柴静:大龙的信
柴静你好,我是绿化网络的大龙。6月20日的面对面,我看了。唱歌的地方,还是有点害羞啊。
阅读更多图片来自路透社
环境保护长期以来是中国舆论场中备受关注的一个话题。改革开放以后,随着经济高速发展,中国付出了巨大的环境代价。北京空气pm2.5事件,湖南“毒大米”事件等环境问题频频登上媒体版面,也让中国民众质疑中国经济的可持续性发展问题。此外,随着近年来中国企业走向海外,也将环境污染的问题带到其他国家,比如缅甸“毒矿山”问题。
CDT视频 CDT播客 CDT大事记 404文库 CDT电子报 CDT征稿 版权说明
发布者CDTimes | 6 月 30, 2010
北京地球村、自然之友等多家环保组织和来自四乡八里的环保个体户,召开了一次“给三部委生活垃圾处理意见提意见”座谈会。会上大家提得最多的问题,是三部委征集意见的时间太短;好像时间长一些,民间环保人物们就能给出更多的智慧似的。大家又提到征求意见的诚意不足,只供给公众一个电子邮箱、一个自动接收传真的传真号,不知道发去的意见收到没有,不知道发去的意见会不会被收看。著名环保公民黄小山(驴屎蛋儿)甚至在博客上发出哀求:“给我们三个月时间吧,七天实在太短了,短得我们来不及兴奋。” 不知道三部委从哪里听到了公众这强烈的呼声。会议一结束,就有正式的小道消息传来,小道消息分为两大部分,一是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对征集公众意见丝毫不感兴趣,他们相信公众的意见没有任何收听的意义,没有任何影响国家决策的份量。 二是环境保护部愿意征集公众意见,而且有延长七天的政策打算。因为2010年6月5日那一天,近年来频繁出面在公众面前的环境保护部副部长张力军,拍着胸脯在媒体面前保证会就生活垃圾的处理问题,向公众征求意见。而且据我所知,环境保护部一向愿意向公众征求意见,愿意和公众站在一起考虑环境保护的终极真理。因此,环境保护部很乐意地向公众敞开了大门,准备在7天的基础上,再继续收听公众意见7天。 我忍不住把这好消息告诉了所有我能够告诉的人。但是,大家的反应出乎我的预料。突然多出来7天,公众们一下子又慌了神,又觉得太突出其来。不知道拿这7天怎么办。 这些反应让我想起了座谈会会场上有人质疑环保组织能力的一句话,他说,你们不能只能程序不正义,你们要好好考虑程序正义之后,你们能把什么样的技术意见拿出手,并让人觉得可信服。 不管怎么样,多出来7天总是多出了7百种可能。我的头脑禁不住开始幻想,也许我们可以在7月1号也就是星期四那天,举办一次环保组织出面主持的民间听证会。我们可以邀请很多真正的官员和专家来压场。也可以进行角色扮演,面向全社会召募志愿者来扮演各色人等的面目和表现——美其名曰“模拟听证会”。民间组织和个人似乎是没有举办听证会的权力和义务的,但是在政府不举行的时候,不妨我们自己来角色扮演一次。 现实中不允许,意淫一下总是可以的。意淫太卑鄙下流,那么,推出一台戏总是可以的。让利益相关方都成为演员,模拟一下,排练一下,替代一下,换位思考一下,天不会塌下来,却可能对垃圾问题的解决有很好的益处,也许,有心有力的环保组织们,真的该来一次“真格”的。(2010.6.27)
阅读更多发布者CDT aggregator | 6 月 28, 2010
该数据来自于美国国家科学院院刊本周的一项新调查。 这项研究发现,97%的科学专家认为气候变化“极有可能”主要是由人类活动引起的。 该报告是基于对1,372科学家提出的问卷结果。几乎所有的专家都认为“很有可能20世纪下半叶地球平均全球气温明显变暖的主因就是人为温室气体。” 至于3%仍不相信这一点的科学家,研究发现,如按出版物和引用率来衡量,他们的平均专业水平远远低于其同行。 在这项研究中,作者写道:“这次对主流研究者与怀疑/反主流研究者进行的广泛分析表明,在涉及人为气候变化的媒体,政策以及公共论坛今后的讨论中,在评价和关注这些研究者组织时,要重点考虑其专业信誉。” 该项研究的作者是威廉 R.L.安德雷格,詹姆斯W.普罗尔,雅克布哈罗德和斯蒂芬H.施奈德。 该报告出炉于地球2010年持续炙热的关头。根据全国气候数据中心统计,迄今为止,到5月底,2010年是有记录以来最热的一年。 多伊尔赖斯 添加新评论 相关文章: 气候变化,水资源和中国国家利益(三) 红色中国,绿色野心 气候变化对海洋生态系统的破坏 甲烷和气候变化:从亚马逊到墨西哥湾 气候变化,水资源和中国国家利益(二)
阅读更多发布者CDT aggregator | 6 月 26, 2010
29个被申请环保信息公开的城市中,12个积极回应,3个明确拒绝回复,1个提出无理要求,另外的13个则始终保持沉默 2010年5月20日,南方周末依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简称“试行办法”),向内地所有31个直辖市和省会城市、自治区首府的环保局发出公开2010年以来该局行政辖区内受到环境行政处罚的企业名单及处罚事由的申请。 当天,除拉萨和海口两地因缺乏基础信息未能发送外,剩余29份《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通过南方周末办公室的传真机向各地发出,但接下来等待这一张张申请表的却是一路波折。 这是什么东西? 申请发出后,记者进行了电话确认,各地环保局的态度迥异,很多环保局工作人员甚至直接反应“这是什么东西?”(各地对南方周末的申请的第一反应见表一) 按照上述两法规定,各部门接到申请之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予以回复。截止到2010年6月23日,29份申请中,南方周末接收到南京、合肥、天津、北京、昆明、贵阳、西宁、上海、郑州、福州、重庆、银川、杭州、太原、南宁、武汉16个城市的回应,但回应内容颇有不同。 其中,南京、合肥两市回复了诉求内容,并打来电话确认。南京市环保局在接到申请四天后,第一个发回传真告知该市在2010年1月—5月期间,有15家企业因不同原因受到了环保局的行政处罚,在其《2010年行政处罚清单》上列出了行政处罚相对人和处罚事由;合肥市于6月1日发回传真告知该市前五个月间有9家企业受到环保局行政处罚,并详细列出了处罚相对人、案由、立案时间和处罚内容以及决定下达时间。郑州市环保局表示接受公开申请,但要求申请者另外填写一份表格,目前正在新一轮的申请进程中。 而北京、昆明、福州、上海、银川五地均以电话告知此类信息均已在网上予以公布,不再另行公开,后经记者上网查阅发现确已公开。6月18日,记者再次向未作回应的17个城市和地区发出申请,重庆、南宁、太原、武汉加入回应之列。武汉市环保局在截稿前最后一刻回复公开两例处罚信息。 与上述城市的或积极或消极回应不同,贵阳、天津、西宁三地明确拒绝了申请(拒绝理由见表二),杭州市环保局则要求申请者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和相关机构证明复印件,否则不予提供,但南方周末并非法人机构,所以申请中断。 其余的13个城市在经过南方周末记者的两轮申请之后,仍保持沉默。 理由很牵强 针对各地内容迥异的反应和回复,南方周末特地邀请了两位致力于研究信息公开和环境法立法的专家——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竺效和中国政法大学环境资源研究所副所长杨素娟做出点评。 在竺效看来,“你们申请的内容本来就属于应依据职责主动公开的政府环境信息的范围。”他进一步解释说,根据上述两法的规定,环保部门应当在职责权限范围内向社会主动公开环境行政处罚的情况。 杨素娟教授也认为,“他们(环保部门)应该承担主动公开的义务,而不需要你们专门提出申请。”她认为,尽管对于如何公开没有明确规定,但如果有地方试图以经济不发达、基础设施不完备而拒绝公开是非常可笑的,“信息公开可以有多种方式,(环保)局门口有一个公告栏也能公开啊。”(针对三个拒绝公开的城市和杭州的专家点评见表二) 多年来,各种NGO一直是促进和推动环境信息公开的重要力量。2009年自然资源保护委员会(NRDC)与公众环境研究中心联合发布了污染源监管信息公开指数(PITI指数),研究数据显示我国的环境信息公开仅仅是艰难起步,而且各地差别巨大。 “必须有越来越多的实例让大家看到,用先进地区带动落后地区,才能慢慢变好。”胡元琼强调,她是NRDC驻北京的中国环境法项目律师,“消除顾虑,就必须要用实际的案例来证明。” 在她看来,各省市并不积极的反应是一种普遍现象,这和各地的经济发展有一定关系,但并不是必然,她的研究表明,一些中小城市的信息公开工作做得甚至比发达大城市更好。 胡元琼提醒,不能用统一的标准来衡量各地信息公开的尺度,新疆、西藏等地由于基础设施不够完善,有的地区连网站都没有,但通过其他的方式,如报纸、电视、公告栏等方式公开一样属于信息公开。“形式不重要,重要的是做与不做。” 表一 态度千奇百怪 表二 理由五花八门 竺效: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杨素娟:中国政法大 学环境资源研究所副所长 表三 29个城市对南方周末信息公开申请的回应态度 统计 “绿行者”行动统筹/徐楠 李伯根/图 真正的压力来自地方 事实上,环保部门还是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先行军。环保部门是在国务院颁布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之后第一个执行的部委,并详细出台了相关细则,走在了全国各大部委的前列,既便如此,细则距离真正的信息公开尚有较大距离。“大家关注得不够,重视不够,也没有意识。”杨素娟说。“试行办法”的不完善也是问题之一。胡元琼说,由于“试行办法”缺乏具体的操作指南,一些基层环保局在面对收到的部分申请,不知道该如何归类,无法准确回复。 在胡元琼看来,信息公开难以实现的真正压力不仅仅源于环保部门自身,还来自地方。她解释说,地方环保局不归环保部管,而是归属各地方人民政府,由于各地招商引资和自身形象以及政治等因素,地方政府会在公开负面信息例如排污受罚企业上对环保局施压。 尽管不公开法律规定的信息,是属于没有履行“试行条例”所规定的义务,但“谁会那么较真呢?”胡元琼说,“靠个人的力量实在是太难了,如果一个人非得较真,他得先提出申请,环保局不回应或者没有回复所需信息,可以再进行复议,如果依然没有得到满意的结果,可以再起诉,但有多少人会去做这样的事情呢?” 上一页 1 下一页
阅读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