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

背景资料:中国房地产业涉及税种税率一览表

路透4月19日电—房地产税收分为房地产取得、交易和保有三个环节设置,目前中国房地产税收体系中有逾十个相关税种,这些税种可分为以下两类: 一类是直接针对房地产而设置的税种,具体包括房产税、土地增值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和契税;另一类是与房地产交易有关的税种,具体包括营业税、所得税、印花税和城市维护建设费. (一)房地产取得环节(房地产一级市场)税种设置与税负水平 开发企业取得土地时支付的税金主要有契税(最高5%)、耕地占用税(定额徵收);另需支付土地开发费等相关费用. (二)房地产交易环节(房地产二级市场)税种设置与税负水平 在房地产交易行为中,销售方涉及到营业税(5%)、城市维护建设税(营业税的7%)、个人所得税(20%)、土地增值税(从30%到60%税率为四级累进税率)、印花税(0.5 )以及教育费附加(3%)共6个相关税费;购买方涉及到印花税、契税(3%)2个税种. 以下是历年税收调整政策一览: 2005年《关于加强房地产税收管理的通知》,规定从6月1日後,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应全额徵收营业税;超过两年(含2年)的符合当地普通住房标准的,应持该住房的坐落、容积率、房屋面积等材料,向地税部门申请办理免征营业税手续. 2006年6月1日後,个人将购买不足5年的住房进行销售的全额徵收营业税,9月起,国税总局加强了无偿赠与行为、受赠房屋销售、赠与行为後续管理的税收征管. 2008年11月1日起,对个人首次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的,契税税率下调至1%;对个人销售或购买住房暂免徵收印花税;对个人销售住房暂免徵收土地增值税. 2008年12月17日起,恢复购房超两年转让免营业税;取消城市房地产税,内外资企业和个人统一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 2009年12月9日,又将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征免时限由2年恢复到5年,即营业税优惠取消. 近期营业税调整图表 年份 徵收条件 普通住宅 非普通住宅 2009年 购买不超过2年 差额徵收 全额徵收 购买2-5年 免税 差额徵收 购买超过5年 免税 免税 ———————————– 2010年後 购买不超过2年 全额徵收 全额徵收 购买2-5年 全额徵收 全额徵收 购买超过5年 免税 全额徵收 交易所得税政策 项目 旧政策 新政策 交易所得税 2年以内,按20%徵收 2年以内,按20%徵收(各个地区有所不同) 超过2年(含2年)唯一住房,免除 超过5年(含5年)唯一住房,免除   (三)房地产保有环节(房地产三级市场)税种设置与税负水平 主要有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0.2-10元/平方米),目前为止,房地产居住行为基本处于无税负状态. 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免税范围极大,如对于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对于个人所有的居住房屋及院落用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等. 在房地产租赁行为中,租赁方涉及到营业税5%、城市维护建设税(根据所在地区1-7%不同)、印花税、个人所得税20%、房产税12%、城镇土地使用税以及教育费附加共7个相关税费;承租方涉及到印花税. 从2001年1月1日起,财政部、国税总局对房屋出租的税费进行减免.对政府定价出租的住房,暂免徵收房产税、营业税,对个人按市场价格出租的居民住房,减征营业税(由5%降为3%),房产税(由12%降为4%),个人所得税(由20%降为10%).部分城市如上海、北京等,还单独将个人住房出租的税率降为综合税率5%. 2005年起,对出租的居民住房,其应缴纳的营业税暂减至3%徵收,房产税暂减按4%徵收,个人所得税按10%的税率计征.(完) –整理 赵红梅; 审校 沈燕/林高丽 路透全新邮件产品服务每日财经荟萃,让您在每日清晨收到路透全球财经资讯精华和最新投资动向。请点击此处(here)开通此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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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四与房地产

作者:五颜六色的熊 | 评论(3) | 标签:五四, 房地产

在我外公北京老宅东去150米左右左转,就来到了火烧赵家楼的遗址,现在那只剩下一面墙,上面挂了一个牌子,显示出这个地方曾经的历史,有点像上海南京路上的五卅惨案遗址,也是那么一小块。其实这面墙也是拆房子的时候整体移位重砌的,更多的是象征意义。仅仅在距离这个地方不足百米的地方,曾经的贡院被改成了豪宅,叫做贡院六号,附近几多古宅,都拆得七零八落,比较完整的就只有西边南小街外的孙中山故居,而南小街向北不远,就是原先的流民公房。

其实赵家楼挨打的,本身就打错了人,连陆章二人,其实也只不过因为弱国无外交下的牺牲品,从尽心尽责而言,他们两个和顾维钧,都是尽到了所能尽之力的。真正在这个事件里的罪魁祸首,要保障白人优越的澳大利亚,却很少为人所提及,日本人在以二等人种交换山东半岛的交易中,也早就埋下了进攻美澳的仇恨火种。时至今日,故国家魁首曾先生的公子一掷亿万,在澳洲购买豪宅,用白花花的银子飨了五四祸魁之后,有人怀疑他贪腐,可是似乎没人感觉这才是卖国,连骨气都卖了,那些最后动辄以爱国为底线的人们,对于曾游弋在美丽的珊瑚海上的,在火炬接力时摇动红旗的人们,是充满尊敬和激动地,到底谁出卖了国家,人们是否真的搞清楚了,还真得不好说。

不过斩杀败将,并非五四所独创,旧时不论客观理由,一律治罪,从李广到李陵,还牵连司马迁受了腐刑,司马迁先生把汉武帝爷爷刘邦的流氓像,刻画的神灵活现,后未有之。五四以前,捡了便宜乖巧的成了膘骑大将军,碰上敌人主力的如果没有赶紧自杀,那就不单成了耻辱的败将,而且还要背上骂名连累家人,五四以后,情况也大体如此。

五四以前,好地方都是皇帝占的,昭君这样的仙人般,也只得到一个荒郊野外的大土堆叫做昭君坟,我们当时这样描写这个景点,不去一辈子后悔,去了后悔一辈子。恐怕只有郭沫若那样的狗才到了那里可以写出豪迈的《昭君出塞》,好像昭君是自愿的一样。我少时和数位恶童到了那里,曾撒上了几泡童尿。不过走的时候看晚霞相映中,那孤零的土丘在车后不断远去,突感莫名的悲凉。后来听说,那里只有一双鞋子,昭君在那个地方抛下一只鞋子,哭了一场,对于被郭沫若伟大的昭君,这个昭君和这个土堆,更为真实。

北京的历史事件多,利用历史来经营的地方也很多,不说何坤的府第,宋庆龄故居等等,就连李莲英的外宅,也成了知名的饭店,里面菜做的的确还是可以,那种感觉如果带女朋友去,似乎就不太合适,看看里面像是谈生意的居多。前几年拆迁的时候找到了袁崇焕的墓地,结果守了几个世纪墓地的家臣后人被赶走了,这又成了国家旅游景点。中国文联大楼那个院子里面,有个很有风格的素斋馆,文联毕竟有文化,对大鱼大肉是鄙弃的,部分人吃素。

不过在全国看来,伟人们故居实在是多,相比历史遗迹,更能被保存。孙中山的故居在北京就不止一处,宋庆龄也是,庐山上原多是国军高官的别墅,现在又花落别家了。在这些亭台楼阁高墙深院之中,不乏工整的对联,排场的戏台,大小老婆公子小姐们的厢房深院,不过要是找找图书馆之类的东西,是非常有难度的。如果要找一个专门的公立图书馆建筑,那简直就要抓狂了,也当然有岳麓书院这样的地方以供瞻仰,但那似乎真的不多,而四库全书的那几个藏书库,只是为了放这些书,这些书放在那里,不知道是否真的有人看过。当黛玉奚落宝玉不会弹琴的时候,宝玉说出在书房里有好几张,其实都是摆样子的,其实贾政也不懂,那一章是“受私贿老官翻案牍,寄闲情淑女解琴书”。中国的官喜欢盖房子,老外的旧贵族也一样,中国房子里面的古琴古扇,大概都是贾政这种人通过贾雨村们巧取豪夺弄来的,弄来以后放在那里装样子接尘土,西方旧城堡里面也通常放着东方的花瓶和冰冷的盔甲。在对待祖先上,中国人更重形式,厚葬的时候平时薄情寡义的亲属哭得分外伤心,活着的时候对死者却不怎么好,死后还要供以牌位,烧纸焚钱,好像真用得着,好在这花费无多。中国式的地产一直要搞到地下,中山陵的排场和毛泽东纪念堂的伟岸,比起古老的陵墓,别有一番味道。西方人也常常用继承粉(砒霜)来达到目的,不过西人通常死而平等,占地面积平均,下面没有多少花头,后辈在祖先的画像前同样也听到的多是丰功伟绩,但他们没有烧纸的习惯,因为人死后都归了天堂地狱,天堂无需,地狱无用,倒没听说基督还有受贿的习惯,这点要比中国的阎王小鬼们,进步很多了。外国人活着和死亡的成本要小,消费和事业投资,就多一些。如果在1626年省下24美金埋死人或者少造几平米房子,以7%年投资收益计算,2000年值超过2.5万亿美金,这就是曼哈顿2000年的地产价,在不折腾的情况下,按照银行业的一般利率复利累计,毫无荒谬之处。

我投资的一个公司有位青年员工,由于吃药治疗疾病而导致一定的抑郁,医生说要还是要吃,抑郁问题最好诉诸于信仰,青年举棋不定要信哪家,医生立即推荐基督教,理由是佛教没有数年很难通达,多神多派搞得你在彻悟以前,可能更加抑郁,另一方面佛教典籍众多,布施功业,所费颇多,不如弄本圣经,教堂受洗一律免费外带赠送书籍,投资甚少,浅显易懂。这倒是对于两种宗教一个入世实用方面的详解。基督教和犹太教对于教众,在投资收益上,看效率是最优的。

地产在中国的蓬勃,一向有刚性拉动,习俗本身如此,只不过地产价格波动过速,一到乱世,价格的变化非常骇人,当初北京的王府贱卖的价格,就是如此,泡沫的往往不是价值,而是权力。

类似中国的股市和房市,都是非完全市场,也就是非自由市场,在里面找规律是很难的,股市中旧有的局部货币贬值游戏,和地产有相通的地方。流通股本来就反映了企业的全部价值,而全流通就是金正日的货币改革式的游戏,只可惜小金不会做大盘子,以自由交易掩盖100:1的游戏,只好耻辱的收场罢了。中国的房市也是如此,今天的打压并不是为了改革,改革应该是开放自由建房市场和以保障性住房为主,今天的打压是为了维持一个拉高出货的合理高度,太高了就只有官僚之间相互买卖,最后坐吃山空,只有维持让人民相互火并的价格水准,那才是清醒而现实的。我虽然素来讥讽任志强之流,不过这次,他是被小丑化了,人民认他和茅于轼为敌,恐怕也不见得是找对了恶人。而茅于轼所说的经济适用房的闹剧,如期的发生了,在言论的世俗道德不合理下,却有政治经济学体制下的正确分析,可是在今天,司马迁恐怕还是会保不住自己的观点,甚至是蛋蛋。价格升值并不是问题,曼哈顿在今天卖24美元是荒谬的,国外银行的存款利率是复利的,就这一点,我们的人民就是在被无情的劫掠,这样的手法还不够用,那真的是太浪费了。真正的问题,是收入比的问题,如果人民的平均收入12年可以买一套房子,那价格无论多贵,也是没有问题的,问题是这对有些人太便宜到了无所谓,而对于多数人,根本无法想象,这就是历史素来的问题。

大家在看蜗居的时候,不知道有没有关注过历史上,权力与财富对于后代繁衍权的干预,这在兽性上和东方历史上是正常的,二奶小三在历史上是有合法地位的,在权力干预的繁衍市场下,这个和多占几套房子是一样的。

五四所殴打的,是错误的人,烧毁的房子,也是缺乏足够理由的,据说是混乱和失误,这都无所谓,反正历来结果都一样,只剩下一面墙,挂一个牌子,时间好似停滞在烈火中,没有过去、没有理性、更没有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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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郑永年:中国需要实现房地产的彻底转型

    (2010-04-27)   政府可考虑建立两个房地产市场,即一个主要由政府规制的房地产主体市场和一个主要由市场调节的商品房补充市场。由政府规制的房地产市场必须成为主体市场,主要是因为考虑到中国的社会现实因素(例如人口多和老龄化)和住房是一种特殊的社会商品等。 郑永年 郑永年专栏   多年来,中国房地产象脱缰的野马,能量之大使得其每每能够轻易超越政府所设置的种种“障碍”而自由奔驰。中国政府在经历了种种挫折之后,最近终于出台了强有力的经济甚至是行政措施,希望能够控制住高涨不下的房地产价格。但是,过去的经验告诉人们,现在所采取的这些举措尽管必要,但仍然属于“控制”手段,而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如果不能建立一整套新的制度,搞不好一段时间之后,又会恢复到过去的老样子。如果要有效解决房地产问题,必须在控制的基础上,实现中国房地产的彻底转型,规制和引导房地产走上可持续发展的方向。   之所以说转型,是因为房地产改革绝对不是要回到过去,既不是回到计划经济,一切由政府分配,因为国家分配制度不公平也不有效,也不是继续任新自由主义主导下完全由地方政府和开发商支配房地产市场。无论是政府完全主导的市场还是市场完全主导的市场,就房地产而言,都不可持续。中国需要一个新型的房地产市场,是政府规制(而非控制)和市场调节相结合的市场,其目标是可持续发展和有效实现人民应有的居住权。 房地产也是社会泡沫   房地产转型是中国的经济、社会和政治可持续发展的需要。在经济上说,如果房地产泡沫得不到遏制,人们担忧中国会步日本和美国的后尘,演变成为经济或者金融泡沫。房地产也是社会泡沫。如果居民的居住权被剥夺,社会稳定就会失去基础。同时,房地产也不可避免地给政治带来负面的影响。这不仅仅表现为政府和人民之间的冲突,而且也为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之间制造紧张关系。在越来越多的地方,因为政府无力解决好住房问题,居民对政府的抱怨越来越甚。在房地产领域,各级政府和资本者一样贪婪。当政府成为房地产问题的一部分的时候,社会对政府的不满自然可以理解。同时,在很多城市,土地财政已经成为地方政府的命脉,地方政府疯狂攫取当地的土地资源。因为任期制,地方官员往往抱着“我任后,哪怕洪水滔天”的心态,只有眼前利益,而无长远利益观。经常的情况是,几届政府就可以耗尽地方土地资源。人们不知道,未来的政府“吃”什么。等到土地资源消耗完之后,地方政府和人民之间、中央与地方之间的冲突在所难免。   问题已经充分暴露出来,就要寻找解决问题的方式。中央政府现在出台强有力的举措来“控制”房地产市场。但这仅仅是第一步,是非常初步的。房地产市场的转型还需要其他一系列的规制和政策的支持。中国怎么做?国际和国内经验同样重要,中国既必须学房地产市场可持续发展的经验,也要吸取负面的教训。   很显然,中国首先要解决的是前些年遗留下来的一些问题。主要是少数投机者拥有了过多的住房。政府要采取有效的经济政策和市场机制让拥有大量房子的投机者把“多余”的住房返还给社会。在中国的社会环境中,一些人享受过度的住房权是以牺牲另外一些人的住房权为前提的。住房权是一个社会最基本的社会权利,应当具有最低限度的公平性。这方面,中国政府已经开始在采取一些希望会比较有效的措施,例如提高第二套住房的首贷比例和停发购第三套房或以上贷款等。   就住房来说,政府可考虑建立两个房地产市场,即一个主要由政府规制的房地产主体市场和一个主要由市场调节的商品房补充市场。由政府规制的房地产市场必须成为主体市场,主要是因为考虑到中国的社会现实因素(例如人口多和老龄化)和住房是一种特殊的社会商品等。在很多年里,政府实施廉租房或者廉价房等政策,用心良苦,但其包含的社会和经济理性是可以商榷的。基本上,这是一种帮助穷人的做法,市场非常小。从国外的经验看,这种政策长远的结果很容易造成贫民窟。实际上,即使这个政策,在中国也早被滥用,因为人们发现,购买廉价房的很多人来自富裕阶层。   政府规制的房地产必须占据房地产市场的绝大部分。(在新加坡,这个市场占80%以上。)就是说,这个市场是面向社会大多数的,而不是像现在的廉价房只针对穷人。这个市场主要是为了实现大多数社会成员的住房权。因此,政府必须引入有效的方法来控制购房的数量。现在正在施行的控制贷款的方法还远远不够,还必须在使用权方面作有效的限制。最基本的也是社会可以普遍认同的就是把“累进税制”的方法引入房地产市场,购房越多,购房者也必须交纳越多的税和费。但考虑到中国收入高度分化、社会财富分配高度不均的,总有一部分人可以购买非常多的住房的情况,经济上的限制可能还不够,可能要更进一步,明确限制家庭或者个人购房的数量。当然,这个市场主要满足本国公民的需求。   但要清楚认识到,政府规制并不是要回到计划经济的时代。房地产是社会政策,但社会政策的实施要引入市场因素,市场仍然是配置和提供住房的最有效的机制。同时,政府规制也并不意味着“一刀切”。房地产市场要根据市场的需要提供适合各个社会群体收入水平的住房。在这些方面,中国可以从西方(如欧洲的一些国家)和亚洲(如新加坡)学到很多有用的经验。 政府规制的房地产市场也可以盈利   要改变的观念是,政府规制的房地产市场并不是说不可以盈利。各级地方政府总是错误地认为造廉价房或者廉租房是亏本生意。这从现在的政策设计来看可能是这样,但实际上则不然。政府规制的房地产市场也同样可以盈利,只是盈利的水平不像完全由市场来主导的市场那样高。在社会成员的基本的居住权实现了之后,地方政府也通过住房税等来增加地方收入。   另一方面,因为人员(尤其是专业人才)的流动和经济全球化等因素,中国也必须建立主要由市场来调节的商品房市场。不过,这一市场比例会比较小。即使是这个市场,实际上也不会完全自由放任。例如,各地为了竞争人才,地方政府必然会干预控制市场价格,为投资者和人才改善住房环境。很简单,房价过高,就会失去地方发展所需要的人才和投资者。   从宏观的角度来看,住房制度是任何社会国家建设的重要一部分。现代国家强调的是公民的国家认同,而国家通过各种方式实现最低限度的居住权对公民的国家认同尤其重要。顾名思义,“国家”就是由“国”和“家”组成。没有“家”哪有“国”?在儒家社会,“国”只是“家”的延伸。住房为“家”之基础,只有解决了“家”的问题,社会成员才可以发展出强大的国家认同感。从微观来看,住房也是社会稳定与和谐的基础。儒家经典强调“有恒产者有恒心”就是这个道理。中国只有培养出一个强大的中产阶级之后,社会才会具备稳定的结构性条件,而实现住房权是造就中产阶级的最重要的一环。 作者为新加坡国大东亚所所长,文章只代表作者个人观点 “七”乐无穷,尽在新浪新版博客,快来体验啊~~~请点击进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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