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学人

图片为经济学人某期《习近平塑造了一种丑陋的中国民族主义》的封面

经济学人是一份总部位于英国伦敦的周报,主要关注时事、国际商业、政治、技术和文化,是世界上最有影响力的报刊之一。该报创刊于1843年,由经济学人集团拥有,在美国以及欧洲大陆、亚洲和中东的主要城市都设有核心编辑部。2019年,该报称通过数字媒体拥有了超过4000万读者,其中70%为男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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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敬琏:改革尚在半途 中国的两种前途

两种可能的前途严峻地摆在前面:一条是沿着完善市场经济的改革道路前行,限制行政权力,走向法治的市场经济;另一条是沿着强化政府作用的国家资本主义的道路前行,走向权贵资本主义的穷途。这样,中国的经济就成为一场两种趋势谁跑得更快的竞赛。 两条路径泾渭分明,前景更是完全不同。何去何从,正是本文需要回答的问题。 未来中国的方向,是当前许多经济学家甚至全国人民都在思考的一个问题。1978年的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确立了市场化的正确方向,并取得了推动经济高速成长的巨大成就。但是21世纪初以来,出现了不同的意见和选择,改革似乎走到了一个新的十字路口,面临选择。 未来十年,在继续完成市场经济改革任务的同时,积极而慎重地推进政治改革,既是未来中国改革的主题,也关系到中华民族的兴亡和每个公民的根本利益。在这样的问题上,容不得有半点犹疑。只有打破阻力,奋力过关,才能实现几代中国人的梦想,把中国建设成为一个富裕、民主、文明、和谐的现代国家。 一、改革尚在半途 根据1992年中共十四大做出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顶层设计和1993年中共十四届三中全会做出的改革总体规划,在20世纪末期把一个对世界市场开放的市场经济制度框架初步建立起来了。但这个体制与以“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基础性作用”为基本特征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还有相当大的差距。 两者之间差距的主要表现是,政府继续在资源配置中居于主导地位,限制和压制了市场发挥基础性作用。 首先,政府仍然支配着主要的经济资源。矿山、海洋、城市土地和大部分资本都掌握在政府手里。 其次,虽然国有经济在国民生产总值中并不占有优势,但是,它仍然控制着一切“制高点”(列宁语,中文译为“命脉”)。国有企业在一系列重要行业中的垄断地位不但没有减弱,反而有所加强;国有经济的规模仍然很大,而且相当一部分国有企业保持着政府赋予的行政垄断权力。 再次,现代市场经济不可或缺的法治基础尚未建立,各级政府官员享有过大的自由裁量权,他们通过直接审批投资项目、对市场准入广泛设立行政许可、对价格进行管制等手段,直接对企业和个人的微观经济活动进行频繁的干预。 中国形成这样的体制,是其来有自的。在开始研究经济改革的目标模式的20世纪80年代中期,对这个目标有过不同的设想,其中最重要的是两种:一种属意于“政府主导的市场经济”(“东亚模式”),另一种属意于“自由市场经济”(“欧美模式”)。大致说来,官员钟爱“东亚模式”,具有现代经济学知识的学者向往“欧美模式”。 不过,在改革初期命令经济还占统治地位的情况下,两者之间的差异并不显得十分突出,因为即使认为改革的最终目标应是欧美模式的市场经济的人们也承认,在竞争性市场体系还没有建立起来的情况下,政府不能不承担更大的协调经济的职能。而在命令经济已被全面突破,市场的规则又还有待建立的情况下,它们之间的分歧就日益突出了。 对于持后一种观点的人们来说,改革的目标还远未达到。他们要求坚持改革,进一步完善市场经济体制,建设符合社会上绝大多数人,而不是极少数寻租者利益的法治的市场经济。对于持前一种观点的人们来说,改革的目的已经达到。特别是对于其中一些要求维护从寻租活动获得的特殊既得利益的人们来说,最合意的做法更是进一步增强各级政府官员不受约束的权力,以便扩大权力寻租的可能性。 还有一点值得注意,就是中国改革的出发点,乃是由全能政府包办一切经济社会事务的“国家辛迪加”(列宁)或者“党国大公司”(东欧经济学家)。因此,政府对经济和社会生活的控制和干预,较之东亚实行“政府主导的市场经济”国家要强得多。 所以在20世纪末建立起来的,是一种既包含新的市场经济因素,又包含旧的统制经济因素的过渡性经济体制。 正是针对这种市场体制很不完善、市场还不能在资源配置中起主导作用的情况,2003年的中共十六届三中全会作出了《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决定》,要求在若干方面进一步推进市场化改革,以便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到2020年建成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但是回过头来看,这个中央决定执行得并不好。这种情况是由多种原因造成的。其中一个很明显的原因,是改革进入深水区,触及了政府和政府官员自身的权力和利益,因而对进一步改革产生了来自党政机关内部的阻力和障碍。另一方面,中国改革历来都是由危机促成的。可是,由于20世纪的改革十分成功,经济有了很大的发展,官员们觉得日子很好过,于是失去了推进改革的压力和动力。既存在阻力,又缺乏动力,就使得改革的步伐放慢了下来,甚至在某些部门出现了倒退的趋势。 所以说,中国还走在改革的半途:一方面,20世纪末期建立起市场经济的初步框架;另一方面,一些领域改革的大关还没有过。于是这种半市场经济、半统制经济的双重体制从建立之日起,就出现了“既是最好的时代,又是最坏的时代”的“两头冒尖”状况。 这种过渡性体制建立后,出现了两种可能的发展方向:或者是政府逐渐淡出对微观经济活动的干预,加强自己在市场失灵的领域诸如市场监管和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等方面的职能,使过渡性的体制逐渐成长为在规则基础上运转的现代市场经济,即“法治的市场经济”;或者不断强化政府对市场的控制和干预,不断扩大国有部门的垄断力量,蜕变为政府全面控制经济社会发展的国家资本主义,甚至权贵资本主义的畸形体制。 二、社会矛盾几乎到了临界点 于是,中国社会再一次面临向何处去的问题。最近几年,过去高速增长时期所积累起来的,但是被短期的业绩掩盖的各种矛盾也都暴露出来,近几年变得愈来愈尖锐了,这导致了两个严重的问题。 第一,粗放的经济增长已经难以为继。前面讲了粗放经济增长的弊端。但是20世纪90年代初期通过外汇改革全面实施出口导向政策,用净出口(即出超)需求弥补国内消费需求的不足,用以拉动经济增长。在这种条件下,由于农村还有大量廉价劳动力需要就业,其他资源的短缺程度还不是那样严重,粗放增长模式就还能表现出一定的生命力。 21世纪之初,城市化的加速,各级政府获得了大量土地资源的支配权,就出现了粗放式增长方式的进一步回归,用大规模向资本密集型项目投入资源的办法实现GDP的高速增长,实际上已是强弩之末。即使在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爆发之后用几万亿元的投资和海量的贷款打了一剂强心针,这种靠透支资源、寅吃卯粮支撑短期增长的办法也风光不再、难以为继了。所以在制定“十二五”规划的过程中,就把发展方式转型的议题提到更重要的地位上来。 用胡锦涛总书记在省部级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研讨班上的重要报告中的话来说,就是“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已经刻不容缓”。为什么“刻不容缓”?据我理解,是因为再不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已经无法维持经济的平稳持续发展了。 第二,出口导向政策的积极效应逐渐减弱。在粗放的经济发展方式下,虽然在一段时间内能够依靠政府强制动员和大量投入社会资源,加上从国外引进先进设备和技术来维持高速增长,但这只能发挥短期的效应。近年来,这种增长方式造成的资源枯竭、环境破坏、内需不足、居民生活水平提高缓慢等问题愈演愈烈。 改革开放以后,中国曾成功运用日本等东亚国家的经验,采取本币汇率低估等出口导向政策,用净出口需求弥补国内消费需求的不足,拉动沿海地区加工工业的发展。它们靠大量投入土地等资源,大规模引进国外的先进装备和技术,和大量雇用低工资农民工,实现了经济的高速度增长。现在,这些积极效应也已经逐渐减退。中国经济在经历了十来年出口拉动的繁荣后,21世纪初期在微观经济领域出现技术进步缓慢、劳动者的收入提高缓慢、大众消费不足等弊病。在宏观经济领域,则出现了货币超发、资产泡沫生成和通货膨胀压力增大等病象。 所有这些都警示人们:如果不能尽快打破体制性的障碍,实现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将不可避免地导致经济和社会灾难。与此同时,行政权力对市场的干预和对价格的管控,造成了庞大寻租活动的基础,导致腐败行为的蔓延和贫富差别的扩大,引发了诸多矛盾的激化。官民矛盾的加剧和政府管治能力下降,加剧了社会的不稳定情况,使经济和社会矛盾几乎到了一个临界点。 三、强势政府不是中国经济取得成功的原因 一部分人认为,中国能够创造如此优异成绩的根本原因,是中国拥有自己特有的发展模式,即所谓“中国模式”,其最大特点和优点是拥有一个强势政府,因而可以充分利用自己强大的动员资源能力,依靠强政府、大国企,用海量投资来支持高速增长,集中力量办大事。 这种政府主导的发展道路,在全球金融危机发生后从西方各国政府的短期救市政策中得到鼓舞,其“优越性”似乎也得到了某些短期业绩的支持。实践中还出现了一些“样板工程”,例如被“中国模式”的支持者所盛赞的“高铁奇迹”,还有某些地方依靠政府的强力动员和大量注入资源实现的超高速发展等等。 我们应当明确,强势政府不是中国成功的根源。从历史来看,改革开放以前的30年,中国政府也许比现在更加强势,可是结果有目共睹。而改革开放30年高速增长的奇迹来源于新生的市场经济制度解放了人们的创业精神。现在,强政府、大国企和海量投资营造高速增长等亮丽政绩付出的高额成本和产生的消极后果正在显现。 各级政府日益强化的资源配置的权力和对经济活动的管制造成的最严重的后果,是强化了寻租活动的制度基础,导致腐败迅速蔓延和贫富差别日益扩大,官民矛盾激化。 在20世纪末期,中国经济学家曾对转型期间日益抬头的腐败现象进行深入的讨论,提出通过市场化改革铲除寻租活动的制度基础,防止中国上演腐败猖獗的所谓“亚洲的戏剧”或“拉美病症”。1990年初期商品价格自由化,曾经阻断了通过商品价格双轨制寻租的“官倒”们的财路。然而,行政权力不肯退出市场,使寻租的基础在许多领域继续保持甚至扩大,使权力腐败愈演愈烈。 由于体制的演进会有路径依赖,一旦进入政府主导的路径,从寻租活动中得利的特殊既得利益者,必然会力求推动“半统制、半市场”的经济体制向国家资本主义乃至权贵资本主义蜕变。如果没有步伐较大的改革阻断这一路径,使之回归市场化、法治化和民主化的正途,就会锁定在这一路径中。而一旦路径被锁定,就会像诺斯(DouglasNorth)所说,除非经过大的社会震荡,就很难退出了两种可能的前途严峻地摆在前面:一条是沿着完善市场经济的改革道路前行,限制行政权力,走向法治的市场经济;另一条是沿着强化政府作用的国家资本主义的道路前行,走向权贵资本主义的穷途。这样,中国发展的过程就成为一场两种趋势谁跑得更快的竞赛。 两条路径泾渭分明,前景更是完全不同。何去何从,正是本文需要回答的问题。 四、要重视改革的顶层设计和总体规划 “十二五”(2011~2016年)规划重新提出“顶层设计”的问题,其实质是明确未来改革的正确方向,是建立在法治基础上的市场经济,还是国家资本主义两种不同的“顶层设计”之间的选择问题。 “十二五”规划要求“更加重视改革的顶层设计和总体规划”,所说的“改革”,是指“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领域的改革”,因此,我们的顶层设计和总体规划,也应当不是某个单项改革的顶层设计和总体规划,而是全面改革的顶层设计和总体规划。 我觉得有必要澄清一种误解,那就是认为中国的改革直到现在还是“摸着石头过河”。“摸着石头过河”是20世纪80年代初期的做法,因为那时我们与世界学术界已经隔绝了很多年,原来以为社会主义国家就一定是苏联式的体制,当事实证明这一体制是行不通的时候,对于到底怎样才行得通,心中是完全没数的。所以当时陈云和邓小平都提出“我们现在只能摸着石头过河”,“走一步看一步”。这种情况到80年代中期已经发生了改变。 在20世纪80年代中期,从决策层到经济学家和社会大众,都认识到改革总是“摸下去”是不行的。所以,就提出了一个“顶层设计”的问题。不过当时不叫“顶层设计”,而叫作“目标模式”。 1985年的巴山轮会议上,匈牙利科学院经济研究所研究部主任科尔奈(JanosKornai)有一个关于改革目标模式的重要发言,提出现代经济的体制模式分为行政协调和市场协调两大类,两大类又分为直接行政控制、间接行政控制、没有宏观控制的市场协调、有宏观控制的市场协调四个子类,科尔奈倾向于选择有宏观控制的市场协调作为改革的目标。 对此大家都很认同。后来,由于1988年经济波动和1989年的政治波动,对于中国应当建立什么样的经济体制,发生了分歧。1989年以后,坚持计划经济成为主流。 1990年12月和1991年2月邓小平提出“社会主义也可以搞市场经济”以后,从1991年年中到1992年年中,中国的党政领导人到经济学家用了整整一年的时间进行了理论和实践结合的认真探索,最后在1992年10月的中共十四大上确立了中国改革的目标,这就是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基础性作用的市场经济体系。这可以说就是当时确定的中国经济改革的“顶层设计”。 在这个“顶层设计”确定以后,就开始了经济改革的“总体规划”,即各个领域改革方案和它们之间配合关系的研究。然后,1993年11月的中共十四届三中全会通过了《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50条”),形成了市场经济的总体规划和各个方面的具体方案。这一决定非常具体,受到国内外的普遍好评。 1994年开始就按照这个总体规划进行改革。此后,1997年中共十五大又提出“调整和完善所有制结构”,对国有经济进行有进有退的“战略性布局调整”,以便确立“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不断改善的改革顶层设计和总体规划有力地促进了中国的经济体制改革,为中国经济的崛起奠定了体制基础。 不过我们必须认识到,中国在20世纪末建立起来的市场经济初步框架还存在很大缺陷。这一方面表现为它还保留着原有计划经济体制的若干重要因素,其中集中表现为,政府对经济生活的干预和国有经济对市场的控制;另一方面则表现为现代市场经济所必须的法治没有建立起来。 正是因为如此,2003年的中共十六届三中全会作出了《中共中央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若干问题的决定》,要求在许多重要方面进一步推进改革。可是由于改革已经进入深水区,进一步推进改革会越来越多地触动政府和政府官员自身的权力和利益,改革的阻力非常大,也由于改革的进步,使中国经济开始崛起,各级政府官员普遍自我感觉良好,不觉得需要推进进一步的改革。 在这种情况下,既无压力也无动力,于是改革步伐开始放缓。改革停顿不前,市场秩序混乱,权力干预加强使得寻租活动的制度基础得到扩大,于是腐败愈演愈烈,即便用严刑峻法也难以禁止,同时贫富差也愈拉愈大。现在回想起来,20世纪80年代末期民众群情激奋地批判的以“官倒”为代表的腐败,与21世纪出现的腐败是无法比拟的。 腐败猖獗和贫富分化加剧,为一些支持旧体制和旧路线的人运用民粹主义和民族主义的言说误导大众提供了机会。本来改革开放以来市场化、法治化和民主化的改革就不断受到来自支持旧体制和旧路线人们的质疑和反对。21世纪以来这种质疑的声音越来越强,而且在错误的舆论导向下获得部分弱势群体的支持。 这些支持旧路线和旧体制的人们提出的“药方”或者叫作另一种“顶层设计”,就是动用国家机器来制止腐败和贫富分化;同时运用政府强大的资源动员能力,靠海量投资来营造眩人耳目的政绩。这样,就形成了一个恶性循环的怪圈–政府的控制越是加强,寻租的制度基础就越大,腐败也就更加严重;而腐败越是严重,在某种错误的舆论导向下,也越有理由要求加强政府和国有企业的控制力。 五、政治体制改革是建设现代市场经济的基本条件 现在有一种看法,认为中国的经济改革的任务已经基本实现了,甚至市场化有些“过头”,只是政治改革还有待努力,有的人甚至认为,不进行政治改革,中国所有的改革都不可能再进行下去了。 我觉得,认为中国的经济改革的任务已经基本实现,是高估了经济改革的成就。实际上,连已经写在文件上的经济改革要求,也有许多并没有实现。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1992年以后重启的改革,存在的一个缺陷是,不再像20世纪80年代那样,把经济体制改革和政治体制改革并提。正如小平在1986年讲过多次的,“不改革政治体制,经济改革也搞不通”。 目前经济改革的落后的方面,像国有经济的改革,政府经济管理职能的改革,都无不与政治改革、政府改革滞后有关。更不用说现代市场经济只有在法治环境中才能更有效运转。因此,进行政治改革乃是建设现代市场经济的基本要件。 有些人认为,中国改革的特点和优点,就是先搞经济改革,后搞政治改革。这并不符合历史事实。实际上两者是同时发动的,只不过前者的推进相对比较容易,而后者却因涉及官员们自身的权力和利益,因而步履维艰罢了。 经济改革是从1980年9月中共中央发出“中发(1980)75号”文件,允许农民搞土地承包制才真正启动的。而在这之前几天,即1980年的8月18日,邓小平在中共中央政治局关于党和国家领导制度改革的讲话中就明确提出:“政治体制改革同经济体制改革应该相互依赖,相互配合”,并且提出了改革党和国家领导制度改革的基本要求。 1986年,在准备进行经济体制的配套改革的同时,邓小平20多次提出要进行政治改革。他指出,不搞政治改革,经济改革也难于贯彻。1987年的中共十三大决定进行以党政分开为重点的政治体制改革。不过这两次改革都没有能够推行下去。邓小平逝世以后,新一代领导人在邓小平的追悼会上再次提出政治改革的问题。1997年的中共十五大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口号,2002年中共十六大又重申了这样的主张,还提出建设民主政治和提升政治文明的问题。 中国是一个有长期专制主义传统的国家,又经历过长期列宁- 斯大林 式政治经济制度的实践,实现这种转型的任务尤为繁重和艰巨。虽然中国经济体制的市场化已经取得了进展,然而市场经济作为一套配置稀缺经济资源的机制,需要其他方面制度的配合和支撑。否则,市场自由交换的竞争秩序就得不到保证。权力的介入还会造成“丛林法则”支配经济活动,使整个经济变成了一个寻租场。 政治改革的任务,不仅是要减少和消除对资源配置和价格形成的行政干预,使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中有可能发挥基础性作用;更艰巨的任务,在于建设一个与自由市场制度相适应,能够为市场的有效运转提供支持的法治环境。没有这样的制度平台,就难以摆脱公权不彰、规则扭曲、秩序紊乱、社会失范的状态,难以使经济和社会生活进入和谐稳定的正轨。 六、政府自身的改革是推进政治改革的关键 中国整体改革能否顺利推进,关键在于政府自身。目前的问题是政府支配资源的权力太大,下一步改革必须要划清楚政府和市场的边界。必须把直接控制经济的全能型政府改造为提供公共服务的服务型政府,并将各级党政机关和官员置于民众的监督之下。 既然改革的焦点在于政府在市场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无论是经济改革还是政治改革,核心的问题都是政府自身的改革。由于这一改革将会触动政府和官员的权力和利益,它就不可避免地面临很大的阻力和障碍。这样,改革要取得突破,就不但需要领导人具有远大的目光和很高的政治智慧,还需要大众的积极参与和监督。只有这样,才能打破特殊既得利益集团的阻碍和干扰,推进从所谓威权发展模式向民主发展模式的转型。 政府改革的目标应该是建立“有限政府”和“有效政府”。所谓有限政府,是和计划经济下的全能政府(无限政府)相反的政府形态。从经济方面看,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政府职能范围是有限的,它所掌握的资源限于与公共物品的提供有关的资源,而不能任意扩张。稀缺资源的基本配置者的角色应当由市场去担当。所谓有效政府,则是政府应当在纳税人的监督之下,改善政府的管理,杜绝贪污和浪费,做到低成本、高效率地为公众提供服务。 一个好的政府,就是一个既能谨守自己的职责,又能为民众提供优质公共服务的政府。要达到这样的目标,显然需要经过艰苦的努力。从当前看,政府改革迫切需要解决的有以下几个问题: 第一,确保公民的基本权利不受侵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国政府签署的《世界人权公约》对人的基本权利有明确的规定。人民群众的这些基本权利,包括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宗教信仰等自由,人身权利以及选举和被选举的权利必须得到切实的保障,不受任何侵犯。 公民对政府公务活动的知情权,也是一项基本的人权。因此,现代国家都有信息公开、“阳光政府”的立法。除了由于涉及国家安全并经法定程序得到豁免的公共信息,都要公之于众。只有建立起信息透明的制度,公民才能行使自己当家作主的权利,政府和政府官员才能置于公众的监督之下。所以,在报刊杂志、广播电视、互联网络等大众传播媒介异常发达的现代社会中,各级政府必须支持而不是限制公民行使《宪法》赋予自己的知情权和监督权,把它作为自己的一项基本职责。 第二,政府要严格遵守宪法和法律,实现依法行政。在目前的中国,各级政府在配置土地、资金等资源方面拥有过大的权力,对政府活动边界又往往不够明确,这样就使官员掌握过大的自由裁量权和寻租机会。针对这种情况,必须在削减各级政府支配经济资源权力的同时,切实保证所有政府官员在执行自己的职能时严格遵纪守法,防止他们以国家的名义侵犯公民的基本权益。近年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国务院制定了一系列限制政府行政权力的法律法规,现在的问题是如何保证这些法律法规得到切实的执行。 在依法行政问题上,作为执政党的共产党起着重要的作用。正如《中国共产党党章》所规定的:“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党员必须“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和法规”。 第三,培育公民社会,提升社会的自组织能力。现代社会利益多元,社会活动五彩缤纷,公共事务不能仅仅靠党政机关和行政官员来处理,还要发展民间社会,广泛实行各种社群的自治。然而,传统的“大政府、小社会”体制的一个重要特点,就是国家权力的充分扩张和民间社会活动空间的尽量压缩,因此在1956年实现社会主义改造,特别是1958年实现“政社合一”的人民公社化以后,除了独立性岌岌可危的家庭,其他的社群组织都已不复存在。整个社会的三百六十行,不论属于什么行业或领域,都被整合到一个以官职为本位的统一单调的行政科层体系中去。 这是一种缺乏生机与活力的“纤维化的硬结”,或者叫作“没有社会的国家”。如果政府领导作出决策和下达命令,这种组织体系可以运用国家的权威动员一切能够调动的资源去实现特定的国家目标。但是,这样的体系有一个致命的弱点,就是社群缺乏自组织能力,遇事只能依赖于政府官员的命令,任何非国家规定的项目或未经官员允许的活动都只能停顿下来,或者举步维艰。在一个人民当家做主的国家中,必须提高民间社会的自组织能力,放手让社群组织自行处理各种各样的公共事务。只有这样,才有可能真正出现丰富多彩的社会生活和生动活泼的政治局面,实现经济、政治、文化的全面繁荣。 七、法治是政治体制改革的突破口 在我看来,政治体制改革包含三方面的内容,这就是:建立法治,推进民主和实施宪政。它们三者是紧密联系,甚至是相互界定的。但在推进方式上,又可以是循序渐进、不同时期有所侧重的。从世界各国实施宪政民主的经验看,从法治入手是最容易取得成效的。与此同时,实行法治是现代市场制度有效运转的基本前提,市场化改革对建立法治的要求十分迫切。 中国市场已经从以人格化交换为主的“熟人市场”发展为以非人格化交换为主的“生人市场”,双边和多边声誉与惩罚机制难以发挥作用,需要建立一个以正式法庭为主的第三方执法体系来保证合同的实施。 可是,由于这一体系极不完善,“司法地方化”成为合同执行的一个严重问题。在世界银行(行情专区)编制的各国法治指数排名中,中国的得分一直偏低,况且还从1998年的52.4分降到2004年的40.6分。在这样的环境下,企业家不能依靠正当途径保护自己的权益。他们中的一些人往往采取不正当的手段与相关政府官员相勾结,以便获取权力对自己的荫庇和自己的竞争优势。 为了建立法治,需要在以下三方面加强工作。 第一,要在全体公民特别是各级官员中树立法治观念。法治观念是当代先进政治文化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现代社会核心价值的一项重要内容。它不仅与中国“君权高于一切”、“普天之下,莫非王土”一类传统的专制皇权思想相对立,也与“专政是不受任何法律约束的政权”一类自称的“革命意识形态”有根本原则的区别。 它要求树立法律至高无上的地位,而一切组织和个人,包括执政党和执政党的领导成员,都必须和只能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活动,而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在这方面,完全有必要进行“一次比较彻底的思想启蒙运动,以解除意识形态的束缚,真正建立起现代核心价值观”。 第二,建立符合公认的基本正义的法律体系。首先,法律和行政机构的政令都必须符合宪法。宪法的主要内容和功能则是进行权力的配置:它一方面要确立公民的基本权利,保证这些权利不受侵犯;另一方面要划定政府的权限范围,防止政府侵犯公民权利。其次,在法治的条件下,法律必须具有透明性。 透明性有以下的基本要求:一是立法过程要有公众的广泛参与,二是法律要为公众所周知。按照现代法治观念,不为公众所周知的法律,是不生效的法律。现在有些政府官员无视人民的知情权,把反映公共事务处理过程并与民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法律和行政法规当作党政机关的“内部文件”,并加以“保密”,或者在公众不知情的情况下,在政府内部寻求处理的办法。 在这种情况下,不法官员很容易上下其手,枉法害民。再次,法律应当适用于全社会的一切行为主体,保持稳定和不追溯既往,这样才能使公民对自己行为的法律后果有稳定的预期,从而安心发展自己的事业。否则行为主体就无法主宰自己的命运,而只能靠找关系、送贿赂等办法央求具有很大自由裁量权的官员帮忙开特例,才能办成自己的事情。 第三,实现法官的独立审判和公正执法。独立审判和公正执法是建立法治的一项基本要求,而司法人员的腐败和行政干预是实现这一基本要求的主要障碍。为了消除这种障碍,除了完善制度,主要要靠提高法官的素质和加强人民群众的监督。共产党作为执政党,也要通过自己的党员干部对党组织严格遵纪守法和司法工作的合宪性和合规性起监督保证作用。但是,这种监督保证作用只针对人员任命和审判程序的公正性,而不是直接任命官员、干预具体案件的审判和决定审判结果。 八、防止极端思潮撕裂社会 当前,有两种极端趋势值得特别警惕。 一种是扩大寻租基础的趋势。在21世纪的城市化过程中,出现了一个新的寻租空间即各级政府垄断土地资源,用以生财。据农口专家估计,通过出售从农民征用来的土地,各级政府能够拿到的土地差价总额高达20万~35万亿元,这么大规模的财富被各级政府官员控制,可见寻租空间有多大。所以跟土地有关的腐败官员可以说是前仆后继。 另一个是贫富差别拉大的趋势。中国目前的基尼系数,大致在0.5左右,贫富悬殊的程度已经居于世界前列。 这两个问题愈演愈烈还不是最可怕的。如果能够认真、理性地讨论,当前中国面临的社会问题应该是能够找到适当的解决办法的,不会没有出路。 但是现在的问题是,除了那些靠权力寻租的特殊既得利益者顽强地固守他们的阵地,甚至还要扩大他们的特权外,有些人采取另一种极端的立场,认为问题的症结并不是政府支配资源和干预微观经济权力太大,反而认为是市场放得太开,政府管得不够,还不够强大有力,因而要求用强化政府权力的办法去解决矛盾。 他们极力要使人们相信,目前中国遇到的种种问题,从分配不公到看病贵、上学难,甚至国有资产流失,都是市场化改革造成的。他们给出的解决方案是:扩张政府的权力,加强行政机关对经济生活的干预,在重要的经济领域中实行“再国有化”和“再集体化”,甚至要求重举“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的旗帜,“再来一次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实现“对党内外资产阶级的全面专政”。 其实,目前社会上存在的种种丑恶现象,从根本上说是缘于经济改革没有完全到位、政治改革严重滞后、行政权力变本加厉地压制和干预民间经济活动,造成广泛的寻租活动基础的结果。大众对这些丑恶现象的不满,正可以成为推动改革继续前行、填平陷阱、扫除腐败的重要动力。然而,如果听任改革开放前旧路线和旧体制的支持者利用这种情势蒙蔽和误导大众,把反对的目标从进行权力寻租的特殊既得利益者转移到市场化改革的一般受益者–企业家、专业人员等的身上,也可以把大众引向歧途。 古今中外的历史证明,不论是“左”的极端主义还是“右”的极端主义,都会给社会带来灾难。中国改革虽然取得了显著成绩,但是,离建成富裕、民主、文明国家的目标还有很长的路要走。特别是近年来由于一些重要经济和政治领域的改革迟滞,一些社会矛盾变得尖锐起来。人们由于社会背景和价值观上的差异,往往对这些矛盾的由来作出不同的解读,提出不同的解决之策。 他们之间的分歧,完全可以通过自由和切实的讨论来求同存异和寻求共赢的解决方案。在这种社会矛盾凸显、不同政治诉求之间的争辩趋于激化的时刻,如何正本清源,重聚改革共识,防止各种极端思潮撕裂社会,避免“不走到绝路绝不回头”的历史陷阱,就成为关系民族命运的大问题。 ——据价值中国内容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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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小年 | 许小年:重庆事件极大动摇了企业家信心

   改革红利已经吃尽   《中国慈善家》:近几年,国有企业继续向竞争性行业扩张,例如电信运营商施压微信收费;同时,企业家与法律的摩擦格外严重,例如浙江的吴英案。所有这些,是否意味着企业家生存和发展的制度环境发生了改变?   许小年: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的生存环境在恶化,他们的经营空间受到挤压,这是一个不好的趋势,需要尽快扭转、尽快改变。除了你提到的迹象以外,重庆事件对企业家的信心造成非常大的打击—不经过正式的法律程度就逮捕企业家,没收企业家的财产,甚至不经过国家的正式法律程度就判刑,乃至判极刑。这样的做法是用人治替代法治,极大动摇了企业家的信心。   与此同时,央企、国企强势扩张,依靠它们的政策优势、资金优势、市场准入优势等各方面的资源优势,向各个行业进行扩张,使得民营企业的经营环境越来越困难,生存发展空间越来越小。企业家们普遍感到信心不足,怎么办?财产得不到有效的保护,就只好移民,把现金带走。   《中国慈善家》:万达集团董事长王健林提出,改革的红利已经吃了25年,快结束了。改革红利是比较热的一个词汇,从经济学家的角度看,改革红利是否要结束了?   许小年:我同意王健林的观点。应该说,邓小平的改革红利已经耗尽,已经吃光了。新的红利在哪里?现在还没看到。只有新的改革出台,才能产生新的改革红利。   《中国慈善家》:企业家的精神核心是创新,但这个创新和企业家生存的环境可能息息相关。   许小年:的确是息息相关。   《中国慈善家》:制度环境的变化,对20多年来形成的企业家精神有什么样的影响?   许小年:政府对经济的干预,对私人产权的侵犯,具体案例除了重庆事件以外,还有山西的煤矿。当时,政策鼓励企业家投资开发煤矿,但等煤挖出来、煤价上涨以后,政府发现里面油水太大,就开始实行国有化。这是什么行为?是剥夺,是对私人产权的侵犯。这样一来,企业家怎么可能有长期经营的打算?怎么可能在研发创新上下功夫?在创新研发上所做的投资,一旦将来形成财富和资产,都不知道自己能否保住。正如你刚才所提,微信做得很好,国有企业做不出来,于是伸过手来收钱。这不是拦路抢劫是什么?哪还有人想去搞创新。   所以,要想发挥企业创新的作用,最重要的一点是对产权和财富的保护。否则,企业家就无法做长期打算,就不愿意再创新投资。因为他们不知道,对于投资所获得的回报,需要承担多大风险,在市场回报产生之后,财富能不能安全,自己能不能保住。   《中国慈善家》:1980年代,有以“傻子瓜子”创始人年广久为代表的商人敢于冲破当时的制度环境,积极创造财富。而现在,这种精神似乎很少见了。对此你的观察是什么?   许小年:企业家还是一样的,企业家创新精神都在,这帮人都在,经济中创新的机会也都在,关键是政府发生变化了。   当年地方政府把年广久抓起来时,邓小平出面干预,他说,“只要有利于生产力的发展,什么都可以试”。如果不是邓小平干预,中国的民营企业家能不能成长起来都难说。这种干预使得企业家精神没有在其新生阶段就被压制和摧毁,才能通过后来民营经济的发展,得以保存和光大。当然,这不是一种法制保护,在当时的环境下,法律上没有明确规定对私人财产的保护,不得不依靠领导人的力量。   《中国慈善家》:改革已有30多年,企业家生存的制度环境经历了怎样的变化?哪个时代更好些?   许小年:小平在世的时候,环境比较好,应该说,1980年代到1990年代初的制度环境都不错。不仅制度环境好,舆论环境也不错,各种意见都可以发表和讨论。    企业家要推动制度改革   《中国慈善家》:在当前的制度环境面前,大部分企业家认为企业家只要做好自己的企业就行了;也有企业家公开表示要推动变革,创造一个更好的制度环境。你怎么看这两种声音?   许小年:企业家最重要的工作确实是把自己的企业搞好,需要把更多的时间和精力用在企业的经营管理上,要做好长期坚持下去的准备。无论企业家,还是像我这样的研究者,都无力改变政府的政策,无法左右政府的思维方向,因此,企业家首先要把自己的企业做好,这是第一位的。   在这个基础之上,第二位是什么?是要和政府、公众进行积极的交流和沟通,推动中国的制度改革向前走。但是我们的力量很有限,所以,改善制度环境,推动中国的改革,这对企业家来说是第二位的事情。   《中国慈善家》:现在有人拿中国和美国对比,说美国的企业家就只关注企业而非外在的制度环境。这种对比有意义吗?   许小年:两者背景不一样。美国的市场经济制度环境比较完善,他们的市场经济能够有效运行,整个制度体系、制度保障都比较到位——毕竟它经过了几百年的发展。而我们的市场经济才刚刚开始,完全像美国企业家那样不大可能。   《中国慈善家》:推动创立一个可以让企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制度环境,最终实现法治的市场经济和制度层面的现代化,是不是企业家阶层应有的责任?   许小年:我不认为(完全)是他们的责任。但我们每个人都必须参与,如果不参与,制度环境就没法得到改善。   《中国慈善家》:一些人士曾期待拥有财富、社会地位和影响力的企业家,主动参与到改革中,成为一支改革力量。   许小年:这是一种搭便车的社会心理。持这种心态的人质疑企业家的社会责任,认为企业家们理应为制度环境的改善做贡献,但跟他本人没关系。这是非常典型的社会大众心理,经济学上叫“搭便车”,就是让别人负责环境改造,自己只管生活其中。事实上,改造环境是每一个人都应该做的事情。   《中国慈善家》:当前阶段,企业家拥有了巨大财富,有学者指出要警惕他们本身成了既得利益者,对改革形种阻力。你怎么看?   许小年:我不这样认为。企业家作为一个阶层,愿意继续推进改革。我刚才说过,官商勾结的经营方式对企业家来说风险非常高,因此,他们也希望在一个法制的环境中经营,而不愿去做政府公关,以获取企业经营所必需的资源。   《中国慈善家》:今年新一届政府上台之后,多次提出要推动改革,减少审批,这是不是一个制度环境发生改变的积极信号?   许小年:从信号变成现实,距离还很长。新一届政府给出的关于改革的设想,都是正确的,但这些设想如何落实。靠一支审批的笔去放权,靠一个干预经济的部门去取消审批制,听起来就很不现实。要想真正把改革落到实处,首先要做的事就是,成立一个独立的改革部门。   《中国慈善家》:有人提出要重新建立类似1980年代的体制改革部门。   许小年:对,成立一个独立的国家改革委员会,改革委员会向党中央汇报也行,向国务院汇报也行。它手里没有利益,不像现在的各个职能部门全都有自己的部门利益。如果让现有部门去设计改革方案,削减自己的利益,这可能吗?这就好像让你自愿同意降工资降福利,你能同意吗?所以直到现在,我们看到的这些改革只是信号而已,只要改革的措施不是出自独立的部门,而是出自利益部门,我就不相信这些改革会落到实处。   (原载于 2013年08月07日  《中国慈善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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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丁丁 | 写给两位朋友的信

我每天写许多信,多数是回答同学们和朋友们的来信。写信通常要“量身定制”,否则类似于广告或教科书,这也是中医的高明之处。西医将生命分解为尽可能多的局部,无论哪一局部有病,对症下药,哪怕压根不对症(因为症是生命整体的性质)。今天写了不少信,其中两封(分别写给XX先生和YY女士),或有远比量身定制更广泛的适用性,发表在这里: XX,技术分析家从不读基本面消息,我当然只看图说话。现在讨论你说的基本面因素:产能过剩,其实就是要等待资本折旧,然后才有资本的下一轮更新,这样的周期,经济学家称为“商业周期”(business cycle),常为三年至五年。设备更新意味着技术进步,所以,商业周期与更长期的波动有关联,2004年有一篇论文采取了波形叠加的谱分析方法,可更好地理解历史上的各类经济周期(参阅我的《经济学思想史讲义》的前几章)。最长的波动周期是一百年至三百年的,我写文章主要指这类周期,称为“大熊市”和“大牛市”。世界经济的大牛市,2008-2012期间转入大熊市。长周期的基本面因素是人口老龄化、文化创造性消失、新技术减少、宗教热情衰退、精神回归自然状态等等,总之,就是公众的生活方式和情感方式与大自然的节奏趋于一致。当然,在长周期的大熊市之内,也要有短周期的波动,所以股市仍可上涨和下跌,并且,由于资本和劳动的非均质分布,世界的某些局部,例如中国,可能出现股市的爆发性增长。这样的概率,在中国股市,至少不应等于零。 祝好, 丁丁 YY,公平与效率的权衡,处处存在,所以,你的解释当然成立。只不过,经济学家需要更深入的分析,例如,我在浙大指导的博士生(去年的优博)陈叶烽的研究工作,将个人偏好分解为社会的和私人的,然后再分解社会偏好为两大因素,估计了其中公平因素的分量。实验经济学的研究大多很繁琐,他做了很不错的研究,博士生期间已在权威期刊连续发表了三篇论文。换句话说,叶烽的研究工作,就是试图估测公平和效率之间权衡的一种指标。效率不能直接测量,公平也不能用基尼系数测量。因为,在实验室里我们研究的对象是微观个体,他们的行为通常不依赖于宏观的效率与公平指标,他们也无暇考虑宏观因素。长期而言,YY,你还是要读经济学的书,对你的教学与科研都非常有帮助。从经济学角度看,一个人的知识,沿着单一方向积累到某一程度,就进入边际收益的递减过程。这时,如果改变单一方向,转而在另一方向上积累知识,新的知识就表现为边际收益的递增过程。如此扩展,知识可以在许多新的方向上表现为边际收益递增。心理学和经济学,显然,你的知识积累主要在心理学方面,那么,转入经济学,一定可以有边际收益递增,何乐不为呢?附件,我发给你一部经济学教材,作者是芝加哥学派经济学的领袖人物,也是张五常的老师,这部作品,是经济学经典,有中译本,但不如英文原版优秀。你可试着做一些习题,否则,读了也就忘了。你还年轻,人脑的神经元网络的重组能力,几乎可延续至晚年。 祝好, 丁丁 下一篇: 丁丁看图 —上次看图是2001年 旅美夏令营与教委和团委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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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丁丁 | 丁丁转贴东财跨学科中心博士后何江博士的复信

有些来信必须与我的原信同时发表,不过,何江的复信,这一次,可以单独发表: 汪老师,您好!      我们接着您的上封邮件开始展开讨论。 敬礼! 何江      为什么新古典经济学不能容纳创新行为和企业家行为? 为什么新古典经济学只能提供解释?      这两个问题的答案本质上是一致的: 这是理性的内在局限。      要了解什么是理性的内在局限? 就需要讨论理性的基本特征,在我看来,理性只能在可表达感受的基础上,进行逻辑联想。     老子在道德经中第一句就说:    “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   ”  在我看来,道是实在,可道是理性。 名是感受,可名是表达。 那么如何理解第一句话? 我觉得就是您反复在课堂上讲授的怀特海命题:“理解之前先有表达,表达之前先有感受”。 理解总是一个理性过程。      但是不是所有的感受都可以表达,因此也不是所有的外在实在(即老子说的道)可以用理性来理解,因为我们理性能理解的感受只是我们所有感受的一个子集,神秘主义体验就很难表达出来,那么我们怎么能用理性来理解神秘主义呢? 或者,如果我们能理解和解释神秘主义体验,这种体验还神秘吗?     有了这个基本特征的总结,就可以自然的而然的发觉: 理性的内在局限就是人类对各种感受体验的表达边界,表达边界之内是概念化的理性活动,而表达边界之外则是神秘隐晦的混沌。        新古典经济学是建立在理性人假说基础之上,那么理性对表达的依赖和局限,自然成为新古典经济学讨论人类行为的内在局限。   因为很多创新行为和企业家行为动机都有强烈的表达之外的情感冲动。即便是在崇尚自由的美国,比尔盖兹从哈佛大学休学去编写代码也不是一个理性选择,只能用疯狂来评价, 李书福去造汽车,在发改委官员的眼中是理性的吗?李书福既有农民的朴实,也有农民的天真。很多关于盖兹的报道都会强调他身上那种很明显的孩子气。爱因斯坦,毛泽东身上都有一种别人可以察觉到天真。 汪老师,创新行为和企业家行为有一个共同的行为特征就是她们有一种与生俱来的天真。什么是天真? 天真往往意味着不知道天高地厚。 什么是”不知道天高地厚“?那恰恰就是这些行为选择往往是在情感的驱使下跃出了理性的边界。      需要强调的是,一旦选择迈出了理性的边界,成为具体的行为,或者说,情感体验不再是想一想,而至少是说一说,甚至做一做,试一试的时侯,理性会在行为感受的刺激下,将理性边界之外的混沌纳入到边界之内。换言之,当理性在情感驱使下,越过表达边界的时候,行为选择一旦发生,他的体验和结果就可以有被观察和表达的部分,于是理性也在悄悄的扩展他的边界。这就是理性内在局限下的另一面: 理性具有内在的扩展性。   人类的文明史既是在情感驱使下不断创新的历史,也是理性不断扩展的历史。   汪老师,有了上面的讨论,我们回过头来看新古典经济学的局限。     在基于理性人假说的新古典经济世界中,所有的选择必须是基于边际分析的最优选择,要进行边际分析,就必须将选择可能的边际收益和边际成本表达出来。可是很多行为选择的收益和成本是无法表达,甚至在事前无法感知,无法想象,那么理性也就无法测度,在这样的情况下,怎么可能会有边际选择?  没有边际选择,哪里会有内点最优解?     但是情感体验往往会冲破这些约束,尤其是神秘主义情感体验。冲破约束的同时,也就失去了理性的保护,成为一种冒险和偏执。那些角点解的产生是因为这些冒险和偏执找到了一个可以稳定下来的行为模式,当一个行为可以模式化时,理性的扩展将随之不期而至,创新行为和企业家行为是成功还是失败,其实是那些稳定下来的行为模式被纳入到理性表达之后,理性重新与原有的内点解进行比较后,所做的理性评价。 这也就是您的第二问题的思考回答: 为什么新古典经济学总是在事后做出解释的具体阐述。 因为理性的内在扩展性总是在内在的倾向寻找一致性,然后理性从询问开始,到回答结束,不断的画圈圈,也就是“自圆其说”,即在事后提供一个让理性得以安心的解释。                    2013/7/19 Dingding Wang  – 隐藏引用文字 – 补充评论你的思考日记,新古典经济学分析框架很难容纳创新行为或企业家行为,所以,新古典经济学只能提供事后解释,从不提供预言。 在 2013-07-19 16:00:17,Hejiang  写道: 汪老师,您好       早上给您发了邮件后,我就去香炉礁去接包裹去了,中午回来看到您的回复,我觉得应该和您说一说这段时间我一些反复思考的东西。       按照您的指点,我开始看《price thoery》,尽管这是stigler 的著作,但是当我翻开第一页开始阅读的时候,各种思考和体会就纷至沓来。 我想边阅读,边整理这些凌乱的思考。        汪老师,自从上次例会到现在,这段时间我几乎没有时间看书,因为租房的时候,我被中介忽悠了,或者更客观的说,是因为我的轻率,急于求成,图便宜, 我租了一个又破又旧的房子。这对我来说就像一个投资被套牢一样。     更要命的是,我妈,我妹带上我的外甥女过两天要来大连玩两天,而且小朱很快也要来大连居住。如果我不有所行动的话,我妈肯定第一个会难受。所以我必须在她们来之前,自己挖坑自己填。尽我所能把房子收拾的干净整齐,至少让我妈觉得我在这里学习生活,让她感到为我放心,而不是在受罪,这样他就可以踏踏实实的回家去了。她们23号的飞机,我需要赶在她们来之前,把家收拾好。 (等忙完这两天,我来找您散步吧。)    由于这个情况,   这段时间我的思考更多是结合个人同中介,各种临时工包括家政,电工,粉刷墙,修理工的师傅的讨价还价经历,来反思市场经济下的道德伦理的演进、社会合作的演进,先从今天上午接货时,看price theory 导言的体会开始说起吧。 敬礼! 何江     1 关于行为经济学视角下的边际分析     stigler 在导言的第一页,谈到了经济学家习以为常的边际分析,并且引用了smith 在国富论中将self-interest  引入到经济学分析中。 如果没有进入您课堂,没有跟您在一起学习讨论,我不会对这些习以为常的假设产生疑问,但是现在我对这些假设下展开的经济学解释并不满意。    在我们研究人的行为时,self-interest 是一个恰当的假设吗?我在想:或许,人的行为动机既不完全是自利的,也不完全是利他的。可能有一个更广义的行为假设,即基于行为经济学意义上的行为假设: 人的行为 选择是有选择的遵循某种行为习惯。 这种有选择的遵循不是理性,而是一种在特定情景下,一种习惯性的心理活动,也就是说理性本身也一种行为习惯。 与理性这种行为习惯相对应,我们的很多行为选择不是基于理性的,没有什么太复杂的动机,而是下意识,基于情感的。 这两种习惯经常同时作用于一个行为选择中。       就像我决定租房子时,我的理性也告诉我这个房子很破旧,但是我还是决定租下来,为什么? 因为我喜欢这个小区安静的环境,喜欢他离东财很近,讨厌花费太多时间去马路上跑来跑去(事后看,这是欲速则不达),还有长期玩电脑游戏,游戏高手总是克服超常的困难,后来居上成为游戏赢家的,于是我当时觉得把一个极其破旧的屋子收拾出来也是一个游戏,我就是游戏的主人公……我觉得这些情感上的好恶,让我忘记了和中介讨价还价,忽视了收拾家的成本,理性和常识早就被浪漫的情感驱散的无影无踪。     等到看到小朱看到这个家照片那种失望的情绪,收拾家中各种麻烦接连不断,我妈要来大连等一系列事件发生后,我才意识到自己做了一个及其错误的选择,而结果就是这些天在一盆一盆的84消毒液,成堆成堆的垃圾旁边,一边劳动一边反思自己的糟糕的行为习惯。 我跟小朱说,我这些天就是一个劳改犯,用劳动来改造自己糟糕的习惯,尽量挽回头脑一热造成的损失….    除了个人品性上的反思,我也运用行为经济学理论来反思经济学理论,我发现: 很多行为选择不是基于理性的判断,而是基于个人习惯。(或许还有更好的表达)     所有生命的行为都是基于习惯的,人类自然也不例外,但是人类与其他生命不同在于,人类既有理性也有情感,这两个相互冲突,相互依赖的行为特征导致了人类的习惯自身也是相互冲突的,经济学理论中的边际分析其实就是人类在协调这些行为习惯冲突中所形成的一种习惯。           为什么一个正常人不会向冷血的计算机一样去思考? stigler 没有深入讨论,至少没有在第一页给出一个让我信服的回答,那我只好自己尝试去探索一下。      与计算机的行为模式不同(一个完全按照逻辑计算为基础),人类的行为模式存在内在冲突,因此边际分析只是一个解释正常人行为的近似模式,在统计意义上存在。但对于一个正常人来说,每一个具体的行为选择决策,他都不可能向计算机运算一般将首先将利害得失计算的清清楚楚,然后依据边际原则做出最优选择。我们学经济学通常默认这个事实,但很少思考这个事实背后的内在机制     在我看来,阻碍人类像计算机一样去理性思考行为的力量来自与人类的情感。其内在机制是:情感干扰了决策者大脑对选项重要性的判断,并进而干扰了完全基于理性的边际分析。       正是因为这种扰动的存在,因此理性的边际选择对于一个具体行为选择总是不那么准确,而只能在统计意义上显现出来。     另外,与边际分析的理性行为假设相对应,人类行为还有另外一种截然相反的行为假设:出于情感或者兴趣的非理性假设,我称之为反边际分析,反边际分析和杨小凯老师提出的超边际分析本质上是相同的,即不再仅仅考虑内点解,而是把超越理性分析的角点解纳入到行为选择决策中。     汪老师,我要问,在什么样的情况下,这些不被理性考虑的角点解会进入的可行的行为选择中来?     只有行为选择在某种特殊情感主导的情况下才能发生,而这些情况是行动者的私人感受,这些强烈的私人感受在局外人看来很难在局外人的决策判断中如此巨大的重要性,因此局外人基于理性的边际分析很难能解释这些发生在角点的行为选择。      在我看来绝大多数的创新行为,企业家行为,以及艺术行为都是违反边际分析。因为这些行为在发生的时候,总是被大多数旁观者视为偏执,疯狂或者不切实际。这些评价的背后,恰恰是这些旁观者是用边际分析的视角评价去理解这些具有非统计,不可重复的情感行为。     而这些创新行为,企业家行为以及艺术行为在发生的时候,情感上的行为习惯主导了行动者的选择判断,而理性习惯被极大的抑制。需要补充强调的是,神秘主义体验也是一种情感现象(在我看来)。有了这一个补充,我们就可以去理解宗教行为和出于个人信仰的极端行为。   2013/7/19 Dingding Wang  何江的思考总是很深入且迅速,这是很难得的。你的经济学训练,进展如何?过几天咱们聚会,谈谈。 在 2013-07-19 07:46:06,Hejiang  写道: 汪老师,您好      中国经济改革是我的思考主题。我对这篇文章有以下简要评论,请您批评: 1  “平等竞争”其实就是“法治” 的本土化描述, “自由竞争”  在我看来不是一个非常准确的描述,因为自由是一个权利的边界(按照布坎南,霍布斯,乃至卢梭的观点来看) 2   “平等竞争” 的实现不是依靠党中央,或者中央政府的改革思路转变。       因为什么样的社会权力结构就有什么样的社会契约结构,进而产生什么样的社会经济活动。     在现在的社会权力结构下,在中国实现一个“平等竞争”的市场经济决不可能。 3  在我看来, “平等竞争” 的市场经济,以及相适应的社会权力结构是在对外经济,文化交流的过程逐渐涌现出来的。      中国需要一大批知识精英去思考和讨论能在中国社会达成广泛社会共识的 具体“自由”,具体“平等” 和具体”道德”规范 敬礼! 何江   下一篇: 转贴 贾康2013年6月8日在江南论坛上的演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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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小年 | 许小年:作为目的和手段的自由

许小年(本文为弗里德曼《自由选择》最新中译本序言,由出版方授权中国经济学人网刊发) 世界从未像今天这样,如此需要重申自由的意义;中国从未像今天这样,如此需要强调对自由的保障。古代的奴隶被剥夺了自由,在强权的压迫下,忍受屈辱以求生存;今天的人们主动放弃自由,以换取精神主宰所承诺的安全与秩序。肉体的奴役是对赤裸裸的暴力无可奈何的服从,精神的奴役则源于盲目的自卑和自卑心理支配下的智识自戕。人类社会究竟是在进步、退化,还是变换形式的往复循环?古希腊人为个人与城邦的关系争论不休,在当代语境中,古老的命题重新表述为市场与政府的分界,以及自由和管制的冲突。 2008年,全球爆发了前所未有的金融危机,沉重地打击了世人对自由的信心,曾经是严密而完整的市场逻辑体系,几乎一夜之间就被摧毁殆尽。卷入海啸漩涡中的人们丧失了正常的理智,纷纷抓住激流中的稻草,视政府为逃过世纪之劫的最后方舟。尽管以美联储为代表的各国中央银行确实做出了努力,通过超常规的货币投放,避免了流动性短缺,从而避免了世界金融体系的崩溃,然而越来越多的研究表明,全球金融危机的始作俑者正是格林斯潘领导下的美联储,我们岂可因其救火之功,而宽恕它的纵火之罪?如同《自由选择》第3章所分析的,美联储对20世纪30年代“大萧条”负有主要责任,弗里德曼用大量的数据和事实证明了这一点。进入21世纪,美联储的货币政策再次出现重大失误,而美国的凯恩斯主义知识精英和他们的政界朋友却竭力掩饰,利用危机中的恐慌情绪和思想混乱,攻击自由市场,将他们自己描绘成挽狂澜于既倒的救世主。 凯恩斯主义诞生于20世纪“大萧条”期间,这一学派的核心观点是“市场失灵”,或者更准确地讲,自由市场失灵。根据这一学派的说法,斯密所称赞的“看不见的手”会给这个世界带来混乱和灾难,而灾难的根源就是市场参与者的非理性冲动,凯恩斯称之为“动物精神”。既然市场失灵,就需要理性的力量来恢复秩序,如果不能防止灾难的发生,起码也可减少灾难的损失,这个理性力量就是政府,当然,必须是信奉凯恩斯主义的政府。这一学派主张政府动用财政和货币政策,以及监管和行政等微观干预手段,遵循“社会利益”最大化的原则,调节经济运行,指导和管理市场交易,克服市场失灵,甚至还应该劫富济贫,在实现资源更有效配置的同时,保证社会公平。 任何拯救都是有代价的,政府干预必然限制个人自由,皈依凯恩斯主义意味着用自由换取秩序和正义。这交易合算吗?事实证明,这不是等价交换,而更像不平等条约,公众交出部分自由,得到的却是更多的麻烦。姑且不论“大萧条”和全球金融危机到底是市场失灵还是政府失灵,看似高明的凯恩斯主义在理论上漏洞百出,在实践中与设计的目标南辕北辙,所谓治世良药给憧憬理想国的人们造成更多而不是更少的伤害,真正的受益者只有以救世主身份行事的政府。 凯恩斯主义在逻辑原点上就错了,世界上并不存在“社会利益”,因为世界上不存在抽象的、作为一个整体的、具有思维和感受能力的“社会”,就像不存在抽象的、作为一个整体的、具有思维和感受能力的“人民”或者“民族”。社会由张三、李四、王五等具体的个人组成,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利益,他们的利益可能一致,也可能相互冲突。例如当中央银行为控制通货膨胀而加息时,存款利率上升,储蓄者支持,企业则因贷款成本上升而反对,而且高利率会引起股票价格下跌,股民因此遭受损失。又如政府管制产品价格,消费者欢迎,但公司利润下降,损害包括股民在内的企业所有者的利益。任何一项政策都会使一些人受益,另一些人受损,什么是“社会利益”?无法定义“社会利益”,如何制定“社会利益”最大化的政策?即使当人们的利益一致时,也是由于每个人的具体诉求相同,例如财产和人身的安全,而不是因为他们的诉求符合某个绝对的和客观的“社会”标准。 在臆造了抽象的整体利益和抽象的利益主体后,要使悬在空中的抽象整体利益落地,变为可执行的具体政策,就必须找到“社会利益”的代表,社会没有思考和决策能力,社会的代表是具有能动性的个人。凯恩斯主义知识分子于是当仁不让地以社会的代表自居,宣布唯有他们把握了社会发展的方向,唯有他们可充分理解“社会利益”,唯有他们能够设计理想的经济政策和社会改造计划,执行他们治国平天下宏图大略的,就是政府和无所不在的官僚体系。经过如此的概念转换,个人组成的社会变成了精英主导的社会,个人自由与个人权利消融在“社会利益”中,变为多余的累赘。在更多的场合中,个人自由被视为“社会利益”最大化的障碍,遭到大众的唾弃和极权的压制。哈耶克尖锐地指出,强调集体利益的危险就在于它要求权力的高度集中,而权力行使者所铺就的是一条“通往奴役之路”。 凯恩斯主义的第二个根本性错误是假设了一个全能和仁慈的政府,“全能”的含义是无限的认知和执行能力,“仁慈”意味着以救民水火为己任。凯恩斯主义者将“市场失灵”归咎于人的“动物精神”,归咎于市场交易的外部性、市场上的自然垄断、信息不对称、交易成本等市场的“非完美”因素;当他们建议政府干预时,却有意无意地假设了政府官员的完全理性,政府干预没有外部性,政府不可能垄断,政府没有信息不对称的问题,政府的政策成本等于零,一句话,政府是完美的。在这短短的序言里,我们无法一一解释这些经济学名词,读者只要对照关于市场和政府的不对等假设,就知道“市场失灵靠政府”的结论来自哪里了。完美的政府当然是我们这个不完美世界的拯救者,不需要什么理论,不需要数学推导,让我们在全能的人间上帝面前跪下祷告,让我们虔诚地假设…… 然而现实中的政府官员和凡夫俗子一样,既有理性计算的能力,也不乏“动物精神”。在计划经济的1959~1961年,政府片面追求增长速度,极高的投资率导致消费品特别是食品的极度匮乏,以至于在和平年代几千万人非正常死亡,这是人类理性还是“动物精神”?2001~2007年,美联储大量投放货币,制造了二战之后美国最大的资产泡沫,泡沫的破灭引发2008年的金融海啸,这又是人类理性还是“动物精神”?电信业被称为“自然垄断”,于是在中国内地只有政府经营的企业才能进入这个行业,电信服务的价格也由政府决定,结果是中国内地的消费者不得不支付比其他国家或地区高得多的费率,远远高于私人公司提供电信服务的香港。市场上的“自然垄断”厂商唯利是图,政府垄断就可以保护公众免受垄断之害了吗? 凯恩斯经济学假定市场参与者是最大化个人利益的“理性经济人”,但在分析政府官员的行为时,却假设他们最大化“社会利益”。对于这个明显的逻辑不一致,凯恩斯主义者讳莫如深。为什么人和人就不一样呢?莫非官员是用特殊材料制成的?莫非他们从小接受和我们完全不同的教育?莫非政府的办公室有着神奇的魔力,进去的是饮食男女,出来的是智者圣贤?如果官员也和贩夫走卒一样,最大化他自己的利益而不是“社会利益”,那么凯恩斯经济学建立在沙滩上的理论大厦立即倾覆崩塌。 《自由选择》一书考察了现实世界中的政府,而不是凯恩斯主义者所设想的全能仁慈政府。在现实世界中,官员追求个人利益而非“社会利益”,他们必然会在制定和执行公共政策的过程中,利用手中的公共权力,公开或隐蔽地为自己谋求好处,例如不顾财政资源的限制,增加福利开支,合法地收买选民。另一类常见的交易是议员通过有利于某些工商集团的立法,以得到这些利益集团的政治捐款。在法治薄弱的新兴市场国家,政府高官的家族直接经营商业和企业,如印尼前总统苏哈托家族和菲律宾的马科斯家族,这些家族获得了电信、石油等行业的垄断经营权,利润丰厚的政府合同落入他们以及与他们关系密切的承包商手中。中国前铁道部部长刘志军利用职权,批给商人丁书苗铁路建设和设备采购合同,丁则用金钱为刘维护政治和商业关系网。至于官员借审批、监管、检查、收税之机,索贿、受贿的腐败比比皆是,几乎每天都可见诸于报端。 在政府官员最大化个人利益的现实情况下,研究市场与政府的分界,新古典经济学的分析框架不再适用,需要采用由布坎南(1986年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图洛克、奥尔森等人发展的“公共选择”理论,这也是《自由选择》一书的基本方法。公共选择学派并不因政客的利欲熏心而否定政府,而是强调对政府的监督与制约,只有在公众和媒体的强有力监督下,只有在制度的有效约束下,政府官员才可能按照公众的意愿制定和执行政策。 即使监督和制约保证了官员与公众目标的一致性,政府的效率仍有可能低于市场上的自发交易,这是因为官员既无激励,亦无信息办好公众委托的事务。官僚体系的特点是“不求有功,但求无过”,一些事情做对了,公众认为是应该的,不会有任何奖励;做错了则有可能发生公共舆论危机,并且授同僚以柄,在官场升迁的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收益和风险的不对称决定了官僚体系的行政效率低下,基于同样的道理,官僚体系管理下的国有企业也不可能有很高的经营效率。除了激励,信息是另一问题,官员没有足够的信息以完成公众赋予他们的任务。环境污染是经典的“外部效应”,企业排放污染,公众健康恶化,但企业不必为此支付成本,于是就过度生产和过度污染,市场不能引导企业实现“最优产出”,市场失灵了。对此,凯恩斯主义者为美国政府开出药方:为减排企业提供财政补贴。显而易见,补贴额应该等于减排成本,但政府并没有企业的成本信息,只能要求企业自报。结果可想而知,企业普遍虚假高报。后来美国环境总署采取另一方式,让企业在市场上交易“污染配额”,交易价格表明,实际减排成本仅为企业上报数的十分之一!读者也许会问,政府为什么不能查处虚报减排成本的企业呢?政府当然可以这样做,但监督检查也是有成本的,成本有可能高到不值得甚至无法负担的地步,而市场之所以有效,归根结底,就在于人们能够在市场上以更低的成本获取更为准确的信息。 强势大政府的兴起非但解决不了市场失灵的问题,而且限制个人自由,窒息了经济增长最强劲的发动机—个人的想象力和创造性。政府占用了本来可供民间使用的资源,压缩了个人发挥的空间;政府干预扭曲了民间的激励机制,社会停滞,企业和个人逐渐退化。处在政府保护下的企业丧失创新的动力,将资源用于游说和贿赂政府,以便继续享受排斥竞争的行政保护政策;个人则依赖政府的福利开支,不再努力学习和勤奋工作。《自由选择》一书描述了战后英国的萎靡不振,今天欧洲的债务危机和日本经济的持续萧条,又何尝不是政府职能扩大、民间创造力衰退所造成的苦果? 没有个人的创造就没有经济和文化的繁荣,从电灯、汽车到移动通信,从绘画、诗歌到交响乐,无一不是思想自由驰骋和灵感自由升华的结晶,无一不源于个人的自由梦想和自由发挥。爱迪生、福特和乔布斯,张大千、歌德和贝多芬,在自由创作的环境中,他们得以运用其天才,给我们留下了哲学、科学、艺术与财富,构成我们称之为文明的核心。墨守成规的官僚体系可以维持自由所需要的和平与秩序,充当自由的守夜人,却绝不可能替代自由的创造力。 弗里德曼夫妇引用生动的案例,说明自由选择和自由交易能够比政府更有效地提升公众的福利,从而印证了亚当·斯密的深刻见解:个人追求自己的利益,能够比刻意为社会着想更有效地促进社会(其他社会成员)的利益,用我们不很严格的话讲,利己是比刻意利他更有效的利他,这是《自由选择》的一个中心思想。但如果由此得出结论,自由仅为实现个人目标的一种手段,那就误解了两位作者的本意。在本书的引言中,作者摘录美国《独立宣言》,给出了本书的另一中心思想,“人人生而平等,造物主赋予他们若干不可剥夺的权利,其中包括生命权、自由权和追求幸福的权利”。如果一个人追求自由和幸福,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名义和任何方式禁止他这样做,自由就是他的人生目的。 确立自由作为目的有着重要的意义,所有与这个目的相悖的手段都不具备正当性,特别是那些以抽象集体的利益为名压制和牺牲个人自由的手段。现代人生而自由,这是不言自明的,不需要论证,就连集权专制者恐怕也不得不承认这一点,起码在公开场合也要表示出对个人自由的尊重,那些殿前伺候的大学士只能从后门偷运进反个人自由的迷药。虽然甘愿饮药者不乏其人,仔细观察,大多因缺乏自信,或者妒嫉到宁可自残进宫,好借皇上的鸟铳,将头顶上自由飞翔的同类击落在地。 个人自由当然不是绝对的,当然可以加以限制,但必须是自愿的,或者说自由只能让渡而不可剥夺。人们也许会问,自残进宫的奴才难道不是让渡了他的自由吗?自由人和宫奴的根本区别在于,前者为了获得更大的自由而自我限制自由,后者则以自我奴役换取奴役他人的权力。自我限制的方式是制定法律和规则,法律看上去限制了个人的行动自由,但若没有法律就没有和平秩序,在暴力横行和弱肉强食的世界里,哪里有个人自由可言?法律因此是平等的自由人之间形成的游戏规则,服从法律并非放弃自由,因为法律是他们自己制定的。为了维持和平秩序,自由人需要并服从政府的权威,这与匍匐在主子脚下的奴才有着本质的不同。自由人选择政府,在允许政府使用强制性手段的同时,严格地限定强制性手段的使用范围和使用程序,政府如同法律是保障自由的工具。对于现代人,最重要的自由即制定法律和选择政府的自由,这一自由使他们能够享受经济、社会、文化、思想等方面的广泛自由。 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我们说,自由既是目的,又是手段。 华章经典•经济 自由选择(珍藏版) Free to Choose:A Personal Statement [美]弗里德曼(Friedman, M.) [美]弗里德曼(Friedman, R. D.) 著 张琦 译 ISBN:978-7-111-42278-5 本书纸版由机械工业出版社于2013年出版,电子版由华章分社(北京华章图文信息有限公司) 全球范围内制作与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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