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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思想 | 高华:再探林彪事件幕后(上)

  选择字号: 大 中 小                      本文共阅读 1679 次 更新时间: 2013-03-30 15:43:08 高华:再探林彪事件幕后(上) 进入专题 : 林彪事件    ● 高华 ( 进入专栏 )        毛泽东为何在文革初期拉林彪出山?林彪为什么长期闭关休养?林彪吹捧毛泽东是真心的吗?毛泽东为什么让林彪看《范晔传》?   林彪事件是非常非常大的事件,对当时和以后的中国都产生了很深远的影响。这个事情从1971年9月开始,当时的中国官方就已经发布一些文件,提供对林彪事件的解释。有关这个事件更详细全面的档案,到今天还没有开放。关于三叉戟飞机是自己下来的还是被打下来的,有无穷的疑问,但是我既不知情也不清楚,有待于将来材料对外开放以后有一个比较清晰的解释。   我希望对林彪事件能有一个新的考察,一个再探索,从历史的一个比较长的时段来看林彪事件。我有几个问题,比如当时林彪为什么要出山?毛泽东为什么要他出山?等等。我认为,我们应该对林彪事件从一个比较纵深的角度来谈,它反映着当年的中国体制方面的一些因素,反映着二十世纪五十年代以后的方向,不仅仅是一个林彪个人命运的问题。   毛泽东为什么在“文革”初期拉林彪出山   文革初期,毛泽东已经下定决心要打倒刘少奇,对这个问题,毛是有反复有思考的。毛以后和斯诺在1970年有一个解释,毛说我在1965年1月制定二十三条的时候就已经有一个想法,就是在政治上必须把刘少奇搞掉。1965年到1966年上半年,毛泽东在倒刘这个问题上是一层一层地剥笋子,毛在1966年6月10日和越南的胡志明主席谈话的时候就说过,他的政策就是剥笋子,一层一层剥。应该说,毛泽东已经决定在1966年的上半年必须把刘少奇彻底打倒。这是基本上可以肯定的,这是第一个因素。   第二个因素,毛泽东对邓小平已经有很深的失望。邓小平早先就是毛泽东接班人梯队的重要成员,毛泽东的接班人从来不是一个人,他有一个接班的梯队,有一个候补对象在那。当毛在二十世纪五十年代以后比较明确了刘少奇的中共第二号人物的同时,毛实际上已经为刘少奇准备了另外一个同事,这位同事就是邓小平。1953年邓小平被任命为党中央秘书长,1954年邓小平担任政治局委员,到1956年党的八大上担任总书记,这都是毛对党的接班人体制上很重要的一个人事布局。应该说,他的本来意思是制约牵制刘少奇,但是没有想到,原先刘和邓这两位同事是毫无工作渊缘的,二十世纪六十年代初两个人居然慢慢走到了一起,在许多问题上,刘和邓有高度的默契,这是毛没有想到的。   当然我们知道,在二十世纪六十年代初邓小平的主要工作是领导中苏论战,也就是反修的问题,他对国内的工作当然也参与领导,仍然对国内的政策有重要的影响,也参与决策。六十年代初刘少奇的一些重要的政策,特别是七千人大会前后的政策邓都是表示支持的。从六十年代初开始,邓小平对林彪的一些过分吹捧毛主席的言论已经表示出不同看法。当时,邓小平就已经提到,现在出现了一种对毛泽东思想和对毛主席庸俗化的宣传。邓小平是唯一一个在中央领导层中敢于在毛面前说这个话的,这是在毛主持的中央常委会上邓小平说的,他说出现了这种庸俗化的宣传思想,要改变。1964年下半年,对刘少奇指导的四清、王光美的桃园经验,邓小平是有一些保留意见的,但在大的方面上,没有把他的意见全面地表达出来。刘少奇在1964年下半年的四清,引起了毛泽东的很多不满,邓小平和刘少奇有差异,但邓没有公开、明确、全面地站在毛的这一边,特别是当毛主席批评了刘少奇以后。1964年的12月底,毛主席当面对刘少奇说:“你有什么了不起?我动一个小指头就能把你打倒”,像这样的一种明显的公开的批评以后,邓小平没有迅速地跟上,没有跟毛主席批刘。当然,1964年底毛对邓小平还有一个不满意,就是邓小平对毛主席健康的关心,请毛不要来参加一些具体的工作会议的讨论,引起了毛主席很深的误会。一个不让我发言,一个不让我开会,毛主席不高兴。特别是到1966年的6月和7月在派遣工作队问题上,刘少奇和邓小平完全一致。也就是说,本来邓小平是毛主席重要的接班人梯队里面的成员,但是到了1966年的上半年,毛主席开始对邓小平有了想要放弃的想法,不想让他接班了。这是我讲的第二点。   林彪在历史上一贯支持毛泽东   我们都知道,在历史上,刘和邓是铁杆毛派,林彪情况更是这样。林彪在历史上一贯是支持毛主席的。在历史上的几个关键时期,特别是在1929年关于江西的红四军发展问题上,关于建军路线的这些讨论中,林彪以一个青年将领的身份公开地批判他的老上级朱德,在朱毛争执中旗帜鲜明地站在毛的这一边,这是历史上林彪对毛主席的第一个最大的支持。林彪是朱德的部下,他敢于在这个关键的时刻马上把脸放下来,坚决支持毛,这是历史上给毛留下的一个印象非常深刻的事。   第二次支持是在困难时期的1962年的七千人大会上,会议的基本调子是检讨过去的错误,只有林彪的发言和整个会议气氛完全不一样。他说,检讨我们以往的历史,当我们的工作顺利的时候就是毛主席的指示得到尊敬的时候,当我们不顺利的时候往往就是毛主席的指示不被大家重视,不尊敬的时候。他这次的发言,是在毛泽东最困难的时候给了一个巨大的支持。第三点,早在1945年共产党七大开会的前后,毛泽东安排他的部下,革命的同事,在前面领头,开展对彭德怀的批判,在这次批判中,林彪的讲话虽然不多,但也是公开地批判彭德怀的。   给毛泽东的看法是,林彪这个人能充分领会伟大领袖的意图,再一个敢于承担,有担当,旗帜鲜明。1959年毛泽东把林彪搬上庐山来批评彭德怀,林彪都是面对面地对彭德怀进行批判,所以说这个人是旗帜鲜明,敢于担当,而且对毛主席的意图有充分的领会。到了1966年2月至3月,毛部署江青搞了部队文艺工作会议纪要,为了加强对这份文件的重要性和分量,毛泽东指示林彪对于江青的这个会议要给予支持。毛亲自在会议纪要上加了几句话,就是林彪同志委托江青同志组织的部队文艺座谈会的会议纪要。林彪是欣然接受,这些都使毛对林彪满意。   第四点,毛泽东要发动“文革”,这不是一般的事情,林彪说过,发动“文革”靠两个东西,一个靠毛主席的伟大威望,一个靠人民解放军的支持。我觉得林彪这句话讲的是对的,毛泽东发动“文革”离不开军队作为坚强的后盾,他虽然是军委主席,但是还是需要有一些人帮他打理军队,林彪在党内在军内都有很高的威望,林彪代毛主席管军队,毛放心。毛更知道,他必须再给林彪一些东西,激励林彪的东西。   第五点,我觉得也是非常重要的一点。林彪这个人戎马一生,但是老天对他不公平,身体不好,多年来精神萎靡不振,毛泽东对于林彪的健康情况了如指掌,他一方面关心林彪的身体,鼓励他振作精神加强锻炼,另外一方面也很满意林彪的这种身体和精神状况。   来源: 《国家人文历史》 进入 高华 的专栏    进入专题: 林彪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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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思想 | 白先勇:我的父亲白崇禧和民国

白先勇:我的父亲白崇禧和民国 进入专题 : 白崇禧 民国    ● 白先勇        白先勇:各位来宾好。我去年出了一本书叫做《父亲与民国》,这是我多年来想为父亲写的一本传记。一直没有写。我这本书的名字叫《父亲与民国》。因为我父亲参加过辛亥革命武昌起义,他参加北伐、参加过抗战、参加过国共内战。从头到尾,从民国开始诞生,民国整个兴衰,全程他都有参与。而且在很多关键的时候也扮演了很重要的角色。所以在这种情形之下,我写了父亲的传,至少在军事层面也反映了民国的那一段很重要的历史。在这种情况下,我想了很久时间,我想这个题目是可以的、合适的,《父亲与民国》,它既是写我父亲的传,也是写民国的那一段历史。   我自己是学文学的,是个作家、小说家、戏剧家。其实中国的传统最早是文史不分。我们最著名的著作,像《史记》、《汉书》也是最好的文学作品。杜甫的诗,有“诗史”之称,以诗论史。比如说他的《秋兴八寿》是写唐朝的天宝兴衰。所以我觉得在文史方面,中国文史是共通的,我自己从文学跨到历史也是很自然的。   在座的朋友们可能看过我一本小说《台北人》,《台北人》跟《父亲与民国》虽然中间隔了五十年,一个是文学,一个是历史,可是这两者之间互相也有非常深的血缘关系。《台北人》后面的历史架构也就是《父亲与民国》这一段历史。   我们这个民族是非常尊重历史的民族,所以我们有“春秋大义”这句话。孔子著《春秋》,“乱臣贼子惧”,所以我们把历史放在了非常崇高的地位上,而且对历史上的史官也非常的尊重。在历史上,史官也有“董狐直笔”一说,史官要写下历史的真相。春秋战国的时候,齐国的史官齐太史崔杼专权,把齐庄公杀死了,太史官上来就写“崔杼弑君”,得罪他了,就把他杀死了。他们有一个传统,家中都是史官,哥哥死了,弟弟上来了,又写了四个字:崔杼弑君。后来又把他杀了,后来又一个小弟弟。那个时候的人,就是杀头,也要写历史的真相。   我在写我父亲传记的时候,搜集很多他的照片,有好几百张,我一看,完全可以还原当时历史现场。我父亲18岁参加了武昌起义,那个时候他是广西陆军小学的学生。他跟120个同学组织了广西学生军敢死队,然后到武汉参加武昌起义。他见证了民国的诞生,也参加了民国的诞生。他这一生对民国有着非常深的感情,可以说是一种革命感情。我父亲在18岁的时候就到武汉去了。北伐的时候,他是国民革命军的参谋长,带着军队从广州一直打到山海关,最后完成北伐,完成北伐的时候,他35岁。北伐是他事业的一个高峰。北伐的时候,他打了许多很关键的有名的战役,龙潭之役,把孙传芳打败了。后来他还是第一个领着国民革命军进北平的。那个时候张季鸾写他,说岭南两广的军队能够打到北京来,这在历史上是头一家,太平天国打到天津就上不来了。国民革命军打到北京,他是历史上第一个打到北京来的。在北伐中,他最后把张隆昌、储玉楚打败了,一直打到山海关。所以北伐是他最后完成的,他这一生跟民国息息相关。   今天我的重点是讲下面一段–抗战。我们在二十世纪遭外族入侵,这是最惨烈的一仗,八年抗日,如果算“九·一八”的话,是十四年,中日打了那么长的仗。这一仗对于我们整个国家的人民都影响至深、影响至大、影响至广。这是我们的一段痛史。我父亲抗战从头参加到尾,对于这段抗战的历史,我现在从头讲起。   在讲之前,我先介绍一下这张画。这张画很有名,是大画家徐悲鸿画的。他这是在广西。我父亲北伐以后正在治理广西,把广西治理成三民主义的模范省,很多外省的知识分子都去参观。徐悲鸿当时就在广西。这是我父亲,这是李宗仁,这是黄旭初,广西省主席。徐悲鸿对于他们三个人是相当地佩服。在治理广西的时候,“九·一八”已经发生了,那个时候我父亲他们觉得中日大战不可避免,所以在广西全省整军,预备抗日。我父亲在广西的时候,组织民团,全省皆兵,那个时候提出的口号是把广西建成“新斯巴达”,要求学生、军人统统都要受军训。后来广西果然出兵出地最快,而且以人口比例来说,军队的比例也是最大的。就在准备抗日的时候,徐悲鸿画了这幅画,对他们几个军事领袖也有崇敬。这幅画,现在在北京徐悲鸿纪念馆里面收藏。徐悲鸿很会画马,这马画的不错。   “七七”抗战来了。那个时候蒋介石蒋委员长在庐山号召抗日。我父亲第一个响应,地方军事领袖里面,他是第一个响应的。8月4号飞南京,他到南京的时候,日本报纸头条《战神莅临在南京,中日大战不可避免》。这一幅对联也是徐悲鸿写的,“雷霆走精锐,行止关兴衰”就反映了当时中国的人民对于抗战、对于他们的期望。健生上将,健生是我父亲的字,于1926年8月飞临,举国振奋,争先向死。我父亲参加抗日的时候,他心情非常兴奋,那是因为中国人民经过了“九一八事变”以后,要抗日,非常兴奋、鼓舞的心情起来了。这是我父亲抗战的时候照的。他那个时候担任副总参谋长兼军训部长。我父亲那个时候有一个外号叫“小诸葛”。为什么叫小诸葛?他基本上是一个军事战略家,但他也带兵打仗,他是一个儒将,其可以运筹帷幄、决胜千里;也可以驰骋沙场,带军打仗。尽管他是副总参谋长,军事幕僚长,可是他也带兵打仗。   这张照片是很有名的,这就是台儿庄大战的前夕,在1938年3月20号前后照的。这是李宗仁,这是蒋介石,这是我父亲。那个时候台儿庄是徐州会战中的一役。为什么会有徐州会战?南京陷落以后,国民政府的首都迁到武汉行都。日本下一个目标就是打武汉。打武汉要先把津浦线南北打通,然后往西。打通津浦线,先要打徐州,徐州自古以来就是军事要地。徐州那个时候是第五战区,李宗仁是总指挥官。在打台儿庄之前,我父亲和李宗仁有很深的关系,从广西开始,他俩合称“李白”,他们都是在一起的。在打台儿庄之前,我父亲替李宗仁调兵遣将。因为两边都是大军。这一仗非常非常关键。到最后国军有60万盘踞在徐州这一带。日本军也不得了,最精锐的两个师团,一个叫做精武师团,一个叫做百员师团。在打之前,蒋介石和我父亲飞到徐州。蒋介石要我父亲留下来跟李宗仁共同指挥。这个仗在八年抗战期间是关键性的一仗。“八·一三淞沪会战”也是打的非常惨烈。国军60万人在那边打。60万,损失35万。那一仗打了以后,虽然打了三个月,最后还是溃败了。日本人追下来,日本人追到南京。这边就发生了南京屠城,居民死掉30多万人。   这个时候日本的军备远远超过国军。他们有飞机,有制空权,有舰队,制海权。他们陆军训练非常精良,所以是压倒性的,势如破竹,就这么打下来。打到南京会战,南京屠城以后,中国人民的士气非常低落,非常悲观。看到国军根本无法抵抗日军的攻势。在这种情况下,这一仗非常关键。就在徐州会战的时候,台儿庄、山东,国军对日军迎头痛击,让日军吃了一个大败仗。他们最精锐的那个师团进来的时候,被国军围起来,包围了。当然经过相当曲折,两边都打地非常惨烈。日本人打败了以后,按照李宗仁回忆录算的话,日军伤亡近两万。这个意义在哪里?日本人号称三个月就要解决中国战场,要征服中国。他们采用的是闪电战。这一仗败了,把他们的锐气重重挫了一下,把全国悲观的气氛一扫,全国振奋得不得了。武汉十万人游行,一下子士气起来了,奠定了八年长期抗战的根基。这一仗再败的话,很危险。这一仗胜了以后,让大家知道国军也可能打败日军。打败了日军的神话。后来军事家说,这是日本近代建军以来,最惨败的一次。这么以来,这就使得整个国家的士气大振。后来的回忆录说,当时很多学校的学生听到这个消息都跑到操场上去跳了,非常兴奋。这一仗,李宗仁和我父亲是主要的指挥将领。下面当然还有川军、西北军、中央军、广西军。这些军队前几年还互相打地你死我活,现在一致对外,又合起来了。这一仗使台儿庄中外有名。我父亲他们一夜之间就变成抗日英雄了。   北伐以后,发生了“蒋桂战争”,蒋介石和广西打起来了,李宗仁和我父亲当时都被定位为“叛将”,开始打击。现在台儿庄战役之后,一夜之间就翻过来了,变成英雄了。所以这个很复杂。不管怎么样,这一仗很要紧,在中日抗战史上也非常重要。台儿庄胜了,我父亲和李宗仁这两个主帅在台儿庄留下了这张照片。这一仗国军打地也非常激烈。川军有一个师,师长叫王明章。本来川军纪律不是很好,在国军中不是名誉很好的军队。后来因为在台儿庄表现地特别英勇,在山东横县,王明章这一师死守横县,全师殉国,师长都没有活下来,一直等到最后“中央军”来包围了日军,这对台儿庄那一仗有非常大的帮助。   《良友》是当时非常有名的一个彩色画报,这一期我父亲当封面人物。我后来一看就是台儿庄刚打完,1938年4月刚打完,5月的刊号,我父亲就当上了封面人物。4月那一期是李宗仁,连着两期报道台儿庄。从这个来看,当时大战以后,对整个社会的影响,对社会冲击都是很大。本来《良友》杂志的封面以前都是美女,像胡蝶她们。这两期是两位将军。说明当时那一仗对当时影响很大。在大陆有两个电影,《血战台儿庄》就讲这个战争。整个电影是广西电影厂出的。我看了,拍的相当好,很客观。史实上相当客观、相当真实。里面选角,李宗仁选的一模一样。我见过李宗仁。这些人我都看过了。当然我看过我父亲,父亲一点都不像。这个有点遗憾。电影拍的不错。当然那个时候在电影里面比较强化李宗仁的地位,事实上他是主要指挥官。不过我父亲也很重要,辅助他,两个人一起同时指挥。   这一张是李探(音)拍的,台儿庄打完了以后,虽然台儿庄胜了,给日本人吃了一个大败仗,可是整个讲起来徐州会战,激怒了日本人。因为国军的军备是处于弱势。徐州会战之后几十万大军都撤出去了,几十万大军没有受到什么损失。那个时候军事委员会考虑了。你如果对强势的战争,如何打?这是在武汉开了一个最高军事会议,我父亲在这里面提出了抗日的一大战略:积小胜为大胜,以空间换时间,以游击战辅助阵地战,对日本人作持久战。这个提出来,被军事委员会采用,当做最高指导原则。日本人这么强势,而且他要闪电战,马上要解决。如何解决,如何解套,如何来对付他。无法正面跟他作战,化整为零,积小胜为大胜。以空间换时间,中国大,而且西南这边交通不便,日本人现代军事配备战车很难开进来。所以把日本人的补给线拖长,消耗日本的国力。我父亲那个时候给我讲过,他所以想出这一套战略来,是因为他研究各个战史。他研究过拿破仑,受到了启发:当时法国是强势军队,横扫欧洲,打到俄国的时候,俄国人就拿这个来对付拿破仑,把拿坡仑的军队往内地拖。虽然俄国牺牲很大,虽然很惨烈,可是把法国人往里面拖,拖到里面去,后来冬天来了,法国军队冻死了。补给线那么长,把拿破仑打败了。我父亲受到这个战争启发,对付日本人也是这一套。这个战略成了抗日最高原则。坚持了八年抗战。当然,打这种消耗战,中国也是非常的消耗很大,有时候整个城都烧掉、毁掉了,非常惨烈。   我父亲参加了很多抗战,参加了好几个非常有名的战争,像淞沪抗战,武汉保卫战。最有名的除了台儿庄,另外一个非常有名的战争是“昆仑关战役”。这是在1939年,日本人把中国的海岸线封锁了。战略物资没有办法从海路运进去,就从陆路,从越南运到广西,经过南宁。日本人要切断中国的补给线,所以就从广西往北边打。昆仑关在南宁近郊,是一个很重要的军事要塞,地形非常险要,要打南宁就要占领昆仑关。那个时候日本人已经占领了昆仑关,国军如何把昆仑关打下来?这就是抗战里面最有名的。我父亲那个时候,担任桂林行营主任一职。他管辖了四个战旅,第3、4、7、9战旅,中国西南一大半由我父亲总指挥。在开战的时候,我父亲指挥杜聿明打。大陆拍了两个重要的影片,一个是《血战台儿庄》,另外一个是《昆仑关浴血战》。刚好这两个片子是我父亲做总指挥管。不过电影没有讲的很清楚。电影一个说是李宗仁,一个说是杜聿明。杜聿明那个军,第五军,第五军是“中央军”里面很重要的军队。它的军备是机械化的、战斗力最强的军队。我父亲要攻坚的时候,要敌人两倍的军力才能够打得下来。我父亲一定要国军中最强的军队来打这一仗。向军事委员会讲演、请求把杜聿明的军队调过来打这一仗,第五军最后果然打胜利了,打的非常惨烈。攻坚,来来去去,双方死亡很大。   出师之前,我父亲就把战略跟他们商量好了。最后打下来了,日本人死伤五千,日军的指挥官中村正雄阵亡。第五军牺牲也不少,死了五千,伤了一万多。所以,很惨烈。这一仗的意义,遏制了日本人从广西往北上。把这个时间延长了五年。但最后南宁还是丢掉了,可是日本的气势已经磨掉了。八年来,中国军队打的真正的胜仗不多。( 点击此处阅读下一页 ) 共 3 页: 1 2 3    进入专题: 白崇禧 民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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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思想 | 唐皇凤:增强执政党调适性:中国政治发展的核心战略取向

唐皇凤:增强执政党调适性:中国政治发展的核心战略取向 进入专题 : 调适性 执政党 政治发展    ● 唐皇凤        内容提要:政党变革是内因与外因相互作用的结果,内部因素是政党变革的直接原因,外部因素是政党变革的催化剂。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社会发生了整体性和结构性的转型,党的执政环境发生了革命性的历史变迁。中国共产党通过意识形态创新,在组织建设中稳步扩大执政的社会基础,不断提高党内治理的制度化水平,有效整合各种合法性资源,在渐进调适的过程中不断提高了自身的适应性,增强执政党的调适性是中国政党变革和治理转型的核心主题。社会转型进程中的中国执政党建设就是在挑战中生存,在适应中演进的,这种渐进调适过程的根本目的就是不断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增强党的执政能力,执政能力建设是执政党调适性的基本立足点,最终通过执政党的转型与重构引导和推动中国国家的现代转型。   关键词:调适性 执政党建设 政治发展 中国经验      寻求生存和发展是任何社会组织的本能,而增强对组织内外环境的动态适应能力是保障组织生存与发展的基本条件。在现代化的社会转型进程中,政治发展不仅要求政治系统必须具备基本的制度创新能力和公共政策的动员实施能力,积极推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而且要求政治系统积极回应经济社会环境的变化,成功地把现代化所产生的新生经济社会力量吸纳进政治系统,不断增强自身的治理能力与调适性。改革开放30多年来,在经济全球化与市场化的背景下,中国社会发生了整体性和结构性的转型,中国共产党的执政环境发生了异常深刻的变化。作为现代化和国家治理的主导力量,中国共产党在组织结构和治理功能方面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革和调整,增强执政党的调适性成为中国政党变革和治理转型的核心主题。      一、中国共产党:解读中国政治发展模式的关键变量      近年来,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国际影响力的稳步提升,有关中国模式问题的讨论引发了国内外学者的广泛关注。整体而言,作为对中国发展经验和发展道路的一种理论概括,人们一般是从中国经济体制的市场化与自由化、长期而高速的经济发展来总结中国模式的基本内涵的,而对支撑中国经济发展的政治保障条件关注不够。事实上,在中国社会经济文化形态中,政治因素对中国模式的影响,远比经济和社会因素要强有力得多。在实践层面,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所形成的经济发展模式,是政治推动的结果,政治模式是中国模式的核心。因为对于中国这样的后发现代化国家来说,其现代化发展不是内生的,而是外在的现代化潮流推动的结果。通过转型或重建形成有现代权威的国家力量,并由国家力量引入现代化经济与生产要素,改变旧的经济与社会状况,在发育市场经济的基础上,培育起现代经济与社会,与此同时培育和建设现代国家体系,以便保持政治建设与经济、社会建设的协调和统一,是后发现代化国家实现现代化的基本逻辑。对后发现代化国家来说,构建一个有权威的现代国家体系是其现代化的重要前提。而中国政治改革的核心在于中国共产党的改革,无论怎样的政治改革,最终都可以回归到执政党的改革,并且所有关键的政治改革都和执政党的改革和发展联系在一起。因此,作为后发现代化国家的中国,政治发展在国家的经济社会发展格局中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政治模式是中国模式的核心与关键。而作为执政党的中国共产党,由于其在国家治理体系中的轴心地位,其发展和变革成为解读中国政治发展模式的关键变量。   改革开放以来,经济市场化带来了社会利益的多元化和社会思想的多样性,并且体制与制度的多样化加剧了社会利益的多元化趋势,不同层次、不同部门、不同单位和不同的社会群体,其利益目标越来越独立,利益边界越来越明晰,利益矛盾越来越尖锐。有调查表明,人们普遍认为“穷人和富人”、“干部与群众”是差异最大、最容易产生矛盾的两个群体。并认为“10年来获得的好处最多的群体”排在前三位的是国家干部(68.8%)、国有或集体企业经营管理者(60.4%)和私营企业老板(52.3%),而排在最后三位的群体则是农民工(6.7%)、工人(6.8%)和农民(16%)。最新的调查数据显示,从社会资源的拥有情况看,目前处于中国社会底层的产业工人阶层约在23%左右,农业劳动者阶层约在44%左右,城市无业、失业阶层约在5%左右,这三部分阶层总数在72%左右。在利益大分化的时代,各利益群体之间差异化和多样化的利益诉求是客观存在的基本社会现实,对执政党建立制度化的利益表达机制,强化社会整合能力提出了十分迫切的要求,迫切需要中国共产党在政策行动、意识形态和组织结构方面进行渐进而适度的调整与变革,以不断适应执政环境的深刻变革。在制度大变革和利益大分化的时代,中国共产党何去何从,不同的学者有不同的理论预测。民主转型论对中国的未来发展持积极乐观态度,认为经济发展所创造的各种社会条件与社会空间,必将使共产党政权稳步走向西方式民主化道路。崩溃与停滞论则持消极悲观态度,认为中国逃脱不了苏东剧变的命运,其内在结构或无法支撑经济社会变化而必然崩溃、或因其结构性掠夺而使政权处于停滞状态。而持中间态度的调适论认为,中国共产党作为执政党,其本身具有应对环境挑战的调适能力,共产党国家体制具有自我调适的弹性空间,能够容纳经济社会变化所造成的各种压力;中共政权既非绝对转向民主国家,也非走向崩溃,而是将延续其体制结构,继续生存。   中国共产党为什么能够在风云变幻的环境中有效维系自身的执政地位,主流观点的解释是共产党政权在经济子系统中显著的改革政策成就,经济发展绩效所带来的统治合法性效果能够抵消其他子系统和整个系统某种程度的功能紊乱和权威流失。也有学者把中国体制的生命力归结为经济表现和有效政治控制的结合,以及民族主义的成功运用,能够有效弥补传统意识形态的不足和民众与“抽象的”政策话语的疏离。改革开放以来的实践证明,中国共产党在保持核心制度结构基本不变的情况下,创造了巨大的经济发展成就和政治社会的相对稳定。中国的经济高速增长,已经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2001年加入WTO后中国经济融入了世界经济,对世界经济的影响越来越大。到2011年底,中国共产党已经成为拥有8260.2万名党员的超大规模政党,既是世界上最大的政治组织,也是主宰世界第二大经济体前途的执政党,对世界五分之一人口的命运施加着重大影响。中国共产党的任何变化和政策举措不仅影响着中国,而且还影响着整个世界。虽然改革开放以来的制度变革与社会变迁对中国共产党的考验和挑战都是空前的,但中国共产党深刻吸取了前苏东社会主义国家失败的教训,沉着应对深刻变化的国际国内环境,通过积极主动的意识形态创新、制度改革和组织建设,进行着有效的调整和改革,不断提升自身的治国理政能力和应对社会矛盾和转型风险的能力,从而在一个急剧变革的动荡而复杂的环境中维护了其政治合法性和权力,其内在机理和成功经验值得认真总结与理性反思。      二、增强执政党调适性:转型中国执政党建设的核心主题      对任何一个处于现代化进程的社会而言,其关键问题是逐步形成中的新社会结构处理持续变迁问题的能力,执政党和政府的核心历史使命是形成一种能够容纳和应对持续变迁的经济、政治、社会与文化问题的制度结构。并且,任何政治组织都需要根据外部环境的变化作出相应的调适,从而维持自身的生存与发展。因此,对任何一个致力于现代化的执政党而言,需要根据时代和形势的变化不断进行自身的改革和调整,以适应时代与经济、社会变化的要求。在社会转型进程中,中国共产党根据时代发展要求和中国现实国情的需要,不断寻求有效的建设战略,合理调整其组织结构、运行机制和活动方式,不断变革其政策与制度体系,以符合广大人民群众不断变化的社会需要和政治期望。在社会转型进程中,中国共产党从一个高扬革命理想主义旗帜、由职业革命家组成的政党,逐步转变成更能代表民意与回应民情的现代政党,执政党的现代转型和调适能力的日益增强成为中国国家建设的核心主题。   政党调适性(Party Adaptability)是指政党组织在政治发展过程中所形成的适应环境挑战的能力,主要是随着一个国家经济社会结构和组织形式迅速转型,社会阶层、利益格局、政治文化日益革新且多元分化的条件下,执政党迅速变革内部治理结构和社会治理体制与制度,不断改善和提高自身的执政能力,以便能够对环境的变化作出适当的反应。具体包括政党组织通过与外部环境进行资源性的输入和输出活动,通过战略与结构的系列变革以有效回应外部环境的变化,提高达成“首要目标”的能力;同时,政党组织通过协调内部组织成员的活动目的,使组织成员的个人目标与组织的目标保持一致,以维持组织系统的正常运转。政党适应性具体包括三个层面的问题:(1)政党开放性。具体包括内部开放,保证党内渠道开放畅通;外部开放,不断招募社会精英,向全社会吸纳贤能。如果政党缺乏必要的开放性,就不可能从社会上广纳精英、也不可能迅速回应社会需求,进而迅速陷入萎缩的灭顶之灾。(2)政党回应性。政党回应性有赖于制度化地克服执政党与群众的心理距离,时刻保持对环境的敏感性。(3)开放性和回应性的不断制度化。制度化是行为常规化、理性化与稳定化的过程,可以降低不确定性、增强可预期性,政党的制度化有利于适应性的提高。执政党必须在内部进行制度建设,通过建立和完善各种党内治理制度,提升社会治理的制度化与法治化水平,不断提升对内外执政环境的适应能力甚至主导能力,以此增强执政党的内部活力和凝聚力,不断扩充执政党的社会影响力,巩固其执政基础和政治合法性。   迪克森(Bruce Dicson)区分了两种类型的适应性:效能型适应(efficient adaptation)源于政党目标的转变,新的政策行将出台,由此推行组织机构改革,促使意识形态、政策与新的组织形式相吻合,这是政党在与外部经济、政治、社会制度的复杂互动中所采取的现实主义取向的功能性调整,其最终目的在于提高政党执政的效能。回应型适应(responsive adaptation)是政党应对来自国内和国外环境压力时,所做的更为深层次的适应。此类适应性要求远不止于人事和政策调整,而是要求政党精英群体接受的政策不仅仅反映其自身的偏好,更重要的是遵循社会的需求。这种适应性可以看做政党在与外部的经济、政治、社会制度的复杂互动中的结构性适应。中国共产党的适应战略意味着在继续垄断合法政治组织的情况下,试图变得更具包容性,吸引更广泛的社会群体,减少对传统支持基础的强调。中国共产党通过党内改革,适应经济社会环境的变化,应对所面临的挑战,增强了政党-国家体制的适应性,维持了自己的执政地位,主要是一种效能型的回应。而不断深化党内治理制度创新,加强组织结构调整以提升执政党功能性适应能力,提升国家治理的理性化与民主化水平,实现回应型适应将是下一阶段中国执政党建设的基本历史使命。   德国学者海贝勒认为,中国的“政党—国家体制”经历了“转型”和“巩固”阶段,目前已经进入“适应”阶段。中国的一党领导体制呈现出五个基本特征:第一,意识形态作用减弱。意识形态逐渐为经济的、社会的和政治的实用主义所取代。这种减弱实际上并非政权衰退的一个迹象,而是政治稳定的一种征候。第二,新兴社会力量出现,要求党在社会内部重新定义党的角色。第三,新政治精英出现。第四,批判性知识分子阶层再次出现。这个阶层不是反对中国的政治体制,而是试图改善这个体制的结构和治理能力。第五,地区与跨地区的社会集团和组织日益要求参与和影响政治过程。而美国学者沈大伟认为,中国“政党—国家”体制的演变是一种“收缩”(atrophy)和“调适”(adaptation)的双重过程。一方面,中国共产党传统的控制手段随着时间的推移而大大萎缩和遭到侵蚀,全球化和中国同外部世界的多方面交往进一步削弱了党对社会的控制。另一方面,中国共产党在意识形态创新和组织建设方面采取了一系列“适应”措施来稳定乃至扭转“萎缩”。这些政治改革表明,中国的一党制国家能够通过满足不同群体的需要来重新合法化自身,而且各种社会经济问题和紧张并没有对中国共产党的执政地位构成尖锐的威胁。中国共产党推行的这些政治改革相当有效地应对了当下所面临的多重挑战,有效维持了中国共产党的政治合法性和权力。???改革开放以来,尤其是20世纪90年代以来,国家能力建设(尤其是中国共产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成为中国政治改革的核心主题,稳妥推进政治体制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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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思想 | 魏胜强:错案追究何去何从?——关于我国法官责任追究制度的思考

魏胜强:错案追究何去何从?——关于我国法官责任追究制度的思考 进入专题 : 错案追究 法官责任    ● 魏胜强        【内容提要】我国现行的错案追究制度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为:错案认定逻辑混乱,无视审判规律;责任划分显失公平,回避领导责任;法律依据明显不足,随意设定规则。通过分析当前错案追究制度在法律实务界和法学界引发的争议可以看出,把错案追究制度与法官惩戒制度结合起来,构建我国法官责任追究制度,具有可行性。依据司法原理,我国构建的法官责任追究制度应当实现四个转向:在追究责任的前提上,从限制法官自由转向保障法官独立;在追究责任的标准上,从主观内心过错转向外在行为失当;在追究责任的重心上,从实体结果公正转向程序正当合法;在追究责任的依据上,从法院内部文件转向法律明确规定。   【关 键 词】错案追究/法官责任/可行性/转向/司法原理      早在十几年前我国就开始追究法官的错案责任了。1998年8月和9月,最高人民法院相继发布《人民法院审判人员违法审判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和《人民法院审判纪律处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两个办法”)。根据“两个办法”,人民法院审判人员在审判、执行工作中,故意违反与审判工作有关的法律、法规,或者因过失违反与审判工作有关的法律、法规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承担违法审判责任,情节较重的给予纪律处分。最高人民法院此举建立了全国范围的错案追究制度。此后,不少地方人民法院在贯彻“两个办法”时,又制定了实施细则和其他相关规定,错案追究制度不断得到充实。错案追究制度的本意应当是督促法官依法行使职权,最大限度地减少和避免错案,努力实现司法公正。然而,这一看似良好的制度设计并没有得到多少支持,而是受到广泛批评。有的批评针对的是这一制度中的某些不合理规定和实施中的不妥当做法,有的批评则直接针对这一制度本身。错案追究制度到底是一种什么样的制度,它存在哪些方面的问题,是需要废除、改进还是重构?要回答这些问题,需要全面考察和总结这一制度。      一、我国当前错案追究制度存在的问题      学界对当前错案追究制度的批评很多,如有学者认为,它有如下弊端:严重挫伤法官办案的积极性,导致一线审判岗位人才流失;民事案件会助长审判调解,刑事案件会造成轻纵罪犯;加重审判委员会负担,损害法官的独立审判权;不利于当事人上诉权的行使和上级法院法官的廉洁;不利于提高办案效率,及时解决纠纷;影响法院内部关系,造成法官之间关系紧张等。①也有学者认为:现行错案追究制度具有形而上学的特征,即它只看到错案特征的个别方面,以个别取代全部;重视了案件被上级法院撤销等现象,而忽视了错案的本质;为了悦上,人为拔高错案标准,在追究措施上加重分量;视人为万能,相信人能够完全避免错误等。②汇总学界的多种批评可以发现,最大的批评集中在两点:一是错案认定标准的模糊性。“错案的命题隐含着一个为大众自觉或不自觉接受的先在的大前提,即一个案件只能有唯一正确的判决,否则就是错误的判决。而事实上,法官在面对复杂、疑难的案件时,唯一正确的判决结论是不存在的。”③由于法律和事实本身都具有不确定性,加上法官个人能力的有限,不同法官对同一案件作出不同判决实为正常,实行错案追究则是对这种正常现象的否定,错误地把法官审判等同于数学运算过程。二是严重挫伤了法官审判的积极性。“多办案就多出错,少办案则少出错,不办案不出错,法官因为怕承担责任尽量少办案,审判工作的积极性锐减。”④一些法官由于惧怕被追责,往往以案情重大、疑难为由,尽力把案件上交或者上报审判委员会决定,或者向上级法院请示,一切由上级来决定,法官审判的积极性泯灭殆尽。这两点所批评的或许是实践中一些法院追究法官责任过于混乱的情形,而对照《人民法院审判人员违法审判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第5条至22条的责任追究范围,就会发现,这两点批评未必完全成立。如追究责任的情形主要是:违反法律规定,擅自对应当受理的案件不予受理,或者对不应当受理的案件违法受理;明知具有法定回避情形,故意不依法自行回避;涂改、隐匿、伪造、偷换或者故意损毁证据材料;篡改、伪造或者故意损毁庭审笔录、合议庭评议记录、审判委员会讨论记录;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出错误裁判等。对这些情形追究法官的违法责任,并没有多大疑问。第22条规定的审判人员不承担责任的情形,包括法官对法律、事实、证据认识偏差而导致裁判错误。这一规定虽然没有否认疑难案件有唯一正确的答案,至少免除了法官因对法律的理解不同而导致的对自己不利的后果,从规定上看似乎不至于挫伤法官审判的积极性。而实践中一些人民法院追究法官责任有些过头的做法,才会挫伤法官的积极性。   更重要的是,这一制度还存在其他问题。从《人民法院审判人员违法审判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地方人民法院为贯彻落实该追究办法而制定的实施细则和相关规定以及当前的实践来看,错案追究制度主要存在错案认定逻辑混乱、责任划分显失公平、法律依据明显不足三方面的问题。   (一)错案认定逻辑混乱,无视审判规律   目前我国关于错案追究制度的基本内容,体现在最高人民法院制定的《人民法院审判人员违法审判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和地方各级人民法院为贯彻该追究办法而制定的实施细则和其他规定中。无论在形式上还是在内容上,这些规范都存在逻辑混乱的问题。   从形式上看,尽管没有法律的明确规定,但基于常识可知,下级人民法院制定的规范性文件不得与上级人民法院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相冲突,关于错案追究的规范也应当如此。因此,当前所有关于错案追究的规范应当内部协调,相互统一,其中最高人民法院的规范处于核心和最高地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制定的规范都应当以不违背最高人民法院的规范并以贯彻最高人民法院的规范为原则。然而从一些地方人民法院制定的规范来看,不同规范之间的矛盾相当明显。如依据《人民法院审判人员违法审判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第22条,因对法律、法规理解和认识上的偏差,以及因对案件事实和证据认识上的偏差而导致裁判错误的,审判人员不承担责任。而《会同县人民法院审判人员违法审判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第4条规定:“审判人员对原判认定的主要事实失实,适用法律错误,判决、裁定明显不当,按审判程序全部改判或发回重审(刑事案件有罪作无罪、无罪作有罪、量刑超幅度改判和抗诉理由成立而改判)的案件属错案,应当追究。”会同县人民法院的这一规定与最高人民法院的规定相矛盾,不知该县人民法院在进行错案追究时,是以最高人民法院的规定为准,还是以本院的规定为准。既然法官判案的标准在全国是统一的,追究错案责任的标准也应当是统一的,不同人民法院对错案的标准和法官责任追究的标准不统一,错案追究就会如同儿戏。   从内容上说,无论是最高人民法院的规定还是地方人民法院的规定,都存在逻辑上的错误。如《人民法院审判人员违法审判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第25条规定:“审判委员会委员讨论案件时,故意违反法律规定或者歪曲事实、曲解法律,导致决定错误的,由导致错误决定的人员承担责任。”审判委员会讨论案件本来就需要所有成员各自发表不同意见,从不同视角解读法律。如果在对某一案件的讨论中,所有审判委员会委员的观点相一致,就说明这一案件算不上疑难复杂案件,不需要上报审判委员会讨论。如果某些或某个审判委员会委员故意曲解法律也能导致审判委员会作出错误决定,则说明这样的审判委员会制度出问题了,而不应把责任归咎于某些或者某个委员。再如《杭锦旗人民法院审判人员违法审判责任追究办法实施细则》在第13条确定合议庭人员责任的承担时,规定了四项内容,其中前三项为:(1)案件承办人未如实汇报案件真实情况导致的错案,由承办人承担全部责任;(2)开庭审理的案件或者合议庭人员阅卷后评议的案件,造成错案的,合议庭发表错误意见的人员承担责任;(3)合议庭人员否定承办人的正确意见造成的错误,由合议庭发表错误意见的人员承担责任。这三项内容的问题不言而喻。一方面,它把合议庭集体审理案件视为案件承办人个人审理案件,混淆了合议制与独任制;另一方面,它要求合议庭成员只能发表正确意见,然而在案件没有被确认为错案之前,又有哪个审判员知道何为正确意见呢?   (二)责任划分显失公平,回避领导责任   从法理上说,权力与责任应当是统一的,有多大权力就应当承担多大责任。追究法官的责任,也应当依据法官在案件审判中所行使权力的大小,对案件的判决结果行使决定权的法官应当负主要或全部责任,对案件的判决结果仅起到参考、建议作用的法官至多承担次要责任。但在当前的错案追究制度中,追究的基本上是普通法官的责任,担任领导职务的法官的责任并没有受到重视,责任的划分显失公平。这可以从错案追究制度中的显性规定和隐性操作中表现出来。   从显性规定上说,错案追究制度对担任领导职务的法官的责任轻描淡写,甚至回避。以《人民法院审判人员违法审判责任追究办法(试行)》为例,它只有两条内容涉及担任领导职务的法官的责任。一是第25条的规定:“审判委员会委员讨论案件时,故意违反法律规定或者歪曲事实、曲解法律,导致决定错误的,由导致错误决定的人员承担责任。审判委员会主持人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导致审判委员会决定错误的,由主持人承担责任。”根据《人民法院组织法》,审判委员会由院长主持,实行民主集中制。由此看来,作为审判委员会主持人的院长,承担错案责任的可能性远远小于审判委员会其他成员。二是第26条的规定:“院长、庭长故意违反法律规定或者严重不负责任,对独任审判员或者合议庭的错误不按照法定程序纠正,导致违法裁判的,院长、庭长、独任审判员或者合议庭有关人员均应当承担相应责任。”这一条尽管强调院长、庭长也要与审判员承担相应的责任,但是它有敷衍的嫌疑,因为从通篇看,《人民法院审判人员违法审判责任追究办法(试行)》所追究的主要是直接办理案件的法官的责任,而且案件是否为错案由人民法院内部的审判组织确定,责任追究由人民法院内部的监察部门进行,让它们确定并追究法院领导人员的责任,似乎不大可能。   从隐性操作来说,在当前的审判管理体制下,真正审理案件的法官对案件的判决并不具有决定权,法官更像是一位执行上级决定的行政执法者。“法官或者合议庭在审理的案件作出生效判决前,经常受到上级法院、法院以外的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和个人的干预,也常常受到法院其他法官、行政领导的干涉,有时法官作出的判决甚至根本不是自己的本意,而是某位领导意志的强加或集体会议的决定。对这样的案件,目前流行的实体错案追究制度的制约作用毫无用武之地,只能流于形式了。”⑤而且,即使法官独立行使审判权而做出了判决,其判决书根据案情的轻重也需逐级经过庭长、院长的审核签发才能对当事人发布,得不到庭长、院长支持的判决结果不可能顺利制作和发布判决书。显然,院长、庭长才是真正的幕后裁判者,如果追究错案中的责任,首先应当追究这些领导者的责任而不是承办案件的法官的责任。然而从实践中追究法官责任的结果看,被追究责任的往往是不具有领导职务的法官。   由此可见,无论从显性规定来说还是从隐性操作来看,当前错案追究制度对责任的划分都显失公平,办案法官名义上审判案件,实际上受到庭长、院长的干涉,而一旦出现错案需要追究责任时,名义上的办案法官却成了实际上的责任承担者,左右法官审判的院长、庭长的责任往往一笔带过,甚至只字不提,违背了权力与责任相统一的原则。   (三)法律依据明显不足,随意设定规则   从现有的法律看,一些实体法和程序法是法官行使职权、履行职责的主要法律,《法官法》是法官享有权利和承担责任的主要法律。而在这些法律中,除《刑法》设有枉法裁判罪等追究法官责任的规定外,对法官责任的追究只能按照《法官法》进行。《法官法》第8条规定,法官非因法定事由、非经法定程序,不被免职、降职、辞退或者处分。从此条看,追究法官责任,必须具有法定事由,并且遵循法定程序。《法官法》在第32条规定了法官不得具有的诸多违法乱纪行为,其中包括造成错案;在第33条规定,法官有第32条所列举行为的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第32条所列举的情形,可以理解为是第8条所称的“法定事由”,但追究法官责任的程序《法官法》并未涉及。对于法官责任的追究,现有的法律规定大致如此。   然而,当前错案追究制度的主体内容并不是《刑法》、《法官法》的相关规定,而是各级人民法院制定的以“两个办法”为代表的一系列规范性文件,它们所追究的当然不是法官枉法裁判而应承担的刑事责任,( 点击此处阅读下一页 ) 共 3 页: 1 2 3    进入专题: 错案追究 法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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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思想 | 尹保云:中华文明的过去与未来

尹保云:中华文明的过去与未来 进入专题 : 中华文明 官僚制    ● 尹保云        摘要 中华文明的核心标志是官僚制,它的纯形式在唐宋时期已经成熟。西方的现代化始终伴随着引进中国官僚制的运动,与其资本主义和民主的发展并行。没有官僚制的引进就没有西方现代文明的兴起。现代文明是由资本主义、民主、官僚制三者结合而组成的一个平衡结构,单面发展的官僚制只能是“旧制度”。中国的未来前途在于形成一个平衡的现代文明结构,努力向世界文明的中心迈进,而不是复兴作为旧制度的中华文明。   关键词 中华文明 官僚制/集权官僚制 西方的兴起 现代文明      中华文明与世界现代文明究竟是什么关系?学术界对这个问题始终没有作出客观正确的回答。近代以来的知识传统不断地告诉人们:现代文明是从欧洲中世纪社会母体中发育出来的,是西方的传统文化与历史的产物;相比之下,世界其他地区的传统文明则对现代世界文明没有什么贡献。这一西方中心论的观点至少在马克思的时代就已经很牢固了,以后没有发生任何的改变。   一个错误尚未得到反省,另一个错误却日益盛行。改革开放30多年来,中国取得了翻天覆地的经济社会发展成就,GDP也在2010年超过日本而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与此同时,美国和西欧国家自2008年陷入金融和债务危机至今未摆脱困境。面对这个局面,一种认为中华文明将要取代西方文明的论调不胫而走。中国威胁论、中国模式论以及种种猜测和预言充斥在各类文章和著作中,汇成了一股不小的令人迷茫的思潮。      中华文明的标志      本文所说的“文明”是指与人类理性发展相关的那些因素,比如科学知识、技术知识、个人与社会组织的交往方式、程序、礼仪、社会的秩序、经济和政治的制度,等等;而“文化”则是指人们在特定自然环境下所形成的各种语言、肤色、生活习惯以及宗教、艺术、道德等价值观念。①现实中,文明与文化的因素常常结合在一起,二者相互支撑、相辅相成。   “中华文明”当然是指中国几千年来形成的传统文明。在谈到这个问题时,有人可能首先会想到道家、儒家的思想体系。但按照本文的概念区分,这些不属于文明而属于文化。它们是思想观念的形态,起到对文明因素的辅助和支撑作用,但并不等同于文明因素。在西方兴起的过程中,中国的传统文化因素也对其产生了重要影响。   著名的美国汉学家费正清曾经说过这样一段话:“很显然唐宋时期以至马可·波罗时代的中国就其幅员和成就而言都比同一时期中世纪的欧洲要文明得多。作为一个标志,可以看出在长期的历史发展过程中有多少主要的成果从中国传入欧洲,而不是从欧洲传入中国:首先是经过中亚直到罗马的丝绸贸易;其次是来自中国的一大批发明——传播文化的纸和印刷术、便于保持洁净的瓷器、汉代军队所用的弓箭、铸铁、运河的闸门、手推车、在海上行船的舵、航海用的罗盘、火药以及其他各种发明。与这些物质文明相对应的还有中国的先进的官僚政府形式,其中包括文官考试制度,更不用谈像绘画这样的艺术了。”②这里除了绘画艺术属于文化范畴外,其他都属于文明范畴。   在费正清所列举的这些文明要素中,什么是可以作为中华文明的标志性要素呢?自然科学和技术尽管十分重要,但只有在比较原始的文明中才被作为标志。尽管西方自英国工业革命以来发生了多次科技革命,但我们总是把资本主义和宪政制度作为西方现代文明的标志,而不是把飞机、大炮、航空母舰等作为它的标志。制度的文明因素要高于自然科学和技术的文明因素。因此,在费正清所列举的这些文明要素中,最重要的是官僚制。   官僚制不是中国的特产。凡是在人数众多并需要为共同目标而组织起来的地方,就有发展出官僚制的可能。在世界历史上,除了中国的官僚制之外,还有很多其他的官僚制。但由于发展程度较低,其他的官僚制均没有成为其文明的标志。在有记载的历史上,古埃及形成官僚制的时间最早。它自公元前3200年开始,历经整个法老时代。各代法老的王朝都是高度中央集权的,法老是最高统治者,由中央分派各省总督以统治全国。古埃及在公元前641年被阿拉伯人征服,公元前332年又被马其顿占领。沿着这个线索,古埃及的官僚制传承到罗马帝国(前27年~395年)。这是一个断断续续的发展过程,到罗马帝国时期官僚制发展水平也不高,远远不能与当时的中国相比。而在罗马帝国解体之后,这一条发展线索也就断了。   另一条线索是中国。官僚制在中国获得了持续的发展。一些学者经常提到的印度莫卧儿王朝(1526年~1857年)、奥斯曼帝国(1299年~1922年)以及波斯(伊朗)的官僚制,这些政权由成吉思汗后人建成,它们是中国官僚制的对外推广,均属于中国线索的延伸。   中国早在有文字记载的商朝时期(约公元前17世纪~前11世纪)就有一定发达程度的官僚制体系。商王下面最高的官职为“宰”和“尹”,相当于后来的丞相。下面的官职分内廷官和外廷官,内廷官管理商王私人和宫廷的事务,外廷官系统主要是分封到各个方国的首领,如侯、伯、男等不同等级。西周(公元前1046年~公元前771年)基本上承袭了商朝的制度。周天子将各个庶子分封为各地诸侯,然后逐级分封,形成了天子—诸侯—卿大夫—士这样一个等级森严的中央集权体系。不仅如此,西周还把官僚制的网络延伸到基层,把农民和家庭按照一级管一级的官僚制方式组织起来。当然,西周官僚制还属于早期形态,尽管它深入到草根层面,但它从上到下都是与家族血缘系统混合在一起的。   春秋战国时期形成了诸侯争霸局面。由于各诸侯国经常处在激烈竞争甚至战争的环境之下,不得不想方设法提高本诸侯国管理的理性化水平,从而促进了官僚制的进一步发展。在这个时期,根据军功、才智、所熟悉的业务等安排职位成为流行的做法,这大大地削弱了官僚制中血缘关系的谱系。不断的战争也促进了各诸侯国军队科层化编制的发展,同时,国家的税收制度、徭役制度也与官僚制并行发展。   秦国的两次商鞅变法可以说是对当时各诸侯国所发展的官僚制经验的汇集。他实行奖励军功,废除贵族特权,推行县制,废除井田制,统一度量衡,实行军衔制,甚至还为了更好地征兵和收税而推行解散大家庭而令其分成小家庭的政策。商鞅变法使秦国的经济实力和军事实力迅速提升,从而打败其他诸侯国而实现统一。秦在统一六国之后将其模式全面推广,不仅实行郡县制,也按照职能分化原则而组成了复杂的官僚系统,设置了管理政事、军事、税收、屯兵、城市警卫、谷货、手工业等不同领域的官职和机构。秦以后官僚制的发展基本都是对这个大框架的修补和完善。   秦统一后的中国具有现代国家的一些特征。统一的权力中心、统一的国家军队、统一的税收制度和法规、科层化的官僚体系和郡县制的地方管理等,使秦朝的政治体系和现代国家的集权很相似。这样的集权国家体系,欧洲是从绝对主义时期才开始发展的,日本则是在明治维新之后。1896年,谭嗣同《仁学》所述的“中国两千年来之政,秦政也”是一句客观的描述。但是,谭嗣同以及许多其他抨击秦以来的中国政治的仁人志士并没有搞清楚为什么这个体制能够存在这么久。秦以来的集权官僚制之所以长期存在,其根本原因不在于中国人具有所谓的“奴性”,也不在于儒教伦理的灌入,而在于这个官僚制是人类理性发展的结晶,是一种高级的管理技术而不可抛弃。认识不到这一点,也就很难找到走出集权官僚制历史怪圈的路径。   当然,秦汉时期并不是中国集权官僚制发展的顶峰。直到隋唐时期科举考试制度建立之后,它才达到最完善的境界。对此,马克斯·韦伯评论道:“中国是一个最排他性地把等级的特权置于传统和正式获得证书的文学教育上的国家,因此,就此而言,它在形式上是特别现代的、和平的和官僚体制化的社会的最完美的代表,一来是这种俸职的垄断,另外它的特殊的等级的分层化,处处都是建立在获得证书的教育的威望之上的。”③   官僚制在中国历史上的发展程度超出通常的估计。可以说,它的抽象形式或曰“纯形式”(一般形式和基本原则)与目前世界上流行的官僚制没有什么区别。基于西方中心论的偏见,韦伯虽然高度评价了中国的官僚制,但他认为中国的官僚制不是现代官僚制。在《经济与社会》一书中,韦伯概括了现代的“法理型官僚制”和官员的一些必备特征,如官员服从法理权威,在“公”和“私”之间有明确的区分,有明确的等级制,定期拿到货币报酬,薪水以职位的高低而不同,可以得到退休金,官员以作官为职业,根据年资或功绩晋级,在工作时必须服从控制和纪律等。④韦伯对现代法理型官员的特点的这些概括,除其中的“货币”支付报酬在早期由于制币技术和黄金白银支付能力的限制,而往往采取租税替代外,其他所有特点在中国很早就一一存在。克里尔(H.G.Creel)指出,几乎韦伯所概括的现代理性官僚制的所有特征,在公元前2000年的中国就已经存在了。⑤   官僚制是一种技术,或者说是一个技术系统。就像其他所有的技术一样,它是价值中立的。弓箭枪炮可以被不同的人使用,官僚制也可以被不同的目的所使用。它可以被军队、企业和国家所使用,也可以被大的贩毒集团所使用。它可以创造奴隶制、个人独裁、极权主义、军国主义、理性的资本主义、官僚资本主义、国家社会主义、民粹主义、权贵制度等不同的社会形式。   很多学者受到马克斯·韦伯影响,习惯于把中国历史上官僚制称为“家产官僚制”,因为它是与家长制的皇权体系结合在一起的,这种称谓有其道理。在这个体制下,皇帝把整个国家财富及臣民都看作是自己的家产,经济社会生活及文化活动等均以官僚制的方法管理起来。唐宋时期,随着官僚制的成熟,政府对经济的控制也大为扩展。不仅土地国有原则和政府垄断盐铁买卖的古老传统没有改变,政府对矿产开发、手工业生产、市场贸易、外贸等的垄断和控制也大大加强。甚至对城镇的集市规划和管理,其严格程度也不亚于现在的北京、上海等城市的城管,只是那时没有手机和汽车这样的交通通讯工具。这种官僚制经济模式显然限制了个人自由和社会自主,阻碍了中国的资本主义发展。但另一方面,它提供了统一的度量衡、统一的货币、统一的国内市场、统一的法规、稳定的社会秩序等,这些又恰恰是唐宋时期的经济发展水平在当时世界上遥遥领先的制度原因。      西方现代化进程中的官僚制运动      在西方兴起的问题上,以往的解释基本都是西方中心论的:西方的现代化是内源性的,西方现代社会是从其封建社会的母体中发展出的;无论是资本主义还是自由民主制度,都是自古希腊—罗马—中世纪的欧洲文明传统中发展出来的。这种观点好像早已成了定论,人们不加怀疑地接受它、反复论证它和传播它。   马克思的观点同样是西方中心论的。马克思忽视了在西方兴起之前世界各地区之间的文明交流。他认为世界历史并不是以前就有,而只是工业化和现代资本主义的产物,因为以往受到了“交通工具”的影响,世界各地没有联系起来:“世界史不是过去一直存在的,作为世界史的历史是结果。”⑥后来的马克思主义学者继承了马克思的这个思想,与他们所反对的资产阶级学者别无二致地宣扬西方中心论。就像弗兰克指出的:“在‘西方兴起’和‘资本主义的发展’问题上,马克思主义经济史与其‘资产阶级’对手一样持有欧洲中心论,甚至有过之而无不及。”⑦   然而,长期被当作定论的西方现代化内源性说仅仅是一个神话或编造。作为人类历史上一次革命性社会转型的现代化运动,它从一开始就是世界性的进程,在世界范围内聚集文明因素。前面引用的费正清的一段话,说明一些西方学者看到了中国的大量文明元素被西方现代化所利用的事实。不过,费正清是在研究中国历史而不是世界历史。所以,他只是列举了一堆事实,并没有对西方兴起的原因作进一步的分析。在列举这些事实之后,他马上转向介绍耶稣会教士在中国的文化传播活动了。   从世界历史的角度看,如果像费正清所说的那样,“唐宋时期以至马可·波罗时代”,欧洲已经吸收了中国的以四大发明为核心的众多技术和官僚制,那么马可·波罗并不是这个吸收过程的结尾,只是一个新的开始。此后欧洲对中国的文明吸收可以说是以制度文明为主,即引进和推行中国的官僚制。这是一个经历数百年的文明融合过程,与西欧的资本主义和民主发展交叉在一起并相辅相成。   对于处在中世纪封建主义状况下的欧洲各国而言,要想获得新的文明进展,最重要的事物不是某项科技创新或某个人文思想流行,而是克服其四分五裂的封建主义状态。西方中心论者只强调资本主义和民主这两个因素在西欧的成长,因此,他们十分重视对欧洲中世纪晚期的城市运动兴起的研究,( 点击此处阅读下一页 ) 共 3 页: 1 2 3    进入专题: 中华文明 官僚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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