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民意

红粉“手雷”郭美美

她在微博里说:“邪永远不能胜正,You know?别再绞尽脑汁做荒唐事,这样只会让你变得很可耻,不属于你的你绑都绑不走!” 不知道郭美美所说的“绑都绑不走”的是什么,但至少目前,她和一个最敏感的机构捆绑在了一起。 从捷达到MINI再到玛莎拉蒂,三辆车构成了郭氏母女经济状况逐步进化的年轮。 (郭美美博客相册/图) “爱我就包容我的任性” 她不掩饰自己的任性,她的微博签名档是 “爱我就包容我的任性”。被指炫富,她说,“我们也是纳税人,挣自己该挣的花自己该花的碍着你们了吗?” “现在社会是变态了吗?”2011年5月5日下午,郭美美在微博里指责围殴一个女生的一群中学生,这在她的“炫富”微博里并不多见。现在看来,这几乎是一个预言:一个半月后,郭美美自己也走到了当初被同情的角落,周围充满攻击性的人群,矛头指向她以及她所牵连出的中国红十字总会。 《纽约时报》说,这个“美丽的年轻女子像一枚手雷落在中国的慈善事业”。“手雷”是6月22日晚间爆炸的。有网友披露,经新浪微博认证的“中国红十字会商业总经理”郭美美,自称“住大别墅,开玛莎拉蒂”。一时之间,中国红十字会的红色徽标,成为了舆论攻击的靶心。人们从郭美美的微博中,寻找钱权交易的蛛丝马迹。“郭美美开着玛莎拉蒂撞向了红十字会最痛的地方。”有网友评论说。 在随后的几天里,郭美美丧失了她的大部分隐私:加密的个人博客相册被网友破解;6月27日午夜,她乘飞机赶往北京,尚未登机,她的登机牌信息便出现在了微博上。凌晨1时30分,当郭美美穿黑色T恤、红色短裤出现在首都国际机场时,已经有数十名网友和记者在守候着她。6月底,网上流传郭美美和她的母亲要“外逃”澳大利亚,几百个电话打到了澳大利亚大使馆,要求使馆拒绝给郭母女办理签证。 郭美美现今20岁,身高163cm,体重40公斤。她养着一条名叫米罗的俄罗斯蓝猫。像大多数同龄的女生一样,她喜欢自称是米罗的妈妈。她希望自己更女人一些,“免得某人天天说我像小孩”。 她不掩饰自己的任性,她的微博签名档是“爱我就包容我的任性”。也许是因为任性,在最初一段时间里,她并未意识到被网络民意锁定后意味着什么。被指炫富,她说,“我们也是纳税人,挣自己该挣的花自己该花的碍着你们了吗?” 事发前一个星期,这个湖南女孩刚度过了自己的20岁生日。这是大多数同龄人都无法想象的奢侈生日。早在两个月前,一辆作为生日礼物的、价值250多万的玛莎拉蒂被神秘人物送给了她。两年前,她18岁的生日礼物是一款价值16万的卡地亚手表。 郭美美为人所知,是在2008年,当年她获得好乐迪全国KTV新星大赛深圳赛区的冠军。此后,她为人所知的职业是一名演员。演过些《激浪青春》、《女生宿舍那点事儿》、《美丽会说话》等一系列不温不火的电视剧,《美丽会说话》的制片人赵女士在接受东方卫视采访时说,郭美美进剧组的时候家境就比别的孩子好,她妈妈是做生意的,拍戏的时候都开着mini车,名牌包啊,拍戏的时候有时候保姆都跟着。 据知情人介绍,2007年起,母亲郭登峰开始包装郭美美,并自称是女儿演艺娱乐事业的经纪人。 据《南方都市报》报道,郭美美现在的男友——深圳富豪王军,系有妇之夫,他们是今年年初认识的。王军拥有中红博爱大股东物华公司10%的股份。 多方的信息显示,郭美美并未真正独立。母亲郭登峰帮她打理着一切。郭氏母女的财富大都寄于郭登峰名下。收入一方面来自于郭美美演艺事业;另一方面来自郭登峰炒股的获利。“2008年金融危机之前的那波行情赚得不少。”有知情人透露。 从郭美美的微博里,可以察觉郭氏母女经济状况逐步变化的脉络。她的微博注册于2010年7月。从微博中流露的信息残片中可以知悉,郭的母亲郭登峰要亲自买菜,不像阔太。在北京租过房,2011年4月,甚至和房东发生纠纷,“我觉得房东是世界上最讨厌的人,唯利是图的小人,自私自利的奸人”,扬言要在法庭解决纠纷。《南方都市报》调查显示,郭美美、郭登峰母女包括固定资产等在内的家财,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 “中国红十字会商业总经理”郭美美,自称“住大别墅,开玛莎拉蒂”。一时之间,成为了舆论攻击的靶心。 (冯飞/图) “郭美美身世未明,没有心情做××” 在多方确认了郭美美和王军的关系后,7月5日,她发微博称“我觉得应该出来澄清一些事情,我也不想大家听信那些胡乱造谣的话。我男友是1986年的并非网上传言的那些人”。 “郭美美身世未明,没有心情做XX”成了目前网络上的一句流行语。现在看来,郭美美的身世,继续要“未明”下去了。 “我不是红十字会会长或郭沫若先生的子孙。”从一开始,网友便推测郭美美和红十字总会某郭姓高官的血缘。但很快被双方澄清。 据户籍资料显示,郭美美未婚,户籍所在地为湖南省益阳市赫山区长益路33号。这里是益阳市的老城区,此前该市的事业单位多聚于此。2005年前后此地拆迁,长益路已更名为“桃花仑路”。这里的老人告诉记者,郭美美在读高一时,便被母亲带到了深圳。到深圳后受教育情况不详,但其微博日志中多有病句。 郭美美原名郭美玲,昵称“洋洋”,对比2008年的照片,可以肯定郭美美并非“天生丽质”,应系美容手术塑造,但郭美美自己否认曾整过容。 知情人称,郭美美父母离异,其生父具体身份不详。郭美美的微博日志中,2011年6月14日才提了一句爸爸,也仅此一次。 郭美美的母亲郭登峰1964年7月生,曾在益阳当地的事业单位工作过。后通过湖南老乡会在北京、深圳两地谋生,做些贸易及广告之类的工作。郭氏母女被网络“人肉搜索”后,有消息称2007年到2008年间,郭登峰曾在深圳市罗湖区东门九龙城,开过一家服装店。 47岁的郭登峰据称交际广泛,着装入时,在她名为“COCO”的博客中,可以看到其上传于2007年的147张照片,照片显得比真实年龄要年轻得多。其中一组照片显示,是拍摄于她在深圳开的服装店中。 郭氏母女名下共有三处房产,老家益阳一套,是位于赫山区长益路33号的旧宅;在北京、深圳各一套,分别位于北京朝阳区百子湾路后现代城和深圳罗湖区东乐花园。从郭美美的微博日志中可以获知,北京的房子是目前常居之所。2011年3月31日,郭美美曾带着母亲去后海玩,“她老人家难得出门溜达,看到剪纸人臭豆腐和炸米花兴奋的像个小孩儿都要尝尝。” 在北京,郭美美曾有过三辆车,分别为车牌“京NRG222”的Mini Cooper、 车牌 “ 京NMM271”的玛莎拉蒂和一辆捷达。三辆车构成了郭氏母女经济状况逐步进化的年轮。2011年3月21日,郭美美在网上发布消息,打算以29.8万元的价格,出售其名下市价约40万元的Mini Cooper。北京公安交管局的信息显示,从2009年10月31日至2010年9月29日,该车有九次违章记录,都尚未处理。 郭家平时仅租用小区的A-035号地下车位。另外两辆车停在露天车位。郭美美曾炫耀自己用过的、车牌为“粤B333SS”的兰博基尼,系男友王军所有。 6月25日,郭美美应北京警方要求返京接受调查。警方对其名下资产进行核实后发现浮夸成分太大。有接近警方的知情人士告诉《财经》杂志记者,“比如那套别墅,不是她的,她炫耀的那些名车也不全是自己的。” 郭美美曾展示过她整整一壁橱的名包。但与商业红十字会关系紧密的中红博爱法定代表翁涛接受媒体采访时透露,郭美美炫耀的名包皆为王军购买,除了一个是真的外,其余都是假的。 在微博开通后不到一年的时间里,郭美美乐此不疲的展示着她宽裕的生活,名车、名包、名马。这几乎便是让她作为一枚舆情“手雷”的引信。有评论认为,郭美美撩动了中国社会目前“仇富”的心理之弦。一个背景是:早在2010年10月份,中国就已经超越美国成为世界第二大奢侈品消费国家,而未来三年,中国有望超过日本成为世界第一大奢侈品消费国。 在学历上,郭美美自称毕业于北京电影学院表演系,另一说法是毕业于湖南涉外职业学院。但有记者查阅了两校历届学生,对照两校历届学生名册,均无郭美美此人。电影学院有学生在辨认其所谓的毕业照后,分析认为郭美美可能只是学校一名进修生,且进修专业未必是表演。“北电的进修班多数是一年期的,交几万块钱,一周上不了几节课的。” 或真或假的信息包裹着郭美美。包括“中国红十字会商业总经理”这一头衔的解释上。6月23日,她归罪于她的表妹,声称是表妹用她手机做了修改:“她好玩,她自己的微博也是写的什么CEO那种。”三天后她承认,是“本人杜撰出来的,无心之过”。 郭美美是矛盾着的。她有时似乎在有意“灭火”。6月25日之后,她删除了微博上有关红十字会的言论,比如在2011年5月7日发布的“每天要游泳上英文课,还要学习当红十字会总经理”。但有时她又似乎要“点火”,在多方确认了她和王军的关系后,7月5日,她发微博称“我觉得应该出来澄清一些事情,我也不想大家听信那些胡乱造谣的话。我男友是1986年的并非网上传言的那些人”。 “邪永远不能胜正,You know?” 郭美美在微博里说:“邪永远不能胜正,You know?别再绞尽脑汁做荒唐事,这样只会让你变得很可耻,不属于你的你绑都绑不走! 目前通过搜索引擎检索郭美美,可以找到一千两百万条检索结果。这已然逼近“芙蓉姐姐”等偶像级人物。在过去的一个星期,责骂、“表扬”、质疑乃至同情的声音,包裹着这个二线或三线演员。 责骂是基于一个炫富、虚荣的“女朋友”郭美美。这些声音热衷于郭美美和王军的关系。王军乃至王军妻子的各种信息,陆续被披露出来。“表扬”声则基于一个“无脑”的郭美美,认为她通过“卧底”,揭开了中国慈善业存在的问题。“商红会的劝募资格”、“红总会的审批权”等一系列问题,在郭美美之后,被媒体不断追问和讨论。 质疑声则认为郭美美城府颇深,怀疑此事是一次精心策划、利用红十字会进行的炒作行为。有媒体称,工信部将介入调查,并明确表示“怀疑背后有网络水军炒作行为”。此种观点认为,郭美美早前在微博中放出“学习当红十字会总经理”的信息,是为了在杜撰身份的同时,刻意将此身份进一步“坐实”。 同情声则基于一个“弱者郭美美”。同情者以陈丹青为代表,认为网络暴力群体而攻之,“形同文革批斗”。但反对者认为,恰是此种围观,形成了网络反腐的氛围。 但这些声音背后一个不容怀疑的事实是,郭美美这枚可以争论的美丽手雷,已经把慈善业存在的问题,不容置疑的摆在了公众面前。 “本人已经受到家人和朋友的严厉教育和谴责!这几天我一直在反省这个给大家造成了伤害和烦恼的愚昧无知行为,希望各位网友不要再炒作,我决定用更多的时间来自我反省和自我教育!”郭美美在微博里公开道歉。 而在4月27日,彼时,她刚刚拿到那辆引发争议的白色玛莎拉蒂,她在微博里说:“邪永远不能胜正,You know?别再绞尽脑汁做荒唐事,这样只会让你变得很可耻,不属于你的你绑都绑不走!” 不知道郭美美所说的“绑都绑不走”的是什么。但至少目前,她和一个最敏感的机构捆绑在了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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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选举与治理 | 许纪霖:中国需要利维坦?(上)

许纪霖:中国需要利维坦?(上) ——近十年来中国国家主义思潮之批判 作者:许纪霖 来源:《思想》杂志第18期 本站发布时间:2011-7-7 8:17:19 阅读量:1673次 内容提要: 自21世纪以来,近十年中国的思想界出现了一股强大的国家主义思潮,国家主义(statism)与民族主义(nationalism)不同,它主张以国家为中心,以国家的强盛、国家能力的提升作为现代性的核心目标。国家因为代表人民的根本利益,因而拥有至高无上的、不可分割的、不可转让的最高主权。当代中国的国家主义思潮,有两个不同的脉络和来源,一个是集体右转的激进左翼,另一个是新崛起的施米特主义。他们从不同的知识和政治背景,最后都殊途同归,走向了膜拜国家的歧途。本文通过对国家主义所主张的“回应性民主”和“党国代表普遍利益”论的批判,指出这种缺乏启蒙理性价值规约的畸形发展的国家理性,有自我神魅化的趋势,有可能重蹈20世纪德国和日本国家主义的覆辙。 一股国家主义的思潮正在中国思想界兴起,风头所向,横扫左翼、保守两派阵营。在中国当下的语境下,国家主义(statism)从民族主义(nationalism)发展而来,但比民族主义更极端,更政治化,强调国家在社会生活各个领域的至高无上的核心地位,因为国家代表民族和人民的整体利益,可以抵御私人利益对政治过程的渗透和干扰。中国的国家主义并非传统的皇权专制主义或现代极权主义的翻版,它的正当性以人民主权论为号召,有某种似是而非的民意基础,通过民主而实现威权,乃是一种民粹式的威权主义。中国的国家主义在中国崛起的大背景下,力图证明自己是一种与西方不同的、具有中国特色的政治道路和政治模式,是足以挑战普世性的西方民主的制度创新,其正在通过将人民利益与中华文明的神魅化,建立一种国家的拜物教。 这一新崛起的国家主义思潮从何而来,其理论脉络和基本诉求究竟如何,它又将走向何处?我们不得不探究清楚。国家主义思潮不仅在中国思想界内部发酵流行,而且正在与官方的主流意识形态日益靠拢,在“唱红打黑”的局部地区甚至有大规模实践的可能性。20世纪30年代德国和日本的历史表明,一旦国家主义弥漫成势,将陷整个民族于灾难之中,我们不得不认真对待。 一,从左到右:国家主义的两条思想脉络 当今中国思想界国家主义思潮的几位重要代表人物,大都从80年代的启蒙阵营中走来,或者在90年代曾经受过启蒙的熏陶。80年代的新启蒙运动,其核心诉求是人的自由与解放,虽然建立现代的民族国家也是启蒙的内在目标之一,但在启蒙运动当中,民族主义的背后有普世的现代性价值作为规约,比较起个人解放的狂潮,民族主义并非是80年代的显学。到90年代,民族主义思潮开始崭露头角。90年代出现的民族主义是一个内部非常复杂的思潮和运动,有温和的文化民族主义,乃是为了在认同现代性的普世目标前提下,实现本民族的文化认同;也有激进的种族性反西方主义,旨在反抗西方各种霸权,以获得中国“可以说不”和“不高兴”的资格;还有自由主义的民族主义,将建立现代普世文明作为民族国家建构的根本使命。自1999年中国驻南斯拉夫使馆被美国“误炸”之后,中国逐渐形成了民族主义的狂飙,到2008年北京奥运火炬全球传递事件形成了高潮。在“中国崛起”的大背景下,民族主义趋于政治化与保守化。而国家主义的出现,正是民族主义与浪漫主义、历史主义互相结合的产物。民族主义追求民族国家的崛起,这无可非议。但国家主义不同,它主张以国家为中心,以国家的强盛、国家能力的提升作为现代性的核心目标。国家不再是实现公民利益的工具,国家本身就是善,具有自主性的国家理性,国家就是其自身的目的。 王晓明在四川汶川大地震之后,有一个敏锐的观察,他发现,八十年代启蒙运动的时候,大家谈的都是“人”,关键词是“个人”;90年代随着阶级的产生和分化,核心概念变为“阶层”;而这几年则转移到了“国家”。为什么到了21世纪初,“国家”替代“个人”和“阶层”成为了关注的焦点?这乃是因为90年代初开始的中国经济高速发展,使得国家的财政能力、动员能力和控制能力有了质的提升,在国际关系当中拥有了可以与美国、欧洲相抗衡的强大国力,这个令人生畏的巨无霸究竟是福还是祸?思想界对此有不同的声音。古典自由主义者相信:一个缺乏现代民主制度的国家,将是可怕的压抑性权力。他们主张要继续发展社会,通过成熟的市民社会和公共领域限制国家的专断权力。在自由主义的内部,近年来也出现了一种试图将国家主义与自由主义融为一体的国家自由主义观点。高全喜认为:自由主义具有两个面向,一个面向是保障人权,制约国家权力,另一个面相是构建一个现代国家。“首先要建立一个现代国家,要建立一个利维坦,在这个利维坦之下才有现代公民。”他强调说:“真正成熟的自由主义是最讲国家利益的,可以说,自由主义等于个人主义加国家主义。”然而,就整体而言,中国的自由主义缺乏关于国家的整体性论述,在民族崛起的历史过程当中,国家究竟起着什么样的作用,国家是否有可能代表民族的整体利益,拥有自身的国家理性?这些在自由主义缺席的领域,国家主义便乘虚而入,国家主义正是基于这几年的马基雅维里热、霍布斯热、卡尔·施米特热发展出一套关于现代国家的论述,回应了思想界的“国家饥渴症”,掀起了一股国家主义的狂飙。 在中国思想界,国家主义思潮有两个不同的脉络和来源,一个是集体右转的激进左翼,另一个是近十年新崛起的施米特主义。 激进左翼的保守化是近年来思想界出现的一个令人惊异的现象。左派的本来涵义是同情底层民众,对资本权势和政治权势不妥协的批判与反抗,这是激进左翼的魅力所在。中国的左派有老左派和新左派之分,老左派指的是坚守正统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原教旨主义者,他们本身就是现存政治体制的一部分,可谓是假左派和真保守派。新左派指的是在90年代自由主义与新左派大论战中崛起的一支新的思想力量,他们所焦虑的是90年代之后一个被“资本主义化”的中国,认定中国在改革当中所出现的问题,从政治腐败到社会不平等,都是西方新自由主义惹的祸,他们希望中国超越西方的资本主义道路,走一条制度创新之路。其思想资源,除了西方的各种左翼理论之外,还一厢情愿地从毛泽东时代的社会主义传统之中发掘正面的价值。新左派的基本立场有两个,一是同情和赞美底层民众,二是痛恨西方的资本主义及其民主。当他们认为90年代的国家意志在步“新自由主义”后尘、损害底层民众利益的时候,新左派对权力的批判是有相当杀伤力的。然而到了21世纪之后,当他们发现国家意志逐步从“错误的”新自由主义转为“正确的”社会主义轨道时,新左派于是开始右转,全面拥抱国家,激进左翼嬗变为保守的国家主义。2008年国庆六十年之际,一批新左派的代表人物加入了讴歌“伟大的六十年”的舆论大合唱。他们通过选择性的遗忘与记忆机制,将前30年和后30年视为中国社会主义模式一以贯之的成功经验。王绍光在权威的《中国社会科学》上发文,论证中国60年的发展,就是坚持社会主义方向的结果,“只要坚持社会主义的方向,未来的道路一定会越走越宽广。”汪晖将60年的经验归结为中国拥有“相对来说独立而完备的主权性格”,这一独立自主性通过政党的实践而完成,“由于中国政党与国家有一种独立的品格,因而也发展了一种自我纠错机制。” 左与右、激进与保守,本来就并非绝对的两级,在特定条件之下,它们可以相互转化,甚至吊诡地结合为一体化的形左实右:下半身是同情底层民众的左派,上半身又是拥护威权的右派。当代中国的新左派,一开始便具有某种国家主义的内在趋势,甚至与国家威权难舍难离。早在1996年,甘阳就提出中国要“走向政治成熟”。在他看来,中国经济发展之后,为了避免经济上强大、政治上软弱的状况,必须在政治上成熟起来。其具体方案是通过全国的公民直选,克服日益膨胀的地方利益,让国家从人民那里直接获得合法性授权,以建立一个以“大众民主”为正当性基础的强有力的国家。甘阳是一个激进的民主主义者,同时又是一个保守的国家主义者,他所迷恋的正是马克斯·韦伯式的民主威权主义。民主具有双重的功能,它既可以让公民拥有政治的自主性,也可以加强国家威权的合法性基础,使得威权统治更加巩固。韦伯看中民主的,正是后者的这一工具性功能。威权主义不是不要民主,他们要的只是“一次性的授权”式民主。韦伯曾经对鲁登道夫将军说:“在民主制度下人民选举自己信任的领袖,如果领袖说:‘闭嘴吧,照我的办!’民众和党派就可以放心随他去做。”鲁登道夫大喜:“我很喜欢这种民主!”中国早期新左派的激进民主方案,就是这样一种韦伯式的以建立强有力国家为宗旨的民主威权主义。 早在90年代初,王绍光就与胡鞍钢一起,提出了一份引起了激烈争论的“加强中国国家能力”的报告,报告明确地将国家能力表述为“国家实现自己意志的能力”,具体表现在吸取能力、调控能力、合法化能力和强制能力。新左派的集体右转,并非晴天霹雳,而有其内在的思想与历史逻辑。以拒斥议会民主制为号召的民粹式民主,在国家制度上势必要落实在以民主为合法性基础的个人或寡头式威权。中国的新左派虽然致力于反抗强权,但在他们的心目之中,真正的敌人只有一个,那就是西方的新自由主义。当国家与新自由主义同流合污的时候,他们是国家的批判者,一旦国家疏离西方的新自由主义的“错误”方向,回归社会主义的“正确”轨道,那么国家在他们眼里便化身为底层民众的希望所在。汪晖在90年代末和21世纪初都以“批判知识分子”的姿态,尖锐地批判全球化资本主义与官僚化的“非政治的政治”。然而近一年来汪晖从总结建国60年来中国崛起的独特经验,到肯定“政党的国家化”、党国代表人民的普遍利益。这些遽然的“转向”似乎透露出在新的政治环境下新左派政治策略的重大调整:当诉诸“全民直选”或“底层民主”受到压抑、此路不通的情况下,他们的政治重心从诉诸社会运动转向期望国家意志,从“觉民行道”的下行路线拐向了“替君行道”的上行路线。 国家主义的另一条思想脉络是施米特主义。自从刘小枫将希特勒的桂冠法学家卡尔·施米特的思想引进中国思想界,近十年来在法学界、政治学界刮起了一股施米特旋风。旋风所到之处,到处播下了国家主义的种子。施米特主义在中国政治论述中的代表,非强世功莫属。2004年,乌克兰等国发生“颜色革命”,强世功惋惜乌克兰政府囿于自由主义的宪政观念,对政治缺乏本质的理解,错失武力镇压反对派的意志决断,最后拱手让出政权。他以施米特的口吻,大谈“颜色革命”给中国留下的教训:“政治问题的关键不是对与错的问题,而是服从与不服从的问题。只要不服从政治权威,‘说你错,你就错,做对也错’,”“政治的首要问题是分清敌人与朋友。在敌人与朋友之间,不存在自由的问题,只有暴力和征服。这就是政治的实质,自由主义者往往不敢面对的实质。” 近十年来,以施米特主义为中心,马基雅维利、霍布斯等人的国家理性一脉学说在一些知识分子那里大热,他们对国家的理解充满着德国浪漫主义式的膜拜:国家不再是实现人民利益的工具,而是有着自身目的、理性与功能的有机体;国家权力不再是不得不有所限制的必要的恶,而是代表民族整体利益和公共意志的善;国家将不再受到宗教和伦理价值的束缚,它具有自主性的理性,拥有不可分割、不可转让、至高无上的主权意志。强世功借助西方的宪政理论,对中国政治体制的正当性作了系统论证,认为中国的国家意志就是党国意志,中国革命的现代传统决定了在成文的国家宪法之上,还有党的意志的不成文宪法,中共是代表人民根本利益的最高主权,就像国王的两个身体:党是灵魂,国是肉身。党政军“三位一体”的主席制正是中国独特的宪政体制。在国庆60周年之际,各种对中国独特政治模式的颂扬纷纷出炉,张维为总结说:“政府是必要的善。在中国漫长的历史中,繁荣的时代都离不开比较开明的强势政府。不同于美国人所主张的‘政府是必要的恶’,中国的变革由一个开明的、致力于发展的政府所领导”。潘维讲得更明确:“中国政治模式最根本的特征是拥有一个先进的执政集团。中国共产党是当下领导中国现代化事业的执政集团。这个集团宣称代表全民向现代化前进的福祉,公正无私,纪律严明、团结统一,使分散自由的中华民族拥有坚强的政治领导核心。” 这些保守化的新左派和施米特主义者,并非那些体制内部捧着马列饭碗、思想陈腐的原教旨主义者,而大多是受过系统西洋教育的现代知识分子。他们在“中国崛起”的感召之下,从“现实的就是合理的”出发,以十八般武艺纷纷论证“合理的现实”。国家主义思潮并非一个统一的思想共同体,虽然理论资源、政治主张并不完全重合,却有着一个共同的价值立场,即对最高主权和国家意志的膜拜,相信国家代表人民的整体利益,只有加强党与政府的执政能力,中国才能实现政治上的崛起。这些国家主义知识分子供职于北大、清华、香港等海内外一流大学,以独立的民间知识分子自居,却与体制保持着各种若即若离的暧昧关系。而支撑其主张的,不是教条化的马列主义,而是西方从左到右各种时髦的理论,在我看来,值得认真对待的,不是国家主义的主张,而是其主张背后的理据,正是这些似是而非、却颇能迷惑人的理论,吸引了不少渴望中国崛起的知性学生。 二,“回应性民主”,还是“回应性威权”? 中国的改革走的是与俄国不同的道路,经济改革领先,而政治改革滞后。进入21世纪之后,国内要求民主化的声浪一直居高不下。“民主”是这个时代的神圣概念,如同过去的“革命”一样,没有人敢公开反对民主,分歧仅仅在于,究竟要的是什么样的民主? 中国的自由主义者提出的是宪政民主的方案,他们要求将国家的正当性建立在宪政民主的基础之上,确立宪法作为国家政治生活的最高原则,党政分离,在体制内部实现有限的权力制衡,并建立完善的市民社会与公共领域,实现社会相对于国家的自主性。自由派的这一温和的改革诉求,在90年代后期和21世纪初曾经一度活跃过,近年来由于受到外部环境的压抑而沉寂下去。另一个民主的选项是社会民主主义方案,试图从西方马克思主义理论出发,将社会主义的平等诉求和公有制方案,与西方的议会民主制度相结合,实现民主化的社会主义理想。这一民主方案曾经一度引起高层的兴趣,但很快也被边缘化。在近年来出现的国家主义思潮之中,施米特主义很少谈论民主,他们关心的只是最高主权的决断能力。而新左派有自己的激进民主理想,甘阳曾经提出过全民普选的方案,以实现韦伯式民主威权主义的强大国家,王绍光、崔之元、汪晖等主张底层的大众民主,即使他们集体右转成为国家主义者,民主也一直是新左派的核心方案之一。 在新左派当中,对民主问题有系统思考和论述的,当属王绍光。2008年他在三联书店出版的《民主四论》,是一个相当另类的民主方案。所谓另类,乃是相对于竞争性选举民主而言。从西方的民主历史进程来看,古希腊和罗马实行的是古典的直接民主,公民直接参与并决定政治共同体的公共事务,而现代民主则是一种间接的、程序性民主,人民经由竞争性的选举,挑选精英作为自己的代表而间接实现统治。这一由熊彼特所定义的程序性民主,在现代民主的实践中被广泛采纳,比如亨廷顿就是以此来衡量一个国家是否有民主,并提出“民主的第三波”理论。西方现代的代议制民主,遭到了王绍光激烈的批评,斥之为不是民主,而是“选主”,其“限制了民主直接参与决策的机会”、“限制了大多数人参政的机会”、“无法改变选举的‘贵族’、‘寡头’色彩”。这些批评虽有言过其实之处,但应该承认有其道理。以政党竞争为中心的选举性民主的弊端,西方当代的公民共和主义、社群主义、激进民主论早就有深刻的分析和批判,指出其削弱了公民的政治参与精神、选举容易被金钱势力操控、导致日常政治的官僚化等等。这些代议制民主的批评者们因此而提出了协商民主、参与民主、政治的公共善等多种民主方案,试图弥补代议制民主的内在缺陷。不过,这些民主方案并非要替代乃至推翻以竞争性选举为核心的代议制民主,而只是在认同现代民主的制度性建构前提之下,以古典的民主精神拯救现代民主之不足。 然而王绍光所试图做的,乃是提出一个替代性的另类民主方案,即所谓的“真正的民主”,是“人民当家作主的民主,而不是被阉割、经过无害化处理的民主”。表面看起来,王绍光想恢复的是古典的直接民主传统,而且将这些民主权利赋予左派心目中的人民――底层的民众。这一理想固然不错,问题在于中国毕竟不是古希腊城邦,在一个地域辽阔、人口众多的大国,究竟如何实现直接民主?王绍光列举了信息公开、听取民意、吸取民智、实行民决等多项参与机制之后,索性爽快地透出底牌:他所说的“真正的民主”,就是毛泽东当年的“逆向参与模式:群众路线”! 古希腊民主与“群众路线”,表面看起来都是直接民主,但二者之间在性质上体迥然有别:古希腊城邦的政治主体是公民,但毛泽东“群众路线”中的政治主体却是统治者;古希腊城邦关心的是谁来进行统治,而“群众路线”在意的只是如何有效地实现统治。而在王绍光看来,民主与其说是一种“谁来进行统治”权形式,不如说是“如何有效统治”的政府治理形式。民主是什么?“民众表达意愿,政府做了回应,民主就是这个东西。”王绍光认为,民主虽然有众多涵义,但最重要的是“政府对人民的回应性,即政府的政策在多大程度上反映了公民的需求、要求和偏好,这种意义上的民主更贴近民主的真实含义”。王氏的这种“回应性的民主”,将政治的主体偷偷地从公民置换为统治者,因此民主的内涵也发生了变化。古希腊民主的内涵在于如何将被统治者的意志凝聚为共同体的意志,而“回应性民主”所关心的,只是统治者如何回应、采纳和代表被统治者的意志。协商性民主、网络民意、专家献言、公众咨询等这些直接民主的方案,既可能是代议制民主的补充,也有可能成为开明威权的一部分。当王绍光断然排斥了代议制民主的基本建构之后,他所能想象的民主的实践空间,只能祈求于毛泽东留下的民粹主义遗产了。 在王绍光的“回应性民主”方案之中,一般民众通过抽签、商议、舆论和参与获得底层民主,民众通过这些方式表达民意,由政府回应吸纳,最后由国家集中体现人民的根本利益。这种大众民主+威权回应的民主威权模式,无疑是毛泽东“民主集中制”的精神传承,群众的“民主”只是一个象征性的形式,而统治者的“集中”才是真正的决断性意志,但“民主”又不是可有可无的,它可以为“集中”的专断意志提供形式上的合法性。这一模式有一个致命的弱点,乃是底层大众与上层威权之间,由于缺乏竞争性的选举和制度化的监督问责,上下脱节,民众的利益和意志无法通过体制的保障,有效地转化为政府的意志。在西方的民主架构之中,有议会代表选民监督政府,有司法按照人民的最高意志审查政府是否违宪。但在“回应性民主”之中,政府的权力只要自我声称代表人民的根本利益,便可以无所约束,畅通无阻,肆无忌惮地侵犯具体的公民利益。最近频频发生的以公共利益的名义拆迁、征地这类政府侵权行为,便是“回应性民主”虚幻化的最好例证。 “回应性民主”究其实质,乃是一种“回应性威权”(responsiveauthoritarian)。既有“民主”,也有威权,通过统治者对被统治者利益与意愿的回应而获得“民主”的美誉,从而加强国家威权的统治正当性。这种看似开明的“回应性威权”,政治的主动性始终掌捏在政府的手中:回应和采纳民众的意见,是统治者开明的表示,不回应、不采纳,你也无可奈何,缺乏任何制度性的约束。这种民主,更接近传统儒家中的民本政治,民本与民主,虽一字之差,却相距千里。民主政治是通过制度性的竞争选举而实现“人民作主”,而民本政治则是统治者作为政治主体“为民作主”。王绍光虽然一再声称要实现人民的当家作主,但在他的“真正的民主”方案之中,人民最终还是陷入了“被代表”、“被采纳”、“被回应”的被动地位,民主与否的主动权始终牢牢地掌控在统治者的手中。 在现代的民主与儒家的民本背后,有着不同的政治理念。潘维在这一点上倒看得比较清楚,他说:“中古以后的西方发展出‘权利本位’思想,而中国的‘责任本位’思想则延续至今。‘责任本位’和‘权利本位’两个概念凝聚了中西方思想的基本差异,这种差异构成了中西模式差异的思想渊源”。“权利政治”的主体是公民,公民在法治的保护下有权捍卫自己正当的权益,也有权向自己选出的官员问责。而“责任政治”的主体是统治者,从儒家民本思想的道德要求来说,官员必须心系百姓、服务民众,但这个民众是抽象的、象征性的图腾之物,民众对官员缺乏制度性的监督,所谓的责任只是软性的道德束缚,官员实际负责的对象,不是下面的民众,而只是他的上司。官僚体系内部,层层向上负责,个个向下问责,好一个中国特色的吏治景象! 民主对于公民共同体来说,是一个社会自治的问题,而对于政府来说,是一个公民向政府授权的过程。这个授权,不是韦伯所说的一次性权力转移,而是通过议会和司法的间接监督和公众舆论、协商民主乃至全民公决的直接问责,经常性地审查政府决策的正当性。“回应性民主”因为缺乏制度性的授权,而只有自我声称式的代表,所谓的回应只是一个匮乏客观标准和有效监督的开明专制式人治。于是,“回应式民主”从追求民主始,到葬送民主终,不是人民当家作主,而是让威权为民作主,最终蜕变为一个自我否定、自我颠覆的“回应性威权”。 “回应性民主”蜕变为“回应性威权”的过程,是一个不断去政治化的政治过程,也就是作为政治主体的公民意志不断被代表、被边缘化,而“谁来统治”题偷偷转换为“如何统治”的问题,于是是否要民主的问题在近年来的中国嬗变为如何善治(goodgovernance)的问题。当新左派出身的王绍光还不愿放弃民主旗号的时候,其他的国家主义者们索性直接以善治和良政替换了令人心烦的民主。张维为坦率地说:“良政比民主化更为重要。中国拒绝‘民主与专制对立’这种老生常谈,认为一个政府的性质,包括其合法性,应由其实质内容,即良政来决定;应由政府能向人民提供了什么来检验。”与“回应性威权”一样,政治的主体依然是政府,而非公民,政治被技术化、非政治化了,政治的过程成为一个公民缺席的政府治理问题。而这个期待着成为良善的政府,却是一个缺乏制度性监督的、无所不在、无所不能的公共权力。 然而,在国家主义者们看来,中国的国家权力从古至今竟然不是太强了,而实在是太弱了。他们相信,中西之间的实力差距,不是文明的有无,而是国家能力的强弱。吴增定说:“西方现代国家之所以拥有极强的扩张和征服能力,是因为他们的国家权力对社会领域具有高度的整合与动员能力。”韩毓海重新审视500年来的中国与世界历史,认定“这500年来世界史的消长,其核心实际上就在于‘国家能力’这一点上。”中国之所以逐步衰落,就是因为缺乏一个强大的中央政府。他赞颂1949年以后“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首先肇始于中国革命以建立基层组织的方式,极大提高了社会组织能力和国家效率。”王绍光是最早提出国家能力的始作俑者,在他看来,除了关心民主这个政权形式之外,还要重视国家能力的问题,许多民主国家因为缺乏有效的政府能力而陷入长期的民主衰败。“只有一个强有力的国家才能实现高质量的民主”,“国家是最大、最有效的人权组织”。王绍光的看法只有一半是对的,一个高质量的民主国家固然离不开强大的国家能力,但一个强有力的国家并非天然是“最大、最有效的人权组织”。有像菲律宾那样无能处理香港人质事件的民主国家,但也有朝鲜这样的践踏人权、却能打入足球世界杯的极权社会。强有力的国家权力,既能大善,也能大恶。国家权力说到底与人性相关,人性之中神魔交错,在好的制度下有可能成为天使,在坏的制度下会堕落成魔鬼。一个强有力的国家最需要的是民主制度,需要健全的宪政和法治,以防止权力的作恶。能力卓越的国家,既能创造人类的经济奇迹,也有危害人权与人类的可堕落性。西方国家之中,英美之所以强盛而不堕落,乃是有可靠的文明制度加以规约,德国和日本之所以强盛一时而最终败北,正是片面追求国家能力的扩张、背逆人类普世文明的结果。 在《民主四论》之中,王绍光区别了政权形式与国家能力二个不同的概念,前者与制度是否民主相关,后者与国家是否拥有控制力相关。我们也可以这样理解,政权形式涉及到文明的价值及其建制化,而国家能力取决于政治体制的合理化。合理化的政治体制会提升国家的控制能力和统治效率,比如增强经济竞争力、迅速解救人质等,但也有可能压制人权、野蛮拆迁、非法征地等等。因此,政权形式是否民主,是否符合普世文明的价值观,就显得非常要紧。离开了民主奢谈国家能力,蕴涵着巨大的道德风险和政治危机。当新左派的“回应式民主”只不过是一种善治主义的开明威权之后,民主对威权的约束便变得非常的虚弱。开明威权是一种高度合理化的行政权力,它具有自我理性化的功能,可以高效率地实现国家的最高意志。理性化的威权只是以具体的政绩目标作为其行动的依据,凌驾于普世文明的价值之上,在伦理观上它是虚无主义和技术主义的。而一种好的民主必定是有价值的,其真正的意义不在于所谓的“人民当家作主”,而是能够扬善抑恶,体现出更高的文明价值。 这里说的好的民主,乃是指能够保障人的自由本性的民主。从民主制度的历史实践来说就是宪政民主,即以自由为最高伦理原则的宪政所规范的民主。王绍光最讨厌对民主的修饰和限制,在他看来,“真正的民主”是不受限制的、人民直接当家作主的民主。果真有这样纯粹的民主吗?假如不受更高伦理价值的规约,即使直接体现了绝大多数公民的意志,民主也有可能堕落成可怕的暴政。苏格拉底便是民主暴政的牺牲品。民主不是只有一种形态,它仅仅表明权力来自于人民的授权或者同意,民主可以与各种主义相结合:宪政主义的民主、威权主义的民主或者民粹主义的民主。民主不是一个自明性的制度,它总是要被修饰,被赋予一种更高的价值;或者是自由的价值(宪政民主)、或者是权威与秩序的价值(威权民主),或者是抽象的人民整体意志(民粹民主)。不同的民主方案选择,其实是对价值的抉择,不同价值观的民主,当然有好坏、高下之分。而从自由主义的价值标准来看,所谓好的民主,一定是能够保障人的自由本性与基本权利的民主,而不是拥有强大的国家能力的民主。所谓好的政府,也不是无法无天、能力超强的巨无霸,而是符合伦理价值、权力相互制衡、又有行政效率的政府。 中国新左派所欣赏的民主,其实是一种混合式的民粹主义威权民主。他们既相信人民的最高意志,又寄希望于政府的强大威权。民主与威权,有时候并非冲突,在现代政治的条件下,往往会发生吊诡的结合。因为民主可以为威权统治提供正当性基础,而现代的威权统治除了诉诸于整体性的人民意志,别无其它合法化来源。于是,民主便与威权携手共建强有力的国家,用新左派的话说,叫做“下层与上层联合夹攻中层”。这里所谓的下层,指的是底层民众,上层指的是中央政权,而中层则是地方政府及其利益集团。王绍光说:“古代的帝王都知道,他们往往跟最底层的民众结合,来制约中间的官僚。美国也是这样,联邦政府绕过州政府,跟州里的黑人结合起来,迫使州政府在民权方面让步。”韩毓海讲得更透彻:不要以为民主就是简单的“官民对立”,从中国历史来看,“国家和普通老百姓其实有着共同的利益和共同的敌人,而这个敌人也就是豪强和‘豪民’。”无须过多引证,我们便可以发现保守化的新左派的民主方案,其实是一个民粹式的威权主义,或者说威权式的民主主义。西方的左派也相信民众的力量,相信大众民主,但他们与包括国家、帝国在内的各种压抑性权力决不妥协,比如《帝国》的作者哈特和奈格里将打破压抑性权力的希望,寄托在组织起来的全球民众身上。21世纪中国的新左派们却放弃了原来的社会运动诉求,乞灵于国家威权来回应民众的意愿。他们虽然反对官僚国家,却没有像西方左派那样对国家有天然的警惕,相反地,他们将希望寄托于一个民粹式国家,一个以人民的名义实现统治的回应性威权。 为什么民粹式的民主最后有可能转化为民粹式的威权?这乃是因为民粹式民主有其不可克服的内在矛盾:一方面它反对任何代议和官僚的权力,希望通过民众的直接参与政治,实现民众的自我统治和自我管理;另一方面,它又不得不将分散的民众意志迅速、有效地集合为一个统一的人民意志,将参与的政治意志转化为统治的行政意志。于是,民粹式民主只有两个选项:一个是彻底的无政府主义乌托邦,比如历史上的巴黎公社与哈特、奈格里的全球民众联盟,但这些由人民直接统治的方案都没有成功过;另一个选项是将民众意志交给一个“伟大不朽的立法者”,由具有神魅性格的伟人或革命的精英政党代表人民的同一性意志进行统治,法国大革命时期的雅格宾专政、俄国革命中的苏维埃政权和毛泽东的文化大革命,无疑都是具有威权性质的民粹民主。当代中国的新左派们试图在世俗化的后革命时代,延续这一民粹式民主的精神传统,创造一个“回应性威权”的新模式。民主通向威权的道路,其实并不遥远,只要去掉各种修饰、打破各种规约,将民主的希望寄托于一个回应性的“为人民服务”政府,民主就会蜕变为威权,而威权也乐于自称“民主”或“善治”,乐乐呵呵地笑纳来自国家主义的大礼,从而获得统治的合法性。 相关链接: 许纪霖:中国需要利维坦?(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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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思想 | 许纪霖:近十年来中国国家主义思潮之批判

  选择字号: 大 中 小 本文共阅读 15 次 更新时间: 2011-07-05 17:40:18 许纪霖:近十年来中国国家主义思潮之批判 标签: 国家主义 ● 许纪霖 ( 进入专栏 ) 一股国家主义的思潮正在中国思想界兴起,风头所向,横扫左翼、保守两派阵营。在中国当下的语境下,国家主义(statism)从民族主义(nationalism)发展而来,但比民族主义更极端,更政治化,强调国家在社会生活各个领域的至高无上的核心地位,因为国家代表民族和人民的整体利益,可以抵御私人利益对政治过程的渗透和干扰。中国的国家主义并非传统的皇权专制主义或现代极权主义的翻版,它的正当性以人民主权论为号召,有某种似是而非的民意基础,通过民主而实现威权,乃是一种民粹式的威权主义。中国的国家主义在中国崛起的大背景下,力图证明自己是一种与西方不同的、具有中国特色的政治道路和政治模式,是足以挑战普世性的西方民主的制度创新,正在通过将人民利益与中华文明的神魅化,建立一种国家的拜物教。 这一新崛起的国家主义思潮从何而来,其理论脉络和基本诉求究竟如何,它又将走向何处?我们不得不探究清楚。国家主义思潮不仅在中国思想界内部发酵流行,而且正在与官方的主流意识型态日益靠近,在「唱红打黑」的局部地区甚至有大规模实践的可能性。1930年代德国和日本的历史表明,一旦国家主义弥漫成势,将陷整个民族于灾难之中,我们不得不认真对待。 一、从左到右:国家主义的两条思想脉络 当今中国思想界国家主义思潮的几位重要代表人物,大都从1980年代的启蒙阵营中走来,或者在1990年代曾经受过启蒙的熏陶。1980年代的新启蒙运动,其核心诉求是人的自由与解放,虽然建立现代的民族国家也是启蒙的内在目标之一,但在启蒙运动当中,民族主义的背后有普世的现代性价值作为规约,比较起个人解放的狂潮,民族主义并非是1980年代的显学。到1990年代,民族主义思潮开始崭露头角。1990年代出现的民族主义是一个内部非常复杂的思潮和运动,有温和的文化民族主义,乃是为了在认同现代性的普世目标前提下,实现本民族的文化认同;也有激进的种族性反西方主义,旨在反抗西方各种霸权,以获得中国「可以说不」和「不高兴」的资格;还有自由主义的民族主义,将建立现代普世文明作为民族国家建构的根本使命。自1999年中国驻南斯拉夫使馆被美国「误炸」之后,中国逐渐形成了民族主义的狂飙,到2008年北京奥运火炬全球传递事件形成了高潮。在「中国崛起」的大背景下,民族主义趋于政治化与保守化。而国家主义的出现,正是民族主义与浪漫主义、历史主义互相结合的产物。民族主义追求民族国家的崛起,这无可非议。但国家主义不同,它主张以国家为中心,以国家的强盛、国家能力的提升作为现代性的核心目标。国家不再是实现公民利益的工具,国家本身就是善,具有自主性的国家理性,国家就是其自身的目的。 1990年代初开始的中国经济高速发展,使得国家的财政能力、动员能力和控制能力有了质的提升,在国际关系当中拥有了可以与美国、欧洲相抗衡的强大国力,这个令人生畏的巨无霸究竟是福还是祸?思想界对此有不同的声音。古典自由主义者相信:一个缺乏现代民主制度的国家,将是可怕的压抑性权力。他们主张要继续发展社会,通过成熟的市民社会和公共领域限制国家的专断权力。在自由主义的内部,近年来也出现了一种试图将国家主义与自由主义融为一体的国家自由主义观点。高全喜认为:自由主义具有两个面向,一个面向是保障人权,制约国家权力,另一个面相是构建一个现代国家。「首先要建立一个现代国家,要建立一个利维坦,在这个利维坦之下才有现代公民。」 他强调说:「真正成熟的自由主义是最讲国家利益的,可以说,自由主义等于个人主义加国家主义。」 然而,就整体而言,中国的自由主义缺乏关于国家的整体性论述,在民族崛起的历史过程当中,国家究竟起着什么样的作用,国家是否有可能代表民族的整体利益,拥有自身的国家理性?这些在自由主义缺席的领域,国家主义便乘虚而入,国家主义正是基于这几年的马基雅维利热、霍布斯热、卡尔‧施米特热发展出一套关于现代国家的论述,响应了思想界的「国家饥渴症」,掀起了一股国家主义的狂飙。 在中国思想界,国家主义思潮有两个不同的脉络和来源:一个是集体右转的激进左翼,另一个是近10年新崛起的施米特主义。 激进左翼的保守化是近年来思想界出现的一个令人惊异的现象。左派的本来涵义是同情底层民众,对资本权势和政治权势不妥协的批判与反抗,这是激进左翼的魅力所在。中国的左派有老左派和新左派之分,老左派指的是坚守正统社会主义意识型态的原教旨主义者,他们本身就是现存政治体制的一部分,可谓是假左派和真保守派。新左派指的是在1990年代自由主义与新左派大论战中崛起的一支新的思想力量,他们所焦虑的是1990年代之后一个被「资本主义化」的中国,认定中国在改革当中所出现的问题,从政治腐败到社会不平等,都是西方新自由主义惹的祸,他们希望中国超越西方的资本主义道路,走一条制度创新之路。其思想资源,除了西方的各种左翼理论之外,还一厢情愿地从毛泽东时代的社会主义传统之中发掘正面的价值。新左派的基本立场有两个,一是同情和赞美底层民众,二是痛恨西方的资本主义及其民主。当他们认为1990年代的国家意志在步「新自由主义」后尘、损害底层民众利益的时候,新左派对权力的批判是有相当杀伤力的。然而到了21世纪之后,当他们发现国家意志逐步从「错误的」新自由主义转为「正确的」社会主义轨道时,新左派于是开始右转,全面拥抱国家,激进左翼嬗变为保守的国家主义。2008年国庆60年之际,一批新左派的代表人物加入了讴歌「伟大的60年」的舆论大合唱。他们通过选择性的遗忘与记忆机制,将前30年和后30年视为中国社会主义模式一以贯之的成功经验。王绍光在权威的《中国社会科学》上发文,论证中国60年的发展,就是坚持社会主义方向的结果,「只要坚持社会主义的方向,未来的道路一定会越走越宽广。」 汪晖将60年的经验归结为中国拥有「相对来说独立而完备的主权性格」,这一独立自主性通过政党的实践而完成,「由于中国政党与国家有一种独立的品格,因而也发展了一种自我纠错机制。」 左与右、激进与保守,本来就并非绝对的两级,在特定条件之下,它们可以相互转化,甚至吊诡地结合为一体化的形左实右:下半身是同情底层民众的左派,上半身又是拥护威权的右派。当代中国的新左派,一开始便具有某种国家主义的内在趋势,甚至与国家威权难舍难离。早在1996年,甘阳就提出中国要「走向政治成熟」。在他看来,中国经济发展之后,为了避免经济上强大、政治上软弱的状况,必须在政治上成熟起来。其具体方案是通过全国的公民直选,克服日益膨胀的地方利益,让国家从人民那里直接获得合法性授权,以建立一个以「大众民主」为正当性基础的强有力的国家 。甘阳是一个激进的民主主义者,同时又是一个保守的国家主义者,他所迷恋的正是马克斯‧韦伯式的民主威权主义。民主具有双重的功能,它既可以让公民拥有政治的自主性,也可以加强国家威权的合法性基础,使得威权统治更加巩固。韦伯看中民主的,正是后者的这一工具性功能。威权主义不是不要民主,他们要的只是「一次性的授权」式民主。韦伯曾经对鲁登道夫将军说:「在民主制度下人民选举自己信任的领袖,如果领袖说:『闭嘴吧,照我的办!』民众和党派就可以放心随他去做。」鲁登道夫大喜:「我很喜欢这种民主!」 中国早期新左派的激进民主方案,就是这样一种韦伯式的以建立强有力国家为宗旨的民主威权主义。 早在1990年代初,王绍光就与胡鞍钢一起,提出了一份引起了激烈争论的「加强中国国家能力」的报告,明确地将国家能力表述为「国家实现自己意志的能力」,具体表现在吸取能力、调控能力、合法化能力和强制能力 。新左派的集体右转,并非晴天霹雳,而有其内在的思想与历史逻辑。以拒斥议会民主制为号召的民粹式民主,在国家制度上势必要落实在以民主为合法性基础的个人或寡头式威权。中国的新左派虽然致力于反抗强权,但在他们的心目之中,真正的敌人只有一个,那就是西方的新自由主义。当国家与新自由主义同流合污的时候,他们是国家的批判者,一旦国家疏离西方的新自由主义的「错误」方向,回归社会主义的「正确」轨道,那么国家在他们眼里便化身为底层民众的希望所在。汪晖在1990年代末和21世纪初都以「批判知识分子」的姿态,尖锐地批判全球化资本主义与官僚化的「非政治的政治」。然而近一年来汪晖从总结建国1960年来中国崛起的独特经验,到肯定「政党的国家化」、党国代表人民的普遍利益 。这些遽然的「转向」似乎透露出在新的政治环境下新左派政治策略的重大调整:当诉诸「全民直选」或「底层民主」受到压抑、此路不通的情况下,他们的政治重心从诉诸社会运动转向期望国家意志,从「觉民行道」的下行路线拐向了「替君行道」的上行路线。 国家主义的另一条思想脉络是施米特主义。自从刘小枫将希特勒的桂冠法学家卡尔‧施米特的思想引进中国思想界,近10年来在法学界、政治学界刮起了一股施米特旋风。旋风所到之处,到处播下了国家主义的种子。施米特主义在中国政治论述中的代表,非强世功莫属。2004年,乌克兰等国发生「颜色革命」,强世功惋惜乌克兰政府囿于自由主义的宪政观念,对政治缺乏本质的理解,错失武力镇压反对派的意志决断,最后拱手让出政权。他以施米特的口吻,大谈「颜色革命」给中国留下的教训:「政治问题的关键不是对与错的问题,而是服从与不服从的问题。只要不服从政治权威,『说你错,你就错,做对也错』」 ,「政治的首要问题是分清敌人与朋友。在敌人与朋友之间,不存在自由的问题,只有暴力和征服。这就是政治的实质,自由主义者往往不敢面对的实质。」 近10年来,以施米特主义为中心,马基雅维利、霍布斯等人的国家理性一脉学说在一些知识分子那里大热,他们对国家的理解充满着德国浪漫主义式的膜拜:国家不再是实现人民利益的工具,而是有着自身目的、理性与功能的有机体;国家权力不再是不得不有所限制的必要的恶,而是代表民族整体利益和公共意志的善;国家将不再受到宗教和伦理价值的束缚,它具有自主性的理性,拥有不可分割、不可转让、至高无上的主权意志。强世功借助西方的宪政理论,对中国政治体制的正当性作了系统论证,认为中国的国家意志就是党国意志,中国革命的现代传统决定了在成文的国家宪法之上,还有党的意志的不成文宪法,中共是代表人民根本利益的最高主权,就像国王的两个身体:党是灵魂,国是肉身。党政军「三位一体」的主席制正是中国独特的宪政体制 。在国庆60周年之际,各种对中国独特政治模式的颂扬纷纷出炉,张维为总结说:「政府是必要的善。在中国漫长的历史中,繁荣的时代都离不开比较开明的强势政府。不同于美国人所主张的『政府是必要的恶』,中国的变革由一个开明的、致力于发展的政府所领导」 。潘维讲得更明确:「中国政治模式最根本的特征是拥有一个先进的执政集团。中国共产党是当下领导中国现代化事业的执政集团。这个集团宣称代表全民向现代化前进的福祉,公正无私,纪律严明、团结统一,使分散自由的中华民族拥有坚强的政治领导核心。」 这些保守化的新左派和施米特主义者,并非那些体制内部捧着马列饭碗、思想陈腐的原教旨主义者,而大多是受过系统西洋教育的现代知识分子。他们在「中国崛起」的感召之下,从「现实的就是合理的」出发,以十八般武艺纷纷论证「合理的现实」。国家主义思潮并非一个统一的思想共同体,虽然理论资源、政治主张并不完全重合,却有着一个共同的价值立场,即对最高主权和国家意志的膜拜,相信国家代表人民的整体利益,只有加强党与政府的执政能力,中国才能实现政治上的崛起。这些国家主义知识分子供职于北大、清华、香港等海内外一流大学,以独立的民间知识分子自居,却与体制保持着各种若即若离的暧昧关系。而支撑其主张的,不是教条化的马列主义,而是西方从左到右各种时髦的理论。在我看来,值得认真对待的,不是国家主义的主张,而是其主张背后的理据,正是这些似是而非、却颇能迷惑人的理论,吸引了不少渴望中国崛起的知性学生。 二、「回应性民主」,还是「回应性威权」? 中国的改革走的是与俄国不同的道路,经济改革领先,而政治改革滞后。进入21世纪之后,国内要求民主化的声浪一直居高不下。「民主」是这个时代的神圣概念,如同过去的「革命」一样,没有人敢公开反对民主,分歧仅仅在于,究竟要的是什么样的民主? 中国的自由主义者提出的是宪政民主的方案,他们要求将国家的正当性建立在宪政民主的基础之上,确立宪法作为国家政治生活的最高原则,党政分离,在体制内部实现有限的权力制衡,并建立完善的市民社会与公共领域,实现社会相对于国家的自主性。自由派的这一温和的改革诉求,在1990年代后期和21世纪初曾经一度活跃过,近年来由于受到外部环境的压抑而沉寂下去。另一个民主的选项是社会民主主义方案,试图从西方马克思主义理论出发,将社会主义的平等诉求和公有制方案,与西方的议会民主制度相结合,实现民主化的社会主义理想。这一民主方案曾经一度引起高层的兴趣,但很快也被边缘化。在近年来出现的国家主义思潮之中,施米特主义很少谈论民主,他们关心的只是最高主权的决断能力。而新左派有自己的激进民主理想,甘阳曾经提出过全民普选的方案,以实现韦伯式民主威权主义的强大国家,王绍光、崔之元、汪晖等主张底层的大众民主,即使他们集体右转成为国家主义者,民主也一直是新左派的核心方案之一。 在新左派当中,对民主问题有系统思考和论述的,当属王绍光。2008年他在三联书店出版的《民主四讲》,是一个相当另类的民主方案。所谓另类,乃是相对于竞争性选举民主而言。从西方的民主历史进程来看,古希腊和罗马实行的是古典的直接民主,公民直接参与并决定政治共同体的公共事务,而现代民主则是一种间接的、程序性民主,人民经由竞争性的选举,挑选精英作为自己的代表而间接实现统治。这一由熊彼特所定义的程序性民主,在现代民主的实践中被广泛采纳,比如亨廷顿就是以此来衡量一个国家是否有民主,并提出「民主的第三波」理论 。西方现代的代议制民主,遭到了王绍光激烈的批评,斥之为不是民主,而是「选主」,「限制了民主直接参与决策的机会」、「限制了大多数人参政的机会」、「无法改变选举的『贵族』、『寡头』色彩」 。这些批评虽有言过其实之处,但应该承认有其道理。以政党竞争为中心的选举性民主的弊端,西方当代的公民共和主义、社群主义、激进民主论早就有深刻的分析和批判,指出其削弱了公民的政治参与精神、选举容易被金钱势力操控、导致日常政治的官僚化等等。这些代议制民主的批评者们因此而提出了协商民主、参与民主、政治的公共善等多种民主方案,试图弥补代议制民主的内在缺陷。不过,这些民主方案并非要替代乃至推翻以竞争性选举为核心的代议制民主,而只是在认同现代民主的制度性建构前提之下,以古典的民主精神拯救现代民主之不足。 然而王绍光所试图做的,乃是提出一个替代性的另类民主方案,即所谓的「真正的民主」,是「人民当家作主的民主,而不是被阉割、经过无害化处理的民主」 。表面看起来,王绍光想恢复的是古典的直接民主传统,而且将这些民主权利赋予左派心目中的人民――底层的民众。这一理想固然不错,问题在于中国毕竟不是古希腊城邦,在一个地域辽阔、人口众多的大国,究竟如何实现直接民主?王绍光例举了信息公开、听取民意、吸取民智、实行民决等多项参与机制之后,索性爽快地透出底牌:他所说的「真正的民主」,就是毛泽东当年的「逆向参与模式:群众路线」! 古希腊民主与「群众路线」,表面看起来都是直接民主,但二者之间在性质上迥然有别:古希腊城邦的政治主体是公民,但毛泽东「群众路线」中的政治主体却是统治者;古希腊城邦关心的是谁来进行统治,而「群众路线」在意的只是如何有效地实现统治。在王绍光看来,民主与其说是一种「谁来进行统治」的政权形式,不如说是「如何有效统治」的政府治理形式 。民主是什么?「民众表达意愿,政府做了响应,民主就是这个东西。」 王绍光认为,民主虽然有众多涵义,但最重要的是「政府对人民的响应性,即政府的政策在多大程度上反映了公民的需求、要求和偏好,这种意义上的民主更贴近民主的真实含义」 。王氏的这种「回应性的民主」,将政治的主体偷偷地从公民置换为统治者,因此民主的内涵也发生了变化。古希腊民主的内涵在于如何将被统治者的意志凝聚为共同体的意志,而「响应性民主」所关心的,只是统治者如何响应、采纳和代表被统治者的意志。协商性民主、网络民意、专家献言、公众咨询等这些直接民主的方案,既可能是代议制民主的补充,也有可能成为开明威权的一部分。当王绍光断然排斥了代议制民主的基本建构之后,他所能想象的民主的实践空间,只能祈求于毛泽东留下的民粹主义遗产了。 在王绍光的「响应性民主」方案之中,一般民众通过抽签、商议、舆论和参与获得底层民主,民众通过这些方式表达民意,由政府响应吸纳,最后由国家集中体现人民的根本利益。这种大众民主+威权响应的民主威权模式,无疑是毛泽东「民主集中制」的精神传承,群众的「民主」只是一个象征性的形式,而统治者的「集中」才是真正的决断性意志。但「民主」又不是可有可无的,它可以为「集中」的专断意志提供形式上的合法性。这一模式有一个致命的弱点,乃是底层大众与上层威权之间,由于缺乏竞争性的选举和制度化的监督问责,上下脱节,民众的利益和意志无法通过体制的保障,有效地转化为政府的意志。在西方的民主架构之中,有议会代表选民监督政府,有司法按照人民的最高意志审查政府是否违宪。但在「响应性民主」之中,政府的权力只要自我声称代表人民的根本利益,便可以无所约束,畅通无阻,肆无忌惮地侵犯具体的公民利益。最近频频发生的以公共利益的名义拆迁、征地这类政府侵权行为,便是「响应性民主」虚幻化的最好例证。 「响应性民主」究其实质,乃是一种「响应性威权」(responsive authoritarianism)。既有「民主」,也有威权,通过统治者对被统治者利益与意愿的响应而获得「民主」的美誉,从而加强国家威权的统治正当性。这种看似开明的「响应性威权」,政治的主动性始终掌捏在政府的手中:响应和采纳民众的意见,是统治者开明的表示,不回应、不采纳,你也无可奈何,缺乏任何制度性的约束。这种民主,更接近传统儒家中的民本政治,民本与民主,虽一字之差,却相距千里。民主政治是通过制度性的竞争选举而实现「人民作主」,而民本政治则是统治者作为政治主体「为民作主」。王绍光虽然一再声称要实现人民的当家作主,但在他的「真正的民主」方案之中,人民最终还是陷入了「被代表」、「被采纳」、「被响应」的被动地位,民主与否的主动权始终牢牢地掌控在统治者的手中。 在现代的民主与儒家的民本背后,有着不同的政治理念。潘维在这一点上倒看得比较清楚,他说:「中古以后的西方发展出『权利本位』思想,而中国的『责任本位』思想则延续至今。『责任本位』和『权利本位』两个概念凝聚了中西方思想的基本差异,这种差异构成了中西模式差异的思想渊源」 。「权利政治」的主体是公民,公民在法治的保护下有权捍卫自己正当的权益,也有权向自己选出的官员问责。而「责任政治」的主体是统治者,从儒家民本思想的道德要求来说,官员必须心系百姓、服务民众,但这个民众是抽象的、象征性的图腾之物,民众对官员缺乏制度性的监督,所谓的责任只是软性的道德束缚,官员实际负责的对象,不是下面的民众,而只是他的上司。官僚体系内部,层层向上负责,个个向下问责,好一个中国特色的吏治景象! 民主对于公民共同体来说,是一个社会自治的问题,而对于政府来说,是一个公民向政府授权的过程。这个授权,不是韦伯所说的一次性权力转移,而是通过议会和司法的间接监督和公众舆论、协商民主乃至全民公决的直接问责,经常性地审查政府决策的正当性。「响应性民主」因为缺乏制度性的授权,而只有自我声称式的代表,所谓的响应只是一个匮乏客观标准和有效监督的开明专制式人治。于是,「回应式民主」从追求民主始,到葬送民主终,不是人民当家作主,而是让威权为民作主,最终蜕变为一个自我否定、自我颠覆的「回应性威权」。 「回应性民主」蜕变为「回应性威权」的过程,是一个不断去政治化的政治过程,也就是作为政治主体的公民意志不断被代表、被边缘化,而「谁来统治」的问题偷偷转换为「如何统治」的问题,于是是否要民主的问题在近年来的中国嬗变为如何善治(good governance)的问题。当新左派出身的王绍光还不愿放弃民主旗号的时候,其他的国家主义者们索性直接以善治和良政替换了令人心烦的民主。张维为坦率地说:「良政比民主化更为重要。中国拒绝『民主与专制对立』这种老生常谈,认为一个政府的性质,包括其合法性,应由其实质内容,即良政来决定;应由政府能向人民提供了什么来检验。」 不错,善治里面也有很多好东西:法治、参与、公正、透明、责任、有效、稳定、严谨。然而,与「响应性威权」一样,政治的主体依然是政府,而非公民,政治被技术化、非政治化了,政治的过程成为一个公民缺席的政府治理问题。而这个期待着成为良善的政府,却是一个缺乏制度性监督的、无所不在、无所不能的绝对权力。 然而,在国家主义者们看来,中国的国家权力从古至今竟然不是太强了,而实在是太弱了。他们相信,中西之间的实力差距,不是文明的有无,而是国家能力的强弱。吴增定说:「西方现代国家之所以拥有极强的扩张和征服能力,是因为他们的国家权力对社会领域具有高度的整合与动员能力。」 韩毓海重新审视500年来的中国与世界历史,认定「这500年来世界史的消长,其核心实际上就在于『国家能力』这一点上。」中国之所以逐步衰落,就是因为缺乏一个强大的中央政府。他赞颂1949年以后「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首先肇始于中国革命以建立基层组织的方式,极大提高了社会组织能力和国家效率」 。王绍光是最早提出「国家能力」概念的学者,在他看来,除了关心民主这个政权形式之外,还要重视国家能力的问题,许多民主国家因为缺乏有效的政府能力而陷入长期的民主衰败。「只有一个强有力的国家才能实现高质量的民主」 ,「国家是最大、最有效的人权组织」 。王绍光的看法只有一半是对的,一个高质量的民主国家固然离不开强大的国家能力,但一个强有力的国家并非天然是「最大、最有效的人权组织」。有像菲律宾那样无能处理香港人质事件的民主国家,但也有朝鲜这样的践踏人权、却能打入足球世界杯的极权社会。强有力的国家权力,既能大善,也能大恶。国家权力说到底与人性相关,人性之中神魔交错,在好的制度下有可能成为天使,在坏的制度下会堕落成魔鬼。一个强有力的国家最需要的是民主制度,需要健全的宪政和法治,以防止权力的作恶。能力卓越的国家,既能创造人类的经济奇迹,也有危害人权与人类的可堕落性。西方国家之中,英美之所以强盛而不堕落,乃是有可靠的文明制度加以规约,德国和日本之所以强盛一时而最终败北,正是片面追求国家能力的扩张、背逆人类普世文明的结果。 在《民主四讲》之中,王绍光区别了政权形式与国家能力二个不同的概念,前者与制度是否民主相关,后者与国家是否拥有控制力相关 。我们也可以这样理解,政权形式涉及到文明的价值及其建制化,而国家能力取决于政治体制的合理化。合理化的政治体制会提升国家的控制能力和统治效率,比如增强经济竞争力、迅速解救人质等,但也有可能压制人权、野蛮拆迁、非法征地等等。因此,政权形式是否民主,是否符合普世文明的价值观,就显得非常要紧。离开了民主奢谈国家能力,蕴涵着巨大的道德风险和政治危机。当新左派的「回应式民主」只不过是一种善治主义的开明威权之后,民主对威权的约束便变得非常的虚弱。开明威权是一种高度合理化的行政权力,它具有自我理性化的功能,可以高效率地实现国家的最高意志。理性化的威权只是以具体的政绩目标作为其行动的依据,凌驾于普世文明的价值之上,在伦理观上它是虚无主义和技术主义的。而一种好的民主必定是有价值的,其真正的意义不在于所谓的「人民当家作主」,而是能够扬善抑恶,体现出更高的文明价值。 这里说的好的民主,乃是指能够保障人的自由本性的民主。从民主制度的历史实践来说就是宪政民主,即以自由为最高伦理原则的宪政所规范的民主。王绍光最讨厌对民主的修饰和限制,在他看来,「真正的民主」是不受限制的、人民直接当家作主的民主。果真有这样纯粹的民主吗?假如不受更高伦理价值的规约,即使直接体现了绝大多数公民的意志,民主也有可能堕落成可怕的暴政。苏格拉底便是民主暴政的牺牲品。民主不是只有一种形态,它仅仅表明权力来自于人民的授权或者同意,民主可以与各种主义相结合:宪政主义的民主、威权主义的民主或者民粹主义的民主。民主不是一个自明性的制度,它总是要被修饰,被赋予一种更高的价值;或者是自由的价值(宪政民主)、或者是权威与秩序的价值(威权民主),或者是抽象的人民整体意志(民粹民主)。不同的民主方案选择,其实是对价值的抉择,不同价值观的民主,当然有好坏、高下之分。而从自由主义的价值标准来看,所谓好的民主,一定是能够保障人的自由选择与基本权利的民主,而不是拥有强大的国家能力的民主。所谓好的政府,也不是无法无天、能力超强的巨无霸,而是符合伦理价值、权力相互制衡、又有行政效率的政府。 中国新左派所欣赏的民主,其实是一种混合式的民粹主义威权民主。他们既相信人民的最高意志,又寄希望于政府的强大威权。民主与威权,有时候并非冲突,在现代政治的条件下,往往会发生吊诡的结合。因为民主可以为威权统治提供正当性基础,而现代的威权统治除了诉诸于整体性的人民意志,别无其他合法化来源。于是,民主便与威权携手共建强有力的国家,用新左派的话说,叫做「下层与上层联合夹攻中层」。这里所谓的下层,指的是底层民众,上层指的是中央政权,而中层则是地方政府及其利益集团。王绍光说:「古代的帝王都知道,他们往往跟最底层的民众结合,来制约中间的官僚。美国也是这样,联邦政府绕过州政府,跟州里的黑人结合起来,迫使州政府在民权方面让步。」 韩毓海讲得更透彻:不要以为民主就是简单的「官民对立」,从中国历史来看,「国家和普通老百姓其实有着共同的利益和共同的敌人,而这个敌人也就是豪强和『豪民』。」 无须过多引证,我们便可以发现保守化的新左派的民主方案,其实是一个民粹式的威权主义,或者说威权式的民主主义。西方的左派也相信民众的力量,相信大众民主,但他们与包括国家、帝国在内的各种压抑性权力决不妥协,比如《帝国》的作者哈特和奈格里将打破压抑性权力的希望,寄托在组织起来的全球民众身上。21世纪中国的新左派们却放弃了原来的社会运动诉求,乞灵于国家威权来响应民众的意愿。他们虽然反对官僚国家,却没有像西方左派那样对国家有天然的警惕,相反地,他们将希望寄托于一个民粹式国家,一个以人民的名义实现统治的回应性威权。 为什么民粹式的民主最后有可能转化为民粹式的威权?这乃是因为民粹式民主有其不可克服的内在矛盾:一方面它反对任何代议和官僚的权力,希望通过民众的直接参与政治,实现民众的自我统治和自我管理;另一方面,它又不得不将分散的民众意志迅速、有效地集合为一个统一的人民意志,将参与的政治意志转化为为统治的行政意志。于是,民粹式民主只有两个选项:一个是彻底的无政府主义乌托邦,比如历史上的巴黎公社与哈特、奈格里的全球民众联盟,但这些由人民直接统治的方案都没有成功过;另一个选项是将民众意志交给一个「伟大不朽的立法者」,由具有神魅性格的伟人或革命的精英政党,代表人民的同一性意志进行统治,法国大革命时期的雅格宾专政、俄国革命中的苏维埃政权和毛泽东的文化大革命,无疑都是具有威权性质的民粹民主。当代中国的新左派们试图在世俗化的后革命时代,延续这一民粹式民主的精神传统,创造一个「响应性威权」的新模式。民主通向威权的道路,其实并不遥远,只要去掉各种修饰、打破各种规约,将民主的希望寄托于一个响应性的「为人民服务」政府,民主就会蜕变为威权,而威权也乐于自称「民主」或「善治」,乐乐呵呵地笑纳来自国家主义的大礼,从而获得统治的合法性。 三、施米特主义的幽魂:国家的绝对权威 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中国社会出现了巨大的变化与转型,各种力量都从毛泽东时代的全能主义控制之下解放出来,原来的政治共同体开始解体,但新的政治共同体却迟迟未能重建,于是产生了深刻的共同体危机。如何重建政治共同体?在中国思想界,形成了两种对立的思潮,一种是洛克式的有限政府学说,另一种是霍布斯、施米特式的绝对国家理论。中国的自由主义所要重建的政治共同体乃是以社会为中心,通过市民社会与公共领域的建设,形成具有相对自主性的社会与伦理共同体。在政治体制上,建立以宪政和法治为核心的有限政府,这个政府可以是强大的,却必须是分权与限权的。自由主义的这一诉求在1980-90年代的国家改革实践当中得以部分的实现,这就是邓小平及其继承者的「小政府大社会」的改革思路。进入21世纪之后,形势逐渐发生了逆转,「加强党与政府的执政能力」悄悄取代了原来的「小政府大社会」,成为支配性的主流意识型态与政治实践。新的政治路线之正当性究竟何在?国家主义思潮恰逢这个时候浮出水面,试图全面修正「小政府大社会」的改革方向,重建一个以国家为绝对权威的施米特式政治秩序。 施米特式政治秩序的要害在于同一性与代表性。施米特主义的研究专家米勒指出:「作为对自己理论的总结,施米特主张国家依赖于人民的同一性——人民乃是由通过划分敌友得到民族意志而构成的政治单位,还依赖于这个政治统一体经由政府的代表性。……大众民主很明显是为施米特所肯定的,只是这一民主必须直接包含威权主义,并通过代表性和同一性这两个范畴而与之保持一致」 。关于施米特式政治秩序,需要注意的是三点:第一,政治共同体最重要的是保持同一性,而这一同一性是通过排除内部和外部的异质性而得以实现的,内部的异质性是各种私人的利益,外部的异质性便是民族的敌人。第二,同一性虽然要借助民主的形式,然而,最终体现在统一的国家意志之上,由其代表人民的意志,拥有超越于宪法与法律之上的最高和最后的决断权。第三,国家意志是绝对的、唯一的,它以主权的形式表现出来,至高无上、不可分割,也不可转让。中国的国家主义者们所要建立的,正是这种施米特式的政治秩序。 国家主义首先追求的乃是政治的同一性。同一性当然是现代政治的重要目标之一,然而自由主义与国家主义对此的方案是不同的。自由主义承认现代社会利益与价值的多元性,追求的是在保持合理的分歧基础上,实现共同的政治生活,政治的同一性以共享的公共理性和宪政为核心。而施米特式的国家主义将政治的本质解释为就是区分敌我,政治共同体「我们」的形成,有赖于一个共同的敌人。民族的同一性是对异质性的排斥,警惕各种私人利益对国家意志统一性的消解与破坏。因此,当代中国的国家主义思潮虽然来自不同的思想传统,但他们都拥有一个共同的外部敌人,那就是西方,具体地说就是西方的新自由主义和代议制民主。一个具有高度同一性的西方的想象性存在,成为国家主义自身同一性所赖以存在的外在依据。施米特有一句名言:「告诉我谁是你的敌人,我就能告诉你你是谁。」 同样,中国的国家主义对中国模式的自我定义,也取决于西方这个敌人的对立性存在。在他们看来,西方的代议制民主纵容社会上的私人利益通过政党的竞争介入公共政治过程,使得议会变成缺乏统一意志的各种私人利益、特别是有产阶级特殊利益的竞技场 。在这里,公与私在政治的过程之中被断裂为两个对立的极端,公是绝对的善,私是绝对的恶。各个政党所代表的只是私人利益,在议会当中私意之间交易和妥协的结果,只能形成众意。而所谓的公意,则另有代表,那就是国家。 所谓的私意、众意和公意,最早是由鲁索提出来的。公意是鲁索政治思想中的核心概念,是一个与私意、众意有区别、又有联系的概念。按照鲁索的说法,公意永远着眼于公共利益,而众意只着眼于私人利益,众意不过是私意(个别意志)的总和而已 。也就是说,众意是私意之和,公意是私意之差,公意是所有私意中共同的、重迭的或交叉的那部分 。早在十多年前,崔之元就撰文重新讨论鲁索,他提出:一个彻底的、民主的自由主义者,不能不关心公意 。鲁索的公意理论是现代政治中的核心命题,一个统一的政治共同体当然需要有一个共同的意志,而这个意志不过是上帝的超越意志的世俗化形态而已。但鲁索有一个致命的问题,他将公意与私意绝对地对立起来,公意的产生以个人意志的泯灭为前提,这样,在他的公意王国之中,个别意志与私人利益完全非法化,导致了后来法国大革命恐怖的雅格宾专政。而美国的革命和建国走的是另一条道路。以麦迪逊为代表的联邦党人相信政治是建立在私利的基础之上,私人利益之间的冲突不可避免,因为人性本身具有可堕落性,而人的理性也有易谬性。「异议、争论、相冲突的判断,利益纷争,互相敌对和竞争的派系的不断形成,这些都是不可避免的。之所以这样,是因为这些现象的动因已经『深植于人性之中』。」 鲁索与麦迪逊的对政治的不同立场,乃是基于对人性的不同理解,在麦迪逊看来,人性有幽暗的一面,有逐利的冲动,但只要有适当的分权制度,以恶制恶,相互平衡,可以将恶转化为善,将私人的利益转化为公共利益。而在鲁索看来,人性本身是善的,政治的过程就是一个扬善除恶的过程,如何克服私欲走向大公,走向公共的善,成为公意是否能够实现的关键所在。 追随鲁索思路的中国新左派们,同样表现出对市场与私人利益的仇视。王绍光认为:「市场是必要的,但市场必须『嵌入』在社会之中,国家必须在市场经济中扮演积极的角色;不能允许、也不可能出现一种『脱嵌』的、完全自发调节的市场经济。」 汪晖也说:「当市场化改革成为主潮之际,若没有国家内部、政党内部和整个社会领域中存在的社会主义力量的制衡,国家就会迅速地向利益集团靠近」,而正是中国特有的社会主义传统挽救了国家的私有化 。他们与他们所反对的新自由主义虽然水火不容,却共享着一个基本的预设:市场与国家是绝对的天敌。新自由主义认为祸首是国家,所以要实现完全的市场化,相信市场化可以救中国。而新左派们的诊断则倒了过来:市场是一个坏东西,只有通过国家强有力的干预,让市场重新嵌入到社会,才能避免资本主义之祸。无论是新自由主义,还是新左派,他们都忽视了一个事实:中国今天所出现的,恰恰是国家与市场的互相镶嵌化!国家不一定反市场,市场也不一定与国家对立,中国的权贵资本主义,正是市场与国家私通所产下的怪胎。 新左派们讨厌市场,也同样讨厌市民社会。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中国出现了一批NGO(非政府组织),在维护公民权益、公众慈善和公共服务等方面发挥着自己独特的作用。王绍光是较早对NGO有系统研究的学者,但他的研究结果证明的是,「近年来被一些人吹得神乎其神的『公民社会』实际上是个无所不包的大杂烩」 ,「大量所谓『市民社会组织』不过是些追求一己私利的利益群体或压力集团而已」 。公民组织是志愿性、自主性的社会团体,包括政治、社会、福利、文化、娱乐、体育各个领域,它不是政府规划的结果,而是在社会中自发成长出来的,自然无所不包,关键是以什么眼光来看。若以大一统的尺度视之,NGO的确是各色人等、参差不齐的「大杂烩」。但以现代社会的标准来看,正是社会多元、分化和活跃的表现。王绍光将NGO的功能分为外部效应和内部效应两种,外部效应注重的是独立于国家、限制政府的权力,内部效应则是在社团内部培养公共精神、合作互信和交往能力。赞赏社会运动的汪晖比较强调NGO的外部效应,他试图「通过社会对于国家的民主控制,来防止国家成为国内垄断和国际垄断的保护者」 。而在王绍光看来,非政治的、休闲娱乐性的NGO,要比政治性的公民社团可爱得多,他希望社会上的NGO都能够非政治化、乐乐呵呵、温和顺良,与政府保持和谐的互动。他一再强调:「一个有效的国家是市民社会的前提条件。……当国家相对强大并充满活力时,市民社会更有可能繁荣起来」 。具有讽刺意味的是,在现实中的中国,当「当国家相对强大并充满活力时」,社会却发生了溃败,有市民而无市民社会,有公民却无公民组织。一个缺乏自主性社会组织的众人只是一盘散沙的杂众,而杂众的普遍存在正是威权主义的社会温床,因为唯有霍布斯式的利维坦,才能将杂众的分散意志整合为统一的人民意志。当自主性的公民社会缺席的时候,当各种社会组织被剥夺了制约国家的外部功能、只剩下休闲娱乐的内部效应的时候,国家便成为了宰制社会、无所约束的巨无霸。国家主义虽然攻击的是市场,但他们的真正敌人却是社会,他们与新自由主义看似对立,却在仇视社会上空前一致:新自由主义试图用市场替代社会,而国家主义则要用国家消灭社会。 无论是保守化的新左派,还是施米特主义者们,都将中国未来的希望压宝在一个强大的、无所不能的、至高无上的国家身上。在他们看来,无论是议会民主制度中的政党,还是市民社会中的NGO,更不用说追逐自我利益的个人,都只代表万恶的私意,即使折腾了半天民主,最终形成的也不过是一个「大杂烩」的众意。而真正的公意,所谓广大人民最根本的利益,与这些私意、众意皆无干系,唯有大智全能的政府,才是公意的真正代表,拥有至高无上的、不可分割的、不可转让的最高决断权。汪晖原来是一个具有相当批判意识的知识分子,然而在近两年发生了令人惊讶的「转向」,从批评「非政治化的政治」转向提出「党国代表普遍利益」论。在2007年发表的〈去政治化的政治、霸权的多重构成与六十年代的消逝〉长文之中,他一方面批评现代政治的日益官僚化和去意识型态化,尖锐地批评「当代中国意识型态国家机器的运作方式并不是按照特定的价值或意识型态运转的,而是按照『去意识型态的』或『去政治化的』逻辑运转的——尽管它经常诉诸于意识型态的语言。」 另一方面,他又认为「政党在执政过程中逐渐地变成了国家体制的主体,从而政党不再是某种政治理念和政治实践的行动者,而更接近于一种常规性的国家权力,亦即在一定程度上『政治化的』的权力机器」 。从而为两年后认同党国的普遍利益埋下了逻辑的伏笔。到2009年建国60年之际,汪晖接受《21世纪经济报导》专访,随后又在《文化纵横》杂志发表〈中国崛起的经验及其面临的挑战〉,正式提出「党国代表普遍利益」论。汪晖论证说,1949年中国革命所建立的国家,从一开始就代表人民的普遍利益,只是到1980年代市场化改革之后,分化了的各种利益渗透到国家意志之后,国家才面临着私人化的威胁。由于国家是市场化改革的主导,又深深镶嵌到市场之中,国家开始被利益化,国家的各个部门成为各种利益集团的代表。「如何让国家能够成为普遍利益的代表,已经成为一个极为尖锐的问题。」他因而将代表普遍利益的希望,寄托在共产党身上:「中国的社会主义实践致力于缔造一个代表大多数和绝大多数人民的普遍利益的国家,国家或政府与特殊利益的纽带的断裂是以此为前提的。」因为共产党远离经济活动,不像西方那样是私人利益的代表,而代表多数人的多数利益,有可能自我更新,是反腐败的中坚力量。 汪晖的这些论述,乃是建立在如此的国家信念上:现代国家应该是与私人利益相区隔的、纯粹的公意和普遍利益的代表。在市场社会的背景之下,当政府被各种分化了的私人利益深刻渗透的情况下,拯救国家的唯一希望乃是由一个宣称代表了人民根本利益的政党来统率国家意志,而中国的社会主义实践,正好提供了相应的历史传统。然而,汪晖的思路里面隐含着一个他未曾意识到的自我矛盾,一方面他看到了党的去政治化,不再具有意识型态价值,而日益成为技术化的官僚政治,他希望恢复为特定政治价值进行政治辩论,因为政治本质上就是冲突的。另一方面,他又幻想党能够代表无冲突的、所有阶级的公共利益,而这种虚幻的公共性又只能建立在技术官僚政治的基础之上,以去政治为其前提。汪晖所理解的政治,是一种非官僚的、民众直接参与的大众政治。但这种激进的左翼政治,与国家的官僚性格是格格不入的。汪晖与王绍光同样,由于拒斥现代的代议制民主,底层的民众意志无法进入上层的国家层面,聚合为国家意志,于是他只能寄希望于一个所谓代表普遍利益的政党。但是无论在理论还是经验层面,汪晖又无法对此作出稍有说服力的论证,于是只能诉诸社会主义历史传统的虚幻意识型态:「由于社会主义国家以代表大多数人民的利益为宗旨,在市场条件下,它反而比其他国家形式更加脱离利益集团的关系。我们只能在这个意义上将它说成是一个中性化的国家。」 现代政治当然是一种代表性政治,问题在于有不同的代表方式。在民主的制度框架之下,无论是政党还是政府,要拥有代表权,首先需要获得选民的授权,谢尔登•沃林指出:「代表权的本质是一个授权的过程」。没有授权,何来代表?但汪晖的代表说,显然来自列宁式的「先锋队」理论,缺乏制度性的、程序性的授权,只是一个意识型态上的价值宣称,是一种未经被代表者同意的自我授权而已。至于汪晖相信有一种代表人民普遍利益的「中性化国家」的时候,显然背离了激进左翼的批判立场,而走向了保守的黑格尔主义。在激进左翼看来,政治是利益冲突的场所,而国家不过是一个具有特殊利益(无论是某个阶级抑或自我利益)的支配性力量。姚洋是最早提出「中性政府」论的学者,他曾经一度热烈称颂中国政府是一个「以社会长远利益为追求目标」的中性政府 , 但最近他终于发现,中国的确由一个中性政府统治,这是一个与各种利益集团分离的、没有利益倾向性的中立政府,然而,当它掠夺公民的时候,也是「不问身份的」! 汪晖的「党国代表普遍利益」论,在陈端洪那里,从宪法学角度获得了细密论证。他根据鲁索、西耶斯和施米特的理论,区分了制宪权和宪定权两种不同的权力。制宪权是一个民族的最高权力和政治决断,它高于宪法,是宪法的意志来源;而宪定权只是根据宪法所产生的权力。「制宪权是一切权力的本源,仅凭共同体的存在就当然存在,是不可分割、不可转让的。宪定权是派生的,可以分割,端赖宪法而存在,受宪法之制约,断不能染指宪法。」 陈端洪是激进的,他像鲁索那样,坚持人民主权思想,相信作为最高的主权――制宪权应该在人民手中,人民必得出场 ,然而,在现代政治之中,人民不可能时刻在场,于是只能委托代表行使人民主权。在陈端洪看来,这个人民的代表便是中共和人大,而且人大在党的领导之下。「中国共产党不是宪法创设的,而是中国人民在历史的过程中创设的,中共中央是人民制宪权的常在的代表机构。这是主权意义的制宪权代表。」 于是激进的人民主权论转化为保守的党国主权论,党国代表人民拥有超越宪法的不可分割、不可转让的最高主权,鲁索的人民必得出场,变成了党国的随时在场。 在当今的法学界和政治学界,类似相信「党国与人民同一性」的学者不是个别的,而是形成了一股时髦的潮流,其中还有一些是留洋归来的博士。他们用德国的宪法学理论生搬硬套到中国,以一套学科化的技术语言论证中国静态政治结构的合法性,存在的就是合理的,历史的便是正当的。他们所反对的正是自由主义的宪政原则,而将国家的最高权力以人民立宪权的名义托付给一个凌驾于宪法和政府之上的超国家权力。从西耶斯到施米特的这套欧陆的制宪权理论是非常危险的,主权者一旦以人民的名义拥有超越宪法的最高决断权,就意味着权威与权力的一体化,权力这匹野马再也得不到缰绳的制衡,有可能直奔深渊。从理论上说,似乎人民的意志超过其代表者的意志,然而诚如《帝国》作者所说:民众是杂多的,是个别意志的多元体现,而人民永远是一体的,只有一个意志 。一体化的人民意志只能被代表,人民意志的最高决断,最终蜕变为最高主权者的决断。 汉纳‧阿伦特在比较法国和美国革命时便指出,法国革命的致命失误,乃是相信权力与权威来自同一源泉:人民,而美国革命的成功经验,则可以归结为:权力属于人民,权威在于宪法 。古罗马共和政体按照西赛罗的名言,乃是权力属于人民,权威属于元老院。这一权力与权威二元化的古代传统发展到近代,便演化为权力属于人民,权威属于宪法的英美宪政。无论是人民还是及其代表者政府的权力行使,必须在宪定的范围之内,受到宪法的制约。陈端洪按照西耶斯的理论,区分了制宪权和宪定权,他承认宪定权必须遵从宪法,但认为掌握制宪权的人民有先于宪法、超越宪法的权力。问题在于,握有制宪权的主权者(无论是抽象的人民还是具体的「伟大而不朽的立法者」)其立宪的意志,仅仅凭借主观的、例外性决断,还是仍然受到高级法的制约?所谓的高级法,乃是哈耶克所说的宪法之上的最高立法原则。在英美宪政里面,比宪法更高级的法最初是自然法,后来是罗尔斯所论证的自由、平等的正义原则,它体现为比宪法更为根本的公共理性。宪法权所尊奉的权威,不是宪法的法律条文,而是宪法的灵魂:以自由为核心的最高立法原则。同样,握有制宪权的人民在选择自己共同政治生活方式的时候,也不得偏离最高立法原则,这一原则是立国之本,国之灵魂。英国之所以能够实现光荣革命,美国之所以能够在利益分歧的情况下实现合众建国,其中最重要的原因乃是在建国的基本原则上有基本共识,宪政背后有公认的最高立法原则,因而具有长久的权威性和稳定性。制宪权与宪定权相互之间是有制约的。在日常政治之中,被人民授予统治权力的政府,必须在宪法的权威之下行使权力,不同权力之间相互制衡,以统一的宪法权威为标尺,也以共同的宪法准则为限度。在非常的制宪时期,人民虽然拥有高于宪法的制宪权,但这种制宪权又不是意志任意决断,人民的意志决断不是价值虚无主义的,而是以人民自身的最高利益作为立宪的价值依据,以此构成立宪的终极性依据。这就是最高立法原则,比宪法更高的高级法。高级法作为最高的权威,同样规约了人民的立宪权。权力与权威的二元分立,可以有效地防止权力与权威一元化所带来的「有权力就有权威」、「权力之上无权威」的状况。不管这个权力掌握在具有立宪权的人民手中,还是拥有宪定权的政府手中,只要缺乏最高立法原则的规约,那都是可怕的权力。 对权力腐败的预防,除了最高立法原则的伦理制约之外,最重要的是制度上的权力制衡:以恶攻恶,以权力制约权力。罗伯特‧达尔指出:「如果不受到外部制约的限制,任何既定的个人或个人群体都将对他人施加暴政。所有的权力(无论是立法的、行政的还是司法的)聚集到同一些人手中,意味着外部制约的消除」 。然而,中国的国家主义者们最反对的就是对国家权力的限制,王绍光批评宪政民主说:「『自由民主』和『宪政民主』把『自由』、『宪政』置于『民主』之上,就等于把『民主』关入『鸟笼』。换句话说,『自由民主』、『宪政民主』就是『鸟笼民主』。」 在他看来,只要统治者响应了被统治者的要求,代表了人民的利益,就是真正的民主,统治者的权力就不应受到制约。姑且不论他所说的民主只是一种以统治者为主体的「响应性威权」,即使是全体公民选举产生统治者的民主体制,假如民选总统的权力缺乏有效的监督和权力制衡,照样会产生「民主的暴政」。王绍光曾经引用迈克尔‧曼的观点,将国家权力分为基础性权力与专断性权力,认为以民主为基础的集中性权力可以强化基础性权力,避免专断性权力 。然而,无论是俄罗斯普京式的强人民主、还是陈水扁时代的台湾民粹民主,都证明了只要缺乏自由的最高价值、没有宪政的制衡以及有效的分权,即使在民主制度之下,专断性权力也会比基础性权力增长更快。过于集中、有效的国家权力,既能为善,也能作恶,这是权力的逻辑使然,也是其背后的人性所决定的。 宪政具有双重的功能,首先是赋予国家权力以正当性,将各自分散的政治力量整合为统一的国家意志。这是「化多为一」的功能,其次还有分权的功能,「化一为多」。统一国家意志的方式可以是宪政,也可以不必通过宪政,比如用专政或威权的方式。专政和威权虽然可以有效地「化多为一」,却无法防止一统化的国家权力自身发生蜕变,蜕变为无法无天的暴政。而宪政的好处,一方面同样可以有效地统一国家意志,但这个统一的国家意志,不是以权力的统一性,而是以权威的统一性来实现,这个权威便是宪法。任何国家权力,都必须在宪法的权威之下活动。19世纪英国唯心主义政治思想家格林认为,主权有意志与权力两个层面 。这意味着国家意志必须统一,但国家权力应该分立。为什么权力必须分立,为什么民主之上还要有宪政?《联邦党人文集》里面有一段精彩的话:「如果人都是天使,就不需要任何政府了。如果是天使统治人,就不需要对政府有外来的或内在的控制了」 。行使权力的,都是凡人,不是神,而凡人一旦被赋予无限的、不受限制的权力,既有可能大善,也有可能大恶。美国建国之初,麦迪逊正是意识到人性的幽暗性和理性的易谬性,所以才发明了宪政的鸟笼,以权力制衡权力,以利益对抗利益,以野心平衡野心。 宪政如果没有分权,就不是真正的宪政。苏俄留下的「宪政」传统,乃是一种反宪政的「宪政」,是一种非分权的专政性「宪政」。而这种「宪政」只是赋予「专政」以统治的正当性。即使如此,由于其具有宪政的外在形式,这就使得后人不必诉诸革命(不管是暴力的革命还是和平的革命),不必走从无到有的制宪,而是有可能通过宪政转型的温和道路,旧瓶装新酒,在已有的宪政框架之内,通过多次修宪,在国家意志保持统一的前提下,逐步实现国家权力的内部制衡,从专政的「宪政」改良为为分权的宪政,实现有限的政府,这才是宪政问题的核心所在。阿伦特指出:美国建国的经验表明,「分权不会带来无能,反而会产生和稳定权力」 。有效率的政府与受制约的政府并非不兼容,有限的政府同时也可能是一个最强大、最有行政能力的政府。 当上帝死了之后,当天命殒落之后,现代政治的唯一正当性就来自人民。人民替代上帝具有了某种无庸置疑的世俗神性。施米特主义也好,民粹民主也好,响应性威权也好,它们的共同之处乃是巧妙地接过人民的名义,假借民主的形式,将民族国家的最终决断权赋予某一个主权者。这是一个类似教皇的位置,是上帝意志的化身,超越于宪法与法律之上,拥有无限的制宪权和例外状态下的决断力。似乎民族的生命、国家的未来、人民的利益都寄托于这个唯一的最高主权者身上,任何对主权者的限制都是非法的,都意味着对公意的挑战,对代表人民根本利益的绝对权威之颠覆。当代中国的国家主义者,虽然各有其不同的学术和政治背景,但在国家的绝对权威面前,却通通成为了虔诚的膜拜者。 四、趋于神魅化的国家理性 近十年来中国所出现的国家主义思潮,其要害乃是对国家理性的膜拜。在欧洲现代性的历史过程之中,发展出两种不同的理性传统:启蒙理性和国家理性,启蒙理性的道德价值落实在个人的自由与解放。而国家理性按照梅尼克的分析,从马基雅维利开始,国家作为一个有机的个体,它像人一样具有自身生存发展的理由,为了这一目的可以不惜一切手段 。国家一旦具有了最高主权的形式,而不再有外在的道德规范,其内在的权势如同恶魔一样便自我繁殖,向外扩张。 中国国家主义的出现,与价值虚无主义有着密切的关系 。当代中国最深刻的危机是心灵危机,整个社会缺乏基本的价值共识和伦理基础。当传统的儒家价值观被摧毁之后,中国人失去了认同的对象,于是民族国家便成为了情感宣泄的世俗对象。而帝国列强的压迫,则提供了这种民族国家认同的外部历史条件。中国共产党的革命建立了一个以共产主义乌托邦为目标的国家意识型态,在毛泽东时代曾经作为儒家思想的替代物,成为中国人民普遍的价值信仰。然而,这一共产主义意识型态到文化大革命期间,通过其极端的、残酷的革命实验,而走向了其反面,到改革开放之后中国又重新陷入了巨大的价值虚空。1980年代的新启蒙运动提供了一套普世主义的启蒙价值,但到1990年代之后启蒙价值不断地受到质疑和批判,传统的儒家价值远去,现代的启蒙价值又开始式微,于是,各种各样的价值虚无主义在中国思想界蔓延生长,国家主义便乘虚而入,成为一种虚幻的认同对象。国家主义是一种去政治化的政治,去价值的价值、去意识型态的意识型态。国家的价值目标变得无关紧要,唯一重要的只是国家自身的强大。而强有力的国家,不是建立在自由、民主和法治的文明基础之上,乃是一种物质的实力和韦伯所说的制度合理化。这种高效率、合理化的国家具有所谓的「高适应性」,因此王绍光将国家的「高适应性」视为与西方的民主制度相对抗的「制度自觉」和「制度自信心」,他相信中国作为一个「高适应性体制」的国家,「会形成良性发展,不自由会变得自由,不民主会变得民主」 。只要国家强大了,似乎自由、民主便会接踵而来,国家理性本身成为最高的、唯一的价值。国家作为最高主权,其具体的代表者拥有超越宪法与伦理价值的最高决断力。强世功模仿施米特的说法,呼吁在出现反对派、国家面临紧急状态的特殊时刻,主权者具有超越宪法的最高决断权:「主权不服从宪政状态,而是在关键时刻拯救宪政状态。主权依赖的不是宪法,而是高于宪法的决断。危机时刻的政治决断之服从上帝的意志,而不是宪法。」 虽然国家的最后决断取决于上帝意志,但无论是施米特,还是中国的国家主义者,他们心目中的上帝并非一个价值的存在,而只是一个权力意志的存在,在价值内涵上,德国与中国的施米特们都是彻底的虚无主义者,上帝死了之后,除了权力意志(国家)别无一物,国家的意志便是上帝的意志,上帝的意志便是赋予主权者不可分割、不容分享的最后决断权。国家主义所关心的真正问题,不是何种价值是好的——在他们看来,在一个价值多神的后现代社会,那是无法获得终极答案的伪问题——而是谁拥有价值的决定权,谁是最高意志的主权者——拥有最后决断权的主权者,他的政治决断无需理由,也超越于任何宗教和伦理的价值,只需为自身负责,即为国家理性担当责任。在最高主权者面前,信仰高于理由,犹如对待上帝一般。上帝世俗化为国家的主体,无须思考,无须质疑,只须虔诚的信仰。 国家作为一个人造的神,虽然代替了神,但正如施米特所发现的那样,利维坦毕竟是人工合成的赝品,它是一个「会死的上帝」 。梅尼克在《马基雅维里主义》一书中注意到,霍布斯的国家具有自我解体的可能性,其自我中心主义与利己主义,无论多么理性,都无法产生一种将自利的、分散的个人凝聚起来的社会纽带。某种更高的道德与思想价值必须添加到国家理性之中,于是德国的黑格尔主义,以历史主义目的论的论证,赋予国家以最高的善。黑格尔的世界精神需要在历史中逐步展现,它需要一个像国家那样的权势作为主宰人类生活的载体。但手段成为了目的本身,世界精神只是国家权势的道德表述。国家理性获得了一种伟大的道德尊严。这种自我道德正当化的国家理性,比较起霍布斯世俗主义的国家理性,具有更大的破坏性,这也是德国从国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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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思想 | 张卫东:中国政治改革的突破点

  选择字号: 大 中 小 本文共阅读 42 次 更新时间: 2011-06-28 12:24:58 张卫东:中国政治改革的突破点 标签: 政治体制改革 民意 ● 张卫东 政治建设与经济、社会、文化建设一起,被中国官方认定为“四位一体”的现代化建设总体布局的重要内容。今年1月,胡锦涛在接受美国《华尔街日报》和《华盛顿邮报》联合书面采访时指出,政治体制改革必须随着经济社会发展而不断深化,与人民政治参与积极性不断提高相适应。温家宝更是多次发声,高调为政治改革鼓与呼。 这和民间要求政改的声音有着内在的一致性,显示政治改革要不要继续推进,中国内部在认识上并无大的分歧。大的分歧在于怎么改,是小改还是大改?马上改还是慢慢等待时机?从哪里突破等等。 产生分歧的原因,主要是当前政改的形势发生了历史性变化。一方面,独特道路的经济崛起消减了中共推动政改的原动力;另一方面,社会问题和矛盾突出又让中共担心政改失控。基于此,中共目前并没有大尺度推进的政改方案,“稳定”始终压倒一切,与外界的期待形成一定落差。 人民要当家作主 无论是小改,还是大改,改是一定的。无休止的争论只会再次错过政改的时间窗口。当前,人们对政治的不满正在蔓延,如果不能及时地在政治改革上有所作为,让人们看到政治文明的希望,因经济增长而得到提升的政权合法性将变得岌岌可危。 寻找政治改革的突破点至关重要。这个突破点应该是民主政治发展规律的本质要求,又是目前中共政权高调倡导和普通民众极力追求的共同内容,这样才能既符合政治改革的民主化方向,又能有效弥合分歧,并起到关键带动的作用。尊重民意正好符合这个特征。 尊重民意大致可分为三个层次:一是畅通民意渠道;二是为按民所需为民服务;三是在民意基础上产生执政队伍。三个层次由低到高,改革应依此循序渐进。 畅通民意渠道是当务之急。面对腐败成风、贫富分化并固化、生活压力增加等诸多问题,中国普通民众有很多困难需要寻求帮助,也有许多怨气需要排解。而整个中国社会犹如一个压力锅,如果没有一个有效的畅通渠道,个体的不满就会不断积蓄和扩散,最终导致群体的不满,对个别单位的不满也会上升为对地方政府,甚至中央政府的不满,其后果可想而知。民意畅通渠道就是这个压力锅的安全阀,至少它可以排解怨气,缓和矛盾。理论上,中国并不缺乏这个安全阀机制,问题在于其实际运行效果并不理想。比如信访,许多地方徒具形式,甚至粗暴截访,去年在堂堂的湖北省委门口竟闹出了将省委政法委领导夫人错当成信访对象肆意殴打的恶性事件。如果信访的渠道畅通, 在法律、行政等系统失效的情况下,民众的冤屈和社会的公平、正义还有伸张的机会,“十年上访无人问,三声炮响天下知”的江西抚州爆炸案等或许就可以避免,超出国防经费的维稳支出也可能会有所下降。 仅有民意渠道的畅通并不足够,更重要的是认真地倾听民意,并按民众实际需求为其谋福祉。三十多年来重经济增长、轻民生保障带来的恶果,与执政行为脱离民意有很大关系。现行体制中的许多官员,仍然存在“家长制”作风,要么“一言堂”,拍脑袋决策,要么实行所谓的精英管理,以少数人的意志决定多数人的命运,教条主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现象严重,民众意见很大。甚至有的挟持民意,公器私用,与民争利。比如,在新农村建设中,某些地区强制农民“上楼”,农民对费钱、费力却脱离实际的“被服务”并不领情,民怨四起。所有这些,不仅没有做到“问计于民,问政于民,问需于民”,连源于毛泽东时代的“为人民服务”都相去甚远。如果仅仅畅通民意渠道,而不能满足民意,只会让政权的危机更早到来,中东、北非的动荡就是前车之鉴。 尊重民意的最高层次,应是人民当家作主。中国作为社会主义国家,人民当家作主本是应有之义,也是中共政权由来的基础。而目前中国社会种种问题的存在,恰恰在于民众的国家主人翁地位仍未确立,尤其是民众对官员任免与升迁的影响力远远不够。屁股决定脑袋,屁股下面的位子是谁给的,当然就会替谁说话办事。少了民意制约,只唯上而不唯民、唯实就成了官员的习惯性选择。现有的官员任免制度,虽然增加了一些民主程序,但多流于形式,仍然“选”轻“拔”重。多年前在个别副厅级以下职位中实行的公开竞岗机制,一直未见推广。特别是代替民众直接参与官员选举的各级人大代表,其本身的产生及其代表性也常遭人质疑。随着民众政治参与意识的提高,要求投票权的政治诉求会越来越多,近几年“毛遂自荐”的人大代表独立候选人就出现了明显的上升趋势。有序扩大民众在官员任免中的权利,将是顺应潮流之举。 新加坡的经验可以借鉴 防民之口,甚于防川。从民意领域寻求突破,腐败、民生问题、官民矛盾等顽疾方能治本,中国当前的一系列政改困局也会迎刃而解。在此方面,可向新加坡学习,切实建立一个与民互动的民本政府。 比如,新加坡国会议员定期接见选民、走访选区,民众遇到困难时可以向议员求助;民众有任何不满或意见,也有多个渠道可以投诉,《联合早报》甚至还定期对民众来信的情况进行公布和分析。民意渠道的畅通,从根本上杜绝了报复社会、冲击政府的乱象。议员由所在选区民众投票产生,政府中的政治职务又由获胜的执政党议员担任,对没有民意基础的候选议员,选民自然会拿选票让他走人,确保了官员的民本意识和民众对官员的信任,避免了官民矛盾。执政党与时并进,开放和透明的趋向日趋明显。此次大选后,新政府又因应民意,在组屋配售、医疗保健、部长薪金等多项民众关心的议题上深入检讨,引来国内外一片叫好声。 中国共产党和新加坡人民行动党有颇多相似之处。比如,都是建国的政党,都曾实行过威权领导,都长期执政,都在国内众党派中占绝对优势,都面临民意崛起时代的挑战,都正向代表全民利益的政党演变等。过去,中国在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方面,先后借鉴过新加坡的经验。这些都为在尊重民意方面继续借鉴新加坡的经验奠定了良好基础。 当然,中国与新加坡还有很多不同,新加坡模式并不能照搬。最大的不同,是中共的执政党地位受到了宪法的保障,其他八个民主党派只是参政党,任何时候都不能与共产党竞争执政权。在今年的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上,吴邦国提出的“五不搞”进一步明确了这个政治框架。政治领域的任何改革都会触及当权者的利益,本来就需要执政阶层的自觉与配合,自上而下展开,否则就有被革命的危险。在缺少政党竞争的情况下,中国共产党更需要高瞻远瞩,居安思危,提高政改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中共十八大召开在即,第四代领导核心将登上历史舞台。去年9月,习近平在中央党校第一次提出“权为民所赋”的思想,引起政治观察家们无限遐思。尊重民意的民本思想能否有效化为中共的实际执政行为,让我们拭目以待。   本文责编: frank 发信站:爱思想网(http://www.aisixiang.com ) ,栏目: 天益评论 > 天益政论 本文链接:http://www.aisixiang.com/data/41730.html       爱思想(www.aisixiang.com)网站为公益纯学术网站,旨在推动学术繁荣、塑造社会精神。 非经特别声明,本网不拥有文章版权。 凡本网首发及经作者授权但非首发的所有作品,版权归作者本人所有。网络转载请注明作者、出处并保持完整,纸媒转载请经本网或作者本人书面授权。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爱思想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分享信息、助推思想传播,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若作者或版权人不愿被使用,请来函指出,本网即予改正。 相同作者阅读 张卫东:中国政治改革的突破点 张卫东:网络民意的崛起与中国政治生态的嬗变 相同主题阅读 张卫东:中国政治改革的突破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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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观察: 网络公众人物政治参与是民主的训练

广东《南方都市报》的 社论称:“仅仅一个李承鹏,其微博的‘粉丝’即高达290多万,如何看待这个虚拟数字背后真实的影响力,或许见仁见智,但不论从以往公共事件的实例中,还是从当下李承鹏的参选推动了一个风潮而看,都必然会对网络公众人物的影响力留下深刻的印象。”“网络公众人物政治参与的实践,或可为中国人的民主训练积累宝贵的经验。‘政治是大家的事’, ‘民主需要训练’,一般人对此耳熟能详,但如果缺乏社会中每一分子的一步步掘进,则我们的目标永远只是空中楼阁。” 北京《环球时报》的社论称:“独立参选人过去就在中国的基层人大选举中出现过,今年的情况是,他们的声势通过微博得到了放大。”“独立参选人中,最受互联网关注的,是那些一直在学习西方反对派的人。他们在试图把中国求同存异的包容性文化,推向对抗性文化。” “中国社会在思想层面呈现出分裂的苗头,一些独立参选人的作用如果只是不断给这个趋势加码,就会伤及中国社会无论如何都不可缺少的凝聚力,也就会引来更多的不安。”“我们认为,某些独立参选人越是受到微博的关注,越应注意别刻意突出自己同现有体制的对立,仅仅用这种方式拉选票,会破坏中国社会目前的运行规则。”“中国政治现实的弹性不会是无穷大的,试图突破它的临界点不是负责任的表现,这与中国改革的基本原则相悖,是在中国社会内部制造政治风险” 。 香港《明报》的社论称:“今年内地正在进行的县乡人大代表选举中,涌现一大批敢言、善言,具有相当民意基础的意见领袖参选人,”“他们的参选,也反映对国家的责任,对民主的热情,这不禁令人想起台湾民主化进程的早期状况。”“也许正是害怕台湾这段历史在大陆重演,全国人大法工委对新华社的谈话,指‘独立候选人’于法无据,显示当局不允许出现任何与官方提名候选人形成区隔的符号。”“但是,若以为这种种雕虫小技就可以阻挡中国政治民主化的潮流,只会是‘抽刀断水水更流’,”“中国的民主宪政之路尽管有再多曲折,最终都会汇聚到全球民主化的大潮之中。” 新加坡《联合早报》署名相蓝欣的评论称:“中国地方人大出现独立参选的热潮,这本来是好事,但全国人大却一棍子将这个势头压下去,这主要基于错误的思路。”“就中国而言,直接引进西式民主是不符合中国国情的。但这并不表明现存的政治代表制可以一成不变。”“中国目前的不稳主要是人心的不稳,如同法国大革命前夜一样,社会稳定的基本因素本来是存在的,但被夸大了的‘弱势群体’心态所阻,难以发挥作用。所以,中国政改的当务之急应当放在社会减压阀设计上。就目前来看,人大和政协这样现存的政治代表制是唯一的可以发挥政治艺术想象力的最大空间。从选举制改革入手,逐步向直选迈进是唯一有效的途径。” 香港《东方日报》“神州观察”的评论称:“以往内地的区县人代选举,被牢牢控制在执政当局手中,选出的人民代表不是政府官员,就是与政府关系密切的商人、艺术家等,这些人最后都变成政治傀儡,不仅没有参政议政能力,而且还为政府背书,更不用说为百姓出头维权。这些人民代表变成政治花瓶,而人大会议自然也就成为橡皮图章。随着经济发展以及百姓民主意识的提高,特别是民意对政府残民以逞的做法不满,很多人在今次选举站出来,希望通过进入体制内抗争,为百姓维权,为百姓出头。”“其实,一人一票直选区县人民代表是宪法的规定,任何人只要有政治权利都可依法参选,任何打压包括来自政府部门的明枪暗箭都是非法的。当局如果一味打压,不仅违宪,而且也与民意相悖,国际形象亦更加恶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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