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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思想 | 于建嵘:必由之路–未来十年中国社会和政治发展纲要

于建嵘:必由之路–未来十年中国社会和政治发展纲要 进入专题 : 政治发展    ● 于建嵘 ( 进入专栏 )         前言      中国社会现状如何?中国的发展应该走哪条路?对这两个问题,社会各界(特别是学界)众说纷纭,相持不下。   比较有代表性的是两种截然相反的看法。”中国模式论”认为,中国在30多年的改革实践中已经探索出名为”中国模式”的发展道路,该模式适合国情,虽然有些弊端,但加以适当改革与调整,就能确保中国走向现代化。但是,这种观点面临两个问题。第一,所谓”中国模式”或”中国道路”,本义只适于描述中国30多年的经济发展轨迹,不适于分析广义的中国发展。第二,这种观点的关键词是”适当的改革与调整”,然而持这种观点的论者对此并无共识。   与”中国模式论”对立的”转型陷阱论”认为,当前中国陷入了”转型陷阱”:改革与转型过程中形成的既得利益阻止改革进一步推进,要求把过渡体制定型巩固,建立保障既得利益的”混合体制”。这种观点认为,转型陷阱将使中国的经济社会畸形发展,导致各种社会问题政治矛盾不断积累;”中国特色”的发展道路已经不可持续,中国需要彻底改革,才能走出”转型陷阱”。持这种观点的论者冷静地指出了中国社会政治发展需要突破的瓶颈。但是,断言陷阱具备刚性结构,事实上把应当实证研究的问题变成了意识形态立场问题。此外,持这种观点的论者似乎忽略了一个基本事实,那就是,眼前这似乎无法走出的陷阱,其出现正是因为中国在过去30多年走出了一系列曾被认为无法走出的陷阱。换言之,这貌似无法走出的转型陷阱的存在,正是中国将走出转型陷阱的历史根据。   我在本文中做三件事。一是剖析困境,二是探索出路,三是勾画蓝图。我的基本立场是,分析现实,不回避矛盾,也不割断历史;探索发展,正视现实条件制约,也不忽略主观能动性;勾画蓝图,既考虑短期的实际操作,又努力保持中长期的战略规划与远景。       一、困境      当前中国面临的困境可以概括为四句话:”革命不合法,改革无动力,社会无共识,官方不折腾”。   第一,革命不合法。革命在法理上不合法,因为革命政党转变为执政党后,尽可能将原来借以夺取政权的手段和方式弱化,并将其定性为非法。革命在政理上不合法,随着现代国家的形成与现代军事技术的发展,传统的通过农民起义实现改朝换代的循环逻辑已被打破。革命在天理上也不合法,充当革命主力并承担流血代价的是一般的底层民众,他们在革命胜利后不得不再次负起供养新政权的重担。困境在于,现实政治与治理,不断地产生可能导致革命要求的矛盾与冲突。通过革命获得政权的当权者,往往迷信暴力与强制,缺乏与民众”妥协”与协商的意识,更谈不上树立真正的民本、民主政治权力观。结果是,革命已经不合法,但是合法的革命要求却不断增长。   第二,改革无动力。说”改革无动力”,是就高层对改革的设计与决策而言。目前,我们看不到改革的路径与方向。在”稳定压倒一切“的执政理念下,中国出现了太多”敏感”事情、”敏感”人物、”敏感”话题和”敏感”时期,一些基本国计民生问题,都被搞成了”敏感”问题。面对种种”敏感”,绝大多数人采取回避态度,不敢正视和讨论。困境是,当权者不想改革,并不意味着可以不改革;当权者痴迷稳定,并不意味着他们对是否稳定的判断正确,也不意味着他们的稳定措施正确有效,更不意味着他们能获得稳定。实际上,民间要求改革的呼声非常强烈。社会矛盾就是改革的动力。维权活动给各级政府带来了无数挑战,这些挑战客观上就是改革的动力。不主动利用这动力,就只能把它转化成消极的张力和压力。正因如此,”唯稳”指导下的维稳政治才制造出越维越不稳的后果。   第三,社会无共识。官方强调”社会无共识”,指的是就改革具体步骤、先后次序有不同的观点。困境在于,对是否要改革,社会有强烈共识。客观存在的社会共识是:要根本解决中国社会存在的矛盾和问题,已经不能单靠经济发展,也不能靠细枝末节的碎片化改革,而要在一些关键性的政治领域做出改革。   第四,官方不折腾。在官方话语中,”不折腾”的本意是”聚精会神搞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困境在于,在政治实践和基层治理中,”不折腾”变成了不改革、不作为。高层在”不折腾”的幌子下放弃改革。地方干部为了规避风险,往往以”不出问题”为最大政绩,不仅使改革丧失了动力,而且在处理普通政治行政事务时以封堵取代疏通,掩盖矛盾,文过饰非。但是,不作为、不改革、”不折腾”只是一厢情愿,一旦矛盾爆发,”不折腾”就得变成”不得不折腾”。       二、出路      面临种种困境,出路在哪里?出路就在寻找出路。寻找出路,意味着承认下列两个基本事实。   第一,”摸着石头过河”的时代已经过去了,中国未来的发展需要有明确的方向及实现的路径。1980年代,执政党领导人将”摸论”、”猫论”、”不争论”视为改革开放的三条经验。这三论,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为经济体制改革赢得了时间,也开拓了空间。但是,经济改革的边际效用已基本用完,而因经济体制改革而带来的一系列社会问题并不是经济发展本身可以解决的,而应归于政治体制改革的层面。   第二,经济体制改革的经验不一定适用于政治体制改革。多年来,”摸石头”的经济改革策略使我们对当前的社会问题与解决办法缺乏系统的认识,缺乏一贯的整体思路,改革往往是改到哪算哪,没有明确的目标和方向。面对复杂的社会矛盾,执政者往往”头痛医头,脚痛医脚”,而未从根本上解决国家的长远发展问题。与经济体制改革相比,政治体制改革触及的利益冲突更加尖锐,改革的直接成本更高,积极效果较慢,所以更需要搞好改革设计,提出目标,做好规划。   第三,经济发展有客观周期,政治发展也有客观周期。二者的区别在于,经济发展周期难以预测,近中长期的变化容易受到许多偶然因素的影响;政治发展周期具有较大的操作空间,近中长期的发展容许相对清晰的梳理。因此,在规划政治体制改革时,一方面可以设计总体的路线图,另一方面可以规划时间表。有路线图才能有方向,有时间表才有压力,有压力才有紧迫感。如果在政治体制改革上不做总体长远规划,一味”摸石头”,社会很可能付出过高代价,时间也不允许。如果在政治体制改革上不制定时间表,让民众画饼充饥,就无法赢得和保持民众的信心。制定路线图和时间表,可以给执政者提供一个决策的参考系,让决策者认识到多种可选择的方案,减少决策的盲区,增加改革的可能性,当然也可以为反对者提供一个批评的样本。       三、蓝图      我勾画的蓝图,包括两个向度,一是路线图,二是时间表。这动态蓝图,也许称为绿图更加合适。这绿,是绿色信号灯的绿。我设想的这个路线图以两个相辅相成的目标为方向:一是在宪政架构下通过以权力制约权力根除独裁可能产生的暴政;二是在人民主权理念框架内通过以权利制约权力实现对政治权力的驯化,根除政治权力的野蛮和残忍。我设计的时间表从中国共产党的十八大开始,规划期限为近期十年、中期三十年、长期五十年。规划大致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以民生政策调整为前提、以民权保障为基础,实现基本的社会公平和正义。第二阶段,以政治改革为前提,以公民权利发展为基础,推动?爰蚁蛎裰飨苷??汀5比唬?蘼凼锹废咄蓟故鞘奔浔恚?急A糇愎坏牡?浴   (一)社会民生政策调整   当前,中国有三大基本的社会民生政策需要调整:   第一,以权利为基础的社会财产制度。应鲜明地提出”公民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这一宪政原则,对公民的房屋等不动产给予充分而严格的保护,严禁强制性的暴力拆迁行为。同时,在2015年前完成土地制度改革。当务之急是限制地方政府特别是具有利益驱动的基层政府在征用农村土地上的权力,赋予农民维护自己权益的能力。为此,必须改革农村现行的土地制度,明确农村土地所有权的主体与农民的权力,改革现有的征地及补偿制度,以法律保障农民利益,逐步开放农村建设用地市场;进行农村土地确权,让农民个人能充分行使土地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从法律上将地权还给农民;加快农村宅基地的确权改革,给予农民完整的土地使用权,保障农民合法的财产权利和权益,包括土地的继承抵押和转让的权利,促进农村土地市场建设和土地流转,探索建立农地直接入市交易方面的制度。同时,任何土地的调整与改革必须考虑到农民的意志和利益。   第二,以公平为目标的社会福利政策。从2012年起,调整社会保障、医疗卫生、文化教育、劳动就业、孤老残幼等方面的社会福利政策,进一步完善城乡社会福利体系,实现社会财富的二次分配,让穷人和社会弱势人群,平等享受经济改革与社会发展的成果。为此,要特别关注穷人和社会弱势群体,养老、低保、医保等向社会低收入者倾斜,缩小贫富差距;优先解决农民工二代的市民化问题,废除在教育、医疗、工作、住房等方面对他们的一系列歧视性政策,促进他们融入城市,提高他们的工作技能。   第三,以自由为原则的户籍制度。必须由传统的城乡分割的二元户籍制度,过渡和改革为城乡统一的一元户籍制度,打破”农业人口”和”非农业人口”的户口界限,使公民获得统一的身份,充分体现公民有居住和迁移的自由权利,剥离、剔除粘附在户籍关系上的种种社会经济差别功能,如在义务教育与高考等方面,真正做到城乡居民在发展机会面前地位平等;大力开展城市廉租房的建设,促进低收入阶层的人口城市化。户籍制度改革的根本出路还在于土地和财政制度的配套改革,这样才能实现户随人走,相应的福利保障也能够随着走。目前的人口流动是单向的流动,从福利低的地区向福利高的地区流动。各地需要为乡村和中小城市创造出一定的特色优势,鼓励人口的双向流动。同时,户籍制度改革关乎公民社会权和民族国家的建构,不能仅限于地方制度的改革,中央政府应从国家建设和公民权的角度来制定户籍改革的相关法规,从法律制度上保证基本公民社会权。国家尤其是中央政府应当负起应尽的责任和义务。户籍制度改革应在2015年前完成。   (二)开放社会   社会的发育与成长是现代国家的基本标志。当前,必须改变中国社会弱小的局面,给予社会更多的发展空间。   第一,加强社会组织建设,发育民间社会。做到规范城乡社区管理组织,大力发展社会公益组织,通过社会公益重塑人文精神;发展扶贫济困、志愿服务、养老、就业等领域的社会组织,推动社会服务工作的发展;保护社会宗教组织,撤销限制或剥夺公民信仰自由的法律规章,给予公民(而不仅仅是少数民族)更多的信仰自由。同时,加大对社会组织的扶植力度,设立专项基金,构建社会组织公共服务平台,逐步转换政府职能。社会民间组织的开放,可从现在起在一些发达地区推行,2015年应有全国性的开放规则出台。   第二,在2022年前制定政党法,开放社会政治组织。我国目前没有专门的政党法,只是在宪法的序言和总纲部分对我国的政党和政党制度作了原则性规定。在依法治国的条件下,有必要制定中国政党法,以依法规范政党的组织、活动原则、职责权限等,促进国家的政治文明建设。政党必须在宪法与法律范围内活动,其行为不得凌驾于宪法和法律之上。同时,允许建立社会政治组织,维护和保障它们合法地表达自身政治诉求的权利。政府可对其适当引导。   第三,新闻言论自由是开放社会的必要条件。   (1)实现政务信息公开。政府的运作过程必须公开化和透明化,在政策法规、工作制度、监管工作、人事管理、财务开支、决策信息方面要做到公开透明,给民众更多的知情权。同时,允许公民及其他社会团体参与政府决策过程;拓宽政务信息公开渠道,充分利用现代网络信息技术,实现政府公开化办公;建立民众对政府工作的评议机制。2012年起,在全国一些省市试行,到2015年全面完成。   (2)实现官员财产等信息公开。官员在任职前必须报告自己的财产情况(包括现金、存款、汽车、房产、投资,如股权股份、字画古董、所办企业等),上任后每年定期申报。同时,财产申报不只限于官员本人,还必须包括其配偶或受抚养子女的从业、移居国(境)外等有关情况。除在国家安全部门工作或其他不宜暴露身份的官员外,各受理申报的机关均须将财产申报资料公开,供大众查阅复印,以便接受社会监督。如果公民对官员财产状况提出质疑或举报,相关部门需进行调查并公布结果;经核实属虚假公布的,给予革除公职处分。2013年在全国部分地区试行,2015年全国普遍实行。   (3)推动新闻立法,保障言论自由、出版自由与舆论监督权利。限制使用新闻审查制度,( 点击此处阅读下一页 ) 共 3 页: 1 2 3 进入 于建嵘 的专栏    进入专题: 政治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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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思想 | 李海青:改革攻坚:对当代中国改革一个重大基本问题的分析

李海青:改革攻坚:对当代中国改革一个重大基本问题的分析 进入专题 : 中国改革    ● 李海青        自上一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关于中国进入改革攻坚阶段的说法不绝于耳。尤其新世纪以来在对中国改革的反思中,这一说法更是被频频提及。这说明改革攻坚确实作为一个重大问题引起了各方面的广泛关注。然而,尽管这种说法众所周知且被普遍应用,但对此较为明确具体的理论阐述却不多见。就专著而言,当前学术界关于改革攻坚问题的研究著作主要涉及经济学、政治学、社会学等各具体学科以及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各专门领域,主要是针对改革中某些具体的难点重点问题进行研究。比如迟福林从政府转型的角度研究攻坚问题,认为“实现从经济建设型政府向公共服务型政府的转变,目前已成为多方面的一个共识,并且成为改革攻坚的重点”。1周天勇等专门研究政体改革的攻坚问题,提出“当前,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社会结构的不断分化,公民民主意识的逐步增强以及党政官员中存在的严重腐败现象,使得推进政治体制改革的要求越来越迫切”。2杨宜勇等专门研究收入分配体制的攻坚问题,提出“居民收入差距在城乡、地区之间的扩大,已经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过程中社会经济领域的焦点问题。从根本上解决这些问题,必须推进收入分配制度改革”。3这些具体领域与具体问题的研究可以使我们对改革攻坚的认识更为全面,但无法形成一种综合性、整体性的认识。就相关文章而言,当前在中国知网中进行检索,专论改革攻坚的文章不算太多,也就是二三十篇左右,真正具有理论质量的更少。较有代表性的比如高尚全提出,“把政府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作为重点,才能有效化解社会矛盾,才能有效地搞好社会再分配”。4钦林威认为,“改革要想攻坚克难,冲破重重阻力,就要迈过既得利益集团这个坎,不能让既得利益集团绑架了改革”。5洪波认为,“改革处在一个特殊的关口,改革攻坚能够取得多大的进展,取决于各级政府部门超越部门利益,将国家和民族的整体利益放在首位。这是进一步改革的前提。”6由于这些文章中相当一部分是报刊的时政评论,分析相对简单,深度较为欠缺。综合当前的整个研究现状,对改革攻坚本身的深入理论研究尚有极大的开拓空间。   改革为什么要攻坚?改革所攻之坚是什么?中国改革何时进入攻坚阶段?攻坚对于中国改革尤其是改革的主导者意味着什么?改革攻坚这一重大基本问题所包含的以上诸方面极为重要、不容回避。把改革攻坚这一当代中国改革的重大基本问题尽可能阐述清楚更有利于学术研究的深化与现实困难的解决。本文尝试对此进行分析,以求教于学界同仁。      一、后发现代化的国情与渐进的改革模式:改革攻坚问题的形成语境      要对中国改革的攻坚问题形成合理的认识与把握,首先必须了解中国改革的启动缘由以及改革的模式。中国改革从意识形态上讲源于传统社会主义模式的巨大危机,而从现代化的角度分析,则源于以往所奉行的现代化模式的失败。当然这两个方面作为同一个过程是一而二,二而一的。正是基于这两方面危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得以在反思的基础上展开,而改革的大幕也由此徐徐拉启。作为后发现代化国家,中国的现代化遵循所有后发国家的一般逻辑,即政治权力系统(主要指党与政府)在现代化进程中作为领导核心起着主导性的推动作用。当然,政治权力系统在中国发展中的这种核心主导作用也由于其他方面的原因得以强化,特别是中国“行政权支配社会”的强大历史传统以及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对人民民主专政的高度强调。这多方面的原因使得中国改革进程中政治权力之作用比之其他后发现代化国家更为强大也更为明显。在政治权力系统作为核心力量主导的现代化进程中,我国的改革又采取了众所周知的先外围后核心、先易后难的渐进模式。这种改革模式强调政治权力自身存在的稳定性与治理的一贯性,强调政治权力对于改革进程的主导性与可控性。实际上,正是政治权力主导下“先外围后核心”、“先易后难”的改革模式决定了改革攻坚作为一个问题在中国发展进程中的必然显现。   对于改革来说,“外围性”的部分完成之后,剩下的自然就是“核心性”的部分。而在当代中国的改革进程中,由于后发现代化的需要等各种原因,政治权力系统作为主导者与推动者处在了领导核心和体制核心的位置。在我国,自上而下层级性的政治权力系统是国家、经济与社会的命令与管理中枢,掌控巨量资源,在很大程度上能够决定社会的资源流向与利益格局,决定中国改革与发展的整体走向与最终成败,自然成为改革的领导核心与现行体制的核心。在这种情况下,核心性的改革就整体范围而言必然是针对政治权力系统而言的。抛开进一步的具体分析不论,这样一个初步的判断应该是能够成立的。   由于处于体制核心,对于政治权力系统自身的相关重大改革,相比之下自然要比体制边缘处或外围处的改革更具关键性,难度自然要大。但在这种“先易后难”的改革模式中,核心处的改革到底有多难却还需要从利益的角度做具体分析——这一分析角度如此重要我们决不能忽略。如果仅从逻辑的可能性上看,所谓“难”包含多种情况:比如待改革的部分有可能只是相对于易的部分而言“难”度增大一些,其本身并无多少特殊利益可以固守,因而实际改革起来未必就那么困难;当然,也有一种可能是待改革的部分由于涉及重大利益的割舍,改革起来难度极大,在实际中确实不好解决。具体到中国改革的现实语境,当实际情况表明作为体制核心的政治权力系统的某些构成部分存在相当的特殊利益需要维护,而其本身又缺乏相对有效的规范与约束时,对其改革的“难”度自然大增,改革推进受阻。在这种情况下,“难”成为了“坚”,改革进行到这一步成为了“攻坚”。      二、改革攻坚的基本内涵      在以上分析的基础上,可以对改革攻坚形成如下逐步深化的认识。其一,笼统地讲,改革攻坚是针对处于体制核心领域的政治权力系统而言的。当然,这只是一个攻坚范围的划定,只是一个初步的结论。一方面,越是体制的核心处,掌握的资源越多,具有的利益越大,在缺乏有效监督制约的情况下,形成特殊利益尤其是既得利益的可能性就越大。在此情况下,其越有可能形成对改革的阻滞,成为改革的攻坚对象。另一方面,归根到底也只有体制的核心处才具有如此强大的能量来阻滞与拖延改革:凡是与自己利益相应或触动不大的改革举措,就顺势而为予以推动,凡是于己利益有较大抵触甚至相悖的,则态度消极、阳奉阴违或使之扭曲变形。   其二,将政治权力系统整个作为改革攻坚所指还过于笼统,这种初步的认识与结论还需进一步细化梳理。必须认识到,政治权力系统对于改革的作用具有双重性。一方面,如上所述,中国的改革是由政治权力推动的,今日中国发展之成就亦是在政治权力领导下取得的,即使改革攻坚也依然离不开政治权力的大力推进。另一方面,当今的改革困境从深层次上讲也与政治权力系统某些方面改革的迟滞特别是其中存在的特殊利益有很大关系。政治权力系统对于改革作用的双重性启示我们,不应将政治权力系统作为一个功能始终一致的统一整体来看待。在不同条件下政治权力系统所发挥的作用与功能不会完全相同,在相同条件下其整体与部分之间,或者不同部分之间对于改革所具有的作用有时也不会完全一致。这种对政治权力系统作用与功能的认识更为全面,更具辩证性,也更符合实际。总结第二点,我们对改革攻坚的认识在第一点的基础上应予以深化:改革攻坚是针对政治权力系统中严重阻滞改革进一步深化的消极因素而言的。   其三,政治权力系统中严重阻滞改革进一步深化的消极因素到底指什么呢?对此问题的具体分析可以让我们对改革所攻之坚有更为清楚的认识。所谓消极因素可以从三个层次来理解:一是实体性因素,即政治权力系统中基于大量特殊利益而严重阻滞改革深入的某些部门、单位、组织与群体。需要强调的是,能够获得大量特殊利益的这些部门、单位、组织与群体属于政治权力系统中的优势群体,其所掌握的不是“含金量”高的实权,就是大量的经济资源或其他资源,且往往难以受到有效的监督制约。相较而言,政治权力系统中实际权力小、掌握资源少、没有或基本没有多少特殊利益可以维护的部分则不宜视作改革的阻滞力量。这种区分不仅仅是为了如实地反应现实,避免对整个政治权力系统不客观的完全负面评价,对于改革攻坚策略的制定也具有相应的意义。应注意的是,在此处所论的特殊利益中,基于特权待遇与垄断得益等体制性的既得利益,以及权力系统中地方利益与部门利益膨胀而形成的特殊利益,比之于非法的贪腐获益,对改革的阻滞更大。贪腐行为尽管可能较为普遍,但其主要是个体行为且为法律与整个社会所严禁。但既得利益在很大程度上依附于既存制度与现行体制,而由地方利益与部门利益膨胀而形成的特殊利益更具组织化的特征,与现行体制以及党和国家的大政方针也往往打擦边球。这两种特殊利益的危害更具全局性与持久性,在某种程度上更深,治理起来也必然更为麻烦棘手。二是体制性因素,即严重阻滞改革深入而又难以解决的制度与体制机制安排。比如在经济体制、政治体制与社会体制方面的重大改革障碍。有些制度与体制机制安排虽然看上去并不直接属于政治权力系统,但却与政治权力系统内在相关。实际上,在权力主导的改革语境下,社会任何领域的重大制度与体制机制安排都不可能脱离政治权力而进行。三是具体的问题性因素,即在改革进程中各领域暴露出来的严重阻滞改革深入的各种各样具体难题与挑战。与体制性因素相同,有些难题与挑战虽然看上去并不直接属于政治权力系统,但却一般与政治权力系统内在相关。这三个层次的消极因素从实体到体制再到问题逐次具体化与表面化。对于改革攻坚而言,我们在改革实践中最先碰到往往是各种各样重大棘手的难题,比如收入分配的问题、利益协调的问题、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问题、权钱交易的问题等等。当我们深入问题背后就看到了体制性的因素,因为具体问题是存在于制度、体制与机制的整体框架之中的。体制性障碍不突破,具体问题自然就得不到较好地、彻底地解决。而当我们再进一步探求体制性障碍之后的阻滞因素时,人的因素,即实体性的因素就显现出来。如果没有相关部门、单位、组织以及群体特殊利益的考虑,体制性障碍与具体问题的解决难度就不会如此大。在改革进程中,政治权力系统中的实体性因素、体制性因素与问题性因素相互交织、相互强化,使得改革不得不面临攻坚的格局。   综合以上三点的分析,对于当前中国改革攻坚的内涵特别是对象可以给出一个相对明确的界定:所谓改革攻坚,源发于我国后发现代化语境下政治权力主导的渐进改革模式。自身尚缺乏有效规约的政治权力的主导,以及“先易后难”、“先外围后核心”的渐进改革模式决定了改革攻坚作为一个问题在中国发展进程中的必然显现。改革攻坚是针对处于体制核心领域、即政治权力系统中严重阻滞改革进一步深化的消极因素而言的。政治权力系统中的这些消极因素包括实体性因素,即基于大量特殊利益而严重阻滞改革深入的某些部门、单位、组织与群体;体制性因素,即严重阻滞改革深入而又难以解决的制度与体制机制安排;具体的问题性因素,即在改革进程中各领域暴露出来的严重阻滞改革深入的各种各样的具体难题与挑战这样三个相互交织、相互强化的层次。在这三个层次中,实体性因素对于改革的阻滞最为严重,其他两方面的因素在很大程度上也与此相关。当今的改革困境从深层次上而言正源于这三重消极因素,改革所攻之坚也即是此。      三、改革攻坚对于作为体制核心的政治权力系统意味着什么      随着改革的推进,作为领导力量与体制核心的政治权力系统本身的消极因素阻滞了改革的深入,成为了改革攻坚的对象。那么,改革攻坚对于政治权力系统本身意味着什么呢?意味着政治权力系统必须针对自身深化改革,进一步增强自身的制度规范性与治理有效性。这是改革攻坚对于政治权力系统本身的必然要求。政治权力系统本身改革的深化、政治权力系统本身制度规范性与治理有效性的进一步增强越来越成为决定整体改革成效与改革最终成效的关键性因素。如果说政治权力系统是改革攻坚所向的核心领域,那么能否进一步增强政治权力系统本身的制度规范性与治理有效性以破除三重消极因素对于改革的阻滞则是改革在核心领域中进行攻坚的两大关键环节。制度规范性强调的是改革攻坚阶段对于政治权力的有效规范约束,而治理有效性则强调的是改革攻坚阶段政治权力自身治理能力的质的提升。当然,政治权力系统这两种性质的区分也只是大致与相对的,它们之间并非可以截然划清,而是在内容上相互也有所包含。   在此,之所以用“深化”、“增强”这样的说法,( 点击此处阅读下一页 ) 共 4 页: 1 2 3 4    进入专题: 中国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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译者 | 中國書架博客:解放軍準備好開戰了嗎?

核心提示: 中國 為什麼沒有和日本或者南海國家開戰? 有很多很好的理由 :比如對 經濟的影響 、 美國軍事介入的可能性 、 被國際 社會 視為作為 好 戰的 惡霸等 。但也有可能是一個比這些更令人信服的理由:人民解放軍( PLA )可能無法勝任這項任務。 原文: Is the PLA up for a War? 日期:2012/09/27 由 “譯者” 志願者翻譯並校對 每隔幾個月,中國 便會和 鄰國之一 ( 日本,菲律賓或越南 )就 領土 問題弄出點摩擦 ,使 得大家擔心戰爭 會爆發 。 最近,當 我 站 在異常 激烈 的反日示威 的人群中 , 我 感覺這些擔憂就像已經達到了狂熱的程度, 中國 政府可能 真的會聽從民間 的公開呼籲 ,採取 軍事行動。有時 候,戰爭竟然還沒有發生, 感覺 上 似乎有點不可思議 。 中國 之所以 沒有 動員軍隊, 有很多很好的理由 :比如對 經濟的影響 、 美國軍事介入的可能性 、 被國際 社會 視為作為 好 戰的 惡霸等 。但也有可能是一個比這些更令人信服的理由:人民解放軍( PLA )可能無法勝任這項任務。 人們 似乎普遍 以為 ,沒有美國支持 的話 ,日本 、 越南 、 台灣軍隊將迅速的 被 世上規模最大的軍隊的壓倒性實力 擊倒 。中國軍費的常規雙位數增 幅 ,遠遠超過其國內生產總值的增長。去年的開支總額為 910 億美元 – 比上年增長 12.7 %。這項開支預計今年將達到 1060 億美元。 我 並 不是 什麼 軍事專家,但我已經看到了中國主要的 官方 壟斷 慣常的運作方式 。這 些也許比 原始數據 更能讓 我們 了解 解放軍的能力。因此,我們 先 來看看在 另一個 主要 的 國家壟斷部門:鐵道部。 如果曾經有 國中國 的 話,鐵道部就是了 。 那個 不透明 的 部 門染指了 關聯或圍繞鐵路的一切,從建築業 、 製造業 、以致 醫院和學校。腐敗和裙帶關係 在該部門 茁壯成長: 例如,開價 290 萬美元的宣傳片 成了 資金 外移的途徑;單是 一個官員 便 可以挪用 1.21 億美元 ;還有 一系列照片顯示 了 子彈頭列車 上那些由 政府採購 、售價離譜 的 物品 。 這星期,鐵道 部 又重新成了新聞焦點 , 它那要價 五千二百 萬美元的在線售票系統 在 另一個繁忙的假日前夕 , 仍然 毫無用處 。網友紛紛要求知道為什麼 那 系統 的開發 成本 這樣高 ,表 現卻比人們在 火車站排隊 買票還 糟糕。 如果我可以拋出一些猜測 的話 :也許 一系列 鐵路官員 把 網站設計外包給 索價 越 低——也就是更不夠格——的 設計 師,然後 從中賺取差價 ;他們也許還同時把 合約 交給自己人,並 極大 的 誇大 做 價。 現在 說 回解放軍 。 這是比鐵道部更大 、更強有力和 更隱秘的 部門 。 這個部門之 大 之強之神秘 , 使得 它事實上 成 為一個完全獨立 於 文職政府和法律 之外 的實體。 人們往往 把 解放軍巨大的年度預算增幅 視為 中國 對 鄰國的威脅 , 但在很大程度上,這是一個 平息 解放軍 對 共產黨的可能威脅 的方式。 對 軍事政變的恐懼一直 重重的壓著 黨領導 層 , 而 大 手筆 的預算 是 購買軍隊持續忠誠的一種方式。 要 猜測 這預算中有 很多錢 因 腐敗 而 失去了 ,並不需要什麼信念的 飛躍。 儘管醜聞 很多 ,鐵道部 大體上是有 完成工作的 …… 儘管 效率低下 的 可怕, 而且還有 偶 發 災害。 這部門的許多 失敗 之處, 市民 是 可以看到的 。 這一點 使鐵道部多少比更壞的情況要 廉潔高效 一點點 。如果胡錦濤決定進行認真清理鐵路腐敗官員的房子,他並不 用擔心 第二天 會有 坦克 在 他的辦公室 外出現 。 可是,說到 解放軍,這些東西都是問號。 在 今年早些時候, John Garnaut 根據內部人士 消息寫 了一 篇很棒 的文章。 那文章 試圖解釋解放軍 中的 腐敗 有多普遍,又具有多大 破壞 力 。問題 在於 ,由於 解放軍 巨大的力量和完全的保密,外人( 就 這一問題 而言,內部人士也一樣 )不可能 理解解放軍腐敗 的 真實 規模, 以及它對軍隊 戰鬥能力 的影響 。 說到 海 空 作戰 —— 這是最有 可能出現 的衝突 ——裝備比部隊人數 對 勝 敗有 更 大 的 決定性影響 。即使 沒有 美國參與 , 中國的軍事設備 也可能在 面 對 較弱的對手如日本 以 至台灣時 失效 ( 參 見這 篇對 可能 發生 的中日海戰 的 深入分析 )。 如果發生這種情況,中國政府將 面臨 艱難的 抉 擇。 它 可以嘗試 以 美國軍方實際上秘密參與 了戰事來 說服民眾, 並 減輕失敗的 打擊; 或者 ,它 也可以嘗試 據實 回答,為什麼 儘管有著 更 充裕 資金和人 力的中國 軍 隊 , 卻會 被”小日本” 打敗 。 這兩個選項 都說不上理想。而中國政府要做這種抉擇的可能性本身就 可能 足以打消發動 全面戰爭 的念頭 。 相關閱讀: 點擊閱讀有關” 釣魚島 “的時事專題譯文 本文版權屬於原出版公司及作者所有。©譯者遵守知識共享署名-非商業性使用-相同方式共享3.0許可協議。 译文遵循 CC3.0 版权标准。转载务必标明链接和“转自译者”。不得用于商业目的。点击 这里 查看和订阅《每日译者》手机报。 穿墙查看 译者博客、书刊、音频和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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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思想 | 萧象:中央何以“薄”熙来

萧象:中央何以“薄”熙来 进入专题 : 薄熙来    ● 萧象        作者题记:本文作于4月10日,不知何故,上传网站时未能通过审核,而无缘面世。今新华社发文,中共中央已对薄熙来做出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决定,对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虽然中央将薄定性为贪腐,避开了政治问题,但历史将证明,对薄的处理意义远非如此,这是国家和人民拒绝倒退,坚定走向民主的一次胜利的象征。现将原文可能引起争议的一段话修改,再次上传,予以发表。      W君:      很抱歉,没有回复你的短信《国家为何“薄”熙来》,因为对于非原创段子式的转发短信我看后多会付以一笑而不会回复,再者受短信字数限制,三言两语无法回答短信(你)的疑问,但最主要的是,我以为关于薄熙来被解除重庆书记的新闻消息,连日来网上除了大片叫好之外,对其原因背景有不少深入的评论分析,实际上已经解释了你所关心的问题,你应该可以看得到的,无需我多此一举。一旬过后的昨天,再次收到你转的短信《新史记:薄公熙来传》,拥薄之意,隐约其间,惜薄之情,依稀可见。如此,我就不能只付以一笑而置之不理了,我自觉得要作答,有所表示才行;不然,于情于礼我都会有负于你。   中央何以“薄”熙来?这恐怕是大多惜薄之人为薄被解职而感到的最大疑惑,甚至还为之抱屈。因为,在许多人看来,薄熙来治渝期间“有所作为”,“政绩”显著,是一位有魄力、有能力、可以更上层楼、大展宏图的政治人物。   对此,我先谈一点自己的看法。相对于国中这些年来政治的沉闷与无所作为,薄熙来主政重庆,掀起唱红打黑和施行惠民政策,加上特别的宣传造势,的确给人一种风生水起、红红火火、轰轰烈烈、当刮目相看的感觉。坦率地说,在薄书记更上层楼晋级十八大常委这一问题上,我曾一度为之犹豫,认为国家治理应该也需要提拔重用那些脚踏实地、敢想敢干、为民服务的政治人才,既然薄熙来能干、敢干且干出了实事,让其更上层楼、发挥更大作用,也未尝不可,虽然对薄的为人做派我并不认同,对唱红打黑也不以为然。然而,李庄案件的出现,这一案件所暴露出的公然蔑视人权、肆意践踏法治的打黑内幕,惊愕天下,令人不寒而栗,也让我悚然警觉,意识到那种一厢情愿想法的天真和危险,因而想到历史一再给予我们的告诫:在一个权力没有有效约制的社会,一个能力越强、心志越壮的人,如果占据的权位越高掌握的权力越大,给社会带来的潜在危害也就越烈。想想看,薄书记既然在治下的重庆一地可以为达目的而不择手段地整治李庄,谁能保证一旦入常到了中央就不可以在全国各地为所欲为地整治刘庄和王庄。那将是一幅怎样可怕的社会情景!所以,在权力得不到制约的地方与时候,宁肯选择诚实可靠的贤士,而不愿选择野心勃勃的强人,就会是一种普遍的去祸避害的社会心理;甚至,也未尝不是一种出乎安全稳妥的政治考量。   你可能会认为我是危言耸听,夸大其辞,抹黑政治,并且以薄熙来的惠民举措作为反证,证明重庆民生在其治下得到改进。对于前者,我只能说你对人性与政治的幽暗复杂,尤其是权力的腐蚀性危害认识不足;对于后者,我不否认,薄熙来治渝期间确实给重庆带来了一些能够看见的眼前利益,让百姓生活得到改进。但有必要指出,注重民生建设,是新世纪胡温新政“以人为本”执政理念的题中应有之义,而非重庆独树一帜的创新之举。重庆在这一领域动作更大投入更多而引人注目,诚然值得赞许,但亮点的背后也透露出了其不堪承重的软肋。正如有经济学家敏锐指出,它是一种强人政治下的经济政策,是出自某种个人目的的权谋之计,用高负债和传统劫富济贫式的强硬手段来均匀贫富,这样的政策很可以见效于一时,但断不会持续于长久。   当然,一些基层重庆人不会接受这样的看法,反会认为,我们老百姓才不管他强人不强人,权谋不权谋,只要带来我们好处,我们就认为是好人,就是好谋。这种有奶为娘的实用主义想法,不能说完全不可理喻,但委实让人感到郁闷。不过我还是愿意提个醒,当人们获得一时的实惠而对施政者感恩戴德时,最好留一个心眼,长一点记性,轻易不要一味地赞美,尤其不要忘了历史的经验教训。在这方面,殷鉴不远。某种意义上,可以说,现在重庆人眼中的薄书记,有点像是建国之初农民眼中的毛主席。   之所以提出这样的看法,除开薄熙来身上有太多毛泽东的影子,让人不由自主地产生联想,更基于一种历史经验与理性判断。以唱红打黑为理论观照的民生政策,它不是源于宪政保障的权利落实,而是出自个人意志的权力恩赐,因此它的前景,必然是随时移势易或人走茶凉,或人亡政息,或改弦易张,而断然不会有与时俱进的水涨船高与持续发展。这不仅是因为权力意志的朝三暮四,反复无常,今天可以为了一种目的赐予你好处,明天也可以为了另一种目的而收回好处;更因为唱红打黑这种极左意识形态的规定性使然。就像毛式社会主义乌托邦理论导致大跃进、导致大饥荒,阶级斗争理论走向文化大革命、走向大动乱一样,是势所必至,理有固然也。   可以说,正是在这一点上使我们看清,薄书记不是一位可以值得依托信赖的政治人物。如果他真如一些人所说,是一位可担当大任、能有所作为的政治家,以他的能力和魄力,他完全可以在治下的西南一隅,在体制允许的框架内,大刀阔斧,施展拳脚,锐意改革而别开生面。他最清楚当前社会最大矛盾伏于何处,也最知道纲举目张用以解决矛盾的最佳效果,因此,他不需要那么兴师动众,四面出击,他只需要做一件事,做一件广大民众一直翘首以盼而迄无人作为的被称为阳光工程的事——试行公开治下官员的财产——以薄书记的胆魄与铁腕,是完全可以做得到的;如果他觉得此举需要率先垂范,因而有某种难以言喻的不太方便,也可以退而求其次,责令各公权机构公开年度预算和“三公消费”,同时在言论自由上开一口子,让舆论监督充当反腐先锋。如此,他就完全可以在另一意义上赢得民心,而且是更广泛深入的民心。但十分遗憾,他没有这样做,他选择了另一种方式——唱红打黑。当然,这也为他赢得了部分民心,不过这种民心,如同前已指出,是1949年毛泽东式的民心,为昙花一现,转瞬即逝。而这一选择也最终断送了他政治上的大好前程。   3月14日温家宝总理在“两会”答记者会上的有关讲话,点出了重庆也就是薄熙来问题的严重实质。这是迄止今日中央高层关于薄的问题给出的最重要的说法,不妨摘录如下:“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特别是中央作出关于正确处理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以来,确立了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和党的基本路线,并且做出了改革开放这一决定中国命运和前途的重大抉择。”“粉碎‘四人帮’以后,我们党虽然作出了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实行了改革开放。但是‘文革’的错误和封建的影响,并没有完全清除。”“现任重庆市委和市政府必须反思,并认真从王立军事件中吸取教训。”由于时空限制的原故,温总理的讲话较为含蓄,但对中国政治话语稍有了解的,就不难读取其微言大义。   你应该注意到了,与前北京市委书记陈希同和上海市委书记陈良宇因贪腐被解除职务不同,此次薄熙来解职,中央对其问题的定调,使用的是政治说法。按照温总理讲话透出的精神,薄熙来主政重庆,推行唱红打黑,重弹文革旧调,治政方针违反中央确立的思想政治路线,犯下的是政治错误(至于是否还有贪腐等其他问题,有待中央进一步的说法)。比较京沪二陈,薄熙来问题的性质更为严重。从“决定中国命运和前途”的用词,不难想见其问题性质的严重程度。   有一种看法,认为政治问题属于政治斗争,生于权争,是非一时难以说清。我的看法,政争或生于权争,但此回是非,分明如同泾渭。如果我们换一个角度,从人类政治文明进步的角度,也就是民主与专制的角度,来看薄的问题,或许可以看得更清。如所周知,人类社会的政治形态,从根本上说可以分为民主与专制两种,民主象征文明与进步,专制代表反动与落后,这是现代理性人的一般政治常识与基本价值认同。文革践踏人权、破坏法治、以一人而驭天下的政治暴虐,是不容分说的一种现代专制,为天下之共识。我国改革开放以来的30多年,以人类社会政治文明进步为观照,实际就是逐步摆脱文革专制、不断走向现代民主的30多年。而薄熙来拾文革旧调而唱红,破人权法治而打黑,政治理念复制于毛左,政治手段仿效于专制,与现代民主政治意涵反向而行,与改革开放路线背道而驰,其行显见,其迹可察。因此,中央果断解除薄职,所体现的就不仅如外所言是党内政争的胡温胜出,更应视为中国政治拒绝专制而走向民主的进步结果。这样来看,中央何以“薄”熙来,是不是可以看得更为明确与清晰?是不是也就有了另一种意涵与意义?   好了,信已写得够长,就此打住。如有助于释解你的疑惑,则至为欣慰。   顺祝春祺!      萧象   2012-4-10   又及:今天看到中央关于薄问题的最新说法,随着中央进一步公布情况,薄的问题会更为严重。2012-4-11    进入专题: 薄熙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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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思想 | 李涛 邬志辉 邓泽军:中国统筹城乡教育综合改革:统筹什么?改革什么?

李涛 邬志辉 邓泽军:中国统筹城乡教育综合改革:统筹什么?改革什么?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视阈下的“城乡治理论”建构 进入专题 : 中国统筹城乡教育综合改革 城乡治理论 教育公平 制度建构    ● 李涛   邬志辉   邓泽军        摘 要总体而言,《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整体战略思路是统筹城乡教育公共治理式发展思维,其总体政治哲学是复合化的法理型软性教育公平政策导向。在此导向中,我们必须首先从根本上检视中国三十年教育发展战略设计的路径谱系,理性实现中国教育公平危机的客观化祛魅,进而在深度剖诠和评论未来十年中国教育发展指导蓝本《规划纲要》的基础上,厘清其纲要背后所隐藏的公平战略密码,防止学界和政界陷入到统筹城乡教育综合改革本体、范式及方法论意义上的彩绘化误区中。在此基础上,从各级各类教育发展目标和治理手段入手,深度揭秘《规划纲要》背后所蕴藏的统筹治理思路,展开《规划纲要》视阈下的统筹城乡教育制度设计,努力推进中国教育公平从十年内的权利机会公平制度设计向过程治理式公平制度设计进阶过渡,实现中国教育从单纯可量化的法规型硬性教育公平政策设计向复合化的法理型软性教育公平政策设计转型。        关键词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中国统筹城乡教育综合改革;城乡治理论;教育公平;制度建构         一、中国教育公平危机的祛魅:三十年中国教育发展战略设计的路径转向        自中国教育发展整体战略设计从单纯精英-效率型转向效率-公平型以来,其内部治理结构不可避免地面临着一系列深层转型困境。教育问题,尤其是教育公平问题因该困境破解的滞后而成为当前中国社会的核心焦点困惑,以至于我们不得不追问:为什么教育政策设计愈是突出公平的价值取向,教育改革实践愈是坚持公平的治理策略,教育公平问题似乎却愈是被公众所不满,教育发展所面临的危机却愈演愈盛,以至于学界和政界对教育公平政策的绩效评价形成分化:一部分人基于教育公平的关注度逐年愈涨的事实,简单否定自上世纪80年代中期以来的一系列教育公平政策实绩,认为前期所设计的诸项教育公平政策并没有抓住病症的本质与核心,教育公平每况愈下,故教育发展战略需作根本性调整,从而矫正教育不公;另一部分人则认为90年代以来取得了诸多教育公平的治理实绩,教育公平危机远没有想象中那么严峻,此问题仅仅是一个被多方利益主体所恶意彩绘化而糟涂饰的“伪命题”,公众所聚焦的教育公平本质上只是教育发展问题而已。为什么对教育公平问题会出现如此的认知不一?不一的可能依据又在哪里?教育公平危机又如何破解?这本质上也是困惑《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纲要》”)设计成败的核心,否则,不难预见,十年后,又可能形成事实完全不同的两种发展实绩评价,而教育公平问题仍旧会是中国社会的核心焦点困惑。   要破解《规划纲要》面临的这个潜在危机,我们需要简要回溯并认真梳理改革三十年以来的中国教育发展史,客观厘清中国教育发展史中的公平实绩与结构危机。三十年来,本质性涉及中国教育改革与发展宏观战略设计的大目标确定共有三次,形成了三个奠定中国教育三十年总体发展道路的战略设计文本。   第一次战略设计是在1984年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顺利通过《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后的半年多时间内,因配套经济体制改革而需要人才与科技资源,故由邓小平直接推动于1985年颁布的《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简称《决定》),该《决定》正式拉开了中国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大幕,也正式树立了中国教育由单纯精英-效率型向效率-公平型战略转向的旗帜,在这面旗帜下,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之间的中国式教育分权结构模式逐渐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面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立的新权威主义教育实践逐渐展开。1986年,围绕《决定》的战略目标,《中国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顺利颁布,教育公平中的教育机会公平(起点公平)在义务教育阶段终于得以有法可依,但尽管如此,在当时教育公共财政拨款占国内生产总值缺乏固化比例且教育经费总体供给有限的情况下,此时国家的战略重点仍主要还是职业技术教育与高等教育,因此义务教育的总体投入显得严重不足。鉴此,在基础教育方面以“地方负责、分级管理”为特征的中国式教育分权结构模式1逐步在实践中被确定和固化也就符合了中国教育战略发展的必然逻辑,具有历史的必然性与客观性,它的优点在于明确了义务教育经费主要由地方政府负担,尤其是县、乡政府,因此极大地调动了地方办教育的积极性,缩小了教育基尼系数(从85年的0.422789445缩小到93年的0.3371330252),但其显著弊端则是给后期的城乡、区域教育公平发展困境埋下了致命式结构性病因。   第二次战略设计是1993年《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简称《发展纲要》)的颁布,该纲要的颁布是整体围绕1992年中共十四大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社会整体目标而确定的,与85年《决定》的出台总体服务于市场经济目标相类似,《发展纲要》也是为市场经济培育人力、科技资源而设计的,它主要从办学体制、管理体制、招生考试体制、投入体制、学校内部管理体制等方面细致勾勒了中国教育发展与改革的美好蓝景,同时民办教育也在《发展纲要》十六字方针的确定后得以蓬勃发展。应该说中国教育市场化迎来了一个发展的黄金期,也正是通过政府、社会、家庭、个人积极的多元教育投入以及各项教育要素的体制性改革,中国教育公平整体才有所进步,教育公平中的多元需求公正(自由权利的法理公正)才开始得以凸显,学业成就机会公平进一步得以重视,教育基尼系数也从93年的0.337133025逐年过渡到99年的0.279275453。但这时的教育公平进步是“效率驱动型”的,也就是通过规模数量的逐年渐进投入而使教育基尼系数有所缩小,结构性的教育公平调整却被忽视,这不可避免地会为后期当经费渐进投入趋缓或停滞甚至倒退情况下的教育公平危机埋下了隐患。   第三次战略设计是1999年为实现中共十五大“跨世纪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目标而设计的《面向21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简称《计划》),“科教兴国”战略在《计划》中得以进一步加强。《计划》总体是对《决定》与《发展纲要》精神的延续,文本重点提出了到2000年,全国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到2010年,在城市发达地区与经济发达地区有步骤普及高中教育等诸多规模型的教育发展目标,应该说这时的教育公平治理设计依然是坚持效率驱动型路径,对效率驱动型教育公平弊端与结构性教育公平路径的制度研发均认识不足。基于此,30年来中国教育公平首次出现了退化,随着中国教育粗放型规模投入的恒定,中国教育基尼系数下降的速度渐趋平缓,在2001年到2002年间,中国教育基尼系数甚至出现了反弹现象(较2000年的0.269474295,2001年则扩大到0.271526958),一直到2003年科学发展观统筹发展思路提出,教育发展政策开始走结构性教育公平调整路径以后,教育基尼系数才回落到2000年的水平(2003年为0.267037566),也正是从2000年教育基尼系数反弹始,教育公平才逐渐被凸显为中国社会的核心焦点。我们认为,教育公平危机的困惑,本质上正是教育政策设计上到底是走“效率驱动型”教育公平还是走“结构调整型”教育公平路径的困惑。实证表明,在中国不能逐年持续加大教育规模投入的情况下,单纯依靠效率驱动型获取教育公平的设想是困难的,而将新增的教育经费用于教育内部结构性调整而获取教育公平的制度设计思路则是绿色可持续发展的,事实上,中国教育基尼系数进一步缩小的短板正是在区域、城乡、群体等二元结构单元的过分制度性分离,中国式教育分权使区域与城乡教育管理水平相差甚远,而财政分权制度又进一步拉大了区域与城乡的教育支付能力。   因此,客观地讲,中国教育公平危机既非是一个“伪命题”,也并非仅仅是教育发展的问题,同时教育公平更不是每况愈下,绝不能简单否定自上世纪80年代以来的一系列教育公平政策实绩,部分学者与公众目前所批评的二元教育结构问题,并非是教育公平与否的唯一历史认定标准,不能简单地用二元教育结构在中国三十年教育发展中分裂愈来愈大的事实,主观标定教育公平每况愈下的结论,因为教育公平本身是需要分阶段来确定自身的认定标准的,在这一点上,学者与公众不能以现阶段的标准去衡定前期的公平治理策略,应坚持历史唯物主义的态度,实事求是地以教育基尼系数为检验标准。目前中国教育公平发展的战略机遇是《规划纲要》的制订,它提供了未来十年中国教育能否顺利迈过教育公平危机的系列治理思路与策略,其中,充斥于文本之中的统筹治理思路,本质上正是结构性教育调整以摆脱教育公平危机,进一步持续弥合教育基尼系数的核心破题。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整体战略思路是统筹城乡教育公共治理式发展思维,其总体政治哲学是复合化的法理型软性教育公平政策导向。在此导向中,我们不难发现在纲要文本设计从总体战略、发展任务、体制改革到保障措施的诸部分内容背后,其直接的战略目标均是促进城乡教育协调统筹发展,并在这种协调统筹发展的结构式公平治理调整中,突破阻约中国教育基尼系数自2001年以来进一步弥合的制度式瓶颈,推进中国教育公平从十年内的权利机会公平制度设计向过程治理式公平制度设计进阶过渡,实现中国教育从单纯可量化的法规型硬性教育公平政策设计向复合化的法理型软性教育公平政策设计转型。《规划纲要》虽没有单列章节专题诠述统筹城乡教育,但文本背后随处所蕴涵的统筹城乡教育治理设计却与教育部将“统筹城乡教育”列为《规划纲要》向社会公众广泛征集意见中之第一条的战略谋思是完美契合的,因此深入透析纲要中的统筹治理精神,厘清国家中长期教育发展战略中的“统筹治理论”建构,对于中国十年内注定走向深化的统筹城乡教育综合改革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和战略价值。         二、统筹城乡教育:《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中的公平战略密码        伴随着中国基础教育普及率的升级,要进一步弥合教育基尼系数,促进教育公平,就应该实现教育公平的两大转型:一是由粗放型的效率驱动型公平转向集约型的结构调整型公平;二是由可量化的法规型硬性教育公平政策设计转向复合化的法理型软性教育公平政策设计。统筹城乡教育则是今后十年甚至更长时期内,中国教育公平两大战略转型的核心抓手,因为教育二元结构整体破解最核心的突围还是在城乡之间,区域、群体等多重二元结构本质上也只是城乡二元的扩大,因此,《规划纲要》通篇虽没有单列具言统筹城乡教育,然通篇无不是在以公平发展之意言统筹城乡教育发展之实,这正是《规划纲要》扬承三十年中国教育发展从《决定》到《计划》的总体战略精神,实现中国教育公平两大转型的体现。《规划纲要》不再单纯列述统筹城乡教育幅度和量化比例,不再单纯强调教育规模与效率的绝对增长,而是重点强调诸教育要素内外部之间的合理统筹与结构调整,注重人自身的价值与尊严,各项教育要素的系统改革紧密围绕人的全面发展而展开,复合化的法理型软性教育公平政策设计思路成为了《规划纲要》的总体政治哲学,而此政治哲学背后要解决的根本问题仍然是教育公平的核心抓手:统筹城乡教育。这从教育部将“统筹城乡教育”列为《规划纲要》向社会公众广泛征集意见中的第一条,就可以明显领会《规划纲要》设计的核心关注,因此,我们说《规划纲要》中的公平战略密码即是:“统筹城乡教育”。   《规划纲要》中的统筹城乡教育战略设计应积极避免与教育发展规划相混淆,这需要对统筹城乡教育的概念、特征以及可能性认识误区作必要的内在厘定。我们认为,统筹城乡教育的概念即是在城乡空间的立体之维中,通过社会公共治理的多元主体在公正与自由的价值诉求中展开包纳物的“分配”范式与人的“生存”范式的两大结构性转型调整,从而有效建构起三条城乡可持续的教育生态链:城乡教育之间的互动链、城乡教育与城乡社会之间的发展链以及城乡教育与城乡公民之间的信息链。   统筹城乡教育改革实践设计中应重点凸显其五大特征,从而有效规避其目前在学界和政界普遍流行的五大认识误区,主要在于:   一是统筹城乡教育的综合性。综合性表现为统筹城乡教育的要素杂多,从主体、客体到方式、结构、指标、目标、方案等诸统筹设计都要全面兼顾和协调,防止将统筹城乡教育当成不涉及整体性教育改革与社会改革的教育专项要素来抓。( 点击此处阅读下一页 ) 共 4 页: 1 2 3 4    进入专题: 中国统筹城乡教育综合改革 城乡治理论 教育公平 制度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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