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枢>方滨兴的一厘米自主权
在柏林墙推倒后,有一个审判东德警察的案例。法官指出:“作为警察,不执行上级命令是有罪的,但打不准是无罪的。作为一个心智健全的人,此时此刻,你有把枪口抬高一厘米的自主权(即故意打不中的自主权)。这是你应主动承担的良心义务。不能以服从命令为借口而超越一定的伦理道德底线。 方滨兴的一厘米自主权 文/徐超 (上海交通大学) 在武汉大学享受了布什总统级别的待遇之后,中国GFW之父,北邮校长方滨兴再次成为众矢之的。不熟悉他的童鞋们可以先看下他的主要事迹: 方滨兴被一些媒体文章和不少网民认为是“GFW之父”,在GFW(防火长城)的建立中起到了很大的作用。官方的中国信息产业网、人民邮电报也在文章中承认方滨兴“被誉为中国国家防火墙(GFW)之父”,因此引起公愤,在网上发起声势浩大的人肉搜索。2010年谷歌退出中国事件中,方滨兴多次出面为中国大陆的互联网审查等制度辩护。在2010年3月23日中国中央电视台CCTV4的今日关注节目中,方滨兴声称谷歌本身建立了寒蝉效应组织(Chilling Effects)并通过其对搜索结果进行内容审查。但有网友指出,方滨兴对于Chilling Effects组织的描述与事实相悖。方滨兴的官方在线简历也显示,他主持建设了“国家网络安全监控平台”等多个相关系统,并“在公共互联网上的网络安全事件的处置等方面发挥了重大的作用”。 在众多网友的一片声讨中,很多人也理性的站了出来,认为方滨兴是出于无奈,在那个位置上没有选择,我们应该理解他。这种换位思考很“人性化”,但是不是就能开脱方院士“历史罪人”的罪名呢?或者退一步说,他是不是应该受到“鄙视”呢? 我先举一个例子:在柏林墙推倒后,有一个审判东德警察的案例。因为该警察曾奉命枪杀越墙奔向西德的青年。该警察的辩护律师认为,开枪是服从东德政府的命令,警察无罪。但法官指出:“作为警察,不执行上级命令是有罪的,但打不准是无罪的。作为一个心智健全的人,此时此刻,你有把枪口抬高一厘米的自主权(即故意打不中的自主权)。这是你应主动承担的良心义务。不能以服从命令为借口而超越一定的伦理道德底线。” 这个案例在法理学上尚有争议,我们暂且不去讨论它,毕竟“鄙视”他不是要判他几年监禁,而是从道德上来判断一个人。我们来分析一下方院士的“一厘米自主权”。 接到研发GFW这样的命令之后,他本可以“能力有限,无法胜任”来推脱;退一步讲,即使他迫于无奈,接下了这个课题,也可以不断拖延,最后宣告研发失败;再退一步,他迫于无奈,把防火墙做了出来,他本可以低调一些,不再推波助澜,不为中国大陆的互联网审查等制度辩护,不再为审查技术升级。 我们并没有要求他积极地起来反抗,我们只是希望他能消极的敷衍。 是的,消极敷衍会让他失去“锦绣前程”,可能将来在仕途上甚至学术上都不能再有什么大的发展。你可以说:他也只是个常人,只是不高尚而已。我曾经有过一段时间也是这么认为的,但是后来我改变了自己的想法。 上学期考完GRE,一口气将哈利波特系列前6部全部看完了。看多了个人英雄主义大片的我却不由生出这样一个疑问:哈里波特除了天生具有的那份能量,还有飞天扫把骑得比较好之外,其他方面貌似没什么特别优秀的地方了,比赫敏差远了。但是后来我想通了:英雄只是碰巧处在关键位置上的普通人,是他在种种危机下所作出的个人选择,让他成为了真正意义上的英雄。你说蒋经国无论是政治还是军事能力,算得上是顶尖的吗?只不过是因为投胎比较好,而处在了领袖的位置;而面对民主化浪潮,他站在了关键的十字路口,一念之间,便成了伟人,与同时代另一位“伟人”有了天壤之别。 同理,罪人也是如此,你因为命运的安排,处在了关键的十字路口。向左转,你可能会一生平庸下去,但也不会有性命之毓(我相信不是因为有人用枪指着他才这么干的);向右转,你客观上就的的确确成了历史的罪人。 概括起来,方院士就是选择了荣华富贵,而放弃了道德准则。你站在了风口浪尖上,那么你就要承担比别人更多的责任,因为你的行为影响着成千上万人的福祉。 说到这里你可能还是认为我这是“道德绑架”,那么我再举一个例子。抗战中那么多投靠日本的汉奸,我们是不是很痛恨?如果按照换位思考的逻辑,我倒觉得他们相对而言倒没那么可恨了,他们可以选择的余地更小。很多人如果不投降,可能就要被“咔嚓”掉。你愿意原谅这些“卖国求生,顺便求荣”的人吗?如果连这些在生命危险下违背道德的人都不能原谅,方院士这种为了一己私利而做出的行径,你又怎么能容忍呢? 你可能会说,汉奸那是卖国,方院士只是做了钳制言论自由的帮凶而已,严重程度上差很多。那么,我想问,是汉奸自己屠杀了那么多中国人吗?他们不也只是个“助纣为虐”的角色?而且汉奸所助的“纣”所为的“虐”与方院士的老板相比,孰轻孰重好像还不好说,这里就不翻历史帐了。 当然,如果方院士能像原子弹之父奥本海默那样虔诚地忏悔,我们或许能在一定程度上原谅他,可是方院士是一个内心很强大的人,他说:我将网民对我的辱骂视为我对国家的一种牺牲。 我在这里就不老生常谈country跟state之间的区别了。方院士说出这句话,有两种可能:一是他真傻,真的被意识形态完全洗脑;二是他装傻,为自己“卖国求荣”诡辩。无论是“真傻”还是“装傻”,都不能作为开脱自己道德责任的借口。 的确,你可能会说,这是体制的恶果。没有方院士,还有李院士,王院士。可是,正是这一个个的方院士、李院士,构筑起了这样一个体制。黑暗的年代中,沉默是一种罪,遑论助纣为虐。虚无缥缈的体制,不能为方校长开脱罪责。 当然有朝一日放到法庭上,是否应该定罪还有待商榷,毕竟法律的范畴要远远小于道德,但是他的行为毫无疑问应该受到我们的唾弃。 (采编:安镜轩 责编:项栋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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