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士康员工被迫签署不自杀协议
为苹果生产iPhone和iPad的中国富士康工厂的员工,曾被强迫签署不自杀协议。 富士康在出现十余名员工接连自杀的状况之后,要求员工签署不自杀协议。据报道,富士康员工每周需要工作6天12小时,每月工作时间总计为98小时,而住宿条件就像监狱一样。员工的工作时间比苹果规定的每周最大工作时间超出12个小时。不自杀协议规定,如果员工违反承诺而自杀,他们的家庭将只能获得法定的最低赔偿金。
阅读更多发布者图样图森破 | 5 月 5, 2011
为苹果生产iPhone和iPad的中国富士康工厂的员工,曾被强迫签署不自杀协议。 富士康在出现十余名员工接连自杀的状况之后,要求员工签署不自杀协议。据报道,富士康员工每周需要工作6天12小时,每月工作时间总计为98小时,而住宿条件就像监狱一样。员工的工作时间比苹果规定的每周最大工作时间超出12个小时。不自杀协议规定,如果员工违反承诺而自杀,他们的家庭将只能获得法定的最低赔偿金。
阅读更多发布者CDT aggregator | 5 月 5, 2011
希拉 伊拉克城市希拉周四( 5 月 5 日)发生一起自杀式炸弹袭击事件,导致至少 16 人丧生, 40 人受伤。希拉为什叶派聚居地。据警方称,自杀式袭击者驾车冲入位于市中心的当地警察总局入口处,点爆炸弹。近期以来,伊拉克境内警察和军队受袭事件增加。极端伊斯兰恐怖组织基地被认为是众多袭击事件的制造者。至今年年底,伊拉克将从美军手中全面承接国家安全责任。随着基地组织头目本拉登本周一被美国特种部队在巴基斯坦境内击毙,因担心遭报复,伊拉克当局进入戒备状态。 Chat about this story w/ Talkita
阅读更多发布者CDT aggregator | 5 月 4, 2011
富士康新聘员工需签不自杀保证 广东富士康厂址。 网络 作者 香港特约记者 郑汉良 为美国苹果电脑生产iPhone及iPad的大陆台资企业富士康,根据最新一项调查发现,厂内员工被迫签下“不自杀”的保证书。印度《经济时报》报道,由跨国企业研究中心和学生与学者反公司劣行组织SACOM合作进行的调查还发现,拥有50万员工的富士康,厂房环境恶劣。 调查发现,富士康的管理层下令,所有新聘员工必须签下不自杀的保证书,避免发生一如去年的员工连环自杀事件。 英国的《每日邮报》亦根据这项调查报告发表报道指出,富士康的员工又被迫承诺,如一旦自杀,他们的家人只能寻求法律许可的下限赔偿额。 调查报告指出,富士康的员工为了应付庞大订单的需求,包括iPhone和iPad,从而受到「不人道,如机器般」的对待。报告又揭露,工人被迫超时工作,远远超过每月只能加班36小时的法律规定,如果员工未能达标,将在其他员工面前受到上级苛责,在每天工作12小时之内,员工不准聊天谈话,有些员工每年只准回家探亲一次。 富士康发言人告诉《每日邮报》,厂方并不鼓励或赞成上述的情形,但亦不排除由于员工数目众多以及背景复杂,确实可能出现类此情况,但公司正致力改善。 富士康最近才检控3名涉嫌洩漏iPad2设计的员工。 关键词 中国 – 公民社会 – 农民工
阅读更多发布者luyishi | 5 月 3, 2011
原文地址: 中国官员自杀背后有何玄机? 作者: 围观 中国官员自杀背后有何玄机? 文 / 乐云 2011 年 4 月 28 日 下午三时许,洛阳市公安局纪委书记张广生在洛阳市公园小区 23 楼的家中,跳楼自杀。自杀原因正在调查之中。(源自凤凰网)这一看似与大众无关的孤立事件却再次将笔者的视线拉回到中国官员自杀这一古老的话题。 2010 年 1 月 13 日 ,河南省邓州市建设局墙改办主任刘云峰在接受纪委调查时 “ 跳楼自杀 ” 。 2010 年 1 月 18 日凌晨,陕西省勉县纪委副书记、县监察局局长冯某从勉县医院住院部 7 楼跳下,经抢救无效死亡。 2010 年 1 月 20 日 安徽省蚌埠市人大常委会一名副县级官员从该市行政办公中心综合楼坠楼身亡。 短短一周的时间,却接连发生三起官员自杀事件,这究竟是巧合还是必然。按照华中科技大学管理学院教授龙立荣的分析,官员自杀的原因主要有三种:一是官场人际关系微妙而复杂,官员晋升压力很大;二是责任政府之下,官员发展的压力越来越大;三是受腐败的牵连。只是这样的解释能否让普罗大众心服口服? 从自杀官员的头衔来看,有公安局长、检察长、法院院长、教育局长、地税局长、组织部长、县长、县委书记等,个个都是位高权重之人,他们正处于事业的鼎盛期,呼风唤雨,正以胜利者的姿态冷对着民众的羡慕嫉妒恨,他们有怎样的原由会采取自杀这种极端方式?想必大部分人都搞不明白。 对于官员自杀,民众的普遍猜测是贪腐问题,要么是东窗事发了,要么是正在接受调查,因不堪压力而自杀。当然还有另外一种冠冕堂皇的理由:为掩盖某些见不得人的勾当而以牺牲自己的“壮烈”来换取“他人”的安全。 这不仅让笔者回想起多年前在老家遭遇的一件事。一天,老同学突然神秘兮兮地跑过来对我说:“知道么?涂 ** 跳楼自杀了!”这确实令我大吃一惊,在我们那个巴掌大的地方涂的大名几乎无人不晓,只到临死之时,他还是我们县城最大商场的总经理。怎么说死就死了呢?朋友隐约对我说,听说是因为贪污受贿,上级要来调查,涂经受不了这个打击,于是一死了之。不久官方的声音出来了:涂因为经济问题畏罪自杀! 然而不久小道消息满街流传:涂自杀的前一天晚上受到一位市领导的接见,据说是只要他自杀,他儿女的问题便不再追究,他也可以毫无牵挂地“上路”了。对于官员自杀来说,于己于他人都是一个“皆大欢喜”的结局。因为按照《刑事诉讼法》第 15 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此外,在官场中,大家都有一个心照不宣的“潜规则”:一个官员自杀了,无论他事实上是否“有事”,通常也没有人再愿往下查。这既是表示对亡灵的尊重,让其在另一个世界安息,也是为了摆脱穷追猛打的“恶名”。 果然,他那在市里做大生意的儿子再也没有受到检查机关的询问,而且这时“善良”的领导发话了,人都死了,还查什么查? 时间冲刷着的人们的记忆,不久,“自杀事件”就这样悄无声息地消失了,因为人们此时又有了新的话题。不过,这一事件却让我想起另外一桩往事:本县红得发紫的县委郭书记突然有天死了,据说是玩枪走火的意外,但不久却传出他侵吞扶贫救灾款的内幕。和涂一样,他也是临死前受到来自市里某位领导的接见。 以上的小道消息,我没有亲见,便不好妄加评论。但两个地方上有名望的大人物的死亡,竟没有引起本地媒体的一点注意,却实在让人匪夷所思。可以肯定的是,两个人都死了,家属都没有受到牵连,其他人呢?当官的继续当官,做老百姓的继续做老百姓,就像什么也没有发生。我真的要惊叹于我们这个县城的“稳定”了,比起身败名裂、子女遭殃的胡长清、成克杰、慕绥新等人来说,涂和郭真是死得其所,死得安心啊! 不知胡、成、慕等人在阴间是否会感叹:当初怎么就没想到自杀呢? http://cloud19731.blog.sohu.com/171731408.html 洛阳官员自杀背后的未解之谜 文 / 乐云 2011 年 4 月 28 日 下午,洛阳市公安局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张广生,从该市公务员小区一栋高楼楼顶坠楼,经现场抢救无效死亡。 正当大家纷纷在猜测其自杀的真正动因时,由洛阳市公安局形成了一份《关于张广生同志坠楼死亡事件的情况说明》,以最快的速度向社会交代了张广生的死因:精神抑郁。 按照这份“情况说明”说法,张广生夜间经常失眠,近期情况加重并呈现抑郁症状,加之长期超负荷工作,自感工作压力过大。近日,张广生感觉身体不适,向市局主要领导提出请假,市局领导批准其休息并劝其休养一段时间,但张广生坚持每天工作半天、针灸治疗半天。由此洛阳市公安局初步推断,张广生坠楼与精神抑郁有关。 如果对“情况说明”细细解读的话,笔者实在要佩服这份“说明”的高明之处,简直做到天衣无缝,无懈可击,甚至还连带着表扬了一下自己。其高明之一是,张广生的自杀是因为工作压力过大而精神抑郁所致,没有什么值得怀疑的内幕,纯粹跟个人的性情与精神有关;高明之二是,证明张广生是一个兢兢业业,爱岗敬业的好干部,即便因身体不适,但依然带病工作,简直可算是焦裕禄式的好干部;高明之三是,不仅撇清了了公安局领导与自杀事件的任何关系,而且还委婉地表扬了领导爱护下级的拳拳之心。 只是,这样的解释能够说明什么问题?能够堵上来自社会舆论的质疑之声吗?恐怕未必!在我看来,此次洛阳官员自杀背后,至少存在三点未解之谜: 第一,死因之谜。 28 日下午张广生自杀, 30 日上午就有了联合调查组的结论,精神抑郁,马上就有了洛阳市公安局的《情况说明》,由此推断出张广生自杀的死因是精神抑郁。只是,如果仔细分析其理由,却感觉公安局对其死因的定性缺乏足够的证据支撑。先是说他压力大,然后又说他长期超负荷工作,而资料显示,张广生进入公安局工作不过两年的时间。众所周知的是,一个人得抑郁症的人,必须是长期受到某种刺激的结果,决非两年间就可以得到。 第二,什么是诱发张广生自杀的导火索?据透露,可能是在洛阳市政府推行的各政府部门“行风评议”中,洛阳市公安局在第一季度评议中排名较靠后。然而,这样的理由却实在有些牵强。作为一个在政法战线工作几十年的老干部,张广生不会连这样的评议结果都承受不起吧?如果连这样的结果都无法承受的话,他也不可能坐到洛阳市公安纪委书记的位子。 第三,洛阳市公安局的结论是否过于草率?现在流行的一个说法是,一旦官员自杀,最好的解释是“精神抑郁”,因为这是最安全、风险最小也最容易堵人耳目的说辞。毫无疑问,洛阳市公安局深谙此道,其“情况说明”几乎没有任何瑕疵。只是,太完美的东西反倒会勾起大家的疑问?这样快速的调查结果,这样圆满的自圆其说,难道背后就纯净一片,没有任何猫腻吗? 这不禁令笔者想起前不久刚刚发生的中石化“天价茅台酒”事件。 4 月 11 日 有网帖称广东石油分公司总经理鲁广余购买高档酒,引发网民议论。 4 月 13 日 广东石油分公司接受媒体采访时称,购买高档酒情况属实,购酒与鲁广余无关,酒品主要用于非油品业务。 4 月 14 日 中石化集团公司成立联合调查组调查此事,当日暂停广东石油分公司总经理鲁广余的工作,责令其配合调查。 4 月 25 日 中石化集团公司在京召开媒体见面会,宣布调查结果和对鲁广余的处理决定。 先是说事件与鲁广余无关,其后中石化又宣布对鲁广余撤职并罚款,前后自相矛盾的解释如何让人信服?此外,面对外界关于鲁广余与广东中石化公司是否贪腐的质疑,中石化却只是将所有的责任推到鲁广余身上,其他人和事都不再涉及。笔者实在要佩服中石化丢卒保车的“良苦用心”了。 洛阳官员自杀了,死于精神抑郁。这样的说法稍显草率,但希望有关部门进行更深入的调查恐怕很难。因为有现行体制下,有关领导和部门的定性实在无法推翻,关于此事的传闻也会在一段时间后销声匿迹。只是,这样的结论必然会给善良的人们投以斑驳的阴影。一个幸福美满且工作认真负责的领导干部,为何会选择自杀这种极端的方式?难道他内心竟有着许多难以启齿却不断折磨着他的秘密?但愿,这样的秘密会有被解开的那一天! http://cloud19731.blog.sohu.com/171863868.html
阅读更多发布者CDTimes | 3 月 28, 2011
1、和客户的关系还不是很熟时贸然送礼。 2、提着很大件、很扎眼的礼物到对方的办公室。 3、在对方身边有其他人时送礼。 4、送礼之后到处和别人说,我给某某送礼了。 5、一边送礼,一边请人帮忙。 6、送礼的第二天就打电话给对方,问对方某件事能否帮忙。 7、直接送现金、钻戒、黄金等贵重礼品。 8、“刻意”送礼,比如说用“特意”、“专门”、“专程”等字眼来形容给对方送礼的行为。 9、送的礼物根本不合适对方。 10、只有节日才送,平时一点表示也没有。 11、送的礼物没包装。 12、在春节、中秋、端午这些送礼的高峰期,送出去的礼物是大路货。 13、平时动不动就送礼。 14、没有弄清对方的位置、权限和在公司内部说话的分量,就贸然送礼。 15、给下级送的礼物比给上级的还贵重,并且上级很可能会知道这个事。 16、办事之前拼命送礼,事成之后音信杳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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