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晓明

王荔蕻涉寻衅滋事本周开庭 新闻从业者胡荻入精神病院(图,视频)

北京维权人士王荔蕻被当局拘押四个多月后,其代理律师星期二接到法院通知,本周五开庭。而在今年 “茉莉花严打”期间,2月19日一度被失踪的新闻从业员胡荻,在人为药物作用下,目前精神失常,上周五,被家人送进安徽省合肥市的精神病院。    图片:新闻从业员胡狄送精神病院。(胡狄搜狐博客/记者乔龙) 视频:最新上传 - 王荔蕻接受艾晓明采访,谈公民维权。(YouTube/记者乔龙提供) 为弱势群体维权的王荔蕻,在今年3月21日被北京公安带走,关押至今已四个多月,她的代理律师韩一村星期二中午告诉本台,刚接到法院的通知,本周五开庭,罪名是“寻衅滋事”:“ 12日上午九点,朝阳区温榆河法庭开庭。今天上午接到主审法官的电话通知,他告诉了开庭的时间,通知我去法庭领取书面通知书。我现在在外地,我说领不了了,12号会如期出庭。检察院起诉书确定的罪名是‘寻衅滋事’”。   王荔蕻自去年宣布刘晓波获诺贝尔和平奖后,被当局软禁在家三个月,至今年一月下旬获释。而在网友号召“中国茉莉花革命”后及全国“两会”期间,再度被限制自由。她在3月16日“解禁”的第二天,前往河南探望被当局劳教的维权人士王译(程建萍),随后又探望服刑中的艾滋病维权人士田喜,回北京后,被朝阳公安分局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事拘留。但稍后的逮捕通知书上,涉嫌罪名改为“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案件移送法院后,又变更为“寻衅滋事”。   韩一村和刘晓原两位律师上周一曾到看守所探望王荔蕻,并就辩护方向,交换了意见。韩律师说:“8月1号下午,我和刘晓原律师在朝阳区看守所会见了王荔蕻大姐”。 记者:谈到“寻衅滋事”了吧? 回答:谈到了,跟她说了,交流了,无罪辩护。根据事实她是无罪,根据法律她是正义的。作为律师只能依据事实和法律做辩护,也是无罪辩护。   王荔蕻的儿子齐建翔对记者说,律师转告他母亲的情况,但他最近接到很多朋友的慰问电话,说开庭前会去声援:“精神还可以,腰病还是不太好,然后就是我妈对我个人的一些嘱咐。他们(公安)觉得聚众扰乱交通秩序太不靠谱,就用了寻衅滋事寻衅滋事更模糊一点”。   记者:最近有没有北京的一些维权人士给您电话,到时候他们会去吗? 回答:有,很多人,都是陌生的网友,一些律师,我妈妈原来帮助过的(人)鼓励我。希望到时候媒体多关注。   同样被当局以“寻衅滋事罪”判刑的“结石宝宝之家”发起人赵连海认为,当局的目的在于打压民间的维权力量:“首先王大姐一直是积极的帮助非常多的弱势群体讨公道。本身王荔蕻大姐也是依据法律来进行维权,她所做的任何事情都是没有超出法律框架的,目前官方这样来对待她,目的就是要打压民间的维权力量。我们都是看不下去的,我们也希望这样的状态能尽快得以改变。”   2010年被当局以“寻衅滋事罪”判刑两年半,12月底在舆论声援下获“保外就医”的赵连海对这项控罪非常熟悉。他说:“很多维权人士目前被冠以寻衅滋事罪,实际上就是官方在找不到证据的情况下,他们都以寻衅滋事罪来定罪。寻衅滋事这个罪名比较模糊,相对的也比较宽泛,我们对政府有一些意见,发一些牢骚,他们都说寻衅滋事,实际上这是莫须有的一个罪名。我们也希望这样的一个状态能够尽快的去转变。”   起源于北非突尼斯的“茉莉花革命”,2月蔓延到中国后,当局加大了打击力度,抓捕了百多名维权人士,后有些陆续释放。不过,也有不堪折磨的网民,患上精神病。据海外参与网消息,今年2月19日“茉莉花严打”以来,被失踪的推特活跃人士胡荻目前出现精神失常,上周五已被家人送进安徽省合肥市第四医院(精神专科医院)接受治疗。据称胡荻被绑在病床上,医院方解释,胡荻不配合治疗。对此,另一位推友愤怒谴责:“他们用药物和各种精神折磨让人不断受挫,抑制前脑。用电磁波和穿墙微波辐射弱化人的后脑。用这种方法制造人为的躁狂型精神病。”   据胡荻的搜狐博客显示,他是一位新闻从业人员,在他的推特上有转载境外关于茉莉花革命及声援刘晓波的文章链接。   另据维权网报道,广东省南雄市遭强拆访民罗映华被关精神病医院达5个月,49岁的罗映华2004年因房屋拆迁被当地拆迁部门捆绑,抛弃在离南雄城区30公里处的荒无之地。罗映华多次进京上访。今年3月中旬被南雄市雄州镇信访办阳程主任押送到粤北第三人民医院,即精神病医院。   以上是自由亚洲电台特约记者乔龙的采访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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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 北京网络管制当局治理微博“谣言”

“北京网络新闻信息评议会”召集会议,宣称将对“自媒体时代”,也就是微博时代的网络“谣言”宣战。 此前的7月14日,广州增城市法院宣布,对“6·11”增城新塘骚乱事件进行了宣判,一名当地人因微薄“不实”和“煽动”内容被判刑。 当地法院称,嫌疑人陈梦凌在2011年6月11日凌晨至当天下午,在骚乱现场用手机拍摄了多张公用设施被毁损、车辆被推翻的照片,编写并发布“孕妇老公被活活打死!”和“堵截国道!为民声(申)冤!”等“不实”和“煽动性”文字上传到个人微博上,被判刑1年六个月。 有许多微薄网友认为,新媒体的传播方式,使许多未经证实的传言乃至谣言在微薄上流传,确是事实。但网友担心,“辟谣”的大棒,被用来反驳与官方新闻稿说法不同的民间独立信源,而对官方的舆论管制似若不见,而对官方制造的假新闻则更是听而不闻。 中宣部、国新办网络局等部门官员,以及北京的主要网络媒体新浪,搜狐等运营高层以及部分博友参加此次会议。 新浪副总编孟波、新浪微博辟谣小组组长谭超、搜狐微博产品运营总监王铁军作为网站管理者代表首先介绍了网站利用微博在遏制谣言、维护微博公信力方面的主要工作方式。 微博博主代表吴法天、蔡小心、渔夫以及“谣言粉碎机”成员代表讲述了自己“参与辟谣”的切身感受;清华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金兼斌教授。 中宣部新闻“三教办”孙兆华副主任以及中宣部、国新办九局等相关部门的代表也先后发言。 北京网络监管官员称,“近两年来,随着微博、SNS在国内的迅速发展。在网民整体社会责任意识不强的现状下,信息发布门槛的降低、信息传播方式的改变,使虚假信息混杂其中难以辨别,混淆了人们的视线,甚至引发了大众的群体性恐慌。” 官员称,微薄“谣言”严重的误导了大众,“干扰”正常网络信息传播秩序,降低了网络媒体公信力。官方要求,北京网络媒体应主动研究探索“创新虚拟社会管理”方式。 “北京网络评议会”的提出的解决办法是,网络媒体在内部建立虚假信息的甄别、处置体系外,其次是发动意见领袖积极参与抵制虚假信息,并全力配合政府及其它各类社会机构,通过自媒体平台建立与网民沟通机制,最大程度放大所谓“准确、权威“的信息。 目前,新浪微博成立了“微博辟谣小组”,24小时不间断工作,负责微博中谣言的发现、甄别和处理;推出了“不实信息曝光专区”,专门曝光虚假信息;许多网民也加入到“辟谣”的行列。以新浪微博的“辟谣联盟”账户为例,成立不到两个月的时间里,发布“辟谣”微博115条。 有网友批评,网络辟谣自有其必要性,但目前许多以网络“辟谣”为名的的说辞,事实上成了意识形态纷争和个人积怨的报复机会,“党同伐异”的倾向明显,甚至成为官方管制和“引导”舆论的助手。 中山大学艾晓明教授认为,“有的时候,不确切的信息不是来自民间,而是来自官方。特别是网友的通过独立的公民调查,通过网络这个平台把信息发布出来。” 艾晓明说,“有时,一个事件最后暴露出来的真相是和最初发布的那个信息的距离是非常大的,因为最初发表的信息是片段的、不完整的,就去对一个人进行严厉处罚,这样实际上不利于真相。”   关键词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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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然让我有一种惊醒……”——法学家贺卫方教授谈何杨纪录片及福建三网民案

  “突然让我有一种惊醒……” ——法学家贺卫方教授谈何杨纪录片《赫索格的日子》及福建三网民案 艾晓明 整理   写在前面:2010年12月下旬,大概是21日吧,北京大学法学院的贺卫方教授来中山大学讲学,我有幸和他一起看了北京独立纪录片导演何杨的作品《赫索格的日子》——以福建三网民案的当事人之一游精佑的经历为线索,讲述了三网民案的起因、媒体再现以及网友如何在现场声援三网民的故事。我因此也有机会向他请教对这部片子的观感。 今天我整理出贺卫方教授的观后感,希望目前正在审阅王荔蕻涉嫌“聚众扰乱交通秩序”案卷的有关部门,能够参考贺卫方教授的意见,重新评价王荔蕻到福州声援三网友这一行为的起因,并作出你们经得起历史检验的决定。敦请检察官们如贺卫方教授所提到的“视法律为生命”,不要让已经结案的福建三网民案继续发酵,演变出新的冤案。 艾晓明 2011年7月11日 王荔蕻失去自由第113天  我看了这个纪录片,觉得特别感动,内心获得了比较大的震撼。因为福建三网友这个事件,坦率地说,我虽然研究法律、研究司法制度;但是这些年,对于这样一个事件,没有多少关注。没有关注的理由其实挺奇怪的,就是自己不想事事关注,值得关注的事情太多。  这次是第一次看到了,比方说发生在马尾区法院门口这样一种规模很大的抗议活动、警察的那样一种麻木、带有几分尴尬的面孔,还有那些勇士们,包括许多参与维权的朋友们,他们非常理性坚韧的抗争。我觉得这个片子真的是,就像艾晓明教授刚才讲的,应该让每一个学法律的学生,认真地去看一看。我想我也会转送一下给我的同事,给学生们放一下。  当然从专业的角度来说,我首先关注的是,我们的法院如何沦落为今天的这样一个状态,他们变成了一种赤裸裸的专制的打手。他们在法庭上,比方说,限制律师的作用的空间,明显地在证据方面作伪,明显地在法律解释方面,把根本不构成诽谤或者诬陷罪的行为,赤裸裸地判成这样一种罪。  为什么会沦落到这一步?我觉得,二十年来司法改革,大家一直推动的一个目标是:如何建构一个公正的司法体系。那么公正的前提离不开,一个是高度的职业化,他们非常专业,他们视法律如生命;他们绝对不会去践踏自己安身立命之本的法律。他们在法律解释方面,要解释一条法律,必须要遵守相关的解释的规则;不可以把此罪和彼罪之间的界限模糊,人为地去模糊。他们要尊重律师,法官和检察官,要形成一个——我们叫法律职业共同体。大家的目标是正义,通过法律,通过公正的司法来维护正义。  现在为什么会……不仅仅是这个案件,甚至可以说包括所有受到重大关注的这些年的案件,比方说杨佳案,比方说邓玉娇案,还有孙伟铭案,还有其他的这些年来发生的,只要受到海内外强烈关注的案件,最后司法都偏离公正的轨道;甚至是在所有人都知道这是偏离的情况下,公然地、悍然地去践踏法治。我想起了,还有包括李庄案。那么,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司法公正还有第二个非常重要的前提,司法的独立性,确实是值得我们去反思的。没有了这种具有独立性的司法体系,所有的司法体系、法院、检察院,甚至律师,本地的律师,都被地方的党政所控制。而地方发生了这样的案件的时候,比如说严晓玲的案件,这个案件如果能够通过更加公开透明的司法方式,把相关的证据摆出来,为什么会发生比方说子宫被切除这样的事情?当时前因后果情况到底是怎样的?那么需要追究谁的责任,究竟是谁的责任。  如果严晓玲遭到了轮奸,那么三网民不仅不会受到法律的制裁,而且甚至可以将他们作为英雄来加以表彰。因为他们揭露了一些本来没有被揭发的犯罪,真正的犯罪分子也会得到应有的惩罚。但是现在的情况,我们整个地方权力,如果发生了一个错误,这个错误也许是,可能足以证明我们地方的执法部门,比如说警察部门他们是违反法律,警察部门违反法律变成了地方政府的面子,地方政府的党委他们倾向于把这样的事情给平息掉;平息掉就意味着必须要通过法院判决来证明这个事情不存在,而反过来要证明那些揭发这个事实真相的人,他们是犯罪分子。所以说结果变成了一种,完全是颠倒是非。但是这样的颠倒是非,你可以看到,过去,我们知道目前的体制上,没有办法把地方官员试图一手遮天的事情把它捅出一个洞来。  你怎么看待这个里面摄影机的角色和记录的作用?   我觉得当然非常重要,我想这样一种记录,甚至隐秘的拍摄这种过程,不仅仅是记录了这个事件的前因后果,其实这个镜头也在说话。它也在告诉我们,我们的制度在发生一种非常诡异的退化或者堕落。这个制度也许开始的时候还是有理想的,例如早期的那些革命者、仁人志士们。他们可能梦想的社会主义制度是人间天堂,他们要解决旧制度下的种种弊端。但是经过六十年这样历史的经历,我们实实在在感觉到这样一种制度,内在的一种邪恶的本质。或者说,社会主义本身这样一种学说,也许可以用的一句话叫:以君子始,以小人终。最大的问题它还是一种假定,这种假定是说,它可以改造人性,它可以改造历史,这是说人性的历史,人类的历史。它可以消除从前一直存在的政府与人民之间在利益方面的经常性的对立,而为了解决这种对立必须设置的独立的司法制度。所有这些东西它都觉得这是没有必要的,因为我们是代表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政府,我们这个政府它能够发现真理,并且是惟一的真理的发现者和宣布者。它把你的房子拆了你感觉到受伤害,不要紧;因为这是代表你的根本利益,你自己对你的根本利益,其实你并不了解。  那么这样的一种政治逻辑之下,所有的司法独立,所有的民间社会的发育,所有的人民对政府的抗议,都变得没有必要。直到今天,我们的政治缺乏弹性,我们在发生了人民抗议政府的时候,它一定会最后以镇压而告终;极少的最后说会变成一种妥协,很少有妥协。我相信这些年来,我们记得镇压的例子比妥协的例子要多得多。没有妥协意味着政治缺乏弹性,意识形态缺乏弹性,掌权的过程中它不会真正地承认错误。这也是为什么1957年反右依然会被坚持说没错,它只是扩大化。文化大革命的反思根本没有进行,就草草了事。仍然维持着最严重的、最大的文化革命的罪魁祸首,它仍然保持着国民的崇拜对象这样一个状态。所以我想,这样一个镜头所展现出来的不仅仅是事件,而且也展现了我们今天的困境,是不是也包括了某种出路?  我特别感动的……看这个片子,我最感动的是,就是最后,游精佑先生和他的母亲的一段对话。我想一开始的时候母与子两人在教堂里,最后是母与子在家里面,好像是在家里面。母亲开始的时候满脸是担忧的,她认为,虽然她的儿子已经出来了,但是他们今后会不会不断地去伤害他们?如果发生这种伤害怎么办?我发现游精佑先生他讲的道理非常有意思。我一直关注这个片子的主角,他其实对人性的一种理解——无论是通过阅读还是他自己的个人经历,他对人性的理解其实是并不乐观的。  他认为人性中间都有邪恶的部分,再好的制度也只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多多少少做一点抑制,这是他中间所说过的话。那么最后他不断地像他母亲解释,他为什么一定要坚持去做某些事情,坚持去说某些话。他在解释法庭中间所发生的事件,法庭中不让律师说话、压制律师的情况。然后他说,我们依着我们的信仰,不会因为他们伤害了我们去报复他们。但是必须通过我们的行为,我们要告诉他,你们做的是错的,你们一定要知道你们正在做错事。  我觉得,这个片子给我的感觉,最后有一种,想去探索中国演变的道路。这种演变的道路,可能包括市民社会的发育,包括人民的抗争,有组织化的抗争,都非常非常重要。但这种有组织化,现在看起来,通过网络的形式,已经有一个相当好的势头;但是毕竟结社自由没有开展起来。大家知道,任何这样一种组织化的政治力量,必须要有一种常态的经费的支持;但是如果你没有结社自由的话,你就没有办法获得一种持久的资源和持久的行动纲领等等。  当然也包括我们想象的资本家阶层的一种兴起,包括利益的分化带来的冲突和妥协。我想大学的自治…… 都是我们这些年在追求的一个方向。但是仍然需要注意的可能是,这样一种中国社会转型期间信仰层面的东西:人的意识,超越于我们经验世界更多的一种观念,或者说一种信仰,它的意义到底在哪儿。  我还有最后一个问题就是因为三网友案它是从视频开始的,我们看到的片子是以视频告终的。为什么拍摄视频会成为一种罪呢?   实际上,我想福建的有关部门必须要治这三个人的罪是因为,如果单纯的一个严晓玲的母亲,她是没有办法把这个事件扩大为一个公共事件,让更多的人知道。游精佑,还有他们几位三网友最重要的一个工作就是,把严晓玲母亲的一段口述、她的疑惑展现出来了;并且受到其他媒体的关注。我想福建马尾区法院其实应该追加一些被告人这个案件中间,比如说成都电视台应该作为被告人,因为成都电视台完全用正面的方式使这个事件得到了更多的了解。显然他们的力量达不到,他们跨省追捕的力量不够,他们于是只好抓住这三个人,想方设法一定要治他们的罪。  治他们的罪其实是一种背书,治了他们的罪意味着公安部门在处理严晓玲被轮奸死亡这个事件方面所有的过错都一笔勾销。这个实际上是赤裸裸地为了一己之利,来去掩饰错误,来去打压所有的揭露者这样一种行为。这样一个视频在网络上传播,我不知道影响有多大。但是的确,如果没有这三个网友的协助的话,可能这个事件也就是跟中国千千万万的冤屈一样,也就销声匿迹了;过一段时间就波澜不惊了。  这也提醒我们:今后是不是应该有一个专业化的视频网站?能够把所有的大家觉得有问题的,有一些专业的团队,帮助协作,去制作,然后这些事情都能够展现出来。我相信,一个社会最怕的是民怨沸腾,最怕的是普遍的冤屈得不到纠正。蒲松龄所说的:覆盆之下多沉冤,冤屈都慢慢地沉,但实际上沉下去并不会消失掉,真正地消失掉。人民的仇恨在积累的过程中间,最后会发展成为一场熊熊烈火,把整个国家给烧掉。  我觉得如果是一个负责任的政府,真正的是像标榜的那样为人民服务的政府,就不应该人为地掩饰所有这些东西;而应该更多地创造条件,让网络,让所有的……这些年我发现许多朋友热衷于做纪录片,要把这些人,给他们一些特殊的津贴;让他们有更好的工作条件,能够更好地去揭露发生在底层社会的种种冤屈。让这个社会能够变成一个——真正像我们在这里面看到民众的抗议标语那样——“公平正义比太阳还要光辉”的一种存在。这个不是一句空话,而是实实在在的,我们通过相关的制度建设来落实的。  那您刚刚从福建马尾法院门前各地赶来的推友、网友的声援中,您看到了什么在您没看这个片子之前的新的信息?   我想首先是网络在今天所具有的巨大的凝聚力,新技术、包括在广州发生的保卫粤语事件,包括福建厦门的散步事件等等吧。我觉得这些都是使得,在一个虚拟空间里,大家可以有更多的互动,可以沟通;可以在某一个时刻,大家一起为一个目标去发出自己的声音。这一点我自己其实不是特别理解,尽管从一些平面媒体里也有看到一些报道。但是今天第一次那么生动地看到那些人,而且那些人一点都不担心自己被拍下来,被进一步追究或者迫害。我觉得他们的勇气给了我非常大的感动。  第二个感受特别强烈的,我觉得是视觉的这样一种冲击力。一个标榜人民法院、人民警察,跟人民之间这样一种最直接的对抗。我们当然过去也看到过1976年四·五抗议那样,照片,1989年的人民对政府的抗议,也看到。我自己过去知道,那样一种抗议,过去的抗议实际上都是在假定,我们可以通过一些层次温和的目标来实现更高的目标,比方说89年其实反腐败是非常重要的、当时一个流行的说法:打倒官倒,抗议官倒。并不是一开始就追求民主。甚至他们希望有一种……我相信当时处理、应对得当的话,其实那个东西很容易化解的。如果赵紫阳能够早点跟大家对话,等等吧。     我觉得刚才这段双方对峙的场景,突然让我有一种惊醒,我觉得双方都知道,大家可能要分道扬镳了。对于抗议者来说,他们内心里面可能也不觉得,他抗议这样一个基层法院的做法,最后可以得到一个最高层次的回应;大家能够获得一个共同的目标。大家内心里面感觉到,就像,可能某些时候婚姻关系走到一个程度的时候,突然有个时刻大家觉得,可能分手是必然的了。这个时候选择可能只有离婚了。我自己感觉,有一种很悲的感觉,就是说这个政府真的是走到了另外一面。这东西到底意味着什么?我想最近发生的一系列对于,包括非常温和的,像茅于轼先生,很温和地要出国,都被限制出境这样一种做法,是不是意味着大家真的是不在一块过了,不行了。那我们怎么走出这样一种困境,这将是,无论是中共的新的领导人,还是更多的中国的国民,面临的一个大挑战。 备注:艾晓明根据录音整理,未经贺卫方教授审阅。如有误漏,责任在整理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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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之声 | 谁是王荔蕻?

3月21日,中国知名的维权人士王荔蕻被警方刑事拘留并抄家, 4月22日,王荔蕻被正式批捕,罪名为”聚众扰乱交通秩序罪”。自刘晓波获得诺贝尔奖后,她曾被中国当局软禁长达3个月的时间及多次被限制自由。目前,王荔蕻被羁押在北京朝阳区看守所内。 近日,多名海内外的中国网友推出”释放王荔蕻,让她自由”网站,网站的首页上,引用王荔蕻文章中的一句话:”自由像空气一样,每个人应该生来具有,现在却需要我们用疼痛甚至生命去争取。只有从诗人心里流出来的甘冽清泉,滋润着我们干涸的心和这片皲裂的土地。” ,网友们表示希望通过点滴的努力来让世界更了解这位正直而热的维权者,以及帮助她获得应有的自由。纪录片导演何杨也在早前拍摄纪录片《公民王荔蕻》 “我不能保证面对苦难时保持沉默” 在网友自为为王荔蕻成立的网站上,登载了一篇由王荔蕻的亲友整理而成的文章:”谁是王荔蕻”,详细介绍了王荔蕻多年来的维权经历,1955年出生于青岛一个将门之家的王荔蕻,2008年退休之后开始持续关注中国社会问题,并参与对弱势群体的救助活动。 王荔蕻的名字曾与多起中国公共事件中的人联系在一起,2008年7月1日,上海闸北分局发生杨佳袭警案,重要证人杨佳母亲王静梅却离奇的”被失踪”。王荔蕻在王静梅恢复自由后多次到家中探望。并在网上发表多篇关于杨佳案的博客。王荔蕻也与”老虎庙”、诗人阿尔、艺术家艾未未等一起救助北京市天安门访民和流民。在2009年5月她参与救助被山东临沂驻京办的截访人员打成重伤的上访者姚晶。2009年5月,湖北巴东县野三关镇发生邓玉娇反抗强暴后的伤人案。在邓玉娇被刑拘期间,王荔蕻与吴淦等网友前往巴东县”围观”声援邓玉娇案,希望当局能做出公正的调查和审判。 北京维权律师倪玉兰因被中国当局打压出狱后流落街头,为此王荔蕻在网上发起成立”王荔蕻爱心志愿者工作室”,希望凝聚更多网友志愿者的力量,加入到公共服务工作中。曾被判”煽动颠覆罪”的画家严正学在因病提前出狱后,王荔蕻与众网友多次前去探望。 王荔蕻之后先后关注过山东盲人律师陈光诚案、河南艾滋病人田喜案、山东上访者李淑莲被殴打致死案等等。2010年,因”福建三网友案”王荔蕻先后23次致信福建省委书记孙春兰,其后两次前往福州马尾 法院声援三位网友。 王荔蕻在被警方软禁期间,曾被要求写下保证书,王荔蕻最终写下的是《不作保证书》:我是一个有良知的人,我不能保证面对苦难时保持沉默,我不能保证面对像钱云会、唐福珍、李淑莲……这样的悲惨事件假装看不见。 假如我面对苦难和恶行保持沉默,那么下一个被恶行打倒的就是我自己。 王荔蕻案件目前进行检察院阶段 德国之声也就网友非常关注的王荔蕻一案进展情况,采访了代理律师韩一村,据他介绍:”周五时我去看守所会见了王大姐,她的身体看上去还好,精神面貌也挺好。案子已经到了检察院阶段,主办的检察官是北京朝阳区检察院的张楠,检察院也在6月21日提审了她。公安局认为王大姐有罪,公安局将证据材料移送到检察院,案子到检察院后,他们要负责审查,如果检察院认为证据齐全,确定构成犯罪,会将此案移交法院,如果认为证据不充足,可以发回公安局让他们补充侦查。” 按照中国相关法律,检察院阶段为一个月时间,复杂情况将延长半个月。但是如果检察院觉得证据不充分,发回公安局,在一个月时间补充侦查完毕,这个时间除外,公安局补充侦查是以两次为限。公安局补充侦查后,主办检察官就证据材料写下书面材料,再报起诉科科长,最后报至检察长,如果案件重大,检察长还要交检察委员会决定。 据此韩一村律师分析:”检察院最后的结果是有两种,一种是决定起诉,移交法院;一种是决定不起诉,如果不起诉要向当事人发书面文件、进行释放,并且要对错误羁押进行国家赔偿。” 韩一村目前还未看到任何案卷资料,只待公安侦查、保全证据并移交检察院这个程序完毕后,才有可能看到这些。但他悲观的认为不起诉的可能性很小,目前只是走程序而已,他也期待检方尊重事实以作出最终决定。 原本为王荔蕻进行代理律师刘晓原,因为中国当局打压而年检延延未获通过,以至暂时放弃代理工作,他对当局给王荔蕻的批捕理由:”聚众扰乱交通秩序罪”表示 强烈质疑,他认为:”王荔蕻参与的福建三网民案开庭前,马尾区法院外面已经实行了交通管制,来自全国各地网民的抗议活动都是在管制范围内进行,怎么会是王荔蕻聚众扰乱交通秩序呢?” “法律在哪里?是非在哪里?” 在”释放王荔蕻,让她自由”网站推出后,”结石宝宝之父”赵连海在网上发出一张王荔蕻怀抱赵连海的儿子的一张照片,他在接受德国之声采访时表示:”王大姐是一个好人,大姐这么多年一直奔走各地,对看不下去的事情敢于去管,包括对在我落难之时帮助我的家人,不仅我本人对大姐有感恩之心,更重要的是我们今天必须要努力,让大姐恢复自由。” 独立媒体人翟明磊说:”我一直记得她爽朗的笑声,如同阳光。把阳光关在一个黑暗的房间里,因为他们知道阳光具有的穿透力。” 7月10日,”福建三网友案”中三网友之一的范燕琼在网上发表文章:”王荔蕻没有错,错在他们,快回家吃饭!” 一直关注王荔蕻一案的广州中山大学教授艾晓明也在网上发出评论:”当你看《赫索格的日子》而热血沸腾的时候,你是否想过,正是囚车里三网友以及现场公民王荔蕻等人的血肉之躯,构成了纪录片的灵魂?呼吁保障公民权利的王荔蕻有罪,而三网民中吴华英的弟弟被超期羁押超过十年、制造酷刑和冤狱者无人问罪;法律在哪里?是非在哪里?福建三网民案的”聚众”关注,其特点就在于,它是普通人关注普通人,网友关注网友,老百姓帮助老百姓。没有名人发起,缺乏名人影响力,但是它对历史的创造性也正在与此,普通人有巨大的潜能去维护宪法保障的公民权利。王荔蕻的公民行动实践,带了新的政治创意:社会改革不必寄托于知识精英,运用技术以及新媒体的普通网友,正在为中国公民社会 的建设开荒奠基。将此筚路蓝缕的先锋者冠之’聚众扰乱交通秩序’罪,代表着陈旧的政治想象和僵化的社会逻辑,无法理解何为公民权利。 目前,德国之声记者浏览多个社交网站平台,如新浪微博和Twitter等,看到数量众多的中国网友迅速转载:”王荔蕻是谁”的文章及声援网站的网址,截止7月10日晚间,有部分内容被中国当局屏蔽和删除。 作者:吴雨 责编:黎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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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亚洲 | 独立参选人再遭官府暴力 律师吁成立选举监察团体(图,视频)

湖北潜江选举专家姚立法失踪半个月后,家中遭到看守人员骚扰并一度被断电。独立参选人刘萍及李思华等人调查选举时,与当地干部发生肢体冲突,一同前往的律师吴远树倡议成立人大选举律师观察团,保护公民政治权利。 图片:湖北潜江前人大代表姚立法。(网络图片/心语提供) 视频:姚立法因关注选举屡屡被打压(艾晓明纪录片截取片段/ 心语提供) 本台上个月底曾报导,湖北潜江前人大代表姚立法突然失去联系,外界认为,与即将来临的连串地方选举有关。姚立法失踪第15天,家中被看守人员骚扰。姚立法妻子冯玲星期一一早便发现,许多保安及学校原看守姚立法人员在家楼下,并跟随她出门。   下午五点,更企图强行进入屋内搜查,并一度中断电源。他们声称,姚立法已于7月3日被送回。冯玲表示,丈夫根本没回家,她星期二告诉本台记者:“六月二十号中午,四个人接他去学校上班,就一直没有回来,一直到今天。”   记者:“所以你也是怀疑姚立法是被当局的人带走的,是吗?” 冯玲:“肯定是他们带走的,如果不是他们带走的,他们肯定会到处找,如果他下班,他们这一帮无赖保安肯定要在学校去接他,他每次上下班都是他们从学校来回接送的,这么多天就是没有回来。” 冯玲认为丈夫行踪不明是因当局担心姚立法关注选举而引发的连串效应,周一,江西新余独立候选人刘萍、李思华及吴远树律师等人,到新余市渝水区通洲街道办事处西合管理处(西家渡村)调查上周三已举行的选举情况。当刘萍等人拿出相机准备拍摄贴在村头的选举结果时,西家渡村委会多名人员冲过来与他们发生了肢体冲突。六七人冲上来推搡殴打刘萍,吴远树律师立即用手机拍照,结果手机被抢去摔坏,录音证据被毁,摄像机被抛上楼顶,资料撒满一地。 李思华周二告诉本台记者:“我们昨天去那里有两个目的,第一,看一下选举结果公告,将选举公告拍下来,在拍照的过程中发生了冲突。第二个就是刘萍6月29日的时候,去观察选举的时候被扭送上警车,她是去想去调查和见证。另外一个就是了解一下他们选举过程中的一些违法选举行为。” 当天刘萍到场观摩选举时遭到殴打,魏忠平在现场准备上微博发推文时,遭村干部抢夺手机并推倒在地,眼睛被打到充血无法睁开,需到医院就医,独立候选人李思华更在前一天被街道办干部强行带往宜春铜鼓县,直到当天傍晚选举结束后才被送回家。 讽刺的是,温家宝刚在此两天前,即6月27日在英国皇家学会发表演讲表示,“我们要尊重和保障人权,依法保障全体社会成员平等参与、平等发展的权利。我们要健全对政府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机制,保证人民赋予的权力真正为人民谋福利。我们要创造条件让人民监督和批评政府,使政府不敢懈怠、避免产生腐败。”《人民日报》也在两天后6月29日刊登标题为“没有法治,权力就没有制约”的文章,表示法治是科学发展的保障。没有法治,权力没有制约,执掌权力的人可以随心所欲地行使权力,经济、社会就不可能实现科学发展。但是,现在我们一些地方领导在推动所在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过程中,往往无视法治,漠视法治,轻视法治,乃至践踏法治。但事实证明,地方官员的不法暴行,并未因总理和中央媒体的言论而停止。 因在网上看到刘萍观摩选举时被打,专程到新余声援刘萍等人的吴远树律师在微博上表示,他坐出租车时问司机:知道刘萍吗?司机说:听说她是恐怖分子,选举那天要炸新余最大的商场,街上布满武警。网友叶盛回应说,事实上刘萍的行为对于他们来说是足够“恐怖”的,因为刘萍的行为唤醒了中国人当家做主的决心,这使他们感到无比的恐惧。 吴远树表示,为了保护公民政治权利、促进国家民主发展,他和广东知明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志勇 、浙江思源昆仑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成,倡议成立人大选举律师观察团,希望全国律师同仁共同参与。吴远树告诉本台记者:“为了推动中国民主进程,监督人大换届选举依法进行,这就是我们的目的。” 记者:“很多候选人都会遭到打击报复,比如关注者和姚立法,你会不会担心受到当局打压?” 吴远树:“当然担心也是有的,没有担心和顾虑那是假的,我们肯定是在现有法律规定内依法进行,我们律师的所有活动都严格遵守相关国家宪法和法律,在这样的情况下我们并不害怕打压。” 以上是自由亚洲电台驻香港特约记者心语的采访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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