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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贲 | “选民访谈”与“幸福调查”

“选民访谈”与“幸福调查” 徐 贲   随着美国大选临近,这几天,旧金山湾区公共广播电台晨间新闻里都有一个早餐时间采访选民的节目,目的是及时报道选民们对大选的真实意见。 10 月 28 日采访的是德州休斯顿市的几位年青人。德州一向是支持共和党的“红州”,而休斯顿却是偏向于民主党的“蓝市”。接受采访者中有的不满意两位总统参选人政策主张模糊,认为选不选,或者选谁都意义不大。还有的说,两位竞选人所争的都不过是“选举别输”,而不是为坚持理念的“政策要赢”。再有的则不满意当前经济现状,其中有一位刚从大学毕业,学生时期贷款负债 3 万美元,母亲辛苦工作,年薪才 2 万 5 千美元,她怀疑出身富豪的共和党候选人罗姆尼能否真的了解低收入者究竟需要什么。 林肯曾说过:“我所要的就是完成人民希望完成的事,对我来说,问题就是如何准确地找出这样的事。”政治家怎样才能知道人民在想什么,要什么呢?在今年的大选中,这个问题似乎并不难回答,经济仍然是许多美国人面临的主要问题。但是,选举很少是就一个问题来争取选民的。对年青选民来说,工作机会、学生贷款固然是重要问题,但是否向他们提供免费避孕或允许堕胎也同样是重要问题。 政治家们往往不能等到选举有了结果,才知道人民需要什么,就算知道了,可能已经为时过晚。这就使得民意调查或民意测验变得相当重要。在美国,民意调查已经有一百多年的历史,在过去几十年里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和改进,形式也变得更为丰富。在休斯顿市对青年选民的随机采访就是一个例子。 这令人想起不久前在国内那个颇为令人注意,也引起不少诟病的“你幸福吗?”的随机采访。“幸福调查”采访者在大街上不管拽住谁,排队的、旅游的、开小铺子的、修鞋的,都劈头劈脑地问他:“你幸福吗?”被问到的往往先是一脸茫然,不知道为什么有这个问题,也不知道问是什么意思。采访者不得不赶紧补充解释道:“你快乐不快乐?”如果回答是“快乐”,采访便成功结束。这样的“民意调查”得出的是大家都很幸福的结论。 其实,民意调查远没有那么简单,访问是一件细致的工作。提出问题的方式、措辞。甚至访问者的仪表、衣着、语言都可能影响回答。例如,休斯顿的年轻选民采访,问得是“能不能谈谈你们对大选中争议问题与你们自己的关系?”而不是“你们支持奥巴马吗?”。前一种问题是开放讨论的,而后一个则是表态性的。表态性的问题只允许是或不是的简单回答。而开放式的问题则要求对看法作出合理的解释。它的目的不仅是了解人们的真实想法,而且更是让他们有机会深思熟虑参与讨论问题。 不准确的调查往往只是为某种先入之见寻找证据,调查结果会起到误导民众和制造不实信息的作用。不准确的调查结果,可能是由访问者的偏见,或者是由于未能完满仔细地进行工作而造成的。被访问的人也可能是谬误的来源。怀疑访问者的动机的回答人可能提供虚假的或含混不清的答案,敷衍了事地随口一说。有时候为掩盖无知,也会故意说些自己根本没有好好思考过的套话、空话和陈词滥调。或者,他们也可能猜到了采访中的用意,故意提供他们认为访问者会喜欢的答案。 民意测验可能给人以假象,以为民意都一定是真实而明确的。其实,民意可能是短暂易变的,而真实、有参考价值的意见应该是在讨论中产生的。在美国的选举中,政治方面的民意测试起着重要的作用,候选人利用民意测验决定和调整如何竞选。但是,民意测验并不等于选举,更不能代替选举。正如政治学者伯恩斯( James M. Burns )所说,选民必须把意见转变为对具体决定的选择,“他们必须决定什么重要,什么不重要。因为民主不止是发表意见,不止是简单地反映意见。民主也是选择——就在某些问题站在某一边的领导人之间,也就是在可能随之而来的政府行动之间,进行选择。” 与只是听取“快乐感受”的“幸福调查”不同,美国的“选民访谈”是让公民发表政治见解,并了解他们可能会由此作出怎样的政治选择。不管民主选举还存在怎样的缺陷,就选择而言,它给选民提供了一个让他们能深思熟虑地参与政治进程的可贵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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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China周刊 | 徐贲:金钱不是美国选民的唯一“自我利益”

“ 在美国的选举中,政治人物可以用选民的个人经济利益来引诱和争取他们,在相当的程度上也确实是有效的手段,但是,美国传统的政治文化和社会伦理价值观还是对许多选民有相当大的影响,他们把这些价值观也当作与他们息息有关的自我利益。”  美国的总统竞选中,候选人总是尽量诉诸于选民的“私利”意识,也就是选民的自我利益,就算提到国家安全(例如,本拉登之死)和美国的国际作用(如坚持民主和人权的价值),那不过是次要的。这并不奇怪,因为不涉及选民自我利益的选举是很难动员选民积极参与和投入的。 托克维尔在19世纪30年代初访问美国时就已经注意到,美国公民的参与方式不止是到投票站去投票,他们更愿意通过社群公益(其中包括了他们自己的个人利益)而不只是通过个人的投票参与民主政治。他说:“很难使一个人放弃自我去关心整个国家的命运,因为他不太理解国家的命运会对他个人境遇发生的影响。但是如要修筑一条公路通到他家园,他马上会知道这件小公事与他的大私事之间的关系,而且不必告诉他,他就会发现个人利益和全体利益之间存在紧密的联系。因此如果让公民们多管小事而少操心大事,他们反而会关心公益,并感到必须不断地互相协力去实现公益。”民众总是通过与他们息息相关的身边小事,才能理解国家大事与自己的关系。 但是,对于每一个具体的选民来说,什么是他的自我利益呢?他就一定知道那些被他看成是自我利益的,就真的是他的自我利益吗?美国媒体上常常可以看到《你正在违背自己的利益投票》或《投票:符合你自己的利益吗?》这样题目的文章,旨在“帮助”选民认清自己的利益。虽然自我利益在美国是投票的一个重要驱动力量,但它并不能充分解释选民们在投票时似乎与自我利益不符的选择。 在许多与自我利益不符的投票行为中,最令观察者和政治分析家不解的便是“劳工阶级把票投给保守党”的现象,也就是低收入的选民不是把票投给自称代表他们的民主党,而是投给了被认为是代表富人的共和党。不仅美国有这种现象,其他西方民主国家也有。2012年6月5日英国《卫报》就曾刊载纽大学教授海德(JonathanHaidt)的一篇文章,问道,“在许多国家,蓝领选民在看上去不符合他们自身利益的情况下,与政治保守派联盟,……为什么工人阶级的个人把票投给保守的候选人呢?自从里根得到了许多工会成员、农夫、城市天主教徒和其他相对无权者们的选票,形成了所谓的‘里根民主党人’以后,这个问题就一直在令美国左派头痛”。 许多左派人士对这种现象的惯常解释是,这些劳工选民是受了资产阶级的欺骗,他们被一些“文化问题”的迷惑,忘记了自己的经济利益,这些文化问题包括同性恋婚姻、堕胎、个人拥有枪支、政府权力限制个人自由、基督教信仰在日常生活中的作用等等。在美国,经济的自我利益并不是每个选民唯一看重的自我利益,许多选民还把维护他们生活中的价值也看成是重要的自我利益,这些价值包括稳定的家庭、社会道德秩序、个人自己的事不要政府干涉、自由企业不要政府干预,等等,这些都是自从里根以后共和党所一贯主张的。 与共和党不同,民主党以另一些主张来吸引选民,例如承诺保护或扩展保护穷人和老年人的福利、为中产收入家庭减税、帮助青年学生获得低息贷款、推行有利于低收入者的全面健保等等。但这些政策往往是以扩大政府范围和权力为代价的,而“大政府小社会”则与许多经济政策受惠者的其他自我利益不尽相符。海德指出,个人在经济利益之外,还有道德利益(moralinterests),在有些情况下,道德利益似乎比经济利益更直接影响选民的行为。 《纽约时报》记者艾普鲍姆(BinyaminApplebaum)在明尼苏达州发现,那里的选民有的虽然直接得益于民主党政府的帮助,但还是会把票投给共和党。在明尼苏达州的林斯屈姆(Lindstrom)有一个名叫凯·古尔布兰森(KiGulbranson)的选民,开一个T恤衫的印字铺子,每年从政府的小企业收入税减免得到几千美元的好处,他的孩子们享受由联邦补助提供的免费早餐和午餐,他88岁的老母亲曾经两次免费做了股骨手术。但是,他却偏偏替茶党印制T恤衫上那些反对政府的文字,认为那也是他自己的观点。古尔布兰森对政府的帮助似乎一点也不感恩,他对记者说,“我又没有要求政府为我做这些”。 像古尔布兰森这样的选民在美国也许还有不少,他们不是不知道在自己的小铺子或小镇之外的事情,他们确实是从政府那里得到了金钱方面的些许帮助,但那钱是从其他纳税人那里来的,不是政府恩赐的。奥巴马政府是给了古尔布兰森这样的小民一些好处,但这个政府给大企业的补贴却要超过百倍千倍,其中包括救援因“欺诈门”而陷入困境的高盛集团、出台优惠通用电气公司的政策等等。奥巴马上台后扩充政府规模,民众从2010年就开始掀起反对声浪,随着奥巴马政府主导的健保计划引发争议,大政府问题更加成为民众关注的焦点。在这次大选中,反对政府扩大规模和权力不仅是一个经济的争议点,而且也涉及了美国的政治文化和社会伦理价值观。 在美国的选举中,政治人物可以用选民的个人经济利益来引诱和争取他们,在相当的程度上也确实是有效的手段,但是,美国传统的政治文化和社会伦理价值观还是对许多选民有 相当大的影响,他们把这些价值观也当作与他们息息有关的自我利益。这些价值观比个人一时一地的经济自我利益,更清晰地形成了美国的民意。在这一点上,任何政治人物,就算是总统,也不能充当他们的导师、舵手或总设计师。他们只能是民意的执行者,而不是塑造人,更不要说是强迫民意乖乖顺从他们的统治目的和意图了。      (徐贲,美国加州圣玛利学院英文系教授,作家。原文链接: http://blog.sina.com.cn/s/blog_4cacf1f30102dzx0.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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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贲 | 人微言轻的选票是民主的最强力量

人微言轻的选票是民主的最强力量 徐 贲        10 月 16 日晚 9 时(北京时间 10 月 17 日上午 9 点), 2012 年美国总统大选在纽约州霍夫斯特拉大学开始了第二场辩论。美国的大选已经进入关键阶段。 美国的大选已经进入关键阶段,在这样一个大国里,一个人的选票对大选结果的影响是微乎其微的。美国总统选举采用的是“选举人团”( Electoral College )制度,一州为一个选举人团单位,除了缅因和内布拉斯加两个州是按普选票得票比例分配选举人票外,其余 48 个州和哥伦比亚特区均实行 “ 胜者全得 ” 制度,即把本州的选举人票全部给予在该州获得相对多数普选票的总统候选人。这更减小了个人选票影响全局的可能。每个有常识头脑的美国选民都知道这一情况,尽管有许多选民因为觉得自己人微言轻而失去参与的热情,但更多的选民还是参加了投票,这是为什么呢? 早在 1957 年,美国政治学家 唐斯 ( Anthony Downs )就提出了一个解释选民在什么情况下会去投票的公式,后来又经过政治学家 瑞克 ( William H. Riker )和欧德修克( Peter Ordeshook )的补充。这个公式有四个部分: P( 或然性 : 个人选票对全局的可能影响)、 B( 个人利益 ) 、 D( 民主意识:公民责任,也包括从民主参与中得到的满足)、 C (投票的时间、精力、经济付出),公式是,当 PB + D > C ,也就是说,只有当一个选民觉得,他那一票对实现自我利益的可能与他的民主参与满足之和大于投票实际付出的代价时,他才会去投票。 由于个人选票影响选举整体结果的几率几乎是零,所以无论以何种自我利益去投票,几率也近乎零。于是,真正起作用的因素其实是民主意识或满足,只有当这个因素足够强大的时候,一个选民才会不怕麻烦,不计经济花费(交通费、误工费、邮寄费等等),去参加投票。 瑞克 和欧德修克归纳了参与民主投票的 5 种满足感,第一是尽公民的责任,第二是表明自己认同民主政治制度,第三是表明自己认同某个政党或参选人(支持型投票),第四是体现自己在民主制度中的存在意义(当家作主),第五是参与形成和决定每个政策(特别是那些热衷于政治活动者)。 投票需要与选民的“自我利益”有关,在美国的历史中,这种利益首先是经济利益。虽然美洲殖民地时期已经有了投票制度,但并不是今天意义上的民主,这首先是因为,经济的考量把有投票权的人们限制在一个很小的范围之内,以今天的眼光来看,这是不民主的。当时,拥有财产是获得投票权的一个基本条件,有的殖民地要求投票人拥有一定数量或具有某种价值的土地,还有的则要求投票人拥有其他财产或能够缴纳一定数额的税金。以 1763 年为例, 德拉瓦要求每个选民拥有至少 50 英亩土地和 40 英镑的财产;罗德岛要求至少价值 40 英镑的土地或价值 2 英镑的年租收入;康乃狄克则要求至少 2 英镑的年租收入或价值 40 英镑的牲畜。 财产的要求甚至限制了殖民地的白人男性选民的人数,因为他们必须先要定居下来,积蓄了一些财产后,才能成为选民,至于妇女、黑人那就更不可能成为选民了。将选民限制为有产者并不是没有有原因的,当时的人们认为,那些有财产并纳税的人们,他们与社群的兴旺和福祉有直接关联和切身自我利益,最愿意关心公共事务,最有理智,不会胡来,也最具有独立思考的经济条件,不必受制于那些特别富有的人,因此是最值得信任的参与者。 19 世纪英国法学家布莱克斯通( William Blackstone )写道:“对选民设有某种财产的限制,唯一理由是要排斥那些因为太贫穷而不得不听命于他人的人们。如果他们获得选举权,他们就可能因为经不起诱惑而被其他人影响(和利用)。这就可能让那些有诡计的有钱大人物在选举中有机可乘,做出与普遍自由不符的事情。”虽然未必人人都是人穷志短,但一个人因为贫困,连同因贫困而造成的愚昧,就可能变得容易被权贵人物收买、控制和操纵。这样看待穷人,在今天来看,也是不尊重,不民主的。 然而,一直到美国建国时期,“民主”并不是一个褒义词,而是一个带有贬义的词。民主令人联想到的首先是混乱无序,而操纵民主的往往是些自称爱民、蛊惑人心、谋取私利的家伙。《独立宣言》的签署者,后来成为美国第二任总统的约翰·亚当斯于 1776 年就提出,改变选举人财产资格的做法会有很大的风险,一旦开始便无法阻止其扩展,“就会有新的要求,妇女要求选举,从 12 到 21 岁的孩子也会认为他们有充分的权利参与,然后每个一文不名的人都会要求在州里的所有事务上,都与任何其他人一样有发言权,这就会搅浑和摧毁一些区别对待,把所有人拉到同一个低下的程度”。 美国革命推动了选举权改革的要求,从 1776 年到 1789 年美国宪法得到各州批准的这段期间,争议非常激烈,主要针对的就是关于财产对选举权的限制。美国革命先贤富兰克林坚决支持了这一要求。他写道,“有一个人今天有一头价值 50 美元的驴子,所以有投票的资格。但是,在下一次选举时,他那头驴子死了。尽管他现在比以前更有经验,对政府的原则有了更多的知识,与他人有了更多的联系,因此变得更适合与参加选举,但是,他的驴子死了,所以他不再能投票。先生们,请告知我,投票权是谁的,是那个人的,还是那头驴子的?” 在富兰克林的批评中,就已经包含了他对投票人“自我利益”的有益理解:自我利益不只是人与一头驴子、一块土地、一个铺子、一处生意有关的经济利益,而且还包括人获得政治经验和知识,与他人联系并参与共同体生活,也就是实现生命价值观和意义的自我利益。正是后面这种自我利益在今天促使许多美国选民积极参与民主和选举,并从中得到满足,也使得他们在坚持共同的价值和意义时,不再因为孤单而人微言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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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贲 | 莫言的谵妄现实主义: 误译了的诺贝尔文学奖赞辞

莫言的谵妄现实主义 : 误译了的诺贝尔文学奖赞辞 ( 童明 )           【徐贲按:英语媒体介绍 2012 年诺贝尔文学奖获主莫言,赞辞中使用的都是“ Hallucinatory realism ”(谵妄现实主义)这个中心词。“谵妄现实主义”是一个大约在 1970 年代开始被批评家使用的新词。 谵妄现实主义与“魔幻现实主义”有些联系,但却有它自己的特定含义。 1981 年出版的《牛津 20 世纪艺术大全》( The Oxford Companion to Twentieth Century Art )对“谵妄现实主义”的定义是:“精细正确的细节描绘,但这种现实主义并不描述外部现实,因为它用现实手法描述的主题只属于梦境和幻想。”(第 529 页)德国歌德大学的林德勒( Burkhardt Lindner )教授则指出,“谵妄现实主义追求的是一种类似梦境的真实”,按照这个解释也可以把 谵妄现实主义称为“白日梦现实主义” 。诺贝尔奖是用瑞典语和英语发布的,瑞典语发布使用的是 “hallucinatorisk skärpa” ,也就是英语的“ hallucinatory sharpness ”。在此介绍我的同学,加州州立大学洛杉矶校区英语系童明教授关于莫言谵妄现实主义的一篇文章, 他所言及的那种由“ 政治的压抑所致”的 中国“谵妄文化”( hallucinatory culture ),亦可理解为非自由状态下的中国“白日梦文化” 。原刊《南方周末》】   2012 年的诺贝尔文学奖颁发给莫言,主要理由是他代表了 hallucinatory realism 这种文学现象。这是一个关键词。但是,国内迄今译为“魔幻现实主义”(英语: magic realism )是不准确的,不仅将莫言现象和拉美现象混淆,也会使汉语世界误解诺贝尔委员会的判断,不利于探讨莫言所代表的现象。 Hallucinatory realism 可直译为“幻觉现实主义”。如果按 关键词的内涵,译为“谵妄幻觉现实主义”或“谵妄现实主义”则更准确传神。文学中的“谵妄”现象虽然存在已久,“谵妄现实主义”却是一个新词,暗示诺贝尔委员会在莫言作品中看到一种特殊的文学乃至文化现象。 英语里有两个词都可以译为“幻觉”或“幻象”: illusion 和 hallucination.   不过,这两个词有重要的区别。和想象力相关的幻觉,可以用 illusion ,却不可以用 hallucination 。和莫言获奖原因相关的“幻觉”( hallucination )属于精神分析学的病理范畴。这种幻觉包括幻听、幻视、幻触等,是谵妄 ( delirium )的表征,所以,指的是谵妄幻觉。 文学和现实的关系是折射的关系,准确说是意味着的关系,而不是镜像那样的“反映”关系。长期以来,国内的文学观受“现实反映论”主导,潜移默化,我们下意识以为艺术只是某一种现实的附庸和奴隶,渐渐忘却文学艺术具有抗衡现实的价值。 文学中的谵妄幻觉现象丰富而复杂,不可一概而论。比如,某些作者可以更自主地使用谵妄幻觉,使所叙述的病态成为折射和反抗现实的艺术的一部分。一个众所周知的例子是十九世纪俄罗斯作家果戈里的《狂人日记》;那里面的“狂人”开始出现谵妄幻觉时,突然听懂了小狗的语言,接着出现身份的幻觉,认为自己是西班牙的国王,结果被送进大牢。正因为果戈里对当时俄国社会的不公正现实感到愤慨,他自主地运用了谵妄,为世界文学创造了一个原型人物和喻说。 有些作者创作中出现的谵妄现象,却可能是个人或社会病态的反映,可称之为“非主动的谵妄”。国外思辨理论对谵妄现象的研究论述很多。法国理论家克莉斯蒂娃就把非主动的谵妄现象当作一个特别话语研究。她承继和发展弗洛伊德和拉康的理论,认为谵妄话语往往是政治的压抑所致,展示“象征”和“符号”两种力量(即政治秩序和受压抑的个人)之间的冲突和张力。此种谵妄是社会真实存在。学术界还有一种看法:谵妄幻觉如普遍存在,就成为文化现象,成为“谵妄文化”( hallucinatory culture )。 文学中纳入负面情绪和病态并非新事,且已形成现代文学(包括先锋派)的一个重要特征。现代文学的发展,又扩充了负面美学的内涵。卡夫卡是负面美学成就最突出的实例。所以,诺贝尔委员会用“谵妄现实主义”这个词,虽然赋予莫言作品病态和负面情绪的涵义,对莫言的文学作品未必是贬低,甚至可能是肯定。 既然是“谵妄现实主义”,那么莫言作品中的谵妄和现实究竟是什么关系? 在莫言的作品中可以看到两个倾向。其一,莫言作品没有果戈里或卡夫卡那样对现实尖锐的批评和抗衡。如果有批评,也不是呼之欲出的那种。或许,莫言试图用更隐晦的叙述来传达对现实的批评和反抗?这样的解读并非不可能。其二,作为中国当代语境中的作家,莫言的叙述不同于世界其他区域的作家(包括其他诺贝尔获奖作家);他并不通过某个中心人物的内心冲突呈现他的倾向,而偏重于将历史和现实重叠,将故事和故事镶嵌。莫言喜欢规模,但他描写的荒诞,明显缺少外国作家的那种个性的支撑。莫言小说中对男女纠葛、性别和暴力做荒诞式的夸张,显出一种群体性,更接近畅销文学,而不是严肃文学。因此,莫言也许真的是在“反映”现实,而不是用艺术“折射”现实。他作品中的谵妄,多是一种谵妄文化的直接显现。 莫言曾经追随过现代先锋派的艺术,而后他的大量作品却囊括了畅销文学的特点。那么,莫言的谵妄现实主义,是艺术对谵妄的主动运用,还是被动、无意识地显现谵妄?他是以病态式叙述形成艺术对病态现实的反抗,还是现实病态本身的一个实例?还有第三种可能:莫言介乎这两者之间。诺贝尔委员会给了一个关键词,也提出一个有待探索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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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贲 | 金钱不是美国选民的唯一“自我利益”

金钱不是美国选民的唯一“自我利益” 徐 贲   美国的总统竞选中,候选人总是尽量诉诸于选民的“私利”意识,也就是选民的自我利益,就算提到国家安全(例如,本拉登之死)和美国的国际作用(如坚持民主和人权的价值),那不过是次要的。这并不奇怪,因为不涉及选民自我利益的选举是很难动员选民积极参与和投入的。 托克维尔在 19 世纪 30 年代初访问美国时就已经注意到,美国公民的参与方式不止是到投票站去投票,他们更愿意通过社群公益(其中包括了他们自己的个人利益)而不只是通过个人的投票参与民主政治。他说:“很难使一个人放弃自我去关心整个国家的命运,因为他不太理解国家的命运会对他个人境遇发生的影响。但是如要修筑一条公路通到他家园,他马上会知道这件小公事与他的大私事之间的关系,而且不必告诉他,他就会发现个人利益和全体利益之间存在紧密的联系。因此如果让公民们多管小事而少操心大事,他们反而会关心公益,并感到必须不断地互相协力去实现公益。”民众总是通过与他们息息相关的身边小事,才能理解国家大事与自己的关系。 但是,对于每一个具体的选民来说,什么是他的自我利益呢?他就一定知道那些被他看成是自我利益的,就真的是他的自我利益吗?美国媒体上常常可以看到《你正在违背自己的利益投票》或《投票:符合你自己的利益吗?》这样题目的文章,旨在“帮助”选民认清自己的利益。虽然自我利益在美国是投票的一个重要驱动力量,但它并不能充分解释选民们在投票时似乎与自我利益不符的选择。 在许多与自我利益不符的投票行为中,最令观察者和政治分析家不解的便是“劳工阶级把票投给保守党”的现象,也就是低收入的选民不是把票投给自称代表他们的民主党,而是投给了被认为是代表富人的共和党。不仅美国有这种现象,其他西方民主国家也有。 2012 年 6 月 5 日英国《卫报》就曾刊载纽大学教授海德( Jonathan Haidt )的一篇文章,问道,“在许多国家,蓝领选民在看上去不符合他们自身利益的情况下,与政治保守派联盟,……为什么工人阶级的个人把票投给保守的候选人呢?自从里根得到了许多工会成员、农夫、城市天主教徒和其他相对无权者们的选票,形成了所谓的‘里根民主党人’以后,这个问题就一直在令美国左派头痛”。 许多左派人士对这种现象的惯常解释是,这些劳工选民是受了资产阶级的欺骗,他们被一些“文化问题”的迷惑,忘记了自己的经济利益,这些文化问题包括同性恋婚姻、堕胎、个人拥有枪支、政府权力限制个人自由、基督教信仰在日常生活中的作用等等。 在美国,经济的自我利益并不是每个选民唯一看重的自我利益,许多选民还把维护他们生活中的价值也看成是重要的自我利益,这些价值包括稳定的家庭、社会道德秩序、个人自己的事不要政府干涉、 自由企业不要政府干预,等等,这些都是自从里根以后共和党所一贯主张的。 与共和党不同,民主党以另一些主张来吸引选民,例如承诺保护或扩展保护穷人和老年人的福利、为中产收入家庭减税、帮助青年学生获得低息贷款、推行有利于低收入者的全面健保等等。但这些政策往往是以扩大政府范围和权力为代价的,而“大政府小社会”则与许多经济政策受惠者的其他自我利益不尽相符。海德指出,个人在经济利益之外,还有道德利益( moral interests ),在有些情况下,道德利益似乎比经济利益更直接影响选民的行为。 《纽约时报》记者艾普鲍姆( Binyamin Applebaum )在明尼苏达州发现,那里的选民有的虽然直接得益于民主党政府的帮助,但还是会把票投给共和党。在明尼苏达州的林斯屈姆( Lindstrom )有一个名叫凯·古尔布兰森 (Ki Gulbranson) 的选民,开一个 T 恤衫的印字铺子,每年从政府的小企业收入税减免得到几千美元的好处,他的孩子们享受由联邦补助提供的免费早餐和午餐,他 88 岁的老母亲曾经两次免费做了股骨手术。但是,他却偏偏替茶党印制 T 恤衫上那些反对政府的文字,认为那也是他自己的观点。古尔布兰森对政府的帮助似乎一点也不感恩,他对记者说,“我又没有要求政府为我做这些”。 像古尔布兰森这样的选民在美国也许还有不少,他们不是不知道在自己的小铺子或小镇之外的事情,他们确实是从政府那里得到了金钱方面的些许帮助,但那钱是从其他纳税人那里来的,不是政府恩赐的。奥巴马政府是给了古尔布兰森这样的小民一些好处,但这个政府给大企业的补贴却要超过百倍千倍,其中包括救援因 “ 欺诈门 ” 而陷入困境的高盛集团、出台优惠通用电气公司的政策等等。奥巴马上台后扩充政府规模,民众从 2010 年就开始掀起反对声浪,随着奥巴马政府主导的健保计划引发争议,大政府问题更加成为民众关注的焦点。在这次大选中,反对政府扩大规模和权力不仅是一个经济的争议点,而且也涉及了美国的政治文化和社会伦理价值观。 在美国的选举中,政治人物可以用选民的个人经济利益来引诱和争取他们,在相当的程度上也确实是有效的手段,但是,美国传统的政治文化和社会伦理价值观还是对许多选民有相当大的影响,他们把这些价值观也当作与他们息息有关的自我利益。这些价值观比个人一时一地的经济自我利益,更清晰地形成了美国的民意。在这一点上,任何政治人物,就算是总统,也不能充当他们的导师、舵手或总设计师。他们只能是民意的执行者,而不是塑造人,更不要说是强迫民意乖乖顺从他们的统治目的和意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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