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籍制度

爱思想 | 于建嵘 李人庆:城乡户籍制度的改革实践与政策建议

于建嵘 李人庆:城乡户籍制度的改革实践与政策建议 进入专题 : 户籍制度    ● 于建嵘 ( 进入专栏 )   李人庆        一、户籍制度改革的背景与问题          城乡户籍制度是目前在我国被普遍批评的一种具有福利身份区隔和歧视性的制度。这一制度制定并形成于我国的计划经济时期,同时也被认为是“二元经济结构”的最显著标志之一。对于户籍制度改革的共识也是众多改革之中最为充分的。但是改革幅度很小,至今尚未大规模起步。同时它也是近年来如此众多的改革领域内对改革目标、方向与路径,认识最不统一,被利益绑架最深,最缺乏改革动力的一个制度。     目前我国有2亿多流动人口特别是1.5亿多的农民工,他们既是对我国工业化、城镇化、现代化建设做出了巨大贡献的群体,也是大部分工作和生活时间都在城市的常住人口,但是城乡户籍制度却把他们挡在了城外,不能享受到城市公共服务和分享城市发展的成果。当前对外来人口的管理与服务也成为社会管理中最突出的问题之一,也是最难解决的问题之一。如何能够积极稳妥地推进户籍管理制度改革,全面实行居住证制度,解决好流动人口在就业服务、子女上学、社会保障、医疗卫生、住房租购等方面的问题,真正实现城市公共服务由户籍人口向常住人口的全覆盖已成为当前促进人口城市化,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实现“以人为本”和科学发展观的本质要求。这是能否解决三农问题,能否实现城乡统筹和可持续发展,能否实现发展方式的根本性转变,能否实现共同富裕和社会公平正义的核心和关键所在。     如何在城乡户籍制度改革上有所突破,如何破解这一计划经济遗留下来的制度性难题是理论和实践上都不能回避的、迫在眉睫的问题。本文首先在总结户籍制度的历史变迁的基础上,梳理了户籍改革所面临的难题和困境;其次讨论了目前各地所进行的户籍制度改革的做法,特别是重庆户籍制度改革的理论与实践,并此基础上进行了分析和评述;最后归纳总结了当前户籍改革的路径、方式和方法以及所取得的经验,并提出了相应的政策建议。           二、对户籍制度的认知和户籍制度改革的争论          要对户籍制度进行改革,其中一个必要条件就是对它的本质、存在依据和条件,改变的动力和机制,所产生的问题与危害等一系列理论和实践上的问题有深刻的认知,只有在此基础上才能够产生解决户籍制度问题的社会共识、社会行动与社会政策。          1、户籍制度的本质和核心是什么?支撑它存在的制度基础是什么?          户籍制度如果仅仅是一个制度性的歧视问题,我们既然有强有力的政府,那为什么不可以就一纸文件宣布取消了呢?难道政府希望维持一个对农村居民歧视的制度?实践告诉我们,户籍制度的形成和改革,远远比我们所想象的要复杂得多。     实际上,并非户籍制度本身,而是其背后的一整套财政、社会管理体制和法律权利体系使其改革步履维艰。它是涉及面最广,涉及体制改革层次最深,涉及利益人群最多的制度,其本质是附加在它身上的各种社会福利和权利的区隔。首先,户籍制度是一个历史的产物,它所形成的城乡差别的制度性鸿沟已经经历了五十多个年头;其次,它并非一个人为制度设计的产物,而是计划经济演进的一个制度性结果。计划经济时期,中国形成了多元公有制体系。多元公有制的基本含义就在于:社会保障和社会公共资源是一种有差别的,以某一核算单位为福利分享边界的制度。就城市来说,企业分为中央级、省级、县级,分为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其中的福利享受是不一样的。农村在整体上与当时城市的社会保障体系是相脱离的,也就是说国家的社会保障并不覆盖农村。农村的社会保障依靠的是以生产队为基本核算单位的经济实体,主要依托的是土地上的农业产出。     户籍制度的内在逻辑形成于封闭内生工业化的计划经济发展战略。新中国刚刚成立的时候,国家并没有限制不同区域人口的自由流动,没有限制农村人口向城市的流动,但由于社会制度的重大变迁,使得全社会的生产结构、收入结构、消费结构,均发生了重大变化。据统计,从1954年到1960年,全国人口的迁入、迁出的发生率,高达35‰到50‰,绝对数波动在2000万到3000万之间。而当时的城市总人口只有6000万到8000万。就城市的就业来看,当时的产业工人只有600多万人,失业人口在400万人左右,而在此期间每年涌入城市的人口高达500万人以上。面对当时我国历史上突然出现的人口流动大潮,政府被动地出台了一系列限制农民进入城镇的文件。1953年4月17日,政务院公布了《关于劝阻农民盲目流入城市的指示》,“盲流”一词由此出现;1954年3月,内务部和劳动部发文《关于继续贯彻劝止农民盲目流入城市的指示》;1956年12月30日,国务院公布《关于防止农村人口盲目外流的指示》;1957年3月2日,国务院公布《关于防止农村人口盲目外流的补充指示》;1957年12月18日,中共中央和国务院联合发文《关于制止农村人口盲目外流的指示》。由此可见当时农村人口向城市流动问题的严重。1958年,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91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之前,公安部长罗瑞卿就这一条例草案做了一个说明,其中第二部分专门讲“关于制止农村人口盲目流入城市的问题”。这一说明当中明白地表述了政府当时所遇到的实际问题,罗瑞卿讲:“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方针,是在优先发展重工业的基础上,发展工业和发展农业同时并举。无论工业生产和农业生产,都必须按照国家统一的规划和计划进行。因此,城市和农村的劳动力,都应当适应社会主义建设的需要,进行统一的有计划的安排,既不能让城市劳动力盲目增加,也不能让农村劳动力盲目外流。”这段话可以很好地用来解释我国城乡分割型户籍制度形成的内在逻辑,或者说是逻辑的起点。具体来说,大致表现为以下两个层面:     首先,当国家选择了计划经济的体制,选择了单一的公有制,并承诺代表工人阶级利益,保护全体劳动人民利益,而国家又不可能把推进工业化所必须的社会福利和保障覆盖到全体国民的情况下,实行多元化的有限公有制,即把社会福利与社会保障按区域、按所属层次、按核算单位分解开,形成有差别的社会保障制度就成为必然。差别的含义就在于,公有制是单一的,但在产权上并不单一属于国家,或单一属于“全民”,而是属于不同层次、不同区域、不同社区的群体。就社会保障的角度看,我国几乎不存在覆盖全体国民的“全民”所有制或“全民”公有制。但在资源有限的条件下,只有这样有限边界内的公有制,才能保证以计划经济的方式推进工业化建设。其次,新中国计划经济体制的确立,形成公有制对资源的垄断,导致原有市场经济体制下的资源价格、组合、分配、物流发生根本性的结构变化,其直接的反映就是对市场供给与就业的影响。1953年,我国实行对粮食的统购统销政策。该项政策的核心要点是要保证对城市的粮食供给。然而,取消粮食市场反而造成粮食供给短缺,并进一步恶化了城市粮食供给,可以说,粮食的统购统销政策是我国城乡户籍制度走向分割的第一步,同时也是最实质性的一步。1956年国家大力推进高级社以后,原本可以在农村从事大量非农小私有经济活动的人口,被挤向了城市。而城市大规模公有制经济的推行,特别是服务业的萎缩,又恰恰缩减了广泛的就业机会。这两方面的逆向调节,使得当时的人口问题迅速激化,加速了城乡户籍分割和户籍迁移设限政策的出台。     正是由于这一内在逻辑的自身演化,新中国逐步形成了一种以户籍管理为手段的城乡分割、区域分割、行业分割、核算单位分割的多元公有制体系,也即多元社会保障体系。在这一体系之内,不仅仅是城乡之间不能自由迁徙,同时在城城之间、乡乡之间、单位与单位之间也不能随意变动户籍。也就是说,当初的决策,并非是出于城市对农村居民的歧视才制定了专门的户籍制度,而是计划经济体制的内在逻辑决定了这一制度的形成。     1957年1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联合发出的《关于制止农村人口盲目外流的指示》,要求城乡户口管理部门密切配合,通过严格的户口管理,切实做好制止农村人口盲目外流的工作。1958年1月全国人大常委会第91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标志着我国以严格限制农村人口向城市流动为核心的户口迁移制度的形成。具体来说,这种户籍制度主要有四个方面的特点:(1)它把户口分为农业户口和城镇户口(非农业户口)两大类,而这种社会身份一旦确立,其后代子女均按照这一身份确定户口类别。(2)这种户籍制度与每个人的基本生活消费品定量配给相结合。拥有城市户口的人可以凭粮证和副食供应证等享受国家低价供给的各种生活必需品;而农村户口的拥有者不享受这些供给,客观上形成了吃商品粮和不吃商品粮的区别。(3)这种户籍制度与国家垄断下的劳动人事制度相结合,国家只负责城市非农业人口在城市的就业安置。1957年12月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各单位从农村中招用临时工的暂时规定》要求城市各单位一律不得私自从农村中招工和私自录用盲目流入城市的农民,甚至还规定临时工亦必须尽量在当地城市中招用,不允许农村人口进入城市寻找工作。(4)这种户籍制度与社会福利制度结合在一起,确立了城乡完全不同的医疗、劳保、退休、住房、子女上学等福利保障制度,为城市居民提供各种优先权1。虽然这种户籍制度所确立的城乡社会二元结构对于实现我国经济的工业化起到了一定的作用,“在人口大量过剩条件下,保证了国家集中财力建设社会主义工业化,推动我国的产业结构在20年左右的时间内走完了由以农业为主到以工业为主的历程”2。但同时,“在这种户籍制度下,我国城市居民和农村居民被强制性地划分为两大地位悬殊的社会群体”3,留下了严重的后患,那就是大量农民被束缚在土地上,留在农村,城市人口增长缓慢,城市化过程严重滞后于工业化过程,这就使“城乡之间的藩篱日益严密。乡村社会的全面发展受到很大制约”4。     总之,城乡户籍制度本质上就是将中国国民分为城市居民和农村居民,将中国国土分为城市国家所有和农村集体所有,中国城乡居民的就业、社会福利保障等一系列公共服务和公共品供给都是按照城乡有别的权利体系,按照城乡各自所属辖区政府或者社区群体,依靠不同的标准进行保障的。说白了,户籍就是附着在每个中国公民身上的,从生下来就先天具有的一个福利身份制度。改革开放后,这种福利身份制度并没有随着计划经济的解体而消解,反而伴随着地方财政分权体制和改革开放的区域政策差异以及区位制度资源差异不断地扩大。     值得注意的是,即使是1994年后的财政分权改革,中央与地方政府之间税收划分模式发生了变化,但其支出责任并没有改变,依然沿袭了计划经济的特点,地方政府仍然要承担提供本辖区内户籍居民的基本公共品供给责任,如本地区的行政人员开支、基础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基础设施建设、城市建设和支援农业建设等支出。由于中国改革开放和工业化发展过程中采取了“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的不平衡发展战略,使得不同地区之间和城乡之间原来计划经济时代相对比较一致的地区和单位差异在市场经济时代被放大了。并且,在资本稀缺的条件下,伴随着资本的积累,差距在不断地扩大,使得户籍制度的身份不平等的弊端在市场化过程中更加显露无遗。     农民工在城里干着辛苦的活儿,已成为新生工人阶级的组成部分,但他们实际上受到的是不平等待遇。“离土不离乡,成为了离乡不离土”,即使离开了农业,离开了本地本省本县,农民工仍然归属于数百或数千公里外的出生地农村政府管理,而所在城市政府并没有负责为农民工提供社会福利的义务。农民工成为了中国在工业化和社会转型过程中的一个独特的称谓,表现了社会结构和身份变迁中的尴尬。中国的城市化率统计当中,存在两种城市化率的差异,户籍城市化率跟常住人口城市化率的差异在20%左右,这20%就是农民工。他们是两栖的,当统计常住人口的时候算城市,统计户籍人口的时候算农村,使得中国人口分成三类,城市户籍人口一块,农村人口一块,还有农民工这一块。人口城市化相对于工业化、土地城市化水平的滞后,对于中国社会经济的发展产生一系列的问题,造成城乡发展差距扩大,三农问题无法得到有效地缓解,经济内需不足,社会经济发展不协调与不可持续。     总之,户籍制度是从计划经济而来的,户籍制度是历史的产物。为什么要改革它?现实要求就在于它与中国改革后市场经济的发展越来越不相适应。从社会伦理正义来讲,它与共同富裕、社会公正、公民权利等一系列社会进步发展的要求和社会主义宗旨、本质不相符合,与中国已签订的国际公约和一系列成文法律相抵触。户籍制度改革的滞后和所产生的问题充分反映了改革后中国社会经济发展的不平衡,经济发展相对超前,社会管理体制严重滞后。通过社会管理的改革与创新,积极稳妥地推进户籍管理制度改革,全面实行居住证制度,解决好流动人口在就业服务、子女上学、社会保障、医疗卫生、住房租购等方面的问题,真正实现基本公共服务由户籍人口向常住人口的全覆盖,已成为当前社会管理创新和社会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正是在这个背景下,国家设立若干城乡一体化改革试验区,来推动城乡户籍一体化等政策改革。各级地方政府也在这个背景下,力图通过社会管理体制的机制创新,突破已有的户籍制度改革瓶颈,通过缓解户籍制度约束来促进本地社会经济的协调与可持续发展。          2、户籍制度改革的争论、误区与进展状态          正如前述,随着户籍制度的弊端日益凸现,在理论上对于户籍制度必须改革,大多数人并无异议。但户籍制度改革之所以进展不大和动力不足的另一个主要原因,就在于在户籍制度如何改革的问题上存在很大的分歧。到目前为止,无论是政府,还是学术界对如何推进户籍改革仍然无法形成共识。一旦涉及到实践层面如何改革,比如改革的重点放在哪里,改革的瓶颈、阻力和路径在哪里,改革的动力机制是什么,如何选择户籍改革的策略工具等一系列问题时,附着在户籍制度之上的相关社会经济管理体制、社会经济政策以及由此形成的社会利益分配格局错综复杂,在稳定压倒一切和发展就是硬道理的思维下,户籍制度改革很难取得最终突破。     户籍制度改革之所以进展不大的另一个主要原因,就在于在户籍制度改革无论是在认识上,还是在实践上都存在一定的误区。什么是户籍制度中的核心内容?为什么户籍制度改革会这么难?这不仅涉及到一个地方政府进行户籍制度改革的激励问题,也涉及到对现阶段“城市户口”到底包含什么内容的认识问题。户籍制度改革是仅仅改革户口登记和居住登记管理制度,还是要改附着在其背后的福利保障制度和财政制度?户籍制度改革到底是按照目前的政策以中小城市(镇)为主,还是应该大中小城市都推进?户籍制度改革是应该让地方自主探索,还是需要中央的介入?是在给予流动人口户口时,要求来自农村的流动人口放弃其承包地甚至是宅基地,还是不提出这类要求?对这些问题,无论是既有的户籍改革探索,还是目前的一些认识,都存在不小的误区。     实际上,户口只是城市的“门卫”,而后面的利益才是掌舵人。人们一直把户籍制度改革的矛头对准公安部,但即使公安部把门完全打开,人们会发现门后的问题依然没有解决。这些问题最突出地集中在教育、就业和社会保障领域。未来户籍改革成功与否、民众是否满意就看这三块。社会保障是改革最艰难的一块。户籍改革不能就事论事、单线直进地改革,需要系统设计、协同一致才能够得到有效的解决。许多改革收效甚微的原因就在于缺乏改革的全局性和系统性。     虽然早在1992年,国家就成立户籍制度改革文件起草小组,并于1993年6月草拟出户籍制度改革总体方案,提出了包括取消农业、非农业二元户口性质, 统一城乡户口登记制度,实行居住地登记户口原则,以具有合法固定住所、稳定职业或生活来源作为基本落户条件,调整户口迁移政策的改革目标。但目前户籍体制改革仍然停留在主要依靠地方政府采取局部改革的阶段。一些中小城市(镇)虽然改革进展很快,但由于其就业机会有限,公立学校教育质量偏低,并没有产生很大影响。近年来,中国在城市基本社会救助体系(如最低生活保障)和住房保障体系(如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建设上取得了较快进展,但这些保障体系只面对具有本地户口的城市居民。虽然中央政府要求地方政府解决流动人口子女的就学问题,但并没有为此提供相应的财政资源,而地方政府也缺乏积极性去全面执行中央的政策。     如前所述,目前我国几乎所有的生活消费品都已市场化,而随着就业市场化和非国有企业成为城市就业的主要创造者,就业也逐渐与城市户口脱钩。即使是一些城市政府提供的就业岗位,比如环保、卫生之类的低端职位,也开始招纳外地人口。城市户口与就业的逐渐脱钩也就意味着户口与就业相关的社会保险(即所谓的“五险一金”,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及住房公积金)脱钩,这些保险是由作为雇主的企业和作为雇员的个人(单独或共同)缴纳。因此,如果劳动者就业单位为其雇员上了这些社会保险,则不管该雇员是否有本地城市户口,都可以享受这些保险。从这个意义上讲,当前阶段某地城市户口主要意味着那些由该地政府所提供的、与城市户口相关的、具有排他性的三项公共服务:以城市最低生活保障为主的社会救助服务,以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实物或租金补贴为主的政府补贴性住房安排,以及子女在城市公立学校平等就学的机会。其中最困难的是户籍制度改革中成本最高的流动人口居住问题,也即“低收入住房”问题。这在广义上是指由各种主体提供的,可以解决低收入人群基本居住问题的住房,并不意味着一定要由政府来提供保障,也不意味着福利社会,而是“居者有其所”。     户籍制度改革的第一个误区,是认为实质性的户籍改革应该主要在中、小城市进行,而大城市、特大城市已太拥挤了,不宜进行户籍改革。但实际上,只进行50万人口以下的中、小城市户籍改革,其意义非常有限。很多大城市、特大城市,都已经吸纳了、未来还将继续吸纳更多来自农村和其他城市的流动人口就业。以北京为例,到2009年末,实际常住人口1972万人中,户籍人口1246万人;登记流动人口763.8万人,其中在京居住半年以上的726.4万人。上海2009年常住流动人口达542万人,广州2009年常住流动人口也超过600万,接近本市户籍人口,而深圳目前常住人口超过1400万,但户籍人口却只有200多万。人口向大中城市就业机会更多的地方集聚,固然部分是由于这些地区有更好的行政、财政资源,但更主要是由经济发展规律(城市规模经济和集聚经济)所决定的。除非我们要违背经济规律把产业从这些城市转移出去,否则只能让这些大城市的流动人口继续“流动”。     实际上,从1997年开始全国已有近400小城镇进行了户籍改革试点。1998年,各地逐步开放小城镇户籍。2000年,中央出台了《关于促进小城镇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规定对县级市市区及以下的城镇,只要有合法固定住所、稳定职业或生活来源农民均可根据本人意愿转城镇户口。在这一政策推动下,各地对小城镇户籍开放也相应加速。2001年国务院批转公安部《关于推进小城镇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对小城镇户籍进一步放宽,至此大多数小城镇的户籍基本上对本地区农民开放了。但有意思的是,这一系列小城镇户籍改革却并没有带来大量农民迁入小城镇的后果。尤其是在发达地区的中小城镇,户籍制度改革往往针对的是本地区内、最多是本省内的农村居民,而本地农民一旦想获得小城镇户籍,还往往要放弃农村土地与计划生育政策二胎指标,结果是这些地区的农民基本没有什么积极性去转为城镇户口。而在欠发达地区,中小城镇不仅缺乏稳定的就业机会,而且其本身能为居民提供的公共服务也非常有限,大部分农村人口宁愿去发达地区打工,也不愿在本地小城镇落户。     同时,在绝大部分能够提供较好就业机会,公共服务也相对完善的大、中城市,户籍制度改革则基本没有任何实质性的突破。要获得本地户口,外来人口一般要购买本地价格高昂的商品房,并获得有较高收入的本地就业机会。以浙江杭州这个在户籍控制方面较为宽松的城市为例,现有规定是外来人口只要有大学本科学历就可以直接获得杭州市非农业户口,但这个要求对绝大部分到杭州打工的农民工而言仍是天方夜谭。而在北京、上海等特大城市,要获得本地城市户口甚至需要投资几百万、上千万,或在本地开办企业创造几百人以上的就业机会。     第二个误区,是认为在户籍制度改革进程中应该给城市政府充分的自主权,中央政府不应该深度介入。但实际上,若无来自上级尤其是中央政府的指导性政策、跨区域的协调,乃至于对地方政府尤其是人口流入地的地方政府施加较大压力,跨地市、跨省的户籍改革问题基本上很难得到解决。如果我们观察现有的各地户籍改革试点,就可以看到其主要对象是来自本省或本市范围内的农村人口,甚至有的只覆盖本地失地农民(往往是在低价征收农民土地之后)。但考虑我国人口迁移有相当比例是跨地区或跨省迁移,特别是从内地向沿海、从发达省份内部较不发达区向更发达区域的迁移,这种完全由地方推动的改革基本无法覆盖那些来自外省、市的流动人口。光靠地方政府自身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就很可能出现户籍改革中地方政府,尤其是作为流动人口主要流入地的沿海地区地方政府将以农民工为主体的所谓“低素质”人口及其家庭成员排斥在外的局面。如果是这样,户籍制度改革取得有效进展和突破根本无从谈起。     第三个误区是将征地拆迁或集中居住的农民作为户籍制度改革的主要对象,但这就涉及到农民获得城市户口需要放弃什么的问题。实际上,我国近年来很多地方进行的户籍改革,本质上都是以给“城市户口”为名进行的“土地财政”行动。由于很多发达地区或城市郊区的农民,其土地本身就有较大的升值潜力,非农就业收入也不低,孩子原来就可以在本地公立学校免费入学,因此,城市户口对他们的意义并不大,但地方政府为了征收他们的农地和宅基地,却很有积极性为这些人“解决”户口。相反,对那些最需要城市户口的外来流动人口的户籍问题,地方政府则基本没有激励去解决。     总之,户籍改革的真正内涵不在于迁户口而在于待遇一体化,是以“住房、低保、教育”为核心的公共服务和福利保障制度,户籍制度改革的方向是减少户籍造成的公共服务差异。户籍制度改革未来的重点突破方向是大城市的户籍制度改革。户籍制度背后的核心是财政制度。户籍制度改革必须以外来农民工为主体。任何有关户籍制度的改革努力,如果不能切实以外来农民工居主体的外来人口为重点,就容易变成表面功夫。户籍制度改革必须服务于人口城市化,科学而渐进地降低大城市外来常住人口落户标准。从这个意义上讲,对当前中国的发展阶段而言,更有意义的城市化不是简单的城市常住人口增加,更不是城市面积的扩大和开发区、新城的大规模建设,而是尽享城市公共服务的市民增加。户籍制度本身的改革是一个目标而非手段:目标不能和手段混淆,简单地“宣布”取消城市与农村户口,很难有什么现实效果;手段恰恰需要跳出户籍之外,需要通过社会管理创新和探索公共服务的筹资创新,让“土地的城市化”为“人口的城市化”服务。     户籍改革已经进入综合和攻坚阶段,地方政府已成为改革的主角。改革意味着福利扩大化,是需要地方政府的财政支出作为支撑的。户籍制度改革呈现出一种自下而上的改革路径,即一些创新与进步都出自地方政府。涉及到如此大的人群和根本性的制度,不是光喊就能解决问题,而是需要真金白银的。这就是为什么中央和各部委的浅层改革已到尽头,部分城市地区的单线突进也遭到阻力而夭折的根本原因。已有的户籍制度改革的失败就在于:过分强调适应性和渐进性改革,忽视整体性和系统性的改革;过分强调单线突破或者仅仅是底层实践改革,忽视顶层设计和配套改革;过分强调改革的应然,忽视改革所应具备的条件;片面强调现实条件,而不是力图通过制度改革创造条件。     户籍制度改革也需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第一,地方政府的公共服务能力,即财政福利供给水平与能力十分重要,其供应能力越强则越有能力应对和化解户籍管理放松之后城市居民数量以及社会公共需求增加的压力与冲击。但是,这也需地方政府有提供社会公共服务和保障能力的政治意愿。第二,户籍改革的底线是不能降低城市居民的既得公共服务及福利水平,必须以增量改革作为改革的突破方式和路径。第三,户籍改革在仍不能脱离目前财政分权和地方分灶吃饭的情况下,改革进展也取决于各地自身工业化和城市化所能提供的机会和空间。正是这种差异和地方政府的竞争形成了各地户籍制度改革的多样性和差异性特征。           三、户籍制度改革:各地实践          地方政府的户籍制度改革不同于中央部门的户籍制度改革,其改革具有综合性,是人口的城市化,而不是登记或者管理制度上的城市化。它也不同于中央政府推动的、全国统一进行政策试点的小城镇户籍制度改革。那是一种集权式的改革模式,即中央政府没有在改革中赋予小城镇社区以自主权。对于大中城市的户籍制度改革,总体上说,我国实行了一种分权型的改革模式。在政策实践上,尽管国务院于1998年批转了公安部《关于解决当前户口管理工作中几个突出问题的意见》,提出了总的指导原则,但允许各大中城市根据当地的具体情况分别进行改革试点。与小城镇的户籍制度改革相比较而言,中央政府在一定程度上把各大中城市户籍改革的主动权赋予了地方政府。从目前来看,各大中城市的户籍制度改革模式各具特色,一般又可分为两种类型:一种是地方政府总体上不以城市社区为中心设计改革方案,而把本行政区作为一个统一的社区,以拆除行政区内阻隔城乡的藩篱为目标。其典型是成都市、石家庄市及宁波市等。这种类型的改革在一个相对独立的行政区内明显具有集权式改革的特点。另一种是地方政府推行了以城市社区为中心的户籍制度改革,对外来人员和本行政区内的农村社区人口入户城区采取较为严格的审批条件。这一模式的典型是北京市,相对具有分权式改革的特点。     地方政府户籍制度改革是由各地政府按照各自情况来制定的,其适用范围也只限定在本地。具体类型可以分为两种形态和四个类型。一种是按照区位来分:沿海地区和内陆地区;一种是按照规模来分:大城市、超大城市的户籍制度改革和中小城市的户籍制度改革。其中以重庆市户籍制度改革影响最大,最具系统性和创新性。下面就三个地方的户籍制度改革进行简要的评述和分析:          1、重庆户籍制度改革          重庆户籍制度改革具有很强、很鲜明的整体性和系统性的特点,被人们普遍称之为“重庆道路”。问题的关键在于是它是否具有普遍意义和价值,能否复制到其他地方实施,对中国整体或者其他地方户籍制度改革提供了哪些经验和借鉴。     2010年7月12日,重庆市政府第75次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重庆市统筹城乡户籍制度改革意见》及《重庆市户籍制度改革配套方案》。同年8月,被称为中国“最大规模的户籍制度改革”在重庆启动,其目标是“在10年内让1000万农民转为城市居民”。为了实现这个目标,市委、市政府采取了一系列改革措施,进行了相应的政策规划和制度设计,并对户籍制度改革的总体思路和政策体系进行了阐述。概括来讲,重庆户籍制度改革的总体思路就是:分阶段推进,分群体实施,分区域布局。     一是分阶段推进。户籍制度改革涉及面广,涉及群体多,推进难度大,不可能一蹴而就,必须分阶段有序推进。重庆户籍制度改革计划分两阶段推进。2010-2011年,力争用两年时间新增城镇居民300万人,非农户籍人口比重由目前的29%上升到37%。2012-2020年,通过系统的制度设计,完善土地、住房、社保、就业、教育、卫生支撑保障机制,进一步放宽城镇入户条件,力争每年转移80-90万人,到2020年新增城镇居民700万人,非农户籍人口比重提升至60%,形成自由互通、权益公平、城乡一体的户籍制度体系。     二是分群体实施。重庆户籍制度改革率先在有条件的重点群体中实施。2010-2012年将重点解决两类七种重点群体的户籍问题,共338.8万人。第一类是有条件的农民工及新生代,包括在主城区务工经商五年以上、在远郊区县务工经商三年以上的农民工、农村籍的大中专学生、农村退役士兵3个群体,约294.1万人。第二类是历史遗留户籍问题,包括已用地未转非人员、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失地未转非人员、城中村未转非人员、农村集中供养五保对象等4大群体,约44.7万人。解决好这两类群体的户籍问题,既满足了已在城镇长期生活的有条件农民工的转户需求,又解决了因城市化用地产生的户籍遗留问题,为深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奠定了基础。     三是分区域布局。户籍制度改革带来的一个不可忽视的问题是人口大量进入城市,这必然增加城市的压力,对社会稳定、城市发展等造成重大影响。重庆户籍制度改革实行分区域布局,按照宽严有度、分级承接原则,适度放宽主城区、进一步放开区县城、全面放开乡镇落户条件,力图通过规范设定准入标准,促进人口在主城区、区县城、小城镇三级城镇体系合理分布,使户籍转移呈现梯次渐进、分布合理的良性发展态势。     按照“三分”的总体思路,重庆户籍制度改革设定了土地、社保、教育、医疗、住房等一系列政策,概括起来就是“335”。(1)3年过渡。对农村土地处置设定3年过渡期,允许转户居民最长3年内继续保留宅基地和承包地的使用权及收益权。对转户居民自愿退出宅基地使用权及农房的,对农村住房及其构附着物给予一次性补偿,并参照地票价款政策一次性给予宅基地使用权补偿及购房补助。对自愿退出承包地的,按本轮土地承包期内剩余年限和同类土地的平均流转收益给予补偿,从而避免了农村居民转户急转身。(2)3项保留。即允许农村居民转户后继续保留农村林地使用权、原户籍地计划生育政策照顾、农村种粮直补及农机具直补等与土地相结合的各项补贴共3项权益,最大限度地保障转户居民的利益。(3)5项纳入。农村居民转户后,在就业、社保、住房、教育、医疗五大保障上实现一步到位,与城镇居民享有同等待遇,真正体现“老有所养、学有所教、劳有所得、住有所居、病有所医”。     重庆案例的价值和意义并不在于户籍制度,而在于其背后的财政支撑以及获得财政支撑的制度逻辑。毕竟改革是有成本的,关键是如何利用城市化的土地增值降低农民进城的门槛和为农民工提供同等的公共服务。     重庆具有一个十分不同于任何其他城市和地区的社会结构特征,它是一个大城市和大农村并存的直辖市,2009年人口3.3千万,其中2.3千万农民,重庆的40个县区包含20个贫困县区(其中14个是“国家级”的贫困县,多在三峡库区和与湖北交界的武陵山区),城乡统筹始终是重庆市发展的一个重中之重的问题。它既是重庆发展要解决好的问题,也是重庆改革要突破的现实问题。     重庆与沿海发达的广东、上海、浙江等地相比,其工业化水平还处在一个上升和发展期,而沿海地区限于劳动力短缺、土地紧缺和对外来劳工的过度压榨已经越来越失去其在地区竞争中的优势地位。通过激烈的地区竞争,重庆先后与四个较关键的、赖以带动发展的“龙头企业”——美国的惠普公司、台湾的富士康、德国的巴斯夫公司、长安汽车公司签订了巨额订单和投资协议,为重庆工业化、土地增值及户籍制度改革提供了必要的物质基础。     其次是重庆成立了以公共利益为目的的国有投资公司。它们主要是八个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方面的国有投资公司,简称“八大投”,包括城市建设、高速公路发展、高等级公路、地产、城市交通、能源、水务(水资源开发、自来水供应、污水处理、水力发电)以及水利(灌溉和水资源管理保护)等领域。重庆把地方税收视作“第一财政”,把卖地收入作为“第二财政”,“第三财政”就是重庆国有资产收益。重庆国企每年为各级政府提供了大量税源和基础设施资金投入,市财政因此能够减少在基础设施上的很大一部分投入,更多地把钱用到社会保障、教育卫生事业和公共服务上。     由此可见,重庆财政模式的关键概念是用国有企业及其资源的收益和增值来支撑政府工作,尤其是基础设施建设。而这些国企盈利并非是由于自身的经营有方,很大程度上来源于城市土地开发和升值收益。     支撑重庆市户籍制度改革的,除了决策者的决心与勇气外,其最重要的支撑就是其独特的区位特点、工业化阶段特征和“第三财政”的制度模式。根据重庆市长黄奇帆的说法,重庆由于国资增值而形成“第三财政收入”,使得政府的财政能力底气很足。有了较多的财政收入,重庆也能在众多公共服务领域有更大作为,例如重庆花大气力建造公租房。     重庆通过土地工业化来促进人口的工业化和城市化,再通过人口的城市化释放农村人口对土地的占用和过度拥挤,实现了以土地城市化来推动人口城市化,并在这个过程中通过一系列制度形式严格保证农民利益不被侵犯。城市化和户籍制度的空间难题通过制度机制转换以及时间延缓,解决了瓶颈问题。重庆把农民工进城问题和转户问题作为城乡统筹的突破口,从根本上讲这是一场以农民工城市化为主要特征,以解决农民工户籍问题为基点的改革。     重庆户籍制度改革和城乡统筹把五个方面的一体化作为核心:首先是城乡统筹基础设施的一体化;第二就是农村的教育、卫生、文化等各类公共服务方面也要搞好,实现城乡统筹一体化的公共服务;第三方面就是要把农村的社会保障,包括农民的养老、医疗,农村贫困户的低保等保障制度建立起来,实现城乡一体化的社会保障体系;第四个方面就是城乡的要素市场要实现一体化。因为中国城乡割裂的二元结构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城市和农村的市场体系是二元分隔的,以至于农村的各种生产要素,跟城市的各种要素互相不能畅通地流转,这也是一体化的一个重要方面。第五个方面就是农民工的户籍问题。农民工户籍问题是需要用最大努力去突破的问题。前三个方面实际上是政府的公共财政怎么为农村服务的事情,农村的道路、自来水、污水处理或者其他基础设施是一个投入问题,农村的社会保障,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各种扶贫帮困的低保制度也是一个投入的问题。所以,前三个方面的一体化很大程度上在于政府和社会如何积累更多的资金,向农村合理地投入。要素市场的流转则是一个市场体制深化改革的问题。第五个方面最为核心的是农民工的待遇问题,农民工怎么进城,真正成为城市人口的问题。通过规划,按属地化原则,农民工在主城工作就在主城转户,在县城工作就在县城转户,在乡镇工作就在乡镇转户,这样整个重庆实际上有三个级别的城市化概念,分层次分梯度地进行转移。     重庆户籍制度改革过程中,坚持把农民工转户作为一个突破口。这项工作在具体推进的时候,有几个特点:第一,就是所有的农民工在户籍转成城市居民以后,同步实现所谓五个“一步到位”,实际上就是五个保障——养老保险与城市居民同等待遇,医疗保障同等待遇,低保同等待遇,住房、教育一视同仁,同等待遇;第二个特点就是农民工转户,是按照他的进城工作时间以及一些相关联的条件转户,绝不附加土地条件或者其他条件。农民工进城获得城市居民待遇,是以他的青春、劳动力和工作岗位为前提换来的,绝不用附加任何其他的条件。这是一个出发点的问题,也是宗旨的问题。第三个特点,户籍制度的改革成本是通过土地升值和逐年分摊以及政府、企业、社会共担来解决的。     进城农民的土地流转与退出必须是自愿的,要按市场价值计算,不能低价征用,也不能强迫。政府要动用公共财政为农民工改善福利待遇,增大城市化、工业化进程中城市基础设施容量,提高公共服务的质量,满足包括进城农民工在内的整个市民群体的内在需求。     重庆为落实政策,实施了“五个禁止”或者叫“五个不许”的工作制度。第一,禁止在整个转户过程中下指标。不是说你搞得好的就评先进,而是不跟任何考核挂钩。这是一场改革,改革的过程是要宣传,要努力,要让大家理解,但是没有指标要求。第二,禁止转户与利益挂钩。第三,禁止强迫农民转户。第四,禁止强迫农民退地。整个转户过程跟农民退不退地无关。第五,禁止各种各样的用工的变动。     按照《重庆市统筹城乡户籍制度改革意见》,今明两年,重庆将有338.8万农村人口转为城镇居民,到2020年,实现累计1000万农民转户进城,约占现有农村人口的一半。     重庆是否为中国户籍改革提供新思路,走出了一条新路?目前还不能下结论,重庆还在改革路上,其独特的区位和直辖市等制度性优势也是其他地区无法相比的。但其发展方向无疑是正确的,在保证农民利益基础上实现城乡一体化的发展,着力于制度一体化,而不仅仅关注城市,也关注农村,把户籍和财政、土地制度的联动改革作为改革的突破口,其制度和方式是值得学习借鉴的。          2、成都户籍制度改革          2010年11月,成都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全域成都城乡统一户籍实现居民自由迁徙的意见》。该《意见》指出,到2012年,成都将实现全域统一户籍,彻底破除城乡居民身份差异,建立户籍、居住一元化管理。居民可以自由迁徙,实现户口登记地与实际居住地一致。     在此之前,成都已经先后进行了4次较大规模的户籍政策调整,包括:2003年,取消入户指标限制,以条件准入制代替“入城指标”;2004年,取消“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性质划分,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2006年,率先实现本市农民租住统一规划修建的房屋可入户;2008年,实现本市农民租住私人住房可入户,打破由货币筑起的阻碍农民走进城镇的壁垒。5     在《意见》中,成都市提出了户籍改革的12项具体措施,这些措施归纳起来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实行居住登记制度。建立户口在居住地登记、随居民流动自由迁徙的统一户籍管理制度,实现居民户口登记地与实际居住地一致。同时,建立以身份证号码为标识,集居住、婚育、就业、社会保险等基本信息于一体的人口信息管理系统。通过改革,户籍成为居住登记管理的一种手段,城乡居民可以根据合法固定住所证明进行户口登记,户口登记时不但购房可以落户,而且租房同样可以落户。这样农村居民可以通过在城镇购房或者租房的方式落户城镇,灾后重建城镇居民也可以购买农民宅基地建房,并迁徙到农村。户口也随着居民的居住地变动而变动,实现了居住和户口登记一元化管理的目标。     第二,统一了部分城乡公共服务政策。成都户籍制度改革文件中提出,建立城乡统一的就业失业登记管理制度,统一失业保险待遇标准;统一中职学生资助政策,对就读中等职业学校的本市所有户籍学生统一助学标准。要求各区县对城乡居民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家庭,统一纳入城乡住房保障体系;要求各区县首先统一城乡“三无”人员供养标准,对有条件的区县,建立城乡统一的低保标准;对暂不具备条件的区县,要求在2015年之前实现统一城乡低保标准。在社会保险方面,成都进行了较大的改进,将已有的非城镇户籍从业人员综合社会保险并入城镇职工社会保险。     第三,统一了部分城乡管理措施。成都市户籍制度改革文件在计划生育、义务兵家庭优待和退役安置、政治权利等方面实行统一管理措施。在计划生育方面,实现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政策城乡全覆盖;要求各区县实现统一城乡义务兵家庭优待政策,并对入伍前没有土地承包经营权和林地使用权的退役士兵实行同等安置政策;提出城乡居民在户籍所在地享有平等的政治权利,平等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民主管理权利。6          3、广东户籍制度改革          2010年6月7日,广东省政府出台了《关于开展农民工积分制入户城镇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正式启动了“积分入户”的户籍改革探索。该《意见》指出,原则上农民工积满60分可申请入户,形式上很像加入外国国籍的技术移民,是有条件、有限制的人口城市化。     具体入户分值由各地根据当年入户计划和农民工积分排名情况调整确定。此后,广州、中山、东莞等地先后制定了农民工“积分入户”的具体实施细则。据悉,广东省计划到2012年,引导和鼓励180万名左右农民工通过积分制入户城镇、融入城镇。广东户籍改革有以下特点:     第一,在条件设置上,将入户条件细化为学历、技能、参保情况等多项指标,并赋予相应的分值,入户条件明确并量化。     第二,在社会导向上,既设有社会贡献等加分指标,又有违法犯罪等减分指标。比如,参加献血一次,参加义工、青年志愿者服务每满50小时,以及爱心捐赠每千元均积2分,但最高均不得超过10分;对违反计划生育和违法犯罪者设有减分条款。获得县级和地级以上表彰和荣誉的每次最高可积60分。     第三,在权限设置上,既强调全省的统一性,又注重赋予地方自主权。农民工积分制入户城镇指标由省统一指标和各市自定指标两部分构成,省统一指标在全省互认、流通和接续,各市的自定指标可根据当地产业发展和人才引进政策设定。7     综上所述,由于各地方政府进行户籍制度改革的社会背景、制度条件、发展阶段以及政治意愿存在着明显的差异,对他们的改革形成不同的约束条件,户籍制度改革也采取了不同的方法和路径。总体而言,户籍制度改革虽然在各地都进行了试点改革,但往往是与其资源和能力意愿相一致的。由于重庆城乡一体化改革具有内陆特征,因此倾向于采取城乡一体化的发展策略,而广东有很多外省的农民工,要解决这个问题,依靠原住民为主体的输入地政府似乎是不太现实的,而必须通过顶层设计和中央部分买单才能解决。           四、结论和改革建议          户籍制度既是一个历史遗留的问题,更是一个现实的亟待解决的问题;户籍制度改革既是利益权益的问题,更是关乎自由迁徙等一系列基本权利的问题。户籍制度改革既是一个关乎个体和地方发展的问题,更是关乎整个中国能否走出困境实现未来稳定和可持续发展的关键所在。从表面上看,户籍制度改革是一个户口问题,但实际上是附着在户口背后的一系列不平等的、对农民歧视性的政策,是对基本权利和权益的侵犯;从表面上看,是户口准入和居住准入的问题,但实际上问题的关键并不在于能否进入,而在于进入后能否获得同等的待遇,否则户籍制度改革只是一场文字游戏。     户籍制度涉及到一个民族国家的公民的社会公民权。所谓社会公民权是西方福利国家理论中的核心规范理念,代表的是国家对于公民面对社会风险时所负有的责任,以确保其生活福祉。社会公民权这个概念指涉的是国家提供社会福利或服务时,如何界定命运共同体之中不同成员彼此之间的权利与义务关系。而在现代的认知中,这个命运共同体便是指民族国家,将社会公民权和政治、经济等其他面向的公民权利结合起来,在国家疆界内受到主权的保障。即使在社会主义国家中,尽管和资本主义国家进行资源分配的政经机制不同,这样的空间意涵也没有改变。户籍制度中的“城镇/农村”区隔无疑是界定社会公民权的关键范畴,将市民与农民的相关社会权区分成两个世界,形成中国福利体制的“一国两制”,在国家疆域内用行政力量形塑出鲜明的阶层化社会公民权。地区性福利制度的兴起,重新划分了社会公民权身份的界线。地方政府在依据中央政府指示推行新的社会政策或是进行相关试点时,往往以自己的行政区划作为福利项目享有的界线;于是我们观察到“本地/外地”正成为一个更为明显的福利权利/义务边界,中国社会福利体制正在更细致地分化为不同的“福利地区”(welfare region),重新界定着社会公民权的形式与内容。户籍制度改革作为一种社会公民权确立过程对于缓解社会冲突,对于国家认同、国家凝聚力和国家建设都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改革开放30多年,中国农民工已经悄然实现代际更新。从代际关系来看,1980年代农村政策放活以后,一部分农民“洗脚上田”进厂务工,他们亦工亦农,离土不离乡,成了最早的一代农民工;1990年代,随着沿海经济特区的快速发展,开始出现了一大批离土又离乡的进城务工农民。他们又分为两个非常明显不同的群体:一部分与第一代农民工一样下过田,绝大多数仍然把回乡务农作为最终的归宿;另一部分则是没有从事过农业生产,直接从学校出来就进城务工。他们有较高的文化水平和精神生活需求,渴望继续学习,重视技能培训,希望融入城市主流社会的愿望特别强烈,要求和城里人一样平等就业、平等享受公共服务,甚至得到平等的政治权利。这些把融入城镇作为最终归宿的进城务工群体,被称为“新生代农民工”。随着时间的推移,特别是大量80后和90后的加入,这部分农民工的人数越来越多,到目前约占到农民工总数的60%,已登上了城市化进程的重要舞台,并成为新产业工人阶层的主体部分。     然而,“新生代农民工”的生存和发展面临着十分现实的困境。由于现行的户籍制度,这些“新生代农民工”虽然有成为城里人的强烈愿望,有的也在城市里生活了10多年,可他们就是不能获得城镇户口,只能在长期打工的城镇暂居,因此,他们也就不能享受城市居民的社会福利以及最基本的社会保障,他们的下一代甚至没有资格同城镇居民一样获得最基本的教育权利;由于经济上的原因,这些“新生代农民工”绝大多数没有能力购买城镇的住房,甚至不能租住一个可以进行简单家庭生活的空间。由于文化上的原因,这些“新生代农民工”虽然对现代城市文明充满了渴望,却很难真正进入到城市主流的文化生活,甚至不能获得基本的信任,遭受到各种歧视。凡此种种现象,一直客观存在并越来越严重,是一个必须解决的社会问题。中央已提出了着力解决“新生代农民工”问题这一任务,这是一个良好的开始,但如何“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则是关键。据悉,2011年2月底,一份经国务院常务会审议通过并内部下发的文件(《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积极稳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通知》)已经为未来户籍制度改革指出了方向,定下了调子。根据文件精神,未来的“户改”仍将采取“渐进式”改革,不少人期待的“自由迁徙”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仍不能实现。不过,各地在遵循中央“户改”基本原则的基础上,可以综合本地的资源禀赋和城市化策略,推行适合本地的户籍改革举措。     户籍制度改革不能一刀切,需要因地制宜和鼓励创新,也需要法律制度的配合和中央的顶层设计以及系统性的制度安排。通过梳理重庆、成都、广东三地户籍制度改革的做法和领会中央关于积极稳妥推进户籍改革的精神,可以看出,户籍制度改革的目标,是促进人口城市化进程,让农民工和农民也能享受到经济发展成果;让经济结构更加合理,使经济发展更具有可持续性,城市经济更有活力,促进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发挥城市在现代经济发展中的集聚和乘数效应,促进经济结构的调整,解决城乡发展不平衡的问题。户籍制度改革的核心就是要通过社会管理创新,促进人口城市化进程,扩大城市福利覆盖面,实现由户籍人口向常住人口的全覆盖,进而通过人口分布转移,减少农村人口,扩大农业生产规模,缩小城乡福利差距,促进城乡公共服务的均等化。城市化政策和户籍制度改革必须与土地、人口、财政政策改革相配套才可能取得成功。     我们认为需要着力从以下几个方面来为户籍制度改革提供坚实的制度基础,为深化和全面推行跨地区或全国性的户籍制度改革,提供必要的准备:     第一,进一步完善城乡社会保障制度体系,注重城乡社会保障特别是低保的制度衔接。     第二,加快农村宅基地的确权改革,给予农民完整的土地使用权,保障农民合法的财产权利和权益,包括土地的继承抵押和转让的权利,促进农村土地市场建设和土地流转。     第三,大力开展城市廉租房的建设,促进低收入阶层的人口城市化。     第四,着力优先解决农民工二代的市民化问题,废除对他们在教育、医疗、工作、住房等方面一系列的歧视性政策,促进他们融入城市,提高他们的工作技能。     第五,修改和完善相关政策法律,以常住人口作为城市基本公共服务的财政和法律依据。对于人口城市化问题比较突出和财政比较紧张的城市,国家应在政策上和财政上予以相应的支持。     第六,户籍制度改革的根本出路还在于土地和财政制度的配套改革,这样才能实现户随人走,相应的福利保障也能够随着走。目前的人口流动是单向的流动,从福利低的地区向福利高的地区流动。各地需要为乡村和中小城市创造出一定的特色优势,鼓励人口的双向流动。     第七,户籍制度改革是城乡统筹发展的一个具体体现,其核心是城乡制度的一体化,应着力清理本身不合理的区域性政策,如入学和高考制度等,将过去注重效率取向的制度选择调整为注重公平取向的制度选择。     第八,户籍制度改革关乎公民社会权和民族国家的建构,不能仅限于地方制度的改革,中央政府应从国家建设和公民权的角度来制定户籍改革的相关法规,从法律制度上保证基本公民社会权。国家尤其是中央政府应当负起应尽的责任和义务。          (于建嵘,中国社科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社会问题研究中心主任;李人庆,中国社科院农村发展研究所副研究员)          参考文献:     1黄宗智:《重庆:“第三只手”推动的公平发展?》,载《开放时代》2011年第9期。     2黄宗智:《中国发展经验的理论与实用含义:非正规经济实践》,载《开放时代》2010年第10期。     3李源潮:《重庆的改革为破解中国面临的难题提供新思路》,《重庆日报》,2011年4月19日。     4施世骏:《社会保障的地域化:中国社会公民权的空间政治转型》,台湾社会学工作坊“后社会主义转型中的阶级政治、公民权与社会福利”论文,2009年5月15日。     5张玮:《中国户籍制度改革地方实践的时空演进模式及其启示》,载《人口研究》2011年第5期。     6李若建:《中国人口的户籍现状与分区域推进户籍制度改革》,载《中国人口科学》2003年第3期。          注释:     1 于建嵘:《岳村政治:转型期中国乡村政治结构的变迁》,商务印书馆,2001年版,第299-300页。     2 秦兴洪等:《中国农民的变迁》,广东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第314页。     3 许欣欣:《当代中国社会结构变迁与流动》,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0年版,第113页。     4 郑杭生:《当代中国乡村社会转型的实证研究》,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6年版,第310页。     5 郑其:《2012年城乡居民自由迁徙 农民可带着“土地”进城》,《天府早报》,2010年11月17日。     6 国家发改委城市和小城镇改革发展中心:《成都户籍制度改革的调研报告》,城市中国网,http://www.town.gov.cn/a/yuqing/2011/0110/758.html。     7 邓圩:《户籍改革新突破:广东农民工 积分可以转户口》,《人民日报》,2010年6月8日。          责任编辑:林官宝     来源:《战略与管理》2012年第1/2期合编本 进入 于建嵘 的专栏    进入专题: 户籍制度    文章分享到 : 新浪微博 QQ空间 人人网 抽屉网 腾讯微博 豆瓣 百度搜藏 更多 本文责编: jiangxl 发信站:爱思想网(http://www.aisixiang.com ) ,栏目: 天益学术 > 政治学 > 公共政策与治理 本文链接:http://www.aisixiang.com/data/51739.html 文章来源:作者授权爱思想发布,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aisixiang.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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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五一十 | 二舅这一生

作者: 老妪  |  评论(1)  | 标签: 饥荒 , 失子 , 难以团聚 , 饿死 这是我二舅一生惟一一张照片,拍摄于死前一年。他为自己大哥送葬,感动了姪女,出钱为他拍摄这张相片。 我爱看陈忠实先生写的《白鹿塬》,因为从中能看见几个舅舅的影子。当然不是那么可钉可铆,譬如在二舅身上就能看见鹿子霖的活韬1,白嘉轩的隐忍,还有冷先生的疏财。 二舅是属小龙的,生于1905年,据说与毛主席同月同生日。1949年建国后乡邻和家人常开玩笑说他:了不起,和毛主席一个属相一个生月,只是小了一轮(十二岁)。二舅不恼也不辩,总是笑微微的,从不将力气使在嘴皮和争斗上。 二舅心灵手巧,虽不认识几个字,但却会掐字算卦,也会做席面菜,会糊花灯,从灯架到成灯都是自己“一条龙”完成。上世纪50年代有一次过年我去看二舅,房间挂满他亲手糊的白菜灯,虽说自学成材画的技法差点,可那颜色的运用还蛮像样,挺鲜活生动。彼时这种花灯在集镇上一枝独秀,卖得挺火。第二年他却再不糊这种灯了,“多了,滥了,就不赚了。”二舅说。次年他糊的是羊灯和兔儿灯,毛须比别人做的灯细长而多,显得厚实,也卖得火。靠这些小手艺手头零钱总比别人多一些。 二舅是个眼尖手快的“土经济师”,不像其他庄稼人有钱就买牲口、置地,费时费力。 1933年泾惠渠通了,两三年后土壤呈微碱性,适宜棉花生长,美国传教士适时引进了“大桃棉”,高产高质量,大家都种,棉花多得不得了。手头零钱多,他就像白嘉轩一样买了一架铁制的拧棉花车子。这拧棉花车子在当地是独一份儿,又赚了不少钱。“农业合作化”时这架拧棉花车子还在,作为股份入了社。我小时好玩,见了这架机器上去就摇轮子把手,结果在把手上被惯性带起几乎颠死,二舅闻声跑出刹住轮子,抱下我,没说也没打,又进去陪客了。所以几个舅舅中我惟一不怕的就是他。 民国十八年年馑,大家都饿得慌,大妗子是家里“灶君司令”,我听说过三舅和四舅当时与“灶君司令”斗智斗勇的轶事,逗得哈哈笑,惨痛之下觉得太有趣了。可偏偏最聪明的二舅没给人留下类似“段子”,他不可能不饿,是不屑和隐忍,好面子。就在这一年发生了他一生的最大惨痛,并伴随终生: 饿火烧心不好受,这年老天爷恶作剧般地给二舅送来头生子。我这大表哥生下就没奶水,他娘心急生怨言,句句骂的都是掌勺的大妗子。二舅持重,不愿和“灶君司令”冲突,大表哥的娘一腔怒火泼向二舅,撕打起来。次日大表哥的外婆接走了娘儿俩,声称:“进省城吃舍饭去。”却把外孙和女儿一齐给自家做了“舍饭”——就手儿卖给了一个在省城做生意的榆次商人。 舅舅一家多日后听大表哥的外婆说“那娘儿俩在舍饭场走丢了。”花尽家中银钱,四下打听,寻找不着。却得了个准讯:那榆次商人带着娘儿俩回山西了。舅舅家没财力和威势去晋中打官司,只好强咽痛苦和屈辱。三舅后来对我说:“你大外爷找上门去,把那卖亲生女儿和外孙的婆娘美美儿打了一顿。”二舅撕不下脸,没跟去闹架,却在郁闷中学会了抽水烟,“泪痕宜湿淡巴菰,渠是相思草。”袅袅青烟中幻化出儿子和妻子影像,麻醉着烂碎的心。抽的是著名的兰州“青条”,可入肺、胃二经,去火除湿。 ※ ※ ※ 1958年二舅正在地里干活,遇见一个小伙子问路:“邹云启家在哪儿?”那山西口音使二舅心动了一下。 “你找邹云启有啥事?” “他是我舅舅。”小伙子说。 像突然被人扔进热水锅,五脏六腑乱翻腾,心都快从口中跳出了,这是失散近30年的大儿子呀。借着暮色的掩护,二舅强自镇静,不让自己失态。“走吧!我引你找你舅去。” 这一段路可能是他一生走得最慢,最艰难的路:秉性持重,不愿主动说出身份套近乎;亲生儿子就在身边却以路人资格当向导,不能深问,脚软得像踩棉花。 邹云启看见几十年不来往的前姐夫领着一个大小伙子进门,大吃一惊:这是干啥来了?! 二舅缓缓说:我把你外甥引来了。 那是凝聚着全身力量,控制情绪说出的,说时湧到头顶的热血随着吐字在迅速往下退,说完头凉得发冰。这被人偷走的“宝贝”还能回归吗? 邹云启这才松心:这是掌生?! “掌生”是29年前刚出生时我那识文断字的大舅给取的乳名。掌生——掌心里的生命,太宝贝了。 大表哥愣了,直瞪瞪地看着引路人。邹云启又喊:掌生,这是你大呀! 二舅像被卖肉的剔了骨头,浑身松软无力,难过地说:对,我是大。 以后的几天里,二舅一点点地知道了儿子这么多年的经历:母亲到榆次后一直没有再生孩子,抱养了一个女儿。继父在“土改”中被积极分子乱棍打死,当自己被揪出将以“棍刑”处死时,有些善良正直的村民站出来说:这可不能打死,这孩子是陕西娃,和他娘一起被卖到此地,不是地主血脉。这样逃得一命。因为顶着地主养子的“帽子”,没法娶妻,只好和“妹妹”合婚,已生了几个孩子。去年母亲死了,临终前告诉他:你是陕西泾阳XX镇人,本姓袁,你大叫袁XX,你舅舅住在同一镇子,叫邹云启。你家还有……,咱老家是关中“白菜心”,富足…… 大表哥此次来找舅寻父,是因为在榆次顶着地主成份,生存艰难,太压抑,试试能不能迁移回来,为孩子们寻求个不背“黑锅”的环境。 二舅一听自己已经当了爷爷,急忙就行动起来,一层层地找生产队、大队、公社、管区、镇政府和派出所,可又碰上硬“坎”了:1958年1月9日,新中国第一部户籍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颁布。对迁徙做了极为严格的规定。将儿孙迁回关中压根不可能! 二舅绝望了,29年前儿子被卖掉后,父亲还能上门暴打岳母一顿出气,而今打谁去?! 几天后将儿子送上火车后,二舅走出西安北门,在野地里放声大哭,悲怆欲绝,像一只曾经雄健的狼受重伤后的哀嚎。 “汝何为生我家?!”崇桢皇帝上吊前以剑砍长平公主时曾这样哭喊。虽然身份悬殊,但作为父亲的悲痛,绝望是一样的。 两年后,55岁的二舅贫病交加,活活饿死,草草下葬。除了三舅、四舅帮忙殓埋,没有亲友吊孝,因为我二妗子和几个子女连一顿饭都管不起。 翻身跃入七人房,回首峰峦入莽苍。 四十八盘才走过,风驰又已到钱塘。 一个伟人当年正游天目山,很潇洒地写下以上诗句,而我的二舅却饿死了。 但我母亲始终记得:当我家经济陷入绝境,她去娘家打“秋风”,已分家另过的二舅赶到三舅家,主动说:“我给你五捆花2。”最终是将50斤棉花的钱交给了我母亲。 1.活韬:灵活。 2.五捆花:50斤棉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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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选举与治理 | 薄熙来2012年2月2日讲话

薄熙来2012年2月2日讲话 作者:薄熙来 来源:猫眼看人 来源日期:2012-3-18 本站发布时间:2012-3-23 11:29:11 阅读量:4897次   2012年2月2日,时任重庆市委书记薄熙来在市委扩大会议上讲话。他特别指出:“即使百分之五十一的人先富裕起来了,还有百分之四十九,也就是六亿多人仍处于贫困之中,也不会有稳定。中国搞资本主义行不通,只有搞社会主义,实现共同富裕社会,才能稳定,才能发展。   薄熙来说,当前,共同富裕已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万众关注、众目睽睽。决不能只是少数人百万、千万地发家暴富,而工农大众却没份儿!现在重庆形势不错,但如果贫富差距扩大,咱经济规模再大,人民群众也不会买账!老百姓会说,那跟我有什么关系?如果贫富分化,富人有钱没处花;百姓有急用却没钱花、不敢花;这样矛盾的消费状态,经济自然会大受影响。      薄熙来说,过去30多年,低成本劳动力为经济快速增长做出了巨大贡献,但这不仅在经济上难以持续,也将带来道义上的后果。过去中国人均GDP七八百美元,现在已是几千美元了,还照一二十年前的作法是不行的,于情于理也说不通。企业长期依赖廉价劳力搞加工贸易,也缺乏自主创新的动力。伴随着国内外经济的进步,这种落后的发展方式已经越来越行不通,走不动了。      薄熙来说,三个差距,特别是贫富差距拉大,会导致人心涣散,侵蚀党的执政基础。我党的执政基础是工农大众。90年来,广大群众之所以愿意跟党走,就是因为我们党一直为人民大众谋利益。而为民“谋利益”是实的,不是虚的,首先就要在分配问题上倾向于人民大众,实实在在为人民大众着想,要注重劳动的价值。如果任由差距拉大、甚至两极分化,人们自然会怀疑党的政策,随之人心涣散。存在决定意识,分配决定生存条件。这些年一些国家的群体性事件、以至动乱,背后的原因不少是贫富差距过大,值得我们反思。      薄熙来说,我们提出实现共同富裕,马上有人讲,这当然好,但急不得,要等到经济实力做大才能解决,现在还不是时候。还有人讲,抓“共同富裕”会影响效率,贫富差就是市场经济的内生动力,你共富了,就没动力了。还有人讲,低工资正是咱中国的比较优势,不能丢,否则会造成资本外流。甚至有人批判:你这是走“回头路”,是要吃“大锅饭”,搞平均主义!      薄熙来说,尽管自作聪明的人很多,给重庆扣大帽子的也很多,但解决差距的问题还是不能等,如果真正到了“两极分化”,那就没有“讨论”的余地了。到那时候,有了10%或者20%的既得利益者,再加上他们属下的跟班和“精英”,你在去和他们讨论这些问题,也就无法去解决了。      薄熙来说,单靠市场不可能自动实现共同富裕。欧美搞市场经济二三百年了,可谓十分成熟了,但到现在也没有自动修复。从几个典型的资本主义大国看,德国70%最贫穷的人口只拥有财富总额的9%;英国10%最富有的家庭占据私人财富的44%;美国20%的富人占有50%的财富,而千分之一的顶尖收入者掌握了美国10%以上的财富。这能说明市场可以自行修复吗?      西方国家崇尚资本主义制度和自由市场经济,出现贫富差距和“两极分化”是必然的,它们并非人类追求的理想境界。现在出现分配不公,加上灰色、黑色收入差距,会导致市场经济秩序紊乱。市场不是万能的,要同时发挥政府的作用,综合运用国家的法律、行政、经济等手段加以调节。      薄熙来说,有些人把共同富裕说成是“大锅饭”,而现在一些人住豪宅、开跑车,吃山珍海味,整天胖得发愁;另一些人却为生计四处奔波。把“共同富裕”和“大锅饭”相提并论的人,看来需要做点最基础的社会调研和道德。事实证明,缩小贫富差距,不是不能干,就看想干不想干。毛泽东主席讲过:“社会主义制度能够集中力量办大事。”抓共同富裕并不耽误发展,还促发展,共富与发展是良性互动      薄熙来说,有些人担心,追求共同富裕会耽误发展,主张先做大“蛋糕”再分蛋糕。其实,做大“蛋糕”和分好“蛋糕”不仅可以兼得,而且越是把“蛋糕”分得好,就越能把“蛋糕”做得大、做得快。老百姓最关心的问题就是住房,“小康不小康,关键看住房”。有的群众感叹:“三十好几难拜堂,只因至今没买房。”当年,共产党打天下靠的是土地革命,从而“唤起工农千百万”;现在坐江山,就要给老百姓盖房子,实现“居者有其屋”。盖好了房子,老百姓心里踏实,社会自然就稳定。重庆大规模建公租房,而且是花园式的,生活和健身设施一应俱全,不少同志看后鼓励我们,说这是“一大善举”。      重庆要建开放高地,还要建道德高地,只有共产党人以彻底唯物主义的勇气和大公无私的精神,薄熙来说,“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和最大优越性。马克思在100多年前就提出,“新社会主义制度中,生产将以所有人的富裕为目的。”毛主席在建国之初明确指出,“我们建设社会主义的目的,就是要大家有事做,有饭吃,大家共同富裕”。共同富裕就是“社会主义的目的就是要全国人民共同富裕,不是两极分化。      私人占有、两极分化是奴隶主、封建地主和资本家的落后的文化,而共同富裕是人民大众的、充满朝气和正义和先进的文化,所以是先进的文化。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引以为豪的理念是“自由、民主、平等、博爱”,但就是不提“共同富裕”这个涉及人类最大多数人、最大利益的根本问题。只有共产党人把“共同富裕”写在了自己的旗帜上,我们坚信,迟早有一天,全人类都要走上这条共同富裕之路。      薄熙来说,共同富裕是实现和谐社会的基础条件。说到底,和谐不是“管”出来的,而是“培育”出来的。和谐社会的基础,就是共富。如果一个社会两极分化、贫富悬殊,不但没有和谐,还会问题多多。“公道行,人心平,天下宁”,共同富裕是培育和谐社会的“沃土”,在此基础上,才能生长出和谐社会的“参天大树”。      薄熙来彻底发飙:对贪官污吏说出了这样的话   “贪如火,不遏则燎原;欲如水,不遏则滔天。”无论“大贪”还是“小腐”,都要坚决查处,绝不容情   薄熙来指出,腐败大案要案让人警醒,而“小贪小腐”面宽人多,也不容忽视。一些干部认为,小牟私利、法不责众,所以收红包,拿购物卡,“捞外快”,打“业 务牌”,曲线敛财;一些权力部门的干部,变着法子吃拿卡要,“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他强调,腐败往往有个量变到质变,渐进到突变的过程。无 论对“大贪”还是“小腐”,我们都要坚决查处,绝不容情!      薄熙来说,如果说贪污腐败是党的“致命伤”,作风蜕化则是“慢性病”,也会影响党的生命力。有些人虽然没有违法,但作风蜕化,如果不注意,照样会“病入膏肓”,最终致命。      薄熙来还给这些人“画像”:一是讲话、作报告、写文章,不动脑筋,大话、空话、套话连篇,还不时拼出个四六句,不知所云。二是习惯当“甩手掌柜”、做“二 传手”,层层批转,坐而论道,不干实事。三是以会议贯彻会议、文件落实文件,工作飘浮。四是不下基层,不搞调研,上情不明,下情不清,“拍脑袋”决策, “拍胸脯”保证,出了事“拍屁股”走人,当“三拍干部”。五是报喜不报忧,专拣好听的说,讲成绩夸夸其谈,讲问题一带而过。六是懒懒散散,松松垮垮。上班 一杯茶,一支烟,一个电话聊半天。七是不读书、不学习,玩游戏、炒股票,“斗地主”、打麻将。八是铺张浪费,贪图享乐,办公室越修越豪华,小汽车越坐越高 级。九是处事圆通、好人主义,喜欢当瓦匠“和稀泥”,喜欢当木匠“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就是不当铁匠“硬碰硬”。      薄熙来指出,脱离群众是另一个严重问题。有的干部,心思不在群众,对老百姓疾苦视而不见,不屑于跟群众打交道。去年的“大下访”和今年“大走 访”,接到1.8万个积案,80%是该解决、而没认真解决的群众实际困难。还有一些干部,长年“走读”,村级干部住乡镇,乡镇干部住县城,区县干部住主 城,根子不在基层,这就很难与群众打成一片。      薄熙来说,人民群众是最朴实的“唯物主义者”,他们对那些松松垮垮、脱离群众的干部,当然看不起、看不上、看不惯。有老百姓批评说:“现在的路越修越好, 干部下基层却越来越少;电话越来越多,干部与群众的距离却越来越远;办公楼越盖越气派,群众办事却越来越难”。我们各级领导干部,一定要反躬自问,有没有 这些问题?干部“只有沉得下去,才能提得起来”,市委一定要多用、重用那些一心一意为老百姓干事的干部。      你文化再少再低不要紧,只要成天想着为人民服务,就算基本合格的共产党员   薄熙来说,革命的道理千条万条,归根结底就是一条——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作为共产党员,你文化再少再低不要紧,只要成天想着为人民服务,实实在在去为人 民办事,就算基本合格的共产党员;反之,你文化再多再高,背离了这个宗旨,也不是真正的共产党员。这次“打黑除恶”,群众寄来1万多封举报信,80%是实 名举报,也是一场人民战争!战争胜负、政权兴衰,最根本的是人心向背!      不要像那些腐败分子,不识文化瑰宝,只认金银财宝   薄熙来说,人生真正的财富是什么?是钱财吗?它害了多少人!积极做事,为国家、为百姓做事,才最高尚,也最充实!领导干部要算好“人生大账”,在有限的人 生,“多做好事,少做错事,不做坏事”,这样心里才踏实。“一要干活,二要干净”,有了正确的人生观,才能活得充实、积极,才能干出很多有意义的事。      改革由“跟跑”到多项“领跑”,为发展注入了强劲动力   薄熙来说,这些年,重庆的改革也由“跟跑”到多项“领跑”。改革是具体的,比如,我们率先在全国启动户籍制度改革;建立住房供给“双轨制”,率先大规模建 设公租房,率先进行房产税改革试点;还设立了全国第一家农村土地交易所,率先开展了“地票”交易。我们还推行林地、宅基地、承包地“三权”抵押贷款,带动 农民增收200多亿元;出台了发展微型企业的政策体系,扶持返乡农民工、大中专毕业生自主创业。现已创办微企5万户,带动35万人就业。改革领域的一系列 重大突破,为山城的发展注入了强劲动力。      薄熙来说,改革创新是经济社会发展的不竭动力,这方面天高地广,大有可为。对已有的改革措施,如公租房、户籍制度改革、地票交易等,要继续深化、完善,还 要在医疗、教育、财税、收入分配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实施改革,取得新的突破。咱重庆是“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有先行先试的独特条件。各区县、 各部门都要开动脑筋,拿出一两项有创意、有价值的改革举措。把各个区县的创意拢一块儿,就会形成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可喜局面。      产业结构由重化工为主到高新产业、现代服务业异军突起,实现了总体升级   薄熙来说,重庆的又一重大变化是,产业结构由重化工为主到高新产业、现代服务业异军突起,实现了总体升级。近几年,我们培育形成电子信息、汽车摩托车、装 备制造、化医、材料、能源和轻纺7大支柱产业,改变了过去汽车摩托车“一枝独秀”的发展格局。市属国有资产从5850亿快速增至1.5万亿,仅次于京津 沪。民营经济总量从2385亿增加到5000多亿,翻了1番多。国进民也进,在快速和优质增长中,结构也是合理的。这使发展更有后劲、更有活力,我们也更 有底气。      我们有今天的良好局面,离不开中央的支持,得益于全市上下的协力同心,也不能忘记历届市委、市政府的功劳   薄熙来说,“吃水不忘挖井人”,我们有今天的良好局面,离不开中央的支持,得益于全市上下的协力同心,也不能忘记历届市委、市政府的功劳。锦涛总书记作出 “314”总体部署,为重庆发展定向导航。家宝总理多次听取重庆工作汇报,亲自推动形成“3号文件”。邦国、庆林、长春、近平、克强、国强、永康等中央领 导同志,均十分关心重庆,给予很多鼓励、指导和具体的帮助。中央和国务院其他领导同志,全国人大、政协的领导,都多次来渝,给予很多关心和宝贵的支持。国 家各部委也倾力相助,与重庆签署了74个部市合作协议。山城人民对这些念念不忘,感念于心。      薄熙来说,一个地方的发展就如一场“接力赛”。直辖以来,德邻、国强、镇东、汪洋4位书记,海清、叙定、鸿举3位市长,一茬儿接着一茬儿干下来,为重庆发展“费尽移山心力”,克服了重重困难。我们有今天的良好局面,离不开历任老领导的辛勤工作,尤其离不开直辖以来历任班子打下的坚实基础。这些 年来,市政府有能力、有创意,而且勤奋务实,在财政并不宽裕的情况下,全面贯彻民生导向的发展思路,成效显着。市人大、市政协积极参与,开展“人大代表在 行动”、“800委员助推区县发展”。组、宣、纪、统及各部门都有诸多创新之举。驻渝部队积极投身地方建设,工青妇、各民主党派、工商联也发挥各自优势, 助推中心工作。40个区县有如40只“小老虎”,虎虎有生气,你追我赶,奋勇争先。全市上下同心同德,一心一意抓改革、促开放,加快发展,改善民生,惠及 了千家万户,使许多家庭实现了中国人千百年来的梦想——安居乐业。咱山城人民肯吃苦、能干事,只要按科学发展的路子走下去,前途会更好!      我们不是为发展而发展,目的只有一个,就是普遍地改善民生,让广大百姓得到实惠   薄熙来说,重庆能有较大发展和进步,关键在于走了民生导向之路。这几年,市委开了8次全委会,每次都关乎民生,特别是三届四次、七次、九次全会专题研究民 生,提出了“两翼”农户万元增收、“民生10条”和“共富12条”,就是要通过改善民生,来拉动内需、增加消费、牵引改革、促进发展。回过头来看,走民生 导向之路,不仅走得通,而且越走路越宽,心里很踏实。      薄熙来说,我们党的根本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毛主席在建国之初就指出,“我们建设社会主义的目的,就是要大家有事做,有饭吃,大家共同富裕。”小平 同志讲,“我们坚持走社会主义道路,根本目的是共同富裕”。江泽民同志强调,“我们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目标,是要实现全国各地区和各民族人民共同富 裕、共同繁荣。”锦涛总书记特别强调,“党的一切奋斗和工作都是为了造福人民”。党的几代领导人都反复强调,要造福人民、共同富裕。坚持民生导向,改善和 保障民生,促进共同富裕,是党的根本宗旨的要求,也是我们发展的目的和方向。除此而外,不可能、也不会有其他目的。我们不是为改革而改革、为开放而开放、 为发展而发展,我们是为民生而改革、开放和发展,目的只有一个,就是普遍地改善民生,让广大百姓得到实惠。正因为这样做了,我们才倍感方向明、干劲足、办 法多,与人民群众同心同德。      改善民生既是发展的目的,也是发展的过程,还是发展的动力   薄熙来说,发展的动力在哪里?我认为,只有坚持民生导向,调动起广大群众的积极性,才能增强发展的原动力。如果群众看着领导干部不干实事,整天想着升官发 财,他怎么会有积极性呢?反之,当干部群众看到领导干部从早忙到晚,周末也想着工作,全力以赴地干,发自内心地改善民生,为老百姓谋福利,他们就会产生强 烈的共鸣,就会想,这个党,这个政府真为我们着想啊!这样,就会在全市形成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的良好局面,各项工作自然就会大有成效。      薄熙来说,从政治经济学基本原理看,生产力三大要素——劳动者、劳动对象、劳动工具中,劳动者是最活跃的要素。怎样把广大劳动者的积极性调动 起来?说到底,还是要坚持民生导向。围绕民生抓发展,大家都有盼头,广大劳动者的积极性起来了,三大要素中最活跃的因素调动起来了,生产力自然就会大发 展。反之,如果劳动者辛辛苦苦地干,得到的实惠却不多,年复一年,生产积极性必然受挫,企业的效益也会随之下降,发展就失去了原动力。      薄熙来说,有些人认为,改善民生是发展的目的,但并未看到它对经济发展至关重要的作用。他们想,总要先把经济发展起来,才能提高百姓的生活啊。这看似有 理,其实行不通。你怎么把经济发展起来啊?说到底,还得靠百姓,靠调动大家的积极性,而调动积极性还得靠改善民生啊。所以,这两者是相辅相成,互为因果 的。改善民生既是发展的目的,也是发展的过程,还是发展的动力,如果一定要等到发展起来再研究分配、改善民生,发展就会成为无源之水。重庆这些年之所以能 高歌勐进,经济能实现跨越发展,就是因为坚持了民生导向的发展之路。比如为中低收入者盖公租房,发展微型企业,每年市级预算用于直接民生的支出比重在 50%以上,百姓普遍受惠,当然就能焕发出更大的积极性。      只有坚持民生导向,才能促进消费、拉动内需、培育市场,为经济发展提供持久动力   薄熙来说,只有坚持民生导向,才能促进消费、拉动内需、培育市场,为经济发展提供持久动力。推动经济发展的“三驾马车”——投资、出口和消费,其中的消费 往往被忽略。不少地方重投资,千方百计招商引资,而实际上,消费也很重要,搞好了,就有了内需;市场也随之活跃,就能吸引四面八方的客商来投资兴业。反 之,如果不能有效地改善民生,贫富差距拉大,那么富人虽然有钱,但人口数量少,消费总量有限;穷人想消费却没钱,从而导致市场萎缩,产品滞销,产能过剩, 企业也就少了用武之地。在宏观经济格局中,哪个地方消费水平低下,经济地位也会随之下降。      薄熙来说,正在西方蔓延的金融危机就是一个典型例子。说起来,欧美的经济产出已经不小了,但只靠那少数的富人去消费,就是可劲儿吃,可劲儿花,也终究是有限的;广大百姓有需求,渴望改善生活,却没有财力;最终是市场萧条,大量企业停工或破产,酿成经济危机。      重庆通过加大投入,改善民生,每年拉动经济增长约10个百分点   薄熙来说,这些年,重庆通过实施“民生10条”、“共富12条”,一是促进了消费,公租房、户籍制度改革、“两翼万元增收”、发展微型企业、地票交易,累 计拉动消费4000多亿元。二是增加了就业,通过一系列具体措施,可以新增就业岗位550万个。三是拉动投资,“五个重庆”累计投入1.3万亿,“民生 10条”累计投入3000亿,“共富12条”还将投入1.1万亿,每年拉动经济增长约10个百分点。改善民生是打基础、练内功、利长远之举,重庆地处内 陆,有可能成为内陆的消费高地,从而提高重庆在全国的经济地位,有利于长远发展。      通过民生导向,还可以带动生活性服务业、现代服务业、公共服务业、节能环保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实现产业结构的升级。四是促进社会和谐,降低维稳成本,最终促进经济的良性发展。      咱重庆的同志,正在进行着具有重大意义的两个探索,一是我国西部能不能成为开放的前沿?二是共富之路能不能走通?能否实现“经发” 与“共富”的双赢?第一个探索,我们正致力于在西部地区建成一个能大量吸引外资,而且“引进来”、还能“走出去”,积极参与全球经济的开放高地。改革开放 30多年了,过去的开放高地都在沿海,一提西部,人们往往想到山高路远,“扶贫帮困”。俗话说,“30年河东,30年河西”,改革开放头30年看沿海,沿 海各省市发挥得很好。未来30年,在广袤的西部,也需要出现多个开放高地,这对于深化全国可持续的发展至关重要。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西部开发,而重庆 正在进行的探索,给了中国经济界很多积极的信息。作为西部唯一的直辖市,重庆应当成为西部一个开放的高地。      薄熙来说,第二个探索,民生导向拉动经济发展之路能否走通?在经济快速优质发展的同时,能否实现共同富裕?这种发展状态和理想境界,古今中外还没有过。西 方经济发达,但是两极分化。我国经济近几十年高速发展,贫富差距也是客观存在的。如果在经济优质快速发展的同时,能实现共同富裕,那就圆满了,就不仅是对 国家和人民的贡献,还可以为人类的发展提供一种新的选择:即不是只有欧美模式才能把经济搞上去;走社会主义道路照样行,如果实现了经济的高速发展,又实现 了共同富裕,就是一条科学、正义的发展之路,既有实践价值,又有理论意义,对人类也是个有益的贡献。      薄熙来说,关于社会主义的本质,我们党的几代领导人都有过科学论述,概括地讲,就是共同富裕。尽管这条路还没有先例可循,但这是我们共产党人的既定目标。 咱重庆这些年就是在这条路上努力探索,一方面经济加快发展,一方面降低基尼系数,缩小城乡差距,增加就业,人民的收入水平也在较快提高,人民的满意度在不 断提升。尽管道路曲折,可能会有阶段性反复,但只要下定决心,一步一步坚定地走下去,就一定会取得成功。      把“民生10条”、“共富12条”件件落实到位, 兑现对全市人民的承诺   薄熙来说,锦涛总书记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明确提出,扩大内需是战略基点,重点是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快发展服务业、提高中等收入者比重。我们要认真领会并 落实好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把“民生10条”件件落实到位,把“共富12条”全面铺开,一项一项抓好,兑现对全市人民的承诺。      薄熙来最后强调了岁末年初的几项工作。一是关心关爱群众。各级各部门要更加关心百姓冷暖,落实好“三项制度”,勤走结对的“穷亲戚”。不能大而化之,要把 好事实事办在群众的心坎上。二是稳定安全。元旦、春节将至,要特别注意建筑工地、烟花爆竹、地质灾害、交通事故、食品药品等方面的安全,严加防范,慎之又 慎。三是清廉过年。要追求高雅、文明的过节方式,过好“廉”关。      “十二五”开局之年,重庆发展快中见好,经济增速上升到全国第一位,五大经济指标增速也位居全国第一。良好的发展势头,源自于五方面的工作推动   日前召开的中共重庆市委全委会,专门通过一个促进共同富裕的决定,强调要缩小贫富、城乡、区域差距。   重庆要打造共同富裕的城市,并非纸上谈兵,而是有着具体可操作的规划。到2015年,重庆要实现五大目标:   一是居民收入占国民收入比例由目前的不足30%,提至50%以上;   二是将全市30%左右的中低收入城市居民置于保障房覆盖之下,让更多的人从“房奴”中解放出来;   三是新增就业岗位330万个;   四是以政府补贴方式新建15万个微型企业,以创业推致富;   五是让千万农民成“有地市民”和有产阶层。到“十二五”末,重庆基尼系数要由现在的0.42缩小为0.35左右,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由现在的3.3:1缩小到2.5:1。      重庆有计划、有目标、有措施地大力推进城乡共同富裕,很有现实针对性。实现共同富裕,是我们党的不懈追求,是全国人民的共同愿景。   早在改革开放初期,小平同志就指出:“在改革中我们要始终坚持两条根本原则,一是以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为主体,一是共同富裕。”他强调:“即 使51%的人先富裕起来了,还有49%,也就是6亿多人仍处于贫困之中。只有实现共同富裕,社会才能稳定,才能发展。”当中国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人均 GDP突破4000美元时,采取有力措施推进共同富裕显得尤其紧迫。      从世界各国的发展经验来看,人均GDP达4000美元是社会矛盾比较凸显的时期,特别是贫富悬殊所引发的“仇富”情绪可能会酿成群体事件,影响社会和谐稳定。按照国际共认标准,基尼系数的合理范围应控制在0.3至0.4之间。超过0.4,社会利益矛盾会明显增多。      目前欧美与日本的基尼系数普遍控制在0.24至0.36之间,而据专家研究,2010年中国实际基尼系数已超过0.5,可见我们已经到了缩小贫富差距的关 口与节骨眼上,必须下大决心、下大力气勇敢闯关。而经过30多年的改革开放与财富积累,中国也已基本具备了大力推进共同富裕的物质条件。      实现共同富裕是建设和谐社会的应有之义。改革开放30多年造就了一大批富人,但应看到,大多数群众仍处于温饱或贫困状态。如果贫富悬殊越拉越大,显然社会 就难有和谐,经济发展的快车也会戛然止步。正是基于对这种深层次矛盾的忧患,重庆扎扎实实推进共同富裕,很睿智,具有风向标意义和价值。      如何实现共同富裕?重庆做法也可供借鉴。首先既要做大“蛋糕”,更要分好“蛋糕”。做蛋糕很重要,是前提与基础,蛋糕做大了才有共同富裕的物质条件。但分 好蛋糕也很重要,蛋糕分得公平、合理,才能激发群众创造财富、创造美好生活的积极性,蛋糕也才能越做越大。二者应统筹兼顾,不可顾此失彼。目前国家财政的 蛋糕已经很大了,打造共同富裕的中国模式,应提高国民收入所占蛋糕之比例,尤其公共财政应更多地向低收入群众倾斜。      其次是教育、动员、引导富人多尽社会责任。共同富裕不是吃“大锅饭”,更不是“劫富济贫”或者限制富人,但强调先富帮后富,富人更多地履行社会责任是必要 的。在发达国家,富豪们普遍奉行这样的人生信条:“守着金钱财富去死是可耻的”。所以,他们积极投身社会公益、慈善事业。      比较之下,淡漠公益是中国许多富人的道德短板,亟待修补。如果富人们普遍热心公益事业,对缩小基尼系数,促进和谐社会建设无疑大有裨益。   西方震惊:薄熙来对西方国家说出了这样的话   薄熙来说,人生在世,转眼就到退休。青年人要在有限的时间中多读些经典,从中汲取营养,以充实自己的精神世界。如果只是习惯性地上网、看电视,不加选择地去看书报杂志,虽然也能接受不少信息,其价值含量是有限的,而一般信息是不能代替经典的。      薄熙来说,一个人要想在社会上做些事,一定要抓住记忆力最好、理解力最强、精力最旺盛的青年时期,多读经典,广泛汲取人类思想文化的精华。毛主席青年时代 在长沙,常常在湘江之滨,橘子洲头,岳麓山上,“独立寒秋”,静心思考中国革命的大事;同时又废寝忘食,博览古今中外典籍,为日后的工作打下了深厚的理论 功底。在烽火连天的抗战岁月,他在延安也静下心来,就着窑洞的灯火写出《矛盾论》、《实践论》等哲学名篇,堪称读经典、写经典、用经典的典范。      薄熙来说,读经典一定要选好书。中华文明灿烂辉煌,四大名着、唐诗宋词等,精彩纷呈,引人入胜。马恩着作,博大精深,科学地阐述了人类发展的客观规律;我 国领袖的文选,也是深入浅出,从思想到语言都十分精彩。这些书要好好读,反复读,有些段落还要背下来,随时可用,受益无穷。一些人提倡包容性、多样化,但 再包容、再多样,也不能没了“主心骨”,迷失了方向。一定要努力学习和吸收先进的思想和文化,主干挺拔才能根深叶茂。      资本主义少部分人坐享其成,大部分人勉强度日,最终将导致严重的经济和社会危机   薄熙来说,从人类历史的发展进程看,社会主义必将取代资本主义。资本主义有个不可克服的基本矛盾,即生产的社会化与生产资料私人占有之间的矛 盾。现在一些西方国家,尽管外表光鲜,实则危机四伏,贫富差距已经很大。资本主义少部分人坐享其成,大把大把捞钱;大部分人却苦挣苦熬,勉强度日,难道人 类总能容忍这样显而易见的不公吗?!这种基本矛盾,决定了资本主义中的贫富差距会越拉越大,并不可能靠自我完善加以修补,从而实现长治久安,最终将导致严 重的经济和社会危机。      中国应该对人类做出更大的贡献,现在就是要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走通,走成功   薄熙来说,纵观历史,横看世界,静下心来想一想,只有社会主义能够代表大多数人的利益,得到大多数人的支持和拥护,因为社会主义的本质就要求共同富裕。中 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我们党领导全国人民,把一个积贫积弱的旧中国,建设成一个独立、自由、富强的新中国。经过改革开放30多年,中国的发展更是跃马扬 鞭,经济总量已超过日本,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这说明共产党是有本领的,中国选择的社会主义道路是正确的。这也最直观地证明了社会主义制度优于资本主 义。实践证明,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不是说教,而是有效的社会实践,是使中华民族强大起来、自立于世界民族之林的正确道路。毛主席曾讲,中国应该对人类做出 更大的贡献,现在就是要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走通,走成功。      改革开放以来,邓小平、江泽民、胡锦涛几代领导人都鲜明地提出走共同富裕的道路,得到全国人民的拥护。前不久,市委三届九次全会提出“共富12条”,就是 为了缩小三个差距,促进共同富裕。这些措施条条实打实,沉甸甸,我们一定要埋头苦干,将其全部落到实处。如果我们在共同富裕问题上,能够真正把基尼系数降 下来,把区域差别缩小,那咱重庆就是对全国发展的大局做出了有益的尝试。我们搞改革开放,诚意学习西方的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但我们的目标是要实现共同富 裕,而不是两极分化。那种社会从历史、从宏观来讲,走到一定程度都是撑不下去的。只有社会主义始终追求共同富裕,才有可能最大限度地调动广大群众的积极性,让全民的生活得到有效的改善,因此有后劲,未来不可限量。      薄熙来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中国特色”,植根于灿烂辉煌的中华传统文化。中华文明源远流长,不论在文化上,还是思维理念上,都可提炼出地 久天长的精华,比如“天下兴亡,匹夫有责”,“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再比如“吏不畏吾严而畏吾廉,民不服吾能而服吾公”,“人生自古谁无 死,留取丹心照汗青”……这些话感人至深,影响古今,魅力无穷。继承这些思想文化,我们就有力量和智慧。      当然,我们也要看到,传统文化中也有些负面的东西,我们共产党之所以能成功,就是因为有取其精华、去其糟粕的能力,既继承优秀的文化传统,又善于创新,敢想敢干,敢作敢为。      薄熙来说,这些年,市委、市府提出了一些新的工作,受到社会关注,但也有些议论。比如“打黑”、“唱红”,又如“共富12条”,总有些说三道四的。我的想 法是,只要于民有利,我们就要旗帜鲜明,敢于坚持,敢于碰硬,认准的就干,而且要努力干好。现在有些干部,倾向于回避矛盾,还喜欢说“和气是福”,主张 “少招事”。大家想一想,我们的革命先烈为了追求真理,不惜抛头颅、洒热血,舍生忘死,今天我们也要为人民拿出追求真理的勇气,直面矛盾的胆识。希望我们 高校的老师、同学坚定不移跟党走,牢固树立共产主义的理想信念,与全市人民一道,迎接挑战,努力拼搏,把我们钟爱的重庆建设好。      重庆的发展实践,为思想政治教育提供了大量新鲜、生动的教材   薄熙来说,重庆是一个富于改革创新精神的城市。直辖以来,历届市委、市府艰苦创业,为重庆打下了良好的基础。这些年,我们在抓“唱红打黑”、精神文明建设 的同时,经济建设也没有停步,取得了新的进步:GDP增速连续3年保持15%以上,去年达到17%;财政收入去年增加49%;利用外资由2007年10亿 美元升至去年的60亿,今年可达80亿;对外投资还实现了50亿美元。我看重庆人很能干,且还有潜力!现在我们改善民生、拉动内需,走民生导向的发展之 路;政府正不断探索,在全国率先启动公租房建设、户籍制度改革。内陆开放高地和两江新区的建设也已全面展开。这些实践都为思想政治教育提供了大量新鲜、生动的教材。我们期望高校的师生能充分了解重庆的变化,并努力融入到这个令人心动的发展洪流中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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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星斗:反规则的政治和反市场的经济——对当下中国形势的判断

  本文为作者在共识网主办的《改革三十年与中国转型困境分析》研讨会上的发言   说点不成熟的想法,对目前中国形势的判断,我总结两条:第一条,目前是反规则的政治。它不是按照某种规则,更不是按照规则的规则、元规则、宪法来实施的政治。目前中国的接班人之争,以及集体交班之争弄得沸沸扬扬,这中间都凸显了无规则或者只有潜规则、内部规则的政治。我个人认为,民间崇拜毛,毛思潮的迅速兴起,整个中国社会往左转,整个中国在左倾化,违背法治的东西越来越多。当然我们所谓左右之争,或者左右分野可能是存在问题的。不是说左或者右不好,我问过很多农民,底层民众,他们都对现在的生活非常满意,很多人非常满意,他们认为现在非常好!但是你去问知识分子,可能会有越来越多的人与政府离心离德了!实际上这反映了中国社会的某种分裂,或者说中国社会越来越民粹化,依靠底层,在一定程度上像毛泽东时代,批判精英,无法无天,这就是反规则的政治。   第二,反市场的经济。中国目前走的路在很大程度上是反市场经济的,或者说是极端的凯恩斯主义。政府对于经济的介入,还不是一般财政、金融的介入,而是不断地强化政府的参与、国有经营,这是一种极端的凯恩斯主义,或者可以叫权力市场经济。它必然造成很多的问题,如寻租的问题,两极分化的问题,大量的政府投入而经济不可持续的问题。中国经济是否可持续发展,昨天还有人采访我这个问题,有人说中国10年不到就能赶上美国,有人说还要30来年,他们的说法其实都有一个假设前提,就是中国经济始终能以目前的速度发展,中国社会一直是稳定的,中国不会发生政治动乱,这样,中国模式的道路永远可以走下去!但是实际上这样的前提假设是不存在的,未来中国很有可能陷入中等收入国家的陷阱,必定会陷入陷阱。目前的政治格局以及经济发展方式难以为继,像木生兄说的产业空心化,国有金融垄断导致的民营企业发展困难,像秦晖老师说的工人低收入低人权的状况,实际上中国现在还有高失业、出现滞胀。别看目前中国经济发展的速度表面看起来非常高,但是实际上有效的GDP增速恐怕是很不一样的,所谓有效的GDP增速就是剔除掉无效的产能过剩、重复建设的GDP,不产生经济效益的GDP,不能解决就业的GDP,比如大规模的基础设施建设起来了,但并不能够解决就业,这样的无效的面子工程要剔除掉,中国的经济增长速度可能是非常低的!而且中国失业率是非常高的。现在的失业是隐型失业,很多人在农民不到城市去,城市又出现民工荒,或者高端的技术工人荒,他不到城市就业,就是因为户籍制度使得他无法成为市民,中国也不能形成一个稳定的产业工人队伍。   有人说中国经济的刘易斯拐点到了,其实远远没到,目前所到的是假刘易斯拐点,“假刘易斯拐点”这个词不知道是不是我发明的!也就是说我们还有大量的剩余劳动力,但是他们不愿意到城市来,因为他没有办法成为产业工人。在农村,税费废除了,他在农村能生活就不到城市来,但并不意味着农村就没有了剩余劳动力。   金融垄断导致农村金融基本是正规金融的真空。过去有很多的民间借贷,但正规金融是处于真空状态,使得农民无法融资、无法创业。所以,我认为整个中国的经济目前是处于滞胀的状态,像过去那样靠投资,特别是国有的投资,维持不下去了。国有投资的钱从哪里来?还不是搞货币超发?靠货币超发、过度信贷来发展经济是维持不下去的,所以,那样的假设说中国经济10年20年要超过美国,是没有考虑到中国的具体情况,特别是中国经济能否持续、中国政治能否保持稳定!目前来说,改革可能存在一个陷井,我姑且称之为改革陷井,不改革是等死,改革是找死!中国这趟高速列车飞速前行,谁也阻挡不了,眼看着掉下悬崖,但谁也阻挡不了,没有办法,改革又是找死。但我认为还是有办法,所谓找死,可能只是权贵资本主义或者权贵社会主义的找死,国家是可以重生的。   怎么打破这样一个改革陷井?我想就是我所说的实行宪政社会主义,中国走宪政社会主义这条道是可行的。中国目前很难实行完全的宪政,但宪政社会主义作为一条中间的道路、过渡的道路是可行的。   目前中国左中右冲突,达不成一致,但在民主方面能够达到一致,比如说无论左中右,大家对反对权贵,主张民主,但是实行怎么样的民主还是有区别,有人主张宪政民主,保护少数人权益,有人主张毛泽东时代的大众民主,但是不管怎么说大家都需要民主。再就是宪政或者法治,这个可能是有不同意见的。我们更多强调宪政、法治,但是可能另外一些人认为宪政、法治都是资产阶级的,可是宪政社会主义恐怕能够接受的人比较多。   目前中国有宪法但没有宪政,1946年的时候中国制定了新宪法,而且也准备实施宪政,但是49年以后实行了专政,不再讲宪政了,毛泽东公开讲:不要宪法,即使要宪法也是摆设,不靠宪法治国,靠文件,靠一句话。那时全面倒退了,这种倒退恐怕要100年来弥补了,中国真正要建设一个宪政国家至少100年。但是,我们可不可以走一条暂时的道路?过渡的道路来实行宪政?那就是我所说的宪政社会主义,宪政社会主义的最终目标是宪政,但是目前的手段还是社会主义,这个社会主义是当局可以接受的,当然我们说的社会主义不是传统意义上的暴力社会主义或者斯大林的社会主义,而是以公平、正义为指向的道路,这条道路也是目前执政党所认可的。我们目前能不能采取这样的调和、包容的道路?能够容纳左与右,容纳目标与现实的道路?我认为中国最终的目标还是实行宪政,这是中国人民一百多年来的追求,但是目前实行不了,50年也不一定实现得了,但是我们能不能走一种宪政社会主义的道路?在一定程度上就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我们把一些特色社会主义的负面的东西剔除。我们的理想是宪政,社会主义是现实,或者说我们以宪政社会主义来包容左和右,右是宪政,左是中国要走社会主义道路,所以这样的一条道路无论是左派还是右派都能接受;或者说宪政社会主义可以包容普世价值与中国国情,宪政是一种普世价值,而中国价值或者说目前中国应该走的道路是社会主义,如果不走这条道路有可能发生很大的问题没有现在的执政党,中国的确会走向混乱,会走向动荡,所以中国的国情就是要保证执政党的权威,走社会主义道路,即走宪政社会主义道路。   宪政社会主义还可以兼顾自由主义与社会主义,宪政与公平。实际上,宪政与公平都是自由主义的追求,因为宪政才能达到实质的公平、真正的公平以及程序上的公平。但是,用传统的话语来说,这个公平是属于社会主义的,所以我们按照传统的话语,一个是宪政,一个是公平,这是未来中国的两面旗帜。我的宪政社会主义就包含这两方面,社会主义代表了公平。而且我主张还要兼顾当代潮流与路径依赖,宪政是世界潮流,但是目前的路径依赖是中国你还得扛着社会主义旗帜,这个路才走得通,所以宪政社会主义也是兼顾长期目标与目前的道路,宪政是长期的目标,目前的道路是社会主义。   有人问宪政社会主义与民主社会主义有啥区别?还是有明显区别的,我认为在中国不宜搞民主优先的社会主义,民主优先、直接民主、街头民主、一人一票的民主是不可行的,未来即使要搞民主也是间接民主、可控民主。我们特别强调要先搞法治,特别是要先搞宪政。突尼斯曾经也提出过宪政社会主义,这是世界上唯一的例子,当前突尼斯经过了颜色革命,走上了宪政道路,或者未来中国也是这样,通过宪政社会主义最终达到实现宪政的目标。   目前中国我觉得一是要坚持社会主义公平正义价值观,另一方面中国在宪政方面要有一个推动,重新制宪。首先,我们要对立法机构、立法权进行监督、约束,这样才能制定出一个好的宪法,有了这样的好的宪法规则才可能有一个好的政府,政府是符合宪法的,保护民权的。实行宪政就要有好的宪法,政府应当遵守这个宪法。另一方面是行宪、督宪,监督宪法的运行。总之,我认为只能走这样的渐进的道路,其他的道路可能是死路。如果用暴力手段夺取政权,必然要靠暴力维持,动乱之后中国最有可能是军人统治,建立军政权,未来中国,军人统治的可能性要占80%、90%。所以,我们还是希望领导层能够坚定地走上一条中间发展的道路,也就是宪政社会主义道路,把中国引向现代文明,否则我觉得未来中国最有可能的是军人统治,情况比现在还糟。我就讲这么多,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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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述思 | 中国终结农民工时代?

中国目前有2.5农民工。其中1.3亿在城乡之间漂泊,宛如候鸟。 伴随着快速的工业化城市化进程,每年仍有2000万农村剩余劳动力从土地解放出来,涌进城市寻梦。 在全国人大中,他们的代表有三个。平均每个人背后站着8000万直接利益关联人。 今年两会,这三个代表将带着极度疲惫和殷切期盼从中国最高政治舞台上谢幕。 这份孤单和沉重表明,农民工这个对中国社会经济发展做出巨大贡献的群体是名副其实的二等公民——从政治地位、到工资福利再到社会保障。 而阻碍他们成为城市新市民的主要障碍户籍壁垒。 目前,这道脱胎于计划经济的城乡天堑,有望获得实质性突破。 3月10日上午,全国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举行“统筹城乡社会发展促进农民工融入城市”提案办理协商会,会上公安部副部长黄明透露,《居住证管理办法》已经形成草案,正在征求意见,今年将报国务院审定。年上海、浙江、广东等地积极推行居住证制度,把流动人口子女入学、社会保险、考驾照、办理住房手续等功能纳入其中。下一步要发挥居住证对流动人口实际状况的记载功能,为其有序落户城镇提供阶梯。国家层面将在适当的时候出台法规,全面实行居住证制度,并更多地着眼于为流动人口服务,而不是管理。 这些政策的出台,不仅事关整个社会的公平正义,也是经济发展的现实呼声。 2012年2月8日,清华大学社会学系联合工众网发布了基于2043位农民工调查的《农民工“短工化”就业趋势研究报告》,指出当前农民工就业存在一个相当普遍的“短工化”趋势,也就是水平化的高流     中国目前有2.5农民工。其中1.3亿在城乡之间漂泊,宛如候鸟。    伴随着快速的工业化城市化进程,每年仍有2000万农村剩余劳动力从土地解放出来,涌进城市寻梦。     在全国人大中,他们的代表有三个。平均每个人背后站着8000万直接利益关联人。      今年两会,这三个代表将带着极度疲惫和殷切期盼从中国最高政治舞台上谢幕。 因此,积极进行制度改革,创建农民工同城市融合的制度平台,推进城乡平等就业制度建设,还农民与城市居民平等的就业权利,已成当务之急。而改革户籍制度又是关键前提。 调查显示超8成新生代进城务工者不希望被称为“农民工”。但改掉这个含有歧视性的称谓很容易,而要逐步建立健全进城务工人员融入城镇的制度设计,建立进城务工人员根据职业和工作年限享受相应基本公共服务制度,包括户籍、教育、医疗、社保等却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 必须指出的是,农民工无序进城与城乡差距加剧,以及城市化进程中中小城镇发展滞后密切相关。因此放开农民工进入大中城市的户籍限制必须与加大对农村的投入、重新对城市化进行顶层制度设计息息相关。 不然,未来会有相当一批不叫农民工的人很难成为大城市的新市民,又失去了土地对其生存的根本保障,从企业的短工沦为货真价实的流民。     这份孤单和沉重表明,农民工这个对中国社会经济发展做出巨大贡献的群体是名副其实的二等公民——从政治地位、到工资福利再到社会保障。      而阻碍他们成为城市新市民的主要障碍户籍壁垒。      目前,这道脱胎于计划经济的城乡天堑,有望获得实质性突破。 因此,积极进行制度改革,创建农民工同城市融合的制度平台,推进城乡平等就业制度建设,还农民与城市居民平等的就业权利,已成当务之急。而改革户籍制度又是关键前提。 调查显示超8成新生代进城务工者不希望被称为“农民工”。但改掉这个含有歧视性的称谓很容易,而要逐步建立健全进城务工人员融入城镇的制度设计,建立进城务工人员根据职业和工作年限享受相应基本公共服务制度,包括户籍、教育、医疗、社保等却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 必须指出的是,农民工无序进城与城乡差距加剧,以及城市化进程中中小城镇发展滞后密切相关。因此放开农民工进入大中城市的户籍限制必须与加大对农村的投入、重新对城市化进行顶层制度设计息息相关。 不然,未来会有相当一批不叫农民工的人很难成为大城市的新市民,又失去了土地对其生存的根本保障,从企业的短工沦为货真价实的流民。     3月10日上午,全国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举行“统筹城乡社会发展促进农民工融入城市”提案办理协商会,会上公安部副部长黄明透露,《居住证管理办法》已经形成草案,正在征求意见,今年将报国务院审定。年上海、浙江、广东等地积极推行居住证制度,把流动人口子女入学、社会保险、考驾照、办理住房手续等功能纳入其中。下一步要发挥居住证对流动人口实际状况的记载功能,为其有序落户城镇提供阶梯。国家层面将在适当的时候出台法规,全面实行居住证制度,并更多地着眼于为流动人口服务,而不是管理。     这些政策的出台,不仅事关整个社会的公平正义,也是经济发展的现实呼声。    2012年2月8日,清华大学社会学系联合工众网发布了基于2043位农民工调查的《农民工“短工化”就业趋势研究报告》,指出当前农民工就业存在一个相当普遍的“短工化”趋势,也就是水平化的高流动状态。     目前,新生代农民工正在成为农民工的主体。然而,旧的“农民工生产体制”与新生代农民工全新的社会—阶级特征之间不可避免地存在结构性的矛盾,频发的劳工群体性事件就是最突出的表现,快速的工作流动也体现出农民工在当前条件下被迫做出的策略性选择。从调查来看,超过60%的农民工因为对用工单位条件不满意而选择主动辞职,在新生代农民工中这一比例显著高。从企业层面来看,现实当中用工单位为了降低人力成本,榨取劳动者黄金年龄段,偏好具有弹性的短期雇佣,是导致农民工“短工化”的重要原因。与此相关的一个制度因素则是2008年年初新《劳动合同法》实施后劳务派遣制广泛推行的影响。     “短工化”意味着农民工的工作极不稳定、处于快速变动的状态,这对于个人、企业或者社会整体而言均带来十分不利的后果。首先,“短工化”令员工与企业之间难以形成稳定的劳动关系,无法通过制度化渠道进行利益表达以维护自身权益,农民工的劳动权利和人身权利难以保障,造成劳动纠纷激增、各类“野猫式罢工行为”频发,严重威胁社会稳定;其次,过于频繁的工作流动无法促进技术养成,造成人力资源的极大浪费,增加了企业培训投资,熟练蓝领技术工人需求难以满足,不利于企业长远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第三,“短工化”的就业状态下,劳动者个人职业生涯发展缺乏积累和延续性,机会空间锁闭,难以形成向上流动的稳定预期,对劳动关系和谐与社会公正会产生不利影响。     在企业运营成本快速上升的今天,这场痛苦的博弈必然造成劳资双输,成为产业结构调整、整体升级的巨大隐患。    因此,积极进行制度改革,创建农民工同城市融合的制度平台,推进城乡平等就业制度建设,还农民与城市居民平等的就业权利,已成当务之急。而改革户籍制度又是关键前提。    调查显示超8成新生代进城务工者不希望被称为“农民工”。但改掉这个含有歧视性的称谓很容易,而要逐步建立健全进城务工人员融入城镇的制度设计,建立进城务工人员根据职业和工作年限享受相应基本公共服务制度,包括户籍、教育、医疗、社保等却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     必须指出的是,农民工无序进城与城乡差距加剧,以及城市化进程中中小城镇发展滞后密切相关。因此放开农民工进入大中城市的户籍限制必须与加大对农村的投入、重新对城市化进行顶层制度设计息息相关。    不然,未来会有相当一批不叫农民工的人很难成为大城市的新市民,又失去了土地对其生存的根本保障,从企业的短工沦为货真价实的流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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