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丰县村民逼退警察视频(附网友评论)
查良钧:没看的快看,和谐社会,警民鱼水情。查良钧:来时耀武扬威,去时抱头鼠窜。村民威武。
阅读更多成都水果店警察暴力执法
暴力执法,是指执法人员在执行职务时使用过度或非法的武力手段,对被执法对象造成伤害或死亡的行为。在中国这样的暴力执法行为屡见不鲜,常见于城管、警务人员甚至纪委工作人员等。这种行为严重违反了执法人员的职业道德和法律法规,损害了被执法对象的合法权益,也破坏了社会秩序和公信力。对于暴力执法行为,国际上和各国内部都有相关的法律法规和监督机制,执法人员应当按照法律规定和职业道德要求行事,以合法的手段维护社会安宁和公正。
CDT视频 CDT播客 CDT大事记 404文库 CDT电子报 CDT征稿 版权说明
发布者Sandra Severdia | 4 月 17, 2012
查良钧:没看的快看,和谐社会,警民鱼水情。查良钧:来时耀武扬威,去时抱头鼠窜。村民威武。
阅读更多发布者一国两智 | 2 月 19, 2012
2012 年 1 月,海南三亚,城管暴力执法,把一女贩打得满脸是血,昏迷不醒。 女贩的五岁儿子闻声而至,看见母亲倒在地上满脸是血,顿时撕心裂肺地大声呼喊。城管把他推开,不让他接触母亲。 转载请注明出处: 中国茉莉花革命 http://www.molihua.org
阅读更多发布者图样图森破 | 5 月 31, 2011
为什么世界大多数国家,可以没有“城管”,而我们必须有呢?如果用成龙大哥关于”中国人就是要人管”的话为“城管”的存在辩护,是没有说服力的,因为我们的老祖宗并没有“城管”。
中国能不能不要“城管”?
鄢烈山
这里说的“城管”是狭义的,老百姓望文生义条件反射般想到的,是专门对付街边巷尾地摊或游动小贩(广州话“走鬼”)的那种“大盖帽”。
广义的“城管”即“城市管理”,行政机构全名是“城市管理执法局”。我这两天读新闻,广州番禺市城管局负责人称会江村居民“5000人联名意见书只能算一张反对票”,被网民“拍砖”,始知垃圾焚烧厂选址这种事也归“城管”管,我还想当然以为这是市政规划或环保部门管的事呢。
据《中国青年报》5月18日述评《谁给脱缰城管套上笼头》一文介绍:1997年为了节约执法成本,根据1996年颁布的《行政处罚法》第16条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相关规定,国务院决定成立一个“综合执法部门”,集中执行各个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行为;从那时起,全国先后有100多个城市成立了城管执法机构;例如北京,城管部门拥有14项职能,300多项执法权;但是,“城管”代表其他部门行使职能执法,却缺少具体的授权法条,也缺乏相应的权力制约和监督。
广义的“城管”无疑是必需的。像《中国青年报》那篇文章提到的北京城管人员郭欣做的那些事,在马路上堵截漏污水的泔水车、到居民区里劝说居民把放在公共绿地上的大白菜搬回家、劝说服装厂修理快塌下来的广告牌、处罚在路上违法散发小广告的人,诸如此类,总是要人管的。管的人不叫“城管”,叫“巡警”或别人什么名称,还不是一样?
狭义的专门对付流动摊贩的“城管”,并非1997年后才有。上世纪律80年代初,我在武汉市青山区政府工作时,区市政建设科(后来区直机构都升格叫局)就下设有城管队,主要任务就是在街头扫荡无证摆摊的,掀摊撵人、没收秤筐就是常用办法。
“城管”发展到今天,与“强拆”并列为两大热点新闻源,隔三差五就有搅动舆论沸沸扬扬的事件发生。
这些事件若以戏剧为喻,大体有三类。一是悲剧:沈阳下岗工人、街头摆摊卖烧烤的夏俊峰刺死两名城管队员案二审,正受到社会广泛关注;当事双方的家庭都由此陷入困境。
二是悲喜剧或正剧:如这些天被传为佳话的,成都街头,一个卖杨梅的老大爷,杆秤被城管折断,杨梅也撒了一地,一群路见不平,挺身上前挡住执法车,坚持要城管协管员向老大爷道歉。谁说中国人冷漠呢?
三是喜剧:城管与摊贩的猫与老鼠游戏,每天都在上演。通常城管人员奉行“穷寇勿追”的原则,吓跑就收手;“走鬼”互相关照“打游击”;路人也有帮他们通风报信的。这两天网上在热炒“法国小贩卖烧饼遇到城管照样跑(有图)”,说的是“上海同济大学几个法国留学生在学校门口推着三轮车摆了个小摊卖法式薄饼,在遇上城管后落荒而逃,围观的同学把此事写成帖子发到了网上,没想到这个法国薄饼摊一夜之间在网上爆红,很多网友都表示要去尝一尝“大战城管的法国烧饼。”
所谓“人心向背”是不言而喻的。何以“人民城管为人民”,“人民”却不领情,这帮大学生还跟着起哄?
由法国留学生小贩,想起我在几年前的巴黎所见。埃菲尔铁塔是世界著名的旅游景点,那里既有端冲锋枪的反恐特警三人一组在巡逻,也有供人观赏的帅哥骏马骑警,同时也有摆地摊的小贩。塞纳河两岸更有小商品工艺品摊。在我们住的卫星镇上,更有学生早上卖花的地摊。没有见到“城管”模样的制服出现过,这种自发秩序是怎么形成的呢?
去年在印度首都德里,正是英联邦运动会开幕前夕,我们乘坐的汽车遇红灯停下来,我看身边挑担的游动小贩神情极其轻松,一对老友一样的人相遇,聊得很开心,我赶紧把他们拍下来了。今年3月28日,在尼泊尔首都加德满都,参观“世遗”景点斯瓦扬布拉佛寺,见到一个挑鸟笼的男子在景区跟随我们,一位女记者给他钱他不要,原来他不是要钱而是卖鸟供人放生的。也不见景区的工作人员撵他。更有,也是“世遗”景点的加德满都王宫广场,收门票估计只收外国人的,我们坐人力车进去也没见守门人,而里面熙熙攘攘,简直就是一个集市,卖什么的摊点都有,除了卖古董的摆在一起,卖蔬菜水果米面的好像根本就没人管。但是,他们似乎觉得这是天经地义的,祖祖辈辈就是这样过日子的。
这样的场景,使我想到城市的“市”,本来就是集市,水陆码头给人们做交易谋生形成的。至于“城”,除了皇上住的紫禁城,也应该是有市坊的;集市固然没有“城管”,那么《清明上河图》所描绘的首都开封城里,有“城管”吗?
好像也没有呀。
为什么世界大多数国家,可以没有“城管”,而我们必须有呢?如果用成龙大哥“关于中国人就是要人管”的话为“城管”的存在辩护,是没有说服力的,因为我们的老祖宗并没有“城管”。
是不是,因为我们从单位制、人民公社和计划经济时代过来,已经没有了社会自治,没有了对社会自治的信仰?是不是因为我们被文化批评家朱大可所说的“权力美学”浸染的太久,太过看重整齐划一和表面秩序,而将“看上去很美”看得高于底层人的生存权?
这是一个值得探讨的问题。如果社会自治的思路(并不排斥政府作用,黑帮占“码头”收保护费之类就要靠政府强力取缔)被否定了,那就尽快出台《行政强制法》,规范“城管”的执法行为吧。
阅读更多发布者CDT aggregator | 8 月 1, 2010
湖北厅官妻子遭警察围殴续:分局政委被免职 2010年07月31日 新华网武汉7月31日电(记者李鹏翔)对于执勤民警在湖北省委大院门口殴打一妇女事件,武汉市经过认真调查,在处理当事责任民警的基础上,进一步严肃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6月23日9时10分,湖北省妇幼保健院退休护士陈玉莲在省委南门无证越过警戒线时,武昌区公安分局水果湖街派出所民警在拉扯中行为粗暴,殴打致陈玉莲受伤,在社会上造成了恶劣影响。湖北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先后作出重要批示,省委副书记、武汉市委书记杨松责成市政法、纪检、监察部门组成专班,开展全面调查,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武汉市公安局党委29日研究决定,武昌区公安分局对少数民警违纪、打人问题的处置失当,造成不良后果,区公安分局政委陈建祥负有直接领导责任,免去其分局政委职务;区公安分局局长朱正兴负有一定领导责任,责成其做出书面检讨,并在全局通报批评。 此前,武汉市公安局对3位当事民警进行了处罚:肖邦明记大过处分,调离公安机关,郑志强、蒲全鸿两人记过处分。
阅读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