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只能靠全方位“改革”,不能靠运动式“文革”
当下,中国社会确实面临不少问题,可是解决这些问题,只能靠建立在民主和法治基础上的全方位“改革”,而不能靠运动式的“文革”。 3月14日,在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闭幕后的记者会上,温家宝总理就政治体制改革和社会热点问题回答提问时,两次提到文化大革命给中国带来的灾难,谈到“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从历史的视角对照现实的改革难点,振聋发聩,激起了强烈反响和共鸣。 温总理说,“粉碎四人帮以后,我们党虽然作出了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实行了改革开放,但文革的错误和封建的影响,并没有完全消除。”“没有政治体制改革的成功,文化大革命这样的历史悲剧还有可能重新发生。” “文革”,在很长一段时间里,似乎已经远离公共话语平台,尤其是对年轻一代来说,正在成为一个陌生的词汇。那么,现在对“文革可能重新发生”的担忧,是不是危言耸听? 历史是最透亮的殷鉴。文革的发生,一方面是民主集中制被破坏、个人崇拜逐步发展的结果;另一方面,也有复杂的社会历史原因。诚如“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所说,对社会发展规律缺少科学探索,领导思想有脱离现实生活的主观主义和做法,都是导致这场悲剧的原因,而核心原因,是“没有能把党内民主和国家政治社会生活的民主加以制度化,法律化,或者虽然制定了法律,却没有应有的权威”。 时过境迁。30多年来,在否定文革的基础上铺开的改革开放,已经为国家的政治、经济、思想、社会等各方面带来巨大变化。那么,在信息时代倒逼新的社会治理模式的今天,发生文革式悲剧的条件是否会自动消失? 必须看到,阻碍社会演进的倒退因素,不会随着物质财富的积累而全部自动消失。发展,不仅指经济的发展,还应包括政治、文化、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 现实情况是,一方面,民主与法治建设依然“在路上”,政治、文化、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仍然道路漫长,另一方面,不够协调的整体改革、既得利益格局、抱残守缺的思维方式等,往往忽视甚至背弃“民主与法治”,从不同方面不断为改革增添路障。 “文革”式方法和思维,迄今影响并未完全消弭。但是,正如《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所指出的那样:“实践证明,‘文化大革命’不是也不可能是任何意义上的革命或社会进步。”所以改革开放才成了“决定中国命运和前途的重大抉择”。当下,中国社会确实面临不少问题,可是解决这些问题,只能靠建立在民主和法治基础上的全方位“改革”,而不能靠运动式的“文革”。 “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已经提出,党内民主和国家政治社会生活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是避免文革式悲剧再度发生的唯一途径。只有建立在民主法治基础上的改革,才能获得持久的动能,才能保证目标不会偏倚。 中国只能向前走,不能倒退或停滞。前行,只能靠改革开放。今天中国的经济价值和精神价值,就是持续的、坚韧改革的价值集合。改革,即中国的希望所在;法治,即改革成果的保证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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