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之音 | 香港将实施禁蒙面法 引发新一轮抗议

香港政府星期五(10月4日)下午宣布,从星期六(10月5日)零时起开始实行《禁止蒙面规例》(《禁蒙面法》),禁止在抗议活动中使用蒙面物品。数以千计的香港民众在多个区举行了集会游行,表达对港府做法的愤怒。依据该法,违例者最高可被罚款港币2万5千元或监禁一年。

香港特首林郑月娥宣布《禁止蒙面规例》后,民众周五中午举行大规模集会抗议,他们在抗议活动上还喊出了“解散警队”的“第六大诉求”。

香港特首林郑月娥4日在记者会上表示引用紧急法来通过《禁止蒙面规例》。她说:“过去四个月由于反逃犯条例修法引起的抗议活动中暴力不断升级,达到了令人警觉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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