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杀

[中国实时报 经济] 富士康廊坊工厂装防护网

台 湾电子产品生产企业鸿海精密工业公司(Hon Hai Precision Industry Co.)在其深圳生产厂发生一系列员工跳楼自杀事件后,沿着员工宿舍楼建起安全防护网。鸿海使用富士康(Foxconn)的商标名。中国国家媒体周二报导,目前富士康正在其内地一些工厂安装同样的安全防护网。 Reuters 富士康深圳工厂大楼已经安装了防护网以防止员工跳楼。 根据 新华社旗下的《国际先驱导报》刊登的一篇文章 ,在河北省廊坊市富士康手机生产厂内,在几乎所有楼房下面都已安装了安全防护网,以防工人跳楼自杀。富士康高层人士和廊坊市领导均拒绝对此事发表评论。 今年前五个月,富士康的深圳工厂发生一系列自杀和企图自杀事件,共有10人丧生,这使富士康处于舆论的 风口浪尖 上。富士康是全球最大的电子产品代工商。 自杀事件导致富士康管理方式和工作条件受到严格审查。5月末,富士康表示将 提高深圳工厂组装工人的月工资 ,从目前的900元 (合133美元)提高至2,000元 (合295美元),将从10月1日起生效。富士康在中国有80万名雇员,其中多一半都在深圳工厂。该公司强调加薪与自杀事件无关。 公司还表示,新的工资标准将用于其他工厂,但没有提供细节。中文媒体报导,今年稍早富士康将廊坊工厂工人工资从750元提高到990元。 富士康深圳工厂于1988年开始运营,目前是富士康在全国逾10个分厂中最大的。工厂员工约42万名,为苹果公司(Apple)组装近70%的iPhone和iPad。目前富士康正将更多生产业务转移至中国内地。 上月底,公司说正与河南和四川省地方政府进行洽商。与此同时,公司计划在河北省建立印刷线路板和手机的组装线。中文媒体援引富士康一位发言人的话说, 生产业务转移 可能花费几个月时间,此后将约有10万雇员仍留在深圳工厂。 这一举动将受惠于更低的劳动成本,以及中国内地城市提供的优惠税收及土地政策。在富士康宣布计划将生产业务转移后,许多中国内地城市很快就陷入激烈竞争,希望成为富士康工厂所在地。 Juliet Ye 关键词: 富士康    自杀    相关阅读 富士康自杀事件折射自杀数据问题   2010-07-21 鸿海精密附属企业一员工跳楼自杀   2010-07-21 中国政府将公布富士康自杀事件调查结果   2010-06-14 自杀补偿金问题令富士康陷入艰难境地   2010-06-10  本文涉及股票或公司 鸿海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简称:鸿海精密) 英文名称:Hon Hai Precision Industry Co. 总部地点:台湾 上市地点:台湾证交所 股票代码: 2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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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该如何报道自杀?(下)

  http://www.my1510.cn/article.php?id=bc6a5a44d2e2016c 媒体该如何报道自杀?(下) / CoChina 2010-06-30 19:44 | 此文是 Co-China 论坛主办的第 11 场活动 “ 突发事件报道工作坊 ” 第二部分的文字稿,此文版权归 Co- China 论坛所有,个人转载请注明原文链接和 Co-China 论坛活动文字稿,媒体转载请发电邮至: co.china.online.email@gmail.com 第二节:对自杀类报道的反思(下) 程绮瑾: 我现在要讲的是一个具体的报道建议,我按照先是记者采访,然后到编辑的编版顺序。采访的时候,比如说访问死者遗属时要注意的一些情况,有些遗属可能是希望得到关注的,但从国外的研究来看,也有很多遗属在当下是并不希望被打扰的,可能还处于一个伤痛期,大家应该尊重他们有这样一个哀伤的时期。而且研究证明这些自杀遗属自己也处于很高的自杀风险中间,他们是很脆弱的人群。那你在采访的时候一定要注意怎么跟他沟通,怎么不刺激到他很敏感的神经。对于自杀未遂者,成年人的话比较好的访谈是你能够在访谈中让他意识到其实还有其他解决问题的方法。但如果是面对一个未成年人,有的时候反而会有误导效应,未成年人可能会觉得现在记者因为我自杀这件事情来采访我了,那就证明我的自杀行为是能够博得关注的,那他可能再去尝试。当采访之后写稿子时,其实刚才大家都已经讨论到,避免煽情、夸张、美化或者浪漫化自杀。然后也要避免提及自杀者的全名或者他的个人信息,他的相片最好也不要刊登,为什么?出于同样的考虑,就是不要让读者以为我们可以一死成名。自杀方法也要避免详细描述,之前胡力汉也提到过,他曾经想死的时候就去报纸上找自杀方法,他还好没有找到,如果他找到哪一种药能够吃死而没有痛苦的话他当时很有可能真的就吃了,有很多真实的事情就是这样发生的。李欧梵的太太李子玉,她以前是受抑郁症困扰的,她曾经写过一本书,自己回顾她怎么对抗抑郁症。她里面提到她有四次尝试自杀的经验,全部都跟媒体有关,其中有一次就是在报纸上看到哪一种药吃了之后就可以致死,而且无痛。一般人们会找没有痛苦的自杀方法,像烧炭自杀就是,当时香港媒体的报道就说这是一种无痛自杀方法,所以就传染得很快,所以我们要避免这种描述。然后自杀原因要避免简化。有的时候媒体会直接说因情自杀或者是财务困扰,或者是考试或者是分手, 但其实这些可能都只是他在自杀之前发生的最后一件事情,最后一根压死他的稻草,其实原因是很复杂的,可能他会有心理疾病,可能他有家庭的原因或者其它各方面的原因 ,所以我觉得 媒体在报道的时候不应该这样简化 。从媒体对新闻真实性的追求来讲,也应该做到这一点。如果自杀者有精神问题或者是滥药的记录一定要提及,为什么要提及呢?就是给社会一个启示作用,告诉人们这些问题值得关注。在外国有些媒体,如果是名人自杀,他会顾虑到这个名人的声名,会掩盖这个事情,但是从专业预防的角度来说,这个是值得拿出来说的,他是一个反面教材,应该告诉人们,特别是青少年,如果是他的粉丝,应该告诉他们有这样的事情。然后在处理自杀后果的时候要避免误导读者以为自杀是可以解决问题的一种方法。另外如果亲友的情绪过分悲伤,在报道的时候可以不用全部写出来,因为这也是同样考虑到,避免某些想要自杀的人,那些和亲友有矛盾的人会觉得 “ 我死了之后,我就可以让你们后悔了,我就可以让你们永远处于悔恨之中 ” ,要避免这样一种误导。 编辑排版的时候,标题尤其要谨慎。因为很多时候读者只扫标题,标题是最吸引他的。避免放在头版,因为那样会让受众觉得自杀是一件很重要的事。避免列出自杀方法,也避免数数的这种方式。之前大家讨论到几连跳、第十几跳这种方法,从人道的角度来说我 们不应该这样做。从事实的角度来说,比如美国金门大桥是所谓的自杀圣地,很多人在那里跳,金门大桥的管理方就很焦虑,说我们怎么办?我们要做一些事情来阻止这些事件继续恶化。他们曾经想到的一个办法就是在桥头竖起了一块显示屏,上面写 “ 曾经有多少人在这里跳桥自杀 ” ,原意是好的,希望起到警示作用,但后来发现有的人真的来这里自杀,他说我要做第 121 个;我要成为第 150 个,那个数字对我有特别的意义,所以反而变成去刺激有人来这里模仿自杀行为。所以像富士康事件,我们现在没有证据,但是会不会有的人因为想要成为第十几个?从媒体尽量减少伤害的角度来想,我们可以把标题设计得更妥当一点。同时要发布求助资料,但在内地大家实施起来可能有些难度,因为资源欠缺,但如果你能够做到的话最好是能够把相关的,比如说在深圳有哪些精神科医院,或者是有哪些心理辅导机构的名称和电话提供出来。虽然香港媒体喜欢做刺激的报道,但是他们在求助资料方面也做得不错。比如说若自杀事件是跟财务危机有关的话,它会提出你如果有财务危机可以向哪些机构求助,如果遇到家庭暴力的话你可以向哪些机构求助。 还有一点就是从业者自身的保护,记者本身会不会受到报道的影响?比如说一个实习生去卧底,他自己的精神状态怎么样?有没有受到影响?其它的记者会否受到影响?一个人若有关系亲近的人有过类似的经验,他可能会有情绪上的感染。我听说做富士康报道的卧底记者会觉得报道完之后有一种挫败感,觉得自己没有找到事情的真正原因到底是什么,觉得他的调查不能够解释为什么这么多人在富 士康自杀,然后就一直处于很挫败、很低落的情绪。我觉得对于这些从业者,可以告诉他们,你是在提出一个本来就不可能完成的任务。因为自杀本身就是一件非常复杂的事情,而且是一个非正常的事情,作为一个正常人要来揣摩一个极端的事情时你肯定是有限制的。而且当这些人的生命已经逝去的时候,你要来复原当时的情况,本来就是几乎不可能的事情。你只能贴近,但是你如果要求自己做到百分之百的复原,我觉得这是在自己为难自己。如果这些人周围的同事观察到他有这样低落的情绪,大家可以提供一些同仁之间的支持。 还有一点是媒体和专家的合作,从国外的推广实践来说比较好的实践就是研究机构要跟媒体合作。在香港,港大的自杀预防中心跟香港媒体的沟通是很好的。在内地因为没有这样的机构,我其实自己很想做,就比如今天这样的工作坊,我觉得给我的启发很大。我们可以在内地做这样的事情,如果能通过传媒学院或者通过一些媒体机构让大家来做这样的讨论,是能够有效果的。不要真的等到有自杀的事情发生时记者才临时授命仓促上阵,我们可以在日常找一个机会讨论这件事情。 还有一个国外的经验想跟大家分享,在澳大利亚、比利时和丹麦这三个国家,他们会为好的自杀报道颁奖。澳大利亚这个奖是由专门的预防自杀机构来颁发,而在比利时和丹麦这两个国家,它的评审委员会包括预防自杀的专业人士、媒体的代表和自杀遗属的代表,所以这个奖会比较有说服力,也能够给记者一种价值感、使命感。如果你的报道真的能够给这些遗属一份安慰或者是能够挽救生命的话,对记者是很好的鼓励。 我刚才说到在中国推广的具体的问题,一个是精神健康的资源本身就很欠缺。当你想要在报纸上列求助信息的时候,你可能找不到合适的,或者你在采访的时候发现这个人他可能处于危机状态,但是你没有合适的人可以转介。这是一个长远的问题,我没有办法提出解决之道。我想说在香港有一些资源,是不是可以先利用起来?如果在内地没有找到合适资源的时候,可不可以先把香港资源利用起来? 另外一个就是关于专家的问题,我发现媒体在报道的时候,在内地有点混乱。 比如说大家都是研究自杀预防的,我这张表单上面列的是香港研究自杀预防各个方面的专家,你会看到他写得很清楚,如果你要问跟统计有关的应该找谁,如果你要问跟青少年的自杀预防有关的你要找谁,如果你要问家庭暴力的心理医师你要找谁,分工其实是很细的,术业有专攻。在内地,比如富士康,我记得比较有趣的是媒体问一位心理学的老师关于自杀率的事情,他给出来的答案可能并不是最权威的,而且他自己可能表达也有点不太妥当, 就说富士康的自杀率其实是可以接受的,中国的平均自杀率其实更高。 他不是回答这个问题最合适的人选,有人专门做数字的会比较权威。 要比较自杀率该怎么比较?是每个年龄层、每个性别然后在不同的城市,以及城市的自杀率还是乡村的自杀率,这里面是有很多细致的讲究。 不是说你问一个,虽然也是做自杀研究但是是做心理学方面的学者,我觉得是问错人了。怎样找到最恰当的专家?我想需要研究者和媒体之间要有合作,我愿意来做这件事情,帮助大家来建立一个资源库,可能以后如果再有类似的事情发生的时候,大家能够快速找到谁是最合适回答这个问题的人。我想这也是媒体能够在这件事情里面发挥的作用, 我觉得富士康是一个很好的时机让大家意识到自杀问题在中国到底有多严重, 以前没有人知道。中国的自杀率现在没有一个准确的数字,一些研究显示在中国每年因自杀而死的人数占到全世界将近一半,大概 40% 。我觉得这是一个很好的时机,媒体可以通过这个事,可以做报道来引起有关方面或者社会的关注。 杜婷 :你这段时间也在研究中港台三地对富士康事件的报道的对比是吧,可不可以也给我们介绍一下? 程绮瑾: 对,但很初步,刚刚开展。初步的印象是三地的报道有一些不同,这些不同可能是跟政治环境有关,比如说内地可能会受到新闻审查的影响,很多事情不可以报。我觉得刚才闾丘举的那个例子就很典型,当你知道有一个人又要自杀的时候,如果是内地媒体就不能报;如果是香港媒体,可能处于比较中立的位置,但是整体来说它还会偏向于想要保护工人、保护弱势群体来批判中国政府,有这种特别的立场;台湾的媒体,当然他们也有客观、中立的报道,但是有时候会有一种民族主义情绪在里面,在解读这件事情的时候会带上说 “ 这件事情是不是中国政府要把所有的罪推到台商身上? ” , “ 郭台铭是不是一个替罪羊? ” 。就是政治因素再加上三地不同的理念,对于精神健康的认知程度也不同。台湾和香港认知程度高一点,从报道里面会更多提到这个方面,但内地的报道,可能一方面认知不高,另一方面是因为媒体审查导致的反弹,不愿意把这件事情仅仅归结为精神健康。 黄煜: 刚才听了程绮瑾的发言挺有启发的。其实我也接受过《南华早报》的访问,记者问富士康事件报纸该不该报。我并没有觉得不应该报,但是怎样报呢?你可以讲一整套,但在面对社会现实时你很难去要求一些媒体不那样做,虽然我们都知道有些是不应该那样做的,但是为了市场销售,还有受众的期盼心理也会做。自杀是冲突事件的一种极端表现,媒体就是报道冲突事件或者戏剧化事件的。你叫他不报怎么可能呢?伦理规范对一些媒体可能是有用的,比如信报、明报、经济日报,但是对苹果、东方是完全不管用。不仅不管用,他还会想尽一切办法把戏剧化的成份加大,而这些报纸恰是市民大众最喜欢看的,这其实是社会现实的问题。 我的一个学生原来是亚视的主播,她因为是情感问题,两次成了第三者,最后扛不住了就烧炭自杀,那是 1998 年,东方日报整版的大标题,很震撼,后来社会上对这种报道手法有很强烈的批评,之后表面上看媒体有些收敛,但其实并非如此,只是烧炭已经成为自杀的一种常识选项,所以媒体因为常见就不怎么渲染了。当然也有一些变化,比如说刚开始的时候普遍认为烧炭是没有痛苦的,后来他们作了些弥补,找了些专家说烧炭的时候人会怎么痛苦,表情扭曲,用这样的报道做了一些平衡,但本质上其实没有什么太大的改变。不仅如此,由于动新闻的产生,它居然可以用动漫的形式来观看,可以看到像连环画一样的画面。但这并没有引起社会太大的反感,因为大家已经习惯了,人们会把报纸分类,比如这些报纸就应该让我看这些东西,那些报纸就不应该,人们自身有一种抗衡。内地的话我不太清楚小报的自由度到什么程度,但是大的报纸对自杀原因的探究还是下了很大工夫。比如说南方周末关于富士康的报道,大概是五六跳的时候就发表了他们的卧底报道。虽然作者很困惑,没有找到直接的残酷的血汗工厂的证据,只是从精神、心理、疏远、异化等方面找了一些原因,但不管怎么说这样一种尝试,是为大家对富士康这样一种连续性的、大规模的震撼性自杀提供了一种报道的方向。 从正面的研究、正面的理解去对自杀报道作出更多界定,这个很必要,但问题是在现实中实现起来很困难。我们的学生在学校里老师教他 理念式的新闻 ,要服务公众,要崇高、要职业,自杀报道如果涉及的话要遵循哪些规则。可一到实习回来很多学生就跟老师说你这样教完全没用,比如说一些学生去报道自杀,采访主任要求一定要问自杀的原因和家属的反映。所以他们许多人回来以后就感到特别难受。看到那些家属在本来就很痛苦的情况下,他们还一定要问这个人为什么要自杀,或者被什么人迫害,总之就是要找到戏剧的元素,在这样的情况下他们不停反抗,那报社就派别人去做,最后弄到他们在那里什么都没得做。我记得我们有一个学生有一年去了壹周刊实习。其实很多人对苹果、壹周刊一直有一种误解,认为他们做新闻很粗糙,其实他们对事实的查究已经严谨到了近乎苛刻的地步。我这个学生当时就在调查香港的同志卖淫,他们不停地派人去放蛇,我那个学生就被派去鸭店里面,不停地用各种方法去套他们情报。他实习回来以后写了一篇文章,把当时放蛇的报道写出来,哪一部分是伪装的,哪一部分是怎么样把人家引蛇出洞,他觉得这是非常不道德的,所以最终他决定不做记者。 说回自杀报道,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报还是不报,它的界限是比较难掌握的。比如说拆迁自焚案,虽然很惨烈,但从某种程度上推动了社会对问题的解决。但另一种比如说大家可能还记得刘德华的一个粉丝来香港找刘德华,她的父亲后来自杀。媒体一窝蜂报道,又引发更多的事情。其实在报道个人悲剧的时候,最可怕的就是像有的媒体报富士康那样,拿个百分比来说 “ 富士康其实自杀率不是很高 ” 。这么多人连续自杀,肯定这个地方出问题了, 这是毫无疑问的,这是常识可以解决的问题,如果你以为找一个专家,就像北京大学有一个很敢讲话的孙东东,他那个 99% 不能说完全没有道理,从某个层面来看有一定道理,但是你放在那种场合下说出来就犯了大忌。我自己对媒体有一点研究,但是越深入探究,就觉得越难说得清楚,自杀报道到底媒体是帮凶还是解决问题的推手?怎么界定?关键就在于你是一个什么样的媒体,你定位在什么地方。你是完全一味迎合大众的,那你一定就是帮凶。资本主义的盈利法则,他一直会追求下去,除非大众有一天转向。拿香港来说,苹果日报和东方日报互相竞争,我记得苹果日报 1998 年报道一个精神病人,把他母亲头给砍下来,头落在地上。然后东方日报不甘落后,过了不久有一个人跳楼,东方一口气拍了二十来张照片放在头版。用一个 L 型的,从他怎么跳到最后跳下来,最后脑浆涂地,就用这样的方式来竞争。而社会大众一方面是一片谩骂,但另一方面销量奇好,这可能是我们自己人性的问题。 长平: 刚才程绮瑾讲到希望有机会在内地做自杀类报道的指引,我觉得这很有意义,但可能遇到的问题是你有这样的东西,但我不感兴趣,记者会觉得跟我们没多大关系,为什么呢?因为他们会觉得我还有更重要的事,比如争取更大的言论空间,那么重要的事情我们都没解决,这样的细节暂时无法顾及。我之前提到一点就是 粗鄙化的管制让整个社会变得粗鄙化 。我们今天谈的已经是细致报道了,是属于让我们的精神生活过得比较精细这个层面的问题,是 “ 怎么报道 ” 的问题,那很多记者还停留在 “ 报还是不报 ” 的层面。这件事他都还没斗争完,他会觉得你现在和我说这些没用。所以你去跟他说自杀类报道要注意哪些细节,他会说我们现在反对专制的事情还没有完成,民主还没完成,那些都是小事,就相当于我还没有衣服穿,你跟我说怎么打领结。因为在这个粗鄙化的管制下,其实我们也只能过一种粗鄙的精神生活,这个是首先会遇到的问题,但是我觉得总会有一些人感兴趣,就像我们今天的研讨会,他也在传播,一点一点的先让一部分人精细起来。 同样的我们的专家也很粗鄙化,本来专家是带一点社会精细化、生活专业化,但我们的专家越来越粗鄙化,本来专家应该非常谨慎地发言,你在你那个领域拿出专业的姿态、专业的数据,但是我们的专家经常是跨领域,或者就在本领域他也不专业,不专业他又要说,比如说 99% 的上访者都有精神疾病,其实这个是可以说的,关键是你说那百分之几的时候你能不能细化,你的数据支持是什么。还有那几个说富士康自杀率不高的心理学家,这个本来就是富士康出钱请他们调查,在这种前提下你发言就更要谨慎。另外你是心理学家不是研究自杀率的,在还没有做调研的时候就急着表态,这是不合适的。所以这也就是为什么公众管教授叫 “ 叫兽 ” ;专家叫 “ 砖家 ” ,这个就是互相粗鄙化。 闾丘露薇: 我讲一下作为记者我们找专家时的一种心态。我们在第一线的时候找专家最主要是容易找,因为很多的采访是有时效性、紧迫性的,然后大家需要在最短的时间里找到一个愿意讲话的,所以大家就会看到我们叫某些专家是万能博士,他是什么都能谈的。其实媒体很清楚,这个人他的分量到底是多少,但有的时候为了填充那个时段或者那个版面,实在没有办法。我一圈电话打下来,永远都是这个人。当然另外一个问题就是我们的学者、学科的划分,没有那么细。你看香港的大学,每个学科细分很多专业,但是在国内是非常粗放型的,那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很难找到一个对口的学者。我觉得有一点其实中国的大学可以跟香港的这些学校学习,比方说香港的媒体每年都会收到一本各大学的通讯手册,在这个通讯手册里面每个院系的老师的电子邮件、办公室电话都会写在里面,它的一个好处是当有新闻事件发生的时候,你知道要去找谁,至少给媒体提供了一个资源。当然这里面也有媒体自身的问题,就是记者干脆不知道去找什么样的专家,写富士康报道的那位记者可能觉得受访者有个心理专家的头衔已经足够了,觉得已经很对口了。因为我们平时缺乏细致的训练,所以经常会发生记者找专家、官员却去问和他们专业或身份不相干的问题的情况。 程绮瑾: 再补充一点,其实如果仅对记者来宣讲这些规则的话,那他会有一个机构的压力、上层管理者的压力,所以在国外推广的时候一个一致的经验就是我们应该走上层路线。从先说服媒体管理者开始,如果媒体管理者可以树立这种价值观的话,他才能通过规则要求他的记 者。 还有一点,说到专家的事情,其实我觉得万能专家都还算好的。我觉得有一个比较极端的,让我觉得不能忍的例子是某电视台曾经做个一个节目叫《密室疗伤》,节目用了心理治疗的模式,主持人是一位所谓的心理学专家。首先这就很奇怪,中国的心理学专家到底是什么意思,我是不知道的。但是比如在香港,你如果是临床心理师,是要受临床心理学的专业训练的,而作为一个心理咨询师,社工经过培训就可以担任,那和心理学专家是非常不同的。心理学专家和精神病学专家在香港也是完全不同的概念,需要接受不同的训练。但是在内地好像不是分得很清楚。节目中此人自称是心理学专家,我后来专门去他的网站看了一下,发现他拿到的很多是咨询师培训的一些证书,这在香港是任何一个人都可以获得的。他那些所谓心理学的什么医师几级证书,在国内也不是一个完全官方认可或者很规 范的东西。再说节目,如果真有临床实践经验的话,临床心理师的首要准则就是不可以泄漏病人的隐私,但这个节目或许会说这些来上我们节目的人是自愿的,但我依然觉得这样完全不符合国际惯例。在国外哪怕是一些征得病人许可而把现场咨询的录像作为教学用途的,也不可将其外传,不可以有任何商业用途。这个节目却用了这种形式,而那位辅导师的辅导过程有非常多不规范的地方,包括刺激病人等。后期的剪辑更加戏剧化,如果你只看节目其中的一部分是很容易被误导的,比如说你是从中间才开始收看这个节目,你会觉得心理学家就鼓励大家在怕蛇的情况下一定要多看蛇,看得越多越好,直到看到让你自己想吐,才能够以毒攻毒,以后就不怕了。好在做了几期之后不知道什么原因这个节目被停了,但我觉得这就是一个负面的例子。媒体为什么要找这样一个人来做这样一个节目,而且还打着 “ 为了普及精神健康理念 ” 的旗号,媒体自身的伦理准则实在降得太低了。 毛向辉: 首先我先分享两个最近发生的事情,就是在 twitter 上发生过两起自杀被解救的案件。一个是某位推友之前发出一条信息, “ 大家再见,如果有缘,来世再见吧,我已经决定今晚主动去结束我的生命 ” ,他的讯息马上就被 twitter 上他的朋友转发,然后又 CC 给了 twitter 上的一些名人,那一些推友就主动把电话留给他,说 “ 你可以打电话过来,我们可以聊一聊之类的 ” ,也有一些推友想办法去联络他身边的人。后来这个人也开始慢慢跟别人做一些开放的对话,然后把电话也公布出来,很多人都打电话给他,最后他决定不去自杀了。 twitter 上这种关怀引发我去思考,实际上想自杀的人能够在第一时间获得一些类似支持的话,可能孤立感或是对社会的排斥感会少一些,或许他就可能放弃自杀的念头。第二个是一个中学生,他自杀前还主动留了电话,说我要去自杀,然后他的一些朋友就开始 cc 给艾未未,冉云飞等, 这些 twitter 名人就变成了一个自杀救助中心的角色。 twitter 的好处是什么?因为在这种新媒体上佐拉和奥巴马可以在一句话中出现,也就是说在整个新媒体空间我们把社会和人之间的关系拉到比传统空间更近的地方。物理空间中虽然我们可以做邻居,但我们的心灵交流是很少的,但在 twitter 上,这种新媒体空间之中,可以很容易找到给你同情的人、给你帮助的人,或者说对你有辅助作用的人,所以这可能就是社会性媒体和传统媒体的一个差别。 传统媒体是功能性的,从采访到编辑到发稿整个过程,是功能性的考虑。一家媒体,一个频道或者是一个声音,无论你多专业,新闻记者多有经验,都很难避免偏见。那整个新闻界就不一样,新闻界要追求的是多个角度不同报道,就像刚才讲有的媒体报道是专业性、理性、学术性更强的,有的可能是新闻性、时效性或者是说煽动性更强的东西,但从整个社会媒体空间来讲,相互之间是一个平衡力。比如说 twitter 上那两个自杀的案例,因为 twitter 是一个非常自由的社会化媒 体,当两个人说出自杀的念头之后,并不是所有的人都去劝阻他,其实有一些反而是在推他。有的人选择这种方式,有的人选择另外的方式,这也就形成了一种综合的拉力。但关键就回到沟通的问题,最后他发现有一个对话空间,在这里可以交流,这个方面和传统媒体的观念不太一样。 我个人非常推崇新媒体,因为我觉得传统媒体在获取新闻源,快速进行多角度的探索方面肯定是不够的。它的带宽是有限的,比如说报纸每日出刊,电视要受节目时长、播出时段限制,可是新媒体是一天二十四小时不停地去 check 的一个过程。我认为我们社会中分享的程度还不够,大家用新媒体的程度还不够,所以才造成了大众对传统媒体的过分 依赖。 程绮瑾: 我想大家可能听说过在之前在香港有过一个案例,就是在 facebook 上面有一个自杀组群。当时这件事惊动了警方,后来这个小组就被封掉了。之前我看到他们的讨论,确实有人会在上面表达他想要自杀的情绪或者一些负面的想法,这里面有一个叠加。但我自己,包括我们港大防止自杀中心的一些同事,都是不赞成封杀这种组群的,为什么?要给他们这样的机会来表达。另外因为他们是公开的组群,任何一个人都可以看见,那对于做自杀预防来说其实是一件好事。因为你看到了这些危机,然后你就可以对他们进行干预。如果你封杀掉了之后并不意味这些人就不想自杀了,他们还是继续会讨论这些话题,只不过转成封闭的小组,他们还是继续讨论,继续感染,但你却没有办法接触到他们,没有办法进行干预。这其实也是回应毛向辉刚才说的,其实互联网带来的是一个沟通的机会。 我还有一点想跟大家分享的是,我有一次听了一位香港警方的谈判专家的一个演讲。他就分享说谈判专家和处于自杀危险的人谈判的手法是什么?说到最后很简单,就是倾听,不做价值判断,其实和社工的方法是一样的。就是你去倾听,尊重他的想法,尊重的过程中能够让对方冷静下来,把时间争取下来,然后能够让他回头继续好好想自己的问题。我觉得我们的记者朋友也是同样的情况,如果你采访的人正好是要跳楼的,这个时候如果旁边没有 谈判专家,你自己在那里的时候,我觉得先不要急于给他做判断或者说 “ 你不要死 ” ,倾听是最重要的。当你把他劝回来以后,如果记者还有精力和能力的话,最好能够跟他保持继续联络,或者你转介给某一位有专业能力的义工,可以继续联络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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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革期间的知识分子自杀档案

那个年代,自杀不是丑陋、怯懦的。革命与反革命,生存与死亡,你必须作出选择,那个年代,有人视原则比生命尊严更加重要。   

邓拓   1912年生,福建闽侯人。1930年入党。曾任中共北京市委宣传部部长、《人民日报》总编辑和社长等职。1966年5月因“三家村”冤案受迫害,5月 16日,戚本禹发表文章公开点名批判邓拓,称邓拓“是一个叛徒”;5月17日晚,邓写下《致北京市委的一封信》和《与妻诀别书》后,于5月18日自缢身亡,成为在那段非常的岁月里,第一个以死抗争的殉道者。   老舍   生于1899年。北京人,满族。着名小说家、剧作家。抗战期间曾主持中华全国文艺界抗敌协会工作。解放后历任全国文联副主席、作协副主席、北京市文联主席等职。代表作有长篇小说《骆驼祥子》、话剧《茶馆》等。1966年8月24日因不堪迫害投北京太平湖自杀。   陈笑雨   1917年生,江苏靖江县人。着名文艺评论家。解放后历任《文艺报》副主编、《新观察》主编、《人民日报》编委兼文艺部主任。文革初期即遭批斗,因不甘屈辱,于1966年8月24日投永定河自尽。   陈梦家   1911年生,浙江上虞县人。考古学家,古文字学家。16岁开始写诗,师从徐志摩、闻一多,1931年出版《梦家诗集》,为新月派重要成员之一。解放后先后在清华大学、中国科学院考古研究所工作,曾任考古所学术委员、《考古通讯》副总编,在考古及古文字研究方面着述甚丰,颇多创见。1966年9月3日自缢身亡。   言慧珠   1919年生,北京人,蒙族。着名京、昆剧表演艺术家。言菊朋之女,梅兰芳之徒,俞振飞之妻。解放后曾任上海市戏曲学校副校长,擅演《玉堂春》、《游园惊梦》等。文革中遭批斗、殴打,肉体和精神均受到巨大伤害。1966年9月11日晚,接连写下三封绝命书后自杀身亡。   叶以群   1911年生,安徽歙县人。着名文艺理论家。1932年入党,同时加入“左联”并任组织部长。解放后曾任上海电影制片厂副厂长、上海文联副主席、上海作协副主席等职。1966年跳楼自杀。   刘盼遂   1896年生,河内淮滨县人。古典文学研究专家、语言学家。1925年入清华大学国学研究院,问教于王国维、黄侃、梁启超门下;1946年起在北京师范大学中文系任古典文学教授。1966年自杀身亡。   赵慧深   1911年生,四川宜宾人。着名表演艺术家,以在《雷雨》中成功饰演繁漪闻名。文革中,因电影剧本《不怕鬼的故事》及家庭成分不好而被打成“三反分子”,屡遭批斗;又因曾在《马路天使》中饰演过妓女小芸而受到造反派的嘲弄和侮辱,于1967年12月4日含恨自杀。   罗广斌   1924年生,四川成都人,毕业于西南联大,解放前参加反抗国民党的地下斗争,是“重庆中美合作所集中营”的幸存者。解放后曾任共青团重庆市统战部长。与杨益言合作的长篇小说《红岩》影响巨大。文革中受到迫害,于1967年跳楼自杀。   严凤英   1931年生,安徽桐城人。着名表演艺术家,以主演黄梅戏《天仙配》闻名。文革中被指为“文艺黑线人物”、“宣传封资修的美女蛇”,并被诬蔑为国民党潜伏特务,屡遭批斗。1968年4月7日夜自杀身亡。死后曾被剖尸检查,因怀疑她腹中藏着特务密电和微型收发报机。   杨朔   1913年生,山东蓬莱人。着名作家。解放后曾任中国作协外国文学委员会主任、保卫世界和平大会党组常委。文革开始后,杨朔被中国作协的造反派列为重点批斗对象,1968年7月底杨朔要求上书毛主席和要求与单位领导谈话,均遭拒绝。绝望中于8月3日吞服安眠药自杀。   储安平   1909年生,江苏宜兴人。清华大学毕业后曾留学英国三年,攻读政治学。50年代初先后加入九三学社和中国民盟,为九三学社中央委员,全国人大委员。 1957年大鸣大放中出任《光明日报》总编辑,因所谓“党天下”言论被定为“右派”。文革中再次成为造反派折磨的对象,任意打骂,人身侮辱,无所不为。 1968年8月的一天投河自尽。   傅雷   1908年生,上海南汇县人。着名翻译家。傅雷学贯中西,文学、美术、音乐、外语“四位一体”,着作等身。1958年4月被划为“右派”。1968年8月 30日,造反派上门抄家四天三夜;9月2日,傅雷夫妇被揪到大门口站在长凳上戴上高帽子批斗,惨遭人格凌辱。9月3日傅雷夫妇双双自缢身亡。   翦伯赞   1898年生,湖南桃源人。维吾尔族。着名历史学家。有《中国史纲》等18部着作行世。1937年加入中国共产党,解放后曾任北京大学副校长、中国社科院哲学社会科学部委员、《北京大学学报》主编等职。文革中,因对前途绝望,于1968年12月18日偕妻戴淑宛双双自杀。   上官云珠   1920年生,江苏苏州人。着名电影演员,曾在《乌鸦与麻雀》、《早春二月》等片中饰演角色。解放后在上海电影制片厂工作。1968年跳楼自杀。   容国团   1937年生,广东中山县人。着名乒乓球运动员。自幼居香港,1957年回大陆,曾多次获世界冠军称号。“文革”中被诬为“修正主义苗子”。1968年6 月20日目睹了贺龙、荣高棠批判大会后,在龙潭湖附近的一个鸭房中自缢身亡。   周瘦鹃   1895年生,江苏吴县人。现代着名作家。曾主编《申报·自由谈》、《礼拜六》等,有长篇言情小说《新秋海棠》等,系“鸳鸯蝴蝶派”代表人物之一。 1968年跳井自杀。   李广田   1906年生,山东邹平人。着名作家。1935年毕业于北大外语系。1948年入党。解放后历任清华大学中文系主任、副教务长、云南大学校长、昆明作协副主席。文革中因遭残酷迫害,于1968年跳池自杀。   吴晗   1909年生,浙江义乌县人。历史学家。清华大学史学系毕业,28岁时被云南大学聘为教授。解放后,先后任清华大学历史系主任、文学院院长,后又任北京市副市长。1959年起先后写了《论海瑞》、《海瑞骂皇帝》和京剧《海瑞罢官》等,后遭批判。文革中受到残酷迫害,于1969年10月11日在狱中自杀身亡,死前头发被拔光。   顾而已   1915年生,江苏南通人。着名电影艺术家。执导过《小二黑结婚》、《天仙配》等影片。文革中,因30年代与江青有过交往(了解蓝苹历史)而备受迫害。 1970年6月18日,在五七干校自缢身亡。   闻捷   1923年生,江苏丹徒人。着名作家、诗人。解放后曾任新华社新疆分社副社长、中国作协兰州分会副主席。文革一开始即遭批斗,1969年下半年获得“解放”后,又因人际交往问题遭诬陷,被张春桥说成是“阶级斗争新动向”。1971年1月13日,张春桥、姚文元正式任上海市委第一、第二书记,闻捷于当晚写好遗书后开煤气自杀。十余年后,作家戴厚英据此写成长篇小说《诗人之死》。   刘绶松   1912年生,湖北洪湖县人。着名文学史家。1938年毕业於西南联大。解放後历任武汉大学中文系教授、作协武汉分会副主席,《长江文艺》副主编等职。着有《中国新文学史初稿》等。”文革”中遭受迫害,1969年3月16日与妻子一起自缢身亡。   范长江   1909年生,四川内江县人,着名新闻记者、新闻学家。解放前曾任新华通讯社总编辑、《人民日报》(华北版)总编辑等职。解放後历任政务院新闻总署副署长、《人民日报》社长、国家科委副主任等职。1970年10月23日跳井自杀。   王重民   1903年生,河北高阳县人。版本目录学家,敦煌学家,曾留学法国。1948年任北平图书馆代理馆长;1952年起专任北大图书馆学系主任,一生对图书馆学和敦煌学的研究影响巨大。1975年4月15日自缢身亡。   陈琏   1919年生,浙江慈溪县人,系蒋介石高级幕僚有”文胆”之称的陈布雷之女。1939年入党,解放後曾任林业部教育司副司长、全国妇联执行委员。”文革” 开始後。造反派诬蔑她是叛徒、特务,并扬言要开除她的党籍。1967年11月19日,48岁的陈琏从十一层楼上跳楼自杀。1979年3月上海市委为其平反,胡耀邦曾为她题写了”家庭叛逆,女中英豪”的赞词。   李平心   1907年生,江西南昌市人。历史学家。1946年与马叙伦、许广平等筹组中国民主促进会;解放後任华东师大历史学教授并当选为上海历史学会副会长。除历史学外,对生产力性质问题的研究也甚有影响。文革前夕即遭围攻和迫害,1966年6月20日自杀。   熊十力   国学大师,1968年5月24日绝食身亡。   顾圣婴   着名女钢琴家,1969年1月31日与母亲弟弟开煤气全家自杀。   傅其芳   中国乒乓球队教练,1968年4月16日在北京体育馆自缢而死。   姜永宁   乒乓球国手,1968年5月16日在拘留室上吊自杀。   文革期间被迫害致死的着名作家、诗人还有田汉、阿英、赵树理、柳青、周立波、何其芳、郑伯奇、郭小川、芦芒、蒋牧良、刘澍德、孟超、陈翔鹤、纳·赛音朝克图、马健翎、魏金枝、司马文森、海默、韩北屏、黄谷柳、远千里、方之、萧也牧、李六如、穆木天、彭慧、姚以壮、邓均吾、张慧剑、袁勃、徐嘉瑞、李亚群、林莺、沈尹默、胡明树。   着名文艺评论家冯雪峰、邵荃麟、王任叔、刘芝明、何家槐、侯金镜、徐懋庸。   着名翻译家董秋斯、满涛、丽尼。   着名电影艺术家蔡楚生、郑君里、袁牧之、田方、崔嵬、应云卫、孟君谋、徐韬、魏鹤龄、杨小仲、刘国权、罗静予、孙师毅、夏云瑚、冯喆、吕班、王莹、赵慧深、瞿白音;   着名京剧表演艺术家周信芳、盖叫天、荀慧生、马连良、尚小云、李少春、叶盛兰、叶盛章、高百岁、裘盛戎。   着名话剧艺术家章泯、焦菊隐、孙维世、舒绣文、兰马、高重实、万籁天、白辛、伊兵。   着名戏曲艺术家张德成、李再雯、竺水招、苏育民、顾月珍、筱爱琴、韩俊卿、丁果仙、阎逢春、徐绍清、蔡尤本、刘成基、白云生、韩世昌。   着名曲艺家王尊三、王少堂、张寿臣、俞笑飞、江枫、连阔如、肖亦吾、固桐晟。   着名音乐家郑律成、马可、黎国荃、向隅、蔡绍序、陆洪恩、费克、舍拉西、查阜西、李淦、张斌、王建中、沈知白、李翠贞、阿泡、杨宝忠。   着名美术家潘天寿、王式廓、董希文、丰子恺、陈半丁、秦仲文、陈烟桥、马达、倪贻德、肖传玖、吴耘、张正宇、吴镜汀、叶恭绰、刘子久、乌叔养、符罗飞、贺天健、彭沛民、郑野夫、李斛、沃渣、王颂咸、李又罘、张肇铭、李芝卿。 欢迎订阅《政府丑闻》博客!RSS地址: http://feeds.feedburner.com/GoveCN 邮件订阅: http://goo.gl/JpxH 投递您的政府丑闻: Twitter标签: #GoveCn    Gmail: GoveCN@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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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该如何报道自杀?(上)

     http://www.my1510.cn/article.php?id=d2420e02fcc5fff1 媒体该如何报道自杀?(上) /CoChina 2010-06-30 16:12 此文是 Co-China 论坛主办的第 11 场活动 “ 突发事件报道工作坊 ” 第二部分的文字稿,此文版权归 Co- China 论坛所有,个人转载请注明原文链接和 Co-China 论坛活动文字稿,媒体转载请发电邮至: co.china.online.email@gmail.com 第二节:对自杀类报道的反思(上) 杜婷: 先请胡力汉先生给我们介绍下香港媒体在自杀新闻报导中的一些惯常做法。 胡力汉: 我 20 年前念新闻学的时候,老师跟我们说有几个题是不可以做、不可以报的,黄色、暴力、 自杀,因为这方面新闻报出后其它人可以摹仿。自杀问题有很大的传染性,所以我们最好不要做自杀的新闻。当时我们很简单地接受他的这个理论,但当我们做记者时发现这个理论太简单,因为我们看一个新闻说有人自杀的时候,并不只是看自杀本身,还在看自杀后面反映出什么问题。自杀反映出的不单是个人的问题,还有社会、制度的问题。所以我们应该从宏观些的角度看这个问题。举一个例子,每天有几百、甚至上千个上访的民众在北京,他们在地方政府受了很多委屈,解决不了就到中央来上访,最后他们有的采取了自杀的方法。他们这种自杀,尤其是在天安门广场自杀,在中南海附近自杀,我们报不报?如果从刚才我说的传统观念来说,我们不可以报,因为它可能会影响到让其他人用同样的方法解决问题。但如果是这个案例,我们肯定要报,为什么?因为我们报的不是他自杀的动作和动机,而是自杀背后所反映出来的问题,这是一个很多人都关心的社会问题,反映出上访制度的缺陷,制度的不健全,缺乏公平正义。 再讲另外一个例子,比如最近富士康的问题。富士康的问题在最初的第一宗、第五宗、第六宗我们没有报,因为我们没有收到比较完整的原因,以为他们是由于私人理由、感情问题,那样我们肯定不报。但是到第八、第九宗的时候,我们发现是因为工厂里面管理的问题、工人工资待遇的问题,所以第八、第九宗以后我们开始派记者去跟进,他们肯定不是去报道自杀本身,不是怎么跳,从几楼跳下来,跳了以后怎么样。我们重点是报为什么会那么多人跳楼。改革开放已经 30 年了, 30 年前很多人去深圳打工是为什么?是为了一口饭,几百块,三五百块而已。但是 30 年后,我们的年轻人里很多大学毕业的人找不到工作都去工厂打工,虽然工资已经涨到九百一千,但现在的物价跟 30 年前不可以比。还有最重要的问题现在的工作已经不是以前那么简单,他不只是为了吃一顿饭那么简单,吃饱饭解决不了他们的问题,他们需要前途,需要活着工作上班的满足感,还有尊严。所以现在我们的老板,香港的老板,台湾的老板如果没有跟着时代改变,跟着我们中国人进步而进步,还是沿用 30 年前改革开放初期的模式和制度运作他们的工厂,就会导致这样的问题。于是我们就重点报道这个事情,当然效果挺好,最后不止是我们还有其他的媒体都做这方面的报道。最重要的是形成舆论的压力,尤其在台湾非常明显,台湾的媒体、民众对郭台铭批评得很厉害,最后使郭台铭改变了他的做法。所以如果我们单按原来自杀不可报的观念来做,因而不报导自杀事件的话我们肯定错误。如果我们不报道就没有舆论压力。这个自杀还反映出其他的问题,就是经常有人跟我们说报什么东西不报什么东西的问题。比方说我们做大陆新闻的,不光是在大陆听到声音,还在香港也听到一些声音,告诉说你们不要报太多负面的东西,要顾大局,你们报的负面的东西影响我们和谐。但是你如果不报,问题会解决吗?解决不了,问题会越来越大。富士康就是很简单的例子,报了以后有了舆论压力,迫使富士康改变现状。总而言之我们当记者对案子的把关应该有独立的思考,不是一个理论就可以套在所有的方面,针对每一件事情都要思考,我们报了以后有什么后果,报了以后会不会社会影响不好, 报了以后是不是可以解决问题。 闾丘露薇: 我插一句,前两个星期香港的报纸报自杀新闻蛮多的,一个是从商场跳下来,再之前是抱着女儿跳下来的,然后再两个星期前也有一个跳楼的。在处理这样的自杀新闻的时候,是不是香港的平面媒体和电子媒体的标准不太一样? 胡力汉: 对, 90 年代开始香港有了一份以外国小报的手法做的一个报纸,出来以后把整个香港媒体的生态改变了。他们从一个很商业的功利主义出发办报纸,现在做成了很多平面媒体模仿的对象,很无奈。现在香港平面媒体的确出现一个病态,包括为了让更多人看而多报导自杀新闻等,相对来说我们电子媒体像电视、电台里把关好一些。 闾丘露薇: 以前电子媒体的受众应该比报纸、平面媒体要多一点,但是现在因为有网络,有更多网络化杂志以后,平面媒体的东西可以通过网络传播,传播速度会更快,这样的话会不会对它的效应带来影响? 胡力汉: 香港跟内地不一样,我觉得内地的网络发展很快,香港不是,香港人相对来说还是满足于现在的传统媒体,虽然有的时候新闻也有一点错误率,但是总的来说它的正确性还是很好,它的权威性也还是比较好。但内地主流媒体基本上权威性不高,因而逼着内地的民众去看网络的新闻,所以香港网络新闻跟内地网络新闻发展的速度相差很大,这是一个原因。 程绮瑾: 针对闾丘的问题,像胡先生刚才提到的那家平面媒体,它在它的网络版上已经有了 “ 动新闻 ” 这种形式,这已经是电子化的形式,而且用很耸动的动画,把一些自杀的场面都模拟出来。我不知道它的受众到底怎么样,但是我感觉年轻人还是比较喜欢,尤其是在 youtube 上它的点击排行经常很高。所以我想知道你们会感受到这方面的竞争带来的压力吗? 胡力汉: 暂时还没有,因为香港的教育水平相对来说比较高,肯定有一批年轻人喜欢你刚才所说的动画新闻,但是主流的人现在还没有改变,还是相信电视的真实画面。 杜婷: 像刚才胡先生讲的,我觉得香港有线在处理富士康事件的过程中采取的是一个很合适的做法。比方说它在前几例的时候没有做报道,后来因为意识到可能后面会有更深的社会原因,才有跟进的报道。富士康这个问题我觉得毫无疑问是应该报道的,因为它涉及到公众利益。但比如说有一些,应该是在 98 、 99 年的时候香港有第一例烧炭自杀的事情,那香港有家媒体当时做了很细致的报道,他把烧炭自杀的步骤,具体的细节全部都做了出来。后来紧接着第二个月,香港有九宗还是十宗烧炭自杀。所以我想媒体在处理这样事件的时候其实是要非常小心谨慎的。 闾丘露薇: 我想这里面就涉及到一个问题,比方说现在内地,在希望媒体低调处理富士康的时候有很多评论,开始拿香港做例子,就是说看看当年香港烧炭的例子,传染,因而就变成一个限制内地媒体报道的理由。作为香港媒体,你怎么看自杀事件的传染性,包括你在报和不报、怎么报的判断时有怎样的一个界线? 胡力汉: 刚才我们谈富士康的问题,推动报道后面有个动力 —— 推动社会的进步。烧炭自杀的新闻不是推动社会的进步,它只是顾着公司赚钱。 闾丘露薇: 另外一点就是在用词方面,我不太喜欢内地媒体用 11 连跳、 13 连跳这样的标题。我会觉得这样的标题缺乏人文关怀,或者说有一点偏离中立的感觉。你们在报这种新闻的时候在用词、描述等方面有没有什么要注意的地方? 胡力汉: 我们主要是把问题讲出来,基本上很少说多少人跳楼,相对来说简略提一下,一句话就过了,主要是讲问题。 令狐补充: 谈自杀这个问题好像说的是媒体自律,但我发现这个前提是有一些问题的,我一直怀疑自杀的传染性,我不认为它可信。很多时候就像闾丘说的,变成了一个打压媒体的理由,它们之间是没有真正关联性的。我没有看到一篇社会学家的调查有说明。烧炭的那种小报报法是把这个当成一种奇观来做,他是一种窥视,或者是一种猎奇,跟刚才胡先生讲的媒体本身要履行社会责任所采取的方法是走在两条道上去。所以自杀这回事,它是不是有什么维特效应我觉得都未必,我不认为是媒体的渲染或者是报道的方法影响的。甚至是烧炭那个事情我都不认为是报纸的单一因素可以导致它发生的。至于用词方面我倒不觉得在中国那样的语境里用 12 连跳有多不合适,这样的话实际上也造成更多的关注,有呼救吁请关注的效果。如果媒体不这样去渲染这能引起重视吗?台湾还有一百多名教授联名谴责郭台铭,大陆的教授做了什么?这就是一个现状。所以措词当然是应该注意,专业人士要保持一种比较公允、客观的方式,但如果已经是 12 连跳的时候我觉得所有规则已经没了。另外一点,那些富士康员工他们大部分是收不到外界信息的,富士康几连跳以后我问了一下在富士康工作的员工,他们很多人都不知道的。 杜婷: 我补充一下刚才那个烧炭自杀的例子,导致自杀的因素我们不可能把它归结为单一的因素,当然不可以讲因为媒体报道就导致自杀,但是媒体是不是有促进的作用,我觉得还有待进一步的研究和讨论。我看到的香港赛马会防止自杀中心的一个研究报道,它的数据显示当时烧炭自杀率和同时期相比的确是上升了,但同时期采用其它方式自杀的比例并没有变化,没有下降,而烧炭自杀明显上升。所以它整个的自杀率是上升的,媒体是不是在其中有影响,我觉得可能要进一步探讨。 毛向辉: 我以前读过《科学美国人》上的一个报道,它认为一些事件,包括社会事件、一些灾难等这方面的信息,其实会带来一种错觉。当人们发现媒体都在报道这些事件的时候,会误以为近期内这种事情发生的机率是非常高的,但实际上是什么呢?实际上是因为我们的焦点都在那里,就像你如果是怀孕的妇女,你就会看到街上有很多怀孕的女人。如果你有小孩的话,你也会关注到很多小孩的情况。当然自杀报导会引起一种示范效应,或者心理上的影响等等,但是他真正核心的原因在于他为什么会去自杀,因为我们可以从平常的知识库中得到自杀的方式,如果这么说的话那么把历史抹去最好,那我们可能就没有办法去学自杀,你是一个白痴的话就最好。可是从新闻报道来讲它短期内有什么样的促进作用,以及会造成一些什么样的后果,或者是连锁反应,我觉得如果归咎于新闻媒体的责任是有失偏颇的,从今天的科学角度来讲你并不能证明,就像信仰、宗教对人的生活的有多大的促进,你没有办法去证明它,只能说是在社会科学领域说有一定的作用,但是科学角度很难证明。 胡力汉 :我不太同意。讲一讲我个人的经历,我读中学的时候曾经失恋,失恋以后有自杀倾向。那个时候想自杀的时候用什么方法?就找报纸里面的新闻,觉得烧炭舒服一点,跳楼很辛苦。所以我觉得媒体对我是有促进的,让我觉得自杀可以解决一些问题。之前我在看到报纸报道之前没有想到用这个方法去解决问题,看到报纸里报道有人这样做,那时候年轻,思想就有点冲动。 毛向辉: 但这个是因为你有倾向,而且倾向的结果会有很多随机因素。随机因素是这样,你在路上走可能有想法说 “ 我想自杀 ” ,然后正好有一个人又给了你一些恶言恶语,或者是说造成一些不好的状态,这些可能比你看到报纸受到的影响还多。比如说研究抑郁症的人,他会有一个很清楚的方法,就是说看你在一段时间内的负面因素有多少,而不是说只是哪一个因素造成的,把你像一根稻草一样压垮。 令狐补充: 胡先生讲的这个我也不太同意是媒体的作用,你有这种自杀倾向之后,要去获取自杀的方式,你可以从自身的本能,从求知不管是从书上还是从媒体上找这种方式,你不能单纯归结为媒体。我认为自杀就是一个学习的过程,可能小孩他就知道,他对死亡的恐惧产生以后一直都在学习的过程之中,有的时候更多是一种本能。这方面的教育我认为是预防自杀更重要,你说的这种自杀冲动可能我也有过,去想方法怎么把自己了结,哪种办法是最方便的或者是最舒服的。但是最后没有采取,所以媒体关于自杀报道我也是承认有影响,是要规范的。但是现在社会上特别是我在内地感受到的是它成为一个理由,成为对媒体的一种抨击。我不认为人会脆弱到这个程度。实际上我一直在找这方面的根据,我们看到的都是一些现象,维特效应也是现象,它是现象但没根据,你没有一个权威的被通用的根据。就像烧炭一例以后出现一连串的死,这种现象是多的,但是这种个例现象没有普遍意义。 毛向辉: 其实新华社前几天有一个报道说青少年中有自杀或者是暴力倾向的 70% 是玩计算机游戏的。统计数据里面的这些东西其实会给人们更大的错觉,忽视了它的本源,忽略研究人心理上和社会上的问题,把它遮蔽了,把背后的原因全部给蔽掉。 王冠绪:我个人会有一种感觉内地媒体有时候找一个事件的原因找得特别快,很快就找到一个科学的解释就结束了,这件事情就不要再讨论了。 还有如果我撇开大家讨论的媒体会不会造成自杀的示范效应的话,像向辉刚才讲的,很多新闻事件一报道出来成为一个连贯性的事件,比如台湾在 90 年代初的时候媒体特别喜欢讨论勒索案,白晓燕案件之后一连串的勒索案,好像特别多人采取这种方法赚钱。实际上我觉得有时候是媒体自己在关注这件事情,而不是这种事情特别多,这也要去做一个衡量。 长平: 刚才说是幻觉或者是错觉,但是我看到大量的研究不是错觉,是统计数字,这个月的自杀率上升了,有数据,那这个数据我们又要把它放到社会情景中去,它到底是什么原因造成的?这可能是一个复杂的问题。这个情况我个人觉得维特效应还是存在的,按照我们中学的马克思主义辩证法这是外因和内因,肯定它是有内因的,外因有没有起作用?这确实是值得讨论的问题。外因中可能有各种各样的因素,可能是今天领导骂了他一句,但是有没有像刚才讲的在本来就情绪低落的时候媒体的哪个报道可能会提供一些方法?作为维特效应还不止是说媒体做了自杀报道,而是如何报道。因为《少年维特的烦恼》我们都知道,是特别容易把它唯美化、浪漫化的故事,说死亡是一种解脱,像化蝶一样唯美。在这种情况下包括说梁山伯祝英台的故事有没有示范效应?我觉得还是有的。有的新闻报道有文学化的倾向,我看过大量的研究,至少我的科学能力是不能否定它的,我觉得维特效应还是存在的。 刚才闾丘提到网络,在内地这的确也是一个问题,由于对传统媒体的管制,让网络成为一个出口,它的确带来很多正面的东西,对新闻有很多帮助,对知情权有很多帮助,但是网络媒体跟传统媒体不一样的就是它自始自终是纯商业的。传统媒体可能是经营人员、老总要考虑的大部分是商业,然后才是新闻伦理。但其实很多具体做业务的媒体人员,一线的记者、编辑,他可能更多的是从新闻事件自身去考虑,该不该报,怎样报?这里有一个平衡,像南都这样的媒体,大部分的采编我觉得都不考虑商业,虽然这样经常会跟经营部门发生冲突,但没有被洗脑。我有很多朋友从传统媒体进入网络公司,他们说 如果进入网络是要先被网络公司文化洗脑一遍的,首先这是一个商业公司 。另外媒体人员的专业训练对媒体的作用也是很重要的,这一点在网络媒体中是非常欠缺的。虽然不断有平面媒体的人流动过去,但到现在为止一方面网络已经承担了很大一部分媒体的角色,在很多事情上都比传统媒体有更重要的角色,但是另一方面专业素养方面又非常欠缺,他们可以用非常商业的手段去操作一些新闻,这是一个矛盾,但确实是内地媒体的一个状况。 再说回自杀报道,或者说是突发新闻报道,媒体的确是深陷这种处境中。如果认真讨论如何去做自杀报道,媒体就会轻而易举地被另外一些人,特别是官员利用。他们会说你看要讲媒体伦理,你们别报道,但他的目的和我们今天研讨会的目的是不一样的。所以媒体人,即使我们要反思,一边在反思的时候,随时头脑里得有一根弦,要跟他们斗争,要战斗。在这种情况下有些时候甚至你会想到底哪个事情重要,你甚至会需要做这样的选择。我给南都写过一篇文章谈自杀报道该不该报道,严格说它不是一个完全的伦理反思,我虽然也提到对自杀报道的浪漫化,或者是说场面要有克制,但其实这篇文章我重点是在为要不要报道做辩护,当然我觉得我那个辩护一方面可能头脑里有我刚才提到的始终要警惕官员利用我们,但另一方面我也认真想了一下,这个报道它有各方面的效应,自杀的示范效应我承认它是一种,这种确实应该得到重视。但是报道它可能还有其他效应,第一个是知情权,我们对我们生活的社会环境要有一个了解。第二个在内地它对当事人,特别是家属,实际上是有安慰作用的,就是告诉他们有人在关注他们,比如那些矿难受难者的家属,官员把他们隔离起来,他们在这种时候其实是想要找到媒体,一方面他当然觉得媒体报道之后就不会把我忽略掉,我会得到赔偿。另一方面如果说有一些孩子被杀了,媒体就像什么都没有发生一样,歌舞升平,不提这件事情,这也是一种人道的缺失。另外当然就是刚才提到的,想把这个盖子揭开,才能确保官员足够的关注、社会足够的关怀。另外比如说校园屠童案,媒体除了可能有示范效应,会不会还有对立的潜在作用?最初想要跟风的人在看到媒体报道之后,或许会发现自己当初的目的没有完全实现,本想引起社会关注但发现其实有那么多人都在骂,死都不得安宁,有没有这样的一种效应呢?我觉得应该综合起来考虑,媒体几方面都不能忽略,综合考虑之后你应该有一个取舍。在某个具体的场景中可能某一个效应起的作用更大,我个人觉得比如说张国荣跳楼这样的事件中,如果报道处理不好,对他的歌迷来说自杀的示范效应可能会更大,在这种时候你可能要花更多心思来平衡这种报道,来控制。但比如像矿难,就像是山西王家岭矿难,官员派几千人来控制、维稳,虽然他们不断地说是家属不愿意受到打搅,但是媒体完全判断得出来。所以我觉得要在具体情景中综合考虑各方面的因素,不应该简单地用一方面的效应来掩盖另一方面。 毛向辉: 插一个网上提问,网友说董存瑞、黄继光、邱少云的宣传是不是也能引起自杀光荣的传染?也要控制报道? 长平: 这些的确是有示范效应的,当年我就受到这种激励,甚至会想象如果遇到那种场景,我要怎样去做。 杜婷: 接下来我们请程绮瑾为大家介绍媒体在自杀类报道中需要注意的细节,她在来港大读博士之前是南方周末的记者,现在研究自杀问题,可以说是媒体和防止自杀研究两个领域的一个桥梁。 程绮瑾: 刚才听大家讨论的时候我有一个感觉,觉得媒体的形象被扭曲了,被说成一个好像导致了某些自杀行为的罪魁祸首。同时自杀预防这个领域的形象也被扭曲了,因为从我对这个领域的了解来说从来没有一个学者说过自杀是不可以报道的,或者任何一个学者有定论地说在富士康事件中存在维特效应。确实维特效应是有研究、有证据的,但是不是可以应用到富士康这件事情里面来,我们现在还没有任何证据可以显示。就富士康这个例子,我们从研究者的角度来说并不是用来研究维特效应的一个很好的例子,又或者如果我们真要研究维特效应的话,也不是只看它在富士康厂区内的影响,而是看,比如在整个深圳,跳出厂区之外的其它人群,同年龄段的、同背景的人是不是产生这种模仿效应。所以首先我要说明我是从自杀预防的角度对媒体的自律提供一些建议,但绝不等于是说要反对新闻自由或者干涉新闻自由。 我们都接受一个共同的价值观,就是要在报道的时候尽量把伤害降到最低,自杀新闻报道是要在涉及公众利益的情况下才具有报道价值,报道的手法要适当,要有分寸。那到底什么样算合适和有分寸呢?我想先给大家举几个例子。比如说名人自杀的报道是研究的一个热点,因为很多证据都显示,当媒体大量渲染性报道名人自杀的时候,确实能带来一些模仿效应:比如说香港有张国荣的自杀,在台湾有倪敏然的自杀,他们两个人在自杀之后媒体都是很大篇幅去做报道,而且很多浪漫化处理。台湾媒体我本人没有看到,但听说有的媒体甚至会完全画出线路图,因为倪敏然是上吊自杀,他们会把他怎么坐车到自杀地点,然后哪棵树比较结实可以吊死人,哪棵树你吊上去可能会摔下来都写出来,就是用很娱乐又很猎奇的手法来报道。香港和台湾两地都有每天自杀率的统计,从数字已经能够很明显看出在他们这两位自杀之后,在一个短的时间,大概是三个礼拜,跟这两位死者背景比较接近的人群,就比如说张国荣的话,香港年轻男性自杀比率立刻有明显的上升,是统计学意义上的明显上升。一个对比的案例是在美国,一位美国很红的歌星自杀,当时关于他的自杀已经有争议了,因为有人怀疑他是被谋杀,但当时媒体是当做自杀来报道的。也是很大篇幅的报道,因为他是一个很红、很受爱戴的明星。但是在报道之后当地自杀率并没有一个明显的变化,这里面有很复杂的原因,学者在研究的时候分析其中可能的一个原因,就是当时他们的报道,一方面强调了用自杀作为一种解决问题的办法是不值得提倡的,会明确地写出这一点,而且会在报道的同时附带上一些帮助信息,比如你有精神困扰的时候你可以去哪里求助,你的学校或者是你的社区里面有什么样的人 是可以给你提供这类服务的,或者你可以找精神科医生。 另外一个比较是关于自杀方法的,刚才杜婷提到了烧炭之类的事情,这个也是有准确的数据能够显示,可能以前自杀方法占头三位的是跳楼、上吊、服毒,从香港的第一宗烧炭报道之后,烧炭在第二年还是第三年就变成第二位的自杀原因。以前从来没有过的,然后变成一个占据前三名里面的自杀原因的一种,就是说它的传染性变得很强。而且都是具有类似背景的人群,比如说年轻人,而且有很多是有财务困扰的。有研究就怀疑是因为媒体的标题设置经常会说 “ 某某人因为财务困扰烧炭自杀 ” 。那对比一个案例是维也纳的地铁自杀,曾经他们也一度报道得很多,导致这种自杀方法一下从零变到很多,但是到 1987 年的时候维也纳就开始推行媒体报道的建议,之后报道自杀的绝对新闻数量并没有减少,但是质量变好了。质量变好之后用这种方法自杀的比率就有一个明显的下降,而且整体的城市自杀率也有明显下降。最后想举的例子就是奥地利,奥地利应该是全球最早在八十年代就推行自杀报道建议的,瑞士是在九十年代开始推行,他们也是很明显地看到报道的质量变好之后,自杀率有一个下降。澳大利亚是更近一点,在 2000 念以后开始推行,现在他们的反馈还有一点复杂,还在收集数据的过程中。那前面两例确实能够证明一个好的报道,良性的、适当的报道可以带来正面效益。 具体什么样的报道算是好的报道?我有两份资料想推荐给大家:一个是港大编的《自杀新闻报道建议》,还有一本就是世界卫生组织和国际预防自杀协会编的《媒体该怎样报道自杀》, 08 年有一个更新版,我和同事一起翻译成中文。富士康事件后我把这个中文版本发给一位《南方周末》的同事看,他就转发给很多人,好像在网络上有很多人都在转发,我觉得这是一个很好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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