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贺卫方教授公开信发出之后的讨论

          评评贺卫方、刘仰和方绍伟             当然还有刘学伟   作者: 乔桥 来源: 中国选举与治理网站编辑部 来源日期: 2011-4-16 本站发布时间: 2011-4-16 9:31:55 阅读量: 1799次        * 先是贺卫方教授在自己的博客发表了一封公开信。他说,     一年多来,我一直想写一封公开信与各位交流一下关于重庆‘打黑”’的看法。不过考虑到自己在博客等媒体上对于某些事件已经作出过不少评论,担心‘说三道四’,饶舌惹厌,也就作罢了。但是,最近重庆的某些走势令人颇感焦虑,如鲠在喉。在我看来,在这座城市里所发生的种种,已经危及法治社会的基本准则,作为一个法律学者尤其是一直参与司法改革的学者,我觉得,公开地把自己的一些困惑和批评意见发表出来已经成为一个紧迫的义务。( 为了法治,为了我们心中的那一份理想 )     * 看到贺卫方的信,参与《中国不高兴》写作的刘仰先生忍不住了,写了自己的公开信。他说,     贺卫方的这封公开信,充满了偏见,因而处处显得自相矛盾。贺教授可能以为,凭着自己的身份,登高一呼,就能认定重庆打黑除恶都是“非法的”。我觉得,贺卫方教授太把自己当回事了,或者说,太把贺教授心仪的“我们”当回事了。贺卫方没有资格、没有证据可以得出重庆的打黑除恶是“非法”的结论。贺卫方把重庆打黑除恶称为“以黑制黑”,更是对国家法律的严重污蔑。我想引用一段吴邦国委员长最近在重庆说的一段话作为结束。     吴邦国说:“ 看了‘打黑除恶’的资料,真是触目惊心!不打不行,不得了啊!同志们做了很多工作,这是有风险的,很不容易。看了之后惊心动魄。从全国来看,重庆的黑恶势力还不一定是最厉害的,看来其他一些地方也要‘打黑’,不打不行 !”贺卫方教授别再为黑恶势力辩护了,别再给中国社会尚存的社会正义抹黑了,你的那个“我们”的法治理想,最多如你自己所说,只能在你“心中”。如果把你的那个“我们”的法治理想变成现实,中国社会将遍地都是黑社会。( 刘仰:致贺卫方的一封公开信 )       * 看了这两封信,选举网的专栏作者方绍伟也忍不住了,给他们二位写一封公开信。他说,     “认理不认人”是我的一贯主张。读了刘仰先生的“ 致贺卫方的一封公开信 ”后,我对这位“文化评论人”的“拙劣误读”感到十分震惊。贺卫方的“ 致重庆法律界的一封公开信 ”几乎一点没错,而刘仰先生的“致贺卫方的一封公开信”则几乎无一不错。我自己常常不满于“右边的朋友”不讲道理,但实在没想到,“左边的朋友”的不讲理居然能够达到如此低级的地步。我忍不住要问:到底所谓的“文化评论人”是“有文化”还是“没文化”的“评论人”?(方绍伟: 致刘仰、贺卫方的一封公开信 )      作为选网的读者,您对这三封信有什么看法?请您留言。     今天,选举网转发了专栏作者刘学伟先生写的 他对那位现在不知道在哪里“混社会”的特立独行的艺术家的看法 ( 特立独行是一种精神气节 )。他的文章里本来有不少可以说是“黄色”的图片,编辑转发时决定不发为好。大家可以到刘学伟在博联社的博客查看那些照片。     感谢读者把《环球时报》的两篇社论贴在了这篇文章的留言处。也有读者把另一位特立独行“混社会”的“玩主”的博客贴了出来( 一只特立独行的猪 ),编辑没有放行。读者自己应该可以找到。       谭敏涛:致刘仰先生的一封公开信 http://www.chinaelections.org/NewsInfo.asp?NewsID=204651       丁建强:至选举网的一封信 http://www.chinaelections.org/NewsInfo.asp?NewsID=204652         健鸽:给贺卫方、刘仰、方绍伟的一封信 http://www.chinaelections.org/NewsInfo.asp?NewsID=204659         选网读者评贺卫方、刘仰和方绍伟 http://www.chinaelections.org/NewsInfo.asp?NewsID=204658           (转载时请注明“中国选举与治理网”首发:http://www.chinaelections.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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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法律人的精神(上)

西南法律人的精神(上) 贺卫方   贺卫方按 : 这是我于 2003 年 3 月 24 日在西南政法大学渝北校区为大一同学所作的一场讲座的整理稿。讲座由西南法学论坛和新校区管委会联合主办,张绍彦教授主持。原来的题目为“西南政法大学的精神”,现改做这个题目,同时也对一些文字作了一些修改。在这里,我要感谢绍彦教授的热情邀请和主持,同时向陶窬同学致谢,这么长的一篇讲座,他对着录音机一句一句地整理,其中的耐心和辛劳实在是应该得到诚恳的感谢的。因为是给母校的学子讲,不免有游子的特殊情感在,也不乏激发学生对母校情感的话语,某些溢美之词在所难免,尚请读者理解。   开场白   我非常兴奋能够来到这儿,跟在座的主要是大一的同学们作一个交流。对我来说,母校是一个心中永远挥不去的回忆,一种浓浓的感情。而我自己——刚才张绍彦老师已经介绍了——我在 1978 年上我们这个学校了,我是文革复办以后的第一届学生,那年我 18 岁,现在一晃 25 年已经过去了(掌声)。我自己是山东人,跟绍彦老师是老乡。当年我从山东的烟台坐火车, 1978 年的 10 月 2 日,从烟台坐火车,终点站是重庆市。在这中间要转车,在济南转一次车,在郑州转一次车,在宝鸡转一次车,在成都又转了一次车(笑声)。经过五天艰苦的旅行,才运行到了自己感到非常陌生的这一块土地上——西南政法学院,当时叫西南政法学院。那时我们的学校极其艰苦,大家戏称叫“稀烂政法学院”。拉着我们的车——是一个大卡车——到车站来接我们。    我们到这个极其简陋的学校,拉着我们的卡车,在上东山大楼的时候,竟然走到中间不上去了,因为道路太过泥泞,这个车轮子就打空转,没办法往前走。结果最后,我们就纷纷跳下车来,自己跑到东山大楼里面,找到了自己的宿舍。随后的这几年的时间里,咱们的学校都是一座工地,天天是噪音不断,简直是到了一种可怕的程度。我们后来就一年一年地过去,然后就毕业了。因为咱们学校是所有的政法大学、政法学院里边第一个复办的学校,所以在 1977 年国务院决定复办我们的学校的时候,确定了全国的 77 所重点大学,我们的学校就是其中的一所。政法类的有两所,一所是西南政法,另外一所是国际关系学院。我的印象是这样的。我们是第一届,当时全国总共有四所院校招收法律专业的学生。一所是我现在所服务的单位——北京大学法律学系,一所是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一所是吉林大学法律系,再有一所就是我们这儿。对了,还有湖北财经学院的法律系,现在搞民法的王利民教授就是那一届的学生。但是我们这儿的人数最多,我们那届同学大概有 360 多个人,我记得仿佛跟一年的天数一样多(笑声)。 360 多个法律专业同学加上师资班的同学有 400 多个同学,其他学校都是招那么几十个同学,我们这儿就人多势众。然后 1982 年毕业,我们就迅速地占领各个关键的滩头阵地(笑声),然后就开展了对于中国法制建设的这样一场伟大的事业。    我们这一届同学几乎可以说是跟中国文革后的法制建设同步的人,中国的法治建设就是 1978 年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然后开展民主与法制建设。我们一下子毕业这么多人,许多机构都非常欢迎我们的毕业生。西南政法学院在法律界具有良好的声誉,向来是学风严谨、勤勉、扎实,因此不少同学都到了许多很重要的岗位。当时的同学们,尤其是谈恋爱的同学,你们知道,当时有些同学想到时候回自己的家乡。比如说我们班一位来自云南的同学,就特别想回昆明。但是他又谈了一个女朋友,女朋友却是苏州人,想能够两个人一起到南京也很好。最后毕业时,学校的政策是照顾人不照顾地方,可以把你们分到一起去,但是没办法照顾你们或者回南京或者回昆明。最后没办法,算了,你们艰苦一点,到北京去(尖叫声)。当时北京有许多机关告诉南方来的同学,你们应该到南方去,北京并不是一个特别适合人类居住的地方。沙尘暴啊,可能比伊拉克的沙尘暴好一点而已,结果我们不少同学到了北京。现在 78 级的毕业生中,在北京的同学已经达到了 80 人以上。这样的一个比例已经是相当不得了。    西南的毕业生分布在司法实务界、学术界,甚至包括更宽泛的政界。虽然我们 78 级同学在读书的时候,校园并没有这样一个口号:“今日我以西政为荣,明天西政以我为荣”,但是大家还是有一种非常兴奋的感觉,刚刚大学毕业,简直是豪情万丈,然后纷纷到了不同的岗位开始工作。我觉得西南政法,不仅仅是我们这一届,包括后面毕业的一些校友,都付出了相当大的努力……西南政法大学虽然地处西南,但是她已经成为中国的法律界以及法学界的最具有号召力的品牌之一。她的毕业生可以说是在法律的各个领域中间都作出了相当突出的贡献。人们不禁在问,其中原因在哪里。包括我的同事,研究刑法的陈兴良教授,他在给我们的一位校友邱兴隆教授的书写序的时候,他在序言里面就说,我有一次开会到西南政法,到了这个校园里边,我的心里一直在想一个问题,那就是:在这样的一个校园里,在这样一个偏远的校园里边,在这样不是显得非常豪华的建筑,也显得非常平实、很朴素的一个校园里边,为什么会走出了这么多优秀的人才?    西南是什么,西南在中国的法律界到底她的特色是什么?也许你们也急于去了解,你们也愿意听取我这样一个老校友的点滴体会。我想今天晚上与其说我单独作的一个演讲,不如说更重要的是一个交流。我愿意大家提出更多的问题来回答,所以我演讲的时间不会太长,我更希望作为西南人的大家能提出自己的问题,大家一起讨论。当然问题不要过分敏感,我在这儿讲有时候涉及到学校的问题,我还是稍微还是有一点点那个……可以叫“投鼠忌器”吧,不要给校领导添麻烦。当然我跟他们私下交流的时候我还是非常直率的。比方说,我跟龙校长说,我说咱们学校的网站实在是太糟糕了(欢呼声、掌声)。现在是网络时代,一个大学的外部形象,很重要的一个就体现在它有一个内容丰富、材料权威、界面亲切、更新及时的网站,最好还要有一个热闹的讨论区,也就是 BBS 。同学们有什么建议和批评,可以在这样一个讨论区里提出来,当然,也可以不断地发牢骚。这个时代如果一个大学没有这么一个很好的网站,这个大学就没有做到——用现在非常时髦的话说——“与时俱进”。龙校长也深以为然,说我们要好好做一下。这真的是一个很大的问题,我希望近期内能够很好地改变一下这个状况。所以,我们一会儿有很多时间进行讨论。    西南政法的精神,西南的精神,刚才有老师解释了一下,实际上他解释的我觉得有一半是我想到的,有一半是我的想法还没来得及说出来的。也就是说,我们是一个法律的大学,法律呢,也是我们主旋律,但是她偏偏叫“西政”。这个“西政”是什么意思?西南政治学校?这个“政”我不大喜欢。大家知道,我们的学校的英文名字“ Southwest University of Political Science and Law ”,实际上这个翻译有点问题。有一位法学界的前辈曾经说,这样的一个译法是有些不准确的。大家知道, 49 年以前,我们的法律学院不叫“政法学院”或者“政法大学”,而是叫“法政大学”或者“法政学堂”,“法”字在前面,“政”字在后面。那么在 1949 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以后成立的法学院叫“政法、政法”。为什么颠倒一个个儿?就是为了让政治能够控制法律,也就是说,法律只是一个附庸,法律只是一个奴仆,法律只是一个为政治服务的工具。所以“政”就要在前边,所以从这个意义上讲,它不是政治科学和法学这样一个大学而是政治性的法律大学。与其说叫“ Political Science and Law ”,不如说叫“ Political   Law ”。被政治所控制的法律、法律大学。所以,“政”这个字我有点敏感,有点不太喜欢。所以一般的时候问我是哪儿毕业的,我就说是西南毕业的。在法律界,只要简单地说是西南毕业的,人们都知道这说的是座落在重庆市沙坪坝的那所大学,反而,其他院校的毕业生需要多说几个字。所以说我们的这种精神应该叫西南的精神。西南的精神体现在哪些方面,我自己可以说是有一些体会,同时呢,也有一些比较跟其他院校的比较。所以我今天想谈一下自己的一些个粗浅的看法,跟在座的各位老师、各位同学作一个交流。   开明与思想独立   西南政法这样一个学校,它的精神的第一个方面,我认为它是一种极其开明与独立的精神状况。也就是说,它的精神状况是一种开明的,是一种,我们过去习惯用的词叫“解放”,解放的!也就是说它并不是一个特别趋向于保守的、趋向于不思进取,或者说很僵硬、很左的那样一个类型的学校。我们都知道培养法律人本身有一种特殊的保守性,这个是勿庸置疑的。世界各个国家的法律职业家跟政治家都是不一样的,法律人由于他们非常特殊的一种思维方式,比方说,他们判决案件的时候,他们一定是向后看,看一看从前怎么办的这个案件,过去是怎么判的,现在就怎么判。我们法律有一个格言,叫做“同样的事件,同样的对待”,同样的案情,获得同等的对待,在法律里边,我们不容许有一种深一脚、浅一脚,月朦胧、鸟朦胧,这样一种高度不确定的状态是与法治的逻辑不相容的。法治要求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这样的一种平等性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个方面是空间方面的平等,也就是说,我们生活在贵州的一个人跟生活在河北的一个人,大家犯了事了,违反了法律,都必须得到同样的对待,不允许河北的这个人判刑重,贵州这个地方判刑轻。或者说同样一个合同纠纷在这儿是有效的,在那儿合同便变得无效。这是法律面前的平等性的一个方面。   第二个方面是时间意义上的平等,那就是说,昨天的一个行为是判这样的刑罚,今天的一个行为不容许这样的一种抽风一样的,比方说,昨天判了五年,今天同样的一种行为,判刑十五年或者死刑,就是因为昨天中央传达文件要严打了。一严打就乱打一气。这样的一种做法是违反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准则的。搞法律的人有这么一种天生的性格就是说,他一定要观察从前,看判决书怎么判刑。甚至他引用法律的时候,他都清楚表明他引用的是所谓的现行法律实际上不是现在制定的法律,而是从前制定的法律。以前的时候,我们不容许国家根据特定人的行为来新制定一种法律,来制裁这个人。大家还记得《封神演义》里面有一个人物叫申公豹,申公豹的脑袋被割下来了以后又给安倒了,南极仙翁给他安上去,安上去一下子安得脸朝后了,所以申公豹这个人脸朝后,后脑勺在前面。然后他就向前走就是向后走,向后走才是向前走,那个方向是倒着的。我不知道今天我们还受到申公豹的一种影响,也就是说,我们中国人的时间观念仿佛是向后走的,而不是向前走的。比方说,我们是说未来的事情,我们偏偏要说今后我们一定要好好工作,今后一定好好工作。今后,往哪儿走了,住后走了(笑声)。我们明明是说过去的事,我们说以前如何如何。(掌声)大家知道时间观念是一个非常有意思的事情。中世纪伟大的哲学家奥古斯丁曾经说过什么是时间,“时间这个东西,你不问我我还知道,你一问我我反而糊涂了,我不知道什么是时间。”不同的民族、不同的文明,这个时间观念其实是有很大的差异的。比方说西文的基督教文里,它们是以公元纪年的方式来计算这样的一个时间。我们今年是 2003 年,明年是 2004 年,方向永远向前,不往后回头的时间观念。然而 100 多前,各位同学你们知道,我们不是这样的时间观念,我们的时间观念是六十年一甲子的时间观,我们有一种两个系统的搭配,不断地搭配,今年是癸未年。那么六十年一甲子,六十年一循环。我们中国人的时间观念是转着圈走的,我们不是一直朝前走的,老是这么循环的。所以有许多西方人观察中国人,说中国人并不是一个一直朝前走的民族,她走一走就往后走。甚至我们有时候就讲“向后走”。我们通常说最美好的时代是三代之世,三代之世是从前的那个时代。我们说“人心不古”啊,我们要感叹这个世风日下的状态的时候开始说,我们说“人心不古”。来自杭州的同学记得,那个西湖边上有一个西泠印社,曾经做过印社社长的吴昌硕先生的题词,那个对联叫“以文会友、与古为徒”,越古的东西是越好的东西。人们嘲笑写文章写得不好的人说,你这文章学的这个风格是宋以后的风格,你要学最早的风格,写文章的人要学周、秦、汉,所以黎元洪大总统门口的对联叫“文章唯读周秦汉,儒术兼通天地人”。哎呀,听起来很好。就说我们中国人说,好的东西都是古代人的东西,我们总觉得时间应该是倒流的,应该是拉历史的倒车的。当然我们现在已经不是这样了。但是我们法律人还是有一种保守的性格,就是说要以过去的规则来控制今天的行为,来约束今天的行为。这个是搞法律的人作决策时的一个最重要的特色,也是法律人不大喜欢过分的进取,我前段时候写过一段文章,里边用了个“与时俱进”,结果总编辑一定要把这个“与时俱进”改过去,不要这个词。我这个人平常也不追求时髦,现在那些官员们讲话,好像不说“与时俱进”,就不会讲话。所以我也与时俱进了一回,结果你还不让我用,好不容易追一回时髦(笑声)。后来他们就说:“哪有你这么用的,你看你是怎么用的?”我的文章上面写的是:“法院作为一种具有保守精神的机构,就不能够处处与时俱进”(笑声、掌声)。那么我们中国随着法治建设的深化,我们也开始慢慢地更多地思考法律人作决策的精神,思考法律职业者在这个社会的各个领域中间所起到的作用到底是怎样的一种作用,在这个时候保守精神得到了学术界以及法律界也作了越来越多的认可。    但是我们今天所说的保守并不是说的这个意思,而是指那种封闭意识下的坐井观天,心胸狭隘。从这个角度说,我们这个学校,至少从复办时开始,一直到今天,我很少能够发现在这个学校里边的人以及从这里出去的人,无论是教师,无论是领导,还是同学们,变成那种“左棍”。所谓的开明就是对世界上一切文化,保持一种开放的胸怀。所以开明就是不固步自封,绝对不老是固守在自己原来的窠臼之中而不可自拔。我们的校园里洋溢着一种开放的精神,虽然我们远离大海,地处西南,单纯从地理上说显得比较偏远,但是,在我看来,在中国当今的文化地理上,重庆以及西南地区的主要城市都不能说是封闭地区。我不知道这是否跟抗战时期许多大学内迁西南有关,总之,作为一个内地城市,重庆在思想观念方面绝地要比东部的某些沿海城市要开放得多,要文化得多。    虽然地处这个地方,但是这个地方出去的毕业生在学校期间都是保持着一种非常开放的胸怀。我们在读书的时候,可以说乍暖还寒。那么文革刚刚结束,当时的那个时代,精神建设状况是相当地封闭、相当地保守。大家想想,我们在学校里边,我一直到一年级的下半学期,我猛然听到我们班有个同学说:“毛主席犯过错误”,哎呀,当时我们都感到非常地不理解,非常地气愤,你怎么能说毛主席犯过错误?你这个家伙简直太反动了(笑声)。在大家心目中,在 1979 年的时候,大家心目中毛主席还是一个神。没有办法想象毛主席还会犯错误。但是后来随着这个国家的变化,西南政法的学风也迅速地走向了一种比较开放,比方说图书馆里面的西方经典著作被人越来越多地阅读。我记得当时图书馆里面有一位做出纳的老师,这位老师我现在仍然记得她的名字——肖廷秀老师,听说她已经到深圳去生活了,她的孩子在深圳那边,她早就已经退休了,肖老师特别喜欢爱读书的同学,你到图书馆去借书,老借一种特定类型的书,这位老师就会记住你。她就记得我老爱借哲学方面的书、西方哲学史方面的书。然后,当时也是半通不通的吧!黑格尔的《哲学史讲演录》,然后去图书馆里边去借。借了第一卷,然后说第二卷还没回来呢,被别的同学借走了。然后肖老师就会记得这一点,等到第二卷一回来以后,她马上叮嘱另外一个来借书的同学说:“你到 9 班去找一下贺卫方,告诉他《哲学史讲演录》第二卷已经回来了,叫他赶快来借。”(掌声)这里是我要表达的西南精神中的第四个精神,现在还不要在这儿过分地展开。但是我只是说,当时有这么一个好老师,同时借助了这样一种开明时代的风气,我们的同学、我们的老师变得非常地开明,思想观念非常地解放。   我们举办了许许多多的学术墙报, 78 级有十个班,十个班每个班都出一种学术墙报。学术墙报就是用那种很大的、比较厚一点的白纸,然后请硬笔书法比较好的同学,把大家写的论文写到这个白纸上贴在墙上,然后每个班举办这样一个很大很大的墙报。让大家多多少少,各个班级中间有一个暗暗的较劲:你办得好,我比你办得还好。那么当时是一个特殊的时代,思想变化得极其剧烈,昨天还是大家恪守不渝的东西,今天已经变成了一种必须告别的东西。比方说当年《大众电影》上曾经登出了一幅照片,是《红舞鞋》那个电影,男女主人公在一块相拥而吻,两个人在那儿接吻,按照中国的古话说是做一个“吕”字,“吕”啊,两个“口”在一块做一个“吕”字。这个刊物出来后,一些人就批判这期刊物。这样的一种做法简直是可以令人震惊,令人发指,必须加以批判。人家不过就是做一个“吕”字嘛!(笑声)大家想想,这样的一种事情很快就发生了变化,所以西南政法的同学,大家在那样的一个时代里边,不断地阅读了许许多多的西方的哲学的著作,启蒙时代的东西,还有西方的当代的著作。   当时的《哲学译丛》在我们的同学中间是特别受欢迎的刊物,我们是一个法律大学的学生,但是大家特别喜欢哲学,我的同学蒋庆,现在的蒋庆教授,在我们读大学的时候就是一个思想解放的先锋。那时,他仿佛深受南斯拉夫的实践派的影响,他在学术墙报上响亮地提出一个口号,叫“回到马克思主义”,什么叫回到马克思主义,就是认为我们现在的这一套东西不叫真正的马克思主义,我们需要回归,当时全国都引起震动啊!团中央的领导马上指示重庆市委,包括更高层次的领导,要查一下这个人。这是什么人敢提出这样的口号,这分别是抵毁我们现在的社会主义和现在的马克思主义,好像只有他才是真正的马克思主义。但是这位同学、我的这位同学坚持己见,真正地恪守一个学者应有的良知、学术的良心。大学毕业的时候,我们的老师居然还把这位同学留校,认为这位同学是最优秀的毕业生之一,一定要叫他留到学校来,要他成为一个老师。把这样的一种开明和独立的精神传递到我们后面的同学身上。虽然上面三令五申要整我们的这位同学,但是他居然得到了最优厚的待遇——留校了。当然后来他也离开这儿了,到深圳去了。他是中国现代儒学研究的最重要的几位代表人物之一。一个法律专业的毕业生能够在哲学领域中具有相当突出的成就,这是令人刮目相看的。他毕业以后又开始转而研究佛学——对于佛教的深入的研究。后来又转向对基督教的研究。然后对西方的自由主义下了很大的功夫,同时他又力求追求一种境界,那就是把儒家自身所包含的政治哲学开掘出来,以便为中国未来提供真正意义上的指导思想。我们这位同学不仅仅要立言,而且十分注重以行为去践行儒家的追求、儒家的思想。他在他的家乡——贵州省的一个大山里边,建了一个“阳明精舍”,就是纪念王阳明的一个古典意义上的书院。他准备在那儿招收弟子,在那儿办一个真正意义上的书院,让我们的新一代的学生不要数典忘祖,忘记王阳明的学说,忘记孔子的学说。大家有机会到贵州去的话,你们可以去看看那个“阳明精舍”,去看看他的那样一种奋斗的精神。这样的一个人,他身上这样的一种精神,我和他交谈,分明可以真切地感受到这个人深刻的家国之忧和开放的精神。这是西南的精神!这是西南的一种追求!    我们同学也向来富于一种叛逆心态,西南政法的同学不是特别的温顺,当然重庆这个地方的民风就不大温顺(笑声),重庆这个地方的人的性格多多少少有一点火气重,很有些北方化。喝酒喝得爽气,吃火锅吃得很辣,喜怒哀乐皆溢于言表,很自然就有一种桀骜不逊和反叛精神,这是一个非常独特的一个民风。我们这些人从祖国的四面八方来到这儿,也不免受到这种民风的影响,也开始具有一种性格,你上面说什么,我总要问一问,为什么你要这样说,你这样说对吗?这样的一种批判精神在大学里边经常体现为我们写大字报。学校领导有什么事情做得我们不满意了,我们就写大字报。当然现在没人写大字报了,宪法已经取消了这个权利,我们当年还没有取消。我们对国家事务都表现出了强烈的关注,我们的同学中间当年有一些人老到解放碑那个地方去发表演讲,给群众发表演讲,告诉大家“中国应当朝何处去”(笑声、掌声)。当然大家有争论,用毛泽东当年的话叫“有人群的地方就有左中右”,我们的观念肯定是不一样,但可贵的是西南政法大学这样的一个学校体现了对于一种相互辩论、相互争论的非常大的宽容。没有一个可以号称“真理在手”。 1981 年到 1982 年间,有一个人叫李燕杰的人,李燕杰这个人呢,全国都要去演讲,到处演讲,为青年朋友谈心,让青年朋友树立正确的人生理想,当年很是走红。他俨然以马列主义代言人的身份到处去演讲,一直讲到自己身体都病了。报纸表扬他,党和国家领导人还很关心他。好像是 1982 年的上半年吧,他来到西南政法学院来演讲,结果西南政法的同学对他颇不以为然。当时狠狠地质问了他几个问题,搞得他很难堪。但是与此同时,我们看到另外几种类型的学者,比方说,当时有一个日本的宪法学教授,叫一圆一亿,一块钱再加一亿块钱,一圆一亿,他就叫这么个名字,这位著名的宪法学者来中国来访问,他希望有机会向中国的学生介绍一下他的宪法理论。他到北京去访问那里的几所大学,但是那里的大学都不肯让他讲,说“不不不,宪法方面我们不可能允许一个外国的、一个日本人来讲宪法问题,你要是搞民法、搞刑法还行,宪法不大好,敏感,怕出问题。”最后西南政法大学邀请他来这儿访问的时候,校方主动提出来他给我们讲一次他的宪法学说。一圆一亿老先生真的非常地意外——怎么可能呢,应该说越是偏远就越应该保守才是,为什么到了西南,到了西南政法学院,却是如此开放?当年,大家知道, 1982 年, 80 年代初期,没有哪几个学校的学生有机会听听外国教授的学术演讲,我们有了这个幸运。我们的同学认真地听过这样一场演讲,而且大家表现出了非常谦虚的、认真学习的精神。同时,同学们也跟一圆一亿教授提一些问题。那位老先生,现在我还有点印象,好像显得很开心呀!他在重庆终于找到了他的学术上的热心听众。    我想这样的一种开明的精神确实也体现在我们的毕业生们。我们这些毕业生到了全国各地,到任何一个地方啊,你可能听到西南政法的同学,也许显得不那么稳重,也许你可能听到西南政法的同学出了问题。比方说,十三年前的那场风波,在那场事件里边,西南政法的毕业生表现得很突出啊!带头游行的、参与绝食的,国家机关里边的人也不顾自己将来升迁啊,纷纷走上街头去,表达自己的家国之忧和对政治腐败的不满。我们好多同学,他们在官场的仕途最后没有走下去,去做律师了,原因就在于这场事件。这样的一些个对国家的关心真正体现在这些人的精神方面。你只是不断地听人说西南的人怎么怎么了,但是你没有听到一个人说西南的人很左,西南的毕业生很保守,很僵硬,头脑很僵硬,或者跟着官方的口号鹦鹉学舌。从来没有,没有一个人的头脑很僵硬。我这样说是不是有点过分了点?当然我有个同学,也是我的老乡——山东人,他到北京去,年龄也不小了,别人给他介绍个女朋友,他跟人家一见面就说:“怎么你穿牛仔裤,资产阶级的嘛!”(哄堂大笑)我们山东人有一点点保守,因此理所当然地被这个女孩一脚踢开了。事实上我相信中国的未来的发展,中国将来的政治生态的改变,离不开我们这些法律人,一代一代的法律人,能够进入到政治的舞台之中,能够参与到政治生活之中,能够改变我们的政治生态环境。所以,各位同学,我相信大家应当有这样的一个远大的志向,也就是说把我们西南政法的这样一种开明的、开放的、不苟且、不媚俗的这样一种精神,能够带到全国各地,带到中国的政治舞台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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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法律人的精神(下)

西南法律人的精神(下) 贺卫方   扎实而严谨的学风   我们西南政法大学的精神和风格中的第二个特色,是一种对学问、对事业扎实、严谨的风格。西南政法,我们刚才说它比较偏,它没有什么接触外界的交流的机会,像我现在所在的北京大学,简直可以说是像是一个超级百货商场,人来人往。你要是想听讲座的话,你简直可以说每天都可以听各种各样的讲座。绍彦你现在也在那儿读博士,是不是也深有体会?北大的学生可以说是中国大学生中视野最开阔的一群了。视野开阔是好事情,但是也可能有某些副作用,那就是,如果不能很清楚地自觉的话,就是容易患上一种夸夸其谈的毛病。因为他们的眼界太开阔了,你说起克林顿,“哎,克林顿我听过他讲话啊,当时你没看见三个提问的中间就有我呀?”(笑声)一会儿说哪个诺贝尔奖的获得者,“哎,到这儿来讲的时候我听过,也没有什么了不起嘛!”(笑声)大家知道,讲座是大学中的一道美丽的风景,是否经常有一些高质量的讲座,是一个大学层次的很重要的衡量指标。但是,作为学生也需要知道,讲座并不能代替读书。老是坐在那儿听讲座,听这个的、那个的,而没有认真读书,没有认真地把图书馆里边的一本本的书非常扎实地、非常严谨地给读下来,就容易成为一个知道的很多,但理解的很少的一个人。    我们西南这个地方就没有这样的一个地理的便利。当然现在的学术交流也好多了,听说咱们这儿的新校区也是经常有学术讲座,老校区那边也经常有学术讲座,有各种各样的高层次学术研讨会召开。上一次,这个月的 13 号我来这儿作讲座的时候,我就是来参加中国和欧盟的一个人权方面的研讨会,欧盟的学者也有机会到西南来访问、来交流。(下面有遗憾声)当然新校区这边没来,你们不要太遗憾,由于人权研究是一个与政治靠得太近的领域,所以这方面的学者似乎也太过政治化,学术方面反而不大优秀。(笑声)大体上来说,尤其是我们读书的那个时候,学术交流是非常少的,没有多少人到这儿来作学术报告,我们显得很闭塞。但是闭塞有闭塞的好处,你没有别的刺激,我一个坐在这儿,能够做的事情就是看书,就是读书。当然也有讨论和辩论,但是大多数是自家人之间的辩论。除了互相讨论问题以外,大家就是读书。我们那时候读书的风气是非常浓郁。大家到图书馆的那种看书啊,图书馆里边满满的。一到晚上,各个教室里边灯火通明,大家都在非常认真地读书。我这个人不大喜欢到图书馆或者教室里读书的人,我就在宿舍里面,躺在——我睡上铺——躺在那上铺上卧读。后来我觉得人家老是到图书馆、到教室里读书,我觉得有点慌,我是不是不太认真读书的感觉啊?然后有一次我下决心到图书馆里边去了一趟。结果我看看他们在干嘛,发现两个同学在写情书(笑声),后来我就不去了。    各位同学,大家知道,一个人接受大学教育,接受大学教育跟接受别的类型的教育,比方说,到一个中等职业学校去受教育,其中有一个非常大的差别。这个差别就是大学教育不仅仅要培养一个专业人士,而且要培养一个博雅之士,我们要通过四年的大学教育,把在座的各位加以塑造,比方说把你过去的思维方式加以改变,逐渐地让你们接受一种听起来过去闻所未闻的思维模式:像法律人那样思考问题,你们要像法律人那样思考问题。你们在高中里边所获得的许多知识在大学里面可能要受到毁灭性的打击。比方说我们的中学教育、小学教育,如果说它有缺陷的话,那么其中非常大的一个缺陷就是,它在灌输着你一种唯一正确的思维方式。比方说,高中、初中阶段,教科书是正确的,是勿庸置疑的,教科书不会出错的吧!我问我的孩子对教材的看法,他现在正在读初三,他就觉得教科书怎么会可能错呢?教科书说的是对的。那么到了大学里边我们就要告诉大家:教科书经常错,有很多问题,我曾经给我们大一同学讲法理学,我一开始就告诉大家把教科书扔掉,可能的话把它们都烧掉。你要知道在大学里面要培养一种批判的精神,当然这样一种批判的精神要体现在方方面面。但是同时呢,我们要注意到我们就是要培养出一个个法律工作者。将来大家要做法官,要做律师,做检察官,那么你必须要对法律的各个方面的知识有非常娴熟的把握,出去以后能够熟练地运用这套知识。另外一方面,法学院又不是机工的培训所,我们需要培养一个人,刚才说的叫博雅之士,那么大学所承担的非常重要的使命就是把人类的一种最高层次的文化加以传承。我们又像薪火传承一样的,从上一代手里接过来,然后把它传到下一代的手里边。这样的伟大的一种文化到底是什么东西?我们都知道这种文化遗产是存在于古往今来积累下来的伟大的著作之中。自古希腊以来的经典著作,从柏拉图、亚里士多德、一直到晚近的罗尔斯,德沃金,这些人的著作都是我们应当了解的。那么与此同时,我们大家还要培养多方面的情趣。重要的问题在于,一个只懂得法律的人,绝对不可能成为好的法律人。我们需要在人文社会科学的各个方面有广泛的修养,以培养一种崇高的人格。一些文学的东西,我们需要懂一点历史方面的东西,我们需要读一点哲学方面的东西,我们需要听听高级交响音乐,我们要非常多地去理解这样一种人类精神创造的、多方面的成果。如果你高中期间已经读过莎士比亚的话,那么到了大学,你要重读。因为莎士比亚的著作里边不仅仅有一种人类命运的东西,而且有法律的东西。比如莎士比亚说:“要做的第一件事情就是杀死所有的律师。”为什么要杀死所有的律师?你要读一下陀思托耶夫斯基的小说,他的小说里边体现了一种非常深刻的伦理矛盾,正义和爱之间的矛盾。我想要读的这些东西非常非常的多,历史著作方面,从修昔底德、塔西陀开始的一系列伟大作品,哲学方面,苏格拉底、柏拉图、亚里士多德……我还是不要在这里掉书袋了,随着时间的推移,你们会知道越来越多的需要我们认真阅读的著作。总之,没有如何东西比持之以恒地读书更有助于培育我们的人格,也有助于培养我们进行法律分析的能力。    有些事情是多少有点奇怪的。本来,我们这所大学的一个最大的缺陷就是这只是一所单科型大学,缺乏综合性大学所能够给学生带来的多学科知识的滋养。但是,据我的观察,现在法学界中,西南出身的学者反而最具有多学科的追求。我不知道这是什么原因造成的。也许是在校期间整天上法律专业课程让学生们起了某种逆反心理,也许是因为所谓“缺什么,补什么”的道理,反正我记得大家在学校期间都非常注重博览群书,喜欢读其他学科的作品。这种对法律之外的知识的关注给西南的毕业生带来了很好的力量,在论证某些法律问题的时候,具有更广泛的视野和更扎实的功底。另外,正是因为视野开阔,在知识方面更显得细致和谨慎,不肯轻易下断语。这些都为她的毕业生在学术上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曾经在《中国社会科学》杂志做过八年编辑工作的张志铭教授——张绍彦教授也很熟悉这位朋友,前不久到他也到过西南本部作过学术报告——跟我说,他觉得一个非常怪的事,但他做编辑期间,这份中国社会科学领域的最高层次的刊物发表的法学论文中间,将近一半的作者是西南政法的毕业生发表的(掌声)。我想我们的毕业生能够取得这样的成绩,不仅仅靠见解开明,思想独立,而且靠一种学风严谨。也就是说你不可以说仅仅是依靠一种观点非常地新奇,靠观点新颖就可以,你一定材料一定要详实,你一定要阅读很多很多的书,你一定对相关的观点进行一种非常扎实、严谨的论证。只有这样,才有可能在《中国社会科学》发表。    这样的一种扎实严谨的精神确实是西南政法——她的毕业生也好,她的在校老师也好——得以在法学界昂首挺胸的非常重要的资本。许多用人单位包括北京地区中央单位,他们用人的时候也有一点觉得不同学校的毕业生风格还是不一样的。你们可能听说过去年有一个花边新闻,有一个用人单位打着一个牌子,上面写着:“北大、清华毕业生免谈!”在北京的人才市场上,我觉得这一个非常过分,带有很大的炒作色彩。北大清华的毕业生是很优秀的。据我了解到的情况,西南政法的毕业生在北京地区的法律界甚至政府机关都是很受欢迎的。在广东,你们知道在广东,我们西南的毕业生特别多,我去年的 12 月份吧,好像是 12 月 15 日,西南政法大学广东校友会在广州成立,他们邀请几位外地校友去捧捧场,其中包括在下。我就在那儿发表了一个半个多小时的演讲,一个关于母校精神的演讲。广东那边的校友特别多,然后咱们学校也不失时机地利用我们这样的无形资产,在广东那儿办一些法律硕士课程班啊,有一个课程班也叫我去讲过一次。我发现广东那边的法律界的人特别愿意成为西南政法大学的校友,他们觉得,“我参加这个班,我就拿一个西南政法大学的毕业证,这个学位证书、毕业证书啊,然后我就可以跟我们那个头儿说,咱们俩是一个学校毕业的噢!”(笑声)我想他们非常愿意接受西南政法大学的毕业生,在广东,居然有 3000 到 4000 以上的西南政法大学的毕业生。因此校友会规模很大,而且他们还很有钱(笑声)。今年的 50 周年校庆,广东校友会已经决定准备给母校的新校区捐一个大门(掌声)——哎呀,我已经提前把他们的秘密给泄露出来了啊!在广东的法律界,许许多多的律师事务所,许许多多的法院、检察院他们都愿意接受西南政法大学的毕业生,不仅仅是因为有些检察长或者法院院长是西南政法的毕业生,而且更重要的是西南政法大学的毕业生他们的谦虚谨慎、扎实严谨的工作作风,能够保证来一个人才成一个人才,能够保证他们的工作取得更大的成就。我想这是我们得以立身的一个非常重要的方面。    之所以在这里强调这种扎实严谨的工作作风,一方面这是我们应当发扬光大的一个传统,另一方面,这样的精神也正是中国法治建设三特别需要的。在中国的法治建设走到今天这一步的时候,在我看来,最严重的问题已经不是大的口号,大的理论,而是如何把那种宏大的价值追求跟那样一种看起来像细枝末节一样的那种技术层面上的追求紧密地结合起来,以一种宏大的价值来引领技术的改进,以一种技术的改进来逐渐地实现宏大的价值。我曾经出过一本小册子,叫《具体法治》,我自己曾经非常感叹地说,实际上在我们这里,太多的东西是宏大的口号,我们看看整天电视,大家看电视、看报纸,你看我们国家简直就是一个口号治国的国家,而且现在都是数字化的口号,你也搞不清楚它到底是什么意思。它也不给你来一个概念上的界定,到底是什么含义,它在逻辑上跟从前的理论之间有什么关联?搞得我们都糊里糊涂,但糊涂归糊涂,口号还是要跟着喊,甚至屠宰场都跟着喊:“以‘三个代表’的精神指导我们的屠宰工作。”(哄堂大笑,掌声)各位同学大家想想,当年孙中山先生在非常繁忙的工作之余,亲自动手翻译了一本美国的书,那本书的原文名叫《罗伯特议事规则》,罗伯特议事规则就是罗伯特这个人所发明的、所创造的开会方面的一整套的规则。怎么开会,怎么能保证一个会议能开得成功?孙中山先生深切地意识到中国在这个方面的缺乏,因此把他翻译了进来。他给这本书起的名字叫做《民权初步》。建设一个保障民权的制度最重要也是最初步的东西是什么?孙中山看到了中国从古代开始就有这么一个大的毛病,就是喊口号。那个口号怎么说的来着,对了,“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为往世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这个口号大啊,我记得胡适先生就曾经问过一个人说“你喊这样的口号有什么用?你为天地立心,你立个心到天地上边给我看看,你怎么立法?”   所以这样的口号没有解决很多的问题,我们的传统就喜欢这样的口号,至于如何把这个口号给落实为建设,一些具体的制度如何建立,往往被知识分子视为形而下的东西,不屑于通过点点滴滴的努力去获得。比方说,孙中山就发现中国人不会开会。现代社会是一个会议非常重要的社会,我们在谴责文山会海的时候,不要忘记在美国会议也不少,在英国会议也不少,德国人也经常开会。但是同样的开会你会发现,开会有有用的会议,有没用的会议,我们开的许多会实际上是没用的。比方说,开会明明是要大家来参与决策的,但是实际上经常有关的决策开会前已经决策了。开会前已经决定了,开会的时候你们来举手而已。这样的会议除了劳命伤财以外,又有什么意义可言呢?(掌声)又有许多开会的时候大家在睡觉,中央电视台曾经有一次把有一个地方正在开会的场景拍下来,许多人都在睡大觉啊,躺在那儿,歪在那儿。有些人在甚至在打电话!但是这样的会议,有时候也不怪打电话的人,有很多会议压根就是没用的会议,是不该开的会议。那么孙中山先生所翻译的这个规则里边告诉我们:开会应当邀请什么人来参加,特定的会议,大家知道,比方说议会应该怎么开?议会里边有委员会,同样的英文的委员会,我们翻译成委员会,委员会有 committee 和 commission 两种设置,这两种甚至差异是什么?为了保证大家畅所欲言,同时以不至于使一些人没有机会讲话,我们是否应当要作一个发言时间方面的限制。我想我们许许多多的法律制度方面,我自己现在越观察越思考越觉得这个问题非常地大。就是说我们如果太不屑于去进行细致的制度建设,就会带来很严重的后果。在这方面,我们的毕业生,我们学校的教育,是体现得非常好的。   美好的师生情谊   我要说的西南政法大学精神的第三个方面是她的非常和谐、美好的师生关系。我们这个学校啊,也许是地处重庆、受本地民风影响的缘故,老师跟学生的关系啊,简直是没比的了,没有哪个学校能这样。我刚刚从这儿毕业到北京去啊,我就有点不习惯。我觉得人情关系太冷漠了。大家知道北京这个城市啊,也许是太大,也许是跟官场文化有关系,当官的人太多了,官员们之间最不容易交心,你要随便交心的话,你这个官就很危险。所以就习惯于“鸡犬之声相闻,老死不相往来”这样一种状态,这就多少对整个北京的民情有了负面的影响。但是在西南政法大学,你感受到的是完全不同的情景。从我们入学的第一天开始,我们就沉浸在一种浓得化不开的师生爱情,不对,这里不是爱情,而是这样一种深深的爱意之中。当然我们那三届同学有一点点特殊,同学们,当你们遇到你们的老师老是说西南 78 级如何如何,你们不要心里边不要感到不舒服。因为有些校友,下边的校友确实觉得西南的老师一说就是 78 级,你看人家 78 级如何如何,心里难免有点儿不舒服。因为 78 级对于咱们的老师们的意义非常重大。因为他们有将近十年的时间没有从事法律教育,他们被下放到劳改农场,下放到祖国的最偏僻的地方,去劳动、去改造,结果突然复办了以后,他们从那些个角落里边回来了。回来了以后刚刚开始要教书了,就遇到了我们这一批人,见到我们他们仿佛见到了失散多年的孩子一样的,简直是那样的一种,怎么说呢,真的是太美的一种感觉。其实,当年我们也没少惹他们生气,经常是在课堂上跟老师较较劲啊,跟老师讨论,以不太那么尊重的态度跟老师讨论,但是,就像父母不会当真跟自己的孩子计较一样,老师们一点也不介意,反而觉得这是“孩子们”成长过程中的自然现象。重庆的夏天非常热,临近放暑假的时候我们考试。考试的时候,我们发现老师用自己的钱下去买了一箱一箱的冰棍,然后又会家里边拿来许多杯子和碗,在每一个同学旁边放了一支冰棍(掌声)。哎呀!在那一刻,真的,每一个同学都会感觉到,实际上我们仿佛没有离开自己的家,我们没有离开我们的父母亲,因为我们的老师真的就是我们的父母亲!    我当时因为家离得太远,所以我们都是暑假回家,但是寒假就放二十一天假,没办法回家,就在这儿呆着过年。但是过年有一个特别感人的事情。一会儿跑过来一个老师到宿舍里边,“贺卫方,你初二到我家吧!”然后过了一会儿,又一个老师又来了,说是“你初三到我家吧!”第二天,又一个老师来了“你初四到哪儿去啊,到我家吧!”然后我说“哎哟,真是对不起了,刘老师,我已经有安排了。”(笑声、掌声)那样的一种师生情意真的是让人终生难忘。现在我每次回来我都去拜访我的这几位老师们,他们绝大多数都退休了,但对我不会忘记培养我对法制史的兴趣的最重要的就是我们西南政法的几位老师。像林向荣老师、杨和钰老师、杨联华老师,他们都是我的老师,杨联华老师还是我的毕业论文的指导老师。他们现在都看上去比以前老多了,但是他依然关怀着我们。在我们读书的时候,林向荣老师是一个特别严格的、严谨,甚至有点严厉的老师。有一次到他家里拜访,坐下以后,师徒二人相对无言。(笑声)老师非常严谨,不苟言笑,对学生有时候也特别严厉。学生也不知道拿什么话给老师,让老师的脸能够笑起来。但是两个人愿意坐在那儿互相看着对方(笑声)。林老师当年教书也是一位教学非常受欢迎的老师,他的这种讲课的那种风格非常有魅力。我们当时有一个不好的习惯:我们每个人都有一个大饭碗,我不知道你们是不是也有这样的一个饭碗,像放大的搪瓷杯子,上课时都随身带着,到了中午,比方说十二点下课,然后当大家肚子饿啊,绝大多数老师都会在十一点四十左右的时候受到敲碗的待遇。(笑声)但是林向荣老师从来没有同学去敲过碗,反而是,当林老师宣布下课的时候,同学都问,“哎,怎么就到十二点了?不对呀,怎么时间过得这么快?”这样的讲课,这样的老师的教学风格,对我的影响都非常大。后来这些老师到退休了,老了有时候以后到北京去,像林向荣每次到北京去,总要跟他的老学生们见见面,我发现老头子变得非常地慈祥(笑声)。师徒二人现在变得话多得不得了,不像以前那种相对无言的状态。这样的一种师生关系会保持永久啊,保持一辈子啊!甚至有时候会传代,我的孩子都会知道,林爷爷是爸爸的老师。我刚才提到过我们图书馆的那位肖廷秀老师,你想想看要记住那么多的人,这个人喜欢读黑格尔的,那个人喜欢读大仲马的,那个人又喜欢读先秦诸子的,她居然能够记得住——也许是她用了一个本子悄悄地记下来,反正你一去图书馆,她总是会知道你的读书兴趣。许多同学毕业以后都记得这位肖老师,记得培养了他们的读书兴趣的肖老师。    前一段时间,王人博老师调到北京去了,调到中国政法大学当老师。实际上同学们有时候可能比较着急,现在我们学校里边人才流失比较多,这是一个很严重的问题,我们自己在外面也感觉有点着急。(掌声)但是,另外一方面你们也要体谅你们有一些走了的老师,说老实话,一个人在现代社会里边,一个人一辈子就呆在一个地方,一个机构,并不是一种正常的现象,人需要有一种流动性。我们老话讲“人挪活,树挪死”,那么人要挪动挪动。但是比较严重的问题就是我们不能只往外挪不往里挪,只有老师往外走,没有同样优秀的、或者更优秀的教师往里进。所以我想呢,龙宗智校长也好,张国林书记也好,我想他们现在都非常着急这个问题。因为他们走到任何一个地方,遇到的校友他们总是要感叹这个事实,甚至个别的时候表现出校友的一丝愤怒。这个学校是怎么管的?或者是这些优秀的教师都被伤心了,他们才走的。但是实际上我从来不会这么想,因为,我自己就是一个“多动症”的一个患者。我走的学校也比较多,一会儿这个学校,一会儿那个学校,所以我能够理解。   上面我们就非常简短地——哟,说简短也不简短了,已经讲了一个半小时了——讲了一下我们学校的精神的三个方面。第一个方面是开放的胸怀和独立的精神,第二个方面的精神是用扎实严谨的工作态度和治学精神,第三个方面是人与人之间的亲密关系。每一个到这块土地生活的人,你只要进入到这个学校里边生活过的人,将来你就会一辈子会被这个学校打上一个烙印。你会,像在西方国家也是一样,同样一个人,你是哪儿出生的,你是不是属于校友,最重要的就是你的本科在哪儿读。你的本科在哈佛读,你是哈佛校友。一个人只在哈佛读过了法学院,那么通常除了校长认为你很有钱,找你来给母校捐献的时候你是校友之外,其他的时候一般不被认为是校友。那么在座的各位跟我一样,因为在这里读了四年本科,而身上永远有这样的一个烙印,那就是:你是西南的。我们走到任何地方,我们都会自豪地跟别人说,“我们是西南的,我们是西南出身的人。”我们每当谈起自己的母校,想起自己的母校,就不可避免地有一种无法抑制的情感在涌动,所以我跟我们法学院安排课程的老师说——我们有时候在外头办一点课程班——“有两个地方的课程你要安排的时候不需要跟我商量,直接安排就行了。一个地方是我的家乡山东,另外一个地方就是我的第二故乡——重庆。”(长久掌声)    我刚才说自己什么时候上大学的时候,不少同学都“哇……”地一声,这样的感叹实际上表示着我们这样的人已经是比较老了。事实上我上大学的时候,在座的本科生同学都没有出生,大家都是 80 年代的产物(笑声)。说老实话,时间过得真的非常地快,我自己跟大家讲西南的精神的时候,自己当年生活的场景还历历在目,但一转眼,已经到 20 年以上的时间过去了,所以人生是非常快的,人生要做事情的时间并不算太长。现在教育的过程越来越长,一个人从本科到研究生、到博士生。例如,张老师也在北大,是我们那儿很优秀的博士生,实际上我们知道他已经是一位优秀的学者了。教育的时间越来越长,实际上我们能够为这个社会、为这个国家做事情的时间就相对缩短了。作为一个老校友,我此刻想表达对在座的各位本科同学的一种朴素的希望,那就是希望你们到了将来,像我一样的过了二十几年的时候,也能够像我今天一样地那么自豪地讲起我的母校,也能够像我的许多同学,你们的许多校友一样,在学校期间能够真正地把自己的基础给夯实,奠定一个非常良好的法学基础和人文基础,毕业以后能够真正地向世人说,你是一个为西南政法增光添彩的人。最后我要说,实际上一个学校的精神不仅仅是要靠在校的老师来缔造,同样重要的是在校的学生。在校的学生也是这个大学里边一个重要的成员,没有教授就没有大学,同样,没有学生也就没有大学。所以人类最早的法律大学——意大利的波洛尼亚大学,实际上是学生管理的大学。在北大,我们也特别多地创造条件,让学生能够参与到学校的管理过程之中。比方说,我们每年度都要由学生来自主地投票,去评选北京大学法学院十佳教师。我刚才给大家讲过,我们的几位校友,每个人都当选过这个十佳教师。另外,全北大的学生还要投票评出来北京大学十佳教师。学生投票有什么作用呢?学生的投票显示了一种人心的向背,显示了学生对那些认真教学、非常勤勉地治学的老师的敬意。他们能够让这个学校的管理者知道谁是最优秀的人,谁是不那么优秀的人。来自学生的压力永远是一个教师得以自强不息的精神源泉。所以,虽然西南政法的人员在不断流动,学子们一代一代的不断地进入这个学校,又离开这个学校,但是,我希望在座的各位同学能够一方面将我们的西南精神继承下来,体现在自己的行为上,另一方面,更利用你们短暂而宝贵的大学四年的时间,为这个大学留下更丰富的精神烙印和学术成绩!    谢谢大家!(长久而热烈的掌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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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律师被打,应该用什么样的方式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原文地址: 律师被打,应该用什么样的方式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作者: 南充林波律师 自我4月9日在成都市金牛区量力钢材城被殴打,抢夺财物,已过去整整7天了。 南充市律协也已向成都市金牛区公安分局致函,要求严惩行凶者。 但至今没有得到任何回复。 我向四川省公安厅,成都市公安局,成都市政府要求严惩行凶者的请求也同样石沉大海。 我不知道,这样的沉默还会持续多久…… 律协的软弱, 律师的无助, 可见一斑。 其间我也联系了数家四川省内的新闻媒体,但他们基于种种顾虑,不愿报道此事。 面对公安机关的强势,我完全能理解他们的的顾虑。 张思之大律师说过:中国的律师现在很需要自己的NGO。 有了这样的NGO,才会在关键的时候,在重大问题上发出积极的声音,而不是零打碎敲。 可惜的是,我们中国律师却没自己的NGO。 为别人维权者,却无法为自己维权, 我不知道,这会让多少人失去对法律的信仰。 感谢给我打来电话和发来短信的律师朋友们,是你们给了我莫大的希望与勇气。 虽然至今没有一名律师表示愿意代理我起诉金牛区公安分局行政不作为一案; 但一条条祝愿,鼓励的短信却让我倍感温暖, 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成都律师给我汇来2000元钱, 他告诉我: 他不方便代理我起诉金牛区公安分局一案,仅以此表达对我的支持。 这哪里是2000元钱, 这分明是中国律师同仁们的一腔热血,一片真心。 我发誓,在我有生之年, 在我生命中余下的岁月里, 一定誓死维护律师界同仁的权益; 那怕我的力量是如此的微薄和渺小。 当然,也有律师留言认为律师被打应当反思自己。 为什么不保护好自己? 为什么要去代理如此有风险的案件? 我想告诉他们的是: 黑龙江的女律师被打流产,是因为她“不懂保护自己”,坚持要去旁听案件审理; 重庆的余正勇律师被砍伤,是因为他“不懂保护自己”,要代理状告房地产商的案子; 北京的席振合律师被打折双腿和一只手臂,是因为他“不懂保护自己”,打赢了被告拖欠自己委托人500万元的官司; 上海律师严义明在办公室被人打伤,是因为他“不懂保护自己”,要为上市公司里的中小股东维权; 山东肥城的孔律师被打,打人者还在肥城网吧上发布了他被鞋底抽打的信息来嘲讽他,是因为他“不懂保护自己”,要代理交通事故赔偿的案子; 广东的祝长青律师被人用钢管打伤,是因为他“不懂保护自己”,要办理经济纠纷的案件; 广西南宁的梁钢律师被打,是因为他“不懂保护自己”,要代理物业纠纷的案件; 云南鑫金桥律师事务所的刘爱国律师被暴打,是因为他“不懂保护自己”,要代理刑事案件,为集资诈骗案的被告人作辩护; 上海名江律师事务所的何炜律师被打成耳膜穿孔,是因为他“不懂保护自己”,要为被机器切掉三根手指的外来打工妹索要工伤赔偿; 北京的王令律师在天津法院被殴打,是因为他“不懂保护自己”,要去办行政诉讼的案子; …… 这些都是最近几年来“不懂保护自己”的律师。 我不知道,还有什么案件是没有风险的案件, 什么案子是可以保护自己的案子。 不可能全国20万的律师都去做上市,融资,破产,并购等非诉业务, 而放弃了民事代理,刑事辩护,这些律师最根本的使命与责任。 正是因为这些“不懂保护自己”的律师,才推动了中国法制半步半步的前行。 如其所言,我们律师都去规避风险,保护自己, 我可以肯定的说: 中国的律师,中国的法制,中国的未来,都不会再有希望! 无论什么原因,都绝不能成为殴打律师的理由! 有律师打来电话,建议我号召律师同仁们身着律师袍,手持律师证,聚集在成都市金牛区公安分局门口, 要求公安局领导出面解决此事, 我也知道如此行事,事情可能会有转机; 但这样恐给声援我的律师同仁们带来麻烦; 况且如果我们律师自己都不相信法律,也进行群访,示威, 那与行凶者又有何异? 2008年我便已查出患有脑右侧交通动脉瘤,随时有可能破裂引发蛛网膜下腔出血。 出于经济方面和父亲年事已高的原因,我暂时没有进行手术治疗。 这次医生告诉我,幸好外力打击没有引发动脉瘤的破裂,否则性命堪忧。 北京一律师打来电话告诉我:他曾办理一起案件,当事人就是在被打5个月后才引起动脉瘤破裂死亡的。 提醒我千万要注意。 人生自古谁无死! 生死等闲事尔。 但公平和正义却不容忽视, 律师执业的权益绝不容贱踏! 我不知道此事最终的结果会是怎样, 但我必将誓死为中国20万律师同仁的权益而呐喊! 我相信,我绝不是一个人在战斗, 因为有20万律师同仁站在我的身后! 此刻,我想起《国际歌》里那激动人心的歌词: 从来就没有什么救世主, 也不靠神仙皇帝。 要创造人类的幸福, 全靠我们自己!   四川(南充)修明律师事务所林波律师 为此文的真实性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短信联系电话:13890848751   (中国律师网刘耀堂主编说:南充律师林波在成都执业过程中遭到对方当事人的毒打。消息发生后,我本以为网上会掀起一轮新的热潮,但是时至今日不但成都警方对此事没有任何处理,反而网上一片沉寂。不论律师还是老百姓对“律师被打”这样的事情已经“审丑疲劳”了,大家对于“律师被打”已经习以为常,不觉得有什么大惊小怪了。一如鲁迅《药》中描写想买“人血馒头”的看客,麻木不仁。 20万律师同仁们,请尽你们所能转载这篇文章吧, 让世人也能听到我们发出的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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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李庄案是重庆打黑制造的最大冤案

原文地址: 李庄案是重庆打黑制造的最大冤案 作者: 公民杨金柱         李庄案是重庆打黑制造的最大冤案 ——李庄案第一季回放之十一(杨金柱2010年9月3日新浪博客)                                   —-杨金柱十四评重庆匿名博客评论和留言       http://blog.sina.com.cn/s/blog_4e00bcd90100lf26.html       本文已发   腾讯论坛(上) / (下) 、 网易论坛 、 红网论坛 、 正义网杨金柱律师法律博客 、 点睛网杨金柱律师网         重庆五毛在我的博客上留下大量关于李庄的评论和留言,并用李庄的下场来警告我和朱明勇律师。         李庄案件是“铁案”还是“冤案”?         李庄案二审宣判以后,薄熙来书记于 2010 年 3 月 6 日在人大会上发表讲话。为李庄“铁案”盖棺定论,最高法院张军副院长于 2010 年 3 月 11 日在人大会上发表讲话为李庄“铁案”盖棺定论,司法部 2010 年 3 月 18 日向全国律师发出通知为李庄“铁案”盖棺定论。       非常巧合的是,金柱律师于 2010 年 3 月 11 日在网上发表为李庄翻案的第一篇文章 《薄书记,我还是有点大惊小怪》。 此后,金柱连续撰文近 10 万字为李庄翻案,认为李庄无罪。         本文不详细阐述李庄无罪。有关李庄无罪的文章,恭请网友们去阅读我在网上的近 10 万字,并特别推荐网友们去阅读两篇文章:原西南政法大学校长龙宗智教授的 《李庄案法理研判》、 中国法律史学会执行会长、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范忠信教授的 《李庄案的法理和伦理反省》。       为什么说李庄案件是重庆打黑制造的最大冤案?请听金柱律师一一道来。           一、中青报捏造事实丑化李庄,使李庄一开始就受到全国传媒的愤怒声讨,此乃李庄冤之一也。       李庄于2009年12月12日下午被抓,中青报于12月14日发出奇文《 重庆打黑惊曝“律师造假门” 》,金柱律师对中青报发文速度之快佩服得六体投地!       中青报记者郑琳、庄庆鸿完全丧失了一个媒体人的职业操守,在没有采访李庄、没有采访康达律师事务所的情况下,单凭重庆警方的一面之词,捏造事实丑化李庄。       中青报奇文捏造三个事实成功地将李庄丑化成一个为了捞钱而教唆龚刚模翻供的“黑心律师”,使李庄在不能自辩的情况下陷入全国媒体愤怒声讨的深渊。         中青报奇文捏造的三个事实为:       1、敲诈委托人高达245万金钱,并约定事成后酬以三千万,使其受“第二次伤害”;       2、声称要组织“跨区捞人队”收钱捞人(即运用“潜规则”帮被告脱罪);       3、曾在重庆向北京的同行发短信说“够黑、人傻、钱多、速来!         金柱律师在此质问中青报“名记”郑琳、庄庆鸿三个问题:         1、李庄收费150万元包括刑事辩护和民事代理,委托代理合同约定得清清楚楚,150万元全部进入康达事务所的帐号。两位“名记”只要去康达所一问即可查清事实。金柱律师请问两位“名记”:你们说李庄敲诈委托人245万的证据何在?你们说李庄和委托人约定事成后酬以三千万的证据何在?       2、金柱请问两位“名记”:李庄在何时何地和何人说过要组织“跨区捞人队”去重庆收钱捞人?李庄是否组织了“跨区捞人队”去重庆收钱捞人?证据何在?       3、金柱请问两位“名记”:李庄在重庆什么时候向北京的哪一位律师同行发出“够黑、人傻、钱多、速来”的八字短信?证据何在?         中青报两位“名记”捏造事实丑化李庄,成为全国媒体愤怒声讨李庄的始作俑者,严重侵犯了李庄的名誉权。李庄明年重获自由以后,我将建议李庄第一件事就是起诉中青报和两位“名记”名誉侵权,让历史恢复其本来面目。             二、李庄在审判阶段强行陪同律师会见的重庆警察发生激烈争吵,这一维护律师执业权利的合法行为不被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所肯定此乃李庄冤之二也。       朱明勇律师最近公布的录音资料显示:2009年11月24日下午,李庄第一次去看守所会见龚刚模,李庄坚决不同意重庆警察在审判阶段强行陪同律师会见被告人,与重庆警察发生了激烈争吵。         众所周知,重庆打黑不准律师在侦查阶段和审查起诉阶段会见犯罪嫌疑人,这实际上剥夺了犯罪嫌疑人在侦查阶段和审查起诉阶段得到律师帮助的法定权利,从程序上已经丧失了正义。但重庆警察的强悍无比不仅如此,而是不准律师在审判阶段单独会见被告人,非要陪同不可!金柱静夜思之:重庆警察何以有权“无法无天”到这个程序!         无论是我国现行的《刑事诉讼法》和《律师法》,也无论是我国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的司法实践,律师在审判阶段会见被告人都不允许警察陪同会见,哪怕是涉及国家秘密案件,也是如此。用陈有西律师的一句名言“风能进、雨能进、警察不能进”,律师在审判阶段会见被告人就应该是:“风能陪同、雨能陪同、警察不能陪同!”         重庆警察在审判阶段强行陪同律师会见被告人的行为已经彻底剥开了重庆打黑程序正义的遮羞布,使之赤裸裸地暴露在国人面前。面对如此铁的事实,重庆市的主要党政领导人直至最近都还在反复强调重庆打黑的程序正义性。金柱律师非常纳闷:为什么重庆市的领导人在铁的事实面前没有认错的勇气?难道在铁的事实面前认错有损政治家的风范?         金柱律师非常奇怪: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为什么不肯定李庄维护律师执业权利的合法行为?这是让中国17万律师多么寒心的一件事情!如果中国17万律师都为了“自保”而允许警察在审判阶段陪同会见被告人,中国律师还能够称其为律师吗?             三、李庄因自己的当事人举报“眨眼”教唆获罪,成为中国有史以来获“眨眼罪”的第一人,此乃李庄冤之三也。       金柱律师于2010年3月17日发表 《 我为李庄因“眨眼睛”获罪而纳闷 》、 3月18日发表博文 《李庄即使“教唆”龚刚模事实成立,也不构成伪证罪 》、 《李庄没有采取明示和暗示的方式教唆龚刚模编造被刑讯逼供的虚假事实》 、2010年7月17日发表 《 “眨眼门”———中国律师心中永远的痛》 ,上述文章已详细阐述了李庄不构成“眨眼罪”,本文不再赘述。           金柱特别纳闷的是:重庆市江北区法院的一审判决书没有李庄“眨眼”教唆的事实认定,而重庆市第一中院的三位法官却堂而皇之地在共和国的判决书上白纸黑字记载着李庄“眨眼”教唆的“罪恶”,开创了中国几千年历史上第一个“眨眼罪”的范例,成为世界级的一个司法笑话!金柱在此不是不尊重司法权威,而是“眨眼”获罪的重庆司法权威无法使金柱去尊重。因为“眨眼”获罪是反人类的行为。如果重庆以金柱律师不尊重司法权威而请我去跨省“喝茶”,只要金柱不被躲猫猫,则一定要把官司打到联合国去!           中华人民共和国21世纪的刑事判决书上竟赫然写着“眨眼”获罪,与汉代的“腹诽”罪和宋代的“莫须有”罪等驾齐驱,使该判决书上鲜红的国徽蒙羞,李庄焉得不冤!         四、全国十佳公诉人幺宁在庄严的法庭上爆料李庄嫖娼,21世纪的重庆刑事法庭象中世纪欧洲那样对李庄进行道德审判,此乃李庄冤之四也。         金柱律师在狗屁十三评 《重庆打黑不应该污名化中国律师》 中指出:全国十佳公诉人幺宁在2009年12月30日的法庭庭审最后十分钟爆料李庄嫖娼,是对李庄的污名化,并恭请幺宁和重庆警方对四个问题做出说明,在此不再赘述。         金柱特别纳闷:戴着“全国十佳公诉人”光环的幺宁,作为重庆公诉人的形象代表,应该具有较高的法律素养、应该知道在法庭上所说的“法言法语”是怎么回事、应该知道中世纪欧洲的道德审判是怎么回事,但幺宁的“嫖娼”爆料使金柱律师大跌眼镜。重庆的全国十佳公诉人的法律素养如此,金柱又夫复何言、只好而已而已!       金柱在此要质问全国十佳公诉人幺宁以下问题:       即使李庄嫖娼属实,又与2009年12月30日的庭审有何干系?当日的庭审是审理李庄的伪证罪还是审理李庄的嫖娼罪?是哪一位老师教育幺宁可以在刑事法庭上对被告人进行道德审判?       李庄明年重获自由之后,金柱律师将建议李庄做的第二件事情就是起诉幺宁名誉侵权。金柱律师还将毛遂自荐,免费担任李庄的代理人。只要李庄同意,金柱律师将十分乐意在重庆法庭上见识见识全国十佳公诉人幺宁的法律素养,领教领教全国十佳公诉人幺宁的法庭风采!         五、重庆中院没有查清李庄是在哪一次会见“教唆”龚刚模翻供,即判李庄有罪,此乃李庄冤之五也。         金柱律师于2010年4月13日致信重庆市检察院余敏检察长《 杨金柱律师建议重庆市检察院对李庄案提出抗诉》 、2010年5月15日第三次致信重庆市高院钱锋院长《 杨金柱律师第三次建议重庆市高级法院对李庄案提审 》 ,指出李庄案二审判决书没有查清李庄是在哪一次会见时教唆龚刚模翻供的,现将原文摘录如下: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162条第一项的规定,“案件事实清楚”是判决李庄有罪的先决条件。但李庄案的二审判决却没有查清李庄案的以下基本事实:       1、二审判决没有查清李庄是第一次会见(11月24日)还是第二次会见(11月26日)“教唆”龚刚模被刑讯逼供的       如前所述二审判决的证据认定部分确认了龚刚模、龚云飞、龚刚华三人的证言,即李庄是在2009年11月24日第一次会见时“教唆”龚刚模被刑讯逼供的。 但二审判决又同时确认了马晓军、吴家友二人的证言,即李庄是在2009年11月26日第二次会见时教唆龚刚模被刑讯逼供的。       二审判决对上述五人的完全截然相反的彼此矛盾的证言,竟然在同一份判决书中同时进行认定,所以我说这是我二十多年刑事辩护生涯中所见过的最吊诡、最荒唐的证据认定!       由于上述完全矛盾的证据认定,使二审判决在事实认定部分中来了一个“无为”而判,对李庄到底是哪一天“教唆”龚刚模避而不谈,干脆来个不予认定。二审判决的这一“暗渡陈仓”之计是对中国律师的嘲弄!是对中国法治的玷污!       幸好李庄案不是杀人案!否则,重庆一中院在没有查清李庄是在何时杀人的情况下即判处李庄死刑,李庄岂不死得太冤!       李庄是第一次(11月24日)会见时“教唆”了龚刚模,还是第二次(11月26日)会见时教唆了龚刚模,或者是两次会见时都“教唆”了龚刚模,这是李庄案二审判决必须查明的基本事实。二审判决的不予认定,“无为而判”真让中国的法律人开了眼界:这就是重庆办理的“铁案”?世界上有如此的铁案?!     这就是重庆法院的“铁案”!李庄焉得不冤?!           六、特别说明。         李庄被冤之处尚多,但有此五冤,足以说明李庄案是重庆打黑制造的最大冤案。         金柱律师此文一发,可能明天又会接到领导的电话。“天不怕、地不怕、就怕领导打电话”,此乃“文革”时期的一个笑话,但金柱律师现在却是真的如此。         但一根筋的湖南蛮子杨金柱已经认准李庄是无罪的,执意要为李庄翻案到底。金柱律师在写完狗屁十八评之后,接着撰写《杨金柱九评重庆打黑之失策》,然后接着撰写《杨金柱九评李庄冤案》,然后去中南海为李庄告御状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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