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晖

信力建 | 旅途中的“流动大学”

作者: 信力建   看书是我学生时代就养成的爱好,而旅行是我近十几年来的嗜好,中国人讲究知行结合,我践行之的方式是既读万卷书,也行万里路。每年总要忙里偷闲去国外周游几遭,尤其喜欢邀三五知己或七八好友成群,轻装简从,绝不走一般旅行社常设的购物游路线,而是结合大家的探究兴趣和游览地政治历史人文特色来一次别开生面的游学考察。故多次同游的“民主小贩”杨恒均美其名曰“流动大学”。 说是“流动大学”,倒也贴切。因为这样的旅行,绝不同于单纯的游山玩水,更是一次次思想的神游,目的地多为充满人文、宗教、政治特质的地区,其沉积的厚实的历史文化底蕴本身就是一本一千个人能读出一千种韵味的大部头。一个城市,一座教堂,一个纪念馆,一所公寓,甚至一面国旗,一个雕塑,一幅图画,一块徽章,都彰显着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文化图腾、政治面貌和历史陈迹,这其中的学问比教科书里的深厚得多,也真实得多。 而同行者,无不是国内各行业中的翘楚。如袁伟时、秦晖、金雁、张鸣、杨东平等都是国内重点大学的教授、博士生导师,著作等身,其中秦晖金雁夫妇熟知各国历史,更是研究东欧问题的专家。杨恒均、鄢烈山、笑蜀、吴祚来、秋风、余以为、陈有西、徐列、向熹、长平、文建明、周虎城、邓良平、陈诗峰等等,或为文化学者或为时评作家,或为媒体精英,或为知名律师,或为成功的企业家,皆是术业有专攻,眼界开阔博学多识,思想与时俱进。 在途中不仅可以欣赏沿途美景,遍访古迹和现代文明,而且随时坐谈论道,进行学术交流。这些“牛人”肚子里装满了故事和学识,个个口才了得,各有高见,吃个饭的间隙都能举办一场小型的论坛。若是行到某国某处,正是某位学者专家研究的领域,必会毫无悬念地因地制宜就地开课,洋洋洒洒溯古论今,绝对是毕生难忘的精彩一课。一路上,彼此间更是谈笑激辩间碰撞出无数思想的火花,妙语连珠,精彩不断,互相受益。所谓“谈笑有鸿儒,往来无白丁”,在旅途中有如此一群良友为伴,我如获至宝,这样的流动大学,想必国内尚只此一家,别无分店,交多少学费也不一定能读到的。 而“流动大学”的课程则是要多丰富就有多丰富,从旅途中的建筑、人文艺术、自然风光、民风民俗到该国该地的政经、文史、教育,都是大家谈论的话题,无不是就地取材、充满互动的生动课程。而且同行的各位精英本身都有着丰富的阅历(其中不乏在国外留学或长期居住者),经常参加各类国际学术交流,周游列国,友情遍撒。因此在途中常有机会与当地的学者或华人甚至本生本长的居民来个亲切的零距离交流,这样的交流更是比干巴巴的照本宣科要来得有趣得多。 如此有趣的“流动大学”,一定有人问,那么课堂在哪里呢? 其实,课堂无所不在。 在风景旖旎如画的挪威森林里; 在开往曾经战火纷飞的戈兰高地的汽车上; 在承载着一个民族崇高信仰的哭墙下; 在碧波万顷乘帆昂进的米德湖上; 在冬日俄罗斯冰雪皑皑的圣彼得堡叶卡捷琳娜宫前; 在斯坦福大学弥漫书香青春洋溢的校园内; …… 在这所“流动大学”里,每个人既是求知若渴的好学生,着迷地探知所到国家的魅力,如北欧的富裕、美丽和神秘,东欧走出社会主义阵营前后的变与不变;以色列犹太民族坚忍和强大的秘密;日本让中国人不得不敬佩的地方,等等。同时每个人也是孜孜不倦的好老师,各有所长,并乐于发挥,如秦晖像一本活词典,对欧洲各国的历史典故如数家珍,让导游都没了用武之地。杨恒均一口流利的英语,到过世界一百多个国家,见多识广,人又极活跃,是个不折不扣的“大灵通”。 英国作家G.K.贾斯特顿说:“旅行的目的不在观赏异地风光,而在以观赏异地风光般的心情,重新看待自己的国家。”这话在我们这所特殊的“流动大学”里充分地得以印证。每一次身在国外的时候,常常会不自觉地谈起自己的国家。别国好的东西,会在心中做个比较,或讨论自己的国家如何借鉴。看到别国的经验教训,又忍不住大大地感叹一番,这种“看着别国的风景,操着自己国家的心”的心态,算是一种莫名又复杂的心情。但更多的收获是,迈出国门,一路看一路思考,看得多了,眼睛更明了,更能分清曾经接受的教育中的真真假假,国家政治文化的利与弊。走得多了,人心也宽了,看问题的思维模式也会在潜移默化中发生改变。 所以我特别愿意与更多的朋友分享旅途中的见闻,记录在博文中,或是邀因故未能去的朋友聚会分享,颇有一种众乐乐的愉悦。阅读博客上游记杂评的朋友,虽身不能至,却也可做一次字里行间的同游。 而我更希望的是中国能出现更多类似的“流动大学”,现在,中国人出行的方式已渐渐多元化,将旅行看成是一种学习,而不是简单地停留在物欲和玩乐的基点上,相信于己于他人,都会有无限的收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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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力建 | 为开会而吃饭

作者: 信力建   当今中国最大的矛盾,是新闻联播里的中国与微博里的中国之间的矛盾,新闻联播与微博的差异的背后,是有些人为了吃饭而开会,有些人则是为了开会而吃饭,都是开会与吃饭,出发点不一样,效果往往大不同。前者只能带来物质消费,后者还能带来精神生产。即使吃得再简单,有些会值得去,有些会必须开,比如说天则二十周年庆典活动在行家们看来就是聚会的契机,又比如说周志兴的共识堂早就是人声鼎沸有所耳闻,再者会议上一些发人深省的言论,同样值得边咀嚼边玩味。 7月27日,北京的夏天居然有点像烟雨蒙蒙的江南,不知道是何故,虽然临时从东三环挪到西三环,但是天则的二十周年庆典活动还是如期召开,包括茅于轼、吴敬琏、秦晖、周其仁、盛洪、张曙光等重量级的人物基本悉数到场,在有关部门的重点“关照”下会议最终得以顺利进行。受天则研究所邀请,本人也莅临会议,并做了简单发言,回顾自己与茅老、天则所认识相交的过往经历,“武夷论道”的合作点滴如画面历久弥新。天则,语出《诗经》“天生烝民,有物有则”,取意为“合乎天道自然之制度规则”。从这个雄心勃勃的名字看出,就可以了解以茅老为首的学者们,自我期许之深。其英文名“unirule(普适规律)”,则更为直白地表达出其研究志趣。二十年来,中国经历了崎岖坎坷,在这二十年中,天则所一步一个脚印走了过来,不断发展壮大,始终站在中国改革的最前沿,发出声音,提出建议,以自己的智力资本给政府做政策咨询,影响决策。到今天,天则所成为全国生存时间最长、运作最为健全,以市场化、宪政化、普世化的话语为宗旨的民间学术研究机构,天则的重要性不言而喻,为这个国家的转型做出巨大贡献。在寄予天则厚望的同时,也希望信孚与天则的友谊能地久天长。 开会期间正值薄熙来在山东济南被提起公诉,到会的李庄呼吁薄熙来即使罪大恶极,也应该受到法律公平公开的审理。与会者一致认为如果没有宪法的公平保护,无论是无权无势的普通人,还是权倾一时的官员,没有人会有起码的安全感。公民安全感的建立必须依靠宪政。 从目前的政治局势来看,除了新威权主义之外,知识分子普遍不乐观,认为席梦思时代宪政无望,甚至有人持极度悲观的态度,冬眠熊李伟东在26日晚上的聚会上一口咬定,太子党红二代跟薄熙来是一个模子下的产品:又愣又傻,自以为是,不知天高地厚;由于先天性的缺钙,所以他们中间不存在隐形蒋经国的可能性,有的只是深度毛粉,而且至今未形成什么xl体制。倒是有倒退到新威权主义的可能性,未来的结果就是无政改,只想用传统手段度过各种政治危机。自40年代以来,中共整风无数次,运动无数次。延安的“自我教育”也罢,文革的“火烧油炸”也罢,现在进行的“洗澡”也罢,貌似群众运动,实质都是运动群众。历史证明,希望通过整风使得利益集团“灵魂深处爆发革命”,斗私批修,只能是缘木求鱼。然而这一套玩法,对于欺骗底层民众还是很好使的,通过拍苍蝇加强中央集权,通过抢劫民营企业家的钱来安慰底层民众,难怪在重庆的老百姓眼里,薄熙来的形象伪装得很高大。 如果政改没希望,经济改革的前景如何?即使是长期关注中国的外国友人也看不清中国迷雾般的未来。靠近小汤山附近,隐藏着一座静谧如画的杉园,别致精舍——共识堂坐落其间,因其包容广纳而热闹非凡。美国外交事务专家李品如先生就在这古香古色的院落里,向中国政商学界的朋友发问:1、如果没有政治体制改革,经济体制改革怎么进行?2、经济改革中金融、财经改革可能近在眼前,国企改革什么时候开始?3、中央政府想要大规模城镇化,这个城镇化是市场机制主导,而是由地方政府的投资冲动主导?如果是后者,城镇化可能又是一次灾难新一轮大举借债,通货膨胀,国进民退;4、要想改变,地方政府必须改变原有的政绩考评机制,政绩冲动、利益至上,是不可能把钱投入医疗、教育、养老等民生领域的。 外国友人的疑惑正对应了好友童大焕的观察:今天中国已经处在“工业化超前,城镇化落后”、“工业化过剩,服务业短缺”的发展状态。目前,我国工业化指数(即工业化率)是47%,城市化率约为52%。咋一看,好像很和谐。但事实是,全球平均工业化指数大概是26%,发达国家更低,甚至在20%以内,而他们的城镇化率多在70%以上。如果考虑中国实际城市化率,即真正的城市户籍人口,除掉农民工,只有35%,所以当下中国的工业化是大大超前了,结果也就是也工业化产能会大大过剩。以前这种过剩的产能是通过廉价出口来消化,现在出口市场一萎缩,国内经济马上陷入停顿,房地产作为国民经济支柱地位的重要性立即当仁不让。 我们不妨想想,如果楼市崩盘,土地卖不出去,地方债还不了,银行资金吃紧呆账坏账一大堆,那么国家该怎么办?只有两个办法:一是多收税替银行消灾;第二个办法是多印钞票,那就是新的通货膨胀,从房价到老百姓的日常生活用品都在涨价,而且是经济没有增长、失业率居高不下情境下的通货膨胀。 在政府信用降至低点的时候,地方债务的证券化已经很难解决债务危机,只有一个软着陆的办法,就是土地私有化、市场自由化。既能吸收过度的流动性,为化解债务的适度通胀承接资金;又能以此切断地方政府招商引资和融资贷款的供血脐带;还能有效提高社会中低层民众尤其是整个农民阶层的财产性收入水平,提高全社会的抗通胀能力。 如果不能进行政治改革,大焕的意思是希望政府的经济政策能够符合经济的规律,而不是背道而驰。如果再发生像08年4万亿的情况,中国经济很快就会崩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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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晖 | 户籍是个伪问题

(小编注:本文为秦晖老师2013网易经济学家夏季论坛讲话整理稿)   主持人:   户籍制度。对,我们一直反复在说核心是人,是权利的平等,现在很重要的是这两亿多人,未来三亿多人,再未来四亿多人,这些人如何能够在城市中安身,能够让他们获得跟这儿一样的人的生存尊严,或者是能够有安全感。   我要问秦晖教授,这事儿容易吗?大家都知道不容易,但是偏偏不容易的事情要去做,偏偏你要做容易事情的时候又绕不过城镇化跟项目和房地产联系在一起,所以大家想知道,这事儿是什么路径图,怎么去做?   秦晖:                                                       我觉得所谓的户籍问题实际就是权利不平等的问题,这里我还要讲,现在我们整天讲城镇化要实现所谓的公共服务均等化,这当然是非常重要的,而且我认为公共服务应该是老百姓有权要求的,不是皇恩浩荡,我已经讲过多次了,但是我认为更重要的,其实还不是公共服务均等化,而是个人权利的均等化,公共服务均等化,有人说是需要钱的,比如如果政府财力不够就不能给农民提供这样那样的保障,但现在我们老是说,所谓的外地人,当然我不一定是说农民,没有所谓户籍的人,其实最头疼的还不是所谓服务的问题,而是他们的权利经常受到侵犯的问题。   我举个非常简单的例子,刚才李主任已经讲了,他说城镇化在世界各国其实都是解决穷人的问题,不是要搞一个豪华城市,我非常同意的,前几年曾经有过一个关于贫民窟的问题引起了很大的争论,其实老实说这有什么可争论的?中国不仅从来就有贫民窟,我们以前叫“棚户区”,大家都知道,而且这里我要讲一个大家以前都没有提到但却确凿无疑的事,在中国不仅有贫民窟,而且贫民窟居住权是一种市民的特权,我这么讲大家可能会说这是什么意思?只是市民才住在贫民窟,农民就住在豪宅里吗?当然不是,我这里指的是,如果市民住在棚户区,你是不可能把他赶走的,他有住在那里的权利,如果你要改造棚户区你就要解决安置和补偿的问题,可是农民是没有的,或者说外来人口是没有的,他们随时可以被赶走,也就是说,他们可能住在棚户里头,但他们是没有居住权的,我们只能由于上面的恩赐让他们居住着,假如我们不想让他们居住了,那就把他们赶走了。   前几年很多城市都出台过把这些人赶走(的政策),然后公然说我们的政策是“不补偿、不安置,否则后患无穷”,这是什么意思?实际上这就是剥夺了他们的居住权,这里我要讲,这还不是产权,所以我最近讲了,我说,其实我们现在城市化中最需要解决的问题就是让“城镇新移民”,我不说他们是外来工或农民工,就是新移民,具体地讲就是城市贫民,因为全世界的城市贫民都是由……尤其是城市化过程中的城市贫民基本都是新进城的,这点中国没有任何特殊之处,从当年工业化国家在这个阶段,包括现在的发展中国家都是这样的,我们现在不说他可以盖个棚子,我们是不给他们这个权利的,我也充分理解我们现在这个体制对城市漂亮程度、宏伟程度的特殊偏好,我们在经济还不很发达的时候就要求建立全世界最漂亮的城市,那么这个我也理解,但是由于这一点造成的成本要由谁来承担呢?你不能让那些最可怜的人来承担,所以这些人应该有所谓的……用我的话讲叫做“租户权”,什么意思呢?我现在不要求政府承认他们可以有在棚户区当房主的权利,那肯定是没有的,中国从来就有棚户区,而且以前一直都不少,在计划经济时代,实际上中国的棚户面积是非常大的,我看过陈映芳教授的研究,他说上海在五十年代,棚户区居住的人口大概占到20%,而且后来这30年,一直到改革之前,从相对量讲有所下降,因为当时中国不让他们继续进来了,但是原来棚户区居民的状况实际上一直没有什么变化的,虽然我们经常讲什么龙须沟、赵家浜等离子,但那都是橱窗,我们国家当时提出来的口号是什么?把消费型城市变成生产型城市,还有一个口号叫做“先治坡后治窝”,还有一个口号“小车不倒只管推”,根本不讲工厂盖得多盖得少,因此一直到1978年,上海这个地方的人均居住面积相比1949年没有什么变化,还是有很多人住在棚户里,唯一的区别是这些人可以理直气壮地住在棚户里,没有被城管指责他们是住违章建筑,把他们臭打一顿撵跑的问题,但现在我们的外来人口普遍都有这个问题,或者说城市贫民普遍都有这个问题,所以我说,最起码的你不说给他们多少福利,最起码的应该解决他们的不受驱逐权。   比如我们现在搞“城中村”改造,我觉得有个提法比过去进步了,叫做“城中村改造不仅要让市民满意,而且还要让村民满意”,所谓村民是指城中村的户主,我们现在在城中村改造中给这些户主的补偿已经是相当高了,尽管这也不是市场交易,还是强制性的,但同样是强制性补偿,力度还是比原来高了很多,以至于城中村改造的时候很多当地户主发了财也是有的,甚至在深圳据说还有人因为城中村改造当了千万元户,但有一点我觉得没有变,这种补偿不管高还是低,都是针对房主的,而我们知道,不管是城中村也好、城乡结合部也好,还是我们现在的很多棚户区也好,其实很多都不是所谓房主自己住的,而是把它们都租出去了,实际上住在这里面的基本都是没有居住权的外来居民,没有居住权不光是没有产权,甚至他的租户权也是得不到保障的,现在不管所谓的城中村改造号称是要让村民满意,所谓的村民其实是指那个房主,而且很多人根本就不住在当地的,但是我们但我们有没有提到要让住户满意呢?实际上城乡结合部改造最大的利益相关群体还不是这些房主,因为我们现在的城中村也好,城市周边地区住户集中的地方也好,它那个户籍人口通常只是外来住户的几分之一,甚至是十几分之一,因此我们所谓的城市化主要是指比户籍农民多出十几倍的人,按照所谓的“不补偿、不安置,否则后患无穷”的原则把他们无条件驱逐,在世界各国都没有这样残忍的做法,我觉得这个做法不是什么公共服务的问题,实际就是不受驱逐权的问题,我觉得如果连这一点也做不到,我们所谓的以人为中心,什么等等的,就都没有了。   在不受驱逐权,具体来讲就是租住权,我们下一步的改革,下一步的城镇化是不能回避的,但现在我们很多人都回避了,不光政府回避了,包括学者基本上也很少人谈这个问题,真正谈到要给补偿,比如城中村改造要让谁满意,还是基本上谈的都是房主,从这一点也可以看出,我们的户籍制度改革其实绝不是什么农转非那么简单,刚才李铁已经讲了,其实对于城市周边地区的农民来讲,保留农民户籍是他们的要求,而政府要强制取消他们的农村户籍,因此如果说只是我们这个体制,包括我们刚才讲的拆迁,可以把住户平白无故无条件赶走的做法,如果不改变的话,仅仅把所谓的农村户口变成城镇户口,而且是强制的变成城镇户口,这到底是进步呢还是退步呢?我觉得都是一个问题,所谓的户籍问题说穿了一是产权问题,二是人权问题,这不受驱逐权就是最基本的人权,如果这两个问题不能解决,我觉得户籍问题根本就是一个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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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识网 | 秦晖:渐进还是激进——新南非十九年述评(之二)

人类权利平等的“三阶段”和中国与南非的可比性   实际上,权利平等是人类社会进步的主要标志之一。无论中外东西,基本公民权利的不平等在历史上都曾经是残酷的事实。西方各国经历过主人和附庸身份壁垒森严的野蛮中世纪,中国古代也曾经是“人有十等,下所以事上”。在绝大多数情况下,权利平等的实现是一种近(现)代化现象。而追求权利平等的过程一般都是三步走:   在第一阶段,权利平等首先是从某个民族(族群)内部开始的。人们首先废除了族群内部的身份壁垒和等级压迫,走出了中世纪,在西方这表现为人权宣言、自由平等、民主共和。接着在第二阶段,人们又实现了国家内部的族群间平等,在欧洲这表现为从近代直至二战结束,通过清算纳粹最终消除了对犹太人、吉普赛人和穆斯林各族群的制度性歧视和排斥,在美国则表现为从南北战争解放黑奴到1960年代民权运动,最终消除了制度性种族歧视在某些地区和领域的残留痕迹。   而在南非,1910年代南非联邦成立,英语白人与布尔人关系正常化,白人内部就基本实现了公民权利平等。但是黑白之间却全无平等可言,从17世纪以来,开始是黑奴制,后来是黑人劳役制和种族隔离制,黑人的地位从类似奴隶、农奴到类似“外籍劳工”,共同的特点都是没有公民权利。而且,由于南非黑人是人口中的多数,不同于占人口少数的欧洲犹太人与吉普赛人,以及美国的印第安人与黑人,南非工业化和原始积累依赖于剥夺和牺牲这一多数群体的压迫性制度安排的程度,是远远高于欧美国家的——要强调的是:这并非马克思所谓自由交换下的“剥削”,所谓“形式平等掩盖的实质不平等”,而是连形式平等也没有的赤裸裸的身份壁垒和强制奴役,是包括自由主义者和社会主义者在内的近代文明人类都要谴责的不公正。为了摆脱这种突破近代文明底线的不公正,南非又经历了80年的黑人解放运动,到1990年代建立民主新南非,终于实现了南非公民中的种族平等。南非的这一进步使其跟上了历史前进的步伐,意义极为重大。   但是超越国籍的权利平等,在至今为止的人类历史上仍然还是有待争取的理想,尽管社会主义者“英特纳雄耐尔一定要实现”的歌曲已经回荡了一个多世纪,自由主义在欧洲联盟尤其是申根国家的实践也取得了一定进展,但是总体上看,人类离这一理想还有很长的路要走。而且可以断言,正如在民族内部没有权利平等可言的中世纪不可能有什么民族之间的平等那样,超越国籍的权利平等也只有在各国都实现了国内权利平等的前提下才有可能争取。   无论申根国家还是美国与加拿大之间,雏形的跨国公民权,即“超越国籍的权利平等”都是在国内人权标准很高的民主国家之间首先实现的。非洲南部的现状距离这种条件还很远。而人类权利平等的“三阶段”虽然不是什么“历史规律”,却有一定的逻辑依据(即前一阶段平等是后一阶段平等的前提)。因此南非外籍劳工的人身、财产权利和司法公正诉求当然还有待改善,也完全可能改善,但是他们的入境、居留、就业、福利乃至政治参与等权利要与南非公民(哪怕是南非黑人乃至黑人贫民)平等,显然是不太现实的。   不过,我国的一些媒体要说到“南非排外骚乱埋没‘彩虹之光’”,却有点让人啼笑皆非。毕竟在今天南非这些受到制度性排斥的人是外国穷人,不是本国黑人。南非过去的白人政权要把本国黑人当成外籍劳工来歧视,这个企图已经失败,并且永远不可能再现了。然而“工业化和原始积累依赖于剥夺和牺牲多数群体的压迫性制度安排的程度远远高于欧美国家”这种南非过去的大弊,在我国现阶段的“经济奇迹”中不是依然存在(尽管也有改善)吗?这个“多数群体”在南非是本国黑人,在我国则是“农民”——其实大量的是“城居农民”,即与当年南非黑人一样的“流动劳工”。不同的是,当年南非歧视黑人属于种族歧视,即前述“人类权利平等三阶段”中的第二阶段所针对的问题。而第一阶段的问题即白人内部的基本公民权利不平等他们早在1910年代“南非联邦”成立时就解决了。   可是我们国家过去的户籍身份壁垒和制度性歧视,却恰恰是在中华民族、主要是汉族内部的“基本公民权利不平等”,亦即在第一阶段就应该解决的问题!有人因此反对把中国和南非相提并论,认为这两种歧视“性质不同,是不可比的”。从某种意义上我也同意这个说法:中国歧视“没有本地户口的外来人”确实不应该与南非当年歧视持暂住证居留城市的黑人“可比”,而应该与同一种族的南非白人内部歧视“可比”——比如英语白人对“布尔人”的歧视或者“富白人”对“穷白人”的歧视。   问题是:这样的歧视在南非有吗?不要说英裔与布尔人虽同为白人其实也是两个民族,而且曾经是英布战争中的征服与被征服关系,和我国的身份壁垒完全属于同一民族不同,而且早在1910年后这种歧视就已不存在。就是“穷白人”,在1920年代的“白人社会主义”运动后也早已在白人内部民主制度下“当家作主”,在“白人福利社会”中成了既得利益者,甚至成了种族隔离体制最坚定的维护者!   所以,中国的“农民工”其实最“应该”与南非的“穷白人”构成“可比”性——可是这样的比较难道会使我们更舒服?会让我们的农民工兄弟更心安理得?会让我们的“模式”更加好看?旧南非的种族隔离是上述“第二阶段”人类平等的大障碍,而我们的“族内隔离”连“第一阶段”的平等都谈不上,几乎可以说是中世纪的东西。中国“农民工”的权利如果说与旧南非的黑人劳工都不如,还能与过去南非的白人劳工和“穷白人”相比?这不是更令人不平吗?   什么意义上“南非仍是中国的前车之鉴”?——关于“渐进or激进”的思考   前年我的《从南非看中国》一文被南非的三家华文媒体转载,而且被改了个更吸引人的标题叫《南非——中国的前车之鉴》,据说曾引发一些南非华人的讨论。后来国内发表了侨居南非的青年作家王晓鹏和国内新生代作家王千马两位先生就这篇拙文的对话《南非仍是中国的前车之鉴》,其中既提到南非民主化之后一些值得我们学习的做法,例如严格的环境保护措施,例如为解决前“流动工人”在城市安家的问题而大量兴建的免费住房(对低收入者只收水电费的真正“福利房”)等等,也提到了一些结果十分负面和他们认为不足为法的教训。其中主要是“从低人权到高人权需要过程”。他们认为:南非民主化以后经济是没有崩溃,但“发展速度相比较白人统治时期已明显放缓,这与突然间完全放开的‘人权’有着很大的关系。1994年之后,……白人无法像1994年之前通过奴役的方式强迫黑人工作,而同时黑人又不断要求各种福利,在达不到要求时就通过罢工等方式来加以威胁。目前南非是世界上罢工最频繁的国家,在目前南非高人权的状态下,黑人动不动就要求加薪,不加薪就搞大罢工,这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经济的发展。南非也从之前经济上被划分为‘第一世界国家’,很快沦为现在彻底的‘第三世界国家’。因此,说‘人权状况与经济增长成反比’,虽然不完全正确,但也是有一定道理的”。“以低人权换取经济高速发展是不对的,但从低人权到高人权,也应该是一个逐渐开放的过程,不能像南非这样,一夜之间就从一个低人权国家转变成完全民主的高人权国家,这样也会严重影响经济发展,南非就是一个很好的教训。”   这个说法本身就有些矛盾,例如既批评民主化后“黑人不断要求各种(过分的)福利”,又赞扬民主化后南非给贫困黑人大规模兴建免费住房。但是免费住房这种即便欧洲高福利国家都很少见(那里给低收入人群提供的也是廉租房,还不是“只收水电费”的免费住房)的福利如果都不过分,还有什么是过分的?   不过总体上看,王晓鹏先生对新南非的经济困难事实讲得很到位,这与我前年和我国南非研究专家杨立华教授对话时,杨教授基于对黑人解放的高度评价而对民主新南非经济发展的乐观判断在事实描述上完全不同。另一方面,这一事实叙述却与以大骂民主化著称的宋鲁郑先生(据说恰恰是个久居民主国家法国而乐不思蜀的华侨或华人)强调的事实有点类似。宋先生曾正式为文批评笔者,他强调南非废除种族隔离后经济一塌糊涂,连电都不能保证供应,因而很不屑地说南非“这样的民主”还不如不要。但是在价值判断上,两位王先生都和宋先生相反,而和杨教授一样肯定黑人解放,尽管在事实判断上王先生不像杨教授那样乐观,并认为目前新南非的经济景气尚不如旧南非,但他明确指出“以低人权换取经济高速发展是不对的”,只是他们认为最好提高人权能与经济发展兼顾,因此南非“一夜之间就从一个低人权国家转变成完全民主”未免太快了,应该引以为教训。   我认为王晓鹏先生的看法是有见地的。南非的黑人解放和民主化成就斐然,值得大力赞扬,对我们也很有启示。而新南非的经济社会问题也确实严峻——不是说没有亮点,但至少比我国官媒曾经大力渲染的中东欧民主化国家一度出现的经济困难更严峻。这些国家转轨之初也有或长或短的“阵痛”,但是除了一些政治上迈不过坎而发生战乱的国家外,基本上都不仅经济先后恢复了正常增长乃至高增长,社会治理也上了轨道。相比之下,新南非1994年实现民主化,至今也已19年了,成就固然巨大,问题也比大多数中东欧民主化国家多,不仅表现在经济发展相对缓慢,更表现为社会治理的困难,如惊人的犯罪率,城市治理困境、人均寿命的明显下降等等。   从这方面讲,2008年的“排外骚乱”其实是个“转型危机”的标志性事件。前已述及,外籍劳工的权利难以与本国公民平等,这是一个令人遗憾但难以改变的现实,但如果仅仅如此还不会导致这么严重的暴力。这次事件无疑和两个因素有关:一是经济相对停滞、本国失业率高导致的不满被发泄到这些权利更为有限的弱势者身上,二是经济放缓的南非也不再需要,或者说难以容纳这些“外劳”,这些情况加上南非治安控制力的薄弱和某些人的民粹主义煽动,就酿成了这一大悲剧。   在这一过程中,新南非固然有不少教训值得我们吸取,但是把这些教训归结为“一夜之间就从一个低人权国家转变成完全民主”,显然过于简单化。两位王先生在这方面的说法是值得商榷的。   首先南非的民主化过渡其实相当平缓,并非“一夜之间变成完全民主”。且不说南非原来在白人内部已有比较完善的宪政民主、权力制衡和法治秩序,1990年代的民主化只是去除种族隔离成分,把原来只在白人中实行已久的那些合理规则加以推广,平等地用于包括黑人在内的全体国民,这并非像前东欧国家或台湾等地那样从原来的极权或威权体制一下就变成民主,更不是像南非周边的津巴布韦、莫桑比克等国那样完全推翻白人那一套,实行“黑人革命”。今天南非从行政、立法、司法彻底分立的全球唯一“三首都”制,到不含种族主义内容的那部分旧法律、法规和制度的沿用,“继承”的程度可以说相当高,至少比东欧国家对旧体制的继承程度高。就说在时间上,南非从1990年无条件释放曼德拉,非国大合法化,以曼德拉为首的反对派与白人政权开始进行漫长的、以取消种族隔离为方向的平等谈判,直到达成协议后于1994年通过不分种族的民主大选完成政权更替,期间经历了4年的过渡期,这个过渡也比几乎所有前东欧国家的政治过渡来得长。   尤其要指出的是,南非这么长的过渡期在变革上可谓渐进,但流血却并不少,至少比除发生了内战的前南斯拉夫地区之外的绝大部分前东欧国家都更血腥。由于过渡迟迟不到位导致“旧秩序失灵而新秩序未立”,原来南非社会潜伏着的种种复杂矛盾都爆发出来,南非许多地区出现无序状态和“非战争的暴力冲突”,主要是黑人之间频繁发生严重而惨烈的暴力冲突。南非这几年的年均暴力死亡人数远高于此前的“黑人武装斗争”时期,也远高于此后新南非所谓的治安恶化时期(包括发生此次排外暴力惨案的2008年),对南非经济造成的损害更是可想而知。所以南非的过渡期恐怕也有不能再长之势,无论黑人还是白人,都经不起这种“无序而暴力的渐进”一直拖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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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瀚 | 0855 尴尬的“公知”/萧瀚

尴尬的“公知” 萧瀚 看到刘瑜和慕容雪村在《纽约时报》中文网上对谈“公知”污名化问题,不免手痒,于是我就奉“公知”之名将自己的想法写出来供讨论。 刘瑜和慕容雪村都提及他们以前不敢自认“公知”,担心自己学问不够格,现在这个词既然被这么污名化了反倒无所谓,贴就贴吧,标签。 这种心理我也有。 把“公知”当标签用,贴谁谁尴尬:人家夸你是“公知”,你得表达一种谦逊,说“where,where”;人家骂你“公知”,你……你得说我就是公知,怎样?!侧脸的面庞还得有点江姐慷慨赴死的仰角。至少你不能回敬说你才是公知,你们全家都是公知,因为这样一来,这词的污名化就算成功了。 要我说,公知被污名化,在当代中国是件很“正常”的事,没有被污名化反倒显得有点怪异,与这个时代这片土地格格不入。 这国向来有个据说是优良的传统,就是尊重读书人。在前现代,读书人被尊重的最重要原因之一是能当官,即使当不了官,也能跟当官的扯上点关系。科举制废除后,读书人的地位一落千丈,一直降到了臭老九——最初将读书人的地位排在“老九”的恰是拒绝科举制的元朝,被我朝继承后发扬光大、杠头开花。经过千百年的制度积淀,你没法不承认,这国雅俗文化里对知识完全实用理性的态度可谓昭然,张衡倘若没当过官,有谁会记得他的科学成就?达芬奇若在中国,至少也得当个县令什么的,他的那些科学成就才有可能被记住,至于伽利略,谁是伽利略,哪朝哪科的进士啊? 知识人如果不当官、没发财——在这国当官等于发财,至于王亚南说二十四史就是一部官员贪污史那是无所谓的——便是没出息,会被人嘲笑。至于你的知识专业,除了你公正的同行或者真的需要你知识的人,其他没什么人会瞧得起你,除非你是袁隆平,能让亩产量空前提高,或者你是神经一号或神粥六号,能让飞船升天扬某国威。总之一句话,不能现世报点石成金的知识得不到多少尊重,即使你能点石成金,人家稀罕的也未必是你这点石成金的方法,而是你这根指头。 很多年前,贺卫方教授在《南方周末》发文质疑说为什么人们不会允许医盲从医,却会允许缺乏法律知识的复转军人进法院当法官。这一问,虽然得到法学界的基本赞同,但也仿佛在公厕里扔炸弹激起一定公愤,不但军人们不干了,连他的朋友兼同行、我的老师兼论敌朱苏力教授,都来为复转军人坚定的无产阶级立场及其据说因此够格当法官辩护。就像“五四”以来表面迷信科学实则践踏科学一样,这国一直不把社科人文类的知识放在眼里——这些领域于是成为重灾区,比如50年代以来中共建立的这套“拍脑门”经济(秦晖先生称之为命令经济,我以前也这么称呼,以区别于苏联那种真正的计划经济,后者是另一种胡搞),你也可以把它叫做“抽筋”经济,饿死人数千万,直至经济崩溃(周有光先生驳斥过所谓“经济崩溃边缘”的说法),不就是因为不懂经济学瞎胡搞吗? 一个人应当拥有自由,这是常识,但自由的边界在哪里,这就是一种知识;一个人应该拥有某些权利,这也是常识,但同时相应地应该履行什么样的义务,这也是一种知识。社会上发生的种种事情,混杂着诸多常识与比常识稍稍深一点或者深很多的专业知识,没有人是全能,每个人都有知识盲区,但是在刻意愚民的汪洋里,每个人本应自知的知识盲区成为了最大的知识盲区——太多人不知道自己不明白什么,误以为自己无所不通、无所不能,有能力对任何问题发表意见(有言论自由和有能力实践言论自由完全是两个概念),这种情况的发生并没有特定的对象,公知群落里也会出现,他们的名声放大了他们的愚蠢。一方面有些公共议论稍微需要一点深入些的知识,当那些视专业和知识为草芥的人们,一旦发现专家们的意见与他们的意见不一致时,不管这种意见是否符合该专业的知识良知与知识事实,都会被他们无情抛弃,并且随之奉送“叫兽”之类的帽子,当然也可以顺便贴一张“公知”的标签,以讽刺你无良——至于你是不是真的无良不重要,因为那由他们说了算;另一方面,公知们的跨界胡说也常常给他们自己惹来麻烦——有时候很难讲是不是胡说,比如有些读者喜欢——说好听了是事事严肃认真对待,说难听了是吹毛求疵,你写个130字随口感慨下世相,人可以写130万字长篇专著从苏格拉底开始谈,将你驳倒在地中海岸的沙滩上起不来,这也是刘瑜所谓比例问题。微博之类半公共半私人空间里的话语有时很难那么精确地区分公域还是私域,但不成比例的苛责或者跨界随口说的现象发生多了,就会使得大众舆论中出现公知胡说的不良印象。 价值观、知识等的极度混乱,没有基本共识——没有言论自由的地方当然不会有这些共识,官府正是这一愚昧和乱局的制造者,让整个社会的观念因为缺乏共识而无法团结,单子化的社会状态就是威权政府所最需要的东西。哪怕没有确凿的证据,根据基本的政治学原理,五毛党也可以被推定为存在(一则政府没有人格权,故可被恶意推定,二则关于五毛党有各种证据并非没有证据)。这种极度混乱的形成,还有一个特别容易被忽视的原因是,当绝大多数人被剥夺正常的思维能力而换之以一种病态思维之后,形成了奴性兼被奴役性的独断论思维方式,这种思维剧毒之间交锋的结果,必然是一片混战;再者,官府几十年处心积虑的仇恨教育,可谓“养兵千日,用兵一时”——斗吧,你们斗吧!这就是愚昧的召唤,不学无术的人们在自以为是的同时,并不急着丰富自己的知识,而是急着消灭异己的声音。 久而久之,你会发现一个有趣的现象,统治者讨厌不为他们说话的知识人,不少被统治者也讨厌不为他们的直接利益说话的知识人,双方都对道理本身没兴趣,只对自己的利益或误当作自己利益的东西感兴趣。知识本身在这国不是没有地位,而是完全没有地位。 由于操掌生杀予夺之权,统治者往往是不讲理并且作恶的一方,这种情况下比较容易区分正邪是非善恶,但若是普通平民们之间的纠纷呢?再者,即使是被侮辱被损害者,他们值得同情与帮助不是因为受难就有天然的道德优势,而是因为正当的自由和权利受到了损害,如果他们也损害了他人的自由和权利,当然也应该遭到反对——这是基于每个人的权利都应该被尊重,而不是基于“无产阶级感情”(这种神经病呓语虽然已经不用,但这种思维方式还根深蒂固)。 比如这段时间不少人热衷于构陷任志强、潘石屹,要他们自证巨额财富的清白。撇除可能的五毛党水军,其他人是怎么想的呢?假定这些人都是有正义感的人,他们不能忍受官商勾结作恶发财,他们认为任志强、潘石屹是这样的奸商,于是他们认为如果任、潘不能自证,便是奸商,便应该如何如何,也许还得踩一万只脚上去。这些富有正义感的人让我想起马内阿《流氓的归来》里讲的那个故事: “希特勒时期,一个顺街狂奔的尤太人被另一个尤太人拦了下来,问他为什么要跑。你没听说吗?希特勒刚刚下令,每个有三个睾丸的尤太人都必须切去一个。气喘吁吁的奔跑者回答。可你有三个睾丸吗?另一个问。噢,他们先切再数,奔跑者边跑边喊道。” 无罪推定是个关于如何给人定罪的知识,但许多人不懂——在没有公民常识课的地方人怎么懂呢?原本可能不错的正义感在变得一文不值之后,进而变成了希特勒的亲戚。而在这些以正义感自负的道德标兵们眼里,讲究程序正义的人都是在为坏蛋开脱,都是权贵的帮凶。因为知识不对等而引发误会,终而至于势不两立,这是一件多么可悲的事——就像卡西莫多攻击营救愛斯梅拉达的人群。 再比如死刑问题。那些反对废除死刑的人里有个奇怪的观点,说废除死刑是为了贪官们能免死,这种说法的可笑,在于他们在承认这国制度腐败的同时,居然假定死刑制度部分却是公正而廉明的,其实他们随便找点资料看看就知道,这国的死刑从来都是下层人的专利,权贵们有几个判死刑的?不谈其他,光是这种反对废死的论证方式,就知道这些人既没有关于死刑的社会知识,也没有关于死刑的逻辑知识,他们甚至在展开贪官大屠杀的意淫时,这盆兜头浇下的知识冷水也不能让他们苏醒,因为他们不但缺乏关于死刑的知识,也缺乏如何接受这些知识的知识。 无论在哪里,最基本的常识就足够洞穿灵魂的无良公知固然会被迅速地挑到“公知”污名化的滑车上挂着,然而,在这么逼窄的知识空间里,那些远离大众的知识,当它被专业的知识人运送到社会中时,在其最初阶段起到了王小波所谓“炸群”的效果——你没有都顺着大众的意思,把你这个公知污名化了也就很正常。比如,程序正义、私权这些观念与“打土豪分田地”、“打到县城,一人一个女学生”之类的无产阶级豪情多么格格不入啊。1949年之后,裹挟着暴政血污的种种观念剧毒,其深入人心的程度是难以想象的,许多人即使在理性上逐渐驱除,遇到具体事情时就又忘了,故态重萌,就像伊索寓言里那个黄鼠狼精,变成温婉雅致的美女是暂时和外在的,纵身扑向老鼠才是永恒和内在的。 公民常识的匮乏可能是公知被污名化的主要原因。比如,冉云飞、刘瑜和慕容雪村都提到过一种现象,就是有些人自己不关心公共事务倒也罢了,他们还要鄙视、嘲笑别人关心公共事务。这种现象其实也是公民常识匮乏的一种表现,他们或者不认为存在什么公共事务,或者认为公共事务是低级的,不值得关注。他们甚至完全没有意识到,他们鄙视的那些人所维护的公共利益中也有他们那一份。而这样的人,只要你放眼过去,可以说车载斗量,多如海沙。人和人之间的交往,就如叔本华说的,像豪猪,离得太近了扎,离得太远了冷。这扎常常是嫉妒或者是对异己者的不接受——熟人甚至所谓朋友们的莫名恶意常常都是这么来的;这冷常常是肆无忌惮的恶毒,这国几十年来制造的陌生人之间的仇恨早已在这国遍地开花,互联网进入中国之后的十几年里,累积了多少亿吨的网络恶意?而这不正是公知被污名化的“群众基础”吗? 人都是有偏见的,有时其中还包含着一些恶意,心里有公共领域和私人领域之分的自觉意识,可能会私下交流这种偏见而不至于公开示恶,缺乏这种自觉意识,就会肆无忌惮地到公共领域去倾泻恶意。一定范围内的知名也是容易引起他人偏见甚至反感的——除非这种知名的原因正好是他人所喜欢的,公知被嫉恨毫不奇怪,尼采早已点出现代社会的这个顽疾:小市民的怨恨。再者,跟官府尤其是哪个具体的官府、官员相比,欺负公知也是最安全的——尤其是主要批评政府的公知本来就在官府的割舌机器下左支右绌,欺负起来更是方便安全。 公知也是人,是人就有七情六欲,就有光鲜的时候,也有倒霉的时候,有高尚的时候,也有卑琐的时光——这当然也可能表现在公共言论中。鉴定公知的言论是否值得认真对待,严格来讲,并不是伊以前说过什么,也不是伊是不是道德完人——没有道德完人,而是这一次伊说了什么,是不是有道理。然而,能够这么理性对待公共议论只是一种理想状态,在现实生活里很难兑现,公知们的长期公共言论必然累积出一种不仅是言辞更是人格化的影响力,因此,他们的公共形象存在着一个被重新塑造的潜在需求,但并不是谁都愿意按照公众的意愿去塑造自己的,或者没有能力做到,或者做不到,或者两者都是——那么,公知还有什么理由不被污名化呢?比如,包括我自己在内的公共事务批评者,在我们数十年的呕吐狼奶过程中,也只是一点点外呕,一定程度上说,不可能吐干净。在理性上自学所得并且认同接受的公民常识,未必都能落实到我的公共生活中,也就是说,我也许认为公共议论中应该平和理性,但我并没有全都做到,有时甚至还做得很差。如果别的公知也有类似现象,也会成为公知被污名的原因。例如,按理我应该反对没有合法征税权的官府征我的税,但我并没有像梭罗一样抗税而承受入狱的后果。人认识到的道理,虽然可能无法都做到,至少无法一下子全都做到,即便如此,向往美好本身也是美好的。但人们当然有权利要求公知们比其他人言行更一致些,比如要求法学出身的公知更尊重人权,建议支持北韩政权的公知们自觉多去实行计划经济的国家体验他们向往的生活,这都合情合理。 一个没有底线伦理共识的社会,公知被污名化是理所当然、合情合理的,更何况公知们自己还有那么多问题呢——尤其在崇高被中共成功地解构之后,全社会普遍弥漫着一种观念:只有堕落才是符合“人性”的,一切向上的高贵追求都是虚伪的、做作的、令人厌恶的,做一个为真理、为知识、为正义的求知者是让人怀疑的;人们,尤其陌生人之间,满怀恶意才符合交往法则,你对这个世界的一切美好想象都是幼稚的。 于是,权贵敲骨吸髓,完全不担当社会责任,且消灭包括公知在内的有责任感群体,高层视下层如草芥,下层目上层为寇仇,高层认为屁民皆我家奴,生杀予夺随我兴致,底层以为私财公财皆可抢劫,待到风云际会便是我的节日;除非嫉妒没有一种职业受人尊敬,除非觊觎没有一种地位让人钦佩,除非庆幸没有一种处境让人怜悯——这就是这个社会给人的所有回答。 也许在每个人的脚底,都流淌着一条通往底线伦理共识的道路,这注定了是一个漫长的过程,它将由越来越多的人自觉地担当起公知的角色——未必是公知的标签,这是流动的角色——来完成,得由包括公知在内一波又一波的人接过所有的接力棒,完成这个重叠共识达成的过程。 至于公知被污名化,只是这过程的插曲之一,那是西西弗斯推石上山路上的些许碎渣。相信西西弗斯是幸福的,公知污名化就没什么,因为巨石依然在滚动。                                              2013年2月21日於纽约   财新博客版权声明:财新博客所发布文章及图片之版权属博主本人及/或相关权利人所有,未经博主及/或相关权利人单独授权,任何网站、平面媒体不得予以转载。财新网对相关媒体的网站信息内容转载授权并不包括财新博客的文章及图片。博客文章均为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财新网的立场和观点。 This entry passed through the Full-Text RSS service — if this is your content and you’re reading it on someone else’s site, please read the FAQ at fivefilters.org/content-only/faq.php#publishe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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