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

中华民国早期的政治转型:1912-1924(中)

    中华民国早期的政治转型:1912-1924(上)   二、政治合法性的转变   在政治社会中,“合法性是对被统治者与统治者关系的评价。它是政治权力和其遵从者证明自身合法性的过程。它是对统治权力的认可。”71政治权力的合法性基础,是一种政治权威,解决的是“社会政治秩序何以持久”的问题。72从社会学角度来探讨政治合法性问题,首推德国社会学家韦伯。韦伯认为合法性的基础有三个方面:传统的基础、魅力(卡里斯马)的基础和理性的基础。按照这三种合法性的基础建立起三种不同的统治类型,即传统型统治、魅力型(卡里斯马)统治和法理型统治。73在韦伯看来,真正的统治必须具有“对统治合法性的信仰”。74   1912年清帝的退位,宣告了传统世袭制合法性的终结。同时也表明“寻找新的合法性基础的开始。”75在民国初年,“绝对主义国家的合法性危机主要表现在广大的市民阶层对王权统治正当理由的否认,是掀起巨大的反抗王权的运动,最终导致人格化的国家权威无立足之地。这便迎来了以确定制度化国家为已任的宪政主义国家的产生,国家权威合法化的途径也因之发生重大变化。”76这种合法性的变化在民主宪政制度建设上的表现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认为政治权力的合法来源是民意,而不再是传统的天意。《临时约法》在中国历史上第一次明确规定:“中华民国之主权,属于国民全体。中华民国以参议院,临时大总统,国务员,法院,行使其统治权。”77民意最重要的表现是代议制。参议院、国会立法机关正是代表民意的机构。对此,《临时约法》、《天坛宪草》都规定了立法机构的职权。即使在袁世凯解散国会之后,无论是威权统治时期,还是准备复辟帝制,袁都承认国家必须存在代表民意的立法机构,而没有延袭传统政治的做法。   二是统治权合法产生的方式是选举制,而不再是传统的世袭制。《临时约法》要求参议院由各地选派之参议员组织之。而总统、副总统则是由参议院选举产生。78《国会组织法》进一步规定国会两院议员分别由地方议会与选民选举产生。在民初众多政治精英的眼里,国家行政元首与立法机构的合法性来自于现代民主选举制度。在南京临时政府时期,参议院的合法性就受到人们的强烈质疑。湖北省议会指出:“查参议院向系各省军政府委员组织而成,不可视为人民代表机关”。79《时报》评论指出临时参议员“本系牵强凑合而成。其议员有由各都督派送者。有孙总统秘书员兼任者。有自由加入者。非出自民选,不足以代表民意。”80在众多压力之下,参议院自己也承认有必要依据《临时约法》重新改选。81民国早期历届总统、副总统、国会议员都是以选举的方式产生。1918年9月新国会选举徐世昌为民国新总统,10月冯国璋向徐世昌移交总统权力,双方至少在形式上遵循民主政治程序,实现了中国历史上罕见的一次最高权力和平移交。   为了取得这种合法性,一些政治人物甚至是不择手段。1913年10月,袁世凯在镇压国民党人反抗之后,虽然持有绝对优势的军政实力,但为了获得当选正式大总统的合法性,所以对国会议员除威胁以外,还动用了贿赂、拉拢等柔性手段。821918年安福国会贿选与20年代的直系将军曹锟的贿选总统,也从一个侧面说明军阀对民主政治合法性的认同,虽然他们尽可以诉诸武力夺取选票。83从批评的角度来说,这些都是非法的贿选现象。但是从积极方面来看,选票的价值受到了重视,民意的份量至少在形式上是不容忽略的。   虽然不能高估政治合法性转变的作用,但是与帝制时代的传统统治模式和1914年以后袁世凯的卡里斯马型统治比较,这是一个很有意义的历史进步,“在人们的心目中,宪法、国会、总统、内阁这些形式,以及选举、立法等程序已成为民主共和的象征与符号”。841916年反袁斗争胜利后,上海、南京、杭州、北京、天津等大中城市的民众都举行了大规模的国庆活动,充分表达了共和制度的拥戴之情,以及从心理上对民主共和制度的拥护。“经过护国运动的宣传和实践以及对袁氏专制统治和帝制自为的切身体验,民众已把共和政体的存在与自己的命运紧紧地联系在一起。”85   三、政治参与的活跃   在民主转型进程中,政治参与是一个非常让人感兴趣的现象。政治社会学者一般认为政治参与指的是“平民或多或少以影响政府人员的选择及他们采取的行动为直接目的而进行的合法活动。”86政治投票与政治选举、参加政党与社团活动、政治表达是政治参与常见的途径与方式。87   民国早期政治参与最重要的政治现象是全国性议会选举的开展。全国共举行过四次中央议会选举与三次地方省议会选举。88第一次中央议会选举是北京临时参议院选举。在南京临时参议院的民意代表性遭到各省质疑后,临时政府遂决定依据临时约法第18条规定,在全国各省进行临时参议员选举,重新组织北京临时参议院。这次选举从1912年3月下旬开始,历时三个多月。89选举方式主要有三种。一是地方议会互选参议员。互选采用秘密投票的方式,整个选举过程不向外界公开。二是“公举”,即公开选举。这是一种选民间接选举议员的做法。当时直隶…省议会“召开选举会,当场举定员5人,计会外3员,本会2员。”90吉林也采用公举的方式,从12团体中选出了5名参议员。91“公举”扩大了选举范围,使候选人更具有代表性,一些媒体给予好评,认为“参议员公举,共和国之通例也”。即使一时难以实现直接选举,也应当由国民选出的代表间接公举。92三是两地选举,主要是蒙古、青海议员,部分选自本土,其余在北京的地方社团中选出。   第一届国会选举筹备工作开始于1912年下半年。9月5日,北京政府公布众议员选举日期令,规定在1912年12月10日举行初选,1913年1月10日举行复选。同年12月8日公布参议院议员第一届选举日期令,规定各省议会、中央学会、华侨选举会的参议员选举于1913年2月10日举行,蒙、藏、青海选举会的参议员选举在1913年1月20日举行。93国会议员选举开始于1912年12月,直到翌年3月中旬结束。   在北京政府统一协调下,各地选举工作紧张开展。在竞选活动中,“政见多较空洞,不过主张内阁制或总统制、抨击政府或誉扬政府、炫耀已党或攻击他党、炫耀自己或攻击其他候选人。其选举方法,或开设夜塾,教授选民写候选人姓名;或预印候选人名片,以便选民携入选举场内摹写;或张贴海报、标语,吸引选民注意;或以报刊宣扬政见和已党候选人之长;或旅行各地,发表演说;或以各种优待方法(如免交党费),拉初选当选人入党。”94“投票有热烈与冷落之分;有的地区显得热烈,有的地区甚为冷落。大体言之,沿海沿江得风气之先,趋向于热心,内地省份,风气闭塞,反应冷落。”95两院议员选举历时近四个月,最后结束是在1913年3月各省参议员选出。第一届国会虽然惨遭两次非法解散,但还是相继召开三届常会。1916年11月30日国会作出改选第一班参议员的决定,但由于政局动荡,迟至1922年10月,才完成参议员的改选工作。   第二届国会选举从1918年5月开始,至7月结束。此次选举显著特点之一是贿选舞弊现象非常严重。皖系要人徐树铮直接插手选举活动,参加选举的17省,徐直接影响的就有13省。除了江西、浙江、江苏三省,地方首长几乎与之联为一气,控制选举。安福系派遣干员携款到地方各省,大肆运作。他们吸收党羽,凡是愿意加入安福系的,立即可以取得竞选补助费用,当选后每月可以领取一定的生活津贴。整个贿选费用不下千万元。96在腐化的形势下,也有一些出污泥而不染的理性行为。北京中央学会选举中,在一片贿选声中,工业家陈济华发起一个联欢会,邀请竞选者发表演说,令人印象深刻。97江苏苏州为了鼓励选民投票,每人发给两元路费。98有些地方非常热烈,如吉林众议员初选,“拥挤异常,且有将门窗玻璃挤碎者”。99有些地方投票人数稀少,浙江嘉兴县选举众议员,“白票及废票颇多。”100   1920年10月,总统徐世昌下令举行第三届国会选举,因遭到直系等地方实力派的反对,全国举行众议员选举的只有苏、皖、鲁、晋、甘、奉、吉、黑、新、蒙、青共11省区。参议员选举一直没有进行。1922年8月,第一届国会复会后,第三届国会遂告消亡。地方议会选举情况与北京国会选举基本相似。   从政治发展的视角来看,国会选举中表现出来的政治参与的积极变化不少。   首先是政治参与主体的扩大。从历次国会选举法规定的条件与选后议员结构来看,选民基本上是工业、金融业资本家、绅商、教育新闻业者、小业主、中小官僚和农村地主、富农。最活跃的参与分子主要是新兴的市民群体,或者说是城市中崛起的中产阶级社会精英。101与此相似的是,美国在1820之前,选举权也是限于有产业的一部分人民的,或是地、或是房屋的所有者。102   其次是政治参与程度的加深。103民初选民人数急剧增长。由于选举条件放宽,平均每省150多万人,总数达到3400多万,比例超过当时中国总人口的10%。104第二届国会选举的选民比例进一步提高,达到总人口的15%,105远远超过清末谘议局的选民人数,那时全国选民不过170万,仅占总人口的0.4%,106丝毫不逊于欧美发达国家在早期民主化阶段的政治参与程度。英国在1831年选举制度改革前选民仅有50万,占全国人口(2400万)的2.1%,一直到1869年第二次改革之后,选民人数才接近8%。107美国在1840年选民人数才达到总人口的16%。108此外,还超过当时的印度,印度在1921年选举中央议会时仅有100万选民,1935年才达到中国1912年的水平。109一些地区的选民政治投票非常踊跃。奉天省奉天府与江苏省江宁县两地的投票率分别达到百分之六十及七十。110一些地方许多民间社团与志愿者也参与选举事务工作。一些选民在完成选举资格规定的纳税标准登记之后,才来到投票站投票,此时负责选举的官员仍然在恭候。111   再次是政治参与质量的变化。以往论著一般批评选举中出现负面现象,如贿选、冒名投票、行政干预、武力冲突等不时发生。而且“从一开始,中国民主就受到了媒体的负面报道。中国的记者与评论家抨击那些在学习西方民主的过程中极易出现的腐败现象,并以此作为支持民主的公共精神见证。”112但这些并不是中国特有的现象,“英国直到十七与十八世纪,议员依然是买卖品,又何以异于‘猪仔’?英国过去选举场中之黑暗龌龊,较中国民初有过之无不及。那都是宪政演进必经之过程。”113直至1885年,英国仍可贿买下议院议员席位。所以美国学者ErnestP·Yang认为与中国历史上其他时期相比较,代议制度与独立政党之间竞争性选举在民国初年(1912-1913年)几乎获得了支配性地位。114值得注意的是第二届国会选举虽然贿选盛行,但是暴力事件却不多见,实属不易。而且还改革选区制度,以道为选举单位,消除了大选举区的弊端,与第一届国会选举以省为选举单位比较,有了新的改进。115   政党政治在民国初年也获得了空前的发展。“民国成立后,国内民气发扬,政党活动,非常发达。”116许多政党社团一经成立,人们就踊跃加入。1912年5月,共和党正式成立后不到半年,“除中南各支、分部有自制党证外”,仅总部事务所办理的党证“已达六万左右”,而要求加入者仍然很多,以至印刷厂印制党证“日制千枚,恒苦不足应用”,只得每天再增千枚。117同盟会在南京临时政府成立后,“一日附者率数千”。118在35个有突出性党纲的政党中,均都主张振兴实业、普及教育、中央集权、种族同化、政党内阁、两党政治。与此同时,各主要政党的整合进程也在快速进行。1912年秋,北京政坛上出现了国民党、共和党、统一党、民主党分庭抗礼的局面。1913年5月,共和、统一、民主党三党合并为进步党,与国民党形成两党争斗的格局。在国会中对立的政党又分为激进派与保守派两种类型。激进派政党,“初有同盟会,统一共和党,继有国民党,嗣国民党因分裂而衰落,又有民宪党的出现。”119保守派政党,“最初有两个,一为统一党,一为共和党。到临时参议院后期,又有民主党的出现。正式国会时期,初有进步党,其后又有公民党和大中党。”120   袁世凯解散国会后,政党政治一度消失。袁死后国会重开,政党政治再现,并且显现出派系争斗的局面。主要政党为旧国民党系的宪政商榷会,旧进步党系的宪法研究会,以及宪法协议会等。此后宪法商榷会又分裂成政学会、益友社、丙辰俱乐部与韬园。1917年初,对德外交问题发生,韬园派与丙辰俱乐部、益友社各一部分,合组民友社反对对德断交,拥护总统黎元洪;而宪法协议会等11政团,合组中和俱乐部,以赞成对对德宣战为号召,拥护段祺瑞内阁。其他宪法研究会、宪政讨论会也都偏向内阁方面。北方新国会时期,国会党派主要有安福俱乐部、交通系、新交通系与研究系四大政团。南方非常国会主要政党有益友社、民友社与政学会。1922年8月,旧国会第二次复会,派系斗争更加激烈,大小政团已经达38个,在翌年贿选前夕,政团数目更超过50个。政党政治最后消亡是在1925年4月国会制度正式被废除。其实经过近二十年的发展,在政党政治运行方面,已有相当改善。党派间的对立状况较前缓和,已经能够采取谈判、协商、折衷、让步的现代政治手段,处理利害冲突的立法问题。如十年制宪最后完成,其重要原因之一就是各党派妥协的结果。   党争激烈一直是过去人们批评政党政治的焦点。各政党多有阴谋诡计,并使用恶言谩骂、挑拨离间、造谣构陷、人身攻击、暗杀、冤杀等卑劣手段。121在湖北、贵州、上海等地,党争甚至发展到动用武力。光复会首领陶成章因与同盟会领导人意见不和,1912年1月,同盟会沪军都督陈其美竟派人暗杀了陶。1916年国会重开后,党争愈演愈烈,12月8日在宪法审议会上爆发了研究系与益友社议员的肢体冲突,双方先后通电全国,互相指责对方。1918年9月,研究系要人,第一届国会众议院议长汤化龙又在美国被国民党人暗杀。1919年11月-1920年1月广州护法国会宪法会议也因对立党派意见冲突,大起争议而陷于停顿。   但是从政治发展的视角来观察民初的政党政治,所有这一切都属正常现象,美国等先进民主国家在政治发展进程中也出现过类似现象。华盛顿就曾经批评当时美国政党斗争的负面影响,认为政党“往往干扰公众会议的推行,并削弱行政管理能力。它在民众中引起无根据的猜忌和莫须有的惊恐;挑拨派系对立;有时还煽起骚动和叛乱。它为外国影响和腐蚀打开方便之门,后者可以轻易地通过派系倾向的渠道深入到政府机构中来。这样,一个国家的政策和意志就会受到另一个国家政策和意志的影响。”122   现代政治社会学研究表明,政党政治的发展通常经过四个阶段。其中宗派期是第一阶段,此时“政治基本上只是少数人在为数从多的弱小而短暂的同盟和集团之中相互进行竞争,这此集团持久性很差,且无结构可言,通常只是个人野心的一种投影。”18世纪欧洲与美国许多政党团体都属于这种类型。123这种描述同样也适用于民国早期的政党政治。所以政党政治发展的状况并不是一些学者所称的畸变政治,124也不是导致民主化失败的主因,“宪法体制由于参与的分子热衷于派系斗争而耗尽了自身的活力。”125英美国家早期的政党政治主要也是派系政治。派系斗争是一种常态,而不是一种变态,它的缺点与不足,只是表明这种政治发展还没有进入制度化阶段。至于“一个政党不仅要有所主张,而且主张要与别党不同”,126这只是政党政治发展到成熟阶段的要求。而且民初两党政治雏形的出现,也从侧面说明了政治发展的特色。   政治表达自由也是民国初年政治参与的重要内容。其中日益活跃的言论自由让人印象深刻。新闻界继承了清末以来反对政府管制言论自由的传统,坚决抵制任何形式的政府干涉。南京临时政府内务部曾暂定报律三条,为上海新闻界联合反对,指斥“内务部擅定报律,侵夺立法权……欲袭满清专制之故智,钳制舆论,报界全体万能承认。”127后来政府被迫撤销报律法案。媒体积极议政、批评政治人物、揭露政治内幕已是司空见惯。顺天时报抨击袁世凯“当道对于民国正道,悍然发挥野心,为所欲为。须知众心难散,视国事如秦越。”128袁世凯的作为就被论者斥之为中国历史上“游民政治”的继续,“袁世凯之用人,乃并男盗女娼者而亦用之……彼以为天下之人,殆无有不能以官或钱收买者。”129这一时期成为20世纪中国罕见的拒绝神化政治人物的年代。130   袁世凯死后言论自由继续发展,北京政府下令解除报禁,废除《报纸条例》,以“宣达民隐,提携舆论。”以后历届北京政府对新闻自由基本都能容忍。《申报》、《大公报》等全国性大报都设有政治报道与评论栏目,不断揭露北京政治的内幕。政治表达自由在地方政治中也很普遍,如安徽历任地方军民长官,“为民众及公团在报端为文批评、攻击、宣言驱逐之例,可谓所在多有。”131   政治抗议、集会游行、示威请愿等也是当时人们常用的表达方式。在选举活动中,各种政治抗议事件频频发生。北京临时参议院选举中,江西爆发了选举风潮。该省临时省议会“本是揉合新旧势力的过渡性事物,未经普选的合法程序”,132所以临时省议会从成立之初,地位就受到各种政治社会势力的挑战。在选举参议员时,恰好又发生了投票舞弊事件,于是激起公愤。江西各界,包括社会党、共进会、法学总会、南昌府议会、国民党、商务总会等,一致反对临时议会的选举。133同样的事情也出现在安徽,当时安徽省议会互选参议员的做法受到了各政党的通电反对。134在南京临时政府时期,曾发生过女同盟会员唐群英为抗议临时约法漠视妇女选举权,率众冲击参议院的事件。135第一届国会召开之后,一些妇女界政治领袖也经常就选举权举行抗议活动。至于学界、新闻界抗议活动更是不胜枚举。1361922年第一届国会复会后,针对参议员换届选举与议会立法活动,北京知识界还分别成立国民监督选举团与监督议会团,希望革除金钱贿选与议会腐败的弊端。137   青年学生是以五四运动为标志,开始登上政治社会舞台,同时五四运动还标志着学生运动达到全国性规模,仅1922年重大学潮就有125次。138由于报纸的普及,学生很容易获知在大城市发生的五四、五卅事件等重大新闻。这种知识促进了学生中激进主义浪潮的发展。工运也开始出现,在河南新乡、滑县等地出现了许多工会与组织,工人们为提高工资与改善工作条件举行过多次罢工。“工会的出现,进一步增强了地方权力结构已经开始的多元化。”139“总的来说,大众激进主义的盛行,促进了各种社会参与活跃团体的增长。新的民众组织根本不同于在20年代以前建立的基本上是由社会权势人物掌控的团体。”140   工商资产阶级的政治参与在民国早期一直非常活跃。民国初年针对选举法中关于选举权的限制性规定。直隶商会在1912年10月底通电各地商会,指责参议院“如此剥夺商权,”此后“所有担负义务概不承认”。141同年11月初在北京召开的全国工商会议,也上书请求修改选举法。商界郑重表示“联合要求选举权”,并以不纳租税对参议院进行威胁。14220年代以后工商界政治表达活动更加频繁。作为全国工商界领袖的上海总商会面对内战乱局,多次向全国发出反对战争,要求和平的政治通电。1922年国是会议在当时影响最大。1921年10月5日商会联合会在上海召开,17日教育联合会加入,称为“商教联合会”,主张在沪召开国是会议,至1922年3月,又有农、工、银行、律师、报界、省议会六种团体,扩大为八团体,3月15日在沪举行开会式,定名为“中华民国八团体国是会议”。1922年5月7日,国是会议在上海总商会开幕,出席者有来自14省区的35名代表。根据与会者的讨论,由张君劢执笔,写成《国是会议宪法草案》甲、乙两种。两种宪法草案均为联邦制宪法,专门增加国民教育与生计章。国是会议宪法草案未能实施,但是仍然对1923年宪法内容产生了重要影响。1923年6月直系发动北京政变后,上海总商会与其他工商团体坚决抵制,甚至作出成立商人政府,宣布与北京政府决裂的大胆行动。   民国早期的政治参与仍然是一种精英参与,而不是大众参与。有学者认为:“实则民初的国会选举,有民主政治的外观,尚少民主政治的实质。人民在这次空前的大选中是茫然的,对政治有兴趣的只有极少数的优异分子。优异分子的造型是半传统半现代性的,他们有求变的观念,但自身的利益优先。”143“民国早期的政治仍然是一种传统类型的中国政治,因为能够发出合法政治声音的群体仍然是少数特定的精英人物。”144与此相似的,欧美民主国家在早期民主化阶段也是精英参与。在美国建国初期“民众的政治参与极为有限;政党组织松散而力量脆弱。宪法整个忽略了政党领导的可能性,党派也不具备组织选民与领导政府的能力。”145精英政治参与当然无论是参与主体的数量、参与质量的高低,都是无法与大众政治参与相比拟的。但是经验表明,在制度化水准低下的情况,大众政治参与往往会引发政治参与危机,导致政局混乱。14630年代德国魏玛共和国的历史也表明:“相信高度参与永远有利于民主的观点是没有根据的。”147   最后需要进一步指明的是,民国初年的精英参与更多地表现为中下层精英政治参与。国会议员选举制度表明,过高的选举标准容易产生上层精英代表,而过低的选举标准更容易产生下层精英代表。与晚清咨议局比较,第一届国会选举在年龄、财产、学历等方面的限制并不严格,相当宽松。所以通过特定选举制度产生的国会议员普遍年纪较轻、经历简单,多为来自中下阶层知识精英,具有浓厚的激进色彩。国会议员群体特点对民国初年制宪与宪政选择的影响不可低估。   四、政治文化的变迁148   美国政治学家阿尔蒙德将政治文化解释为政治系统成员的行为取向或心理因素,即政治制度的内化。政治文化可以概括为政治认知、情感与评价,也可以表述为政治态度、信仰、感情、价值观与技能,在这个意义上,政治态度与政治文化属同义词,可以相互置换。149这种看法同时表明政治文化不包括经济社会结构与政治制度,也不包括政治学说与政治哲学。当然政治文化不等于政治心理学,它所指的政治心理层面,是指一国公民在政治生活中表现出来的,具有普遍性的社会心理,是内化的政治制度。150关于政治文化类型划分的情况同样复杂。在这里主要借鉴两种政治文化类型作为分析工具。考虑到社会精英与大众在态度、价值、观念存在差异的事实,可以分为精英的政治文化与大众的政治文化。151从何种政治文化更有利于民主政治运作的角度,可以分为地域型、顺从型与参与型。152   民国早期政治文化的变迁给人们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虽然依旧是一种精英的政治文化,但是其性质已经从传统的依附型文化—或者说臣民文化—向依附-参与型政治文化转变。也就是说“相当一部分国民取得了专门的输入取向和一组活跃的自我取向,同时其余大多数国民还继续适应于一种极权的政府结构和保持着一组相对消极的自我取向。”153   在政治取向层面,154首先发生的变化是政治认知取向。清末新政以来大批政治、知识精英专注民主政治,热烈讨论政治问题的现象,在民国初年达到了一个高潮。一个重要的表现是人们对宪法问题的热烈讨论。当时北洋政府主张国权主义,呼吁建立强有力的政府,赞成中央集权,反对联邦主义,要求总统制度。国民党主张民权主义,认同地方分权,要求内阁制度。进步党多持中间立场,主张国权与民权的调和,反对极端的地方分权,同意内阁制。155此外,一些民间人士也积极参与讨论。或是主张宪法应该关注少数民族的法律地位,或是强调宪法的效力,倾心“强力的宪法”,或是建议根据中国的国情,合理借鉴各国宪法的长处。156   新文化运动开始后,宪政主义在思想界的主导地位迅速丧失,社会主义、无政府主义等各种社会改造思潮不断涌现,政治认知呈现多元化格局。不过,“五四”以后,在俄国十月革命的激励下,“人们的兴奋点愈益移向苏俄和马列主义。兼具科学形式和人际激情的马列主义,以其大同理想和革命方略相统一的实践性魅力,吸引了急谋改造中国社会的‘五四’知识分子。”157以新青年杂志刊登的文章为例,明显分为两个完全不同的时期,1919年前,它的主要内容是以“科学”、“民主”为旗帜反对儒家伦理,其文章均以欧美思想文化为主导。1919年后,文章转变为宣传马列主义为主。158此外,“三民主义在新文化运动后期才最后成熟,并获得相当多的知识分子和青年学生认同。”159马列主义与三民主义成为20年代知识界的主流认知取向。   其次是政治情感取向。民国初年社会各界对欧美民主法治思想的积极鼓吹是一个重要的标志。160孙中山、黄兴、宋教仁等国民党领袖都表示支持宪政,认为好宪法是立国的根本,共和政体的保障。梁启超在清末就是一个法治国论者。民国成立后,梁指出:“今之稍知大体者,咸以养成法治国为要图。”161进步党国务总理熊希龄也宣称:“鄙人之政见可以简单言之者,则使中华民国为法治国是也……欲使中华民国巩固,非造成法治国不可。”162在这种形势下,原先比较封闭保守的地区,社会的民主气氛也活跃起来。市、镇民众关心党派问题,加入党、社者社会层面日益拓宽。163清帝退位后,党、社问题迅速成为北京居民街谈巷议的热门话题,以至出现“遇有不相识者,问尊姓大名而外,往往有问及贵党者”的景况。164众多的党派、政治团体都对民主政治表达了诚挚的好感。在他们的宗旨、纲领、宣言中,纷纷表示“拥护共和”、“谋求共和”、“建设共和”、“促进共和”、“巩固民国基础”等。无论是同盟会、国民党、共和建设会等激进型政党,还是共和党、统一党、民主党等保守派政党,在称颂民主制度、认同共和主义立场上都是一致的。   但是在民主政治试验不断遭到挫败,国内政局动荡不安的情况下,人们对宪政民主政治日益失望,革命情绪不断滋长。张东荪提到中国政制问题就指出“人民方面,则厌恶国会的心理与对于代议制的怀疑却一天高深一天。”“断不能说已实行了十二年,却一年不如一年,等到满了五六十年,忽然大放其光明来了。……总之,说现在中国是假共和,是无论何人都一致承认的。”165顾维均在回忆录中也提到“(当时)我的同事们—有些是我的至交好友,有些亦曾在国外留学—一般地不像是能理解国会是整个政治制度的必要部分,而且它的地位为宪法所保证。相反,他们把国会看作是令人厌恶的东西。”1661923年12月17日,在北京大学二十五周年纪念日民意测验中,关于信任国会问题的调查表明,相信者只有3票,不信任者666票。16720年代以后,“宪制第三第四次恢复又失败,对宪政幻想的破灭感是深刻而普遍的。”168   最后是政治评价取向。上文已经谈到社会大众对共和民主政治合法性的认同,有论者认为:“辛亥革命前,民主共和只是少数革命者的理想与目标,而辛亥革命则使这种理想成为现实,并进而使少数人的目标成为大众所认可的价值。”169具体到对宪政问题的评价上,民国初年的多数政治精英延续了晚清新政以来人们对宪政民主认同的主流看法,认为“国会者良政治之源泉。”170当时的激进派政党与保守派政党的纲领都主张政党内阁、两党政治。而主要的争论是对中国应该实行何种宪政制度模式的不同看法。   五四后一些信仰马克思主义的学者开始从阶级角度重新审视民主宪政,认为西方民主本质上是资产阶级民主,这种民主是在资本主义经济基础上产生和发展的,是为资产阶级经济和资产阶级统治服务的,并不能体现多数人民的意志与利益。因此,他们开始否定英美宪政民主,要求无产阶级民主。而与此相呼应的是从20年代开始,孙中山、朱执信等国民党人士也开始否定英美宪政代议制度,鼓吹“直接民权”。孙中山从民国早期议会政治失败中得出这样的结论,“所以中国今日要实行民权,改革政治,便不能完全仿效欧美。”他认为“年来俄国发生的一种政体,这种政体不是代议政体,是‘人民独裁’政体。……惟想这种人民独裁的政体,当然比较代议制政体改良的多。”1711923年1月国民党更是明确批评“现行代议制度,已成民权之弩末;阶级选举,易为少数所操纵。”在孙中山等人看来,真正民权是人民拥有选举、复议、创制、罢免等“直接民权”。而只有通过国民革命,打倒帝国国主义与北洋军阀,才能实现真正民权。   同样地由于议会政治在起步之初的信誉扫地,一些宪政主义学者的思想也不幸发生转折,开始怀疑并否定代议制度,章士钊就是其中的代表人物。1922年9月,章士钊开始宣扬代议制不适合于中国。因为代议制本是西方工业国的政治制度,而中国是一个农业国,并不适合代议制。而且“国会代议制之在欧洲,亦为历史上偶然之事实,并非学理上天经地义之制度。”172章抨击各国议会政治,“实益倾于少数者之独裁政治。”而“议员对于社会改造之大问题,殆毫无智识抱负。”173   民国早期政治文化变迁中表现出两个显著特点。首先,政治认知上从一开始就出现“民主完美论”的看法。由于当时的政党政治文化不完全是一种民主的政治文化,174它更多的表现出党派意识的极端对立、妥协意识的缺乏、敌对情绪的强烈,以及容易陷于意气之争和执迷于自己党派的利益,常常任意攻击诽谤对方,不时引发混乱的党争,忽略和影响了重要的政治事务。对此人们认为政党政治文化应该是两党对立、公平竞争。梁启超曾提出:“政党者,人类之任意的继续的相对的结合团体,以公共利害为基础,有一贯之意见,有光明之手段为协同之活动,以求占优势于政界者也。”175他反复申明,政党是以国家利益为本位,而国家利益是相对的,与本党利益相冲突者,未必与国家利益冲突。176还有人认为开国之初,各政党应该牺牲其权利,以政见为重。当国家面临危机时,又应该牺牲政见,以国家为重。177   其实这种认知是一种不了解实际政治的肤浅见解。即使在发达的民主国家,政党政治文化虽然表现出宽容、温和、妥协的一面,但是互相攻诘、利益争斗、黑幕交易也是常态,更不要说是在民主化的早期阶段。美国建国初期的众多政治领袖都对当时的政党派系斗争深恶痛绝,富兰克林认为:“政党相互谩骂不休,把一些最优秀的人物弄得四分五裂。”178但是麦迪逊等人却承认党争是一种正常的政治现象,它合乎人性,根源在于人们利益的差异。他还形象的比喻“自由于党争,如同空气于火,是一种离开它就会立刻窒息的养料。但是因为自由会助长党争而废除政治生活不可缺少的自由,这同因为空气给火以破坏力而希望消灭动物生命必不可少的空气是同样的愚蠢。”179至今美国政党常常被批评为回避重大的问题,不能实现诺言,没有新的思想,不是引导舆论而是做舆论的尾巴。政党还是贪污腐化和治理不善的根源。180   其次,政治情感取向经历从“宪政万能论”到“宪政无能论”的转变。从清末新政以来,许多立宪派人士就认为“宪政主义已经成为医治中国各种顽症的唯一的灵丹妙药。”181这些政治精英的心态是“只要有了一个立宪国会,一切都是可以办到的。宪法一经制定,国会一经成立,失败误国的岁月将立刻一扫而光,财政竭蹶可以补救,国债可以偿还,军备可以扩充,国力将进而充沛。人民权利将被恢复。而多年来中国民族所蒙受的民族羞耻将被扫除。国家的威信将广被全世界。”182民国初年对宪政建设持盲目乐观与激进的情感取向仍然相当普遍。顾颉刚回忆说:“辛亥革命后,意气更高张,以为天下无难事,最美善的境界只要有人去提倡,就立刻会得实现。”183   在这种情感的指引下,人们很难容忍国会政治在实际政治运作中产生的一些弊病,尽管这些问题在同时代的民主国家已经是司空见惯。早在民国临时参议院时期,《申报》就针对参议员议事违规现象,曾经不止一次激愤地指出:“此参议院不如解散,岂足以代表民意?”184《大公报》更是不遗余力地批评参议院。仅在1912年7月份,它就连续发表了13篇评论,将参议员各种不良行为暴露无已。185正式国会成立以后,人们对议会政治的批评不绝于耳,同时也寄托了对民主政治试验的失望,认为各党“所争均无关政见,不过闹党而已。186此后“随着1916年后派别冲突的每一次循环,政治家立宪花招中的谎言明显增加,民众对民国政权的支持相应下降。最终结果是使自由共和国的观念信誉扫地。”187有学者在研究国会制度消亡时,特别指出:“由于代议制曾经被视为西方民主政治的体现,因而国会成了验证西方民主制度是否具有可行性的对象。但这种‘尝试’显然是浅尝辄止。在不断有更新的‘样板’可供效仿的情况下,当时的政治家和一般国人很快得出了国会政治‘万万不能存立’的结论。”188   从经验的立场来看,“宪政万能论”或是“宪政无能论”的政治情感取向非常不利于现实的政治实践。经验知识的缺乏,使人们很难全面认识宪政民主政治,包括对民主政治客观作用的领会,对民主政治建设艰巨性的认知等。对此,曾任北京政府国务总理的颜惠庆在自传中检讨说:“在采用共和制政体中所表现出的急切心情和盲目热情,说明我们并不真正懂得,一个共和国不可能在一天或一年中就成功建立起来,而是需要经过几十年的教育和准备,因为各方面的进步,包括政治的进步,并非可以跳跃式来完成,而是必须脚踏实地一步一步地去完成。”189这样一旦遭遇挫折,人们就会容易丧失对民主政治的信心,转向支持开明专制或者其他类型的极权主义。   政治文化变迁中另一个引起争议的问题是大众冷漠型政治文化。时人与今人都以当时广大民众不知民主为何物引以为憾。所谓“共和成立,国民对于国家的观念毫无热度可言,除各大报馆联合致电参议院外,余均寂寂无闻。可叹!”190因此,人们认为近代中国民主力量薄弱和民主化的艰难,与广大人民的政治文化的落后状况有着直接的关系,也就是说相应的“国民程度”是实行民主政治不可缺乏的条件,这个条件不具备不可能有真正的民主政治。191其实并完全不是这样。美国在独立战争之后的近半个世纪里,“在广大选民个人对成年男子选举权开始感兴趣之前,这种选举权对美国政治只产生了较小的影响。自从革命战争以来,很大一部分选民对于选举漠不关心;除了偶而一次的州选举以外,参加投票者人数有限,仿佛乐意接受少数政治上杰出人物的领导。对于广大的乡村工匠和自给自足的农民来说,……政治是那些与之利害攸关而且具有管理公共事务所必需的经验的富豪们的事。”192在民主化早期阶段,出现大众冷漠型政治文化,是一种正常现象,它与民主政治的建立也没有多少必然的关联。   至今人们对民初精英文化的评价却没有多少积极的看法。其实正如上文对精英政治参与现象的评价,作为受教育程度较高的社会群体,精英的关心政治并且态度积极,而大众则对政治较为冷漠和疏远。精英更倾向于参加投票、组成团体、甚至竞选官职。在政治信仰方面,精英有着较为确定、恒久的信仰,而大众的政治信仰则往往不甚明确,且漂移不定。193美国学者沃特·罗森堡姆(W.A.Rosenbaum)认为:“政治精英的政治价值、态度和行为最可能决定一个国家市民生活的主要政治风格和社会风气,决定系统对内外压力的反应,界定一国的重要价值,以及形成大众未来的取向和经验。”194因此,本文作者认为在政治发展阶段,精英政治文化的出现既合理,对社会变迁的促进作用也是不容置疑的。   ——————————————————————————–   71让-马克·夸克:《合法性与政治》,佟心平,王远飞译,筱娟校,中央编译出版社,2002年,第1页。   72毛寿龙:《政治社会学》,第60页。   73马克斯·韦伯:《经济与社会(上册)》,林荣远译,商务印书馆,1998年,第241-242页。对三种统治类型的详细阐述参见第242-283页。   74同上,第239页。   75LucianW·Pye,China:introduction,Boston:Little,BrownandCompany(Inc),1978,P122.   76时和兴:《关系、限度、制度:政治发展中的国家与社会》,北京大学出版社,1996年,第231页。   77《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第二、四条。   78同上,第十六条、第二十九条。   79《鄂议会通告不认参议院》,《时报》,1912年3月15日。   80《北京人欢迎改组之参议院》,《时报》1912年4月19日。   81《南京参议院反对湖北发起临时国会各电汇编》,《时报》1912年3月24日。   82关于袁世凯收买议员的情况参见张玉法《民国初年的国会》第127-128页。   83张朋园:《安福国会选举-论腐化为民主政治的绊脚石》,(台北)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集刊第30期,1998年,第198页。   84朱英主编《辛亥革命与近代中国社会变迁》,华中师大出版社,2001年,第45页。   85王跃:《变迁中的心态-五四时期的社会心理变迁》,湖南教育出版社,2000年,第53页。   86诺曼·H·尼、西德尼·伏巴:《政治参与》,格林斯坦、波尔斯比编《政治学手册精选下册》,储复耘译,王沪宁校,商务印书馆,1996年,第290页。   87郑楚宣等编著《政治学基本理论》,广东人民出版社,2001年,第109-112页。   88其中湖北、江西、江苏、山东、四川等11省在1921-1922年举行过第三届省议会选举。   89关于北京临时参议员选举的详细情况参见严泉《民国临时参议院研究,1912-1913》第三章第二节。   90《大公报》,1912年4月21日。   91《吉林选举参议员情形》,《申报》,1912年4月10日。   92《大公报》,1912年4月23日。   93谢振民:《中华民国立法史》,正中书局,民国37年,第77-78页。   94许秀碧:“民国二年的国会-国会的背景分析”,硕士学位论文,台湾政治大学政治研究所,1977年,第88-104页。   95张朋园:《清末民初的两次议会选举》,《中国近代现代史论集第十九编民初政治(一)》,(台北)台湾商务印书馆,1986年,第10页。   96选举情况详细描述参见张朋园《安福国会选举-论腐化为民主政治的绊脚石》第183-193页。   97《中央学会第一部之联欢会》,《申报》1918年5月23日。   98《苏州》,《申报》1918年6月18日。   99《吉林》,《盛京时报》,1918年5月25日。   100《嘉兴》,《申报》1918年6月8日。   101学者陶鹤山将当时城市中新出现精英阶层,如中小资产者阶层称之为市民群体。参见陶鹤山《市民群体与制度创新-对中国现代化主体的研究》第32-36页。   102詹姆斯·布赖斯:《现代民治政体下册》,张慰慈等译,郭旭、付俊等校,吉林人民出版社,2000年,第553页。   103美国学者帕里认为一个社会的政治参与水平由方式、程度、质量三个变量决定。本文采用了帕里的政治参与程度、质量两个变量。参见MichaelRush,“PoliticsandSociety”,Prentices–Hall,1992,p111.转引自孔德元:《政治社会学导论》(人民出版社,2001年)第191页。   104张朋园:《清末民初的两次议会选举》,《中国近代现代史论集第十九编民初政治(一)》,第10页。   105张朋园:《安福国会选举-论腐化为民主政治的绊脚石》,第160页。   106张亦工、徐宗勉:《近代中国对民主的追求》,安徽人民出版社,1996年,第82页。   107数据来源参见龙天然《法国大革命时期的议会和大众政治参与-一种政治现代化模式的剖析》表一、表二,刘宗绪主编《法国大革命二百周年纪念论文集》,北京三联书店,1990年。   108塞缪尔·P·亨廷顿:《变化社会中的政治秩序》,王冠华,刘为等译,沈宗美校,北京三联书店,1989年,第88页。   109JohnH.Fincher,ChineseDemocracy:TheSelf-GovernmentMovementinLocal,ProvincialandNationalPolitics,1905-1914.Canberra:AustralianNationalUniversityPress,1981,P270-271。   110美国驻华领事报告。转引自张朋园《从民初国会选举看政治参与》(《中国近代现代史论集第十九编民初政治(一)》)第48页。   111JohnH.Fincher,ChineseDemocracy:TheSelf-GovernmentMovementinLocal,ProvincialandNationalPolitics,1905-1914.,P225.   112同上,P224.   113罗隆基:《期成宪政的我见》,《今日评论》第2卷第22期(1939年11月)。   114ErnestP·Yang,PresidencyofYuanShih-K’ai,LiberalismandDictatorshipinEarlyRepublicanChina,TheUniversityofMichigan,1977,P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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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民国早期的政治转型:1912-1924(下)

     中华民国早期的政治转型:1912-1924(上)     中华民国早期的政治转型:1912-1924(中)   五、宪政主义的兴衰   辛亥革命以后,主导民国初年政治秩序的意识形态当属自由主义。195自由主义是当时政治社会的思想与信仰系统,是民初政治转型的准则。196民初自由主义在政治层面的核心是宪政主义。人们关于政体、地方制度、政党制度、公民人权等宪政要旨的争论,197则是宪政主义内部的分野。   关于政体制度的争议主要是民国应该实行美国式总统制还是法国式内阁制。最初的争论开始于南京临时政府成立前夕。当时同盟会内部存在总统制与内阁制的争议。孙中山主张总统制,认为:“内阁制乃平时不使元首当政治之冲,故以总理对国会负责,断非此非常时代所宜。”198而宋教仁主张内阁制度。在孙的坚持下,南京临时政府采用总统制度。南北统一前夕,当袁世凯继任临时大总统已成定局,同盟会内部意见又重新统一于内阁制的主张。国民党成立后,内阁制的看法一直没有再变化。从1913年初开始,国民党将内阁制内容归纳为“国家元首不负责任,而内阁完全负其责任是也。”199主要的理由是“采用内阁制有二长,第一在预防专制政体之复活,第二在使政治上富有弹性。”200内阁制的其他益处还有可以消灭党争于无形,清内患而御外侮等。201   主张内阁制的还有康有为、梁启超等原立宪党人。康有为承认中国既已革命,英国宪法不复可用,因法国政制最接近虚君共和,所以在所拟的中华民国宪法草案中,以法国宪法为蓝本,主张内阁制度。202梁启超是内阁制度的坚定支持者。在拟定的宪法草案中,梁特列“国务员”一章,规定国务总理及各部总长均称国务员,国务员拥有对大总统发布文书的副署权。203张东荪则坚信“内阁为行政权之渊源”,“行政权由总统而转移至内阁,此吾人确信之主张也。”204当时持独立立场的章士钊也是倡导内阁制度。205   袁世凯是倾心总统制的,尽管他并没有公开表达。但是他提出的关于总统职权的意见,认为总统应该拥有宣布法律、官员任命、外交、解散国会、否决等重要权力。206所有这些都是实权总统的权力设计。还有一部分学者也表达了对总统制的支持。在《独立周报》、《东方杂志》上有论者认为议会制度容易引发国会专制,“夫智者怀抱野心,愚者不谙国政,激烈者遇事争攘,平和者凡百退缩。”人们容易为感情所激动,“当国势未大定时,尤便于感情用事。法国革命时其明证也。吾常谓法国革命时有强有力之独立行政部,以箝制国会,则所谓黑暗恐怖时代当不至发生。”207“若用总统制,则行政之权为立法所箝制。立法之权亦为行政所箝制。”可以实现两权之间的相互制约。208 “吾国果用内阁制,则数年将日闻辞职解散不信任弹劾之声。而内阁制将为激励党争之具。”209   以上分析表明,宪政主义已经为民初各党派各界人士普遍接受。就是袁世凯后来的君宪运动,至少在形式上宣称遵循立宪主义。210但是国人对宪政的了解是非常肤浅的。仅从知识水准来看,包括梁启超在内的知识精英,主要还是停留在学习西方宪政基本理论、法规的程度。对各国宪政历史经验或者了解不多,或者有所了解,但是重视程度不够。他们只看到民主政治光明的一面,而不了解民主政治在现实政治中黑暗的一面。贿选、腐败、交易、不公正等政治现象在民主社会中也是不同程度不同地存在的。现代政治研究表明:“在所有社会中,不论其政体如何,都可以找到腐败、低效率、不称职和少数特殊利益操纵的现象。”211   袁世凯解散国会后,君主立宪政体思潮再次流行。杨度、古德诺等人鼓吹“共和决不能立宪,惟君主始能立宪,与其行共和而专制,不若立宪而君主”,只有恢复君主制度,才能实现立宪政治。袁死后,君主立宪思潮基本退出舆论舞台。与此同时,共和政体思想继续鼓吹。最具有影响力的政治思想杂志是《甲寅》,其中以章士钊著文最多。针对民初民主政治失败后,一些人鼓吹开明专制与复辟帝制,认为民主政治不适用于中国的言论,章反驳说共和政治相对于专制政治具有无可比拟的优越性,而且任何一种制度实行起来,都会有弊端,重要的是在实行中精心防止弊端的发生,并逐步积累经验,逐步完善制度。章对民初民主政治试验的评价相当中肯。对重新树立人们对于民主政治的信心,有着积极的作用。212   由于袁世凯独裁期间曾采用总统集权制度,袁死后,在历次政体讨论中,“竟不敢再说美制,一说美制,便以为行政权不免过大。”213在1923年宪法完成之前,内阁制一直是各界人士的主流意见。1923年宪法虽然受到直系操纵,最后并没有采用总统制度,依旧延袭《天坛宪法草案》的内阁制。不过,值得注意的是在“联省自治”运动期间,张君劢在1922年国是会议宪法草案中设计出一种新的政体。与过去不同的是,总统不再由议会选举,而是采取人民间接选举的方法。首先由参议院依法选举6名总统候选人,再由各省省议会与法团组织选举会,以二轮多数投票法,在候选人中选出大总统。联省政府总统除拥有外交、任免、军事、赦免、紧急命令、解散、否决权外,又增加了戒严权、直接任命国务总理权。这种行政权力结构,有论者认为是总统制与内阁制之混淆。一方面总统自定政策,任命国务总理,不必经议会同意,所有国务员赞襄大总统,似乎是总统制;一方面又规定阁员由总理推荐,而不是由总统自己选择,并且内阁的进退全视国会能否信任,这又是内阁制的内容。214实际上这是一种类似于当代法国半总统制的行政体制。   关于地方制度的争议主要是中央与地方的权力如何分配。一种看法是主张绝对中央集权,要求“全国统治于中央之下,庶能收指臂相使之效,而谋国运之发展” ,215不过这种意见是少数。即使是北洋派也不要求绝对中央集权。从1912年7月北京临时政府公布的省制草案说明书来看,其指导原则是外交、军事、司法权力专属中央,而内务、财政权力分属中央。216其中财政分税制度更是类似于联邦国家的做法。地方制度中焦点问题是省行政长官(总监)的产生问题。北京临时政府主张省总监由中央任命,依法律命令同时执行本省行政与中央行政事务。217   国民党坚持美国式的联邦分权。宋教仁认为:“准中国情形立论,有若干权应属诸中央者,有若干权应归之地方者,如是故吾人主张高级地方自治团体,当畀以自治权力,使地方自治发达而为政治之中心。”218黄兴也认为应该效法美、法,在各省实行地方自治,“养成国民自治之能力,发挥共和活泼之精神。”219国民党籍宪法学者王宠惠在自己草拟的宪法草案中,极力主张对于各省权限,应取列举主义。军政、财政、外交、司法等权力归中央所有,而民政、产业、教育,则由中央委任地方行使。同时省为自治团体,省长由省议会选举,省内各官员也由省长任命。220胡汉民、李烈钧等国民党地方都督更是坚决反对中央集权,支持地方分权。   进步党更多地主张中央集权与地方分权调和。如梁启超提出国权与民权调和、立法权与行政权调和、中央与地方权调和。他对进步党宪法草案第一条“中华民国永远定为统一共和国”的解释是“共和加上统一大业两字,示别于联邦制也。”221张东荪批评王宠惠的宪法草案,认为:“王氏注重地方分权,然其于省制谓宜采用加拿大之制。夫加拿大各省,其权重行政方面,而不在立法方面。”222   一些民间学者则提出调和的看法。高劳认为:“以行省之大,事务之繁,中央政府,欲尽其监督之责,其势良难。惟区自治事务于官治之外。自治事务,听民选省长之执行,受民选议会之监督。”“盖集权云者,非收集地方之行政权于中央,使地方失其自治之能力。乃收集国家之行政权于中央。使国家得举其统治之实而已。”高主张效法普鲁士的地方制度,州长由州议会选举产生,经国王认可。223著名学者杜亚泉也持同样看法。224   民初国会政治失败后,国民党人与一些学者开始倡导联邦制,曾经主张调和的原进步党人也提出联邦自治。1914年7月戴季陶在《民国杂志》上发表《中华民国与联邦组织》。章士钊、张东荪、李剑农等分别在《甲寅》、《改造》、《东方杂志》上参与鼓吹联邦制。对联邦制讨论的高潮是在1920年前后。蔡元培、熊希龄、胡适、王宠惠、徐谦、章太炎、孙几伊、王正廷、张继等各党派政学界名流都参与此一行列。225《太平洋》杂志第3卷刊出“联省自治专号”,《改造》第3卷“自治问题研究”与“联邦问题研究”两个专号。《东方杂志》第19卷的“宪法研究号”与《申报》、《民国日报》都刊登了大量的相关言论。人们围绕联邦制,广泛讨论自治问题、宪法问题、省区问题、地方制度与联省政府等问题。   学界以章太炎、李剑农为标准的联邦主义者。章太炎提出自治实行步骤:以各省自治为第一步,联省自治为第二步,成立全国联省政府为第三步,自下而上逐步实行。而李剑农从1917年冬天开始,三次以“民国统一问题”为题,说明中国由一个单一国家,成为一个事实上绝不统一的“联邦”状态。李指出袁世凯死后的中国,地方势力,已非中央所能制,而此统一之被破坏,非由联邦分权之说,实由中央集权之误,所以中国要想统一,必须“以制定联邦宪法为起点,以废去督军为止境。”而且“欲废督必先裁兵,欲裁兵必先统一,欲统一必先确定联邦制。”226政界人士以陈炯明见解最为深刻,“国乱有年,非谋统一不可。但真正统一,须建筑于法治上,乃能永久运用,而不再分裂。民国纷乱,在于中央地方权限不分,军事民政各不归位,故民政应分权者,中央乃改而集权,军事应集权者,中央反令各省据为已有。今欲塞乱源,制治本,应从制宪着手,略取美宪法,定为联邦宪法。”227国民革命开始后,随着联省自治运动的失败,一度盛行的联邦思想很快就烟消云散了。   政党政治也为时人所非常关注。228人们讨论的主题是政党的概念、功能、内部组织、组党方法与两党制度的优点等。一般认为政党的概念包括6个方面的含义:1、部分国民之任意的结合;2、具有永久结社之性质;3、抱始终一致的政见;4、运用光明之手段和投票之方法;5、为政治上之共同活动;6、求获优势于政界以行其政见。229对政党作用的称赞言论也不少,“立宪国中政治策之行也,不能不重舆论,而舆论之为物,广泛无定,未易推求,有政党以标示政纲,为全国人民商榷,则其赞成反对之数,视其对于国中党派之赞成或反对而知之,而舆论因而实现。”230   学者张玉法认为当时一般政论关于政党组成问题约有三派意见,一为党魁派,一为党纲派,一为党纲党魁并重派。党魁派认为政党成立的最大关键在于有全党崇信之首领,能指挥号召,唤起一党的精神。党纲派强调政纲在政党政治中的作用性。“政党集合多数之分子,为党纲之行动机关,党纲表现政党之意思,为团体之共同目的。无正确之党纲,则其政党不能成立。”231《东方杂志》刊文呼吁以政见之争代替意气之争,指出:“党争固至有价值而非常宝贵者,其争也,为政见而争,为国计而争,为力图党纲之进行而争。”232《独立周报》也有文章认为凡一政党,必有鲜明确实之政条若干事,公布于国人。此政条第一必不与他党雷同,第二必党员共同遵守,第三必深契国民心理,第四必以利国福民为归宿。233并重派认为政党有三种,以相同政见聚集成政治团体的,称作政纲政党;信任领袖而组成政团的,称为领袖政党;最后是参杂这两种性质的政党。234   两党政治思想兴起于晚清,在民初一度盛行。梁启超是两党制度的鼓吹者,认为“欲行完全政党政治,必以国中两大政党对峙为前提”。235在两党政治问题上,进步、国民两党罕见的一致。进步党认为“宪法政治之下,则必有扶植政府之政府党,于一方面则又必有反对政府之反对党。故一党在朝,以发展其政见,必有一党在野,批评其得失,研究其利害,监督之以使政府之不敢为恶。”236国民党在成立宣言中也同意“一国政党之兴,只宜二大对立,不宜小群分立。”237如何形成两党制,独立政论家章士钊的“毁党造党说”在社会上反响很大。238章的观点指出了将革命党改造成议会民主党的理想途径。   20年代初,苏俄政党政治思想开始流行并运用于实践。国民党接受“以党治国”的思想,即由一党统治,一党独裁,政治取决于一党全体党员,以别于民主制度的政治取决于全体公民。党治时期由一党独占政权,不仅不许他党过问政治,而且不许他党合法存在。239在“党治”下,国民党对政府实行控制,直至县级都设立党部,县政府的施政纲领须送到国民党党部审核,不仅如此,国民党还将影响扩大到民众社会生活的各方面,在各类产业、社会、文化、教育机构中建立党组织。1923年孙中山就因为司法院长赵士北提出“司法无党”将其撤职。2401924年国民党改组后,孙中山指出国民党与过去不同,“此次新章所订之组织方法,其意义即在从下层构造而上,使一党之功用,自横面言,党员时时得有团结之机会,人人得以分担责任而奋斗;自纵面言,各级机关,完全建筑于全体党员之上,而不似往时之空洞无物,全体党员亦得依各级机关之指挥而集中势力,不似往时之一盘散沙。”241学界中也有人认为国民已经觉醒,称赞国共合作是国民运动发展的标志,呼吁建立健全强大的政党组织。健全的政党应该具备四个条件,一是鲜明一贯的政治纲领不至中变;二是党员须经严格选择;三是纪律严明与内部团结;四是绝对不和敌党妥协或调和。242议会政党思想逐渐在20年代中期沉寂下来。   保障公民人权是宪政主义的核心内容。在政府与民间所拟的各种宪法草案中,公民权利一般都是放在首要位置。其中关于公民权利的强调,都是各党派、各界人士的共识。公民有人身、财产、言论、宗教、集会、选举、请愿各项自由权利。243章士钊推崇英国的自由人权,在一系列政论中就特别提到保护公民的思想言论自由、人身自由与司法平等。章曾批评临时约法中的人权条款只是虚文,认为宪法中关于人民自由权的规定应该有三个方面的内容,即划定自由范围;保证自由;遇紧急时限制自由。临时约法对保障自由之法却没有规定。因此这种公民自由只是“猫口之鼠之自由”。24420年代初各省省宪(省宪草案)都重视人权、民生、教育条款。湖南省宪草案制定者认识到《临时约法》的不足,反对对人权条款作限制性补充规定,认为这样做其实是为政府剥夺民权制造借口。自民国成立以来,已经有政府制定的限制言论自由的法律,“本草案对于人民各种权利之规定,力求其实际之明确,法文形式之参差在所不计。”245因此湖南省宪中人民人身自由权特别规定:“除现役军人外,凡人身自由被剥夺时,施行剥夺令之机关,至迟须于二十四小时以内,以剥夺之理由,通知本人,令其得有即时提出申辩之机会;被剥夺人,或他人,皆得向法庭请求出庭状,法庭不得拒绝之。”246有论者评论湖南省宪内容促进民权的扩张,“选举权普及于男女两性,省长的产出须经全省公民决选的程序,公民或法团并享有创制权、复决权与直接罢免权。”247   从20年代开始,宪政主义不断受到批判,其影响也日益缩小。胡适等人提出的“好政府主义”是这一时期宪政主义最后的挽歌。“直接民权”与“国民革命论”的盛行,标志着倡导代议制与渐进改革的英美宪政主义的衰落。在谈到欧美政治思潮对近代中国影响时,朱学勤先生特别强调英美思潮与欧陆思潮的相互角逐,“前者在时序上占先,以终局失败为结束,后者起步虽晚,但后来居上,终以压倒前者为胜。”248不久,国民党北伐成功,党国体制取代民国宪政制度,此后英美式宪政主义不再成为主流意识形态。   以上是民国早期政治发展的基本概况,同时也是影响制宪政治与民主转型的外部结构性因素。政治学家通常认为民主转型的过程应该包括两个或更多的发展,如社会从底层开始的多元化与流动性、社会经济政策的自由化、政治活动的宪政化、官僚机构的自由化与可能的民主化等。249十九世纪北欧国家民主转型客观条件情况也表明,“经济发展、工业化、都市化、资产阶级和中产阶级和出现、工人阶级的发展及其早期的组织、经济不平等的逐步缩小,所有这些似乎都在十九世纪北欧国家的民主化运动中发挥了某种作用。”250   同样地,民国早期的政治转型在不同程度上也有这些发展。与英美民主国家早期现代化阶段相比较,这一时期的民主转型呈现出许多相似的特点。其中既有一些促进民主化的积极因素,如分权制度的创建、政治合法性的转变、宪政主义的盛行等,也有不少制约民主转型成功的消极因素,如政体制度缺陷、市民社会弱小、政治参与激进等。所有这些外部条件构成了制约民国早期中国宪政制度选择的客观条件。具体而言,在民国初年、国会第一次恢复两个时期,民主潜流不断涌现,客观环境对制宪政治与民主转型是比较有利的。而在其他风雨飘摇的动荡时期,宪政试验所处的政治环境是比较恶劣的。   但是正如亨廷顿所说:“有利于民主的社会、经济和外部条件的出现绝不足以产生民主。”251邹谠也认为:“社会及经济上的各种因素、各种结构,只能用来说明它们对政治行为的制约和提供的机会。在这个结构性的基础上,关心政治的人物作出选择,从事政治活动,改变政治关系、政治结构,运用社会和经济结构提供的机会,接受它们的制约,改变社会经济的环境,成立一个新的政治系统。”252在邹看来,必须在充分重视结构约束和历史偶然事件重要性的同时,确认人的选择的重要性,包括人的理性的和非理性的甚至是反理性的选择的重要性。253因此,本文在承认宏观结构背景重要性的同时,更多的关注是在转型进程中政治精英的政治行为,其中与民主化失败结局关系最为密切的焦点就是国会的制宪活动。   195 薛君度曾指出辛亥革命的意识形态是自由主义民主。参见《辛亥革命新论》,《纪念辛亥革命70周年研讨会论文集下册》,中华书局,1983年,第2585页。   196 自由主义具有丰富的含义,其政治含义主要是要求代议制民主和宪政法治,反对任何形式的专制。对自由主义的阐述参见朱学勤《1998:自由主义学理的言说》,《书斋里的革命》(长春出版社,1999年)第381页。   197 下文有关民初政府制度、国家权力争议的论述主要参考张玉法《民初对制宪问题的争论》(台北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集刊第十二期,1983年)。   198 王耿雄等编《孙中山集外集》,上海人民出版社,1990年,第47页。   199 《内阁制度论》,《上海民权报》,《民国汇报》第1卷第3号。   200 《告反对内阁者》,《民权报》,1913年1月6日,《民国汇报》第1期。   201 岑楼:《中华民国非政党内阁不能救亡论》,《国民杂志》第1年第2号,1913年5月15日。   202 康有为:《拟中华民国宪法草案发凡》,《康南海文钞》(上海:民国三年)。   203 梁启超:《进步党拟中华民国宪法草案》,《庸言》1卷18号。   204 分别参见张东荪《中华民国宪法草案略评》(《庸言》第1卷18号)、张东荪《行政权消灭与行政权转移》(《庸言》第1卷21号)。   205  邹小站:《章士钊社会政治思想(1903-1927年)》,湖南教育出版社,2001年,第30页。   206 《专电》,《中华民报》,1913年4月20日。   207  张申父:《内阁制果适于我今日之政情乎》,《独立周报》,第2年第18、19号。   208 《内阁制与共和精神》,《时事新报》,1913年1月5日。   209 《内阁制与党争》,《时事新报》,1913年1月7日。   210 杨格(Ernest P·Yang)特别强调这一点。参见杨格(Ernest P·Yang)《现代化的保守人物—袁世凯》,   张玉法主编《中国现代史论集(四)民初政局》(台北联经出版事业公司,1980年)第185页。   211 亨廷顿:《第三波:20世纪后期民主化浪潮》,第28页。   212 邹小站:《章士钊社会政治思想研究(1903-1927年)》,第128-129页。   213  孙几伊:《制宪问题底理论与实践》,《东方杂志》19卷21号,1922年12月。   214  朱经农:《评国是会议所拟宪法草案》,《东方杂志》第19卷21号,1922年12月。   215 《论中央集权与地方分权》,《民国汇报》第2期。   216 《省制省官制及省议会议员选举法草案说明书》,《申报》1912年7月19日。   217 《省官制草案》,《申报》1912年7月28日。   218 《宋钝初先生演说辞》,《民立报》,1913年2月20日。   219 《在屋岑华侨欢迎会之演说》,《黄克强先生全集》,国民党中央党史会,第99页。转引自胡春惠《民初的地方主义与联省自治》第56页。   220  王宠惠:《中华民国宪法刍议》,转见胡春惠编《民国宪政运动》。   221 《庸言》1卷4号、18号。   222 《庸言》1卷17号。   223  高劳:《省制仿普鲁士州制之商榷》,《东方杂志》第9卷第5号。   224 伧父:《论省制及省官制》,《东方杂志》第9卷第3号。   225  胡春惠:《民初的地方主义与联省自治》,第111-112页。   226  李剑农:《民国统一问题》,《太平洋》第3卷第7号。   227 陈定炎:《陈炯明研究·研究资料》网络版,转引自刘军宁:《联省自治:二十世纪的联邦主义尝试》,《战略与管理》2002年第5期。   228 本文政党政治的争论主要参考张玉法《民国初年对政党移植问题的争论》,《中国现代史论集(四)民初政局》(台北联经出版事业公司,1980年)。   229  张玉法:《民国初年对政党移植问题的争论》,第25页。   230 《国民协会干事长温宗尧演说辞》,郭孝成《中国革命纪事本末》第三编,上海商务印书馆,民国元年,第61页,转引自同上。   231 《政党内阁之预备》,《国民日报》,《民国汇报》第1卷第3号。   232 沙曾诒:《论中国今日急待解决之三大问题》,《东方杂志》第9卷3号。   233 “严伟致独立周报记者书”,《独立周报》2年5号,民国2年9日。   234  张玉法《民国初年对政党移植问题的争论》,第28页。   235 梁启超:《中国立国大方针商榷书》,民国元年4月,转引自张玉法《民国初年对政党移植问题的争论》注77。   236 王灿:《党论》,《谠报》第3期,民国2年6月20日。   237 《国民党宣言书》,转引自张玉法《民国初年对政党移植问题的争论》注83。   238 邹小站:《章士钊社会政治思想(1903-1927年)》,第79-80页。   239 张玉法:《中国现代政治史论》,台北东华书局,1988年,第189页。   240 陈峰:《中国宪政史研究纲要》,贵州人民出版社,2003年,第179页。有学者认为列宁主义政党在组织结构上和西方议会政党的基本差别在于:它有着笼罩每一个党员的基层组织。国民党与共产党在这方面基本形态类似。参见金观涛、刘青峰《开放中的变迁》第275页。   241 《总理最近致海内外同志书》,《中国国民党周刊》,期10,转引自吕芳上《革命之再起:中国国民党改组前对新思潮的回应,1914-1924》(中研院近代史研究专刊(57),1989年)第537-538页。   242 化鲁:《对于政党前途的希望》,《东方杂志》21卷4号,1924年2月25日。   243  王宠惠:《中华民国宪法刍议》第二章,转引自胡春惠编《民国宪政运动》第81-85页。   244 行严:《临时约法与人民自由权》,《民立报》,1912年3月12日。有关研究参见邹小站《章士钊社会   政治思想(1903-1927年)》第40-58页。   245 《湖南省宪法草案说明书》,《太平洋》第三卷第一号。   246 湖南省宪第6条。浙江省宪第7条,广东省宪第6条均有相似规定。   247  李剑农:《中国近百年政治史》,复旦大学出版社再版,2002年,第490页。   248 朱学勤、王丽娜:《中国与欧洲文化交流志》,上海人民出版社,1998年,第165页。   249 Andrea Bonime-Blanc, Spain’s Transition To Democracy, The Politics of Constitution-making, Boulder and London, Westview Press, 1987,P6。   250  塞缪尔·亨廷顿:《第三波-20世纪后期的民主化浪潮》,第47页。   251  同上,第120页。   252 邹谠:《二十世纪中国政治》,香港牛津大学出版社,1994年,第206页。   253 邹谠:《中国革命再阐释》,香港牛津大学出版社,2002年,第120页-121页。    作者系上海大学台湾研究中心执行主任  (转载本文请注明“中国选举与治理网”首发,以上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网立场和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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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鸣 | 民国元年的第一天

2012年02月02日 13:40:09    民国元年的第一天      张鸣        1912年1月1日,对于中国来说,是一个非常特别的日子。其实,这一天,在这个国家的多数人眼里,还是宣统三年的十一月十三日。而对于一些参加起义的革命党人而言,则是黄帝四千零六十九年十一月十三日。只有少数在华的西方人和在租界为洋人做事的中国人眼里,才是公历1912年的元旦,一年的开始。然而,刚刚成立的中华民国临时政府,将这一天定为民国的起点,民国元年的第一天。直到今天,台湾还是沿用民国纪年,今年,就是民国100年。     民国纪年,基础就是现在我们使用的公历,但是却把1912年作为起点,一个新时代的起点。采用公历,表示了新政权追求西方文明的意向,跟临时政府体制一样,全新的美国架构,一套当时公认最先进的体制。而建元的做法,又带有传统的痕迹,有点类似过去的改朝换代,改换纪年,表示万象更始。用诗人胡风的一句诗来表示就是,时间开始了。     时间开始的那一刻,孙中山就任中华民国临时政府临时大总统,宣告中华民国成立,一个全新的共和政府问世。孙中山在前两江总督府,新的总统府,在各省代表面前,宣誓,词曰:“倾覆满清专制政府,巩固中华民国,图谋民生幸福。此国民之公意,文实遵之,以忠于国,为众服务。至专制政府既倒,国内无变乱,民国卓立于世界,为列邦公认,文当解临时大总统之职。谨以此誓于国民。”然后,身穿西式大礼服的孙中山从各省代表手中,接过大总统印,启印,宣布中华民国成立。显然,共和国的创立者们,选择元旦这一天开国,是刻意而为的,为的就是开始一个跟公历元旦重叠的起始点。为了这刻意,政府组织相当仓促,元旦那天,仅仅选出来一个临时大总统,连副总统和内阁阁员,都是第三天才问世的。显然,他们没来得及。     就在孙中山就任临时大总统的这天,他给当时为清朝政府内阁总理大臣的袁世凯打了一封电报,表示他不过是“暂时承乏”,意思只要袁世凯肯反正,这个总统的位置,就让给他。但是,被让的对象袁世凯却并不高兴,相当不高兴。虽然说,他并不想像某些人说的那样,热衷于做曹操或者王莽,取爱新觉罗氏天下以代之,也有点怕背这个罪名,但对于清朝,也没有多少的眷恋,毕竟,这个王朝不久前曾经很无理地得罪过他。可是,他对于在中国建立民主共和体制,也毫无信心。作为混迹宦海多年的老官僚,他深知当年的中国人,到底是个什么德行。一个具有两千多年帝制传统的民族,骤然之间没了皇帝,并不是一件好玩的事情。对他来说,最佳的方案,就是他此前热衷的君主立宪,保留清室的帝位,把老对头摄政王载沣赶走,责任内阁对国会负责,而责任内阁则由他负责。他没有君主或者总统的头衔,但却实际控制一切。当时的清政府,其实已经大体满足了他了这一要求。武昌起义后不到两个月功夫,原本气壮如牛包揽一切的满清少年权贵们,已经满口答应将政体从原来设计的德日二元君主制,迅速进步到了英国的君主立宪制。       刚刚在几个月前还豪气冲天,强行驱散立宪请愿代表,推出皇族内阁的摄政王载沣,面对武昌起义,遍地烽烟的局面,居然马上变得像绵羊一样乖,绵羊一样的百无一能。在内阁会议上,他听任庆亲王奕劻和协理大臣那桐摆布,老老实实同意请袁世凯出山,全然忘却了他在三年怎么把人赶走的。即使跟他同为少年权贵的现任恭亲王溥伟提醒,这样做对他不利,他也无可奈何。而那桐这个好称当年最聪明的满人,不管当时算盘如何,他后来说启用袁世凯不过是赌博,赌一把,还有希望,不赌,就只有等死了。在本年的5月还踌躇满志的满人亲贵,终于发现其实他们一点用都没有,一点本事没有,能抓住一根救命稻草,也就只能抓了。     大权在握的袁世凯,虽然还有些牵制的因素,但基本上可以控制北方。理论上南北方正在交战,但谈判也在紧锣密鼓地进行,先是袁世凯的代表跟武昌的黎元洪的代表谈,然后是南北方的代表在上海谈,同时,段祺瑞也派了人,在跟南方一些军政实力派谈。袁世凯的意图很清楚,坚持君主立宪,让清帝虚位。这个主张,也得到了列强中的日本和英国的支持。在南方阵营,最接近袁世凯主张的是黎元洪。这个原本被革命党人拿枪逼出来的都督,真的行驶起权力来,还真的非等闲之辈,在立宪派的支持下,很快从黎菩萨变成黎都督,掌控了湖北的局面。黎元洪这个首义都督,一时间俨然成为革命领袖,武汉成为起义各省的核心。但是,很快到来的北洋军的进攻,汉口和汉阳的失陷,让黎元洪气势大减,谈判代表不得不移师上海。南京的光复,则让革命党势力大增。此消彼长,南方也就没有了同意袁世凯主张的市场。等袁世凯悟到这一点时,急令前线的冯国璋罢兵,已经木已成舟。       现在的局面就是这样,如果坚持自己的主张,那么袁世凯就得以武力扫平起义各省。尽管北洋军能战,但毕竟兵力不足,更关键的是,军饷军费都不继,一个武汉战斗,已经耗尽了皇宫的内帑,清政府已经拿不出更多的钱来应急了。财赋之地的南方,已经叛乱,而列强又不肯给清政府资助。当然,如果袁世凯坚持要打,也不是不可以,当年的战事,装备水准低,只要弹药和粮食供给得上,士兵乐意效命,仗就可以打。但是,这样打下去,即使是袁世凯,也完全没有胜算。那么多起义省份,武汉的革命军不中用,谁知道哪个地方就冒出一支能打的军队来呢?如果有幸战而胜之,当然万事皆遂,万一战败了,他的本钱也就没了。要知道,北洋不过六镇(六个师),能战的老兵,只能越打越少,袁世凯本钱有限,真的要是丢了,他可就输到家了。     再看起义各省,说起来每个地方都当家作主,大肆招兵扩军。革命阵营,骤然之间,就有了几十万大军,而且规模还在继续扩张中。此前一个省,不过一旅正规军,现在则可以有4到5个师,遍地的师长旅长。但是,这些军队,大多为刚招的新兵,从前经过点训练的老兵,都成了军官。而且还有大量的会党、土匪、流氓混入其间。南京光复之后,长江下游成为南北对峙的主战场,光集聚在南京附加的北伐军,就有二十几万,各个系统,各地的军队都有。甚至还有来自广东、上海、浙江的女子北伐队。这样的军队,不仅纪律不佳,战斗力极弱,而且自由散漫,极端民主化。士兵变成的军官,很多人急于享乐,有钱就找小老婆,逛窑子,找情人。干别的都行,就是打仗不行。     虽然说,各省革命军开初组建的时候,由于有各省藩库里的结余,军费还可以支撑,但是,这些结余很快就被耗光,军队扩张无节制,加上又开到新的地方,所以,北伐军最大的问题,也是经费无着。当然,这些杂乱的军队,训练和整顿都谈不上,基本上战斗力等于零。好在,所谓前线,根本就没有战事,所有的北伐军,都在当地吃喝玩乐,军费花光了,就哗变抢劫。各军中比较好的广东部队,最后遣返回乡之际,很多军官都带了当地的女人,别的军队,就不用说了。所以,尽管革命党内部不乏反对孙中山让位的意见,但实际上孙中山却硬气不起来。     北洋军人少,无力也无心扫荡革命,而革命军虽然人数众多,但多半是虚张声势,也没有能力北伐,扫荡北庭。关键是,袁世凯也不了解起义各省的实情,面对声势浩大的起义各省,他的确不敢想能再做一次曾国藩,挽救这个朝廷。反过来,革命党要想革命成功,似乎最便捷,也最可行的方式,就是劝说袁世凯反正。同时,我们知道,其实起义各省,革命党的力量还不若立宪派,即使临时政府的组成,也是如此,各个部门,如果是革命党的主官,那么肯定要有一个立宪党人的副手,反之亦然。连临时政府的开办费用,都是立宪党人领袖张謇出面张罗来的。而立宪党人,相对于孙中山来说,更喜欢袁世凯,也更喜欢让革命变得更平和一些,不流血的反正能达到目的,当然最好。只是,即使是立宪党人,面对一个已经丧失威信,令他们伤心的皇室,显然没有心情维护之。对他们来说,如果有机会选择一个更先进的制度,何尝不可以试试。当初拥护立宪,是因为担心清廷的阻抗,革命的破坏,现在已经革命了,这样担忧也就没必要了。     所以,当时的情形,尽管袁世凯不无遗憾,但实际上他已经被逼到墙角,别无选择,只能同意共和,同意接孙中山的临时大总统。无疑,对他和他的北洋系来说,这都是唯一的选择,也是利益最大化的选择。于是,南北和谈,顺利达成协议,刚刚还率领众将官通电誓死捍卫君主立宪的北洋之虎段祺瑞,只能摇身一变,通电拥护共和。尽管很多北洋军的将领,未必喜欢清朝的倒台,对共和更是没有感觉,但三年没有主公袁世凯的日子,让他们深痛地感觉到了主公的重要性。在满人和袁世凯之间,选择袁世凯是当然的。也就是说,在政治上,袁世凯的选择,就是他们的选择。共和也好,立宪也罢,一切以袁世凯为归依。1912年1月1日这天,孙中山在前两江总督府的宣告,实际上等于按下了一个新中国模式的按钮。这个按钮一旦被按下,中国就只能选择共和了。     当然,满人还没有完全甘心,袁世凯也不便武力逼宫。易代之际,戏总是要做足的。不甘就这样缴械投降的满人亲贵,铁良、溥伟和良弼等人,组织了宗社党,妄图做最后一搏,有人甚至准备组织满人军队和警察,在最后时刻出来,拼力一搏,有人还张罗给所有的满人发枪,摆出一个宁为玉碎不为瓦全的架势。只是,经过两百六十多年养尊处优的八旗子弟,早就没有了昔日的雄风。不仅没有人做敢死队,即便传说汉人要杀光他们,他们连抵抗的勇气都没有。即便是由满人组成的禁卫军,也没有这个胆儿。在御前会议上,带兵的亲贵,都说不知兵,不能带兵打仗,而一个从来没带过兵的花花公子溥伟要请缨上阵,却又没人相信他。满人唯一能指望的人,就是那个带兵攻下汉口和汉阳的北洋之狗冯国璋。说是只要有钱给他,就可以上阵。可是可怜的隆裕皇太后,却又拿不出钱来,当年西太后攒那点金子,都已经给了袁世凯。让王公大臣们捐献,又没有人肯出血。其实,即使能拿出钱来,冯国璋没有袁世凯的旨意,是绝不会出面的。北洋团体的利益,高于朝廷利益,这在北洋系,是一个共识。这个共识,恰是满人三年前无理剥夺袁世凯权力激成的。     最令满人雪上加霜的是,民国成立不久,京城接二连三地发生了一些可怕的事情,袁世凯遇刺,虽然没有伤到他,但他从此再也不上朝了,可以放任让他的部下,赵秉钧和胡惟庸去逼宫,免得自己抹不开脸。同时,前禁卫军的统领良弼被一个革命党人刺杀,炸断了一条腿,居然不久就不治身亡。良弼是满人中最知兵的一个将才,日本士官学校的高材生,也是满人中最有勇气和胆略的一人。他的被刺,吓走了所有有心抵抗的满人亲贵。至此以后,隆裕皇太后要想召集满人议事,已经找不到人了。满人亲贵,不是去了天津租界,就是逃到日本人治下的大连。而皇城的禁卫军,只消统领冯国璋答应他们保障待遇,就立马连鼓噪的勇气都没有了。同时,善于玩权术的袁大公子袁克定,还找一些流氓到皇宫周围扔炸弹,吓唬宫里的人。       刺杀袁世凯是北方革命党人不满于南方革命党的“妥协”,做出的抗争,但是这个抗争,没有伤到袁世凯,反倒便宜了他。而刺杀良弼,如果也是北方革命党所为,则更是帮了袁世凯的大忙。当然,正因为如此,有人认为其实就是袁世凯指使的,连给良弼看伤的医生,都受到了袁大公子的收买。至于在皇宫外面扔炸弹,更是一种恐吓式的逼宫。     一向软弱无能,从来没有当家主事的隆裕皇太后,哪里能抗得住这样的威吓和压力。很快,孤立无援的这位中年妇人,就缴械投降,同意签署退位诏书。在同意之后,可怜她居然连哭诉都见不到袁世凯的面,只能哀求赵秉钧和胡惟庸,拿出良心,一定要保证袁世凯答应的优待条件,可别坑了她们孤儿寡母。就这样在民国成立之后的第二个月,191年的2月12日,清帝退位诏书昭告天下。中国两千多年的帝制,至此,宣告正式终结。当然,最后在帝制完结过程中办手续的隆裕皇太后,成了满人的众矢之的,原本就没有多少人缘的她,很快就在众人背后的嘁嘁喳喳中死去。     然而,帝制告终,民国成立。真正感到兴奋的,只是都市里的少数人。上海的报纸,对此进行了大肆的渲染,好像中国从此就会一帆风顺,步入坦途。甚至很快就会强大起来,跻身世界列强之林。上海的街头,人们开始换洋装,穿西服,戴西式礼帽,称为文明帽,手拿西式手杖,称为文明棍,演西方来的话剧,称为文明戏。西式的洋乐队,一时间特别走红,官方和民间,无论大事小事,婚丧嫁娶,都请他们出来吹奏。但是,大都市以外的地方,变化却不大,除了革命党人到处剪辫子,城乡的面貌依旧。在绍兴做中学校长的鲁迅,发现绍兴的真正变化,是天还没冷,当家的革命党人已经换上了皮袍子。作为首都(后来袁世凯做总统,首都又改回了北京)的南京,居民对剪辫子认账,但却不知道总统是个什么东西,非要让他们说,他们只当那是新皇帝。而北京的居民,连剪辫子都不认账,还编出了歌谣,讽刺剪辫子的人。北洋军的士兵,即使剪辫令是袁世凯下的,还是令几乎所有的人痛苦不堪。很多人辫子被剪掉之后,会郑重其事地包起来,留好,说是死后要一块埋进去棺材里。南方的革命军士兵感觉好得多,脑后的辫子没有了,半短的头发,像今天的流行歌星一样,散乱地垂在脑后。而在更广大的内地,很多农民至少在1912年这个民国元年,其实不知道天已经变了,那里的县官,还是穿着清朝的补服在升堂议事,照样让人下跪,打板子,无论小脚还是辫子,都依旧保留。     中国变民国了,但民国的新气象却不多。政府还是那个政府,商铺还是那些商铺,学校也还是那些学校。整体上社会的秩序,却有点乱。很多百姓都说,没了皇帝,就没有王法了,那么做点出格的事儿,也就没有人管了。那些原来对清朝的覆灭无动于衷的官僚们,在清朝灭亡之后,突然发现了前朝的好处,迫不及待开始怀旧,平地里冒出来一堆遗老遗少。但是,清朝回不来了,帝制也回不来了。中国,只能挂着共和国的招牌,沿着共和国的道路往前走。再艰难,也得走。这条路上跋涉,从一百年前的那一天,1912年的1月1日,就已经成为中国人的宿命。                   上一篇: 生命在于浪费笔墨 下一篇: 没有了 阅读数( ) 评论数( 3 ) 3 条 本博文相关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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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思想 | 秦晖:民国历史的不同面相(一)

秦晖:民国历史的不同面相(一) ——帝制兴衰:辛亥百年话“传统”之九 进入专题 : 辛亥百年 辛亥革命 民国 传统    ● 秦晖 ( 进入专栏 )        过去为鼓吹革命就要痛骂立宪,现在有人为肯定立宪又痛骂革命,同样都是片面的思维。          民国作为中国历史上的一个乱世,具有一切乱世所具备的灾难图景,说民国未能结束这一切,是可以的;说民国导致了这一切,或者说是辛亥革命导致了这一切,就不对了。          “成功”,“尚未成功”,还是“失败”?——关于革命成败与革命理想是否实现的辨析          辛亥革命的结局如何?过去有三种说法:其一是就革命的直接结局而言,一般人都认为这次革命取得了成功。所谓成功,就是指革命没有被镇压,相反,清廷镇压革命的努力失败了。于是辛亥革命成功地推翻了清王朝,我们说黄花岗起义失败了,而辛亥武昌起义成功了,就是在这个意义上说的。所谓成功,就是一件事做成了,这是个事实。至于价值判断是另一回事。好事有成败,坏事也有成败,古人都知道“不以成败论英雄”,就是不能把事实判断与价值判断相混淆。     但是如果要讲革命者的理想是否也取得了成功,那就是另一层意义了。当时的革命者对这场革命的意义的理解,其实也各不相同。有人搞“革命”纯出于个人野心,通过革命他掌权了,就是成功了;他没能掌权,就是失败了。撇开这种个人利益的判断不谈,仅就“理想”而论,有些人的理想就是“排满兴汉”、“驱逐鞑虏,恢复中华”,在这个意义上,辛亥革命当然也是成功的。但孙中山先生的理想当然不只是排满,他还要实行“三民主义,五权宪法”。而直到他1925年去世,这些理想也远未实现,所以他的遗嘱才说“革命尚未成功,同志仍须努力”。     但“尚未成功”并非已经失败。我们没有看到孙中山宣布辛亥革命已经失败。道理很简单:古今中外的革命中,很多革命者志存高远,理想宏大,要实现非常不易。如果没有实现理想就是失败,那古今中外的革命大概就没有不失败的了。1789年的法国大革命实现了“自由、平等、博爱”吗?俄国1917年革命达到“英特纳雄耐尔一定要实现”了吗?但与被镇压了的1871年巴黎公社相比,这两次革命都被公认是成功的。所以作为政治事件的革命成功与否,与“革命理想”是否得到实现,也应该是两回事。理想未能实现,革命者可以说他的事业“尚未成功,仍须努力”,但是不能说革命本身失败了。     当然,尽管理想没能实现,但一场搞成了的革命如果值得肯定,那还是要有点好(至少是肯定者认为的好)结果的。比如法国大革命虽然没有实现“自由、平等、博爱”,但即便反资本主义的马克思主义者也承认它建立的“资本主义社会”毕竟比“封建”更进步。而托洛茨基后来虽然抨击苏联蜕变成了“官僚国家”,违背了列宁的理想,但他要肯定“十月革命”,还是要承认这“官僚国家”仍然取得了工业化等不少“进步”,否则如果他像邓尼金(1872-1947,俄国将领,白军领袖之一——编者注)或索尔仁尼琴那样认为苏俄还不如沙俄,那他就没法肯定十月革命了。     的确,如果搞成了的革命一点好处都没带来,又该怎么说呢?革命明明搞成了你不能愣说是失败,那你就只能从价值判断来否定它,即搞成了的“革命”本身就是一件坏事,并不仅是它的“理想没有实现”的问题了。过去我们习惯于把“革命”作为褒义词,那么这样的坏事我们就不称为“革命”,而贬称为“反革命”或者“暴乱”。比方说当年希特勒的“啤酒馆暴动”和墨索里尼的“向罗马进军”,当时都自称为而且被称为“革命”(当然这未必是出于褒义),但这两件事后来都带来了公认的大灾难,所以我们不说它“失败了”,而说它是一件(不幸)做成了的坏事,视革命为褒义的人就不称之为“革命”,而称为暴动等等。尽管纳粹(“国家社会主义德国工人党”)夺权后也对现实做了妥协,没有完全实行当初宣布的“国家社会主义”(所谓《二十五条纲领》)那一套,并且也因此引起了斯特拉塞兄弟和罗姆等“纳粹理想主义者”和“国家社会主义激进派”的不满并导致他们被希特勒整肃,但是人们也没有因为这些“理想”没实现就说纳粹“革命失败了”,而是说纳粹本身就是罪恶。     因此,一场革命如果没有带来任何好结果,逻辑上只能有两种解释:一种是好事根本没做成(不是做成了但效果不理想),另一种是做成了,但那是坏事。          辛亥革命“失败了”的说法讲不通          按上述逻辑评价辛亥革命,就不能不提到以辛亥为开端的民国时期。因为辛亥革命推翻清朝并没有造成历史空白,推翻清朝与建立民国是同一回事。     但如果说中国人无论两岸三地对辛亥革命基本都是肯定的(尽管肯定的理据不尽相同),对民国的评价可就天差地别了。过去国民党在大陆和今天在台湾对民国当然是基本肯定的,所以他们尽管认同孙中山“尚未成功”之说,但既不认为辛亥革命是坏事,也不认为它失败了,“国民革命”只是要继续推进而已。今天台湾的民进党是国民党的政敌,但在对辛亥革命的评价上,许多民进党人(作为整体,民进党官方似乎没有兴趣评价辛亥革命)与国民党的观点并无本质上的不同。     而改革开放前,大陆对民国可以说几乎是全盘否定的。那时我们这里甚至连“民国时期”这个词都极少见,人们只用“解放前”、“旧社会”(常常还附有定语:“黑暗的解放前”、“万恶的旧社会”)来指称那个时代。有个时期大陆搞运动经常提到“伪保长”、“伪市长”、“伪官吏”、“伪警察”、“伪政权”等等,这里的“伪”并不仅指汪精卫、“满洲国”这类“日伪”,而是包括民国时期的历届中央政府和大部分(中共根据地除外)地方政府。北洋政府与南京国民政府那时都被称为“伪政府”,人们提到“清政府”很自然,提到“民国政府”就觉得怪怪的,只有讲“北洋政府”、“蒋政府”才顺耳。而后者连“旧政权”、“前政府”都不配,一定要说是“伪政权”,可见评价之坏。那时关于这段历史,只有“党史”、“中国革命史”和“帝国主义侵华史”的论述,而根本没有“民国史”之说。就连改革前最权威的一套反映那个“时期”的“通史”著作,即四卷本的集体大书《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通史》(编者注:初稿出版于1960-1962年),也回避了“民国史”,暗示“民国”只不过是“革命”对象、反面教员而已。     政府是如此,社会也没什么进步,通常我们都说民国与晚清一样,都是“半封建半殖民地社会”。但是最近这些年,我们对过去被称为“封建”的传统社会却给予了很多新评价:“封建”固然名不副实,词不达意,“传统”也辉煌灿烂,无人可比。而“帝制”据说也并非专制。曾有网友作长篇网文,对我批判“秦制”专制大为不满,抨击曰:秦晖只说秦皇汉武不受制约。“但当年董卓、曹操想做什么,也一样无人能制约,是不是因此就可以得出‘谁都制约不了宰相’的结论呢?再说你光看到秦始皇和汉武帝,怎么不看看汉献帝和唐昭宗?”(玉出昆冈:《脑拖反儒辫,口诵媚洋经——评秦晖的〈从“周秦之变”到“新启蒙”〉》,见“天涯社区·关天茶舍”网站)这位网友真是太有才了,看这反例举的!董卓曹操“无人制约”的后果是什么?董卓横死而曹操怎么成了“魏武帝”的?汉献唐昭倒确实是“虚君”,但他们下场如何?权臣张则臣将不臣,君权虚则君将不君,君臣易位而但凭权柄,太阿倒持则“纲常”何用?有才网友所举之例,不恰能说明“秦制”的奥妙吗?而那些从“封建”到立宪的国家,“封建”时既无秦皇汉武,亦难寻汉献唐昭,立宪后则秦皇汉武等于汉献唐昭矣——我们前述的维多利亚女王,不就是名声之赫不下秦皇汉武,权柄之虚正如汉献唐昭吗?“秦制”下焉能有这样的事?     而在帝制的历朝中,清朝又是今天得到评价最高的一朝。按我们现在许多著述的描绘,从努尔哈赤、皇太极直到顺、康、雍、乾、嘉,甚至连同多尔衮与孝庄文皇后这对摄政夫妇,人人奋发有为,个个雄才大略,圣明君主之多开历朝未有之盛,明朝固然是瞠乎其后,其他各代也罕有其匹。清朝的毛病似乎只在道光以后,而且只是外国侵略所造成。推翻这样一个王朝,“半封建半殖民地”又毫无变化,只是“清政府”变成了“伪政权”,那么这样的举动究竟有什么值得肯定的?     于是过去与现在都流行“辛亥革命失败了”之说。过去主要是说“资产阶级软弱”,没有搞土地改革,因此“封建”依然。现在不少朋友强调宪政民主,又以宪政的失败等于辛亥革命失败。最近袁伟时先生就认为,毕竟有点宪政形式的段祺瑞政府,1926年被冯玉祥武力逼辞,标志着辛亥革命的“失败”。这个说法与过去国共两党都把当时冯玉祥所属的阵营当作“革命”一方、而段祺瑞则是“反革命”的传统观点完全相反,是令人深思的新见解。可是这种说法正如我上面所说,还是把革命成败与革命理想是否实现混为一谈了,在这点上袁先生的逻辑与传统说法其实差不多。     至于没搞土改就不是“反封建”,事实上除了孙中山有平均地权一说(其含义与今天所说的土改也不是一回事),当时参加辛亥革命的绝大多数人,包括武昌起义、保路运动的发动者和“独立”各省及南方临时革命政府都根本就没有这种主张,就是孙中山自己,辛亥回国后好久一段时间也没提此事。亦即辛亥革命不是想搞土改但“失败”了,而是根本就没想搞(后来国共两党都想搞,那是另一回事)。照此种荒谬逻辑,辛亥革命就不是失败了,而是一开始就不应该搞。     总之,辛亥革命与太平天国同样“失败了”的说法讲不通。如果民国一无可取,甚至事事不如清朝,辛亥革命就不是“没做成的好事”,而应该是“做成了的坏事”,它也就根本不该肯定。当年满清遗老们就是这么认为的。而今天如萧功秦等先生也有类似的评价。萧先生对革命党尤其是孙中山的评价与袁伟时先生类似,可以说是非常负面,但逻辑上比袁先生彻底,他说辛亥革命是中国“灾难时代的开端”。这就不是说革命“失败了”,而是说革命根本就是坏事。这种说法根本就讲不通。          民国历史的第一面相:兵荒马乱,民不聊生          辛亥以后的整个民国时期,确实给人以兵荒马乱、内忧外患、天灾人祸、民不聊生的印象。事实上,从清帝逊位到“二次革命”、护法战争爆发,辛亥革命“胜利”的喜悦几乎倏尔而逝,接着就是一连串的战争、革命、抗战、内战。整个民国时期,严格地说没有真正的和平岁月,所谓的“黄金十年”,也不过是战乱相对较少而已。而这十年之后就出现了毁灭性的连续12年大规模战争。     乱世之国,对外竞争的实力也弱,于是这段时间外患也非常严重,其顶点就是日本对中国发动全面的侵华战争。我后面要提到这实际上是民国时期国人苦难的极点。但是,即便是确实有灭亡中国意图的日本侵华,与晚清西方列强只是争取他们的“在华权益”(其中确实有欺负我们的不义之“权益”)、并不打算灭亡清朝、在版图上中国失去的也不过是若干藩属和边疆土地有很大的不同——然而如下所言,日本也并未得逞,这和历史上中国(中原汉族王朝)多次完全亡于“夷狄”是不一样的。而且抗日成功,正是民国历史中最大的正面成果。     当然有人说,日本之敢于侵华,还是证明了民国不可取。过去说是由于“旧社会”的制度不行给外敌以可乘之机,现在也有人说是由于革命不好,导致外敌乘乱入寇。其实这两种说法都不值一驳。因为日本侵华本是第二次世界大战的一部分,有复杂的全球性原因。德、意、日的侵略对象,既有英法那样的资本主义国家,也有苏联那样的社会主义国家,还有大量今天所谓的第三世界国家,凭什么说中国只因“旧社会”制度落后才招致入侵?     同样,当时被轴心国侵略的,既有从未发生过革命的传统老大帝国阿比西尼亚,也有革命已经成功多时的苏联,反倒是恰在二战前夕发生革命而且并未成功、并发生了严重内部战乱的西班牙,在整个二战中反而置身事外,没有遭到外敌入侵。因此是否发生了革命乃至革命“成功”与否,也与日本侵华并无多少相关性。     内忧外患导致社会抵御灾害的能力下降,民国时期因而也是天灾频仍、因灾死亡惨重的时代。但是内忧外患既然并非革命后才有,这种抗灾能力下降的厄运,也不能说是革命所致,至于天灾本身的自然因素,当然就与革命更加无关了。     恰恰相反,我后面就要谈到民国时期的乱世固然严重影响抗灾,但是如果不是与“治世”、而是与历史上类似的乱世相比,民国时期在这方面却有明显进步,这却是今人没有注意的。     当然,无论是内忧导致外患,还是人祸加重天灾,“内忧”与“人祸”的确是民国时期的面相之一。于是有人说“辛亥革命是20世纪多灾多难时代的开端”。     的确,如果说辛亥革命并没有成为中国宪政民主和共和制度成功的“开端”,应该是对的,但是说辛亥革命是“灾难时代的开端”则显然是过分了。就算时间限定在20世纪,这个世纪一开始的“庚子国难”与“辛丑国耻”难道还不算“灾难时代的开端”,难道这也要怪辛亥革命?     更重要的是,为什么只讲“20世纪”呢?距离20世纪不远的太平天国战争流血成河,与战争相关的间接死亡也是饿殍盈野,不下于20世纪的任何一次战争,何以那就不是“多灾多难时代的开端”?     再往深里说,正如我在第三篇文章中所言,实事求是地讲,我国历史上改朝换代的大乱,没几次比清亡后的灾难小。辛亥革命所追求的宪政民主本来就是要终结这种“治乱循环”的周期性灾变。但“革命尚未成功”,王朝周期律就仍然起作用。“秦失其鹿,楚汉逐之”,清失其鹿,同样群雄并起,最后是国共逐之,我国传统时代改朝换代都这样,未必是搞了共和之过才这样,更不是由辛亥革命“开端”的。用传统的说法:清祚已历270年,“气数已尽”,没有辛亥它就能传承永久吗?     事实上,太平天国战争就意味着清朝已经进入末期。尽管这场战争并未直接终结清王朝。但我国历史上的王朝终结一向有两种模式:要么在大规模民变中直接崩溃,如秦、西汉和隋,要么民变被镇压后,镇压者成为军阀寡头,王朝演变成群雄逐鹿状态。黄巾之乱后的东汉、黄巢之乱后的晚唐就是如此。晚清就属于这第二种模式,太平天国之乱后,满清王朝的中央集权机制实际上已经开始了“离心化”进程。从1870年代的湘、淮成“系”,发展到庚子时的“东南互保”,再走一步不就是军阀割据、各省“独立”?     其实,正如今天不少从负面批评辛亥事变的人自己指出的:像保路运动那样的事,不仅不是革命党独力发动,甚至也不是革命党加立宪派再加传统会党就能搞得成的。盛宣怀首先得罪的是四川的地方官绅,包括后来成为革命对象的四川督、抚。这些传统势力的“捣乱”,使得那些认为清廷铁路国有化做得对、保路运动没那么强、因此也不该肯定的人振振有词。但从另一面来讲,没什么宪政导向的保路运动就瓦解了清王朝,完全没有宪政导向的传统动乱不也一样会导致这种结果吗?清朝本来已是末世趋乱,民国不过是未能止乱、以“真共和”替代这种王朝循环而已,对此感到遗憾是应该的,但为此苛责革命、似乎没有革命天下就乱不起来,那就大可不必。     以宪政取代专制是政治现代化的逻辑必须,但宪政之路不好走。我前面说过,世界史上“封建”传统的民族(如欧洲、日本)通过君主立宪实现宪政的成功率较高,而像中国这种中央集权帝国,君主立宪少有成功。晚清立宪派的努力是非常可贵的,过去思不及此,应该反思。但是立宪不成,革命发生了,其中因素很多,后人也没有必要强分对错。实际上,那时立宪派与革命派也没有过去说得那么对立。过去为鼓吹革命就要痛骂立宪,现在有人为肯定立宪又痛骂革命,同样都是片面的思维。欧、日各国走君主立宪之路,也未必一帆风顺。最顺利的英国也折腾了几十年,日本就更不用说,明治维新下面的“大正民主”昙花一现,很快演变成军部专政,不要说给日本,给世界都惹下大祸,后来还是在美军占领下回到宪政之路的。中国辛亥革命后宪政没能扎根,重演了历朝的乱世,所谓“宁作太平犬,不为乱世人”,说是水深火热也不为过,这是一个面相。     总而言之,民国作为中国历史上的一个乱世,具有一切乱世所具备的灾难图景,说民国未能结束这一切,是可以的;说民国导致了这一切,或者说是辛亥革命导致了这一切,就不对了。 进入 秦晖 的专栏    进入专题: 辛亥百年 辛亥革命 民国 传统    文章分享到 : 新浪微博 QQ空间 人人网 抽屉网 腾讯微博 豆瓣 百度搜藏 更多 本文责编: frank 发信站:爱思想网(http://www.aisixiang.com ) ,栏目: 天益专题 > 专题文库 本文链接:http://www.aisixiang.com/data/4675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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