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舟子

寻正: 中国2010年普种麻疹疫苗问答录:持续更新

【按:由于热心网友追问关于麻疹疫苗的事情,我特地编撰一个问答录,在此以享读者,如果你有特别问题,请致信 xun.zhengxz@gmail.com ,我可以考虑加入此问答录中。】 问:麻疹是一种什么病? 答:麻疹是一个令人恐惧的传染病,因为它有极强的传染性,如果你缺乏免疫力,与麻疹患者同处一室后你被传染的几率达90%,在疫苗产生以前,到了20岁,几乎人人都感染过麻疹。麻疹是一种病毒性疾病,因此同其它病毒性疾病一样,一旦发病,缺乏有效治疗手段,只能依靠患者自愈。如果患者不存在营养健康问题,死亡率为0.3%,在不发达国家,如果有营养不良及医疗条件差,死亡率可以高达28%,在免疫系统受损的人群中,死亡率达30%。在中国,麻疹死亡率为0.08%左右。 问:麻疹如果发生,会引起什么后果? 答:麻疹往往引起多个系统的并发症,包括耳部感染、气管与咽喉部的炎症、肺炎、脑炎、与血小板减少症,在妊娠妇女,它引起流产、早产、及婴儿发育不良。在美国麻疹患者中,并发症达到30%,20%的人需要住院治疗。在1999年,全球估计因麻疹死亡人数接近90万人,2001年,美国红十字会联合其它国际机构在全球开展了“麻疹行动”,要在2010年将全球麻疹死亡人数减少90%,至2008年,全球因麻疹接种减少了78%的麻疹死亡。中国在2009年新增麻疹病人5万多人,其中死亡39人,从发病率上说是第七大传染病。 问:麻疹疫苗接种有什么效益? 答:麻疹疫苗针对贫困人口具有最大的效益,可以降低总死亡率的30-86%。单剂麻疹疫苗预防效果达95%。 问:麻疹疫苗有没有风险? 答:任何疫苗都有风险,麻疹采用的减毒活疫苗,Merk公司于1963年开始生产(Attenuvax),于1971年与腮腺炎、风疹疫苗合并成为三联疫苗(MMR),因此,现在的大多数资料都是关于三联疫苗的风险。减毒疫苗在理论上都存在变异毒株引起欲预防的疾病的可能性,要么再次变异产生毒性,要么存在着对低毒性病原的人群易感性差异。脊髓灰质炎由于其预防疾病已基本消失,发生疫苗诱发原疾病时可以清楚识别,如果发生在麻疹就很难判断了,疫苗本身也可以导致麻疹,但一般症状较轻。 问:麻疹疫苗具体有什么风险? 答: MMR三联疫苗会在20%左右的人发生不良反应,包括高热、急性关节炎与关节肿胀、轻度皮疹等,不到万分之1发生严重过敏反应,低于百万分之1的人发生脑炎脑病。1991-2001年间,美国共接种326万次麻疹疫苗,1.46亿次三联疫苗。国家不良反应报告系统登计麻诊疫苗有387次不良反应报告,占总数的万分之1.2;三联疫苗2.4万次,占总数的万分之1.6。疫苗损伤赔偿麻疹疫苗共有161份申请,54例赔偿;三联MMR疫苗共有749份申请(其中50例死亡),获赔247例。台湾77-98年麻疹疫苗有1次申请没有赔偿,MMR疫苗有13次申请5例赔偿。 问:我需要接种麻疹疫苗么? 答:中国是麻疹高发国家,故而强烈推荐进行有效的麻疹预防接种。 问:我孩子以前患过麻疹,他需要接种么? 答:如果有确切的麻疹病史,患者需要自身免疫系统清除病毒,必然发生免疫应答,因此,有麻疹病史者不需要接种。在美国如果有麻疹病史,医生不推荐后续接种。 问:为什么中国专家推荐有麻疹病史的人仍然要加强接种呢? 答:这个问题应当问中国的专家。减毒疫苗诱导的免疫力都可以持续多年,未减毒的感染应当产生不弱于疫苗的免疫力,一定会有免疫应答,提供持续终身的免疫保护。我不知道卫生部专家是否考虑了中国医生的诊疗水平,如果此前的诊断不准确,那就应当接种,因此,如果是疑是诊断,应考虑补种,但如果确诊过麻疹,就不必要接种及承担其相应风险。麻疹并不属于易于误诊的疾病。 问:最早应于什么时候开始接种? 答:美国、香港、台湾均推荐在1岁至1岁零3个月期间接种MMR,其后于4-6岁第二次接种。两次接种间隔时间起码1个月。美国疾病预防中心提供资料说,如果在1岁以内接种,由于婴儿有来自母体的抗体保护,疫苗会被抗体中和,而不产生免疫应答。另有资料把母体抗体保护的时间延长到18个月。婴儿6个月内受到绝对的保护,此后减弱,可以持续到18个月。中国要求在8月龄接种第一剂,于1岁半到2岁接种第二剂。中国不是唯一推荐此种接种计划的国家。 问:哪些人不宜接种? 答:孕妇、重病患者、输血及血制品者不宜接种或宜缓种,免疫功能障碍者仍可接种,但需咨询医生。 问:麻疹可以被消灭么? 答:理论上可能可以。麻疹只在人类传播,偶见其它灵长类动物感染。如果人群免疫率极高,比如达到95%以上,可能可以消灭它,但麻疹传染性极强,还有动物宿主,彻底消灭它也可能不切实际。 问:为什么WHO 提出消灭麻疹这个目标呢? 答:WHO的目标不是要完全消灭麻疹,而是在全球范围内从2000年到2010年减少麻疹90%,阻止其爆发。有专家认为这一目标都很难实现。 问:如果我的孩子接种了2 次,需要第3 次接种么? 答:不需要。即使是你的孩子遵照中国的接种计划,在2次接种后,其产生抗体的几率已经达到99%以上,第3次接种完全没有效益,因此是不必要的。 问:为什么WHO 的专家说不管以前病史与接种史,小孩都要接种呢? 答:这样的说法不太负责,也不符合WHO的推荐与原则。对于群众性普种,WHO的原则是让人群接受起码一次麻疹疫苗接种(即所谓的给予第二次接种机会Second Opportunity for Measles Immunization),而不是所有人都必须接种。对于不应当接种的人进行接种,是一种浪费卫生资源与引发反对接种情绪的做法,不应提倡。 WHO专家提到1994年英国实行普种,不管以前的接种史,那是因为那之前英国麻疹接种只接种1次,跟中国的两次接种计划没有可比性。而跟中国有可比性的,是香港1997年的普种,香港已经实行2次计划免疫,如果学生证明有过2次接种,就不再进行第3次接种。无论是英国,还是香港,都是根据流行病监测发现可能出现人群暴发麻疹而采取的紧急措施,跟中国目前采取的行动完全不相同,英国与香港都成功地扼制了麻疹暴发,说明了普种对遏制麻疹爆发的效益,香港的成功,证明了第3次接种是不必要的,纯属无稽之谈。 对于中国来说,唯一可能让WHO考虑接受第3次接种的情况是此前疫苗的无效性,如果有一次接种无效,或者中国疫苗有效性达不到第1次85%,第2次95%,比如,两次只有60%,那么两次合并,效果只有84%,于是进行第3次接种也就合理了。即使中国疫苗效果差,两次都只有80%的效果,综合效果也高达96%,不需要进行第3次接种!如果真是这样,卫生部需要公开诚实地面对公众。如果本身是劣质疫苗,再种1次,又有多可靠呢? 我注意到中国2009年麻疹发病率比2008(当年中国有14万多人发病)大幅下降,降幅几乎达到2/3(从每10万9.95降到3.95),多半是计划免疫的效果,在此时执行全国普种,似乎时机并非那么恰当,很有中国为了WHO的政治目标而蛮干的味道。因此,WHO的专家似乎让政治主宰了科学,是不适当的。 问:网上流传王月丹博士质疑此次麻疹普种的行为,你有什么看法? 答:王月丹博士敢于质疑卫生部的行为,是值得赞赏的,他质疑的方向也是正确的。中国的官员要习惯于被人质疑,不要动辄说人造谣,尤其是对方是专业人员的时候。没有人质疑就很危险,很容易搞大跃进,因为科学不等于盲目蛮干。王月丹博士作为免疫学专家,其质疑是有道理的,卫生部不应,也不能回避,应当向公众出示国内疫苗产品有效性的技术证据,有多少,出示多少,以释公众之疑。国外疫苗有效,并不标志国内疫苗就有效,前一批疫苗有效,并不表示后一批就一定有效。王月丹博士关于死亡率的计算并不完全对,但他提醒我们麻疹在中国的死亡率并不可怕,进行麻疹接种一定要平衡效益与风险,接种疫苗是有实实在在的风险的。 问:方舟子批王月丹,认为卫生部的举措不容置疑,你有什么看法? 答:蚂蚁批评骏马不会吃草。一个外行批评内行,不值一提。 问:你认为卫生部做法是否妥当? 答:中国的确在此前就向WHO承诺进行人群普种,以大幅减少麻疹的发生率与死亡人数。但中国卫生部的做法似乎从科学上有欠妥当。第一,普种范围过宽,要求此前已经按接种计划完成了麻疹接种两次的人第三次接种,乃至于有麻疹病史的人仍然要求接种,是不科学的;第二,没有哪个国家会强制国民接种,即使是免费的,仍然属于侵犯人权,卫生部应当采取柔性的措施,而不是刚性的强硬措施;第三,普种范围缺乏科学指导,中国在麻疹接种上取得了巨大进步,但如果只着眼于儿童,无疑会丧失大局观。第四,时机似乎不恰当,中国目前麻疹流行趋势不支持一次大规模的普种,因为现有趋势是大幅下降,普种后几乎无法判断普种是否有效,将会极大地防碍以后的相关免疫工作。 阻断麻疹传播的是人群免疫力,不是儿童免疫力,诚然,儿童多发病,但不排除未获得免疫力的成年人不会携带病毒进行传播,当麻疹流行时,成年人都会因为儿童时期的感染而产生免疫力,这是为什么麻疹在成年人少见的原因,但中国执行人群麻疹免疫已有30-40年,麻疹流行规律被打破,而各地执行免疫计划参差不齐,这就会导致很多的成年人因为某种程度的群体免疫而从未被感染,病毒可以籍着他们传播。中国需要针对成年人进行血清学研究,看他们是否有足够的免疫力,能阻断病毒的传播,否则,在普种计划中,要包括成年人。 从人群免疫力的角度来说,如同WHO所表达的那样,如果所有儿童都接种起码一次,产生85%的人群免疫力,就可能阻断了病毒的传播。卫生部的重点应当是那些一次都未接种的也未患过麻疹的人,不管是大人,还是儿童。在儿童中间强调每人必须接种,是属于想当然的蛮干。 问:我是成年人,需要接种麻疹疫苗么? 答:如果你从未接种过疫苗,也未患过麻疹。你需要接种,尤其是女性。如果你身内没有抗体,产生的婴儿就谈不上有母体抗体的保护,中国仍然是麻疹高发国家,所以最好执行接种计划,怀孕后不能接种,所以要考虑提前接种。美国免疫计划推荐年轻成年人(低于40-50岁),接种1-2次,中老年人,接种1次。 问:你对中国即将到来的麻疹普种计划持什么态度? 答:我支持WHO与卫生部的相应努力,但也希望WHO与卫生部的专家做好基本功,普种本身从来都不是目标,强制要求适龄儿童人人接种,既不现实,也违反科学原则,加大了疫苗副作用的发生几率。 普种的目标是让本身没有免疫力的易感人群产生免疫力,在中国条件下,说不定还包括成年人,这一切需要细致的血清学研究,而不是一味地蛮干。婴儿不是同一天生的,易感人群是在源源不断地增加的,期望一次普种就打断病毒传播,而缺乏人群免疫力具体研究,属于假科学之名实行的想当然执政。如果我的猜测属实,中国人群中未有免疫力的成年人起着宿主作用,中国的这次普种效益将比较有限,远不如英国1994年与香港1997采取的行动所取得的成功。而中国现有的流行趋势,将使普种的效果无法判定。 把疫苗浪费在已经有免疫力的人群是不适当的。那些已经接种过2次的人或者有过麻疹病史的人纯属浪费,而绝大部分接种过1次的人都属于浪费。把这些浪费用于从未接种也未患过麻疹的人,效益将是非常显著的。 问:你对家长们有什么建议? 答:家人的健康,自己要负责,医生与政府从来只有建议权,而作为监护人有最终的责任。如果你的孩子在规定的年龄范围内,此前未接种,或者只接种过1次,距此次接种1个月以上,你应当高高兴兴地带孩子去接种,并对医务人员表示感谢。 如果你的孩子此前已经接种2次以上,你需要拒绝接种,并向医务人员的好意表示感谢。 如果你的孩子此前确诊过麻疹,你需要拒绝接种,并向医务人员的好意表示感谢。 如果你的孩子有不适于接种的疾病基础,请不要误种,导致严重后果。 如果你家里成年人中有未有过接种史也未患过麻疹的,尤其是未来母亲,需要主动寻求接种。 公众需要支持王月丹博士的义举,习惯于向官方问责,要求卫生部出示疫苗安全与有效的技术资料——不是泛泛而谈我们的疫苗有多好的效果多么的安全,而是要具体的实验与检验资料。 问:你对卫生部与WHO 专家有什么建议? 答:没有哪一个国家实行强制免疫,中国也要遵守相应的底线,尽管增加了工作的难度,但那的确是你们的工作。免疫接种是需要签知情同意书的,是遵重人权的表现,希望看到中国政府把人权落到实处,而不是空口白话。 针对中国高发疾病进行人群普种有效疫苗,是一件利民护民的好事,如果让不科学的做法把好事变成坏事,那无疑就是最低能的表现了。中国政府的行政决策,应当更加公开透明,提早产生预案,给予公众更多的知情权,而不是象现在那么被动。 WHO专家需要学点政治,不要立足了狭窄的技术层面,忽略了促使成员国加强公共决策能力与民众认受度。另外还要加强业务水平,一个国际机构被人嘲笑,就不好意思了,损伤威信,不利于未来的工作。 问:如果这次我的孩子在普种中是第二次接种了,她(他)需要继续执行预定的计划免疫么? 答:不需要。计划接种的目的是给孩子接种两次麻疹疫苗,如果这一次是第二次接种,那她(他)就是提前完成了计划接种的目标。因此以后用不着接种第三次。计划接种把时间分开得大一些,免得把孩子打针打怕了。 问:有没有办法检查我的孩子是否有了抗体有了免疫力呢? 答:是的,可以检测抗体的。我在文中说做免疫血清实验,就是指随机抽查人群中成人,看是否90%以上人都有抗体。抗体检测虽然贵,已经是常规项目了。在北京,肯定有医院能做这样的检测。现代疫苗研究,早就是抗体时代了,检测疫苗有效不有效,过去看是否防病,现在都看血清中有没有抗体以及抗体滴度的高低。 问:我儿子出生5个多月的时候忽然脸上开始出现红点,第二天全身布满密密麻麻的红疹,妻子很着急要去医院,我说先不急,观察一天再说,果然第三天开始消退,第四天就彻底消失,皮肤又回到光滑白嫩,一点儿痕迹都没有了。我不知道这是不是出麻疹,如果是,这算不算自身免疫系统发生过免疫应答? 答:麻疹具有极强的传染性,因此,在疫区的大部分人成年之后,都可能已经获得了免疫力,如果你太太曾经打过麻疹疫苗(中国自1978年开始大规模麻疹免疫,因此可能你太太可能有过接种史),那么她也有免疫力。在婴儿出生后,来自母体的抗体保护着他们不患麻疹,在6个月内,几乎受到绝对保护,此后保护能力逐渐减弱。因此,WHO在麻疹高发区建议从8个月开始接种,来自母体的抗体是为什么8个月接种效果不如1岁才开始接种更好的原因,打入的疫苗如果被抗体消灭了,就不会诱发自身的免疫应答。 如果缺乏母体抗体保护,婴儿一样也会发麻疹,最近香港学者陈伟明等总结的一份报告中,最小的麻疹患儿只有2个月大。小婴儿患麻疹,其恢复时间较快,发热之后出疹子也快,但其发热时间也平均有5天,开始发热后两天内出疹子,而更大的婴儿则有7天发热时间,4天后才出疹子。除了发热,婴儿还会有上呼吸道症状,比如鼻塞,咳嗽,90%以上的婴儿都会有。综合考量,我认为你儿子5月大时患的不是麻疹。如果是的话,你们不大可能不去医院就这么轻松地过去了。 我知道你下一个问题多半会问,如果你的儿子患的不是麻疹,那会是什么病?根据有限的病史资料,可以有很多的可能性。我给你两个选择,一个是我认为最大的可能性,另一个是一种有趣的可能性。 你儿子可能患的是德国麻疹——正式学名叫风疹,也就是MMR三联疫苗中那个R要预防的疾病。顾名思议,德国麻疹是德国人发现的一种麻疹,它远不如麻疹历害,但临床表现象麻疹。对大多数儿童来说,德国麻疹象感冒一样,甚至不如感冒那么严重,很多人甚至注意不到发疹子就过去了,病程也比麻疹短得多。德国麻疹发热不历害,所以你不提发热,其疹子先从脸上发,然后扩散到全身,一般3天后消退(所以又叫三天麻疹)。德国麻疹对儿童损伤不严重,但为什么又要做成三联疫苗呢?保护未来母亲,如果母亲在妊娠中发感染德国麻疹,有严重后果,引起流产或者风疹婴儿(先天畸形),故而儿童免疫计划中要加入德国麻疹。同样的道理,MMR中的另一个M,是保护未来的父亲,儿童发病不严重,但对未来的父样就损伤大了,引起不育。那么你的儿子需不需要继续风疹免疫呢?需要,尽管他极大可能患的是风疹,但很难确认,能够引起类似表现的因素太多了。 另外,如果你夫人大量饮酒,然后给孩子喂奶,那么小家伙也会醉的,小家伙醉了,说不定就会起那么些疹子,表示抗议。如果母乳喂养,小孩对某些食品过敏,也可以出现过敏性皮疹,妈妈一旦停那些食物,就很快恢复了。 问:我的孩子在 8个月接种了一次麻疹疫苗,然后在XX时候又接种了一次MMR(麻风腮)三联疫苗,现在需要接种么?如果多接种几次,具体有什么危害? 答:不管是几联疫苗,其中必然含有足量的麻疹疫苗,你接种两次就够了,再多种一次,并不具有什么效益。如果没有效益,为什么你要让孩子白挨一针呢?跟孩子商量一下吧。 麻疹疫苗的危害我在前文中具体提及过,不过,那是国外的资料,中国的疫苗,我查不到具体的资料,因为疫苗的严重危害,需要极大样本,只有市场后监测与研究,才能发现,而中国没有这一环节,很大程度上是不知道的。你的孩子既然已经有99%以上的把握对麻疹有了免疫力,为什么还要冒搞不清楚的风险呢? 中国需要加强市场后研究与监控。1999年,美国唯一上市的轮状病毒疫苗,轮盾疫苗(RotaShield)被发现显著增加小儿肠套叠的风险。小儿肠套叠,在正常人群只有0.03-0.05%的几率,即使轮盾疫苗增加其风险3-7倍,也要多达万人接种才能增加1-2个病例,所以前期安全性研究根本无法探测到这样的风险增加,只有靠疫苗上市大规模使用后进行流行病学调查才能发现,而美国疫苗副作用汇报系统在其中就起着关键的作用,这一系统是美国政府组织的,让人们针对疫苗使用后发生的副作用进行自愿汇报的体系。在轮盾上市后,大量的小儿肠套叠引起了关注,随后研究证实了疫苗的确引起肠套叠,美国疾病控制中心随即发出警报,取消对它的推荐,该产品随后撤出市场。 WHO就有针对疫苗副作用的国际汇报机构,中国尚未加入。如果中国政府持续地忽略疫苗的副作用监测,无疑是对人民的健康不负责任,在这种情况下,中国民间的力量应联合起来,创造一个民间的疫苗副作用监测体系,事实上,即使中国官方创建疫苗副作用监测体系,中国民间力量仍然需要一个监测体系,以形成互补作用。在美国,监测市场后副作用的体系就既有官方的,也有民间的,互相补充。 问:我的孩子在 8月大接种了第一次麻疹疫苗,不久将计划进行第二次的MMR(麻风腮)三联疫苗,那么我是否应该放弃这次加强免疫呢? 答:这一次加强疫苗只有麻疹疫苗一种,如果你考虑给孩子接种三联疫苗,就不必进行这次接种,因为你随后接种三联疫苗让这次接种变得没有意义。相对而言,选择这次单种麻疹,而放弃随后的三联疫苗,不是一个很好的选择。 因为这一次麻疹普种提供的是单一的麻疹疫苗,而对大多数人来说,可能更应该按计划接种接种多联疫苗,可以减少孩子的不适与疼痛。否则,你这一次接种了麻疹,其后还得寻求风疹与腮腺炎疫苗接种,如果再打三联疫苗,这一次就多余了。 问:我的孩子已经接种过两次疫苗了,我能不能在北京找家医院查一查他有没有抗体? 答:在国外,麻疹抗体检测已经是医疗常规了,国内可能只查对于急性感染有意义的IgM抗体,而不查IgG抗体,后者才是鉴别孩子是否有长期免疫力的指标(但对临床诊断也还是有意义的,只是中国医院不查而已)。如果你的孩子接种过2次,那么他(她)有抗体的几率超过99%,用不着查了。 如果你实在想查,在国内其实大医院都有能力查,只是成本很高而已,如果你能找到一批人一起查,找在医院内工作的朋友帮忙,定购相应的试剂盒,你在医院的朋友还能出研究论文。目前国内大部分针对麻疹IgG抗体都是研究中查的,大学医院都应该有此能力。 IgG抗体的滴度,国外认为120mIU/mL以上就有保护价值,其实低于此值可能也有部分的保护价值。 问:我的孩子在 8个月刚打过麻疹疫苗,如果这次打,她(他)只有9个月,我应该打么? 答:如果你现在打,孩子仍然能得到足够的免疫力,但我不建议现在马上又打。在1岁以内最好只打一针,第二针留到1岁以后。来自母体的抗体可能对1岁以内的婴儿疫苗起作用,减少免疫应答的机会,因此最好把第二针留到1岁以后。 问:我娃娃查出鸡蛋过敏,网上都说不能打,但医院说只要以前打过就可以打,对吗?但是以前打麻疹疫苗是不知道鸡蛋过敏啊。 答:由于麻疹疫苗是用鸡蛋胚培养的,因此医务人员曾经认为对鸡蛋过敏的人不能打,但后来的研究证实这种担心是多余的,对鸡蛋过敏的人也可以打麻疹疫苗。如果以前打过都不出问题,印证了这一说法,因此可以放心地去打。 问:我儿子4 周岁,去年这个时候得过高热惊厥,在医院打的消炎针之后就好了,一直到现在也没在发生高热惊厥过,请问我们家宝宝可以打麻腮风吗?高热惊厥在不在禁忌范围内。还有我儿子这周感冒了,好了以后要过多少天去打麻腮风针呢? 答:你儿子的情况,可能是某种细菌感染引起高热,随后发生高热惊厥,经抗细菌治疗治愈。因此,不存在什么禁忌。感冒会诱发身体处于免疫反应状态中,影响到疫苗的效果,有研究证实,在感冒后一个月内打麻疹疫苗,不能诱发免疫应答者比例显著增高。因此,你应当等儿子感冒好了一个月后再考虑接种相关疫苗。 问:为什么这一次免疫称为强化免疫呢?麻疹免疫能强化么? 答:强化免疫的说法是错的。一个典型的强化免疫疫苗是乙型肝炎,一般乙肝疫苗要求3-4次免疫,如果仅仅是一次免疫,即使部分人产生了免疫应答,其抗体滴度很低,免疫效果不好,其后的加强免疫,可以显著提升这些人的免疫应答水平。以健康成人为例,在给予10µg疫苗后,第一次免疫只有31%的人产生高于100mIU/mL的抗体滴度,而第二次后提升到42%,第三次提升到89%(所以有人建议免疫四次)。 在麻疹免疫,没有强化免疫一说,因为抗体滴度的提升,只在6个月内有效,其后降至第二针以前的水平。麻疹免疫的第二针,叫补种,按中国的计划免疫,第一次接种后,有15%的人不产生免疫应答,而第二针是针对这15%的人去的,由于检测抗体对于补种一次的成本要大很多,所以其他85%的人就为这15%的人牺牲一次,多接种一针。由于第二针往往达到95%以上的效率,所以最后只剩不到1%的人不产生免疫应答——其中说不定有的人天生就难以产生免疫应答,因此,再叫99%以上的人为不足1%的人牺牲,还不知道这牺牲是否能使他们产生免疫应答,是不必要的,第三次接种是不必要的。 免疫能力并不单看抗体水平,麻疹免疫后抗体水平会持续下降——道理很简单,身体维持与产生这些抗体是有代价的,如果无用武之地,就浪费了,因此身体在发现麻疹入侵的风险很小时,会自动减少抗体的产量。免疫过程中要产生记忆细胞,如果再接触病原,身体迅速恢复抗体的生产,提供相应保护。即使你身体内抗体水平降低到有保护效力的120mIU/mL以下,也能得到免疫保护,就是这个原理。 麻疹免疫应答几乎是全或无的,如果应答了,就产生了足够提供保护水平的抗体与记忆细胞。当然,这也不是绝对的,如果你感染麻疹,野生的麻疹病毒毒力更强,你的免疫系统反应要激烈得多,必然产生免疫应答以消除病毒,产生的抗体水平可能四倍于麻疹免疫所能产生的抗体,你的身体会更加“深刻”地记住这些病原,这是为什么确诊了麻疹,你就根本不需要考虑接种麻疹疫苗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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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牛是不是头“替罪牛”?

如果蒙牛操纵属实,重温一下《人民日报》主管的《生命时报》今年七月的那篇《国内深海鱼油大多有问题专家称造假现象严重》的文章。 读后不难发现受影响最大的不是安利的保健品也是金龙鱼的食用油,株连奶业不过是个小手指头。 老秦不解“牛”为何要管“鱼”事,蒙牛是不是只“替罪牛”? 2009 年7月,中国最大的粮油食品制造商中粮集团有限公司宣布联手厚朴基金以61亿港币收购蒙牛乳业20%的股权,成为蒙牛第一大股东。 同年8月下旬,蒙牛乳业宣布,执行董事牛根生转任董事会主席,执行董事杨文俊转任公司总裁;非执行董事、中粮集团董事长宁高宁及焦树阁分别担任董事会副主席。 众所周知金龙鱼和福临门是市场上的有直接竞争性的两大品牌,而福临门又是中国粮油食品(集团)有限公司旗下的全资子公司。 一个是蒙牛被中粮控股,一个金龙鱼又是中粮的竞争对手,世界上竟有如此的巧合,为什么中国的“公私合营”老是形成暴力的前奏?1957年的“公私合营”不久就是“文化革命”,中粮和蒙牛的“公私合营”只一年,食用油市场就出现了新生事物,管“鱼”还有咱老“牛”。 也曾有不少类似企业找过公司,当然咱完全支持打击对手。 市场经济你多我少你大我小你死我活凭什么不能打击对手。 至于中央电视台上那些企业家的另一番和谐态度,几多当面说好话,几多背后下毒手。 本博秦全耀再三对合作客户警告,打击对手产品也要有三项注意。 一是不能借市场乱象否定对手产品质量做误导。 二是不能听专家教授一面之词,他们常常是拿了钱就胡说八道。 三是必须出俱国家认可的检测单位的最新捡测报告。 否则只能国内外标准做比较,万不能指名道姓把仇报。 蒙牛是不是只替罪牛呢? 甭管是与不是,不妨看一看他们是怎样忽悠。 在《国内深海鱼油大多有问题专家称造假现象严重》的文章中始终没有科学数据,全是靠市场上假冒伪劣的乱象去把竞争对手的产品安全和质量进行捕风捉影的猜度。 那还有谱,难免不无中生有? 尽管如此,老秦还是要说句公道话,在一个不能依法行政的环境下,科学不是崇高的道德,利益下的稳定才是权威的追求。 中国需要方舟子,中国需要王海,否则谁来做科普。 一个现象值得探讨,是对消费者错杀三千再三千,还是对企业能放过一个再一个? 哪怕是蒙牛、伊利、圣元间的一场“恶斗”“狗咬狗”,还不是鱼蚌相争鱼翁得利,争斗促进了“奶粉雌激素检测标准”的出笼,又带来了一轮有益于 消费者的科普,这也是一种进步。 因此,老秦重申市场经济你争我斗,再坏的“狗咬狗”和“恶斗”,也胜过一潭死水,蒙你傻逼没商量。 所以骂就骂咱卫生部,整日花着纳税人的钱,却从不为民众主动作科普。 难怪毛泽东当年犯大怒,你个“城市老爷卫生部”! MSN空间完美搬家到新浪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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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舟子被袭案的蹊跷

方舟子被袭案的蹊跷 芦笛 方舟子被袭,是太太告诉我的。那天她中断看电视,仓惶跑上楼来,庄容正色警告瘫痪在床的我: “你以后千万别回国去了!” “歪?” “刚才凤凰台报导,方舟子被人打了!”转述了案情后,她说,“肯定是让仇家买凶报复。现在在国内,出十万块钱就能买到杀手,非常可怕。你的仇人遍天下,回去肯定要送命。” “我本来就毫无回国的愿望,你又不是不知道。再说,方舟子是名人,我可不是,除了几个好友,谁也不知道芦笛是谁。政府当然知道,但估计不会干这种下流事。他们不给我签证不就完了?冯正虎先生不就是榜样?有什么必要让我回去,再去买凶杀害一个外国公民?所以,我怕暴民远胜于怕政府,而暴民并不知道我是谁,即使回国也没事。当然,自供共特胡安宁多次扬言已经报告摄政王,我一回国去就要发动暴民来整死我,他那些话我都抓版取证了。记住啊,如果我日后回国不明不白地死了,胡安宁就是第一嫌疑,你就拿着那些证据去报警,让这儿的警方去跟中国当局打交道,我倒不想让凶手受到正义的惩罚,他杀了我,我还得给他写感谢信涅,早就不想活了。不过,一定要让政府大大地赔偿一笔钱,这才是最重要的哦。生命诚可厌,爱情更无聊,若为美元故,两者俱可抛……” 太太吓得话都说不出来了,我大笑,解释道: “Relax!跟你开玩笑涅。我根本不想回去。回去一次,对中国原有的记忆就损失一分,这损失我可经受不起。我要立志保鲜,永远把过去的印象封存在记忆里,决不让现实破坏。至于胡某,我估计他不过是个低等线人,什么‘童贯’、‘摄政王’、‘军机处’、‘上书房’等等,估计也就是杭州市国安局下设的科室一类,很可能就是替他操办网站的技术人员。那些人也未必知道芦笛是谁。他吹这些大气,无非是阿拉上海人说的‘骨头轻’。此人毕生的远大理想,就是做出入宫禁的高等奴才,给摄政王端尿壶。这其实很风雅哦,《红楼梦》里的小红、晴雯等人,不都有这种雅奴抱负么?胡安宁以草寇身份换来通房大丫头的位置,以他那点能耐,应该算是达到了力所能及的最高峰了吧。当然这是说招安。若胡安宁从出国那天起就是国安派出的,那么这待遇可就真不够意思了。不过据他说,他领到了一份丰厚遗产,多得自个儿花不完,求我行行好,大慈大悲帮他花。因为我效法齐白石,‘不使人间造孽钱’,他只好去欧洲、西藏等地旅游了一次,又在杭州买了一套美轮美奂的住宅,估计跟刘庄差不多吧,所以,政府对这种百无所长的窝囊废,还真是仁至义尽了……” 我絮絮叨叨地说下去,太太相应不理,她根本不知道我在说谁,关心的只是我有无危险,听我保证不回国后,她如释重负,又登登登跑下楼去,看那些垃圾连续剧去了。 刚才上网,突然想起此事来,于是在谷歌里搜了一下,见方舟子遇袭成了各大网站的新闻热点,而他那仇人昏教授肖传国则指控他是报假案,真有意思。 您还真别说,那微笑老肖说的还真有点意思,这案子是有点蹊跷,起码可以说,袭击他的暴徒真是笨则。“笨则”就是“笨贼”,南方若干省份的人念“贼”为“则”,所以朱元璋才会把在贺表上恭维他“为民做则”的官员砍了脑袋,盖他以为那是骂他当老百姓时做贼──为民作贼(“贼”是传统社会对“起义农民”的称呼,并非如今“小偷”的意思)。用咱们四川话来说,应该是“笨最”,这儿的“最”念第二声,也就是zui2,中文里实在找不到同音字,只好用“最”来代替了。而方舟子缺乏医学常识真到了惊人的地步,可这种科盲就是敢去扫荡中医! 看看他本人是怎么说的吧: 【“8月29日下午3点,我约好辽宁卫视‘王刚讲故事’栏目的两名 记者在小区门口见面,然后一起走到附近一家茶楼接受关于李一事件 的采访。5点左右,采访结束,我把两位记者送上出租车,转身才走 两三步路,只见一名男子突然冲到我面前,朝我的脸喷射气雾,我闻 到一股刺激性味道,头晕脚软,几乎要倒下,我立即屏住呼吸,向路 对面跑去。” “后面另一个人追着我,手持铁锤要砸我头部,我拼命往前跑,此人 在后面追,没能追上,就把铁锤向我扔出,连扔两次,第一次朝我的 头部扔,没有砸中,我听到铁锤落地的声音,边跑边回头看了一下, 此人又捡起铁锤扔过来,这次击中了我的腰部,流了一些血。我跑了 有两百米,歹徒未再追赶。” “我跑进小区后,报了警,警察很快来了。当时路边有一些人,警察 立即去现场寻找目击者。做完笔录后,到附近医院验伤,除了腰部有 两处破皮出血外,目前身体还未发现其他异样。” 歹徒欲“置我死地” “歹徒所用喷雾,我一开始以为是辣椒水,后来与法医探讨,觉得应 该是含乙醚成分的麻醉剂,我以前做动物解剖实验用过乙醚,现在想 起来就是那种味道。歹徒的计划,是一人先用麻醉剂把我麻倒,另一 人再用铁锤置我死地,大概吸取了上次方玄昌逃脱的教训。幸好我反 应敏捷,跑得快,躲过一劫。” “我本人没有私敌,这显然是某个被我揭露过的人雇凶报复,并已在 我的住所附近踩点、守候多时,终于抓住了一个机会。至于是谁干的, 我不好妄测,我知道的线索都已告诉警方。该案现在由石景山分局刑 侦大队队长侦办,分局局长几次打电话过问,看来警方比较重视。希 望能够尽早破案,并同时也侦破方玄昌遇袭案件。”方舟子:凶手欲置 我死地 100%买凶报复,《成都商报》8月31日报道,http://news.163.com/10/0831/03/6FCTA4IG00014AED.html)】 所以,两个暴徒分工合作,,一个先向他喷雾,意欲将他麻倒后,再(由另一个暴徒?)用铁锤把他砸死。有必要这么干么?在空旷的街道上靠喷雾麻醉,除非乙醚或氯仿是用灭火器喷出来,否则很难成功,君不见凡尔杜先生都是用浸透了乙醚的手绢蒙在受害人口鼻之上,受害人要呼叫,必然要大口吸气,于是立即昏倒。如今那乙醚或氯仿却是喷出来的!请问是用什么喷啊?若是用市售的喷洒杀虫剂一类的喷雾器喷出,气体分子会很快弥散,受害人也很容易避开,而且那不是一次性连续喷出的,必须多次扣“扳机”,指望用这种方法将人迷倒,那“最”(第二声)可真不是一般的笨。 第二个问题是,喷雾只能在近距离面对面操作。既然都冲到那么近了,还有什么必要脱了裤子放屁,直接给方头上一榔头,那“麻醉”效果不是更好更有把握么? 第三个问题是,方舟子拼命逃跑,背后却能长了眼睛,看到第二名暴徒“第一次朝我的头部扔,没有砸中”,但他又马上补充,他并没有看见暴徒朝他的头部扔铁锤,而是“听到铁锤落地的声音,边跑边回头看了一下”。莫非从铁锤落地的声音就能判断那是朝他的头部扔的?即使看见铁锤落地也无法作此判断啊? 第四个问题是,第二次铁锤击中了他的腰部,“流了一些血”,可能么?肖传国已经说了,他当了30年的外科大夫从未见过这种事,不过那人是昏教授,所以没能从创伤发生机理上讲清楚。 要“流了一些血”(还不是渗血),必须是血管给割开了。若用钝器打击,一般只会造成内出血,轻微者只是皮下出血,严重者可导致脏器出血,但一般不会划开皮肤,导致“流了一些血”。这儿所谓的“铁锤”,当然不可能是18磅大锤,因为那是抛出来的,只可能是国内工人叫的“榔头”。最常见的榔头有两种,一种是机修工或钳工用的“奶子榔头”,一端是打击平面,另一端是个圆球。这种榔头毫无锐面,打在腰部断无可能造成出血。另一种是木工用的所谓“羊角锤”,亦即一端是打击平面,另一端是分叉的燕尾,用来拔钉子。若是打击平面落在肌体上,则只会造成上述钝器打击伤,并不会流血,若是尖锐的燕尾落在肌体上,则造成的后果要看是打在哪儿,有无覆盖。下面的讨论假定凶手用的是羊角锤。 若是羊角锤落在头上,则受害人确实会皮开肉绽,因为头部皮肤下面就是颅骨,缓冲能力很有限,因此即使被没有锐面的奶子榔头打中,也可能造成剪切力,撕开皮肤,导致出血,被有锐面的羊角锤打中就更不用说了。但方舟子被打中的部位是有衣服覆盖的腰部。腰部肌肉丰厚,除了脊骨和肋骨外全由软组织组成,而且里面是空的(腹腔),有很大的退让余地,覆盖皮肤的衣服又起到了消解锐面割伤的作用。那锤很明显是落在软组织上,因为报导并未提到骨折或骨裂。因此,即使锤子的锐面落在方的腰部,也很难割开皮肤,顶多只能在挫伤之外造成擦伤,而那只能导致皮下出血以及体表渗血。方舟子若是“流了一些血”,则那衣服也该给割开了,没被割开也得嵌入创口,但新闻报道似乎并没这么说。 何况方舟子与暴徒都朝着同一方向跑,铁锤追上方时的相对速度并不是很大。而且,那暴徒一击不中,停下来去捡锤子,再实行“第二次打击”,此时方应该跑出了一段去,再度投掷距离较远,杀伤力就更给减弱了。因此,流血虽然不能完全排除,发生概率实在太低。 第五个问题是,方舟子只挨了一下打击,为何身上会留下不止一处伤痕?铁锤与方发生的虽然是物理学上所谓“非弹性碰撞”,但在碰撞发生后铁锤仍然该被弹开,不可能再发生第二次碰撞乃至第三次碰撞。因此,方的身上只该留下一处伤痕。 但据国内《正义网》8月30日报道: “舟子在遇袭20小时后,在石景山衙门口的住所露面,在接受了20余家媒体的采访后,向正义网独家展示了被凶手铁锤致伤的背部,从肩胛下方至腰部有三处明显伤痕。”(http://news.163.com/10/0830/20/6FC3LDCV00014AEE.html) 而另一家媒体的报导却是: “据检查报告显示伤情为:‘被铁锤袭击,腰部有两处挫伤。’” (http://news.163.com/10/0831/00/6FCJ9J5O00011229.html) 不管是两处还是三处,都无法理喻,至少本人没那本事。 比较搞笑的还是据方自述,他开头以为那喷的是辣椒水,与法医磋商后才怀疑是乙醚。这人还好意思自称是学生物的──任何人只要闻过一次乙醚味,这辈子绝无可能忘怀,更不会把它与辣椒的气味混起来。当然,这很可能是方在遭到袭击后,方寸大乱,把他几十年前在学校里学的一点东西都忘光了,倒不能视为破绽。 我这不是认同昏教授,认定方舟子是报假案,也不是搞阴谋论,只是keep my mind open,用怀疑主义的态度审视一切证词,使用常识和逻辑辨伪罢了。只有通过逻辑证伪的声称,我才能认为有一定的可信度。这其实才是真正的学术打假。方舟子既是此道高手,想来能给不吝赐教,解释一下本人的疑惑,是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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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舟子的巫术骗局

张耀杰,2005年10月20日。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庆前夕的9月30日,一直追踪报道太石村事件的《燕南网》被突然关闭,《凯迪》、《关天茶舍》《世纪沙龙》、《中国选举与治理》、《公民权利》等多家网站的相关网页也被全部删除。性情刚烈的民间维权人士郭飞熊,迄今为止已经在看守所里坚持绝食35天。就在郭飞熊和太石村村民的正当人权,被国家机器强制排斥在“共和”之外的情况下,在美国经营却在中国大陆圈占市场的《新语丝》网站,却针对专门研究民间维权活动的于建嵘教授,挑起了一个网络事件。这一事件还在进行之中,笔者只就原则问题提供一些个人意见。   一、严晋笔下的“骗局”   2005年10月8日,《新语丝》网站公开发表署名“严晋”的文章《学术界罕见的骗局:评于建嵘的成名之路》,一开篇就得出这样的结论:“越来越多的事实,甚至铁一样的事实都证明,他在做了有限的调研后,做的更多的竟然是大肆编造和炒作。”   接下来,严晋从三个方面展开论述。   其一是于建嵘究竟是副研究员还是研究员。这一问题与学术无关,本该忽略,既然严晋提了出来,我可以代为答复:于建嵘在湖南师大评上教授之后,到中国科学院没有再参与职称转评。社科院作为折衷,一方面在工作证上标明于建嵘是研究员,一方面又不愿意把相当稀缺的研究员名额白送给于建嵘。这件事本身就是中国大陆当下的学术制度的腐败表现,而不是于建嵘本人不具备研究员的学术成就。   其二是于建嵘的《当代中国维权农民群英谱》的真实性问题:“新华社的资深记者W先生看到此文后,慕名前往H县调查‘群英谱’中这些‘农民英雄’,惊讶地发现,本地的绝大多数农民并不认同他们。”   这一问题很快便被记者陈愚所证伪:这位新华社的资深记者W先生,发表在某内参上中的相关资料,纯属是对于维权农民的抹黑丑化。   其三是于建嵘的土地问题研究:“尽管本人只是三农问题的爱好者,但对如何做科研如何搞调研却并不陌生。……笔者曾想他可能领导了一个庞大的课题组,所以靠群体的力量在短时间内完成这项工作,也是完全可能的。但最近一次偶然的机会,笔者惊讶地了解到,这项工作基本是他一人完成的。怎么可能完成呢?奥秘只有一个,就是编造。”   我不知道严晋究竟是如何“偶然”的,我自己于2004年12月11日在中国社会科学院参加过与土地问题研究直接相关的“中国农村发展论坛之二:中国农民权益保障”,并且亲眼见到过该课题组的几位成员。参加本次论坛的100多人都没有能够“偶然”,偏偏严晋十分神奇地“偶然”到了所谓的“奥秘”,这样的“偶然”和“奥秘”与学术无关,只能说是“学术界”之外的“罕见的骗局”。   其四是于建嵘在主张取消信访制度问题上的“编造和炒作”:周炯然在《隔靴搔痒的奏章——与于建嵘商榷信访制度调查报告中提法的商榷》一文中,对“迄今为止国内最大规模的针对上访人群的调查”提出了怀疑,认为“于建嵘列举的资料和他分析的症结之间,出现了严重的不对称”。   而在实际上,周炯然的文章,原本是拿笔者的《〈信访条例〉可以休矣》一文来指责于建嵘的。笔者在《信访盲争与信访公示》一文中对此已经做出过说明:“周先生用我的话来压倒于建嵘先生,我是不同意的。……”严晋无视这一基本事实,仅仅凭着断章取义的几句话,就要全盘否定于建嵘建立在大量田野考查基础的学术成果,这样的言行本身,才真正是十分可耻的“罕见的骗局”。   其五是所谓“于建嵘很有颜面的一件事情,是在哈佛大学费正清中心做了演讲”。为了揭穿于建嵘的所谓“颜面”,严晋用小说化的笔法描绘说:“北京一位了解于建嵘的朋友说,于连最基本的英语会话也不懂,是会把‘How are you?’理解成‘怎么是你’、把‘How old are you?’理解成‘怎么老是你’的水平。所以他要把那些东西讲完估计至少也得三到四个小时,显而易见,他又说了假话。”   连别人有没有“颜面”,都要进行“存天理,灭人欲”的道学诛心,并且还要借着编造“莫须有”的故事情节来证明别人“说了假话”,这其实正是周作人介绍过的“颠倒反复无所不可”的刀笔根性,与现代文明社会的学术建设和法制建设格格不入。   二、方舟子的“学术道德”   2005年10月9日,方舟子把《于建嵘致〈新语丝〉的公开信》上网发表,并且加上按语:“我在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的网站见到如下公告,这是不是意味着于建嵘现在又成了‘副研究员’了?还是连本所的人也搞不清楚他究竟是研究员还是副研究员?”   在公开信中,于建嵘写道:“我认为‘严晋’用道听途说和主观推测来攻击我的人格,是真正的‘肆意妄为’。我要求最初发帖的你站根据法律和职业操守来处理这起恶意攻击事件。在我看来,任何人和任何媒体都不得以任何方式侵犯他人的合法权利,否则就得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与此相印证,方舟子在这一事件中所表现出的“法律和职业操守”,就是明确无误地站在严晋一边。   10月14日,方舟子发表《答于建嵘〈写给杂种方舟子的信〉》,其中有这样的表白:“看到于建嵘对别人的进一步质疑不予答复,却恼羞成怒,如街头小流氓一般对我破口大骂,连‘你是你母亲与严晋这些地痞流氓乱交结下的怪种’这种脏话都骂得出口,不由让人对其学术道德和人品都产生极大的怀疑。我们都把于建嵘当学者对待,哪知道他根本就不把自己当学者,也不打算遵守学术道德。”   而在实际上,《写给杂种方舟子的信》,是别人借着于建嵘的名义所运用的以所谓的“更加流氓”来对付所谓的“流氓”的超限战法。10月16日,方舟子把于建嵘的《再致杂种方舟子的信》上网发表。这位借于建嵘的名义运用超限战法的朋友,在该信中公开介绍了自己的基本判断和应对策略:“方舟子:我从来就不认为自己是位学者,更不是什么学院派的‘著名学者’。我宁愿做你们所说的‘地痞流氓’也不愿意象你及严晋之流又当婊子又立牌。你们的学术道德规范不就是根据什么‘新华社资深记者’的几天采访来否定我几年的跟踪调查吗?!你动不动要那些被你攻击的人寻找证据来证明自己的清白,不然就是‘无力反驳’。现在我说‘你是你母亲与严晋这些地痞流氓乱交结下的怪种’,你也可以找证据来说明自己不是啊。事实上,你提供不了任何证据。那是不是你已经承认了自己就是一个‘怪种’ 呢?!这就是你的流氓逻辑。我知道,对付你这样的人渣,绝对要放得下斯文,就要用更流氓的手段。”   按照这样的判断推演下去,假如一个人被别人毫无道理地弄了一身狗屎,这个人最为理性也最为文明的反应,并不是还以狗屎,而是先报以拳头,然后再还以法律。那些要求于建嵘遭遇到流氓还要像遇到朋友一样上前拥抱亲吻的善良网友,显然是先中了方舟子的巫术圈套,然后又中了另一个“用更流氓的手段”来反制方舟子的“流氓”圈套。   三、号称“学术道德”的巫术骗局   截止目前为止,作为发难一方的严晋和方舟子,都没有像于建嵘那样自觉公开自己的“地址和身份”,这里所涉及的恰恰是最为根本“法律和职业操守”。   在充分法制化的现代文明社会里,道德已经不再具备政教合一的前文明时代曾经拥有过的“存天理灭人欲”或者说是以理杀人的强制性和杀伤力,而是与宗教信仰一样,变成了只可自律不可害人的个人选择。中国社会现在正处于由前文明时代向文明时代转型过渡的过程之中,没有表现出最低限度的“法律和职业操守”却偏偏以“学术道德”的神圣招牌以理杀人的方舟子,在《新语丝》网站中所布下的,恰恰是为政教合一的野蛮专制效忠尽力的巫术骗局。   早在《书屋》1999年第5期中,方舟子一次性发表了三篇文章,其一是《郭沫若抄袭钱穆了吗?》,其二是《法////轮//恐怖》,另一篇笔者已经忘记。在《法////轮//恐怖》一文的结束语中,方舟子写道:“中国不是政教合一的国家,宗教信仰自由是以批判的自由为先决条件的。对于一个人数众多、组织严密、危害治安,而且用种种方式打压不同意见、妨碍别人自由、制造恐怖气氛的‘邪教’团体,只有政府才有能力清除。看透人情世事的佛陀在两千多年前对法////轮////功这类附佛‘邪教’的下场早有预言:‘弟子与师,俱陷王难。’现在大弟子们已陷‘王难’,老师的下场,我们拭目以待。”   看过这篇文章,方舟子怀揣绿卡、心系“王难”的险恶用心,昭然若揭。   返观署名严晋的文章,他自称是在揭发“学术界罕见的骗局”,却连公开真实身份和调查真实案例都做不到,只是依据道听途说的一面之辞妄下结论,甚至于采用小说手法虚构故事情节,来攻击对方“莫须有”的所谓“颜面”。如此恶劣的表现,连“学术界”的门坎都迈不进去,又有什么资格揭发“学术界罕见的骗局”呢?!   口口声声要求别人“遵守学术道德”的方舟子,在自己主办的网站上所贴出的,却是连篇累牍攻击他人的匿名或化名文章。这种极端不负责的文章,大都是把拥有严格的操作规程的学术研究泛道德化,进而把所谓的“学术道德”纳入替专制强权效力尽忠的孔教儒学的传统轨道之中,实施“存天理,灭人欲”或者说是以理杀人的神圣卫道。像这样的“学术道德”,其实就是公然败坏人类文明的政教合一的巫术骗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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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关公司的时代已经到了!

昨天微博上突然冒出一条新闻,说圣元奶粉事件是蒙牛的公关公司炒起来的,相关责任人已被“控制”(这是个有点奇怪的词)。不久后又有一条微博冒出来,说上述新闻来自伊利的公关公司,蒙牛被冤枉了。在没有确凿消息之前,你肯定蒙了吧?但你有没有勇气说:“不管事实怎样,圣元奶粉被冤枉了。”? 圣元奶粉事件本身属于科学范畴,一个合格的科学记者应该可以做出准确的判断。至于说此事件背后推手到底是谁,那得等警方或者记者去调查,现在说什么都太早。 这件事牵扯出一个更大的问题,那就是记者必须学会面对一个新的“敌人”-公关公司。之所以打引号,是因为公关公司有些时候是记者的朋友。但记者往往不知道什么时候他们就成了自己的敌人,这个分寸感太难把握了。 今年夏天在意大利都灵举办的欧洲科学开放论坛(ESOF2010)上专门有个讨论会,主题就是记者和公关公司的关系。标题很有意思,叫做“科学记者是否太过驯服,做不了监督者?”(Are science journalists too tame to be a watchdog?)。之所以讨论这个问题,是因为有越来越多的大学、科研所和公司对旗下科学家接受媒体访问做出了限制,记者必须先通过公关公司的安排方可接触到科学家本人。 讨论会请来3位嘉宾,一个是这方面的学者,基本上持中立态度。一个是世界顶尖的Sanger研究所公关部主任,他认为记者完全有能力做监督者。最后一个是瑞士的一名科学记者,持严重怀疑态度。其实他们3人的立场从他们的职位就可以判断出个八九不离十了,关键在于他们的理由。 第一位举出了一个实例:“我曾经对美英法德日这5个国家的科学家进行过一次随即抽样调查,让他们预测媒体报道会对他们的事业有何影响,结果发现科学家当中认为媒体报道会对他们的事业有帮助的比例占40%以上,认为媒体报道会对他们产生负面影响的只占2%左右。这个结果说明科学家们打心眼里认定媒体报道一定会是正面的,负面报道几乎不大可能出现。同样的问题如果去问政治家,得到的答案肯定不一样。” 第二位讲不出任何理由,只是反复说他对记者有信心。 第三位则说出了欧洲科学记者的真相:“上世纪90年代我刚入行的时候正值欧洲科学报道的巅峰期,科学记者非常抢手。当时我在一家发行量只有7万份的地方小报做专职的科学记者,自由度非常高,我可以花一整天的时间参加某个科学会议,最后感觉不值得报道,便什么都不用写了。现在情况完全变了,很多报纸取消了科学版,而一个科学记者如果离开办公室半天去采访一件事,回来后必须交出一篇稿子,无论他是否喜欢这个选题。”他最后无奈地说:“我所能做的就是尽可能缩小自己的报道范围,只写自己有把握的领域。但即使这样也很难跟得上科学的脚步,所以我认为记者是没有能力监督科学家的。” 你同意上述哪位的观点?再问一句:最近关于科学界腐败的新闻很多,哪一条是由记者首先揭露的? 记得我在现场的时候心想,这个讨论和中国的现实距离有点远。很多中国记者连基本的科学素养都不具备,太容易骗了,哪里用得上公关公司?中国最有名的打假者方舟子虽然做了很多记者应该做的事情,但他的身份并不是记者,而是一个独立的科普撰稿人。恕我直言,方舟子之所以很少打错,之所以如此之忙,完全是因为中国的造假者和科学记者的整体水平都太低了。你能想象在美国出现一个方舟子吗? 这次圣元奶粉事件证明我错了。中国的发展真的好快,公关公司骗人的时代已经到了! ———- 每日一歌:Tosca-《Suzuki》: 如今北京的白天也越来越适合听这种鬼魅的音乐了。我要找个地方晒晒太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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