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小贩杨恒均被“城管”张朝阳没收了家什很有“趣”_方言_新浪博客
更有“趣”的是,有点傻呼呼、“埋头拉车不看路”的杨恒均博士,今月十四日在与贺卫方、张祖桦、温克坚、、浦志强等人在街头贩卖民主之时,遇到了以野蛮执法著称的“城管”大队长张朝阳同志。一声令下,贺卫方和杨恒均等人的“摊挡”不但被张朝阳同志率领的 …
阅读更多浦志强,中国人权律师。积极主张废除劳动教养制度、妥善解决六四天安门事件。代理案件涉及公民权利为多。
他于2013年2月6日公开实名举报前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周永康,支持政府建立一个切实的法治社会和宪政体制。
2014年6月13日,他因为涉嫌寻衅滋事罪、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被北京市公安局逮捕,2015年12月被判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随后被北京市司法局吊销其执业律师资格。
2020年12月10日,浦志强就五年前被定罪的煽动民族仇恨罪和寻衅滋事罪向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进行申诉,并获得受理。
浦志强被《人物》杂志评选为2013年年度法治面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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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者CDT aggregator | 8 月 13, 2010
更有“趣”的是,有点傻呼呼、“埋头拉车不看路”的杨恒均博士,今月十四日在与贺卫方、张祖桦、温克坚、、浦志强等人在街头贩卖民主之时,遇到了以野蛮执法著称的“城管”大队长张朝阳同志。一声令下,贺卫方和杨恒均等人的“摊挡”不但被张朝阳同志率领的 …
阅读更多发布者CDTimes | 8 月 11, 2010
中国艺术家艾未未 作者 上海特约记者 曹国星 前往成都为一年前被成都警方殴打一事讨说法的北京艺术家艾未未一行人,今天(8月10日)下午14时至14时30分,就在成都市公安局金牛区分局大门内外,被从该分局办公楼走出的不明身份的便衣殴打。 根据在场的人士描述,当时,五六位不肯亮明身份的便衣人员推搡艾未未等人,试图抢夺艾工作室摄影师赵赵的摄像机,并用成都方言辱骂艾未未,是否警员不得而知。 受艾未未之邀同到成都的李方平、彭剑两律师欲制止便衣行凶,遭粗鲁对待;便衣人员更持续追打李方平律师,导致李律师左臂轻微擦伤。 在场的艾未未助手刘艳萍说,摄影师赵赵被围殴最狠,同时有6个便衣围殴,有打脖子,有踩脚的,有拧胳膊的。李方平律师也被打了多次,他称,“对方出手很狠,训练有素。” 期间,艾未未和助手等人多次报警求救,接报警后迟迟才赶到现场的“110”出警警员并未制止这些便衣的攻击,不予处置并很快离去。 此后,艾未未一行六人无奈至成都市公安局信访处投诉,现场向警方展示了受害者的伤情:赵赵颈部的多处抓伤和艾胸部的一处划伤;赵、艾衣服均被撕坏。成都警方并未有任何实质性处置,并不肯出具信访回执。最终,艾未未等在前来关注的成都朋友陪同下离去并返回酒店。 一年前的八月份,艾未未应律师浦志强之请,前往成都为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的谭作人作证。 庭审当天(8月12日)凌晨3点,艾未未下榻的宾馆房间被成都警方砸开,艾未未还没完全清醒,只来对冲入房间身着警服的人说了句:“你们执法要先亮证”,就被对方一拳打到脑袋上。 打人者随后离开现场,但在场的警察却否认打人事实。在后来的纪录片《老妈蹄花》的同期录音中可以听到,有警员大声叫道“谁打你了?伤在哪里?是你自己打的!” 随后,艾未未一行人被警方控制在这家宾馆,一直到当天下午庭审结束,他们未能如愿前往成都中院,为此后被判刑的谭作人作证或旁听。 2009年9月份,艾未未在德国慕尼黑参展期间,经医院检查,确诊为“重挫造成的外颅与脑体间大面积出血”,住院手术治疗后方无大碍。 此后,艾未未与浦志强律师,刘晓原律师一道,向成都公安局警务督查和信访办投诉了当地公安的做法,但均无下文。 后来,艾未未工作室将这一过程拍成了纪录片《老妈蹄花》,颇受欢迎,其中成都金牛区公安分局分局法制科长徐杰更是成为网友调侃的“男主角”。 tags: 法制
阅读更多发布者CDTimes | 7 月 23, 2010
媒体报导,中国立法机构正在酝酿修改刑法,而减少死刑罪名是这次修改的重点内容。中国希望通过修改刑法中死刑罪名,改变中国是世界上死刑犯最多的国家的名声。但死刑罪名减少是否真正能减少死刑,法律界人士指出,两者之间没有必然的联系。 *中国死刑罪名居世界之冠* 多家媒体引用《南方周末》7月22日的消息报导,中国正在酝酿在第八次刑法修改中减少死刑罪名。中国共有68种可以被判处死刑的犯罪,但其中很多罪名从来没有被适用过死刑,只是在刑法条文中充数而已。但中国因此成为世界上死刑罪名最多的国家之一。 *‘少杀’和‘长关’修改版刑法重点* 据悉,这次刑法修改的重点是“少杀”和“长关”,也就是说严格控制减刑和假释的使用,解决现实中死缓和无期徒刑实际服刑过短的问题。 据考证,中国司法实践中最常用的死刑罪名主要有故意杀人罪,抢劫罪,故意伤害罪和毒品犯罪,其中使用频率最高的是暴力犯罪。 *律师界:减少死刑罪名是司法进步* 美国之音记者就中国立法机构拟议中的刑法修改议案中有关减少死刑罪名的内容采访了中国的几位从业律师。他们一致认为,从立法层面明确减少死刑的适用罪名,是司法的一项进步。但对死刑罪名减少是否必然带来死刑数量的减少,北京律师李和平认为两者之间没有必然联系。 *死刑数量未必减少* 李和平律师说:“我觉得,中国政府做出了减少死刑的措施,哪怕是一个意向、意愿,也是好的, 是一个进步。但它并不带来死刑数量的必然下降。” 李和平律师说,即使是某一项死刑罪名也能带来很多的死刑人数,因此减少死刑罪名一定程度上可以让死刑人数下降,但两者之间没有必然的联系。 李和平律师认为,死刑是一种不人道的量刑方式。他说,按照现代的国家理论,公民把自己的一部分权利授予政府,来行使公民权利,因此任何一个公民不会把自己的生命权交给政府,由政府处置。 *提高国际形象靠严格司法解释* 北京律师浦志强认为,减少死刑的罪名和种类以及提高量刑的门槛儿,是刑罚文明化的方向。浦志强律师指出,如果能够通过立法方面的修改和司法解释上的严格要求,包括证据和程序,来减少死刑的适用,定能提高中国司法在国际上的形象。 浦志强律师说,中国在司法量刑方面的确朝着文明的方向发展,他举例说,20几年前的“严打”还有过把几十人一起枪决的场面,而现在死刑的判决更多地采取了慎重的方式。 浦志强认为,死刑并不能从根本上起到净化社会风气的作用,社会上的暴力犯罪和贪官并没有减少。他认为,死刑的适用仅仅是建立社会秩序,保障公民安全的一个方面,还应该跟限制人身自由的刑罚结合在一起。 浦志强律师说:“我觉得刑罚中死刑的适用其实仅仅是建立社会秩序,保障公民安全的一个部分,还有更广泛的范畴,是一种综合的治理。现在死刑适用的减少,它应该是和限制人身自由的量刑,有期徒刑等其它刑罚的严格执行结合在一起的。” 浦志强律师进一步指出,中国刑罚量刑除了死刑过多之外,司法的随意性、盲目性和不确定性或者说选择性执法,报复性执法也非常明显。 中国司法草菅人命错判死刑的例子并不少见。新华网近日披露的一宗冤案说,26年前河南省巩义市23岁的男子魏清安被误判为强奸犯而被执行枪决,但一个月后真凶落网。 *警惕司法量刑实践中的逆流* 北京的另一位律师李方平对刑罚中死刑罪名进行改革表示肯定,但是他同时指出,目前新一轮的严打中又出现了快捕快诉,快审快判的司法倒退。 李方平律师说:“我个人感觉如果能从立法角度推进这些目标的实现,当然是一个进步。但是目前在实际操作中,在最近新一轮的严打中,我们发现有许多案件又回到了过去那种快捕快诉,快审快判这样一种暗流。” 这次酝酿中的刑法修改是1979年中国第一部刑法颁布以来,立法机构第一次减少死刑罪名。这期间法律界多次呼吁废除死刑,现在这项呼吁终于得到了中国高层的首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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