茅于轼

茅于轼是中国知名的经济学家、自由主义思想家和社会评论家。他以其对经济改革和市场经济的观点和贡献而闻名。

他对中国共产党的经济政策和治理方式持有批评和不同意见。

茅于轼认为中国应该向市场经济和私有产权倾斜,主张减少政府的干预和管制,推动经济自由化和市场化改革。他批评了中国共产党在经济领域的干预和官僚主义,认为这限制了市场的发展和个人自由的实现。茅于轼也对中国的土地征收、住房制度和经济垄断等问题提出了批评,并呼吁改革和开放。

然而,茅于轼的观点和批评往往与中共的政策和意识形态相悖。中共强调国家在经济中的主导作用和对重要行业的控制,强调公有制和国家垄断的重要性。因此,茅于轼的自由市场观点与中共的经济主张存在冲突。

茅于轼的批评和观点使他在中国政府和官方媒体中受到限制和打压。他的社交媒体账号被封禁,他的演讲和出版物受到审查和限制。尽管如此,茅于轼在国内外仍有一定的影响力,并且他的观点在一些知识界和民众中得到了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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茅于轼:国家利益要服从人民利益 而不是相反

茅于轼:“政府不是不可以反的,只有人民才是不可以反的。按照这个道理,连叛国罪都未必能够成立。所谓敌对势力,也是政治家制造出来的名词。把国家利益看的比人民利益更重,造成这种颠倒的原因,是几千年来政治家的故意宣传。我们要把这个被颠倒了的理论再颠倒过来。”      2005年我写了一篇题为“人民的利益,国家的利益,政治家的利益”的文章,指出这三者之间的相同和不同。过去的几千年出于政治家的利益,他们故意把人民的利益和国家的利益混为一谈,极大地误导了一国的老百姓,叫他们无谓地作出巨大牺牲。所谓的“人民群众是历史的主人”就是这样构成的。当今进入二十一世纪,人民的教育水平极大地提高,继续欺骗老百姓越来越不容易了。要想世界真正安宁,彻底消灭战争,必须十分清楚地区分这三者的不同,并且把人民的利益放在第一位,其他各种不同的说法都要被揭穿,防止百姓被愚弄。   在一般情况下人民的利益和国家的利益是一致的。因为国家之所以出现正是因为人民有集体利益,需要有公共事务的管理者,于是出现了国家组织。市场可以提供百姓的吃,穿,用。但是市场的秩序需要有市场之外的权威来维持。过去还有外族的侵略,需要用集体的力量来保护自己。国家能够组织分散的百姓,成为可以抵御外侵的力量。所以国家本来就是为了人民的。   但是一旦有了国家,有了公共事务的管理者,就出现了一批专门从事于政治的人,他们逐渐成为统治者。他们的利益不同于百姓的利益。可是他们为了达到自己的目的,实现自己的利益目标,往往欺骗百姓,叫他们为国牺牲。其实是为了他们一己的利益去送死。世界上绝大部分的战争就是这样打起来的。希特勒发动战争,他认为日耳曼民族是最优秀的民族,要消灭劣等民族。用牺牲上千万百姓的生命为代价,达到他那个毫无根据的目标。这个人类极大的悲剧就是希特勒等极少数人鼓动造成的。日本军国主义发动侵华战争,其理论根据是制造大东亚共荣圈,用双方死人的战争方法去实现一个自以为是的目标。现在日本和东亚国家实现了共荣,但是完全不是用战争手段。东条英机等人之所以能够动员日本百姓去送死,就是因为他们制造了效忠天皇的理论,误导了日本百姓。各国的统治者都会叫百姓为他们的利益牺牲,他们不大会主动揭穿其中的把戏。这个工作必须由民间学者来完成。   什么是人民的利益?我认为就是每一个有血有肉的个人的利益,不是空洞的集体利益。的确,有一种利益被称为集体利益,它是通过集体来体现的,但这个利益最后必须落实到具体个人的利益。比如讲,为了集体利益国家对某个人判处死刑。我们就要问,是什么理由杀一个老百姓?如果不是为了其他百姓的利益(比如这个人对别人有极大的危险性),仅仅是为了国家而杀一个人是绝对不允许的。因反对毛泽东而被判死刑者不计其数。但这是完全错误的。毛泽东也是一个人,别人也是一个人,凭什么毛泽东就不能反,别人反了他就要被处死?甚至对他的照片扔墨水瓶都要判处无期徒刑?以颠覆国家的罪名给百姓判刑也是值得怀疑的。国家是不可能被颠覆的,只有政府里的执政者可能被颠覆。如果这个国家的执政者给百姓制造灾难,为什么就不能颠覆?我们都说陈胜吴广揭竿而起是符合正义的。这说明政府不是不可以反的,只有人民才是不可以反的。按照这个道理连叛国罪都未必能够成立。二战时有一些日本人反对军国主义的侵华战争而叛逃来到中国,这个叛国是非常正确的,因为这种叛国有利于中日两国人民,是符合正义的。叛国未必不可以,叛人民是绝对错误的。总之,国家的利益要服从人民的利益,而不是相反。可惜的是统治者老是灌输国家利益至上,提倡爱国主义。偶尔点一下人民的利益,也要把它置于国家利益之下。今天我们要彻底纠正这个被歪曲了几千年的理论。   “个人利益”并不等同于“人民利益”。个人利益的对立面是另外一个个人;人民利益的对立面是国家。处理个人利益的原则是平等。每个人和其他人都是平等的,没有理由厚此薄彼。说此人要为那人牺牲,是完全没有道理的。但是处理人民的利益时,它面对的是国家,二者是不平等的。人们常说个人利益要服从国家利益。这时候我们要问,国家利益体现在什么地方?是不是能够落实到具体的人?处理这两种利益时,必须认清国家的利益最后一定要落实到个人,绝不许可叫人民为空洞的国家利益去牺牲,否则就会上当,上希特勒或东条英机的当。   人们经常讲的国家利益往往是主权的独立,领土的完整,国家的尊严。这三者能不能还原为每一个人的具体利益是大有问题的。在某些情况下,失掉一点领土,但是那儿的百姓能够生活得更自由,更富有,对百姓是有利的。这样的领土完整就没有必要去追求。但这种观点是不能被统治者接受的,也不大会被普通人接受,因为普通人受了几千年的统治者的教育,把国家的利益放在了人民利益之上。在现实世界中,我们可以看到许多生活在缺乏自由的国家的百姓,冒着生命的危险偷渡去比较自由的国家。这是百姓对这个问题的真实回答。更有一些情况,那儿的领土压根儿就没人居住,争夺那儿的领土完整,却要百姓付出沉重的代价,有什么必要?这些例子尖锐地显示出国家利益和人民利益的不同。可惜的是经常有人喊:誓死保卫XX岛,愿意用自己的生命去保卫它。可是那儿连一个居民都没有。一个人的生命为什么那么不值钱,简单说,就是因为受了政治家的蒙骗。牺牲自己为人民的利益是对的,可是牺牲自己为国家就要好好想一想,是不是真有必要。   至于国家的尊严,更不是我们应该重视的事情。所谓国家的尊严,其实是政治家的尊严。普通百姓没有任何对尊严的非分之想。可是政治家们对此非常敏感,常常鼓动人民为了国家尊严去奋斗,甚至于为此而牺牲生命。所谓尊严无非就是争个高低。这件事情本来就是没有解的,因为不可能双方都比对方高一头。有一方高,必有另一方低。双方都为高低而争,结果只能是劳民伤财,浪费人民的力量。翻开报纸看每天的新闻,绝大多数国与国之间的矛盾都跟百姓的利益无关,是政治家们制造出来的事端。有时候说美国和日本要结盟,是针对中国而来的;又说中俄联盟有利于抵制日美;又有消息说印度想联合俄国对付中国等等。这些构想都是各方面的政治家无事生非,凭空制造的,让老百姓上当受骗的理论。其实,在此期间百姓照样过自己的日子,照样去别国旅游,一点也没感到国家关系有了什么变化。政治家制造事端当然有其目的。他们就是吃这口饭的。没有了这些想象出来的矛盾,百姓过着他们的太平日子,他们就要失业了。   最典型的是美苏冷战四十多年,从1945战到1989,从冷战发展到热战。双方各自耗费的人力物力不计其数,做了无数的宣传,外交家们飞来飞去,开了无数的会议。朝鲜战争,越南战争双方死亡上百万,为的是争一个什么什么主义。一国里最高的智慧都用来搞垮对方,双方的间谍出生入死,花费了天文数字的军事开支。到1989年苏联垮台,冷战无声无息地烟消云散。原来所谓的敌对国家,完全是政治家们制造出来无中生有的事。可是百姓上当受骗,为此牺牲,从冷战到热战,直接间接总共死了一亿多人。造成财富的浪费,贫困的增加,百姓的痛苦,更无法计量。冷战虽然过去了,但是没有人出来总结,这场骗局给人类什么教训。老毛病还继续在犯。政治家继续编文章,制造矛盾,鼓动百姓之间的敌对情绪,号召百姓为国牺牲。   我不是说政治家都是没有良心的人。他们中绝大多数都是很想做好事的人。可是他们同样受传统教育太深,中了“以国为本”的毒,忘记了“以民为本”。再加上自身的职业利益,把国与国之间的矛盾搞的愈大,愈能显出自己职务的重要性。   所谓敌对势力也是政治家制造出来的名词。统治者往往用“勾结境内外敌对分子”的罪名迫害自己的百姓。对老百姓而言,何来敌对势力?谁跟谁会无缘无故敌对起来?除了极个别的人,一般人都喜欢交朋友。所以“有朋自远方来不亦说乎”,哪来互相敌视呢。政治家则不同,他们最担心的是自己的统治者地位保不保得了,生怕有人抢了他们的统治者的地位。他们把一切想当统治者的人都看成是敌对分子,甚至不同意他们统治的人也看成是敌对分子。过去皇权社会统治者是天子,是天老爷的儿子,无人可替代。现在是人民共和国,再也不好意思说自己是天子,是不可替代的。宪法上规定年满45岁的公民有资格当选国家主席。但实际上干的是“打天下,坐天下”,还是皇权社会的一套。改革后变成“由革命党转变为执政党”,打天下的人都死了,接班人继续坐天下,基本上还是老调子。如果有人说要改变一下统治者,那就是敌对分子。其实老百姓对谁是统治者并不在乎,百姓要的是人身不受侵犯,财产得到保护,言论有自由,宗教有自由。可是统治者要享受特权,百姓就没有了人权,于是矛盾就来了。分析到这里我们看到,所谓敌对分子的来由是特权和人权的冲突。政治家的敌对分子是人权受到侵犯的一批人。政治家并不会无缘无故地侵犯别人的人权,是因为他们要有特权,才会发生冲突。   政治家还有一个伎俩,把一般民间纠纷提升为国家矛盾。最近的一个例子是俄罗斯小孩被美国护士收养,一年后养母发现这孩子精神不正常,把他送回了俄罗斯。本来这是一般的家庭纠纷,但是双方的政治家为了国家的尊严,纷纷出面指责对方。外交家们坐头等舱飞机,住五星级宾馆,花百姓的钱,开会为国家挣面子,其实就是为了他们自己的职业利益。如果还原为家庭纠纷,问题并不难解决。因为变成了国家事务,就越搞越复杂了。这就是政治家们所起的作用。可惜的是大多数老百姓跟着起哄,他们不了解自己的真正利益是在什么地方。如果百姓懂得自己真正的利益所在,不被政治家的国家至上的谬论所误导,世界上大部分的战争根本打不起来。   在个别情况下为国牺牲是有必要的。当外国入侵我国,要把中国人当成没有人权保障的亡国奴,我们毫无疑问要奋起反抗,甚至为此而牺牲生命。这种情况之所以发生,是因为对方国家的政治家为了自己的野心,欺骗百姓上战场去送死,形成两国对立的局面。如果全世界所有国家的百姓都懂得自己真正的利益所在,能够抵制政治家的野心,就不会发生侵略别国的事情。百姓追求的是安居乐业,如果没有政治家的鼓动和强迫,绝不会主动要求离开妻子儿女上战场去拼命,去杀和自己无冤无仇,和自己一样,也有妻子儿女的别国的百姓。一个普通百姓被政治家动员或胁迫上了战场,手上端着枪,瞄准一个敌人,他会毫不犹疑地搬动机关,把对方杀死。如果在平时他绝不会无缘无故地杀一个人。上了战场的人已经没有别的选择,你不杀死对方,对方就会把你杀了。正好像古罗马的斗兽场,贵族们让两个奴隶斗士表演杀人。这两个奴隶总有一个要死去。战场和斗兽场其实并没有根本性的区别。所以说,要消灭战争,一定要让各国的百姓能够抵制那儿的政治家的宣传,而且有力量对抗政治家对普通百姓的强制性行为。首先要提高警惕,认清盲目提倡爱国主义的宣传。爱国主义是对的,但是这个爱国必须能够落实到具体的百姓的利益。我们要旗帜鲜明地抵制坑害百姓的爱国主义。爱国主义绝不是极终真理。两个国家的爱国主义造成两国对立,挑起仇恨,最后倒霉的是两国的百姓。爱人民(中国的和外国的),这才是极终真理。   我国的近代战争中,只有抗日战争是建立在人民利益之上的。其他的许多战争都不符合人民利益至上的原则。抗日战争之所以必要,是因为日本军国主义者的霸权思想。日本人可以骑在中国人的头上作威作福,可以任意残害中国人。我们没有别的选择,必须奋起抗日。其他的战争都不是为了人民,实际上是为了少数政治家,他们有统治中国的野心,还有在国际上耀武扬威的欲望。这不仅仅是中国的政治家如此,各国的政治家很少能跳出这种诱惑的。从最近解密的材料看,美国在伊拉克打死了十万人,其中七万是伊拉克人,绝大部分是平民百姓。发动战争有一万条理由,也无权杀人。发动战争的人自己并不上前线,他们要求百姓牺牲生命,牺牲每个人只能有唯一一次的生命。从百姓个人的利益来看,只有自己或别人(中国人的和外国人的)的生命受到威胁时才有牺牲自己的必要。而不是为了某个政治家的利益或理想。生命是第一性的。   第二次世界大战在欧洲战场上如果希特勒胜了,这个政权是一个不讲人权的独裁者,会继续屠杀犹太人和一切非雅利安人种。幸亏是英美联军胜了,胜利一方没有漠视人权,而是帮助战败国重新站起来。现在的德国是世界强国之一,百姓享受着自由和平等。在亚洲战场上也一样,日本人并没有因战败而成为奴隶。相反,摆脱了军国主义的胁迫和欺骗,得到了繁荣和幸福。这证明了战胜的一方是符合正义的。可叹的是我们这个战胜国反而陷入了内战和百姓对百姓的阶级斗争,遭受了巨大的灾难。而这一切都是在“解放全世界无产者“和“捍卫无产阶级革命路线”等欺骗性的革命口号下进行的。我们还要随时警惕纳粹主义和日本军国主义,和一切欺骗百姓的理论的卷土重来。   只有人民利益至上,世界才能太平。不过这个目标看起来离我们还远得很,一时还很难被普遍接受。但是我们不要灰心,必须不断努力争取早日实现。因为没有别的出路。  类别: 社论杂谈   查看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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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思想 | 茅于轼:与薛涌商榷

茅于轼:与薛涌商榷 进入专题 : 茅于轼 自由主义    ● 茅于轼 ( 进入专栏 )       非常感谢薛涌教授对我获奖(弗里德曼促进自由奖)的祝贺。薛涌也对我提出了批评(见 薛涌:《茅于轼与中国自由主义的误区》 )。英国《金融时报》中文网希望我对此做出回应。     薛涌的批评大概有三点,下面逐条来讨论。     首先是我说了“企业家创造财富,工人则未必”。当然,财富是企业家、工人(甚至还有政府等)共同创造的,缺了谁都不行。但在中国的条件下,一直只说工农创造了财富,很少说企业家也创造财富,甚至还灌输企业家是剥削者的说法。这很需要纠正。     工人的劳动未必创造财富是不错的。只要看改革前,工人农民累得要命,不怕苦,不怕累,战天斗地,但是财富没有创造出来。原因是没有市场,特别是没有企业家。工人农民的劳动用错了地方。而改革后我们的劳动减少了,财富反而增加了。关键的一点是有了企业家组织生产要素,用低成本生产出合格的产品,并销售到最需要的地方去。这些都不是工人农民做的事。     薛涌生活在市场经济环境中,没有必要再去讲市场如何重要,要讲的是劳动的重要性,鼓励诚实的劳动。但是在中国很不相同。中国的市场制度还摇摇晃晃,不解决建立市场的根本问题,劳动还可能被滥用。大炼钢铁,轰轰烈烈,误用劳动的场面在我脑子里挥之不去。在中国需要强调的不是劳动如何重要,而是市场和企业家如何重要。薛涌批评我有失片面,我愿意接受。这个片面是中国的环境造成的。在中国这个具体环境中,更应该强调的是市场和企业家在财富创造中的作用。劳动创造财富早已强调过了。需要让大家知道的是市场和企业家的作用。     中国改革成功的一个重大原因是我们有伟大的劳动者。这个优势世界上那个国家也比不上。我在为苏洪涛写的书作的序言中特别对此作了展开。我也强调劳动必须在市场的环境中才能够创造财富。而中国时时刻刻都有回到计划经济去的危险。所以我们一定要着重强调市场的作用。     一个例子就是关于18亿亩耕地红线的争论。大多数人还认为设一条耕地红线总比没有好。如果真的如此的话,光有耕地是不够的,还需要劳动力。于是也要规定用多少农民去种粮。粮食还要用化肥,所以也要规定必须生产多少化肥。生产化肥还要用电力,于是也要规定必须分配多少电力给化肥生产之用。这不是转向了计划经济吗?这说明中国进一步改革的方向还是完成远未完成的市场化建设。这是大多数国内经济学家的看法。     薛涌批评涉及的第二点,是“交换创造财富”。这并不是我的发明。现代经济学就是这样讲的。我不过用了一种不同的表达方式。经济学中供应线和需求性交叉中的三角形面积,就是交换所创造的财富。而且GDP作为财富生产量的指标也是从交换统计出来的,不是统计劳动量得到的。当然,交换的背后有劳动的创造。但是劳动最后表现为财富,必定是通过交换。我完全没有蔑视劳动的意思,我要补充的是光有劳动不会有财富。劳动必须结合交换。因为交换指明了劳动该用在何处才能生产出财富来。     最后,是不是“保护富人穷人才会变富”?我仍然认为是对的。富人和穷人都应该受到同样的保护,才能有普遍的收入上升。特别要防止在一个穷人占多数而且有普遍仇富心理的情况下,政府采取“打倒富人”的政策。这种政策对政府最有吸引力。“打土豪,分田地”往往是很得民心的,它牺牲极少数人的利益,获得极大多数人的赞同。在一定程度上毛泽东就是这样起来的。穷人确实痛快一时,社会变得更公平了。可等事情冷静下来后,社会上就没有富人了。社会提倡穷,穷人可提拔,可以入党,参军。三代穷人是最可靠的;和富沾一点边的人都会受排挤,靠边站。任何个人有一点致富的行动或想法,立刻受到批判。国家变成了穷人国。     我认为一个社会应该鼓励大家致富,要向富人学习(当然不包括靠歪门邪道致富的人),致富光荣,这是正常社会应有之义。富人也要同情穷人,帮助穷人。这是一个和谐社会所应有的人际关系。可是中国在解放后的三十年就是实行的仇富教育。每次运动都要忆苦思甜,把仇恨集中到富人身上,把他们描绘为剥削者或阶级敌人。然后向他们展开斗争。不少“地富反坏右”和他们的子女在文革时被活埋,仇恨从哪里来的?就是这样教育出来的。三十年后的今天,中国还有个别地方利用这种不正常的手段获取民心。这是非常危险的做法。今天我们要强调:和保护穷人一样地保护富人。也就是人人平等,人人都享有人权,这方面没有贫富的区别。     但是另一方面,平等也是我们追求的目标。收入差别既不能没有(不能吃大锅饭),也不能过于扩大。现在不但在中国,也在美国等发达国家,贫富差距已经太大了。这方面我们一定要努力克服。所以我说了“为富人说话”,也说了“要为穷人做事”。为穷人做什么事?就是帮助他们致富,减少贫富间的收入差距。          (注:本文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 进入 茅于轼 的专栏    进入专题: 茅于轼 自由主义    文章分享到 : 新浪微博 QQ空间 人人网 抽屉网 腾讯微博 豆瓣 百度搜藏 更多 本文责编: jiangxl 发信站:爱思想网(http://www.aisixiang.com ) ,栏目: 天益学术 > 经济学 > 经济时评 本文链接:http://www.aisixiang.com/data/52259.html 文章来源:本文转自FT中文网,转载请注明原始出处,并遵守该处的版权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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茅于轼:人权与中国经济

   摘要   作者试图将人权的定义摆脱传统文化的影响,放在比较能普遍接受的基础上。他将人权定义为人人都可以享有而不会彼此冲突的权利。从这定义出发,可以得出生存权、人身权、隐私权、知情权、言论权以及所有权都属于人权,也讨论了这些人权所受的限制。与人权对立的是特权,如一些人拥有特权就会引起彼此冲突。人权之所以不能牢固地树立,正是因为有特权。取消了特权,人权便自然来到,用不着去争取。人权又是没有义务的权力,所以有天赋人权之说。   文中讨论了何以以交换为基础的市场制度能导致经济发展。进一步讨论了何以市场制度在人类历史的晚近年代才出现。作者认为是因为过去的特权制度妨碍了从交换中产生并维护共同遵守的规则,理论和经验都证明了人权社会和市场制度是互相推动和发展的。作者回顾了五四运动以来80年中的前60年因为战乱,又没有市场,结果既没有民主,又没有科学,国民经济濒临崩溃。而后20年因为有了市场、民主和科学都有重大进步。在中国追求民主科学和确立人权的历程中,市场是一个极好的老师。但市场是否一定能导致人权和法治的社会,这是尚未有定论的问题。历史经验成功和失败的例子都有。中国政府如有灵活性,中国人民如有耐性,再过几十年中国将进入民主和法制的人权社会。    1、什么是人权   关于什么是人权的问题,不同文化、不同国家之间往往有不同的理解。我们需要对人权有一个科学的认识。所谓“科学”就是它可以不受文化、传统等的影响,它是建立在逻辑基础上的,它是客观的。   科学的人权定义应该是:人人都可以享受,而且不会引起冲突的权利。与人权相对立的是特权。特权是只有少数人可以享受的权利。如果更多的人都要享受这种权利就会引起冲突。   按照这样的定义,我们可以推断下面的一些权利应该属于人权。   A) 生存权是人权。地球上的资源足够让更多的人生存。此人的生存并不排除他人的生存,所以生存权是人权。在大海上飘泊的小船上,食物和淡水供应有限,生存权就不再是人权,而变成特权了。   B) 人身不受侵犯。这一点用不着解释。一群人之间彼此不侵犯他人的人身,这当然是不会引起冲突的。相反,团体或个人有权侵犯他人的人身,这必然引起冲突,因此这是特权。但当一个人侵犯了他人的人权,他的行动将被限制,限制的目的仅仅是为了维护一切和他同样的人的人权。   B) 隐私权是人权。个人的私事希望保守秘密,不让别人知道。这一愿望并不干涉任何其它人的任何权利,所以可以成为人权。象通信秘密的自由应属隐私权,所以是一种人权。但隐私权受人权保护是有条件的,即个人的秘密不得侵犯他人的人权。通信商量如何杀人,这种隐私妨碍了他人的人权,因而将不受人权保护。   C) 思想自由属于人权。这也用不着解释。难道脑子里想问题会碍得着任何人吗?强迫别人汇报自己的思想就是侵犯了人权。当然,一个人不应该有坏思想,不应见财起意,见色起心。但是不能因为某人曾想过要做坏事就给他处罚,因为思想是没有客观证据的。如果没有客观证据就可以处罚人,人权就失去了最基本的保障。   D) 听和看的自由是人权。因为一个人听和看并不影响其他人的听和看,也不会影响他人的别的人权.但是刻意去打听别人的隐私,这是不可以的,因为侵犯了他人的人权。禁止某种宗教、理论、思想、消息的传播应属对人权的侵犯。   E) 言论自由是人权。百花齐放,百家争鸣是人权;一花独放,一家独鸣则是违反人权。只许可某一特定的宗教、理论、思想的传播,禁止其它宗教、理论、思想的传播是历史上最常见的对人权的侵犯。但享有自由的议论不能教唆别人做坏事,这种言论因为破坏别人的人权而将受到限制。   F)   拥有对物所有权的权利属于人权。但对某一特定物的所有权则为特权,因为一物归某甲所有就不能同时又归乙所有。正因为对物所有权的特权,才可以使拥有所有权能成为人权,即任一个人都可以拥有一些物,这些物不受别人的侵犯。   上面例举了一些最基本的人权。那么什么是特权呢?特权最基本上的属性是人与人的不平等。在法律上规定一些权利只有某一类人可以享有,其他人不能享有,这是最明显的特权。中国古代“刑不上大夫”就是大夫阶级的特权;罗马法规定只有公民能享受法律的保护,而奴隶则不享有,也是一种特权。现代法律已基本做到人人平等。但是在法律的执行上和习俗上有许多人可以例外,不受法律的约束。这些人就是特权阶级。例如虽然法律上没有规定,但事实上某些人是不容批评的,他们却有权批评别人。批评尚且不容,遑论法律对他们的约束力。现代社会的特权都以隐蔽的方式在起作用,它们不是明文规定的,而是以意识形态及行政权来起作用的。   在市场经济中富人往往靠金钱来获得特权。尽管他们很难置身于法律之外,但钱帮助他们获得更好的法律保护,远远超出穷人所能得到的,因而形成一种特权。对于这种从金钱衍生出来的特权当然是要反对的,但是在市场经济中又无法完全避免.比如富人有钱聘请最好的律师,在和穷人打官司时显然占了上风.可是我们不能限制富人如何花钱.这是市场制度的缺点,除非我们放弃市场制度,那将造成更大的不幸,只好容忍这有限的不公平.   任何人享有人权并不引起社会的任何方式的成本或代价,它不需要任何人做出某种牺牲。由于这一特点,人权不需要相对应的义务来保证。换句话说,人权是没有义务的权利。一个人加入某一组织(例如某一学术团体),成为其中的一个成员,享有该组织提供的特权,他必须为该组织尽一些义务(例如缴纳会费)。所以这些特权是有义务的,唯独人权却没有义务,因为它是普遍的权利。   由于人权不需要尽义务,所以人出生时即享有人权。新生婴儿没有能力履行任何义务,但可以享有人权。正因如此,才有天赋人权之说。   人权是天赋的,所以它不能被剥夺。不可以说这部分人可以享有人权,那部分人不得享有人权。不能有一部分人对另一部分人专政,不让他们享有人权。过去有人把百姓分成人民(享有人权)和国民(不享有人权)。这样做实际上是否定了人权。因为如果我们可以把一个人从人民划为国民(对阶级敌人专政),那么每一个人都可能会失去人权保障,这恰好违背了人权是每个人可以享有而且不可剥夺的权利的基本性质。另一种类似的划分人民的方法是人民内部矛盾(仍可以享有人权)和敌我矛盾(不再享有人权)。一个人无论犯了多大的错误,他的人权仍应受到保护,除非有事实证明他以后还可能侵犯他人的人权,因而不得不对他采取防范措施,一般的办法是限制他进入社会的自由。即使如此,他的人权仍必须被尊重,他有权不受打骂侮辱,要让他吃饱饭。   从理论上说,人权是天赋的,它自然存在在那里,用不着去争取。既然如此为什么还有那么多的人权问题呢?这是因为少数有特权的人侵犯别人的人权。所以说,人权用不着争取,取消了特权,人权便自然来到。   无论一种理论看来起多么言之成理,如果它违背了人权不可被剥夺的最基本的原则,这种理论应该被视为有害且错误的。理由很简单,因为人权是基本的不可剥夺的权利,这才是一切理论的出发点。从实践的理由来看,如果一部分人被认为是犯了“错误”而被剥夺人权,他们迟早会对剥夺他们人权的人施以报复,即剥夺他们的人权。如此怨怨相报,永无尽期,马克思主张无产阶级必须解放全人类才能最后解放自己,就是这个意思。孙中山提倡博爱,也是这个意思。自古以来许多哲人提出了人类理想社会的模式,不论这些理想如何不同,它们必须是一个尊重人权的社会。这一点是毫无疑问的。如果一个社会允许一部分人用特权欺侮另一部人,这个社会不但不是我们的理想,而且它总也不得安宁。   世界上确有极少数坏人,他们私欲膨胀,不惜损人利已,甚至侵犯他人的人权,杀人越货,贩卖人口,绑票勒索,对社会造成重大威胁。为了保证普遍的人权,必须对这极少数人限制他们进入社会的自由,即监禁他们一段时间,这是对他们的人权的有限度的限制。但这样做的目的仅仅是为了减少他们继续作案的可能性。如果他们已经没有这种可能,这种对他们人权的限制便不再必要。   要纠正对坏人的报复心理。因为基于这种心理很容易对坏人惩罚过度,对坏人惩罚过度,自己也变成了坏人了。对坏人的惩罚看成是对潜在可能的坏人的警戒,这是有道理的。但惩罚必须恰如其份,更不能以暴还暴,以牙还牙。孔子说:以直报怨.意思就是没有恶意的恰当的惩罚。要使惩罚起作用,还应同时施以爱心。惩罚加爱心是纠正坏人坏事最有效的手段。    3.       人权与平等   很显然,人权的基础是人与人的平等.如果取消了特权剩下的只能是平等了.平等是唯一能够合乎逻辑的对人际关系的安排.如果要保留特权,那么试问谁可以拥有特权呢?答案只能是任意的,无法给出证明的.历史上所有企图保持特权的人都想方设法制造出一套理论,或者用肤色,或者用出身,或者用种族,或者用财产,或者用宗教,甚至用性别作为划分优劣的标准.但是它们都显得勉强,无法自圆其说.   既然人权的基础是自然的逻辑安排,所以它成为最基本的社会原则.换句话讲,它不是建立在法律基础上的,相反法律是建立在人权基础上的.这就是说,有违于人权的法律是非法之法.一个例子是”联合国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第十一条规定,任何人不得仅仅由于无力履行约定义务而被监禁.比如人因无力偿而不能归还欠款时,不受监禁.说明法律屈从于人权.   既然平等是唯一合乎自然的安排,何以总有人反对人权呢?在人类最原始的社会中,为了防止人与人之间的彼此侵犯,需要有一个权威机构来维持秩序或正义.这样就产生了高居于人群之上的特权阶级.以后虽然个人之间的彼此侵犯减少了,但是特权阶级本身成为侵犯普通百姓的主要原因.人类有文字记载的几千年历史中造成对百姓大规模侵犯的不是百姓互相间的侵犯,而恰恰是特权阶级造成的侵犯.最近的二三百年中人权的观念逐渐兴起,百姓对政府侵犯人权的警惕性日益高涨.共和运动和立宪运动就是百姓防止政府对自己的侵犯而发起的.   战争是大规模侵犯人权的行为.大多数的战争都是特权阶级挑起的,百姓则承担着战争的痛苦后果.当然,也有一些战争是因为异族入侵,百姓为了不做没有人权的亡国奴奋起反抗而导致的.   当今世界中人权已经被写入联合国宪章,没有哪个政府敢于公然抵制人权.讨厌人权的政府往往用一套”超人权”的理论来抵挡.即使是人权相当进步的国家,也还存在不少侵犯人权的事件.战争这一最严重侵犯人权的人类活动还远远未能消彻底除.争取人权,使人权观念深入人心,还要做大量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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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涌 | 经济学家茅于轼西安论财富 “交换创造了财富”【备考】

80岁高龄的著名经济学家茅于轼经常是语不惊人死不休。8月1日,在西安出席由华夏时报和民生银行主办的“非凡财富”活动时,他依然是语出惊人,妙语如珠。在谈到财富时,茅于轼认为“劳动创造财富”不对,是交换创造了财富。   交换创造了财富   茅于轼是中国当前最有影响力的经济学家之一,在西安讲述“从财富创造看人类发展”时与现场数百名听众共同烹制了一场思想的盛宴。   “这个世界上谁劳动得最多?应该是工人和农民。如果说劳动创造了财富,那么他们应该是世界上最富有的人,但现实不是这样。”茅于轼说,他想了很多年以后,最后才悟出真相——不是劳动创造财富,而是交换创造了财富。   举个最简单的例子:我有100根香蕉,你有100个苹果,我想吃苹果,你想吃香蕉,我们俩就会相互交换,换完以后我是99根香蕉加1个苹果,你是99个苹果加1根香蕉。现在,如果有人再拿1根香蕉来换我的1个苹果,我肯定不干——这 说明,经过交换之后提高了价值,创造出的新财富叫双赢,而只有通过自由交换实现双赢才能创造财富。   茅于轼表示,中国改革成功就是因为有了自由贸易,平等与自由交换创造财富,而不是劳动创造了财富,这也是中国改革开放成功的最核心部分。   “打倒富人”不对   “为富人讲话,为穷人办事。”——这是茅于轼一贯的态度。在西安,茅于轼再次为富人讲话:“打倒富人”不对。   茅于轼说,以前重农轻商是不对的,打击商人、保护生产也不对。原因很简单,“打倒 富人”后,大家都变成了穷人。1978年改革开放开始时,全国没有一辆私人小汽车,中国实实在在的变成了穷人国。而改革开放后,政策变了,允许一部分人先 富起来,之后更多的人富起来,只有更多的人想着挣钱,才会创造更多的财富,现在中国的富人很多,私人小汽车数以万计,这都是观念改变的结果。   茅于轼认为,人们追求财富没有错,他认为追求财富,可以做到全社会没有人受损,而 至少有一些人受益。但他反对财富排名,他说我们追求财富可以实现财富的极大化,但是如果进行财富排名,那永远不可能极大化。我们把13亿人最富排名第一, 第二富的排第二,最穷排到第13亿。有一个人往前走一步,一定有的人被拉的往后,也就是说不可能没有人受损而只有人受益。   物尽其用才能增加社会财富   如何物尽其用?茅于轼认为,交换告诉我们,卖个高价,或者使它产生最大的效益,财 富就创造出来了。一斤香蕉在广东不值钱,到北京就值钱了,就尽其用了。只要交换时支出的价值小于交换所得的价值,交换就使双方都得利。所谓的“等价交换” 是缺乏事实根据而且不符合逻辑的臆断。   他表示,更复杂的买卖就是企业买卖,企业买卖也要尽量卖高价。这里面有厂房、设备、管理、员工等等。如果想要卖掉,一定是卖方的老板对企业的估价低,新的老板愿意用高价买。最后,企业通过买卖后,生产能力提高了,社会的财富也增加了。   记者 郑广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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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鏡新聞網: 茅于轼:人权与中国经济

与人权对立的是特权,如一些人拥有特权就会引起彼此 冲突 。人权之所以 …. 这些人就是特权 阶级 。例如虽然法律上没有规定,但事实上某些人是不容批评的,他们却有权批评别人。批评尚且不容,遑论法律对他们的约束力。现代社会的特权都以隐蔽的方式在起作用,它们不是明文规定的,而是以意识形态及行政权来起作用的。 在市场经济 …. 如果穷人的财产权能够得到严格的保护,他们赚一点钱就能攒一点,三年五年未必能变成 中产阶级 ,二十年三十年总能变成 中产阶级 .世界上没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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