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

冯永锋:生活垃圾征集意见被迫延长7天

北京地球村、自然之友等多家环保组织和来自四乡八里的环保个体户,召开了一次“给三部委生活垃圾处理意见提意见”座谈会。会上大家提得最多的问题,是三部委征集意见的时间太短;好像时间长一些,民间环保人物们就能给出更多的智慧似的。大家又提到征求意见的诚意不足,只供给公众一个电子邮箱、一个自动接收传真的传真号,不知道发去的意见收到没有,不知道发去的意见会不会被收看。著名环保公民黄小山(驴屎蛋儿)甚至在博客上发出哀求:“给我们三个月时间吧,七天实在太短了,短得我们来不及兴奋。” 不知道三部委从哪里听到了公众这强烈的呼声。会议一结束,就有正式的小道消息传来,小道消息分为两大部分,一是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对征集公众意见丝毫不感兴趣,他们相信公众的意见没有任何收听的意义,没有任何影响国家决策的份量。 二是环境保护部愿意征集公众意见,而且有延长七天的政策打算。因为2010年6月5日那一天,近年来频繁出面在公众面前的环境保护部副部长张力军,拍着胸脯在媒体面前保证会就生活垃圾的处理问题,向公众征求意见。而且据我所知,环境保护部一向愿意向公众征求意见,愿意和公众站在一起考虑环境保护的终极真理。因此,环境保护部很乐意地向公众敞开了大门,准备在7天的基础上,再继续收听公众意见7天。 我忍不住把这好消息告诉了所有我能够告诉的人。但是,大家的反应出乎我的预料。突然多出来7天,公众们一下子又慌了神,又觉得太突出其来。不知道拿这7天怎么办。 这些反应让我想起了座谈会会场上有人质疑环保组织能力的一句话,他说,你们不能只能程序不正义,你们要好好考虑程序正义之后,你们能把什么样的技术意见拿出手,并让人觉得可信服。 不管怎么样,多出来7天总是多出了7百种可能。我的头脑禁不住开始幻想,也许我们可以在7月1号也就是星期四那天,举办一次环保组织出面主持的民间听证会。我们可以邀请很多真正的官员和专家来压场。也可以进行角色扮演,面向全社会召募志愿者来扮演各色人等的面目和表现——美其名曰“模拟听证会”。民间组织和个人似乎是没有举办听证会的权力和义务的,但是在政府不举行的时候,不妨我们自己来角色扮演一次。 现实中不允许,意淫一下总是可以的。意淫太卑鄙下流,那么,推出一台戏总是可以的。让利益相关方都成为演员,模拟一下,排练一下,替代一下,换位思考一下,天不会塌下来,却可能对垃圾问题的解决有很好的益处,也许,有心有力的环保组织们,真的该来一次“真格”的。(2010.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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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失灵”导致垃圾减量失灵

“社区失灵”导致垃圾减量困难 冯永锋 很久很久以前,其实也就是几年以前,我刚刚开始对垃圾发生迟来的兴趣,于是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去访问身边的“垃圾人”——他们有时候被称为拾荒人,有时候被叫作“再生资源回收商”,有时候被叫成收废品的、捡垃圾的、买破烂的——我访问他们的办法也很简单,就是一有时间就和他们在一起混混。所谓的混混,不过是他们在垃圾边干活,我在旁边看着,不太脏时搭把手,太脏了就捂着鼻子扇着手掌躲得远远。 要做的第二件事,就是去拜访“社区”。北京上海这样在世界级大城市,到底有多少个社区,恐怕连国家统计局、中科院遥感卫星,也不太清楚。社区这个概念又是那么的含糊,有时候是指某个居委会或者村委会统治下的一大片地方,长人的与长草的都算上;有时候又是特指某个刚刚开发出来的商品房小区,这类社区的大小取决于开发商拿地、贷款和盖楼的能力,开发商能力大,盖出个天通苑那么大的地盘,那么这个社区面积就大得让人害怕,大得让人一进去就陷入人民斗争的汪洋大海;有的社区则可能很小,小的,甚至只有两三座小楼,外加一两座平房。 我第一个去的社区就真的只有两三座小楼,而且具有鲜明的社会主义特色。这是某个教育单位的家属楼,因为是单位独有的,在社会主义时代,单位就需要成立这几座楼的管理委员会,因此,这个小区有一点点像是特区,或者是居委会的分支单位,它们给自己取了个“与子有别”的名字,叫“家委会”。家委会的人多半是搞教育出身,因此无论是外人还是自己都相信“素质高人一等”。大概真的是素质起了作用,1996年,当他们在电视里看到当时还不算著名的民间环保人士廖晓义大肆宣讲垃圾分类的好处之时,他们就发了要所有的人一起把垃圾分开的愿心。他们费了不少劲才找到廖晓义,请她来做指导。从此,一直没有放松。院子里垃圾分类的桶就更新了好几代,环保组织们不懂垃圾分类,但知道在桶上印刷垃圾分类的几个大字;环保组织不愿意在社区里扎根,于是就让这些桶在社区里扎根和风化。 十多年后,位于北京西城区大乘巷的这个家委会,名声并没有像某些人想像的那么鹊起,不要说北京市政府,就是北京市西城区的政府,也几乎不知道他们。但在我这样的人看来,西城区家委会大概是全中国公众能够做垃圾分类的最好证明点。当环保组织和政府组织不假思索地说垃圾分类推广不畅是“居民素质差”的时候,西城区家委会的人默默地用自己的劳动推翻了所有的误判。虽然他们心里很清楚,垃圾分完之后,出门仍旧被混在一起。 出了门的垃圾仍旧混在一起,这显然就是政府的责任了。当我去拜访政府官员的时候,他们往往做出三点声明,一是政府工作人员太少,无法应付全城每天生产的将近2万吨垃圾;二是政府的拨款有限,无法对垃圾分类放置、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各种设施进行更新改造。三是公众素质永远是非常差的,家委会能做到的,其他人一定做不到。 我当然不死心,于是就跑去追查更多的社区。2000年,当时就250个社区宣誓要做垃圾分类,我去看了几个,发现,社区居民连有人代表他们宣誓都不知情,更不知道垃圾分类的“技术方案”了。他们不停地反问我是不是搞错了。我又去宣武区的建功南里,那里是北京垃圾分类的明星区,廖晓义当年联合北京市政府给这个社区立了的一个绿色社区的大牌子。如今,牌子上的字依旧闪耀,而社区居民已不知垃圾分类为何物。 2007年,因为奥运会大驾光临,北京市抓紧了垃圾分类面子工程的建造。这次他们选择了党政机关和奥运接待场馆。随检查组去检查的时候,做得似乎都不错。后来单独去看,又似乎没有发现持续下去的热情和可能。 2009年,北京市开始要在几千个社区,在朝阳区麦子店的一个大办事处,“点面结合”地推进垃圾分类。然而,当我暗藏机心,去这些社区查看的时候,我发现,这些社区仍旧有虚报工作的嫌疑。 2009年3月份,又随国内著名的环保组织自然之友去访问了海淀区六里屯垃圾处理园区周边的几个小区,发现,如果社区不作为,那么垃圾分类将永远不可能推进。2010年5月份,当北京阿苏卫垃圾处理园区周边的一些小区公众,联合起来要“自主垃圾分类”的时候,我又一次深深地感觉到,如果垃圾分类不从社区层面进行综合设计,那么垃圾分类或者说垃圾减量也将是不可推进的任务。 我认识的许多朋友,都在家里尝试垃圾分类,几乎每个人在家庭层面都能够成功,无论是干湿分开,还是把家里所有的湿润之物全都烘干;无论是把家里的厨余物用来养蚯蚓,还是用微生物发酵,反正只有稍微费点心,家里的垃圾就能够得到比较妥善的处理,有些人甚至开始畅想,如果他的技术和经验能够得到全民普及,那么,全国人民的生活垃圾都将可能实现“零排放”。 一些做地产的企业也开始跃跃欲试,我所认识的万科、万通、永泰、首创,似乎都有在自己建设的小区内推广垃圾分类的美妙理想。他们把这视为企业社会责任的一部分,他们把这视为“物业服务”的基本元素。然而,当他们负责“企业社会责任”的经理,找到环保组织,希望环保组织给出可行性方案的时候,环保组织也不知道如何“进社区”,哪怕是北京地球村长年扎根东四奥林匹克社区的经验,也似乎无法用来复制和推广。 于是所有的公众都把渴望的目光转向了政府,转向了全世界最大的公益组织,转向了环保部门,转向了城建部门,转向了“市容市政管理委员会”,希望他们能够带领公众突出垃圾的重围。 这些机构还真在呼应公众的需求,做了非常多的工作。比如北京市,就发动各个社区,在公交车站拉出了绿色的横幅,上面写着“第几个垃圾减量日”,为了表示节省横幅的决心,横幅中的其他字都是不变的,只有“几”字随时递进和更新,像地铁里窗户上的那行字“某月某日已消毒”那样,只有“某”字按需替换就可以。有些社区做得更积极些,在小区内的某个宣传栏上,刷上两行大字,上书“不要在丢垃圾时,丢了自己的脸”。或者又有些社区做得还积极些,把放置在公共场所的垃圾分类的桶,又重新购置了一批;有心的人去探望了一下,发现确实有进步,过去桶外是分开,桶内是相连的,现在,三个桶真的互相隔离了;只是,打开每一个垃圾桶,里面装的内容,似乎完全一样。 一切都没有变化。因为,在这个全民环保的时代,如果没有人在社区里做足够精细的工作,如果社区工作者还沉迷于痴心妄想和无所事事,靠横幅和宣传口号,就要让垃圾减量变为现实,那么,我们的社区工作也太好做了,我们的垃圾也太容易处理了,我们的公众也太驯服了。 衡量一个政策的诚意,其实就是看这个政策是不是在社区层面实现了流通和中转,就是看这个政策在社区层面是不是得到了积极的执行。衡量一个环保组织是不是真的进了社区,也是看这个环保组织在社区发动时是不是面对真问题做足了功课,看这家组织设计出来的解决方案是不是俘获公众的芳心。说到底,就是把各种各样的组织的想法和理念,拿到社区层面上去检测,检测通过,估计就可推进的可能;检验效果不佳,那么唯一的办法就是改善,并继续试验,总有一天,“社会主义新城市”的中国特色社区,个个都能练就一身“垃圾减量本领”。 如果你要检测城市的垃圾减量工作是否真的在推进,如果你想了解中国的城市管理得是不是真心想解决垃圾的问题,非常简单,你只需要推开一个个社区的门,看看垃圾在社区的“生活遭遇”,一切你就会了然于胸。有了足够的社区作为你观察和立论的基础,你真的就可以身陷社区而知天下大势。 社区麻木,社区失灵,社区瘫痪,是中国当前非常多社会问题的根源。垃圾减量或者说垃圾分类迟迟动弹不了,就是因为我们的社区管理者、服务者们,并没有把垃圾当回事,没有把公众的呼声当回事,没有把自家的工作职责当回事。 (2010.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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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周末:环境信息公开咋这么难 29份信息公开申请表的遭遇

29个被申请环保信息公开的城市中,12个积极回应,3个明确拒绝回复,1个提出无理要求,另外的13个则始终保持沉默 2010年5月20日,南方周末依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简称“试行办法”),向内地所有31个直辖市和省会城市、自治区首府的环保局发出公开2010年以来该局行政辖区内受到环境行政处罚的企业名单及处罚事由的申请。 当天,除拉萨和海口两地因缺乏基础信息未能发送外,剩余29份《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通过南方周末办公室的传真机向各地发出,但接下来等待这一张张申请表的却是一路波折。 这是什么东西? 申请发出后,记者进行了电话确认,各地环保局的态度迥异,很多环保局工作人员甚至直接反应“这是什么东西?”(各地对南方周末的申请的第一反应见表一) 按照上述两法规定,各部门接到申请之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予以回复。截止到2010年6月23日,29份申请中,南方周末接收到南京、合肥、天津、北京、昆明、贵阳、西宁、上海、郑州、福州、重庆、银川、杭州、太原、南宁、武汉16个城市的回应,但回应内容颇有不同。 其中,南京、合肥两市回复了诉求内容,并打来电话确认。南京市环保局在接到申请四天后,第一个发回传真告知该市在2010年1月—5月期间,有15家企业因不同原因受到了环保局的行政处罚,在其《2010年行政处罚清单》上列出了行政处罚相对人和处罚事由;合肥市于6月1日发回传真告知该市前五个月间有9家企业受到环保局行政处罚,并详细列出了处罚相对人、案由、立案时间和处罚内容以及决定下达时间。郑州市环保局表示接受公开申请,但要求申请者另外填写一份表格,目前正在新一轮的申请进程中。 而北京、昆明、福州、上海、银川五地均以电话告知此类信息均已在网上予以公布,不再另行公开,后经记者上网查阅发现确已公开。6月18日,记者再次向未作回应的17个城市和地区发出申请,重庆、南宁、太原、武汉加入回应之列。武汉市环保局在截稿前最后一刻回复公开两例处罚信息。 与上述城市的或积极或消极回应不同,贵阳、天津、西宁三地明确拒绝了申请(拒绝理由见表二),杭州市环保局则要求申请者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和相关机构证明复印件,否则不予提供,但南方周末并非法人机构,所以申请中断。 其余的13个城市在经过南方周末记者的两轮申请之后,仍保持沉默。 理由很牵强 针对各地内容迥异的反应和回复,南方周末特地邀请了两位致力于研究信息公开和环境法立法的专家——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竺效和中国政法大学环境资源研究所副所长杨素娟做出点评。 在竺效看来,“你们申请的内容本来就属于应依据职责主动公开的政府环境信息的范围。”他进一步解释说,根据上述两法的规定,环保部门应当在职责权限范围内向社会主动公开环境行政处罚的情况。 杨素娟教授也认为,“他们(环保部门)应该承担主动公开的义务,而不需要你们专门提出申请。”她认为,尽管对于如何公开没有明确规定,但如果有地方试图以经济不发达、基础设施不完备而拒绝公开是非常可笑的,“信息公开可以有多种方式,(环保)局门口有一个公告栏也能公开啊。”(针对三个拒绝公开的城市和杭州的专家点评见表二) 多年来,各种NGO一直是促进和推动环境信息公开的重要力量。2009年自然资源保护委员会(NRDC)与公众环境研究中心联合发布了污染源监管信息公开指数(PITI指数),研究数据显示我国的环境信息公开仅仅是艰难起步,而且各地差别巨大。 “必须有越来越多的实例让大家看到,用先进地区带动落后地区,才能慢慢变好。”胡元琼强调,她是NRDC驻北京的中国环境法项目律师,“消除顾虑,就必须要用实际的案例来证明。” 在她看来,各省市并不积极的反应是一种普遍现象,这和各地的经济发展有一定关系,但并不是必然,她的研究表明,一些中小城市的信息公开工作做得甚至比发达大城市更好。 胡元琼提醒,不能用统一的标准来衡量各地信息公开的尺度,新疆、西藏等地由于基础设施不够完善,有的地区连网站都没有,但通过其他的方式,如报纸、电视、公告栏等方式公开一样属于信息公开。“形式不重要,重要的是做与不做。” 表一 态度千奇百怪 表二 理由五花八门 竺效: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杨素娟:中国政法大 学环境资源研究所副所长 表三 29个城市对南方周末信息公开申请的回应态度 统计 “绿行者”行动统筹/徐楠  李伯根/图 真正的压力来自地方 事实上,环保部门还是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先行军。环保部门是在国务院颁布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之后第一个执行的部委,并详细出台了相关细则,走在了全国各大部委的前列,既便如此,细则距离真正的信息公开尚有较大距离。“大家关注得不够,重视不够,也没有意识。”杨素娟说。“试行办法”的不完善也是问题之一。胡元琼说,由于“试行办法”缺乏具体的操作指南,一些基层环保局在面对收到的部分申请,不知道该如何归类,无法准确回复。 在胡元琼看来,信息公开难以实现的真正压力不仅仅源于环保部门自身,还来自地方。她解释说,地方环保局不归环保部管,而是归属各地方人民政府,由于各地招商引资和自身形象以及政治等因素,地方政府会在公开负面信息例如排污受罚企业上对环保局施压。 尽管不公开法律规定的信息,是属于没有履行“试行条例”所规定的义务,但“谁会那么较真呢?”胡元琼说,“靠个人的力量实在是太难了,如果一个人非得较真,他得先提出申请,环保局不回应或者没有回复所需信息,可以再进行复议,如果依然没有得到满意的结果,可以再起诉,但有多少人会去做这样的事情呢?” 上一页 1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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