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拆迁

何时哀悼中国房地产

何时哀悼中国房地产 毛泽东说过,“凡是反动的东西,你不打,他就不倒。这正如地上的灰尘。扫帚不到,灰尘是不会自己跑掉的”。这话的意义,可用于诸多社会现象和问题的判断和解决。 最近,就有这样灰尘再度扬起。 中国房产业给经济健康发展、社会和谐稳定带来的一系列负面影响和损害,对于党和国家来说,对于人民来说,离“反动的东西”已不远了。如此才会有调控政策这把“扫帚”出现,但是,“灰尘”照例是“不会自己跑掉的”。于是,中国房地产协会上书国务院,建议政府暂缓出台新的紧缩性房地产调控政策。 无论从哪个角度看这个建议,不像是为了国家利益,更不像是为百姓利益,而就是既得利益集团赤裸裸的利益诉求。 今天是全国哀悼日,不知怎么我会非常自然而然地想到中国的中国房地产。这个转折是从为什么要深切哀悼遇难同胞过渡来的,如果哀悼日作为一种国家的仪式,仅仅是为了表达对遇难同胞的悼念,仅仅是为了在形式上表达对所有同胞生命尊重的理念,而在实际生活中又完全不是这么一回事的话,那么这样的全国哀悼活动会变得毫无意义。 而中国房地产的所作所为,正是使全国哀悼活动会变得毫无意义的原因之一。这样的房地产应该死亡,但因房地产并非对中国经济一无是处,所以得比较客气地相像何时哀悼中国房地产? 让百姓安居乐业是任何政府的天职。中国房地产的兴起,也使政府的天职市场化了。但是公众很快发现,市场化不但解决不了百姓安居,反而把百姓安居从政府的天职中撤消了。可是,“灰尘”们却一再强调,中国房改的大方向是正确的,不能改变。 由于房地产业的变态膨胀,不可避免地占用了大量的经济、金融资源,地方政府从中获得了 GDP 政绩,百姓看到了一大堆与民生安居无关的钢筋水泥。 昆明市委副书记、市长张祖林在昨天召开的“草海北片区保护治理和开发建设现场调研会”上说,“有些拆迁工作是有愧于百姓的!”。何谓有愧于百姓?在我看来,这个问题纠结的就在于拆迁工作无一是真正为民生。这个问题也正是中国房地产的最大纠结,无论口号喊得如何响亮、漂亮,一个不争的事实是 房地产离越来越的中国人越来越远。房产领域的腐败现象,强拆过程中的百姓伤亡,虽然不是房地产的必然现象,但已是绝对的中国“特色”。 由此可见,让这样的房地产继续发展壮大没有天理的,倡导者、支持者、执迷不悟者迟早要付出沉重的代价。所以,何时哀悼中国房地产,宜尽快摆上政府议事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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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多少征地拆迁无愧于百姓

有多少征地拆迁无愧于百姓   童大焕   在 2010 年 8 月 13 日 召开的“草海北片区保护治理和开发建设现场调研会”上,昆明市委副书记、市长张祖林表情凝重地说,“有些拆迁工作是有愧于百姓的!”他表示,希望基层政府、组织把相关工作做好做细,最重要的是把老百姓安置好,尽量让老百姓早日回迁,住进高质量、配套全的回迁安置房,让百姓能真正体会到现代新昆明建设带来的实惠。 在这个各种人、各种机构(含政府机构)都急于奔忙的“焦郁碌时代”(焦急、焦虑;郁闷;忙碌),一个地方官能有这样一份民生情怀,亦属稀缺资源,难能可贵。但在一个普遍的“代民作主”的制度背景下,个人情怀能够在多大程度上改变现状,不容乐观。即使像北京大望京区那样,拆迁户个个成为百万富翁、千万富翁,仍不能从根本上改变地方政府在拆迁、征地中与民争利的事实。 有最新的分析研究显示,仅仅改革开放以来,各级地方政府通过“低价征地、高价卖出”,农民向政府转移的价值总额,据说高达 20 万亿元— 30 万亿元。与此相关的是,因征地、拆迁导致的上访事件不断上升。《社会科学报》报道, 2009 年中国维稳经费开支高达 5140 亿元,直逼当年的军费开支,创历史最高纪录。如果我们反过来问一句:有多少征地拆迁无愧于百姓?真实的回答,可能会令人、令这个时代无比尴尬。 招商局集团董事长、素有企业界思想家之称的秦晓近日在清华大学经管学院 2010 届毕业典礼上发表演讲提出了一个尖锐的问题:城镇化到底是政府的土地经营还是人的发展?他说,中国正在经历一场人类历史上最大规模的城市化进程,也是解决城乡差别的必然选择。尽管我们在城镇化进程中取得了了不起的成绩,但相关的观念、制度、政策却明显滞后。在某种程度上讲,中国的城镇化伴生了地方政府过度依赖土地财政收入和开发商获取暴利的现象。问题的根子还是在于政府主导经济的理念和模式上。土地的获取是政府的“征购”行为而不是市场的交易,农民由此得到的“补偿”并不是真实的市场价格。在土地征购、转让和建筑、销售环节中,政府的收益主要不是用来向农民转移支付、为城市低收入群体建造廉租房。虽然城市更现代化了,但农民和城市居民却未能从中得到应有的利益。其在表面上是经济问题和管理问题,但是在深层次上都是是否认同“普世价值”的问题。“普世价值”告诉我们,政府是服务于人民的,资产是属于社会大众的,城镇化是为了人的幸福的。而“中国模式论”鼓吹的却正好相反:人民要服从于政府、政府要控制资产、百姓的利益要让位于地方建设。 政府从以政治为中心、以阶级斗争为中心向以经济建设为中心转变,是一个巨大的进步,但是,过度强调经济建设为中心,忽视了社会建设(教育、医疗、养老),尤其是没有及时向以社会的公平、正义、人权、平等、自由为中心转变,带来的一个巨大副作用是:政府成了自己制定规则自己执行规则、同时又合法掌握国家暴力机构的大大小小的公司,与民争利几乎成为其必然的行为方式和处事逻辑。在城市化问题上,就表现为只管物的城市化,而不管人的城市化。政府不断征地甚至大面积储备土地,甚至于大造空城、鬼城,却对流动人口子女的教育保障等问题长期视而不见,对公民自由迁徙的户籍、土地等权利迟迟不予回应。而在社会颇多垢病的高房价问题上,也至今没有从根本的土地敞开供应上加以正面回应,甚至时常以土地资源有限、 18 亿亩耕地红线等等理由,有意无意地抬高地价房价。 但事实上,按建成区面积计算,我国 200 万人以上的大城市、 20 万人口以下的小城市、建制镇三者人均占地的比例是 1 比 2 比 3.1 。这还不算农村居民砍伐、开荒耕种等活动面积。也就是说,城市化尤其是大城市化不仅可以大大节约土地,而且大大有利于保护生态环境和水资源。土地资源有限论其实是个伪命题。其“理论”实质,不过是与民争利的一个高尚的借口和挡箭牌而已。 (作者为信孚研究院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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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讯网:深度对话倪玉兰

原始来源: http://news.qq.com/zt/2008/dialog/niyl.htm   律师也不给我做无罪辩护了   深度对话:倪女士,请简单介绍下您的遭遇?   倪玉兰:那是在2001年,政府说要改进城市环境,改善民众的生活和住房条件。10月份后,就开始陆续拆迁。   从2002年开始把附近几间房子给锁上了,但没拆,正式拆迁是从2003年我第一次出狱之后,一直持续到2008年。包括附近人家的房子拆迁,都是趁我们不在家的时候拆的。   深度对话:在房子拆迁之前,他们有没有跟您协商过?   倪玉兰:从始至终都没有跟我们谈过善后的事。他们一共进行过六次强拆,2008年11月21号是最后一次,而且是由法院等几个政府部门同时拆的。   他们强拆我们的房子不说,还把我们所有生活用品封存扣押,到现在都没拿出来,包括我和董老师(丈夫)穿的衣服,想打一小包拿走都不让。   深度对话:2008年被强拆的周围有几家?   倪玉兰:那地方最后就剩下我们一家了,还有董老师的兄弟,按户口应该算4户。我2008年4月15号被抓,那时已经坐牢了。   董继勤(丈夫):拆我们家之前,周围包括我们一共是有6家。为了拆我们家,周围四户人家无论提什么条件政府都答应了,所以最后就只有我们一家了。   深度对话:当时是什么情况?   董继勤:2008年10月30号法院在我家门上贴了一个开庭传票:10月30号9点半到西城法院谈话。他们既不打电话通知我们,也不敲门告诉我们,我是11点看见的,给法院打电话也没人接。   一直等到31号12点,又看见开庭传票,30号的“0”让他们涂抹成“1”,也没有盖章,经过行政庭的一审谈话,11月1号,门上贴的开庭传票变成强拆通知了,强拆通知就给改成执行令了。   这中间他们不跟我们谈话,打电话他们也不接。因为27号倪玉兰要开庭,我主要关注开庭的事,11月21号他们就把我们家强拆了。   这时,案子一审律师跟我们意见不一致。   27号开庭,律师一直不跟我讲辩护的方向,本来应该对倪玉兰进行无罪辩护的,但这个律师不跟我讨论怎么辩护,我就觉得不对。   24号,律师要去法院领开庭传票,于是23号下午我们见面,他仍然不和我讨论辩护方向,直到24号我也去西城法院了,仍然是不谈辩护方向。   26号下午,我已经没有办法,只好找到律师事务所看辩护词,他说“这不能让你看。”我就让他念,觉得不对。他一共写了四条,我就记住两条:第一条,倪玉兰只踢警察一次,不构成妨碍公务;第四条,不构成五年累犯。   这个律师原先计划的无罪辩护,在没有经过我们同意,不与我们商量的情况下,就自己改成了有罪辩护。   我再往下听律师写的逮捕经过。律师说倪玉兰殴打他人被抓到派出所,在派出所里踢伤警察。但视频录像资料都可以证明,倪玉兰是19号从我们家遭逮捕。   而这个律师的辩护是,如果罪行成立,是构不成累犯的。那这样的辩护就变成了有罪辩护。   我后来就把这个律师给辞退了,因为没有律师,27号就没开成庭。   董继勤:律师一开始还是挺认真的,准备做无罪辩护。倪玉兰是4月15号被抓的,5月份我去请律师,律师要看倪玉兰被抓到公安机关的全程录音录像资料。可是到26号下午,我问他看了录像了没。他说,法官说到法庭上再看录像。   深度对话:后来是怎么开庭的?   董继勤:27号因为没有辩护人就没有开成庭。后来我要再给她请辩护律师,几乎请不到律师,那就只能自己给她辩护。   我也一直给法院打电话,但法院也一直不接电话,我就到法院去找人,法官见不到,领导也一个都没见到,一会儿说在法院里开会,一会儿说在法院外边开会,我就一直等到5点钟法院关门。   后来是12月开的庭。在不通知我们的情况下开庭。我知道要开庭了,就天天上法院门口看电子公告栏,后来看到公告开庭时间是8点半,地点是13法庭。这时已经有30多人领了旁听证。   但是到8点半的时候,法院临时改成15法庭,所有领取13法庭旁听证的人,既进不去第13法庭,也进不去第15法庭。法官在没有辩护人的情况下当场就宣判了。   法院允许贝贝(女儿)去旁听,我就把证据都给了孩子,让孩子转交给书记员,法院不允许,让孩子交给法官,但法官不收。   ”   (倪玉兰传唤证)   谁给你检查了“睾丸挫伤”?   深度对话:4月15号那天到底发生了什么呢?   董继勤: 2008年4月15号,早上不到6点,很多人埋伏在我们家附近。不到7点,他们就把我们家院门砸碎了,开始冲到院子里拆房子。我出来打了110报警,说有人有抢我们家东西,拆我们家房子。   不久,一位肖姓警察带了几个警察来我们院里,问我,哪个房子是我的?我说,拆的这房子都是我的。之后他说,拿出证据来证明房子的所有权。我就拿了法院的判决,证明前章胡同19号的房子是董氏家族共有的。   他看了以后,说,你有蓝图吗?我说这是法院的判决,判决书没有蓝图。他说,没有蓝图他们不管。警察这样就走了。   这帮人有一个头儿拿了摄像机在摄像,后来我就拿照相机给他们照相。   警察走了以后,他们还拆了一段时间,把电话线、电线也剪断了,房子直往下掉土。7点,她(倪玉兰)还没起床,拄着拐出来,她因为第一次入狱已经残疾了,说:前章胡同19号是我们家私人财产,任何人不能侵犯。   倪玉兰:我跟他们要身份证件和拆迁文书,他们拿不出来,说是西城区新街口派出所、西城区公安分局队领队、西城区派出所让他们来的。   董继勤:他们当中就有人躺在院子里装死,警察又来了,把玉兰塞到警车后备厢里。4月还挺冷的,我去屋里拿一件大衣给她,追出来时车子已经走了,我就抱着衣服回来。肖姓警察看我在院子里站着,就说,还有谁打人?他还揪着我头发把我塞到警车里,踩掉我一只鞋也不让拣。   我报警时报的是刑事案件,他们不立案调查,警察说没有人拆我们家房子,没有拆我们家房子,那拆的谁家房子?说没有抢我们家东西,就相当于我拿了你家东西,警察来了,我放回去,那就不算拿了。最后,警察把我们抓走,把院里所有的东西都拿走了。   警察说她在派出所殴打他人,法院竟然给了她一张传唤证,也给了我一张传唤证,理由也是我殴打他人。   殴打他人程序应该是这样:警察先做笔录备案,再给传唤证。传唤是民事行为,跟法院开庭、行政开庭一样的,是自己去的。   当时是一个乔姓男子报新街口前章胡同19号有人被打伤。警察一方面向市局汇报没有打人现象,一方面又在报案的时候说现场有殴打他人的现象,并且把我们抓到了派出所。   肖姓警察诬陷她踢他的睾丸了,还诬陷我是谎报警情。在给我的传唤证上写着的传唤原因是殴打他人、谎报警情,拘留我五天。   肖姓警察到积水潭医院拍了一个诊断证明:“睾丸挫伤”。(附照片)后来我到积水潭医院调查,发现医生没给他做任何检查,他的病例档案里也一无所有,连最起码的B超都没照过,怎么能检查出问题呢   倪玉兰:经过查证他2008年4月15日的工作说明,上面写着:“带肖姓警察去积水潭医院诊断,又带其去市局法医中心进行了伤情鉴定,其实伤情不构成轻微伤。”不构成轻微伤就是几乎没有任何伤,但是整个案卷里并没有出现肖姓警察去市局法医中心进行鉴定的信息。   我们这些证据和文件都是律师给我们复制案卷时得到的。辞退的律师告诉我们一审法庭上没有播放录像。但是在检察院起诉书上写的证据之五是音像材料,而在法院的判决书上并没有提到音像材料,法庭上也没有播放。   二审时法院看了光盘,就是拆迁当天在我们院里拍的光盘,里面并没有倪玉兰殴打他人的音像。   董继勤: 2002年也是这样,说她踢警察妨碍公务,但要是踢警察,警察应该有防御意识地就把她的脚给固定了,但警察连手铐都没有给她带上,这就不合常理了。   倪玉兰:警察在屋子里会跟你保持一定的距离。   董继勤:还给那些拆迁人员伪造了身份,说他们是什刹海房管所的工人。这个身份是很容易调查的,我到什刹海房管所问是否有这几个人,房管所说没有这几个人,又问是否在4月15号派人去拆我们家房子,他们说什刹海房管所不管私房,况且我们家那里归新街口房管所管。   (此证明为法医开出的警察伤情鉴定结果——伤情不构成轻微伤)   在监狱里,我被要求爬行   深度对话:你被判刑之后,还发生了什么特别的事?   倪玉兰:前面的事情都知道了,比如说2002年被抓,2008年被抓,被判了两年有期徒刑。判决书是12月18日宣读完的,19号送达给我,24号以“修改宣判书上的错别字”为由,以法院的名义把宣判书收回去了,到26号他们才把判决书还给我。但是前后判决书内容有所改动了,只是判刑两年没改。   深度对话:判决书上具体改了些什么?   倪玉兰:原来的判决书承认前章胡同19号是我家的自有财产,那些拆迁人员进入我们家,就是违法的,这对我们的辩护是很有利。   当时有个检察官说是来帮我的,但却告诉我希望我不要再告了。检查官暗示我,有一个人告官,很多人警告他,他不听,对方急了就把他双脚给斩掉了。   深度对话:这些话都有在场的人证或物证吗?   倪玉兰:检察院的张检察员,当时屋里全都有监控录像,能记载我们的谈话情况。   深度对话:在你被收押阶段,还遇到了什么事情?   倪玉兰:2009年3月,二审维持原判,3月13号下午执行票下来,4月14号他们就把我送到了北京市天河监狱遣送处,被判刑的人会先羁押在那里,然后转到各个地区。   深度对话:后来被送到哪里了?   倪玉兰:我在天河监狱大概待了20天,那里的条件比较差,20天都睡在地上,叠被子叠得比较好的人才能睡到床上,被子褥子非常脏,全都是屎、尿,也不洗,我们就用这种被子。因为我的身体情况比较差,很难爬上铺,就只能睡地上。   20天之后他们把我送到北京市女子监狱。在天河监狱遣送处虽然不方便,但自己能做的我尽量都自己做,不去麻烦他人,好心的人也都在帮助我去刷碗、洗东西。   但是,自从到了女子监狱以后,我的情况发生了恶劣的变化,他们要求头一个月写认罪悔过书,坦白自己犯罪的经过,坦白交代其他人的犯罪等。我把我的事情经过叙述了一遍,我告诉他们我是无罪的。   就这样,他们对我实施体罚,不让我用拐走路,不让我扶着凳子、扶着墙,就让我在地上爬行,每天都在爬行。   无论其他犯人做什么事,如果我也要求去的话,就要爬行。比如说要参加车间的劳动,我就要从5楼爬到楼下,然后要经过一个比较大的监狱广场,经过广场大概有500多米左右,再爬上2层的劳动车间。这个距离别人大概走5到10分钟,我从楼上爬到劳动车间要爬行一个多小时。   中午回到监狱去吃饭,大家中午吃饭洗洗手再上趟厕所就是一个小时的时间了,我还要再爬回来,下午再爬到车间上班,从来不会让我们休息。这样一天我就要爬行四次,差不多要6个小时。   深度对话:在监狱里最想做的事情是什么?   倪玉兰:在狱里面最想做的事情就是和家里人见个面,能说说我真正的情况。他们是不让我们说外面的情况的,否则会掐断我们的谈话。   每次探监,他专门对我的电话实施了声音的监控,我只能跟我爱人说我们三口的事,哥哥、姐姐、父母或者家里其他成员的问题他们是不让说的,一旦你说,管理人员会干涉你,你要是再说别人的事,就取消你们的接见。   (倪玉兰用卫生巾带出监狱的照片)   出狱的时候靠卫生巾带出监狱日记   深度对话:今年出狱是什么情况?   倪玉兰:监狱里面的警察对我们进行了全面检查才放我们出去,所有的衣服都被脱了,拐也卸了。因为什么都不让带出,文字性的东西是一概不让你带出的,包括我们在那里写的所有的日记。   深度对话:你最后通过卫生巾带出来了什么东西?   倪玉兰:我只带出了一份认罪悔过书,还有服刑期间的一张小照片。放在裤子上的卫生巾他还是没有办法查的。   深度对话:那你们有没有得到什么说法?   倪玉兰:没有人谈过拆迁这件事。那些拆迁人员背着我们去房管局偷偷出了一个黑裁决,用的章也是一个过期的章。因为在2005年8月15号前,章用的是“西城国土房管局”这个名字,后来北京国土局把西城区国土局给划拨到“北京国土局西城国土分局”。   2005年12月份出的裁决,盖的是“西城国土房管局”的章,让一个前章胡同19号管片儿的民警签字,后来这个法院就是用“西城房管局”到西城法院强制执行强拆。   按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他申请强制执行的180天的期限已经失效了,2005年12月份盖章的,到2008年10月份强制执行早就过了180天了。   深度对话:您出狱以后回到自己原来的家去看过吗?   倪玉兰:我在监狱里面就知道它被拆了。   深度对话:现在有没有提及补偿之事?   倪玉兰:没有,从来没有跟我们谈房子的事。无论是开发商还是拆迁公司从来没有跟我们谈过拆迁的事。   老伴他们探监的时候,我担心他们住的问题。西城看守所管教说,给他们住房他们不去住,安排在宾馆里面了。但根本没有这回事,女儿在一间很小的小房子里面住,我爱人一直都是在火车站、医院的急诊室、应急招待所、马路边儿住,有的时候天实在冷得受不了了,他才花100块钱在旅馆里面住一宿。   出狱:“应急避难所”   深度对话:出狱之后的生活情况是怎样?   倪玉兰:他们来接我的时候,我担心是不是出狱第一天就到路边去住。女儿很懂事,在保险公司打工挣了一点钱,给我买几件衣服,让我出去洗个澡,在房间里面住几天,因为外面太冷,我当时身体肯定受不了。   出狱当天,女儿、老伴还有几个朋友来接我,我们在门口拍了几张照片,就回到新街口住的附近。女儿找到一家新疆饭馆,我们一家三口两年多来第一次吃了一顿团园饭。女儿问我想吃什么,我看到里面有酸奶,我说特别想吃酸奶,女儿想都没想就给我叫了一碗酸奶,然后点了羊肉串之类的让我吃。   吃完以后我们就在胡同里找了一间旅馆,120元可以开空调,只住了一个晚上,因为太贵也住不起。第二天中午,我们找到50块钱一天的旅馆。   22号,司法局要吊销了给我做二审代理的刘律师的执照,老伴想去看望刘律师,结果被警察抓了,逼我换房间,我没换,后来旅馆老板说,房间要留给服务员住的。我就只好换另外一个房间,离监控摄像头比较近。   4月28号我们就搬出来流浪了。一些访民给我们带来了被褥,我们带着被褥到了应急避难所,天黑的时候有人指点我们说五四大街的地下通道比较背风,晚上我们就到那里去住。   深度对话:这样的流浪生活持续了多久?   倪玉兰:整50天。现在的情况是东城把我们推到西城,西城给我们弄到这。   深度对话:您提到避难,能和我们说一下你在那里的生活吗?   倪玉兰:应急避难所是露天的,没有水,我们看到浇花的来了就拿桶接水喝,洗脸是到公共厕所去洗,洗生菜、黄瓜也是到那个地方去。太热了或者下雨了,我们就到那个地下通道去住。一些访民给我们做饭、捐钱、送被子。   深度对话:您的桌子上放着好多书,您说要写书,大概会写些什么?   倪玉兰:关于这几年的遭遇,我的上访和帮助别人维权。目前正在回想我过去的遭遇,毕竟好多年了,这两年又受了这么多打击,从身体情况到精神情况都受到了严重的摧残,以前的事,我要一点点回忆,回忆是很痛苦的,但是不管怎么样我也要写这本书。   深度对话:您教一些访民维权时,都教什么?   倪玉兰:教他们走正常渠道去上访,争取到自己的权利,还帮助他们整理材料。   2007年我和记者们到顺义跑马场,当时有1200亩农民土地被征用,农民因此和他们当地在打官司。我作为律师帮助他们,公开报道以后,国土资源部下了一个文,撤销了顺义跑马场奥运耕地的问题,1200亩土地归还了农民。   深度对话:您对你的生活有什么想法?   倪玉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自古以来有句话:王子犯法,与民同罪,无论你是政府官员还是王子,在法律框架允许的情况下都可以去做。只要我们严格依法治理国家,国家肯定会给老百姓一个比较平稳的日子。 欢迎订阅《政府丑闻》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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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顺截访命案背后的“暴力因子”

  小瓦村近300名村民,聚集在法庭和看守所之间不大的广场上,扯着白色的条幅和长达5米的白色帷幔“请愿书”,为赵明阳求情。 “绵羊”的愤怒 10月9日凌晨,和赵明阳一起前往所在的李石镇开发区上访的,还有200多名小瓦村村民。 上访的原因,是有村民质疑拆迁补偿款分配不合理,并怀疑当时担任村支书的臧玉泉、村主任的刘凤桐侵吞了部分款项;亦有村民是为未分到地的孩子争取补偿权利。 事后看来,这个刚刚从李石镇东台中学初中毕业一年、绰号“绵羊”的憨厚老实少年,当天加入上访队伍,多少有些偶然。 按照本来的计划,是赵明阳的父亲赵俊华开着家里的“东风标致”轿车一起上访。但由于上访人数超过预期,赵俊华就回家把正在睡觉的赵明阳叫醒,让他帮着开“东风标致”;而自己则用载货的大车,拉其他上访村民。 谁都不知道,赵明阳是什么时候把西瓜刀放到车里的。或许,这与事发前夜让这位少年觉得屈辱的一幕有关。 10月8日上午,赵明阳的父亲赵俊华和村民佟振刚到播音室喊话,通知第二天上访的村民到常家小卖店集合,“大伙一起去,有车”。此举被当时的村支书臧玉泉认为二是上访的组织者,并交代妹夫赵颖找人吓唬吓唬他们。 在距离小瓦村不远的四方台村,赵找到有黑社会背景、曾几度入狱的岳霞来摆平此事。警方事后的笔录显示,岳霞找到了高鹏、张成文两个人;然后高鹏叫上了十多公里之外、市区铁岭街上的李小龙,他们两人一起带了20多个毛头小伙子来助阵。 当晚,这些人闯入赵家。赵俊华不在家,赵明阳和母亲张杏生正在家中做饭看电视。张杏生对记者回忆,当时一把长刀架在她脖子上,警告不要让她家“老头儿”参与第二天的上访。 其间,一个有点黑胖的人不时用刀拍着她的脸,此人正是李小龙。 张杏生答应不上访后,几个人留下看住他们,其余人则转身去了佟振刚家。岳霞等人翻墙冲入佟家,不仅砸坏了玻璃,还将佟妻打伤。 刚出村南口,这个由吉普车、轿车以及大车组成的上访车队,就遇到了手持棍棒站在路中间的岳霞、李小龙等一帮人。 在对峙之中,村民王兴元的头不知被谁打破。这一下激怒了上访人群,于是蜂拥而上;截访队伍显然对此缺乏心理准备,于是就一哄而散。 这群人大部分落荒逃入路北的向日葵地里,只有一个人跑向路南的厂房,他就是李小龙。 本来处在车队中间位置的赵明阳,认出了手持长刀的岳霞,知道就是昨晚的一伙人。于是,他就追了上去。 记者从赵明阳辩护律师处了解到,事发时,当李小龙发现追他的只是一个孩子后,就转身过来用拳头击打赵明阳的头部。在混乱的厮打之中,赵用刀刺死了李小龙。 土地“炼金术” 小瓦村位于辽宁省抚顺市和沈阳市中间,全村约1500人,拥有土地2800多亩,村民以种植“水稻、苞米”为主。 这个原本名不见经传的村落,因位于规划中的沈(阳)抚(顺)新城内,一夜之间迸发出无穷生机活力,沉睡的土地开始真正变成“真金白银”。 自2007年沈抚同城化战略实施以来,沈抚新城先后通过整体拆迁和部分拆迁,征收了附近九个村的土地,共收储土地1830公顷,是建区前13年总和的3.6倍;其中通过村屯拆迁而整理的面积达300公顷。小瓦村,就是众多被拆迁整理的村庄之一。 围绕着越来越金贵的土地,矛盾开始浮出水面。 在小瓦村此次被征的1500多亩土地中,分为农民的口粮田和村里的机动地两部分。口粮田主要是水田,人均1.3亩至1.7亩,以30年期限承包给个人。机动田则主要是旱地,种植苞米,由村内负责承包,一年收取100元租金。 之前,机动地主要用作村内新生人口的补地及村庄修路等公共设施。但自1998年二轮延长土地承包后,村内就没有再分地。村内12岁以下的孩子虽然可以享有“粮食直补款”,但用地却没有落到实处。 “原本没有地也没什么不一样,可拆迁了,涉及补偿,就不一样了!”村民代表高云志告诉记者。 从2007年开始,土地争夺战逐渐升温。先是有人愿意出500元/亩的价格承包村民的土地,到2008年上涨到1000元。 同时,村内80多亩的机动地承包价格也开始上涨。从2009年开始,村委会宣布一亩机动地价格承包费为3000元,一次性交清四年,否则将收回承包。由于不少村民一下难以筹集到上万元钱,很多土地遂被收回。 直到补偿方案公布,村民们才恍然大悟里面的“道道”。因为按照补偿方案,小瓦村的耕地补偿分为“地上”、“地下”两部分。“地下”每亩补偿4 万元,归原承包人所有;“地上”为8万元,归土地转包人所有。 这意味着,一亩土地补偿12万元,如果将土地流转出去了,原土地承包人只能拿到4万元的补偿,而大部分补偿都属于转包方。 爆发与僵局 2009年4月,随着小瓦村正式启动征地、拆迁进程,矛盾也在不断积累、激化。 9 月25日左右,在村里不同地方分别贴出了村里土地承包合同的统计公告。村民发现,村里被收回去的机动地大部分都被承包给了村干部的亲戚。粗略计算,臧玉泉以姑舅弟弟赵辉和妹妹、妹夫的名义签订“机动地”承包合同36亩;村主任刘凤桐的弟弟、叔叔,也签订合同若干亩。 于是,愤怒的村民决定去上访。9月30日,赵俊宪、赵俊华等20多人到开发区管委会上访,管委会书记李洪告诉村民,“国庆节之后再去”。 目前,臧因涉嫌组织黑恶势力截访,与赵明阳案一并起诉,列为第五被告人。刘凤桐虽然并未受到司法处理,但迄今仍未敢在村里出现。而整个拆迁工作,也陷入了暂停状态。 在新一轮的选举之后,村民臧玉庭担任了村主任兼党支部书记两个职务。 但不少村民告诉记者,这一轮选举仍重复着旧有模式:在看似公开透明的程序下,拉票、贿选、内定仍重复上演。 赵明阳的辩护律师、北京才良律师事务所律师王令表示,案发时赵明阳仅16岁,属未成年人。 根据现有调查,在本案中,若是李小龙先打赵明阳,赵明阳刺人的行为就是正当防卫或是防卫过当。希望公安机关能查明上述事实,以便准确定性。 赵明阳也在庭上坦承,当时见到李小龙往厂子里跑,并没有想要杀他。“就想逮住他,让大伙揍一顿”。 虽然有媒体称,李小龙背部有文身,但调查显示其并无犯罪“案底”。而家属的描述中,性格也不乏敦厚善良之处。如此结局,亦令人唏嘘。 就在此案半年多后,距离案发地不远的抚顺市高湾区,2010年4月8日,指挥拆迁的建委主任王广良,被36岁的“钉子户”杨义刺死。 没有人知道,现行的拆迁,到底会在多大程度上,放大个人和体制深处隐藏的“暴力因子”,并把缺陷放大到令人触目惊心的地步。 征地拆迁点土成金,乡村失治隐患丛生,16岁少年杀死截访者,折射的不仅仅是两个家庭的悲剧。没有人知道,现行的拆迁,到底会在多大程度上,放大个人和体制深处隐藏的“暴力因子”,并把缺陷放大到令人触目惊心的地步。 7月28日,轰动一时的16岁村民赵明阳杀死截访者案,由抚顺市中级人民法院正式开庭审理。 法院以涉及未成年人为由,仅允许赵明阳的母亲张杏生一人参加庭审。法庭就设在望花区,与其被关押的第一看守所很近。一起赶来的小瓦村近300名村民,则聚集在法庭和看守所之间不大的广场上,扯着白色的条幅和长达5米的白色帷幔“请愿书”,为赵明阳求情。 2009年10月9日早晨,就在村南口的工地上,经过一番搏斗,当时年仅16岁的赵明阳,将一把10块钱的西瓜刀刺入了33岁的截访者、来自望花区铁岭街的李小龙身体。总计三刀,其中最致命的是直入心肺的那一刀。 在赵明阳的辩护律师、北京才良律师事务所律师王令看来,这场悲剧本可以避免,如果村委会能依法公开账户,如果政府机关能秉公处理,如果有关部门能及时制止黑恶势力的肆虐。 “这绝非孩子一人之错。”他强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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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最牛钉子户”:有关部门没诚意

北京“最牛钉子户”:有关部门没诚意 [ 导读 ]一片破旧的平房,如一座孤岛占据了北京曙光西路8条车道中的6条,长达3年之久。北京“最牛钉子户”已经等待拆迁整整7年。本该拆的放任不拆,这背后是钉子户的无理要求,还是有关部门无利不作为?   一片破旧的平房,如一座孤岛占据了北京曙光西路8条车道中的6条,长达3年之久。 “我们可来找你了,别说我们没来。”7月19日上午,腾龙拆迁公司的工作人员,在张长福家呆了十来分钟之后,撂下这么一句话后就走了。 这个结果让张长福、刘英夫妇俩很失望。“记者来了这么多,一点用也没有。”张长福用手指指,黄色茶几上面,放着全国十几家媒体记者的名片。 让张长福操心的是自家屋子—一片简陋的平房,如孤岛般,矗立在北京市朝阳区曙光西路十字路口。 在这条连接东北三环和东北四环的市政主干道上,川流不息的车辆,不得不降低车速,小心躲避着张长福的家—这座由青灰色和白色水泥墙围起来的院落,大约有400多平方米,占据了曙光西路的双向6条车道。 3年来,从周一到周五,在早晚高峰时段,上百辆汽车挤在仅剩的两条车道上,动弹不得,就像一个停车场。《工人日报》算了一笔账,以高峰期每2小时通过7200辆车来算,张家房屋每月带来的堵车经济成本,超过了200万元。 长年累月的堵车,让附近的居民、过往的司机们愤怒不已。房屋的主人是谁?当地政府为什么不拆?这些问题经过口口相传,演变成各种传言。其中传播最广的说法是,这里住着老红军的儿女,很有背景,所以才能在北京城的黄金地段成为“最牛钉子户”。 马路上的喧嚣与路人们的不满,日夜不停地传递进这个貌似清洁站的院落。墙内,在一片参差的砖瓦房里,张长福夫妇对于这些传闻,既感到可笑又有些无奈。 张长福并不是故土难离,从一开始他就想搬家。但是他怎么也想不通:自己为什么一不小心就成了“被钉子户”?为何就没人来拆呢? “最牛钉子户”的诞生 53岁的张长福,已经在这里住了24年。7年前,这里原来叫尚家楼村,隶属于北京朝阳区太阳宫乡。他和弟弟张长友分得的几块宅基地,就在当时的尚家楼村2号。2003年,太阳宫乡大搞拆迁开发。村里的老街坊们纷纷搬离,只剩张家兄弟依然坚守在这儿,看着旁边高楼拔地而起。 坚守似乎是一种无奈,张长福不喜欢住在这儿,早上听着车声醒,晚上听着车声睡。他不得不习惯道路拥堵时的车喇叭声,还得习惯因为房屋占道周边居民对他的非议。而肮脏、简陋的环境,让这个家看起来更像是一座封闭式垃圾站。 红色砖墙上爬满了黑色的污渍,已经辨认不清原本的颜色。野草沿着墙倔强地生长,烟蒂、碎石、垃圾撒了一地,苍蝇嗡嗡地飞来飞去寻觅食物。房顶上横七竖八地盖满了防雨的红色油毡,石膏天花板已经被雨水泡得发黄。“旁边修楼房时不小心砸碎了我家100多块瓦,下起雨来日子就没法过,没修整之前,屋子里的水能淹到小腿肚子。”张长福比划着说。 屋子里没有下水道和厕所。在屋内锈迹斑斑的水龙头下,放了一个蓝色塑料桶,53岁的张长福和38岁的妻子刘英,每天得拎七八桶脏水往外面路边倒。村头的厕所早被拆掉,他们不得不走上十来分钟或者骑个自行车,去最近的一个公厕解决问题,闹肚子时只能找塑料袋应急。 “谁不希望拆啊!一下雨就漏,下水道又在盖旁边国际村的时候给堵住了,就是水电不敢给停,要是允许停,早就停了。”张长福说。 “我们住这儿,遭多大罪啊!”刘英应和道。 简陋的张家与附近的高档住宅区,显得格格不入。院墙北边10米处,是一座28层高楼,黑色的花岗岩和玻璃幕墙,在阳光下分外灼眼。那是UHN国际村,北京市的高档小区之一,房价高达每平方米3万元。一墙之隔,似乎是两个世界。 这些年里,张长福一家人本有机会不遭这些罪。 早在2002年,太阳宫乡就准备建成“高档精品住宅小区”,而张家所处的尚家楼村,被用来修建UHN国际村。2003年时,UHN国际村开盘价超过了8000元/平方米。 当时,包括张长福在内的尚家楼村229户村民,收到了房屋评估单。张长福和弟弟张长友家连在一块。张长福家实际面积约为300多平方米,房本上的面积则是153.6平方米,评估单上给出的价是83万元,每平方米合5000多元;弟弟张长友家的房本面积是85平方米,估价43万元。按照当时的政策,张长福可以以4239元/平方米的价格购买一套两居室的回迁房,而女儿已经20多岁的张长友一家,可以购买两套回迁房。 但张氏兄弟一直没有把评估单太当一回事。他们认为自己的房子值更高的价格,“值一块的东西,给你三毛,你干吗?”张长福至今还耿耿于怀。 北京朝阳区太阳宫乡规划科科长吕英在接受《南都周刊》记者采访时称,张长福当时给出的拆迁条件是1套3居室外加250万元现金,而张长友则要求两套3居室外加150万元现金。“拆迁公司曾多次找到张家两兄弟,但他们开出的条件太高,远远超出我们当时的拆迁标准。”吕英回忆说。 但张家兄弟显然不这么看。按照刘英的说法是,开发商每需要一块地,拆迁公司就去找一户人家谈补偿价格,几个回合下来,才能最终达成一致,没有人是按照评估单的价格搬走的。原来住在张家对面的赵姓街坊告诉记者,五六年前,他家300多平方米的房子补偿了280多万元。按照就地回迁政策,他父母用 50多万元购买了一套新纪家园的三居室,而他自己则用35万元购买了太阳星城土星园一套93平方米的两居室。 拒绝了评估单上的价格之后,张氏兄弟没有等来更好的价码。“只要我们一提出条件,他们就说那是不可能的,”刘英愤愤地说,“没有诚意让你搬,什么条件都高。” 腾不空的房子 尽管在“要求过高”还是“没有诚意”的问题上,张长福和太阳宫乡政府各执一词。但双方都承认,张家房屋的宅基地买卖纠纷也是影响拆迁的一大原因。 早在上世纪90年代,张长福因为做蔬菜生意失败,将其中的几间房子分别卖给了卢明志(音)、葛宝华、赵启文和张振荣已经过世的岳父,而张长友也将自己的四间平房以6万元价格卖给刘淑萍、刘淑荣两姐妹。 大家在一个院子里做邻居,原本相安无事。但拆迁让这些邻居们开始出现杯葛。 2001年,听说拆迁风声后,张长友将刘氏姐妹告上法庭,以国家不允许农民宅基地买卖为由,要求收回已经卖出的房子。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在当年作出终审判决,买卖无效,张长友退回6万元购房款,刘氏姐妹家腾出房子,但考虑到年过半旬的她们并无其他住房,如逾期不腾房,按每月300元的标准支付房屋使用费。刘家姐妹认为,这意味着法院确认了她们对房屋的居住和使用权。 每次刘家姐妹交完钱后,都会收到张长友开的一张收据,但刘氏姐妹对此非常不满,要求张长友把“房租”一词改成“房屋使用费”。这让张长友有点恼火,“我就弄不明白了,房屋使用费和房租有什么区别?” 2005年以后,张长友再也没有收到来自刘家姐妹的“房屋使用费”。刘家姐妹说,房子要拆迁,不属于张长友了。为此,张长友上房揭瓦,刘家姐妹打了110,但警察来了也束手无策,房子的产权毕竟属于张长友。 虽然,北京朝阳区法院早在2004年就确认张长福是自家房屋的产权人。但购买张长福房屋的4家人同样不以为然。河北沧州人张振荣以卖甜瓜为生,他的岳父当初以3万元价格买了张长福两间房子。在他看来,“产权不产权的没有关系,反正(张长福)卖给我们了”。   2010年7月5日,张长福夫妻俩站在狭小的院子里,背后是高耸的大楼。 自拆迁风声传出之后,邻里关系每况愈下。张长福说,除了搬去和女儿一起生活的张长友,他和其他几户基本不相往来,“他们(买房人)之间聊得比较多。” 除了张长友不在院内居住,最多的时候,张家大院里一共住着7户人家。这意味着,拆迁来临时,除了张氏兄弟,还有6户人家有各自的利益诉求。 太阳宫乡政府和拆迁公司,更希望张氏兄弟自行面对这6块“烫手山芋”。张氏兄弟说,在为数不多的会面中,拆迁公司问得最多的就是,你的房子腾空了吗?腾空了再谈拆迁条件。但这对张氏兄弟而言,让买了他们房子的几家人无端腾房,几乎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2006年和2007年,张长友又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刘家姐妹腾房,都以失败告终。 “我怎么腾空,人家都要房,我怎么给他们(买房人)找房去,把我卖了也不值一个房子。”张长福谈到这些年的经历时,睁大了眼睛,额头上的皱纹越发明显。 谁更着急? 就在张家兄弟和太阳宫乡政府隔空喊话的同时,一条连接三环至四环的市政马路,从张家房屋边经过。2005年开工的曙光西路,原计划2007年通车,但由于张家房屋的存在,直到2008年8月8日才正式开通。顾及到北京城市形象,太阳宫乡政府在奥运会前专门出钱给张家修了一堵新院墙。 “我以为奥运会来了,(房子)搁这儿多影响形象,总该解决了。”刘英说,“一看砌上围墙,得了,更没有希望了,更不能走了。” 张长福和结婚十余年的妻子刘英,是太阳宫乡农工商总公司的待岗员工,每人每月只能领630元。直到两个月前,刘英才去京客隆超市做促销员。张长福每天都要抽一包10元左右的云烟,加上身体不算好,患有神经官能症,经常要去医院,钱不够用,他不得不向以前的邻居老赵借了十来万元。 在等待中,让张长福惊讶的是,“这房价也太邪乎了”。 这几年里,张家周边的房价从2000年的每平方米七八千元,涨到现在的每平方米3万元。张长福很羡慕那些住进新楼房的老街坊。听说老赵的房子交付使用后,他叹道:“嗬,两居室这么大啊,和小三居差不多了。”老赵当初用35万元买下的93平方米两居室,如今价值两三百万元,租给房屋中介公司打理,每个月的租金是4300元。 飞奔的楼价,让张家院子里的人都有些着急,但是,除了北京奥运会和 60周年 国庆这两个重要时段,太阳宫乡政府和朝阳区市政市容委看上去似乎并不着急。由于张家房屋未拆是太阳宫乡拆迁开发的遗留问题,而解决市政马路堵塞,又属于朝阳区市政市容委的分内之事。于是,刘英听到的说法是,朝阳区市政市容委负责解决买了张氏兄弟房子的几家人的问题,而太阳宫乡负责解决张氏兄弟的房子问题。 刘淑萍告诉《南都周刊》记者,去年朝阳区市政市容委找上门,一开始说给二三十万元,她没答应,当天下午就答应每家给100万元。“但这100万够什么呀?现在连40平米也买不了。” 当时,刘淑萍和妹妹提出要求,给她们每家找两套经济适用房的指标,或者是允许她们每人购买两套回迁房。但对方表示,她们没有购买回迁房的资格。谈判破裂。 张振荣也对补偿不满意,“连买个厕所都不够”。朝阳区市政市容委和拆迁公司的人在去年八九月间来过几趟,因为张振荣不是北京人,对方表示30平方米的房子可以给45万元,但张振荣提出要200万,这样可以买一套房子。“因为我是外地的,才要一套房子就搬,如果我是本地的,5套房子都不搬”。张振荣的要求没有得到满足。60周年国庆结束之后,再没有人去找他。 最后,6个买房人中,只有葛宝华和卢明志在各拿到100万元后搬离。 去年9月27日,腾龙拆迁公司也找过张长友。张表示女儿26岁了,符合分居条件,希望得到新纪家园两套两居室和50万元现金补偿,当时对方让他等电话,但等到现在,张长龙说,“都没打来”。 放任不拆的背后 “买卖宅基地的情况多了,为什么别的地方都解决了,这儿就解决不了?”刘英说。 在张氏兄弟和几位买房人看来,政府部门“没有诚意”和“不着急”,因为这个院子开发商用不着了。这片房子位于北京新纪房地产公司开发项目的代征地拆迁范围内,但它碍不着UHN国际村的开发,因为房子正好位于小区最南边楼座约10米开外。 和张家所受到的“礼遇”相比,位于新纪房地产公司新建小区范围内的太阳宫乡十字楼村就没那么“幸运”了。据《新京报》报道,2007年5月8日,村民还在睡梦中,6间平房的门被砸开,房子里闯进来几名壮汉,住户连衣服都没穿好就被架了出来,三四名男子将他们围住,一辆铲车随后将6间平房撞塌。 张氏兄弟似乎并不担心被强拆,他们担心的是,没有人跟他们谈条件。 张长福说,太阳宫乡政府和朝阳区市政市容委的人没有找过他们,他只和拆迁公司的工作人员打过照面。对此,太阳宫乡规划科科长吕英的解释是,政府不能介入拆迁行为,政府只能作为协调人,由拆迁人进行拆迁。 今年7月,《新京报》、中央电视台等媒体跟进报道此事后,张长福的家里才迎来了拆迁公司的人,但双方谈判并无实质性的进展。 7年之后,太阳宫乡开出的拆迁条件依旧没有改变:仍然是张长福家估价84万元,张长友家估价43万。但张长福不希望“这么多年的罪白受”,要求“给一套三居室,再根据平方米数给个三四百万元就搬。” 张长福开出的这个条件,并没有被太阳宫乡政府和朝阳区市政市容委接受。“如果给他们高了,对其他227户怎么说?住在新纪家园的227个产权人来找政府怎么办?”吕英说。 朝阳区市政市容委更是明确表示:“加快推进滞留户搬迁工作,保护合法诉求,不迁就无理要求并维护社会公平,依法按程序解决,腾路还路于民。” 对此,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院长王卫国认为,“如果当时离开,按照当时的市价。但当时工作没有做好,人家没有离开,现在再让人家离开,只能按照现在的市价。法律的原则就是公平地补偿。” 事实似乎给了张长福一个好的范例。据媒体报道,在北京市海淀区林萃路上坚持了4年之久的徐景明一家,今年4月,与拆迁公司协商出一个令他感到满意的最终金额,并且还能以较为优惠的价格购买一套三居室。 今年1月底,有网友在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上,给北京市领导陈述张家房屋占路的问题。张长福也曾找到曙光西路段的项目经理部,得到的答复是“堵路的事情给你上报了”,但一年过去了,也没个结果。 “在首都这个地方,竟然没有人愿意管,这是很滑稽的事情。”王卫国说。 北京市才良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才亮认为,这个问题拖了七年,责任不能归咎于被拆迁人,背后暴露出的是政府不作为,漠视公共权利和私人权利。 “在法律上讲,被拆迁人永远是被动的,我住得好好的,你来拆我的,你不拆,我当然住这里了。开发商把UHN国际村项目搞完了,不管道路(代征),降低成本,”王才亮说,“事情很简单,如果这地方是开发商建房子要用的地方,我看政府早就借公共利益的名义把人家房子拔掉。” “我个人也不忍心,这么大的马路,因为这几间破房子在这儿占着,形象也不好。公共利益我们也很明白,但总不能无条件搬走吧?拆不了我们的房子,(政府)也可以走法律程序呀!”张长友说。 在车水马龙间,平日无事,与邻居又不睦的张长福,就带着5年前养的小京巴狗,在繁华的曙光西路上不停地遛弯。 望着因自家房屋挡道挤成一团的汽车,他有些愧疚,自嘲地说了一句:“现在还来一个我钉子户,你说我这名落得多好,多牛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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