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权

苗蛮子 | 政府采购不是特权的狂欢盛宴

作者: 苗蛮子  |  评论(1)  | 标签: 时事观点 江苏泰州环保局被曝购置90多万元的路虎高档SUV作为执法车。网友质疑其“购买如此高油耗、大排量的车,实在让人心寒。”对此,官方回应称,该车配装移动通讯、移动办公设备,“应急效果好”,只有在重大突发情况下才会使用,因为“普通车辆无法开进事故现场”。 泰州环保局这一解释,不禁令人想起安徽宣城市宣州区民政局。年初,该局超标20万元采购售价40万元的广汽丰田汉兰达2009款3.5L四驱豪华版,在回应质疑时称是“工作需要,因为当地路况不好”。两者可谓异曲同工,环保局的潜台词估计也是“工作需要”:环保工作充满挑战与风险,执法环境恶劣,不使用高档执法设备怎能圆满完成任务?又怎能更好地为人民群众服务? “在重大突发情况下”,确乎可以特事特办的。“学哲学,用哲学”,我们这里的官员,估计是全世界“哲学”学得最好的群体。所谓“制度是死的,人是活的”;所谓“具体问题,具体分析、解决”嘛。在这套“哲学观”指导下,上令总能被下级技艺娴熟地灵活分解、稀释,为“权”而不是“民”所享,为“私”而不是“公”所用。坊间流传的“一号文件很好,二号文件好狠”,即是这种权力哲学的最好注脚。 所以,尽管按照现行财务制度要求,政府部门采购公车要经过多个环节审批以及相关领导签字同意后,方可进行阳光采购;而各级政府也不断发文严禁豪华采购。然而,现实却是各种豪华采购堂而皇之地登场,“阳光采购”成了“阳光腐败”。 豪华采购扎堆,监督成了浮云。如此多的审批环节和领导签字,却阻挡不了豪华超标采购的滚滚车轮。这显然很难用诸如“绕过监管环节”“先上车后补票”以及“把关不严”等等理由来解释。毫不夸张地说,几乎每一起豪华超标采购,能够一路绿灯,并非只是采购部门一个单位的功劳,其背后有着各个环节以及上级领导或明或暗的支持。换言之,豪华采购的背后有着一条不可言说的利益链。 管理学上有这样一条定律:花自己的钱为别人办事,讲求节俭,不讲求效果;花别人的钱为自己办事,讲求效果,不讲求节俭;花自己的钱为自己办事,既讲求效果,也讲求节俭;花别人的钱为别人办事,既不讲求效果,也不讲求节俭。显然,豪华采购的公权部门就是因为孙花爷钱不心疼,所以采购的设备也就必然趋于高档时髦性。 不过,上述定律用于权力会发生变异,即:花别人的钱为别人办事的同时,也是为自己办事,甚至于“为别人办事”只是个美丽的托辞。所谓“工作需要”云云,不过是公权敷衍民意的挡箭牌。在一个“工作需要”已然成筐的年代,透过这只筐,我们所看到的是不受约制的权力。权力通吃之下,权力者是没有公私之分的,公私已融为一体,无论做什么事都算得上是“工作需要”。比如领导带上小蜜、开上豪车,进行“野外考察”也是一种“工作需要”。从这个意义上说,所谓“路虎执法车”实乃“特权车”。 在这种语境下,政府采购也就成为权力任意打扮的“姑娘”,购买什么、买什么规格的,一切全凭权力者个人的喜好。并且呈现出这样一种怪象:只有更豪华,没有最豪华,乃至不买对的,只买贵的。这表明,要真正实现“阳光采购”,除了提高财政的透明度,以及明确政府豪华采购的法律责任并加大问责力度,关键的是要让体制外的力量参与进来,让社会公众在权力监督上拥有更多话语权。否则,关起门来搞监督,政府采购就可能沆瀣一气,成为官员共享特权的狂欢盛宴。 一五一十部落原文链接 | 查看所有 1 个评论 苗蛮子的最新更新: “巨星演唱会”遇冷是一记响亮耳光 / 2011-08-25 10:11 / 评论数( 1 ) 农村食品沉疴不只是监管缺失 / 2011-08-25 10:11 / 评论数( 0 ) 老外与俑体亲密接触是“学术研究”? / 2011-08-22 23:49 / 评论数( 3 ) 慈善总会不妨改名为“避税组织” / 2011-08-20 13:11 / 评论数( 2 ) “忐忑交警”、制服与人性 / 2011-08-20 13:11 / 评论数(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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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晃:我彻底退出特权阶层

“史家胡同51号”曾经人声鼎沸,也曾经门前冷落。它令我懂得了什么是中国的政治。   没想到,我跟外交部的房产官司,打了两年。   史家胡同51号的产权在外交部,2008年母亲去世后,他们就想收回房子,要求我搬出。我同意搬出,但要求外交部支付房子30年的维修费用。2009年,外交部将我告上法庭。我提出索赔,但没有任何证据。   我当时只知道,法院是政府的,原告也是政府的,这官司我肯定会输。没想到还拖了两年。最后,由法院指定评估公司判定总维修费用80万,由外交部支付。我跟外交部的官司这才了结。   我妈妈一直说,51号院也就到她这一代,我从小就走出去,不属于这个院子。这个说法是对的,我不属于史家胡同51号,它也不属于我。所以,当官司了结后,我在微博上写下这句话:终于把史家胡同51号还给外交部了,彻底逃出中国的特权阶层。值得庆祝一下。   51号院曾经是我家享受过的特权,特权的存在和我的价值观念是冲突的,对我来讲,曾经沾光并不值得骄傲。我没有对这种特权恋恋不舍。对我而言,51号院留给我的最重要的东西是回忆。   从北京地铁5号线灯市口站出来走几步,就到了史家胡同。从这个胡同往西走一公里,是故宫;往南走一公里,就是长安街。   鼎盛时期,这里曾有80多个四合院,居住过很多高官和名流,如华国锋、徐向前、荣毅仁等。   当年胡同两边成片的四合院,现在早已不复存在。胡同西口,马路南边的院子已经拆了正在盖大楼,很远就能听到叮叮咣咣的施工声,一栋蒙着绿色防尘网的大厦已经盖了十几层,往上还不知道要盖多高。   马路北边,从西往东数,59号是曾经的史可法祠堂旧址,现在的史家胡同小学;53号是清朝大太监李莲英外宅,现在是一家宾馆;外墙很高的55号,住的是荣毅仁的儿子、登过首富宝座的荣智健;有着大红门的51号,就是我的家。   我的关于过年的所有记忆,都在这里。   小的时候,过年真是非常快乐的事情,那时候物资缺乏,我们都拿着有配额的小本本,跟着大人的屁股后面去买几斤花生,几斤瓜子。因为每家都有限量,所以我们都很小心,那时候买东西都自己带网兜,里面衬一个塑料口袋,我们回家的时候,都把装满花生瓜子的网兜抱在怀里,哪怕一粒都不能掉。   我外公(指章士钊)在的时候,过年最有意思的事情是躲在他的太师椅后面看所有来拜年的人,我记得很清楚,有各式各样的人。有个老头,像电影里面的地主,穿着大马褂,外面套个棉背心,头上顶着瓜皮帽,不知道为什么我对这个老爷子印象特别深,后来才知道他是个学者,“文革”的时候被斗死了。   “文革”的时候,史家胡同51号是最热闹的,这里成了很多人的避风港,大部分是我爸爸家的人,比如我小叔叔,北大一个数学系的高才生,学校武斗了,他就躲在51号陪我外公聊天,给我讲小人国的故事。   我6岁那年,大人允许我和他们一起熬夜,我就逼着小叔叔给我讲了一晚上的故事,一直讲到他自己睡着了。后来,小叔叔被分配到贵州去了,他是老三届,我们想了各种办法不让他去,好像都不行,因为他大学毕业了,要服从分配。小叔叔从史家胡同走的那天是阴天。他背着一个军书包,我爸爸走在他旁边,不时地拍拍他肩膀,安慰他两句。我们就这样从史家胡同51号走到北京火车站。   慢慢地,人都走光了,新年也越来越冷清、凄凉了。我外婆是在1970年新年前后过世的。外婆走了之后我也被送进了寄宿学校,平常就我外公一个人在家。1973年,外公去世了,我9月份去了美国,史家胡同51号院后来成了乔部长的家。据说那些年间的春节,51号又热闹起来,回到我小时候那种气象,来拜年的能踩破门槛。那年头没有大款和老板,所以部长是非常值钱的,不像现在,说什么北京的部长能拿箩筐装。但是那几年我不在,我1977年夏天曾经回来休假,可以体会当时史家胡同51号的盛况。我家旁边的55号是外交部宿舍,一天回家,突然从那院儿里出来一个阿姨,手里拎着一筐苹果,冲到我的面前,死活要把苹果给我,嘴里说着:“问你妈妈好,问乔部长好!”   但是不到一年,我就在51号过了这辈子最惨的一个春节。1977年“四人帮”倒台后,乔冠华部长被撤职,他和我妈妈都被隔离审查。我妈妈被关在老外交部楼里一个储藏室,乔冠华被一个12人的学习班关在史家胡同后院,我从半个高干子弟一下子变成了“四人帮爪牙”的后代。   我春节前回到北京,外交部没有让我去找我父亲,而是在史家胡同的前院把司机的房间腾出来让我住,让我也好好交代问题。他们轮流找我谈话,问我知道不知道他们犯了什么错误,我说不知道,这绝对不是我犟嘴,或者有“斗争意识”,只是我那时候是个16岁的美国孩子,除了觉得这些大人完全像美国电影里欺负人的恶霸,对其他事情都毫无概念。   后来,这些问话就越来越不友好,再后来,干脆把我外公的图章、烟枪、部分书画,我妈妈的照相机、录音机都摆在我面前,以命令的口气说:这些东西我们没收了。至今这些东西没有还给我们。这天是1978年腊月二十九。   第二天是大年三十。我跟学习班的人要求去见我父亲,他们笑嘻嘻地说:去吧,去吧,随便去。你又没被隔离。我问他们,能不能帮我打听一下我父亲在什么地方,他们都哈哈大笑,说,你还以为你是高干子弟,我们得替你找你爸!之后,乔冠华带来的保姆梅阿姨就差我出去买点虾,她说不管怎么样,是过年,她想给乔部长做点好吃的。   我拿着供应本跑到东单菜市场,已经快关门了,但我还是买到了虾。走到家,大红门关着,我使劲按铃,就是没人开门,我开始喊,还是没人。我突然意识到,也许我在大年三十就是卖火柴的女孩,冻死在门洞里。我真的开始害怕了,坐在门墩上嚎啕大哭。最后是邻居杜大妈救了我,看见我哭,把我拽到她们家去过了这个年。   也就是那天晚上,杜大妈和她一家给我讲了乔冠华是部长的时候,51号有多少人来拜年,“多得吓人,比你外公在的时候多!”杜大妈说,“那好日子你可没赶上。”   春节过了以后,我决定自己去找我父亲,或者干脆搬到杜大妈家去住,要不就去朋友家。我打好了包裹,从51号出来,真的没感觉我还会回来。胡同里,我又碰到那位苹果阿姨,她瞪了我一眼,吐了我一口吐沫,恶狠狠地说:“四人帮爪牙!”   我的吃惊和半年前她塞我苹果的时候没什么不同。我开始长大了,开始懂得什么是中国的政治。   1979年春节前,我已经在国际广播电台工作了。那天是周六,我上中班,办公室来了一个女的,说是外交部的,找我。我两年没有回51号,更不想跟任何外交部的人有来往。所以面对这个阿姨我态度很坏。她却很耐心地把我拉到一边,说:“你妈妈回家了,乔伯伯也在家,快过年了,你回去吧。”   “你是谁?”我问她。“我是你妈妈学习班的,看她的。但是现在我们俩是好朋友了。”   听到这个消息我没有马上回去,缓了两天,心情很复杂。后来那个阿姨又来了,说你怎么还不回去,你妈难受死了,以为你不认她了,要和她划清界限。听到这个我马上回家了。   1979年的春节我们又是在史家胡同51号过的,那年特别热闹,因为我妈妈刚被放出来,所以大家都决定要好好过。   我舅舅一家过来了,带着我的表哥和表妹,我们买了很多鞭炮,说要把外交部学习班的晦气用鞭炮赶走。几个小孩对东西的贵重毫无概念,拿了一个巨大的玻璃盘子放鞭炮,结果一个火花进了盘子,里面所有的鞭炮和盘子一起炸得粉碎。   那年大人都心情好,没有骂我们。后来才知道那是基辛格送给乔冠华的礼物,是水晶的。   妈妈放出来之后,我只在51号住了两年,就又自费出国上大学了。这一走就是5年.就在我大学毕业的前一年,乔冠华去世了,妈妈没有告诉我,我是在《纽约时报》上看见的。我往51号打电话,没人接,怕妈妈想不开,出事。后来才知道妈妈去南方在朋友家住了一阵子,51号对她来说也是很伤心的地方。   3年前,我妈妈也在春节前过世了,我的朋友把我拉到海南去过春节,我当时非要抱着骨灰一起去,被朋友劝下。那年的春节,51号院里只有妈妈了。   妈妈去世的那个春节,还没出正月十五,外交部的人就来了。   那次来了三个人,一个姓沈的处长,一个“谁说什么都在那狂记”的戴眼镜的小伙子,还有一个“长得像打手”。他们很专业,公事公办,也不喝水,10分钟就把事情讲完了。我当时就表了态:你们拿房产证出来,赔偿维修费,我就搬。   接下来就收到了一封来自外交部的函件。信上说:洪晃女士,经过几次沟通,我们限你在某月某日之前搬出去,我们要收这个房子,至于你所提到的补偿,将在你搬出去之后予以考虑。   我也回了一封信,说同意搬出去,但补偿的问题必须在搬出去之前先谈好。后来他们又发了一个函,还是一样的内容,我就没管它。等第三封函的时候,他们说已经雇律师了。   接下来,我就收到一张法院的传票。再接下来就是预审,双方在法院见面。时间已经到了2009年冬天,登记护照身份证时,法官说,原来你拿的是美国护照。然后就问,补偿的话,你有没有任何房子花销的记录?我说没有。于是又给了一个半月的时间去举证。   后来实在没有证据,我和律师商量,直接找评估公司评估一下算了。但法院却迟迟没有指定评估公司。又过了3个月我才知道,原来是外交部还要追加被告人。   预审的时候他们就发现我拿的是美国护照,没有户口,起诉我是没有用的,所以要追加被告。我丈夫杨小平的户口在51号,追加上;妈妈当年在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的中国城乡发展研究协会当主任,为了办公方便,协会的注册地址也在这里,也追加上。   直到2010年9月,追加被告的程序终于走完,法院通过公证摇号,定下了评估公司,评估才算正式开始。   官司这样又拖了大半年,最后,评估公司评定总维修费用80万,由外交部支付。我接受了这个结果。至此,经法院调解,我与外交部的“史家胡同51号”之争终有定论。   打这个官司不是因为我想留在院子里,而是因为我不想在和外交部谈定搬迁条件之前搬出四合院。我的朋友们都说我太轻易就放弃了这么好的一个四合院,其中一个懂房地产的跟我数着两个手指头说:“估价得两个亿啊,你想好了。”   其实,我总是在想,搬出来完了,这个院子对我最重要的东西我都有了,就是记忆,这个谁也拿不走。而我不想让自己变成那个送苹果的阿姨,不想为了得到一个四合院,让我的灵魂变成一个废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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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选举与治理 | 可恶的特权车

[14] 回复:可恶的特权车 人民日报曾发表过访英观感文章,说英国女王的车队也要红灯停绿灯行。而中国官方接待英国工会代表团的车队在上海大摆阻拦一切车辆和行人而独行的威风,引起外宾的反感。看看我国的街道交通,对比一下腐朽的西方,武大官人肯定还要说“绝不搞西方那一套!” 用户: dshascome 发表于:2011-7-19 17:25:38 支持 (4) 反对 (0) [13] 回复:可恶的特权车 人肉之!!!!!!!!!!!!!!! 用户: laohu 发表于:2011-7-19 17:04:14 支持 (0) 反对 (0) [12] 回复:可恶的特权车 民主国家有特权车,特权人,特权事,特权阶层吗??? 用户: 天人合一 发表于:2011-7-19 15:26:07 支持 (4) 反对 (0) [11] 回复:可恶的特权车 特权=违规=逆驶=丑恶!然而特权是既得利益集团的追求与利益体现,革除特权与既得利益集团生死悠关,可恶的特权=可恶的既得利益采集团,如何除?!耐着性子拭目以待。 用户: 墨汀 发表于:2011-7-19 14:37:00 支持 (7) 反对 (0) [10] 回复:可恶的特权车 看图片的日期,是去年8月26日吗? 都过去一年了,楼主知道车主是谁?接送何人? 没人搭理你!这才是真正可怕的。 用户: zjsl 发表于:2011-7-19 12:50:47 支持 (15) 反对 (0) [9] 回复:可恶的特权车 问:什么是特权? 答:这就是特权的一种表现! 问:什么是特权的危害? 答:特权是搞乱社会的一大祸害! 呵呵,拙作《什么是特权?特权的危害是什么?》以及《特权是搞乱社会的一大祸害》对此专有论述! 用户: 储成仿 发表于:2011-7-19 11:26:51 支持 (16) 反对 (0) [8] 回复:可恶的特权车 确实非常可恶,还有另一种现象,如地方干部的车辆挂军牌,以享受特权。 用户: 峄阳山人 发表于:2011-7-19 10:54:08 支持 (17) 反对 (0) [7] 回复:可恶的特权车 哈哈,记得把酒年那次事件就是反特权、官倒、腐败的,如那次事件成功了,如今的京V•30026 奥迪车也就开不到火车站台上去了。回首往事,只有读书人一声叹息——哎! 用户: 新生人 发表于:2011-7-19 10:02:39 支持 (33) 反对 (0) [6] 回复:可恶的特权车 掌权者习以为常,慢慢地将舒服地死去——- 用户: 北方船夫 发表于:2011-7-19 8:21:18 支持 (23) 反对 (0) [5] 回复:可恶的特权车 支持冯梦云先生的点评,茅公的正义立场值得尊敬,应当放到最显要的版面上,让公车钉在耻辱板上.建议选网设批特权专栏,让特权真的成为过街老鼠.也支持纪原先生宪法较真运动,也可办专栏.选网应当先为勇.勇为先. 用户: 李逊达 发表于:2011-7-19 2:44:00 支持 (34) 反对 (0) [4] 回复:可恶的特权车 这篇文章被放在百家栏而不是首榜可见主”偏”的立场。正如王占阳陈红太三突出一样,可见“主流舆论埸”的主流意识。 总有一天“因为官衔大,地位显赫,就可以置身于法律之外,那是绝对不许可的。我们中许多人去过真正的法治国家,他们那里没有特权横行的现象,任何特权都会遭到严厉的指谪。这很值得我们学习。” 从选网做起。 用户: 冯梦云 发表于:2011-7-19 1:27:23 支持 (32) 反对 (0) [3] 回复:可恶的特权车 宪法涉及国家和本国民众的根本,在宪法问题上必须较真。 呼吁来一场宪法较真运动。 用户: 纪原 发表于:2011-7-19 0:40:06 支持 (28) 反对 (0) [2] 回复:可恶的特权车 支持!!!!!!!!!!!! 用户: 23 发表于:2011-7-18 20:20:47 支持 (31) 反对 (0) [1] 回复:可恶的特权车 照片曝光非常好!让这辆车的牌照永远钉在耻辱板上,让特权人物永远去尝尝耻辱的滋味! 用户: Darwin 发表于:2011-7-18 19:20:59 支持 (57) 反对 (0) 加载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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茅于轼 | 可恶的特权车_

就是特权车造成的。一旦碰上特权车队,造成的混乱很长时间都恢复不了。上行下效,北京尚且如此,其他地方更是变本加厉。 特权者带头违法,视宪法和法律若敝屣,随便糟蹋。尤其可叹的是这种现象已经深入人心,对明目张胆地违反宪法和法律的现象,大家视若无睹,习以为常。这样下去,要把中国建成一个民主法治的国家,要等到何年何月。 百姓应该是通情达理的。对于必要的特殊车辆,涉及别人的生命,例如救火车,救护车,应该享有行路的优先权。但是只因为官衔大,地位显赫,就可以置身于法律之外,那是绝对不许可的。我们中许多人去过真正的法治国家,他们那里没有特权横行的现象,任何特权都会遭到严厉的指谪。这很值得我们学习。 让我们掀起一个声势浩大的反特权车行动。特别是现在有特权的人,更应该自省,自觉放弃特权。否则百姓要起来加以抵制,要声势浩大地批判他们。把 就是特权车造成的。一旦碰上特权车队,造成的混乱很长时间都恢复不了。上行下效,北京尚且如此,其他地方更是变本加厉。 特权者带头违法,视宪法和法律若敝屣,随便糟蹋。尤其可叹的是这种现象已经深入人心,对明目张胆地违反宪法和法律的现象,大家视若无睹,习以为常。这样下去,要把中国建成一个民主法治的国家,要等到何年何月。 百姓应该是通情达理的。对于必要的特殊车辆,涉及别人的生命,例如救火车,救护车,应该享有行路的优先权。但是只因为官衔大,地位显赫,就可以置身于法律之外,那是绝对不许可的。我们中许多人去过真正的法治国家,他们那里没有特权横行的现象,任何特权都会遭到严厉的指谪。这很值得我们学习。 让我们掀起一个声势浩大的反特权车行动。特别是现在有特权的人,更应该自省,自觉放弃特权。否则百姓要起来加以抵制,要声势浩大地批判他们。把 可恶的特权车 天则经济研究所  茅于轼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五条规定: 就是特权车造成的。一旦碰上特权车队,造成的混乱很长时间都恢复不了。上行下效,北京尚且如此,其他地方更是变本加厉。 特权者带头违法,视宪法和法律若敝屣,随便糟蹋。尤其可叹的是这种现象已经深入人心,对明目张胆地违反宪法和法律的现象,大家视若无睹,习以为常。这样下去,要把中国建成一个民主法治的国家,要等到何年何月。 百姓应该是通情达理的。对于必要的特殊车辆,涉及别人的生命,例如救火车,救护车,应该享有行路的优先权。但是只因为官衔大,地位显赫,就可以置身于法律之外,那是绝对不许可的。我们中许多人去过真正的法治国家,他们那里没有特权横行的现象,任何特权都会遭到严厉的指谪。这很值得我们学习。 让我们掀起一个声势浩大的反特权车行动。特别是现在有特权的人,更应该自省,自觉放弃特权。否则百姓要起来加以抵制,要声势浩大地批判他们。把       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的,必须予以追究。   可恶的特权车 天则经济研究所 茅于轼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五条规定: 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的,必须予以追究。 又说: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北京牌照的奥迪特权车 京V•30026 开进火车站台》 中国青年报 曹林摄 对我们普通百姓来说,交通规则是每天都会碰到的法律。是不是遵守了宪法和法律最好的表现就是看你对交通规则遵守得如何。我们住在北京的人每天都能看到不遵守交通规则的特权车。他们的车号是特别的。交警无权管他们。他们可以横冲直闯。一般小车在长安街上不许可左转弯,但是他们例外。至于每天都发生的“交通管制”让特权车队先行,更是肆无忌惮地侵犯普通人的用路权利。北京堵车已经是大问题,其中有一部分 又说: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他们看成过街的老鼠。把特权车的号码记下来,公布在网上,追查是谁坐在里面,发动群众穷追猛打。 但是只要他们放弃特权,他们就不再是老鼠,马上变成值得尊敬的公务员。不管是本届政府,下一届政府,或者什么别的政府,公务员无特权是无例外的。希望我们的政府官员们想明白这件事。共产党反复宣称自己没有党派的私利,人民的利益就是党的利益。既然如此,由共产党控制的政府也没有任何理由保留给自己牟利的特权。(博客管理员:陆思同)   《北京牌照的奥迪特权车 京V•30026 开进火车站台》 中国青年报 曹林摄 可恶的特权车 天则经济研究所 茅于轼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五条规定: 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的,必须予以追究。 又说: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北京牌照的奥迪特权车 京V•30026 开进火车站台》 中国青年报 曹林摄 对我们普通百姓来说,交通规则是每天都会碰到的法律。是不是遵守了宪法和法律最好的表现就是看你对交通规则遵守得如何。我们住在北京的人每天都能看到不遵守交通规则的特权车。他们的车号是特别的。交警无权管他们。他们可以横冲直闯。一般小车在长安街上不许可左转弯,但是他们例外。至于每天都发生的“交通管制”让特权车队先行,更是肆无忌惮地侵犯普通人的用路权利。北京堵车已经是大问题,其中有一部分         对我们普通百姓来说,交通规则是每天都会碰到的法律。是不是遵守了宪法和法律最好的表现就是看你对交通规则遵守得如何。我们住在北京的人每天都能看到不遵守交通规则的特权车。他们的车号是特别的。交警无权管他们。他们可以横冲直闯。一般小车在长安街上不许可左转弯,但是他们例外。至于每天都发生的“交通管制”让特权车队先行,更是肆无忌惮地侵犯普通人的用路权利。北京堵车已经是大问题,其中有一部分就是特权车造成的。一旦碰上特权车队,造成的混乱很长时间都恢复不了。上行下效,北京尚且如此,其他地方更是变本加厉。       特权者带头违法,视宪法和法律若敝屣,随便糟蹋。尤其可叹的是这种现象已经深入人心,对明目张胆地违反宪法和法律的现象,大家视若无睹,习以为常。这样下去,要把中国建成一个民主法治的国家,要等到何年何月。 就是特权车造成的。一旦碰上特权车队,造成的混乱很长时间都恢复不了。上行下效,北京尚且如此,其他地方更是变本加厉。 特权者带头违法,视宪法和法律若敝屣,随便糟蹋。尤其可叹的是这种现象已经深入人心,对明目张胆地违反宪法和法律的现象,大家视若无睹,习以为常。这样下去,要把中国建成一个民主法治的国家,要等到何年何月。 百姓应该是通情达理的。对于必要的特殊车辆,涉及别人的生命,例如救火车,救护车,应该享有行路的优先权。但是只因为官衔大,地位显赫,就可以置身于法律之外,那是绝对不许可的。我们中许多人去过真正的法治国家,他们那里没有特权横行的现象,任何特权都会遭到严厉的指谪。这很值得我们学习。 让我们掀起一个声势浩大的反特权车行动。特别是现在有特权的人,更应该自省,自觉放弃特权。否则百姓要起来加以抵制,要声势浩大地批判他们。把       百姓应该是通情达理的。对于必要的特殊车辆,涉及别人的生命,例如救火车,救护车,应该享有行路的优先权。但是只因为官衔大,地位显赫,就可以置身于法律之外,那是绝对不许可的。我们中许多人去过真正的法治国家,他们那里没有特权横行的现象,任何特权都会遭到严厉的指谪。这很值得我们学习。 他们看成过街的老鼠。把特权车的号码记下来,公布在网上,追查是谁坐在里面,发动群众穷追猛打。 但是只要他们放弃特权,他们就不再是老鼠,马上变成值得尊敬的公务员。不管是本届政府,下一届政府,或者什么别的政府,公务员无特权是无例外的。希望我们的政府官员们想明白这件事。共产党反复宣称自己没有党派的私利,人民的利益就是党的利益。既然如此,由共产党控制的政府也没有任何理由保留给自己牟利的特权。(博客管理员:陆思同)       让我们掀起一个声势浩大的反特权车行动。特别是现在有特权的人,更应该自省,自觉放弃特权。否则百姓要起来加以抵制,要声势浩大地批判他们。把他们看成过街的老鼠。把特权车的号码记下来,公布在网上,追查是谁坐在里面,发动群众穷追猛打。 可恶的特权车 天则经济研究所 茅于轼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五条规定: 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的,必须予以追究。 又说: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北京牌照的奥迪特权车 京V•30026 开进火车站台》 中国青年报 曹林摄 对我们普通百姓来说,交通规则是每天都会碰到的法律。是不是遵守了宪法和法律最好的表现就是看你对交通规则遵守得如何。我们住在北京的人每天都能看到不遵守交通规则的特权车。他们的车号是特别的。交警无权管他们。他们可以横冲直闯。一般小车在长安街上不许可左转弯,但是他们例外。至于每天都发生的“交通管制”让特权车队先行,更是肆无忌惮地侵犯普通人的用路权利。北京堵车已经是大问题,其中有一部分       但是只要他们放弃特权,他们就不再是老鼠,马上变成值得尊敬的公务员。不管是本届政府,下一届政府,或者什么别的政府,公务员无特权是无例外的。希望我们的政府官员们想明白这件事。共产党反复宣称自己没有党派的私利,人民的利益就是党的利益。既然如此,由共产党控制的政府也没有任何理由保留给自己牟利的特权。(博客管理员:陆思同) 来源:( http://blog.sina.com.cn/s/blog_49a3971d0102dr00.html ) – 可恶的特权车_茅于轼_新浪博客 This entry passed through the Full-Text RSS service — if this is your content and you're reading it on someone else's site, please read the FAQ at fivefilters.org/content-only/faq.php#publishers . Five Filters featured article: Ten Years Of Media Lens – Our Problem With Mainstream Dissident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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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权在这里很安全

特权如果不被名之以“特权”,就可能显得很正常。南宁的大街上,有一座交通厅专用的过街桥,连接街两边的交通厅大院,并有一条连廊通到交通厅办公楼,上有保安巡守,以确保“专用”。市民过街则需绕行百米外,那里没有过街桥,而是斑马线,有的市民则在车流中穿行过街。 南宁一定也有文明城市建设,也不免迎接创建文明城市的检查。但是,几乎可以肯定,这座交通厅专用过街桥,不会被视为创建文明和文明检查中的问题。文明与否,确实只与市民有关,与走不走斑马线有关,不与官家大院过街有专门通道有关。而这个交通厅专用过街桥,到底合乎社会文明还是政治文明呢? 交通厅重视交通安全,不愧科班。交通厅尤其重视其家属的交通安全,这就像浙江温州交通部门尤其重视其官员亲属的就业问题一样,也算“人之常情”吧。 从历史来看,一切贵族或者官僚特权,无不出自这种“人之常情”,而现代社会则是以制度要求权力不可以先行实现“人之常情”。这大概就是近代以来世界上诸多地方相继发生制度转变的内在原因,所求者非反对“人之常情”,而是要求所有人的“人之常情”得到同等对待。 这座交通厅专用过街桥,不仅保证了交通的安全,而且显示了我们这个社会里特权所具有的安全性。据报道,这座桥建于上世纪80年代末,是因为交通厅两个大院和办公楼在马路两边,为了职工的安全,于是向上级申请建设。一个部门的两个大院过马路不安全,可以申请建设天桥,而且所建天桥连附带地给市民一点好处都不需要,可以得到批准,而不被认为不合适,不被认为是特权表现,可见20年前的公权力是何种认知状态和运行状态。 不过,20多年来,这座天桥安然无恙地为交通厅专用,若非网友特地提起,没有人觉得需要改变,也可见“特权”其实很容易被接受、被认可。享用着这座过街桥的交通厅,会觉得不好意思享受吗?权力机关、权力人物以及各种公家单位公家人,会认为这是特权吗?不会的,没有人不好意思享受,也不会有人认为这是特权,大家都会觉得这是一种“福利”,而福利,大家都是有的。大家既有共同的福利项目,以及因特殊权力或特殊资源而形成的各有特点的专属福利,特权于是正常化了。 他们甚至连“福利”也不会承认,而认为有一座专用天桥,不过是一种天然该有的生活设施,就像家里要有水管和电表一样,交通厅大院来往不便,要有一座天桥,于是有一座天桥,这算什么呢? 市民定然有一些意见,但也未必有多么强烈。这样一座天桥,有了就是有了,日子越久,越像是应该要有。而且,只要是一个公家机关公家人,拥有一定公共资源而先行用之,在这个社会也是司空见惯。 我们对特权其实是不敏感的、迟钝的。享用特权的人不以为有特权,看人享用特权的人也不过认为那是一种正常的“优越条件”。于是,一座官家专用天桥可以在大马路上屹立几十年,无须向市民开放安全过街的功能。这个社会里每个人几乎都在反对特权,每个权力都在表示“为人民服务”,而那些特权现象却能安然摆在街上,无人质疑。 一个人可能在这个社会看到权力的很多问题,而这个社会有理由认为他在“妖魔化”,因为这个社会,特权的脸上如果不刻上“特权”二字,就很安全 。(刘洪波 知名杂文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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