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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晖 | 秦晖:中国不可能发生像东欧一样的剧变

【编者按】 21 年前,苏联 爆 发了“八·一九事件”,这次政变虽然仅 3 天便以失败告终,却成为 4 个月后苏联解体的导火线。时至今日,仍有当许多人在讨论“中国是否也将步苏联后尘“这样的话题。适逢著名学者秦晖、金雁夫妇的 《十年沧桑:东欧诸国的经济社会转轨与思想变迁(修订版)》 出版,在本书中,秦晖认为:虽然我们的改革也受到过东欧早期改革的启发,但两边各自内在的差异非常大,因此,中国与东欧的问题是完全不可同日而语的。以下是书中节选:       其实东欧与中国两边各自内在的差异都非常大。像东欧两个历史与地域都很接近的国家,同出自苏联的爱沙尼亚和白俄罗斯就几乎是两个极端:爱沙尼亚“激进”得几乎把所有的资产都卖给了跨国公司,而白俄罗斯岂止“渐进”,简直就是不进,根本就没什么改革,比我们的南街村还南街村。中国也是,温州几乎全部是私有制,而河南却有南街村这样保持“一大二公”的地方。但是中国经济无论温州还是河南改革以来虽各有千秋,总的来说还都在增长。而那边的各国无论爱沙尼亚还是白俄罗斯都出现过长短不等的经济滑坡。显然这根本不是激进或渐进的问题。     实际上,中国和东欧相比较,真正的重大区别有三点:     第一,西方学者往往认为中国和东欧改革前都是计划经济,但改革的方向不同,不是“姓社姓资”,也是“凯恩斯与新自由”。然而实际上这两者的方向差异主要是政治性的,经济上谁更“市场化”倒很难说。两者其实与其说是“走向……”的不同,不如说是“走出……”的不同。所谓“鞍钢宪法”和“马钢宪法”之别倒是象征性地看到了一点, 实际上,苏联东欧在历史上搞的是现代工业文明扩张“科学主义”的一套理性计划经济体制。而中国搞的是一种不把“计划”当回事的、“大轰大嗡”的命令经济,“文革”时期尤其如此。 打破理性计划经济体制,势必要破坏计划平衡,但市场平衡又无法很快建立,就造成混乱,这个代价无论渐进激进都难免。但在中国,改革开始就是从无平衡的混乱中走出来,不仅市场平衡可以增加效益,引进理性计划平衡也可以增加效益。邓小平说改革最初就叫“整顿”,“整顿”并非走向市场,而是回复“修正主义”。其实就是放弃了大轰大嗡,搞了点苏式计划;放弃了点“鞍钢宪法”,搞了点“马钢宪法”。经济马上就有改善。而在本来就是计划均衡的东欧,当然没法搞这种招数。而他们那种“科学”的计划,一放弃就乱套了。换言之,越是“科学的”计划,改革前比大轰大嗡的胡闹效益越好,放弃它的代价也越大。而大轰大嗡的那一套是可以无代价地放弃的。     人们往往指责东欧国家追求“自由市场乌托邦”,而中国人“摸着石头过河”,十分现实主义。其实“乌托邦灾难”只是在专制国家才有的现象,宪政民主国家由于思想自由从来就盛产各种各样的乌托邦,但因其不具有强制性而不会造成灾难。像捷克的克劳斯,说他有“自由市场乌托邦”思想,大概不假,但这个乌托邦在捷克固然并未实现,却也没有造成灾难,也不影响捷克依据自己国情决定的转轨逻辑实际上成了个“准福利国家”。真正重要的是:不同的“非市场经济”其“可放弃性”(不是应不应该放弃,而是可不可以无代价地放弃)会有极大差异,这种差异对于转轨国家而言也许比转轨目标的“可实现性”意义更大。总结东欧各国转轨中的错误和教训是重要的,也是本书的重要内容。但是像俄罗斯式的“坎托罗维奇体制”,不管采取多么高明的策略,要想放弃它而不付重大代价绝无可能。这与中国走出“文革”式的混乱完全不可同日而语。     第二,一个非自由的经济共同体结构势必有两个职能,即它对人一方面是一种束缚,另一方面也是一种保护。因此摆脱这种共同体也意味着两种“自由”: 摆脱束缚的自由与失去保护的“自由”。前者是好处,而后者就是“代价”。 从逻辑上讲,这种束缚—保护关系应当是均衡的,因而脱离这种关系,不管是突然脱离还是逐渐脱离,都是既有代价也有好处的事。但历史现实中,在很多情况下,这种束缚和保护并不是对应的,因而好处与“代价”的配比也完全不同。     譬如,我国农民在改革以前处于“被原始积累”阶段,和苏联 20 世纪 30 年代的农民处境差不多。而苏联后来已经完成了原始积累,基本形成了工业化的都市社会,因而在 20 世纪 60 年代已进入工业反哺农业的阶段。 1966 年起,苏联农村已全部实行国家银行统包的“有保障的工资”制。因此 苏联农民一方面受到体制束缚,另一方面得到体制保障的程度也相当高。但中国就大不一样,改革前人民公社的特点是束缚功能强大,保护功能却很小。因此,中国农民在摆脱束缚的时候,基本不需要支付失去保护的代价。     与中国相反,波兰、南斯拉夫当年就没有搞过集体化。它们的农民本来就是家庭农场主,拥有我们的农民在改革后才得到的自由。但这些国家在旧体制下给了农民很高的社会保障,波兰全国农民 1972 年就实行了公费医疗, 1978 年又实行了退休制度,以及度假制度等。因此它们的农民在市场经济改革中摆脱的束缚没有多少,但会失去很多保护。对他们而言这代价怎么会不大?     而 中国人口绝大多数是农民,他们在改革初期中摆脱了严酷的束缚,却没有什么保护可失去的。这就形成了中国改革初期的一个非常大的动力,也是中国那时经济发展很快的重要原因。     用经济学“行话”说,改革前中国绝大多数人所处的是一种“负帕累托过程”(人人无利,只有受损多少的过程),走出这个过程的任何变化都是一种“帕累托改进”(人人无损,只有得利多少的过程)。而改革前东欧人所处的是“非帕累托过程”(甲得利乙受损的过程),走出这种过程的改变通常意味着另一种“非帕累托过程”(乙得利而甲受损)。这两者的差别是非常重要的。     以上两点都属于“走出……”之别。对于改革初期中国何以避免了东欧式的“代价”,这两点基本可以解释。但是“走出……”之别的影响是随时间的推移而递减的。到了 20 世纪 90 年代,中国经济比中东欧经济增长更好的优势就需要第三种解释了。而这个解释绝不是什么“休克疗法造成灾难”、“激进不如渐进”。恰恰相反,东欧无论渐进还是激进的国家经济无例外地都一度受挫(其实在那里渐进受挫的程度总的来讲往往还大于激进受挫),而在中国,无论仇和式的“休克疗法”还是南街村那一套都能(至少迄今仍能)维持经济增长,直观上的原因只有一个,那就是 中东欧各国都出现了民主化,而中国没有。     民主条件下搞私有化的一个最大的问题,用我国一些学者喜欢用但却未必合乎科斯原意的说法,就是要付出极大的“交易费用”。共产党人仇和搞的“休克疗法”能够成功地把所有公产包括学校医院幼儿园一塌刮子“全卖光”,而标准新自由主义者克劳斯在捷克折腾了 8 年却搞出个“准福利国家”,这个对比还不够鲜明吗?说什么东欧“激进”?关于“民主分家”过程中的公共参与、多方博弈、筑室道谋、无穷谈判,上面讲了许多,本书中有更多的例子。它们确实消耗了这些国家许多精力,损失了不少时间。这是造成中东欧经济转轨困局,而中国能够避免这种困局的又一个原因。与此相关的另一个问题是民主化使国家权力受到限制的同时,国家责任却很难推卸。 与政府对绝大多数国民即农民没有福利责任的改革前中国相比,中东欧国家原来涵盖城乡的福利保障就发达得多。 民主化之后国家任意调配资源的权力不复存在,但福利责任在民主条件下却不是统治者想卸就能卸掉的。很多外部“左派”批评中东欧简单化地实行“国家退出”,不如中国强调国家作用。其实国家在两者的转轨中都是无处不在,区别只在于 中东欧国家“权力退出”易,“责任退出”难。而中国恰好相反。 讲责任的时候让你“不找市长找市场”,弄权的时候就是“市场不找市长找”了。即便“左派”最喜欢开骂的俄罗斯,如今社会保障方面的“社会主义”仍然随处可见,非黑土地带许多农民甚至根本不种田却拿国家的保障金买粮吃。相比起前些年传媒“正面报道”说我们某个根本已无劳动能力的百岁农妇向政府踊跃交纳“合理负担”,真让人不知说什么才好。西方两派转轨经济学家都认同民主,都不会建议东欧回归专制,同时他们的经济学也有不谈政治只就经济论经济的规则(在政治权力很少干预经济的西方这种规则也很自然),于是便王顾左右而言他,去辩论起什么经济上的激进渐进来了。     “秦晖金雁文集”——《耕耘者言》《市场的昨天与今天》《农村公社、改革与革命》《传统十论》《苏俄现代化与改革研究》《问题与主义》《政府与企业之外的现代化》等书近期陆续上市,敬请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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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晖 | 叶利钦破旧有方但立新乏术

     本文摘自《十年沧桑》( 修订版)( 金雁、秦晖 著,东方出版社2012年8月出版)     作总结就有个价值基点的问题。叶利钦结束了苏联帝国,这在一些人看来是大功,另一些人则认为是大罪。功乎罪乎,未来的历史会作出判断。我们不妨用一种中性的眼光看,不谈“姓资姓社”,只说他在瓦解了一种体制而建立一套新体制的过程中,究竟取得了多大成功。毕竟现在连俄共也指出:叶利钦不仅没有给俄国人带来西方式生活,也没有给俄国人带来西方式的制度——无论是西方式的规范市场经济还是民主法治制度,他带来的只是一片混乱。换言之,在叶的政敌看来,叶利钦最糟糕的一点是能破旧而不能立新,而叶利钦的拥护者则认为他在“立新”上成就巨大。可见叶利钦在“立新”上干得如何是评价他的关键。至于这“新”姓社姓资,至少在大部分俄国人看来并不重要。另外,苏联解体不仅是一种制度的解体,也是一个大帝国及其势力范围(“大家庭”)的解体,原来帝国的各组成部分需要在另一种秩序下重新调整“经济空间”与“政治空间”,重建一种关系格局,在这方面叶利钦的成就又如何? 无疑,从体制转轨的角度看,叶利钦时代的特点是“破旧”有力而“立新”无术,不仅俄国经济一直没有走上市场经济的正常发展轨道,而且政治上也并没有建成完善的民主法治秩序,以完成向民主的过渡。于是俄国一直处于转型期危机之中,迄今未能自拔。 在经济方面,人们常提到俄罗斯在转轨时期经济滑坡的时间与程度,它不仅与经济持续增长的中国形成对比,也比大多数东欧国家的情况更糟糕。这些国家在一段“阵痛”之后多已恢复了持续增长。人们还提到不仅经济总量上不去,俄国的经济体制更新也远未到位:“私有化”进程并未真正地明晰了产权、改变软预算约束状况、产生创业激励;货币主义政策并未真正制止通货膨胀与现实预算平衡;农业中并未出现家庭农场制度的兴盛,而仍然是衰败中的“翻牌集体农庄”居优势;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税收、金融、社会保障体系也未能建立,国家收不上税,但仍然要维持旧体制下由国家包下来的那套“保障”体制,不出财政危机那才怪了;转轨近8年,俄国并没有形成像样的民间资产阶级与自由雇佣劳动者阶级。更谈不上中产阶层的发达,而仍然在很大程度上处于有权势者致富、无权势者贫困的状态。但在笔者看来,经济“立新”不成功的基本标志是:俄国经济至今形不成一种投资激励机制,以至于即使在俄其他经济指标出现“好转”苗头的时期,投资萎缩的趋势仍未能遏制。而无论什么“主义”的经济,没人想投资就不会有正常的再生产机制与要素配置功能,其他指标“好转”也只能是镜花水月。在社会结构方面,人们通常都以俄罗斯寡头金融工业集团的兴起作为首要的批评对象,但重要的还不在于“寡头”这一概念所显示的分配不公平,而在于这些“寡头”还远未形成按市场经济规则运作的大财团,如日本、韩国的财团那样。俄罗斯的“寡头”权贵色彩浓于其“大资产阶级”色彩,他们多是旧体制下的官僚出身,与政权的关系太密切,政治背景突出,因而与其说体现了“资本的权力”不如说更像是“以权力为资本”。如果他们真能演变为“大资产阶级”(虽然也有这种趋势)像日、韩的财团那样成为足以拉动经济的大规模投资者,那也算是以不公平为代价实现了转轨的成功。然而至少目前,情况还远非如此。     在政治方面,转轨的成就应当说比经济好些,然而也还谈不上完成,比多数东欧国家包括苏联的波罗的海三国也要差一截。1993年的炮打白宫表明俄国人还远未学会民主政治的游戏规则,其后的新宪法体现的总统集权也有违于民主制下的权力制衡原则。然而由于规则不健全,机构无效率,事务官的专业素质比政务官的民主素质更差,加上地方“诸侯化”的影响,使俄政府的实际行政能力低下,形成“集权的弱政府”畸形状况,这与现代法治民主国家实现的是“权力制衡的强政府”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同时,俄目前政党政治的发展水平也很低,众多小党林立而缺乏有影响的大党(俄共除外,但实际上俄共影响也在下降之中),这与中东欧各国大都已从众党林立的初期阶段发展出成熟的两党(或数党)理性竞争的体制相比,差距甚大。俄国不少政党有浓厚的“会党”、“朋党”色彩,人际关系纽带重于思想、政纲纽带,奇里斯马魅力重于主义的影响,竞选主要是个人魅力的角逐,而非党及其纲领的较量。以致许多俄国政党在名称上就显得非“纲领化”且突出个人色彩,如“祖国”、“家园”、“我们的选择”、“亚博卢”等。显然,俄罗斯转轨即使在政治方面,也还有相当一段路要走。 除了经济、社会、政治以外,在民族关系上俄罗斯至今没有找到一条实现“瑞士式的多民族祖国”的路,在国际关系上至今无法给自己在冷战后的世界明确定位,在军事上也没有定下新的战略思想与军事体制。总之,说叶利钦“破旧”有方而“立新”无术,大体是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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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晖 | 我们要警惕改革中遇到的公正性危机

本文节选自 《十年沧桑》 一书 中东欧诸国中,俄罗斯转轨中的问题是相当严重的。无论在效率上还是公平上都如此。于是一些人一谈中东欧就是俄罗斯,似乎波兰、捷克等都不存在。“俄罗斯化”成了争论中指责对方的一个说辞。而对俄罗斯的指责集中于两点:一是所谓休克疗法,二是“证券私有化”。关于俄罗斯的所谓休克疗法,本书中有详细的分析。不管这种主张是好是坏,俄罗斯的经济衰退早在苏联末期就开始了,并且一直延续到普京上台之际。而搞“休克疗法”的盖达尔执政仅半年,从切尔诺梅尔金上台起就说要放弃“浪漫主义改革方式”。长达十余年的衰退都归咎于那半年,说得过去吗?在苏联范围内,并不是所有国家都采取过盖达尔的方式,比如乌克兰、白俄罗斯就没有。但是他们现在的状况还不如俄罗斯。   由于俄罗斯经济搞得不好,我们经济学界的“左”“右”双方都拿俄罗斯的“证券私有化”说事。“左派”说俄国人一分了私有化证券就拿去换酒喝,有人乘机收购大量证券,于是便霸占了国有资产成为寡头,这多不公平!可见这家千万分不得,自由主义罪该万死,还是让大家长管着好。“右派”则说俄国人就是穷讲究什么公平,要把国有资产分给老百姓,结果股权极度分散,造成公司治理不好效率低下,要是把产权交给经理就好了!可见分家就是要依靠强者,平民立场罪莫大焉。   其实这两种说法本身就互相抵消:如果证券私有化造成产权极度分散,何来寡头之说?如果它使产权集中于少数老板,又何来公司治理问题?更有甚者,有的批评根本就是颠倒的,如说私有化证券不值钱,又说企业定价太低,几张证券就可以换走大企业,还说俄罗斯只分不卖是大错,这几种指责在逻辑上怎么可能同时成立?如果只分不卖,所谓资产定价就只与私有化证券发行额有关,而与通货膨胀无关。如果以通货膨胀为理由把企业提价,同时私有化证券的发行额又是固定的,并不随通货一起膨胀,那私有化证券怎么还能换到产权?有些人口里说人民至上,实际上把人民说成傻瓜,说他们一拿到证券就换酒喝了,因此就不该向他们分配资产。其实由于当时官方并没有真把多少资产拿出来分,私有化证券在绝大多数情况下的确也就等于废纸,拿它“换酒喝”还应当说是聪明之举。俄罗斯还有 1/5 的证券根本就没有兑换成股票(哪怕是垃圾股),白白作废了呢。而拿“酒”换了一些废纸的那些人倒多当了倒霉鬼,哪个成了“寡头”?   本书以实证研究证明:当时叶利钦政府实际上是借通货膨胀和资产重新定价之机赖掉了原先许诺的资产分配。主要的国有资产根本就没有“分”。“私有化证券”只能换一些垃圾股,大量收购这些证券的人后来基本上都破产了,根本没有变成“寡头”。后来的寡头恰恰是在 1994 年俄罗斯私有化“改分为卖”之后,一些权贵通过“内部人交易”(这恰恰正是中国现在流行的做法)把国家耍赖没有拿出来分给老百姓的那些资产(而不是分给了百姓但他们不知珍惜又拿去换了酒喝的资产)攫为己有的结果。寡头们根本不是通过收集私有化证券发迹的。也就是说,如果当时俄国像捷克那样认真地通过“证券私有化”搞了资产的公平分配,后来的经济发展肯定是另一个样子:能不能更快增长不说,至少不会有寡头之弊。   这并不是说捷克式分配就十全十美没有缺陷,也不是说就不能“卖”。本书在肯定捷克式的“起点平等”的同时也指出其“投资私有化基金”的后期运作有问题,影响了公司治理。而“卖”如果像匈牙利那样规范地操作,公平出售国有资产并用所得充实社会保障与公益福利基金,也是可以的。问题在于俄罗斯说“分”又没真分,“卖”又卖得很不光明正大。但是由于这个真相很少有人了解,某些人就老以俄罗斯“平分国有资产导致经济失败”为借口主张直接把公共资产私相授受。因此本书澄清俄罗斯“证券私有化”的真相是非常必要的。俄罗斯的问题根本不是“分”了以后由于“证券自由买卖”造成了寡头,而是政府口头说“分”实际赖了账,然后把赖着不“分”的资产私相授受给了“内部人”。作为中国人,我们究竟应当从中汲取怎样的教训?   如今“非主流”指责中国的私有化是“俄罗斯化”,“主流”回答说不是,因为我们没有像俄罗斯那样搞证券私有化把国有资产分给老百姓!问题是俄罗斯难道就真的把资产分给过老百姓?没有公开地给老百姓,这不恰恰正是暗地给了权贵吗?俄罗斯到底发生了什么,我们的左右两派共同把人搞糊涂了。   其实,俄罗斯私有化没有捷克那么公平,原因之一是俄罗斯的民主化水平本身不如捷克的民主化,她的私有化过程因此也就不如捷克公平;其次,民主化是私有化能够公平进行的必要条件,但未必是充分条件,民主国家的私有化不一定公正,但不民主的私有化一定是不公正的。然而,正是由于俄罗斯毕竟还是有一些民主,政府处置公产还算是具有委托—代理的合法资格,而社会有关利益各方在这过程中也有过不少谈判,经历过相当激烈的讨价还价与妥协,最后这样的结果虽然令人不满,但并没有多少人主张推倒重来。如今我们这里有人主张“先私有化后民主”,其根据居然就是说俄罗斯的私有化尽管不公平,但也没有导致清算。这不是惊人的逻辑颠倒吗?俄罗斯难道是“先私有化后民主”的例子?她的私有化尽管不公平却也没有导致大清算(其实小清算还是有的,例如如今普京对待霍多尔科夫斯基),难道不恰恰是民主先行一步的结果?如果反过来,戈尔巴乔夫时代权贵们就先在体制内的黑箱里瓜分掉了公产,然后再出现叶利钦的民主化,那还了得?那时被追究的还能仅仅是那几个“政变分子”?   如今争论双方都拿俄罗斯说事,一边说如今的改革就是“俄罗斯化”,另一边说否,我们比俄罗斯搞得好。然而俄罗斯的国资改革方案可不仅是经过了左中右各派的自由辩论和民主的立法程序,还通过了全民公决的。而今天看看,我们的国资改革经过了全民公决吗?更重要的是:它经得起全民公决吗?   俄罗斯国资改革导致的财富分配是否比我们的更不平等,已经是个疑问——不少数据表明,如今中国的基尼系数(城乡综合)超过俄罗斯,如果这点还有疑问,那么超过匈牙利、波兰等东欧国家是毫无疑问的。   而我们如今的产权配置的合法性——包括法律合法性和道义合法性——比俄罗斯(更不用说比东欧)又如何?必须指出,不平等与不公正(没有道义合法性)并不是一回事。仅仅是基尼系数较高并不说明公正性更低。洛克菲勒富可敌国,大多数美国人并不认为有什么不公。而周正毅、赖昌星之富比洛克菲勒差得远,但国人皆为之切齿。俄罗斯的国资改革显然存在着相当严重的合法性问题,因此如今普京收拾“尤科斯”是很得人心的。但是据普京采取反寡头行动后俄罗斯的民意调查, 73% 的被访者支持普京,而同时对行动表示不满的前总理卡西亚诺夫仍有 39% 的被访者支持。另一项调查显示,在得知霍多尔科夫斯基被捕一事的受访者中,有 54% 的人对这一行动持赞同态度, 4% 的人坚决表示反对,而多达 42% 的人态度含糊或不置可否。   而今天看看我们的网上民意,强国、人民这些比较左的网站就不说它了,新浪、搜狐等普及型网站的几个数字都表明,强烈支持郎咸平的高达 90% 以上!虽然网民并非全民,但是俄罗斯的那两个调查也是通过网络进行的,因此还是有相当可比性。要知道俄罗斯向寡头发难的可是当今的铁腕总统,比郎咸平这么个民间学者(还不是大陆的)的号召力难道不大得多么?可是它激起的民意支持还远不及我们这次的“郎旋风”!可见俄罗斯公众对国资改革的不满远远没有达到中国公众对国资改革不满的一面倒程度。 尽管我们这里许多人喜欢渲染俄罗斯的危机,但不客气地讲,这些年来俄罗斯人民虽然有怨气,但“革命形势”绝对没有。而中国如果有个什么风吹草动,改革由于公正性危机而翻船的可能性,比俄罗斯要大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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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晖 | 转轨为什么这样难——兼论中俄之异

本文摘自《十年沧桑》一书 无论程度如何,俄罗斯转型期危机比人们预料的更严重,是不争的事实。在经济方面,俄罗斯的衰退与中国的增长更形成鲜明对比。对此不仅中俄两国思想界讨论热烈,国际经济学界也视之为前沿问题,斯蒂格利茨 1999 年 4 月为世界银行发展经济学年会发表的主题报告《改革向何处去?转轨的十年》 就是以中俄改革比较为主题的。这个报告对中俄两国与国际经济学 界都产生了很大影响。 如前所说,叶利钦“病夫治国”的许多失误对形成俄罗斯今日的困境是有责任的,但大多数论者(无论其思想倾向如何)不会把个人失误当做困境的主要原因。那么主因何在呢? 一些自由派思想家把困境归因于东欧的社会保障太多、福利包袱太重,这种解释是与新保守主义反对福利国家、反对强大工会的立场相符的。如萨克斯便认为东欧应当向包括中国在内的“亚洲虎”学习,摆脱福利国家这种“欧洲病”,奈斯比特认为包括中国在内的亚洲是自由主义的典范,它以家庭责任排斥了欧洲传统的国家责任,因而创造了奇迹。波兰学者科沃德科也认为东欧不可能像中国那样吸引外资,因为东欧(例如波兰)工会太强大,吓跑了投资者。应当承认,这些人的确看到了欧洲式的民主资本主义与亚洲的专制资本主义在国家责任与劳动者权利方面的重大区别,然而至少在东欧内部,这些说法不能解释何以例如波兰的工会比俄罗斯的更强大,但波兰的经济包括对外资的吸引力都比俄罗斯强得多。 更多的论者把中俄分别看成渐进与激进两种改革的标本,并从两国实践的对比中得出激进不如渐进的结论。前述斯蒂格利茨报告便是这种说法最近和最有影响的一个版本。斯蒂格利茨把中俄列为改革模式的两个极端,而中东欧诸国位于两者之间。他认为俄罗斯改革是一种自上而下的激进自由主义乌托邦计划,而中国改革是自下而上的多元化的群众选择。前者忽视了国家的作用,而后者发挥了国家的协调功能。这样一种解释逻辑上似乎很合理,可惜与事实难以契合。首先那种以中俄为两极东欧居中间的排列就与人们通常的观察不符。斯蒂格利茨这样排列是基于转轨效果中国最好俄罗斯最差而东欧居中,然而转轨方式绝不是这样的顺序,中俄之比姑且不论,东欧的激进怎能说次于俄罗斯?其实前面的叙述已表明俄罗斯的 10 年改革同样可以说是摸着石头过河,尤其在 1994 年前后经历了明显的调整,此前在两宫拉锯战的条件下甚至可以说是叶利钦与议会各摸各的石头各过各的河,哪有什么自上而下的计划可言。就 1994 年后的情况而言,俄罗斯的改革方式实居东欧与中国之间,无论是从民主到新权威,从大众私有化到寡头化,还是从西化到民族主义。然而中俄经济增长的差异不仅没缩小,俄罗斯与东欧的差距反而拉大了。可见斯蒂格利茨的解释也不能服人。 其实与俄的比较可以分为两个领域:一是俄与中东欧(尤其是波兰捷克匈牙利等)相比,如前所说,这一比较绝不足以证明“渐进”优于“激进”;二是整个苏联东欧与中国相比,众所周知,苏东各国无论渐进还是激进,其共同点是转轨初期都出现了经济滑坡,而中国似无这种现象,那么苏东各国有什么共同点而为中国所无?一般人首先想到的大概是民主化,由此而有民主妨碍经济发展之说。但我认为更重要而往往被忽视的是另一点,即改革前经济体制的不同对改革“代价”的影响。 包括斯蒂格利茨在内的经济学家常把中国与苏东改革前经济体制都称为计划经济,但这两者其实是差异巨大的。简而言之,改革前中国的农村体制是一种具有社会主义原始积累特征的、有束缚而无保护的共同体,它比东欧那种束缚功能与保护功能相协调的,甚至有保护而无束缚的农业体制更不公平;改革前中国的工业体制是一种大轰大嗡的运动经济或农民战争式的命令经济,它比东欧式的科学主义计划经济更无效率。因此,中国改革在公平改进与效率改进方面都具有特定的潜势。当然,导致中俄进程差异的还有历史文化传统方面的原因,这需要另行讨论,但改革起点不同的影响无疑是更直接的。 我国废除公社制度的改革通过公共选择、平分土地而政府予以认可的方式实现了农民走向市场时大致的起点平等。在某种意义上,“平分土地”与每人一份的“证券私有化”性质相似,都是以民主方式摆脱共同体的束缚。但东欧人摆脱束缚,便要付出失去保护的代价,而中国农民之所以主动发动改革,正是由于旧农业体制即使在计划经济范围内也显得很不公平。它是一种“由国家控制而由农民承担控制后果”的经济,既不同于真正的集体经济,也不同于国家控制、国家承担责任的城市国营经济,共同体的束缚功能极强而保护功能缺失,只有“父权”而无“父责”,这即使在共同体本位的价值观下也是极不公正的。这种只是为了取得原始积累而管制农民的体制在苏联虽也存在过,但他们在原始积累过程完成后,工业已停止了对农民的“抽取”,从 1966 年苏联集体农庄实行“有保障的工资制”起,其体制已变为如城市国企一样的“国家承担控制后果”之经济,摆脱共同体的束缚就意味着失去共同体的保护。就这个意义而言,苏联的农业与我国的国企都比我国的人民公社体制要公平些。多数东欧国家农业体制与 1966 年后苏联类似,而且原始积累时期更短(捷克、民主德国等工业化国家基本上没有此时期)。少数东欧国家剧变前就没有搞过农业集体化,如南斯拉夫与波兰,那里的农业剧变前就是个体农场农业,但国家从 60 年代后为了增加“社会主义吸引力”仍出资为农民建立了退休、免费医疗等社会保障制度。换言之,南、波的旧体制对农民有保护而很少束缚,那里的农民就更谈不上主动改革了。 总之,中国改革的前期成功,很大程度上靠农村改革(不仅是农业改革,号称“从无到有”、“从三分天下有其一到半壁江山”的乡镇工业是我国改革时期工业成就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也是从大包干产生的后续变革),而农村改革的成功,一不是靠“渐进”,二不是靠“不动存量”,而是由于两个因素:一是改革前农村体制特别不公正(既相对城市体制,也相对苏联东欧农业体制而言),二是改革过程较好地体现了公共选择、起点平等。如果中国农民像国企或苏联农民那样被国家管起来但也包下来了,或者像波兰农民那样国家不管却也包下来,中国农民就不会有那种由“管而不包”逼出来的改革冲动。而如果农村改革不是以平分土地为起点,而是开始就把公社改成社长的私人庄园并把农民一脚踢出去,或变为庄园里的长工,那农民不反“改革”才怪呢! 从广义契约——广义公正的角度讲,人们放弃自由是为了获取保护。而共同体在实行束缚的同时也就承担了保护义务。摆脱这样的束缚是要付出代价的。而我国的公社只有束缚却无保护,摆脱它的过程便成了中外改革史上罕见的“无代价的进步”。套用马克思的话说,农民在这一过程中失去的只是锁链,他们得到的却是生存与发展的机会,而且这一机会(以土地为载体)在他们中的初始分配又较均等,他们何乐不为?显然,这样一场类似“帕累托改进”的变革得以实现,既不是由于什么特殊“文化”的影响(城市里接受“市场文化”的影响不比闭塞的乡村更多吗),更不是由于改革前的公社有什么“经济民主”,而就是由于摆脱不公正的冲动与公平的要求。 农村改革使中国 80% 以上人口主动掀起了求变的大潮,而俄罗斯农民正相反,“有保障的工资制”下他们成为比城里人更被动的改革滞后者。俄罗斯政府曾以豁免巨额债务为诱饵奖励愿意改革的集体农庄,然而应者寥寥,拖延两年之后俄罗斯政府终于不得不无条件取消了这些债务。至今俄国的农业仍是俄经济中最不景气也最难改革的部门。 但国企改革在我国就没有这么顺当了……而农村改革的经验、日本战后解散财阀时的“证券民主化”经验与当代波兰、捷克等国的转轨经验都表明,“以起点平等原则找到最初所有者,以规则公平原则找到最终所有者”是解决进入市场时产权初始配置问题的重要思路。即使不讲起点平等,也不能排斥公共选择。存量资产既然是公共的积累,那么无论是“分”、是“卖”还是“送”,都不能不考虑公共(不是抽象而不可分的“公共”,而是由每一个人集合而成的“公共”)权益。东欧尤其是民主德国不少“烂摊子”企业是采用象征性价格“送”掉的。但这种方案都经过工会同意并以强大的工会力量保证“送”的条件(职工就业等)得以落实。如果不是这样,“送”就行不通。 目前我国以国企为代表的存量经济问题成堆,但从一些指标看尚未出现东欧国家改革初期那种大滑坡的局面。这成为一些人全盘否定“激进改革”以至否定公正改革的主要理由。其实,这里除了一些深层问题尚被掩盖乃至尚在积累以外,更重要的因素在于中国与苏联改革前体制的不同。虽然中苏旧体制都是在落后的农民国家里发生的革命的结果,带有希克斯称为前市场的传统时代“命令经济”的特征,但俄国受工业文明、市民社会的影响毕竟深一些,其体制较多具有工业文明的“科学主义的理性计划”成分。从列宁欣赏福特制、泰勒制,斯大林时期的“马钢宪法”强调专家治厂、经济核算、科层管理与一长制,直到勃列日涅夫时代大兴数理经济学,强调要素配置的最优化模型,逐步发展了一套“科学计划”体制。该体制与规范的市场经济相比固然既无效率也不人道,但与大轰大嗡的农民战争式的“运动经济”和长官意志的“命令经济”相比,至少在效率上要强得多。苏联把“科学计划”的潜力发挥到了极致。以致在这一方向上已无发展余地,而另寻出路则要付出打乱原有的“科学计划”的代价。 中国则不然,其所建立的更多是带有传统农民战争色彩的、“无计划的命令经济”,体现的与其说是工业文明的科学主义和经济理性,毋宁说是农业时代的长官意志与浪漫激情。中国的“鞍钢宪法”与苏联的“马钢宪法”,中国的党委制与苏联的一长制,中国的政工治厂与苏联的专家治厂,中国的群众运动与苏联的科层管理,中国的政治挂帅与苏联的经济核算,中国直到改革前仍只知道“政治经济学”而不知数理经济学,而苏联改革前经济学界已很少有人吃前一碗饭,中国的“小而全”、“山散洞”与苏联强调优化分工、规模效应、科学布局……都反映了这种农业时代的“命令经济”不同于工业时代的“计划经济”。 因此,中国一方面在“计划经济”方面还有极大的改进余地,不像苏联那样已经走到尽头,非得彻底改换“路线”不可(中国改革前期与其说是摆脱苏联模式,不如说在许多领域是放弃“运动经济”而恢复苏式管理。这从邓小平关于“改革实际上在七五年就开始了,只是当时叫做‘整顿’”的话中可以清楚看出);另一方面中国根本没有享受过“科学计划”的好处,当然也不必承受放弃“科学计划”所要付的代价。中国改革前的经济本来就具有“既无市场又无计划”的特点,也就不存在像苏东那样从理性计划陷入“无计划无市场”的转型阵痛的问题。 这一切使中国的改革具有某种“落后的优势”,但我们对此应有清醒的认识:我们如今的成就与他们的困境在很大程度上与其说是表明我们如今干得比他们好,毋宁说是表明我们过去干得比他们差——我们的公社不如他们的农庄公平,而我们的命令经济不如他们的计划经济有效率。但他们当年的成就既然走到了尽头,我们也不能只吃“落后优势”的老本。我们如今还在用“全国托拉斯化”的思路来解决重复建设、山头经济的问题,这无可非议,“专家的计划”毕竟比“诸侯们”的攀比竞赛更讲配置效率。但人家沿这条路走到底也不过如此,我们又能在这条路上走多久?应当看到,以公社制度的极不公平来反衬的公平改进和以“运动经济”的极无效率来反衬的效率改进都有时效限制。如今国企的管理水平不用说远高于“文革”时期,但国企的困境却远甚于那时,同时权钱结合的原始积累也形成了严重的社会不公。这一切都表明改革进程已进入了又一个临界点,是走向公平竞争的市场经济,还是陷入“不公平的伪竞争”与“反竞争的伪公平”循环的怪圈,就看我们此时的选择了。 此时认真分析叶利钦时代的历史是意义重大的。然而如今两种似是而非的论点却值得注意:“右”的一种认为俄罗斯亏在“平民主义”上,似乎如果不搞“平分证券”而一开始就放纵寡头搞“亚洲自由主义”就好了;“左”的一种认为俄罗斯亏在“激进改革”上,似乎“普鲁士道路”当年救不了沙俄如今却可以救苏联。然而我们已经看到叶利钦时代既不缺寡头也不缺新权威,他们所缺的不就是我们也要争取的吗?总而言之,叶利钦时代给我们的教训绝不是公正太多,民主太多,而是相反,我们需要更多的公正,更多的民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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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晖 | 任何一元化的价值判断都是可疑的

  注:本文为 《市场的昨天与今天:商品经济·市场理性·社会公正》 一书自序,标题为编辑所加。 这里选的 20 篇文章大致反映了我上世纪 80 年代后期到 90 年代中期的学术与心路旅程。有人曾归纳说: 80 年代谈“主义”, 90 年代谈“问题”,是改革时期人文知识界的两大阶段。 80 年代“文化热”、“新启蒙”、西学东渐、思潮迭起,知识界盛行标新立异,理论思维活跃。而 90 年代气氛骤变,知识界回到了“乾嘉时代”,多谈问题少谈主义成为时尚,而且“问题”也日益高雅化,国学、“后学”与官厅经济学成为三大潮流。对此,贬之者认为是消极遁世,自甘“边缘化”;而褒之者则认为是从浮躁转向沉稳、从轻薄转向深刻。我则觉得任何一元化的价值判断都是可疑的,“先洋人之忧而忧,后古人之乐而乐”也许并无什么坏处,但“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的社会关怀也并不那么可笑;与古人对话、与洋人对话和与“上头”对话都没有什么不好,但与现实生活中的芸芸众生缺少一种沟通也不是什么可炫耀的事。对 80~90 年代的学风、士风之变化,正如对这一时期世风、政风之变化一样,要下结论怕还为时过早。 但就本人而言,则素来不是个得风气之先的人物,却有些逆潮流而动之嫌。 80 年代“新启蒙”之时我被许多人目为“考据派”,没有为“文化热”添过什么柴火。而 90 年代在一些人眼里我却成了浮躁的“激进”者,在别人从“主义”转向“问题”时我却由“问题”转向了“主义”。应当承认,我的学术与人生道路的转折的确与那场导致士风与世风大变的事件有关。但变中亦有不变在焉,虽云“四十而不惑”,五十亦未必知天命,但此耿耿一念却不是可以变来变去的 ! 我并不善作愤世嫉俗之态,却也不是随波逐流之人。我想任何一种主流之潮即便它是合理的,也不能“一元化”,因为一元化便是万恶之源。既然如此,我甘居“非主流”—— 80 年代如此, 90 年代亦然——也是安之若素的。 出于耿耿一念,我的治学兴趣常有转移,本书所收之文便在经济社会史的大框架下触及了古今中外。时有友人劝我“由博返约”。我固不敢称博,也知当今信息爆炸、分工臻密之世不“返约”则难成学术之大器。但我不能以良知臣服于头脑。在《农民学丛书·序》中我曾说:“当今学界,有人力戒空疏之弊而大倡微观分析,有人深恶饾饤之学而力主宏观概括。其实两千年来的传统学术一直是‘义理之学’与‘训诂之学’轮流称大,其流弊不在于它太微观还是太宏观,而在于它缺乏形式化的科学思维,因而难以在宏观—微观—宏观或抽象—具体—抽象的认识循环中建立实证 ( 或证伪 ) 机制以推动学科的发展。”我今天要补充的是:空疏之学与饾饤之学我所皆不愿为者,还因为它们都缺乏一种本真的价值关怀,因而难以在问题—主义—问题的认识循环中培育人文精神以推动社会与学术的良性互动。而呈献给读者的这些作品是否避免了空疏化与饾饤化,就有待识者批评了。 最后要感谢经济史学界前辈汪敬虞先生,他在与我尚未相识之时,于《中国经济史研究》创刊十周年之际对我在该刊发表的五篇文章作了评价。蒙汪老惠允移为本书之代序,在此亦谨致谢忱。正如汪老所言,我的“贡献”受惠于“编者”和其他师友同仁之玉成,包括本书的编者在内,而我的疏误则是我负其责的。 本书原由广东教育出版社初版于 1998 年,至今已 14 年,市面早已绝版。应不少朋友的要求,承蒙东方出版社予以再版,除个别出版排印错误外,不作改动。文中的一些观点十几年后我的看法或有变化,但基本的学术思路已成历史,此次出版亦维持原貌,敬待读者与方家教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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