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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思想 | 胡锡进:《环球时报》社评是怎么写出来的

  选择字号: 大 中 小 本文共阅读 21 次 更新时间: 2011-07-11 23:16:24 胡锡进:《环球时报》社评是怎么写出来的 标签: 环球时报 社评 敏感问题 ● 胡锡进 胡锡进“环球时报社总编辑 (一) 总编辑长期做报纸社评的主笔,这种情况很少见,我就成了这样的特例之一。我为此挺惭愧的,我这样每天做评论员应该做的事,说明我不是个好领导,丢了该做的“正业”。 形成这个局面很偶然,也很无奈,是被“逼”出来的。我是大约从2010年春季开始参与环球时报社评直接写作的。在此之前,我只敲定题目,审读最后的成稿,但主管社评的丁刚同志离开环球时报,打乱了我们的工作。丁在环球时报广受尊重,所有人都叫他“丁老师”,他要出国另有重任,大家都慌了。没有人能接替他,我作为总编辑只好咬牙亲自上阵,详细修改每一篇文章,由于起草社评的同志都很年轻,修改的文字量很大,逐渐我们形成了一套新的操作机制,也意外形成了新的思辨角度和语言风格。 时至今日,社评的操作模式大致定型。每天上午,社评编辑与我共同协商形成社评题目和文章的基本思路,之后,负责社评的编辑开始打电话,向一些专家询问他们就社评话题的观点和看法,到了晚上,编辑将各种看法归纳在一起交给我,有时编辑还写成文章草稿。我会阅读编辑准备的各种材料,包括专家的意见,然后我本人和这名编辑一起撰写社评,我口述,编辑在电脑上记录。他们不是一般的记录,而是一边记录我的话,一边根据他们白天围绕这个话题掌握的各种信息,修正我的看法,指出我的话和专家的意见有什么冲突,或者与他们了解的情况有什么别的出入。由于这名编辑经常要换,他是否对这个话题准备得更充分,是否能对我的口述做出有说服力的修正,对社评的质量会产生一定影响。 社评写出后,这名编辑要立即把成稿传给几名专家,征求他们对社评观点直到文字的具体意见。这样能给我们做第一读者的专家,至今已发展到近百名,每天参加进来的不少于2名,他们包括王缉思、房宁、汪晖、丁刚、潘维、崔之元、张维为、金灿荣、张颐武、楚树龙、王逸舟、彭光谦、杨恕、李希光、喻国明、殷罡、陶文钊、贾庆国、傅梦孜、袁鹏、吴心伯、孙哲、杨伯江、吴怀中、冯昭奎、李伟、宿景祥、丁一凡、何辉、唐岚、蔡佳禾、倪峰、喻晓秋、张胜军、陈先奎、朱锋、周立、李国祥、王林昌、吕超、张链瑰、易宪容、张召忠、戴旭、沈丁立、徐以骅、胡岩、庚欣、张军、何伟文、何茂春、周世俭、刘江永、王帆、余万里、杨帆、闻一、杨承军、王少普、张祖谦、高祖贵、李伟建、江时学、吴白乙、黄大慧、高洪、李彬、李绍先、刘军红、梅新育、倪乐雄、朴键一、王小东、宋晓军、时殷弘、郑风田、郭浩、寒竹、贺文萍、樊吉社、翟崑、谭亚玲、闾小波、刘冲、曹黎明、刘洪玉、雷家骕、张燕生、张立平、雷少华、达巍、赵可金、沈逸、吴冰冰,等等。 看看这些专家的名字,就会发现,他们来自中国思想界的各个领域,所处的地方也遍及中国的大江南北,他们的研究面几乎涉及中国改革开放的各个方面,以及这个世界的各个层面。他们给我们提出大量意见,编辑记录下这些意见,我会认真看。这些意见我们虽没有全部采纳,但每天都会采纳一部分,有时甚至根据反馈意见对文章做重大修改。因此,环球时报社评虽然由我和编辑部的同志们撰写,但它的每一篇都容纳了来自全社会的大量思想,他们具有广泛的社会认同度,甚至可以说,环球时报社评在相当程度上反映了中国主流社会的声音。 (二) 一些知识分子喜欢用“左派”,甚至用“民族主义”的标签来概括环球时报以及社评的倾向。我个人觉着中国现在对“左”、“右”的划分是混乱的,通常被称为“右”的那些人,很多言行非常“左”,有很强的“革命者心态”。如果硬要贴个标签,我们愿意称自己为“实事求是派”。我们愿意为中国的主流社会、为这个社会的大多数人代言,我们一直在努力这样做,态度很真诚,我们反对哗众取宠,将少数人的意见硬说成社会公众的意见。 环球时报的发行量和实际影响力这些年不断上升,它已是中国发行量最大的报纸之一,它印证了我们的价值观与社会的主流价值观是一致的,我们为中国社会代言不是一句口号。 环球时报的写作风格是逐渐形成的,它的形成动力就是我们对实事求是的追求,是我们讲真话的愿望。我们想说什么样的真话呢?我想,最大的一句真话是:中国是个复杂的国家。如果把环球时报所有社评加在一起当成一篇文章来读,这句话可以做这篇文章的标题。我认为这的确是一句真话,而且是被舆论场常常忽略的一句真话。我们经常读一些评论,很多写得非常精彩,观点也很鲜明,价值观尤其鲜明。其中一些广泛流传互联网的文章,包括一些报纸的社论,时效很快,针对的事情非常具体,论点很尖锐。在拜读这些评论的同时,我们也感觉到它们同我们带着世界观感回望中国时的感受,有不一致的地方。 我们提出要“站得更高些”,而所谓“站得更高”,就是能从更多的角度来看同一个问题,发现其中被忽略的事实,以及从单一角度不可能感受到的别样情绪。我喜欢打一个比喻,我们写一条河,这条河的真实是什么呢?一个船夫驾船激流勇进时,看到了惊涛骇浪的河。一个人坐在山头,看到了大河在山间的蜿蜒东去。现在很多人喜欢写河上浪花滚滚的断面,写不同渔夫的独特感受。他们没有错,这些写作呈现了生活的丰富多彩,以及各种痛苦和纠结。但环球时报挂“环球”之名,就要站得更高,它天然地要求我们要把广泛和凝练结合在一起,于是我们的写作这样展开了:我们既写渔夫看到的河的激流,也要写坐在山头看到的河的蜿蜒东去,我们要写一条立体、完整的河。 站在这样的“全景”视角上,看到的东西的确挺多也挺特别的,会产生一些对“中国复杂”的理解。我承认,“全景”也有局限,它有时会带着我们掉入对复杂角度的刻意追求,造成写一些文章时会有类似之感。正是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我们尽可能广泛地听取专家们的意见,打破自己的思维定式,力争让文章常写常新。 (三) 环球时报社评的一大特点,是我们经常触碰“敏感话题”。有人说我们“胆大”,其实所有人的胆子都差不多大,重要的是我们如何看这些“敏感话题”,或者说,它们是否真的“很敏感”。通常来说,一个话题之所以敏感,大概是因为这个话题用以往的报道和评论方式不太好说,或者无法说透,会对公众造成误导。比如人权话题,一直有两套话语,一套是西方的话语,跟着这种话语跑,媒体就成了西方价值观的传声筒。另一套话语是中国官方的声明语言,它很严正、标准,但由于是官方语言,话语总量有限,很难展开,无法为大量日常的文章提供充分材料。由于西方对中国官方表述已经很熟悉,用它们作为媒体评论的骨干部分也很难收到效果。为在这个领域有所作为,我们尝试跳出官方话语体系,采取说“大实话”的方式,表达中国主流社会的观点,传达民间的态度,从而逐渐做到在“敏感事件”发生的第一时间撰写社评,用发声,而不是沉默的方式维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 在谷歌事件、朝韩冲突事件、诺贝尔和平奖事件、中东“革命”、中国“茉莉花革命”,以及艾未未事件中,我们都做到了第一时间撰写社评。这些社评不少是当时中国媒体上唯一的评论,因此很“抢眼”,有的还引起争议。但我们认为,这些评论有多“正确”或“不正确”,今天的人无法对它下结论。现在能够说的是,这些评论大多是中国主流社会藏在心里一直没有公开说的话,能把它们写出来,公开发表,不管我们写得是否准确,都算得上是一点“突破”,也是在中国新闻事业不断进步的大潮中,我们做了一份自己的微薄贡献。 环球时报社评开始写的都是国际评论,由于围绕着发展模式,中国与西方不断发生摩擦,中国互联网上就这一问题的争议也逐渐升温,我们把一部分社评的题目给了这一领域。这并非我们刻意做的,而是由于环球时报的报道领域正被这个时代强迫着不断扩大,我们无法回避以前我们可以轻松绕开的话题,我们只能面对它们。 触及各类“敏感话题”,使我们在国内媒体中逐渐显得有点与众不同,加上所有社评中英文版同时刊登,国际上对环球时报社评的关注度迅速增高,每周世界媒体都对环球时报的报道做大量转引,其中对环球时报社评的转引率最高。这让我们在难免有些欣喜的同时,也感到压力,我们知道如果我们写出荒谬的东西,会在多大范围内引起世界舆论的误解。这样的压力转化成了我们更加严谨工作的动力。 (四) 说真话,不仅要求我们能够做到真正从多个角度看问题,还要求我们在行文中避免假话和空话,使每一句话都对应现实,也对应我们自己的心灵。 我们的原则是,社评的每一句话,既要有前后的逻辑,又要和现实相对应。所以写一两句话,我就问编辑一句:是这样吗?你同意吗?我们非常警惕不要按照逻辑一直陈述下去,因为有时会出现这样的情况,一句陈述在上下文中很合理,但和现实一对照,就会发现这句话“飞了起来”,脱离了实际。另外,开始时我们发现很容易说一些逻辑上看似正确,但却不是我们真心想说的话。比如,有一次写下“一个团结、强大的欧盟符合中国的利益”,回过头来问自己,这是我们的真心话吗?它更像是官员们说的外交辞令,那么还是让外交官去说吧。 由于所有文章都是仓促之作,初稿一般要在一个半小时内写成,每天晚上我要看环球时报的几个重要版面,因此细磨社评的时间很少,只能利用零头碎脑的“小时间”。因此要非常感谢前文所述的阵容豪华的“第一读者群”。他们的意见反馈回来后,我们会根据这些意见修正文章的观点,如果还有时间,我就会在文字上磨一磨,争取想出来一两个形象、贴切的比喻,增加文章的“文眼”,但不是每一次都能做得让自己满意。 回过头来看这些社评,我们发现有的文章还是有雷同之处,比如,“视距”、“不确定性”这两个词都不只在一篇文章中用过,“复杂”这个词出现的频率尤其高。这表明我们的思想和语言仍远远不够丰富。另外,不同的文章之间也有观点不一致的、甚至看上去像是相反的情况。这有两个原因,一是不同文章的侧重点不同,二是我们的思想确有困惑、矛盾之处。我想,在社会转型期的中国,这种困惑和矛盾或许是整个中国的真实思想状态,犹豫和坚定同时存在绝大多数人的判断和选择中。那些看上去永远“很坚定”,永远“特别左”或者“特别右”的人,或者是为了某种利益装出来的,或者是一些偏激者。 (五) 环球时报的社评引来一些好评和鼓励,也招来一些批评甚至谩骂。根本原因还是我们写了别人不去碰的东西,在一些人希望我们沉默的时候,我们没有那样做。尽管我们自己努力保持视角的多样化,让文章远离偏激,但一些人对我们的批评态度是已经预设好了的,与我们的文章是否做到了“平衡”没什么关系。 我想这是中国社会政治上不成熟的表现。现在的舆论环境很不适合思想争论,一争论就变成尖锐对立,很多人用口号代替争论,试图一说话就压倒对方。不仅网民这样,一些知识精英也有这种倾向,大家往往把价值判断放在求真之上,实事求是的精神就这样被打了折扣。 不管别人怎么看,我们把求真作为写社评的第一原则。这个真一是与现实的对应,二是与人心的对应。除了我们自己的看法,我们把代表中国社会大多数人的看法作为自己的写作目标,有时所有人都对我们的社评不完全满意,这并不一定就意味着我们远离了公共意见,因为我们寻找的不是某一个人群的意见,我们在寻找社会的“最大公约数”。 环球时报的社评,有一部分是批评美国或西方国家,也有在具体冲突中批评日本和韩国的。国内外都有人就此批评我们“民族主义”,但这是一个价值判断色彩很强的词汇,并无助于对环球时报新闻业务的客观分析。其实环球时报同日本、韩国以及美国外交当局都保持着良好的关系。我本人这两年曾受邀率环球时报采访团赴日本、韩国访问,受到非常热情的接待和很细致的采访配合。对方对我们回国后所写文章的客观性给予很高评价。外国媒体这两年与环球时报接触很多,很多驻华大使造访环球时报,他们虽与我们存在意见分歧,但都同意我的这样一个总结:环球时报真实反映了中国民间在一些对外敏感问题上的态度,这可以减少外界对中国的误判,这种实事求是的表达对中外发展可持续的关系是有益的。 总的来说,环球时报设社评栏目仅2年,我本人长期做一线记者,堪称写评论的新手,和我一起写社评的几位同志都很年轻,大家只能摸索着干。我深知,出一些差错是我们很难避免的,但好在社会比过去宽容多了,我们修正错误的机会,总是比犯错误的机会更多。所以,这次结集出版环球时报社评集,我们也没有对当时发表的原文做任何改动,就让他们原汁原味地呈现出来吧。这是我们的一段经历,也是这个国家这一年多极不寻常经历的一段原声记录。   本文责编: jiangxl 发信站:爱思想网(http://www.aisixiang.com ) ,栏目: 天益评论 > 传媒评论 本文链接:http://www.aisixiang.com/data/42115.html 文章来源:本文转自《环球时报》 ,转载请注明原始出处,并遵守该处的版权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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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选举与治理 | 许纪霖:中国需要利维坦?(上)

许纪霖:中国需要利维坦?(上) ——近十年来中国国家主义思潮之批判 作者:许纪霖 来源:《思想》杂志第18期 本站发布时间:2011-7-7 8:17:19 阅读量:1673次 内容提要: 自21世纪以来,近十年中国的思想界出现了一股强大的国家主义思潮,国家主义(statism)与民族主义(nationalism)不同,它主张以国家为中心,以国家的强盛、国家能力的提升作为现代性的核心目标。国家因为代表人民的根本利益,因而拥有至高无上的、不可分割的、不可转让的最高主权。当代中国的国家主义思潮,有两个不同的脉络和来源,一个是集体右转的激进左翼,另一个是新崛起的施米特主义。他们从不同的知识和政治背景,最后都殊途同归,走向了膜拜国家的歧途。本文通过对国家主义所主张的“回应性民主”和“党国代表普遍利益”论的批判,指出这种缺乏启蒙理性价值规约的畸形发展的国家理性,有自我神魅化的趋势,有可能重蹈20世纪德国和日本国家主义的覆辙。 一股国家主义的思潮正在中国思想界兴起,风头所向,横扫左翼、保守两派阵营。在中国当下的语境下,国家主义(statism)从民族主义(nationalism)发展而来,但比民族主义更极端,更政治化,强调国家在社会生活各个领域的至高无上的核心地位,因为国家代表民族和人民的整体利益,可以抵御私人利益对政治过程的渗透和干扰。中国的国家主义并非传统的皇权专制主义或现代极权主义的翻版,它的正当性以人民主权论为号召,有某种似是而非的民意基础,通过民主而实现威权,乃是一种民粹式的威权主义。中国的国家主义在中国崛起的大背景下,力图证明自己是一种与西方不同的、具有中国特色的政治道路和政治模式,是足以挑战普世性的西方民主的制度创新,其正在通过将人民利益与中华文明的神魅化,建立一种国家的拜物教。 这一新崛起的国家主义思潮从何而来,其理论脉络和基本诉求究竟如何,它又将走向何处?我们不得不探究清楚。国家主义思潮不仅在中国思想界内部发酵流行,而且正在与官方的主流意识形态日益靠拢,在“唱红打黑”的局部地区甚至有大规模实践的可能性。20世纪30年代德国和日本的历史表明,一旦国家主义弥漫成势,将陷整个民族于灾难之中,我们不得不认真对待。 一,从左到右:国家主义的两条思想脉络 当今中国思想界国家主义思潮的几位重要代表人物,大都从80年代的启蒙阵营中走来,或者在90年代曾经受过启蒙的熏陶。80年代的新启蒙运动,其核心诉求是人的自由与解放,虽然建立现代的民族国家也是启蒙的内在目标之一,但在启蒙运动当中,民族主义的背后有普世的现代性价值作为规约,比较起个人解放的狂潮,民族主义并非是80年代的显学。到90年代,民族主义思潮开始崭露头角。90年代出现的民族主义是一个内部非常复杂的思潮和运动,有温和的文化民族主义,乃是为了在认同现代性的普世目标前提下,实现本民族的文化认同;也有激进的种族性反西方主义,旨在反抗西方各种霸权,以获得中国“可以说不”和“不高兴”的资格;还有自由主义的民族主义,将建立现代普世文明作为民族国家建构的根本使命。自1999年中国驻南斯拉夫使馆被美国“误炸”之后,中国逐渐形成了民族主义的狂飙,到2008年北京奥运火炬全球传递事件形成了高潮。在“中国崛起”的大背景下,民族主义趋于政治化与保守化。而国家主义的出现,正是民族主义与浪漫主义、历史主义互相结合的产物。民族主义追求民族国家的崛起,这无可非议。但国家主义不同,它主张以国家为中心,以国家的强盛、国家能力的提升作为现代性的核心目标。国家不再是实现公民利益的工具,国家本身就是善,具有自主性的国家理性,国家就是其自身的目的。 王晓明在四川汶川大地震之后,有一个敏锐的观察,他发现,八十年代启蒙运动的时候,大家谈的都是“人”,关键词是“个人”;90年代随着阶级的产生和分化,核心概念变为“阶层”;而这几年则转移到了“国家”。为什么到了21世纪初,“国家”替代“个人”和“阶层”成为了关注的焦点?这乃是因为90年代初开始的中国经济高速发展,使得国家的财政能力、动员能力和控制能力有了质的提升,在国际关系当中拥有了可以与美国、欧洲相抗衡的强大国力,这个令人生畏的巨无霸究竟是福还是祸?思想界对此有不同的声音。古典自由主义者相信:一个缺乏现代民主制度的国家,将是可怕的压抑性权力。他们主张要继续发展社会,通过成熟的市民社会和公共领域限制国家的专断权力。在自由主义的内部,近年来也出现了一种试图将国家主义与自由主义融为一体的国家自由主义观点。高全喜认为:自由主义具有两个面向,一个面向是保障人权,制约国家权力,另一个面相是构建一个现代国家。“首先要建立一个现代国家,要建立一个利维坦,在这个利维坦之下才有现代公民。”他强调说:“真正成熟的自由主义是最讲国家利益的,可以说,自由主义等于个人主义加国家主义。”然而,就整体而言,中国的自由主义缺乏关于国家的整体性论述,在民族崛起的历史过程当中,国家究竟起着什么样的作用,国家是否有可能代表民族的整体利益,拥有自身的国家理性?这些在自由主义缺席的领域,国家主义便乘虚而入,国家主义正是基于这几年的马基雅维里热、霍布斯热、卡尔·施米特热发展出一套关于现代国家的论述,回应了思想界的“国家饥渴症”,掀起了一股国家主义的狂飙。 在中国思想界,国家主义思潮有两个不同的脉络和来源,一个是集体右转的激进左翼,另一个是近十年新崛起的施米特主义。 激进左翼的保守化是近年来思想界出现的一个令人惊异的现象。左派的本来涵义是同情底层民众,对资本权势和政治权势不妥协的批判与反抗,这是激进左翼的魅力所在。中国的左派有老左派和新左派之分,老左派指的是坚守正统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原教旨主义者,他们本身就是现存政治体制的一部分,可谓是假左派和真保守派。新左派指的是在90年代自由主义与新左派大论战中崛起的一支新的思想力量,他们所焦虑的是90年代之后一个被“资本主义化”的中国,认定中国在改革当中所出现的问题,从政治腐败到社会不平等,都是西方新自由主义惹的祸,他们希望中国超越西方的资本主义道路,走一条制度创新之路。其思想资源,除了西方的各种左翼理论之外,还一厢情愿地从毛泽东时代的社会主义传统之中发掘正面的价值。新左派的基本立场有两个,一是同情和赞美底层民众,二是痛恨西方的资本主义及其民主。当他们认为90年代的国家意志在步“新自由主义”后尘、损害底层民众利益的时候,新左派对权力的批判是有相当杀伤力的。然而到了21世纪之后,当他们发现国家意志逐步从“错误的”新自由主义转为“正确的”社会主义轨道时,新左派于是开始右转,全面拥抱国家,激进左翼嬗变为保守的国家主义。2008年国庆六十年之际,一批新左派的代表人物加入了讴歌“伟大的六十年”的舆论大合唱。他们通过选择性的遗忘与记忆机制,将前30年和后30年视为中国社会主义模式一以贯之的成功经验。王绍光在权威的《中国社会科学》上发文,论证中国60年的发展,就是坚持社会主义方向的结果,“只要坚持社会主义的方向,未来的道路一定会越走越宽广。”汪晖将60年的经验归结为中国拥有“相对来说独立而完备的主权性格”,这一独立自主性通过政党的实践而完成,“由于中国政党与国家有一种独立的品格,因而也发展了一种自我纠错机制。” 左与右、激进与保守,本来就并非绝对的两级,在特定条件之下,它们可以相互转化,甚至吊诡地结合为一体化的形左实右:下半身是同情底层民众的左派,上半身又是拥护威权的右派。当代中国的新左派,一开始便具有某种国家主义的内在趋势,甚至与国家威权难舍难离。早在1996年,甘阳就提出中国要“走向政治成熟”。在他看来,中国经济发展之后,为了避免经济上强大、政治上软弱的状况,必须在政治上成熟起来。其具体方案是通过全国的公民直选,克服日益膨胀的地方利益,让国家从人民那里直接获得合法性授权,以建立一个以“大众民主”为正当性基础的强有力的国家。甘阳是一个激进的民主主义者,同时又是一个保守的国家主义者,他所迷恋的正是马克斯·韦伯式的民主威权主义。民主具有双重的功能,它既可以让公民拥有政治的自主性,也可以加强国家威权的合法性基础,使得威权统治更加巩固。韦伯看中民主的,正是后者的这一工具性功能。威权主义不是不要民主,他们要的只是“一次性的授权”式民主。韦伯曾经对鲁登道夫将军说:“在民主制度下人民选举自己信任的领袖,如果领袖说:‘闭嘴吧,照我的办!’民众和党派就可以放心随他去做。”鲁登道夫大喜:“我很喜欢这种民主!”中国早期新左派的激进民主方案,就是这样一种韦伯式的以建立强有力国家为宗旨的民主威权主义。 早在90年代初,王绍光就与胡鞍钢一起,提出了一份引起了激烈争论的“加强中国国家能力”的报告,报告明确地将国家能力表述为“国家实现自己意志的能力”,具体表现在吸取能力、调控能力、合法化能力和强制能力。新左派的集体右转,并非晴天霹雳,而有其内在的思想与历史逻辑。以拒斥议会民主制为号召的民粹式民主,在国家制度上势必要落实在以民主为合法性基础的个人或寡头式威权。中国的新左派虽然致力于反抗强权,但在他们的心目之中,真正的敌人只有一个,那就是西方的新自由主义。当国家与新自由主义同流合污的时候,他们是国家的批判者,一旦国家疏离西方的新自由主义的“错误”方向,回归社会主义的“正确”轨道,那么国家在他们眼里便化身为底层民众的希望所在。汪晖在90年代末和21世纪初都以“批判知识分子”的姿态,尖锐地批判全球化资本主义与官僚化的“非政治的政治”。然而近一年来汪晖从总结建国60年来中国崛起的独特经验,到肯定“政党的国家化”、党国代表人民的普遍利益。这些遽然的“转向”似乎透露出在新的政治环境下新左派政治策略的重大调整:当诉诸“全民直选”或“底层民主”受到压抑、此路不通的情况下,他们的政治重心从诉诸社会运动转向期望国家意志,从“觉民行道”的下行路线拐向了“替君行道”的上行路线。 国家主义的另一条思想脉络是施米特主义。自从刘小枫将希特勒的桂冠法学家卡尔·施米特的思想引进中国思想界,近十年来在法学界、政治学界刮起了一股施米特旋风。旋风所到之处,到处播下了国家主义的种子。施米特主义在中国政治论述中的代表,非强世功莫属。2004年,乌克兰等国发生“颜色革命”,强世功惋惜乌克兰政府囿于自由主义的宪政观念,对政治缺乏本质的理解,错失武力镇压反对派的意志决断,最后拱手让出政权。他以施米特的口吻,大谈“颜色革命”给中国留下的教训:“政治问题的关键不是对与错的问题,而是服从与不服从的问题。只要不服从政治权威,‘说你错,你就错,做对也错’,”“政治的首要问题是分清敌人与朋友。在敌人与朋友之间,不存在自由的问题,只有暴力和征服。这就是政治的实质,自由主义者往往不敢面对的实质。” 近十年来,以施米特主义为中心,马基雅维利、霍布斯等人的国家理性一脉学说在一些知识分子那里大热,他们对国家的理解充满着德国浪漫主义式的膜拜:国家不再是实现人民利益的工具,而是有着自身目的、理性与功能的有机体;国家权力不再是不得不有所限制的必要的恶,而是代表民族整体利益和公共意志的善;国家将不再受到宗教和伦理价值的束缚,它具有自主性的理性,拥有不可分割、不可转让、至高无上的主权意志。强世功借助西方的宪政理论,对中国政治体制的正当性作了系统论证,认为中国的国家意志就是党国意志,中国革命的现代传统决定了在成文的国家宪法之上,还有党的意志的不成文宪法,中共是代表人民根本利益的最高主权,就像国王的两个身体:党是灵魂,国是肉身。党政军“三位一体”的主席制正是中国独特的宪政体制。在国庆60周年之际,各种对中国独特政治模式的颂扬纷纷出炉,张维为总结说:“政府是必要的善。在中国漫长的历史中,繁荣的时代都离不开比较开明的强势政府。不同于美国人所主张的‘政府是必要的恶’,中国的变革由一个开明的、致力于发展的政府所领导”。潘维讲得更明确:“中国政治模式最根本的特征是拥有一个先进的执政集团。中国共产党是当下领导中国现代化事业的执政集团。这个集团宣称代表全民向现代化前进的福祉,公正无私,纪律严明、团结统一,使分散自由的中华民族拥有坚强的政治领导核心。” 这些保守化的新左派和施米特主义者,并非那些体制内部捧着马列饭碗、思想陈腐的原教旨主义者,而大多是受过系统西洋教育的现代知识分子。他们在“中国崛起”的感召之下,从“现实的就是合理的”出发,以十八般武艺纷纷论证“合理的现实”。国家主义思潮并非一个统一的思想共同体,虽然理论资源、政治主张并不完全重合,却有着一个共同的价值立场,即对最高主权和国家意志的膜拜,相信国家代表人民的整体利益,只有加强党与政府的执政能力,中国才能实现政治上的崛起。这些国家主义知识分子供职于北大、清华、香港等海内外一流大学,以独立的民间知识分子自居,却与体制保持着各种若即若离的暧昧关系。而支撑其主张的,不是教条化的马列主义,而是西方从左到右各种时髦的理论,在我看来,值得认真对待的,不是国家主义的主张,而是其主张背后的理据,正是这些似是而非、却颇能迷惑人的理论,吸引了不少渴望中国崛起的知性学生。 二,“回应性民主”,还是“回应性威权”? 中国的改革走的是与俄国不同的道路,经济改革领先,而政治改革滞后。进入21世纪之后,国内要求民主化的声浪一直居高不下。“民主”是这个时代的神圣概念,如同过去的“革命”一样,没有人敢公开反对民主,分歧仅仅在于,究竟要的是什么样的民主? 中国的自由主义者提出的是宪政民主的方案,他们要求将国家的正当性建立在宪政民主的基础之上,确立宪法作为国家政治生活的最高原则,党政分离,在体制内部实现有限的权力制衡,并建立完善的市民社会与公共领域,实现社会相对于国家的自主性。自由派的这一温和的改革诉求,在90年代后期和21世纪初曾经一度活跃过,近年来由于受到外部环境的压抑而沉寂下去。另一个民主的选项是社会民主主义方案,试图从西方马克思主义理论出发,将社会主义的平等诉求和公有制方案,与西方的议会民主制度相结合,实现民主化的社会主义理想。这一民主方案曾经一度引起高层的兴趣,但很快也被边缘化。在近年来出现的国家主义思潮之中,施米特主义很少谈论民主,他们关心的只是最高主权的决断能力。而新左派有自己的激进民主理想,甘阳曾经提出过全民普选的方案,以实现韦伯式民主威权主义的强大国家,王绍光、崔之元、汪晖等主张底层的大众民主,即使他们集体右转成为国家主义者,民主也一直是新左派的核心方案之一。 在新左派当中,对民主问题有系统思考和论述的,当属王绍光。2008年他在三联书店出版的《民主四论》,是一个相当另类的民主方案。所谓另类,乃是相对于竞争性选举民主而言。从西方的民主历史进程来看,古希腊和罗马实行的是古典的直接民主,公民直接参与并决定政治共同体的公共事务,而现代民主则是一种间接的、程序性民主,人民经由竞争性的选举,挑选精英作为自己的代表而间接实现统治。这一由熊彼特所定义的程序性民主,在现代民主的实践中被广泛采纳,比如亨廷顿就是以此来衡量一个国家是否有民主,并提出“民主的第三波”理论。西方现代的代议制民主,遭到了王绍光激烈的批评,斥之为不是民主,而是“选主”,其“限制了民主直接参与决策的机会”、“限制了大多数人参政的机会”、“无法改变选举的‘贵族’、‘寡头’色彩”。这些批评虽有言过其实之处,但应该承认有其道理。以政党竞争为中心的选举性民主的弊端,西方当代的公民共和主义、社群主义、激进民主论早就有深刻的分析和批判,指出其削弱了公民的政治参与精神、选举容易被金钱势力操控、导致日常政治的官僚化等等。这些代议制民主的批评者们因此而提出了协商民主、参与民主、政治的公共善等多种民主方案,试图弥补代议制民主的内在缺陷。不过,这些民主方案并非要替代乃至推翻以竞争性选举为核心的代议制民主,而只是在认同现代民主的制度性建构前提之下,以古典的民主精神拯救现代民主之不足。 然而王绍光所试图做的,乃是提出一个替代性的另类民主方案,即所谓的“真正的民主”,是“人民当家作主的民主,而不是被阉割、经过无害化处理的民主”。表面看起来,王绍光想恢复的是古典的直接民主传统,而且将这些民主权利赋予左派心目中的人民――底层的民众。这一理想固然不错,问题在于中国毕竟不是古希腊城邦,在一个地域辽阔、人口众多的大国,究竟如何实现直接民主?王绍光列举了信息公开、听取民意、吸取民智、实行民决等多项参与机制之后,索性爽快地透出底牌:他所说的“真正的民主”,就是毛泽东当年的“逆向参与模式:群众路线”! 古希腊民主与“群众路线”,表面看起来都是直接民主,但二者之间在性质上体迥然有别:古希腊城邦的政治主体是公民,但毛泽东“群众路线”中的政治主体却是统治者;古希腊城邦关心的是谁来进行统治,而“群众路线”在意的只是如何有效地实现统治。而在王绍光看来,民主与其说是一种“谁来进行统治”权形式,不如说是“如何有效统治”的政府治理形式。民主是什么?“民众表达意愿,政府做了回应,民主就是这个东西。”王绍光认为,民主虽然有众多涵义,但最重要的是“政府对人民的回应性,即政府的政策在多大程度上反映了公民的需求、要求和偏好,这种意义上的民主更贴近民主的真实含义”。王氏的这种“回应性的民主”,将政治的主体偷偷地从公民置换为统治者,因此民主的内涵也发生了变化。古希腊民主的内涵在于如何将被统治者的意志凝聚为共同体的意志,而“回应性民主”所关心的,只是统治者如何回应、采纳和代表被统治者的意志。协商性民主、网络民意、专家献言、公众咨询等这些直接民主的方案,既可能是代议制民主的补充,也有可能成为开明威权的一部分。当王绍光断然排斥了代议制民主的基本建构之后,他所能想象的民主的实践空间,只能祈求于毛泽东留下的民粹主义遗产了。 在王绍光的“回应性民主”方案之中,一般民众通过抽签、商议、舆论和参与获得底层民主,民众通过这些方式表达民意,由政府回应吸纳,最后由国家集中体现人民的根本利益。这种大众民主+威权回应的民主威权模式,无疑是毛泽东“民主集中制”的精神传承,群众的“民主”只是一个象征性的形式,而统治者的“集中”才是真正的决断性意志,但“民主”又不是可有可无的,它可以为“集中”的专断意志提供形式上的合法性。这一模式有一个致命的弱点,乃是底层大众与上层威权之间,由于缺乏竞争性的选举和制度化的监督问责,上下脱节,民众的利益和意志无法通过体制的保障,有效地转化为政府的意志。在西方的民主架构之中,有议会代表选民监督政府,有司法按照人民的最高意志审查政府是否违宪。但在“回应性民主”之中,政府的权力只要自我声称代表人民的根本利益,便可以无所约束,畅通无阻,肆无忌惮地侵犯具体的公民利益。最近频频发生的以公共利益的名义拆迁、征地这类政府侵权行为,便是“回应性民主”虚幻化的最好例证。 “回应性民主”究其实质,乃是一种“回应性威权”(responsiveauthoritarian)。既有“民主”,也有威权,通过统治者对被统治者利益与意愿的回应而获得“民主”的美誉,从而加强国家威权的统治正当性。这种看似开明的“回应性威权”,政治的主动性始终掌捏在政府的手中:回应和采纳民众的意见,是统治者开明的表示,不回应、不采纳,你也无可奈何,缺乏任何制度性的约束。这种民主,更接近传统儒家中的民本政治,民本与民主,虽一字之差,却相距千里。民主政治是通过制度性的竞争选举而实现“人民作主”,而民本政治则是统治者作为政治主体“为民作主”。王绍光虽然一再声称要实现人民的当家作主,但在他的“真正的民主”方案之中,人民最终还是陷入了“被代表”、“被采纳”、“被回应”的被动地位,民主与否的主动权始终牢牢地掌控在统治者的手中。 在现代的民主与儒家的民本背后,有着不同的政治理念。潘维在这一点上倒看得比较清楚,他说:“中古以后的西方发展出‘权利本位’思想,而中国的‘责任本位’思想则延续至今。‘责任本位’和‘权利本位’两个概念凝聚了中西方思想的基本差异,这种差异构成了中西模式差异的思想渊源”。“权利政治”的主体是公民,公民在法治的保护下有权捍卫自己正当的权益,也有权向自己选出的官员问责。而“责任政治”的主体是统治者,从儒家民本思想的道德要求来说,官员必须心系百姓、服务民众,但这个民众是抽象的、象征性的图腾之物,民众对官员缺乏制度性的监督,所谓的责任只是软性的道德束缚,官员实际负责的对象,不是下面的民众,而只是他的上司。官僚体系内部,层层向上负责,个个向下问责,好一个中国特色的吏治景象! 民主对于公民共同体来说,是一个社会自治的问题,而对于政府来说,是一个公民向政府授权的过程。这个授权,不是韦伯所说的一次性权力转移,而是通过议会和司法的间接监督和公众舆论、协商民主乃至全民公决的直接问责,经常性地审查政府决策的正当性。“回应性民主”因为缺乏制度性的授权,而只有自我声称式的代表,所谓的回应只是一个匮乏客观标准和有效监督的开明专制式人治。于是,“回应式民主”从追求民主始,到葬送民主终,不是人民当家作主,而是让威权为民作主,最终蜕变为一个自我否定、自我颠覆的“回应性威权”。 “回应性民主”蜕变为“回应性威权”的过程,是一个不断去政治化的政治过程,也就是作为政治主体的公民意志不断被代表、被边缘化,而“谁来统治”题偷偷转换为“如何统治”的问题,于是是否要民主的问题在近年来的中国嬗变为如何善治(goodgovernance)的问题。当新左派出身的王绍光还不愿放弃民主旗号的时候,其他的国家主义者们索性直接以善治和良政替换了令人心烦的民主。张维为坦率地说:“良政比民主化更为重要。中国拒绝‘民主与专制对立’这种老生常谈,认为一个政府的性质,包括其合法性,应由其实质内容,即良政来决定;应由政府能向人民提供了什么来检验。”与“回应性威权”一样,政治的主体依然是政府,而非公民,政治被技术化、非政治化了,政治的过程成为一个公民缺席的政府治理问题。而这个期待着成为良善的政府,却是一个缺乏制度性监督的、无所不在、无所不能的公共权力。 然而,在国家主义者们看来,中国的国家权力从古至今竟然不是太强了,而实在是太弱了。他们相信,中西之间的实力差距,不是文明的有无,而是国家能力的强弱。吴增定说:“西方现代国家之所以拥有极强的扩张和征服能力,是因为他们的国家权力对社会领域具有高度的整合与动员能力。”韩毓海重新审视500年来的中国与世界历史,认定“这500年来世界史的消长,其核心实际上就在于‘国家能力’这一点上。”中国之所以逐步衰落,就是因为缺乏一个强大的中央政府。他赞颂1949年以后“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首先肇始于中国革命以建立基层组织的方式,极大提高了社会组织能力和国家效率。”王绍光是最早提出国家能力的始作俑者,在他看来,除了关心民主这个政权形式之外,还要重视国家能力的问题,许多民主国家因为缺乏有效的政府能力而陷入长期的民主衰败。“只有一个强有力的国家才能实现高质量的民主”,“国家是最大、最有效的人权组织”。王绍光的看法只有一半是对的,一个高质量的民主国家固然离不开强大的国家能力,但一个强有力的国家并非天然是“最大、最有效的人权组织”。有像菲律宾那样无能处理香港人质事件的民主国家,但也有朝鲜这样的践踏人权、却能打入足球世界杯的极权社会。强有力的国家权力,既能大善,也能大恶。国家权力说到底与人性相关,人性之中神魔交错,在好的制度下有可能成为天使,在坏的制度下会堕落成魔鬼。一个强有力的国家最需要的是民主制度,需要健全的宪政和法治,以防止权力的作恶。能力卓越的国家,既能创造人类的经济奇迹,也有危害人权与人类的可堕落性。西方国家之中,英美之所以强盛而不堕落,乃是有可靠的文明制度加以规约,德国和日本之所以强盛一时而最终败北,正是片面追求国家能力的扩张、背逆人类普世文明的结果。 在《民主四论》之中,王绍光区别了政权形式与国家能力二个不同的概念,前者与制度是否民主相关,后者与国家是否拥有控制力相关。我们也可以这样理解,政权形式涉及到文明的价值及其建制化,而国家能力取决于政治体制的合理化。合理化的政治体制会提升国家的控制能力和统治效率,比如增强经济竞争力、迅速解救人质等,但也有可能压制人权、野蛮拆迁、非法征地等等。因此,政权形式是否民主,是否符合普世文明的价值观,就显得非常要紧。离开了民主奢谈国家能力,蕴涵着巨大的道德风险和政治危机。当新左派的“回应式民主”只不过是一种善治主义的开明威权之后,民主对威权的约束便变得非常的虚弱。开明威权是一种高度合理化的行政权力,它具有自我理性化的功能,可以高效率地实现国家的最高意志。理性化的威权只是以具体的政绩目标作为其行动的依据,凌驾于普世文明的价值之上,在伦理观上它是虚无主义和技术主义的。而一种好的民主必定是有价值的,其真正的意义不在于所谓的“人民当家作主”,而是能够扬善抑恶,体现出更高的文明价值。 这里说的好的民主,乃是指能够保障人的自由本性的民主。从民主制度的历史实践来说就是宪政民主,即以自由为最高伦理原则的宪政所规范的民主。王绍光最讨厌对民主的修饰和限制,在他看来,“真正的民主”是不受限制的、人民直接当家作主的民主。果真有这样纯粹的民主吗?假如不受更高伦理价值的规约,即使直接体现了绝大多数公民的意志,民主也有可能堕落成可怕的暴政。苏格拉底便是民主暴政的牺牲品。民主不是只有一种形态,它仅仅表明权力来自于人民的授权或者同意,民主可以与各种主义相结合:宪政主义的民主、威权主义的民主或者民粹主义的民主。民主不是一个自明性的制度,它总是要被修饰,被赋予一种更高的价值;或者是自由的价值(宪政民主)、或者是权威与秩序的价值(威权民主),或者是抽象的人民整体意志(民粹民主)。不同的民主方案选择,其实是对价值的抉择,不同价值观的民主,当然有好坏、高下之分。而从自由主义的价值标准来看,所谓好的民主,一定是能够保障人的自由本性与基本权利的民主,而不是拥有强大的国家能力的民主。所谓好的政府,也不是无法无天、能力超强的巨无霸,而是符合伦理价值、权力相互制衡、又有行政效率的政府。 中国新左派所欣赏的民主,其实是一种混合式的民粹主义威权民主。他们既相信人民的最高意志,又寄希望于政府的强大威权。民主与威权,有时候并非冲突,在现代政治的条件下,往往会发生吊诡的结合。因为民主可以为威权统治提供正当性基础,而现代的威权统治除了诉诸于整体性的人民意志,别无其它合法化来源。于是,民主便与威权携手共建强有力的国家,用新左派的话说,叫做“下层与上层联合夹攻中层”。这里所谓的下层,指的是底层民众,上层指的是中央政权,而中层则是地方政府及其利益集团。王绍光说:“古代的帝王都知道,他们往往跟最底层的民众结合,来制约中间的官僚。美国也是这样,联邦政府绕过州政府,跟州里的黑人结合起来,迫使州政府在民权方面让步。”韩毓海讲得更透彻:不要以为民主就是简单的“官民对立”,从中国历史来看,“国家和普通老百姓其实有着共同的利益和共同的敌人,而这个敌人也就是豪强和‘豪民’。”无须过多引证,我们便可以发现保守化的新左派的民主方案,其实是一个民粹式的威权主义,或者说威权式的民主主义。西方的左派也相信民众的力量,相信大众民主,但他们与包括国家、帝国在内的各种压抑性权力决不妥协,比如《帝国》的作者哈特和奈格里将打破压抑性权力的希望,寄托在组织起来的全球民众身上。21世纪中国的新左派们却放弃了原来的社会运动诉求,乞灵于国家威权来回应民众的意愿。他们虽然反对官僚国家,却没有像西方左派那样对国家有天然的警惕,相反地,他们将希望寄托于一个民粹式国家,一个以人民的名义实现统治的回应性威权。 为什么民粹式的民主最后有可能转化为民粹式的威权?这乃是因为民粹式民主有其不可克服的内在矛盾:一方面它反对任何代议和官僚的权力,希望通过民众的直接参与政治,实现民众的自我统治和自我管理;另一方面,它又不得不将分散的民众意志迅速、有效地集合为一个统一的人民意志,将参与的政治意志转化为统治的行政意志。于是,民粹式民主只有两个选项:一个是彻底的无政府主义乌托邦,比如历史上的巴黎公社与哈特、奈格里的全球民众联盟,但这些由人民直接统治的方案都没有成功过;另一个选项是将民众意志交给一个“伟大不朽的立法者”,由具有神魅性格的伟人或革命的精英政党代表人民的同一性意志进行统治,法国大革命时期的雅格宾专政、俄国革命中的苏维埃政权和毛泽东的文化大革命,无疑都是具有威权性质的民粹民主。当代中国的新左派们试图在世俗化的后革命时代,延续这一民粹式民主的精神传统,创造一个“回应性威权”的新模式。民主通向威权的道路,其实并不遥远,只要去掉各种修饰、打破各种规约,将民主的希望寄托于一个回应性的“为人民服务”政府,民主就会蜕变为威权,而威权也乐于自称“民主”或“善治”,乐乐呵呵地笑纳来自国家主义的大礼,从而获得统治的合法性。 相关链接: 许纪霖:中国需要利维坦?(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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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思想 | 许纪霖:近十年来中国国家主义思潮之批判

  选择字号: 大 中 小 本文共阅读 15 次 更新时间: 2011-07-05 17:40:18 许纪霖:近十年来中国国家主义思潮之批判 标签: 国家主义 ● 许纪霖 ( 进入专栏 ) 一股国家主义的思潮正在中国思想界兴起,风头所向,横扫左翼、保守两派阵营。在中国当下的语境下,国家主义(statism)从民族主义(nationalism)发展而来,但比民族主义更极端,更政治化,强调国家在社会生活各个领域的至高无上的核心地位,因为国家代表民族和人民的整体利益,可以抵御私人利益对政治过程的渗透和干扰。中国的国家主义并非传统的皇权专制主义或现代极权主义的翻版,它的正当性以人民主权论为号召,有某种似是而非的民意基础,通过民主而实现威权,乃是一种民粹式的威权主义。中国的国家主义在中国崛起的大背景下,力图证明自己是一种与西方不同的、具有中国特色的政治道路和政治模式,是足以挑战普世性的西方民主的制度创新,正在通过将人民利益与中华文明的神魅化,建立一种国家的拜物教。 这一新崛起的国家主义思潮从何而来,其理论脉络和基本诉求究竟如何,它又将走向何处?我们不得不探究清楚。国家主义思潮不仅在中国思想界内部发酵流行,而且正在与官方的主流意识型态日益靠近,在「唱红打黑」的局部地区甚至有大规模实践的可能性。1930年代德国和日本的历史表明,一旦国家主义弥漫成势,将陷整个民族于灾难之中,我们不得不认真对待。 一、从左到右:国家主义的两条思想脉络 当今中国思想界国家主义思潮的几位重要代表人物,大都从1980年代的启蒙阵营中走来,或者在1990年代曾经受过启蒙的熏陶。1980年代的新启蒙运动,其核心诉求是人的自由与解放,虽然建立现代的民族国家也是启蒙的内在目标之一,但在启蒙运动当中,民族主义的背后有普世的现代性价值作为规约,比较起个人解放的狂潮,民族主义并非是1980年代的显学。到1990年代,民族主义思潮开始崭露头角。1990年代出现的民族主义是一个内部非常复杂的思潮和运动,有温和的文化民族主义,乃是为了在认同现代性的普世目标前提下,实现本民族的文化认同;也有激进的种族性反西方主义,旨在反抗西方各种霸权,以获得中国「可以说不」和「不高兴」的资格;还有自由主义的民族主义,将建立现代普世文明作为民族国家建构的根本使命。自1999年中国驻南斯拉夫使馆被美国「误炸」之后,中国逐渐形成了民族主义的狂飙,到2008年北京奥运火炬全球传递事件形成了高潮。在「中国崛起」的大背景下,民族主义趋于政治化与保守化。而国家主义的出现,正是民族主义与浪漫主义、历史主义互相结合的产物。民族主义追求民族国家的崛起,这无可非议。但国家主义不同,它主张以国家为中心,以国家的强盛、国家能力的提升作为现代性的核心目标。国家不再是实现公民利益的工具,国家本身就是善,具有自主性的国家理性,国家就是其自身的目的。 1990年代初开始的中国经济高速发展,使得国家的财政能力、动员能力和控制能力有了质的提升,在国际关系当中拥有了可以与美国、欧洲相抗衡的强大国力,这个令人生畏的巨无霸究竟是福还是祸?思想界对此有不同的声音。古典自由主义者相信:一个缺乏现代民主制度的国家,将是可怕的压抑性权力。他们主张要继续发展社会,通过成熟的市民社会和公共领域限制国家的专断权力。在自由主义的内部,近年来也出现了一种试图将国家主义与自由主义融为一体的国家自由主义观点。高全喜认为:自由主义具有两个面向,一个面向是保障人权,制约国家权力,另一个面相是构建一个现代国家。「首先要建立一个现代国家,要建立一个利维坦,在这个利维坦之下才有现代公民。」 他强调说:「真正成熟的自由主义是最讲国家利益的,可以说,自由主义等于个人主义加国家主义。」 然而,就整体而言,中国的自由主义缺乏关于国家的整体性论述,在民族崛起的历史过程当中,国家究竟起着什么样的作用,国家是否有可能代表民族的整体利益,拥有自身的国家理性?这些在自由主义缺席的领域,国家主义便乘虚而入,国家主义正是基于这几年的马基雅维利热、霍布斯热、卡尔‧施米特热发展出一套关于现代国家的论述,响应了思想界的「国家饥渴症」,掀起了一股国家主义的狂飙。 在中国思想界,国家主义思潮有两个不同的脉络和来源:一个是集体右转的激进左翼,另一个是近10年新崛起的施米特主义。 激进左翼的保守化是近年来思想界出现的一个令人惊异的现象。左派的本来涵义是同情底层民众,对资本权势和政治权势不妥协的批判与反抗,这是激进左翼的魅力所在。中国的左派有老左派和新左派之分,老左派指的是坚守正统社会主义意识型态的原教旨主义者,他们本身就是现存政治体制的一部分,可谓是假左派和真保守派。新左派指的是在1990年代自由主义与新左派大论战中崛起的一支新的思想力量,他们所焦虑的是1990年代之后一个被「资本主义化」的中国,认定中国在改革当中所出现的问题,从政治腐败到社会不平等,都是西方新自由主义惹的祸,他们希望中国超越西方的资本主义道路,走一条制度创新之路。其思想资源,除了西方的各种左翼理论之外,还一厢情愿地从毛泽东时代的社会主义传统之中发掘正面的价值。新左派的基本立场有两个,一是同情和赞美底层民众,二是痛恨西方的资本主义及其民主。当他们认为1990年代的国家意志在步「新自由主义」后尘、损害底层民众利益的时候,新左派对权力的批判是有相当杀伤力的。然而到了21世纪之后,当他们发现国家意志逐步从「错误的」新自由主义转为「正确的」社会主义轨道时,新左派于是开始右转,全面拥抱国家,激进左翼嬗变为保守的国家主义。2008年国庆60年之际,一批新左派的代表人物加入了讴歌「伟大的60年」的舆论大合唱。他们通过选择性的遗忘与记忆机制,将前30年和后30年视为中国社会主义模式一以贯之的成功经验。王绍光在权威的《中国社会科学》上发文,论证中国60年的发展,就是坚持社会主义方向的结果,「只要坚持社会主义的方向,未来的道路一定会越走越宽广。」 汪晖将60年的经验归结为中国拥有「相对来说独立而完备的主权性格」,这一独立自主性通过政党的实践而完成,「由于中国政党与国家有一种独立的品格,因而也发展了一种自我纠错机制。」 左与右、激进与保守,本来就并非绝对的两级,在特定条件之下,它们可以相互转化,甚至吊诡地结合为一体化的形左实右:下半身是同情底层民众的左派,上半身又是拥护威权的右派。当代中国的新左派,一开始便具有某种国家主义的内在趋势,甚至与国家威权难舍难离。早在1996年,甘阳就提出中国要「走向政治成熟」。在他看来,中国经济发展之后,为了避免经济上强大、政治上软弱的状况,必须在政治上成熟起来。其具体方案是通过全国的公民直选,克服日益膨胀的地方利益,让国家从人民那里直接获得合法性授权,以建立一个以「大众民主」为正当性基础的强有力的国家 。甘阳是一个激进的民主主义者,同时又是一个保守的国家主义者,他所迷恋的正是马克斯‧韦伯式的民主威权主义。民主具有双重的功能,它既可以让公民拥有政治的自主性,也可以加强国家威权的合法性基础,使得威权统治更加巩固。韦伯看中民主的,正是后者的这一工具性功能。威权主义不是不要民主,他们要的只是「一次性的授权」式民主。韦伯曾经对鲁登道夫将军说:「在民主制度下人民选举自己信任的领袖,如果领袖说:『闭嘴吧,照我的办!』民众和党派就可以放心随他去做。」鲁登道夫大喜:「我很喜欢这种民主!」 中国早期新左派的激进民主方案,就是这样一种韦伯式的以建立强有力国家为宗旨的民主威权主义。 早在1990年代初,王绍光就与胡鞍钢一起,提出了一份引起了激烈争论的「加强中国国家能力」的报告,明确地将国家能力表述为「国家实现自己意志的能力」,具体表现在吸取能力、调控能力、合法化能力和强制能力 。新左派的集体右转,并非晴天霹雳,而有其内在的思想与历史逻辑。以拒斥议会民主制为号召的民粹式民主,在国家制度上势必要落实在以民主为合法性基础的个人或寡头式威权。中国的新左派虽然致力于反抗强权,但在他们的心目之中,真正的敌人只有一个,那就是西方的新自由主义。当国家与新自由主义同流合污的时候,他们是国家的批判者,一旦国家疏离西方的新自由主义的「错误」方向,回归社会主义的「正确」轨道,那么国家在他们眼里便化身为底层民众的希望所在。汪晖在1990年代末和21世纪初都以「批判知识分子」的姿态,尖锐地批判全球化资本主义与官僚化的「非政治的政治」。然而近一年来汪晖从总结建国1960年来中国崛起的独特经验,到肯定「政党的国家化」、党国代表人民的普遍利益 。这些遽然的「转向」似乎透露出在新的政治环境下新左派政治策略的重大调整:当诉诸「全民直选」或「底层民主」受到压抑、此路不通的情况下,他们的政治重心从诉诸社会运动转向期望国家意志,从「觉民行道」的下行路线拐向了「替君行道」的上行路线。 国家主义的另一条思想脉络是施米特主义。自从刘小枫将希特勒的桂冠法学家卡尔‧施米特的思想引进中国思想界,近10年来在法学界、政治学界刮起了一股施米特旋风。旋风所到之处,到处播下了国家主义的种子。施米特主义在中国政治论述中的代表,非强世功莫属。2004年,乌克兰等国发生「颜色革命」,强世功惋惜乌克兰政府囿于自由主义的宪政观念,对政治缺乏本质的理解,错失武力镇压反对派的意志决断,最后拱手让出政权。他以施米特的口吻,大谈「颜色革命」给中国留下的教训:「政治问题的关键不是对与错的问题,而是服从与不服从的问题。只要不服从政治权威,『说你错,你就错,做对也错』」 ,「政治的首要问题是分清敌人与朋友。在敌人与朋友之间,不存在自由的问题,只有暴力和征服。这就是政治的实质,自由主义者往往不敢面对的实质。」 近10年来,以施米特主义为中心,马基雅维利、霍布斯等人的国家理性一脉学说在一些知识分子那里大热,他们对国家的理解充满着德国浪漫主义式的膜拜:国家不再是实现人民利益的工具,而是有着自身目的、理性与功能的有机体;国家权力不再是不得不有所限制的必要的恶,而是代表民族整体利益和公共意志的善;国家将不再受到宗教和伦理价值的束缚,它具有自主性的理性,拥有不可分割、不可转让、至高无上的主权意志。强世功借助西方的宪政理论,对中国政治体制的正当性作了系统论证,认为中国的国家意志就是党国意志,中国革命的现代传统决定了在成文的国家宪法之上,还有党的意志的不成文宪法,中共是代表人民根本利益的最高主权,就像国王的两个身体:党是灵魂,国是肉身。党政军「三位一体」的主席制正是中国独特的宪政体制 。在国庆60周年之际,各种对中国独特政治模式的颂扬纷纷出炉,张维为总结说:「政府是必要的善。在中国漫长的历史中,繁荣的时代都离不开比较开明的强势政府。不同于美国人所主张的『政府是必要的恶』,中国的变革由一个开明的、致力于发展的政府所领导」 。潘维讲得更明确:「中国政治模式最根本的特征是拥有一个先进的执政集团。中国共产党是当下领导中国现代化事业的执政集团。这个集团宣称代表全民向现代化前进的福祉,公正无私,纪律严明、团结统一,使分散自由的中华民族拥有坚强的政治领导核心。」 这些保守化的新左派和施米特主义者,并非那些体制内部捧着马列饭碗、思想陈腐的原教旨主义者,而大多是受过系统西洋教育的现代知识分子。他们在「中国崛起」的感召之下,从「现实的就是合理的」出发,以十八般武艺纷纷论证「合理的现实」。国家主义思潮并非一个统一的思想共同体,虽然理论资源、政治主张并不完全重合,却有着一个共同的价值立场,即对最高主权和国家意志的膜拜,相信国家代表人民的整体利益,只有加强党与政府的执政能力,中国才能实现政治上的崛起。这些国家主义知识分子供职于北大、清华、香港等海内外一流大学,以独立的民间知识分子自居,却与体制保持着各种若即若离的暧昧关系。而支撑其主张的,不是教条化的马列主义,而是西方从左到右各种时髦的理论。在我看来,值得认真对待的,不是国家主义的主张,而是其主张背后的理据,正是这些似是而非、却颇能迷惑人的理论,吸引了不少渴望中国崛起的知性学生。 二、「回应性民主」,还是「回应性威权」? 中国的改革走的是与俄国不同的道路,经济改革领先,而政治改革滞后。进入21世纪之后,国内要求民主化的声浪一直居高不下。「民主」是这个时代的神圣概念,如同过去的「革命」一样,没有人敢公开反对民主,分歧仅仅在于,究竟要的是什么样的民主? 中国的自由主义者提出的是宪政民主的方案,他们要求将国家的正当性建立在宪政民主的基础之上,确立宪法作为国家政治生活的最高原则,党政分离,在体制内部实现有限的权力制衡,并建立完善的市民社会与公共领域,实现社会相对于国家的自主性。自由派的这一温和的改革诉求,在1990年代后期和21世纪初曾经一度活跃过,近年来由于受到外部环境的压抑而沉寂下去。另一个民主的选项是社会民主主义方案,试图从西方马克思主义理论出发,将社会主义的平等诉求和公有制方案,与西方的议会民主制度相结合,实现民主化的社会主义理想。这一民主方案曾经一度引起高层的兴趣,但很快也被边缘化。在近年来出现的国家主义思潮之中,施米特主义很少谈论民主,他们关心的只是最高主权的决断能力。而新左派有自己的激进民主理想,甘阳曾经提出过全民普选的方案,以实现韦伯式民主威权主义的强大国家,王绍光、崔之元、汪晖等主张底层的大众民主,即使他们集体右转成为国家主义者,民主也一直是新左派的核心方案之一。 在新左派当中,对民主问题有系统思考和论述的,当属王绍光。2008年他在三联书店出版的《民主四讲》,是一个相当另类的民主方案。所谓另类,乃是相对于竞争性选举民主而言。从西方的民主历史进程来看,古希腊和罗马实行的是古典的直接民主,公民直接参与并决定政治共同体的公共事务,而现代民主则是一种间接的、程序性民主,人民经由竞争性的选举,挑选精英作为自己的代表而间接实现统治。这一由熊彼特所定义的程序性民主,在现代民主的实践中被广泛采纳,比如亨廷顿就是以此来衡量一个国家是否有民主,并提出「民主的第三波」理论 。西方现代的代议制民主,遭到了王绍光激烈的批评,斥之为不是民主,而是「选主」,「限制了民主直接参与决策的机会」、「限制了大多数人参政的机会」、「无法改变选举的『贵族』、『寡头』色彩」 。这些批评虽有言过其实之处,但应该承认有其道理。以政党竞争为中心的选举性民主的弊端,西方当代的公民共和主义、社群主义、激进民主论早就有深刻的分析和批判,指出其削弱了公民的政治参与精神、选举容易被金钱势力操控、导致日常政治的官僚化等等。这些代议制民主的批评者们因此而提出了协商民主、参与民主、政治的公共善等多种民主方案,试图弥补代议制民主的内在缺陷。不过,这些民主方案并非要替代乃至推翻以竞争性选举为核心的代议制民主,而只是在认同现代民主的制度性建构前提之下,以古典的民主精神拯救现代民主之不足。 然而王绍光所试图做的,乃是提出一个替代性的另类民主方案,即所谓的「真正的民主」,是「人民当家作主的民主,而不是被阉割、经过无害化处理的民主」 。表面看起来,王绍光想恢复的是古典的直接民主传统,而且将这些民主权利赋予左派心目中的人民――底层的民众。这一理想固然不错,问题在于中国毕竟不是古希腊城邦,在一个地域辽阔、人口众多的大国,究竟如何实现直接民主?王绍光例举了信息公开、听取民意、吸取民智、实行民决等多项参与机制之后,索性爽快地透出底牌:他所说的「真正的民主」,就是毛泽东当年的「逆向参与模式:群众路线」! 古希腊民主与「群众路线」,表面看起来都是直接民主,但二者之间在性质上迥然有别:古希腊城邦的政治主体是公民,但毛泽东「群众路线」中的政治主体却是统治者;古希腊城邦关心的是谁来进行统治,而「群众路线」在意的只是如何有效地实现统治。在王绍光看来,民主与其说是一种「谁来进行统治」的政权形式,不如说是「如何有效统治」的政府治理形式 。民主是什么?「民众表达意愿,政府做了响应,民主就是这个东西。」 王绍光认为,民主虽然有众多涵义,但最重要的是「政府对人民的响应性,即政府的政策在多大程度上反映了公民的需求、要求和偏好,这种意义上的民主更贴近民主的真实含义」 。王氏的这种「回应性的民主」,将政治的主体偷偷地从公民置换为统治者,因此民主的内涵也发生了变化。古希腊民主的内涵在于如何将被统治者的意志凝聚为共同体的意志,而「响应性民主」所关心的,只是统治者如何响应、采纳和代表被统治者的意志。协商性民主、网络民意、专家献言、公众咨询等这些直接民主的方案,既可能是代议制民主的补充,也有可能成为开明威权的一部分。当王绍光断然排斥了代议制民主的基本建构之后,他所能想象的民主的实践空间,只能祈求于毛泽东留下的民粹主义遗产了。 在王绍光的「响应性民主」方案之中,一般民众通过抽签、商议、舆论和参与获得底层民主,民众通过这些方式表达民意,由政府响应吸纳,最后由国家集中体现人民的根本利益。这种大众民主+威权响应的民主威权模式,无疑是毛泽东「民主集中制」的精神传承,群众的「民主」只是一个象征性的形式,而统治者的「集中」才是真正的决断性意志。但「民主」又不是可有可无的,它可以为「集中」的专断意志提供形式上的合法性。这一模式有一个致命的弱点,乃是底层大众与上层威权之间,由于缺乏竞争性的选举和制度化的监督问责,上下脱节,民众的利益和意志无法通过体制的保障,有效地转化为政府的意志。在西方的民主架构之中,有议会代表选民监督政府,有司法按照人民的最高意志审查政府是否违宪。但在「响应性民主」之中,政府的权力只要自我声称代表人民的根本利益,便可以无所约束,畅通无阻,肆无忌惮地侵犯具体的公民利益。最近频频发生的以公共利益的名义拆迁、征地这类政府侵权行为,便是「响应性民主」虚幻化的最好例证。 「响应性民主」究其实质,乃是一种「响应性威权」(responsive authoritarianism)。既有「民主」,也有威权,通过统治者对被统治者利益与意愿的响应而获得「民主」的美誉,从而加强国家威权的统治正当性。这种看似开明的「响应性威权」,政治的主动性始终掌捏在政府的手中:响应和采纳民众的意见,是统治者开明的表示,不回应、不采纳,你也无可奈何,缺乏任何制度性的约束。这种民主,更接近传统儒家中的民本政治,民本与民主,虽一字之差,却相距千里。民主政治是通过制度性的竞争选举而实现「人民作主」,而民本政治则是统治者作为政治主体「为民作主」。王绍光虽然一再声称要实现人民的当家作主,但在他的「真正的民主」方案之中,人民最终还是陷入了「被代表」、「被采纳」、「被响应」的被动地位,民主与否的主动权始终牢牢地掌控在统治者的手中。 在现代的民主与儒家的民本背后,有着不同的政治理念。潘维在这一点上倒看得比较清楚,他说:「中古以后的西方发展出『权利本位』思想,而中国的『责任本位』思想则延续至今。『责任本位』和『权利本位』两个概念凝聚了中西方思想的基本差异,这种差异构成了中西模式差异的思想渊源」 。「权利政治」的主体是公民,公民在法治的保护下有权捍卫自己正当的权益,也有权向自己选出的官员问责。而「责任政治」的主体是统治者,从儒家民本思想的道德要求来说,官员必须心系百姓、服务民众,但这个民众是抽象的、象征性的图腾之物,民众对官员缺乏制度性的监督,所谓的责任只是软性的道德束缚,官员实际负责的对象,不是下面的民众,而只是他的上司。官僚体系内部,层层向上负责,个个向下问责,好一个中国特色的吏治景象! 民主对于公民共同体来说,是一个社会自治的问题,而对于政府来说,是一个公民向政府授权的过程。这个授权,不是韦伯所说的一次性权力转移,而是通过议会和司法的间接监督和公众舆论、协商民主乃至全民公决的直接问责,经常性地审查政府决策的正当性。「响应性民主」因为缺乏制度性的授权,而只有自我声称式的代表,所谓的响应只是一个匮乏客观标准和有效监督的开明专制式人治。于是,「回应式民主」从追求民主始,到葬送民主终,不是人民当家作主,而是让威权为民作主,最终蜕变为一个自我否定、自我颠覆的「回应性威权」。 「回应性民主」蜕变为「回应性威权」的过程,是一个不断去政治化的政治过程,也就是作为政治主体的公民意志不断被代表、被边缘化,而「谁来统治」的问题偷偷转换为「如何统治」的问题,于是是否要民主的问题在近年来的中国嬗变为如何善治(good governance)的问题。当新左派出身的王绍光还不愿放弃民主旗号的时候,其他的国家主义者们索性直接以善治和良政替换了令人心烦的民主。张维为坦率地说:「良政比民主化更为重要。中国拒绝『民主与专制对立』这种老生常谈,认为一个政府的性质,包括其合法性,应由其实质内容,即良政来决定;应由政府能向人民提供了什么来检验。」 不错,善治里面也有很多好东西:法治、参与、公正、透明、责任、有效、稳定、严谨。然而,与「响应性威权」一样,政治的主体依然是政府,而非公民,政治被技术化、非政治化了,政治的过程成为一个公民缺席的政府治理问题。而这个期待着成为良善的政府,却是一个缺乏制度性监督的、无所不在、无所不能的绝对权力。 然而,在国家主义者们看来,中国的国家权力从古至今竟然不是太强了,而实在是太弱了。他们相信,中西之间的实力差距,不是文明的有无,而是国家能力的强弱。吴增定说:「西方现代国家之所以拥有极强的扩张和征服能力,是因为他们的国家权力对社会领域具有高度的整合与动员能力。」 韩毓海重新审视500年来的中国与世界历史,认定「这500年来世界史的消长,其核心实际上就在于『国家能力』这一点上。」中国之所以逐步衰落,就是因为缺乏一个强大的中央政府。他赞颂1949年以后「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首先肇始于中国革命以建立基层组织的方式,极大提高了社会组织能力和国家效率」 。王绍光是最早提出「国家能力」概念的学者,在他看来,除了关心民主这个政权形式之外,还要重视国家能力的问题,许多民主国家因为缺乏有效的政府能力而陷入长期的民主衰败。「只有一个强有力的国家才能实现高质量的民主」 ,「国家是最大、最有效的人权组织」 。王绍光的看法只有一半是对的,一个高质量的民主国家固然离不开强大的国家能力,但一个强有力的国家并非天然是「最大、最有效的人权组织」。有像菲律宾那样无能处理香港人质事件的民主国家,但也有朝鲜这样的践踏人权、却能打入足球世界杯的极权社会。强有力的国家权力,既能大善,也能大恶。国家权力说到底与人性相关,人性之中神魔交错,在好的制度下有可能成为天使,在坏的制度下会堕落成魔鬼。一个强有力的国家最需要的是民主制度,需要健全的宪政和法治,以防止权力的作恶。能力卓越的国家,既能创造人类的经济奇迹,也有危害人权与人类的可堕落性。西方国家之中,英美之所以强盛而不堕落,乃是有可靠的文明制度加以规约,德国和日本之所以强盛一时而最终败北,正是片面追求国家能力的扩张、背逆人类普世文明的结果。 在《民主四讲》之中,王绍光区别了政权形式与国家能力二个不同的概念,前者与制度是否民主相关,后者与国家是否拥有控制力相关 。我们也可以这样理解,政权形式涉及到文明的价值及其建制化,而国家能力取决于政治体制的合理化。合理化的政治体制会提升国家的控制能力和统治效率,比如增强经济竞争力、迅速解救人质等,但也有可能压制人权、野蛮拆迁、非法征地等等。因此,政权形式是否民主,是否符合普世文明的价值观,就显得非常要紧。离开了民主奢谈国家能力,蕴涵着巨大的道德风险和政治危机。当新左派的「回应式民主」只不过是一种善治主义的开明威权之后,民主对威权的约束便变得非常的虚弱。开明威权是一种高度合理化的行政权力,它具有自我理性化的功能,可以高效率地实现国家的最高意志。理性化的威权只是以具体的政绩目标作为其行动的依据,凌驾于普世文明的价值之上,在伦理观上它是虚无主义和技术主义的。而一种好的民主必定是有价值的,其真正的意义不在于所谓的「人民当家作主」,而是能够扬善抑恶,体现出更高的文明价值。 这里说的好的民主,乃是指能够保障人的自由本性的民主。从民主制度的历史实践来说就是宪政民主,即以自由为最高伦理原则的宪政所规范的民主。王绍光最讨厌对民主的修饰和限制,在他看来,「真正的民主」是不受限制的、人民直接当家作主的民主。果真有这样纯粹的民主吗?假如不受更高伦理价值的规约,即使直接体现了绝大多数公民的意志,民主也有可能堕落成可怕的暴政。苏格拉底便是民主暴政的牺牲品。民主不是只有一种形态,它仅仅表明权力来自于人民的授权或者同意,民主可以与各种主义相结合:宪政主义的民主、威权主义的民主或者民粹主义的民主。民主不是一个自明性的制度,它总是要被修饰,被赋予一种更高的价值;或者是自由的价值(宪政民主)、或者是权威与秩序的价值(威权民主),或者是抽象的人民整体意志(民粹民主)。不同的民主方案选择,其实是对价值的抉择,不同价值观的民主,当然有好坏、高下之分。而从自由主义的价值标准来看,所谓好的民主,一定是能够保障人的自由选择与基本权利的民主,而不是拥有强大的国家能力的民主。所谓好的政府,也不是无法无天、能力超强的巨无霸,而是符合伦理价值、权力相互制衡、又有行政效率的政府。 中国新左派所欣赏的民主,其实是一种混合式的民粹主义威权民主。他们既相信人民的最高意志,又寄希望于政府的强大威权。民主与威权,有时候并非冲突,在现代政治的条件下,往往会发生吊诡的结合。因为民主可以为威权统治提供正当性基础,而现代的威权统治除了诉诸于整体性的人民意志,别无其他合法化来源。于是,民主便与威权携手共建强有力的国家,用新左派的话说,叫做「下层与上层联合夹攻中层」。这里所谓的下层,指的是底层民众,上层指的是中央政权,而中层则是地方政府及其利益集团。王绍光说:「古代的帝王都知道,他们往往跟最底层的民众结合,来制约中间的官僚。美国也是这样,联邦政府绕过州政府,跟州里的黑人结合起来,迫使州政府在民权方面让步。」 韩毓海讲得更透彻:不要以为民主就是简单的「官民对立」,从中国历史来看,「国家和普通老百姓其实有着共同的利益和共同的敌人,而这个敌人也就是豪强和『豪民』。」 无须过多引证,我们便可以发现保守化的新左派的民主方案,其实是一个民粹式的威权主义,或者说威权式的民主主义。西方的左派也相信民众的力量,相信大众民主,但他们与包括国家、帝国在内的各种压抑性权力决不妥协,比如《帝国》的作者哈特和奈格里将打破压抑性权力的希望,寄托在组织起来的全球民众身上。21世纪中国的新左派们却放弃了原来的社会运动诉求,乞灵于国家威权来响应民众的意愿。他们虽然反对官僚国家,却没有像西方左派那样对国家有天然的警惕,相反地,他们将希望寄托于一个民粹式国家,一个以人民的名义实现统治的回应性威权。 为什么民粹式的民主最后有可能转化为民粹式的威权?这乃是因为民粹式民主有其不可克服的内在矛盾:一方面它反对任何代议和官僚的权力,希望通过民众的直接参与政治,实现民众的自我统治和自我管理;另一方面,它又不得不将分散的民众意志迅速、有效地集合为一个统一的人民意志,将参与的政治意志转化为为统治的行政意志。于是,民粹式民主只有两个选项:一个是彻底的无政府主义乌托邦,比如历史上的巴黎公社与哈特、奈格里的全球民众联盟,但这些由人民直接统治的方案都没有成功过;另一个选项是将民众意志交给一个「伟大不朽的立法者」,由具有神魅性格的伟人或革命的精英政党,代表人民的同一性意志进行统治,法国大革命时期的雅格宾专政、俄国革命中的苏维埃政权和毛泽东的文化大革命,无疑都是具有威权性质的民粹民主。当代中国的新左派们试图在世俗化的后革命时代,延续这一民粹式民主的精神传统,创造一个「响应性威权」的新模式。民主通向威权的道路,其实并不遥远,只要去掉各种修饰、打破各种规约,将民主的希望寄托于一个响应性的「为人民服务」政府,民主就会蜕变为威权,而威权也乐于自称「民主」或「善治」,乐乐呵呵地笑纳来自国家主义的大礼,从而获得统治的合法性。 三、施米特主义的幽魂:国家的绝对权威 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中国社会出现了巨大的变化与转型,各种力量都从毛泽东时代的全能主义控制之下解放出来,原来的政治共同体开始解体,但新的政治共同体却迟迟未能重建,于是产生了深刻的共同体危机。如何重建政治共同体?在中国思想界,形成了两种对立的思潮,一种是洛克式的有限政府学说,另一种是霍布斯、施米特式的绝对国家理论。中国的自由主义所要重建的政治共同体乃是以社会为中心,通过市民社会与公共领域的建设,形成具有相对自主性的社会与伦理共同体。在政治体制上,建立以宪政和法治为核心的有限政府,这个政府可以是强大的,却必须是分权与限权的。自由主义的这一诉求在1980-90年代的国家改革实践当中得以部分的实现,这就是邓小平及其继承者的「小政府大社会」的改革思路。进入21世纪之后,形势逐渐发生了逆转,「加强党与政府的执政能力」悄悄取代了原来的「小政府大社会」,成为支配性的主流意识型态与政治实践。新的政治路线之正当性究竟何在?国家主义思潮恰逢这个时候浮出水面,试图全面修正「小政府大社会」的改革方向,重建一个以国家为绝对权威的施米特式政治秩序。 施米特式政治秩序的要害在于同一性与代表性。施米特主义的研究专家米勒指出:「作为对自己理论的总结,施米特主张国家依赖于人民的同一性——人民乃是由通过划分敌友得到民族意志而构成的政治单位,还依赖于这个政治统一体经由政府的代表性。……大众民主很明显是为施米特所肯定的,只是这一民主必须直接包含威权主义,并通过代表性和同一性这两个范畴而与之保持一致」 。关于施米特式政治秩序,需要注意的是三点:第一,政治共同体最重要的是保持同一性,而这一同一性是通过排除内部和外部的异质性而得以实现的,内部的异质性是各种私人的利益,外部的异质性便是民族的敌人。第二,同一性虽然要借助民主的形式,然而,最终体现在统一的国家意志之上,由其代表人民的意志,拥有超越于宪法与法律之上的最高和最后的决断权。第三,国家意志是绝对的、唯一的,它以主权的形式表现出来,至高无上、不可分割,也不可转让。中国的国家主义者们所要建立的,正是这种施米特式的政治秩序。 国家主义首先追求的乃是政治的同一性。同一性当然是现代政治的重要目标之一,然而自由主义与国家主义对此的方案是不同的。自由主义承认现代社会利益与价值的多元性,追求的是在保持合理的分歧基础上,实现共同的政治生活,政治的同一性以共享的公共理性和宪政为核心。而施米特式的国家主义将政治的本质解释为就是区分敌我,政治共同体「我们」的形成,有赖于一个共同的敌人。民族的同一性是对异质性的排斥,警惕各种私人利益对国家意志统一性的消解与破坏。因此,当代中国的国家主义思潮虽然来自不同的思想传统,但他们都拥有一个共同的外部敌人,那就是西方,具体地说就是西方的新自由主义和代议制民主。一个具有高度同一性的西方的想象性存在,成为国家主义自身同一性所赖以存在的外在依据。施米特有一句名言:「告诉我谁是你的敌人,我就能告诉你你是谁。」 同样,中国的国家主义对中国模式的自我定义,也取决于西方这个敌人的对立性存在。在他们看来,西方的代议制民主纵容社会上的私人利益通过政党的竞争介入公共政治过程,使得议会变成缺乏统一意志的各种私人利益、特别是有产阶级特殊利益的竞技场 。在这里,公与私在政治的过程之中被断裂为两个对立的极端,公是绝对的善,私是绝对的恶。各个政党所代表的只是私人利益,在议会当中私意之间交易和妥协的结果,只能形成众意。而所谓的公意,则另有代表,那就是国家。 所谓的私意、众意和公意,最早是由鲁索提出来的。公意是鲁索政治思想中的核心概念,是一个与私意、众意有区别、又有联系的概念。按照鲁索的说法,公意永远着眼于公共利益,而众意只着眼于私人利益,众意不过是私意(个别意志)的总和而已 。也就是说,众意是私意之和,公意是私意之差,公意是所有私意中共同的、重迭的或交叉的那部分 。早在十多年前,崔之元就撰文重新讨论鲁索,他提出:一个彻底的、民主的自由主义者,不能不关心公意 。鲁索的公意理论是现代政治中的核心命题,一个统一的政治共同体当然需要有一个共同的意志,而这个意志不过是上帝的超越意志的世俗化形态而已。但鲁索有一个致命的问题,他将公意与私意绝对地对立起来,公意的产生以个人意志的泯灭为前提,这样,在他的公意王国之中,个别意志与私人利益完全非法化,导致了后来法国大革命恐怖的雅格宾专政。而美国的革命和建国走的是另一条道路。以麦迪逊为代表的联邦党人相信政治是建立在私利的基础之上,私人利益之间的冲突不可避免,因为人性本身具有可堕落性,而人的理性也有易谬性。「异议、争论、相冲突的判断,利益纷争,互相敌对和竞争的派系的不断形成,这些都是不可避免的。之所以这样,是因为这些现象的动因已经『深植于人性之中』。」 鲁索与麦迪逊的对政治的不同立场,乃是基于对人性的不同理解,在麦迪逊看来,人性有幽暗的一面,有逐利的冲动,但只要有适当的分权制度,以恶制恶,相互平衡,可以将恶转化为善,将私人的利益转化为公共利益。而在鲁索看来,人性本身是善的,政治的过程就是一个扬善除恶的过程,如何克服私欲走向大公,走向公共的善,成为公意是否能够实现的关键所在。 追随鲁索思路的中国新左派们,同样表现出对市场与私人利益的仇视。王绍光认为:「市场是必要的,但市场必须『嵌入』在社会之中,国家必须在市场经济中扮演积极的角色;不能允许、也不可能出现一种『脱嵌』的、完全自发调节的市场经济。」 汪晖也说:「当市场化改革成为主潮之际,若没有国家内部、政党内部和整个社会领域中存在的社会主义力量的制衡,国家就会迅速地向利益集团靠近」,而正是中国特有的社会主义传统挽救了国家的私有化 。他们与他们所反对的新自由主义虽然水火不容,却共享着一个基本的预设:市场与国家是绝对的天敌。新自由主义认为祸首是国家,所以要实现完全的市场化,相信市场化可以救中国。而新左派们的诊断则倒了过来:市场是一个坏东西,只有通过国家强有力的干预,让市场重新嵌入到社会,才能避免资本主义之祸。无论是新自由主义,还是新左派,他们都忽视了一个事实:中国今天所出现的,恰恰是国家与市场的互相镶嵌化!国家不一定反市场,市场也不一定与国家对立,中国的权贵资本主义,正是市场与国家私通所产下的怪胎。 新左派们讨厌市场,也同样讨厌市民社会。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中国出现了一批NGO(非政府组织),在维护公民权益、公众慈善和公共服务等方面发挥着自己独特的作用。王绍光是较早对NGO有系统研究的学者,但他的研究结果证明的是,「近年来被一些人吹得神乎其神的『公民社会』实际上是个无所不包的大杂烩」 ,「大量所谓『市民社会组织』不过是些追求一己私利的利益群体或压力集团而已」 。公民组织是志愿性、自主性的社会团体,包括政治、社会、福利、文化、娱乐、体育各个领域,它不是政府规划的结果,而是在社会中自发成长出来的,自然无所不包,关键是以什么眼光来看。若以大一统的尺度视之,NGO的确是各色人等、参差不齐的「大杂烩」。但以现代社会的标准来看,正是社会多元、分化和活跃的表现。王绍光将NGO的功能分为外部效应和内部效应两种,外部效应注重的是独立于国家、限制政府的权力,内部效应则是在社团内部培养公共精神、合作互信和交往能力。赞赏社会运动的汪晖比较强调NGO的外部效应,他试图「通过社会对于国家的民主控制,来防止国家成为国内垄断和国际垄断的保护者」 。而在王绍光看来,非政治的、休闲娱乐性的NGO,要比政治性的公民社团可爱得多,他希望社会上的NGO都能够非政治化、乐乐呵呵、温和顺良,与政府保持和谐的互动。他一再强调:「一个有效的国家是市民社会的前提条件。……当国家相对强大并充满活力时,市民社会更有可能繁荣起来」 。具有讽刺意味的是,在现实中的中国,当「当国家相对强大并充满活力时」,社会却发生了溃败,有市民而无市民社会,有公民却无公民组织。一个缺乏自主性社会组织的众人只是一盘散沙的杂众,而杂众的普遍存在正是威权主义的社会温床,因为唯有霍布斯式的利维坦,才能将杂众的分散意志整合为统一的人民意志。当自主性的公民社会缺席的时候,当各种社会组织被剥夺了制约国家的外部功能、只剩下休闲娱乐的内部效应的时候,国家便成为了宰制社会、无所约束的巨无霸。国家主义虽然攻击的是市场,但他们的真正敌人却是社会,他们与新自由主义看似对立,却在仇视社会上空前一致:新自由主义试图用市场替代社会,而国家主义则要用国家消灭社会。 无论是保守化的新左派,还是施米特主义者们,都将中国未来的希望压宝在一个强大的、无所不能的、至高无上的国家身上。在他们看来,无论是议会民主制度中的政党,还是市民社会中的NGO,更不用说追逐自我利益的个人,都只代表万恶的私意,即使折腾了半天民主,最终形成的也不过是一个「大杂烩」的众意。而真正的公意,所谓广大人民最根本的利益,与这些私意、众意皆无干系,唯有大智全能的政府,才是公意的真正代表,拥有至高无上的、不可分割的、不可转让的最高决断权。汪晖原来是一个具有相当批判意识的知识分子,然而在近两年发生了令人惊讶的「转向」,从批评「非政治化的政治」转向提出「党国代表普遍利益」论。在2007年发表的〈去政治化的政治、霸权的多重构成与六十年代的消逝〉长文之中,他一方面批评现代政治的日益官僚化和去意识型态化,尖锐地批评「当代中国意识型态国家机器的运作方式并不是按照特定的价值或意识型态运转的,而是按照『去意识型态的』或『去政治化的』逻辑运转的——尽管它经常诉诸于意识型态的语言。」 另一方面,他又认为「政党在执政过程中逐渐地变成了国家体制的主体,从而政党不再是某种政治理念和政治实践的行动者,而更接近于一种常规性的国家权力,亦即在一定程度上『政治化的』的权力机器」 。从而为两年后认同党国的普遍利益埋下了逻辑的伏笔。到2009年建国60年之际,汪晖接受《21世纪经济报导》专访,随后又在《文化纵横》杂志发表〈中国崛起的经验及其面临的挑战〉,正式提出「党国代表普遍利益」论。汪晖论证说,1949年中国革命所建立的国家,从一开始就代表人民的普遍利益,只是到1980年代市场化改革之后,分化了的各种利益渗透到国家意志之后,国家才面临着私人化的威胁。由于国家是市场化改革的主导,又深深镶嵌到市场之中,国家开始被利益化,国家的各个部门成为各种利益集团的代表。「如何让国家能够成为普遍利益的代表,已经成为一个极为尖锐的问题。」他因而将代表普遍利益的希望,寄托在共产党身上:「中国的社会主义实践致力于缔造一个代表大多数和绝大多数人民的普遍利益的国家,国家或政府与特殊利益的纽带的断裂是以此为前提的。」因为共产党远离经济活动,不像西方那样是私人利益的代表,而代表多数人的多数利益,有可能自我更新,是反腐败的中坚力量。 汪晖的这些论述,乃是建立在如此的国家信念上:现代国家应该是与私人利益相区隔的、纯粹的公意和普遍利益的代表。在市场社会的背景之下,当政府被各种分化了的私人利益深刻渗透的情况下,拯救国家的唯一希望乃是由一个宣称代表了人民根本利益的政党来统率国家意志,而中国的社会主义实践,正好提供了相应的历史传统。然而,汪晖的思路里面隐含着一个他未曾意识到的自我矛盾,一方面他看到了党的去政治化,不再具有意识型态价值,而日益成为技术化的官僚政治,他希望恢复为特定政治价值进行政治辩论,因为政治本质上就是冲突的。另一方面,他又幻想党能够代表无冲突的、所有阶级的公共利益,而这种虚幻的公共性又只能建立在技术官僚政治的基础之上,以去政治为其前提。汪晖所理解的政治,是一种非官僚的、民众直接参与的大众政治。但这种激进的左翼政治,与国家的官僚性格是格格不入的。汪晖与王绍光同样,由于拒斥现代的代议制民主,底层的民众意志无法进入上层的国家层面,聚合为国家意志,于是他只能寄希望于一个所谓代表普遍利益的政党。但是无论在理论还是经验层面,汪晖又无法对此作出稍有说服力的论证,于是只能诉诸社会主义历史传统的虚幻意识型态:「由于社会主义国家以代表大多数人民的利益为宗旨,在市场条件下,它反而比其他国家形式更加脱离利益集团的关系。我们只能在这个意义上将它说成是一个中性化的国家。」 现代政治当然是一种代表性政治,问题在于有不同的代表方式。在民主的制度框架之下,无论是政党还是政府,要拥有代表权,首先需要获得选民的授权,谢尔登•沃林指出:「代表权的本质是一个授权的过程」。没有授权,何来代表?但汪晖的代表说,显然来自列宁式的「先锋队」理论,缺乏制度性的、程序性的授权,只是一个意识型态上的价值宣称,是一种未经被代表者同意的自我授权而已。至于汪晖相信有一种代表人民普遍利益的「中性化国家」的时候,显然背离了激进左翼的批判立场,而走向了保守的黑格尔主义。在激进左翼看来,政治是利益冲突的场所,而国家不过是一个具有特殊利益(无论是某个阶级抑或自我利益)的支配性力量。姚洋是最早提出「中性政府」论的学者,他曾经一度热烈称颂中国政府是一个「以社会长远利益为追求目标」的中性政府 , 但最近他终于发现,中国的确由一个中性政府统治,这是一个与各种利益集团分离的、没有利益倾向性的中立政府,然而,当它掠夺公民的时候,也是「不问身份的」! 汪晖的「党国代表普遍利益」论,在陈端洪那里,从宪法学角度获得了细密论证。他根据鲁索、西耶斯和施米特的理论,区分了制宪权和宪定权两种不同的权力。制宪权是一个民族的最高权力和政治决断,它高于宪法,是宪法的意志来源;而宪定权只是根据宪法所产生的权力。「制宪权是一切权力的本源,仅凭共同体的存在就当然存在,是不可分割、不可转让的。宪定权是派生的,可以分割,端赖宪法而存在,受宪法之制约,断不能染指宪法。」 陈端洪是激进的,他像鲁索那样,坚持人民主权思想,相信作为最高的主权――制宪权应该在人民手中,人民必得出场 ,然而,在现代政治之中,人民不可能时刻在场,于是只能委托代表行使人民主权。在陈端洪看来,这个人民的代表便是中共和人大,而且人大在党的领导之下。「中国共产党不是宪法创设的,而是中国人民在历史的过程中创设的,中共中央是人民制宪权的常在的代表机构。这是主权意义的制宪权代表。」 于是激进的人民主权论转化为保守的党国主权论,党国代表人民拥有超越宪法的不可分割、不可转让的最高主权,鲁索的人民必得出场,变成了党国的随时在场。 在当今的法学界和政治学界,类似相信「党国与人民同一性」的学者不是个别的,而是形成了一股时髦的潮流,其中还有一些是留洋归来的博士。他们用德国的宪法学理论生搬硬套到中国,以一套学科化的技术语言论证中国静态政治结构的合法性,存在的就是合理的,历史的便是正当的。他们所反对的正是自由主义的宪政原则,而将国家的最高权力以人民立宪权的名义托付给一个凌驾于宪法和政府之上的超国家权力。从西耶斯到施米特的这套欧陆的制宪权理论是非常危险的,主权者一旦以人民的名义拥有超越宪法的最高决断权,就意味着权威与权力的一体化,权力这匹野马再也得不到缰绳的制衡,有可能直奔深渊。从理论上说,似乎人民的意志超过其代表者的意志,然而诚如《帝国》作者所说:民众是杂多的,是个别意志的多元体现,而人民永远是一体的,只有一个意志 。一体化的人民意志只能被代表,人民意志的最高决断,最终蜕变为最高主权者的决断。 汉纳‧阿伦特在比较法国和美国革命时便指出,法国革命的致命失误,乃是相信权力与权威来自同一源泉:人民,而美国革命的成功经验,则可以归结为:权力属于人民,权威在于宪法 。古罗马共和政体按照西赛罗的名言,乃是权力属于人民,权威属于元老院。这一权力与权威二元化的古代传统发展到近代,便演化为权力属于人民,权威属于宪法的英美宪政。无论是人民还是及其代表者政府的权力行使,必须在宪定的范围之内,受到宪法的制约。陈端洪按照西耶斯的理论,区分了制宪权和宪定权,他承认宪定权必须遵从宪法,但认为掌握制宪权的人民有先于宪法、超越宪法的权力。问题在于,握有制宪权的主权者(无论是抽象的人民还是具体的「伟大而不朽的立法者」)其立宪的意志,仅仅凭借主观的、例外性决断,还是仍然受到高级法的制约?所谓的高级法,乃是哈耶克所说的宪法之上的最高立法原则。在英美宪政里面,比宪法更高级的法最初是自然法,后来是罗尔斯所论证的自由、平等的正义原则,它体现为比宪法更为根本的公共理性。宪法权所尊奉的权威,不是宪法的法律条文,而是宪法的灵魂:以自由为核心的最高立法原则。同样,握有制宪权的人民在选择自己共同政治生活方式的时候,也不得偏离最高立法原则,这一原则是立国之本,国之灵魂。英国之所以能够实现光荣革命,美国之所以能够在利益分歧的情况下实现合众建国,其中最重要的原因乃是在建国的基本原则上有基本共识,宪政背后有公认的最高立法原则,因而具有长久的权威性和稳定性。制宪权与宪定权相互之间是有制约的。在日常政治之中,被人民授予统治权力的政府,必须在宪法的权威之下行使权力,不同权力之间相互制衡,以统一的宪法权威为标尺,也以共同的宪法准则为限度。在非常的制宪时期,人民虽然拥有高于宪法的制宪权,但这种制宪权又不是意志任意决断,人民的意志决断不是价值虚无主义的,而是以人民自身的最高利益作为立宪的价值依据,以此构成立宪的终极性依据。这就是最高立法原则,比宪法更高的高级法。高级法作为最高的权威,同样规约了人民的立宪权。权力与权威的二元分立,可以有效地防止权力与权威一元化所带来的「有权力就有权威」、「权力之上无权威」的状况。不管这个权力掌握在具有立宪权的人民手中,还是拥有宪定权的政府手中,只要缺乏最高立法原则的规约,那都是可怕的权力。 对权力腐败的预防,除了最高立法原则的伦理制约之外,最重要的是制度上的权力制衡:以恶攻恶,以权力制约权力。罗伯特‧达尔指出:「如果不受到外部制约的限制,任何既定的个人或个人群体都将对他人施加暴政。所有的权力(无论是立法的、行政的还是司法的)聚集到同一些人手中,意味着外部制约的消除」 。然而,中国的国家主义者们最反对的就是对国家权力的限制,王绍光批评宪政民主说:「『自由民主』和『宪政民主』把『自由』、『宪政』置于『民主』之上,就等于把『民主』关入『鸟笼』。换句话说,『自由民主』、『宪政民主』就是『鸟笼民主』。」 在他看来,只要统治者响应了被统治者的要求,代表了人民的利益,就是真正的民主,统治者的权力就不应受到制约。姑且不论他所说的民主只是一种以统治者为主体的「响应性威权」,即使是全体公民选举产生统治者的民主体制,假如民选总统的权力缺乏有效的监督和权力制衡,照样会产生「民主的暴政」。王绍光曾经引用迈克尔‧曼的观点,将国家权力分为基础性权力与专断性权力,认为以民主为基础的集中性权力可以强化基础性权力,避免专断性权力 。然而,无论是俄罗斯普京式的强人民主、还是陈水扁时代的台湾民粹民主,都证明了只要缺乏自由的最高价值、没有宪政的制衡以及有效的分权,即使在民主制度之下,专断性权力也会比基础性权力增长更快。过于集中、有效的国家权力,既能为善,也能作恶,这是权力的逻辑使然,也是其背后的人性所决定的。 宪政具有双重的功能,首先是赋予国家权力以正当性,将各自分散的政治力量整合为统一的国家意志。这是「化多为一」的功能,其次还有分权的功能,「化一为多」。统一国家意志的方式可以是宪政,也可以不必通过宪政,比如用专政或威权的方式。专政和威权虽然可以有效地「化多为一」,却无法防止一统化的国家权力自身发生蜕变,蜕变为无法无天的暴政。而宪政的好处,一方面同样可以有效地统一国家意志,但这个统一的国家意志,不是以权力的统一性,而是以权威的统一性来实现,这个权威便是宪法。任何国家权力,都必须在宪法的权威之下活动。19世纪英国唯心主义政治思想家格林认为,主权有意志与权力两个层面 。这意味着国家意志必须统一,但国家权力应该分立。为什么权力必须分立,为什么民主之上还要有宪政?《联邦党人文集》里面有一段精彩的话:「如果人都是天使,就不需要任何政府了。如果是天使统治人,就不需要对政府有外来的或内在的控制了」 。行使权力的,都是凡人,不是神,而凡人一旦被赋予无限的、不受限制的权力,既有可能大善,也有可能大恶。美国建国之初,麦迪逊正是意识到人性的幽暗性和理性的易谬性,所以才发明了宪政的鸟笼,以权力制衡权力,以利益对抗利益,以野心平衡野心。 宪政如果没有分权,就不是真正的宪政。苏俄留下的「宪政」传统,乃是一种反宪政的「宪政」,是一种非分权的专政性「宪政」。而这种「宪政」只是赋予「专政」以统治的正当性。即使如此,由于其具有宪政的外在形式,这就使得后人不必诉诸革命(不管是暴力的革命还是和平的革命),不必走从无到有的制宪,而是有可能通过宪政转型的温和道路,旧瓶装新酒,在已有的宪政框架之内,通过多次修宪,在国家意志保持统一的前提下,逐步实现国家权力的内部制衡,从专政的「宪政」改良为为分权的宪政,实现有限的政府,这才是宪政问题的核心所在。阿伦特指出:美国建国的经验表明,「分权不会带来无能,反而会产生和稳定权力」 。有效率的政府与受制约的政府并非不兼容,有限的政府同时也可能是一个最强大、最有行政能力的政府。 当上帝死了之后,当天命殒落之后,现代政治的唯一正当性就来自人民。人民替代上帝具有了某种无庸置疑的世俗神性。施米特主义也好,民粹民主也好,响应性威权也好,它们的共同之处乃是巧妙地接过人民的名义,假借民主的形式,将民族国家的最终决断权赋予某一个主权者。这是一个类似教皇的位置,是上帝意志的化身,超越于宪法与法律之上,拥有无限的制宪权和例外状态下的决断力。似乎民族的生命、国家的未来、人民的利益都寄托于这个唯一的最高主权者身上,任何对主权者的限制都是非法的,都意味着对公意的挑战,对代表人民根本利益的绝对权威之颠覆。当代中国的国家主义者,虽然各有其不同的学术和政治背景,但在国家的绝对权威面前,却通通成为了虔诚的膜拜者。 四、趋于神魅化的国家理性 近十年来中国所出现的国家主义思潮,其要害乃是对国家理性的膜拜。在欧洲现代性的历史过程之中,发展出两种不同的理性传统:启蒙理性和国家理性,启蒙理性的道德价值落实在个人的自由与解放。而国家理性按照梅尼克的分析,从马基雅维利开始,国家作为一个有机的个体,它像人一样具有自身生存发展的理由,为了这一目的可以不惜一切手段 。国家一旦具有了最高主权的形式,而不再有外在的道德规范,其内在的权势如同恶魔一样便自我繁殖,向外扩张。 中国国家主义的出现,与价值虚无主义有着密切的关系 。当代中国最深刻的危机是心灵危机,整个社会缺乏基本的价值共识和伦理基础。当传统的儒家价值观被摧毁之后,中国人失去了认同的对象,于是民族国家便成为了情感宣泄的世俗对象。而帝国列强的压迫,则提供了这种民族国家认同的外部历史条件。中国共产党的革命建立了一个以共产主义乌托邦为目标的国家意识型态,在毛泽东时代曾经作为儒家思想的替代物,成为中国人民普遍的价值信仰。然而,这一共产主义意识型态到文化大革命期间,通过其极端的、残酷的革命实验,而走向了其反面,到改革开放之后中国又重新陷入了巨大的价值虚空。1980年代的新启蒙运动提供了一套普世主义的启蒙价值,但到1990年代之后启蒙价值不断地受到质疑和批判,传统的儒家价值远去,现代的启蒙价值又开始式微,于是,各种各样的价值虚无主义在中国思想界蔓延生长,国家主义便乘虚而入,成为一种虚幻的认同对象。国家主义是一种去政治化的政治,去价值的价值、去意识型态的意识型态。国家的价值目标变得无关紧要,唯一重要的只是国家自身的强大。而强有力的国家,不是建立在自由、民主和法治的文明基础之上,乃是一种物质的实力和韦伯所说的制度合理化。这种高效率、合理化的国家具有所谓的「高适应性」,因此王绍光将国家的「高适应性」视为与西方的民主制度相对抗的「制度自觉」和「制度自信心」,他相信中国作为一个「高适应性体制」的国家,「会形成良性发展,不自由会变得自由,不民主会变得民主」 。只要国家强大了,似乎自由、民主便会接踵而来,国家理性本身成为最高的、唯一的价值。国家作为最高主权,其具体的代表者拥有超越宪法与伦理价值的最高决断力。强世功模仿施米特的说法,呼吁在出现反对派、国家面临紧急状态的特殊时刻,主权者具有超越宪法的最高决断权:「主权不服从宪政状态,而是在关键时刻拯救宪政状态。主权依赖的不是宪法,而是高于宪法的决断。危机时刻的政治决断之服从上帝的意志,而不是宪法。」 虽然国家的最后决断取决于上帝意志,但无论是施米特,还是中国的国家主义者,他们心目中的上帝并非一个价值的存在,而只是一个权力意志的存在,在价值内涵上,德国与中国的施米特们都是彻底的虚无主义者,上帝死了之后,除了权力意志(国家)别无一物,国家的意志便是上帝的意志,上帝的意志便是赋予主权者不可分割、不容分享的最后决断权。国家主义所关心的真正问题,不是何种价值是好的——在他们看来,在一个价值多神的后现代社会,那是无法获得终极答案的伪问题——而是谁拥有价值的决定权,谁是最高意志的主权者——拥有最后决断权的主权者,他的政治决断无需理由,也超越于任何宗教和伦理的价值,只需为自身负责,即为国家理性担当责任。在最高主权者面前,信仰高于理由,犹如对待上帝一般。上帝世俗化为国家的主体,无须思考,无须质疑,只须虔诚的信仰。 国家作为一个人造的神,虽然代替了神,但正如施米特所发现的那样,利维坦毕竟是人工合成的赝品,它是一个「会死的上帝」 。梅尼克在《马基雅维里主义》一书中注意到,霍布斯的国家具有自我解体的可能性,其自我中心主义与利己主义,无论多么理性,都无法产生一种将自利的、分散的个人凝聚起来的社会纽带。某种更高的道德与思想价值必须添加到国家理性之中,于是德国的黑格尔主义,以历史主义目的论的论证,赋予国家以最高的善。黑格尔的世界精神需要在历史中逐步展现,它需要一个像国家那样的权势作为主宰人类生活的载体。但手段成为了目的本身,世界精神只是国家权势的道德表述。国家理性获得了一种伟大的道德尊严。这种自我道德正当化的国家理性,比较起霍布斯世俗主义的国家理性,具有更大的破坏性,这也是德国从国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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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知识分子

公共知识分子是《南方人物周刊》第七期特别策划“影响中国 公共知识分子50人”首先推出的一个概念,此后自2005年起“政右经左工作室”每年推举当年度富有影响的“‘政右经左’版公共知识分子 ”。 其共同标准为: 具有学术背景和专业素质的知识者; 对社会进言并参与公共事务的行动者; 具有批判精神和道义担当的理想者。 南方人物周刊50人名单 经济学家:茅于轼、吴敬琏、温铁军、张五常、郎咸平、汪丁丁 法学家、律师:张思之、江平、贺卫方 历史学家:袁伟时、朱学勤、秦晖、吴思、许纪霖、丁东、谢泳 哲学史家:杜维明、徐友渔 政治学家:刘军宁 社会学家:李银河、郑也夫、杨东平 作家、艺术家: 邵燕祥、北岛、李敖、龙应台、王朔、林达夫妇、廖冰兄、陈丹青、崔健、罗大佑、侯孝贤 科学家:邹承鲁 公众人物:华新民、王选、高耀洁、阮仪三、梁从诫、方舟子、袁岳 传媒人:金庸、戴煌、卢跃刚、胡舒立 专栏作家、时评家:林行止、杨锦麟、鄢烈山、薛涌、王怡 另有向六位已故的公共知识分子致敬:殷海光、顾准、王若水、王小波、杨小凯、黄万里 年度百位华人公共知识分子 政右经左版 2005年 艾晓明 北岛 陈丹青 陈永苗 崔健 崔卫平 崔之元 杜维明 范亚峰 甘阳 高行健 贺卫方 胡舒立 季卫东 蒋庆 康晓光 郎咸平 李敖 李昌平 李银河 梁从诫 林毓生 刘军宁 刘小枫 茅于轼 钱理群 钱永祥 秦晖 石勇 孙立平 汪晖 汪丁丁 王怡 王力雄 王思睿 王小东 温铁军 吴敬琏 吴思 谢泳 徐贲 徐友渔 许纪霖 许志永 鄢烈山 余英时 张卫星 张祖桦 朱学勤 毕淑敏 陈璧生 陈奎德 陈明 陈映真 程晓农 程映虹 戴晴 杜光 樊百华 樊纲 冯崇义 傅国涌 高全喜 汉心 何怀宏 何清涟 胡平 江平 金观涛 旷新年 李志宁 林行止 刘自立 龙应台 卢跃刚 摩罗 秋风 任剑涛 史铁生 滕彪 王开岭 王朔 吴国光 吴稼祥 萧功秦 萧瀚 笑蜀 熊培云 杨帆 于建嵘 于仲达 余杰 余华 余世存 袁伟时 张五常 赵启强 郑也夫 仲维光 周国平 2006年 柏扬 曹思源 陈鼓应 陈平原 陈彦 陈志武 丛日云 党治国 邓晓芒 邓正来 丁东 丁学良 董桥 范曾 冯骥才 傅正明 高尔泰 高一飞 葛红兵 巩胜利 顾肃 韩德强 何光沪 何家栋 何清涟 贺卫方 胡鞍钢 胡星斗 黄翔 黄钟 江宜桦 康正果 郎咸平 雷颐 黎鸣 李大同 李欧梵 李远哲 廖晓义 林达 林牧 林贤治 刘洪波 刘擎 刘小枫 刘再复 龙应台 毛寿龙 彭志恒 浦志强 綦彦臣 钱乘旦 钱颖一 秦耕 秦晖 邱立本 任不寐 任东来 沙叶新 沈志华 盛洪 孙立平 唐德刚 陶东风 田奇庄 童大焕 王从圣 王克勤 王蒙 王绍光 王晓华 王焱 王友琴 王元化 吴冠军 肖雪慧 谢选骏 徐友渔 阎连科 杨东平 杨炼 杨玉圣 杨支柱 姚国华 易大旗 俞可平 俞梅荪 余英时 袁伟时 昝爱宗 章立凡 张千帆 张思之 张星水 章诒和 郑义 郑永年 朱大可 资中筠 左大培 2007年 艾晓明 安希孟 包遵信 残雪 曹长青 查建英 陈晓律 崔卫平 戴煌 单少杰 单世联 党国英 狄马 丁抒 丁一一 多多 范亚峰 傅国涌 高华 高耀洁 国亚 哈金 洪朝辉 胡发云 周瑞金 季卫东 姜戎 金恒炜 金耀基 李柏光 李凡 李劼 李零 李泽厚 李志宁 梁燕城 梁治平 林毓生 刘军宁 刘松萝 刘苏里 刘自立 卢雪松 卢周来 罗中立 马建 马立诚 茅于轼 摩罗 莫少平 牟传珩 潘知常 丘成桐 秋风 邵建 邵燕祥 石元康 宋永毅 孙隆基 王康 王思睿 王学泰 王怡 韦政通 吴稼祥 吴敏 吴思 晓剑 谢韬 谢有顺 信力建 熊培云 徐贲 许纪霖 许倬云 薛涌 杨继绳 杨奎松 杨显惠 杨锦麟 姚洋 余世存 余习广 袁剑 袁鹰 张博树 张灏 张鸣 张耀杰 章诒和 赵鼎新 仲大军 周冰心 周策纵 周瑞金 朱华祥 朱凌 朱维铮 朱学勤 朱正 2008年 艾未未 柏杨 北岛 曹思源 长平 陈丹青 陈奉孝 陈桂棣 陈家琪 陈奎德 陈小雅 陈彦 陈志武 程益中 程映虹 戴晴 丁学良 杜导正 杜光 冯崇义 甘阳 郭国汀 韩寒 汉心 郝劲松 何清涟 贺卫方 胡杰 胡舒立 胡星斗 贾樟柯 简光洲 郎咸平 李大同 李和平 李欧梵 李炜光 李银河 连岳 廖亦武 林达 林贤治 凌沧洲 刘再复 龙应台 毛寿龙 莫之许 南方朔 彭志恒 浦志强 钱理群 钱永祥 秦晖 丘岳首 邱立本 冉云飞 沙叶新 沈志华 孙立平 唐德刚 滕彪 童大焕 王从圣 王建勋 王力雄 王元化 巫宁坤 吴冠中 吴国光 吴敬琏 吴祚来 夏志清 萧雪慧 笑蜀 谢泳 徐友渔 许志永 杨国枢 杨恒均 姚监复 易富贤 于浩成 于建嵘 余杰 余光中 余英时 袁伟时 远志明 张博树 张成觉 张思之 张祖桦 章立凡 郑也夫 郑永年 周其仁 朱大可 资中筠 邹恒甫 2009年 艾未未 艾晓明 北村 北明 贝岭 卜大中 柴静 陈子明 程晓农 崔卫平 丁抒 杜维明 范亚峰 傅国涌 高名潞 高希均 高瑜 顾肃 郭罗基 哈金 胡平 季卫东 江平 江艺平 蒋彦永 雷颐 李昌平 李凡 李方平 李劼 李劲松 李筱峰 梁文道 林希翎 林毓生 刘道玉 刘军宁 流沙河 刘晓原 龙应台 卢跃刚 马建 马立诚 茅于轼 孟浪 茉莉 莫少平 裴敏欣 丘成桐 秋风 任剑涛 邵建 孙文广 唐德刚 万延海 汪丁丁 王光泽 王俊秀 王人博 王绍光 王天成 王焱 王怡 吴稼祥 吴青 吴思 夏业良 萧功秦 萧瀚 谢国忠 谢韬 谢选骏 信力建 熊培云 徐贲 徐唯辛 徐晓 徐友渔 许纪霖 许良英 许小年 许知远 许倬云 杨东平 杨继绳 杨炼 杨鹏 杨支柱 俞可平 余世存 展江 张大军 张鸣 张千帆 周舵 周勍 周瑞金 周泽 朱立熙 朱学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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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 《重庆日报》假新闻遭当事学者公开揭穿

《重庆日报》假新闻遭当事学者公开揭穿 作者 凯文 2月3日大年初一,中国文化艺术研究院学者吴祚来通过新浪微博,公开指称《重庆日报》制造假新闻,假借其名义为“唱红打黑”造势,否认自己曾说过该报刊登的话语。 《重庆日报》2月3日报道《2010年知名专家“热评”重庆:很现代很亲民》,其中引述“吴祚来”的话称,“红歌是精神食粮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源泉,重庆市委、市政府就是在发掘和调动这种精神力量。”除吴祚来外,被提名引述的学者还包括王大伟、李林、胡星斗、胡鞍钢、崔之元、李希光等人。 � 吴祚来本人于当日晚间发微博郑重声明,他没有说过文中引述的话,“完全是欺骗,请重庆市委宣传部核实!”并感慨道:“重庆媒体,你不能这样公然造谎啊!!!” � 在随后的微博中,吴祚来继续指责称,这已经是重庆媒体在他身上第三次制造假新闻了。他提供了前两次的网址,但据本台记者检视,这两次其实都是2010年8月27日题为《“唱读讲传”培育出重庆独具特色的城市精神》的同一篇文章。但吴祚来本人又提及还另有一篇关于青海的假采访。 � 在回答网友的询问时,吴祚来表示他没去过重庆,更没有与重庆媒体有任何接触,“我没见过任何重庆官员啊,红歌,我没亲身去听,根本搞不清是怎么回事”。他还严肃地表示:“谁唱红我都没意见,但我对唱红歌行为还是难过,因为唱红歌时代,伴随着国家苦难,个人崇拜,民生凋比,我不会支持唱红歌的,请任何人不要借我名义支持红歌。” � 最后,吴祚来讽刺道:“他们居然一而再再而三,勇气是哪里来的呀,这是新闻史上一个奇迹吧”,并称“重庆不是要打假新闻么,大家看看他们如何打!” � 近几个月来大陆言论状况明显收紧,“假新闻”成为当局打压言论的有效武器,先有《成都商报》记者龙灿因“复旦黄山门”报道被逐,最近又有成都《看历史》编辑马兰因抗战老兵晚年待遇问题被指为“虚假报道”被辞退。此外,著名评论人长平也从南方报业集团“被辞职”。而重庆也于去年12月开展“加强新闻职业道德建设”专项教育活动动员大会,要求“对编造、刊播、炒作虚假新闻的,坚决严肃查处。” � 现年48岁的学者吴祚来则是中国文化艺术研究院研究员,曾于2010年在媒体发表文章,炮轰赵本山小品《捐助》不尊重弱势群体,并称以赵本山为核心的文化集团已经同中央电视台结成利益共同体。民间文化集团借助央视的文化垄断,实现了文化效益与经济利益双丰收。他呼吁措施来限制这样的利益集团对民间公共文化的侵蚀。 关键词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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