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志强

浦志强,中国人权律师。积极主张废除劳动教养制度、妥善解决六四天安门事件。代理案件涉及公民权利为多。

他于2013年2月6日公开实名举报前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周永康,支持政府建立一个切实的法治社会和宪政体制。

2014年6月13日,他因为涉嫌寻衅滋事罪、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被北京市公安局逮捕,2015年12月被判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随后被北京市司法局吊销其执业律师资格。

2020年12月10日,浦志强就五年前被定罪的煽动民族仇恨罪和寻衅滋事罪向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进行申诉,并获得受理。

浦志强被《人物》杂志评选为2013年年度法治面孔。

中国数字时代大事记 404文库 CDT电子报 404给CDT-收稿机器人 版权说明 CDS馆 人物馆

中国数字时代收录文章

德国之声 | 声援许志永,笑蜀被送离北京

知名作家笑蜀因支持被当局刑事拘留的许志永及其发起的“新公民运动”而遭到国安人员监视和控制。据消息人士透露,原身在北京的他已经被强行“送回”广州。 (德国之声中文网)根据”中国传媒研究计划”(CMP)在其网页上报道,北京时间周五下午,多名记者、学者和活动人士在社交媒体上发表消息称,知名作家笑蜀因不久前声援被刑拘的许志永,在当日下午两点钟左右在北京被国安人员控制。该网站记者试图联系笑蜀,但他为人所知的几个电话号码都无法接通,而且通过社交媒体也没能联系到他。 据知名媒体人北风(温云超)在推特上发布的消息,笑蜀已经被强行带出北京,送回广州。还有一位网友称在飞机上遇到了笑蜀,但身边有人,不允许和他谈话,只能打个招呼。 另据维权律师浦志强在微博上透露,8月2日22点25分,他与抵达广州的笑蜀通上话,对方向他透露以下情况:1、北京国保骗他,说喝茶却控制他,赶他回广州;2、北京把他交给广州,他目前仍被控制,但控制得很人道;3、控制他没合法手续,刑拘行拘传唤都不是,性质是国家绑架;4、扼杀这轮新公民运动的凶手,就是刚升任公安部副部长的北京公安局长傅政华。 在过去几个月里,笑蜀是提出社会批评、呼吁在多个领域实现改革的公民运动中最积极的活动人士之一。该公民运动被广义地称为”新公民运动”。7月16日,该运动发起人许志永在被非法软禁长达三个月之后,被北京市警方正式刑拘。而在此之前,警方已经刑拘或正式逮捕了”新公民运动”至少15名参与者。 在许志永被拘留之后,笑蜀和经济学家茅于轼等人联名发表《许志永事件之公民社会抗议书》,征集社会公众签名。今年2月,他也参与了逾百名学者、公民呼吁全国人大尽快批准《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的联署行动。在2011之前,笑蜀曾是《南方周末》评论员,现在《炎黄春秋》担任编委。 不久前,笑蜀曾撰写《中间社会站出来》一文,以其独特视角阐述了为什么几波世界民主化浪潮在摧枯拉朽之后,却在中国门口戛然而止,为什么中国的转型之路”特别复杂、特别艰巨”。他认为,中国需要超越单一阶级的推动, 采取”中间道路”,集结整个中间社会的力量,”倒逼中国转型”。他认为,许志永发起的”新公民运动”意义正在于此。最后他还写道,许志永虽然被捕,但”为自己的理念受难,是幸运的”。”一拨又一拨公民成长起来了,他们不怕了。许志永们将前赴后继。” 中国某知名新闻杂志的一位调查记者告诉”中国传媒研究计划”,笑蜀已经被密切监视几个月了。今年初夏,这位记者曾经和笑蜀下榻在北京海淀区的同一家宾馆。当时在半夜1点,国安人员出现在笑蜀酒店房间的门口,并要求他到楼下谈话。这位记者陪伴笑蜀一会儿之后,被国安人员要求离开。他说,国安人员和笑蜀谈了至少一个小时。后来笑蜀告诉他,国安人员要求他离开北京,但他拒绝了,说自己有权利留在这个城市。 综合报道:雨涵 责编:安静

阅读更多

宋志标 | 也说“去政治化”的脏

对于接受了这个教育体系的人来说,当他们在社会上就某个事情谈到去政治化这个事情时,我就想到贯穿于小学到大学政治课程。我就很纳闷,以我们被政治化污染的身体与思想,要怎么去政治化呢?端详来端详去,原来他们所说的去政治化,就是莫谈政治。 比如吴虹飞这件事,在辩解的言说中,都在强调去政治化这一点。有人认为发现了她情绪飘忽的秘密,有人认为了解她口无遮拦的性格。为了加强力度,有人还暗示她长年抑郁。如果照这个路数下去,吴虹飞离“被精神病”不远了,而这竟然是出于“去政治化”的好意。 浦志强他们分析,以刑拘吴虹飞的手法显示,是要震慑网络言论,政治化操作不加掩饰。几乎是即刻地,浦志强发现自己遭到声称要爱护吴虹飞的一群人的批判,理由是他泛政治化了。主动“上纲上线”会为人所乘,恨不得要浦志强吞下“政治化”这三个字。 赞成去政治化的人,还整了另一个表现:他们“同意”了惩罚,已经在计算吴虹飞被行政拘留多久才合适。而法制晚报有选择地放出两个刑辩律师,支持当局对吴虹飞的刑罪认定,还搞了未审先判:五年以下徒刑。这一舆论对冲让去政治化的人进退为难。 去政治化的思路很婉转,至多认为吴虹飞“犯法”而不“犯罪”。假装没看到此案的政治操弄,希望不激怒对方抬升处罚的级别。而在另一些建设性意见中,也提醒办案者要去政治化。因为提议方不具有或者正打算搁置政治压力,此一去政治化提议的下场可以想见。 想要体现建设性的去政治化建议,支持者在许志永一案中,表述得更加完整,那就是:既然人被抓进去了,希望办案者尊重自己制定的法律,给予法律上充分考量云云。而在更早的一起案例中,是以经济案件的名义查办政治案件的。可见案件政治化的源远流长。 附议去政治化的人们,其实是清楚政治化这一办案风格的。但在他们看来,去政治化可以避免给人口实,可以降低风险。但对他们来说,“风险控制”完全不在掌握中。尤其当公安部发出那个通知时,警察在吴虹飞案上的政治化处理有了更扎实的依据。 政治化办案的依托是一些律师所言的“口袋罪名”,比如寻衅滋事罪。办案的政治化动机可以隐藏在实刑中,这让“去政治化”的呼吁难以着手,退缩成为一种不切实际的空言。但将空言奉为所谓的策略的,在去政治化的人群中始终不缺,这要怎么理解? 张平在《去政治化的脏》中说到这个问题,他的论证围绕环境维权的广州案例展开的。他是事件政治化的亲历者,也目睹了去政治化的后果。他说去政治化的脏,其实不是骂人,只是失望而已。就好像他自己的遭遇,政治化驱逐是通过护照寻衅、辞职手续完成的。 由于政治资源上的优劣不对等,政治化竞争或有可取之处,但用“去政治化”对“政治化办案”时,导致不在一个层面上。法律本来就是政治化的产物,但竟然主动说要去政治化了。如此,论政治则进无可进,论法律则守无可守。不政治,无法律。 去政治化的人就此显露出懦弱的特点。他们试图自圆其说,其中一个观点是:法条只是强力的工具,而非政治的选项。换言之,他们放弃了用政治化努力来改造法律缺陷及司法实践的机会。看似尊重法律,实际上是勇气与智慧欠奉,拱手让出法治的可能。 说的不客气一点,这样的去政治化遵守这样的逻辑,是要沾血的,是需要牺牲品来烘托的。艾未未、许志永、杜斌、吴虹飞都是,被去政治化祭献出来。这与政治化不谋而合,因为这些牺牲恰恰是政治化操弄想要达到的成果。去政治化从另一方面成为政治化的“同谋”。 去政治化在目的与后果上背道而驰,日日都在积累政治化的恶果。吴虹飞增添了祭献的类型,但她不是第一个,也不会是最后一个。许多人被恐惧蒙蔽了心神,看不到,抬着政治化所指定的祭品冲上了祭台。长平说到去政治化的脏,从论证上看,就脏在这里。 相关日志 2013/07/29 — 新公民、原住民与中国网民 2013/07/29 — 吴虹飞事件:“衰世用乱法”的个案征兆? 2013/07/29 — 墙内的中国高校究竟少了什么? 2013/07/28 — 吴虹飞“想炸建委”是言论自由还是有罪? 2013/07/28 — 言论自由与权力边界:评吴虹飞因言受罚 2013/07/27 — 女歌手吴虹飞被刑拘引起关注 2013/07/25 — 北京统治秘术:左手肇事,右手维稳 2013/07/25 — 中共新政比前任更无耻了? 2013/07/22 — 李洪林:理论求真 风云图辩 2013/07/22 — 打死瓜农后该怎么办

阅读更多

法广 | 上海视窗: 薄熙来案起诉拥薄言论被压制凸显中国社会左右分歧

薄熙来案件显然已经不是简单的贪腐案件,他以红色民粹获取了左派学界和以底层为主的大批民众的热切支持,以此作为问鼎最高权力的基础。 长沙学者刘耘认为,“薄案之引人瞩目,在于薄是大陆官场稀有的具超凡个人能力及魅力且不循体制规则为己博取上位者,其发挥极致的唱红打黑亦使社会民意两极。” 对薄熙来事件,在中国微博上反应两极,批判者认为,传说中官方内部传达中,薄熙来仅涉及2500万的贪腐金额,只够在北京的最好地段买上一套房子,似有隐瞒,而不追究薄的重庆的经济问题,对重庆打黑存在问题目前仍无正式说法,也是避重就轻。 前天,重庆在党政系统内传达关于薄熙来起诉的决定时,就要求警方等维稳机关,加强对拥薄左派的管控,严防抗议聚集等事件;微博社交媒体则被国信办要求删除一切拥薄的言论。 而中宣部也罕见地发出新闻指令,要求各个媒体刊发批评薄熙来的评论,在官方宣布起诉的新闻后面,显然有网络水军大量跟帖,如支持中央打老虎等等。 网友调侃说,“这是中央雇佣的水军,可简称“中央军 ”。媒体人张书舟就抱怨说,“搞不懂,审B这么大快人心的事,还要组织五毛当吹鼓手,萱萱搞毛啊?” 在这些官方组织的评论文章中,《人民日报》的评论可能是其中最为权威的,文章隐约有敲打台上高官的用意。 这篇题为《法治没有特区 反腐没有例外》评论的文眼是,对薄熙来一案提起公诉“再次”表明,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制度面前没有例外,谁都没有超越法律的特权,谁都不能心存“刑不上大夫”的侥幸。 对此,律师浦志强调侃说,“避重就轻弄了个(政治局)委员装神,就敢吹成这样,要弄倒个老常委该咋个吹法?”。 在倒薄的规定动作中,新华网的评论更为直白。这篇题为《令出一门方能不偏不倚》的评论,暗示薄熙来的落马,与不听中央号令有关。 文章说,为君王一人之愚忠虽已成过去时,但维护中央政令统一,服从中央领导,为官者不生私念、不谋私利、不专私权,仍是岿然不动之“时代主流”。 文章还直接对重庆市民喊话:中央陆续查处了一批问题官员,曾为其治下的人民群众,应清醒认识到其为已谋私利的“丑恶面目”,坚守地服从中央决定,静观法律审判,并坚持“令出一门”。 对此,刘耘认为,“薄最为人诟病的是唱红打黑,但非其独创,红色文化在重庆之前即已由官方倡导兴起,薄精明地加以利用,以博取党内高层支持。打黑则可获取民意,挟民意以令天子。” 他认为,薄误在六十余年党内文化不容其“犯上作乱”,民意亦不可持,倒退及其专制手段引起知识界反感,结果满盘皆输。” 中国青年网的评论《审理薄熙来案昭示”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则批评了薄熙来的为政道德。 文章指责,薄熙来“欺上瞒下、表里不一”,一方面竭力在组织和公众面前将自身塑造为清正廉洁、勤政为民的好干部,另一方面背地里却是公器私用、胡作非为,但他们都最终也逃不过被揭穿的命运,落得个“身败名裂”的下场。 对此,学者刘耘认为,有政治抱负者多爱惜名节,如薄如指控的如此不堪,则使其不堪之体制下又有多少人更加不堪?好的制度使坏人向善,薄这样“根正苗红“且有大志者向恶能不反思制度之祸。 曾长期挺薄的民族主义报纸《环球时报》的今天社评则说,“直到今天仍有人歪曲薄熙来案的刑案性质,境外舆论还有杜撰它所谓内幕的,围绕薄熙来案的无端猜测和恶意传谣层出不穷。这是一些人的一厢情愿。” 该报呼吁,“有理由对这一次针对薄熙来的公正审判抱有信心”。 但许多拥薄的左派对此并颇有怀疑,但他们的许多言论都很快被删除,聚集了很多薄熙来粉丝的“难忘315”贴吧也被关闭。 根据记者的观察,在拥薄的民众中,以毛左最活跃,特征是怀念文革,批评邓小平等,这一派系在薄的倒下已经无可挽回后,也有分裂。 基数更大的拥薄民众对政见并不敏感,更多的是对薄在重庆的亲民言行,政绩作为颇有好感,对中国当前社会的乱象则有不满,有朴素的民族主义情感,对西方和民间主流的自由派满怀疑虑。 这些民众更多的是被薄的民粹所吸引,对“唱红”仅是亲切,对“打黑”更为赞扬,对自由派媒体和公知所批评的重庆“打黑”程序不正义,或者斥之是谣言拒绝相信,或者认为并不重要,或者薄本人并不知情。 在薄熙来落马后,拥薄的力量并未就此散去,甚至已经成为冲击当下政治格局的一股潜势力。 “光明网”的评论《坚决维护中央决定理性看待薄案受审》就体现了这种担忧。 文章说,针对薄案的处理,之所以案发至今已有一年有余,从中不难看出中央对此事的稳妥和慎重。每位涉嫌违法乱纪的领导干部,或多或少都牵涉到相应的工作领域、相应的利益群体。 特别是曾经位高权重、主政一方的高级领导干部,对其审理采取慎之又慎,从某种角度上说,更是为了顾及更多群众、特别是基层百姓的心理预期和感受,而不会因为突然而至的“形象颠覆”而招致情感挫伤。 对即将受审的薄,文章呼吁,既要理智看待公检法机关,针对涉案人员可能提出的法理证据;又要理性地自觉维护国家法律的尊严,静待法庭给出公正、公平的判决结果。 就目前披露的官方的内部通报谈及的案情来看,薄熙来最后被判处的刑期并不会太短。但对这个判决,是否会能弥合左右分歧,被接受为是“公平公正”的判决。 就目前记者接触来看,可以说,无论是批判薄的自由派知识分子,或者拥薄熙来的左派人士,都认为是一次政治判决,没有人会天真到如官方所自吹的是“法治”的胜利。

阅读更多

爱思想|巩胜利:刘志军“死缓”之后……

  【特别提示】:备受关注的前中国铁道部长刘志军贪污腐败案7月8日在北京做出判决,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原铁道部部长、中共铁道部党组书记刘志军受贿、滥用职权案作出一审宣判,对刘志军以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在此之前网曝刘志军贪污受贿涉案金额达到数十亿,仅房产就有374套(见2013年6月11日新华社《现代快报》《刘志军被追缴套房产及8亿多元》一文)。为何涉案金额如此之大仅被判为死缓?有从腐败源头产生的大环境分析认为,死缓是具有中国特色的刑法判决,一般被判死缓刑的罪犯通过服刑后,都可以得到依次减刑、假释和释放。有一百个理由判刘志军死刑,却没有一个理由放生刘志军;放生刘志军,是中国党治下的国法之无能之必然,是中国法律、中国反腐败的奇耻大辱;连刘志军这样的党政极端腐败都可以放生,中国反腐败还有其真正的死刑吗?中国要死刑还有其震慑犯罪的意义吗?刘志军腐败可以放纵,还有什么样的中国腐败不可以放生?!   在现行中国《刑法》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是中国《刑法》的第二重刑(第一重刑是死刑),但64年至今中国,从来没有执行过一例被判为“死刑,缓期执行”后而执行过任何一次死刑的.说穿了中国刑法“死缓”就是一种当然的放生,是名义上的“死刑缓期执行”,却从来没有执行过一例死刑,没有任何现实的意义。中国《刑法》的“死缓”,其实就是放生高官的一种刑法,不仅不如美国等法治国家《刑法》的30年、50年、80年刑期,更不如100年、150年等等刑期。   天网恢恢的刘志军案,摆在中国反腐败面前的大环境、昭示着中国贪官的两条必行之路径:(一)是中国贪官从此再无、再难被判处死刑,因为刘志军都不够死刑,今后还有谁能够、再能执行死刑?(二)是2013年之后的中国贪官,可以尽情去贪、尽可能大去贪、特贪、能贪多少就去贪多少,用高科技、高智慧、高能量极其放大去贪腐,被抓之后尽情的“说出来”就行了,因为这正如大自然中到大海里捕鱼一样,被抓着、被查到、被绳之以法的象张网捕到的鱼毕竟是极少数,否则人类大海里就没有漏网之鱼、大海里的鱼早就被捕尽了,全球的反腐败之网也是这样,被法网恢恢捕到的也是极端的少数,囿中国体制——在一党独大之下各级政府的漏网之鱼更是举不胜举。刘志军案后,显得中国党政反腐败环境更加举世全人类突兀。   多年来,中国对于贪污受贿数额巨大,远超出刑法规定死刑判决金额的高官,死缓判决成一个突出现象。因为这些腐败分子似乎掌握了规避死刑的良方,洞悉了逃避极刑的秘诀,深谙腐败逃生法则。平时置党纪国法于脑后,利用工作之便,大捞特捞,不出事就赚了,出了事,就退脏保命,这已经是所有腐败分子东窗事发后,规避死刑的一条贪理“潜规则”。贪的再多,说出来、只要积极退赃,顶多判死缓,两年后转为无期,几年后又是一条“英雄好汉”。如此一来,中国的贪官如漫山的野草,断不了根,绝不了种,“春风”吹又生。   刘志军案的错位引审判   7月8日上午,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原铁道部部长刘志军受贿、滥用职权案一审判处其死缓。这是中国新一届领导人就职以来,因腐败被惩处的最高级别官员。不过在庭审中,值得关注的是检方提出刘志军有坦白情节,滥用职权造成的损失和受贿赃款基本已挽回,可从轻处罚。而官方为刘志军指定的辩护律师之一钱列阳则表示,“在这次案件中,刘志军并没有立功表现,也没有任何的检举揭发”。检方和辩方这一角色的错位,引起中国舆论一片愕然。   检察官居然与刘志军辩护律师互换了角色,检察官充当了刘案的辩护律师,而刘案辩护律师竟然换做了检察官。问题的分歧点出现在这里,一方之言:“刘志军并没有立功表现,也没有任何的检举揭发”;另一方言:“刘志军有坦白情节,可从轻处罚”。其实控辩的焦点就在于“检举揭发”。而辩护律师称刘志军并无立功表现的说法,这被舆论解读为刘志军为了保命配合当局,没有乱咬上级和同僚。   据报道,刘志军案子是由于山西商人丁书苗与她的女儿侯军霞为中标铁路项目的国企敛中介费而牵出。《新京报》报道称,侯军霞涉嫌非法经营数额为367亿元。丁书苗母女收取中介费为多家“中字头”企业中标铁路项目,被控非法经营罪,案值近1800亿元。这些天文数字在刘志军案件被判死缓的官媒报道中均没有提及。   北京第二中院最后认定刘志军受贿的金额为6460万余元,大大低于互联网上流传的刘志军贪污受贿涉案金额达数十亿的规模。实际在刘志军被审查之后,网媒曾报道说他:“拥有房产374套,人民币超8亿元,美元23万、欧元223万、加元15万、港元8千多万等;股票账户9个,股票山东黄金27700股、佳电股份60万股、300万人民币的理财产品;伯豪瑞庭酒店100%股份,汽车16辆,英才会所100%股权、智波公司60%股权,书画饰品612件”。但这些天文数字贪腐只被法院认定了约1/10都不到。   中国检方起诉书中扣押内容显示:于本案扣押共计人民币18359565.81元、129703美元、4万港元,于其他相关案件扣押、冻结人民币23057146.08元,股票山东黄金27700股、佳电股份60万股、以人民币300万购买的理财产品;另外,与刘志军相关案件中扣押冻结人民币795536418.55元、235657.22美元、2232021欧元、157205.32加元、85251441.44港元,冻结股票账户9个;还有冻结房产37套,冻结伯豪瑞庭酒店100%股份和房产337套,扣押汽车16辆,冻结英才会所100%股权、智波公司60%股权,扣押书画、饰品等物品612件。而这些数字中被法院认定的1/10都不到,这些数字之和超过十数亿人民币之巨。   刘志军的财产被公布令网民惊愕。如果不是丁书苗母女收取中介费牵出刘志军案,人们是不可能知道一个部长会坐拥374套房产(可住)。刘志军拥有的财产被公开后,网络舆论一片哗然,以前的“房哥”“房姐”,和刘志军们相比起来,都是小巫见大巫了。而一个干部拥有374套房产,在“买房难”的普通民众中必定引起了极大的愤慨。有分析认为,这次北京中院的判决,只字未提刘志军房产的相关事实,避免引发民愤的意味浓烈。有分析认为:北京374套房(按《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高级干部生活待遇的若干规定》,省部级干部住房面积规定为220平米,那么刘志军接受贿赂的374套房,至少也是每套在200平米以上,送给部长的礼物岂能不符合部长的身份和待遇?)、按每套200平米计算则是70000多平米(2013年北京五环内房价在每平米4—7万人民币),而今中国首都北京是什么价格?这就是中共之下的这个国家的“国情”和刘志军的背景,刘志军当然不是中国贪官最早的、最大的、权力至高的,也绝不是贪的最多的。联想可知贫富差别,可知百姓为什么仇官仇富,可知为什么不敢“公开财产”。这就是中国法律的无能和“人治”根谛。   众所周知:在今日中国书画市场,动辄几百万、几千万、上亿元一幅书画早已屡见不鲜,可对送中国铁道部长、中共铁道部党总支书记刘志军书画饰品612件,是什么人的书画?法院不列价值也罢,但总可以标明何许人的书画、什么时代的书画名单吧……?   刘志军374套房、612件书画,是天下最大、天文数字的乌龙。这也历史难怪:刘志军似乎早已先知先觉的预知了自己的结局:6月14日,他对辩护律师说“无论生死,都不上诉”(见2013年6月25日《中国新闻周刊》《刘志军称无论生死都不上诉 告诫女儿千万不要从政》一文,作者申欣旺)。这似乎早早就预示了刘志军案件的终局。   放生刘志军,还有哪个贪官够死刑?   中国检察机关指控刘志军犯罪的简要事实为:1986年至2011年,利用担任武汉铁路分局党委书记、分局长、郑州铁路局副局长、沈阳铁路局局长、原铁道部运输总调度长、副部长、部长等,刘志军盘踞中国铁道部25年之长,他利用职务便利,为邵力平、丁羽心等11人在职务晋升、承揽工程、获取铁路货物运输计划等方面提供帮助,先后非法收受上述人员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6,460万余元(这是法院认定数,而374套房算没?);在担任原铁道部部长期间,徇私舞弊,违反规定为丁羽心及其与亲属实际控制的公司获得铁路货物运输计划、运作铁路建设工程项目中标、解决企业经营资金提供帮助,使丁羽心等人谋取利益超过30亿元之巨。   对于刘志军为何能逃过一死,该案审判长、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白山云作出三点解释:刘志军在有关部门调查期间如实交代犯罪事实,且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部分受贿事实,检察机关及刘志军的辩护律师在庭审中提出依法对其可从轻处罚;案发后刘志军及其家属配合办案机关追缴赃款,其受贿赃款大部分已追缴;刘志军在侦查、起诉、审判期间认罪态度好,有悔罪表现。这告诉全世界,贪官可以任意、尽情去贪,只有抓住后说出就行。   刘志军中共贪官的榜样   中国知名维权律师浦志强在获悉刘志军免死后在微博中写道:“刘志军被公诉的时候,我对他的生死很悲观,写了篇拙作,讲他如何命悬一线。可一看庭审消息,突出他不曾立功–等于说他不宜减轻,和滥用职权损失已经挽回–那是胡扯,丁书苗的39亿获利,不是他滥用职权的损失。当时斯伟江律师就说他死不了。这不是我第一次误判”。   浦志强回顾,2012年审谷开来的时候,他也认为谷开来难活,盖因为谷开来犯得不是经济罪,故意杀人是暴力犯罪,而且没有从轻减刑的情节。没想到合肥中院会“特别尊重生命”。浦志强律师写道:“谷开来和刘志军免死,是权力贪官对法律的玩弄。中国法律比起二十年前,退得一丝不挂,退得寡廉鲜耻。刘志军庭后反复称不上诉,大义凌然背后,是摇尾乞怜求生。他将成为贪官的榜样:只要肯配合就不杀你”。   中国贪官判死刑从此被改写,再大、再多、再贪的贪官,只要你“说出了”,就不会死刑!   中国特色的死缓判决   尽管中国13亿老百姓对贪污腐败行为愤恨不已,但是除了“贪官越反越多”的尴尬现状,法律对绝大多数伏罪贪官的命运安排也令人心纠结。   “贪污腐败是一个全球性难题,可以说已经找不到一方净土。‘死缓’其实是一种‘中国特色’,其来源于建国初期国家领导人毛泽东‘避免杀人太多’的建议。”西南政法大学刑法学教授赵长青说,“尽管两种情况在中国的刑法概念里都属于死刑,但是目前贪官被判处‘死缓’的情况已经明显多于‘执行死刑’。”   据资料分析了解,近10年来被查处的副省(部)级以上高官超过100人,其中除8人被执行死刑外,被判死缓的占11%。另外从监狱方面透露出来的消息证实,目前中国在押犯每年至少有20%至30%获得减刑,而其中各种原高官获假释、保外就医的占绝大多数。   “死缓等于度假”、“不死就ok了,坐几年牢就脱身了!”这是许多人对于贪官们被判处死缓后最具代表性的反应。刘仁文也证实:“死缓犯一般情况最多关18年就会被释放,个别人甚至时间更短”。按照《刑法》有关法律条文的理解,“死缓”并非“免死”,只是“缓死”,即如果罪犯在缓期两年期间的表现好就可以“免死”,反之就得执行死刑。事实上,被判死缓两年后又被执行死刑的几乎没有先例,仅出现在个别暴力犯罪的罪犯身上,还没有出现过贪官的案例出现。   目前,中国被判死缓刑的罪犯通过服刑后,都可以得到依次减刑、假释和释放。按照法律规定,如果改造表现好,不少地方死缓刑罪犯一般在15年后便可以出狱,无期徒刑13年后便可以出狱,有期徒刑服满刑期一半以上时间便可出狱。“这就使得死缓执行的结果实际等同于有期徒刑,其严重性很容易被低估”。赵长青说,“加之《刑法》对于‘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含义没有明确的规定,易被人为操纵,判处死缓往往不被普通民众认为是死刑(中国《刑法》事实也的确如此,从未出现过执行“死缓”后被执行过死刑的),而是宽大处理的结果。特别是越来越多的大贪官被判处死缓,其正当性和合法性很难获得普通民众认同。”   刘志军案玄局:9年后或可保外就医   据7月10日有中国媒体报道称,刘志军可“9年后或可保外就医”。   按照中国最新刑法规定: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 点击此处阅读下一页 ) 本文责编: lizhenyu 发信站:爱思想(http://www.aisixiang.com),栏目: 天益学术 > 政治学 > 政治时评 本文链接:http://www.aisixiang.com/data/65945.html 文章来源:爱思想首发,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aisixiang.com)。

阅读更多

北京晨报 | 唐慧:不断上访动力是相信法律希望遇到清官

唐慧的遭遇受到广泛关注。 唐慧是一个悲情人物。因女儿被迫卖淫不断上访,又因不断上访被处以劳教。她的遭遇受到广泛关注。虽然劳教很快被取消,但称“再次受到伤害”的唐慧将当地劳教委诉上法庭。7月15日,唐慧二审获胜并获得2641.15元赔偿,但没有得到书面道歉。而在此之前,侵害唐慧女儿的主要嫌疑人分别被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昨天下午,唐慧和代理律师做客人民网回应社会关注热点问题。唐慧表示,不断上访的动力是相信法律,希望遇到清官。 热点问题一...

阅读更多

CDT/CDS今日重点

八月之声(2024)

【网络民议】“房屋养老金不要老百姓直接出钱,可不可以理解为‘要老百姓间接出钱’呢?”

【网络民议】“这种震耳欲聋的沉默何尝不是现在这个时代的写照”


更多文章总汇……

CDT专题

支持中国数字时代

蓝灯·无界浏览器计划

现在,你可以用一种新的方式对抗互联网审查:在浏览中国数字时代网站时,按下下面这个开关按钮,为全世界想要自由获取信息的人提供一个安全的“桥梁”。这个开源项目由蓝灯(lantern)提供,了解详情

CDT 新闻简报

读者投稿

漫游数字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