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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永毅:从毛泽东的拥护者到他的反对派──“文革”中年青一代觉醒的心路历程的本质与毛泽东的集权思想 进入专题 : 毛泽东 文革    ● 宋永毅       从1966年到1976年的“文化大革命”产生了一些出乎意料的后果:它在一定程度上加快了毛式极权制度的没落,并激发了中国独特的民主运动。“文革”的结果无疑是灾难性的,但它也使许多年轻人对共产党政府及其意识形态产生了幻灭感,激励了他们为中国的未来推动政治改革的热情。     毛泽东发动“文革”的初衷之一,无疑是想通过党内外不断进行的残酷无情的政治清洗,更全面而严密地控制人民的头脑,为他本人树立起中国新帝王的权威。然而,在整个动乱时期,在中国民众尤其是青年人中间,始终存在着对毛泽东体制的怀疑与抵制。在这场大灾难中,共产党领导的中国政府判决了一大批“反革命案件”,公开批判过30到50株“大毒草”(即赞成异端思想的作品)[1],如遇罗克的“出身论”(1966)和“李一哲”的“关于社会主义的民主与法制”(1974),中共领导层对异端思想的出现极为惊恐。此外,从1960年代末到1970年代中期,全国各地的地下文学和读书运动一直不绝如缕。1966年爆发政治和社会动乱时,在北京、上海和全国各地的街头,激进的红卫兵把各种书籍当作“封资修垃圾”付之一炬。可是没过多久,还是这些人,即所谓的“红卫兵一代”,几乎是在“文革”刚爆发的一年后,又开始热切地寻找、阅读和流传这些所谓的“封资修垃圾”了。     从对这一现象的观察中可以引出一系列极有意义的问题:“文革”开始时,中国青年人中的佼佼者几乎全都狂热地拥护毛泽东,后来他们为何又变成了毛泽东的敌人呢?是什么原因使他们对“文革”和毛泽东体制的态度发生了根本转变?在青年人的这一思想觉醒的过程中,在他们从激进到理性、从无知到成熟的转变中,究竟发生了一些什么值得探索的事?本文通过追溯“文革”时期的地下读书运动,探讨一代“红卫兵”思想觉醒旅程的起源、形成、成熟和分化过程,追寻他们在中国思想史上留下的重要足迹。          一、令人惊讶的发现:毛泽东的“文革”主张培育了自己的反对派          了解地下读书运动的起源,关键是要认识到“文革”本身包含的矛盾。深入研究“文革”时期的异端思想,就会得出一个令人惊讶的发现:最先使中国人尤其是在青年人中间产生异端思想的,恰恰是毛泽东本人在“文革”初期的一些政治操作。     毛泽东在1966年发动“文革”时,固执地相信自己已成为一个有名无实的领袖,在党内“失去了大部分权力”,他认为自己的政治对手刘少奇、邓小平及其同伙占据着全国的大部份党政要职[2].1966年夏,“文革”刚一爆发,刘少奇和邓小平便立刻派出许多工作组,试图控制住运动星火燎原的势头。毛泽东看到,整个党政系统都处在自己对手的牢牢掌握之中,所以他认为自己唯一能利用的力量就是群众运动了。为了在全国发动群众运动,对抗刘邓及其控制的党组织和工作组,毛泽东把自己发动“文革”的真实意图暂时掩盖起来。与此同时,他向民众展示了一幅有关未来政治改革的模糊不清的乌托邦蓝图,从而赢得了千百万年青人的支持。首先,毛泽东向人们许诺,经过“文革”之后官僚制度将被消灭,会建立一个新社会。他利用了马克思主义的一些民主要素来表达这样的承诺,例如象1871年“巴黎公社”那样人民享有罢免和更换政府官员的权利,在“文革”的纲领性文件《十六条》中毛泽东又正式向人民公开承诺,要实现“大民主”和“全面选举”。[3]其次,毛泽东为了让人们追随自己,还打出了人权牌。刘邓派出的工作组迫害了许多“文革”的积极参与者,将他们打成“反革命”,而毛泽东却把刘邓的政策称为“资产阶级反动路线”,号召开展一场全国范围的平反运动,为那些受迫害的人平反。为了证明“文化大革命”符合马克思主义的正统思想,毛泽东还鼓励学生学习马克思主义,要提出自己的“独立见解”,“对抗”刘邓“资产阶级司令部”领导的党组织。[4]     毛泽东这个老谋深算的政治家打出民主和人权牌,本来只不过是以此作为自己夺回权力的权宜之计。可是天真幼稚的学生看不透这一点,他们把这当成了严肃探讨政治改革、消除中国在“文革”以前存在的社会弊病的大好机会。“文革”时期主要的异端思想之一──“新思潮”,便萌生于这一特殊的历史背景之中。     乔兼武和李文博是北京大学和北京师范大学的两名学生,他们写下了“造三个大反:用毛泽东思想改造旧世界,创建新世界──给党中央、毛主席和国务院的公开信”(1966年8月30日)和“公社已不再是原来意义上的国家”(1966年10月17日)两张大字报,讨论如何改造中国的社会政治制度。他们认为:“文革”前的中国是“没有资产阶级的资产阶级国家”,已经变成了官僚主义和奴隶制的温床与社会基础;应当号召人民通过“消灭党的组织结构”,“砸烂党中央和地方政府的一切办公室”,来打碎旧的国家官僚机器[5];要采用“巴黎公社式的全面选举”来选择干部。用李文博的话说,“文化大革命”的目标应当是“改造”,即“改造社会主义制度,完善无产阶级专政”。在李文博的大字报的鼓舞下,北京师范大学一群热情的学生在1966冬至1967年出版了一份名为《新思潮》的杂志。这个杂志主张“彻底改造社会主义制度,全面完善无产阶级专政”,这大概就是其创办者心目中的“新思潮”。[6]     在李文博和乔兼武的直接影响下[7],北京市的两名中学生伊林和涤西也贴出了他们的大字报“给林彪同志的一封公开信”(1966年11月15日)。他们除了用马克思主义批判林彪鼓吹对毛泽东的个人崇拜之外,还认为林彪“没有认识到自开展文化大革命以来变得日益突出的问题,即改进无产阶级专政、完善社会主义制度的需要”,因为“文化大革命的目标是要建立一个巴黎公社那样的‘东方公社’”。[8]当局很快就镇压了这些学生,主要是因为他们将矛头直指林彪。可是,他们以巴黎公社为楷模,主张建立一种新型政治制度的观点,却被当时上百万“造反派”所接受。上海“一月风暴”后成功夺权的“造反派”就一度把新成立的市行政机构命名为“上海人民公社”。     毛泽东打倒了政敌、完全夺回权力后,便立刻放弃了自己关于民主和政治改革的承诺,这让他的许多狂热追随者困惑不解。在“一月风暴”过后不久对“中央文革小组”成员的谈话中,毛泽东否定了关于人民普选原则和巴黎公社式的政治制度的构想,而是要成立被称为“革命委员会”的权力机构,它以所谓“三结合”(军代表、革命干部和“造反派”)的形式组成。[9]     然而,毛泽东的变脸却无法阻挡那些勤思好学的青年人的独立思考以及他们探索中国前途的热情。从1967年到1968年的混乱时期,中国的“新思潮”运动从理论上和组织上都有可观的发展。北京和全国各地出现了20到30个独立的研究小组,其中最著名的有北京师范大学的“造反兵团”、北京大学的“共产主义青年学社”、设在北京各中学的“《四三战报》编辑部”、山东的“毛泽东主义小组”和“渤海战团”、上海的“上海市中学运动串联会”、广东的“八五公社”、湖南的“省无联”[10]和湖北武汉的“北决扬”[11].     这一时期的“新思潮”讨论中产生了一系列新的思想和观点。一批青年理论探讨者在一篇影响很大的文章“论新思潮:四三派宣言”(1967年6月11日)中宣布,在“文革”以前的中国,党的干部都变成了“特权阶层”,“阶级关系已发生很大变化”,“文革”就是一个把财产从特权阶层重新分配给广大人民的特殊过程。[12]他们预言,今后的“文革”运动将继续这一重新分配权力和财产的过程。     新思潮的探索者还抨击“文革”前的国家机器,认为毛泽东批准的“革命委员会”是新的“至今仍在运转的资产阶级统治机器”。他们认为,“无产阶级革命群众应当起来推翻”这些“革命委员会”[13],因为它们根本不是巴黎公社式的新国家机器。这些“新思潮”的青年探索者们对“文革”前的中国做了深入分析,认为存在着一个由90%中共高干组成的“红色资本家”新阶级。湖南省“省无联”的杨曦光(即2004年7月7日在澳大利亚去世的经济学家杨小凯教授)在“中国向何处去”(1968年1月6日)一文中主张彻底消灭这个“特权阶级”,砸烂包括“革命委员会”在内的旧国家机器,建立巴黎公社式的、将来“实行人民自治”的人民公社。十分巧合的是,这些理论类似于著名的南斯拉夫共产党异议人士米洛万·德热拉斯的名著《新阶级──对共产主义制度的分析》一书中的观点。杨曦光在他的其他文章中还表达了这样的愿望:把所有独立的“新思潮”研究团体组织起来,形成一个真正的马克思主义毛泽东主义新政党,将大量民兵改造成一支新军队,通过内战夺取权力。[14]这种革命行动计划类似于毛泽东在50年前提出的如何建立红色中国的理论。     人们或许会提出这样一个问题:既然“新思潮”的这些青年理论探索者在追求乌托邦式的社会政治制度时严格遵循了马克思主义和毛泽东思想的理论,为何毛泽东及其追随者们却把他们当成“极左派”和“极端反革命”严加迫害呢?     其中的原因其实并不难找到。首先,毛泽东的“文革”理论和实践实际上是与真正的马克思主义对立的。当这些青年理论探索者在研究和讨论他们所理解的真正的马克思主义时,往往发现毛泽东及其追随者们的政策和行动事实上偏离甚至背叛了真正的马克思主义。这些勇敢的思想者越是深入研究理解马克思主义,就越怀疑和反对“文革”及其理论。     其次,这些年青思想者过于天真,缺少政治经验,看不透革命领袖的政治权谋,也没有能力戳穿领袖们用政治宣传高调掩盖起来的真实动机。毛泽东在“文革”开始时出于权宜之计作了某种关于民主和政治改革的承诺,但这仅仅是毛耍的又一次政治权谋而已,目的只不过是为了操纵群众运动夺得政治权力。而青年理论探索者却误以为,毛泽东是在其政敌的压力下不得不放弃他的乌托邦蓝图,他们认为,“毛主席一再向资产阶级做出让步,证明这种势力十分强大[15]”。     这些青年理论探索者与许多热衷于“夺权”的“造反派”有所不同。正如一些学者指出的,许多“造反派”之所以“想夺权,并不是因为他们想实现什么崇高的革命目标,而是他们受到成为新的当权派这一前景的吸引”。相反,“新思潮”的青年理论探索者们所关心的是,“不仅要打破官僚体制,而且要创建一个新社会”,可以说,“他们是当时中国社会中最具批判性的头脑,并不想顺从地变成中央的消极工具的人”。[16]          二、史无前例的悲喜剧:“自来红”成了“反革命”          按照中共的官方意识形态的解释,工农兵应是共产党中国的社会基础,但在现实里中共的高干及其子女却演变成一个凌驾于工农大众之上的特权阶层。“文革”是中国历史上一出史无前例的悲喜剧,它使一些以高干子女为代表的“自来红”的青年学生变成了毛泽东体制的反对派。“首都红卫兵联合行动委员会”(以下简称“联动)的出现以及它所代表的思想,便提供了一个很有说服力的事例。     “联动”成员一般被称为“老红卫兵”,因为他们是首都和各省中学里的第一批“红卫兵”。在毛泽东及其党内一小撮人的支持和默许下,这些“老红卫兵”在“红色八月”期间殴打和杀害了大量无辜[17],毁坏了大批中国的古代文明遗存。他们一度是毛泽东和“中央文革小组”的“掌上明珠”。可是,毛泽东的不断清洗终于落到了刘少奇、邓小平和95%的高干头上,而他们中的很多人就是“联动”成员的父母。为了维护自己的家庭和特权,这些“老红卫兵”很快就变成了“保皇派”,令人啼笑皆非地成了毛泽东的革命对象。     这些失势的中共高干的子女比较了解中国党政领导层内部斗争的底细,又因被毛泽东和“中央文革小组”抛弃而怀恨在心,所以他们在觉醒之后于1966年12月成立了自己的反抗组织“首都红卫兵联合行动委员会”。他们的思想觉醒过程记录在“联动”文件“中共中央及驻京党政军机关干部子女联合行动委员会的公开宣言”(1967年1月1日)之中[18].     “联动”成员们所代表的“新思潮”与上述青年理论探索者不同,“联动”成员们对研究和阐述社会政治制度问题兴趣不大,却很关注中共领导人的个人错误及高层内讧,所以“联动”曾号召人民粉碎党中央的“左倾机会主义、它的两个主席和一些中央委员”。换言之,最先向毛泽东、林彪和“中央文革小组”发起攻击的正是“联动”成员。从中共建政到“文革”爆发的17年里,民众对隐藏在中共宣传骗局背后的政治真相基本上一无所知,他们一直对毛泽东和中共抱有幻想。因此“联动”成员对中共内部黑暗的权力斗争的揭露,在教育和唤醒民众上发挥了重要作用。     “联动”的最终目标是让中国回到“文革”以前的状态。有趣的是,虽然“联动”成员也赞成“民主”和“消灭一切独裁制度”,但他们所追求的民主制度却是“党内的民主集中制原则”[19].显然,“联动”成员的政治主张是想用“文革”之前党的集体独裁来代替毛泽东在“文革”中建立的个人独裁,这样的主张其实与民主毫无关系。     1967年1月,中国当局正式宣布“联动”为“反革命组织”,它的大多数主要成员都被捕入狱。然而,政治迫害使这些年青的受害人提前成熟。一些“联动”或“老红卫兵”成员获释后,成立了研究“文革”的独立团体,探索政治改革的新途径[20],其中一些人还创办了地下刊物《新思潮》[21].     1967年冬,北京的一些前保守派“红卫兵”运用毛泽东和“中央文革小组”在“文革”初期提出的一些关于民主和人权的观点,批判了毛泽东及其同伙。在这场被称为“十二月黑风”的“反革命逆流”运动中,他们至少张贴了20张“反革命大字报”。与“联动”成员一样,这些保守派红卫兵也有“自来红”的家庭背景,父母都是中共要员,“文革”之初因执行刘邓的政策而遭到毛泽东和“中央文革小组”的整肃。毛泽东及其同伙曾经打出“人权”和“民主”的旗号,号召民众起来清算这些干部追随“资产阶级反动路线”的“罪行”。这些“保守派红卫兵”在自己的大字报中撕下了毛泽东和中央文革小组的“民主”面具。在他们当时风靡一时的一张大字报“踢开中央文革小组,紧跟毛主席闹革命”(1966年12月2日)中,这些“保守派红卫兵”根据《十六条》中宣布的“巴黎公社实行的全面选举”的民主原则,强烈质疑“中央文革小组”的合法性[22].当然,这些“保守派红卫兵”也表现出掩盖自己错误的倾向,例如他们仍然强调“血统论”。     在混乱不堪的1967年春夏之际,“文革”高潮中兴起的群众运动分裂为两大派──“激进派”和“温和派”,随即在全国范围内发生了武斗。混乱的局面使民众强烈要求恢复秩序。这时清华大学出现了一个温和的“红卫兵”组织“四一四派”,其中的大多数人也属于“自来红”的学生。他们的理论家周泉缨在“四一四思潮必胜”(1967年8月)等大字报中提出了“四一四思潮”这一提法。与极左派的“新思潮”相反,周泉缨否认“阶级关系有任何变化”,不认为“文革前17年已经形成了一个特权阶级”;因此他强烈反对实行任何社会政治制度变革和权力与财富的再分配。他批评“中央文革小组”领导的群众运动使全国陷入混乱,他的主张是,革命应当“停下来,巩固成果,做出让步”。[23]周泉缨在1967年9月14日又写了题为“炮轰陶铸──一个窃取文革成果的袁世凯式人物”的大字报。其实,此前半年多,陶铸即已失宠于毛泽东。周泉缨的这张大字报真正的矛头实际上是针对陈伯达──“中央文革领导小组”组长。周泉缨认为,陈伯达是个“反革命两面派”[24],正在把“文革”引入歧途;他还想揭露“中央文革小组”内部以及周恩来和林彪之间的权力斗争。但周泉缨和另一些“四一四派”的“笔杆子”都未直接回答中国将来的正确方向在哪里这个问题。他们称赞“文革”前的中国以及对“新思潮”的批判都清楚地表明,他们只是想回到自己失去的天堂──“文革”前的中国。          三、地下读书运动──异端思想的成熟与分化          在“文革”与这一代年青人的关系中,书籍发挥着独特的作用。     当1966年爆发了政治和社会大动乱时,成千上万激进的“红卫兵”把书籍统统当作“封资修垃圾”,在北京、上海和全国各地的街头付之一炬。迷信毛泽东的千百万年青信徒认为,“红宝书”已经告诉了他们指导革命所需要的一切。可是,一年之后这一代人中的先驱者却开始如饥似渴地寻找、阅读和传播这些所谓的“封资修垃圾”。当时全国各地的图书馆都已关门,除了官方批准的极少数图书外,大部份书籍遭到查禁。这些探求新知的青年人为了满足对图书的渴求,不得不通过他们自己建立起来的地下阅读网,交换和传播他们喜欢的图书。这种地下读书活动的一个参与者回忆道:“以我自己的经历来说,文革期间是我一生中最丰富多彩的阅读经历,尤其是西方和中国的古典文学。……读书小组通过相互交流结为一体,最后形成了一个地下网,使他们能够看到和交换各种书籍。这并非武汉的各别现象,全国都是如此。[25]”     从1967年到1976年,全国如雨后春笋一般出现了无数个地下读书会。越来越多“文革”时代的青年人产生了与赵振开──即后来中国著名的诗人北岛──相同的认识。赵振开说:“只有驶过知识的海洋,才能抵达真理之岛。[26]”具有反讽意味的,也是最重要的一点是,他们的广泛阅读使他们用马列原著对毛泽东的革命理论提出质疑,用正宗的人道主义传统去评估革命,以西方哲学和法学去批判整个社会主义体系。正是这种广泛的地下读书运动让一代人告别了天真,形成了自己的异端思想,使他们走向“文革”的反面──民主和基本人权。     许多有探索精神的青年人起初是希望通过系统地阅读马列著作寻找革命真理,可是他们真诚的努力往往以挫折而告终。梁恒是“文革”期间湖南省的一个有独立思想的学生,他在“文革”后出版的自传《革命之子》一书中介绍了自己的思想转变过程:“读得越多,我就越是把书中所讲的社会与自己的社会进行比较,头脑也变得越发混乱。这当然不只是我一个人的情况;有我这种问题的相当普遍,大家都能看到的报上的大话与我们可悲的现实之间的差距。[27]”     由于马列主义的理论并不能充分解答他们的满腔疑问,官方的正统宣传又进一步加剧了他们的困惑,于是这些青年人开始在马克思、列宁、毛泽东的著作之外寻找答案,他们的阅读范围逐渐扩大,涵盖了所谓的“反动书籍”。     一位中年作家在回忆读书经历对他在1967年年底觉醒的影响时说:“我读了当时在大学生中十分流行的两本书,一本是锡兰共产党员古纳瓦达纳写的《赫鲁晓夫主义》,另一本是美国记者安娜·路易丝·斯特朗的《斯大林时代》。这两本书里描述的斯大林的血腥大清洗,让我浑身发凉,四肢麻木。我在头脑中把斯大林的清洗与文革和毛泽东联系在了一起。我突然觉悟到,斯大林和毛泽东都是暴君,他们都是用卑鄙无耻的手段维持着自己的独裁统治。所谓毛主席的革命路线,一下子烟消云散了,那不过是些阴谋诡计和血腥的清洗。文革期间的毛泽东完全是在步斯大林的后尘。……我认为,自己的思想转变在这个时期大学生造反派中是一种十分普遍的现象。[28]”     1966年以前,中共当局出版了大约1,041本专供高干阅读的图书[29].这些“内部发行”的图书分为两类:一类是灰皮书,大都属于政治、法律和文化的范畴,主要是西方作者或苏联东欧各国的“修正主义者”所写;另一类是黄皮书,主要是文学读物。由于这两类书有特定的封面颜色,因此人们简单地称之为“灰皮书”和“黄皮书”。在“文革”的动乱岁月里,大量这样的图书散落到普通人手里,它们很快就在学生中间成了“抢手货”,这些书籍给地下读书运动的兴旺增添了素材。     下面列出的书是一份十分独特的书目,不仅中国现在的大学生未必知道其中的书名,当时西方国家的知识分子也未必全都读过,但“文革”时期中国地下读书运动的活跃成员们却十分熟悉它们。     “灰皮书”中有10到20本在地下读书活动中特别受欢迎。其中包括威廉·夏伊勒的《第三帝国的兴亡:纳粹德国史》,特加·古纳瓦达纳的《赫鲁晓夫主义》,安娜·路易丝·斯特朗的《斯大林时代》,托洛茨基的《被背叛了的革命:苏联的现状与未来》,米洛万·德热拉斯的《新阶级:共产主义制度分析》,弗里德利希·A ·哈耶克的《通向奴役之路》,亚当·沙夫的《人的哲学:马克思主义与存在主义》,马迪厄的《法国大革命史》,尼基塔·赫鲁晓夫的《没有武器的世界:没有战争的世界》,拉扎尔·皮斯特腊的《大策略家:赫鲁晓夫发迹史》等。“黄皮书”中最流行的有爱伦堡的《人·岁月·生活:1891-1917年回忆录》和《解冻》,亚历山大·索尔仁尼琴的《伊万·杰尼索维奇的一天》,让·保罗·萨特的《厌恶及其他》,阿尔贝·加缪的《局外人》,约翰·奥斯本的《愤怒的回顾》,萨谬尔·贝克特的《等待戈多》,杰罗姆·大卫·塞林格的《麦田里的守望者》等。     仔细分析一下这个书目即可得出这样的结论:这些书的大多数作者,如托洛茨基、德热拉斯、赫鲁晓夫、爱伦坡、西蒙诺夫、萨特和索尔仁尼琴,实际上都是曾被共产主义运动称为“革命的叛徒”或“修正主义者”的人。他们曾经是激进的革命派,觉醒之后又开始反对革命。他们的觉悟过程几乎和“文革”时期中国的青年思想者一模一样。除了作者的政治背景值得注意外,还应当提到,上述书目中有些书揭露了斯大林1930年代大清洗的黑暗,它与毛泽东1960年代发动的“文革”十分相似。而书目中那些西方的现代派文学作品则引起了这些异端学生的共鸣。20世纪现代派中的一个主要文学流派,即西方的现代派,突出表达了反抗传统社会的青年一代的怀疑、失望与反叛。“文革”时期的中国青年人经历了同样的彷徨、失望和“造反”的经历,西方现代派文学作品中的这种情感对他们很有吸引力。     至于为何纳粹德国的历史会吸引许多有头脑的中国青年人的注意,原因也很简单。中国学者高瑞全在讲述他第一次读到《第三帝国的兴亡:纳粹德国史》的感受时说:“它就像一道划破夜空的闪电。”对此书的阅读引导他比较德国的纳粹运动与中国的“文革”,结果发现两者都会“使国家走上毁灭之路,尽管它们最初都得到了群众的盲目拥护[30]”。上海复旦大学“胡守钧反革命小集团”的胡守钧对该书的启蒙作用做了如下解释:“它为我们提供了一个难得的机会,从政治制度的角度对毛泽东的社会主义和希特勒的法西斯主义进行比较。我们很快便发现两者有着惊人的相似之处,这才从毛泽东的乌托邦美梦中惊醒。[31]”     有意思的是,“文革”的灾难性后果也促使这些青年探索者有意识地从“革命的敌人”的作品中寻找启迪。例如,一些“老红卫兵”在1968年看了许多他们曾经按照毛泽东的教导批判过的著名反革命分子和修正主义者的文章,却惊奇地发现,站在历史正确方面的并不是毛泽东,而是他的敌人们。     现任《中国税务报》社长的张木生曾是北京地下读书活动中的一位青年知识分子。他组织了一个地下读书会,向他的同伴们介绍他对毛泽东及其在中共历史上的错误的分析。他为当时自己的读书会开列的阅读目录是:“德热拉斯的《新阶级》,拉扎尔·皮斯特腊克的《大策略家:赫鲁晓夫发迹史》,赫鲁晓夫在苏共‘二十大’上的秘密报告,刘少奇在‘七千人大会’上的报告……”。张木生回忆道:“我也看一些所谓‘右派’的讲话和他们交给党组织的有关自己思想进步的汇报。此外,我还得到了一份彭德怀在1959年的反党信。根据我本人在农村的经历,我不但认为彭德怀讲的事情绝对真实,而且他和那些右派的文章都十分深入而客观。[32]”张木生在一次沙龙式讨论中发表了题为“对中国农业制度的思考”的演讲,把“文革”早期的异端思想提高到了一个新的层次,对“文革”期间和“文革”之前的毛泽东体制以及中国的社会主义做了系统的批判。     由于参与地下读书活动的青年思想者常常公开宣扬自己对“文革”的异端观点,因此他们当中的许多人都受到了政治迫害。在“文革”期间的中国政治舞台上,这些读书小组都很短命。     1968年年末,中国当局把大约1,600万城市学生送到乡下“接受贫下中农的再教育”。这场所谓的“上山下乡”运动对那些原“红卫兵”来说是个明确的信号:他们对党已经没有用处了,因此不再是毛泽东的“革命小将”,而成了“再教育的对象”。社会政治地位的突然变化以及在贫困农村的艰苦生活使这些青年人既沮丧又困惑,这激励他们通过探索性的阅读来重新评价“文革”。     北京的下放知青卢叔宁曾在日记中讲述了那时他对书籍的“精神饥渴”,他让自己的朋友给他带来更多的书,因为“我们的知识极其贫乏;我们的精神胃口极其饥饿;我们读书的愿望极其强烈。我们必须抓住一切机会为自己寻找精神食粮──书籍。[33]”     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学生王申酉的不同寻常的经历更生动地反映着他们对精神食粮的渴求。王申酉在“文革”早期因创办反对“文革”的“反动杂志”而被打成“反动学生”。他与另一些“反革命学生”组成了一个地下读书会。为了找到更多有关政治、哲学、经济学尤其是马列主义的书籍,有一天夜里他们潜入已被封闭的华东师范大学图书馆,“偷”了二百多本书[34].在当局及其信从者看来,“反动学生”的这种“罪行”是完全不可原谅的,但对这些“饥饿”的真理追求者来说,他们就像是从天上盗火的普罗米修斯。王申酉热衷于读书和独立思考,在给女友的长信中阐述了自己逐渐成熟的异端思想,尖锐地批评了毛泽东和中国的政治制度。1977年4月27日,秉承毛泽东意志的中共当局在毛泽东死后,以“反毛泽东思想罪”将王申酉处死。     从中国和海外出版的下乡知青的大量怀旧文章和回忆录中可以看到,“文革”期间下乡知青把大批书籍带到农村阅读,回城时又常与朋友交流各自的独立见解,这在当时是一种十分普遍的现象。     尽管当局在1967年迫害过早期的地下读书会,但这样的镇压并不能阻止地下读书运动的延续和扩大。事实上,在北京和全国各地一直存在着大量的地下读书会,不过它们都刻意保持低调,没有正式的名称,很少组织公开的讨论或交流活动,也不表明自己的政治观点。     全国范围的地下读书活动主要有两种交流形式,通信和沙龙。     著名的通信式读书团体的一个重要案例是1970年代上海复旦大学的“胡守钧反革命小集团”,它由上百名持异见的青年人组成。这个“小集团”包括上海的一些原“红卫兵造反派”,他们曾两次参与“炮打”“中央文革小组”副组长张春桥的行动,大多数人在1968年被下放到农村去。尽管这些学生在挑战张春桥时受到挫折并遭到政治迫害,但他们并不气馁。他们编辑了一份地下刊物《远方战友通信集》,在上面发表自己的读书笔记。这些文章表明,他们已经超越了个人的痛苦经历,开始严肃地探讨中国的社会政治问题。例如,这个团体的主要理论家之一方农提出了“社会主义国家的两重性”观点:这种国家的“政府一边镇压人民,一边保护官僚”。这个团体的另一名成员童允安主张,“用新的机构代替无产阶级专政”,“逮捕任何公民都要经过法院公审”,“人民选举法官,全民选举干部”。[35]这些想法往往来自他们读过的马列主义原著和西方哲学,甚至是《南斯拉夫共产党纲领》这类“修正主义文献”。     所谓的“第四国际反革命集团”是又一个案例。1969年到1971年由北京的下乡知青徐晓与一些青年工人和战士在山西和上海等地组成了一个通信小组。“由于环境压抑,双方只能写信。徐晓和他们通信,都是十几页纸。”当局拆检他们的通信,指控这个松散的通信团体成员“搜集、流传反动小说、诗词;搞反动串联恶毒攻击中央首长,攻击‘批林批孔’[36]”,最后以荒谬的“第四国际反革命集团”罪名将其成员悉数投入监狱,有两人甚至被判了死刑。     讨论理论或文学话题的私人地下沙龙是地下读书活动网络成员的另一种交流方式。例如,赵一凡是1970年代北京的这种网络的活跃成员之一,他就领导着一个这样的地下沙龙,给朋友们提供一些“禁书”、“灰皮书”和“黄皮书”,并组织私下的讨论活动。中国当代一些著名小说家和诗人,如史铁生、北岛、芒克和郭路生等,都参加过这类沙龙的活动。据他们回忆,“此时在沙龙里弥漫着一种偷食‘禁果’时的犯罪欣悦感[37]”。     所谓的“第四国际反革命集团”的组织者徐晓也是这类网络的活跃成员。她后来回忆道,她得到的第一批禁书是车尔尼雪夫斯基的《怎么办》、司汤达的《红与黑》、托尔斯泰的《战争与和平》等。徐晓写道:“赵一凡和他的沙龙是我的精神导师,他使我认识了人的问题。知道还有一个人的问题存在。”这个沙龙开展的西方哲学和文学阅读活动也影响了芒克和北岛。来自白洋淀的诗人多多和根子,就是通过地下文学交流活动,在西方现代派的启发下开始写新诗,后于1980年代形成了当代诗歌流派“白洋淀诗群”。出人预料的是,地下读书运动也为1980年代中国的开放准备了人才。     活跃的地下沙龙也散布在偏远的农村。例如,河南省兰考县──这是中国最贫穷的地区之一──就有一个地下读书会。1968年该地某工厂的10位大学生和中学生组织了一个非正式的读书会。90年代以来在中国很有影响的学者朱学勤回忆当时这个团体的读书经历时说:“[他们]过着一种既贫困又奢侈的思辨生活,既与他们自己的社会身份极不相称,也与周围那种小县城氛围极不协调;他们以非知识分子的身份,激烈辩论在正常年代通常是由知识分子讨论的那些问题,有时竟会争得面红耳赤,通宵达旦;被他们吵醒的工友邻舍,时常用奇怪的眼光打量着这群白天还在一起干活的钳工、管工、搬运工,怎么一到晚上竟会争论起史学、哲学、政治学,争论那样大而无当的问题?[38]”朱学勤后来把这些读书者称为“六八年人”。     这类的地下读书会超越了不同的家庭背景和“文革”派别。例如,北京女学生“徐浩渊”沙龙的主要成员是过去的“老红卫兵”,而“二流社”沙龙是由一些“文革”初期反对过“老红卫兵”的前“四三派”红卫兵组成的。这两个读书会的成员从前有过严重的过节,但此刻却凑在一起读书和讨论问题。1969年冬,前“老红卫兵”张木生和一位高干之子加入了一个由前“四三派”成员和知识分子子女组成的沙龙。家庭背景各异的青年人聚在一起共同探索中国政治问题的解决之道和中国的出路,为后来80年代中国思想界的形成创造了条件。社会学者杨东平后来作过这样的评论:“整整一代人在严酷的环境驱策下,重新聚在一起,彼此接受。这是一次摆脱了派别之争的集体反叛。这一代人通过重新塑造集体人格和共同文化,最终完成了向人的过渡。[39]”          四、新高度:为人权和社会主义民主而战          传播最广、影响最深远的异端青年思考者的作品是遇罗克的署名为“北京家庭背景研究小组”的文章“出身论”(1967年1月18日)。可以说,“出身论”是“文革”期间中国出现的第一份人权宣言。     文革伊始,遇罗克是北京人民机器厂的一名学徒,其父是工程师,1957年被打成“右派”。因为“家庭出身不好”,遇罗克虽然学习优异,却未能进入大学。在1966年的“红色八月”期间,一些“老红卫兵”以所谓的“家庭出身不好”为由,殴打甚至残杀无辜的人。“红卫兵”们用当时流行的“血统论”为自己的暴行辩护,却没有人站出来反驳这种荒谬的“血统论”。遇罗克挺身而出,凭借他在过去几年里积累的西方哲学知识,于1966年底写了这篇“出身论”,试图从理论上澄清对“家庭出身”的政治偏见[40].他先把文章油印了一百份,贴在了北京市区的一些电线杆上。随后他又把修改过的该文交给支持他观点的群众组织主办的《中学文革报》,于1967年1月18日刊登在这家报纸上。“出身论”在全国引起了巨大的震动,这一期的《中学文革报》印了约6万份,一周内便在北京销售一空,全国各地则翻印了一百万份以上。该报编辑部收到了全国各地成千上万封表示支持的信函。[41]     遇罗克不象“红卫兵”那样关注中共的党内斗争,也未钟情于毛泽东那些关于民主的政治“承诺”,更没有参与“战斗队”之类的流行活动,他是个独立的思考者,选择了为民众和受政治迫害者代言的角色。他这篇文章的中心议题是人权,他强调,“所有的青年都是平等的”。遇罗克所关心的是每个中国人的“公正”与“平等”,尤其是因家庭出身受到政府排挤的千百万青年人的政治和教育权利。他揭露了中国社会中为当局鼓励的政治歧视制度,在这种制度下,“特别是所谓黑七类出身的青年,即‘狗崽子’,已经成了准专政对象。”他问道:“谁是受害者呢?像这样发展下去,与美国的黑人、印度的首陀罗、日本的贱民等种姓制度有什么区别呢?[42]”在否定“血统论”的同时,遇罗克还指出,在中国社会里“一个新的特权阶层形成了”,其成员利用血缘关系来维护自己的特权利益。这是“新思潮”当中非常尖锐的一个观点。遇罗克还谴责当局授权“红卫兵”剥夺他人的人权,进行政治迫害的行径,如“残酷的‘连根拔’、极尽侮辱之能事的所谓‘辩论’,以及搜身、辱骂、拘留、殴打等严重侵犯人权行为”。在该文的末尾他向民众呼吁:“一切受压抑的革命青年,起来勇敢战斗吧![43]”遇罗克在1968年1月5日被捕,于1970年3月5日被中共杀害,年仅27岁。     1970年春当局发动了名为“一打三反”的政治运动,以打击所谓的“反革命活动”,其中也包括地下读书活动,上千个地下读书会被打成“反革命小集团”,许多参与者被捕入狱或受到政治迫害。除了上文提到的“胡守钧反革命小集团”、“第四国际反革命集团”等例之外,还有南京的“金查华马列主义小组”和宁夏自治区的“共产主义自修大学反革命小集团”等许多案例。当局以“攻击毛泽东和文革”的罪名将金查华处死,他的朋友陈卓然、苏小彬、倪寒予和王茂雅对这种残忍的杀害极端不满,他们在南京市的大街上张贴了数十张标语,标语的内容有“我们要真正的马列主义!”“金查华烈士永垂不朽!”。不久当局又把他们以“陈卓然反革命集团”之罪关进监狱,后来也将陈卓然杀害了[44].     与“红卫兵”早期的异端团体和派别相比,地下读书运动提高了青年一代的理解分析能力和认知水平,帮助他们比较深刻地认识和判断政治社会弊病。     例如,1969年底,张木生在地下沙龙的那次以“对中国农业制度的思考”为题的演讲中,比较系统地批评了毛泽东的农业政策及其建立的“人民公社”制度。他指出:“人民公社社员的热情和干劲都被糟蹋了。工分差别太小,这对老弱妇幼有利,因此难以进行调整。全县的生产队都在开会,工分制没通过之前他们是不会结束会议的。这是目前最严重的损失”:“集体生产总会导致产量下降,农民从自己的劳动中看不到好处。农民也没钱买机械。这种集体所有制哪能撑得下去?”当时他的眼光实际上已经触及到了10年后中国农村经济改革试图解决的问题。在这篇演讲中,张木生不仅分析了农村制度和政策,还讨论了政治制度问题。他大胆支持毛泽东的“敌人”,如1957年的“右派”、1959年“庐山会议”上的彭德怀、1962年“七千人大会”上的刘少奇,甚至还支持赫鲁晓夫的改革。那时他的一些判断显示出深刻的洞见。他说:“右派们在1957年指出问题的症结是制度,这正是他们超前于别人的地方”:“这一切都说明制度问题一直没有得到解决。”作为一名高干子弟和“老红卫兵”中的活跃分子,张木生当时能从本质上摒弃和否定中共的制度,实为认知上的重大“飞跃”。[45]     上文提到的王申酉也从历史和思想的角度批判了毛泽东的思想和主要政策。1976年,他在“1949年后的中国及我对毛主席的看法”一文中批评了毛泽东及中共发动的主要政治经济运动,如1954年的“集体化运动”、1957年的“反右运动”、1958年的“人民公社运动”和“大炼钢铁”、1959年的所谓批判“彭德怀反党集团”和1963年的“社会主义教育运动”[46].这些错误中共直到1981年才在《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中正式承认,但这份权威性的官方文件对这些错误的肤浅认识尚不及王申酉5年前看法的深度。     王申酉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理论,认为毛泽东的“人民公社”梦犯下了几大错误。首先,“这种公社……只能使农民愚昧落后的状态永久化,没有一丝一毫的社会主义”。其次,针对毛泽东“消灭劳动分工”的蓝图,王写道:“只有通过大工业极大地提高生产力,才有可能没有例外地在全体社会成员中平等分配劳动。这将大大减少每个人的工作时间,使人们有充足的时间参与社会理论和公共事务的管理(恩格斯)”。再次,“在中国目前的历史条件下,消灭劳动分工”的时间尚不成熟。[47]王申酉对毛泽东及其政策的分析是建立在坚实的理论基础上的挑战,因此就更透彻,更有说服力。     1971年“林彪事件”的发生进一步激发了青年异议人士探讨中国政治痼疾和为中国的未来寻找出路的热情。1974年“李一哲”以“批林”的名义写出的大字报“关于社会主义的民主与法制”是这方面的一个重要里程碑。“李一哲”是广东的一个地下学习小组3位成员李正天、陈一阳和王希哲的笔名。他们于1974年11月10日贴出了这份大字报,它随后在全国各地被广泛地油印和传抄。     “李一哲”的文章包含不少有价值的思想。与遇罗克和杨曦光一样,“李一哲”认为“中国也出现了与苏联相类似的特权阶层”,党的干部是一个享有特权的“新资产阶级”,“一个对起来反抗其特权的群众进行镇压的新贵集团”[48]:“李一哲”也猛烈抨击了对毛泽东的个人崇拜,认为社会主义制度“并非完美无缺”[49];这几位作者承继了遇罗克的人权观,认为中国“需要民主,需要社会主义法制,需要能够保护广大群众的革命权利和做人的权利[50]”;他们还强调要“保障人民管理国家和社会的权利”,探讨如何让干部对人民负责,当他们的工作没有做到让人民满意时应当怎么办。“李一哲”最先提出了要建立新的社会主义法制,还向第四届全国人大呼吁,要求在新宪法中重新确立法治原则,让司法系统摆脱政治,以便保护普通公民享有平等的政治权利。它也在中国首次提出,未来的政治改革应当沿着“民主与法治”的轨道进行。这种观点到了1980年代为中共党内的开明派接纳[51].     地下读书运动深化了青年思考者的认识,他们当中越来越多的人关心起未来的民主和人道社会的具体蓝图。例如,贵州省的陈尔晋在题为“无产阶级民主制”的长文中讲述了对未来的理想社会的看法。他观点的的核心是两党制,“承认革命的合法性,尊重真理,铲除长期以来在一党制掩盖下权力斗争中的那些卑鄙无耻的阴谋诡计[52]”。此外,陈尔晋还提出了一种立法、行政、司法三权分立的共产主义制度。陈尔晋强调:“每个公民既有义务进行自我批评和接受别人的批评,也有权利批评政府。造谣诽谤将受到全社会的鄙视。批评主席不是犯罪,对不同意主席的人更不能进行残酷迫害。”他不仅谴责了毛泽东在“文革”中推行的政治迫害,还强烈表达了对自由人权的渴望。陈尔晋的主张实际上是以美国的政治和司法制度为蓝本的,但他给它披上了马克思主义的外衣,可能是因为在那个压抑的时代他担心自己的人身安全,也可能是因为他的观点本身就存在着严重的自相矛盾。尽管如此,他真诚地追求民主和人权的努力还是有意义的。     回顾这一代青年人在“文革”期间的思想觉醒以及从激进到理性、从幼稚到成熟的整个过程,1970年代的地下读书运动确实代表着异端思想的一个新高度。考虑到“文革”前和“文革”期间压抑的政治和社会气氛,这一代人当中青年思考者的文章和思想方式自然会有局限性。他们都是在毛泽东的意识形态洗脑教育中成长的,当他们试图批判毛泽东思想时,往往会从原教旨马克思主义和其中的人道主义因素当中寻找依据;他们大部份人都没有完全摒弃社会主义乌托邦理想,对西方民主制度所知有限,因此不少人只是主张消灭旧的国家机器,却无从想象如何建设一个新的社会制度。但是,他们能在完全隔绝于外部世界的年代里凭借自己的独立思考而提出以上种种观点,实属难能可贵。他们勇敢地追求真理,有时冒着生命危险向毛泽东和中共的体制发起挑战,毫无疑问他们理应在中国的政治和思想史上占有重要的一席之地。他们开放的胸襟、高尚的精神、追求真理的热情,以及他们从毛泽东的拥护者变成毛泽东的反对派这一史无前例的思想旅程,都值得后人铭记。          「作者说明」本文原为香港中文大学中国研究服务中心40周年《中国现况》学术研讨会宣读的英文论文(2004年1月6-7日),由伊洪译成中文,作者做了最后的审阅和不少修改。          「注释」     [1]见宋永毅、孙大进的《文化大革命和它的异端思潮》。香港:田园书屋,19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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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思想 | 陶东风:文化创伤与见证文学_

  选择字号: 大 中 小                      本文共阅读 48 次 更新时间: 2011-09-22 11:28:39 陶东风:文化创伤与见证文学 进入专题 : 文化创伤 见证文学    ● 陶东风 ( 进入专栏 )       二十世纪是一个充满了人道灾难的世纪,是极权主义肆虐的世纪。二十世纪的人类,经历、见证了种种苦难,其精神世界伤痕累累,公共世界危机四伏。直面这些灾难,反思这些灾难,是人类走出灾难、走向精神重生、重建公共世界、修复人际关系的必由之路,是后灾难时代人类承担的神圣而艰巨的使命。     在文学领域,直面和书写这种人道灾难的重要文学类型之一,就是“幸存者文学”和“见证文学”,而在人文社会科学领域,有一种反思和研究这种灾难的理论,即杰弗里.C.亚历山大的文化创伤理论。本文的目的就是把这两者进行相互阐释,以期推进我们对极权主义所知道的人道灾难的认识,推进对于文学的研究。          一、文化创伤理论及其对反“右”、“文革”研究的启示          依据耶鲁大学社会学系教授杰弗里.C.亚历山大(Jeffrey C. Alexander)的界定,“当个人和群体觉得他们经历了可怕的事件,在群体意识上留下难以抹灭的痕迹,成为永久的记忆,根本且无可逆转地改变了他们的未来,文化创伤(cultural trauma)就发生了。”[1]     文化创伤首先是一种强烈、深刻、难以磨灭的、对一个人或一个群体的身份认同与未来取向发生重大影响的痛苦记忆。这是一种群体性的受伤害体验,它不只涉及个体的认同,而且涉及到群体认同。创伤的承受者可能是个体,但它必须“在群体意识上”发生作用并极大地改变了群体的身份认同。严重的文化创伤是全人类共同的受难经验,从而对于文化创伤的反思和修复,也就是整个人类的共同使命,而不只是个别灾难承受者的事情,也不只是承受灾难的某些群体、民族或国家的事情。人道灾难之所以被称为“人道”灾难,就是因为这是对于人类整体尊严的侵犯。     一种痛苦经验之所以被称为文化创伤,是因为它不只是一个自在的经验事实,而是一种自觉的理性建构,具有自觉性、主体性和反思性,它是在一个特定的文化系统中发生的对经验事实的特定表征。作为一种自觉的文化建构,文化创伤还指向一种社会责任与政治行动,因为“藉由建构文化创伤,各种社会群体、国族社会,有时候甚至是整个文明,不仅在认知上辨认出人类苦难的存在和根源,还会就此担负起一些重责大任。一旦辨认出创伤的缘由,并因此担负了这种道德责任,集体的成员便界定了他们的团结关系,而这种方式原则上让他们得以分担他人的苦难。”[2]可见,文化创伤建构的政治和道德意义,在于修复这个被人道灾难严重伤害的公共世界、人类心灵以及人际关系。建构文化创伤的目的不仅在于搞清楚人道灾难的根源,而且更主要的是指出后灾难、后创伤时代的人类应该怎么办。     1、建构主义的创伤理论     亚历山大通过质疑自然主义的创伤理论发展出了上述建构主义的文化创伤理论。自然主义把创伤简单地归于某个“事件”(比如一种暴力行为、一场社会剧变等),以为创伤是自然发生的,是凭直观就可以了解的。这种自然主义的理解被亚历山大称之为“外行创伤理论”或“常民创伤理论”(lay trauma theory)。[3]     自然主义的创伤理论又可以分为启蒙和精神分析两个版本。“启蒙的理解指出,创伤是对于剧烈变化的理性回应。”而对于这类创伤的反应,则是“致力于扭转造成创伤的环境。对过去的记忆,引导了这种朝向未来的思考。人们会发展出行动方案,个人和集体环境将会重构,最后,创伤的感觉会平息消退。”[4]可见,启蒙版创伤理论不仅把创伤归因于外部的伤害性事件本身的性质,而且相信人能够理性地对此作出回应(按照这种理论,我们九无法解释阿Q为什么不能把别人对他的伤害经验为创伤)。精神分析的创伤理论的特点则是在外部的伤害性事件和行动者的内在创伤反应之间“安放了无意识情感恐惧和心理防卫机制模型。”[5]根据这种理论,当巨大的伤害事件降临,人们会因极度的震惊和恐惧而将创伤经验压抑下来,将之打入无意识领域,成为心理情结,导致造成创伤的事件在行动者的记忆里被压抑、扭曲和移置,因此不可能产生理性认识和理性的责任行动。很显然,弗洛伊德代表的这种创伤理论并不像启蒙理论那么乐观地认为人具有理性处理灾难事件的能力。创伤的解决因此也不仅只是恢复世界秩序,还在于“整顿”“自我的内在”,其关键性的环节就是唤醒个体的记忆。亚历山大谈到大屠杀史学家骚尔.佛莱得兰德(Saul Friedlander)所说的“记忆来临”。很多精神分析案例讲的就是通过唤醒受伤者的无意识领域的记忆,达到克服创伤经验的目的。     文化建构主义的文化创伤理论与上述两种理论都不同。它主张文化创伤是被社会文化所中介、建构的一种属性,一个事件(比如给皇帝下跪)只能在特定的文化网络和意义解释系统中才能被经验、解释、表征为“创伤”(英国使臣和中国的大臣对给皇帝下跪这个事件的经验是不同的,原因是他们用以解释这个事件的文化-意义系统是完全不同的)。在这里,亚历山大把“社会”和“文化”两个概念进行了区分,认为前者是事实层面的,后者是意义层面的,并指出:“在社会系统的层次上,社会可能经验到大规模断裂,却不会形成创伤。” [6]离开了特定的文化脉络,离开了特定的理解-意义结构,也就无法确定一个社会事件(不管是多大的断裂或震荡)是否构成“伤害”性,或者说,一个巨大的灾难性社会事实,无法自动地成为文化创伤。亚历山大说:“是意义,而非事件本身,才提供了震惊和恐惧的感受。意义的结构是否松动和震撼,并非事件的结果,而是社会文化过程的效果。”[7]创伤不但不等同于物质事实或社会事实,也不等同于人的经验事实(比如“文革”时期大量知识分子经验的痛苦),创伤要在集体的层次出现,社会危机就必须上升为文化(意义)危机,身份认同危机,后者必须建立在特定的意义-理解系统和再现系统中,是理解和阐释出来的一种东西。“事件是一回事,对事件的解释和再现又是另一回事。创伤并非群体经验痛苦的结果。创伤是这种尖锐的不舒服进入了集体自身的认同感核心的结果。集体行动者‘决定’将社会痛苦再现为对于自身是谁、来自何处,以及要往那里去等感受的根本威胁。”[8]这种“根本威胁”实际上就是深刻的文化危机和身份危机。     文化创伤的这种建构性质对于我们理解中国的“大跃进”、反“右”和“文革”很有帮助。在发生“大跃进”“反右”“文革”的当时,中国的政治、经济和文化教育遭到严重摧残,经济濒临崩溃,物资奇缺,体制无法正常运作,学校无法从事教育,但对受其影响的集体成员,包括知识分子而言,这种状况在当时并没有被普遍经验为文化危机、意义危机或群体认同危机,更没有认识到需要经由对“文革”灾难的反思重建自己以及整个中国人的身份认同,即使是深受反“右”“文革”其影响的受难者成员、包括知识分子,也是如此。很多人甚至在遭受不白之冤、家破人亡的情况下也没有严重的创伤感(一些“右派”在被平反之后不但没有获得反思意识,而且感恩戴德)。反“右”和“文革”的创伤性质对大多数人而言实际上都是事后的重构。只有当人们经过了新启蒙的思想洗礼,获得了反思“大跃进”、“反右”、“文革”的认识能力和符号资源,认识到必须通过反思“文革”重建自己的身份认同,重新认识中国的历史、重新确立个体、民族、国家的未来方向之后,我们才有了思考这些社会危机的全新的意义-理解系统,它们才被理解和再现为是人道灾难。这个时候,社会事实才被建构成为了文化创伤。 也就是说,如果我们没有接受过现代自由民主思想文化的洗礼并把它作为反思“文革”的解释框架,那么,我们对“文革”期间的种种非人道暴行就依然只能是经验事实或社会事实层次上的危机,而不可能被建构为文化创伤。     因此,要让社会危机转化为文化危机,即文化创伤,必须进行有意识的、甚至是艰难的文化建构。由于这种建构行为是群体性的,因此其修复也是群体性的。那种针对个体的精神分析方法(比如诱导患者唤醒某种记忆)在此是不够的,必须找寻一些集体手段,透过公共纪念活动、文化再现和公共政治斗争,来消除压抑,让遭受幽禁的失落和哀伤情绪得以表达。”[9]这是一种集体性的唤醒记忆和反思灾难的方式,是一种公共文化活动,它包括记录历史事实、举行集体性的纪念仪式、建立人道灾难纪念馆、定期举行悼念活动等,这是使文化创伤得以建构的最重要方式,对修复心理创伤、人际关系以及公共世界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修复创伤的前提是体验创伤而不是回避伤害:“‘体验创伤’可以理解为一个社会学过程,为集体界定出痛苦的伤害,确认受害者,追求责任,以及分配观念和物质性的后果。创伤经过了这样的体验,以及想象与再现,集体认同将会有重大的修整。这种认同修整意味着要重新追忆集体的过往,因为记忆不仅是社会性的且流动不居的,还深刻地联系着我们当代的自我感受。认同的持续建构和巩固,不仅是透过面对现在和未来,也要重建集体的早年生活。”[10]回避伤害和灾难,拒绝回忆和反思,将无法完成创伤的建构和认同的修整。     2、文化创伤建构所要经过的环节     亚历山大把客观事件和对它的建构、再现之间的距离,称为“创伤过程”(trauma process),亦即事实被建构为创伤所要经过的环节和要具备的条件。     关于创伤建构所要经过的环节,亚历山大参考了言说行动(speech act)理论,[11]认为创伤过程就像言说行动,其实施要具备以下元素:(1)、言说者;(2) 、言说面对的公众对象;(3)、言说情境:言说行动发生的历史、文化和制度环境。     (1)、言说者,即具有反思能力的能动主体(agents)或创伤承载群体,这是至关重要的关键环节。这个主体能够把特定社会事件建构、再现、宣称为创伤并传播之。创伤的文化建构就是始于这种宣称。亚历山大说:“他们(具有反思能力的能动主体——引注)以有说服力的方式将创伤宣称投射到受众–公众。这是论及某种根本损伤的宣称,是对令人恐惧的破坏性社会过程的叙事,以及在情感、制度和象征上加以补偿和重建的吁求。”[12]     这个观点同样有助于理解反“右”和“文革”。很多(但不是全部)以反“右”、“文革”为题材的文学和非文学书写,就是属于这个意义上的群体宣称-再现-吁求行为。而这些书写的主体,亦即具有反思能力和建构能力的创伤建构主体,则是粉碎“四人帮”以后出现的一批启蒙知识分子。这个群体处于社会-文化结构的特殊位置,他们既承受了创伤,又具有反思和再现创伤的知识-符号能力,亦即亚历山大说的“拥有在公共领域里诉说其宣称(或许可以称为‘制造意义’)的特殊论述天赋。”[13]此外,我觉得还要加上一条:具有做出创伤宣称的勇气和胆量。现在的情况是很多反“右”和“文革”的受难者不愿意或不敢讲述自己的受难史,不愿或不敢书写自己的反“右”“文革”记忆,更谈不上反思了。当然这是和环境有关的,这点我们后面还要讲到。      (2) 、言说面对的公众对象。创伤言说者的目标是“以有说服力的方式将创伤宣称投射到受众–公众。这么做的时候,承载群体利用了历史情境的特殊性、手边能用的象征资源,以及制度性结构提供的限制和机会。”[14]用语用学中的“以言行事”理论解释,人的语言活动也是具有实践意义的行为,比如:“我命名此船为维多利亚号。”参照这个理论,如果获得“以言行事”(illocutionary)的成功,这个创伤声称的受众就会“相信他们蒙受了某个独特事件的创伤”。他们首先是直接遭受伤害的群体(比如“文革”时期受迫害的知识分子),但也不限于此。成功的创伤宣称的受众还会扩展到包含“大社会”里的其他非直接承受创伤的公众(比如今天的80后)。     把这点运用于中国的反“右”和“文革”,则可以相信:成功地把反“右”运动、“文革”当作集体创伤加以宣称、再现、传播,首先必然会使得“文革”时期直接插手伤害的群体整体经验到文化创伤,其次还可以使得那些没有直接承受反“右”“文革”灾难的人也成为创伤宣称的受众,感到反“右”“文革”这个集体灾难并不是和自己无关的“他人的”创伤,并积极投身到对这个灾难和创伤的反思。     (3)、特定的情境。无论是创伤声称的建构还是受众的建构,都必须在特定的言说情境下发生,“情境就是演说行动发生的历史、文化和制度环境。”“言说者的目标是以有说服力的方式,将创伤宣称投射到受众-公众。这么做的时候,承载群体利用了历史情境的特殊性、手边能用的象征资源,以及制度性结构提供的限制和机会。”[15]联系中国的情况,反“右”和“文革”发生的当时没有这个语境,因此,无论是创伤声称的建构还是受众的建构都是不可能的。新时期以后,借助思想解放的东风,建构创伤声称的语境出现了,因此也就出现了我们下面要讲的见证(思痛)文学。但这个语境是逐步改善的,还需要进一步优化(比如当今社会大众的健忘,大众文化和消费主义导致的政治冷漠,灾难承受者的不愿意回忆往事,年轻一代的“文革与我无关”论等,都是不利于文化创伤言说的建构和传播的环境因素。甚至可以说,现在仍然在坚持写回忆录或小说反思“文革”的人并不是受到环境和潮流的激励而这样做,而是出于个人的良知这样做)。     3、创伤建构所要具备的条件     亚历山大指出:“创伤再现仰赖于建构一个令人动容的文化分类架构。在某个意义上,这就是说一个新故事”,“要让广大受众深信他们也因为某个经验或事件而蒙受创伤,承载群体必须投身于有效的意义工作中。”[16]也就是说,叙事方式——怎么说故事——决定什么样的故事将被叙述/说出来。决定一个灾难事件能否被叙述为文化创伤的,是如何叙述这个事件。在亚历山大来,有四种关键的再现因素对于新叙事的创造来说是根本性的:第一,痛苦的性质:对于特殊群体,以及这个群体所从属的广大集体来说,到底发生了什么?第二,受害者的性质:遭受创伤痛苦影响的人群是谁?他们是特殊的个人或群体,还是包容更广泛的一般“人民”?遭受痛苦冲击的是单一且有限的群体,还是涉及了好几个群体?第三,创伤受害者与广大受众的关系;第四,责任的归属。限于篇幅,我们主要介绍第三和第四点。     亚历山大特别指出:一个有关文化创伤的再现和陈述要想得以成功建立并赢得受众共鸣,就必须处理好创伤受害者与广大受众的关系显得非常重要,它直接关系到创伤再现的受众能不能与受害群体建立认同。“即使痛苦的性质已经具体陈述,受害者的身份已经确认,还有非常重要的问题,涉及了受害者与广大受众的关系。在什么程度上,创伤再现的受众能够经验到与直接受害者群体的认同?”[17]不同的创伤叙述往往能够建构起受害者和受众之间的不同关系。由于伤害事件的发生和对伤害事件的叙述之间存在的时间差,在伤害事件发生之时,伤害故事的大部分读者(受众)没有受到直接伤害或者没有直接参与其中,因此不太能够察觉自己和受害群体之间的关系。“唯有受害者的再现角度是从广大集体认同共享的有价值特质出发,受众才能够在象征上加入原初创伤的经验。”[18]也就是说,只有当我们从人类普遍价值的角度反思反“右”和“文革”,把反“右”和“文革”建构为对全体中国人乃至于整个人类的伤害,是人道主义灾难,而不是纠缠于个人的恩怨或局限于阶级、民族或其他群体成员身份的利益纠纷,广大受众才能建立起于受害者的深刻而普遍的认同,才能体验到这种伤害是对整个人类尊严的侵犯,当然也是对自己的伤害。这样的“文革”叙事才能使广大公众、特别是没有经历过“文革”的人认识到“文革”极恶与自己同样身处其中的制度和文化的关系,才不会把“文革”及“文革”的受难者“他者化”,不会觉得它已经过去。因此,如何从一种普遍主义的立场把“反右”和“文革”建构为整个中华民族乃至人类的灾难,把反右和文革受难者的创伤建构为和每个人有关的共享的创伤,显示出了非同寻常的重要性。这里非常关键的是人类一家的普遍主义意识。亚历山大举例说:当代中欧人承认吉普赛人是创伤的受害者,是悲剧历史的承担者。但是鉴于许多中欧人将“罗马人”再现为偏差野蛮的人,他们还没有将这种悲剧过往当成是自己的。     责任归属即界定迫害者的身分和责任:谁实际上伤害了受害者?谁导致创伤?是“德国人”还是纳粹政权造成了大屠杀?罪行和责任要局限于特定的群体(比如盖世太保或是整个纳粹军队),还是牵涉到更多的人?只有老一辈的德国人要负责,或者后来的世代也要负责?[19]在中国的“文革”反思中,当然也无法避免这样的问题:“文革”责任只在少数高层领导(毛泽东,“四人帮”),还是包括了更多的人?余杰和余秋雨的争论凸显出一个重要的问题就是:哪些人对那场灾难负有法律责任,因此必须追究,哪些人负有道义责任,因此必须“道歉”?     经过了这样的创伤建构和再现,集体认同将会有重大修整。这种认同修整意味要重新追忆集体的过去,因为记忆与当代人的当下存在与自我感受总是存在深刻联系,这使得它总是依据当代人的需要被不断修正。一旦集体认同已经重构,最后就会出现一段“冷静下来”的时期,人们的情感与情绪不再那么激烈(悲愤不已,愤怒控诉,痛不欲生等),随着高昂、激越、煽情的创伤论述(诸如“伤痕文学”)消散,创伤的“教训”便客体化成为纪念碑、博物馆与历史遗物的收藏或机构化、常规化的仪式,也就是客体化为文化记忆。     文化记忆这个概念是在哈布瓦赫“集体记忆”概念基础上进一步发展出来的。 依据阿斯曼的理解,集体记忆(被阿斯曼称为“交往记忆”)和文化记忆的主要区别在于:集体记忆是日常化的,口传的,不持久的,临时的,具有日常性、口头性、流动性、短暂性不同,文化记忆虽然也具有群体性,但因为它是以客观的物质文化符号或文化形式为载体固定下来的,因此比较稳固和长久,并且并不依附于日常生活中的交往实践。“正如交往记忆的特点是和日常生活的亲近性,文化记忆的特点则是和日常生活的距离”,“文化记忆有固定点,一般并不随着时间的流逝而变化,通过文化形式(文本、仪式、纪念碑等),以及机构化的交流(背诵,实践,观察)而得到延续。”[20]奥斯曼称这些文化形式为“记忆形象”(figures of memory),它们形成了“时间的岛屿”,使得记忆并不因为时过境迁而消失。组织化、专业化。     把集体记忆和文化记忆的区别联系于我们说的创伤记忆,那么,创伤记忆显然可以通过两种形式存在:一种是口头相传的集体记忆,另一种是这种集体创伤记忆的物质符号化,即成为文化记忆。这方面的例子很多,比如德国的大屠杀纪念馆,台北的228纪念碑,柬埔寨红色高棉的“红色高棉罪恶馆”以及世界各地的各种形式的反法西斯纪念活动。     在这方面,我们可以做还非常多。比如,巴金老人一再呼吁的建立 “文革”博物馆到现在也没有实现的迹象。相比之下,其他一些国家就做得好得多。比如红色高于1979年遭罢黜后,又经过了几十年的分裂、动荡和威权主义统治(期间创伤过程无法完整展现),最终终于完成了对创伤的重构、再现,实现了重要的纪念、仪式和国族认同重建。有人这样写道:“对于红色高棉恐怖的鲜活记忆,展示于拖司琏大屠杀纪念馆(Tuol Sleng Museum of Genocidal Crimes,又译“红色高棉罪恶馆”)里陈列的受害者照片、杀戮图片,以及酷刑设备”,“柬埔寨新政府也设立了每年一度的仪式称为仇恨日(The Day of Hate),人群聚集在几个不同场所,聆听对红色高棉罄竹难书的咒骂。国家宣传在这个主题上提出以下口号:‘我们绝对要防范过去的黑暗再度来临’,以及‘我们必须不断努力防止…屠杀政权的复现’。这些公式化的、国家核准的表达方式非常真实,而且经常出现在平民百姓的对话里。”[21]     在这种例行化的过程里,一度非常鲜活的创伤过程,被纳入了物化的文化记忆和常规的纪念活动。文化创伤的例行化,对于社会生活有最为深远的规范意义。通过让广泛的公众参与经验过去的、前人的痛苦,文化创伤扩大了社会认识和同情的范围,提供了通往新社会团结形式的大道。          二、见证文学:作为一种政治-道德担当的创伤记忆书写          二战以后,西方出现了大量由大屠杀幸存者书写的见证文学。这种文学所见证的是“非常邪恶的统治给人带来的苦难。”[22]从文化记忆的理论看,见证文学即是创世记忆的一种书写形式,是通过灾难承受者见证自己的可怕经历在对人道灾难进行见证的书写形式。     我们可以这样理解见证文学的特点和意义:     首先,见证文学的意义不仅在于保存历史真相,见证被人道灾难严重扭曲的人性,更在于修复灾后人类世界,重建人类未来。如徐贲指出的:“灾难见证承载的是被苦难和死亡所扭曲的人性,而‘后灾难’见证承载的人性则有两种可能的发展,一是继续被孤独和恐惧所封闭,二是打破这种孤独和封闭,并在与他人的联系过程中重新拾回共同抵抗灾难邪恶的希望和信心。”[23]后者就是法根海姆(E.Fackenheim)所谓的“修复世界”(Mend the World)。这和文化创伤的建构具有相同的道德和政治意义。“修复世界”指的是:“在人道灾难(如大屠杀,‘文革’)之后,我们生活在一个人性和道德秩序都已再难修复的世界中,但是只要人的生活还在继续,只要人的生存还需要意义,人类就必须修复这个世界。”[24] 这就是见证文学所承载的人道责任。     犹太作家威赛尔的《夜》是著名的见证文学。塞都•弗朗兹(Sandu Frunza)的《哲学伦理,宗教和记忆》在解读《夜》的时候认为,威赛尔在作品中不仅详细忠实地记录了自己可怕的集中营经历,而且成功地建立了一种对他人的世俗责任伦理,起到了重建人际团结和社区融合的作用。威赛尔自己这样解释自己的写作:“忘记遇难者意味着他们被再次杀害。我们不能避免第一次的杀害,但我们要对第二次杀害负责。”[25]对威赛尔而言,自己的写作不是一种职业,而是一种义务。     正是这种道义和责任担当,意味着见证文学是一种高度自觉的创伤记忆书写。没有这种自觉,幸存者就无法把个人经验的灾难事件上升为普遍性的人类灾难,更不可能把创伤记忆的书写视作修复公共世界的道德责任。     其次,我们已经指出,创伤记忆建构的目标是“以有说服力的方式将创伤宣称投射到受众–公众”,使创伤宣称的受众扩展至包含“大社会”里的其他非直接承受创伤的公众,让后者能够经验到与直接受害群体的认同。同样,大屠杀幸存者的个人灾难记忆也必须获得普遍意义,成为整个犹太人乃至人类存在状态的一个表征。在这方面,西方的见证文学名著、大屠杀幸存者普里莫•莱维(Primo Levi)的《如果这是一个人》(If This Is a Man),无疑是一部不可多得的文献。这部见证文学告诉我们:不要把大屠杀当成犹太人特有的灾难,不要把对大屠杀的反思“降格”为专属犹太人的生存问题。这种反思必须提升为对这个人类普遍境遇的反思,从而把避免犹太人悲剧的再发生当成我们必须承担的普遍道义责任。[26] 因此,莱维个人的创伤记忆书写就不只具有一种自传的性质,而应视为一种对人类体验的书写。布鲁克(Jonathan Druker)就强调指出了这本传记的普遍性特征(generic character),他指出,莱维在书中坚持使用复数形式的第一人称“我们”“我们的”进行叙事。这种人称一方面是群体受难者通过莱维的写作发出声音的一种方式;另一方面,通过这种语法也使读者积极地投入到对事件的记忆和复述中去。这种对复数人称的使用,被视为一种集体声音和共享体验,它力求获得读者的同情并且打动读者的良知。     一个人在极权状态中人性极度扭曲,变成不过是“一只畏缩的狗”,为什么要通过故事保留这种不寻常、令人痛苦的人类记忆?[27]这样做有什么好处?莱维的回答是:“这是我们这一代人和我们民族所拥有的责任,虽然令人心痛但依然不可推卸”。[28] 莱维把个人的、主观的记忆视为一种持续的呼喊,这种呼喊是为了唤醒全体人类的良知。     弗朗兹认为,讨论大屠杀的必要性是一个当下的现实,它不能只是一小部分专家的考虑,而应该是胸怀人类处境的一般大众的考虑。莱维的思考指向已经超越了犹太主义和犹太民族的界限,他考虑的是现代人类的深刻需要。很明显,我们没有办法把大屠杀与犹太人独自经历的悲剧体验分开,但是,当这个讨论涉及与大屠杀有关的人类处境、记忆和生存,那它就是关于“人”:“一个民主的人,发表过《人权宣言》的人,任何一个人,第一个人,一个常住人口,不管他的家庭、社会、民族或种族境况,作为自身的人,独立于他的收入、工作状况和他的天分。”[29] 弗朗兹对莱维笔下的大屠杀记忆的理解,为下述两者提供了强大的联系:一方面是特殊境遇和犹太良知的记忆,另一方面是现代人类的处境和一个觉醒的人类良知。     第三,见证文学是一种寓言式的书写     一直关注创伤记忆问题的徐贲先生曾经把威赛尔的《夜》与存在主义文学进行对比分析,认为和存在主义文学一样,威赛尔的见证文学也可以当做寓言来读,而“寓言所扩充的是人的存在的普遍意义和境遇。”它同时具有两个特点:“第一,它如实描写了大屠杀灾难的暴力、恐惧、人性黑暗,以及与此有关的种种苦难和悲惨,它是对二战期间大屠杀的真实记忆;第二,它是对普遍人性和存在境遇的探索,这一探索揭示了与人的苦难有关的种种原型情景和主题,如死亡、记忆、信仰,等等。”[30]          三、思痛文学:中国本土的见证文学          文化创伤理论还可以帮助我们认识中国本土的见证文学。粉碎“四人帮”后,中国文坛也出现了一批以见证、反思“文革”人道灾难为主题和题材的文学,其中特别值得注意的是一些反“右”和“文革”亲历者写的回忆录。如巴金的《随想录》,韦君宜的《思痛录》,徐晓的《半生为人》,贾植芳的《我的人生档案》,高尔泰的《寻找家园》等。有学者称之为“思痛文学”。[31] 这是一种高度自觉的、把“文革”上升为人道灾难加以反思的书写行为(不是所有描写“文革”的文学)。一批经历了反“右”和“文革”、具有自觉、理性的反思能力的知识分子,利用了八十年代“新启蒙”这个特殊的历史情境,以及当时能用利用的象征资源,特别是当时思想解放的思想文化环境,对作为文化创伤的“文革”进行了不同程度的建构。     这类文学和西方的幸存者文学、见证文学存在显著的相似性:都是为了保存历史真相,都体现了走出历史灾难的责任意识,都带有不同程度的纪实性,其书写者都有双重特征:既是一个灾难的承受者,也是灾后的积极自觉的反思者。更加重要的是,见证文学中的见证者和思痛文学中的思痛者还有类似的负疚感甚至负罪感:因为他们都不同程度地参与了作恶。这群作者的特征是:     首先,他们是觉醒者,“思痛文学”其实也是“醒悟者文学”,思痛者文学一般都要讲述自己觉醒的过程,只有觉醒了的受害者才会觉得自己的那段经历是“痛”,才会讲述和反思这“痛”。不觉醒就不会思,甚至也不会觉得痛。痛和思都是觉醒后的自觉理性意识和行为。巴金说得好:“五十年代我不会写《随想录》,六十年代我写不出它们。只有在经历了接连不断的大大小小政治运动之后,只有在被剥夺了人权在‘牛棚’里住了十年之后,我才想起自己是一个‘人’,我才明白我也应当像人一样用自己的脑子思考”,[32] “没有人愿意忘记二十年前开始的大灾难,也没有人甘心再讲‘牛棚’、接受‘深刻的教育’。我们解剖自己,只是为了弄清‘浩劫’的来龙去脉,便于改正错误,不再上当受骗。分是非,辨真假,都必须从自己做起,不能把责任完全推给别人,免得将来重犯错误。”[33]     启之指出,“思痛文学”是觉醒的“受蒙蔽者”对自己过去真正的或佯装的“受蒙蔽”的反思。“在这个意义上讲,‘思痛者’就是觉悟者,‘思痛文学’就是启蒙文学。”[34]     其次,他们有强烈的责任意识。很多思痛者都谈到了自己肩负的保存历史真相的责任。巴金说:“住了十年‘牛棚’我就有责任揭穿那一场惊心动魄的大骗局,不让子孙后代再遭灾受难”, “为了净化心灵,不让内部留下肮脏的东西,我不能不挖掉心上的垃圾,不使他们污染空气。我没有想到就这样我的笔会成了扫帚,会变成了弓箭,会变成了解剖刀。要消除垃圾,净化空气,单单对我个人要求严格是不够的,大家都有责任。我们必须弄明白毛病出在哪里,在我身上,也在别人身上……那么就挖吧!”[35]     再次是忏悔意识和负疚感、负罪感:思痛文学中很大一部分是表达对自己“文革”时期所犯过失的忏悔和反思。这些作品的书写者常常有双重身份,既是一个灾难的承受者,不同程度上也是别人灾难的制造者,因此他们的见证也是对自己过失的见证。这是特殊意义上的“见证文学”:见证自己的污点言行,以便重获做人的尊严。卢弘在《我的一件亏心事》中讲述了这样一个故事:     陈英,一个四十年代初就参加了抗日的杰出女性,因向领导如实地交待自己被国民党俘虏的经过,被定为自首变节,开除党籍。反“右”期间她就导提意见,被打成“右”派,从此沦为“贱民”。“文革”一来,她又被打成叛徒,“组织”迫使其丈夫与她离婚。在百般无奈之际,她到北京向自身难保的卢弘求援。卢弘在文中讲述了自己对这位曾经亲如手足的难友从同情到厌恶,从亲近到逃避的变化过程。30多年后,作者依然无法逃避良知的叩问——     我国有句谚语:“为人不做亏心事,半夜不怕鬼敲门。”我却不能坦然地这么说。因为我做过亏心事,并且关乎一条人命!     她是我的一个女战友,一个也曾年轻又才貌双全的好大姐,与我亲密得如同一对非血缘的姐弟。然而,我在她最需要帮助和救援时,却切断了与她的一切联系,致使她如今是死(按照当时情况,这几乎是必然的)是活(若还在世她已过80高龄了),我都概不知情。     我的记忆琴弦一旦触碰到她,就会如山呼海啸、天崩地裂似地震撼着我,冲击着我,使我永难安宁…… [36]     《炎黄春秋》有一个专栏,叫“忏悔录”。那里的文字都是反省的结果。有一篇文章是马波(老鬼)写的,文章写到“文革”初,他偷看同学宋尔仁的日记,并把它交给“组织”这件事。作者坦诚地写道:“我交了他的日记本对他的杀伤是巨大的,影响了他一生的命运。这是我这辈子干的最缺德的事。我对不起宋尔仁。”[37]1967年8月5日在北京粮食学校的武斗中打死了同学的王冀豫,在四十四年后这样告诉自己:“灵魂深处总有些东西根深蒂固,冥顽不化,但理性还是反复清晰地告诉我:‘你是罪人!’一个性相近,习相远的人世间,为什么盛产那么多仇恨?忏悔是不够的,也许这一切需要几代人的反省。”[38] 当年的人大学生,现在的高校教授赵遐秋为自己当年跟风整人,使同学邢志恒自杀而懊悔。[39] 韦君宜写到自己在反“右”时服从“组织”安排撰文批判黄秋耘而悔恨终生。[40]     这种忏悔意识和对自己的无情解剖,是思痛文学中最具有道德力量和思想价值的部分(尽管总体而言愿意做这样的忏悔和反省的人还很少)。因为这是一种特殊的见证,即通过当事人自己在“文革”时期被迫作出的污点言行,来见证这个“文革”的非人性。“文革”的一个主要特点之一,就是系统地、体制性、全面地剥夺人的尊严和尊严(包括消费的自由、娱乐的自由、私人领域的自由等),它是一场与普遍意义上的人、而不是与数量有限的政治异见分子为敌的浩劫。“文革”时期实际上不存在真正的“政敌”,那些所谓罪大恶极的“反革命分子”,哪一个是与共产党为敌的政治异见分子?他们做梦都没有想过要推翻共产党的领导,建立另一个政党。正如北岛在献给遇罗克的诗《宣告》中说的:“我不是英雄/在没有英雄的年代里/我只想做一个人”。“文革”时期的人面临的是这样的选择:要么有尊严地死,要么没有尊严地活。毋庸讳言,大部分知识分子选择的是后者:没有尊严地活。因此,揭露自己的污点言行,也就是揭露邪恶的制度。     特别值得指出的是,“文革”时期留下的知识分子的大量污点言行,最能反应“文革”不同于其他国家的人道灾难的特殊性:“灵魂深处闹革命”。灵魂深处如何闹革命?没完没了的思想检讨。它导致了大量检讨书的产生。检讨书是“文革”时期出现的重要文化现象(其源头当然可以追溯得更早)。极“左”政治对思想改造的重要性怀有极大的迷信,它特别看重所谓“精神”力量。这是“文革”与法西斯主义、斯大林主义的重要区别。纳粹对改造犹太人思想不感兴趣,所以直接进行肉体灭绝;斯大林对的大清洗也大体如此。只有“文革”对折磨人的精神世界怀有变态的兴趣,乐此不疲。沙叶新先生在题为《“检讨”文化》的一篇文章中说过:“在中国,凡是在那风雨如晦、万马齐喑的年代生活过的人,他很可能从没受过表扬,但不太可能没做过检讨;他也很可能从没写过情书,但不太可能没写过检讨书。连刘少奇、周恩来这样的开国元勋都做过检讨,连邓小平、陈云这样的辅弼重臣都写过检讨书,你敢说你没有?上自国家主席、政府总理,中及公务人员、知识分子,上至工农大众、普通百姓,更别说‘地富反坏’、‘牛鬼蛇神’了;无论你是垂死的老者,还是天真的儿童,只要你被认为有错,便不容你申辩,真理始终掌握在有权说你错的领导和自认永远对的领袖手中,自己只得低头认罪,深刻检讨……”[41]     郭小川文集中有一集名为《检讨书——诗人郭小川在政治运动中的另类文字》。编者、郭小川的女儿郭晓惠在“前言”中写到自己发现父亲的这些手稿时候的感受:     这些发现给我和我的家人带来的感受是复杂的,那么多惊惧的忏悔,那么多执着而无力的辩白,那么多载负着良知重压的违心之言。……这是一种什么样的文字“作品”啊,看着它们,我心里一会儿发酸,一会儿发疼,一会儿又像灌了铅似的沉重。     这就是检查——一种令人进行精神自戕的语言酷刑!从那个年代过来的人,睡多少没有这样的经历呢?……父亲是那样一个真诚、善良的人,他也是有着强烈的内心尊严的!可以一次又一次,一拨又一拨的检查交代,几乎把他的尊严统统埋葬了。……面对着这无数张一字一格认真写就的稿纸,再看父亲晚年的照片,我无法想象,这样的“语言酷刑”对一个人精神上的伤害究竟有多深。     在如何处理这些“检讨书”的问题上,我们是有过踌躇的。公开披露,似乎有损父亲在人们心目中的形象,况且这又是那么一段不堪回首的痛史,有什么必要再拿出来聒噪今天这一片笙歌呢?可是正因为是痛史,所以更不要该被遗忘。这样一种记忆,对生者是有特殊教益的。     父亲的这些检讨书,从内容上看有一个从主动辩解,道违心承认,再到自我糟践的过程。为了解脱过关,不得不一步步扭曲并放弃自己的人格立场。从这个过程中,我们可以清楚看到,一个人的精神是怎样在这种“语言酷刑”的拷讯下,一点一点被击垮的。[42]     郭小川的检讨书是他的女儿在作者死后为他编的,非常相似的是,徐干生的《复归的素人》中的检讨书、交代日记等,也是他的儿子徐贲在父亲去世后为他编的。郭晓惠所说的“精神自戕”、“语言酷刑”在徐贲的笔下被表述为“诛心的检讨”:“诛心”正体现了“文革”最为反人性的一面:它不仅让别人侮辱你,还让你自己侮辱你自己,让你被迫与一个你厌恶的自己为伍,让你被迫做违心的自我贬低、自我忏悔,检查自己莫须有的“罪行”。[43]总之,让你自己糟践自己,自己践踏自己的尊严。这就是所谓“精神自戕。”沙叶新写道:“检讨是精神的酷刑、灵魂的暗杀、思想的强奸、人格的蹂躏,它剥夺你的尊严,妖魔你的心灵,让你自虐、让你自污,让你自惭形秽,让你自甘羞辱,让你精神自焚,让你灵魂自缢,让你自己打自己的耳光,让你自己唾自己的面孔,让你觉得你是世界上最最丑陋、最最卑下、最最错误、最最必需改造的人!这样的检讨是最让人痛苦的,大诗人聂绀驽有两句名诗:‘文章信口雌黄易,思想锥心坦白难。’说的就是检讨时内心巨大大痛苦。” [44]     郭晓惠和徐贲都是在高度的责任心驱使下不怕“玷污”父亲的名声这样做的,这种理性、责任心和勇气值得敬佩。一个人在特殊环境下被迫做了自我贬低、自我侮辱的忏悔、检查、交代,违心地检举揭发了别人,这是可以得到谅解、甚至值得同情的,我们不能苛责他们。问题是:时过境迁之后,你应该如何对待自己的这些不光彩文字?如同郭晓惠所言,检讨、交代、揭发、检举,通过百分之百“真诚”的口吻说着百分之百的虚假谎言,等等,作为“文革”时期的制度性强迫与侮辱形式,很多知识分子肯定都做过。甚至可以说,“文革”之所以是“文革”,就是因为它强迫制造了大量这样的污点言行。但是除了极少数知识分子之外,大家至今都还装聋作哑,讳莫如深,好像根本没有发生过这一切。 我敢肯定,这些人不可能重获自己的尊严,亦即制度强制一个人通过自己污点言行而被剥夺的尊严。社会的原谅、他人的同情,大众普遍的遗忘,都不能替他找回自己曾经失去的尊严,因为这尊严毕竟是通过他自己的言行丧失的(即使在强迫的情况下)。这一点,就算别人不知道,你自己却知道。这个既是受害者又是施害者的人,必须通过一种特殊的作见证行为,即为自己那些丧失尊严的言行作见证,自己把自己放在自己设立(而不是他人设立的)的审判席上,才能找回自己的尊严。找回这个尊严的最好方法,或者可以说是唯一方法,就是真实地暴露自己是如何被迫失去尊严的,是如何在非人性的制度面前被迫屈服的。     如何能够做到这点?什么力量推动一个人在没有他人威逼、甚至没有他人知晓的情况下主动暴露自己的污点言行?是什么力量促使当事人在缺乏自我反思的文化传统的社会主动站出来“自爆家丑”? 公开自己感到羞愧的事情?这样做到底是为了什么,又有怎样的意义和价值?     在我看来,《复归的素人》要回答的正是这个问题。我相信,徐干生一直保留着自己的检讨、交代、揭发检举文字,并不只是出于对社会、国家、民族的责任感,而是为了给自己一个交代,也就是说,他不愿意和一个不敢面对、不敢公开自己过去之污点言行的那个“我”为伴,因为这个“我”是徐干生厌恶的、不愿与之为伍的“我”,是“文革”极“左”政治强加于他的我(尽管通过自我贬低的方式),即使没有任何一个人知道曾经有这样的一个“我”,但他徐干生自己知道。这就是徐干生了不起的地方:他必须公开这个“我”,从而告别这个“我”!任何不敢直面这个“我”、公开这个“我”的人,都仍然生活在这个被极“左”政治扭曲的“我”的控制之下,都不可能重获尊严。     这与编者徐贲给出的解释是吻合的:“我父亲以他的‘文革’日记和检讨参与了对中国社会公共语言的败坏。他在复归为一个素人之后,对此是有自我反省的。他这样做,不是因为他觉得自己能就此改变这种久已被污染的语言,而是因为使用不洁的语言,与他个人的做人原则不符。”[45] 所谓“与他个人的做人原则不符”不就是自己不能和自己交代吗?这个所谓“做人原则”,不是一种外加的行为规范,也不是社会上流行的习俗,而是一种自己设徐干生著,徐贲编:《复归的素人——文字中的人生》,新星出版社,2010年,第203页。立的、对自己负责、对自己的行为进行监督的内在戒律。在一个依然缺少自我反思和忏悔传统,人人争相隐瞒自己的污点言行,大众对此也习以为常的社会,一个仍然有大量的假话在玷污我们的语言的社会,通过反思和检讨自己以前的不洁语言来回归语言的纯洁性,这种行为不可能是因为外在社会环境所致,它只能源自个人的良知。据阿伦特的理解,这良知就是一个人“不能忍受自己和自己不一致。”在《奴性平议》一文中,徐干生这样写道:“要从奴性复归人性,我们已经等不及让社会学家慢慢地来给我们开出奇效的药方。在我们等待药方的时候,不妨自己身体力行,先做起来,做一个能够摆脱奴性的人,以限制这一疾病的蔓延。”[46] 在我看来,把用不洁语言书写的悔过书和检讨书公开发表,这个“先做起来”的行为就是向告别奴性迈出了一大步。     当然,我说这种行为的动因是个人的,并不是说它不具备社会公共意义。这种公共意义是一种阿伦特说的榜样意义:虽然整个文化和社会仍然没有建立起鼓励人们见证自己污点言行的机制,虽然绝大多数知识分子仍然没有勇气通过暴露那个曾经不光彩的“我”进而彻底告别这个“我”,郭小川、徐干生等人的见证行为也不能得到周围环境的支持,但他们的见证行为却依然像一道闪电照亮了沉睡的黑暗,让我们意识到:在一个社会规范败坏,人们不能通过遵循现存规则保证自己行为的德性的特殊年代,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     ——————————————————————————–     [1] 杰弗里.C.亚历山大《迈向文化创伤理论》,王志弘译,见陶东风等主编《文化研究》第11辑,第11页。     [2] 杰弗里.C.亚历山大《迈向文化创伤理论》,王志弘译,见陶东风等主编《文化研究》第11辑,第11页。     [3] 杰弗里.C.亚历山大《迈向文化创伤理论》,王志弘译,见陶东风等主编《文化研究》第11辑,第12页。     [4] 杰弗里.C.亚历山大《迈向文化创伤理论》,王志弘译,见陶东风等主编《文化研究》第11辑,第13页。     [5] 杰弗里.C.亚历山大《迈向文化创伤理论》,王志弘译,见陶东风等主编《文化研究》第11辑,第15页。     [6] 杰弗里.C.亚历山大《迈向文化创伤理论》,王志弘译,见陶东风等主编《文化研究》第11辑,第20页。     [7] 杰弗里.C.亚历山大《迈向文化创伤理论》,王志弘译,见陶东风等主编《文化研究》第11辑,第20页。     [8]杰弗里.C.亚历山大《迈向文化创伤理论》,王志弘译,见陶东风等主编《文化研究》第11辑,第20页。     [9]     [10] 杰弗里.C.亚历山大《迈向文化创伤理论》,王志弘译,见陶东风等主编《文化研究》第11辑,第31页。     [11] 言说行动理论的基础,可见于J. L. Austin 的How to Do Things with Words (Oxford: Clarendon press, 1962)。在这本经典著作里,Austin 发展了一个观念,即言说并非只是指向象征性的理解,还达成了他所谓的“以言行事的力量”(illocutionary force) ,也就是说,对于社会互动发挥了实用的效果。这个模型最精致说明,参见John Searle, Speech Acts (London: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1969)。在当代哲学里,哈伯玛斯(Jurgen Habermas)说明了言说行动理论如何和社会行动与社会结构有所关联,首见他的 Theory of Communicative Action (Boston: Beac, l984)。     [12] 杰弗里.C.亚历山大《迈向文化创伤理论》,王志弘译,见陶东风等主编《文化研究》第11辑,第20-21页。     [13] 杰弗里.C.亚历山大《迈向文化创伤理论》,王志弘译,见陶东风等主编《文化研究》第11辑,第21页。亚历山大认为,这群人“可能是精英,但是他们也可能是遭贬抑或边缘化的阶级,他们可能是声誉崇隆的宗教领袖或群体,为多数人指为精神贱民。”(同上)。反右和“文革”时期遭到迫害、新时期获得平反的中国知识分子很合乎这个描述。     [14] 杰弗里.C.亚历山大《迈向文化创伤理论》,王志弘译,见陶东风等主编《文化研究》第11辑,第22页。     [15]杰弗里.C.亚历山大《迈向文化创伤理论》,王志弘译,见陶东风等主编《文化研究》第11辑,第22页。     [16]杰弗里.C.亚历山大《迈向文化创伤理论》,王志弘译,见陶东风等主编《文化研究》第11辑,第22页。     [17]杰弗里.C.亚历山大《迈向文化创伤理论》,王志弘译,见陶东风等主编《文化研究》第11辑,第24页。     [18]杰弗里.C.亚历山大《迈向文化创伤理论》,王志弘译,见陶东风等主编《文化研究》第11辑,第24页。     [19] 杰弗里.C.亚历山大《迈向文化创伤理论》,王志弘译,见陶东风等主编《文化研究》第11辑,第24页。     [20] 参见阿斯曼(Jan Assmann)《文化记忆与集体认同》(Collective Memory and Cultural Identity),New German Critique, No. 65, Cultural History/Cultural Studi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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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旭 | [转载]陈有西在上海的演讲——律师的界线:李庄案的前前后后

原文地址: 陈有西在上海的演讲——律师的界线:李庄案的前前后后 作者: 无限透明的蓝   陈有西按: 上海演讲后,很多律师同行向我要演讲稿和视频.由于当时上海律协刑委会没有录音录像,我很遗憾地说没有办法.以后陆续有知名的和不知名的朋友给我发了视频片断和照片\录音,才知道那天有心人还真不少。前几天突然收到高明律师的全本录音稿,直有点喜出望外。因为作为一个历史事件的记录,我第二次可能就讲不到那个程度。真的很感谢上海律协刑委会和翟建律师、培鸿律师、晓清副会长、高明律师。特别是高律师,3万多字翻录出来太不容易了。现在我把这个记录稿认真校读了一遍,基本保持原样。公布供同行们参考。   律师的界线:李庄案的前前后后   时间:2010年1月10日下午13:15—17:00时   地点:上海青松城三楼会议厅   主持人:翟建律师(上海律协刑委会)   主讲人:陈有西律师(京衡律师集团)   录音整理:高明律师(上海万方律师所)   校正、责编:陈有西律师   翟建: 各位律师,下午好!我看到会场内有许多站着的律师,我心里感到非常内疚。本来呢这个会是我们刑事法律研究会的一次活动,按照我们以往的惯例都是欢迎有兴趣的律师来参加的,所以我们每一次活动都在网上发了信息,没有想到这次来了这么多的人。本来呢安排在律协的35楼,但有的律师跟我打电话说网上报名150名根本报不进去。换个大的地方,我也是星期五请律师协会的同志在边上找个地方,就在这里,250多位置,还是不够.如果再找大一些大家就方便了。今天进场凭律师证,限于律师,还是不够.   今天来了这么多的律师就说明了问题,我们律师对李庄案件的关注,我也相信我们律师也不是纯粹为了凑热闹、故事跑来的,因为李庄这个案件确确实实发生在北京律师的身上,案子发生在远离我们所在地的重庆,但是,这个案子所产生的影响对于律师行业,特别是刑事辩护律师的冲击影响是很大的。在昨天市律协业务研究和职业培训会上,大家就总结2009年的工作,布置2010年的工作。刑事研究会2010年第一点就是继续强化刑事辩护律师对于风险问题的重视。优其是在履行辩护职责过程中应当注意、应当避免的风险。所以今天我们请来了陈有西大律师,他是我一、二十年的朋友,当年他在浙江省高院工作的时候,我因为办案子就与他认识了。现在他出来当律师,他的头衔都放在银幕上了,我就不介绍了。今天就请陈有西律师给我们介绍一下李庄案件的一些情况。我们为什么关注这些情况呢,这里面已经涉及到了我们刑事辩护律师可以做什么,不可以做什么以及我们执业当中经常碰到的一些问题现在已经上升到了罪与非罪的层面上来讨论了。我特地找来了李庄案件的判决书,一审判决在本院认为这一段里面讲了李庄有几个行为是认为犯罪的:辩护人李庄在担任被告人龚刚模辩护人期间,利用会见龚刚模之机向龚刚模宣读同案人供述,教唆龚刚模编造被公安机关刑讯逼供的供述,指使吴家友贿买警察,证明龚刚棋被刑讯逼供,引诱龚刚模的妻子程琪作龚刚模被敲诈的虚假事实。指使龚刚华安排宝利公司职工作虚假证言,并向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交了同事龚云飞、龚刚华、程琪等人的出庭作证申请。其行为妨碍了司法机关的诉讼秩序,其行为构成了辩护人仿造证据,妨碍作证罪,依法应予以处罚。对于这种罪状的描述,开综明义地第一条,如果在会见被告人的时候向被告人宣读其他被告人的证言,这里已经作为犯罪行为例举出来了。那么我相信大家对这个案件的关注是一定道理的,直接关系到我们今后怎么做。所以我请陈有西律师把这个案件过程给大家介绍一下。目的也不是猎奇,也没有心思猎奇。我们要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尽是避免执业的风险,使得我们刑事辩护在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法制轨道内进行,现在我们欢迎陈有西律师讲课。   陈有西: 谢谢我们大上海的各位大律师、各位同行、谢谢我们徐晓青副会长、翟建大律师及上海刑委会的全体委员!上海是我们长三角的龙头,很荣幸有机会到上海滩来讲一堂这么专业的法律介绍,不敢说是讲座。这个案子从我接手到上法庭之前短短的五天时间,成了一个震动整个中国法律界的标志性的事件,确实有很多的话要讲,今天的场面很大,而且大家都是律师,我们许多小范围内的话就不宜在此放开讲,但我会尽量的按照大家的愿望,把它讲好。   如果今天要把这个案子来龙去脉讲一下,把它里面蕴涵的法律方面、深层次的东西全部讲的话,肯定来不及了。好在我有个学术网,在座的大多数人都看过,判决书、起诉书、证据链、我的辩护词包括高子程律师的辩护词、以及所有的国内媒体包括重庆方面比较客观公允的报道,全部放在我学术网上,那么这样大家都能看过这个案子的真相,有些经过不需要我再详细地介绍,今天我们要探讨的是专业的、我们律师在刑事辩护中应该怎么做,可以做到什么程度。刚才翟建大律师已经讲了一个很好的铺垫,把几个要害问题已经拎出来了。今天讲的题目是中性的,我想选一个有冲击力的题目,我想这反而不好。我们是法律人,非常理性的,是律师的界线,所以我今天讲的是律师应当如何把握刑事诉讼中的风险以及这案子中折射出来的我们中国刑事诉讼法、中国的律师法到达什么样的程度,中国刑事执业律师他们的基本权利我们已到了什么样的界线,被损害到什么程度,律师法实施后(前年6月1日)中国的刑事律师碰到了那些困境,我们高层又发出了哪些声音,通过这个李庄案件充分地展现出来了。很多问题和这个案例有关系,所以我曾经讲过为李庄辩护是一个律师的基本职责,我不能搞好高骛远、天马行空、讲理论、讲法理、讲背景、讲立法,我就是尽好我律师的责任。但是这个案子在尽到辩护律师责任以外,有很好值得思考的东西。所以那天张培鸿打电话要我来讲这么个介绍性的讲座,我很高兴地来了,浙江律协还没有想到,这是第一堂课。这里借此机会,感谢上海律师协会刑事委员会,在这个案子我出场以后很短的时间里,你们结合刑委会研讨会,发出了比北京律协更早的声音:一个律师会见被告的时候,他的法律帮助权、向被告人宣读其他被告人的供词,是不是构成犯罪,你们已经作了一个明晰的界定。在我的辩护当中,我实际上吸收了上海刑委会的观点,所以说也是你们帮助了我辩护,要感谢各位上海刑委会的会员,下面我就开始讲我的报告。   第一个问题:李庄案子是中国法制进步、依法治国、中国严格按照刑事诉讼法办事,加强推进司法改革的一个活的标本。   为什么李庄这个小小的判二年半的案子,会引起全国16万律师的关注,为什么引起北大、法大教授的自发的论证,为什么会引起西南政法学院教授不顾法律原则的表态?使之变成了一个重大的法律事件,李庄成了法制性符号?李庄案件确实体现了中国法制的进步。大家想象一下:如果是一九八三年严打的时候,我那时是从县里专门调到公安厅工作,我是一个预审警察,我搞过预审,那个时候公、检法联合办案,根本不可能有这样严密的辨论,不可能有这样十六个小时的庭审,不可能有那么多的媒体在法庭上旁听,所以说短短的二十五年当中,四分之一世纪吧,中国法制已经取得了重大进步。尽管我们感到很多不如人意,现在大家感觉到李庄案件有许多不如人意,但是我们还是要看到主流,要看到中国的进步。尽管媒体在批评法庭出现的许多问题,特别是批评公诉人,但是我还在媒体上拚命为法庭说好话,我说他们还是保护着律师的权利,还是保障了新闻记者的采访的权利,还是把程序最起码走完了。他们原来想在当天六点钟判掉,可能判决书都做出来了,新闻通稿也准备好了。但是能够在我们的抗辩之下,拖到次日凌晨一点十五分,当天判不了。这就是中国法制的重大进步,八三年的时候,公、检、法联合办案,一个晚上讨论十几个死刑,第二天就拉到刑场上枪毙了。这样想想我们中国还是值得庆幸的。这二十五年来,我们创办了这么多的法律系,办了那么多的法学院,进行了二十五年的普法,培养了那么多的律师,包括现在的法院系统的法律专才,我们要相信中国法律人的培养,这支队伍是非常强有力的,所以中国依法治国的基础是已经具备了。   原来的舆论,重庆的官网,重庆日报的华龙网,所有的前面曝光的四个律师都是坏律师:周立太是从打工律师到讼棍,第二个美女律师是法官的情人拿了四千万,第三个赵长青律师是黑社会的狗头军师,第四个李庄律师是到重庆捞钱的“人傻、钱多,快来”的要嫖娼的黑律师,整个中国律师到重庆没有一个好的形象。但是,经过全国一些懂法律的媒体人的观察和报道,这种一边倒的舆论操纵马上被打破了,真实的案情和客观理性的声音出来了。如果没有我们这二十多年的法学教育培养出来的有现代法治意识的人,我们不可能有这样有份量的客观的声音。   我为什么在《学术网》写了许多文章?也是为了我出场铺垫,为敲锣打鼓到重庆起了很好的作用,我把我自己放到聚光灯下,这是最好的自我保护。我一开始并不知道我会加入辩护,我客观地写了《法治沉沦:中青报奇文批判》、《论律师》、《论打黑》、《论智库》等七八篇文章后,全国已经很关注。高子程律师同康达所高管研究后突然决定邀请我加入辩护,我当时根本没有思想准备,只想当个客观评论的观察者和学者。但是,当我决定接受委托加入该案后,我已经是一个舆论中心的人,我的《论律师》已经把重庆对律师的偏见和敌视深刻地揭示出来,他们再也不敢涂黑我了,因为“一而再,再而三,三而竭”,《曹刿论战》里的话,李庄第四,我是第五个了。如果我们没有把这个事情点破它,第五个很有可能就是高子程和我,成为捞钱的黑律师再被涂黑抓进去。所以某网在我与高子程律师到重庆的时候,给我们很高的荣誉,甚至说“在重庆找不到能和这两个辩护律师抗衡的男性公诉人”。为什么呢,两个女公诉人法庭上已经落花流水了,根本没有办法与我们招架。不是两个公诉人没有水平,是因为他们的指控体系太虚弱了,案情事实建筑在沙滩上,证据体系根本建立不起来。这样的案件他们没有办法自圆其说,根本没办法指控,没有犯罪事实和证据,没有证据可指控,所以这是无米之炊,两个女公诉人已经很顽强了,全国十佳,世界十佳我们也不怕,因为法庭上还是要真理,摆事实讲道理嘛。所以当地的报纸、网站报道西政的教授说:今天的庭审充分体现了中国刑事辩护律师的作用,律师法律功底很深厚,事实证据摆得很扎实,这都是华龙网的报道。我在第二天上午就在学术网上回应他们,感谢重庆官网终于开始重新正面评价中国律师了。这就是非常典型的教育,绝对不是一个李庄的事情,已经不是重庆律师的事情,这是体现中国法制的进步。不要以为重庆都一塌糊涂,包括付剑明法官,现在大家对他批评很多,我还是很同情他的,他真的尽心尽职想把这个案件办好,他在法庭上不知道流了多少汗,这个法官还是想在他的权力之内,充分尊重律师、充分尊重记者,充分地发挥庭审的作用,尽到了一个法官的责任。包括公诉人,尽管她有许多强词夺理,讲了许多废话,还是体现出了一个相当优秀的公诉人的素质。当然最后一分钟,我是讲了比较凶的话,搞得她非常被动,我也很内疚。因为这时候我不说话,法庭上旁听的人就会以为李庄真的嫖娼了。这么多记者,李庄的爱人、儿子和兄妹都在法庭上,我有责任保护我的当事人。这没有办法讲温良恭俭让。这个公诉人也是很顽强的,体现了法律人的水平,也是体现了中国二十五年法学院、法律系培养、教育的成果。无论是法官、检察院、律师,包括记者,好多报道是高层次的,看出了今日中国的法律问题在哪里,都体现了中国法律人的精神,也体现了中国法制力量的积聚。中国再也不是八三年那样一眼看出去没有高能的法律人才,再也不是这样了。所以好多人在我的学术网上留言:终于看到中国有真正意义上的律师了,这对我们是一个非常高的评价。   李庄案子将检验中国依法治国的现状。其实我们的高层、我们的公检法,到底依法治国的理念贯彻到什么程度了,中国有真正的刑事法庭还是演戏的刑事法庭,这个案子就是对我国整个法治现状的检验,也必将影响到《刑事诉讼法》的修改和《律师法》的落实,要把《律师法》的权利真正落实好,我们就谢天谢地了。   但是《律师法》从2008年6月1日实施到今天,这一年半的时间,我们看到的是非常痛心的结果,我们的《律师法》权利基本剥夺殆尽,形势比原来旧法时期还要严峻。全国人大明确解释要以《律师法》为准,最高检副检察长朱孝清同志,他在浙江检察院当研究室副主任时,我也是浙江高级法院当副主任,互相比较了解,他也明确讲,全国检察院必须以新《律师法》为准,保障律师的会见权、阅卷权。因此,全国检察院系统要比公安搞得好,最起码阅卷权在审查起诉阶段可以保证。但是我们现在在公安侦查阶段,其实检察院的反贪局也一样,执业权利基本被剥夺殆尽,理由就是《刑事诉讼法》没有修改,刑事诉讼法是大法,律师法是小法。他根本不知道二个法都是人大常委会通过的,那是他们自己在乱解读。新法优于旧法,要适用新法,这是基本的法律常识,这点他们不明白。其实不是不明白,就是一种强权和特权思想。因此,李庄案暴露出来的律师基本执业权利问题,必然要影响到下一次的《刑事诉讼法》的修改和《律师法》的落实。   李庄案件也是对中国二十五年普法质量的考评。大家可以看到网上的绝大部分留言,其他网站我在浏览,天涯、凯迪、新浪,包括我自己的网站的跟帖我在看,发现我们网民法律水平的提高。很多评价都是很专业很到位的。除了那些“五毛”都是骂街,根本不加考虑拿来就骂,也体现了我们中国有一些很低档次、误导、诱导老百姓的“五毛”,这些人真的能够骂,看标题根本不思考就开骂的人也很多。我很不客气地说“五毛”,我的学术网不要你来伺候,你们回到自己的地盘去发挥聪明才智!管好你们的华龙网就够了,这我也不客气了。因为这些人是没有头脑的,实际一直是在帮他们的指使者的倒忙。这样的胡说八道,越说越体现了他们的卑劣和低档,把指使者的水平也拉低了。但是,网上舆论从总体上讲,体现了中国公民法律意识的大幅度提高,是总检验。   李庄案件对中国律师业产生了深远的影响。现在好多人讲从李庄案件吸取教训,也有人采访我说李庄案件律师要吸取什么教训。我说没有教训,在李庄案件中我们没有任何教训,只有权利被伤害的感觉。如果真的要吸取教训,那么在中国刑事法庭上就没有律师了,到了法庭上就配合公权力演戏了。那么我们中国不只是律师业的倒退,而是中国法制的倒退,中国依法治国根本无法实现,是这么重大的问题。所以对中国的律师业我们从哪一方面去反思:是我们退缩了,大家罢辩,退出刑事法庭,还是说大家捞点钱,你公安局怎么说我怎么听,检察院怎么说我怎么听,人打了半死我也不讲,到了法庭上根本不敢讲真话。要是大家都从这个角度来吸取教训的话,这太可悲了。我们律师就是骗子了,拿了人家的钱,不为人家办事,虚假的辩护,配合演戏。如果这样,讲点良心,这种钱就不要了,干脆刑事法庭上不要律师了。这个案子会非常深远地影响中国律师业下一步的走向。我的这个说法,公开我都没有顾虑,我是希望我们的司法部门有点声音,希望我们全国律协发出声音。   我要讲这个法制标本中几点我们要思考的意义。新加坡《联合早报》对我采访,我说了很多中国法制的进步的话,讲了中国律师的重要进步,讲了中国法庭的重大进步,其中有一句话是辩护不是为一个律师辩护,为中国法制体系辩护。这篇文章在海外影响非常好,也非常强烈。我们作为一个律师,既要把一个案子办好,也要维护国家法制的形象,特别是在海外媒体上的形象。我和徐晓青副会长一起到荷兰访问,荷兰司法部、海牙法庭接待我们,我们拚命宣传中国法制的进步,我们说中国已经不是二十年前了。我们总是内外有别,外面还是要讲中国正面的形象。但是我们内部确实需要引起高度的警惕和高度的重视。如果这样下去,我们中国说依法治国确实是一句空话,这是我讲的第一个问题。   第二个问题,讲讲李庄案件的真相。 这个案件的真相,通过全国三十多家媒体的报道,也包括重庆媒体华龙网的报道,相信大家已经一清二楚了。那么大家不清楚的一些内容,当着大家这么大的场面,我没有办法讲,讲了会起一些反作用,包括一些高层的什么什么,一些小道消息传来传去,很多记者向我证实,我说不知道,知道也不能讲,我们要内外有别。   李庄案件我们以一言蔽之,李庄律师已经触及到了重庆公安办案的底线,他们严重的刑讯逼供行为通过这个律师的辩护很有可能真相大白,而且他搜集的一些证据,在法庭上龚刚模如果按照他(李庄)法律帮助教的法律权利,进行自我辩护的话,重庆的整个打黑行为违规操作都要曝光。所以对于李庄律师的下手,确实是因为触到他们的底线了。至于触到什么底线,我相信看过龚刚模案件的庭审,看过樊奇航律师的辩护,樊奇航自己在法庭上的陈述,你们都能明白。樊奇航法庭上讲的话,就是龚刚模讲给李庄律师听的话,李庄是北京律师,根本不可能知道重庆有个铁三坪的地方,也不知道铁三坪是个民兵训练基地,更不知道铁三坪是作为第三临时看守所,他(李庄)怎么知道!而且包括吴家友律师告诉李庄的说有两个为龚刚模治疗的警察医生在现场看到刑讯的,有一个副大队长看到裸体拷吊着太严重了,叫他们把衣服穿起来,把人放下来,他训了二个警察,这些话都吴家友律师告诉李庄的。现在吴家友律师成了污点证人,成了指控李庄的炮弹,说李庄教他收买警察。吴家友律师收了75万元钱,5万元进帐,70万元在外飞,搞什么名堂啊?他自己才是在影响警察,现在站出来为警察说话,否定刑讯逼供行为成立的一个人。把吴家友作为污点证人,现在把龚刚模也作为污点证人。我这里要讲一下:十号第一份笔录公安局做的,龚刚模的检举书,检举李庄律师怎么样引诱他伪证,引诱他诬告公安局刑讯逼供,这份笔录,取证的主体是办龚案的同一专案组,办龚刚模案件的警察,同样是办李庄律师是不是伪证的警察。大家知道应当回避是很清楚的,律师在调查检举警察的刑讯逼供,但这几个可能刑讯逼供的人却在办理这个律师伪证罪。这些我们在法庭上都讲了,我们在法庭上质证了十个小时。所以有些网友说这个律师辩护质证不够强有力,在讲空头理论,他不知道我们有十个小时的质证,重庆高级法院有全程录象,我们的重点的的确确在质证阶段已经充分展示,辩护词中有些没有再写进去。我们明确讲,你公安机关取证的主体违法,你应该回避没有回避。你取证的时间违法,零晨五点十分,这时候你们在看守所干什么?五点十分怎么会到看守所里去?取证的地点违法,这个案件已经到了审判阶段,龚刚模与另外的案件无关,你怎么会凌晨去审龚刚模,完全是一个借口,说是在审其他案件时突然跳出来检举李庄律师,根本不是这么会事,通宵在劝龚刚模检举律师,终于搞定了,承诺好了,哄好了,五点十分开始做笔录。我说笔录的时间、地点、取证主体都违法,你们立案也是违法的,立案就没有好好的审查,没有做到两个基本,基本犯罪事实清楚,基本有罪证据具备,才可以立案抓人。清楚了吧,所有这些都在法庭记录中有,全部有质证的录像。这个案件从它整个产生的根源,就是很荒堂的案子。今天有几位记者可能那天旁听开庭在,这些话我们在质证时都质证掉了,根本不象我辩护词里体现的东西。我没有办法把法庭笔录复印出来,如果复印出来我就把它放在网上,因为庭审是公开的。可以电视直播。第二点就讲到这里吧。   第三个问题,我用几分钟讲讲为什么会接受这个案件的。很多人有猜测:莫名其妙一个浙江律师,怎么会跑去为大名鼎鼎的北京康达律师事务所律师、有很强背景的律师辩护。有人猜我拿了多少律师费,“五毛”也在找这个根据,看看我是不是也去捞钱去了。我最近在处理一些大案子,在台州处理的案子5.26个亿,两艘万吨轮买卖纠纷,调解解决的。到阜阳我办了一个1.4亿的税案,这个案件比李庄案件要大得多了。在阜阳这个恶劣的环境里,曾经三任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抓进去。现在重树司法形象办案很公正。这个案子一审县级法院判了罚税1亿4,法定代表人判五年,罚100万元,财务部长判三缓五,罚10万元。结果二审撤销原判发回重审,检察院退查,退查以后,公安撤案。企业偷税不成立不再罚金,人也已经放出来。当地干涉办错案的书记、市长在高速路口接浙商回去接管企业,今年我就做这么几个案子,还有十几个亿的项目的案子,标的都比较大。我当时正在忙这些案,在台州谈項目。李庄案子是非常偶然介入进去的。十四号我从台州回来,新昌有个当事人要我去拜访公安局领导,说我们是冤枉的。我说不来了,我要回杭州。这也巧,我被堵在高速公路的山洞里面出不来了,堵了一个多钟头,我说还是从新昌下去吧,到了新昌已经是十一点半了。我每天有个习惯,学术网要维护一下。十一点半了我就上网看一看,一看就看到张培鸿的博客,张培鸿讲了石扉客的评论,说中青报批判李庄的文章,都是胡说八道。我就翻到了中青报的这篇文章了。一看我就觉得这个情况严重了,哪有这样全面否定中国律师制度的?哪有把中国律师说成一个是讼棍,一个是狗头军师,一个情妇,一个捞钱的?重庆没有一个好律师了。我当时十二点钟就开始写,一直写到凌晨二点,写完以后五千五百字,我也没有找任何参考书,发还是不发?发出去我是成了全国的一个风暴中心,不发又咽不下这口气,考虑了十分钟还是把它发了出去。等我凌晨七点半起来一看,已经有很多的转帖了。等到下午看全部转帖了,转帖开来以后,“五毛”就不干了,骂人骂得很凶。我看看“五毛”那里的话都不是人话,这样骂下去我文章的内容就掩盖掉了。所以要感谢他们逼得我不得不写,我再写。   第一篇是《论律师》,中国律师到底是怎么一回事。第二篇是《论打黑》,我不反对打黑,我的十三年前的论文,在《公安学刊》上就发表打黑论文,我是全国最早提出打黑的学者,当时公安大学的教授给公安学刊编辑部打电话,说这篇文章写得太好了,完全把黑社会的种种要件搞明白了。三年以后的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几乎完全采纳了我这篇文章中的观点,四个构成要件、“保护伞”等内容全部有。人民大学书报中心第二个月就转载了,是有据可查的。所以我不反对打黑,我说黑社会产生的原因就是警察失效,警匪勾结才有可能产生黑社会。第三篇,他们还要骂得我这么凶,我看出来了,中青报的文章肯定是公安机关的人参加写的,我想我可能要挖他的老根了,我就写了一篇《论智库》。第一句话就是“重庆打黑无高参”,这篇文章其实是写给重庆高层看的,给他们提点建议。我说你要管管好你的智囊,按照这样打,种的是龙种,收的是跳蚤,起什么作用,没有明白人了,身边都是一些赳赳武夫,只知道打呀杀呀那些人。我说要叫高级法院的人当高参,西南政法大学的教授当高参。现在我也很失望,现在西南政法大学教授也不行了。那么这三篇以后的呢,一些评论又出来了。我就写七八篇东西,这里不展开多讲。后来到二十二号那一天早上我收到一个短信:陈律师,我是高子程,你能不能和我一起为李庄辩护,我当时也没有想基于义愤就回了二个字:可以,发了以后再想就后悔了。因为浙江有个文件,重庆的案子要经过请示、研究。发出去了咋办,我马上回信,让我向有关方面征求一下意见后正式答复。我马上叫合伙人讨论此事,我说这个案子,康达所叫我参与。他们没有考虑就全部反对,没有一个合伙人同意,听说我要到重庆去他们全反对。他们说今年京衡发展势头这么好,我们管住长三角就够了,不要到那里趟浑水。搞得我也很犹豫,这时候我想打电话也不好,书面请示也不好。想了个圆通的办法发短信。我给司法部的朋友发短信,给全国律协发短信,司法厅、司法局领导发了短信,短信什么意思?我已经备案过了,你可以来阻止我,你不来阻止我就是默认。他不阻止我不表态,我冲上去了也不能怪我。后来想想还是不行,去电杭州市司法局,我说有个事情要汇报一下,就是网上吵得很厉害的李庄案。司法局两位处长很重视,说我们不下班了等你来,我一到,他们就说我们请示过局领导了,我们局长很支持,你放心去好了。我们二个就不要讲了,当然支持。然后我就表示感谢,我说马上去了。司法厅一个领导给我发了一个消息要我多加小心。没有办法,今天大家都是律师同行,我讲就些,就是大家注意加强安全保护。我不是没有头脑就冲出去了,全部备好案的,部里面、全国律协都知道的。目前为止部里面、全国律协没有表态的。这么重大的事情,组织、纪律观念要有,司法局管我们是对的,管我们是保护我们,有些东西不能过分孤军奋战。此后我就给高子程律师打电话了,说我愿意接受委托。这时候家属就不断来电话说飞机票什么时候订,材料到哪里看,律师费。高子程律师给我发了个消息:报价!我也没有回信。这个案子我原来想道义之辩,lawyerforlawyer,按法律援助来办,就去了。我在平安夜把台州两亿的并购项目谈好,把我的四个律师留在台州,我就奔肖山机场,平安夜我是在飞机上过的。飞到北京,二十五号傅洋主任与我中餐,我与康达所的高管单独见了面,二十五号我同李庄家属签署了委托书。二十六号我在北京参加了个独立董事会,二十七号夜里飞到重庆。合议庭的法官、书记员全体等我们二个律师等到夜里十点钟。我们的申请都是在北京传真过去的,申请证人到庭、申请调取证据、申请调取录像、申请伤情鉴定,我们的举证目录是二十六号传真过去的。法官就告诉我们,你们的申请我们全部收到了,所有要传的证人我们都跑过了,我们双休日跑的,八个证人全部送达了,全部的笔录都做好了,没有一个证人愿意出庭作证,我们法院也没有办法。所有的送达和不愿出庭笔录都是打印好的,只是签字是证人他们自己签的。我说非常感谢合议庭,做了这么多的工作。但希望证人全部到庭,至少龚刚模要到庭,其他人可以不要求。第二,龚的伤情必须鉴定,伤情不鉴定你们的司法公信力形象太差了。我们所有证据申请你们表面上漂漂亮亮地走过了,但没有实质内容,这样搞以后诉之媒体之后,世界舆论面前如何交代?法官低着头说这也对,我们再想想办法。再想想办法后想出来鉴定同意了。所以第二天拿到这份法医验伤鉴定,我同高律师都很意外。三十号要开庭,二十九号夜里十点钟送达给我们,我拿到以后很高兴,因为原先已经不抱希望了。《辩护词》都写好了。我赶快改辩护词,我的习惯是开庭之前把证据体系和辩护词都搞好了才上庭。辩护词搞了12000多字。所以说,法院也充分地尊重了律师,充分地保护了我们的权利,至少是在表面上。这个案子就这样走上了法庭,里面有许多花絮以后再说。   第四个问题,就是大家最关心的李庄是个什么样的人。那么今天这个讲座,不是法庭,我们可以附带说一说。作为一个辩护律师,道德之辩不是我们的责任。我只要他罪与非罪辩好,罪重罪轻辩了就够了。李庄平时是什么样一个人与本案无关,检察院也不应该说,我也不应该辩,不是我们的任务。但我今天要讲一下,我要澄清一下社会沸沸扬扬的传说,就是对李庄的道德审判和舆论追杀十分严重。这里我给大家看一张照片,今天我已放在网上了。这是30日开庭时,公诉人说李免费嫖娼这句话前一个多小时,在重庆网上出现的。够巧合吧。可能在座的各位没有上网的话没有看到。这是李庄,猛一看大家觉得李庄绝对可以涂黑了。在警车旁边,李庄没有穿衣服。拿着一个浴巾围住下身。如果真这样,李庄当时就不可能出庭,在警车旁边,李庄应当事发关在里面,根本不用以伪证罪来查他了。不让出庭的目的肯定已经能达到了,旁边写得很清楚的。但是大家仔细一看问题就出来了,旁边的便衣穿的是短袖,李庄去重庆是十一月二十几号,重庆这个月份还穿着夏装?里面的警察穿的也是短袖、也是夏装。够怪吧。其实,李庄的头是PS上去的。因此,有些人为了诬告中伤李庄,造假已经到了什么样的程度,我看是真正疯了。这个我也不多展开讲,你们可以去我学术网上看。但是有明眼人把这张假照片看出来了。我很感谢这个网民,这么快的批驳的文章马上出来了。这人比我们律师还厉害,我都发现不了这么多的问题,他马上发现了。然后,就是当地公安1月3日查洗浴城。4日重庆晚报的报道。网民又写了李庄嫖娼证据中的六点重大失误:首先对宣传口及高新区公安局同志们为阻止黑恶律师李庄嫖娼的证据在节假日加班加点、打击李庄的嚣张气焰在这里提出表扬,再说你们水平太差了,是帮倒忙。我这里就不讲了。还有一张照片大家看一看,因为么宁公诉人讲李庄嫖娼是在四星级酒店里。这张《重庆晚报》贴出来的照片,是在路边店里面,铁证如山。公诉人说他是享受着四星酒店的六、七千块总统套房,享受免费嫖宿。公诉人说的话时间是十二月三十日,公安局查的是一月三日,因此,重庆专案组是先定罪、后找证据,这也是铁证如山的。大家可以看出来,为了涂黑李庄,我们有关部门到了什么样的程度了。可惜我们中国网络社会太厉害了,网民绝对比我们律师的水平要高明。当时我的助手李道演律师发给我这张照片以后,我都懵了,什么嫖娼照片都出来了。他说不要急,有网民已经在揭露他们了。又发过来了一帖,我一看,就要他发到网上,就原样贴贴回去吧。题目是“重庆新招:越来越乌龙了”,我说还是发到你的博客里,我再贴回来。伪造照片的人、发这样文章的媒体这种手法,做得太小儿科了。打黑是完全得民心得党心的大事,一个强有力公权力机关要用这种方法去涂黑一个律师,我们可以看出某些报纸登出来的是什么东西!这是案子说实在的话,为什么我今天讲话的语速这么快,我昨天开始压抑自己不要激动,要冷静、理性。我讲讲速度就快起来了,也没有办法。因为你作为一个正常思维的人,想想这个实在是太荒堂了!所以对李庄的舆论追杀和道德审判,如果你们不来听我这个介绍,可能连你们都会被误导。因为重庆的一般老百姓没有多少人真正学过法律,不知道这些证据要怎样形成的,怎么可能会知道公权机关要这样干呢?   我下面一一回答大家许多疑虑的问题:   第一是收费问题: 中青报的报道中是245万,又装进了100万,潜回北京,混迹于律师界十几年。这是中青报的原文,在座的各位媒体朋友可能大家都看到了。也就是在媒体眼里,李庄是一个我们全国律协没有管好,混入革命队伍里的一个坏分子。一看就是个头顶生疮,脚底流脓的坏蛋。所以这一天,郑琳也被记者们弄得够惨的,重庆庭审现场,所有媒体在休庭时聊得热火朝天,十几个记者在一些,就是一个郑琳被搁在角落里没有人理他。我说媒体大家还是要关心他,她也够惨的。夜晚二点半回家,有个律师把她的帖回到我这里,说郑琳非常内疚,想对我讲一讲,我说不要对我讲,向全国律师讲就够了。   收费的问题245万完全是一个谎言,他们怎么构成的呢?把吴家友律师的75万元加到他头上,叫“跨区打捞费”。吴家友律师是重庆公安机关出来的一个警察,利用警察的关系搞公关接案子的,一开始他收了人家75万,进帐了5万元开了发票,70万在外面飞,是这么一个人,看他搞不定了,龚刚模的家属、弟弟想人要坏在这个律师手里的,跑到北京再去找一个大律师,找到了李庄,是这个一个情况。李庄的案子一开始收了人家二十万,理由是收高利贷,抓进去一个,李庄说收二十万,会见了再说,是这么一个定金,也不是刑辩费。等到拿了起诉书,到法院一看材料不得了:组织领导黑社会罪,故意杀人罪,贩毒罪、贩卖枪支弹药罪、非法经营罪、行贿罪六个罪,前面几具罪都够杀的,组织领导黑社会罪,故意杀人罪,贩毒罪、贩卖枪支弹药罪,李庄回来一下子就火了,高利贷有一亿多,说你们不是骗我吗?这个案子怎么就抓一个人,共抓了二十多个人,这在法庭最起码要坐三天。坐天估计过高了,龚刚模这个案子一天就审好了。重庆水平很高的,不需要三天时间,我办了一个黑社会案件坐了十三天,从春节前到春节后,嘉兴中院审了十三天,我腰酸背痛坐了下来。重庆的水平绝对比我们浙江高,他们这就搞定了。这样呢他就对他老婆说你不能骗律师,这个案子我不给你辩护了。龚的老婆就给李庄谈,加律师费,就这样加上去的。涉黑以后,整个龚刚模的案子我讲这个案子的背景,龚刚模要定为黑社会的基地,所有企业他的子公司二亿多的企业全部成为黑社会基地,全部会被没收,他本人要被枪毙,也就是说企业要完蛋、本人要完蛋、家庭要完蛋,这样情况下李庄跟他们谈的是150万收费,合同签的是刑事辩护协议,写上了附带民事的内容。今天时间关系我翻出来很麻烦,电脑也不太快。里面第一个刑事辩护,第二法律顾问,第三民事代理,第四民事反诉,什么反诉呢,就是被打死的这个人告了龚刚模,龚刚模为了摆平就给了他50万块钱。实际上龚刚模是个胆小怕事的人,打死人跟他是完全不搭界的,他根本不知道没有指使过这个人把人打死,下面的小兄弟是个黑社会,要挟在他的里面帮他管场子的,实际上是敲诈勒索龚刚模的人,是这样一件事。现在客观归罪,他可能有间接的责任,从主管犯意上是不知道,一点也没有事情。如果这个案子要判死刑的话,资产两亿都没有了,收这点费根本不高的。反诉是什么意思呢,李庄要帮助龚刚模反诉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就是死者的家属,要把50万元打回来。李庄这个也太强势了,这种钱弄来麻烦的,这也不过是个法律咨询,本来刑事辩护也要帮助的,也是写写的。你说这个合同严密不严密,其实有一定的问题,但你说他刑事辩护费150万,完全是胡说八道。这个案子不只是刑事辩护费,但是重庆公安透给中青报的做法,就是刑辩150万,把吴家有的75万加进来,把北京专家论证费30万加进来,把原来收的20万也加进来,搞成245万。实际上原来的20万,包括在150万之内,没有另外收。专家论证费没有花30万,当然专家费用是付的,所有的钱康达所是帐上去的,没有加过一分钱。所以整个案子收费150万,合同150万,进帐150万,没有另外多收一分钱。当然还有交通费,到重庆住宿、吃饭是他家属付的。这也是刑事律师的一个惯例,要么预先收进来,要么实报实销由家属买单,不包括在辩护费之内的,很正常。所以你们要知道,两亿的官司,我们按照百分之一收费,两百万。有些项目在做的一天的律师费,人家说这个官司怎么打,人家就收30万,就这么做的。上市的业务,三个字人家收就三、五百万,一个破产的业务,人家可以收三千万,按最高院司法解释的,一个亿的破产资产收回,瓜分之前律师就可以拿一千万,司法解释都有的。那么为什么在中国民商律师、商事律师这么高的收费没有人去骂,一个保命、保企业的律师收150万就有人去谴责他呢?所以三论以后,四论是《论报酬》,我接受了这个案子就不再发表倾向性的评论,让其他人去评论,我贴人家的文章,你也误不了事吧。我作为一个法律人,我们律师不管人家公、检、法怎么干,我们律师要静心地去做。所以我的《论报酬》、《论程序》、《论证据》我都没有发表。《论报酬》里我讲了中国律师的可悲。中午我和翟建律师一起吃饭时还讲了辛普森案子人家收了上千万美金。一个基本的人权,一个生命权,这样的事情收人家律师费超过商业律师有什么不正常的!确实有很多可怜的打工仔,我们浙江一些死刑犯执行后,叫他家属来领骨灰,他们也不要了。为什么,因为没有路费,一趟过来5百元都没有,一些四川来的,贵州来的,不来收了,叫政府处理吧。象这种人,你为他死刑辩护,你收他二千元都是很伤心的。他拿不出来。所以我们要有法庭援助制度。但在另一方面,重庆方面的案子,象高官的案子,象龚刚模的案子,你法律援助个鬼啊!他需要你法律援助吗?重庆司法局就糊涂干,你龚刚模可以法律援助,中国所有的刑事案件都可以法律援助!两亿资产的老板要法律援助,律师费一点也不收,这是对中国的法律援助制度的公开的破坏。这种观念的错误,社会上是不知道的,我们的记者朋友是不知道,我们律师界是知道的。但是没有人讲。很可悲的是,我们许多律师也在我的学术网上骂康达所乱收费,说不道德,说收150万是不对的。我想这是什么理论啊,怎么会收得不对啊?我说收150万是低的。要按两亿的经济纠纷收,百分之二要收四百万,百分之一是两百万。所以现在商业律师收大钱,好的刑辩律师都跑了,都去办商事案了。大家都做商业律师去了,做项目去了。许多律师逃离刑事法庭不以为耻,反以为荣。啊唷,刑事案件我不做的,这是小律师做的,我刑事法庭是不去的。他还很得意,其实他有项目做。这是真正的可悲啊,我们人类为什么要有律师啊?首先要保护人权啊,保护生命权、保护自由权啊。人命重要,还是钱重要?刑事律师为什么收费就应当远低于商事律师?一些人在梦中还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梦。如果刑事律师都没有了,要律师干吗,律师都不要了,全部做法律顾问去了,做企业老总、副总去了。律师的基本功能是刑事辩护,但我们中国这样严峻的情况,这么长的时间,全国人大不关心,司法部不关心。相反一再打压刑事律师。所以收费问题,最起码我们律师同行,绝对不能去骂李庄啊,这有什么好骂的?合同全有的。是双方自愿的民事合同行为。一个数十亿资产的老板,你为他辩护,如果只收3万元5万元,他会认为你看不起他,掉他的身价,不重视他的案件,他不会请3万元的律师。中国顶尖律师也是稀缺资源,一般人确实请不到。这也是市场规律。大律师的时间成本就有这样大,因为他办项目、打商事官司一个小时确实可以收到三五千元。你不让他办刑案更好。当时我想把康达所同龚刚模家属的合同贴在网上,但后来想想全国那么多的不明真相的老百姓,贴上去铁证如山,人家还是要骂你的。想来想去,我与高子程律师商量还是算了,不要贴,高律师说你贴,我想还是不能贴,让人家抓到把柄还是算了吧,后来没有贴上去,这是收费问题。   第二短信问题:“人傻、钱多、够黑、快来”。 如果大家有记忆的话是二年前描绘小姐的故事。其实这是大冤案,哪个小姐发过这个短信谁也不知道,不知道是哪个网民创造发明的。这个故事怎么会弄到李庄的头上的呢?又是公安机关的发明。他向中青报通稿中说的。他们有没有撒谎?我只讲事实。十六个小时的公开开庭,检察的举证,没有任何这种说法的证据,提都没有提。所有纸片、质证、包括公诉人讲的话,没有任何证据来证明这个说法,没有任何一个证人讲到这句话。够了吧,反正大家都是懂法的。公诉人在法庭上十六个小时举证期间,没有任何这句话。所以李庄出来肯定要告中青报的,这样诽谤他,是不可能不告的,现在他关在里面没有办法,重点先对付有罪无罪的问题。中青报官司是吃定了。现在人说马上去告,我没有这个精力,我也不想为李庄包打天下,这事我管不来,我想康达所是有这个能力的。肯定会帮他告的,李庄自己也会告的。不用担心,我可以完全负责任地给大家讲,李庄在我向他核实这个短信时,他眼睛都睁大了,说我什么时候发过这个短信?谁发的?我说今天你也不要激动,等你出来我把报纸给你看。   第三是桃色事件, 我刚才把照片给大家看了。你可以想一想,无所不用其极。十二月三十号凌晨一点钟,实际上是三十一号的凌晨一点钟。么宁公诉人在法庭上讲的事,李庄当庭抗议。我本来第二轮是不想再发言,多讲没有必要,听到这个不得不讲,我再不站出来讲的话,李庄更吃亏了。下面旁听的二百多人,有那么多的媒体,我不从法律上澄清的话,媒体搞不明白。我最后花一分钟中,好好地辩了一把。我是真诚地尊重公诉人的,法庭上确实很顽强,形象也不错,公诉人他们是挑过的,我们也不好太不敬重人家。这里讲是忍无可忍,在法律上对方是输得一塌糊涂。法律审判失败后想用道德审判吗?这个非常恶劣的公诉作风,降低了人格评价,而且过分一点是黔驴技穷,这句也是骂人的话,我针对这样的话也已经很愤怒了。我说后法官也没有让她回应,敲了榔头休庭了。再辩的话,高子程律师也会跟她来的。桃色事件是一个很荒堂的事件,这张帖子的假照片是三十号夜晚十二点钟发上出去的,么宁公诉人在法庭上晚了一个小时曝光,是三十一号凌晨一点钟不到讲了这句话。有些人与么宁的配合是非常紧密的,庭内庭外配合是非常紧密的。可惜的是这张照片被网友指出作伪后,已被删掉了,但我们是已经把它固定了,一眼看穿它的假。今天的重庆晚报说公安到一月三号才发李庄有无嫖娼进行调查的,么宁公诉人在三十一号就讲了,公诉人在法庭指控他有这个行为的,一月三日你还要去查,找龚刚华的弟弟,说是他陪同的,他自己嫖了,找了一个小姐作了二份笔录,然后给重庆司法局发建议书,说是李庄嫖娼,应该发到北京司法局不应该发到重庆去,因为是姓李的律师,姓李的律师全国多了,怎么证明姓李的律师就是李庄呢?嫖娼还会自报家门?所在有人就搞了一张PS照片,照片上人就是他。但是照片搞出了,人家揭示了六大问题。夏季穿的短袖衬衫。人在警车旁边,光身围了个浴巾,这怎么可能呢?围了个浴巾人肯定可以拘留了,肯定是关在里面吧,还不劳动教养李庄?根本不要化这么大精力去搞伪证罪了。太荒堂了!这么个事情,重庆输光了,在法庭上被我们严厉地批了一顿,到现在还在找证据。就是胡适说的“大胆假设,小心求证”,先定罪后找证据,重庆的做法。十二月三十一日指控,一月三日还在找证据。这样事情发生在有西南政法大学、有雄厚法律功底的重庆市,我想想真是要疯掉了。作为公权力机关,怎么能这样去组织证据呢?已经完全乱套了。   第五点就是囚衣, 把李庄受审判的形象、穿了囚衣的形象拚命地把在全国媒体上发,拚命在报纸上登,电视和照片拚命地拍。就是要搞臭李庄。把两个公诉人拍正面的形象、法官正面形象,律师正面形象照片没有。还有一个事澄清一下,报上说检察员指责我坐得不对,这是冤枉我的。他们攻击的是高律师,高律师的坐法有点偏,辩论时拿了支笔指向公诉人,说你这样不对,那样不对,他把公诉人搞火了。这样的回应叫高律师来澄清是不好的,所以我接过来说了“这里不是幼儿园,也不是大学生辩论赛,律师的坐姿不需要你来辅导。”记者朋友在下面听到我在回应以为我是这个样子的,其实我是坐得很正的。实际上,他们想把李庄搞成一个负面的形象。也想把律师描成没有基本修养的。这叫没话找话,没茬找茬。   第六点就是法庭表现。 重庆的官方报纸、网站拚命想把李庄弄成嚣张、藐视法庭,这个回避那个刁难,讲了这些话。说他要求回避没有法律意识,大闹法庭。实际上李庄讲的话是对的,公诉人回避我不要讲理由,我要你回避你必须去合议,你要叫检察长来作出决定。这里法律规定。我们也是商量好叫李庄行使这个权利,我们这个权利不是搅法庭,完全按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权利来行使。因为我们听到一个消息,他们是计划当庭宣判,哪怕到半夜也要把他判掉。我们为了让法院能够客观冷静地讨论合议,真正冷静下来研究我们的辩护意见,不能让他们当场判掉,我们三个律师全部商量好的。我们就是要把程序权利全部用足,我们用合法的法律程序,只要他八点半截稿时间一过,通稿报纸就发不了,这就是目的,是有技巧的。但是我们绝对不违法的。为什么要这样?因为九十九份控方证据,只给我们十五份复印件,我每份证据当然要当庭质证,这是你的违法给我的机会,如果全部给我,我只要答辩就行了,可以大大节约庭审质证时间。法律规定没有质证的证据不能作为定案证据,质证必须要看过证据才有可能。所以我们是合法刁难,要她当庭读,一份一份地读,读了以后拿给我们看,看了以后质证。所以一份一份证据地质证,一审搞了十六个小时,这个完全是依照法律呀。律师在法庭不是没有作为的,我把刑事诉讼法放在边上,最高检察院、最高法院、公安部的司法解释法条放在边上。我要质证时读一条法条,读给你听,审判长没法打断我吧,我没有不依法辩护吧。一步一步搞下来十个小时质证时间就过了,李庄叫公诉人回避他不需要任何理由,这是法定权利。为什么要公诉人回避,因为公诉人强词夺理,你们这个案子这么个速度办,有很强烈的判我罪的意图,所以我要你回避,你说申请回避没有法律依据,那么高官腐败案件为何异地审理啊?也是没有法律依据的。这不是法定回避,是酌定回避,合理性回避。我不是要你回避,是要你异地审理。我申请权有吗?李庄行使申请异地审理权,不是要求回避权,当然可以用啊。你说整体回避不允许,那我就一个一个申请回避:第一申请审判长回避、第二申请审判员回避、第三申请助理审判员回避,第四申请书记员回避,第五申请公诉人回避,他提了六个回避,他们屁股都不抬,也不合议,当场都驳回申请。李庄说你们哪怕出去转一圈,说合议过了,你们程序也圆满了。公诉人回避是检察院长决定的,你法官无权决定的,你公开违法。到了最后,变成李庄教他们怎么审理案子了。我提醒李庄要尊重法官,要注意自己的被告身份。我们三个律师在刑诉法上基本是背得出来的,玩权利是玩不过我们的。所以还有一个网民讲我不懂法,这也是五毛讲的。说我是李庄的法定代理人是说错了,律师申请回避,法庭驳回我,说是法定代理人才能申请回避,我说我就是法定代理人,法官说你不是法定代理人,驳回,五毛听进去了,好多公安便衣在下面听着呢,他把这句话报上登了。什么是法定代理人?在法庭上律师就是他全权保护人,如果这个被告人是文盲,根本不懂得法律权利,不会写字,他的权利就靠辩护人来保护他了。如果这是个少年犯,申请不申请回避他怎么知道?他的父母又没有权利上庭发言,当然要靠我律师提出来了。这是一个基本的法律原则。但是,这一点,也不能说他们完全没有理。大家去看我们的刑诉法,刑诉法确实把父母、街道主任写成监护人,辩护律师反而不是的。所以下次修改《刑诉法》时,这一条一定要改掉。律师必须有直接的申请回避权,这样才能真正保护被告的权利。刑事法庭上辩护律师保护不了被告,这种辩护权设计就是有问题的。还有的想挑刺的五毛说我另一个不懂法,是把被告人叫成被告,是错误的。这是连基本的汉语语法都没有学过,无知的不懂装懂去指责他人。汉语语法中无歧义的语境中可以用简称,法庭上“被告,你把这个问题讲一下”,法官这样叫、公诉人这样叫,律师也这样叫,这种简称是很正常的,法庭上他不就是被告吗?民事叫被告,刑事上叫被告人,这是根本不懂法的五毛的胡说八道。我们所有法庭上的表现,不管是高律师、我、还是李庄,我们全部在法庭上行使的是合法的权利,我们根本没有违法法律的行为。而恰恰相反,所有的申请都驳回,倒是不符合法律的。所以审判长二次休庭就搞得非常无奈了。下面三级法院院长都在听,政法委副书记都在下面,重庆市公安局副局长都在下面,那么多便衣警察坐在下面,检察院检察长也在下面,审判长压力很大,所以他不断地擦汗。我跟高律师讲,法官已经是很不错了。所以李庄案所有的问题,收费问题、短信问题、桃色问题,大家都已经可以明白。李庄还有一个可以值得同行钦佩的,是在一点没有法律资料、法律参考书情况下,把刑诉法背出来,自己写了十八页的自辩书,我已经放在网上了,大家可以去看。他是非常强势,非常优秀的一个刑事律师。我原来对他也没有好感,通过这个案子,说明康达所的刑辩名不虚传。当然李庄对我也是够满意的。在我把公诉人抗辩以后,庭后去会见他,他说我是这辈子要看重的律师,最后十分钟,非常感谢你反应这么快,组织反击,感谢我们。我们三人成了好朋友了。   最后一个问题,康达所在本案中有没有违规 。这也是全国舆论界非常关注的。我相信在座的律师朋友,你们对他有点看法,他们是捞钱的所,认为完全是靠关系办案子的。我原来也是这样想,我一点不隐瞒自己的想法,康达形象确实不是太好。浪头很大:我们能够写司法解释的,我们能够把全国人大拿下来,这种牛皮可能也会吹的。我对傅洋主任说:你呀,队伍没有管好,你的有些律师在外面形象确实不是太好。他说我也没有办法,外面都在这么讲,我也管不了这么具体。这么大的场面我没法说。傅洋主任是一个非常厚道、有修养的人,确实是彭真委员长教养出来的一个非常有层次的人。他非常严谨,绝对不是社会上所传言的那种人,康达所有背景没有错,网上讲的一些高管的身份,也是事实没错,高管背景是很厉害的。但是你说他就在靠关系打官司,也不是那么一回事,靠不靠关系我也不知道,但是康达所在李庄这个案子上,我可以肯定他们是守规矩的。重庆方面到他们所里翻帐,合同、发票全部复印去的。只要是一万块的私自收费,在重庆老早就无限制地扩大了。这个案子在抓李庄之前就有一场较量,今天这么多的人我没法讲。为什么我们在法庭上讲有监视录像,我们是有证据的。他们绝对是有录像的,他们给北京有关部门的明码电报里讲到有录像证据的。在法庭上又公开撒谎说没有录像,这个北京高层都知道。所以这个案子他们被动不是被动一点点,是全局被动。所以我老早讲了“依法必然无罪,依权必然定掉”,就这么个道理。康达所在这个案子里没有违规收费,没有私下收费。李庄在这个案子代理中是非常守纪律的。李庄案子在抓他之前两天,康达所领导接受了有关部门的招呼,决定整个康达退出重庆涉黑社会案件的刑辩,一律不接,接的也要退出来。叫李庄不要接受这个案子,所以李庄就打电话给重庆中院刑庭庭长,说我不做了,所有公函要收回来,解除委托。就在他到北京医院,龚刚模老婆在那里开刀,乳腺癌晚期了,他跑到医院去签解除的协议,退费的协议,这时候重庆便衣警察把他给抓了,没有通过北京市公安局,是秘密抓捕的。这些情况、内幕,康达所是完全清楚的,接受了各个方面的招呼,很严谨的按法律程序做了。但是照样,已经投降了,管你刑讯逼供不刑讯逼供,我也不来揭你的短了,反正我投降了,你们弄吧,但照样还是抓。抓了以后还弄个什么,飞机场接李庄时全副武装,冲锋枪,两边列队国宾待遇。李庄讲:你们太浪费司法资源啦,我这样一个人不值得你们这样干,你们太浪费国家钱啦。搞这种架势。这个案子错误表现在法庭上,后面有大量的证据,今天人太多了,不能跟大家讲。   第六个问题,龚刚模为什么检举律师,这也是大家的一个大问号。 一个可能要判四个死刑的人,要去检举找出证据不让他判死刑的律师,这是否荒堂?这个现象怎么会发生的?龚刚模的案子是怎么回事情啊?为什么周立太-重庆的大律师说重庆打黑要防止扩大化?   龚刚模是十多年守法经营的一个私营企业主,他下面有好多家公司,其中有一家叫保利娱乐有限公司,有一个保利夜总会,涉黑团伙看中了他的钱,拿了二百万钱放在他那里,说借给你。龚刚模说不要借钱,我钱有。他说一定要借。什么意思呢,付给他高额利息,实际上是以借给他钱为拿高额回报,变相地敲诈勒索。那么,龚刚模的老婆程琪反对,说与这种人少来往,没有意思的,到时候讲不清楚,龚刚模说没有办法,我们惹不起,躲得起,给他一些钱吧。要买一辆奔驰车170万,给他打电话说,龚老板我缺70万,某人给我出了100万,你看看能否借我70万,他老婆坚决反对。龚刚模说惹不起躲得起给他吧,70万给他了。这样两件事情做了以后,又向龚刚模借钱,龚刚模的钱入高利贷,有些钱收不回来了,樊奇杭去收回来,收回来200万,樊奇杭说大哥啊,最近手头有点紧,这些钱让我用用吧,龚赐模说行行你就用着吧,这笔钱又转出去了。这样几件事情做了以后,樊奇杭就认龚是大哥,所有场合都说龚是老大这是我们老大,叫老大以后,管场子的人都客气了。另外一个团伙来敲诈龚刚模,拿走30万,打电话跑过来吵,还要砸场子。樊奇杭看着义气上来了,我大哥被你这么欺负,也没有经过龚的同意,也没有要一份钱,他叫了小喽罗做掉他。开枪杀了人。樊买了16支枪,有3支枪放到龚刚模那里。大哥,这枪很漂亮的勃郞宁,你玩玩吧,还有一支双筒猎枪放你那里玩玩吧。三支枪在龚刚模那里放了二三个月。他也没有法制意识,三支枪也没有用过,打猎都没有过,一定放在他的办公室。樊奇杭后来双说这枪放在你那里不安全,我找到一个地方,所以又拿了回去,就这么个过程。后来打死人的枪跟这三支枪无关,如果有关的话作为证据又套牢了。贩卖枪支的情节就这么来的,私藏枪支弹药罪龚刚模是构成的。但贩卖枪支根本不成立。那么这样一个情况下,没有经过他的同意,打死一个人,拿钱逃掉,摆平、花多少钱,都是樊奇杭在做的。龚刚模确实从头到尾没有指使,也不知情,就这么一个情节。   那么我们来看看,奇怪到什么程度呢?重庆公安认定,樊奇杭是第二号的,龚刚模是第一号的,你是黑社会的经济支柱,你是黑社会的基地,你的多家公司就是靠黑社会保护的,靠这样发达的,所以你是组织、领导黑社会罪的首犯。这个罪就是这样套上去的。指使杀人,他按你的目的去把人打死的,你不承认,八天八夜吊起来,一定要他承认是指使的,一定要他承认是大哥。我看了李庄律师为龚刚模辩护的整个案卷,所有的小喽罗口供都不认识龚刚模,只认为樊奇杭,樊奇杭是我们的大哥,樊奇杭叫我们干什么我们就干什么。他叫我们去买枪就买枪,杀掉谁就杀掉谁。没有任何说到龚刚模。在这样情况下,樊奇杭也讲义气的,他说此事与龚刚模无关,从来没有汇报过,确实是我自己干的,好汉做事好汉当。包括这个案子龚刚模开庭,是一月五号吧,好多记者去听的,樊奇杭这样说,龚刚模是不知道的,是我自己决定。这样龚刚模领导黑社会罪根本摊不上的,杀人罪摊不上的,贩枪罪摊不上的,贩毒罪根本不知道的,前三条是不知道的。只有放高利贷,是樊奇杭敲诈勒索的。行贿罪是有的,他送过人家钱,给文强送钱,因为管了这么多的场子吗。行贿罪有的,私藏枪支弹药罪是有的,两个罪是构成的,其他几条杀头罪是不构成的。那么在这样的情况下,重庆为什么要把他搞成黑社会?有上亿资产,打黑打进去,资产可以没收,打黑重大的成果,这里面其他因素不言自明了。所以这下一步的危险,就是民营企业家。按重庆的这种打黑方法,其他省市如果打的话,好多老板可以判死刑,两千个也有。有的大老板,往往白道有朋友,黑道有朋友。公检法有朋友,黑道帮他看场子的,总有些关联。说难听点,有些保安就是这样的。保安打死人还少吗?如果你把保公公司设定为黑社会的话,这个老板不是黑社会总头目吗?如果这样可以连带出来的话,组织、领导黑社会罪可以无限扩大化,这样主体一定,多少私营企业家要砸掉。   这个案子我为什么这样强有力出来阻击?因为,现在受难的还只是律师,打掉这层法律保护力量,接下来就是老板,接下来就是我们大量的民营企业家。左棍眼里,就是资本家,革命的对象。唱红歌这些人公开说就是要打掉这些资本家。象我们浙江,民营资本占国家税收百分之七十以上,如果按照这样打黑打下去,民营资本是非常可怕的,危险马上就到。这是意识形态直接影响行为的例子。现在民营老板不知道我们冲在前面是为他们作牺牲,他们还没有意识到这一点。如果不把律师保护住,下一步很清楚,龚刚模要完蛋。民营企业家将失去法律的第一道保护。李庄被抓后。官方为龚刚模指定了一个法律援助律师。天大的笑话。这样的律师敢真辩吗?敢说他没有组织领导黑社会罪吗?   假如说龚的这个死刑构成,就有四个死罪可以判。如果由于检举了律师可以不判死刑,又是一个中国法制上的大洋相、大笑话。将来所有最严重的死刑犯,都去检举自己的辩护人,都可以死刑免掉了。可以申请专利了,你说得对。如果这样四个严重的罪行检举律师属于重大立功可以不判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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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喷嚏图卦20110829】离歌

免责声明: 以下内容,有可能引起内心冲突或愤怒等不适症状。若有此症状自觉被误导者,请绕行。若按捺不住看后症状特别明显,可自行前往CCAV等欢乐频道进行综合调理。其余,概不负责。 欢迎转载,转载请注明来源和链接。 每天一图卦,让我们更清楚地了解这个世界 【1】大连石油气厂大火 @ThinkHome :原来又是还是储油罐,大连,你们每次扑灭后就开表彰会,能不接二两三吗?这次扑灭后,求你了,别开表彰会了。 29日上午10点左右,中石油大连石化分公司突然发生火灾。视频为拍客现场拍摄的画面。最新消息,在中国石油大连石化公司正门已被封锁,两辆救护车在门口随时准备紧急救援。现场冒出的浓烟几乎遮住了半边天。目前记者受阻不能进入火灾现场。 http://t.cn/auYoz8 【2】真空时代 华表奖红毯。袁立阿姨,你hold住了 (摄影 @郑福德 ) @Real袁莉 :不是我太胆大,是有些人太胆小!没什么好后悔的,试衣服时灯光太暗,但我要感谢这阴差阳错借我的勇气,也许这件衣服不是最适合我的,但能hold住这件衣服的也不多!so,what! 蕾丝、镂空、透视,.袁立阿姨火了 《钢的琴》导演张猛的获奖感言:感谢政府给了我这个机会。 @作业本 :华表奖:《建国大业》、《建党伟业》均获优秀故事片奖。同时,《建国大业》又获优秀导演奖。再同时,《建党伟业》再获优秀编剧奖,又同时,《建国大业》还获优秀电影音乐奖。最后,《西柏坡》获得优秀动画片奖,《长安街》、《祖国至上》 获优秀纪录片奖。想获奖吗?拍红色电影吧~ 【3】我有一个愿望 我有一个愿望:一个13亿人口的国家,应该培养出自己的奶牛品种,生产出高品质的牛奶和乳制品,培养出自己的牛奶和乳制品品牌,不仅要在中国占领制高点,而且要在世界上占据领先地位。(27日温家宝考察蒙牛塞北乳业公司时表示) 8月26日晚,温家宝在张北县县城看望居民时与正在锻炼身体的老人切磋太极拳。新华社记者姚大伟摄 【4】万事不进步,而独防民之术乃突过于先进国 8月27日武汉政法委书记要求2万警察加强巡逻,为辛亥100周年创造平安环境。即日起武汉警方调动充足警力加强社会面控制,每天100名武警携枪、200名特警携带微冲进行街面巡控。—— “我国万事不进步,而独防民之术乃突过于先进国,此真可痛哭也。”辛亥前夕,梁任公与友人信中如是说。(via @宋石男 ) 【5】车主好心扶太婆反被赖上身 路人纷纷挺身作证 昨日下午,一电动车主途经汉口鄱阳街,见一婆婆避让其他车辆时摔倒,赶紧扶起,不料婆婆一口咬定被他撞。车主想赔200元了事,遭目击者极力反对,“怎能这样冤枉好人,以后谁还敢做好事?”民警调查后让车主离开。(楚天都市报) 图为电动车主欲给太婆200元私了 【6】即使只是和他一起喝一杯咖啡 乔布斯辞职后,《纽约邮报》和其他媒体采访了乔布斯的生父钱德里。80岁的钱德里是一名叙利亚移民,目前在内华达州的一家赌场担任副总裁。钱德里表示,他对于把乔布斯交给他人收养感到内疚,但直到近期才知道他的孩子是大名鼎鼎的苹果CEO。 他说:我确实没有准备好打电话给他,即使我们可能都即将逝去。目前我只是希望,在不要太晚之前他能够联系我,因为即使只是和他一起喝一杯咖啡,我也会很高兴。 【7】北大“裸体猛男”不再“对视”老子 3年前,北大光华管理学院门前伫立两尊雕塑,一尊是吐舌瞪眼的老子,一尊是裸露性器的猛男。4米多猛男与2米高老子相对,引发争议。前日晚,“猛男”被搬离到附近隐蔽处。校方管理人员称为自然规划使然,与争议无关。多数人认为将猛男安放在隐蔽地方较好。(新京报) 【8】用跑步向乔布斯致敬 东京人跑出苹果LOGO 乔布斯辞去苹果CEO一职,标志着苹果一个时代的结束,人们对乔布斯的纪念方式各不相同。东京的数字媒体制作人Joseph Tame为乔布斯献上了13公里。但不是直线跑步,而是通过iPhone和一个跑步应用Runkeeper在东京市中心跑出了一个苹果LOGO。 【9】快递行为艺术 @我苹果牛 :刚才我查了下快件单号为1234567891的圆通单子…的确是真的啊不信大家可以查下,查询地址 http://t.cn/hxIGv 【10】原以为iPad2没有电话呼叫功能 @毛丹青 :我在神户跟在上海的 @苏静johnny 用iPad2通上话了,原以为iPad2没有电话呼叫功能,但他告诉我有,于是看了下iPad2说明,才知道打往中国一定要加加号再加国家号,结果这么一弄很快就通了,拨号后不到30秒。 【11】卫生带 @老武是文建 :我小时侯爱折腾,夏天穿裤衩时腿上总是有伤。一次小哥们给我一小袋消炎粉,我想买点纱布绷带。在商店视察多日,突然发现有卖“卫生带”的。我从小就聪明,“卫生带”推理出就是纱布绷带。某日向售货员阿姨说“给我买个卫生带”,售货员说“给谁买啊?”我说“我要”,“不卖!”售货员没好气地说 不管怎么说车还是修好了 @女流氓文摘 :与哥们喝闷酒聊天,谈爱情.“恋爱一次失败一次, 恋爱一次失败一次,真TM羡慕你….”“我怎么了?”“恋爱一次成功一次,恋爱一次成功一次….”“这TM有区别么?” 【12】野田佳彦将出任日本新首相 日本财务大臣野田佳彦在29日举行的民主党代表(党首)选举第二轮投票中获得215票支持,反超经济产业大臣海江田万里当选新党首,将出任下一任首相。野田在选举结束后表示,将与同僚一起尽全力为国民奋斗,使此次政权交替顺利进行。 在新党首的5位竞选人讲演时,菅直人呼呼睡起了大觉 【13】英国电视台用黑色喜剧纪念9-11袭击十周年 英国每日邮报报道,作为纪念9-11袭击十周年节目季的一部分,英国电视四台即将播出描写英国穆斯林自杀人弹的黑色喜剧电影《四头狮子》。该片制作人曾试图在9-11当天播出以制造更大争议,但电视台高管对此持抵制态度。 【14】利比亚人民的领袖 @老榕 :中国日报:卡扎菲曾经的五名贴身女保镖近日投诉称她们都曾遭受卡扎菲和他儿子的强奸。一名前女保镖说,她是被迫加入卡扎菲保镖队伍的。不加入就把她兄弟关进监狱。她先遭卡扎菲强奸,后又遭其一个儿子的强奸,还被“赏给”其他高级军官。这些女保镖的证词可能将被国际刑事法庭作为指控卡扎菲的罪证。 @押沙龙 :CNN记者在卡扎菲儿子豪宅里发现了被烧得面目全非的保姆。这个保姆两次被女主人捆在浴室里,浇上滚烫的开水。被烫完后,她又被饿了三天。卡扎菲的儿媳下令谁要是给她食物,就会得到同样的下场。另一个保姆告诉记者,自己经常被主人用刀子割伤。 【15】据说这个人被捕的罪名是辱骂了中国淫民的老朋友 【16】您知道卡扎菲家族利比亚的国名全称吗? @鄢烈山 :您知道卡扎菲家族利比亚的国名全称吗?”大阿拉伯利比亚人民社会主义民众国“,与北韩金朝一样好听!大使馆则叫“人民办事处”,大使称“秘书”(书记),是跟中国学的吗? 【17】何必这么牛头不对马嘴的瞎拽呢 @北京徐晓 :太好玩了,党报《光明日报》网站发表文章,抨击骆家辉轻车简从的背后,是资本主义及西方价值观的渗透,是美国的“新殖民主义”、“文化殖民主义”的体现。恼羞成怒挂不住了不如直接说,何必这么牛头不对马嘴的瞎拽呢? 【18】动车遇难赔偿50万能干什么 @我们都是美女控 :能买30000斤猪肉;能喝700瓶茅台;能在天上人间找500次小姐;能够红十字会吃50次天价宴席;能让官员去美国考察20次;能给国企高管发6个月工资;能买5个爱马仕包;能买1块百达翡丽表,能在省会城市买0.5套一室的房子;能买0.2辆玛莎拉蒂;能够铁道部造0.003公里高铁。 【19】1946年,美国记者拍摄的三峡 美好的实物已经消失了 【20】“艾琳” 【21】孤独寂寞让人患癌 @治愈系心理学 :最新研究证明,孤独、寂寞的生活方式,可使癌症的发病率增加2—3倍。美国、芬兰和瑞典联合研究,把四千个健康男女分为“社会活动活跃”和“与社群疏离”两组,通过12年观察,后组被试患癌症等严重疾病的人数较前组高2—3倍;而且,与社会疏离程度越高,越易得病,死亡率也越高。 【22】不论年轻与否,多彩的世界属于你 @花甲背包客 是一对中国老人,他们用6个月时间,走访了14个国家和地区,自助环游南半球一圈。他们在南极露营,在亚马逊睡吊床,在教堂参加复活节弥撒,在马丘比丘寻找历史,在旅途中与病魔斗争,在星空下与篝火为伴…他们用行动宣告:不论年轻与否,多彩的世界属于你。 【23】平民百姓只能拼爹拼钱还有让孩子拼命 @吴祚来 :中青报报道北京小升初择校费平均8.7万 ,这是一个巨大的腐败坑。如果没有熟人,想送钱给校长都送不进去,而且要提前占坑。不断送钱送礼,才能将孩子送进名校,也有不收礼的,那进校的经费更为巨大,一些国家单位有定点学校,但平民百姓只能拼爹拼钱还有让孩子拼命。名校公开收费以补助弱校,这是必须的。 【24】抗战最艰难的时刻,真正实现了免费义务教育 @高丹青Mistie :1947年 临潼 小学生. 骗子希望工程,本来就是国家责任!维基百科:《ROC宪法》第21条规定,人民有受国民教育之权利与义务。第160条规定,6-12岁之学龄儿童,一律受基本教育,免纳学费;其贫苦者,由政府供给书籍;已逾学龄未受基本教育之国民,一律受补习教育,免纳学费,其书籍亦由政府供给。 【25】三大油日赚8亿 国内三大石油公司发布半年报,中石油则因炼油亏损和税费增加等多重原因净利润仅同比微涨1%。但中石油仍以660亿元净利位居榜首,其次分别为中石化的402亿元和中海油的393亿元。由此计算,三家石油公司上半年合计平均每日净利约8亿元。 @李承鹏 :刚知道,上半年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共和国三胞胎,每天能赚8亿元。就是说除四亿纯农民外,中国人每人每天向哥仨交一元钱。这就是真正的壹基金了。所以不要为自己没捐款而内疚,你天天都在捐,天天都是善人。只是三兄弟没及时把款子送到灾区,他们在路上喝茅台醉了,至今未醒。 【26】一片汪洋中的路标 @谢谢静静 :8月26日上午,北京,十里河桥下,这个穿着印有“北京排水”橘色工作服的年轻人,像雕塑般,伫立在雨中,积水没过膝盖,他却一动不动。他的身旁,是一口排水井。他在雨中伫立3个多小时,只是守护这口井,“井”示路人。他,就像一片汪洋中的路标、警示牌 【27】无论在哪个社会,都会有人站出来为了正义而呐喊! 动漫大师宫崎骏为了反核而走上街头!事实说明,无论在哪个社会,都会有人站出来为了正义而呐喊!尤其是文化人们。 via @毛丹青 【28】离歌 @包丽敏 :【又是一首离歌】今日中青报头版的主图没有给汤唯,给了这个小女孩。暑期要结束,“于那些在家乡读书的外来工子弟而言,这一开学,就是漫长的离别。”留守儿童们,又该离开亲爱的爸爸妈妈了。他们的童年,没有爸爸妈妈陪伴,独自长大。 @阿里爱爱 :新闻联播报道:中国给蒙古国建保障房,还给蒙古国人民免费医疗。真是太有钱了,纳税人的钱呐!真是钱多人傻B,欺宗卖祖裆二蛋。国内住房天价卖,医保都是坑爹状。买美国国债帮助美国度过金融危机,日本地震的时候忙着送油,现在又帮蒙古建保障房,哎,真的不知道这是哪国的政府。马勒戈壁的……   来源: 喷嚏网 综合编辑 友情提示:请各位河蟹评论。道理你懂的 喷嚏新浪围脖: http://weibo.com/dapentizk 喷嚏官方淘宝店: http://shop.dapenti.com 广告联系:dapenti#dapenti.com (# 换成 @) 1988——我想和这个世界谈谈(韩寒最新小说) 用手机上 喷嚏网 :m.dapenti.com        每周精华尽在【 喷嚏周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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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大集会捍卫言论自由,内地人士超感动

香港大学师生校友为了言论自由再次集会,抗议警方在中国副总理李克强访问港大期间限制学生、校友表达不同意见的权利。他们捍卫自由的决心让内地人士感动。 *中山广场烛光晚会吸引上千人* 星期五晚上香港大学校园的中山广场聚集了1000多师生校友和香港公民,多数身穿黑衣,点燃烛光,声讨8月18号国务院副总理李克强到访港大过程中的保安措施过于严格。 学生代表李成康的发言打开了集会的序幕。他就是因当天抗议而被警方强行禁固的受害学生。 他说,点燃烛光,暖化校园,让港大成为自由的堡垒,也要让香港成为中国领土上自由的堡垒。 活动发起者宣布于当晚8点18分默哀一分中,表示对“港大8月18号杀害自由事件”的哀悼。示威活动持续了近三个小时。港大校长徐立之全程参与,他一个多星期以来一直受到严厉批评,说他献媚北京,牺牲校园的言论自由。 *校长:尊重各种表达意见的方式* 徐立之在集会上发言说:“我会尊重大家用各种方式来表达自己的意见,但是不会参加(默哀),因为我觉得校园所享有言论自由、开放、多元化的环境并没有被抹杀掉。” 李克强访问港大引发的警察在校园执法不当的事件后,徐立之就此在不同场合多次道歉,并于周二在香港报纸上公开发表道歉信,保证“大学师生是校园的主人,港大永远是言论自由的堡垒”。 港大学生要求言论自由坚韧不拔的勇气也感染了来自中国内地的学生。来自贵州的一名硕士生刚来到香港不久,被香港如此开放讨论的场面而感动。 她说:“因为我们在大陆都没有抗议、没有集会,如果有意见,也只可以‘散步’,不可以讲。我来到这里以后真有一种解放的感觉。” *内地学生在港亲身体验集会抗议* 这名学生说,来到香港后,才生平头一次喊出了“平反六四”这句口号,看到穿“平反六四”体恤衫的学生不会遭到逮捕。 她说香港的言论自由真令她有感到鼓舞,因而更对8曰18号的情形感到担忧,她用“就像一把刀悬在香港上面,不知什么时候就会落下来 ”来表达不希望香港自由受到威胁。 内地的文化人同样对香港民众和青年能为捍卫自由坚持不懈表示感动。星期五在香港出席“港台青年论坛”的主讲嘉宾,财新传媒首席文化编辑徐晓在讲话一开场首先就感叹到,多年来,纪念六四的烛光年年在香港燃起,香港青年从小就知道要平反六四,港人一直在为民主自由奋斗和疾呼,香港民众的勇气让内地人深受感动。 *内地文化人向香港青年致意* 她说:“每当我在大陆通过翻墙在网络上看到这样的消息,我都会非常感动,眼眶会湿润。所以今天我远道而来,特别在此向香港的市民、香港的青年说一声谢谢。”(掌声) 当天,包括香港政要名人的港大270名校友发表联署声明,力挺校长徐立之,声明指警方措施过度,不能接受,因此支持校方协助学生对警方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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