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文转载)一个普通厦门市民对BRT提出的几点建议
(编者注:原帖最早出现于2012年) BRT快速公交车运行几年来已成为我市最受市民欢迎的交通方式,它因不堵车、不受红绿灯管制而快捷;因收费低又分段计费是工薪阶层最经济的出行选择。我在退休前都是骑自行车上下班,平时在老市区出门也是“踏脚踏车”。走远一点的路或出岛才享受便宜又快速的BRT,但我极少在上下班高峰期来“湊热闹”。昨天傍晚有急事,上了车我才发现情景相当骇人!...
Read MorePosted by Sandra Severdia | 6 月 7, 2013
(编者注:原帖最早出现于2012年) BRT快速公交车运行几年来已成为我市最受市民欢迎的交通方式,它因不堵车、不受红绿灯管制而快捷;因收费低又分段计费是工薪阶层最经济的出行选择。我在退休前都是骑自行车上下班,平时在老市区出门也是“踏脚踏车”。走远一点的路或出岛才享受便宜又快速的BRT,但我极少在上下班高峰期来“湊热闹”。昨天傍晚有急事,上了车我才发现情景相当骇人!...
Read MorePosted by 五月三十五日 | 6 月 2, 2013
虽然良民证这东西,是日本人侵略中国的时候才有的。但一直以来,良民和刁民,却基本上是统治者治民的基本判断。大到皇帝,小到比县令还小的巡检和典史,都希望治下之民是良民,都感慨刁民之难治。几乎每个地方都有良民和刁民,大抵是“大多数”和“一小撮”之分。只是各地方的刁民尺度不一,有的地方,打了下乡的衙役才算刁,有的地方,不满了小声嘀咕几句就铁定刁民了。 在帝制时代,皇帝一般来说,对百姓要客气一点。在更多的时候,他视他们为“子民”,而自己是天下百姓的“大父”,即超越百姓自家父亲之父。而直接治民的州县之官,虽然有父母官的说法,但落实到具体的官僚框架里,州县官却是“牧民之官”。言外之意,百姓在官僚眼里,不过是牛羊而已。所以,所谓良民和刁民,无非是放牧人眼中驯良和调皮捣蛋的牲口。这样的牲口,当然谈不上今天我们所说的权利两个字。 但是,尽管我们说,权利( right )这个词,是晚清时分才从外国进口的。但权利概念本身,就包含天赋的意义在内。尽管官员视治理百姓为放牧牛羊,但中国古代的百姓,毕竟不是欧洲封建制下的农奴(即使农奴,也有一些天然的权利),他们在法律上是自由人,拥有相当多自然的权利。如果这些权利遭受官府的恶意而且连续的侵犯,比如明显违规的横征暴敛,或者贪赃枉法,他们也会反抗。当然,这种反抗如果经过乡绅,通过“正常渠道”,比如御史和其他监察机构,向上反映,上面是认可的。但是,如果这个渠道不灵了,百姓采取其他手段,比如起哄打了衙役,比如聚众集会,或者到官衙示威,甚至打了赃官。那么,无论民众方面理由多么充分,行动多么正义,最终领头的“闹事者”,肯定要受到惩罚,而且是严厉的惩罚。而贪赃惹事的官员,虽然多半也要被惩罚一下,但也有平安无事的。出事罚两头,但重头是百姓领头者,这是千百年来颠扑不破的官府治理“群体性事件”的不二法门。 清初顺治年间的江南哭庙案,拨开其上种种意识形态和文化的迷雾,其实就是一个底层士绅借民众权益受损,利用顺治驾崩为由的维权发泄事件。吴县县令任维初,为补公仓亏空,额外征发,百姓不交,则强力征收,将抗粮不交的人,逮至班房。吴县以金圣叹为首的众秀才,原本就对县令不满,正好借机发泄。于是写了若干揭帖(大小字报),广为散发,还聚众到文庙“哭庙”抗议。在明代,士子哭庙是一种约定俗成的抗议方式,凡是士子对当地施政或者考试不公表示不满,就聚众到文庙,去向孔夫子倾诉。但是,当时的清朝江南巡抚朱国治却不想惯着他们。他居然不顾惯例,不问违规的县令,单治闹事的秀才。一口气,抓了 18 人,把金圣叹等人找了一个八竿子都打不着的莫须有的勾结海盗的罪名,治了死罪。 这个案子,在清朝历史上,是作为酷吏朱国治的劣迹和鳌拜的暴政存在的。但是,抗官的刁民必治这个原则,却是一以贯之的。除了在晚清王朝控制力已经大大减弱的情况下,在清朝历史上,凡是领头抗官的人,无一例外要被严惩。百姓固然有自己天然的权利要维护,但在官府却认为维护权利必须要通过官方的渠道,经官员或者皇帝之手。民众自行维权,哪怕有天大的理由,如何的迫不得已,都是无论如何不被允许的。王朝是一个礼制体系,以上治下,是礼制的目的。为了实现这个目的,上下尊卑的结构,必须通过道德和法律加以强化。尽管这个体系,也承认体系内的官员,有可能贪赃枉法,至上而下地破坏秩序,让小民处于悲苦无告的境地,甚至官逼民反。但却固执地规定,纠正这种错误,只能至上而下进行。如果民众自行维权,无论多么有理,都属于以下犯上,触犯了整个礼制的尊严。因此,尽管海瑞这样出了名的清官,也承认“存体”(礼制的体面)的重要性。在王朝的语境里,尽管小民的安危也是重要的,但比起王朝的体面,毕竟是第二位的问题。比起上下尊卑的秩序,更是微不足道。允许百姓自行维权,就意味着允许百姓抗官,意味着秩序的崩解。在那个时代,一点人们看起来的小事,都会被轻易地引申到亡朝亡国的严重命题上去,被无限上纲上线。 不是说,在帝制时代,小民的权益完全被忽视,小民的权利根本谈不上。中国朝代更替如此频繁,其实每个王朝的多数皇帝们,都明白水能载舟,亦能覆舟的道理。他们治国的一个基本法则,就是尽量不去危及民众的基本生活权益。但是,同样不可撼动的另一个原则则是,他们绝不允许百姓自己起来捍卫自己的权益。百姓的权利,必须由王朝来代表,如果官府代表不了,皇帝肯定可以代表。所以,百姓的被代表命运,自古就是不可避免的。如果皇帝一旦发现百姓连他都不相信了,连他都代表不了百姓了,那么,他的自我感觉,离王朝的覆灭也就不远了。但是,刻意维护体制的王朝政府,却无法遏制体制内的官员为非作歹,自然也就维护和代表不了民众,更谈不上维护他们的权益。说到底,皇帝信誉的最终破产,恰恰是源于他们这种吊诡的维护礼制的基本原则。 当然,作为百姓,也习惯了由别人来代表。他们的诉求,他们权利的保障,可以托付给乡绅,可以托付给本地的乡间能人,可以托付给清官,更可以托付给其实根本求不到的皇帝,但是就不托付给自己。在很多情况下,他们甚至说不清自己要什么,他们缺乏表达的话语体系。到了最后时刻,他们会用自己的手脚来表达,用暴力的方式来表达。这个时候,无论良民也好,刁民也好,都成了暴民。王朝刻意维护的秩序,就彻底崩溃。 中国的王朝意象,在王朝消亡之后,依然存在。掐尖式的治理方式,存在于制度,更存在于很多官员的心里。在人民公社时代,整治爱出头闹事的“大社员”,居然成为许多政治运动的目标之一。一个单位人,如果在单位出头维权,无论是为自己,还是为群众,尽管这个权益最终会不会被维护了,这个单位人算是完蛋了,从此以后,就别想有好日子过。在改革前,基本上是死无葬身之地,现在就得出局,到社会或者市场上讨生活。没有任何单位肯收留他,得罪一个领导,等于得罪所有领导。作为这个单位的群众,如果有幸赶上这么一位,在维权的时候,大家都会捧着他,给他高帽子戴,权维完了,这个人就会被无情地抛弃。也许,大家心里都觉得他不过是个傻乎乎的二杆子。这几天网上正热闹的政法大学教授萧瀚被停课事件也是如此,虽然萧瀚的被停课,实际上是大学教授的权利被无端侵害的问题,涉及几乎每个在大学教书的教师的利益,但我们看到,不仅官方会对萧瀚这种“不忍耐”的挑衅,极为愤慨,多数大学教授,对此都一言不发。其实就我所知,很多人都遭遇过这样的待遇。在私下里,大家都对萧瀚的反抗,感到高兴,但却不肯公开声援。 09 年,“被”字横空出世,也许代表了网络上人们权利意识的某种觉醒。但是,这种觉醒,还过多地依赖网络这个虚拟空间。在现实社会里,一方面,维权者依旧会被视为刁民,单位人被驱离,上访者被劳教,甚至被判刑。来自官府对民众的侵害,几乎每天都在发生。在拆迁已经臭不可闻的舆论条件下,各地的恶性拆迁,依然不可阻挡,悲剧每天都在发生。另一方面,无论城乡,维权领袖被民众抛弃,牺牲的情况,依然存在。作为知识分子成堆的大学,尽管无论师生,都对萧瀚这样的自我维权表示认同。但萧瀚今后的命运,如果不选择离开,也只能在学校做一个边缘人。也就是说,在上者,依然认为民众的权利是理所当然为他们代表的,而在下者的权利意识,并没有真的觉醒。他们在呼告无门的情况下,找媒体,找公共知识分子,找维权人士,找完用完,就丢了。个把站起来自我维权的人,连跟他同样命运的人,都未必呼应他,更何况其他人。每个人只有到了侵害到自己头上的时候,才会想起挣扎一下。这样的社会,还依然只能是一个上下尊卑的世界,没有公民,只有在下者,或者屁民。
Read MorePosted by 一国两智 | 5 月 21, 2013
最近2周,海南海南省万宁市某小学校长带女生开房,在网上闹得沸沸扬扬。 作为一个长期抹黑朝廷的屁民,俺特地收集了最近5年来,发生在天朝各地的性侵案,都是针对未成年人。 这30起案子,既有沿海经济发达地区,也有中西部的穷乡僻壤。犯案的禽兽,既包括政府部门的各级官员,也包括教育系统的教师。 ★编程随想的点评 俺在博客中不止一次地啰嗦—— 你不关心政治,政治会来关心你? 可能有人会纳闷:儿童性侵案跟政治有啥关系?俺稍微介绍一下。 ◇扫盲”嫖宿幼女罪” 天朝是一个奇葩的国度,有一个奇葩的法律叫”嫖宿幼女罪”。 知道这个法律是啥时候出来的吗?是2003年1月最高法院出台的司法解释。 有了这个”嫖宿幼女罪”,手握公权力的禽兽,就可以堂而皇之地奸淫幼女。 如果没有曝光,当然就没事;即使被曝光,也可以用”嫖宿幼女”的罪名,从轻发落(”嫖宿幼女罪”的量刑远远小于”强奸罪”)。 大伙儿要知道,天朝的官员即使出了丑闻,只要风声一过,照样做官(甚至升官)。 有了”嫖宿幼女罪”这个保护伞,那些有色心没色胆的官员,就可以放心地玩弄儿童。 ◇为啥会有这种奇葩的立法? 为啥天朝经常会有一些奇葩的法律?因为天朝的最高立法机关是”全国人民戴表大会”。 建议大伙儿看看俺去年的博文《 看看全国人大代表都是些什么货色——兼谈”议会道路的改良”行不通 》 看完那篇博文,你就明白”全国人大”里面,都是些什么玩意儿。 所谓的屁股决定脑袋,一帮权贵集团的人站在自己的立场上制定法律,他们搞出来的法律难道能维护底层民众的利益吗? ◇儿童性侵案的主角都是哪些人? 连朝廷的喉舌自己都承认了, 儿童性侵公开报道案例中45%施暴者系公职人员 @ 人民网 。 也就是说,公职人员是儿童性侵案的绝对主力啊。 ◇为啥他们喜欢搞儿童? 这里面有很多因素,简而言之至少包括如下: 心理学层面的因素(恋童癖) 传统文化的功劳(处女情结) 卫生方面的考量(职业卖淫女有性病风险) ◇小结 看完上述介绍,你应该明白—— 如果不彻底改变政治体制,儿童性侵案会愈演愈烈。 相信列位看官中,大部分人今后都会有自己的小孩(有些人已经有了)。 生活在天朝这种国度,你能保证你的小孩完全不受猥亵和骚扰吗? 不要以为生了儿子就安全了,本文列举的性侵案,也有针对男童的。 如果你以为朝廷会出来主持公正,那你就太天真啦。 官员财产公开说了30年了。有动静吗? 反腐败说了60年了,腐败不但没收敛,反而更泛滥了。 ★未成年人性侵案的相关报道 为了避免某些五毛说俺故意造谣,俺下面给出的链接,有相当一部分来自于朝廷的喉舌(比如:新华网、人民网、中新网);另外一些来自于天朝的大型门户网站(比如网易、新浪、搜狐、腾讯、等)。 ◇ 海南万宁一小学校长涉带6名小学女生开房被拘 @ 人民网 (在宾馆开房的监控录像) 禽兽:海南省万宁市第二小学校长陈某鹏 曝光时间:2013.5 ◇ 安徽潜山一小学校长性侵9名女童 最小仅6岁 @ 搜狐网 禽兽:安徽省安庆市潜山县天明小学校长杨启发 曝光时间:2013.5 ◇ 兰州派出所副所长涉嫌嫖宿数十名幼女被双开 @ 人民网 禽兽: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分局派出所副所长胡某 曝光时间:2013.3 ◇ 郑州副局长强奸大学生后写悔过书 已被停职调查 @ 网易网 (朱纯良写的悔过书) 禽兽:河南省郑州畜牧局副局长朱纯良 曝光时间:2013.3 ◇ 广西涉嫌性侵13岁少女 派出所所长被批捕 @ 南方周末 禽兽:广西省桂林市全州县派出所所长吕某 曝光时间:2013.3 ◇ 福建宁德一官员强奸幼女获刑12年 @ 人民网 禽兽:福建省宁德市霞浦县综治信访维稳中心主任游某震 曝光时间:2013.2 ◇ 郑州一官员被指当街猥亵女童 @ 凤凰网 禽兽:河南省郑州市文化综合执法支队副支队长、郑州市文明办协调处处长袁文良 (2005年获”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工作者”称号) 曝光时间:2012.12 ◇ 甘肃13岁女童被同学叔叔性侵 转交官员再遭强暴 @ 中国新闻网 曝光时间:2012.12 ◇ 涉嫌性侵男童处长被免职 民政局支持依法查处 @ 新浪网 (李军年轻时曾参演电视剧《和平年代》) 禽兽:广东省广州市民政局稽查处处长李军 曝光时间:2012.8 ◇ 校长强奸两名12岁女生获刑九年 @ 新浪网 禽兽:广东省阳江市阳春石望镇某小学的校长 曝光时间:2012.8 ◇ 华东师大二附中副校长涉嫌性骚扰男学生被免职 @ 新华网 禽兽:上海市华东师大二附中副校长张大同(特级教师,上海市高考命题组成员) 曝光时间:2012.6 ◇ 甘肃教师强奸多名小学生 受害者多为留守儿童 @ 腾讯网 禽兽:甘肃省陇西县小学教师刘军红 曝光时间:2012.5 ◇ 网传浙江永康发生大规模嫖宿女学生案 警方正查 @ 腾讯网 禽兽:浙江省永康市人大代表胡某 曝光时间:2012.5 ◇ 河南永城市委官员让情人物色女学生 奸污10余人 @ 腾讯网 禽兽:河南省永城市委副秘书长、市委办公室副主任李新功 曝光时间:2012.5 ◇ 浙江特训学校教官涉强奸女生 曾获多项荣誉 @ 腾讯网 禽兽:浙江省少年行为矫正训练教育接待中心负责人滕小虎 曝光时间:2012.2 ◇ 59岁小学老师强奸11岁女学生致其怀孕 获刑15年 @ 中国新闻网 禽兽:江西省新建县某小学六年级班主任杨某 曝光时间:2011.12 ◇ 50岁小学男老师猥亵多名女童被举报后逃逸 @ 腾讯网 禽兽:福建省福州市阳光国际学校(私立学校)教师赖某 曝光时间:2011.12 ◇ 陕西男子”轮奸”12岁少女 被定性为”嫖宿幼女” @ 网易网 禽兽: 陕西省略阳县西沟村村支书魏某 陕西省略阳县郭镇干部赵某 陕西省略阳县郭镇干部蒋某 曝光时间:2011.11 ◇ 老师强奸多名女生获刑4年半 称只是”拍肩膀” @ 腾讯网 禽兽:福建省厦门市民办学校数学老师张某坤(49岁) 曝光时间:2011.11 ◇ 甘肃成县官员猥亵女童案调查 平常从不讲黄段子 @ 人民网 禽兽:甘肃省成县政法委副书记张汉文 曝光时间:2011.10 ◇ 男教师强奸多名女生 称”男女之间的事无所谓” @ 腾讯网 禽兽:安徽省亳州市蒙城县田村小学三年级语文老师王文化 曝光时间:2011.6 ◇ 安徽宿州一老师涉嫌猥亵多名幼女被刑拘 @ 腾讯网 禽兽:安徽省宿州市第九中学班主任韩某 曝光时间:2011.5 ◇ 小学老师多次强奸3名学生 称为培养孩子学习兴趣 @ 中国新闻网 禽兽:云南省文山州西畴县西洒镇村办小学教师谢瑞贵 曝光时间:2010.9 ◇ 猥亵女童 原贡山县政协委员获刑 @ 新浪网 禽兽:云南省怒江州贡山县自然保护局办公室主任、县政协委员和正军 曝光时间:2010.8 ◇ 云南富源县一法官涉嫌嫖宿幼女 一审被判无罪 @ 凤凰网 禽兽:云南省富源县法官杨德会 曝光时间:2010.5 ◇ 福建安溪嫖宿幼女案终审原校长被判死缓 @ 网易网 禽兽: 福建省安溪县人大常委会官员郑某 安溪华侨职业学校校长许新建 曝光时间:2010.4 ◇ 小学老师强奸学生潜逃 6年后变地产公司副总 @ 腾讯网 禽兽:重庆开县某小学班主任张某 曝光时间:2010.3 ◇ 贵州省习水县嫖宿幼女案一审宣判 @ 新华网 禽兽: 习水县人大代表、利民房地产开发公司经理母明忠 习水县移民办主任李守明 习水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干部黄永亮 习水县马临工业区国土所所长陈孟然 习水县同民镇司法所干部陈村 习水县第一职业高级中学教师冯支洋 曝光时间:2009.7 ◇ 四川宜宾国税官员嫖宿幼女 终审判10年 @ 网易网 禽兽:四川省宜宾县国税局局长卢玉敏 曝光时间:2009.5 ◇ 交通运输部海事局:林嘉祥涉嫌猥亵少女被停职调查 @ 南方周末 禽兽:广东省深圳市海事局党组书记林嘉祥 曝光时间:2008.10 俺博客上,和本文相关的帖子(需翻墙) : 每周转载:关于《编译局言情录》的电子书、网文、网友评论 每周转载:关于雷政富(网文4篇,评论若干,图片若干)
Read MorePosted by Sandra Severdia | 5 月 20, 2013
5月5日一艘中国渔船在遭到朝鲜扣押并被要求交60万赎金,然而这则消息直到5月19日才因为在网络上的热传才终于得到了来自官方的回应。外交部在新浪微博上的官方账号 @外交小灵通...
Read MorePosted by 五月三十五日 | 5 月 17, 2013
又一起牵扯未成年女性案件发生在光天化日之下:海南万宁,有小学校长和政府官员带着六名小学女生开房。蹊跷的是,据当地“有关部门”指出,两名犯罪嫌疑人并不认识,他们是分别与女生开房,另外,虽然身上有伤痕,但据法医调查,犯罪嫌疑人未与六名女生发生性行为。 一切似曾相识,描述此事件,可以用一连串的“又”字。又见小学校长,又见官人,自然,又见到“合同工”的身影。 事件恶劣挑战国人伦理底线,对作孽者,几可以禽兽二字称之:坦率说,此刻,内心被愤怒充斥,并非是写文章的合适时机。更何况就当下的报道而言,所呈现的事实更是充满了各种荒诞不经之处,更加剧了这种愤怒:一所小学的校长,如何能够从另外的学校带走六个孩子?这六个孩子,为何就如羔羊一般听话而没有试图进行反抗或者逃脱?这背后,事件真相究竟如何?而细读这篇似在辟谣安抚民众情绪官方说明,则更为让人愤懑,把事件的过程描述成“与两位犯罪嫌疑人在外开房”,是否意指“开房”行为背后存在涉事小学生的主动意愿,而出走云云,更似在为未来减免罪责打下伏笔? 真相未明,且有反转可能。据警方介绍,经法医鉴定,其时未发生性行为,是否有猥亵行为尚待调查中。这一初步结论与孩子、家长的说法不一。而且,涉事男子居然是被女生呼来。如此,在未来,犯罪者反转成受害者,似乎不无可能。 当然,在最后结局之前,在真相尚未水落石出之时,质疑仅是质疑。现在。公众最需要的还是尽快还原事实,给那些罪人一次经得起历史检验的审判,绳之以法,实现社会正义。而另一方面,给那些受害的未成年少女尽可能的安抚和帮助,以社会之力使她们走出伤痛和阴影。 此类事件,已经不是一次两次,依法严惩,加强管理,塑造师德,加强未成年人安全防范意识,等等,这样的措施,绝对正确,但是,除此之外,似乎要缺点什么,缺点重要的东西。 在我看来,缺的,就是父母的声音和举动,缺的是父母一方形成的社会压力,缺乏的,是为人父母者形成保护孩子安全的重要防火墙。 孩子永远是社会最敏感脆弱的地方。需要聚全民之力呵护之。而为人父母,则天赋有最重要使命,回顾几起想类似案件,有一个不知能否算得上普遍存在的问题,就是未成年受害者家长一方的消音或者缺席。这背后,似乎可以看出父母一方的某种软弱。比如在本次事件中,六名女生失踪两日,竟然没有一人打电话回家求助,如果有记者进行进一步调查,在不涉及未成年人隐私的情况下,我很想知道,这六个女生与她们的父亲母亲之间,究竟是怎样的一种关系。而综观几起类似案件,犯罪者作歹时刻,毫不顾忌受害未成年人父母,除此,而在案情侦破时,有关方面对待被害人父母,也是颟顸漠视。而这次海南万宁,校方对受害人进行心理辅导,此举固然必要,但是,我们更期待看到的,是父母在其中发挥作用。 同样是一个中国孩子的父亲,我常常在反省自己是否尽到责任。 看看这些年如毒瘤般蔓延在各个地方的强奸未成年幼女案:贵州习水、浙江丽水、福建安溪;四川宜宾; 浙江临海;云南曲靖;河南开封尉氏县;新疆;陕西略阳县;浙江永康,这些因权力而疯狂的半兽人,其疯狂的根源之一,不正是未成年人的父母,包括你我,没有把权力关进笼子吗?当习惯性中倨傲面对屁民,这些高傲人群中最疯癫者,最终将手伸向你我的子女。 而那些在中国成长的孩子们,即便没有遭此厄运顺利成长,可从奶粉到血铅,从空气污染到食品安全,乃至精神的扭曲,为人父母者,实在是愧对自己的子女。 从这一角度,自然想到了湖南母亲唐慧。唐慧事件,已经被充分报道,不必多言。其为了追求心目中的“正义”,为女儿的遭遇讨个说法的行为,即便是被目为“偏执”,依然在坚持。对于今天的中国社会,她的出现,恐怕也有特殊意义。那就是,面对狂妄已经丧失基本底线的那些作恶者,面对被侮辱和被损害的孩子即便是孱弱无权的社会底层,也会爆发出意想不到的力量,来求一个公道。 民众对此问题,应该有着更决绝的态度和诉求的能量,有保卫生活,追求正义的勇气和魄力。 毕竟,如果为人父母者不去不保卫自己的生活、家庭和子女,又能指望谁?在这个意义上,唐慧的命运和遭遇,甚至她这个人,在今天都有着特殊的象征意义。 http://time-weekly.com/story/2013-05-16/12971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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