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载]中国宪法与各国宪法有何不同 曹思源_时覌飘洒_新浪博客
中国宪法规定:公民有 言论 、 出版自由 。但宪法中并没有保障性条款。根据2001年公布的《出版管理条例》:第一,只有出版单位有权进行出版活动,个人无权自由出版;第二,出版单位的设立要经过行政审批;第三,出版单位设立后,出版活动必须接受政府严格监督 …
阅读更多发布者CDT aggregator | 3 月 31, 2011
中国宪法规定:公民有 言论 、 出版自由 。但宪法中并没有保障性条款。根据2001年公布的《出版管理条例》:第一,只有出版单位有权进行出版活动,个人无权自由出版;第二,出版单位的设立要经过行政审批;第三,出版单位设立后,出版活动必须接受政府严格监督 …
阅读更多发布者CDT aggregator | 3 月 28, 2011
台湾宪政转型及其启示 曹思源 选举必须是差额的、有挑选余地的,并且要竞选 台湾的社会转型集中表现在宪政转型上。 1946 年,第一次国民大会通过《中华民国宪法》。原定 1947 年公布实施,但紧接着内战爆发,国民党就在 1948 年 4 月通过《动员戡 乱 时 期 临 时 条 款 》,总 统 的 权 力 增 大 了,可 以不受宪法某些条款的约束。果不其然,蒋介石就利用这一临时条款颁布了全国戒严令。 国民党败退台湾后,全国施行 1 9 4 7 年宪法的就只剩台湾一省。同时,台湾省政府主席陈诚又颁布了一个台湾省的戒严令,更具体、缜密。因此台湾受三个文件约束:宪法、临时条款、 4 9 年戒严令。 但是当时在台湾的政治生活中,宪法的框架还是存在的,据宪法学者的分析, 1947 年的宪法,比 1911 年以来的所有宪法都要完善,也比较科学,按照宪法条文老百姓还是有一定权利。其中有两点是临时条款和戒严令没有约束的:直选和竞选。所有要选举的职位,都要进行直选、竞选,老百姓能直接选省长。无论哪里,如果不能选举领导人,就他一个,选不选都是他,那就不叫选举了。 好比盘子里有五条鱼,姥姥喜欢吃鱼,我要给姥姥夹一条大的,是从五条鱼里选条最大的。如果这个盘子里就一条鱼,却跟姥姥说,我给你挑一条大的,这不是糊弄姥姥吗?所以选举必须是差额的、有挑选余地的,并且要竞选,不竞选就是愚民政策。 在这一基本框架下,乡长、镇长、里长都要经过竞选,也不容易当上。从 1950 年到 1981 年的 31 年当中,台湾从选省议员、县长到国大代表选举、立法委员选举,最后还有总统选举。 31 年间共 43 次选举,平均每年 1 . 4 次。 而且选举是非常认真的,不是走过场。竞选人到田头、地间、超级市场去拜票,希求民众把票投给他,选民把手一摆:“现在认得我,当年干嘛了?那条路早该修了怎么不修?” 台湾的选举已经达到这样的程度,跑官以前是去总统府,现在则要向民众求官,拜托投我一票,舞弊行为绝对 是 不 允 许 的 。“ 跑 官 要 官 ”, 通 过 选 举 制 度 的反复履行,变成“跑民要官”。每逢选举 时,大 街 小 巷 布 满 广 告、标 语,人 们 在 饭 馆 里吃饭也讨论:那个某某某,咱们不投他票。这成为人们茶余饭后的话题、民众都关心的话题,真正体现出选举的某些精神。 台湾的制度当中还有一条,地方自治制度。这是孙中山先生提出来的,中国共产党全国代表大会也提出过。地方自治并不仅仅是少数民族区域自治,是所有地方都有自治权。中央、省、县各有多大权力,都是由法律规定的。当年克林顿总统去纽约访问,纽约州的州长出差了,不予接待,这在中国大陆是不可思议的。州可以和联邦政府叫板,当然是在法律规定的范畴内。宪法规定所有地方都可以自治,临时条款,戒严令都没有把这点取消。 台湾农村搞和平土改,不是把地主老财揪来批斗,给农民分地。而是把地主的地留下应该留的份额,其余的由政府来收购,你的地,拿钱给你,然后让农民来买土地。农民哪有那么多钱?就让他们分期付款,由政府来垫。日本统治时期,台湾曾发展了一些工业,抗战胜利后这些工业就收归政府。国民党指导思想很明确,如果企业由政府来办, 容 易 滋 生 官 僚 主 义,效 率 很 低,于 是 张 榜 售卖。很多地主的土地被政府收购后,地主有钱了就来买工厂,让地主走上工商业者的康庄大道。他们不是阶级敌人,不是要打倒的罪恶力量。如此政府的资金也得以周转。农业、工业都是私有化的,为宪政提供了经济基础。 选民无论贫富,每人手上都有一张选票。每个人都可以自豪地说: “一张选票是我的!”大众不投某个官员的票不需什么证据,只要这个候选人口碑太差、不为选民所喜欢等等就够了。一个人只能代表自己,但如果多数选民都不投他的票,那个官员自然就下台了,不需要动刀动 枪,这就是普选的威力。 宪政的关键:一是普选,二是是分权。譬如三权分立。文化大革命十年浩劫,毛泽东大权独揽,那么多党员反对,反对得了吗?大跃进也是毛泽东大权独揽,多少党员反对讲假话,很多党员有正义感,但是毫无办法,只好坐以待毙,中国大陆饿死几千万。所以分权是关键。 私有经济从某种意义上说也是分权,国有经济很难分权。比如一千个无线电厂听谁的?听电子工业部的,由部长拍板。而私有经济的一千个无线电厂,有一千个老板,谁说了算?要看市场上哪个产品好销,消费者喜欢哪个,由市场决定。市场就是分权的,分权体现民主,体现人民当家,私有经济天然是宪政的土壤。 总而言之,台湾宪政的基础条件有三条,即:长期的戒严束缚了宪政,竞选的积累锻造了宪政,私有经济滋养了宪政。 两股运动合流,宪政民主取代集权专制 前述台湾宪政的基础条件,三条中有两条是有利的,因此台湾的宪政还是幸运的,从蒋介石独裁开始转型。在此过程中有两股潮流。一是选举运动,二则是民刊运动。 竞选中第一个突出事件是“中坜事件”。台湾的桃源县,它的县城是中坜,后来单独成市。时任省议员的许信良,学生时代因聪颖、学业出色而被国民党欣赏,受到特殊栽培。但他的独立性太强,国民党觉得他虽然很聪明,但不受党的控制,就不再提拔,另外安排人选当桃源县长,并明确禁止他去桃源参选。而许信良公然抗拒党的指示,私自到桃园县去竞选县长。这就激怒了国民党,把他开除出党。国民党通过各种方式,包括舞弊去竞选,结果舞弊行为被民众揭发,成了丑闻。而许信良居然在一元化党的桃源县范围内,竞选成功,当选县长。于是选民与警察发生了剧烈冲突,造成了中坜事件。中坜事件说明台湾的选举来之不易,不是恩赐的,而是选民履行自己的权利争取到的。由于每两三年就有一次的激烈竞选,长期以来,民众得到民主的训练,素质慢慢地提高。 另一股潮流是民刊运动。国民党的元老雷震,创办《自由中国》,由开始的为党国服务,转为为公民、选民服务,再后来要建反对党,结果被查封。后来出了个《大学》,再就是《政治政坛》,这三个杂志前仆后继,有很多人写稿、办刊,这些都被称作民刊运动。后来最出名的是《美丽岛》杂志,它得到很多私人企业家赞助。“美丽岛事件”引起了很大连锁反应,导致多人被捕,其中八人被判重刑。很多人组织律师团为这八人辩护,其中有一个律师叫陈水扁。 这两股运动合流,就成了党外运动,党外运动越来越有组织性,朝着建立政党的方向发展。 1986 年,国民党召开的十二届三中全会上,蒋经国提出要准备开放党禁报禁,当时是高度保密的。党外运动分子认为蒋经国不错,担心他一旦去世政局动荡,因此一百三十个人紧急行动起来,宣布组建民进党。而此时国民党还没有宣布开放党禁,他们捷足先登,主动建党。有秘密警察拿到了情报汇报给蒋经国,只等他下达最高指 示,就 进 行 镇 压。但 蒋 经 国 说“ 运 用 权 力 很容易,最难的是要知道在什么时候不用。”因此他没有批示,而实际上对民进党的成立采取了默许的态度,这是台湾在宪政转型道路上的重大突破点: 1986 年 9 月 28 日 ,民进党正式成立。 民进党搞台独当然应该反对,但除台独之外,民进党对内政、文化教育还有很多观点。它的前身是党外运动,代表了大众一些观点。民进党的上台,是具备一定的群众和民意基础的。选举运动、民刊运动两股潮流朝着同一方向,日夜叩击蒋家王朝的独裁政权。最后独裁政权垮台了,宪政、民主取代独裁、集权统治,而且基本上是以和平的方式完成了社会转型。 台湾社会转型的启示 台湾社会转型有何启示? 1949 年,蒋介石国民党政府败退台湾,而在中国大陆则是光荣解放的时刻。当时大陆和台湾的经济基本在同一起跑线上,人均 GDP 约为 100 美元。现在能找到的可比资料是 2007 年,中国大陆的人均 GDP 是 2568 美元,台湾则为 17299 美元。台湾居然是大陆的 6.7 倍! 为什么中国大陆有这么大的差距? 重要的原因之一在于台湾没有在 1958 年高举总路线、大跃进、人民公社三面伟大红旗,没有像大陆那样大规模饿死人。台湾也没有发生史无前例的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台湾为什么没有发生全局性大饥荒那样的人祸?为什么没有发生十年浩劫呢?因为它有宪政。中国大陆为什么有惨绝人寰的大折腾,因为我们没有宪政啊! 这不是进一步证明了宪政潮流不可违吗? 这也许就是台湾宪政转型经验给我们的一点启示。 法天下期刊下载: 法天下期刊:九月刊.chm 转载或引用本网内容须注明“转自 雅典学园”字样,并标明本网网址 http://www.yadian.cc/
阅读更多发布者CDT aggregator | 3 月 27, 2011
诚如上期 亚洲周刊 曹思源答江迅采访所说,中国的政改就是共产党的改革。无疑,政改需党的领导,需大勇气、大魄力、大智慧和具有公信力的权威。但是二零零八年以来的一系列政治倒退,令许多寄望体制内变革的朋友心灰意冷。不过我仍抱希望。 …
阅读更多发布者CDT aggregator | 3 月 15, 2011
政改就是黨內三權分立 .江迅 曹思源認為中國政改就是共產黨改革,落實黨代會職能和黨內三權分立。 中國的政治體制改革,說透了就是共產黨的改革。這是北京思源社會科學研究中心主任曹思源,在全國人大和政協兩會期間接受訪問時說的。今年六十五歲的曹思源,在全國兩會期間受到警方前所未有的嚴密監控,但他依然在思考如何推進中國的政治體制改革。他說,政協主席賈慶林在政協會議上作工作報告時強調「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政治發展道路」,國務院總理溫家寶在全國人大會議上作政府工作報告時也表示,「積極穩妥地推進政治體制改革」,政改一旦停滯,是違背人民意志的。令人關注的中共十八大召開還有一年多時間,中共的人事布局正緊鑼密鼓進行,曹思源認為,黨的改革是中國政改的關鍵,十八大應邁出改革步伐。 半個多月前的二月十六日,在北京《炎黃春秋》新春聯誼會上,曹思源發言說:「現在的中國,有些朋友對共產黨沒有信心。老實說,我對共產黨還是有信心。為什麼有信心?黨的力量就在於八千萬黨員,中國共產黨的黨員最新統計是八千萬人。黨的力量在於黨員,黨員力量的表現在黨代會,要讓共產黨的力量表現出來,就必須落實黨代會的職能,必須落實黨內三權分立。我們左改右改就是要改革共產黨,各行各業都要改革,共產黨當然也要改革。」話剛落音,在場的原中顧委委員李銳帶頭下,全場近百名經歷風風雨雨的老黨員隨即鼓掌。 中共黨內要三權分立?黨外三權尚未分立,這不是會被指責為「破壞黨的統一、黨的集中」嗎?對此疑慮,曹思源說,這是黨的常識。中共黨有三權:決策權、執行權、監察權,即紀律檢查權。現行黨章規定,這三權本來就是分立的,黨的各級代表大會行使決定權,或曰決策權;黨的各級委員會行使執行權;黨的各級紀律檢查委員會行使紀律檢查權。黨內三權,各有歸屬,現在卻將這三權混在一起。 曹思源認為,任何權力都需要制約,不受制約的權力很危險。黨內領導體制必須分權制衡,所謂權力制約,主要是決策權、執行權和監督權的相互制約,而制約的前提,是這三種權力要適當分開,否則,就談不上相互制約。他說,按黨的章程看,黨的決策權歸黨的各級代表大會。黨的全國代表大會是黨的最高權力機構。但實際情況是,各級黨代表大會五年才開一次,開了幾天會,發言、投票、鼓掌、歡呼之後,代表各自回家,基本不再起作用,黨代表大會也不存在了。這樣就難以有效執掌決策權。一些應當由黨代表大會作決策的事卻由黨委會作決策。黨的決策權落到了各級黨委手中。黨委本應是各級黨代表大會的執行機構,但由於黨代表大會和黨代表均形同虛設,所以幾十年來,黨委,尤其是黨委一把手,實際上是自己決策,自己執行,大權獨攬,無人制約。這就難免要犯大錯誤,犯了大錯還難以及時糾正。 曹思源續說,紀律檢查權本來也是與同級黨委的執行權分立的。黨章規定,黨代表大會選舉產生黨委會和紀律檢查委員會,這兩個機構理應平行、互不統屬。這是起碼的形式邏輯。但黨章隨後有一個重大失誤,它規定紀檢委受同級黨委領導,使其難以對近距離的同級黨委實行紀律檢查,大大降低了紀檢工作的效率。這是懲治貪官污吏工作長期滿足不了黨員和民眾要求的制度原因之一。 他認為,目前黨的領導體制中的主要弊病是:作為執行機構的黨委及其主要領導人的權力過於集中,在組織制度上得不到有效的制約和監督;黨的決策機構虛置,難以保證決策程式的規範性和決策內容的科學性,並使決策失去了最重要的糾錯機制;黨的紀律檢查機構規格不到位,紀檢權被置於黨務執行機構之下,實際上成了黨委權力的一部分,很難獨立發揮應有的作用。 曹思源說,執行權往往權力最大,濫用的可能性和危害性也最大。因此,改革的重點目標應是監督和制約黨務工作的執行權。在改革方案中,由於黨的決策機構由虛變實,黨的紀檢機構升格獨立,便有利於上述改革重點的實現。三種權力既然要分立和互相制衡,那麼,三個機構的成員就不得互相兼職。黨代表大會的代表中,如果有人被選入黨的執行機構、紀檢機構任職,在其任職期間,則應辭去代表職務,以免角色衝突。 他認為,黨的紀檢機構有權對決策機構和執行機構展開紀律檢查,但無權干預其日常工作。黨代會代表按一定程式對執行機構和紀檢機構的主要領導幹部有選舉權和罷免權,但也無權插手其具體業務活動,同時他們還受全體黨員投票者的制約。這樣的分權制衡恰恰有利於增強黨的生命力和黨在人民群眾中的影響力。■ 回頁頂 網站導航 | 私隱政策 | 下載中文字庫 | 聯絡我們 亞洲週刊有限公司 版權所有‧不得轉載 Copyright (C) Yazhou Zhoukan Limited. All rights reserved.
阅读更多发布者CDT aggregator | 3 月 11, 2011
中國要演變不要革命 只有靠共產黨的黨內民主發展,才能扭轉統治正當性流失的危局,才可以化解茉莉花挑戰。 中國不會出現茉莉花革命(Jasmine Revolution),但卻有茉莉花演變(Jasmine Evolution)的效應。北非的茉莉花革命,在中國並沒有爆發的條件,但這場政治運動對中國的殿堂和江湖,都帶來巨大的衝擊,也立竿見影地對當下的人大政協會議帶來影響。 要演變,不要革命,也許是當下中國朝野最大的共識。大部分中國人都同意,中國沒有動亂的本錢,從文革到六四,都留下了痛苦的、深刻的烙印。 但「穩定壓倒一切」的論述也不能綁架改革,讓一切不動如山,讓存在的都是合理的,這最後反而會造成了「一切壓倒了穩定」。 從速改善民生,就是消除導火索。民生已經成為當前最大的政治,也成為這次兩會的主旋律。這反映執政黨的危機意識升高,要將任何的星火撲滅,避免了燎原之勢。中國經濟超越了日本、成為全球第二大的經濟體,但通脹也上升到最高點,糧食價格急升,也等於在窮人的口袋搶錢。 因而這次兩會所提出的種種紓困政策都有針對性,要透過具體的民生措施,化解矛盾,但一些關鍵的問題卻是牽涉到權力結構,積重難返。 典型的例子就是陽光法案。人大代表韓德雲連續六年提出,但都不能通過,反映兩會高層的權力結構,沒有反對貪腐的決心,沒有從自身做起的道德勇氣,而只是借詞推搪。殊不知要求官員公布自己的財產,要將高官個人的財務透明化,已經是香港、台灣、英美廣泛實踐的政治規範。這也是一種全球所認同的普世價值,但中國的民意機構卻是不敢通過,讓中國的陽光法案見不了陽光。 但這些被掩蔽的改革陽光,總會穿越重重的權力盔甲。那些每週在全國聲稱要舉行的街頭「行動藝術」,奇異地成為一種強大的無形壓力,鞭策執政黨要不斷加強改革。這個沒有領袖、沒有組織的「革命」也許只是一場惡搞,一場和權力者開玩笑的遊戲,但它也是六四之後讓執政黨第一次感到民間壓力的行動,讓高層坐立不安。但化解的方法不是靠更多的警察和便衣偵探,也不是靠網絡上更嚴厲的封鎖,而是要靠自身的改革,扭轉統治的正當性流失的危局。 最有效和最快可以實現的是黨內民主,重返八十年代胡耀邦趙紫陽的理想主義的精神,落實學者曹思源所強調的黨內三權分立,讓權力得以制衡,讓絕對的權力不能絕對地腐敗。特別是人大政協的民意代表,必須避免由行政官員兼任,防止以加強效率之名,實際上就是自己監督自己,破壞了中國憲法的原意。 只有黨內落實民主,才可以確保執政黨千秋萬世地執政。新加坡的例子就是鏡子,儘管一黨獨大,但卻能維持法治及黨內權力制衡,避免貪污及權力過度集中之弊。 這也是中國政治的陽光。讓中國共產黨理想主義的陽光,衝破當前權貴資本霸權的烏雲,尋回老百姓被搶奪了的天空。沒有共產黨就沒有新中國。沒有共產黨的黨內民主,就沒有新中國揮別腐敗的希望。這是茉莉花事件的啟示,也是中國在全球政治變幻中的最新行動座標。■ 邱立本 Asiaeditor@gmail.com 回頁頂 網站導航 | 私隱政策 | 下載中文字庫 | 聯絡我們 亞洲週刊有限公司 版權所有‧不得轉載 Copyright (C) Yazhou Zhoukan Limited. All rights reserv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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