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大焕:通胀式增长劫贫济富
那些富人可以通过货币资本化如买地、购房、奢侈艺术品等跑赢通胀,但那些没有能力借贷的私营企业和个人,就不断地 被时代 所抛弃甚至 被时代 的车轮碾在脚下,而他们可怜的一点点存款则摆脱不了不断被蚕食和贬值的命运。 …
阅读更多发布者CDT aggregator | 6 月 27, 2010
那些富人可以通过货币资本化如买地、购房、奢侈艺术品等跑赢通胀,但那些没有能力借贷的私营企业和个人,就不断地 被时代 所抛弃甚至 被时代 的车轮碾在脚下,而他们可怜的一点点存款则摆脱不了不断被蚕食和贬值的命运。 …
阅读更多发布者CDT aggregator | 6 月 25, 2010
美国富豪将了中国富豪一军 (中国富豪的积极作为与消极作为) 童大焕 微软创办人盖茨与股神巴菲特,6月16日广邀美国亿万富豪慷慨解囊,在生前或死后至少捐出一半财富,从事慈善公益事业。命名为“赠与誓言” (Giving Pledge)的劝募善款活动,初期将以列名《福布斯》杂志的美国四百大富豪为主,未来将扩展到世界各地。 “赠与誓言”官网表明:“此誓言为道德承诺赠与,并非法律合同。不必支持或投注金钱给特定善业或慈善组织”。巴菲特也撰文表示,2006年承诺把财产99%捐作公益的决定,令他无比快乐。响应“赠与誓言”的美国巨富们同时引用了石油大王卡内基的名言:“带着巨富而死,是一种耻辱。” 在这里,美国富豪将了中国富豪一军!不久前,“2010胡润富豪消费价格指数”显示目前中国已有 87.5万个千万富豪、5.5万个亿万富豪。而多个可靠信息源的信息均显示,当今中国的贫富两极分化已经远远超过国际公认的警戒线。 在此“中华民族的危难关头”,来自《经济观察报》的报道说,中国内地富人移民海外的趋势比较明显。 探究内地富人海外移民的主因,排在第一、二位的分别是子女教育和寻找安全感。子女教育的原因属于正常原因,而“寻找安全感”则不能不令人反思国内的社会环境。一是国内投资环境历来不怎么好,近年来“国进民退”以及金融危机使民营企业经营环境更加恶化,你想投的他不让,他让投的不挣钱;各种税费太高。二是贫富差距拉大,导致中国社会对财富“原罪”的追问以及不时引发的“仇富”心态也让富人们如坐针毡。由于中国社会“腐败”和“富裕”往往有着相当大的重叠(但绝不是全部),因此,中国的富人群体往往被社会底层或愤青群体视为“天下乌鸦一般黑”的仇恨对象,一旦社会矛盾激化,他们中的一部分人就会成为权力的祭品和替罪羊,成为权力打击和清算的对象。 因此,及时地“见好就收”甚至逃亡国外就成了他们不得不做的生存方式和选择。 但是,如果说美国富豪们的行善是一种积极作为的话,那么,中国富人的移民海外就是一种消极作为。毫无疑问,前者更有利于社会进步与和谐,也更有利于富豪们的生活安定与家庭幸福。 中国富豪们即使举家移民国外,也不可能将亲戚朋友等种种社会关系移民国外;他们中的绝大多数人,即使举家移民,也是“生活在海外,工作和事业在内地”,内地仍然是他们的赚钱发财基地。这就跟一部分举家移民海外、自己裸身一人在内地冲锋陷阵的“裸官”一样。因此,即使他们移民海外的物质生活衣食无忧,家庭生活、精神和文化生活也必将大打折扣。 而如果富豪们能够像美国富豪一样,不是“哪里有自由有安全,哪里就是我的祖国”,而是“这里是我的祖国和故乡,因此我要使它变得自由而又安全”,不是被动移民,而是主动改造我们的社会、文化和制度环境,我们的国家才会变得越来越美好。 中国内地已经有5.5万个亿万富豪,其中百富榜门槛在10亿元以上。富豪达到亿元级,他们的财富就已经一辈子用不完。那么,如果也像美国富豪一样捐出一半用于各种社会慈善和公益事业,就是一个庞大的数字,超过我国预算内财政收入的三分之一。这部分财富可以用于穷人的生活救济、用于办慈善教育和医疗机构,让更多的穷人有出头之日;同时还可以资助独立的研究机构和独立学者,促进社会公平和制度进步。 对于整个社会来说,仓廪实而知礼节,知荣辱,知理性,知进退。当贫富差距超过人们容忍的底线,或者更严格地说,贫富两极分化过大,导致占人口多数的人生活受到温水煮青蛙式无形压迫的时候,社会非理性情绪就会占上风,到那个时候讲道理是讲不通的。今天,相当多国人仓廪不实,主要责任在谁呢?在他们自己吗?不,在社会,在资本权力和行政权力的不当与不公平使用。因为,种种不公平从一生下来就开始了,身份的,地域的,城乡的,中国人勤劳而不富有。 财富也是一种巨大的社会权力。如果说在成为亿万富豪之前,赚钱是一种学问的话,那么在成为亿万富豪之后,花钱就是一门更高深、更崇高的学问,这门学问有待于中国的富豪们认真学习。 (作者为信孚研究院研究员)
阅读更多发布者CDT aggregator | 6 月 25, 2010
防通胀不是阻碍工资增长的理由 ——良性通胀与恶性通胀 童大焕 经济学家谢国忠日前撰文认为,过去十年中,中国劳动力的收入总额占整体经济的比例大幅缩水,目前可能不足40%。因劳动力由无限供应转为有限供应,今后十年,劳动力收入占整体经济的比例将大幅增加,可能达到55%-60%。美中不足的是,劳动力收入占整体经济比例的正常化将导致每年产生5%、甚至更高的通胀率。中国需要升息,但地方政府和国有企业是中国最大的利益集团,二者反对提高利息可能延缓中国经济转型。如果利率提升5个百分点,国有企业额外的成本负担将接近他们目前的盈利。 通胀有良性恶性之分,温和的良性的通胀有利于经济增长、百姓就业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恶性通胀则是对百姓的“税外之税”。只要人们的工资收入增长赶得上通胀,这个通胀就是良性的、有益的。因此,我们不必对通胀二字谈虎色变,更不能以防止通胀为由阻碍工资性收入的增长。 中国过去几十年的出口型和投资型经济增长模式,同样时时受到通胀的威胁。可以说,中国社会长期被输入型通胀和投资型通胀所困扰。输入型通胀的原因在于中国经济高度的外部依赖性和经济增长方式的高能耗特征。原材料和成品都高度依赖外部市场,所谓“两头在外”,成为低工资低福利高污染高破坏的“世界工厂”。代价是:中国必须满世界找油找矿,才能维持“世界工厂”的巨大胃口!导致如商务部新闻发言人姚坚所言的结局,“中国当前面临的一大问题就是大宗商品定价权的缺失”。中国买什么,什么就涨价。“我国在国际贸易体系的定价权,几乎全面崩溃。”而中国投资驱动型的经济增长模式高度依赖于政府投资,政府投资又高度依赖于高额税费和超额货币发行。当前我国的GDP只是美国的三分之一,但基础货币已经超过了美国。 这就形成了所谓的恶性通胀:经济越增长,通胀越厉害,而百姓相对收入越低。财富过度集中于企业和政府、尤其是国有企业和中央政府,导致社会矛盾不断积累和尖锐对立。 打开中国贫富两极分化和恶性通胀的死结,关键的结点就是一个:改革国民收入的不合理分配模式,大幅度提高并且逐年增加劳动者的工资性收入,让其赶上并且超过通货膨胀的水平,从而形成真正的可持续、内需型经济增长格局。也只有从根本上不断满足人们需求的内需型经济增长格局,经济增长的正当性、合法性才有最根本保障。否则,少数人获利、多数人承担发展和改革成本的经济增长,必然是不可持续的“悲惨式增长”。 (作者为信孚研究院研究员)
阅读更多发布者CDT aggregator | 6 月 25, 2010
我们完全有必要废除个税 一刀切的个税体制必须改革 童大焕 在收入分配改革的呼声中,由国家发改委起草的收入分配改革草案已接近完成,而在“十一五”规划期间未有重大进展、30年来一直微调的个人所得税制改革再次被推到前台。(6月19日 《第一财经日报》) 分步改革可以先做两点:第一点是改革个人工薪所得费用扣除标准。可以有两种规定,一是全国实行基准扣除譬如2500元,允许各地区根据当地实际上下浮动20%;二是全国定1500元~3000元扣除标准,各地在此范围内根据本地实际确定。这样既保证法律在全国范围内的统一性和严肃性,也能体现制度的灵活性、适应性和可操作性。 第二点是改革税率。当前工资薪金实行的是九级超额累进税率,最高边际税率为45%。45%的税率比较高,可以适当降低,如先降到40%。这样可以减低高收入人群的逃税动机;同时,应将最低一级5%税率的征税范围从目前的500元扩大至3000元,这样可以有效降低中低收入者的税负。 内地个税税率世界最高,当然得改革,否则跨国公司高管们一年里183天都跑到国外去生活,不仅让我们丢失个税,而且让我们丢失更多的消费税。竹篮打水一场空啊。 而改革最低纳税额标准,更是刻不容缓。世界银行普查报告显示,考虑每人每天的营养摄入量及养育孩子的需要,在中国维持基本生活水平的费用是每人每月1684元。按照城镇居民家庭平均每一个就业者负担人数1.93人计算,每个工薪阶层平均每月扣除税费后净收入3250元才能维持基本生存。可是我们现在超过2000元就要纳税。明显的税负过重。 全国一刀切的个税体制也亟需改革,20%的上下浮动标准远不足以平衡中国内地当下的地区生活成本差别。众所周知,衣食住行为生活之必需,而如今内地生活成本的差别,最主要体现为居住和交通成本的差别,大城市的生活成本明显高于中小城市和乡村。比如,2009年全国平均房价3400多元每平方米,但是北京上海的中心城区远远超过3万元每平米,就是比较偏远的郊区,每平米房价也普遍在一万五千元到两万元以上,是全国平均水平的5到8倍以上。 综上,全国平均的个税起征点应该至少在3500元以上才公平合理;而北京上海杭州等房价和交通成本高的一线大城市,则至少应该在15000元以上才公平合理。 从更宏观层面上,当前的个人所得税征收效率低、成本高,完全应该先行废除。个税体制实际上已经成为“劫贫济富”的工具,真正高收入的企业家阶层往往可以通过各种方式避税,而“拿死工资”的中低收入阶层则逃无所逃。在低工资背景下征收个人所得税,实际上是在进一步恶化原本就不公平不公正的国民收入分配机制。我国居民劳动报酬占GDP的比重,在1983年达到56.5%的峰值后,就持续下降,2005年已经下降到36.7%,22年间下降了近20个百分点,之后继续下降。而从1978年到2005年,与劳动报酬比重的持续下降形成了鲜明对比的,是资本报酬占GDP的比重上升了20个百分点。与此相应的,是政府财政收入雷打不动地突飞猛进。 国民收入分配改革,最关键和最根本的就是增加居民工资收入比重,废除个税,无疑是最容易执行的间接加薪方式。免除个税,相当于给全国工薪阶层平均加薪5%甚至更高。而个税全免,财政收入也只减少7%,且减税并不一定减收,中低收入者的边际消费倾向较高,减税部分完全可能被应用到住房、汽车、日用品等消费当中去,这样整体上能促进国家税收收入。 (作者为信孚研究院研究员)
阅读更多发布者CDT aggregator | 6 月 24, 2010
超生子女不能落户的问题一直是我国普遍存在的一个畸形社会问题,明明是父母违反了计划生育政策,责任和后果却要由孩子来承担。而且,这样的后果往往是终生性的,没有户口,上学、就业、结婚,等等,处处受到掣肘。持黑户,上黑学,打黑工,结黑婚,如果生了孩子,下一代还是黑户!“人人生而平等”,成了世世代代制度性不平等。 所以,当我们听到京籍超生人口将在人口普查中得以落户的消息,真是五味俱全、百感交集,不知道自己的情绪该悲,还是喜?难道说,无辜的儿童,他们的权利需要在几年一次的人口普查中才能回归,而不是应该无条件地上户口? 还有,人们免不了要担心,普查数据会不会成为有关行政部门进行超生处罚的依据?虽然市统计局表示,普查资料将严格保密,不用于普查以外的目的。对泄露或向他人提供普查对象资料的行为,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但这是对个人而言呢,还是对不同的政府部门而言? 大凡有中国内地生活经验的人们都知道,部门打架甚至部门法律打架的事情在中国是一个普遍现象,此部门的“不追究”,到了彼部门,就可能成为“引蛇出洞”的工具,他们可以援引有利于部门利益的不同法律,对超生对象征收巨额“社会抚养费”,到那时,伤害的还是孩子及其家庭,甚至有可能直接影响到家庭对孩子的培养能力减弱。 像这样“父母有错(甚至很多时候父母没有任何错误)、社会生病、无辜孩子受伤吃药”的现象,岂止是超生孩子不能落户一项?比如父母流动到非户籍所在地打工,孩子无处上学无处高考,时时处处的户籍隔离与歧视,几乎超过中国历史上任何一个时期,也超过当今世界绝大多数国家和地区乃至那些最落后的第三世界国家和地区。 杨支柱先生在谈富士康员工自杀事件的时候,谈到一个我们全社会不能不正视的问题:整个20世纪80年代农村生育率高达2.3,这意味着农民普遍都有两到三个孩子,独生子女在80后农民工中是很罕见的。富士康80后男性农民工集中自杀问题,凸显的与其说是独生子女问题,还不如说是“超生子女”问题。这些超生儿子不但承载了父母、祖父母的过多、过高期望,而且满怀着对家庭、家族的歉疚。为了自己的出生,家里被罚得倾家荡产,耕牛被牵走,房屋被扒掉,母亲冒着生命危险东躲西藏土法接生,姐姐因为家徒四壁无力上学,他能不歉疚吗?父母好不容易挣钱交了罚款,送自己读了高中、中专甚至大学,可是加班加点就能挣那么点钱,自己租房成家都困难(买房就更别提了),拿什么报答父母、补偿姐姐?所以“超生子女”承受的心理压力,可能比独生子女还大。 我们再不能把社会和家庭的责任推给无辜的孩子了,这是我们大人世界无能的表现,也是落后的“株连”观念在当今社会的流毒余孽,应该彻底清除相关的思想观念、法律法规,还孩子一片清静明朗的天!(作者为信孚研究院研究员) http://www.chinanews.com.cn/gn/news/2010/06-11/2337191.shtml 记录激动时刻,赢取超级大奖! 点击链接,和我一起参加“2010:我的世界杯Blog日志”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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