怎么就给发现了呢? 刘晓原指:按照法律规定,一个企业是否有逃税问题,应先由税务机关作调查下结论。如发现有逃税行为,由税务机关作处罚决定。在逃税企业不补缴税款、不接受处罚时,当逃税金额达到刑事立案标准,税务机关就会将逃税案移交给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艾未未应在哪里被”监视居住”? 此外,刘晓原认为新华社发布的消息确定了艾未未正被监视居住,按照《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犯罪嫌疑人在犯案机关所在地的市、县有合法的固定住处,监视居住应该在家中进行,在没有固定住处的情况下,可在公安机关指定的居所进行”监视居住”,刘晓原认为艾未未为北京居民,在北京有固定住处,就应把他送回家中进行”监视居住”。 刘晓原强调,他还并没有被家属聘请作为代理律师,也不可能看到案卷材料,对艾未未事件的分析,是依据现行法律、法规、规章分析法律程序方面的问题。但他质疑,没有程序正义,又何来实体公正? “没有合法的开始怎能有合法结果” 艾未未的姐姐高阁获悉新华社消息后,指北京当局在拘捕艾未未一事上,从头到尾都没有遵照法律:”一个不合法的开始,怎么会有合法的结尾?这是欲加之罪,以这样的方式开始,是没有资格来给别人定罪的。谁都看得出来,抓艾未未绝对不是因为经济问题而抓,我们也知道不能收到通知的原因也和近期要到来的敏感日有关,我们甚至担忧他们不会让未未在换届前出来。” 高阁期待艾未未一案能够赶快立案,也期待愿意站出来支持艾未未的人能够组成律师团,这样才能够把事情说清,才能更有力量去改变这个社会中勇敢的人要付出巨大社会成本的可悲局面。 作者:吴雨 (图为4月17日柏林街头的声援艾未未行动) 本文来源:http://goo.gl/fVYD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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苹果日报5月22日:牽連兩代 艾母大哭;艾未未妻子称:我是公司法人代表 逃稅應找我

苹果日报 2011年5月22日报道 「我是公司法人代表 逃稅應找我」艾未未妻捨身頂罪救夫 牽連兩代 艾母大哭 【本報訊】「我是公司的法人代表,說公司逃稅應該找我!」北京當局以經濟罪名政治強姦艾未未,激起艾的妻子路青不滿,她昨日挺身而出,表示願以法人之職為艾未未工作室所謂「鉅額逃稅」頂罪,呼籲當局釋放艾未未和其他被扣員工。內地律師指,以經濟罪名整治異見是中共慣用手法,但若艾未未「逃稅」罪成,將面臨最高七年監禁。中國組 艾未未被北京當局以經濟罪名政治強姦,激起艾的妻子路青不滿。《壹週刊》圖片 自從4月3日艾未未出事後一直保持低調、被艾家人形容為「膽子小、非常單純」的路青,昨日接受本報長途電話專訪時,以前所未聞堅定語氣,表達「捨身救夫」之願望。她直指,自從4月3日艾未未被帶走,之後當局又用非法方式帶走多名員工,「我作為公司法人代表,到現在沒有收到任何通知,更不用說法律手續」。她說,「發生這麼大的事情,但從來沒人跟我說過,到底發生甚麼事,為甚麼要用這樣方式,對待我的公司?」「我是法人代表,如果公司有甚麼問題,應該我來負責,該怎麼樣,就怎麼樣。」 員工家人求助無援 路青指,連艾未未在內,公司有四個人被關在裏邊,40多天沒有音訊,其中艾未未被關已49天。她呼籲當局放了他們:「我是公司法人,但我到現在都不知道,他們為甚麼被帶走,關在甚麼地方。」路青又指,公司被帶走的其他三人,情況可能比艾未未還慘,「他們的家人都跟我說,不知怎麼找人,連線索都沒有」。 談及艾未未,路青表示作為妻子迄今未收到任何正式通知,「他到底是甚麼情況,是被逮捕了?還是拘留?抑或是被監視居住」。她指,新華社說艾未未被監視居住,「法律規定監視居住應在家裏執行,艾未未在北京有家,為甚麼不讓他在家裏監視居住?這不是違法嗎?」 路青指,艾未未有高血壓要長期服藥,但當局一直拒家人給他送藥,顯然是另給他用藥,為安全着想,她曾要求當局告知改的是何藥,但一直不獲答覆。她呼籲依法辦事:「放了他,放了他們,我是公司法人,我會承擔公司所有法人應該承擔的責任!」 被艾家形容為「膽子小」的路青,昨以前所未聞堅定語氣,表達「捨身救夫」之願望。 發課文化營業執照顯示,艾妻路青才是公司法人。 逃稅補交可免刑罰 新華社前日透露艾未未面臨兩項指控:「鉅額逃稅」和「故意毀滅會計憑證」,北京律師劉曉原指,根據內地刑法前者最高可判監七年,後者最高可判五年,但逃稅補交可免刑罰。他又指,以經濟罪名處罰政治人物是中共整治異見的慣用手法,本案的政治色彩路人皆知,故很難預料當局最終如何處理,「不排除各種可能性」。 牽連兩代 艾母大哭 2011年05月22日 【本報訊】「我媽媽今早接到姨媽從佳木斯打來的電話,說到艾未未和表弟張勁松被他們關了 40多天,兩個都快 80的老人,在電話兩頭大哭了一場!」艾未未的家姐高閣昨對本報講到艾家和張家兩代人的遭遇,令人聽後欷歔長嘆。 向姐姐說對不起 高閣指,當局因要治罪艾未未,還扣押艾未未公司多名員工,包括表弟兼司機的張勁松,張的父親當年反右時,因支持艾未未父親艾青受牽累,被發配到黑龍江,艾青平反回京,特地把他的兒子接到北京一起生活。 「勁松是個很老實的孩子,一直陪我爸,直到送終。艾未未搞工作室把他叫去幫忙,沒想到,未未出事把他也牽進去, 40多天不見人影。我媽媽在電話中跟姨媽說,沒想到張家兩代人,都受艾家牽累,一說『對不起』,兩個老人都哭了。」 高閣直指,當局迄今仍扣查艾未未工作室多名員工,包括義工文濤、會計胡明芬、設計師劉正剛,她說:「很明顯,他們就是要找理由治罪艾未未。現在理由找到,那就請他們快點公佈事實,把證據和真相告訴大家,把人放出來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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