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望工程

姚遥:扎克伯格压根没准备做那样的慈善

传统慈善模式中备受批评的一点是,慈善活动不一定能够达成发起时初衷,而本身首先成为了一个产业,养活了一大批人。 Facebook创始人马克·扎克伯格与夫人普里西拉·陈迎来女儿出生,并宣布将拿出所持有的Facebook 公司99%股份(约450亿美元),用于人类进步的事业。这样豪气冲天的行为,国内有人赞扬,有人质疑,还有人拿出数据来对比热炒,《2015年中国企业家公益行为研究报告》称,超过七成企业家捐赠额为零,可谓“一毛不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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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寒:没希望工程

人类没有任何理由为一个不愿公布审计报告并压迫传媒践踏新闻自由的机构捐款,无论它救助的是什么样的对象或者获得了任何的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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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周末 | 方进玉:“希望工程”到底还有没有希望

我是方进玉,原新华社主任记者、原南方周末驻京记者。2002年12月,我曾在网上写过一帖:《希望工程的希望在哪里?——徐永光涉嫌腐败的调查和思考》。 我最初说话的背景,首先因为一宗案件。案件的主角是易晓,十五年前为徐永光竭力“证实”“贪污”200万元,陷身囹圄,多年后一审二审判为死缓,至今还有十五年刑期,而且不准申诉、减刑、假释,不准接见律师与一切敏感人士。2001年,易晓在保外就医期间,与柳杨一道向公众提供徐永光涉嫌腐败的书面证据,旋即被徐永光动用各种力量,以“希望工程遭到恐怖袭击”为由,再次投入监狱,并被扣上“危害国家安全”的大帽子。      其次是因为徐永光及“希望工程”本身。在我关注之前,诸多海内外媒体即已持续报道“工程”及徐永光自身存在的问题。当我得到易晓、柳杨的检举证据,并历经九月之久深入调查、采访之后,才发现事实远比人们报道与料想的严重。为此,我写成《违规投资玷污希望工程•青基会负责人难辞其咎》一文,准备在2002年3月21日用四个版的篇幅在《南方周末》刊登。但20日晚上,报社忽然接到有关部门紧急通知:“各新闻单位对希望工程的所谓问题,一律不得报道。”迫不得已之余,我才在网上发表长文《希望工程的希望在哪里》。      而今我在沉默数年之后重新开口,一则因为国家审计署关于中国青基会的审计报告早已出炉,却至今不得公布。二则因为中国青基会原财务部负责人、给我提供徐永光挪用捐款的原始证据、原始单据的柳杨女士,已经身患癌症,卧床不起。      “希望工程的审计报告,何时见天日?”“徐永光到底是上天堂,还是下地狱?”广大捐款者关注,勇敢的揭发者柳杨、易晓更加关注!而其后者,屡被徐永光称作“袭击希望工程的恐怖分子”。然而众所周知,在海内外亿万捐款人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正是柳杨等人用自己的真实姓名,最先站出来揭发徐永光挪用亿元捐款投资,且投资大多失败!      于公于法,我必须放弃隐忍,重新起身“说话”。于私于情,我必须在柳杨遭遇癌细胞“猛烈袭击”之时,再次公开呼吁:恳请——我党中央——准予公布希望工程的审计报告!让海内外亿万善良人的质疑得到回复,让柔弱且病重的柳杨看到“希望”,让中国的希望工程和慈善事业“揩净身上的污点”,大步向前迈进。      2 希望工程的审计报告,何时见天日?      其实,大声呼喊公告天下,恳请国家审计署对“希望工程”进行审计的,除了全国人大代表,还包括徐永光本人。2002年2月,香港《明报》率先披露:希望工程1亿多元捐款被人违规挪用,且投资项目大多归于失败。当年3月,两会召开,港区人大代表联名提出议案,要求“进行审计”,并将结果“予以公告”。徐永光亦大声疾呼。他一面称“希望工程遭到恐怖袭击”,一面说“我们已向国家审计署报告,要求尽快安排审计”。      据悉,2002年5月,李金华派出一名铁腕处长,带领10人审计小组进驻。2002年11月,审计报告大致完成。“李氏审计风暴”,威震四海。可惜,三年多来,敢言敢为的李金华偏偏“压”住希望工程的审计报告,不予公布。      三年多来,我曾私下询问每一位我遇到的、有可能了解内情的人:“它究竟说了些什么?这份受到海内外亿万民众瞩目的审计报告,为何必须列为‘机密’,束之高阁,不予公布?”      不同的消息来源,提供了不同信息:      2003年1月11日,中国青基会公开承认:希望工程在过去“十年的实施过程中,发现了一些问题”,今后,“希望工程……各项制度将更加完善、严谨”,“捐款的使用去向等都将更加透明”……我以为,这番话等于承认:由徐永光掌管的希望工程,在2003年之前,其各项制度还不够“完善、严谨、透明”,确实存在“问题”。(2003年1月12日《京华时报》)      2003年4月,中南海传出消息:徐永光挪用希望工程巨额捐款,已被列为“特大案件”;同时被列入的还有“中国电力(总)公司高严腐败案”、“河北省委前书记程维高腐败案”。4个月后,程维高案对外公布。贪官高严,则因“失踪”之故,迄今未能处理。      2003年春夏,两位看过中国青基会《审计报告》的人分别向我透露:审计报告所披露的违规事实,触目惊心,违规事项,比香港《明报》和《南方周末》的报道“有过之而无不及”;报告明确指出,该会“财务管理混乱”;按照《审计法》规定,该份《审计报告》已被送至徐永光所在单位,徐本人已经看到。      虽然如此,但是,有关部门对港区人大代表提出“审计并公布结果”的书面议案,竟然不予理睬、不予答复。徐永光则继续被推荐担任全国政协委员,继续接受内地记者采访。2004年,徐调往中华慈善总会,任副会长。      痛心疾首,莫过于此:号召民众给希望工程捐款时,徐永光公开呼吁、热烈宣传;一旦出现揭发、出现质疑,权威部门又已作出审计,《审计报告》却偏偏见不得“阳光”!      我国《捐赠法》规定,捐赠人“有权查询捐赠财产的使用、管理情况,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对捐款人的查询,徐永光“应当如实答复”;中国青基会“受赠财产的使用、管理情况”,徐永光“应当公开”,并“接受社会监督”。      因此我们才说:希望工程的审计报告,何时见天日?      3 观照徐永光近况:他该不该逍遥法外?      2005年6月,《南风窗》刊登《青基会事件的教训和收获》,徐永光在文中针对我的批评,做了较为干脆的“反批评”。就此,我们透过表面的烟幕,来看一看他实质的面目。      其一,徐永光说,2002年3月,方进玉在《南方周末》上撰写、未能公开发表的4个整版的报道,“是一篇有严重误导的不负责任的报道,是方进玉听信了对青基会怀有恶意的人的一面之词”,而且方进玉“根本没有采访过我”,“没有给我一个解释的机会”,他这是“恶意的人身攻击”(摘自2005年6月1日《南风窗》,下同)。      我想反问的是,既如此,徐永光为何不去起诉“偏听偏信”的方进玉及《南方周末》?众所周知,1994年,香港《壹周刊》报道徐永光“涉嫌弄丢了”希望工程的7000万捐款。结果,徐聘请香港律师,打了一场耗时6年的马拉松官司。可是2002年,面对“恶意攻击”的方进玉,他却没有采取任何法律行动。而且,对于香港《明报》和内地《中国经济时报》的公开报道,他也没有起诉的举措。因此,徐永光强行吞下新闻报道的“苦果”,岂不能够说明点什么?      其二,徐永光说,方进玉“以偏概全”,青基会“也有大量投资成功的案例”,可方进玉“只抓住一些失误的案例不断放大,让人产生错误的印象”,“就算再精明的投资人,谁能一点错误都不犯呢?”      为此,我想要公开采访的问题是:您动用(暂不称“挪用”)希望工程1.6亿元以上的捐款去投资,并有“大量成功案例”,请问,这些赢利项目,具体来说都有哪些?能否昭告天下,逐项公布?此外,您投资赢利的总收入是多少?赢利款是用于追加投资、扩大再生产呢,还是“拿回来”放回到“希望工程待拨款”内,下拨给贫困地区的贫苦失学儿童?还有,赢利与亏损“拉平”了计算,中国青基会在阁下领导之下,动用捐款的“投资回报率”是多少?      其三,徐永光又说,例如“投资辽宁大连那个引进美国樱桃的项目,现在看来完全是个错误,可这毕竟是事后诸葛亮的话,当时,那么多资深专家都写出厚厚的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都说会有超值受益,谁知道会是现在的结果呢?”      “美国樱桃”项目的许多细节,我已在2002年的文章中述及。这里,我只是引用几项青基会的财务数据:(1)1989-1994年的五年时间,中国青基会捐款收入累计为1.79亿元(徐永光正式公布数据,不含实物捐赠,不包括各省市自治区青基会接收的捐款捐物,下同)。但是,截止到1994年底,徐永光在全国投资各类长、短线“项目”20多个,其中“短期投资”为621.3万元,“长期投资”为9982.7万元,两项合计1.06亿(柳杨提供,已经核实)。(2)按照“设计”,捐款给希望工程,当年只下拨捐款的1/4或1/5,余下捐款,分为几年,陆续下拨。等待下拨的捐款被称作“待拨款”。至1994年底,徐永光账面上“待拨款”有1.07亿。换言之,这1.07亿的“待拨款”几乎全被徐永光拿走投资了。留给贫困儿童的、真正可以在第二年下拨的“现金”,只有区区100多万元。(3)此后2年,徐永光又不断“看准”好项目,不断拿走海内海外亿万人一点一滴汇聚起的捐款“投入”新项目。因此,至1996年底,“股权投资小计”为5,877万元,“委托管理资金合计(含房地产)”为11,536万元,两者相加,投资总额超过1.6亿元。(4)至1997年底统计,中国青基会累计接收的捐款总额,约为3.5亿。      其四,徐对《南风窗》解释,我为什么要把希望工程的善款,“用于有风险的投资项目”,因为在青基会创办初期,没有办公经费拨款,国家规定也不允许从捐款中提取办公经费,为了团队能够支撑下去,所以不得不“挪用”部分希望工程“待拨捐款”,“这是没有办法的办法”。      这不过是种障眼法:1989-1994年,银行利率高,一年期存款利息高达13-14%;1994年汇率并轨,希望工程收到大笔外汇捐款,并轨后产生溢价收入,溢价收入有2000多万元;希望工程义演100场,相关收入可以充作办公经费,可惜上述义演捐款,居然没有进入捐款主账户;希望工程纪念币的市场兑换溢价,也是一笔不小收入;有多名朋友通过电话、电邮告诉我,曾参加过徐永光的“招待饭局”,档次高、支出大;至2000年统计,11年募捐活动,徐永光领导的青基会花去办公经费8800万元;徐永光还曾大着胆子把部分“一般性捐赠”(没有指定受赠对象的捐款)违规转为“办公经费”。      其五,面对《南风窗》记者,徐永光承认自己“有错误”,但拒不承认自己“有猫腻”,他举例说,譬如有位浙江人,虽说是我同乡,但我发现投资有失败“苗头”,就“毫不含糊地派出追讨人员,尽可能挽回投资损失”,甚至“不惜发起诉讼,尽量降低和挽回投资损失”,徐强调说,“有常识的人,都可以想一想,我徐永光要是从这些人身上拿了一分钱好处,我敢这样做么?”      我的问题是:《南方周末》试图报道之前,您是否告诉过公众,希望工程曾经有过这样一笔“失败投资”,并且这笔投资是给了您的浙江老乡?没有!从来没有!我还想继续追问:这次“失败”,您进行了法律诉讼,那么诉讼结果是什么?您是否胜诉?胜诉之后,被告赔偿的裁定是否得到执行?相关投资和借款,是否全部收回?还有,阁下投资失败、放贷失败的“项目”,数量不少,您是否同样进行了法律诉讼,坚持不懈地一律进行了“顽强追讨”?      其六,一位人大教授也在《南风窗》上发表看法,他说,“徐永光不是一点错误没有,青基会也不是没有管理漏洞,可在中国当时几个基金会中,青基会的管理已经算是很规范的了”,要说“挪用善款投资”,当时中国的几个基金会都这么干,论投资效益,中国青基会还算好的,比如“某某基金会,早年投资搞得血本无归,现在帐还烂着”。      这位教授长期在老徐手下“挂职”担任副理事长,而柳杨提供的证据也显示,1997年前后,这位教授因为撰写《希望工程的调查报告》两本书,曾领取高达78万的“写作经费”。而且,这位教授的“说法”仍待推敲。第一,说青基会“当时的管理很规范”,那么90年初期、中期,中国人民银行负责审计的同志曾批评徐永光“违规投资”,“违规从捐款之中提取办公经费”,以致“青基会领导很紧张”,这该怎么解释?第二,我们能不能因为其他的基金会投资之后“血本无归”,就允许、宽恕甚或赞扬徐永光做的“很规范”?说徐永光“投资效益还算好”,请问数据在哪里?第三,这位教授的公开“揭发”也很“危险”,因为我只“披露”了徐永光一人的违规投资,而这位教授的说法,则把众多基金会的“家丑”全都曝了光。      现在我们来看看更为开阔的徐永光近况:      三年来,徐多次说:“希望工程的每笔钱,都是大家的血汗钱,你动希望工程的钱,就是摸高压线。做希望工程只有两条路,要么是上天堂,要么是下地狱!”并且说:“我是在天堂和地狱之间走钢丝。”      问题是,徐永光擅自“动用”上亿元的捐款去投资,投资失败的损失动辄以百万、千万计;而且,十多年来徐永光投资失败的“事实”又始终“对外保密”,直到被柳杨、易晓二人揭发出来……古人云:“善欲人见,是为小善;恶恐人知,便是大恶。”徐永光私下投资十多年不敢见阳光,分明就是明知故犯,大错特错!说到底,做慈善最怕“暗箱操作”,最怕慈善机构的“一把手”一手遮天,瞒着领导和公众“乱来”,也最怕慈善机构负责人做错了“死不认账”,被人揪住“辫子”忽又改口说“我不是诸葛亮”!作为失信的“慈善家”、失败的“投资家”,徐永光难道不该引咎辞职?      还好,徐永光至少没能“上天堂”。2005年7月,徐被免去中国青基会“常务副理事长”的重要职务(法人代表),改而担任挂虚职的“副秘书长”。换言之,今天的徐永光,已不再担任希望工程的“总负责人”,改而担任中华慈善总会“副会长”。      2003年,有位朋友打来电话,他是高干子弟,和徐永光很熟。他说徐永光究竟贪污了多少钱、遭害了多少捐款,不是你一个记者能够查出来的;现在你文章也写了,他也知道错了,你就“放他一马”。      是非曲直如何,我仍然用事实说话:      第一,2003年1月21日,新华社报道,影星赵薇接受“全国希望书库爱心之旅”活动形象大使聘书,并向这项公益活动捐款10万人民币,用于为贫困地区购置100套希望书库及配套书架。当时还担任“法人代表”的徐永光说,“我们热切希望社会各界响应赵薇的倡议”,因为“书籍的海洋将托起一叶叶希望的小舟”。      但是,徐永光提供的新闻稿显示,希望书库于1994年3月启动,至赵薇捐赠,已“集中了社会各界捐款3000万元人民币,印制了1万套希望书库”。稍加计算可知,每套希望书库,需捐出3000元人民币。再看赵薇捐赠:10万元,100套希望书库及配套书架……90年代捐赠一套书库需要3000元;2003年,反而1000元钱就够了?我丝毫没有指责赵薇的意思,但我知道,希望书库得到过冰心老人大力支持,也得到柳杨热心支持,她们每个人都捐出了3000元,才领到一份希望书库的光荣捐赠证书。何况柳杨早就揭发:“徐永光把希望书库的1000多万元也拿走投资了,弄出一个大窟窿……”我的担心是:如果希望书库真的“缩水”了,是不是徐永光在用“套”的数量增加,来“遮掩”实际捐款出现的“窟窿”?      第二,2004年1月18日,徐永光委托“中天恒会计师事务所”对自己单位2002年度的财务收支,做了一份“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然后,徐又在散发给记者的通稿结尾,加上一段话:“有关纪检部门对中国青基会进行了核查,核查工作是全面、严肃和细致的。经过核查,没有发现中国青基会负责人有腐败行为。中国青基会及主要负责人通过了一次严格的检验”。      “核查”这个词用在这里,极其怪异。而且,徐永光忘记告诉记者,他提供的“中天恒”审计报告,与国家审计署做出的“暂不公开”的审计报告,是“彼此”完全不同的两份报告。“中天恒”的审计报告,存在一些明显疏漏:(1)按照中国青基会章程,2002年度的审计报告,应该在2003年3月底之前完成并予以公示。报告“迟到”近一年,徐是否应该对公众做出“解释”和“道歉”?(2)这份报告,只是按财务规定审计了“当年的”财务收支,不过,媒体对徐的质疑、批评,都是2001年底之前的事情。根据02年的审计,怎么能得出徐永光1989年-2001年“没有违规、没有腐败”的结论?(3)报告也指出,1989—2002年,在徐永光领导下,中国青基会接收捐款的累计收入为8.48亿元,同一时期徐永光“委托管理资金”的总额,则高达1.18亿元,且“部分委托项目无收入”!这些“委托管理资金”,就是被徐永光拿走投资、迄今无法收回的捐款!(4)报告又指出:1989年至2002年,徐永光累计花掉办公经费1.26亿元,到2002年底计算,办公经费的结余“-14,304,068.59元”。问题是,“办公经费结余”怎么还能出现“负数”呢?柳杨一针见血地说:徐永光的办公经费花“超”了,只好“挤占”捐款1430万元。我所掌握的证据显示,2002年前,至少有2家会计师事务所都在审计过程中,给徐永光提出过“批评和建议”,只是这些“批评和建议”同样没有对外“公布”。(5)最奇怪的是,徐永光散发的新闻稿还说:“有关纪检部门”对中国青基会负责人作了全面、细致、严肃的“核查”,没有“发现腐败”……可是,未经核实的消息说,2001年底,“中央直属机关纪律检查委员会”曾对徐永光作过调查,有关调查人员还使用“周天伦”的名片,前往中国银行香港分行,试图查清徐永光是否在港开设了“捐款(接收)帐户”。据悉,结论是除对徐永光生活作风“有反映”,“未发现其他问题”。那么,这家“有关纪律检查部门”究竟是哪一级纪检机关?2004年公布说徐永光“没有腐败”,与2001年“中直(直属机关)纪委”的调查,是不是一回事?      不容否认,徐永光确实为希望工程付出过努力,做出过贡献。但做到这些,是他必须很好完成的义务。人们当然可以继续为这项著名的慈善事业捐款、捐物、做义工,但是我也必须重申:“迫使”老徐停止违规投资的“功劳”,却应该属于揭发者。揭发、批评徐永光违规投资,绝不等于“打击”希望工程。徐永光出了“问题”,如果非要捂着、盖着,不许质疑批评,那才是“打击希望工程”!      公众、传媒与徐永光的争论,闹腾了三四年。一件本来可以当机立断的事,硬是被“拖延”至今。三四年时间过去了,人们是否看到了徐永光真诚的致歉?没有!是的,我不是检察官,作为一名普通记者,我无法确切“抓住”徐永光贪污的直接证据,但透过他暗箱作业、投资失败的案例,我们已清楚看到,“错误的决策,有时候比贪污更可怕”!而持续百万、千万元的投资失败,倘若没有贪污,那就只能证明徐永光的脑子出了问题!      其实,有关部门当年如果痛下决心,对徐永光的“职务”进行及时“撤换”,对捐款人的质疑“依法”做出较为透彻的解释,那么,三四年时间,善良的捐款者不仅可以借助媒体力量帮助希望工程追回部分“丢失的捐款”,而且,徐的继任者也肯定可以用“三年捐款少”换回中国青基会劝募工作的大发展!      4 悲剧的柳杨和蒙羞的“希望”      有许多朋友向我打听柳杨近况:“柳杨目前人在何处?她的癌症究竟到了何种程度?”“柳杨在徐永光手下工作多长时间,她究竟揭发了什么?”      柳杨是最早一批进入中国青基会、追随徐永光开始做希望工程的财务人员,后担任中国青基会财务部副主任(主任空缺)。2002年,她最先勇敢站出来揭发说:徐永光挪用1.6亿元捐款投资,且投资大多失败。柳杨因此被徐称作是“袭击希望工程的恐怖分子”。      2002年6月7日,柳和另一揭发者易晓先生,被公安局拘捕。经讯问,柳杨当晚被释放。在我和朋友们的帮助下,柳杨于6月19日携带全部揭发材料,乘坐国航航班,使用本人护照,经上海前往美国的远房亲属家中。      不过,因柳杨拿的是赴美旅游签证,无法在美长期逗留。另外,因惦念留在大陆监狱里的另一“袭击分子”易晓,且柳杨不愿在美申请“政治庇护”,不愿因为“政治庇护”致使事态更加复杂。2003年4月,柳杨执意回到北京。      回国后,柳杨曾多方试图“搭救”二次入狱的易晓。孰料,四川监管方面竟然宣布:根据上级指示,认定易晓已经犯下“危害国家安全”重罪,对易晓“不得假释,不得减刑”。每年两会召开期间,狱方甚至会找出种种理由,将其关入“禁闭室”,直至两会结束,才能“解除禁闭”。      其实,倘若没有传媒“配合”,柳杨、易晓二人“赤手空拳”,又怎能“发动袭击”?也因此,如果非要论罪、治罪,那么,以香港《明报》为首的海外所有华文报纸、杂志,几乎都应“被起诉”。在国内,我本人也曾屡次参与“恐怖袭击”,如果要抓、要关,那就索性一股脑儿全抓进去。      孰知,一家非营利慈善机构的“一把手”,瞒着上级领导,瞒着社会公众,拿了巨额捐款自己去投资,且投资项目大多失败,违规、违法本已大错特错;结果事情败露,他还能恬着脸四处高声去喊:我们的“内部材料”被原财务人员柳杨“窃走”……我们遭到了“恐怖袭击”!      说到底,揭发错误,揭露阴暗,柳杨、易晓及海内外记者参与报道的目的,正是为了避免中国青基会的“阴暗面”继续扩大和蔓延,为了让纯洁、崇高的希望工程,能够在挖出“贪渎者”之后,“揩净身上的污泥”,更好地前进。      可惜,黑白颠倒、独自承受压力的柳杨终于挺不住了。她郁郁寡欢,癌细胞也趁机扩散。      目前,柳杨肺部癌细胞已转移进入小脑,并同时侵袭脊椎之第三、四、五“间隔”,致其完全无法下地行走。得知消息,我曾几次前往医院探望,看着她气喘吁吁地和我握手、向我诉说,我虽倍感痛心,仍需强作欢笑……以至探视出来,不忍也不敢再次前往医院。我听说,每次我离开医院,柳杨都会哭泣;她常常自责,认为是她和易晓的“揭发”,才把我这个记者给“连累”。      罹患癌症,费用高昂。柳杨历经两次手术,父母及她弟弟的全部积蓄,都被拿出来贴补手术费、住院费。我曾在柳杨病榻旁低声询问:“可否由我在网上发起一个小范围募捐,聊补医药费之不足?”柳杨回答:“不必。人家如果捐了钱,或者来医院探视,我就应该致谢。我现在病成这样,连说话力气都没有,如何亲自致谢……”柳杨不肯,只得作罢。      人们都知道,在当代中国,揭发徐永光这样的“光环人物”,必定要冒生命危险。今天,揭发者的生命垂垂矣细若游丝,而柳杨念念不忘者,只有三句:一是“我们绝没有‘袭击’希望工程”;再是“我的揭发,句句属实”;最后是“方先生,你可要多保重” !      人之将死,其言也善。有鉴于此,我才公开恳请胡锦涛、温家宝、曾庆红等领导同志,批准尽快公布国家审计署制作的、针对“希望工程”的审计报告。      一个正直的人,爱他的名誉胜过爱他自己的生命。我希望,柳杨能在人生旅途的最后几步,亲眼看到这份《审计报告》;我希望,柳杨能在弥留之际亲耳听到一个好消息:“党中央说了,你的揭发,全部属实!”      苍生蒙难,苍天在上。临书涕泪,肝肠寸断。      5 不白的冤案与悲情的记者      行文至此,我还想为那位倒霉的贪污犯兼揭发者——易晓——说两句。2002年,我曾专门辟出一章说到易晓的冤案。今天,我还得要说:“易晓贪污200万元”的案子,应该重审。      理由在于:(1)此案发生在1991年,易晓贪污的是希望工程200万“捐款”,可是1991年、2002年、直至2006年的今天,徐永光从未对外“详细介绍”这起贪污案,从不敢公布“恐怖袭击的细节”,这是为什么?(2)此案审理,跌宕起伏。北京中院曾几次以“事实不清”为由,将案卷退回检察机关要求“补充侦查”,最后是在“领导批示”之下强行结案……仅凭这一点,此案难道不该重审?(3)易晓“贪污”的200万捐款,案发后是从国有企业的公开账户上“被起获”。据此可知,就算易晓有贪污之“心”,其贪污过程也没最后完成。根据易晓贪污“企图”给他治罪,是不是构成了“不合法”?(4)经查,1990-1991年,易晓只是徐永光手下“临时聘用人员”,其工作、工资关系,均未正式调入青基会。试问:一名临时应聘者,倘若没有会计、出纳配合,叫他如何贪污?此案只有易晓一人被认定“贪污”(不是盗窃),岂非咄咄怪事?(5)审理易晓案,徐竟然两次出庭,一次证明易晓贪污200万,一次证明易晓收贿5万,结果5万受贿款也是从第三者手中“起获”……天下竟然有这样愚蠢的“贪污犯”、“受贿犯”?205万元的“涉案赃款”,居然全都没有放在自己“手边”!(6)易晓案共有3位关键证人,除徐永光外,还有2位,其中一人从徐永光手里“借走”800万(至今没能归还);一人干脆“领走”50万。相关原始证据,已由柳杨送到美国放在亲戚家里,记者手头的复印件,徐永光绝不至于否认。(7)2002年1月之前,易晓已办妥“保外就医”手续,获得“自由”。一名贪污犯,如果真的贪污了“捐款”,何必带头“闹事”?易晓偏偏不服,这才引发柳杨搜集证据,2人“合伙”找到传媒揭发,导致对希望工程的“恐怖袭击”(徐永光语)!可是,反向思考,这样的“恐怖分子”兼“贪污犯”,难道不该重新“审查”?(8)有分析说:此案的背景是,1990年,易晓帮助徐永光“搞”到荷兰菲利普公司价值超过1亿元的物品捐赠,这是迄今为止,中国青基会收到的最大一笔实物捐赠。那一年,刚刚开始做希望工程的老徐,曾在事前答应,劝募工作一旦完成,愿意给易晓拨付2%的“工作经费”,约合200万元人民币。孰料,交易完成后,徐看见易晓年轻气盛,趾高气昂,不仅与徐发生“工作分歧”,甚至超过老徐,得到领导赏识……这才把老徐惹火!(9)2002年,党中央并没有因为柳杨揭发、方进玉试图报道,就下令逮捕我们这些“恐怖分子”,但是,易晓却因为上述“贪污”旧案,被全国通缉,押回大牢。每年两会召开,四川雅安监狱都会让他“蹲禁闭”,理由是“涉嫌危害国家安全!”为防止他在两会期间“闹事”,所以“禁闭关押”通常要等两会结束后……今年两会,即将召开,真不知狱中易晓,是否又会无端遭到“禁闭”?(10)柳杨尚未发现癌症的时候,就曾告诉我:为帮助易晓平反,她四处奔走,甚至找到最高院的领导。他们的答复是:易晓一案,应予重审;无奈徐永光能量很大,平反此案有阻力……      2002年底,我就公开说过:涉嫌贪污的,恐怕不是易晓,恰恰是徐永光!今天,我罗列此案十大疑点,仍要大声疾呼:易晓一案,应当尽快进入审判监督程序。因为这个“袭击希望工程的贪污犯”,可能正是中国法制进程中的又一个“佘祥林”!      让我来引用几段老调,以结束此文:      2003年,朋友在来信中对我说:“……参加十五大,我曾亲眼看到有人把揭发王雪冰(原中国银行行长)的材料,交给了中央领导,然后,我又眼看着揭发者苦苦等候五年,直到十六大召开前夕,才传出王雪冰终被处理的消息。没有严格的制度和公开的监督,任何部门、任何领域都不可能有所谓的‘净土’……”      2006年,我给老师的信中写道:“……老师所言极是。我所需要防备的,并不是上级领导的党政纪律处分,而是被我揭发、抨击的人。不过,2002年我已公开说了,只要我出事,哪怕是车祸,也请大家注意这个‘徐永光’。学生此种性格,乃与生俱来。家父1953年在上海,因积极主张试行“一长制”改革,遭到贬斥。此后又因“支持右派向党进攻”,遭留党察看二年和行政撤职处分……往事并不如烟,1957年,家父对工农干部说的一句大实话是:‘各位热火朝天学习俄语,精神固然可嘉;不过,各位如果连中文尚未学好,是否首先仍以学习、补习中文为好?’此种耿直基因,或许也会遗传?因为我也坚信:人人说出真话,中国才能进步!……舒服的好日子我享受过,下乡的艰苦我体验过,民不畏死,腐败力量自然不能以死惧吾……”      —-   (转自世纪中国) 链接: http://www.tianya.cn/publicforum/content/free/1/663620.shtml 打喷嚏链接: http://www.dapenti.com/blog/more.asp?name=xilei&id=45539 1988——我想和这个世界谈谈(韩寒最新小说) 用手机上 喷嚏网 :m.dapenti.com        每周精华尽在【 喷嚏周刊 】        《喷嚏图卦》图片托管于又拍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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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传著名主持人杨澜捐款后又以劳务费名义全数取回

郭美美红十字会丑闻事件越闹越大,牵扯到其中的人也越来越多。众多网友把火力对准中国红十字会全力开火,就连之前曾为红十字会“辟谣”的红十字会理事、著名主持人杨澜也不能幸免。6月23日晚上,盛大文学华文天下图书公司出版总监 马志明 在新浪微博上贴出一篇发表于2002年12月30日的 网帖 ,其中称杨澜有一次将《凭海临风》的稿费捐给希望工程20万元,但第二天又和青基会签订协议领走同样数额(20万)的“工作经费”。 编辑推荐 LadyGaga的造型的新闻联播主持人 这个AV女优像CCTV2经济半小时主持人 杨贵妃容貌还原!见证现代技术的力量! 南昌卫生局官员节目中发飙 主持人却被停了职 王菲化身六十年代影星[3图] 无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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