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亚峰

思想 | 儒家复兴与中国思想、政治之走向: 一个自由主义者的立场 (下)

作者: 《思想》  |  评论(0)  | 标签: 思想 , 姚中秋 , 儒家 , 自由主义 文/姚中秋 三、自由主义与儒家的纠结 如所周知,长期以来,现代中国的自由主义基于其唯理主义的启蒙信条,反对各种宗教。比如,1920年代,自由主义曾经参与、推动发了带有强烈民族主义色彩的「非基运动」。这场运动把启蒙反宗教的倾向与反帝的政治意识捆绑在一起,从而为未来中国从国家精神上走向彻底的无神论打开了通路。 不过,十分引人注目的是,1990年代以来,大陆自由主义者对基督教的态度发生了极大变化:基于对自由主义命运和中国现代历史进程的反思,自由主义者几乎很少再反对基督教;相反,很多中国大陆的自由主义者变成了基督徒。 这种群体性皈依现象,固然基于个体对生命意义之追寻,但也有很多人是理性的皈依者。他们发现,现代自由宪政制度形成于欧美,欧美的主流宗教信仰是基督教,尤其是新教。基于这样的历史考察,他们从知识上相信,现代自由宪政制度与基督教之间一定存在着直接关系。据此,他们得出一个转型的政策结论:中国要成为一个宪政国家,就必须经历一个基督教化过程。已故杨小凯教授曾经公开提出过这样的理论 ,他是知识分子皈依基督教的典范。过去十年间活跃的维权人士,以及公共知识分子,比如余杰、范亚峰、王怡等人,纷纷皈依基督教。 还有一些自称自由主义者的人士,尽管没有信仰基督教,但是基于对西方制度的羡慕,相比于儒家,他们对基督教有更多肯定。在一般的知识性论辩过程中,他们自觉不自觉地把基督教当成宗教的真理、宗教的最高型态。他们也相信,如果一定要选择宗教,那基督教就是最好的。如果宪政一定需要宗教基础,那就只能是基督教。从某种意义上,他们都是基督教的候补皈依者。 与此一态度转变形成鲜明对比,自由主义对儒家的态度几乎没有多大变化。经过新文化运动思想传统的训练,抨击儒家已经成为现代中国自由主义者的文化与知识本能。他们把中国未能实现现代转型的责任归咎于儒家,对于任何儒家活动给予不假思索的抨击。 因此,1990年代「国学热」兴起之时,自由主义者就保持警惕。他们始终认为,「国学热」就是当局为了寻找统治的正当性而人为促成的 。对蒋庆等人提出的「儒教」说尤其是「儒教国教说」,他们尤其反感。当局在国家历史博物馆前竖立孔子雕像,似乎验证了他们的这一担忧:这似乎就是儒家成为国教、当局建立文化垄断权的第一步。 自由主义持续了一百年的这种激进反儒态度,激起了新兴的儒者的强烈反弹。新一轮政治儒学和儒教思潮具有较为强烈的信仰成分,因而反弹也就更为强烈,他们对自由主义者所主张的自由、民主等理念,明确地表示了怀疑,甚至提出直率的批评——不过,这种批评经常并不意味着否定、拒绝。自由主义者纷纷皈依基督徒,并依据基督教教义来抨击儒家,也强化了儒者对自由主义的不满。 儒家对自由民主的批评,让头脑简单的自由主义者更加确信自己对儒家的警惕性先见之明。他们抨击儒家的态度更为坚定。于是,在当下的中国,形成了自由主义联合基督教为一方,而儒家——尤其是那些具有较为真诚之儒家信念的草根儒者——孤独地作为另一方,展开了思想与宗教对抗态势。 当然,过去若干年来,也有若干自由主义者经过蜕变,放弃了现代自由主义的反传统教条,亲近或者接受儒家。笔者就是其中一员。不过,与自由主义者皈依基督教阵营的宏大气势相比,自由主义之儒家化,显然不成气候。基督教自由主义者在自由主义圈子中可能得到尊敬,儒家化的自由主义者却经常被指控为背叛者。 然而,这一次孔子雕像事件中所发生的一件奇异现象,再清楚不过地说明了自由主义反儒家之传统立场的荒谬性。有一些自由主义者明确反对在天安门广场树立孔子雕像 。自由主义表达这样的态度,人们似乎已经习以为常。令人惊讶的是,这一次,众多毛左派也高调反对在天安门广场树立孔子雕像。 这一景象实属诡异。本来,在中国大陆的各种意识型态中,再也没有比自由主义与毛左派之间的对立更为直接的了。自由主义知识分子一直在强烈抨击乌有之乡,也在严词抨击重庆的「唱红打黑」活动。但现在,围绕着孔子雕像,双方却唱着同一首歌。而且,在这个大合唱中,毛左派的立场比自由主义者更为坚定,他们的声音更为高昂。笔者无法想象,面对这样的景象,那些沉浸于反孔、排儒情绪的自由主义者,该作何感想? 也许,这一事件表明,继马克思主义的意识型态溃散之后,另外一种重要的意识型态,现代自由主义反传统的立场,也已经走到了尽头。自由主义与这个社会中最不理性的毛左派竟然进行合唱,说明自由主义在这方面一定出问题了。 问题的根源在于时空的错位。新文化运动时代的中国还是传统的,胡适所反对的妨碍个体解放的制度,也许与儒家有关联,因而或有一定的合理性。殷海光在台湾激烈反对儒家,就已经相当荒唐了,因为,海峡对岸的大陆当局正在疯狂地「破四旧」,摧毁儒家。今天当大陆当局正在羞辱孔子、羞辱儒家的时候,自由主义抨击孔子、儒家无异于落井下石,显示了理智上的混乱与政治上的不成熟。 自由主义假如要有一个未来,就必须在政治上成熟。而政治上成熟的最为重要的标志,就是放弃百年来的反儒家意识型态。经由放弃这种意识型态立场,自由主义也许可以重上正轨,在中国历史演进的关键时刻,发挥更为恰当、也至关重要的作用:完成现代国家秩序之构建。 人们经常引用美国学者贾祖麟基于胡适研究而对现代中国自由主义作出的经典评论:「自由主义之所以失败,是因为中国那时正处在混乱之中,而自由主义所需要的是秩序。自由主义的失败是因为,自由主义所假定应当存在的共同价值标准在中国却不存在,而自由主义又不能提供任何可以产生这类价值准则的手段。」 这样的论说看似机智,实则错得离谱。放宽自由主义的定义,那可以说,在西方国家的现代历史上,自由主义施加给自己的职责,就是构造优良秩序,而绝不只是等待着做现成秩序的消费者。这样的秩序涵摄各个方面,如法治、分权体制、民主、产权制度等等。 现代中国历史上的自由主义者同样如此。只不过,由于种种历史的机缘,胡适所代表的自由主义走上了反传统之路。有些人在这条路上越走越远,从边缘化的知识分子,到同样边缘化的革命者,支配了现代中国历史进程。边缘人从事了最为大胆的破坏行动,在传统秩序的废墟上,建立了一种最极端的统治秩序,它由无神论的意识型态支撑。在这一意识型态溃散之后,大陆当局有意无意地鼓励物质主义。当代中国社会之物质主义,纵向地看是史无前例的,也许只有商末、明末可以模拟;横向地看,也是独一无二的。这样的物质主义与它之前的意识型态一样,已经让中国人跌入虚无主义的深渊,中国的社会秩序因此而处于逐渐解体过程中。在这样的精神与社会基础上,似乎很难建立起可稳定运转的自由宪政秩序。这一秩序需以正常的生活秩序为前提。那些较为顺利地建立了现代自由宪政秩序的国家,无不具备这样的条件。当下中国的情形则十分特殊,经过数十年的猛烈冲击,精神、社会秩序本身已经千疮百孔,接近溃散。 于是,中国大陆具有构建现代国家秩序之雄心的自由主义者,就不能不同时承担两项任务:重建人的精神与社会,同时构造宪政制度。而要完成前一项任务,自由主义就必须对过去一百年的反传统的传统立场进行反思,并与传统和解,当然,主要是与儒家和解。 也就是说,中国,尤其是自由主义者,需要一场「复归」运动(renaissance),这是另外一个意义上的启蒙运动,真正的启蒙运动。与新文化运动的启蒙运动根本不同之处在于,它不再进行精神破坏,而是进行建设,更准确地说,让传统复苏,治疗、恢复、调适人们的精神。全盘性反传统主义运用各种手段摧毁儒家价值,摧毁与儒家密切相关的民间信仰,摧毁其他宗教,导致中国人的精神秩序趋向瓦解。与此密切相关的激进意识型态造成中国知识分子普遍陷入迈克尔•波兰尼所说的「道德倒错(moral inversion)」状态,人们把抢劫当成正义,把撒谎说成忠诚,把粗鄙当成高贵 。只有经过时间淘洗、因而具有普遍性的传统的信仰、价值,可以治疗心灵的这种严重疾病,进而重建健全的精神和人格。唯有这样的人,才有意愿、有能力重建社会,重建自由主义者所向往的优良治理秩序。 作为中国之主流传统的儒家的复兴,对于中国人的精神重建,以及社会秩序的重建具有决定性意义。儒家在中国具有深厚的文化与历史根基。儒家就是中国的生活、文明本身,过去三十年中,随着正统意识型态溃散,儒家经历了一次自然的复兴。正是这样的复兴,在最基本的程度上维系着这个社会的生活秩序。 自由主义需要认识到这一事实。自由主义的使命不是改造生活、文明,而是让文明、生活的逻辑可以更为舒展、自由地展开,赋予生活、文明更为合理的型态,而且,主要集中于公共生活部分 。 当然,不少自由主义者怀疑,当局只是在原有意识型态破产之后,才转而利用儒家。这样理解当局的意图,并没有错。人们也完全可以推测,当局乃是基于对儒家的专制主义理解而尊崇儒家的,这就好像李光耀之利用儒家为其威权政体辩护一样。 但是,当局这样对待儒家,绝不意味着儒家就只能充当这样的角色。儒家向来具有强烈的伦理与政治主体性意识。简单地回顾一下儒家与权力结合的历史,就可以证明这一点。儒家与皇权专制具有不同的源头,双方的诉求也完全不同。历史上,儒家与权力之间曾经建立起密切的关系,这始于汉武帝时代。人们通常据此认定,儒家是支持专制的。但事实恰恰相反。历史的真相是,汉承秦制,不过宽和一些。到汉武帝时代,依靠暴力与财富统治的体制无法维持下去。深陷统治正当性丧失殆尽之困境的汉武帝,不得不求助于儒家。儒家利用这一机会发动了一场宪政主义的「复古更化」,从根本上改造了汉初所延续的秦制,而建立士大夫与皇权共治的体制。也就是说,儒家进入皇权政体,其实是给这个政体带入了宪政主义元素。历史上,这样的过程在经常重复 。 儒家在当代所扮演的角色,也必然类似于此。儒家风俗、制度的恢复,其实是在极权主义政体对社会进行大规模破坏之后的废墟上,重建社会自治的一种自发努力。而当代那些致力于依据儒家理想建立秩序的儒者,通常都具有强烈的伦理与政治主体意识。他们绝不满足于为现有政体提供论辩。相反,他们通常都是宪政主义者,尽管他们也会对自由主义、对民主提出批评——其实更多地是提出补充。比如,蒋庆所提出的乃是一个三院制的议会主义宪政方案,而康晓光的儒家宪政方案也并不拒绝三权分立与民主制度。 因此,当局必然会利用正在复兴的儒家,但是,当局利用儒家的过程也必然是儒家反过来改造当下之治理架构的过程,这必然呈现为某种程度的宪政化过程——社会自我治理、法律之上存在判断法律之超越性准则的信念、道统高于政统等儒家的传统观念和制度,在当代中国脉络中都是具有宪政意义的。更不要说,在当代大陆,也有一批儒者,包括笔者,完全从自由宪政的视角理解儒家、重解儒家,而这样的诠释是完全可以成立的。事实上,在当代中国大陆的政治社会脉络中,儒家本身也是公民社会的构造主体之一。举例来说,那些民间举办的读经班甚至私塾,就是对官方教育垄断的一种冲击。因此,仅从保障人的尊严和自由的制度设计的角度考虑,自由主义也是可以接受儒家的。 大陆当局基于其统治的敏感,知道儒家的这种倾向,因而始终提防甚至打压具有真正儒家信仰的儒者。如果自由主义者在政治上是成熟的,那就不应当与当局为伍,而应当对处于当局打压之处境中的儒家予以扶持,至少可以对其复兴持一种乐观其成的态度。 更进一步说,如果确实要完成现代国家构建之事业,自由主义也必须改变对儒家的立场,承认儒家之主流价值地位。因为,如果不能妥善安顿儒家,让儒家发挥其作为生活、文明中枢的作用,中国就不成其为中国,所谓自由的、宪政的中国,也就无从谈起。 至此,也就涉及现代政教分离原则的运用问题。传统上,儒家并不是一种宗教,儒家并无一个严格意义上的一神教教会组织,如基督教会。它没有在一般社会治理体系之外另行建立一个自足的信仰体系,它没有排他性的神。儒家不是要让人侍奉某个神,而是要让人们生活在一种健全的状态中,成为君子,成为真正的人。儒家关注的重点就是塑造君子人格,训练君子的治理技艺。归根到底,儒家只是牟宗三先生所说的「君子教」或者钱穆先生所说的「秀才教」。对于神灵信仰,儒家本身并不是特别感兴趣。 这一特质让儒家天然地具有宗教宽容的气质。正因为此,儒家虽然曾经享受「独尊」地位,但在中国历史上,佛教相当流行,对于庶民来说,民间宗教也是宗教生活之本。实际上,大量儒生也同时信奉佛教或者民间宗教。从这个意义上说,儒家具有宗教宽容的传统,宽容内在于儒家的义理结构中。对于基督教,儒者也大体持一种宽容态度。 值得注意的是,受基督教快速传播和自由主义反传统立场的双重刺激,推动儒家之当代复兴的若干人物,似乎表现出制造和强化与他者对立的倾向,为此,这些人士也有意强化其宗教性的元素,「儒教」概念之提出,是与此有关的。但是,这种观念未必构成儒家的主流,反对儒教说者在儒家圈子中大有人在 。而且,这种观念更多地只是防御性的,假如儒家在比较宽松的制度环境中,可以找到其他教化制度,「儒教」说就会自然消匿。儒家将会成为这个文明的一种底色,它影响及于人们生活的方方面面,但并不妨碍人们思想、价值以及信仰的多元性。 四、结语 儒家正在中国大陆复兴。这种复兴,乃是中国文明演进之自然趋向所驱动的。它最初始于民众对自己熟悉的信念和生活的自发回归。1970年代末,当局放松权力和意识型态控制后,民众不假思索地返回到他们的祖先所熟悉、深入他们血液、骨髓的传统的生活型态,而这生活型态,正是由儒家价值所塑造、所支撑的。相比较而言,知识分子不过是民众这种反应的追踪者,由此而有了「国学热」,而有了「儒学」之复兴,最后有了面向中国问题之当代大陆儒家思想体系之构建努力。这是一个由野而国、由民而学、由风俗而思想、自下而上的复兴过程。也可以说,这是中国之「道」,在经历摧毁之后自我重建的过程。 面对这一趋势,已经丧失了意识型态自信心的当局,无法对抗生活与文明的逻辑,而不得不部分地默许儒家的复兴。在此基础上,当局也在一定程度上承认孔子、儒家的文化地位,引其中一些概念,进入其话语体系,以弥缝其意识型态体系上的千疮百孔。有些敏感的知识分子洞悉此中关窍,积极地从事援马入儒或者援儒入马的意识型态修补工作,甚至极具想象力地打通本来相互为敌的毛泽东与孔子。 自由主义者对于当局和思想界的这种努力相当警惕,并因此而强化了——其反对儒家的心态。不过,仔细分析就会发现,大陆当局所信奉的意识型态是高度刚性的。即便它在整体上已经溃散,但其原教旨主义的残余——毛左派,也依然可以凭借着道德和政治上的优势,挟持统治当局,阻遏其回归儒家。 这样的政治态势意味着,儒家不得不准备以长期在野的身份,在民间从事其复兴事业。这样的生存状态不可能不对其尚在形成过程中的新义理产生重大影响。或许可以大胆地预测,当代大陆儒家最终仍将接续牟宗三、唐君毅、徐复观等先生所形成的「港台新儒家」的基本理路,会通儒家与宪政,尽管其中一些人现在表面上对现代民主制度、也对港台新儒家的学术进路颇有微词。当局的机会主义策略所制造的曲阜教堂事件和孔子雕像事件,实际上把大陆儒家向着这个方向上大大地推了一把。可能发生的儒家的这种变动趋势,是否能够促成自由主义对当代儒家、进而对整个儒家的态度,发生一定变化? 也许,从当代大陆的文化和政治的基本格局与演进逻辑来看,自由主义对儒家的态度必须改变。旨在透过自由宪政的政制规划完成中国之现代国家构建的人士,其中主要是自由主义者,需要对其反儒家的传统立场进行反思,在两者之间建立起更为健全的关系。 至少从政治的角度看,儒家不是自由主义的敌人,而是朋友。更进一步,从思想的角度看,儒家是中国自由主义展开内生性理论构建的根基所在。百年以来,中国传统与自由处于相互敌对状态,这种状态固然让儒家遭受不公正对待,也让自由主义丧失了理论构造能力。百年来的自由主义始终停留在常识宣传的层面上,鲜有概念上的创新能力和理论上的想象力。仅有的一些理论构造,也惟欧美之马首是瞻,在欧洲人、美国人为着解决自身问题而设定的议题中打转,而与中国的现实基本脱节,也与汉语思想传统脱节。至少在大陆可以清楚地观察到,这样的自由主义不具有理论创造能力,不足以对尚未完成的「三千年未有之大变局」作出令人信服的理论回应。 如果自由主义能够与儒家和解,并进入儒家,诠释儒家,将可化解自由主义与中国传统之对峙,实现自由主义理论的内在化转向。这样的自由主义有可能超越常识传播的浅表层次,在中国历史与现实的脉络中,构建自由主义的中国论说,此一论说当然不必刻意地寻求别树一帜于自由主义的欧美论说之外,而依然坚持人的自由和尊严,坚持普遍主义的立场——自由主义和儒家其实都具有普遍主义诉求。这样的思想和知识努力,反而有可能丰富和深化西人所提出的自由主义的一般性命题。反过来,由此,儒家价值、思想也将获得「新生转进」之生机,有可能融入、支配现代中国人之生命、生活秩序。 这就是本文基于对中国大陆思想与政治格局之分析而得出的结论,但在一定程度上也可以说是笔者的愿望:至少在传统遭遇严重破坏的大陆,自由秩序的构造与儒家的复兴,必呈现为同一个历史过程。双方在同情性相互理解、互动的过程中,将同时获得新生命。 姚中秋,笔名秋风,独立学者。曾译介奥地利学派经济学、普通法宪政主义,现致力于研究儒家义理与中国治理秩序之历史,着有《立宪的技艺》,《现代中国的立国之道:第一卷,以张君劢为中心》,《华夏治理秩序史:第一卷天下》、《第二卷封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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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何以在中国成为敏感词?

自由何以在中国成为敏感词? 作者:万军 来源:作者赐稿 来源日期:2012-1-14 本站发布时间:2012-1-15 0:39:13 阅读量:32次    中国的统治者对自由的情感值得让人玩味,他们把这个极其重要的政治哲学概念,同时又是一个社会学概念,视为让人避而远之的敏感词,要么口诛笔伐,把它妖魔化;要么讳莫如深,将它打入冷宫。   曾经,统治者信奉斯大林的“令人恐惧比令人爱戴更伟大”的教条,用阶级斗争学说建立威权政治,将自由大批特批,将持自由观的人大抓特抓,试图将“五四”新文化运动以来孕育的自由精神斩草除根,从而建立起超越历史上任何时期的崇拜权威的政治文化,以达到独裁统治之目的。其实,中国人早已习惯于权威,具体表现是:一是善于塑造权威。凡是具有权威的人,他们都是“由特殊材料构成的”,就拿出生来说,不是祥云飘逸,就是瑞兽飞腾,或者是火光冲天,总之与众不同,神秘得让人震撼。如此一来,他自然就会生出征服人的魄力。二是善于顺从权威。只要权威形成,他就成了人们依附的对象,把自己的灵魂完全交付他,什么都由他来裁决。如此一来,他自然就成为奴役别人思想的刽子手!这样的权威即使去见马克思了,还要继续享受来自四面八方崇拜者的顶礼膜拜,甚至有人把他纳入中国的神系范畴,“信男善女”靠他来定夺自己的前途命运,开着宝马车横冲直撞的富二代官二代靠他来保佑平安……   当然,统治者在批判资产阶级自由价值理论的时候,没有忘记对自由的分割,显然,其意图在于否定自由的普世价值。毛泽东指出:“世界上只有具体的自由,具体的民主,没有抽象的自由,没有抽象的民主。在阶级斗争的社会里,有了剥削阶级剥削劳动人民的自由,就没有劳动人民不受剥削的自由。有了资产阶级的民主,就没有无产阶级和劳动人民的民主。”“这种所谓两党制不过是维护资产阶级专政的一种方法,它绝不能保障劳动人民的自由权利”。把资产阶级的自由观批得这样彻底,让人相信它是虚伪的、反动的,具有很强的欺骗性,那么,无产阶级应有怎样的自由呢?1975年全国人大将毛泽东提出的“四大自由”,即“大鸣、大放、大辩论、大字报”写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于是就有了“四大自由”是“属于人民真正自由”的说辞。英国历史学家阿克顿勋爵在《自由与权力》一书中说:“自由的涵义包括以下五个方面的内容:1.它是对身处弱势的少数人的权利的保障。2.它是理性对理性的支配,而不是意志对意志的支配。3.它是对超越于人类的上帝所尽的义务。4.它是理性支配意志。5.它是公理战胜强权。”(《自由与权力》第308页,候健、范亚峰译,商务印书馆出版,2001年1月第一版)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中,美国总统罗斯福提出了著名的“四大自由”,即:表达自由、信仰自由、免于匮乏的自由、免于恐惧的自由。1948年联合国在发布的《世界人权宣言》中重申了这四大自由的精神。如果把这些人所阐述的“自由”,与我们的某些人鼓吹的“自由”相比,显然不在一个哲学范畴。毛泽东的“四大自由”是阶级专政的工具,它直接服务于少数人的政治利益。在造反闹革命时,如果你对“叛徒、内奸、工贼刘少奇”使用这种工具进行揭露、批判,甚至“将他打倒,踏上一脚,让他永世不得翻身”,这种自由是允许的;如果你替他说句好话,就不会给你这种自由了,并且还会剥夺你享有这种“自由”的权力。张志新稍微表示了一下对文革的不理解,不是就遭到监禁、拷打、割喉管和处以极刑对待吗?   中国改革开放的总设计师确立了集体领导的制度,这就使对个人的神化失去根基,于是就将目光转向那个集团,调动一切可以调动的力量,喋喋不休地加以再塑造。这里,至少有三点值得我们注意:一是通过这样的再塑造,继续表明时间虽然进入二十一世纪,但它依然伟大、光荣、正确,依然是“领导我们事业的核心力量”,依然要人相信没有它就没有国家,如果再往下推的话,没有国家就没有我们。二是表明这个集团的权力是神圣不可侵犯的,一切力量都应该绝对地服从它的需要,也就是“党的利益高于一切”。三是向那些“别有用心”的人传达一个重要信息,中国的“特色”之路不可阻挡,资产阶级的自由、民主、平等、法治、博爱等价值观念在这里没有市场。这些归纳起来,其实反映的是“打天下,坐江山”这一根本性的利益问题。   虽然有人早已宣布中国进入经济社会,但政治挂帅的时代并没有真正结束,政治利益依然是各种利益的核心,有了它,就能确保经济利益。中国的国企从本质上讲,都是官企。许多官企的老总都是很有来头的人物,他们的年薪高达数千万,而忙忙碌碌到头来还上不起学、看不起病、住不起房的穷困人家却比比皆是,这使我们想到杜甫的诗句:“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据说,中国的贫富悬殊已经像官员的寿命一样,跃居世界前列,而且随着血汗工厂的机器轰鸣声,这种差距还在进一步拉大,在唯利是图、金钱至上的当下中国,改变这种现状已成为人们的梦想。有媒体称,中国人的税负世界第二,超过收入高于自己数十倍的高福利国家。但当政府得知这个让他们难堪的消息后,匆匆忙忙发表声明:“此说没有依据”。可看看效能之低,为世界之最,行政成本之高,又为世界之最的中国政府(近年来政府的“三公”消费保持在国家财政的1/5到1/6之间),以及让政府官员公开自己财产都难于上青天的现实,我们就不得不相信媒体的这一说法了。“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已经被温家宝总理早已写进了政府工作报告,但要实现它,在现有的中国政治体制中无疑于天方夜谭。要维持这样一个烧钱加腐败的官僚政治,中国人五花八门的各种税负决不可能降低,这就是当代中国人的宿命。   就在这样一种残酷的社会现实中,自由自然成为敏感词,因为自由,要求宪法保障人应有的各种权力。人的信仰自由是根本,设立国教不符合信仰自由;对于自由的信仰是根本,也是法律,更是理性。任何信仰都不能破坏信仰自由的原则。信仰自由需要通过表达而实现,表达的自由表现为言论、出版、集会、结社、示威、选举、罢免、创制、复议等。免于恐惧的自由,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生存权的问题,包括持有武器的权利,包括住宅不受侵犯,包括通信自由,包括拒绝不确定未来的自由,包括拒绝无理搜查,拒绝有罪推定,拒绝侮辱和诽谤。免于匮乏的自由,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发展权问题,涉及劳动、教育、经济、文化、休息等方面。此外,自由就是“有权做一切无害于他人的任何事情”(《人权宣言》第4条, 1789年),就是在人人生而平等的原则基础上,即不仅在守法上人人平等,而且在立法上也是人人平等,从而使人民避免被专制政府奴役、监禁和控制,从而给人的自我发展提供广阔的空间。显然,这与官僚政治视民如草芥,妄图一劳永逸地垄断国家利益的心理相矛盾。   但是,任何事情再严密,都不免有疏漏的地方。随着经济全球化、世界民主化以及互联网这个连上帝都钟情的舆论平台的发展,中国人的自我意识已经逐渐觉醒,他们认识到“自由”一词已不像有些人宣传的那样面目狰狞,形迹可疑。有些在学术上有所建树的人,把自由作为研究宣传的对象,意在为新时代的启蒙教育贡献力量。就连温总理也在许多场合畅谈自由,如2010年9月接受美国有线电视新闻网(CNN)主持人法里德•扎卡里亚的访问时说道:“人们对民主和自由的渴望是不可阻挡的。”去年访问俄罗斯,在伟大的诗人普希金曾经就读的皇村学校,他饱含感情朗诵了《自由颂》。这都是喜人的景象,说明中国社会并没有像有些人所说的那样,已经沦丧到无可救药的地步。如今,无论从哪个角度看,中国的社会发展已经到了非常关键的时候,原有的经济模式难以为继,需要科技创新创立新的经济增长点;文化堕落现象令人瞠目,需要吸纳一切优秀的文明成果予以扭转;僵化的教育难出杰出人才,需要自由思想让它脱胎换骨;潜规则横行社会,需要建立民主与法治来求得公平正义……从国际看,地球上的陆地片片蓝,只有我们这里,还有朝鲜等少数几个国家呈红色,这自然会影响到经济、文化交流,从而影响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因此,给人民自由,已经到了非常迫切的时候,容不得半点迟疑,否则,尽管中国有三十年的改革开放的巨大成果,但必将又会被世界所抛弃,沦为人人可欺的国家。   自由,是国家富强的根本。什么时候不再把自由视为敏感词,并把它作为我们不可遏制的新生活,中国的未来便会清晰起来。   2012、1、14        (转载本文请注明“中国选举与治理网”首发,以上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网立场和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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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之音 | 潜江实验小学维稳人员非法拘禁姚立法

潜江实验小学维稳人员非法拘禁姚立法 记者: 海彦 | 香港  2011年 2月 04日 分享 新浪微博 豆瓣 腾讯 人人 易网 推推王 聯合 网絡書簽 搜狐 开心网 Facebook Yahoo! Buzz Google Buzz Twitter 相关文章 独立参选人姚立法谈参政传奇被禁 湖北基层选举活动人士姚立法获释 十七大期间维权教师姚立法遭软禁 姚立法湖北农村宣传合法选举被打 六四纪念会颁奖给湖北维权人士 姚立法谈中宣部禁书与草根民主 人权组织谴责严判结石宝宝维权人士 北京维权律师范亚峰被传唤引发关注 国际人权促放维权律师高智晟 湖北维权人士、民间选举专家姚立法在被绑架3天后,在传统新年的大年初一晚上“被回家”,得以和妻女团聚。姚立法证实,绑架他的是湖北潜江实验小学的维稳教职工。 *被学校维稳教职工绑架* 姚立法1月31号晚随巡警做笔录后失踪的消息,引起网友极大关注。2月3日晚8点左右,姚立法被绑架他的人送回家。姚立法4号上午向美国之音证实,绑架他的是他所在的潜江实验小学由副校长汪潜为首的6名维稳教职工。 姚立法说,1月31日上午9点开始,潜江实验小学7、8名教师来到他家,砸门、叫骂,并断水断电。姚立法多次拨打110报警,并与潜江市公安局局长饶华军交涉。 晚上6点半左右,数名110巡警来到姚立法家,说是公安局长让来的,并叫姚立法去做笔录。一个小时后,姚立法离开时,守候在外的潜江实验小学的教师冲上前将姚立法控制后拖进汽车内。 以副校长汪潜为首的6人绑架姚立法后,驱车开往武汉。第二天又来到江西南昌一家的酒店。姚立法一直被这6人严密看管并被非法搜身。2月2日早晨,路人捡到姚立法求救纸条,致电姚立法妻子,他被绑架之事才得以曝光。几个小时后,汪潜等人又将姚立法转到另一家酒店。 在传统节日春节前,姚立法被失踪和绑架的消息引起网友和媒体的关注。正月初一下午,绑架姚立法的一行人开车返回潜江,姚立法晚8点多回家。 *校长:你死我活的阶级斗争* 姚立法表示,他此前在法定假期内外出,从事动员民间独立候选人竞选等事情完全合法。 他说:“今、明两年是中国县乡两层基层人大代表的换届选举。我和一些朋友在全国各地对一些独立候选人、对选举观察员要进行交流、培训,进行些指导。当局最嫉恨的是这样一些事情,所以就采取了这样的公开的、非法的绑架,强制地限制人身自由的办法。” 姚立法表示,带队绑架他的副校长汪潜在被迫送他回家的路上称,与姚立法的斗争是你死我活的阶级斗争。 姚立法说:“他是执行任务的。他应该说这次执行得很不好。他自己非常的恼火,对他的手下非常的不满意,但是昨天是初一又不好骂人,他以往对他们是骂的。昨天他就是重复了以往的话说,你们要心里很清楚,你们和姚立法的斗争就是阶级斗争,而且是你死我活的斗争。” *律师:公安机关应主动追究非法拘禁责任* 姚立法表示,针对学校人员非法绑架、限制他人身自由的做法,他将提出控告。 北京知名维权律师李方平星期四对美国之音表示,从法律上讲,发生在姚立法身上的事情毫无疑问就是非法拘禁。 他说:“就是一种非常拘禁,从法律上是毫无疑问的,限制他的人身自由,随时绑架,甚至说异地绑架。像这样的事情我们经常听到。也就是说,这样一种维稳体系,把整个法治破坏得千疮百孔。” 李方平律师表示,像这样的非法拘禁罪,公安机关应该是主动追究责任。 他说:“确确实实是构成非法拘禁罪。而且像这样的事件的话,公安机关应该主动去追究,不需要控告的问题。” 记者星期四拨打潜江市公安局长饶华军和潜江实验小学副校长汪潜的手机,但都无人接听。参与绑架姚立法的李、潭、郑三位教职工接听电话后,要么否认参与了绑架,要么称不知道有这么回事。 电邮此文   打印此页   发表评论   网友评论 (0) 提交评论 * 必须填写 名字 (任意) 国家 (任意) 发送人留言 字数限制在500 * 提交 提交对本文发表的评论表示您同意以下条款: 如果评论中出现与所评论文章无关的内容,或者评论中出现中伤、诽谤或粗俗词语,美国之音保留不发表您的评论的权利。由于篇幅或时间等限制,不是所有提交的评论都会被发表。 提交本评论表示您授权美国之音可以在任何美国之音媒体上使用您的评论 免责声明 RSSリーダーで見るために変換しています まるごとR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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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了一本杂志和一份报纸

某年某月某日之后,我决定blog上只写技术话题。再不写个人有关的任何事情。另外一个某年某月某日开始,作为一个环保主义者,我决定不买任何报纸和杂志,因为我觉得浪费资源,我看电子形式的东西已经足够了。甚至很多时候,别人赠送我的印刷品,我都会拒收。决定不买杂志的那个日子,到现在已经有10年了。中途极少破例。 但今天,我破例同时买了一份杂志和一份报纸。于是,我也打算再破例一次,在blog上写一次非技术话题。 这本杂志是《时尚先生》2009年8月号,报纸是《南方周末》8月6日。 杂志,我是为了许志永这页而买。报纸则是为了A3版关于黑监狱的报道。 如果你理解,那么你应该明白我为什么会把这些东西买来作为收藏。如果你不能理解,那么请听我慢慢说清楚这件事吧。 许志永博士是公盟创始人。公盟是一个法律援助公益组织。他们做过很多事,比如 :2003年 就孙志刚案提起违宪审查建议,这件事最终取消了暂住证。如果你在2003年之前离开家乡,在另外一个城市工作,那么你很有可能和孙志刚一样,因为暂住证而莫名其妙丧了命。记得我刚来北京的时候,周围不时流传着” 到昌平筛沙子 “的典故。感谢互联网,我们现在仍然可以找到”筛沙子”这个现在听起来好像小说一样的故事。在当时这可是笼罩在大家身边的实际威胁。 概括点说,公盟做过的事情之中,一定有为你争取权益的,且不说大事,就说身边的事情,如果你在异地工作,如果你养狗,如果你家的房子要拆迁,如果你来自农村,如果你使用网通和电信的服务,如果你有孩子,如果你坐火车…就这几条大概就能涵盖所有人了吧。夸张一点来说的话,如果你纳税…. 更为难得的是,许志永是个非常温和的人,始终提倡非暴力,一切都在法律范围内进行,一切合理合法,甚至到了被人打也不还手的地步。 《时尚先生》的照片配的文字是许志永的梦想:” 我希望我们是个自由幸福的国家。每个人不需要违背良心,只要靠自己的才能和品德就可以找到合适的位置;一个简单而幸福的社会,人性的善得到最大的张扬,恶得到最大的抑制;诚实、信用、友爱、互助将成为我们生活的常态,没有那么多烦恼和愤怒,每一个人脸上是纯真的笑容。 ” 那么现在公盟怎么样呢?很遗憾,许志永博士刚刚被抓起来,关进了看守所,’公盟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的下设机构’公盟法律研究中心’则被民政局宣布为非法组织。有时候我真想狠狠扇自己两个嘴巴,让自己从这个魔幻的超现实的荒谬的梦中醒来。不幸的是,这并非恶梦,而是现实。 南周报道的这件事情我不想多说了。有兴趣的自己找来电子版看吧。 著名专栏作者许知远(这两个人的名字时常被别人弄混)写了一篇相当感人的文章,《 我们这一代 》 我能做的,只能去买一本正面宣传他的杂志,在blog上记录这件事,并试图告诉我blog的读者,这件事发生过。当然,我还会为公盟捐点微不足道的钱。 写完了这篇,我的blog有可能被封。封就封了吧。天下何人不翻墙? 对了,我还要推荐下 这篇文章 无论结果如何,公盟做过的事情应该被我们铭记。 以下转载”公盟”曾经为我们每一个人做过的那些事情: 2003年度 1、就孙志刚案提起违宪审查建议(2003年) 2003年南方都市报报道了孙志刚在收容遣送站被殴打致死的消息后,三位法学博士(公盟发起人)就收容遣送制度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起违宪审查的公民建议,在媒体和社会公众的共同努力下,两个月后国务院废止了收容遣送制度,一年后全国人大常委会成立了法规备案审查办公室。 2、孙大午案法律援助(2003年) 2003年7月,公盟的发起人张星水律师和许志永博士参与大午集团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一案的辩护。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下,10月30日,孙大午先生被判缓刑,获得释放。 3、推动基层人大代表预选程序(2003年) 2003年10月,北京市各区开始进入人大代表选举预备阶段。许志永于11月正式宣布以独立候选人的身份参与北京市海淀区人大代表选举,经过其本人和助选团的不懈努力,最终当选为海淀区人大代表。 2004年度 1、为《南方都市报》喻华峰和程益中辩护。(2004年) 2004年2月,为了声援媒体的良知和责任,许志永博士接受邀请作为《南方都市报》总经理喻华峰案的代理人之一。 2,参与代理承德四公民五次被判死刑案。(2004年) 2004年2月,许志永博士应吕宝祥律师之邀开始参与代理承德四公民冤案,四名被告人从1994年涉嫌抢劫出租车入狱先后被判处四次死刑。经过数次去承德周密调查,我们确认这四位公民是无辜的。公盟通过网络发布案卷材料,和众多有良知的新闻媒体一起表达对此案的关注。2004年3月26日,河北高院作出二审判决,分别判处四被告人死缓和无期。此后,开始了漫长的申诉过程。 3,对北京动物园搬迁的合法性组织研讨会提出质疑。(2004年) 2004年4月,媒体报道了北京市政府某部门提出准备将北京动物园搬迁到郊区。我们认为,北京动物园作为北京市民乃至全国人民的重要公益设施,其搬迁应作为北京的一件重大事项通过应有的公开的法律程序来决定,而不能由某部门私下做出决定。为此,我们联合环保组织”绿家园”组织了一场大型研讨会。6 月,建设部有关负责人表态,北京动物园不宜搬迁。 4,组织人大代表论坛(2004年) 2004年7月,在中国人大代表制度创立五十周年之际,公盟持续组织了六期”我们是人民代表”论坛。论坛邀请了部分海淀区人大代表和北京市人大代表讲述其参选人大代表以及履职的经历,分析人大制度,努力推动人大制度改革。 5、参与起草并向全国人大递交了宪法人权条款的修订建议 2004 年 1 月,我国即将第四次修订宪法之际,许志永、范亚峰、滕彪、秋风、王怡等法律学者共同起草完成了《完善我国宪法人权保护条款的建议》,提出了全面修改我国宪法人权保护条款使之形成了一个完整的人权保护体系的建议。并征集了贺卫方、秦晖等 30 位知名学者的联合签名。并举办了”完善我国宪法人权保护条款”的学术研讨会。 6、关注河南爱滋病村”关爱之家”孤儿院被政府强制关闭事件。 2005年度 1、启动中国信访制度的研究(2005年)。 2005年初,公盟开始了对中国信访制度的研究。该项目目标在于通过全局性的总报告、地方分报告以及北京上访村的典型上访人的报告,向公众展现中国目前严重的上访现状以及上访者的悲惨人生,在现实调查的基础上提出建立基层民主制度的改革建议。许志永博士在调研过程中,通过公布上访人被接访人员殴打的亲身经历,提请了有关部门对上访人权益的关注,从2005年5月起,打人现象明显减少。 2、参与营救朱久虎律师(2005年)。 2005年5月,朱久虎律师因为代理陕北民营石油案得罪地方政府,被以扰乱公共秩序的罪名逮捕,滕彪博士、许志永博士与众多律师一起到陕北参与营救。在这个过程中,他们通过正常的法律途径、撰写陕北民营石油企业生存报告,以及媒体的宣传将朱久虎律师的遭遇公之于众。在多方努力之下,朱久虎律师无罪释放。 3、设立人大代表接待日,延续至今(2005年-2009年)。 2005年5月起,我们顺应海淀人大中的有利局势,每周四下午在办公室设立海淀区人大代表接待日,为海淀区选民服务。 4、人大制度研究。 为配合公盟在人大代表工作上的努力,建设了人大研究网,以此平台传播优秀的人大代表事迹、各级人大和村委会的竞选经验、选举制度与人大制度的理论探索等和人大相关的全方位的信息。并以此网站为平台协助下一次竞选中独立候选人参选。 5、撰写《中国人权发展报告》。 为了客观理性表述中国公民的宪法权利保障在过去一年取得的进步和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的建议, 2005年度报告已经印发寄给政府有关部门,并通过网络发表。 2006年度 1、继续为承德案提供法律援助并努力推动律师在场制度进入立法程序: 从2004年至今,对于河北承德案的法律援助一直没有中断。滕彪、李方平等律师组成的辩护团成员多次前往河北省高级法院与法官商谈该案的再审事宜,争取再审。2005年11月,辩护团发起了呼吁最高法院再审此案的法律人签名,截止于2006年7月,共征集到181位法律人的亲笔签名。2006年 3月,公盟成立了以赵国君、李玉洁、林峥为主要成员的关于确立”律师在场权”制度报告的项目小组。 2、完成2005年中国人权报告。 3、关注北京出租车提价和管理体制改革。 4、开设公盟评论。 从2006年4月开始,公盟网站增设了”公盟评论”栏目,该栏目针对社会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以评论特稿的形式在网站上刊登。”公盟评论”是公盟开展制度倡导活动的一个形式,体现了公盟一贯保有的温和、建设性地推进制度改革的行动立场。 5、福州陈信滔国家赔偿案。 2006年6月,公盟立项为福州陈信滔国家赔偿案提供法律援助,该案是有利于推动我国国家赔偿制度改革的一个典型案件。目前,该案正在起诉阶段。 6、完成中国信访问题研究报告。 公盟”中国信访问题研究报告项目小组”花费了大量时间在全国三个县和北京上访村进行实地调查研究,完成了近20万字的深入报告。在项目结束之际,公盟邀请到全国范围内关注信访问题的知名学者和政府官员,召开了一个大规模的信访专题研讨会。报告在学界范围内有了广泛的流传,影响了更多的公众关注访民这个特殊的群体以及中国信访问题的现状。 7、启动高校社团项目。 2006年8月–10月,公盟首次在高校中开展社团小额资助项目,鼓励更多关心中国问题的大学生参与到社会调研和制度建设的讨论中来。 8、关注2006年北京市海淀区人大代表直选: 2006年9月,公盟成立了”关注2006年北京市区人大代表直选项目小组”。该小组由李玉洁、蒲素等与高校志愿者组成。项目小组召集了北京市各区关注社区建设的业主委员会成员,开会讨论即将到来的选举,鼓励大家参选。10月,项目小组在各选区提名候选人之前,印刷了近400份由”人大代表选举研究课题组”编写的《选举指南》,以及许志永代表撰写的《致选民的一封信》,寄往全市357个小区业主委员会的主任。在寄出邮件后,陆续接到回馈电话咨询参选事宜。之后项目小组派出十多名志愿者为有意参选的市民助选,帮助他们发放宣传材料,征集居民联名推荐,观察确定正式候选人的程序,为候选人提供法律咨询。 9、关注打工子弟受教育权。 2006年12月,公盟着手开始对以北京为主的打工子弟学校的生存状况和法律保障问题进行的调查研究,力求在详细、深入地调研基础上提出切实有效的立法建议,从制度上保障新移民子女受教育的权利。目前,该项目计划由联合提出《关于慎重处理打工子弟学校问题的公民建议书》的公盟研究员李方平律师和胡星斗博士作为项目负责人。 这个项目的关注点在于城市新移民子女的受教育权利,涉及到教育制度、财政制度改革以及社会保障等社会公正的制度性问题。 10、关于修改《北京市养犬管理规定》的立法建议。 2006年12月,公盟开始关注在北京成为社区民众、养犬人与政府之间矛盾焦点的养犬问题。通过对现有法规和养犬人现状的调查研究,公盟起草提请北京市人大修改现行《北京市养犬管理规定》的立法建议。为了使立法建议具有充分的社会调查基础,公盟在12月8日组织了50名志愿者在北京主要城区的大型超市进行了1023份问卷调查,得出了一系列客观可靠的调查数据,指出在北京市城区养犬人比例高达27.8%,说明养犬问题不是一个小问题。通过电话、邮件等形式游说人大代表提出修改议案来改变现有法规中不合理条款。游说工作收到了意想不到的积极效果。 2007年度 一、公盟援助个案 1、帮助黑砖窑受害人提起行政诉讼要求国家赔偿 2007年8月22日,受黑砖窑受害者陈小军和庞飞虎委托,在中国政法大学张树义教授工作室张亚东先生的帮助下,许志永和滕彪律师向山西省洪洞县人民法院递交了行政起诉状,起诉洪洞县公安机关行政不作为,要求就不作为带来的伤害给予黑砖窑受害人国家赔偿。2008年,公盟继续援助陈小军等人的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2、程海户籍诉讼案 2007年4月,程海律师先后将合肥市庐阳区公安分局和北京市昌平区公安分局告上法庭,要求两者为他办理自由迁移手续。现在诉讼在继续中,公盟为程海律师提供支持,并将结合户籍制度研究项目,2008年继续关注和研究公民自由迁徙权和户籍制度改革。 3、杨花秀为子鸣冤案 1996年10月6日,杨花秀子之程鹏被河南焦作市修武县公安局以涉嫌盗窃罪关押于修武县看守所,1997年9月25日死于看守所,当地公安机关在没有通知死者家属并且没有出具死亡鉴定书的情况下,雇佣一农民将尸体埋藏于当地河边的大树下,杨花秀找到尸体后要求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并赔偿损失。公盟援助律师江天勇、李春富深入了解此案并多次前往案发地调查此案,不断向相关机关反映案情,但公检法机关不作为,案件进展缓慢。公盟将持续关注此案,为杨花秀提供法律援助。 4、陈信滔诉公安机关职务侵权民事赔偿案 2001年2月20日,福州发生了一起重大警匪勾结杀人抢劫案。公盟认为,福州市晋安分局参与本案的干警的行为是职务行为,分局应当与徐承平一起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该赔偿可以适用民法通则第121条关于职务侵权的规定。然而陈信滔的民事赔偿诉讼请求,从2007年4月2日陈信滔向福建省高院起诉至今,一直没有立案。 5、三死刑冤案:河北承德案,广东揭阳案,江西乐平案 公盟为三个死刑冤案中的十二位当事人提供法律援助。多位公盟律师赴广东、江西进行调查。我们也为这三个案件召开过题为”冤案为什么得不到纠正”的案件研讨会,对最高人民法院刑事案件再审机制的失灵进行了讨论,并整理出案件材料和证据寄给多位人大代表,请人大代表关注并帮助呼吁案件的重新调查。 二、公盟个案研讨会 1、钉子户事件与拆迁制度的法律问题研讨会,3月30日 2、冤案为什么得不到纠正—-关于刑事错案再审机制的研讨会 ,6月9日 3、谁导致了孕妇的死亡—-关于手术决定程序和责任承担法律问题研讨会,11月27日 三、公民参与行动 1、关注北京宋庄小产权房合同纠纷案并发布联名呼吁,提议让农民自由决定他们的土地交易和交易的对象,从而真正保护农民权利。 2、参与河北省南高和村村民不满京石高速路修建而发生的群体性事件,为村民呼吁,并得到保定市张石高速公路筹建处答复。 3、许志永作为海淀区人大代表,为海淀区博雅德园小区业主维权呼吁,最终维权成功 。 4、李方平、王利平律师”要求查处电信、网通垄断行为”,得到信息产业部书面答复。 5、就”纸包子”事件发表公开信,指出舆论封锁比假新闻更可怕。 6、关注济南暴雨后,网友因发布帖子说有人淹死但政府未公布而被拘留事件。 7、关注中关村拆迁案。北京市规划委员会以生造的”规划意见书”,取代法定的”选址意见书”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2004年11月16日,中关村科技城的居民龙新华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消《规划意见书》。公盟律师一直关注本案。 8、关注王粪堆死亡案。2007年8月4日早晨,4名河南籍公民在北京市崇文区左安门地区拾荒过程中被当地联防队员当成小偷追赶,其中两人被抓,一人逃跑,另一人失踪,失踪者王粪堆的尸体在左安门护城河里被发现。死者家属认为联防队对王粪堆的死亡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公盟对此案进行了调查并给与法律帮助。 四、法律研究 1、关于推动《公民权利与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的批准和履行项目 我国政府已于1998年签署该公约,但一直未经过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该项目的目的是推动《公民权利与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的批准,提出相关法律法规的修改意见,推动中国的人权保障。该项目由周梅燕、王建勋、赵晓力、姚国建、许志永、滕彪等人执笔,研究报告已经完成。公盟于2008年1月把研究报告和呼吁批准该公约的信寄给众多全国人大代表。 2、关于推动北京改革”户籍制度“完善城市新移民准入制度项目 目前北京市在面对数量庞大的新移民时存在严重的制度缺失。该项目目标为促使北京市政府改革现行暂住证制度,使来到北京一定年限的新移民获得在社会保障、子女入学等方面的平等市民权利。该项目调查和研究工作已经完成。2008年公盟通过研讨和游说市人大代表继续推动该项目。 3、关于推动改革中国城市拆迁法律制度的项目 在《城市拆迁管理条例》废除之后,该项目的工作重点转移到《征收法》的起草上。该项目由杨支柱老师负责,计划在2008年5月末结项。 4、公民观察行动(http://www.gmguancha.org/) 公民观察是公盟基于公民立场通过监督政府履行职责推动政府廉洁、透明、高效、高质量服务的长期项目。观察项目主要集中在和公众生活比较密切的、公众比较关注的医疗、教育、环保、司法、廉政五等部门,主要工作方式是接受公民投诉,关注个案,必要时进行调查,通过人大代表监督或者公布调查报告的方式监督政府履行职责。 2007年关注问题包括翠湖湿地、六里屯垃圾场的建设、圆明园的环境保护、海淀公园的拆建问题,及打工子弟学校问题、农村合作医疗等问题的调查等。 五、公盟评论 全年公盟评论共发表《反对电信垄断暴利的公益之诉》、《坚决支持小产权房合法化》、《一个案件的真相与两个案件的正义》(关注”聂树斌案”)、《ATM机故障的无期徒刑与法官的堕落》等46篇文章。为公盟研究员对当期热点新闻话题和重大新闻事件发出的建设性理性声音。 2008年 一、个案援助 1、 为三聚氰胺奶粉受害者做法律援助,提起共同诉讼(2008年) 2008年9月毒奶粉案曝出后,公盟迅速组织了由全国上百律师组成的志愿律师团,为受害消费者提供法律指导和服务。 10月中旬,公盟通过网络以及《南方周末》发出《公盟志愿律师为因食用含三聚氰胺奶粉而患病的消费者提供法律援助的公告》,并通过网络发出《公盟关于”三聚氰胺“奶粉受害者赔偿方案的建议》,并把此建议邮寄至卫生部、质检总局、国务院等部门,开始正式接受全国各地受害者的委托。 11月24日,援助律师前往石家庄,向三鹿集团递交了《关于解决三鹿”三聚氰胺“奶粉受害者赔偿事宜的律师函》、《三鹿”三聚氰胺“奶粉受害者赔偿方案律师建议书》以及一份援助律师已经接到委托的三鹿受害者名单。 11月25日,公盟和传知行社会经济研究所共同举办三聚氰胺奶粉受害者家庭与媒体、律师见面会。12月8日,公盟援助律师代表63名三鹿三聚氰胺奶粉的受害者正式向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共同诉讼。目前,公盟正在积极准备向其他奶粉企业提起诉讼。 2、杨佳袭警案二审调查(未获准) 9月8日,律师团成员刘晓原律师、李劲松律师、李苏滨律师、张建国律师、季化律师、程海律师与杨佳父亲等一道赴上海,取得一审判决书,但未被获准会见杨佳。9月9日,杨佳的姨妈王静荣在律师李方平陪同下,就北京市公安局朝阳分局在杨佳母亲王静梅失踪案上的不作为,向朝阳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朝阳法院立案庭拒绝立案。10月26日,杨佳被执行死刑。 3、杜学雷案 2008年10月3日中午,杜学雷在河南省内黄县楚旺派出所被殴打致死。公盟志愿律师张兴奎、兰志学介入此案为杜学雷家属提供法律援助。10月下旬,此案受害者家属与公安机关达成民事调解协议。 4、甘锦华案 2004年10月12日晚,佛山市顺德区陈村镇大都村慈济精舍庵堂尼姑林某、周某二人被杀,经过调查,警方逮捕了当地村民甘锦华。甘锦华被判处死刑后,在临刑前喊冤,省高级法院组织重新审理。2008年11月6日,此案再审二审开庭,在这场关乎甘锦华生死的重要庭审中,滕彪担任甘锦华的辩护人,提出28出重要疑点以及刑讯逼供等问题。 4、承德陈国清案 5、福州陈信滔案 6、其他个案 ◎2月19日,接到”四川打工女火车上挤死”的案件材料,联系死者家属为其提供了一些法律方面的咨询,并两次建议其坚持与铁路方面谈判。经过当事人家属与铁路多次协商,最终铁路方面把抚慰金提高到5万元。家属接受了此赔偿。 ◎北京海淀区苏家坨地区163户拆迁户代表徐玉清向公盟反应回迁楼建设延期、周转金太低等问题。3月13日许志永写了”人大代表建议”寄往海淀区政府人大代表联络室。 ◎海淀区四季青镇孙振环拆迁案、海淀区西洼村拆迁征地案。 ◎河北省唐山市民黄玉秀反应其子廖海军被控故意杀害幼女,2003年法院在证据不足的情况下判处廖海军无期徒刑,黄玉秀及丈夫廖友以犯包庇罪均判处有期徒刑5年。案件可能涉及刑讯逼供、公安机关伪造证据等情况,公盟决定对此案给予法律援助。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口头通知此案已经立案。 ◎对抗非法强拆的张薇、马秀兰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案。 ◎公民黄勇因对政府养犬管理部门蛮横打狗限小发表言论、进行表达而被关押、起诉,为维护公民合法言论表达自由,我们无偿援助黄勇并进行了无罪辩护。目前案件已审结,我们的工作获得了当事人的充分肯定。 ◎于博诉清华大学培训合同纠纷案。 ◎上访公民单亚娟被黑监狱暴力人员打伤后,在积水潭医院诊断,结果为”陈旧性骨折”,与其他多家医院多次诊断结论相反,导致其故意伤害案无法成立。为此单亚娟将北京积水潭医院诉至法院,目前正在二审审理中。 二、公盟个案研讨会 ◎公盟个案研讨会—-由辽宁县委书记进京刑拘北京记者说起,1月10日。 ◎城管制度反思—-从城管杀人案谈起,1月10日。 ◎2005–2007中国新闻自由度研究报告研讨会,3月2日。 ◎ 维护灾区稳定法律问题研讨会,5月31日,与检察日报•正义网合办。 ◎拆迁现实问题与征收法立法研讨会,6月1日。 ◎ 网络言论自由—-从杜冬劲诉上海电信案说起,6月21日。 ◎ 政府信息公开的困境与突破研讨会,6月25日。 ◎ 推动律协直选的意义和方法研讨会,7月26日,与北京传知行社会经济研究所共同合办。 ◎周正龙虎照案,10月19日。 三、公民参与 ◎推动北京市律师协会直选项目 2008年6月,公盟与多名律师合作,对台湾、香港、美国等律协选举制度进行研究,积极宣传律民主选举,希望通过各界律师的合作推动北京律协的民主选举。 8月下旬,律师们起草了《顺应历史潮流,实现律协直选—-致全体北京律师、市司法局、市律协的呼吁》和《北京律师协会选举程序(草案)》等文章,这些文章在网络上迅速传播,引起了法律界关注,受到了各界律师的支持。9月中旬,参与推动北京市律师协会直选项目的律师们为了听取更多律师的意见和建议,向北京市近16000名律师分别发出了信函。9月12日北京律协公布律协章程征求意见稿。同日,直选律师们向北京全体律师发出了《竞选律师代表的策略和建议》。9月13日,直选律师开办的《律师沙龙》网站开通运行。10月24日,直选律师之一李方平等发表公开信,对全国律协七大律师代表的产生缺乏合法性和民主性提出质疑。11月,向北京市司法局和北京市律协发出《关于敦促律协换届审计并公开财务的公开信》。12月20日,北京市律师协会七届五次代表大会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北京市律师协会章程》。推动直选的律师们对此提出了质疑。 ◎政府信息公开项目 公盟关注关注并支持了以下信息公开申请及后续行政诉讼: 北京市海淀区市民朱福祥、湛江向北京市海淀区环境保护局、海淀区四季青镇政府依法申请部分工程相关的政府信息公开; 北京市昌平区市民陈育华向北京市公安局依法申请公开2003年至今的养犬管理费用使用情况; 郝劲松申请陕西省林业厅公开虎照案相关信息; 海淀区四季青镇居民兰靖远向海淀区四季青镇政府申请一项关于集体土地被占用的相关信息公开。 ◎对电信、网通网络封锁的共同诉讼 2007年初,上海居民杜冬劲上网时发现自己在海外注册的一家网站无法正常访问,但该网站实际上当时正常运营。因此,杜冬劲起诉上海电信,他要求被告明确告知自己的网站为何不能通过国内互联网登陆,并按照合同赔偿两个月宽带使用费和诉讼举证费用,但一审败诉,二审再次败诉。公盟一直关注此案。 李方平诉中国网通北京公司反垄断案。 四、民声频道 民声频道旨在关注遭遇不公正的个体,发布来自公民社会的声音。以案情报道的方式,放大个体微弱的声音,以获得社会公众的关注;以公民来信的方式,刊登公民对法治和社会改革提出的理性建设性意见和建议。 ◎编写了”北京海淀区苏家坨镇163户拆迁户质疑住房周转金过低”的民声频道文章,并对此类事件进行了简要分析。 ◎ 3月收到河南省洛阳市人郭克哲家属以及贵州省铜仁市茶店镇开天村村民杨鑫家属的上访材料,分别反应郭克哲、杨鑫在看守所羁押期间意外身亡。 ◎3月,经过对近年公盟收到的相关羁押期间犯罪嫌疑人死亡事件的整理,编写了”危险的看守所—-犯罪嫌疑人在看守所频繁死亡”的民声频道。 ◎ 4月,北京市海淀区北京体育大学南侧西洼村居民反应,2006年当地拆迁征地过程中拆迁单位欺骗居民。根据材料公盟编写了民声频道文章并进行深入调查,参与了居民与政府部门的协商,政府部门初步同意为拆迁户解决实际问题。 四、法律研究 选择中国前沿的法律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提出改革意见和立法建议。 ◎ 2005-2007中国新闻自由度观察报告(2008年) ◎推动《公民权利与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的批准和履行研究报告(2007年-2008年) ◎户籍制度改革及北京新市民居住制度改革研究(2007年-2008年) ◎征收法立法草案(2007-2008年) 五、其他工作 ◎2008年度十大法治事件评点 ◎公民责任奖。”公民责任奖”是公盟于2008年启动的一项民间权利保障促进项目。其宗旨是鼓励公共精神和公民责任。首届公民责任奖获得者如下:韩寒、简光洲、丘建东,获得提名奖的为:郝劲松、韦东英、陈光标、陈育华、刘绍坤。 2009年度(部分,简要) 继续为三聚氰胺奶粉事件的受害者提供援助。 关注精神病强制收容问题。孙东东事件后召开研讨会。 邓玉娇案发生后,派出律师为邓玉娇提供法律援助。 上访者姚晶北欧驻京办殴打致伤严重,许志永撰文呼吁并提供法律援助。 网友捐款,公盟建立法律援助基金。… 信息公开项目负责人杨慧文律师向北京73家政府部门申请公开”三公消费”和”本部门所有收入支出具体情况”。 完成西藏34事件社会经济成因调查报告,并寄往有关政府部门。 完成公民维权手册。 公盟开展第一期法律知识培训。 关注”汉中屠狗事件”,召开研讨会。 关注非北京户籍学生的教育权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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