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志强

浦志强,中国人权律师。积极主张废除劳动教养制度、妥善解决六四天安门事件。代理案件涉及公民权利为多。

他于2013年2月6日公开实名举报前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周永康,支持政府建立一个切实的法治社会和宪政体制。

2014年6月13日,他因为涉嫌寻衅滋事罪、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被北京市公安局逮捕,2015年12月被判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随后被北京市司法局吊销其执业律师资格。

2020年12月10日,浦志强就五年前被定罪的煽动民族仇恨罪和寻衅滋事罪向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进行申诉,并获得受理。

浦志强被《人物》杂志评选为2013年年度法治面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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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权网|纪小城:浦志强案司法过程全记录

2014年5月6日,浦志强被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刑事拘留,罪名是“寻衅滋事”,关押在北京市第一看守所。6月13日,北京市公安局以涉嫌“寻衅滋事罪”、“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对浦志强执行逮捕。7月19日,浦志强代表律师张思之先生在接受《亚洲周刊》采访时称,当局拿走了浦志强律师事务所十年来的全部账本,企图在经济与政治问题上寻找定罪依据。同月,张思之先生接受《明报》专访时表示,当局也仔细翻查浦志强多年的大量日记和微博留言,显示他们会从浦志强过去的言论中寻找把柄。8月13日,浦志强案侦查羁押期满,延长一个月。8月19日,张思之律师透露,警方日前就浦志强和前美国驻华大使骆家辉会面、发微博“侮辱”中国高级官员等问题,对其进行审问。2014年2月,前美国驻华大使骆家辉在任期间,曾会见过浦志强等人权律师,请他们谈谈对中国人权等问题的看法。中国当局想要了解浦志强和骆家辉大使具体的谈话细节,有可能由此控告浦志强勾结“境外敌对组织”。9月13日,延长一个月的侦查羁押期限已满,浦志强案被再次延长侦查期限。【注:按照中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可再延两次,每次两个月。】11月20日之前(具体日期不明),浦志强又被增加“煽动分裂国家”和“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罪两项指控,合共四项控罪,其本人也已被移送到北京市检察院二分院。11月24日,中国著名刑辩专家莫少平律师表示,他已接受浦志强的委托,担任其辩护律师。据莫少平律师透露,警方对浦志强的侦察已经完成,并移交检察院。【注:如果,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就可形成起诉书,到法院起诉,法院接到起诉书后,认为符合条件,就会开庭审理;如果,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可以把案件退回公安机关,补偿侦察。检察院有两次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察的权力,每次一个月。】12月8日,莫少平律师称已向检方多次要求阅卷及会见当事人,均被借故拒绝。莫少平律师表示,如果与检察官交涉不果,将正式发律师函。12月10日,莫少平律师首次获得当局批准,在北京市第一看守所会见了浦志强。浦志强对于当局的四项指控,全部予以否认。莫少平律师在接受自由亚洲电台采访时称:起诉意见书中指控浦志强四项罪名,分别是“寻衅滋事罪”、“煽动民族仇恨罪”、“煽动分裂国家罪”和“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其中前三项罪名的指控依据是浦志强的三十余条微博。莫少平律师在接受采访时亦转述了浦志强本人对否认全部指控的解释,浦志强称,在被指控的三十余条微博里,自己从来没有散布过所谓虚假的、不实的信息,都是个人观点;自己没有煽动民族仇恨,希望民族和睦相处,而执政当局的民族政策值得反思。关于对申纪兰、毛新宇、雷锋等人的批评言论,浦志强称,即便自己批评语言尖刻,也不构成寻衅滋事罪;如果认为他侵犯了他们的名誉权,可以提起民事诉讼。对于被指控的“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浦志强表示,此事是很多中国著名媒体为了写相关报道文章,委托律师事务所调查被报道企业的背景资料,这是合法的律师业务,根本不构成犯罪。12月13日,检察机关在没有说明具体理由(比如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情况下,将浦志强案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注:按照中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刑事案件补充侦查以两次为限,二次补充侦查后检察机关仍然认为证据不足,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2015年1月13日,退侦期限届满,检察机关称,公安机关没有把卷宗材料移送过来。1月19日,莫少平律师被检察院告知,卷宗材料已从公安机关移送上来,浦志强案第二次进入审查起诉阶段。1月23日,浦志强正式解除与代理律师之一高广清的委托合同,同时签署尚宝军为代理律师。2月13日,浦志强案第二次审查起诉期限届满,北京检察院作出延长15天审查起诉时限的决定。【注:按照中国《刑事诉讼法》规定,检察机关第二次审查起诉时限是一至一个半月。】3月1日,浦志强案被检察机关第二次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4月3日,浦志强案第二次退侦期满。4月8日,尚宝军律师接受采访时称,浦志强案(4月5日?)已被第三次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院应在一个月或最迟一个半月内,作出是否起诉的决定;检察院可以不起诉,但没有再退回公安局补充侦察的机会。5月4日,检察院通知对浦志强的审查起诉期限延长15天(至5月20日)。此时,距浦志强2014年5月6日被刑拘已过整整一年,所有在法律程序上可以利用的时间已全部用完。5月15日,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以浦志强涉嫌“煽动民族仇恨罪”、“寻衅滋事罪”两项指控向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起诉书指控:被告人浦志强利用信息网络,先后多次发布微博,煽动民族仇恨,情节严重;公然辱骂他人,情节恶劣,破坏社会秩序,依法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几个小时后,国际特赦组织(Amnesty International)就浦志强被提起公诉发表声明,要求中国当局撤销对浦志强的一切指控,停止对他的政治迫害。国际特赦组织中国研究员倪伟平(William Nee)说,浦志强案得到公正审判的可能性几乎是零。补记:自2014年5月6日以来,声援浦志强律师、呼吁中国政府放人的组织有:维权网、人权观察组织(总部纽约)、国际特赦组织(总部伦敦)、台湾行政院大陆委员会、香港市民支援民主爱国运动联合会、美国国务院(及国务卿和驻华大使)、美国众议院人权委员会、欧盟对外事务部(总部布鲁塞尔)、国际法学家委员会(总部日内瓦)、中国维权律师关注组(香港维权团体)等。此外,还有很多民间组织和个人也以游行、联署等方式提出上述诉求。 发帖者 维权网 时间: 下午7:45 通过电子邮件发送BlogThis!共享给 Facebook分享到Pinterest 标签: 浦志强, 转载 较新的帖子 较早的帖子 主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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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苏明:我和浦志强律师的故事

2009年本人因为在天涯重庆跟帖一句话,被薄王治下的重庆警方先以诽谤罪名刑拘,后以寻衅滋事罪名劳教一年,相关报道链接:http://t.cn/zl3Uc11 ,2010年劳教期满后一直心有余悸战战兢兢于是远走广东逃离了重庆这个法西斯罪恶之地,直到2012年春节王立军夜奔美领馆之后才回到重庆,期间一直关注重庆局势,一次偶然的机会看到了南方人物周刊报道了著名的一坨屎劳教案,当事人方竹笋方洪因为浦志强律师参与法律援助而被重庆市三中院判决平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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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之音|检方用微博宣布起诉浦志强,律师:脱离正常程序

2012年6月20日浦志强律师(右)和他的当事人、艺术家艾未未交谈。中国知名维权律师浦志强星期五被北京市检察院第二分院以涉嫌煽动民族仇恨罪和寻衅滋事罪向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北京检察二分院星期五通过其官方微博帐号发布浦志强被提起公诉的消息。这条官方微博说,“起诉书指控:被告人浦志强利用信息网络,先后多次发布微博,煽动民族仇恨,情节严重;公然辱骂他人,情节恶劣,破坏社会秩序,依法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现年50岁的浦志强去年5月6日被刑事拘留,而前一天他参加了一个非正式的家庭聚会,谈论1989年的政治风波和六四镇压问题,他后来被正式批捕,涉嫌罪名是“寻衅滋事”和“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去年11月又被追加“煽动分裂国家”和“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浦志强是知名律师,他的当事人包括四川作家谭作人、北京艺术家艾未未还有作家陈桂棣春桃夫妇。他是最早(2013年2月6日)公开和实名举报周永康的公民。浦志强的律师莫少平对美国之音表示,他们作为浦志强的辩护律师,对他受到正式起诉的情况并不知情,而正常程序应是控方通过法院正式通知辩方有此起诉书。不过。从检察院发布的微博信息来看,检察院对浦志强提起的控罪从公安机关建议的四项变成两项。莫少平说:“检察机关接到公安机关移送浦志强案件的审查起诉的案卷材料之后曾经两次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第三次移送到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时候又从一个月延期了15天,也就是用了一个半月的时间进行检察起诉。这一点可以说明检察机关对浦志强这个案件的审查起诉还是非常慎重的。否则的话,如果觉得事实非常清楚、证据非常确凿,它是不需要退回公安机关两次补充侦查,甚至第三次审查起诉的时间又延期15天。”莫少平表示,律师方面曾在公安机关第三次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时候依法向检察机关提交了一份书面的律师意见,认为公安机关提出的四项指控都是不成立的。目前来看,检察机关只是部分采纳了律师的意见。目前在哈佛大学访问的前维权律师滕彪表示,另外两项罪名也是完全不成立的。他说:“目前指控浦志强的这两项罪名也是完全没有任何依据的,都是根据他在微博上和Twitter上发表的言论,所以这是明显的因言治罪。”滕彪认为,浦志强案是对他的政治迫害。他说:“这是对浦志强20多年来参与的这些维权活动进行算总账,包括他挑战双规,要求废除劳教,公开纪念六四,参加六四的研讨活动,还有实名举报周永康等等。”国际特赦组织(Amnesty International)星期五就浦志强被提起公诉发表声明,要求中国当局撤销对浦志强的一切指控,停止对他的政治迫害。国际特赦组织中国研究员倪伟平(William Nee)说,浦志强案得到公正审判的可能性几乎是零。美国国务院曾于5月6日在浦志强被捕一周年之际表示对浦志强案严重关切,并呼吁中国政府释放浦志强。中国外交部发言人华春莹对此发表回应说,“中国是法治国家,中国司法机关依法处理有关案件。我们要求美方摒弃双重标准,谨言慎行,停止以任何方式干涉中国司法主权和内政。”浦志强的代理律师莫少平表示,煽动民族仇恨和寻衅滋事这两项罪名分别最高可被判有期徒刑十年。按照中国法律规定,法院需在三个月内开庭审理并作出一审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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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亚州|美国呼吁释放浦志强 中国回应美干涉内政

美国国务院5月6号发声明,敦促中国释放已被拘押一年的维权律师浦志强。中国外交部发言人华春莹5月7号对此回应说,中国司法机关在依法处理有关案件,要求美国停止以任何方式干涉中国司法主权和内政。有评论指出,中国当局借司法之名打压言论自由和维权律师,其践踏人权的行为,已经违反了国际法规,理应受到国际社会谴责。今年5月6号是现年50岁的北京维权律师浦志强被拘押一周年。美国国务院当天发表声明,敦促中国政府释放浦志强,解除对他的所有限制,根据中国对国际人权的承诺,尊重浦志强的权利。声明指出,浦志强是一个勇敢的辩护律师,他为中国实现法治所做的不懈努力得到全世界的认可。一年来,中国当局在没有审判的情况下一直拘押浦志强,先后提出的罪名为:“寻衅滋事”、“煽动民族仇恨”、“分裂国家”和“非法获取个人信息”等。美国对浦志强案保持深切关注,也对浦志强被剥夺刑事诉讼法保障的权利以及被剥夺就医的权利表示关切。5月7号,中国外交部发言人华春莹在例行记者会上对此回复说 ,“中国是法治国家,中国司法机关依法处理有关案件”,“要求美方摒弃双重标准,谨言慎行,停止以任何方式干涉中国司法主权和内政”。曾在去年发起网上签名联署,要求释放浦志强的北京异议人士胡佳,5月7号晚间接受本台电话采访时介绍说,去年5月3号,浦志强与十几名朋友参加“六四25周年”民间研讨会,后来浦志强被当局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拘。胡佳认为,浦志强案件是中国当局借司法之名打压言论自由和维权律师的典型案件。“浦律师是在言论自由的框架内,和平、合理、合法的对中国政府的政策、民族政策提出批评。结果他就被控这些罪名。显然中国当局是针对特定类型的人、对特定类型的议题,即公民权利、民族问题、宗教问题,进行整肃和打压。这是在意识形态和言论方面的收紧,也是用政法伤害公民权利、宰割公民自由。”中国外交部发言人华春莹在5月7号的例行记者会上指责美国“到处想充当世界警察或法官”,并说“美国近期国内问题不少,建议美方还是集中精力先把自己家里的事情管管好。”关注浦志强案的纽约律师叶宁认为,中国当局践踏人权的行为,已经违反了国际法规,理应受到国际社会谴责。叶宁认为,华春莹所说的美国“国内问题”,无非是指近期美国部分警察涉嫌对有色人种滥用暴力而引发的抗议,不过,美国当局在这类问题上秉公执法,处理得当。“美国政府并没有对和平抗议、集会的行为加以设限,或者无端镇压。美国调用警力,甚至有时调用国民警卫队,是因为有些示威游行完全失控了,混入了打砸抢的。在这种现行暴力犯罪的情况下,动用国家警力,维护社会治安和秩序,当然是必要的。美国司法机关对那些闯祸的、不良的警察,立即进行了逮捕、刑事调查和重罪指控。美国没有放纵那些滥用执法权践踏人权的不良分子。”海外中文博讯网的相关报道说,浦志强的案件,从今年5月5号起再次延长审查起诉期限15天。浦志强的辩护律师透露,从去年12月至今,浦志强案已被检察院二次退回警方要求补充侦查。目前是警方第三次将案件移交检察院审查起诉期间,而检察院此次延长审查起诉十五天之后,能用的时间和程序都已经用完,必须要对是否将案件移送法院起诉作出决定。辩护律师认为,浦志强案并不复杂,事实很清楚,又一次对浦志强延长审查起诉十五天可能意味着检方内部在浦志强案上存有分歧。(记者:林坪;责编:吴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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