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律师

美国之音|被捕学者许志永狱中表示愿意“承担后果”

香港 — “新公民运动”发起人许志永今年被当局非法软禁三个月后,在7月16日被北京市公安以“聚众扰乱公共秩序”罪名正式刑事拘捕。中国知名人士王功权星期三会见了被刑拘的许志永,并向外界转达许志永的意愿。 北京法律学者许志永本月16日被北京警方刑事拘留后,企业家、中国公民王功权在7月24日下午在北京第三看守所跟许志永会面。 王功权在7月25日下午发表声明,转达许志永在狱中的表白。许志永表示,对事件的一切后果,他理应承担道义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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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瀚 | 0855 尴尬的“公知”/萧瀚

尴尬的“公知” 萧瀚 看到刘瑜和慕容雪村在《纽约时报》中文网上对谈“公知”污名化问题,不免手痒,于是我就奉“公知”之名将自己的想法写出来供讨论。 刘瑜和慕容雪村都提及他们以前不敢自认“公知”,担心自己学问不够格,现在这个词既然被这么污名化了反倒无所谓,贴就贴吧,标签。 这种心理我也有。 把“公知”当标签用,贴谁谁尴尬:人家夸你是“公知”,你得表达一种谦逊,说“where,where”;人家骂你“公知”,你……你得说我就是公知,怎样?!侧脸的面庞还得有点江姐慷慨赴死的仰角。至少你不能回敬说你才是公知,你们全家都是公知,因为这样一来,这词的污名化就算成功了。 要我说,公知被污名化,在当代中国是件很“正常”的事,没有被污名化反倒显得有点怪异,与这个时代这片土地格格不入。 这国向来有个据说是优良的传统,就是尊重读书人。在前现代,读书人被尊重的最重要原因之一是能当官,即使当不了官,也能跟当官的扯上点关系。科举制废除后,读书人的地位一落千丈,一直降到了臭老九——最初将读书人的地位排在“老九”的恰是拒绝科举制的元朝,被我朝继承后发扬光大、杠头开花。经过千百年的制度积淀,你没法不承认,这国雅俗文化里对知识完全实用理性的态度可谓昭然,张衡倘若没当过官,有谁会记得他的科学成就?达芬奇若在中国,至少也得当个县令什么的,他的那些科学成就才有可能被记住,至于伽利略,谁是伽利略,哪朝哪科的进士啊? 知识人如果不当官、没发财——在这国当官等于发财,至于王亚南说二十四史就是一部官员贪污史那是无所谓的——便是没出息,会被人嘲笑。至于你的知识专业,除了你公正的同行或者真的需要你知识的人,其他没什么人会瞧得起你,除非你是袁隆平,能让亩产量空前提高,或者你是神经一号或神粥六号,能让飞船升天扬某国威。总之一句话,不能现世报点石成金的知识得不到多少尊重,即使你能点石成金,人家稀罕的也未必是你这点石成金的方法,而是你这根指头。 很多年前,贺卫方教授在《南方周末》发文质疑说为什么人们不会允许医盲从医,却会允许缺乏法律知识的复转军人进法院当法官。这一问,虽然得到法学界的基本赞同,但也仿佛在公厕里扔炸弹激起一定公愤,不但军人们不干了,连他的朋友兼同行、我的老师兼论敌朱苏力教授,都来为复转军人坚定的无产阶级立场及其据说因此够格当法官辩护。就像“五四”以来表面迷信科学实则践踏科学一样,这国一直不把社科人文类的知识放在眼里——这些领域于是成为重灾区,比如50年代以来中共建立的这套“拍脑门”经济(秦晖先生称之为命令经济,我以前也这么称呼,以区别于苏联那种真正的计划经济,后者是另一种胡搞),你也可以把它叫做“抽筋”经济,饿死人数千万,直至经济崩溃(周有光先生驳斥过所谓“经济崩溃边缘”的说法),不就是因为不懂经济学瞎胡搞吗? 一个人应当拥有自由,这是常识,但自由的边界在哪里,这就是一种知识;一个人应该拥有某些权利,这也是常识,但同时相应地应该履行什么样的义务,这也是一种知识。社会上发生的种种事情,混杂着诸多常识与比常识稍稍深一点或者深很多的专业知识,没有人是全能,每个人都有知识盲区,但是在刻意愚民的汪洋里,每个人本应自知的知识盲区成为了最大的知识盲区——太多人不知道自己不明白什么,误以为自己无所不通、无所不能,有能力对任何问题发表意见(有言论自由和有能力实践言论自由完全是两个概念),这种情况的发生并没有特定的对象,公知群落里也会出现,他们的名声放大了他们的愚蠢。一方面有些公共议论稍微需要一点深入些的知识,当那些视专业和知识为草芥的人们,一旦发现专家们的意见与他们的意见不一致时,不管这种意见是否符合该专业的知识良知与知识事实,都会被他们无情抛弃,并且随之奉送“叫兽”之类的帽子,当然也可以顺便贴一张“公知”的标签,以讽刺你无良——至于你是不是真的无良不重要,因为那由他们说了算;另一方面,公知们的跨界胡说也常常给他们自己惹来麻烦——有时候很难讲是不是胡说,比如有些读者喜欢——说好听了是事事严肃认真对待,说难听了是吹毛求疵,你写个130字随口感慨下世相,人可以写130万字长篇专著从苏格拉底开始谈,将你驳倒在地中海岸的沙滩上起不来,这也是刘瑜所谓比例问题。微博之类半公共半私人空间里的话语有时很难那么精确地区分公域还是私域,但不成比例的苛责或者跨界随口说的现象发生多了,就会使得大众舆论中出现公知胡说的不良印象。 价值观、知识等的极度混乱,没有基本共识——没有言论自由的地方当然不会有这些共识,官府正是这一愚昧和乱局的制造者,让整个社会的观念因为缺乏共识而无法团结,单子化的社会状态就是威权政府所最需要的东西。哪怕没有确凿的证据,根据基本的政治学原理,五毛党也可以被推定为存在(一则政府没有人格权,故可被恶意推定,二则关于五毛党有各种证据并非没有证据)。这种极度混乱的形成,还有一个特别容易被忽视的原因是,当绝大多数人被剥夺正常的思维能力而换之以一种病态思维之后,形成了奴性兼被奴役性的独断论思维方式,这种思维剧毒之间交锋的结果,必然是一片混战;再者,官府几十年处心积虑的仇恨教育,可谓“养兵千日,用兵一时”——斗吧,你们斗吧!这就是愚昧的召唤,不学无术的人们在自以为是的同时,并不急着丰富自己的知识,而是急着消灭异己的声音。 久而久之,你会发现一个有趣的现象,统治者讨厌不为他们说话的知识人,不少被统治者也讨厌不为他们的直接利益说话的知识人,双方都对道理本身没兴趣,只对自己的利益或误当作自己利益的东西感兴趣。知识本身在这国不是没有地位,而是完全没有地位。 由于操掌生杀予夺之权,统治者往往是不讲理并且作恶的一方,这种情况下比较容易区分正邪是非善恶,但若是普通平民们之间的纠纷呢?再者,即使是被侮辱被损害者,他们值得同情与帮助不是因为受难就有天然的道德优势,而是因为正当的自由和权利受到了损害,如果他们也损害了他人的自由和权利,当然也应该遭到反对——这是基于每个人的权利都应该被尊重,而不是基于“无产阶级感情”(这种神经病呓语虽然已经不用,但这种思维方式还根深蒂固)。 比如这段时间不少人热衷于构陷任志强、潘石屹,要他们自证巨额财富的清白。撇除可能的五毛党水军,其他人是怎么想的呢?假定这些人都是有正义感的人,他们不能忍受官商勾结作恶发财,他们认为任志强、潘石屹是这样的奸商,于是他们认为如果任、潘不能自证,便是奸商,便应该如何如何,也许还得踩一万只脚上去。这些富有正义感的人让我想起马内阿《流氓的归来》里讲的那个故事: “希特勒时期,一个顺街狂奔的尤太人被另一个尤太人拦了下来,问他为什么要跑。你没听说吗?希特勒刚刚下令,每个有三个睾丸的尤太人都必须切去一个。气喘吁吁的奔跑者回答。可你有三个睾丸吗?另一个问。噢,他们先切再数,奔跑者边跑边喊道。” 无罪推定是个关于如何给人定罪的知识,但许多人不懂——在没有公民常识课的地方人怎么懂呢?原本可能不错的正义感在变得一文不值之后,进而变成了希特勒的亲戚。而在这些以正义感自负的道德标兵们眼里,讲究程序正义的人都是在为坏蛋开脱,都是权贵的帮凶。因为知识不对等而引发误会,终而至于势不两立,这是一件多么可悲的事——就像卡西莫多攻击营救愛斯梅拉达的人群。 再比如死刑问题。那些反对废除死刑的人里有个奇怪的观点,说废除死刑是为了贪官们能免死,这种说法的可笑,在于他们在承认这国制度腐败的同时,居然假定死刑制度部分却是公正而廉明的,其实他们随便找点资料看看就知道,这国的死刑从来都是下层人的专利,权贵们有几个判死刑的?不谈其他,光是这种反对废死的论证方式,就知道这些人既没有关于死刑的社会知识,也没有关于死刑的逻辑知识,他们甚至在展开贪官大屠杀的意淫时,这盆兜头浇下的知识冷水也不能让他们苏醒,因为他们不但缺乏关于死刑的知识,也缺乏如何接受这些知识的知识。 无论在哪里,最基本的常识就足够洞穿灵魂的无良公知固然会被迅速地挑到“公知”污名化的滑车上挂着,然而,在这么逼窄的知识空间里,那些远离大众的知识,当它被专业的知识人运送到社会中时,在其最初阶段起到了王小波所谓“炸群”的效果——你没有都顺着大众的意思,把你这个公知污名化了也就很正常。比如,程序正义、私权这些观念与“打土豪分田地”、“打到县城,一人一个女学生”之类的无产阶级豪情多么格格不入啊。1949年之后,裹挟着暴政血污的种种观念剧毒,其深入人心的程度是难以想象的,许多人即使在理性上逐渐驱除,遇到具体事情时就又忘了,故态重萌,就像伊索寓言里那个黄鼠狼精,变成温婉雅致的美女是暂时和外在的,纵身扑向老鼠才是永恒和内在的。 公民常识的匮乏可能是公知被污名化的主要原因。比如,冉云飞、刘瑜和慕容雪村都提到过一种现象,就是有些人自己不关心公共事务倒也罢了,他们还要鄙视、嘲笑别人关心公共事务。这种现象其实也是公民常识匮乏的一种表现,他们或者不认为存在什么公共事务,或者认为公共事务是低级的,不值得关注。他们甚至完全没有意识到,他们鄙视的那些人所维护的公共利益中也有他们那一份。而这样的人,只要你放眼过去,可以说车载斗量,多如海沙。人和人之间的交往,就如叔本华说的,像豪猪,离得太近了扎,离得太远了冷。这扎常常是嫉妒或者是对异己者的不接受——熟人甚至所谓朋友们的莫名恶意常常都是这么来的;这冷常常是肆无忌惮的恶毒,这国几十年来制造的陌生人之间的仇恨早已在这国遍地开花,互联网进入中国之后的十几年里,累积了多少亿吨的网络恶意?而这不正是公知被污名化的“群众基础”吗? 人都是有偏见的,有时其中还包含着一些恶意,心里有公共领域和私人领域之分的自觉意识,可能会私下交流这种偏见而不至于公开示恶,缺乏这种自觉意识,就会肆无忌惮地到公共领域去倾泻恶意。一定范围内的知名也是容易引起他人偏见甚至反感的——除非这种知名的原因正好是他人所喜欢的,公知被嫉恨毫不奇怪,尼采早已点出现代社会的这个顽疾:小市民的怨恨。再者,跟官府尤其是哪个具体的官府、官员相比,欺负公知也是最安全的——尤其是主要批评政府的公知本来就在官府的割舌机器下左支右绌,欺负起来更是方便安全。 公知也是人,是人就有七情六欲,就有光鲜的时候,也有倒霉的时候,有高尚的时候,也有卑琐的时光——这当然也可能表现在公共言论中。鉴定公知的言论是否值得认真对待,严格来讲,并不是伊以前说过什么,也不是伊是不是道德完人——没有道德完人,而是这一次伊说了什么,是不是有道理。然而,能够这么理性对待公共议论只是一种理想状态,在现实生活里很难兑现,公知们的长期公共言论必然累积出一种不仅是言辞更是人格化的影响力,因此,他们的公共形象存在着一个被重新塑造的潜在需求,但并不是谁都愿意按照公众的意愿去塑造自己的,或者没有能力做到,或者做不到,或者两者都是——那么,公知还有什么理由不被污名化呢?比如,包括我自己在内的公共事务批评者,在我们数十年的呕吐狼奶过程中,也只是一点点外呕,一定程度上说,不可能吐干净。在理性上自学所得并且认同接受的公民常识,未必都能落实到我的公共生活中,也就是说,我也许认为公共议论中应该平和理性,但我并没有全都做到,有时甚至还做得很差。如果别的公知也有类似现象,也会成为公知被污名的原因。例如,按理我应该反对没有合法征税权的官府征我的税,但我并没有像梭罗一样抗税而承受入狱的后果。人认识到的道理,虽然可能无法都做到,至少无法一下子全都做到,即便如此,向往美好本身也是美好的。但人们当然有权利要求公知们比其他人言行更一致些,比如要求法学出身的公知更尊重人权,建议支持北韩政权的公知们自觉多去实行计划经济的国家体验他们向往的生活,这都合情合理。 一个没有底线伦理共识的社会,公知被污名化是理所当然、合情合理的,更何况公知们自己还有那么多问题呢——尤其在崇高被中共成功地解构之后,全社会普遍弥漫着一种观念:只有堕落才是符合“人性”的,一切向上的高贵追求都是虚伪的、做作的、令人厌恶的,做一个为真理、为知识、为正义的求知者是让人怀疑的;人们,尤其陌生人之间,满怀恶意才符合交往法则,你对这个世界的一切美好想象都是幼稚的。 于是,权贵敲骨吸髓,完全不担当社会责任,且消灭包括公知在内的有责任感群体,高层视下层如草芥,下层目上层为寇仇,高层认为屁民皆我家奴,生杀予夺随我兴致,底层以为私财公财皆可抢劫,待到风云际会便是我的节日;除非嫉妒没有一种职业受人尊敬,除非觊觎没有一种地位让人钦佩,除非庆幸没有一种处境让人怜悯——这就是这个社会给人的所有回答。 也许在每个人的脚底,都流淌着一条通往底线伦理共识的道路,这注定了是一个漫长的过程,它将由越来越多的人自觉地担当起公知的角色——未必是公知的标签,这是流动的角色——来完成,得由包括公知在内一波又一波的人接过所有的接力棒,完成这个重叠共识达成的过程。 至于公知被污名化,只是这过程的插曲之一,那是西西弗斯推石上山路上的些许碎渣。相信西西弗斯是幸福的,公知污名化就没什么,因为巨石依然在滚动。                                              2013年2月21日於纽约   财新博客版权声明:财新博客所发布文章及图片之版权属博主本人及/或相关权利人所有,未经博主及/或相关权利人单独授权,任何网站、平面媒体不得予以转载。财新网对相关媒体的网站信息内容转载授权并不包括财新博客的文章及图片。博客文章均为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财新网的立场和观点。 This entry passed through the Full-Text RSS service — if this is your content and you’re reading it on someone else’s site, please read the FAQ at fivefilters.org/content-only/faq.php#publishe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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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瀚 | 0856 到杀人犯的路有多远——三谈长春杀婴案/萧瀚

电影《这个杀手不太冷》招贴画 到杀人犯的路有多远 萧瀚  一个月前的2月5日和6日,哥伦比亚广播公司纽约台和《纽约邮报》都报道过发生在纽约上城区Bronx的一起婴儿随车被盗案始末,像所有好莱坞大片,结局是令人满意的,车和孩子都在失窃地之外2公里找到了,因为窃贼发现车上的婴儿后,弃车而去并打电话通知了警方车里有婴儿。  一个月后的3月4日,长春的许先生将车停在自己开的超市门口进屋生炉子,他怕2个月大的儿子冻着了(那天长春的气温是-21度到-3度,早晨七点的气温应该至少不会高于零下10度),将儿子留在开着发动机的温暖车厢里,10分钟后,连车带人都不见了,报警,全城搜救2天,噩耗来自自首的嫌犯,婴儿被他掐死埋在雪地里了。  讲述这两个故事并不是要进行“资本主义好、社会主义糟”之类的中国特色比较,因为具体到个人时,人性的邪恶与人性的美好一样不可测度,无论哪个国家都有天使般的行善者,也有匪夷所思的丧心病狂作恶者——就在我访学期间所住的Elmhurst,据说近来发生了连环凶杀案,这里的地铁每过午夜12点就显得让人害怕,在此过夜的流浪汉们见到陌生人总是瞪着铜铃样大、火灼灼的眼睛。我感兴趣的是除了这两种极端善恶之外,通常的人性该是什么样的,以及普通的人性可能会受到环境什么样的影响从而产生变化,这个纽约窃贼给我提供了一个不那么普通的人的普通人性样本。  根据《纽约邮报》的报道,这位纽约窃贼操西班牙语口音,也就是说他可能是墨西哥移民——这是目前被美国人认为犯罪率很高的人群,可能不是土生土长的普通美国人,警方现在还在追捕他,可能找得到也可能找不到——这恐怕也是这位窃贼自己明白的。他同样明白的是给警方打那个街边的投币电话,会留下犯罪线索,给自己增加被捕获的风险,但是为了不至于伤害婴儿,他车也不要就跑了——因为他无法在车和婴儿之间做一个切割,把婴儿从车里搬出来放在哪里才安全呢?他没有时间多想这个问题,想了也未必有什么办法,那只能宁可不要车了。  这位窃贼很清楚自己在干什么,他只是想要这辆车,如果他将车开到偏僻的地方将婴儿抛弃或杀死,那么这辆2005大切诺基牌的轿车至少暂时可以稳稳地属于自己。但他也许想过这个问题,也许没想过,或者也许只是迅速地掠过脑际,甚至仅仅是出于一种直觉:No,我不能伤害这孩子,车,那就算了吧。甚至或者他觉得自己很倒霉,怎么撞上个婴儿,只能换桩生意了。无论如何,他并没有伤害孩子,这是最重要的。这里有着对同类——她看起来还那么小——出于本能的不伤害意识,这种生命之间友好相处的本能并不是什么高深莫测或者多么伟大的东西,那只是人之为人应有的。  回到长春婴儿被害案。由于目前案情尚未全面公开,遵循无罪推定原则,暂不针对具体嫌犯评论。有报道说,嫌犯偷车开出一段距离之后因孩子啼哭而发现不是空车,因为嫌孩子哭闹就杀死他了。如果事实果真如此,事情就远比其他任何动机的杀害更让人恐怖——仅仅因为别人很烦就杀了他!  这样的杀害显然不是出于仇恨,也不是出于有目的的预谋,几乎可以等同于无动机犯罪——至少是随机犯罪,它所反映的是人性的某种变态:极度冷漠产生的对生命的无视状态。至少在这件事上,凶手并没有关于人和物、生命和非生命是有差异的常识,这原本该是人的本能,对待生命和非生命——至少不是在餐桌上而是远庖厨时——应有不同的态度,但这个凶手没有,他将婴儿等同于收音机了——关不掉这该死的半导体就砸掉它。  因为冷漠而杀害婴儿肯定是极端情况——它或许需要偷车之类环境条件配合,但对生命的冷漠而导致的残忍在中国却绝不是个案独例,不但不是小概率事件,而且几乎每天都发生在你我他的身边。从某种程度上说,“304杀婴事件”并没有那么特殊,请看:  前段时间河南一大学生向父母要钱不遂而挑断父亲脚筋、活剥母亲头皮,而四川某14岁少年因父亲威胁他再上网就断脚筋而在家人饭里下剧毒,今天《金羊网》报道“村民疑因打麻将输钱行凶致2名婴儿死亡”,今天的《中安在线》报道“儿子出狱后卖宅基地赌博被父亲砍死”,昨天《晶报》报道“6个月女婴遭养母摔打后抽搐近20小时死亡”,昨天《海南特区报》报道“跨海铁路挖出偷拐婴儿大案 16名婴儿获救”……至少平均每天一起这样的报道,是的,我们也许会问,这个国家怎么会变成这个样子的,怎么做到的?  1949年迄今,除了我们经历的历史之外,银幕荧屏上泛滥着无数功颂胜者为王的暴力内战片,“阶级”仇恨的硫磺硝烟味弥漫在广袤浩淼的时空里,十几亿人中不知多少人被硬生生地通过社会和学校生活“教育”成崇拜与仇恨的二极管人。“对战友春天般温暖,对敌人秋风扫落叶般无情”,人和人之间的关系要么战友要么敌人,亲情不如意识形态重要,友情不如“阶级”立场重要,愛被当作虚伪,善被当作软弱,真被当作愚蠢,美被当作奢华,只有恨才是真诚的,恶才是坚定的,假才是智慧的,丑才是艰苦朴素的。在“镇反”、“土改”、“反右”……之后,直到巅峰的癫疯时代“文革”,将人性的黑暗推向最高潮。当黑暗到达最高潮并且回落之后,势能依然强大,血色的“文革”溶进这片盐碱沼泽地,成为罪恶的酵母,奶粉里能尝到它,大米里能尝到它,鸡蛋里能尝到它,黑奴工里能闻到它,被拐卖的婴幼儿奶香里夹杂着它,就连地下水、空气里都能闻到它的血腥味。种瓜得瓜,种豆得豆,无论是现实生活,还是教科书、影视剧,数十年来,作为国家战略的仇恨教育在传统基础上进一步深化了这个国家原有的野蛮力量。  仇恨是需要体力需要热情的,当仇恨休息的时候,它就变成了冷漠,当意识形态瓦解,仇恨所需要的伪信仰情感偏好作为一种行动的凝聚力消失之后,被取消了真善美愛能力的人们就在沙漠化的生存中,以冷漠为原点,幻化出包括残忍在内的所有生活惨剧。  如果凶手果真是目前媒体报道的这位嫌疑人,仔细看看他的照片,并不觉得他有一张典型的罪犯的脸,那里并没有刻着凶残两字,关键在于,他也许确实并不凶残,他可能是家里的好爸爸、好丈夫、好儿子,而令人恐怖的难道不正是这一点吗?他太正常了,而我们也看起来很正常,我在寻思,他会不会是犯罪之后的我们中的某一个,而我们中的许多人,我们中的许多人,会不会只是尚未犯罪的许多个他?  2013年3月6日於纽约 附: 我们怎样才能把孩子养大—— 一谈长春杀婴案(http://xhzyt200.blog.163.com/blog/static/21751967420132691851580/) 司法的比例——二谈长春杀婴案(http://opinion.caixin.com/2013-03-07/100498403.html)   财新博客版权声明:财新博客所发布文章及图片之版权属博主本人及/或相关权利人所有,未经博主及/或相关权利人单独授权,任何网站、平面媒体不得予以转载。财新网对相关媒体的网站信息内容转载授权并不包括财新博客的文章及图片。博客文章均为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财新网的立场和观点。 This entry passed through the Full-Text RSS service — if this is your content and you’re reading it on someone else’s site, please read the FAQ at fivefilters.org/content-only/faq.php#publishers. Five Filters recommends: ‘You Say What You Like, Because They Like What You Say’ – http://www.medialens.org/index.php/alerts/alert-archive/alerts-2013/731-you-say-what-you-like-because-they-like-what-you-say.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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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瀚 | 0857 “总是少数人拯救多数人”?——纪念撒切尔夫人/萧瀚

“总是少数人拯救多数人”? 纪念撒切尔夫人 萧瀚 邓小平有句名言:“贫穷不是社会主义!”这话当然不错,因为社会主义才是贫穷——如果一个地方的资源尚未丰富到可以让绝大部分人不劳而获的话。1979年,当撒切尔夫人进驻唐宁街10号白厅首相府时,英国工党留给她和她的保守党同僚们的英国,就是这样一个想走福利国家之路而民生凋敝的欧洲病夫。 撒切尔夫人和丘吉尔被公认为英国20世纪最杰出的两位首相,她还是英国历史上迄今唯一的女性首相。二战临结束时,丘吉尔因继续忙于战争而无暇精心准备大选而败北,年仅20岁的年轻保守主义者玛格丽特在为她的偶像鸣不平的同时,已经很清楚这个国家到底患了什么病,她在后来的自传《通往权力之路》(以下简称《通》)一书中谈及此事时说: “回头看看,1945年到1951年工党的执政,似乎是战时在英国起主导作用的集体主义精神合乎逻辑的结果。这种集体主义还要在英国盛行35年——塑造并扭曲英国社会,然后在1979年那个‘不满的冬天’垮台。” 这段话完全可以看成撒切尔夫人对英国的基本病理诊断,结合她的身世以及所受的教育、人生理想的志趣,可以清晰地看到她合乎逻辑、一脉相承的保守党政治思维方式:和丘吉尔一样坚定不移地推崇个人主义,反对集体主义。理解了这一点,才能理解撒切尔夫人拜相之后一系列劈山开路以至“鲜血淋漓”让人呻吟不迭的政治、经济改革行动,以及她在国际政治领域的杰出成就。 1925年10月13日,玛格丽特.撒切尔出生于英格兰格兰瑟姆镇一个经营杂货的小商人家庭,父姓罗伯茨。罗伯茨当过镇里的高级议员,并且于1945-1946年当过一年市长。由于父亲的职业,初入政坛时玛格丽特被政敌讥笑为“杂货商的女儿”,玛格丽特不但不恼,还顺势经常以此自称,并且政见鲜明地表示,正是自己“杂货商的女儿”这一出身使得自己持有与之相应的价值观和政治立场,“他(父亲)非常推崇密尔的著作《论自由》。像其他商人一样,他看来似乎不能接受自由党的集体主义。”(《通》)她的家庭是“追求实际、严肃认真、宗教气氛浓厚的家庭。”(同上)和父母一样,玛格丽特也是个虔诚的卫理公会教徒:“我们每个星期天都听取布道,这对我产生了很大影响”(同上)。从罗伯茨一家到后来从政走上权力顶峰的玛格丽特.撒切尔,或许可以成为马克斯.韦伯新教伦理命题的重要案例,这种清教徒的个人主义生活方式中,渗透着自尊自愛自强自立的自由与自律精神,倡导热愛自由并且为自由承担后果,在此基础上追求社会化的平等诚信和互助协作观念,这正是撒切尔夫人所谓保守实为独立的英国个人主义传统的精髓。1975年,撒切尔夫人在保守党大会上一边抨击工党:“英国,当心啊!这是一条走向彻头彻尾的社会主义国家的道路!”一边再次强调她那“杂货商的女儿”的人生哲学: “一个人有工作的权利、花他赚来的钱的权利、拥有财产的权利、以及使国家成为仆人而不是主人的权利——这就是英国的传统。”(《英国十首相传》) 1945年,当玛格丽特还在牛津大学从事校园政治时,“有一次,一位老人在一次这样的会议上给我提出了一个问题,它在很长时间里影响了我对福利的看法,我记得他问道:‘就因为我节省了一点自己的钱,就不给我‘援助’。如果我把钱都花光,他们就会帮助我了。’这是对新福利国家不久就要摆在政治家面前艰难选择的一个早期警告。”(《通》)也许从那时起撒切尔夫人就已经种下反对福利国家的观念。 1949年,24岁的玛格丽特正式开始从政,为了从政,这位学化学出身的政治家自学法学,通过律师资格考试。1958年玛格丽特当选为保守党国会议员,1970-1974年间在希斯(Edward Heath)内阁中任教育大臣,1975年成为保守党党魁,1979年带领保守党赢得大选任首相,此后连任三届至1990年因党内倒戈下野。 在11年的首相任内,撒切尔夫人推行一系列保守主义政治、经济的内政和外交政策,控制货币发行以遏制滞胀,开放金融市场、放松管制,强硬打击工会组织,将70%以上的国有资产私有化(她在另一部自传《唐宁街岁月》中说过:“国家所有制只不过是一种非个人的合法资产所有制,实际上是由政客和文官所控制的。像工党那样把国有化描述为‘公有制’,这实际上是用词不当。”这是她进行私有化改革的理念出发点)举凡油田、煤矿、港口、天然气、电信、铁路、水电以及公共福利住房……,几乎无所不包,毫不夸张地说她重塑了英国经济结构,重注市场活力,力图让英国回归“小政府大社会”,然而这一系列改革行动尤其是事实上摧毁重工业、制造业的后果到底是福是祸,也许还需要更长的时间才能评价;在外交上,抵制欧洲政治一体化运动,发动并赢得福克兰群岛战争(这成为第二任期胜选的保证),远交中国解决香港问题,联手美国里根政府与戈尔巴乔夫接触,促成苏东民主化转型,使得国家政治格局发生了巨变。 撒切尔夫人的这一系列改革举措,使她成为英国20世纪最受争议也最受顶礼的铁腕政治家,她对原则的坚持和不妥协成为英国甚至世界政坛的政治家标杆,同时也使她谤满天下。当许多人在自发悼念她的时候,那些因她摧毁制造业改革而备受失业之苦、因其削减公共福利而生活品质严重下降的人们也在庆祝她的去世;当许多人备极赞誉她的坚决时,也有无数人对她的刚愎自用咬牙切齿。她少年时就铭记的父亲教导:“不因别人持有不同意见或得不到别人的支持而改变自己的信念。”或许未必总是正确的。 撒切尔夫人与里根推行的政治经济政策被命名为“撒切尔主义”或“新自由主义”,新自由主义首席社会理论家、经济学家哈耶克的思想学说无疑也深受撒切尔夫人的青睐,她在自传中提及深受哈耶克的名著《通往奴役之路》启发,而哈耶克推崇市场的思路正是撒切尔夫人所需要的理论支持。撒切尔夫人反对集体主义、推崇个人主义的生活哲学,与包括哈耶克在内的奥地利学派的个人主义方法论可谓自然榫合。然而,随着现代科技的发展,人类生活的复杂性倍增,自发协作的技术困难也因此增加,个人主义所倡导的自立精神因各种各样的环境因素而无法尽如人意,没有什么一劳永逸的良方可以解决资源与欲望的永恒冲突。人们即使明知福利制度侵犯产权、破坏市场,是经济萧条的饮鸩祸源之一,但依然会依赖它,难以摆脱。也许撒切尔夫人对英国的刮骨疗毒拯救了英国经济,但这刮骨之痛却由那些被淹没的沉默人群不仅仅在那一刻承受,也许将承受一辈子,就像朱镕基国企改革损害千千万万中国人的悲声,被淹没在经济起飞的惊涛骇浪里(这样比较当然有点不伦,因为朱镕基改革的掠夺性是撒切尔夫人改革所没有的)。人权的即时性,人类的幸福与悲苦,人际转瞬变换,福祸何依常令人极难断言。 当前的欧债危机与欧洲福利制度千丝万缕,这或许证明了当年撒切尔夫人的远见——抵制欧洲政治一体化至少可以让英国不被卷入(当然一定有人会说或许加入更好?),集体主义大潮已经席卷全球。即使作为全球个人主义大本营的英美两国,当年托克维尔担忧过的削平鲸吞自由的现象也已越来越突出,个人主义精神已备受集体主义蚕食。 撒切尔夫人与里根联袂抵御以福利主义为标志的集体主义,既是这一世界性集体主义浪潮中的反潮流英雄,也是个人主义的斜阳挽歌。也许在遥远的未来时代,集体主义终将消灭个人主义,人类将步入赫胥黎的《美丽新世界》。不知到那个时候,还有没有人记得这位信奉“总是少数人拯救多数人”的理想主义者? 87岁的撒切尔夫人在平静的睡梦中远离尘嚣,她将供人凭吊、传说或詈骂,无论世相毁誉,也许她所钟愛的一句宗教诵辞可以盖棺其一生行迹: “走出去,进入漆黑的世界,让上帝牵着你的手,这比灯还要亮,比你熟悉的路还要安全。”(《通》)                                               2013年4月8日於纽约   财新博客版权声明:财新博客所发布文章及图片之版权属博主本人及/或相关权利人所有,未经博主及/或相关权利人单独授权,任何网站、平面媒体不得予以转载。财新网对相关媒体的网站信息内容转载授权并不包括财新博客的文章及图片。博客文章均为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财新网的立场和观点。 This entry passed through the Full-Text RSS service — if this is your content and you’re reading it on someone else’s site, please read the FAQ at fivefilters.org/content-only/faq.php#publishers. Five Filters recommends: ‘You Say What You Like, Because They Like What You Say’ – http://www.medialens.org/index.php/alerts/alert-archive/alerts-2013/731-you-say-what-you-like-because-they-like-what-you-say.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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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BC | 律师刘卫国指警方禁探访许志永违法

许志永被监视居住数月后被当局以扰乱社会秩序罪名逮捕 日前因为探访被关押的维权法律学者许志永而遭到扣留的律师刘卫国周五(19日)发表声明,叙述当时经过并表示要追究有关方面责任。 许志永是在上周二(16日)晚上被北京市公安局公共交通安全保卫分局刑事拘留的,罪名是“涉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此前他已被警方“监视居住”长达数个月。 刘卫国周五发表的声明表示,他是在7月17日接受许志永妻子崔筝女士的委托,作为许志永涉嫌“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的辩护律师,并于7月18日早8点到北京市第三看守所,要求会见被关押在那里的许志永,但看守所方面直到下午也没有安排见面。 18日下午3点左右,北京市公安局大兴分局7-8名警员来到看守所会见接待大厅,并把刘卫国带到大兴公安分局孙村派出所进行问话,并把他扣留了长达6个小时才释放。 声明说,截至周五(19日)下午16点30分,也就是第三看守所下班时间,该看守所仍然以各种理由拒绝安排刘卫国会见许志永。 刘卫国在声明中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37条规定,在辩护律师提出会见要求后,看守所在四十八小时内安排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 他因此要求北京市第三看守所遵守法律规定,立即安排他作为辩护律师会见许志永。 声明还表示,将对北京市公安局大兴分局对刘卫国长达6小时的拘禁行为,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与此同时,美国官方已经就许志永被捕表示关注,美国国务院发言人周四也要求中国官方释放许志永。 而在中国的微博上,也有一些网友留言声援许志永。不过,不少帖子在发表后不久就被删除。而“许志永”也成为了中国微博上的敏感词。 在中国官方控制的传统媒体上,也完全看不到任何有关许志永受到拘留的消息报道。 (撰稿:李文/责编: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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